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3月01日 10:59
一、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编号:YFCG20210301
采购项目名称:华侨大学2021年在职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定点供应商招标
二、项目终止的原因
合同号1和合同号2因投标人不足三家,依法废标。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华侨大学物资采购中心
地址:华侨大学施良侨科技大楼二楼
联系方式:洪老师 0595-226938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泉州市区温陵南路178号二楼
联系方式:林先生、庄先生 (0595)22988718、28131778、1555910616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庄先生、林先生
电 话: (0595)22988718、28131778
福 建 云 锋 招 标 有 限 公 司
FUJIAN YUNFENG AGENCY PROCURE CO.,LTD
招 标 文 件
招标编号:YFCG20210301
招标项目:华侨大学2021年在职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定点供应商招标
目 录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41.投标邀请书 52.华侨大学2021年在职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定点供应商招标一览表 6第二部分 华侨大学2021年在职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定点供应商招标基本要求 7第一章 基本需求 8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10 A说明 11 B招标文件 11 C投标文件的编写 12 D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E开标、评标和定标 15 F授予合同 19 第四部分 华侨大学2021年在职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定点供应商招标买卖合同 21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271.投标书 282.开标一览表 29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314.委托授权书 325.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336.版权声明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4
1.投标邀请书 5
2.华侨大学2021年在职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定点供应商招标一览表 6
第二部分 华侨大学2021年在职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定点供应商招标基本要求 7
第一章 基本需求 8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10
A说明 11
B招标文件 11
C投标文件的编写 12
D投标文件的递交 14
E开标、评标和定标 15
F授予合同 19
第四部分 华侨大学2021年在职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定点供应商招标买卖合同 21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27
1.投标书 28
2.开标一览表 29
3.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31
4.委托授权书 32
5.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33
6.版权声明 3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
项目 |
约定内容 |
1 |
招标项目 |
华侨大学2021年在职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定点供应商招标 |
2 |
供货地点 |
华侨大学泉州校区和厦门校区 |
3 |
招标内容 |
详见文件第二部分华侨大学2021年在职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定点供应商招标基本要求 |
4 |
服务期 |
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
5 |
供货价格与费用 |
中标人按照所报提货价格供货,招标人不在额外支付任何费用。 |
6 |
项目预算 |
本项目的实际结算金额为每人200元,两校区预计2900人,预算金额每年58万元(合同号1、2各按每年29万元预算)。 |
7 |
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
详见文件第三部分投标人须知 |
8 |
投标保证金 |
每个合同号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提交方式:以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转入(或汇入)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的以下账户内: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152300100100077663、收款人: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以到账为准。 |
9 |
制作投标文件数量 |
正本1份,副本5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套。 |
10 |
中标人产生方法 |
综合评分法 |
11 |
履约保证金 |
每个合同包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 |
12 |
递交投标文件及样品截止时间 |
2021年3月1日09:00时(北京时间) |
13 |
递交投标文件及样品地点 |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
14 |
开标时间 |
2021年3月1日09:00时(北京时间) |
15 |
报价与实际结算金额 |
本项目的实际结算金额为每人每年200元的不变金额,两年每人共400元。 投标时,投标人应在此基础上提供一个每人每年的实际提货价,该提货价不得低于实际结算金额200元,否则为无效投标。每次的实际提货价保留到元的整数位,如:220元或223元等。中标后每年所选购物品的价值按中标人所报实际提货价计算确定。报价即实际提货价。 |
16 |
注意事项 |
本招标文件共 34 页,请投标人领取招标文件时自行核对,如发现缺、损等情况,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二日内向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提出,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书
1.投标邀请书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受华侨大学物资采购中心(招标人)的委托对华侨大学2021年在职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定点供应商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接受邀请的投标人前来参加。
1.招标编号:YFCG20210301
2.招标项目、数量、服务及期限:详见“华侨大学2021年在职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定点供应商招标一览表”。
3.投标人条件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合同号1的投标人在华侨大学泉州及厦门校区附近均设有实体提货门店。
3.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
3.4满足上述条件者可成为投标人。
3.5每位投标人只能选择一个合同号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即招标文件公告期限)为2021年1月14日至2021年1月25日止。接受邀请参加投标的投标人请在上述期限内的工作时间(北京时间)每天上午8:00—12:00时,下午2:30—5:30时,到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区温陵南路178号二楼)购买招标文件,每份招标文件人民币200元整;未按约定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将被拒绝。
5.递交投标文件及样品截止时间:2021年3月1日09:00时(北京时间),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或逾期收到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
6.开标时间:2021年3月1日09:00时(北京时间)
7.递交投标文件、样品及开标地点: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地址: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8.索取《招标文件》地点: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9.招标人联系人:洪老师 联系电话:0595-22693878
10.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口头提出不予接受。
11.有关本项目招标的相关信息(包括招标文件若有修改)都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公布,不作另行通知,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相关网站,以免错漏重要信息。
12.招标代理机构: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福建省泉州市区温陵路南段178号二楼
E-mail:YFCG2988718@163.com
邮 编:362000
电 话:(0595)22988718、28131778
传 真:(0595)22195078
联系人:林先生、饶先生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152300100100077663
收款人: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一月十四 日
2.华侨大学2021年在职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定点供应商招标一览表
合同号 |
品目号 |
货物(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主要服务要求 |
货品供应地点 |
服务期 |
货品要求 |
1 |
a |
华侨大学2021年在职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定点供应商招标 |
1 |
项 |
详见“第二部分第一章 基本要求” |
华侨大学泉州及厦门校区 |
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
蛋糕类 |
2 |
a |
华侨大学2021年在职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定点供应商招标 |
1 |
项 |
华侨大学泉州及厦门校区 |
农产品类 |
第二部分
华侨大学2021年在职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定点供应商招标基本要求
1、本项目蛋糕类供应商及农产品供应商各入围1家,服务期2年,合同一年一签,如遇上级部门政策调整或者资金拨付调整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招标人员工可在入围的2家供应商中自行选择1家供货,投标人应充分考虑未被选中供货的风险及损失。本项目的实际结算金额为每人200元,预算总人数约2900人,年预算总金额约58万元,最终按实际选购人数结算。
2、技术服务要求
2.1蛋糕类要求
1)供应商在华侨大学泉州及厦门校区附近均设有实体提货门店,供应商提供面额为10元每张的抵用券供招标人教职工使用,招标人教职工可使用抵用券购买供应商店内的自制品(不限于蛋糕)。当地所有连锁店均通用。
2)供应商在每人200元实际支付金额的前提下,可提供面额更高的抵用券,招标人按季度支付货款,支付金额为实际购买人数×200元。
3)抵用券使用年限:招标人收到抵用券后1年。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价格不得高于其同类同期对外售出价格。
5)供应商提供送抵用券上门服务。
2.2农产品类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商品质量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提供产品检验检疫报告(若有),需对质保期内出现的商品质量问题负责并根据情况予以换货或退货。
2)供应商需提供米、面、蛋、肉(包含冰鲜鸡鸭兔等)、干货等包装规格及单价等信息。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价格不得高于其同类同期对外售出价格。
3) 供应商需提供可供招标人任意选择的4种套餐,每个套餐间的货物重复性不能高于40%。中标人按照招标人选择的对应套餐供货,套餐内容不得随意更改(提供的货物需充分考虑配送可行性)。
4)供应商在每人200元实际支付金额的前提下,可提供面额更高的抵用券,招标人按季度支付货款,支付金额为实际购买人数×200元。
5)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内有自有经营的农场或养殖场(基地),且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为自有经营的农场或养殖场(基地)产品(需提供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并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每个教职工的地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邮寄(邮寄费用包含在报价内)。
6)抵用券使用年限:招标人收到抵用券后1年。
7)供应商提供送抵用券或送货上门服务。
3、报价要求:
3.1按招标文件及学校要求完成全部供货,经验收没有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所需的所费用。
3.2报价时,投标人填写《开标一览表》(附件2)数字应填写清楚,不得涂改。
3.3本次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报价尾数至少应以元为单位,元后面数字不计。
3.4本次报价应含税费且为实际提货价,提货时享受当日中标人对外公开的最优惠价格。
4、本项目的实际结算金额为每人每年200元的不变金额,两年每人共400元。投标时,投标人应在此基础上提供一个每人每年的实际提货价,该提货价不得低于实际结算金额200元,否则为无效投标。每次的实际提货价保留到元的整数位,如:220元或223元等。中标后每年所选购物品的价值按中标人所报实际提货价计算确定。报价即实际提货价。
5、履约保证金
5.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该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的服务期满且无违约或服务问题时无息退还。提交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或电汇。
5.2招标人的教职工在采购期内因中标人提供的货物、服务等出现问题,提出书面投诉经查属实且为中标人主观原因造成的,每次招标人可扣罚中标人人民币1000元的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招标人可没收中标人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6、合同要求
6.1中标人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与招标人签订买卖合同,并于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交清履约保证金,否则按弃标规定处理。
6.2中标人如不履行本招标文件要求,招标人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履约保证金(或保证金),一切责任由中标人承担。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A 说明
1.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投标邀请中所叙项目的货物及服务。
2.定义
2.1“招标人”系指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所指招标项目的业主即华侨大学。
2.2“招标代理机构”系招标文件第一部分所指的组织本次招标的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2.3“投标人”系指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条件,并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参与投标活动的法人或组织。
2.4“投标人代表”指全权代表投标人签署《投标文件》,参加活动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须持有《委托授权书》的授权代理人。
2.5“货物”系指中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须向指定用户提供的产品。
2.6“服务”系指按招标文件规定,中标人须承担的货物技术协助、维护及自身承诺的义务。
2.7“中标候选人” 经过参与本次投标活动的审查、推荐的候选中标人。
2.8“中标人”持有招标代理机构签发的《中标通知书》,与招标人签订《买卖合同》的法人或组织。
3.投标人条件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2合同号1的投标人在华侨大学泉州及厦门校区附近均设有实体提货门店。
3.3投标人应遵守有关中国法律、法规和条例。
3.4满足上述条件者可成为投标人。
3.5每位投标人只能选择一个合同号投标,否则投标无效。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费用
4.1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B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组成
5.1 招标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程序和合同条款的资料。招标文件由下述部分组成:
5.1.1投标邀请书;
5.1.2华侨大学2021年在职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定点供应商招标基本要求;
5.1.3投标人须知;
5.1.4华侨大学2021年在职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定点供应商招标买卖合同主要内容;
5.1.5投标文件格式。
5.2 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货物使用地的自然环境、气候条件、公用设施等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履行合同有关的一切情况。
6.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如有疑点,可要求澄清,应按投标邀请书中载明的地址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或传真,下同)通知到招标代理机构。招标代理机构将视情况确定采用适当方式予以澄清或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必要时将不标明查询来源的书面答复,分送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7.招标文件的修改
7.1招标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依据投标人要求澄清的问题而修改招标文件,并以公告(或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对方在收到该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的形式予以确认。
7.2因为修改招标文件的缘故,招标代理机构将根据规定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公告(或书面)形式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每一投标人。
7.3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
7.4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口头提出不予接受。异议书必须为原件并由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授权书)签字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且本人送达。逾期送达或不符合规定的异议书则不予受理,视同接受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
7.5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依法必须进行招标的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提出。
C 投标文件的编写
8.要求
8.1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的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书面的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8.2以电报、电话、传真形式代替投标文件的投标概不接受。
9.投标语言及计量单位
9.1投标文件及投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就投标交换的文件和来往信件,应以中文书写。
9.2计量单位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或国际单位。
9.3除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外,投标文件对日期的约定一律指日历日。
10.投标货币单位
10.1投标文件涉及到的价格、金额一律使用人民币元为单位。
11.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投标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1.1.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注:各1正、5副,一起单独密封提交,否则为无效投标)
11.1.2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根据第三部分第15条的要求提供);
11.1.3服务费承诺书;
11.1.4投标保证金。
11.2上述投标文件按11.1.2—11.1.3顺序和11.1.4以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凭证复印件装订成册,并填制“投标文件资料清单”。11.1.1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各1正、5副,一起单独密封提交,否则为无效投标。
11.3投标人不得提供虚假资料,否则将被不退还投标保证金,取消投标人资格及中标人资格。除《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外,投标人提供的证明资料原件在必要时,招标代理机构有权要求投标人在约定的时间内提交投标文件中的相关原件,以便确认投标文件的真实性。投标人须按照约定时间内提交相关证明资料原件。
12.投标文件格式
12.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等资料。
13.提货价报价
13.1提货价报价是指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华侨大学2021年在职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定点供应商招标基本要求”要求提供产品的所有费用。本次报价为实际提货价,提货时招标人享受当日中标人对外公开的最优惠价格。
13.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3.3本次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报价尾数至少应以元为单位。
13.4投标人按上述条款要求填写报价是因为供招标代理机构中标方便的缘故,但不限制招标人以其它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
14.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4.1投标人须提供证明其拟供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响应文件。
14.2上述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5.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否则为无效投标)
15.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
15.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5.3合同号1的投标人在华侨大学泉州及厦门校区均设有实体提货门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5.4委托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时须提供)。
15.5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附后)
16.投标保证金
16.1投标人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每个合同号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的投标保证金。
16.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之一。
16.3投标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投标免受投标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16.4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方式及提交时间:
16.4.1提交方式:银行转账或电汇。
16.4.2提交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投标保证金均应提交给招标代理机构的以下银行账户内。
开户行:兴业银行泉州分行营业部
帐 号:152300100100077663
收款人: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16.5未按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被视为投标无效。
16.6未中标的投标人保证金,将在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五日内无息退还。
16.7中标的投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交纳履约保证金后,予以无息退还(因此与金融部门发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承担)。
16.8发生以下情况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6.8.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16.8.2如果投标人或中标人未能做到:
①. 按本须知第31条约定签订合同;
②. 按本须知第32条约定提供履约保证金;
③. 按本须知第33条约定支付代理服务费。
16.8.3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
16.8.4投标人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形。
17.投标有效期
17.1投标有效期为90天,投标有效期从开标之日起计算。
17.2特殊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满之前通知投标人延长有效期。
18.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8.1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1份和副本5份,电子版投标文件一套。要注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18.2投标文件的文字除签名及与签名相关日期外建议采用电脑打印。
18.3投标人代表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投标文件中签名和加盖投标人公章。
18.4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签署投标文件的投标人代表进行签名。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用纸质档案袋密封(所有封口加贴封条,且盖投标人公章),并标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
19.2投标人应将“ 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二个密封包:
(1)“开标一览表”: 内含“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各1正5副。
(2)“投标文件”:内含除“投标书”、“开标一览表”外的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及其他必要的投标文件,正本1份、副本5份。
19.3每一密封件上应注明“于 (注:填写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之前不准启封”的字样。
D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递交投标文件
20.1所有投标文件必须按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及开标地点由投标人代表送至招标代理机构或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20.2投标人代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凭下列证明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20.2.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20.3出现第7.2款因招标文件的修改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则按招标代理机构修改通知规定的时间递交。
21.迟交的投标文件
21.1招标代理机构将拒绝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2.1投标截止时间以后未经招标代理机构允许不得修改投标文件。
22.2投标人不得在投标文件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否则招标代理机构将按16.8款的规定没收其投标保证金。
E 开标、评标和定标
23.开标
23.1招标代理机构在招标通告或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投标人代表必须参加。
23.2投标人代表到达开标现场,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投标登记手续。
23.3开标前,招标人按递交投标文件的报名顺序查验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投标人代表确认无误后进行拆封。投标文件拆封后则进行唱标。唱标是公布“开标一览表”以及招标人认为合适的其他内容。
24.对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
24.1开标后,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是否有计算错误,要求的保证金是否已提供,文件是否恰当签署。
24.2在对投标文件进行详细评估之前,将依据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投标人的资格和履约能力。如确定投标人无资格履行合同,其投标将被拒绝。
24.3将确定每一投标是否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了实质性响应,而没有重大偏离。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是指投标符合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定且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重大偏离或保留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范围、质量和性能,或限制了招标人的权力,或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纠正这些偏离将影响到其他提交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公平竞争地位。
24.4判断投标文件的响应性仅基于投标文件本身而不靠外部证据。
24.5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4.6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有规则的地方,但这种允许是以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为前提。
24.7投标人制作文件出现以下情况时为投标无效:
24.7.1应交未交投标保证金的;
24.7.2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投标文件或加盖公章;
24.7.3投标人没有完整提供第15条的投标人资格的证明文件,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条件;
24.7.4投标响应与招标文件产生重大负偏离;
24.7.5投标文件中装订有投标书、开标一览表的;
24.7.6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实际结算金额的;
24.7.7其他违反国家法律规定的情形。
24.8招标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4.8.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4.8.2出现影响招标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4.8.3因重大变故,招标任务取消的。
24.9投标人有下列串通投标的情形时为无效标:
24.9.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费用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9.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24.9.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24.9.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24.9.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24.9.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4.9.7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4.9.8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24.9.9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
24.9.10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4.9.1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4.9.12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投标行为。
25.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并向投标人质疑,请投标人澄清其投标内容。投标人代表有责任按照招标代理机构通知的时间、地点进行答疑和澄清。
25.2重要澄清的答复应是书面的,但不得对投标内容进行实质性修改。
26.定标原则:
26.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效益和维护公共利益原则,通过市场竞争,选择综合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
27.评标方法
27.1本项目的实际结算金额为每人每年200元的不变金额,两年每人共400元。投标时,投标人应在此基础上提供一个每人每年的实际提货价,该提货价不得低于实际结算金额200元,否则为无效投标。每次的实际提货价保留到元的整数位,如:220元或223元等。中标后每年所选购物品的价值按中标人所报实际提货价计算确定。报价即实际提货价。
27.2由招标人代表和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共5人组成评标委员会,按下述方法进行评审。
27.3投标文件初审。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27.3.1资格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7.3.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审查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响应情况,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7.4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可以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7.5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中标人。
27.5.1合同号1:综合评议总分均为100分。分值分配如下表:
评标满分值 |
技术商务评议分 |
报价部分 |
||
技术分 |
商务分 |
|||
100分 |
36分 |
19分 |
45分 |
说明如下:考评内容如下: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一 |
技术评分部分(36分) |
—— |
1 |
根据投标人对基本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应答情况进行考评,承诺全部满足的得21分,有不满足的本项计为零分。 |
21 |
2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不合格产品(含数量不足及过期变质等)退换方案及承诺的服务方案进行横向考评,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退换周期最短的得3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退换周期较短的得2分,方案仅能满足退换货要求、退换周期长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
3 |
3 |
有能力提供线上选购的供应商得3分,须提供平台界面截图等证明材料。线上选购的配送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
3 |
4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出现集体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进行横向考评,方案科学合理详细、可行性强、索赔及时的得3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好、索赔周期较短的得2分,方案仅能满足一般突发事件要求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
3 |
5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除蛋糕类外的其它自制品的品种进行横向考评,数量最多的得3分,第二名的得2分,第三名的得1分。投标时提供其在售自制品的清单以及实物照片作为考评依据。同一类型不同尺寸的算一种。 |
3 |
6 |
根据供应商提供的在售奶油蛋糕和面包样品食品安全考评1-3分。食品添加剂越少,得分越高,满分3分。(需现场提供投标人在售的大众化蛋糕和面包样品各一种,样品包装及标识应完整)面包是门店正常销售的产品,蛋糕为门店正常销售的产品一人份尺寸。 |
3 |
二 |
商务部分(19分) |
—— |
1 |
根据供应商在泉州校区的连锁店的数量进行横向考评,数量最多得3分,第二名的得2分,第三名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投标时须提供连锁店的地址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连锁店清单》(格式自拟)等证明材料。 |
3 |
2 |
根据供应商在厦门校区的连锁店的数量进行横向考评,数量最多得3分,第二名的得2分,第三名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投标时须提供连锁店的地址、营业执照复印件及《连锁店清单》(格式自拟)等证明材料。 |
3 |
3 |
供应商门店同时满足有在离两校区2公里路程范围内的得3分,满足在离两校区任一校区2公里路程范围内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投标时须提供地图软件截图并标明里程等证明材料。 |
3 |
4 |
供应商在2018年以来有行政事业单位、国企大额团购类采购模式业绩的每个得2分,满分10分。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及《业绩一览表》(格式自拟)作为考评依据。 |
10 |
三 |
价格分(45分) |
|
1 |
满足招标文件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价,最高的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是满分4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价÷评标基准价)×45。 |
45 |
27.5.2合同号2:综合评议总分均为100分。分值分配如下表:
评标满分值 |
技术商务评议分 |
报价部分 |
|
技术分 |
商务分 |
||
100分 |
33分 |
22分 |
45分 |
说明如下:考评内容如下:
序号 |
评分项目 |
分值 |
一 |
技术评分部分(33分) |
—— |
1 |
根据投标人对基本要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的应答情况进行考评,承诺全部满足的得24分,有不满足的本项计为零分。 |
24 |
2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不合格产品(含数量不足及过期变质等)退换方案及承诺的服务方案进行横向考评,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强、退换周期最短的得3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一般、退换周期较短的得2分,方案仅能满足退换货要求、退换周期长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
3 |
3 |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出现集体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处理方案进行横向考评,方案科学合理详细、可行性强、索赔及时的得3分,方案科学合理可行性好、索赔周期较短的得2分,方案仅能满足一般突发事件要求的得1分,其他不得分。 |
3 |
4 |
评委根据投标人提供的4个套餐内容品种多样性、性价比和配送可行性进行横向比较。品种多、性价比高、可合理配送的得3分;品种较多、性价比较高、可合理配送的得2分;其他得1分。 |
3 |
二 |
商务部分(22分) |
—— |
1 |
投标人为福建省、泉州市、厦门市规定的消费扶贫对接企业的得3分,需提供相应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对接企业文件、协议或名册等复印件证明材料。 |
3 |
2 |
提供线上选购的供应商得3分,须提供平台界面截图等证明材料。线上选购的配送费用由供应商承担。 |
3 |
3 |
投标人在泉州和厦门市都设置门店的得3分;在泉州或厦门市设置门店的得1分。投标时须提供门店的地址、地图软件截图并标明里程及营业执照复印件等证明材料等证明材料。 |
3 |
4 |
供应商在2018年以来有行政事业单位、国企大额团购类采购模式业绩的每个得2分,满分10分。投标时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及《业绩一览表》(格式自拟)作为考评依据。 |
10 |
5 |
根据投标人承诺农产品的邮寄到货时间横向比较,时间最短的得3分,次之的得2分,第三的得1分,其余不得分。 |
3 |
三 |
价格分(45分) |
—— |
1 |
满足招标文件的有效投标报价为评标价,最高的评标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得分是满分45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价÷评标基准价)×45。 |
45 |
27.6将评委对投标人考评的技术部分得分和商务部分得分,取算术平均值的合计数作为各投标人技术商务的最终得分,并计算每一投标人的价格得分及合计得分。
27.7除投标报价外,评议分、报价得分的计算采用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27.8评委根据投标人的合计得分由高到低排名情况,每个合同号推荐不超过三家中标候选人。
27.9当出现两个或两个以上相同合计得分时,则投标报价高者为先;若投标报价相同,则以“商务部分”得分高者为先;若该得分仍相同,则以“供应商在2017年以来有行政事业单位、国企大额团购类采购模式业绩得分”高者为先。
27.10招标代理机构将现场公布评委考评结果,宣布本次招标项目中标候选人。
27.11投标人不得干扰招标人的招标活动,否则将废除其投标资格,并不退还投标保证金。
27.12上述中标候选人均由评委推荐产生。
27.13凡有下列情况之一,招标人有权顺延确定中标人或重新组织招标。
(1)招标人有权要求中标候选人提供响应标书或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的相关材料原件给招标人复核,中标候选人无法提供原件复核或提供的原件与投标文件不一致的。
(2)招标人发现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或以串标、围标等违规方式谋取中标的。
(3)中标人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不能签订或履行招标合同的。
F 授予合同
28.中标人
28.1招标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将评标报告送交招标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28.2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29.中标通知
29.1招标代理机构向招标人确定的中标人签发《中标通知书》。
29.2《中标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授予合同时变更数量的权力
30.1招标人有权对“华侨大学2021年在职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定点供应商招标”所需的内容予以适当的增加或减少。
31.签订合同
31.1中标人收到《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应与用户签订合同(中标人未按规定的时间内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按投标后撤回投标处理)。
31.2招标文件、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经济合同的依据。
32.履约保证金
32.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向招标人缴纳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该履约保证金在中标人的服务期满且无违约或服务问题时无息退还。提交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或电汇。
33.代理服务费
33.1 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应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代理服务费人民币叁仟元整(¥:3,000.00元),该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承担。(注:本次招标若产生两个中标人,则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平均分摊;本次招标若只产生一个中标人,则代理服务费全部由该中标人承担。)
33.2 代理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33.3 代理服务费的交纳方式:银行汇票、电汇或现金。
34.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属于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第四部分
华侨大学2021年在职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定点供应商招标买卖合同
采购合同(参考文本)
注释: 本格式条款仅作为双方签订合同的参考,为阐明各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协商可增加新的条款。 但不得与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相背离。 |
华侨大学工会教职工节日慰问品定点采购采购买卖合同(非免税产品)
合同编号: HDQZ2019****
甲方(招标人):
乙方(中标人):
按照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于 年 月 日组织的招标(招标编号:YFCG20210301)活动,确认乙方为本项目(合同号 )的中标人,中标总金额为人民币: 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其他有关法规,经甲、乙双方协商,现就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合同,双方同意严格执行本合同规定的所有条款。
第一条 签订合同文件的依据
1.甲方的《招标文件》(招标编号:YFCG20210301)以及相关的补充文件;
2.乙方所有的投标文件;
3.履约保证金;
4.中标通知书;
5.合同附件: 等。
第二条 货物
本合同所指的货物详见招标文件的《采购一览表》、需求及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
第三条 服务
1.乙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及乙方投标文件的要求承担甲方所有采购货品的质量及招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
2.乙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货品;
3.所有货品都必须遵守国家的三包政策。乙方必须保证货品的维修或更换,期间不得以任何借口不予受理,否则采购单位将有权向乙方索赔。
2.1蛋糕类要求
1)供应商在华侨大学泉州及厦门校区附近均设有实体提货门店,供应商提供面额为10元每张的抵用券供招标人教职工使用,招标人教职工可使用抵用券购买供应商店内的自制品(不限于蛋糕)。当地所有连锁店均通用。
2)供应商在每人200元实际支付金额的前提下,可提供面额更高的抵用券,招标人按季度支付货款,支付金额为实际购买人数*200元。
3)抵用券使用年限:招标人收到抵用券后1年。
4)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价格不得高于其同类同期对外售出价格。
5)供应商提供送抵用券上门服务。
2.2农产品类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商品质量应符合相应国家标准,提供产品检验检疫报告(若有),需对质保期内出现的商品质量问题负责并根据情况予以换货或退货。
2)供应商需提供米、面、蛋、肉(包含冰鲜鸡鸭兔等)、干货等包装规格及单价等信息。供应商提供的货物价格不得高于其同类同期对外售出价格。
3)供应商在每人200元实际支付金额的前提下,可提供面额更高的抵用券,招标人按季度支付货款,支付金额为实际购买人数*200元。
4)供应商应在福建省内有自有经营的农场或养殖场(基地),且提供给招标人的产品为自有经营的农场或养殖场(基地)产品。并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每个教职工的地址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邮寄(邮寄费用包含在报价内)。
5)抵用券使用年限:招标人收到抵用券后1年。
6)供应商提供送抵用券或送货上门服务。
3、报价要求:
3.1按招标文件及学校要求完成全部供货,经验收没有质量及售后服务问题所需的所费用。
3.2报价时,投标人填写《开标一览表》(附件2)数字应填写清楚,不得涂改。
3.3本次报价以人民币为货币单位,报价尾数至少应以元为单位,元后面数字不计。
3.4本次报价应含税费且为实际提货价,提货时享受当日中标人对外公开的最优惠价格。
4、本项目的实际结算金额为每人每年200元的不变金额,两年每人共400元。投标时,投标人应在此基础上提供一个每人每年的实际提货价,该提货价不得低于实际结算金额200元,否则为无效投标。每次的实际提货价保留到元的整数位,如:220元或223元等。中标后每年所选购物品的价值按中标人所报实际提货价计算确定。报价即实际提货价。
第四条 质量保证
1.乙方保证按招标文件及乙方提供的投标文件的要求,提供原厂原装全新正版合格的货品,并完全符合本国家、合同规定及招标文件中的质量、技术规格、性能要求。
2.签订合同前,乙方应向甲方缴纳履约保证金为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元)。该履约保证金在乙方的服务期满且无违约或服务问题时无息退还。提交方式:现金或银行转账或电汇。
3.教职工在采购期内因乙方提供的货物、服务等出现问题,提出书面投诉经查属实且为乙方主观原因造成的,每次甲方可扣罚乙方人民币1000元的履约保证金,情节严重的甲方可没收乙方的全部履约保证金,并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
4. 履约保证金缴纳方式:
按合同号分别缴纳,并注明招标编号及合同号。
开户名称:华侨大学
银行账号:4286 5836 3940
开户行:中国银行泉州华大支行
第五条 合同金额
1.合同总金额为 人民币。
2.本合同价款含:乙方按甲方规定条件进行供货,并送达甲方指定地点所发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品费用、技术服务费、包装运输费、保险费、税金、进口报关、代理费用、管理费等以及一切不可预见的费用。
3.合同总价款在项目有调整时,甲方可根据乙方的实际数量与投标单价计算确定。
4.在项目完成验收前,乙方在运输、装卸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因素造成的事故,概由乙方负责。
5.本次采用按中标价格一次性包干的方式。在本合同执行期內,不论市场价格或税费政策是否调整,合同价格不作调整。
第六条 货款结算
根据实际供货人数结算 ,付款金额=实际购买人数×200元。
第七条 服务期、地点和方式
1.服务期:二年(合同号一年一签)。
2.交货方式:由货品购买人购买货品或收到货品并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即为交货。
3.交货地点:泉州校区的选购地在泉州;厦门校区的选购地在厦门。
第八条 验收
教职工购买货品或收到货品并办理完相关手续后即完成验收。
第九条 知识产权
乙方须保障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到第三方关于侵犯专利权、商标权或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与甲方无关,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可能发生的责任与一切费用。如甲方因此而遭致损失的,乙方应赔偿该损失。
第十条 双方责任
1.合同生效后若有一方自行解除合同,应承担由此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向对方支付合同总价5%的违约金。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赔偿金及违约金从自行解除合同之日计算十日內付清。
2.合同生效后,若乙方违约,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支付的合同履约保证金;若甲方违约,乙方有权要求甲方双倍返还合同履约保证金。
3.乙方如有下列行为之一视为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乙方赔偿甲方的一切损失。
3.1 所提供的货物与投标文件的承诺不相符;
3.2 不能按期交货的,若甲方不终止合同,每延误一日,乙方应按合同总金额的1‰支付给甲方;
3.3 不能达到《招标文件》及投标承诺的要求;
3.4 乙方违反承诺的品牌、生产厂家、报价、质量和招标文件规定的质量、技术与性能、售后服务的内容行为;
3.5未经甲方同意将项目转包他人;
3.6乙方违反双方签署合同书的其他主要条款;
4.对于不可抗拒的原因等客观因素造成不能履行合同的,双方根据客观情况协商处理;
5.乙方在货品交付等各种环节中产生的一切意外事故,包括不可抗拒力因素造成的事故,造成货品的损坏概由乙方负责。
第十一条 索赔办法
如果出现设备供货内容不符合本合同规定,乙方应承担一切经济责任和违约责任。乙方在取得甲方同意后,应按下列顺序与方式理赔:
1.调换有质量问题的货品,换货必须全部符合本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性能,乙方并负责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对换货的质量,乙方仍应按合同规定执行。
2.按照货物的质量差别程度、损坏范围及甲方遭受的损失,将货物贬值处理。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质量违约赔偿金。
3.同意甲方退货,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甲方遭受的一切直接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费用、仓租等发生的一切必要费用。
4.甲方将根据实际情况,随时向乙方提出违约赔偿的数额。
第十二条 不可抗力
1.尽管有合同条款第十条的规定,如果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不应该被没收履约保证金,也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终止合同的责任。
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无法控制,不可预见的事件,但不包括自身的违约或疏忽。不可预见的事件包括,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地震及其他双方同意的情况。
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受损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对方,除对方书面另行要求外,受损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以及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如果不可抗力事件影响延续超过一百二十(120)天,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就进一步实施合同达成协议。
第十三条 合同纠纷的解决
原则上由双方协商解决,若未能达到一致意见时,可向合同签署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四条 其他
1.合同双方可以就本合同主要内容以外的事项进行协商、谈判。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乙方交付履约保证金之日起生效。合同生效后如需变更合同条款,须经双方协商同意。
3.本合同任何条款不能认定为任何一方提供的格式条款。
4.本合同若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解决。
5.本合同一式柒份,甲、乙双方各执叁份,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执壹份。
甲方(公章): 乙方(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传 真: 传 真:
经营地址: 经营地址: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合同签订地点:华侨大学
合同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附件1:
投标书
致: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 项目的投标邀请 .(招标编号),签字代表 (姓名、职务)经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
1. 开标一览表;
2.以 (银行转账或电汇)方式,提供投标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
3.下述文件:
⑴按投标人须知第11条要求提供的全部文件;
⑵按投标人须知第15条要求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⑶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报价为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金额。
2.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含修改文件),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4.投标有效期自开标之日起90个日历日(贵方通知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以通知的投标有效期为准)。
5.如果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其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7.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汇款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
投标人代表签字: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投标人开户银行: 投标人帐号:
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投标书与开标一览表一起密封在一单独的信封内。
附件2-1:
华侨大学2021年在职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定点供应商招标
开标一览表(一)
招标编号:
合同号 |
品目号 |
货物(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实际提货价(元/人.年) |
货品供应地点 |
服务期 |
货品要求 |
1 |
a |
华侨大学2021年在职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定点供应商招标 |
1 |
次 |
大写: 小写: |
华侨大学泉州及厦门校区 |
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
蛋糕类 |
注:本项目的实际结算金额为每人每年200元的不变金额,两年每人共400元。投标时,投标人应在此基础上提供一个每人每年的实际提货价,该提货价不得低于实际结算金额200元,否则为无效投标。每次的实际提货价保留到元的整数位,如:220元或223元等。中标后每年所选购物品的价值按中标人所报实际提货价计算确定。乙方提供的货物价格不得高于其同类同期对外售出价格。报价即实际提货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与投标书一起密封在一单独的信封内。
附件2-2:
华侨大学2021年在职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定点供应商招标
开标一览表(二)
招标编号:
合同号 |
品目号 |
货物(项目)名称 |
数量 |
单位 |
实际提货价(元/人.年) |
货品供应地点 |
服务期 |
货品要求 |
2 |
a |
华侨大学2021年在职工会会员生日慰问品定点供应商招标 |
1 |
次 |
大写: 小写: |
华侨大学泉州及厦门校区 |
二年(合同一年一签) |
农产品类 |
注:本项目的实际结算金额为每人每年200元的不变金额,两年每人共400元。投标时,投标人应在此基础上提供一个每人每年的实际提货价,该提货价不得低于实际结算金额200元,否则为无效投标。每次的实际提货价保留到元的整数位,如:220元或223元等。中标后每年所选购物品的价值按中标人所报实际提货价计算确定。乙方提供的货物价格不得高于其同类同期对外售出价格。报价即实际提货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代表(签名): 日期: 年 月 日
注:此表与投标书一起密封在一单独的信封内。
附件3:
投标人参与本项目投标须提供的
资格证明文件
(以下资格证明文件必须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供,否则为无效投标)
15.1投标人代表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报名时提供原件核对)。
15.2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5.3合同号1的投标人在华侨大学泉州及厦门校区均设有实体提货门店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15.4委托授权书(非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投标人代表参加投标时须提供)。
15.5代理服务费承诺书。(格式附后)
须 知
1.资格文件的签字人应保证他所做的声明及对一切问题的回答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2.投标人提供的资格文件将由招标代理机构及招标人使用,并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确定投标人的资格和履约能力。
3.投标人提交的文件将给予保密,但不退还。
4.全部文件按投标人须知第19条规定封装。
附件4:
委托授权书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
(投标人全称)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姓名)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为投标人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投标活动,全权代表我方处理投标活动的一切事宜。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公章):
日期:
附:
投标人代表(签名)
职 务:
详细通讯地址:
传 真:
电 话:
附件5:
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方组织的 项目投标中如获中标 (招标文件编号: )。我们保证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银行汇票、电汇、现金或经贵方认可的方式,向贵方提交代理服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方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200%在投标保证金或其他款项中扣缴。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盖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签字):
日期:
版权声明
本招标文件仅为本次招标用途,未经本公司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复制、仿制以及对外公开,否则追究其法律责任。
福建云锋招标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一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