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名称 | 物业管理 | 采购类型 | 服务类 | |||||||||||||||||||||||||||||||||||||||||||||||||||||||||||||||||||||||||||||||||||||||||||||||||||||||||||||||||||||||||||||||||||||||||||||||||||||||||||||||||||||||||||||||||||||||||||||||||||||||||||||||||||||||||||||||||||||||||||||||||||||||||||||||||||||||||||||||||||||||||||||||||||||||||||||||||||||||||||||||||||||||||||||||||||||
采购人名称 |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
财政预算限额(元) | 2431096.32元(2021年5月至2021年12月共8个月) | |||||||||||||||||||||||||||||||||||||||||||||||||||||||||||||||||||||||||||||||||||||||||||||||||||||||||||||||||||||||||||||||||||||||||||||||||||||||||||||||||||||||||||||||||||||||||||||||||||||||||||||||||||||||||||||||||||||||||||||||||||||||||||||||||||||||||||||||||||||||||||||||||||||||||||||||||||||||||||||||||||||||||||||||||||||||
项目背景 | 项目简介及服务要求 项目概况 本项目服务范围为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本部和龙岗、龙城、布吉、南湾、坂田、平湖、横岗、坪地等8个管理站及宿舍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1.办公物业,包含办公楼宇内部面积以及个别楼宇大院,总面积约为3万平方米。 (1)分局机关,地址: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31号;服务范围:分局外围地面及负一层地下停车场,3-6楼办公室,以及1楼服务大厅、后厅信访室、2楼厨房及饭堂(可容纳120人就餐)、3楼2间午休用房、4楼机房及档案库房、5楼党建活动室、6楼中型会议室(可容纳40人)、9楼大会议室(可容纳210人)等。7、8楼及一楼后厅的部分物业属龙岗医保分局,不作为服务范围。 (2)龙岗站,地址: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植物园路325号楼宇; (3)龙城站,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福路尚景华园一栋2层; (4)布吉站,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龙岗大道知春里大厦3-6层; (5)南湾站,地址:龙岗区南湾街道康桥花园1期A6栋1楼; (6)坂田站,地址: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和成世纪名园3栋A座4-5层; (7)横岗站,地址:龙岗区横岗街道龙岗大道塘坑段3164号楼宇; (8)平湖站,地址:龙岗区平湖街道顺昌街96号楼宇及大院; (9)坪地站,地址:龙岗区坪地街道湖田路49-1号楼宇。 2.宿舍周转房物业 (1)龙岗区龙城街道愉园新村、龙岗街道建新村共7套房间; (2)龙岗区布吉街道长龙一区六巷七号四层楼宇; (3)龙岗区平湖街道裕和南街49号楼宇。 | |||||||||||||||||||||||||||||||||||||||||||||||||||||||||||||||||||||||||||||||||||||||||||||||||||||||||||||||||||||||||||||||||||||||||||||||||||||||||||||||||||||||||||||||||||||||||||||||||||||||||||||||||||||||||||||||||||||||||||||||||||||||||||||||||||||||||||||||||||||||||||||||||||||||||||||||||||||||||||||||||||||||||||||||||||||||
投标人资质要求 |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 |||||||||||||||||||||||||||||||||||||||||||||||||||||||||||||||||||||||||||||||||||||||||||||||||||||||||||||||||||||||||||||||||||||||||||||||||||||||||||||||||||||||||||||||||||||||||||||||||||||||||||||||||||||||||||||||||||||||||||||||||||||||||||||||||||||||||||||||||||||||||||||||||||||||||||||||||||||||||||||||||||||||||||||||||||||||
服务类清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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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技术要求 | (三)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 1.龙岗分局机关办公楼、各管理站办公楼、附属(宿舍)安保工作、环境卫生工作(包含各办公楼办公室室内卫生清洁,不含卫生间厕纸、洗手液)、后勤保障服务和治安保卫工作。 2.建筑物本体公共部位(天面、外墙面、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3.建筑物本体公共设施设备(公共的下水管道、排烟系统、公共照明、中央空调系统、供水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电梯系统、排水系统等)的小型维修、养护、管理以及设备、设施运行服务。 4.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公共设施(室外道路、化粪池、沟渠、池、路灯、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场地、建筑物公共部位及室内的清洁卫生、收集、清运;物业范围内的 四害 等防治与消杀的管理工作; 6.每年定期组织一次物业范围内的外墙清洗及每年年中、年底各一次化粪池的抽粪清查工作; 7.协助管理各物业各项活动。 8.龙岗分局机关大楼公共区域物业单项金额在500元内的维修项目和协助各管理站物业公共区域物业单项金额在500元内的维修项目。 9.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10.物业管理标准按有关规定或由双方共同商定。 | |||||||||||||||||||||||||||||||||||||||||||||||||||||||||||||||||||||||||||||||||||||||||||||||||||||||||||||||||||||||||||||||||||||||||||||||||||||||||||||||||||||||||||||||||||||||||||||||||||||||||||||||||||||||||||||||||||||||||||||||||||||||||||||||||||||||||||||||||||||||||||||||||||||||||||||||||||||||||||||||||||||||||||||||||||||||
商务需求 | 合同期限: 本项目为长期项目,第一年签订合同期限为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总服务年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二、委托管理事项 (一)人员配备情况(53人) 为保证服务质量和维护建设系统的形象,人员配置须遵守《劳动法》等相关规定,避免引起劳动纠纷。所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均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品行端正。中标单位在本项目配备不低于53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秩序维护员28人,清洁人员11人,维修工3人,后勤保障服务人员10人。 1、人员岗位需求表
2、人员安排分布情况表
3、设备需求一览表(每栋大楼按以下数量配备)
(二)水电、消防、监控、空调等日常维护服务内容及标准(3人) 1、建筑本体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面墙、楼梯间、洗手间、走廊通道、门厅、室内地面或地板、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建筑本体设施设备(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室内外照明、配电系统、消防设施设备、空调系统、智能化系统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共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垃圾房、路灯、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杜绝火灾隐患。 4、供配电系统:按国家规范对供电系统进行严格管理,建立严格的配送电运行制度、电气维修制度和配电房管理制度;每日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建立各项设备档案,确保供配电设备运行良好,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及时排除故障,零修合格率100%;确保设施完好无损;管理和维护好避雷接地的设备设施;制定切实可行的供配电应急预案,设备状态标识明显。 5、给排水设备: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防止跑、冒、滴、漏,对供水系统管道、阀门等进行日常维护和每月检修,每月对排水管进行清通、养护及清除污垢,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零修合格率100%;每月查抄进水总表行度数据。 6、空调系统: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正常,定期清洁盘管风机及维护新风循环系统,水塔运行正常且噪音不超标,无严重滴漏水现象和零部件故障,定期投放维护药剂及更换循环水;中央空调系统、分体空调等设备出现运行故障后,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维修;制定中央空调发生故障应急处理方案。 7、消防系统: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班,消防系统设备设施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消防值守人员掌握消防设备设施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时处理各种问题;经常组织开展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明确防火责任人,排除消防隐患。 8、弱电系统:监控系统、门禁等智能化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值守人员具备良好操作技能,有记录并按规定期限保存;能按工作标准规定时间排除故障,保证各弱电系统正常工作。 9、外环境灯光系统:每天巡检,对故障及时维修;定期清洁保养,支架无锈蚀;无安全隐患,防止因电气或脱落等造成人身、财物受损。 10、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无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围墙、道路、外墙、楼面、广场、活动场所等各种房屋建筑、装修及附属建筑物保持外观完好、整洁、美观,定期按要求做好维修、养护,无安全隐患或破损;房屋配套设施管理完好,各种功能保持良好状态。 11、按设备维修和养护规范标准定期对各类设备设施(含电梯、监控、消防、水泵、变压器、发电机、配电柜、强弱电缆线路、强弱电井、红外线等)进行维护检查,必须由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保养,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定期向采购单位出具保养维护记录。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切实做好电梯载荷试验和承担相应费用,并向采购单位出具试验报告。 (三)、大厅秩序员和车场管理员内容及标准(大厅秩序及车场管理员根据各站办公场所要求安排人员共需24,监控设备4人,合计28人) 1.在大堂、电梯、楼面及其他要害部位发现可疑情况采取适时监视和定点录像措施,及时通知巡逻保安员询问、盘查。 2.危及物业使用安全处和事故易发区设置警示标志和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3.有针对性地提供突发事件的安全保卫服务,措施得力,制度健全,人员到位,编制切实可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措施。 4.因管理原因造成的火灾、刑事案件或交通事故发生率为零,其它重大事故发生率控制在1‰以内,处理及时率为100%。 5.确保安全和正常工作环境;环境秩序良好;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对发生在护卫点责任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采购单位和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并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发案现场,依法妥善处理发生在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故; 6.重大活动时,乙方须配合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7.道路通畅,路面相关设施完整,交通标识规范完好; 8.主出入口及干道由专人指挥交通,杜绝车辆随意停靠,防止交通堵塞,保证车辆出入畅通; 9.停车场管理制度完善,人员配备合理,无乱停乱放和阻塞现象,车辆停放有序; 10.必要时并根据要求对出入的物品、人员、车辆进行检查; 11.经常巡视停车场内停放的车辆,发现车门、车尾箱未锁和车窗未关上现象的及时通知车主。 12.停车场的车位线要求每年补划一次。 (四)清洁卫生服务内容及标准(11人) 1.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环卫设施设置合理、完备,垃圾日清,保洁工作满足人员流量大的特点要求。 2.建筑外墙、屋面、室外场地、道路、地下室等保持清洁无明显积尘,无纸屑、树叶、烟头等杂物。 3.楼梯、走道、大堂、室内公共区域及卫生间的顶面、地面清洁无尘,无蜘蛛网,无积水;室内设施表面、门窗等无灰尘;每月消杀一次;大堂、室内主要通道地面无尘印。 4.大理石及电梯轿箱表面每月打蜡一次、养护,每周一次吸尘、清洗、擦拭,随时保洁,确保随时可以使用。 5.室内外金属护栏、把手和电梯轿厢每天一次擦拭保养,确保无锈迹、污渍。 6.路灯、草坪灯、牌匾、宣传栏牢固、安全、美观、整洁,无乱贴乱画现象。 7.公共玻璃门、窗、玻璃隔断保持无污迹、灰尘。 8.地下停车场地面和管道、设施表面清洁无纸屑、烟头、废弃物等杂物,并无积水积尘,顶面、墙面无灰尘和蜘蛛网。 9、大厅、洗手间等卫生设施完好、地面干爽、无杂物、无异味、无积水。 10.保证楼层卫生间的用纸和洗手液正常供应,满足使用需要。 11、协助做好户外绿植管理和养护工作,绿植生长正常,修剪及时整齐美观,无枯枝无折损及病虫害现象,绿地无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 (四)后勤保障服务内容及标准(10人) 1、负责厨房内总体环境、厨房洗碗间等场所的餐具清洗消毒等工作; 2、负责厨房范围内公共场所、仓库、就餐地点餐桌、地面、各入口的阶梯、平台、各出入大堂公共玻璃、门窗、公共走廊、消防设备、公共天花、灯饰、洗手台面、等场所的日常清洁(每月干洗一次)、垃圾收集等; 3、分餐。 4、回收餐具; 5、打菜区的清理。 (五)物业档案资料管理(项目经理兼1人) 1.建立物业报建审批文件、竣工图纸和技术资料等基础管理档案。 2.建立完备供电、供水、电梯、闭路监控等设备系统的运行、维修和保养的管理档案。 3.建立完整的保安值班、巡逻的管理资料。 4.清洁工作的实施和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记录完整。 5.保证物业档案资料(包括设备维修、改造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完好性。 | |||||||||||||||||||||||||||||||||||||||||||||||||||||||||||||||||||||||||||||||||||||||||||||||||||||||||||||||||||||||||||||||||||||||||||||||||||||||||||||||||||||||||||||||||||||||||||||||||||||||||||||||||||||||||||||||||||||||||||||||||||||||||||||||||||||||||||||||||||||||||||||||||||||||||||||||||||||||||||||||||||||||||||||||||||||||
评标信息 | 此处显示的为服务类通用项目模板,其他服务类专业模板(物业管理、绿化管养、软件开发、环保类、劳务派遣、设备维护)详见 http://www.szzfcg.cn/portal/documentView.do?method=view id=25690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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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 |||||||||||||||||||||||||||||||||||||||||||||||||||||||||||||||||||||||||||||||||||||||||||||||||||||||||||||||||||||||||||||||||||||||||||||||||||||||||||||||||||||||||||||||||||||||||||||||||||||||||||||||||||||||||||||||||||||||||||||||||||||||||||||||||||||||||||||||||||||||||||||||||||||||||||||||||||||||||||||||||||||||||||||||||||||||
附件 |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物业管理招标项目采购需求--2021.doc |
项目名称: |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物业管理招标项目 |
项目编号: |
|
项目预算金额: |
2,431,096.32元 |
服务时间: |
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 |
*是否需要上传分项报价清单 |
是。本项目报价除填报总价以外,需分别填报项目服务支出费用清单及编制要求 |
评标信息
一、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价格分计算方法:
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的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审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
此方法适用于货物类、服务类、工程类项目。
二、评标优惠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如有其它政策支持因素(如鼓励创新等)需一并列出。
2.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均享受评标优惠政策第一款的优惠政策。
3.如采购人所采购产品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的品牌及型号必须为清单中有效期内产品并提供证明文件,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三、评标信息(价格20分+技术40分+综合33分+诚信7分=100分)
序号 |
评分项 |
权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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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价格 |
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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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
技术部分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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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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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实施方案 |
12 |
专家打分 |
根据物业总体规划、人员的配置、培训与管理措施,保洁管理,绿化管理,秩序与安全管理,建筑物本体及设备设施的管理,档案的建立与管理,突发事件应急处理措施,安全生产工作,节电、节水、低碳措施管理服务。 ①服务方案制定完整详细,明确项目总体运作方式,管理模式,具有符合需求书的服务理念和策划以及可行性的运作方式的服务方案,得100%;②服务方案制定具体,操作方式适宜,有较强的条理性,基本符合需求书内容,得80%;③服务方案齐全,但制定不够具体,操作方式不够适宜,得60%;④服务方案有内容、但有缺项,条理性不强,得30%。其他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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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9 |
专家打分 |
考察内容:提供符合本项目服务特点的相关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①重点难点分析到位,应对措施有效、合理化建议完整详细,得100%;②重点难点分析基本到位,应对措施有效、有合理化建议,得80%;③重点难点分析不够具体,应对措施、合理化建议不够贴切,得60%④重点难点分析不够具体到位,应对措施、合理化建议缺项,得30%。其他为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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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质量保障措施及应急方案 |
9 |
专家打分 |
1、提供本项目质量保障措施(至少包含工作实施计划、管理目标2个具体措施)的得50%分数; 2、提供本项目应急方案,方案里至少包含电梯、火灾、供配电系统、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台风、反恐、打架斗殴闹事、上访、传染病10个具体的应急事件处理方案。满足要求得50%分数,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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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项目服务期满后的服务承诺 |
5 |
专家打分 |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的得100%分数,没有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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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违约承诺 |
5 |
专家打分 |
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承诺函的得100%分数,没有不得分。 |
|||
三 |
综合实力部分 |
3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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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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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投标人认证情况 |
5 |
专家打分 |
1、投标人具有ISO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情况,具有其中一项得25%分数,最多得75%分数; 2、投标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维修/修理)A级得20%分数,B级及以下得10%分数,无不得分; 3、投标人或其控股子公司具备维修企业技术等级证书(机电制冷设备)一级得5%分数,二级及以下不得分; 备注:控股子公司是指子公司的母公司至少控股在所有股东中占主导地位,原则是51%或以上。 要求提供有效的(截止本项目开标之日,证书在有效期范围内)认证证书及许可证扫描件作为得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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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业绩情况 |
3 |
专家打分 |
考察投标人近五年(2016年3月1日至本项目开标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担过的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1)每有1个政府机关办公物业管理项目(不含学校、医院、场馆类)得分业绩得20%分数,满分为60%分数。得分业绩要求同时满足两个条件:①服务期限不少于6个月;②合同建筑面积(或管理面积)不少于5万平方米; (2)上述得分业绩中,每有1个单个合同包含2个及以上办公场所的政府办公物业管理项目(指同一办公项目包含多处物业且分布在不同地点办公的;不含学校、医院)的加20%分数,最高加40%分数。 以上两项累加计分 要求同时提供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也可以同时提供能证明得分的其它证明资料,如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等)作为得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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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投标人荣誉情况 |
2 |
专家打分 |
投标人获得过地级城市(或以上)区级(或以上)政府质量奖的得100%分数,没有不得分。 要求提供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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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仅限1人)情况 |
6 |
专家打分 |
人员均需提供社保参保凭证清单(含医保),在此基础上,要求拟安排的项目负责人: (1)具有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的得20%分数; (2)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得得20%分数; (3)具有建设部颁发的全国物业管理从业人员岗位证书的得20%分数; (4)担任过建筑面积不少于7万平方米的机关办公楼物业管理项目负责人的得40%分数。 要求提供近2020年11月-2021年3月社保证明(包含医保)、工作经验证明(工作经验证明为合同关键信息,通过合同关键信息无法判断是否得分的,可同时提供合同甲方出具的证明文件)、职称证书、学历证书及资格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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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拟安排的项目主要技术人员(项目负责人除外)情况 |
12 |
专家打分 |
人员均需提供社保(包含医保),在此基础上,要求拟安排的团队成员: 1、秩序维护队长(1人),同时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退伍证得25%分数; 2、工程主管(1人),同时具有大专或以上学历、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得25%分数; 3、环境主管(1人),具有园林绿化专业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得25%分数; 4、高级客服助理(1人),同时具有本科或以上学历,中级或以上技术职称,一级企业人力资源管理师得10%分数; 5、其他服务人员:其中6人具有建(构)筑物消防员证得10%分数,其中2人具有电梯安全管理员证书得5%分数。 以上人员不能重复得分,要求提供人员2020年11月-2021年3月社保证明(包含医保)、相关资格证书、职称证书、学历证书等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得分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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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拟使用的工具情况 |
5 |
专家打分 |
投标人承诺:清洁所使用的清洁工具用品(机器)等属于环保节能产品。提供承诺得100%分数。未提供承诺或承诺不满足要求均不得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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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
诚信情况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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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评分因素 |
权重 |
评分方式 |
评分准则 |
|||
1 |
诚信评价 |
5 |
专家打分 |
根据《深圳市财政委员会关于印发〈深圳市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管理暂行办法操作细则〉的通知》(深财购[2017]42号)的要求,投标人在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中存在诚信相关问题且在主管部门相关处理措施实施期限内的,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工作人员向评审委员会提供相关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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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履约评价 |
2 |
专家打分 |
近三年(以投标截止日期为准)在市政府采购中心有履约评价为差的记录,本项不得分,否则,得满分。投标人无需提供任何证明材料,由采购中心工作人员向评委会提供相关信息。 |
注:付款方式。本次招标费用采用政府性资金支付,按月完成进度支付。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
物业管理招标项目采购需求
一、项目简介及服务要求
(一) 项目概况
本项目服务范围为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本部和及龙岗、龙城、布吉、南湾、坂田、平湖、横岗、坪地等8个管理站、以及宿舍区域的物业管理服务外包项目。
1.办公物业,包含办公楼宇内部面积以及个别楼宇大院,总面积约30000m2。
(1)、分局机关,地址:大楼位于深圳市龙岗区中心城龙翔大道8031号;,服务范围:分局外围面积约10303m2,大楼内共2个单位在此办公,其中7、8楼为龙岗医保分局,面积约2000m2。本大楼共有10层,建筑面积共10303㎡,有地面及负一层地下停车场,本项目除3-6楼办公室外,还有:以及1楼对外服务大厅、后厅信访室、2楼厨房及饭堂(可容纳120人就餐)、3楼2间午休用房、4楼机房及档案库房、5楼党建活动室、6楼中型会议室(可容纳40人)、9楼大会议室(可容纳210人)等。,其中7、8楼及一楼后厅的部分物业属龙岗医保分局使用,不作为服务范围。建筑面积约2100㎡;其余属本项目物业使用范围,建筑面积约8000㎡。
2、各管理站点项目地址及面积:
(2)⑴龙岗站,地址:龙岗区龙岗街道南联社区植物园路325号楼宇(龙岗站)面积2274m2;
⑵(3)龙城站,地址:龙岗区龙城街道龙福路尚景华园一栋二2层楼(龙城站)面积1288m2;
(4)⑶布吉站,地址:龙岗区布吉街道龙岗大道知春里大厦三3-6层楼(布吉站)面积4444m2;
⑷(5)南湾站,地址:龙岗区南湾街道康桥花园1期A6栋1楼(南湾站)面积2096m2;
(6)⑸坂田站,地址:龙岗区坂田街道五和大道和成世纪名园3栋A座4-5层楼(坂田站)面积1833m2;
(7)⑹横岗站,地址:龙岗区横岗街道龙岗大道塘坑段3164号(横岗站)面积2698m2楼宇;
(8)⑺平湖站,地址:龙岗区平湖街道顺昌街96号社保站(平湖站)面积1948m2楼宇及大院;
(9)⑻坪地站,地址:龙岗区坪地街道湖田路49-1号二楼(坪地站)面积2643m2楼宇。
2.宿舍周转房物业
(1)龙岗区龙城街道愉园新村、龙岗街道建新村共7套房间;
(2)龙岗区布吉街道长龙一区六巷七号四层楼宇;
(3)龙岗区平湖街道裕和南街49号楼宇。
3、建筑面积:用地总面积约32000m2,总建筑面积约:27528m2。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或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其它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等法人证明扫描件,原件备查)。
(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投标人选用进口产品参与投标。
(3)参与本项目投标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4)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时不存在被有关部门禁止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且在有效期内的情况(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5)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条件(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由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投标及履约承诺函》中作出声明)。
注:“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以及“深圳市政府采购监管网”为供应商信用信息的查询渠道,相关信息以中标通知书发出前的查询结果为准。
(三)招标范围及服务内容
1.龙岗分局机关办公楼、各管理站办公楼、附属(宿舍)安保工作、环境卫生工作(包含各办公楼办公室室内卫生清洁,不含卫生间厕纸、洗手液)、后勤保障服务和治安保卫工作。
2.建筑物本体公共部位(天面、外墙面、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3.建筑物本体公共设施设备(公共的下水管道、排烟系统、公共照明、中央空调系统、供水系统、供配电系统、消防系统、电梯系统、排水系统等)的小型维修、养护、管理以及设备、设施运行服务。
4.物业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公共设施(室外道路、化粪池、沟渠、池、路灯、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5.公共场地、建筑物公共部位及室内的清洁卫生、收集、清运;物业范围内的“四害”等防治与消杀的管理工作;
6.每年定期组织一次物业范围内的外墙清洗及每年年中、年底各一次化粪池的抽粪清查工作;
7.协助管理各物业各项活动。
8.龙岗分局机关大楼公共区域物业单项金额在500元内的维修项目和协助各管理站物业公共区域物业单项金额在500元内的维修项目。
9.法规和政策规定由物业管理公司管理的其他事项。
10.物业管理标准按有关规定或由双方共同商定。
(四)合同期限:
本项目为长期项目,第一年签订合同期限为2021年5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止。本次招标的中标服务期限,采购单位可根据项目需要和中标供应商的履约情况确定合同期限是否延长,但总服务年限最长不超过36个月,合同一年一签。
二、委托管理事项
(一)人员配备情况(53人)
为保证服务质量和维护建设系统的形象,人员配置须遵守《劳动法》等相关规定,避免引起劳动纠纷。所有物业管理服务人员均要求具有高中以上文化,品行端正。中标单位在本项目配备不低于53人,其中项目经理1人,秩序维护员28人,清洁人员11人,维修工3人,后勤保障服务人员10人。
1、人员岗位需求表
序号 |
人员类别 |
数量 |
人员必须具备条件 |
1 |
项目经理 |
1 |
持有物业项目经理证书或物业管理师证书,有较强的管理能力和工作经验,能充分调动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善于管理与沟通,加强员工的团结精神。负责每月对员工考评,建立员工工作手册,每日登记工作内容、事项及完成情况。能够虚心接受采购方的监督、建议、评价,并对工作进行有效的改进。积极配合采购方其他工作或活动的顺利展开。 |
2 |
秩序维护员(含监控) |
28 |
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持有保安员证,退伍军人优先,五官端正,有相关工作经验;具有较好的服务意识,懂得安全保卫工作;具有吃苦耐劳的精神,责任心强;年龄在20—45岁、身高1.68米以上;业务素质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吃苦耐劳。 |
3 |
后勤保障服务人员 |
10 |
持有健康证,不少于2年工作经验。熟悉后勤保障服务的基本做法,有一定的基本功。身体健康,仪表整洁,礼貌和蔼,有良好素养和职业道德。 |
4 |
清洁服务人员 |
11 |
身体健康,仪表整洁,礼貌和蔼,有良好素养和职业道德。 |
5 |
维修工 |
3 |
持有电工证,不少于2年工作经验。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专业上岗证书和相关资格证书,有本水、电、空调、消防设施维修3年以上工作经验,有房屋、公共设施及机电设备、智能化系统、消防监控系统、空调、音响广播系统等设备维护、维修经验和能力,业务素质高,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心,能吃苦耐劳,确保零修、急修及时率达98%以上,零修合格率达100%。 |
人数合计 |
53 |
2、人员安排分布情况表
序号 |
地点 |
街道 |
人员分布状况 |
合计人数 |
1 |
龙岗分局 |
龙城街道 |
项目经理1人,秩序员 6人,监控室1人,后勤保障人员2人,清洁服务人员4人,维修工(兼站)3人 |
17 |
2 |
龙城站 |
龙城街道 |
秩序员 2人,后勤保障及清洁服务人员2人 |
4 |
3 |
龙岗站 |
龙岗街道 宝龙街道 |
秩序员 2人,监控室1人,后勤保障及清洁服务人员2人 |
5 |
4 |
横岗站 |
横岗、园山街道 |
秩序员 2人,监控室1人,后勤保障及清洁服务人员2人 |
5 |
5 |
布吉站 |
布吉、吉华街道 |
秩序员 2人,后勤保障及清洁服务人员2人 |
4 |
6 |
南湾站 |
南湾街道 |
秩序员 2人,后勤保障及清洁服务人员2人 |
4 |
7 |
坂田站 |
坂田街道 |
秩序员 2人,后勤保障及清洁服务人员2人 |
4 |
8 |
平湖站 |
平湖街道 |
秩序员 2人,监控室1人,后勤保障及清洁服务人员2人 |
5 |
9 |
坪地站 |
坪地街道 |
秩序员 3人,后勤保障及清洁服务人员2人 |
5 |
人数合计 |
53 |
3、设备需求一览表(每栋大楼按以下数量配备)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设备必须具备条件 |
1 |
洗地机 |
2个 |
具有产品合格证 |
2 |
高压水枪 |
2个 |
具有产品合格证 |
3 |
反恐防暴装备 |
9套 |
具有产品合格证 |
4 |
云梯 |
5个 |
高度不低于6米 |
(二)水电、消防、监控、空调等日常维护服务内容及标准(3人)
1、建筑本体部位(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面墙、楼梯间、洗手间、走廊通道、门厅、室内地面或地板、设备机房)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建筑本体设施设备(上下水管道、落水管、室内外照明、配电系统、消防设施设备、空调系统、智能化系统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规划红线内的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共用设施(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垃圾房、路灯、停车场等)的维修、养护和管理,杜绝火灾隐患。
4、供配电系统:按国家规范对供电系统进行严格管理,建立严格的配送电运行制度、电气维修制度和配电房管理制度;每日巡视维护和重点检测,建立各项设备档案,确保供配电设备运行良好,做到安全、合理、节约用电;供电运行和维修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及时排除故障,零修合格率100%;确保设施完好无损;管理和维护好避雷接地的设备设施;制定切实可行的供配电应急预案,设备状态标识明显。
5、给排水设备:保证给排水系统正常运行使用。建立正常供水管理制度,防止跑、冒、滴、漏,对供水系统管道、阀门等进行日常维护和每月检修,每月对排水管进行清通、养护及清除污垢,保证室内外排水系统通畅;及时发现并解决故障,零修合格率100%;每月查抄进水总表行度数据。
6、空调系统:中央空调系统运行正常,定期清洁盘管风机及维护新风循环系统,水塔运行正常且噪音不超标,无严重滴漏水现象和零部件故障,定期投放维护药剂及更换循环水;中央空调系统、分体空调等设备出现运行故障后,维修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到达现场维修;制定中央空调发生故障应急处理方案。
7、消防系统:消防控制室24小时值班,消防系统设备设施齐全,完好无损,可随时起用;消防值守人员掌握消防设备设施的使用方法并能及时处理各种问题;经常组织开展消防法规及消防知识的宣传教育,明确防火责任人,排除消防隐患。
8、弱电系统:监控系统、门禁等智能化设施设备运行正常,值守人员具备良好操作技能,有记录并按规定期限保存;能按工作标准规定时间排除故障,保证各弱电系统正常工作。
9、外环境灯光系统:每天巡检,对故障及时维修;定期清洁保养,支架无锈蚀;无安全隐患,防止因电气或脱落等造成人身、财物受损。
10、房屋管理与维修养护:无擅自改变房屋用途现象,围墙、道路、外墙、楼面、广场、活动场所等各种房屋建筑、装修及附属建筑物保持外观完好、整洁、美观,定期按要求做好维修、养护,无安全隐患或破损;房屋配套设施管理完好,各种功能保持良好状态。
11、按设备维修和养护规范标准定期对各类设备设施(含电梯、监控、消防、水泵、变压器、发电机、配电柜、强弱电缆线路、强弱电井、红外线等)进行维护检查,必须由具有资质的专业公司保养,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定期向采购单位出具保养维护记录。严格按照相关安全技术规范要求,切实做好电梯载荷试验和承担相应费用,并向采购单位出具试验报告。
(三)、大厅秩序员和车场管理员内容及标准(大厅秩序及车场管理员根据各站办公场所要求安排人员共需24,监控设备4人,合计28人)
1.在大堂、电梯、楼面及其他要害部位发现可疑情况采取适时监视和定点录像措施,及时通知巡逻保安员询问、盘查。
2.危及物业使用安全处和事故易发区设置警示标志和采取切实可行的安全防范措施。
3.有针对性地提供突发事件的安全保卫服务,措施得力,制度健全,人员到位,编制切实可行突发事件的应急预案及措施。
4.因管理原因造成的火灾、刑事案件或交通事故发生率为零,其它重大事故发生率控制在1‰以内,处理及时率为100%。
5.确保安全和正常工作环境;环境秩序良好;做好安全防范和日常巡视工作,及时发现和处理各种安全和事故隐患,迅速有效处置突发事件;对发生在护卫点责任区域内的刑事,治安案件和灾害事故,应及时报告采购单位和公安机关或相关部门,并采取合理措施保护发案现场,依法妥善处理发生在责任范围内的其它突发事故;
6.重大活动时,乙方须配合甲方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7.道路通畅,路面相关设施完整,交通标识规范完好;
8.主出入口及干道由专人指挥交通,杜绝车辆随意停靠,防止交通堵塞,保证车辆出入畅通;
9.停车场管理制度完善,人员配备合理,无乱停乱放和阻塞现象,车辆停放有序;
10.必要时并根据要求对出入的物品、人员、车辆进行检查;
11.经常巡视停车场内停放的车辆,发现车门、车尾箱未锁和车窗未关上现象的及时通知车主。
12.停车场的车位线要求每年补划一次。
(四)清洁卫生服务内容及标准(11人)
1.建立环境卫生管理制度并认真落实,环卫设施设置合理、完备,垃圾日清,保洁工作满足人员流量大的特点要求。
2.建筑外墙、屋面、室外场地、道路、地下室等保持清洁无明显积尘,无纸屑、树叶、烟头等杂物。
3.楼梯、走道、大堂、室内公共区域及卫生间的顶面、地面清洁无尘,无蜘蛛网,无积水;室内设施表面、门窗等无灰尘;每月消杀一次;大堂、室内主要通道地面无尘印。
4.大理石及电梯轿箱表面每月打蜡一次、养护,每周一次吸尘、清洗、擦拭,随时保洁,确保随时可以使用。
5.室内外金属护栏、把手和电梯轿厢每天一次擦拭保养,确保无锈迹、污渍。
6.路灯、草坪灯、牌匾、宣传栏牢固、安全、美观、整洁,无乱贴乱画现象。
7.公共玻璃门、窗、玻璃隔断保持无污迹、灰尘。
8.地下停车场地面和管道、设施表面清洁无纸屑、烟头、废弃物等杂物,并无积水积尘,顶面、墙面无灰尘和蜘蛛网。
9、大厅、洗手间等卫生设施完好、地面干爽、无杂物、无异味、无积水。
10.保证楼层卫生间的用纸和洗手液正常供应,满足使用需要。
11、协助做好户外绿植管理和养护工作,绿植生长正常,修剪及时整齐美观,无枯枝无折损及病虫害现象,绿地无纸屑、烟头、石块等杂物。
(四)后勤保障服务内容及标准(10人)
1、负责厨房内总体环境、厨房洗碗间等场所的餐具清洗消毒等工作;
2、负责厨房范围内公共场所、仓库、就餐地点餐桌、地面、各入口的阶梯、平台、各出入大堂公共玻璃、门窗、公共走廊、消防设备、公共天花、灯饰、洗手台面、等场所的日常清洁(每月干洗一次)、垃圾收集等;
3、分餐。
4、回收餐具;
5、打菜区的清理。
(五)物业档案资料管理(项目经理兼1人)
1.建立物业报建审批文件、竣工图纸和技术资料等基础管理档案。
2.建立完备供电、供水、电梯、闭路监控等设备系统的运行、维修和保养的管理档案。
3.建立完整的保安值班、巡逻的管理资料。
4.清洁工作的实施和绿化养护管理工作记录完整。
5.保证物业档案资料(包括设备维修、改造的档案资料)的完整性、完好性。
三、物业管理费的说明
1、本项目物业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包括物业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物业管理企业的利润等一切应付费用。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1)行政费用,包括:管理人员的人事、劳资、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计生、培训等人事劳资管理工作,并为人员办理劳动用工手续、结算发放工资、发放经济补偿金、缴纳社会保险、处理保险理赔、管理人事档案、办公经费、员工培训等一切相关费用。
(2)建筑物维护费。
(3)公共设备维护费,包括:供电、弱电、消防、电梯、给排水、空调等系统维护费。
(4)公共设施维护费(含办公场所公共部分的光管、整流器等设备的更换,不含办公场所室内光管、门锁、电排插等费用);
(5) 环境清洁卫生费(含日常清洁用具及易耗品费用,不含公共区域厕纸、洗手液等费用);。
(7) 外部绿化维护费。
(8) 管理设备分摊及固定资产折旧费。
(9) 不可预见费。
(10) 法定税费。
(11)物业管理佣金等。
(12) 招标范围有关项目内容要求所列的各项指定费用。
2、投标人应根据本企业的成本自行决定报价,但不得以低于其企业成本的报价投标。
3、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本次财政预算限额。
4、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是本项目招标范围和招标文件及合同条款上所列的各项内容中所述的全部,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重复,并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出的综合单价或总价为依据。
5、本项目服务费采用包干制,应包括服务成本、法定税费和管理企业的利润。由物业公司根据招标文件所提供的资料自行测算投标报价;一经中标,投标报价的月单价与年总价,系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合同金额,合同期限内不做调整。
6、除非政府集中采购机构通过修改招标文件予以更正,否则,投标人应毫无例外地按招标文件所列的清单中的项目和数量填报综合单价和合价。投标人未填综合单价或合价的项目,在实施后,将不得以支付,并视作该项费用已包括在其它有价款的综合单价或合价内。
7、投标人应先到项目地点踏勘以充分了解项目的位置、情况、道路及任何其它足以影响投标报价的情况,任何因忽视或误解项目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服务期限延长申请将不获批准。
8、投标人投标报价总额一经中标后,即作为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该项目合同的总价。
9、投标人不得期望通过索赔等方式获取补偿,否则,除可能遭到拒绝外,还可能将被作为不良行为记录在案,并可能影响其以后参加政府采购的项目投标。各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投标报价的风险。
10、中标人根据有关物业管理法规与采购单位签订的物业管理委托合同,对该物业实行统一管理,综合服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四、物业管理考核
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采购单位将在合同期内按季度对中标供应商进行考核,由物业管理具体负责人及验收员分别填写《物业管理委托服务项目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经采购人综合考核认为合格的,合同继续执行;对考核不合格的进行撤销资格,不再与该供应商续签合同。考核从六个方面进行。
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
物业管理委托服务项目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联系人及电话 |
||||||||
合同履约时间 |
反馈月份 |
||||||||
履约情况评价 |
分项评价 |
基础管理 |
□ 优 □ 良 □ 中 □ 差 |
||||||
物业管理及维修养护 |
□ 优 □ 良 □ 中 □ 差 |
||||||||
共用设施设备管理 |
□ 优 □ 良 □ 中 □ 差 |
||||||||
安全生产各方面管理 |
□ 优 □ 良 □ 中 □ 差 |
||||||||
环境卫生管理 |
□ 优 □ 良 □ 中 □ 差 |
||||||||
绿化管理 |
□ 优 □ 良 □ 中 □ 差 |
||||||||
其它 |
评价内容为: □ 优 □ 良 □ 中 □ 差 |
||||||||
履约总体评价 |
□ 优 □ 良 □ 中 □ 差 |
||||||||
突发/应急事件具体情况说明 |
|||||||||
对整个供应项目的完成情况意见 |
主要表现 |
||||||||
存在哪些问题 |
|||||||||
对供应商的综合评分(总分100分) |
得分原因 |
||||||||
其它或建议 |
单位名称: 日期:
填表人: 联系电话:
注:采购单位每季度对中标单位通过打分方式来进行量化考核,满分为100分,优为90分,良为80分,中为70分,差为60分以下,(具体评分标准请参考招标和中标单位双方签订的合同)。
五、商务要求
1、服务期:年限一年,最长履约期为36个月,期间若投标人不能严格执行合同,或者未通过采购人的相关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取消其承包资格,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负责。合同签订后服务满一年,由采购人对中标单位外包服务质量进行书面履约评价,根据评价结果决定是否进行续签合同,合同续签为一年一签。
2、进场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5个日历日内进场提供服务;
3、付款方式:支付总价依照中标价格,具体支付方式为每月中旬支付上月费用。支付条件按照深圳市财政局有关规定执行。
六、注意事项
1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2、投标人若认为招标文件的技术要求或其他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招标答疑阶段提出,以维护招标行为的公平、公正。
3、投标人使用的标准必须是国际公认或国家、或地方政府颁布的同等或更高的标准,如投标人使用的标准低于上述标准,评标委员会将有权不予接受,投标人必须列表将明显的差异详细说明。
4、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对技术参数和各项要求的响应应是列出具体内容。如果投标人只注明“符合”或“满足”,将被视为“不符合”,并可能严重影响评标结果。
5、如投标人提交伪造资质证书、合同文件等投标文件的,一经发现,将报政府采购主管部门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6、采购单位和采购方有权对预中标单位的办公场所、生活基地和机械设备等进行检查。
7、公用设备、设施维修的五金材料(灯具、电线、开关、门锁、拉手等)应符合节能、环保的标准,并且采购单位认可的品牌和价格范围,对于单件单项维修低于500元(含500元)的费用由中标单位承担,超过500元的由采购单位承担。不含室内办公桌椅及专用设备维修;办公自动化系统等的维护维修费用。
8、不包含公共水电费及发电机燃油费(即卫生间、空调、生活等各类用水;消防、水泵、照明、电梯、各类机电设备等各类的用电)。
9、节假日仅指国家法定的元旦、春节、清明、五一、端午、中秋及国庆。
10在合同期内,如有办公楼用途出现改变无需中标单位继续管理时,经双方协商,将按人员缩减来调整相关费用。
七、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的物业管理工作实施监督检查。有权要求乙方对违反服务承诺的事项进行限期整改;有权要求采纳甲方提出的合理要求。
2、有权要求乙方按双方约定的管理标准提供物业管理报告等管理信息。
3、委托乙方对违反相关物业法律、法规及物业管理规约的行为进行处理,包括责令停止违章行为、要求赔偿经济损失及支付违约金。
4、不得干涉乙方依法或依本合同规定内容所进行的管理和经营活动。
5、如果甲方对乙方所提供的物业管理服务质量有问题或不满意时,甲方有义务对乙方反馈,并提出整改意见,同时乙方应采取有效措施给予纠正、预防,并改进。
6、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服务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7、负责本合同物业公共区域的水、电费。
8、向乙方提供物业管理用房及相关人员住宿用房。
9、按时支付乙方的管理服务费用。
10、法规、法规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八、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规定,制定本次物业服务各项管理办法、规章制度、实施细节,自主开展各项管理经营活动,但不得损害甲方的合法权益,获取不当利益。
2、有权要求物业管理区域内的人员遵守相关物业管理制度。
3、接受物业主管部门及有关政府部门的监督、指导,并接受甲方的监督。
4、积极做好安全防范工作防止各类事故、案件的发生。
5、加强乙方员工职业道德和法制教育,做好相关保密工作。
6、因乙方管理原因(不可抗力因素除外)导致甲方委托给乙方管理的物业、设备、设施造成直接损失时,乙方应做出相应赔偿。
7、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必须从合同终止日起十天内向甲方移交原委托管理的全部物业、管理用房,各类管理档案、资料。
九、合同签订及付款方式
自中标之日起,中标单位在10个工作日内与甲方签订服务合同,并在5个工作日内进驻甲方办公楼进行物业服务。
付款方式:物业管理费用根据中标总价按月支付,在服务次月中旬支付上月费用。
十、其它事项
中标人不得将项目非法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和个人。否则,采购单位有权即刻终止合同,并要求中标人赔偿相应损失。
1、重要提示
(一)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采购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书应采用本采购文件规定的合同样本;
(二)中标人如不按采购文件的规定与采购单位签订合同,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有充分的理由废除中标,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给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同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三)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四)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的合同必须遵守本采购文件的合同条件,并且不得更改合同条件。
(五)采购人与中标人应于合同签订之日起10日内,由采购人或委托中标人将采购合同副本抄送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六)《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规定: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中,未按本条例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一至三年内禁止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并由主管部门记入供应商诚信档案,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以上千分之二十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取消其参与本市政府采购资格,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二十以上千分之三十以下的罚款,并由市场监管部门依法吊销其营业执照;给他人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七)供应商必须诚信投标,对项目需求进行实质性响应。采购单位(或深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组织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必要时,邀请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实施项目履约验收,如未按合同履约,将按上述第(六)条规定进行处理。
2、合同条款及格式(仅供参考)
物业管理委托服务合同
甲方: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
乙方:
根据深圳市政府采购中心号招标项目的投标结果,由单位为中标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和《深圳经济特区政府采购条例》,经深圳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局龙岗分局(以下简称甲方)和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协商,就甲方委托乙方承担 物业管理委托服务项目,达成以下合同条款:
第一条 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服务时间:
合同价款:合同总价为元,含一切税、费。本合同总价包括乙方为实施本项目荷载试验所需的设备仪器费、车辆租赁费、服务和技术费用等,为固定不变价格,且不随通货膨胀的影响而波动。合同总价包括乙方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支出和以各种方式寄送技术资料到甲方办公室所发生的费用。如发生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合同总价可经双方友好协商予以调整。
支付方式:分期支付。
第二条 服务范围
1、
2、
3、
4、 其他合同未明示的相关工作。
第三条 时间要求及阶段成果
1、合同签订天内完成项目实施的准备工作,包括工作大纲和试验细则的编制;
2、
3、
4、
第四条 咨询服务资料归属
1、所有提交给甲方的咨询服务文件及相关的资料的最后文本,包括为履行技术咨询服务范围所编制的图纸、计划和证明资料等,都属于甲方的财产,乙方在提交给甲方之前应将上述资料进行整理归类和编制索引。
2、乙方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不得将上述资料用于与本咨询服务项目之外的任何项目。
3、合同履行完毕,未经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保存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
第五条 甲方的义务
1、负责与本咨询服务项目有关的第三方的协调,提供开展咨询服务工作的外部条件。
2、向乙方提供与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有关的资料。
3、负责组织有关专家对项目试验成果评估报告的评审。
第七条 乙方的义务
1、应按照号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要求按期完成本项目咨询服务工作。
2、负责组织项目的实施,保证工程进度和成桥荷载试验工作质量,并满足交通部交工验收相关标准。
3、向甲方提交检测资料等各套,一套电子版文件。
4、在履行合同期间或合同规定期限内,不得泄露与本合同规定业务活动有关的保密资料。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
1、有权向乙方询问工作进展情况及相关的内容。
2、有权阐述对具体问题的意见和建议。
3、当甲方认定乙方人员不按合同履行其职责,或与第三人串通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更换人员,直至终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
1、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如甲方提供的资料不明确时可向甲方提出书面报告。
2、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权对第三方提出与本咨询服务业务有关的问题进行核对或查问。
3、乙方在本项目服务过程中,有到工程现场勘察的权利。
第十条 甲方的责任
1、应当履行本合同约定的义务,如有违反则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甲方向乙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乙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第十一条 乙方的责任
1、乙方的责任期即本合同有效期。如因非乙方的责任造成进度的推迟或延误而超过约定的日期,双方应进一步约定相应延长合同有效期。
2、乙方的责任期内,应当履行本合同中约定的义务,因乙方的单方过失造成的经济损失,应当向甲方进行赔偿。
3、乙方对甲方或第三方所提出的问题不能及时核对或答复,导致合同不能全部或部分履行,乙方应承担责任。
4、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则应补偿由于该赔偿或其他要求所导致甲方的各种费用的支出。
第十二条 人员要求
1、参加本项目试验的人员必须具有国家和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资质。
2、 参加本项目的试验人员的配置必须与投标文件中的服务承诺书和试验服务组织实施方案一致。
3、必须以直属试验人员参与本项目服务,不得使用挂靠队伍。
第十三条 乙方咨询服务工具要求
1、乙方应配备中标项目所需的足够数量的仪器、仪表以及工具等设备。用户不需向乙方提供施工工具和仪器、仪表。
2、乙方在提供服务过程中应自备车辆。
第十四条 保密要求
1、由甲方收集的、开发的、整理的、复制的、研究的和准备的与本合同项下工作有关的所有资料在提供给乙方时,均被视为保密的,不得泄漏给除甲方或其指定的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企业或公司,不管本合同因何种原因终止,本条款一直约束乙方。
2、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得或接触到的任何内部数据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3、乙方实施项目的一切程序都应符合国家安全、保密的有关规定和标准。
4、乙方参加项目的有关人员均需同甲方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五条 验收
1、下列文件的验收分为 三个阶段:
2、其余文件和工作由用户组织有关技术人员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标准和用户需求直接验收。
3、验收依据为号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国家和行业有关规范、规程和标准。
第十六条 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天内,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2、检测完成并提交评估报告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3、报告通过专家评审后,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总价%的款项。
第十七条 争议解决办法
执行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第十八条 风险责任
1、乙方应完全地按照号招标文件的要求和乙方投标文件的承诺完成本项目,出于自身财务、技术、人力等原因导致项目失败的,应承担全部责任。
2、乙方在实施荷载试验过程中应对自身的安全生产负责,若由乙方原因发生的各种事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十九条 违约责任
1、因乙方原因,未能按规定时间完成有关工作的,每延误一天,甲方可在支付合同余款中扣除合同价款千分之一。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试验成果质量低劣,不能满足大纲要求时,应继续完善试验工作,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3、如乙方提供的咨询服务文件不符合质量要求,必须在甲方提出要求后7天内无条件修改,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若甲方发现乙方派出的试验服务人员或提供的试验仪器设备不符合合同要求,乙方应在3天之内按要求派出人员或提供满足投标文件承诺的仪器设备,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并保留追究乙方责任及要求赔偿损失的权利。
第二十条 其他
1、本合同与号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如有抵触之处,以本合同条款为准。
2、下列文件均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1)号招标文件、答疑及补充通知;
(2)投标文件;
(3)本合同执行中共同签署的补充与修正文件。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自双方法人代表签字(盖章)认可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友好协商,达成解决方案,经双方签字后,可作为本合同的有效附件。
甲方: 乙方:
(签章) (签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章)
开户行: 开户行:
人民币帐号: 人民币帐号:
联系人: 联系人:
电话: 电话:
日期: 日期:
3、政府采购履约情况反馈表
采购单位名称: 联系人及电话:
采购项目名称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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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 联系人及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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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标金额 |
合同履约时间 |
自 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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履约情况评价 |
总体评价 |
□ 优 □ 良 □ 中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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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项评价 |
基础管理 |
□ 优 □ 良 □ 中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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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业管理及维修养护 |
□ 优 □ 良 □ 中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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共用设施设备管理 |
□ 优 □ 良 □ 中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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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各方面管理 |
□ 优 □ 良 □ 中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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环境卫生管理 |
□ 优 □ 良 □ 中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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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化管理 |
□ 优 □ 良 □ 中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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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 |
评价内容为: 评价等级为: □ 优 □ 良 □ 中 □ 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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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情况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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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意见 (公章) |
日期: 年 月 日 |
说明:
1、本表为采购单位向深圳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反映政府采购项目履约情况时所用;
2、履约情况评价分为优、良、中、差四个等级,请在对应的框前打“√”,然后在“具体情况说明”一栏详细说明有关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