招标详情
发布时间:2021-03-01
一、项目编号:BACG2021168155
二、项目名称:新安街道办事处政务中心大楼厨房设备
三、投标供应商名称及报价:
A包 | 投标供应商 | 报价(万元) |
1 | 深圳市商厨科技有限公司 | 120.58080000 |
2 | 深圳市易厨居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125.68700000 |
3 | 深圳市旺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131.80000000 |
4 | 深圳市厨易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38.88050000 |
5 | 深圳市新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156.56990000 |
6 | 深圳市金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161.39450000 |
7 | 深圳市杏辉厨具有限公司 | 163.63920000 |
四、候选中标供应商名单:投标单位(A包): 深圳市商厨科技有限公司; 深圳市旺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深圳市杏辉厨具有限公司;
五、中标信息:
包组:A
供应商名称: 深圳市商厨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深圳市坪山区马峦街道江岭社区竹园第二工业区6号第1栋1-2层
中标(成交)金额: 120.58080000(单位:万元)
六、主要标的信息:
货物类 |
名称:新安街道办事处政务中心大楼厨房设备 品牌: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
七、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及打分明细
(一)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1、 朱国清; 2、 雷承俊; 3、 尹莉莉; 4、 巫妙琴; 5、 李韧;
(二)打分明细:专家打分明细(A包;)
八、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依据深财购[2018]27号文规定的代理费用参考标准以及招标文件的规定,本项目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总金额人民币贰万零柒佰壹拾陆圆陆角陆分(¥20,716.66)
九、公示期限
2021年03月02日至 2021年03月04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投标(响应)文件:详见附件。
2.下载打印电子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3日后发放。(备注:领取纸质中标通知书,中标供应商可在中标结果公告发布之日起三个日历日后向采购实施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完毕后携带授权委托书原件(含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或将授权委托书电子版发送至电子邮箱:zhangning0330@dingtalk.com (联系人:张宁、0755-88605175转531),并领取纸质中标通知书。)。
3.供应商质疑
投标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当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在系统内提出质疑。请质疑供应商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http://www.baoan.gov.cn/jyzx/),在“项目质疑管理→录入项目质疑”功能点中向我公司递交书面质疑函。
十一、凡对本次公示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 采购人信息
名 称: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行政事务服务中心
地址:深圳市宝安区宝民一路202-8号
联系方式:蔡工 0755-23496006
2. 采购实施机构信息
名 称: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地 址:深圳市福田区彩田南路中深花园A座10楼1006A
联系方式::0755-88605175
3.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德然、谢巧
电 话:0755-88605175转503、507
十二、附件
1.采购文件ZBS:-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PDF:-点此下载-
采购文件DOC:-点此下载-(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开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开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开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5.投标供应商资格响应文件。 附件: A.5深圳市商厨科技有限公司.rar
6.投标供应商投标文件。 附件: A.5深圳市商厨科技有限公司.rar
7.采购文件约定公开的其他内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有关要求,将中标结果公示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删除后予以公开) (专家评审明细表 A包 ; 、 供应商价格调整类型报表 A包; )
8.评分结果表:
投标单位(A包) | 价格扣除比例(%) | 扣除价格(元) | 价格上浮比例(%) | 上浮价格(元) | 政策调整后价格(元) | 雷承俊 | 李韧 | 巫妙琴 | 尹莉莉 | 朱国清 | 总得分 | 最终得分 | 价格分 | 总分 | 名次 |
深圳市商厨科技有限公司 | 10.0000 | 120580.8000 | 0.0000 | 0.0000 | 1085227.2000 | 66.2000 | 67.3000 | 67.3000 | 68.2000 | 68.2000 | 337.2000 | 67.4400 | 30.0000 | 97.4400 | 1 |
深圳市旺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10.0000 | 131800.0000 | 0.0000 | 0.0000 | 1186200.0000 | 63.5000 | 66.4000 | 64.6000 | 66.4000 | 66.4000 | 327.3000 | 65.4600 | 27.4463 | 92.9063 | 2 |
深圳市杏辉厨具有限公司 | 10.0000 | 163639.2000 | 0.0000 | 0.0000 | 1472752.8000 | 66.2000 | 67.3000 | 67.3000 | 68.2000 | 68.2000 | 337.2000 | 67.4400 | 22.1061 | 89.5461 | 3 |
深圳市厨易购科技发展有限公司 | 10.0000 | 138880.5000 | 0.0000 | 0.0000 | 1249924.5000 | 59.3000 | 61.3000 | 62.2000 | 62.2000 | 64.0000 | 309.0000 | 61.8000 | 26.0470 | 87.8470 | 4 |
深圳市新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1565699.0000 | 63.1600 | 66.0600 | 65.1600 | 66.0600 | 65.8600 | 326.3000 | 65.2600 | 20.7938 | 86.0538 | 5 |
深圳市易厨居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10.0000 | 125687.0000 | 0.0000 | 0.0000 | 1131183.0000 | 51.9000 | 53.9000 | 54.8000 | 53.9000 | 54.8000 | 269.3000 | 53.8600 | 28.7812 | 82.6412 | 6 |
深圳市金厨厨房设备有限公司 | 0.0000 | 0.0000 | 0.0000 | 0.0000 | 1613945.0000 | 56.5600 | 57.4600 | 57.4600 | 56.5600 | 56.5600 | 284.6000 | 56.9200 | 20.1722 | 77.0922 | 7 |
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日
新安街道办事处政务中心大楼厨房设备
招标文件信息
项目编号: |
BACG2021168155 |
项目名称: |
新安街道办事处政务中心大楼厨房设备 |
包 号: |
A |
项目类型: |
货物类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货币类型: |
人民币 |
评标方法: |
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
资格性审查表
序号 |
内容 |
1 |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证明扫描件和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2 |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特定企业(单位)的采购项目) |
3 |
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且为深圳市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并在深圳市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上响应投标; |
4 |
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5 |
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6 |
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
7 |
符合财政部和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诚信管理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网(www.zfcg.sz.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
8 |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
9 |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形式进行投标,不允许转包、分包; |
10 |
|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
内容 |
1 |
投标报价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无重大缺漏项 |
2 |
对招标文件中带★号条款的响应没有负偏离 |
3 |
投标文件的编写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4 |
不具有招标文件中列明导致投标无效的其他因素 |
5 |
遵守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 |
6 |
按要求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7 |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采购数量 |
8 |
投标人可只对其中一个包或几个包的服务内容进行投标(如有的话),但不得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
9 |
为保证公平起见,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货物或服务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方案,否则将导致其投标无效。 |
10 |
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国务院决定规定需前置审批和禁止的情形 |
11 |
投标有效期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评标信息
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新价格分算法) |
|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
1 |
价格 |
30 |
||
2 |
技术部分 |
33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施工布局平面图 |
5 |
提供厨房设备布局平面图,设计合理。 评分依据: (1)对厨房设备布局准确全面,设备布局设计平面图科学合理评价为优得100%; (2)对厨房设备布局较为全面,设备布局设计平面图比较科学合理评价为良得60%; (3)对厨房设备布局一般,设备布局设计平面图一般评价为中得20%; (4)厨房设备布局平面图或厨房设备布局平面图设计不合理的,评分为差的,本项不得分。未提供的不得分。 |
|
2 |
技术规格偏离情况 |
18 |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技术需求参数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各项技术参数指标及要求全部满足的得100%,每负偏离一项扣5%,扣完为止。 |
|
3 |
质量及安全保障能力 |
5 |
投标人具备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35%,本项最高得100%。未提供的不得分。 证明文件:提供相关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4 |
检测报告 |
5 |
提供燃气器具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符合深圳市气源标准)得100%。 证明文件:提供相关报告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3 |
综合实力部分 |
31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商务条款偏离情况 |
8 |
投标人应如实填写《商务条款偏离表》,评审委员会根据响应情况进行打分,全部满足要求的得100%,每负偏离一项扣25%,扣完为止。 |
|
2 |
维护各种有利因素 |
9 |
根据投标文件对修复时间、关键设备备用方案、维护执行流程和维护备档等内容进行评价: 1、提供以上完整方案的,得60%,每缺少一项扣20%,扣完为止。 2、对投标人维护各种有利因素进行评审: (1)评价为优:对本项目修复时间、关键设备备用方案、维护执行流程和维护备档等内容响应全面、具体,对考察内容有针对性详细分析,响应内容科学合理,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得40%。 (2)评价为良:对本项目修复时间、关键设备备用方案、维护执行流程和维护备档等内容响应较为全面,对考察内容详细分析,响应内容合理,响应内容可操作性强,得20%。 (3)评价为中:对本项目修复时间、关键设备备用方案、维护执行流程和维护备档等内容响应不全面、具体,对考察内容分析针对性不强,响应内容合理,响应内容可操作性不强,得10%。 (4)其它情况的评价为差,不得分。 |
|
3 |
同类业绩 |
6 |
投标人近三年(自2018年1月1日起)同类业绩(以合同时间为准,截止日为本项目公告发布之日)。提供3个本项目同类业绩得100%,提供2个得60%,提供1个得30%,未提供的不得分。 证明文件:提供每一个完工项目的合同及验收报告扫描件,否则不得分。 |
|
4 |
实施团队人员情况 |
8 |
燃气具安装维修人员情况:有6人(或以上)具备燃气具安装维修工资格得100%,4人(或以上)得70%,2人(或以上)得40%。2人以下(不含2人)不得分。 证明文件:提供以上人员相关证书扫描件,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
|
4 |
其他部分 |
6 |
||
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准则 |
|
1 |
诚信情况 |
5 |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加强招投标评审环节诚信管理的通知》(深财购{2013}27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需提供《诚信承诺书》格式详见附件,如若投标单位承诺与实际情况不相符,将按照虚假投标的情况报相关主管部门处理,承诺函应按招标文件格式填写。 |
|
2 |
投标文件编制质量评价 |
1 |
1、投标文件有缺漏项但未导致实质性偏离的; 2、投标文件资料扫描不清晰的; 3、投标文件编排混乱的。 出现以上每种情况扣34%,最低0分。无上述情况得100%。 |
投标书目录
??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 ?? 投标书 ??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 投标一览表 ?? 分项报价清单 ?? 商务条款偏离表 ?? 技术规格偏离表 ?? 货物说明一览表 ?? 投标人情况介绍 ?? 项目管理主要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情况表 ?? 售后服务计划 ??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 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 信用承诺书 ?? 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 诚信承诺函 ??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商务和技术资料 ?? 投标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 |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 资金来源
1.1 采购人已获得一笔资金,计划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2 采购人及招标机构
2.1 “采购人”是指获得资金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2 “招标机构”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代理政府采购事宜的机构,在此特指拥有政府采购代理资格的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3 版本说明
3.1 本版本适用于服务类网上招标项目采购。
4 合格的投标人
4.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享有独立关税地位的地区)注册,并有能力按本次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本项目相关货物和服务。
4.2 遵守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的有关规定。
4.3 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招标机构的投标人。
4.4 在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注册的政府采购投标人。
4.5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采购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 合格的服务
5.1 必须是提供符合方案的服务。
5.2 投标人应保证,买方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的包括但不限于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和侵犯其所有权、抵押权等物权及其他权利而引发的纠纷。如有纠纷,投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
6 投标费用
6.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招标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构成
7.1 要求提供的货物、招标过程和合同条件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1.? 招标文件由以下部分组成:
1.? 关键信息:包括项目信息、投标文件初审表、评标信息等
1.? 标书,共六章,内容如下:
第1章? 投标人须知
第1章? 合同格式(供参考)
第1章? 附件
第1章? 招标邀请
第1章? 投标资料表
第1章? 服务需求书
7.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于“招标邀请”中所述答复截止时间前以书面(或网上询问/质疑)形式通知招标机构。招标机构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公告形式或网上答疑形式在“深圳市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http://www.baoan.gov.cn/jyzx/)上发布,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有义务浏览上述网站,已发布的公告或网上答疑视为已送达投标人。该公告或网上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8.2 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书面提出(或网上询问/质疑),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招标机构对在规定的时间内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澄清要求均以公告形式或网上答疑形式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http://www.baoan.gov.cn/jyzx/)上予以回复,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有义务浏览上述网站,已发布的公告或网上答疑视为已送达投标人。该公告或网上答疑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8.3为体现政府采购公平与效率相结合的原则,招标机构在发布澄清或修改公告时,会根据澄清或修改内容对投标人影响程度作出是否延期开标的决定。如投标人认为澄清或修改内容对其参与本项目投标影响较大,需要更多时间做投标准备,必须在公告或答疑发出两天内书面向招标机构提出推迟开标的要求,否则招标机构不接受有关不推迟开标的质疑。
8.4 对于投标截止时间前没有提出澄清或质疑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招标文件,投标截止后不再受理针对招标文件的相关质疑和投诉。
8.5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适用于每一个投标人。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 在投标截止日期前,招标机构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公告形式登载在“深圳市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http://www.baoan.gov.cn/jyzx/),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有义务浏览“深圳市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已刊登的公告视为已送达投标人。
9.2 为使投标人在准备投标文件时有合理的时间考虑招标文件的修改,招标机构可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并以公告形式通知已在深圳市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响应投标的每一投标人。
9.3 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作为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10 投标的语言及计量单位
10.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任何非中文的资料,都应提供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
10.2 除非下文另有约定,本招标文件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1 投标文件构成
11.1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目录提供招标要求的所有材料。
11.2投标文件必须是通过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站(http://www.baoan.gov.cn/jyzx/)下载的最新版投标文件编制软件制作的,并使用投标人密钥及正确加密规则加密成功的电子档文件(文件格式为BID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错误操作投标文件编制软件或使用了旧版本的投标文件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投标文件无法打开、资料缺失、无法显示等情况导致的扣分、投标无效等不良后果;不正确加密的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2 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2.2 招标文件中的“包”是最小的“标的单位”,投标人可对本“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也可只对其中一个包或几个包服务进行投标(如有的话),但不得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投标,否则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3 投标报价和货币
13.1 投标报价应按“投标资料表”的要求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13.2 有关服务的报价应包括要向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缴纳的增值税和国家规定的所有税费。
13.3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开标后不得更改,投标人对项目的报价必须是唯一的,招标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报价。
14 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投标人除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国家法规规定的强制性条件,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份。
14.3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中标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包括投标人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
14.4 投标人提交的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当是合法有效的。
14.5 投标人应提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提供的合同项下的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证明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证明服务与其文件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数据或照片。
15.3 投标人在阐述第15.2条时应注意采购人在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品牌、分类型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品牌或分类型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规格的要求,是否符合要求,由评标委员会作出评判。
15.4为保证公平起见,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服务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方案,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15.4 为保证公平起见,除非另有规定或说明,投标人对同一包组货物或服务投标时不得同时提供两套或两套以上的方案,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16 投标权限
16.1投标人应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相关规定开通网上投标权限。
16.2 若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实施细则》第八十四条规定情形的,采购人或招标机构将有关情况报同级财政部门,由财政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予以通报。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根据本须知第19条规定,投标应在“投标资料表”中所规定的时期内保持有效。
17.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招标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招标机构的这种要求。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投标有效期。拒绝接受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会被视为退出投标。
18 投标文件的书写要求
18.1 投标人应准备所投项目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此电子投标文件须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机构提供的后缀名为.zbs的电子采购文件,使用《投标文件编制软件》编制。投标文件必须是通过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网站”(http://www.baoan.gov.cn/jyzx/)下载的最新版投标文件编制软件制作的,并使用投标人密钥及正确加密规则加密成功的电子档文件(文件格式为BID文件);投标人自行承担错误操作投标文件编制软件或使用了旧版本的投标文件编制软件制作投标文件使投标文件无法打开、资料缺失、无法显示等情况导致的扣分、投标无效等不良后果;不正确加密的投标文件将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18.2 投标人在利用《投标文件编制软件》编制投标文件时须注意:
1、导入《投标文件编制软件》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应与以此制作的投标文件项目编号、包号一致,否则,投标将被拒绝。
2、不能用非本公司的电子密钥加密本公司的投标文件,或者用其它公司的登录采购人上传本公司的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3、要求用《投标文件编制软件》编制投标文件,不能用其它方式编制投标文件,否则,视为无效投标。编制投标文件时,电脑须连通互联网。
4、投标文件不能带病毒,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5、完整填写“投标关键信息”,如下图所示:
如果在投标文件的其它地方有与“投标关键信息”内容相冲突的,以“投标关键信息”为准。
6、投标人在编辑投标文件时,在投标文件目录中属于本节点内容的必须在本节点中填写,填写到其他节点或附件的将可能导致扣分或投标无效,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填写完投标文件后,要检查每一个章节中图片的清晰程度,如果图片中字体的笔划不连贯,难以辨识的,请及时更换,以确保图片清晰可辨,因为无法辨识的图片将导致对该投标文件不利的专家评定。
7、投标文件编写完成后,必须用属于本公司的电子密钥进行加密,加密后视为已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8、投标人在使用《投标文件编制软件》过程中遇到无法正常编辑或生成投标文件时,必须于投标截止时间24小时前将具体问题向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反映,否则由此产生的问题由投标人负责。
9、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招标机构不接受投标截止时间后递交的纸质、电子、传真等所有形式的投标资料。由于对网上招投标操作不熟悉或自身电脑、网络的原因导致不能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投标文件,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不负任何责任。建议于开标前一个工作日完成投标文件的制作与上传。如果制作或上传有困难,请及时咨询,联系电话:0755-27758326。
10、如果开标时招标机构出现网络故障、技术故障,影响了招投标活动,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有权采取措施如延期、接受无法从网上上传的投标文件等,以保障招投标活动的公开、公平和公正,投标人不得对此持有异议。
11、投标人在使用《投标文件编制软件》时,请尽可能在如下环境运行:32位 Windows XP SP3 或32位 WIN7、Microsoft Office 2007 SP3、Adobe Reader 9。
18.3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18.4除招标文件有特殊规定外,投标文件不用盖章或签字,资格证明文件按招标要求提供扫描件。
18.5 警示条款
各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有关规定,为增强各投标人诚信守法、公平竞争意识,规范各投标人投标行为,有效遏制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串标围标、造假等不诚信行为,促进我区政府采购市场诚信体系建设,确保我区政府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和公正,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将依法依规对如下投标信息予以公示,望各投标人给予配合,履行好自身的权益和义务。
1.公示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投标书、投标一览表、分项报价清单表、商务条款偏离表、技术规格偏离表、货物说明一览表、供应商情况介绍、售后服务计划、关于资格的声明函、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信用承诺书、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商务和技术资料等(投标文件正文的全部内容)。
2.公示时间。公示时间为中标结果公布环节。当发布中标结果时,同时向社会公布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包括中标和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对有效投标供应商不足三家或其它评审因素导致整个项目废标的;对未使用最新加密规则或携带病毒等原因导致投标无效的投标文件不予公开。
18.6 特别提醒
投标文件正文将对外公开,投标文件附件不公开。投标人在使用投标书编制软件编制投标文件时,信息公开部分必须编制于“标书”,非信息公开部分编制于“附件”,如下图所示。
(我中心公布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时为计算机截取信息公布,如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将需要公示的内容编制于“标书”内,将作投标无效处理;如投标人将非信息公开部分内容编制于“标书”内,不会作无效投标处理,但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人对公示信息的质疑,按现规定和做法执行。 望各投标人要珍惜本次投标机会,诚实、守信、依法、依规投标。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
19.1 在投标文件制作完成后,投标文件编制软件自带的加密程序能自行对其进行加密,投标人无须用其它加密方式。此加密程序确保投标文件在到达投标截止时间后才能解密查看。在加密过程中,加密软件会根据项目信息自动获取对应项目的加密规则文件,如下图所示:
(图1:标书加密)
点击“开始”按钮进行标书加密,根据软件的提示信息完成标书的加密。
(图2:标书加密成功)
20 投标
20.1网上投标
投标人必须在采购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用电子密钥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http://www.baoan.gov.cn/jyzx/),用“应标管理”—》“上传投标文件”功能点上传投标文件。如果没有该功能点,请用本公司的机构管理员在 “系统维护”—》“修改采购人权限”中增加该功能点,如果增加不成功,请与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联系,联系电话:29993888。如果确有困难,多次上传均告失败,请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携带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或U盘)送达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服务大厅协助上传,但上传过程投标截止时间到达仍无法上传成功的,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20.2 招标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9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招标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在项目延期后,出于投标文件的保密考虑,建议投标人重新加密投标文件,重新上传。
20.3 投标截止时投标人不足三家,或有效投标少于三家招标机构有权宣布此次招标无效,重新招标或采用其它方式采购。
21 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 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上传投标文件。
2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1 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后,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对其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并重新上传投标文件或在网上进行撤销投标的操作。
22.2投标截止时间以后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2.3 从投标截止时间至投标人在投标文件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满之日期间,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
22.4 评标委员会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投标文件。
23 评标委员会
23.1 招标机构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有关规定成立评标委员会,评标工作由评标委员会负责。
五、开标与评标
24 开标
24.1招标机构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开标,并在网上公布开标结果。
24.2按照第22.1条规定,在网上进行了“撤销投标”和“投标响应拒绝”的操作的投标将不予开标。
24.3 本项目进行网上投标,当招标机构开标后,投标人即可登录“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http://www.baoan.gov.cn/jyzx/),用“应标管理浏览开标一览表”功能查看开标一览表。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在评标期间,若投标文件中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形成统一判断意见的,评标委员会应书面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基于电子招投标及评审时效考虑,可以通过电话等方式先行告知投标人以上需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内容,但需现场形成并保存相关书面记录。
25.2投标人可根据评标委员会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但不得寻求、提供或允许对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25.3在评标期间,若投标文件中存在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投标人进行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但投标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无法联络或联络不上或规定的时间内未按要求答复,评标委员会有权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判断。
26 投标文件的初审
26.1 投标文件的初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26.2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内容详见《关键信息》→《投标文件初审表》。
26.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将按以下方法更正(次序排先者优先):
26.3.1 若开标一览表中单价和总价相矛盾,以总价为准;
26.3.2 若开标一览表中报价与分项报价清单总价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6.3.3 若分项报价清单中的分项单价汇总与总价不一致,以总价为准;
26.3.4 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用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
26.3.5 若投标文件中声明的投标总价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26.3.6 若投标一览表中报价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如投标人不接受以上对其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拒绝。
26.4符合性审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内容详见 《关键信息》→《投标文件初审表》。
26.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将作投标无效处理。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6.6 对不属于“投标无效”或“拒绝投标”列示的其他情形,包括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给评审带来不便,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可以接受,并酌情扣分处理。
26.7根据项目具体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决定招标文件中“可能导致投标无效”或“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等具体条款是否实施“投标无效”或“投标被拒绝”,但对同一条款的裁决应适用于每一个投标人。
26.8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若评标委员会成员对是否须有投标人作出报价合理性说明,以及书面说明是否采纳等判断不一致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确定评标委员会的意见。
27 评标方法和定标原则(本项目具体所采用的评标方法详见 《关键信息》→《评标信息》)
27.1.最低评标价法
最低价法,是指以价格因素确定中标候选的评标方法,即在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以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或中标人的评标方法。
中标人的投标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技术要求和标准,但评标委员会无需对投标文件的技术部分进行价格折算。
27.1.1投标文件的初审和投标价格
27.1.1.1资格性审查,见26.2。
27.1.1.2符合性审查,见26.4。
27.1.1.3 针对第27.1.1.2条所述内容,如投标人未提供或未完全提供,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27.1.1.4评标委员会将依据项目控制金额作为授予合同价格的上限,在项目控制金额未得到追加之前,只对在项目控制金额内的投标进行评定。
27.1.1.5评标委员会同时将参照本须知第26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下一步评定。
27.1.1.6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号)相关规定,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诚信相关问题且在相关主管部门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其报价需在原报价基础上上浮10%,并以上浮后的报价作为最终报价参与价格排序。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系统的查询结果给予判定。失信投标人符合27.4规定的优惠资格的,价格扣除和价格上浮一并执行。
27.1.2定标原则
27.1.2.1通过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并同时具备以下(一)至(四)条件的投标人应当确定为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
(一)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
(二)按以上规则,最终投标的价格最低。
27.1.2.2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评标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供应商的最低投标报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评标委员会可以取消该投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对是否满足实质性要求或报价是否合理或是低于成本,评委会意见不一致时,按少数服从多数原则作出决定。
27.2.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7.2.1投标文件的初审和投标价格
27.2.1.1资格性审查,见26.2。
27.2.1.2符合性审查,见26.4。
27.2.1.3 针对第27.2.1.2条所述内容,如投标人未提供或未完全提供,则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27.2.1.4评标委员会将依据项目控制金额作为授予合同价格的上限,在项目控制金额未得到追加之前,只对在项目控制金额内的投标进行评定。
27.2.1.5评标委员会同时将参照本须知第26条规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下一步评定。
27.2.2 综合评审
27.2.2.1 对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评审内容包括:
27.2.2.2评分因素
序号 |
评比因素 |
权重 |
1 |
||
2 |
||
3 |
||
…… |
27.2.2.3加权计算
评标委员会按照下述公式对每个通过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不超过预算控制金额的投标人进行评审、打分,然后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评标总得分=(A1×F1+A2×F2+…An×F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各因素满分均为100分;
A1 、A2、A3、...An分别是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3+…+An=1);
价格分计算方法:价格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按评审后平均分值由高到低顺序排序。平均分值排名前3的的投标人作为候选中标供应商。若入围的最后一个名额出现平均分值相同的,则排名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排列入围,若平均分值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则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入围。
27.2.3定标原则: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中标候选供应商或中标供应商
27.4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深圳市政府采购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的实施细则》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和监狱企业的投标报价扣除10%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如有其它政策支持因素(如鼓励创新等)需一并列出。
根据深圳市《深圳市政府采购落实支持企业复工复产政策的实施细则》的要求,顺延既有认证有效期,投标人提供的证书已到期的(到期时间为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6月30日),视同在有效期范围内。该标准暂定执行至2020年6月30日。。
为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题,我市推出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改革举措。订单融资具体流程及试点金融机构订单融资服务承诺可参阅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www.zfcg.sz.gov.cn)信息公开栏目或深圳政府采购网(www.cgzx.sz.gov.cn)政府采购订单融资栏目。
27.5评标注意事项
1)评标是招标工作的重要环节,评标委员会应独立进行评标。评标委员会应公正、平等地对待所有投标人。
2)评标委员会应遵守职业道德和评标现场工作纪律,确保评标质量。
3)为保证评标工作的公平公正性,除本须知第25条的规定外,从接到评标通知到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之前,评委不得与投标人或者与招标结果有利害关系者私下接触。在招标工作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4)在评标中,不得改变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标准、方法和中标条件。
28 评标结果公示
28.1评标结束后,招标机构将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http://www.baoan.gov.cn/jyzx/)上公示招标结果,公示期为3个日历日。若投标人对招标结果有异议,可以向招标机构提出书面质疑,若公示期内未提出质疑,则视为认同招标结果。
28.2提出质疑的投标人应保证其质疑的真实性、合法性和可靠性,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8.3 适用评定分离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质疑由招标机构统一受理。原则上由被质疑人书面答复质疑供应商。质疑涉及由招标机构审核确认的招标文件相关内容及评审程序的,由招标机构在法定时限内书面答复质疑人,采购人配合处理质疑。定标环节的质疑由采购人进行回复。
29 资格后审
29.1评标委员会保留审查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响应及承诺是否与实际一致的权利,包括对中标供应商投标的真实可靠性、规模、人员、场地、货物等方面核实或现场考察。如发现虚假投标或弄虚作假的,评标委员会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确定最终结果
六、授予合同
30 合同履约
30.1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增加采购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服务的,经主管部门批准,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采购合同,补充采购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但合同总金额不得超过原计划数额,减少的按深圳市宝安区财政有关规定执行。
31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力
31.1招标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投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或所有投标,以及宣布招标无效的权利,对受影响的投标人不承担任何责任,也无义务向受影响的投标人解释采取这一行动的理由。
32 中标通知书
32.1 中标人确定后,招标机构将在“深圳交易集团有限公司宝安分公司”(http://www.baoan.gov.cn/jyzx/)上发布招标结果公告,中标人和采购人可凭单位证明和本人身份证到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领取《中标通知书》。
32.2 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33 签订合同
33.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
33.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3.3 采购人须根据财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的支付方式及进度办理支付手续并做好相应的资金监督管理工作。
33.4 中标人履行采购合同时,需根据招标要求及投标响应向采购人提供采购所涉及的货物、服务或工程的完备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所采购货物的数量、品牌型号和价格等信息,拟投入人员的详细数量、资格证书、学历证书和社保证明等信息,售后服务的详细内容等(如项目涉及)。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所提供的上述清单进行核查。
33.5 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携带全套合同及中标(成交)通知书原件到招标机构备案。如有另行签订补充合同的,采购人应在补充合同签订之日起十日内到招标机构办理备案手续。采购人凭加盖“合同备案专用章”的中标(成交)通知书及相关材料办理资金拨付手续”(协议采购、定点采购、商场供货等项目除外)。
33.6 政府采购合同中应包含验收、履约监管、违约责任等相应条款。采购人在抽样检测、验收或使用过程中发现与招投标文件不符合、严重质量问题、假冒伪劣产品等重大可疑情况的,以及供应商在服务及售后等方面违反招投标文件约定或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应当及时与供应商交涉并追究违约责任。
34 取消中标资格
34.1中标供应商放弃中标资格的,或者中标供应商的中标资格被依法确认无效的,根据实际情况按相关法律规定处理。
35 中标服务费
35.1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人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
35.2招标代理服务费参照 深财购【2018】27号文及相关规定,具体收费标准如下表:
服务类型 费率 中标金额 |
货物采购 |
服务采购 |
工程采购 |
100万元以下 |
1.5% |
1.5% |
1.0% |
100万元(含)-500万元 |
1.1% |
0.8% |
0.7% |
500万元(含)-1000万元 |
0.8% |
0.45% |
0.55% |
1000万元(含)-5000万元 |
0.5% |
0.25% |
0.35% |
5000万元(含)-1亿元 |
0.25% |
0.1% |
0.2% |
1亿元(含)-5亿元 |
0.05% |
0.05% |
0.05% |
5亿元(含)-10亿元 |
0.035% |
0.035% |
0.035% |
10亿元(含)-50亿元 |
0.008% |
0.008% |
0.008% |
50亿元(含)-100亿元 |
0.006% |
0.006% |
0.006% |
100亿元(含)以上 |
0.004% |
0.004% |
0.004% |
例如: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600万元,计算招标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600-500)万元×0.8%=0.8万元
合计收费=1.5+4.4+0.8= 6.7万元
注:(1)以中标通知书中确定的中标总金额作为缴费的计算基数。
(2)招标代理服务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收款单位: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光大银行深圳景田支行
帐 号:39050188000083280(用于支付中标服务费)
35.3中标人须在中标公告公示期结束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招标(采购)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第二章 合同基本内容(供参考)
一、合同格式
1、参照深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的相应的合同样本格式及其主要条款、内容,为本合同的主要条款和依据。
二、合同重要条款
1、标的物及服务的详细名称及数量或有关内容的详细描述。
2、合同总价。中标价即为本项目的合同总价。但如招标结束后,采购方物业发生变化,则以实际面积计算,单价不作调整。
3、服务质量要求及供方对质量的负责条件和期限。
4、其它需要项目提交的资料,和证明文件。
5、服务时间、地点、方式。
6、安装、调试和验收方式。
7、付款方式。
8、违约责任。
9、争议处理办法。
10、增加项目的处理办法。如因增加项目引起的价格改变,必须控制在原造价的10%,需书面报请区财政局、用户方,经同意后方可变更,
第三章 附件
投标文件组成:
1.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投标书
(2)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3)投标一览表
(4)分项报价清单
(5)商务条款偏离表
(6)技术规格偏离表
(7)货物说明一览表
(8)投标人情况介绍
(9)项目管理主要技术和售后服务人员情况表
(10)售后服务计划
(11)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12)关于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13)信用承诺书
(14)政府采购优惠政策
(15)诚信承诺函
(16)招标文件要求的其它内容或投标人认为需要补充的商务和技术资料
(17)投标人营业执照(正副本均可)
2.投标文件附件(信息非公开部分):包括以下内容: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正文(信息公开部分)
1. 投标书
致: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招标采购服务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本投标人宣布同意如下:
1.? 本公司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为(注明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1.? 本公司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1.? 本公司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公告、补充公告等。本公司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1.? 本投标有效期为开标日起90个日历日。
1.? 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1.? 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1.?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函件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
投标人(投标单位)名称
日期
2. 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
致:深圳市合创建设工程顾问有限公司
我公司承诺:
1.我公司本招标项目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未侵犯知识产权。
2.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我公司参与政府采购项目投标的供应商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4.我公司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
5.我公司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质。
6.我公司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我公司参与该项目投标,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投标做到诚实,不造假,不围标、串标、陪标。我公司已清楚,如违反上述要求,其投标将作废,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并在网上曝光,同时将被提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给予一定年限内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或其他处罚。
8.我公司如果中标,做到守信,不偷工减料,依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内容、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本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一切承诺履约。项目验收达到全部指标合格,力争优良。
9.我公司承诺本项目的报价不低于我公司的成本价,否则,我公司清楚将面临投标无效的风险;我公司承诺不恶意低价谋取中标;我公司对本项目的报价负责,中标后将严格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需求、签署的采购合同及我公司在投标中所作的全部承诺履行。我公司清楚,若我公司以“报价太低而无法履约”为理由放弃本项目中标资格时,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若我公司中标本项目,我公司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人的报价时,我公司清楚,本项目将成为重点监管、重点验收项目,我公司将按时保质保量完成,并全力配合有关监管、验收工作;若我公司未按上述要求履约,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的处理处罚。
10.我公司已认真核实了投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所有资料均为真实资料。我公司对投标文件中全部投标资料的真实性负责,如被证实我公司的投标文件中存在虚假资料的,则视为我公司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我公司愿意接受主管部门作出的行政处罚。
11.我公司承诺不非法转包、分包。
以上承诺,如有违反,愿依照国家相关法律处理,并承担由此给采购人带来的损失。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
投标人(投标单位)名称
日期
(本章未提供的招标要求的其他文件格式由供应商自拟)
3. 投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包号 |
货物名称 |
投标总价 |
交货期 |
型号和品牌 |
原产地 |
备注 |
大写: 小写: |
投标总价按照数学四舍五入最多保留至小数点后两位。
投标报价应以人民币报价。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
投标人(投标单位)名称
日期
4. 分项报价清单
(1)? 项目报价表
序号 |
货物名称 |
规格及型号 |
品牌 |
原产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元) |
合价(元) |
1 |
|
|||||||
2 |
||||||||
3 |
||||||||
…… |
…… |
|||||||
合计(即:投标总价;币种:人民币;单位:元) |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
投标人(投标单位):
★填写要求:
1.所有价格应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货币单位填写;
2.本表可根据实际需要增加相关内容,但内容不得删减,;
3.单价、合价和投标总价为包干价,即三者均应包含设备的价款、包装、运输、装卸、安装、调试、技术指导、培训、咨询、服务、保险、税费、监理(若有)、检测、验收合格交付使用之前以及技术和售后服务等其他各项有关费用(详见第五章)。
4.本表已列具体货物名称的必须按此表格式响应招标要求并填报相应信息(对规格型号、品牌的要求执行填写说明第4条规定),如不按要求填报、漏报或错报作投标无效处理。
填写说明:
1.投标总价应为以上各分项价格之和;
2.“原产地”是指该产品的实际生产加工地,而非品牌总公司所在地。
3. 本表未列明的其它货物清单,投标人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中的配置清单或明细列表按此表格式要求进行填报(对规格型号、品牌的要求执行以下第4条规定)。如不填报、漏报或错报评标委员会专家有权对投标人做出不利的判断,并在评分项技术部分中的投标文件响应评价项进行扣分处理,最低可判定0分,情形严重的整个技术部分均不得分。(如有涉及采购需求有要求但无法明确具体量化标准的配套工程施工、安装、装修等,可依要求只报出相应报价即可)
4、本项目报价表中的“规格及型号、品牌”属于“按招标定制”产品可依招标要求响应填报此表,不强制要求报出规格型号及品牌;属于有明确品牌型号的产品报出具体型号的可不强制要求报出具体规格。
5、不提供本分项报价清单作投标无效处理,如投标文件其它位置出现与本表不一致的信息(如型号、品牌、单价等),以本表信息为准。
(二)可选配件报价清单(不包括在总报价内)
注:格式参照《(一)项目报价表》表格,但须提供相应的品牌、规格型号、原产地、数量、单价等详细信息
(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涉及的其他内容报价清单
5. 商务需求偏离表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招标文件条目号 |
招标文件商务条款 |
投标文件商务条款 |
说明 |
此表可延长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投标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6. 技术规格偏离表
招标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