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最高限价,单位:万元) |
A | 食堂物业管理服务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4、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和CA实名认证证书并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5、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登陆后针对本项目进行网上投标备案;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7、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50.000000 |
详见磋商文件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0〕35号)规定。
临沭县公安局食堂物业管理服务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SDGP371329202102000030
采 购 人:临沭县公安局
代理机构:山东正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一年三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磋商公告 2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项目说明 25
第四章 授予合同及参考范本 27
第五章 附件 31
第一章 磋商公告
一、采购人:临沭县公安局
地址:临沭县沭新西街5号
联系方式:05396084228
采购代理机构: 山东正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临沂市通达路313号
联系方式:15753933319
二、采购项目名称:临沭县公安局食堂物业管理服务
采购项目编号(采购计划编号):SDGP371329202102000030
采购项目分包情况:
标包 |
货物服务名称 |
数量 |
投标人资格要求 |
本包预算金额 |
A |
临沭县公安局食堂物业管理服务 |
1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2、在中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及提供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无行贿记录证明;4、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诚信入库和CA实名认证证书并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5、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中国山东政府购买服务信息平台(www.ccgp-shandong.gov.cn)注册并登陆后针对本项目进行网上投标备案;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7、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条件。 |
50万元 |
三、获取谈判(磋商)文件
1.时间:2021年3月02日8时30分至2021年3月 0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①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jy.linyi.gov.cn);②山东省政府采购信息公开平台(http://www.ccgp-shandong.gov.cn)。
3.方式:①在规定时间内供应商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招标文件。②供应商必须同时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注:潜在投标申请人应自行关注交易平台,因自身贻误行为导致未成功获取招标文件及补充(答疑、澄清)文件、未在中国山东政府采购网针对本项目投标备案,责任自负。③本项目采用网上开评标:凡具有相应投标资格并有意投标的供应商,须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完成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企业诚信库认证、办理 CA 实名认证证书,网址:http://ggzyjy.linyi.gov.cn/TPFront/。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注册并登录填写投标信息后领取招标文件,供应商须在系统中的“招标文件下载”页面下载电子招标文件(.LYZF),并制作电子版投标文件(.LYTF)上传到系统。
4.售价:0元
四、公告期限:2021年3月02日至2021年3月 08日
五、递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3月12日14时00分--2021年3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沭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第三开标室
六、谈判(磋商)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1年3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沭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第三开标室
七、采购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 徐之凤 联系方式:15753933319
八、采购项目的用途、数量、简要技术要求等详见磋商文件
九、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0〕35号)规定。
山东正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3月01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
序号 |
项 目 |
内容 |
1 |
项目名称 |
临沭县公安局食堂物业管理服务 |
2 |
项目编号 |
SDGP371329202102000030 |
3 |
采购人 |
临沭县公安局 |
4 |
采购代理 机构 |
山东正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5 |
资金来源 |
财政资金 |
6 |
采购预算 |
50万元。超出此预算按废标处理。 |
7 |
采购方式 |
竞争性磋商 |
8 |
项目说明 |
本项目内容为临沭县公安局食堂物业管理服务。共一个包,详细内容见磋商文件。 |
9 |
投标需提供的资料 |
公告及磋商文件中要求的其他材料。 |
10 |
投标保证金 |
执行鲁财采【2019 】40号文件要求,不收取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 |
11 |
投标有效期 |
90日 |
12 |
投标文件 份数 |
本项目无需递交纸质版投标文件,中标后投标单位按要求另行提供一式五份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四份副本)送交代理公司。 |
13 |
评标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14 |
中标服务费 |
严格按照国家计委《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等有关规定执行,在签订合同前由中标人支付给招标代理机构。 |
15 |
公证费 |
由中标人支付。 |
16 |
付款方式 |
餐饮由甲方指定人员进行签字确认,费用按月结算,于次月20日前划拨到乙方账户(隔月支付 ) |
17 |
质量服务 要求 |
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与响应文件中描述相一致。 |
18 |
服务期限 |
1年。具体以合同签订为准。 |
19 |
开标时间 及地点 |
1.时间:2021年3月12日14时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临沭县政务服务中心五楼第三开标室 |
20 |
电子招标文件 |
招标文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系统发布,各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参与投标项目信息并及时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统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和各类答疑澄清( 如有答疑澄清文件发布 , 则最终稿的电子招标文件以“答疑澄清文件”中的为准)否则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
21 |
电子投标 文件 |
1. 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到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格式为.LYTF); 2.纸质投标文件:不需要。(确定中标后,由中标单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与上传系统一致的纸质投标文件(胶装成册)一式五份(一正四副))。 注:①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企业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按照“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doc”并按照其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是投标企业本单位职工,并且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各投标企业需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且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 30 分钟内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解密,过时视为投标书未送达。 ②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各投标人必须在不见面开标系统页面进行在线签到,否则无法进入后续的开标环节。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线签到,按废标处理。 |
22 |
电子化投标注意事项 |
供应商需要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用户登录--政府采购项目,使用CA锁从网上下载招标文件,使用电子投标文件制作专用软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并使用CA锁进行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加解密、电子签章等,并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1.电子开评标系统中,电子投标函报价与电子投标文件报价不一致的投标将被否决。 2.投标人有多个CA锁的,请务必使用制作电子投标文件时的CA锁解密,否则将导致电子版投标文件解密失败。因此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3.供应商须保证启用电子版时能正常读取,否则出现问题,后果自负。 4.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施:电子开标、评标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无法正常评标时,应采取应急措施。 ①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②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③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④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⑤出现其他不可抗拒的客观原因造成开评标系统无法正常使用。 |
23 |
投标截止时间前须递交的资料 |
(包括但不限于)如下: 1.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文件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等; 2.报价函:一式三份,单独封装在投标截止前递交,密封条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3.电子投标文件: 3.1加密的投标文件*.LYTF格式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 3.2电子U盘一份(非加密的投标文件*.NLYTF和*.word格式),单独封装在档案袋内,投标截止前递交,密封条骑缝处加盖供应商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4.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CA数字证书,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需上传完网上投标文件(建议投标截止前一日前上传),开标现场带CA证书解密。 5.其他招标文件要求递交或供应商认为需要递交的资料。 |
24 |
评分办法 |
综合评分法 |
25 |
项目负责人 |
徐之凤 联系电话:15753933319 |
26 |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即被认为接受了本公开招标文件的所有条件和规定。 |
一、总 则
1.适用范围
1.1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于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中所叙述的临沭县公安局食堂物业管理服务。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临沭县公安局。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山东正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3投标人系指响应采购、参加报价竞争的的法人单位或其它组织。
2.4磋商小组系指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负责组织,由采购人和有关专家组成以确定成交投标人的临时组织。
2.5成交投标人系指由磋商小组评审确定的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较强,综合竞争实力最优,取得与采购人签订合同资格的投标人。
2.6磋商文件中的“甲方”系指本项目的采购人,“乙方”系指本项目的成交投标人。
2.7上一年度是指从上一年1月1日至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上两年度是指从上两年1月1日至本项目磋商公告发布之日,以此类推。
2.8书面形式包括书面文字、电传、传真、电报、政府采购信息发布网站公告(山东政府采购网、临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9原件系指最初产生的区别于复制件、影印件、传真件、扫描件的原始文件或文件的原本或投标人所在地公证处出具的文件复制件公证书。
3.使用文字种类、计量单位、时间单位及货币种类
3.1磋商文件、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与投标人之间有关采购活动所有书面形式的来往函件、记录等均应使用简体中文。
3.2投标人可以在响应文件中提交用其他语言打印的数据或资料,但是必须提供由专业翻译机构出具的简体中文译文,并以简体中文译文为准,否则视同投标人未提供该数据或资料。
3.3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须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4除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外,磋商文件所使用的时间单位“天”、“日”均指日历天。
3.5磋商文件及响应文件中有关货币的数额表示全部以人民币计算。
4.报价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报价有关的费用。不论报价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合格的投标人
5.1投标人必须满足本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中的相关要求。
5.2在以往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
5.3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山东省、临沂市有关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5.4磋商文件的其它规定和要求。
5.5合格的投标人将具有参加被评审的资格。
6.磋商有效期
6.1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60个工作日。在此期间,凡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将受磋商文件约束,如投标人被授予合同,投标人不得拒绝。
6.2原定磋商有效期终止之前,若出现特殊情况,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书面形式向投标人提出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
6.3投标人须以书面形式答复是否接受延长磋商有效期的要求。
6.4投标人可以拒绝这种要求。接受延长磋商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6.5因延长磋商有效期造成投标人损失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赔偿,但因不可抗力需要延长磋商有效期的除外。
7.磋商保证金:无需缴纳。
8.基础资料提供
8.1投标人确认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存在的缺项漏项或计算误差,应于磋商文件发售截止日之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投标人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对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基础资料提出异议,视为投标人已认可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的资料包含了本项目所需的基础资料全部内容。
8.2投标人认为磋商文件存在倾向性、排斥性或影响竞争的其他不当条款的,请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或采购代理机构和所有获得磋商文件的投标人认可的时间),以有效书面形式(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否则不予答复)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采购代理机构及时给予答复。磋商文件如有实质性变动的,采购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在规定的磋商时间2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磋商文件的收受人。未在要求的时限内提出,则视为磋商文件不存在影响竞争的不当条款。
二、磋商文件
9.磋商文件的组成
9.1投标人应仔细检查磋商文件及相关资料是否齐全,如有缺漏,请立即与采购代理机构联系解决。磋商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项目说明
第四章 合同(格式)
第五章 附件(响应文件格式)
9.2除本须知第9.1款内容外,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发出的对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或补充等内容,均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9.3投标人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投标人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和规定编制响应文件及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应由投标人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10.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
招标人对电子招标文件( F *.LYZF )做出修改 、澄清 、补充,电子答疑文件在临沂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网中发布,请供应商在开标截止日前,务必查询网站信息,招标人不再另行通知。供应商应根据修改后的电子招标文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LYCF ),招标人通过网络在线方式向所有供应商澄清。
11.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1.1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可以组织召开标前答疑会或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进行考察。答疑会或进行现场考察的时间,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了采购文件的投标人。
11.2 投标人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
12. 解释权
12.1本次招标的最终解释权归招标代理机构,当对一个问题有多种解释时以招标代理机构的书面解释为准。
12.2采购文件未做须知明示,而又有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招标代理机构对此所做解释以相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为依据。
12.3若投标人没有按采购文件的规定提出异议,则视为投标人同意及接受本采购文件之全部内容及条款。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13.响应文件的组成
电子投标文件必须使用 “ 临沂市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 制作,生成的电子投为标文件有: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为 F *.LYTF )和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 格式为F *.nLYTF )。
1)供应商编制的响应文件必须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供应商应仔细阅读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及完整性,以使其报价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如供应商未能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没有按照磋商文件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磋商小组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
2)响应文件由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组成。
3) 商务部分内容:
a) 报价函(格式见附件);
b)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本项目的报价时,无需填写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但须在报价文件中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附件);
c) 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d) 报价人基本情况表(格式见附件);
e) 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f)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g)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h)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i) 在以往前三年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纪、违规、违约等不良行为的书面声明;
j) 资格资质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单位红色公章):
食品卫生/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
有效的报价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
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副本;
资质资格证明,企业信誉及实力的各类证书;
磋商文件其它部分中要求提供的资料;
其它文件和资料;
k) 本食堂管理项目的负责人简历表;
l) 供应商主管人员和其他人员概况表;
m) 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交的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技术部分内容:
a) 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件);
b) 详细的经营实施方案(包括食品安全管理、采购方案、仓储管理、送餐方案、经营方法(早、中、晚餐主菜品数量、副食配备是否合理、厨师、营养师、服务人员的配备、卫生管理、食物中毒应急处理预案等);
c) 投标人的制度建设情况及管理措施;
d) 投标人的后勤支持情况介绍、彩色图片、场地租赁合同等;
e) 投标人的服务承诺(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就经营安全、供应时间、提供餐饮的标准、数量、质量、价格等方面做出职工和来客用餐接待满意度服务承诺;
f) 报价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它内容(如对采购文件中所提出服务内容和有关要求的承诺、报价人优势分析、保证产品质量的措施等)。
14.唱标密封袋
请投标人另外准备一式三份《公开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用密封袋单独密封,在封面标明“唱标密封袋”,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唱标密封袋与报价文件同时分别递交。如未提供则视为无效标。
15.报价文件格式
报价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4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报价文件应当使用采购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可以相同格式扩展或另行编写,但不得删减内容或与本须知第14条的内容相悖)。
16.报价文件格式
16.1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15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格式,可以相同格式扩展。未提供参考格式的,投标人自行设计表格及编写相关内容。
17.投标报价说明
17.1 投标报价系指在投标单位所报的全费用报价, 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各项服务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及报价人的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 包括服务人员工资 、社保费、通讯费、体检费、工作服费、劳保福利费、办公费、企业利润、企业税金等及其他附带服务等全部费用)报价人对合同内容的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有任何选择的投标方案。
17.2磋商时,《公开报价一览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的相关内容若不一致以《公开报价一览表》为准。
3)开标时,《公开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报价文件中的相关内容必须一致,若不一致,评审小组有权取消其中标资格。
17.3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报价文件的报价,投标人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投标报价,则其报价将被拒绝。
17.4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或个别单价明显高于或低于其他报价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做出说明,其说明报价高或低的理由是否合理,须经评审委员会2/3的评委认定;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据此对其做出无效报价的处理。
17.5本次招标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形式投标且只能投报一个方案。
18.报价文件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第14、15款的要求,开标时提供一份加密版投标文件格式为.LYTF)、CA锁(;一份电子版投标文件:U盘(包含书面版投标文件相一致的Word版本或PDF版本和非加密投标文件(格式为.NLYTF))。
18.2为投标之目的,同一单位或个人为不同的投标人在投标材料上签字、盖章或出具证明材料的,视为同一投标人,以报价最低的作为有效投标人。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19.本项目实行“不见面”开标,不再现场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企业登录临沂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网站,按照“办事指南”中“临沂市不见面开标及远程评标操作手册"下载“不见面开 标投标人操作手册.doc”并按照其要求,做好相关准备工作。各投标企业的法定代表授权委托代理人不需到开标现场参与本项目开标活动。但委托代理人必须能够熟练的操作新点不见面开标系统,操作人不按操作规程、不熟悉开标系统由此造成开标不成功的后果由企业自行承担。各投标企业需于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加密版电子文件上传至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且各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30分钟内登陆临沂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解密,过时视为投标书未送达。
投标文件电子版密封方式:
本项目所需的CA锁、光盘放入密封袋中,加贴封条,并在封套封口处加盖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20.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20.1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见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
20.2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须知第10条规定,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文件购买者和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为准。
21.迟交的响应文件
21.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21.2.现场勘察:本项目不组织集中现场勘察,有需要的投标人请自行组织现场勘察。
22.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22.1投标人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其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22.2投标人对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应按本须知第18条的规定进行编制和签署,并按本须知第19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同时还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字样。修改文件同样必须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22.3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实质性修改。
22.4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五、磋商
23.磋商会议一般规定
23.1采购代理机构将在磋商文件第一章《磋商公告》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议。
23.2按照本须知第23条规定,同意撤回的响应文件将不予开封。
23.3磋商会议时,以电声唱标的方式,宣读投标人名称、报价等内容;电声唱标无法唱标的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将当众宣读每个投标人的报价,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认为合适的其他详细内容.
23.4采购代理机构将做磋商会议记录,磋商记录包括按本须知第24.3款规定在磋商会议时宣读的全部内容。
24.响应文件的有效性
24.1磋商会议时,响应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作为无效响应文件,不得进入评审:
24.1.1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4.1.2未按本须知第19.1款要求密封和标记的。
24.1.3法律、法规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它情况。
24.2采购代理机构将有效响应文件送磋商小组评审、比较。
25.磋商小组
25.1磋商会议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5.2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本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其成员由采购人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三人;其中,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6.3磋商小组独立开展工作,负责审议所有响应文件,并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或直接确定成交投标人。
27.评审过程的保密性
27.1磋商会议后,直至向成交的投标人授予合同时止,凡是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建议等,均不得向投标人及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员透露。
28.磋商步骤:
28.1第一步: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
审查时,可以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磋商小组要求投标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文件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磋商小组认定其为不合格投标人,并取消其磋商资格:
在商务评议时,若出现采购法36条情形以及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利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或作废标处理:
1.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未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函、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未签字/印章(或签字/印章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书的)。
2.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编制或字迹模糊不清,难以辨认的。
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资格、资质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4.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有效(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备选投标方案的或招标文件有其它说明的除外)。
5.投标人业绩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6.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7.公开唱标后,投标人撤回投标、退出评标的。
8.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的。
9.妨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10.投标人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提供不正当利益的。
11.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商务条款。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它情况。
在技术评议时,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利拒绝该投标人的投标或作废标处理:
1.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高项数的。
2.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3.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而没真实描述投标项目实际技术指标的。
4.投标文件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废标的其它技术条款。
5.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条款中主要参数要求或提供的主要参数无技术资料支持的。
响应文件的评审和比较工作由磋商小组负责,评审、比较过程、结果对外不作任何解释。
磋商小组将仅对认定资格性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确定为可以进入详细评审的投标人进行评价与比较。
28.2第二步: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投标人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投标人。
投标人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投标人。
本步骤视情况进行,在不存在实质性变动或磋商小组认为不必要进行单一磋商的情况下,直接执行磋商程序第三步。
28.3第三步:提交最后报价。
经磋商确定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后,磋商小组要求所有实质性相应的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不少于3家。
28.4第四步: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投标人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
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28.5第五步: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并编写评审报告。
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投标人,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8.6第六步:采购人确认评审报告及成交投标人,并公告成交结果。
采购人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投标人。
不保证最低报价的投标人最终成交,也没有义务对未成交的投标人作任何解释和说明。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成交投标人确定后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成交结果,同时向成交投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
为维护国家的利益,采购人在授予合同之前仍有选择和拒绝任何或全部谈判的权力,并对所采取的行为不做任何解释。
采购人有权利根据投标人响应文件对磋商文件实质性响应的程度决定接受其全部或部分的谈判。
28.7第七步: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与成交投标人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六、评审方法及标准
29.本次评标的标准和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细则附后)。在满足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必要合格条件的前提下,评标委员会对各投标人的综合条件进行评审。
29.1评标委员会成员综合评审各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由评标委员会按以上评标办法并综合各成员意见,根据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确定取最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若出现两家或两家以上的投标人得分均为最高分的情况,取报价低者为中标人,若价格也相同,由评标委员会采用无记名投票的方式决定中标人。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参加投标的投标人。只宣布结果,不解释未中标原因。
29.2确定中标人后,由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在原公开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进行公示。招标代理机构将按照规定程序向中标人核发中标通知书。
29.3政策性功能
a)根据财政部,工信部印发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管理办法》的通知(鲁财采〔2020〕35号)规定。如投标单位是小微企业则该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得分按以下标准进行价格扣除后再按 “评分标准”公式进行计算:(如该投标单位报价最低,则其原投标报价作为基准价不变,其价格分按照优惠比例扣除后计算价格分)
凡参加此次投标的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本企业制造的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产品,则该产品报价给予 6%的价格扣除优惠,但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否则不予价格扣除:
(1)投标单位是小微企业
(2)投标产品制造商是小微企业
小型、微型企业认定时,须同时提供如下证明材料,否则不予认可: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
②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
③若同一合同包内的小型、微型企业产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报价产品不给予价格扣除。
④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出台的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
b)给予监狱企业(包括相互之间组成的联合体)产品的价格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开标时,投标单位须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原件,否则不给予价格扣除。
c)根据财政部财库(2017)141号文“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中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开标时投标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d)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理,强制采购《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规定的强制节能产品(具体见品目清单中“▲”标注),优先采购列入《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其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本次采购若涉及《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无论项目说明中是否明确为强制节能产品,投标单位都必须投报强制节能产品,否则按无效处理。投标单位必须写明《节能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自拟。
如果在《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无对应细化分类或该清单中的产品确实无法满足工作需要的,允许在节能清单之外选择。
本次采购的产品如《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的环境标志产品、优先采购的节能产品,需要价格扣除或加分的,须填写《节能产品报价说明表》、《环境标志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自拟。
(1)所投产品具有市场监管总局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加分计算方法是:“节能产品”优采加分:加分=4%×[所投“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除外)中的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若所投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则应当优先于只具有一种认证证书的进行优采加分。
(2)产品具有市场监管总局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加分计算方法是:“环境标志产品”优采加分:加分=4%×[所投“环境标志产品”中的产品价格在投标报价中所占比例]。若所投产品同时具有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和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则应当优先于只具有一种认证证书的进行优采加分。
开标时,须提供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公告内认定的节能产品认证机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原件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并单独列明一份优釆产品的清单,否则不得分。
29.4 具体评标办法:(见下表)
评审项目 |
分值 |
评分细则 |
报价得分 |
20分 |
报价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的报价得分统一按下列公式进行计算: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数) |
经营实施 方案 |
30分 |
由评委对比各投标人提报的经营方案、营养膳食方案、食品安全卫生质量管理控制方案、材料采购、配送监督管理流程后进行打分:投标人提报的经营方案、营养膳食方案完善, 材料采购、配送监督管理流程科学、合理、针对性强得 21-30 分;投标人提报的经营方案、营养膳食方案全面,材料采购、配送监督管理流程一般得 11-20 分;投标人提报的经营方案、营养膳食方案不够全面或者有瑕疵,得 1-10 分。 |
制度建设 情况及管 理措施 |
12分 |
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人投标文件中提供的管理制度、培训体系、应急预案等完善、合理情况的优劣以 1 分为单位进行打分: 1. 管理制度(1-3 分):包括但不限于 ①各岗位分工②各岗位主管职责③各岗位员工职责等 2. 培训体系(1-4 分):包括但不限于 ①文明服务培训②工具使用及消毒培训③消防安全培训④节能环保培训等 3. 应急预案(1-5 分):包括但不限于 ①跑水应急预案②消防应急预案③其他应急预案等 |
人员配备 及项目履 行能力 |
12分 |
拟派工作人员不低于3人。 投入本项目人员中包含高级营养师1名(3分)。 投入本项目人员持国家劳动部门颁发的三级以上技术资格证书的,每提供一份得1分,最高(3分)。 由评委审核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后,根据投标人拟派服务人员数量,从业经历,岗位安排合理性,专业搭配合理性,团队整体实力等标准,分成优、良两个等级:优(6 分-4 分);良(3 分-1 分); |
后勤支持 |
8分 |
由评委根据各投标人在临沂市自有的经营场地、原材料供应商、仓储中心、加配中心的规模、位置、面积和人员、设备、交通工具的配备情况在 0-8 分范围内评分。 |
服务承诺 |
15分 |
由评委审核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后,根据投标人提报的服务内容全面、措施完善,承诺的水平高低等标准分成优、良、一般三个等级: 优(15 分-11 分);良(10 分-6 分);一般(5 分-0 分) |
其他 |
3分 |
标书制作是否规范,内容是否完整,文字是否清晰,标书中对技术部分的描述是否准确。分三个等级:优得 3 分,良得2 分,一般得 1 分。 |
三、中标候选人的确定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以上综合得分为投标单位最终得分(结果保留2位小数点)。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本章规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综合得分最高者为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投标人总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得分(总得分扣除投标报价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在上述结果基础上,当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放弃中标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将确定第二名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当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亦因以上同样原因不能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说明:若出现其他异常情况,评标委员会有权集体决策定标,或废止本次招标,经监管部门同意,招标单位可另行组织招标。
30.特殊情况下的评审方法
如出现供应商达不到法定数量、全部落标、串通报价、 报价超出项目预算以及供应商互相诋毁,导致磋商小组无法评审时,磋商小组有权停止采购,否决所有报价,采购人有权改用其它采购方式进行采购。
31.特别说明
31.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无权向投标人解释其中标、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31.2无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的报价文件均不退还。
31.3无论中标与否,已领取标书的投标人对采购文件负保密责任。
七、合同的授予
32.合同授予标准
32.1本项目的采购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24条规定确定的成交投标人。
33.采购人拒绝报价的权利
33.1采购人不承诺将合同授予报价最低的投标人。采购人在发出成交通知书前,有权依据磋商小组的评审报告拒绝不合格的报价。但购买磋商文件的费用不退还。
34.成交通知书
34.1在磋商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成交投标人,确认其报价已被接受;投标人可登录山东省政府采购网查询成交结果。
34.2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5.签订合同
35.1成交投标人应按成交通知书指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磋商文件、成交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6.其他
36.1无论投标结果如何,采购人无向投标人解释其成交、未成交原因的义务。
36.2无论磋商结果如何,投标人的响应文件均不退还。
36.3无论成交与否,已领取磋商文件的投标人对磋商文件负保密责任。
项目说明
一、项目说明
1、项目名称:临沭县公安局食堂物业管理服务。临沭县公安局食堂2处(局机关、法制大队各1处),负责提供公务接待、加班餐和机关职工的用餐保障工作。
2、服务期限:一年。
3、项目预算:50万元,超出预算作无效报价处理。
二、项目要求
1、采购人食堂委托具备法人资格的企业管理,中标供应商实行零利润经营。采购人支付食堂物业管理费。
2、采购人免费提供厨房、餐厅全套的厨房设备,负责水、电和燃气费用,设施属人为损坏的由中标供应商负责。管理期限内必须添置或需要更换的物品,由采购人承担,确因老化无法继续维修和使用的,由中标供应商提交申请单,经采购人同意后由采购人负责。
3、中标供应商负责食堂的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员配备、菜肴的搭配与制作、就餐环境卫生、服务等。中标供应商最少须委派厨师、面点师共计5人,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中标供应商员工的工资、福利以及运输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若发生用工纠纷,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负责。管理期间,食堂所涵盖的餐厅、操作间、储藏间、卫生间等属于中标供应商管理范围,中标供应商保证食堂卫生、整洁。食堂经营卫生许可证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办理,相关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解决。
4、中标供应商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不法经营和利用食堂场地超范围经营,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取消其经营资格并给予经济处罚。
5、食堂工作人员全部由中标供应商自行安排(即中标供应商为用人单位,食堂工作人员与采购人不存在雇佣等劳动关系),中标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人提交食堂人员花名册,岗位分工情况表,工作人员健康证原件和复印件,厨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等证件。如有变动须第一时间告知采购人。要严格按照卫生部门对食堂从业人员的要求,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上岗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训。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伤残疾病等费用均由中标供应商自理。工作人员要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相关管理制度,要有良好的服务态度,不能与采购人职工、人员发生争吵或冲突,如发现违规者,采购人有权视情节做出处理决定。同时,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过程中的安全责任由中标供应商负责,如用电、用水等不注意安全因其生产事故,或发生意外伤亡事故,中标供应商承担全部责任和必要的经济补偿,采购人概不承担任何责任。
6、中标供应商负责食堂的饮食安全卫生,签订合同时须与采购人签订饮食安全卫生责任状。采购人严格执行事故责任追究制度,如在管理期限内发生食物中毒等重大责任事故,损害就餐员工身体健康,中标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责任和经济损失,采购人有权无条件终止合同。
7、中标供应商必须保证按时供应采购人工作日各餐,准点、足量、优质、做到新鲜可口、花样翻新、饭菜价格合理营养搭配好,能适应不同经济状况和口味的人员就餐。不准出售变质、变味饭菜,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供应商进菜、配菜、服务水平及卫生状况进行监督,有必要时可要求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如发现未及时整改采购人有权力更换现场经理直至终止合同。因中标供应商管理不善造成就餐人员食物中毒,由其承担全部责任。
8、中标供应商负责生产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采购人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9、中标供应商必须保护好食堂所有财产,对采购人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维修,延长其使用年限。保养、维修的费用由中标供应商负责。托管合同期满后,中标供应商须保证房屋、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完好,若有损坏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10、采购人有权对食堂的经营状况、成本、利润、服务质量、饭菜价格进行监督检查。中标供应商需提前向采购人提供所有供货商的资料,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供货商。中标供应商大量使用的一些食材,如米,油、肉之类的要提前向采购人提供品牌,未经采购人同意,不得更换品牌。如未经采购人同意私自更换品牌,采购人有权给予经济处罚。中标供应商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和卫生的标准,严禁供应腐烂变质的食品,保持菜肴的新鲜,食品安全符合《食品安全法》。
第四章 授予合同及参考范本
一、签订合同
合同范本详见采购合同范本
二、签订合同
1、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由招标单位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如有特别约定的,从其约定。
2、由于中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招标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合同签订的内容不能超出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中标人在评审过程中就有关问题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等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5、中标人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中标的,招标人可以与排在中标人之后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6、违约责任、风险承担等其他事项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具体约定。
7、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送采购代理机构两份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采购编号:
甲 方:
乙 方:
(甲方)所需 (项目名称)经 山东正直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 (项目编号)招标文件在国内以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经评标委员会确定 (乙方)为中标人。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规定,经平等协商达成合同如下:
一、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一)本项目招标文件
(二)中标人投标文件
(三)合同格式、合同条款
(四)中标人在评标过程中做出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
(五)中标通知书
(六)本合同附件
二、合同的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
三、服务内容
本合同所提供的服务内容详见合同服务清单(附件一)(同投标文件中投标报价明细表,下同)。
四、合同金额
根据上述合同文件要求,合同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分项价格详见合同服务清单)。
乙方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帐号:
五、付款途径
□ 国库支付 □甲方支付 □国库与甲方共同支付
预算内资金 元 财政专户资金 元 自筹资金 元
属国库集中支付的预算内、财政专户采购资金,甲方应按合同约定的付款期限,通过《山东省政府采购管理系统》及时向财政部门报送资金支付申请,财政部门对支付申请审核无误后,15个工作日内将款项直接支付至乙方账户。
六、付款方式
□ 分期支付方式
2、其他分期支付方式
□ 一次性支付方式
项目交付后经乙方安装、调试并经双方验收合格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全部款项,即人民币 元,大写: 。
七、交付日期和地点
1、交付日期:合同生效之日起 日。
2、交付地点:
八、履约验收
本合同为甲方进行履约验收的主要依据。甲方应专门成立履约验收小组,于乙方交付项目时组织验收,验收人员应与采购人员相分离。验收应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进行,保证采购项目与招标文件和采购合同内容的一致。
十、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