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广东潭洲国际会展有限责任公司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佛山潭洲国际会展中心餐饮区项目招商方案
佛山潭洲国际会展中心餐饮区项目招商方案

招标详情

佛山潭洲国际会展中心餐饮区项目 招商方案

发布时间:2021-03-02

佛山潭洲国际会展中心餐饮区项目

招商方案

第一部分 招商信息

一、基本情况

为激活厨房产能为展览/活动/会议和内部员工餐服务,同时丰富佛山潭洲国际会展中心(以下简称“会展中心”)餐饮业态,提升餐饮品质和客户满意度,广东潭洲国际会展有限责任公司作为招商人,现以潭洲会展中心A区厨房为中心,同时连同多个固定餐饮区一起打包,对外进行外包运营招商。具体招商的餐饮区域如下:

类别

餐饮区域位置

面积(㎡)

厨房

A区厨房的二楼和三楼(见附件二、三)

540.9

餐饮区

A区一楼东边餐厅(见附件一)

378.92

A区一楼西边餐厅(见附件一)

380.18

A区二楼包厢接待餐厅(见附件二)

378.92

员工餐厅

A区二楼员工餐厅(见附件二)

113.16

合计

1792.08

注:上述餐饮区面积与实际提供的使用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

(一)厨房区域招商已经包括厨房现有的设施设备。

(二)上述区域为会展中心A区目前现有的固定餐饮区,中选人必须统筹使用和运营,以满足会展中心需要。对于会展中心后续加建的餐饮区,会展中心另做招商,中选人亦可参与竞争。

(三)为保障供餐活动顺利进行,会展中心室外餐饮区及B区餐饮区,在招商人未作其它安排,经招商人书面同意,中选人也可统筹使用,但必须按招商条件和合同约定,向招商人缴纳相应费用。

二、经营策略

中选人必须在潭洲会展中心举办展览/活动/会议的期间,全力服务于会展中心,其它时间可对外输出业务并可以进行夜间经营。中选人对外输出业务和夜间经营时要做到:负责办理对外输出餐饮服务和夜间经营所需的资质证件;当会展中心的餐饮需求与对外输出业务出现冲突时,无条件优先保证会展中心的需求;保证对外输出和夜间经营的业务是合法活动,人员、车辆遵守会展中心的管理规定;招商人亦会对中选人进行考核。

三、运营要求

(一)中选人负责办理承租区域有效经营所需的资质证照,包括但不限于:①营业执照;②食品经营许可证;③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④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等。

(二)员工餐厅须驻点烹饪,除服务于员工用餐外,也可用于展览/活动/会议供餐。

(三)中选人须提供有相关经验的各岗位员工;负责员工的管理、工资、保险和其它福利;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设备、餐具、工器具。

(四)中选人负责承租区域(包括厨房)设备设施的日常使用和维护,如设备设施出现损坏,维修或更换费用由中选人承担;负责场地的维护、保养;提供易耗品、劳保用品及辅料等。

(五)中选人须向会展中心提交合作方案,内容包括:供餐模式、菜品种类、人员配置及运作、防断供预案、未来发展规划等。

(六)中选人须使用会展中心小程序进行线上订餐及支付,营业额由小程序支付平台归集至会展中心账户,会展中心按比例收取提成后再将剩余营业额支付给中选人,中选人自行提现。

·提现时间:“T+1”

·提现手续费根据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规定执行:约0.25%-0.3%

·向会展中心缴纳分账功能使用费:?2,000元/年,与场地使用管理费同期缴纳。

(七)会展中心小程序未上线使用期间,中选人需配备收银系统记录每天经营明细,包括线上及线下收入,并向会展中心提供管理员账号以接受会展中心的监督、核查。经营本项目所得的营业额度以收银系统记录为准,并保证记录准确,无漏记错记。

(八)展览/活动/会议期间中选人须配合会展中心做好餐饮保障工作,无条件优先保证展览/活动/会议的正常供餐,不得出现拒绝供餐、推迟供餐、断供、坐位数量不足等情况。对外输出业务和夜间经营须遵守会展中心的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车辆管理规定。

(九)上述招商区域,招商人仅以目前状态为招商基础条件对外招商,不负责改造、装修工作和费用。中选人负责对承租区域进行装修并承担全部费用,但装修方案需经过招商人审批。租约期满,中选人必须对经营场所破损之处进行维修,确保处于可使用状态。中选人租约期间经营用餐所需的全部工器具和物料,均由中选人自行购置。

四、商务条件

(一)合作方式:中选人使用会展中心的场地进行经营,会展中心从中选人的销售总营业额中提成作为餐饮管理费。

(二)合同年限:五年。

(三)合同期的提成比例:

1、展览/会议/活动的供餐业务。

(1)布展期和撤展期:第一个月至第六个月免收提成,从第七个月起提成比例不低于5%。

(2)开展期:第一个月至第六个月免收提成,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提成比例不低于10%;第二年提成比例不低于12%;第三年提成比例不低于13%;第四年提成比例不低于14%;第五年提成比例不低于15%。

(3)布展期、撤展期和开展期是指同一场展览/活动/会议的三个阶段,同时举办的展览/活动/会议须根据展览/活动/会议的实际区分各自的布展期、撤展期和开展期,展览/活动/会议之间不可混淆。招商人对该类业务按次/期提成。

2、非展览/会议/活动的供餐业务。

(1)第一个月至第六个月免收提成,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提成比例不低于5%;第二年提成比例不低于6%;第三年提成比例不低于7%;第四年提成比例不低于8%;第五年提成比例不低于9%。

(2)此类供餐业务中选人须向招商人提供相应的合同(中选人与其客户签订的合同盖章版复印件)和菜单作为核算总营业额的依据。招商人对该类业务按次/期提成。

3、由中选人引进的会议/活动的供餐业务。

(1)招商人向会议/活动主办方收取场地租金及服务费,向中选人按照以下提成比例收取餐饮管理费:

项目名称

分档

营业额参考值

(人民币)

提成比例

备注

由中选人引进的会议/活动的供餐业务

第一档

0-30万元(含)

5%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第二档

30-50万元(含)

10%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第三档

50-100万元(含)

8%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第四档

100万元以上(含)

6%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指按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率档次,分档计算各档的总额,各档收费累进之和为收费总额。各金额区间乘相应费率后之总和为所应付的费用。

(2)此类供餐业务中选人须向招商人提供相应的合同(中选人与其客户签订的合同盖章版复印件)和菜单作为核算供餐总营业额和提成比例的依据。招商人对该类业务按次/期提成。

(四)场地使用管理费:11049元/年,对A区二楼厨房生产制作区收取场地使用管理费(场地使用管理费金额=厨房生产制作区域面积110.49㎡*管理费标准10元/㎡/月*收费时长10个月/年=11049元/年),管理费取费按自然年度逐年上浮5%。

(五)能耗费用:中选人经营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中选人根据政府指导价格按实际使用量定期缴纳,相关计量表由中选人自行安装并经招商人确认。员工餐厅无需缴纳能耗费用。

(六)网络费用:若中选人需要安装网络或通讯电视,中选人须向招商人提交书面申请,招商人同意后中选人再自行安装,有关费用(包括宽带费)由中选人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向相关单位/公司缴纳。

(七)员工餐:员工餐免抽成。

(八)场地使用保证金:进场前中选人须缴纳场地使用保证金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招商人开收据作为凭据。合同期限届满后或合同提前解除后,在中选人无其他违约行为、已付清所有费用、场地验收合格后,招商人将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中选人。

(九)保洁费及安保费:

1、中选人承租区域的保洁工作由中选人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中选人承担。中选人可自带保洁,也可委托会展中心保洁。会展中心保洁费的收费参照最新发布的《潭洲国际会展中心展馆服务手册》中的相关标准执行(目前的标准是:白班250元/人/8小时,夜班280元/人/8小时)。

2、中选人非展览/会议/活动的供餐业务如涉及外来人员来本方案约定的餐饮区域(不含员工餐厅)用餐的,营业时间须控制在当天11:30-14:30、17:30-24:00,不得超时营业。若中选人开展此类业务,须按500元/天的标准向会展中心缴纳营业安保费用;若中选人不开展此类业务,则无需缴纳上述费用。

五、其他事项

(一)因有原商家对A区一楼东边餐厅进行了装修改造,中选人须在进场前完成与该商家的交接转让工作、签署相关协议并将盖有公章的交接协议复印件交给招商人备案留底。交接协议由招商人拟定。

(二)合同期内中选人可根据实际需要对承租餐饮区域进行升级改造,合同期限届满后或需要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可移动的资产(包括因中选人升级改造而产生的不可移动资产)归招商人所有;中选人自带的可移动资产归中选人所有,会展中心原有的可移动资产仍然归招商人所有。

(三)中选人必须按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缴纳相关的费用及税费,不得违法违规经营。若因中选人违法违规经营导致出现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中选人独自承担;招商人亦会因此向中选人追究责任以弥补造成的各类损失。

六、食品安全

(一)中选人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满足会展中心的要求。保证食品均为正规生产: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标准。

(二)食品有包装的,食品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

(三)中选人保证所提供的食品的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

(四)中选人须配合招商人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五)中选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招商人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理:

1、中选人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招商人有权扣罚中选人在该次服务期间的总营业额的10%。

2、中选人提供的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中选人提供之食品问题,中选人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并接受招商人罚款(该次服务期间的总营业额的10%)。招商人将取消中选人供餐资格并解除合同,追究相应的经济损失,中选人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七、考核制度

招商人对中选人提供的餐饮供应业务的质量、效率、服务等情况根据企业制定的有关考核管理制度进行评价。同时会在每次展览/活动/会议举办期间引导参展人员填写餐饮供应服务满意度调查表。招商人有权在合同期内对考核内容进行调整。

(一)表一:潭洲国际会展中心餐饮供应商考核表(招商人安排监督人员填写)(表一详见附件四)

(二)表二:潭洲国际会展中心餐饮供应服务满意率调查表(由参展人员填写,招商人汇总满意度的平均分值)(表二详见附件五)

(三)招商人在合同期内每月会对中选人进行等级评定,考核分数=(潭洲国际会展中心餐饮供应商考核表得分*60%+潭洲国际会展中心餐饮供应服务满意率调查表得分的平均分值*40%)。

(四)对应服务评价:

服务评价

A满意

B 基本满意

C 差

考核分数

90分或以上

80-89分

80分或以下

(五)每次评定后招商人会向中选人公布评定结果,对在评定中发现的问题中选人要积极配合招商人进行整改。

八、退出机制

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招商人有权取消中选人经营资格,解除合同并追究相应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

(一)在展览/活动/会议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

(二)六个月内发生两次展览/活动/会议期间经营场所未按要求营业或供餐。

(三)经招商人调查确认,故意少报、漏报销售/营收数据。

(四)因自身原因一年内出现两次未按时缴纳提成、管理费或水电费等财务费用。

(五)本方案约定的其他情形。

九、租赁要求

(一)中选人须自行对该物业进行考察,提交报名申请视为已对该物业做了充分考察,并对物业的现状和瑕疵均有充分的了解。

(二)中选人对承租区域仅限于用作所规定经营范围内的用途。

(三)中选人承诺用于参与本次报名的品牌在中选后不做更改,若涉及商标侵权等自行承担责任。

(四)中选人应加强消防设施建设、消防手续报批及消防安全工作,加强装修管理和生产安全管理,承担全部安全生产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的,与招商人无关;造成会展中心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五)中选人在经营期内须遵守招商人的相关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商业服务制度》《招商管理制度》、《潭洲国际会展中心展馆使用手册》、《潭洲国际会展中心展馆服务手册》、《外包服务供应商监管评价制度》等),服从会展中心管理并接受考核。

(六)中选人承诺收到中选通知书后10个工作日内须与招商人签订租赁合同,若逾期,招商人有权取消其中选资格。

(七)中选人承诺与招商人签订合同的主体以及运营的主体均为报名的主体,不得变更为其他单位。招商人在正式租赁合同签署前发现中选人变更签约主体的,招商人可单方面直接取消中选人的中选资格;招商人在正式租赁合同签订后发现中选人变更签约主体或中选人现场公示的营业执照与签约主体不一致的,亦有权单方面解除与中选人签订的租赁合同。

(八)中选人不得将所租赁的物业整体或部分转租给他人。

十、招商流程

意向商户须在招商信息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报名。如仅有1家商户报名的,招商人根据招商方案要求完成审核流程后在官网公示招商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后,招商人将根据相关商务条件、退出机制、违约责任等信息拟定合同并按流程签订。

如超过1家商户报名,招商人将根据招商方案中的评审标准,由招商评审小组评审选定中选人,并在官网公示招商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后,招商人将根据相关商务条件、退出机制、违约责任等信息拟定合同并按流程签订。

十一、报价要求

本项目须由中选单位向招商人支付营业额提成,报名人报价以营业额提成费率形式报价,且不得低于营业额提成费率底价,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附件:潭洲国际会展中心餐饮供应商考核表(招商人安排监督人员填写)

餐饮供应商考核表

餐饮供应商名称:

评分人:

餐厅形态
(打钩选择)

( )中餐 ( )西餐 ( )自助餐 ( )其他:

日期:

考核项目

评分细则

依据

分值

评分

备注

安全类考核

餐具合格性

有检验报告得4分,有资质机构出具得4分。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

8

食品配送标准

有保温箱得0.5分,有封条密封得0.5分,盒饭中心温度需达到60℃以上(以盒饭到达展馆进行检查时间为准)得1分,有专用配送车得1分,按配送的数量配备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证件得1分,车门有封条得0.5分,食品确保出品后必须在两小时内食用的标签得0.5分。

/

5

工作人员要求标准

工作人员佩带健康证得2分,穿工作服整洁上岗得2分,熟悉食品安全知识技能得1分。

/

5

食材要求标准

有食品原料证件得2分,有台账记录得1分,食材有检验合格报告得2分。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

5

餐饮管理要求

有管理制度给展馆备案得2.5分,有餐饮应急预案得2.5分。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

5

报批/报备回执

有餐饮报批/报备回执得3分。
(除商业展及活动的快餐、人数少于100人的围餐以外)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

3

现场服务考核

建立食品安全架构

有在餐饮区公示得2分,有专职管理人员在现场得1.5分,有联系方式和照片得1.5分。

/

5

采用正规的售卖途径

有发票得2.5分,及时开出发票2.5分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

5

现场点餐配合度

餐车出发前有通知会展公司专门对接人得1.5分,餐车到达后提供实际数据给会展公司现场点餐人员得1.5分,签署登记《餐饮售卖情况表》得2分。

/

5

员工遵守餐饮服务行业服务规范标准

员工熟悉工作流程得0.5分,定岗定位得0.5分,服务态度得1分。

/

2

现场餐饮区设置合理

点餐区位置合理得1分,桌椅摆放数量满足能展会需求得1分,候餐时间短得1分。

/

3

现场服务考核

驻点配送服务规范

配送服务打包无撒漏得1分,有垃圾袋一起配送得1分,配送在15分钟内送至客户点位得1分。

/

3

现场供餐合理

每天供餐车在11:20分前到展馆得1分,供餐数量足得2分,供餐时长跟展会实际情况符合得1分,供应套餐种类不低于5种得1分

/

5

布展期间严格按照与会展公司签订的协议条款执行

布展期间驻点供应得1.5分,布展期间只有配送得0.5分,布展期间自行清理厨余垃圾得2分,餐饮价格不高于15元/份得2分。

/

6

开展期间严格按照与会展公司签订的协议条款执行

开展期间保持租借设备设施的清洁卫生得2分,自行清理厨余垃圾得2分,餐饮价格不高于30元/份,不低于25元/份得2分。

/

6

撤展期间严格按照与会展公司签订的协议条款执行

撤展期间驻点供应得1.5分,撤展期间只有配送得0.5分,撤展期间自行清理厨余垃圾得2分,餐饮价格不高于15元/份得2分。

/

6

菜品标准

份量足得3分,配有汤、糖水或饮品得2分,菜品无异味、无杂质得4分,菜品中心温度不低于60摄氏度得2分。

/

11

就餐环境

收银区和领餐区有隔离得1.5分,地面无油垢得1.5分,桌椅无污痕得1.5分,垃圾桶摆放位置与用餐区有隔离得1.5分,垃圾桶垃圾满三分之二立即清理得2分。

/

8

宣传力度

餐饮区指引标示清晰得2分,馆内做宣传得2分。

/

4

客户满意度

投诉价格高扣2分/次,投诉分量少扣2分/次,投诉菜品差扣2分/次,投诉就餐环境差扣2分/次,投诉临时取消提供展会现场服务扣10分/次,投诉现场服务态度差扣2分/次,就餐期间出现断供或供餐不及时情况扣10分/次

当次展览/会议/活动顾客满意率低于85%扣10分。

《“一展一档”供应商评分表》得分低于80分扣5分。

客户满意度调查表

总体评估

100

备注

此项考核是潭洲国际会展中心内部的餐饮供应商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餐饮供应商确认:

考核人员确认:

附件五:潭洲国际会展中心餐饮供应服务满意率调查表(由参展人员填写,招商人汇总满意度的平均分值)


调查人数

调查时间

类别

细项

非常满意(10分)

满意(7-9分)

一般(4-6分)

差(3分以下)

备注

菜品




有无异物

温度

份量

卖相

口味(酸甜苦辣咸香膻腥臭)

价值感

服务







速度—点餐很快

速度—买单很快

速度—取餐很快

速度—找到坐位很快

态度—询问有及时回应

态度—疑问有耐性解答

态度—语气适中不粗暴

态度—面部表情不生硬

便捷性—找到用餐点很方便

卫生

盛器(饭盒)清洁干净无破损

餐具(筷子)清洁干净无破损

桌椅清洁干净

地面清洁干净

总体评价

非常满意(10分)

满意(7-9分)

一般(4-6分)

差(3分以下)

菜品

服务

卫生


第二部分 报名信息 一、报名须知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报名有效期

报名有效期:招商信息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

2

报名文件的数量

报名文件数量: 1 套正本。

3

报名文件的密封与递交

1. 报名文件密封包装;

2. 报名文件密封包包含内容:报名文件正本;

3. 电子文档要求:电子文件要求U盘介质,内有整套报名文件资料电子资料(实物样品除外),可编辑文档格式(如WORD、EXCEL等,报价清单用Excel制作)及盖章扫描版。不允许采用类似PDF等不可编辑的电子文件格式,不留密码,无病毒,不压缩。(若报名文件需提供为实物样品的,应转化为图片格式,为jpg格式图片或PDF格式文档)

4

评审流程与相关事项

如仅有1家商户报名的,会展公司根据招商方案要求完成审核流程后在会展中心官网公示招商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后,会展公司将根据相关商务条件、退出机制、违约责任等信息拟定合同并按流程签订。如超过1家商户报名,会展公司根据招商方案中的评审标准由招商评审小组选定中选人并在会展中心官网公示招商结果,公示3个工作日后,会展公司将根据相关商务条件、退出机制、违约责任等信息拟定合同并按流程签订。

5

报名资格的确定

中选人数量:1 名。

6

报名文件递交时间

2021年3月8日早上9:00-12:00

7

报名文件递交地点

会展中心统筹服务中心办公室


二、报名文件的说明

(一)报名的语言

报名人提交的报名文件应使用中文。报名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二)报名文件编制

报名文件应按“第三部分 报名文件格式”的要求以A4版面编制(图纸可以用A3版面编制,折叠成A4尺寸)进行编写,并逐页编排不间断的连续页码。

1.报名文件自制部分必须打印,每份内页须按序加注页码。

2.报名文件所用公章必须与报名人名称一致,不能以其它业务章或附属机构章代替。

3.报名人应当对报名文件进行装订,装订应牢固可靠,对未经装订或因装订不牢固的报名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产生的后果由报名人承担。

4.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报名人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在旁边签字或加盖报名人公章后方为有效。

5.报名人必须对报名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会展公司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三)报名报价

报名人所提供的服务均须应以人民币报价。

(四)报名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报名人应编制报名文件资料,报名文件数量详见报名须知。

2.报名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招商文件提供的报名文件格式中规定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均须由报名人的相应人员签名或签章、加盖报名人公章(不得使用其他代章)。授权代表须出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报名人授权书》应附在报名文件中。

三、报名文件的递交

(一)报名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交

1.报名人须按招商方案规定的时间、地点递交报名文件,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报名文件,为无效报名文件,会展公司将拒收。

2.报名人须以密封包装形式当面现场递交,拒绝接受邮寄、电报或电话传真形式递交的报名文件。

3.报名人应按第三部分报名文件格式要求将报名文件密封包装,报名文件密封包包含内容详见报名须知。信封或外包装上应注明招商项目名称、招商项目编号和“在(报名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封口处应加盖报名人公章。

4.报名人所提交的报名无论中选与否均不予退还。

5.报名人自行承担因参加本次报名而发生的一切费用,会展公司对报名人及其他当事人不承担任何形式的赔偿或补偿。

(二)报名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报名人在报名截止时间前,不得对所递交的报名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四、评审程序

(一)评审

1.如仅有1家商户报名,会展中心根据招商方案要求完成审核流程后将中选人名单在会展中心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2.如超过1家商户报名,会展中心将组建评审委员会,根据招商方案中的评审方法及标准对报名人进行综合评审和独立评分,以评分高者中选的原则选定中选人,并将中选人名单在会展中心官网公示3个工作日。

(二)评审委员会的组成及工作要求

1.会展中心根据工作需要组建评审委员会。

2.如对招商方案、报名文件及相关补充文件的理解存有歧义时,评审委员会可对这些文件向有关方面进行查证了解质询,并通过集体讨论或表决达成一致处理意见。任何形式的决定,须以合法公正和有利于项目的安全顺利实施为前提。

3.评审过程中涉及和产生的所有程序文件、及评审综合意见等,均须由评审委员会成员签名确认。

五、确定结果及后续

(一)中选资格的确定

会展中心在法定时间内对评审推荐结果进行确认。会展中心将在评审结束后,确定中选人(中标人数量:详见报名须知)。

(二)替补候选人的适用情形

排名第一名的中选候选人如出现下列情形:放弃中选资格、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拒绝与会展中心签订合同或履行合同、不按招商方案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被查实存在影响招商结果的违法行为,会展中心可以按照中选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选候选人为中选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招商活动。

(三)中选通知

1.中选结果将发布在会展中心官网,同时,会展中心将向中选人签发《中选通知书》。

2.《中选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

(四)合同签订、争议与跟踪

1.会展中心与中选人自中选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招商方案要求和中选人签订合同,但不得超出招商方案和中选人报名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

















第三部分 报名文件格式




报名文件封面格式参考(报名人可自行设计编制报名文件的封面,封面上须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并在名称处加盖公章):




潭洲国际会展中心餐饮区招商项目


报 名 文 件



项目名称:潭洲国际会展中心餐饮区招商项目

项目编号:GICEC-ZS2021-001





报名人名称: (公司名称) (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一、报名文件目录

注:报名文件必须编制目录(目录格式不限,由报名人自行编制),且目录必须清晰、准确,与报名文件中的每页所加注的页码相对应。报名人须按报名文件格式内容进行排版,如属于格式外的内容,报名人可根据其内容自行排版。





























二、承诺证明文件


(注:本内容为须提供内容,否则评审时将导致无效报名,

对此造成的后果由报名人自负。)





1 报名承诺函

致 广东潭洲国际会展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根据报名文件的要求,通过委任的全权代表,向贵方递交密封册装的全套报名文件参与下列项目的报名,现为我方的一切报名行为作郑重承诺及声明如下:

1. 报名项目名称:潭洲国际会展中心餐饮区招商项目

项目编号:GICEC-ZS2021-001

2. 我方已认真阅读了全部招商方案及其相关文件,完全清楚理解其内容及规约,同意接受文件的要求,均没有任何异议、质疑和误解之处。

3. 我方所提供的一切文件均已经过认真、严格的审核,其内容均为合法真实、准确有效且毫无遗漏和保留,绝无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若出现违背诚实信用和无如实告知之处,愿独自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 完全服从和尊重贵司所作的评审结果,同时清楚理解到仅凭报名报价并非是决定中选资格的唯一重要依据。

5. 我方在参与本次报名活动中,不曾以任何不正当的手段影响、串通、排斥有关当事人或谋取、施予非法利益,如有行为不当,愿独自承担此行为所造成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6. 我方承诺已知悉下列要求,并确认我方符合本项目的报名人资格要求:

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报名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报名活动。

7. 本承诺函效力及范围均涵盖整套报名文件和一切补充文件。


报名人: (公司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 (签名或签章)

日 期: 年 月 日


说明及要求:本承诺函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授权书


单位名称: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身份证号码: ;

联系电话(手机): ;职务: ;

性别: ;年龄:

系 (报名人单位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面)

可选择以下方式贴上(任意一种):

1、以扫描件、电子版等方式贴在此处,再打印;

2、剪下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此处;

3、另付页(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注:粘贴时可覆盖线框。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二代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背面)

可选择以下方式贴上(任意一种):

1、以扫描件、电子版等方式贴在此处,再打印;

2、剪下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在此处;

3、另付页(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注:粘贴时可覆盖线框。



报名人名称: (公司名称) (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 营业执照、信用中国查询页面、资质证书(如有)


注:

1.此项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提供“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报名当月查询页面、资质证书(如有);

2.证明材料为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公章);

3.如企业名称已变更,应再附上工商部门出具的核准变更通知书。


4 关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

致 广东潭洲国际会展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已认真阅读了全部招商方案及其相关文件,完全清楚理解其内容及规约,我方特此承诺,我方关于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并认真落实到项目实施过程中,我方接受贵司对我单位的监督;若我方在本项目中选,我方接受贵司对我方监督。如有任何虚假和不实,我方自愿放弃报名资格并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特此承诺。


报名人名称: (公司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 (签名或签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5 关于依法缴纳税收的承诺

致 广东潭洲国际会展有限责任公司:

我方已认真阅读了全部招商文件及其相关文件,完全清楚理解其内容及规约,我方特此承诺,我方依法缴纳税收,并认真落实到项目实施过程中,我方接受贵司对我单位的监督;若我方在本项目中选,我方接受贵司对我方监督。如有任何虚假和不实,我方自愿放弃报名资格并承担一切相关责任。

特此承诺。


报名人名称: (公司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 (签名或签章)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三、商务部分



3.1 报名人综合概况

单位名称

地 址

邮 编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业务联系人

业务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电 话

手机

传 真

财务联系人

财务联系人

身份证号码

职 务

电 话

手机

传 真

主营业务介绍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万元)

占地面积(M2)

职工总数(人)

建筑面积(M2)

服务机构

(最接近我司的地址)

机构名称:

地 址:

负 责 人:

服务机构性质:企业自有 /委托/ 合作代理

联系电话:

传 真:

单位简介及机构设置

本项说明(本说明文字在填表时可删除):

1.简要表述:企业性质、发展历程、组织结构及服务理念、主营业务、经营规模、技术力量、管理体系制度和监管机制等;

2.若内容不够填写,可随表另附文字内容描述;

3.自述内容必须充分体现企业现阶段的发展情况,体现出企业管理特有的个性化、特色化和差异化管理措施等。




3.2 报名人所获资质的情况

序号

资质、荣誉及其他证书名称

发证日期/有效期

发证单位

备注

1

2

3

填表说明及要求,及本表附件(须附在本表格之后):

1. 请在此表内填写报名人所获资质的情况,并附上所属之证明文件;

2. 资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证书。报名人已有的资质须据实填写,没有的资质可不填写。

3. 证明材料内容请参照本项目的评审子项要求,否则在评审时该项证明材料无效;

4. 证书有效期要求:以上证书均须在有效期内,如证书设有有效期的,有效期要求不少于报名当日或已办理延期手续;如证书没有设置有效期要求的,视为长期有效。

5. 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报名人单位公章。

3.3报名人所获荣誉、品牌授权书或相关证明文件(非必要项)

3.4 佛山餐饮店铺/场所业绩介绍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地址

项目面积

开业时间

1

2

填表说明及要求,本表附件(须附在本表格之后):

1. 请在此表内填写报名人佛山餐饮店铺/场所业绩情况;

2. 每套业绩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营业执照、租赁合同、房产证明等)须按照以上列表的顺序在报名文件中提供;

3. 证明材料(复印件)均须加盖报名人单位公章。

3.5 合作项目运营方案

此部分为必须提交的内容。运营方案须包括以下内容:

·供餐模式及防断供方案

·食品质量与食品安全控制措施

·卫生保障与垃圾处理方案

·突发事件处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未来发展规划方案

·餐饮品类、坐位规划方案

·人员配置及运作方案



3.6 服务响应时效

注:

1. 此项的标准是:报名人离会展中心最近的店铺/场所与会展中心的驾车距离。

2. 以地图截图为证,计量单位是公里。报名人须附地图截图,截图上有显示距离,证明材料(地图截图打印件)须加盖报名人单位公章。

3.7 其它事项说明(非必要项)

(注:报名人根据自身情况扼要叙述,其内容由报名人自拟。)

















四、价格部分





4.1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潭洲国际会展中心餐饮区招商项目

项目编号:GICEC-ZS2021-001

报名人名称

报名报价

(营业额提成比例)

1.布展期和撤展期:从第七个月起 %

2.开展期: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

3.非展览/会议/活动的供餐业务:第七个月至第十二个月 %;第二年 %;第三年 %;第四年 %;第五年 %

备注

1、报名报价以营业额提成比例报价,且报价不得低于营业额提成比例底价(底价可参考“第一部分招商信息第四条商务条件”),否则视为无效报名。

2、其他相关费用按照招商文件的规定执行。


填表说明及要求:

1. 报名报价必须为唯一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

报名人: (公司名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全权代表): (签名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 合同书范本


注:

(1)本合同格式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2)合同标的、数量、金额、服务承诺、履约方式等必须与招商文件和中选人的报名文件保持一致。

(3)在不违反原招商人案要求和各方认可的文件内容前提下,合同当事人可对合同范本中个别非招商文件规定和报名文件承诺的合同条款共同协商完善补充修订。











广东潭洲国际会展有限责任公司



合 同 书






合同编号:

合同名称:潭洲国际会展中心餐饮区招商项目合同







甲方:广东潭洲国际会展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甲方:广东潭洲国际会展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佛山市顺德区北滘镇工展路1号

联系人:单生敏

电话:13560407761

乙方: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根据佛山潭洲国际会展中心餐饮区招商项目的招商结果,经双方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一致同意签订本合同如下。


















一、出租区域基本情况

为激活厨房产能为展览/活动/会议和内部员工餐服务,同时丰富广东潭洲国际会展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甲方)餐饮业态,提升餐饮品质和客户满意度,甲方将以下固定餐饮区一起打包出租给乙方运营,乙方为甲方提供餐饮配套服务。

类别

餐饮区域位置

面积(㎡)

厨房

A区厨房的二楼和三楼(见附件二、三)

540.9

餐饮区

A区一楼东边餐厅(见附件一)

378.92

A区一楼西边餐厅(见附件一)

380.18

A区二楼包厢接待餐厅(见附件二)

378.92

员工餐厅

A区二楼员工餐厅(见附件二)

113.16

合计

1792.08

注:上述餐饮区面积与实际提供的使用面积有差异的,以实际面积为准。

(一)甲方出租的厨房区域已经包括厨房现有的设施、设备。

(二)上述区域为甲方A区目前现有的固定餐饮区,乙方必须统筹使用和运营,以满足甲方需要。对于甲方后续加建的餐饮区,甲方另做招商,乙方亦可参与竞争。

(三)为保障供餐活动顺利进行,甲方室外餐饮区及B区餐饮区,在甲方未作其它安排,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也可统筹使用,但必须按招商条件和合同约定,向甲方缴纳相应费用。

(四)上述出租区域,甲方仅以目前状态为招商基础条件对外招商,不负责改造、装修工作和费用。乙方负责对承租区域进行装修并承担全部费用,但装修方案需经过甲方审批。租约期满,乙方必须对经营场所破损之处进行维修,确保处于可使用状态。乙方租约期间经营用餐所需的全部工器具和物料,均由乙方自行购置。

二、经营策略

乙方必须在甲方举办展览/活动/会议的期间,全力服务于甲方,其它时间可对外输出业务并可以进行夜间经营。乙方对外输出业务和夜间经营时要做到:

(一)负责办理对外输出餐饮服务和夜间经营所需的资质证件。

(二)当甲方的餐饮需求与对外输出业务或夜间经营出现冲突时,乙方须无条件优先保证甲方的需求。

(三)保证对外输出和夜间经营的业务是合法活动,人员、车辆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

(四)接受甲方的监督考核。

三、租赁期限

(一)租赁期限为五年,自【2021】年【3】月【】日起至【2026】年【3】月【】日止。甲方实际交付物业日期与前述约定日期不一致的,租赁期限自实际交付之日起算。

(二)租赁期限届满后甲方会对上述出租区域进行重新招商,如乙方需要续租的,乙方应在租赁期届满至少9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乙方双方就有关租赁事项重新协商。

四、合同生效时间

本合同生效的时间为本合同签订并且乙方依据本合同第二十条第(七)款的约定签署交接协议后生效。

五、租赁有关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营业额提成:

乙方使用甲方的场地进行经营,甲方从乙方的销售总营业额中提成作为餐饮管理费。

1、展览/会议/活动的供餐业务。

(1)甲方对该类业务按次/期提成。乙方在该类业务完成后3个自然日内,向甲方提供该类业务的总营业额,甲方对乙方提供的总营业额结合现场情况进行核实,核实后的总营业额作为当次/期餐饮管理费的计费基数。乙方自接到甲方所核实的总营业额后的3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支付餐饮管理费。

(2)该类供餐业务的提成比例如下:

①布展期和撤展期提成比例

时间

提成比例

备注

2021年3月XX日-2021年9月XX日

0%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6个月免收营业额提成。

2021年9月XX日-2026年3月XX日

%

②开展期提成比例

时间

提成比例

备注

2021年3月XX日-2021年9月XX日

0%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6个月免收营业额提成。

2021年9月XX日-2022年3月XX日

%

2022年3月XX日-2023年3月XX日

%

2023年3月XX日-2024年3月XX日

%

2024年3月XX日-2025年3月XX日

%

2025年3月XX日-2026年3月XX日

%

③布展期、撤展期和开展期是指同一场展览/活动/会议的三个阶段,同时举办的展览/活动/会议须根据展览/活动/会议的实际区分各自的布展期、撤展期和开展期,展览/活动/会议之间不可混淆。

(3)甲方小程序上线使用后,对于该类业务乙方必须完成每年?1,300,000元的经营任务,营业额由小程序支付平台归集至甲方账户,甲方按上述比例收取提成后再将剩余营业额支付给乙方。无论乙方是否完成经营任务均需按以上比例缴纳提成;如有超出部分亦需按以上比例缴纳提成。遇经营环境发生重大变化时,甲方、乙方可就本条款变更进行协商。

(4)甲方小程序未上线使用期间,乙方需配备收银系统记录每天经营明细,包括线上及线下收入,并向甲方提供管理员账号以接受甲方的监督、核查。经营本项目出租物业所得的营业额度以收银系统记录为准,并保证记录准确,无漏记错记。

2、非展览/会议/活动的供餐业务。

(1)甲方对该类业务按次/期提成。此类业务开始前1个自然日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该业务相应的合同(乙方与其客户签订的合同盖章版复印件)和菜单作为核算总营业额的依据。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合同、菜单结合现场情况进行核实,核实后的总营业额作为当次餐饮管理费的计费基数。乙方自接到甲方所核实的总营业额后的3个工作日内须向甲方支付餐饮管理费。

(2)该类供餐业务的提成比例如下:

时间

提成比例

备注

2021年3月XX日-2021年9月XX日

0%

自合同生效之日起算6个月免收营业额提成。

2021年9月XX日-2022年3月XX日

%

2022年3月XX日-2023年3月XX日

%

2023年3月XX日-2024年3月XX日

%

2024年3月XX日-2025年3月XX日

%

2025年3月XX日-2026年3月XX日

%

3、由乙方引进的会议/活动的供餐业务。

(1)甲方向会议/活动的主办方收取场地租金及服务费,向乙方按照以下提成比例收取餐饮管理费:

项目名称

营业额分档

营业额参考值

(人民币)

提成比例

备注

由乙方引进的会议/活动的供餐业务

第一档

0-30万元(含)

5%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第二档

30-50万元(含)

10%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第三档

50-100万元(含)

8%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第四档

100万元以上(含)

6%

差额定率累进计费

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指按价格总额大小划分费率档次,分档计算各档的总额,各档收费累进之和为收费总额。各金额区间乘相应费率后之总和为所应付的费用。

(2)甲方对该类业务按次/期提成。此类业务开始前1个自然日乙方须向甲方提供该业务相应的合同(乙方与其客户签订的合同盖章版复印件)和菜单作为核算总营业额和提成比例的依据。甲方对乙方提供的合同、菜单结合现场情况进行核实,核实后的总营业额作为当次餐饮管理费的计费基数。乙方自接到甲方所核实的总营业额后的3个工作日内须按相应的提成比例向甲方支付餐饮管理费。

(二)场地使用管理费:

乙方须缴纳的场地使用管理费标准如下:

时间

金额

缴纳时间

2021年3月XX日-2022年3月XX日

?11,049元

2021年3月20日-2021年3月31日期间缴纳

2022年3月XX日-2023年3月XX日

?11,601.45元

2022年2月20日-2022年2月27日期间缴纳

2023年3月XX日-2024年3月XX日

?12,181.52元

2023年2月20日-2023年2月27日期间缴纳

2024年3月XX日-2025年3月XX日

?12,790.6元

2024年2月20日-2024年2月27日期间缴纳

2025年3月XX日-2026年3月XX日

?13,430.13元

2025年2月20日-2025年2月27日期间缴纳

(三)水费、电费、燃气费:乙方在合同期间经营所产生的水费、电费、燃气费乙方根据政府指导价格按实际使用量定期缴纳,相关计量表由乙方自行安装。员工餐厅无需缴纳水费、电费、燃气费。

(四)网络费用:若乙方需要安装网络或通讯电视,乙方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甲方同意后乙方再自行安装,有关费用(包括宽带费)由乙方根据实际情况自行向相关单位/公司缴纳。

(五)保洁费及安保费:

1、乙方租赁区域的保洁工作由乙方负责,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可自带保洁,也可委托甲方保洁。甲方保洁费的收费参照最新发布的《潭洲国际会展中心展馆服务手册》中的相关标准执行(目前的标准是:白班250元/人/8小时,夜班280元/人/8小时)。

2、乙方非展览/会议/活动的供餐业务如涉及人员来本合同约定的餐饮区域(不含员工餐厅)用餐的,营业时间须控制在当天11:30-14:30、17:30-24:00,不得超时营业。若乙方开展此类业务,须按500元/天的标准向甲方缴纳营业安保费用;若乙方不开展此类业务,则无需缴纳上述费用。

(六)场地使用保证金

1、乙方须在2021年XX月XX日前向甲方缴纳场地使用保证金?50,000元,甲方应向乙方开具收据作为凭据。如乙方有损坏甲方场地或者设施设备的,甲方有权照价在保证金中扣除。合同期内如扣除后的场地保证金低于?30,000元,乙方应在收到甲方通知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补充至?50,000元。

2、场地使用保证金的退还:

(1)本合同期限届满后,在乙方无其他违约行为、乙方已付清所有费用、场地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无息退还保证金。

(2)如因任何一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在乙方已付清所有费用、场地验收合格后15个工作日内甲方须向乙方无息退还保证金。

(七)乙方应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将场地使用保证金、营业额提成、场地使用管理费、保洁费(如有)、安保费(如有)等汇至甲方指定的银行账号。甲方的账户信息如下:

开户行:广东顺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乐从东平分理处

开户名称:广东潭洲国际会展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801101000788187460

(八)乙方必须按国家有关政策要求缴纳相关的费用及税费,不得违法违规经营。若因乙方违法违规经营导致出现法律和经济责任,均由乙方独自承担;甲方亦会因此向乙方追究责任以弥补造成的各类损失。

六、租赁要求

(一)乙方须自行对该物业进行考察,并对物业的现状和瑕疵均有充分的了解,对物业的现状和瑕疵状况不持任何异议。

(二)乙方对经营场所仅限于用作所规定经营范围内的用途。

(三)乙方承诺合同期内所用品牌不作更改,若涉及商标侵权等乙方自行承担责任。

(四)乙方应加强消防设施建设、消防手续报批及消防安全工作,加强装修管理和生产安全管理,承担安全责任,如发生安全事故的,与甲方无关,造成甲方损失的,应赔偿损失。

(五)乙方不得有或曾有任何与拟实际使用本物业不符的意图或行为,包括但不限于:拟与其他单位串通、拟整体或部分转租(含委托、变相转租等)或转让合同权利义务给其他单位(含其关联人、关联单位)的任何意图或行为。否则,甲方有权没收全部保证金并解除合同、要求乙方全额赔偿甲方的损失。

(六)乙方在经营期内须遵守甲方的相关管理制度(包含但不限于《商业服务制度》、《招商管理制度》、《潭洲国际会展中心展馆使用手册》、《潭洲国际会展中心展馆服务手册》、《外包服务供应商监管评价制度》等),服从甲方管理并接受考核。

(七)甲方在本合同签订后发现乙方变更履约主体或乙方现场公示的营业执照与签约主体不一致的,甲方有权解除与乙方签订的租赁合同。

七、场地管理

(一)场地交付

1、甲方确定收到乙方场地使用保证金且乙方完成签署第二十条第(七)款约定的交接协议后,按约定日期将租赁物按现状交付给乙方。

2、甲方提供用电、用水接驳点,接驳线路工程及费用由乙方负责。乙方也可向供电部门单独申报增容用电,因办理供电增容所需交纳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3、网络及通讯电视等由乙方负责自行报装与接驳,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二)场地使用及装修、改建

1、乙方原则上不改变甲方营业场所的空调、消防、广播、供电、供水排水、闭路电视、有线电视、环境保护工程系统。如有实际需求,与甲方协商一致后,可改变具体设施。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改建甲方场地、改变甲方工程系统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恢复原状并赔偿因此造成的损失。

2、乙方使用租赁物时不得超过租赁物荷载,如因乙方违反负荷限制约定,造成建筑及设施损坏或人员伤亡的,一切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生产设备锚固或改动建筑物任何部分均须经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施工。

3、在租赁期限内如乙方需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扩建,须事先向甲方提交装修、改建、扩建设计方案,并经甲方书面同意。未经甲方审批同意,乙方私自对租赁物进行装修、改建、扩建,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方无关。如装修、改建或扩建方案可能对公用部分或其他相邻用户造成影响的,甲方可对该部分方案提出异议,乙方应予以修改。装修、改建或扩建等相关一切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4、如乙方的装修、改建、扩建方案可能对租赁物主体结构造成影响的,则须由乙方委托有资质的第三方审图机构出具审图合格证书,并报甲方书面同意后方能进行。装修、改建或扩建过程中,造成租赁物主体结构损坏,或出现任何财产损失、人身损害情形的,相关一切责任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5、乙方需要工程施工的,应按甲方装修管理相关规定文明施工,施工须按照甲方批准的规定用水、用电,不得动用消防供水系统和擅自接驳电线。

八、资产管理

(一)资产交接

1、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乙方应到甲方及甲方指定第三方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甲方有义务协助乙方清点、验收并移交相关资产,并签订财产移交清单(一式四份)作为本合同附件,以确保甲、乙双方对移交资产不存在任何异议。

2、甲乙双方签订本合同后须对厨房的设施设备、工器具等进行盘点,盘点的内容包括设施设备、工器具的名称、数量、是否可以正常使用。

(1)对于不能正常使用的设施设备和工器具由甲方负责维修,经检测正常后再交由乙方使用。

(2)乙方确认厨房的设施设备和工器具可以正常使用后,甲、乙双方要签订财产移交清单(一式四份)。

(3)甲方将厨房的设施设备和工器具移交给乙方后,厨房设施设备和工器具由乙方负责维保、检修,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承担。

(二)资产移交后,在乙方承包经营期间必须接受甲方每年一次的资产盘点(含厨房设施设备和工器具的盘点)。发现资产受损的,乙方须在7个工作日内及时维修;资产遗失、无法维修或者经甲方发函催告后三个月内乙方未予维修维护的,甲方有权按维修价格或重置价格扣收相应的场地使用保证金。(自然损耗不在此范围内)

(三)甲方场馆的建筑物结构性自然磨损或因质量问题损坏,包括天花板、玻璃、墙身、主体的电路、水路等由甲方无偿维修,其余均由乙方承担维修责任和支付维修费用,乙方人为损坏的,由乙方负责。

(四)乙方负责甲方所有(含厨房)移交设施、设备及物品的日常维护和管理,保证完整、齐全且处于正常使用状态,并承担相关维修费用。如甲方所移交的资产在承包期内已达到报废期限而无法正常使用,乙方不得自行报废处理,须交甲方负责报废和处理。

(五)合同期限届满后或提前解除合同后的资产处理

1、合同期限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甲、乙双方须办理资产的盘点及移交手续。

2、乙方投资配套的经营设施,属不可拆卸类(含土建装修类等),无偿归甲方所有。经甲方书面同意进行的装修、改装、加建等变动租赁场所原状的,甲方应按合同解除或终止时的现状无偿接收,无需乙方赔偿或恢复原状。未经甲方书面同意进行的装修、改装、加建等变动租赁场所原状的,甲方可要求乙方恢复,恢复费用由乙方承担。

3、乙方投资配套的经营设施,属可拆卸、移动类的,归乙方所有。若资产受损、资产遗失、无法维修的,相应责任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4、资产移交前属甲方所有的资产,合同期限届满或提前解除合同后仍归甲方所有。经甲方盘点如发现资产受损的,乙方须于甲方通知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进行维修,若资产遗失、无法维修或者乙方未在约定期限内维修的,甲方有权按该资产的重置价值扣收相应的场地使用保证金,乙方不得有异议。

九、安全管理

(一)安全生产

1、乙方应遵守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规章制度,认真落实防火、防盗、防爆、防破坏、安全用电、保密等各项工作,制定本企业安全生产制度,指派专人负责安全工作。乙方在人员管理架构需要设定安全生产责任人,做到安全责任落实到单位职工,避免重大、意外事故发生。

2、租赁期内,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的有关法令、法规和政策条例生产经营,发生任何事故和问题,均由乙方自行负责。

3、在租赁期间乙方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相关规定,不得存放易燃、易爆及其他危险物品、违禁物品等。

4、乙方应按消防部门有关规定全面负责租赁物内的防火安全,甲方有权于合理时间内检查租赁物防火安全的执行情况,乙方应对甲方的检查工作予以配合,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或拖延甲方的检查。

5、乙方应在租赁物内配备消防设施,严禁将租赁物内消防设施用作其它用途,积极配合甲方做好消防工作,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及损失由乙方承担。

6、租赁物内确因维修等事务需进行一级临时动火作业时(含电焊、风焊等明火作业),须事先经甲方同意并报消防主管部门批准。

(二)食品安全

1、乙方所提供的食品必须满足甲方要求。保证食品均为正规生产:新鲜(冰鲜除外)、检验合格、无毒、无辐射、无侵权货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质量、包装标准。

2、食品有包装的,食品的包装必须完整清洁(无损、无污、无皱)。

3、乙方保证所提供的食品的种类的多样性和季节性,以保证新鲜感。

4、乙方须配合甲方及时更新所提供的符合卫监部门的有效证明材料,如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合格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5、乙方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的、有毒食品的,一经发现,除按甲方要求无条件退货或换货外,还将受到如下处理:

(1)乙方提供假冒伪劣、过期、变质食品的,甲方有权扣罚乙方在该次服务期间的总营业额的10%。

(2)乙方提供的食品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经有关单位鉴定原因后,如确实为乙方提供之食品问题,乙方需负担全数之医药费并接受甲方罚款(该次服务期间的总营业额的10%)。甲方有权取消乙方供餐资格,立即解除本合同,要求乙方赔偿所有损失。乙方同时承担相应的民事及刑事法律责任及放弃先诉抗辩权。

十、考核制度

甲方对乙方完成的餐饮供应业务质量、效率、服务等情况根据企业制定的有关考核管理制度进行评价。同时会在每次展览/活动/会议举办期间引导参展人员填写餐饮供应服务满意度调查表。甲方有权在合同期内对考核内容进行调整。

(一)表一:潭洲国际会展中心餐饮供应商考核表(甲方安排监督人员填写)(表一详见附件四)

(二)表二:潭洲国际会展中心餐饮供应服务满意率调查表(由参展人员填写,甲方汇总满意度的平均分值)(表二详见附件五)

(三)甲方在合同期内每月会对乙方进行等级评定,考核分数=(潭洲国际会展中心餐饮供应商考核表得分*60%+潭洲国际会展中心餐饮供应服务满意率调查表得分的平均分值*40%)

(四)对应服务评价:

服务评价

A满意

B 基本满意

C 差

考核分数

90分或以上

80-89分

80分或以下

(五)每次评定后甲方会向乙方公布评定结果,对在评定中发现的问题乙方要积极配合甲方进行整改。

十一、退出机制

乙方只要出现以下情况中的一种,甲方即有权单方面终止和乙方的合同而不需要对乙方承担任何法律和违约责任。如果由此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向甲方赔偿损失。

(一)在展览/活动/会议期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或其他安全事故。

(二)六个月内发生两次展览/活动/会议期间在经营场所未按要求营业或供餐。

(三)经甲方调查确认,故意少报、漏报销售/营收数据。

(四)因乙方自身原因一年内出现两次未按时缴纳提成、管理费或水电费等财务费用。

(五)本合同约定的其他情形。

十二、甲方的权利与责任

(一)甲方享有对会展中心餐饮区进行宣传和推广的独立自主权。

(二)甲方负责策划相关的营销活动。

(三)监管乙方是否如实执行相关的营销活动和供餐活动。

(四)甲方有权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甲方管辖范围内的餐饮区统一实施的管理制度,对乙方的人员、物价、服务质量、消防、环境卫生、食品卫生、安全管理等方面实行指导、监督、检查和管理,维护潭洲国际会展中心的合法权益和社会形象。如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乙方的经营活动违反法律法规或相关的管理制度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则有权责令乙方立即整改。乙方拒不整改的,甲方有权停止乙方的经营活动,整改及停业期间的全部损失由乙方承担。

(五)发现乙方有损害的财产、权益及潭洲国际会展中心形象的行为时,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改正和赔偿损失。因乙方违法、违规行为给甲方造成损失的,有权依法追究乙方的责任。

(六)甲方有权按时向乙方收取营业额提成、场地使用保证金、违约金及其他双方达成约定的应收款项。

(七)乙方经营期间,甲方有义务予以配合,保证乙方用于经营的场地合法、合规、正常经营。甲方在行使任何权利包括检查、监督等行为时,尽量避免影响乙方的正常经营,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对乙方进行相应补偿。

十三、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一)乙方自行承担承包项目的经营风险、自负盈亏,不得要求甲方承担任何经营上的风险。

(二)乙方与其聘用的员工签订劳动合同,对所聘用的员工承担用人单位的全部责任。

(三)乙方所销售的产品必须符合相关法规要求,因产品质量问题而引起一切责任由乙方自行承担。

(四)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行业管理的有关规定,服从地方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管理,服从甲方对乙方经营活动的指导、监督和管理,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主动协调各方关系,合法经营,本合同项下预定收取的各项费用均为含增值税价,由甲方与乙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税务法律法规缴纳各自应承担的税费。

(五)乙方须组建专门的有相关经验的团队负责本承包项目,至少安排1名有经验的管理人员负责与甲方的对接,并对承包项目进行全面管理为顾客提供文明、优质服务,主动、自觉地维护潭洲国际会展中心的文明窗口形象,承担违法违规、违约、顾客有理投诉等方面的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并赔偿甲方由此受到的全部损失。

(六)乙方负责办理承租区域有效经营所需的资质证照,包括但不限于:1、营业执照;2、食品经营许可证;3、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4、餐饮从业人员健康证等。为保证承租区域正常使用,乙方须根据实际情况增加设备、餐具、工器具等。

(七)员工餐厅须驻点烹饪,除服务于员工用餐外,也可用于展览/活动/会议供餐。

(八)乙方工作人员当班期间必须统一着装,统一佩戴工号牌和口罩。

(九)乙方聘用的员工须符合相关政府部门要求持健康证上岗,并提交副本予甲方报备。

(十)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保证金、营业额提成、违约金及其他应付款项。

(十一)乙方应就自置财产购买财产保险,如承包范围内出现因自然灾害、意外事件及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乙方应购买《公众责任险》附加食品、饮料安全责任条款,每次事故每人赔偿限额50万元人民币。因乙方导致甲方财产损失或第三方人身安全或公共财产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

(十三)乙方在承包期限内应自行经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转包、分包、合作经营或以其他方式将承包权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否则,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十四)乙方如需在经营场所内进行宣传推广活动须向甲方提交书面申请,经同意后方可进行宣传推广活动,甲方有权收取相关费用,具体费用另行协商确定。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在展馆范围及公共区域张贴宣传物。

(十五)乙方必须依法经营,不得在承包的经营场所内安装或使用超出电表容量的任何用电设备或存储违禁、危险、易燃、易爆物品,否则,造成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十六)乙方有责任提交、更新经营产品项目清单予甲方报备。

(十七)乙方负责承租区域的卫生清洁工作,包括但不限于地面、桌椅、卫生间、内外玻璃、设施设备、生活垃圾、厨余垃圾的清洁打扫。

(十八)乙方须向甲方提交合作方案,内容包括:供餐模式、菜品种类、人员配置及运作、防断供预案、未来发展规划等。

(十九)乙方须使用甲方小程序进行线上订餐及支付,营业额由小程序支付平台归集至甲方账户,甲方按比例收取提成后再将剩余营业额支付给乙方,乙方自行提现。

·提现时间:“T+1”

·提现手续费根据第三方支付平台的规定执行:约0.25%-0.3%

·向甲方缴纳分账功能使用费:?2,000元/年,与场地使用管理费同期缴纳。

(二十)甲方小程序未上线使用期间,乙方需配备收银系统记录每天经营明细,包括线上及线下收入,并向甲方提供管理员账号以接受甲方的监督、核查。经营本项目所得的营业额度以收银系统记录为准,并保证记录准确,无漏记错记。

(二十一)展览/活动/会议期间乙方须配合甲方做好餐饮保障工作,无条件优先保证展览/活动/会议的正常供餐,不得出现拒绝供餐、推迟供餐、断供、坐位数量不足等情况。对外输出业务和夜间经营须遵守甲方的管理规定,包括但不限于人员、车辆管理规定。

十四、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一)租赁期内,经甲方、乙方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要求变更或解除本合同的一方应主动以书面形式向另一方提出,双方签订协议予以确定:

1、除乙方违约导致合同被解除外,甲方可单方解除合同。甲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通知乙方,并给予乙方适当的搬迁期限(最长不超过60天),搬迁期限内免收营业额提成和场地使用管理费(水费、电费、燃气费、网络费等按实自行缴纳)。乙方按期退场并交清了全部应付的营业额提成、场地使用管理费等及因本次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其他一切费用后,甲方向乙方无息退还场地使用保证金。

2、非本合同约定的情况,乙方单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应提前90日书面通知甲方,经甲方书面同意,且在乙方向甲方交回租赁物时不存在欠交营业额提成、场地使用管理费或因本次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其他费用的,可提前解约,甲方将场地使用保证金无息退还给乙方;若乙方未提前90日书面通知甲方提出解除合同的,在付清欠交的营业额提成、场地使用管理费或因本次租赁行为所产生的其他费用后,乙方的场地使用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甲方将不予退还。

(二)乙方未按约定提出续租的,本合同自租赁期限届满之日起终止。

(三)本合同解除或终止后,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应当在10日内向甲方返还租赁物,自行处理完毕与承包经营有关的全部的债权债务并将自费投资购买的存货、办公用品等各项设备搬走,将租赁物清理干净交还甲方,否则,乙方遗留物品视为废弃物,甲方有权自行或请第三方清理,清理费由乙方承担。逾期返还租赁物所产生的的管理费、水电费、燃气费、税金、网络费或其他经营费用等一起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返还的租赁物有损坏或灭失情形的,乙方应当修复、赔偿。乙方装修、改建或扩建的装修物、改建物、扩建物所有权按本合同约定无偿归甲方所有。

(四)乙方须在租赁期限届满之日或提前解除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办理注销使用租赁物为注册地址的营业执照等一切相关证照,如不办理注销,乙方必须以变更注册地址等方式,保证租赁物不受任何权利限制。如乙方未如期办理上述手续,甲方有权全额扣除场地使用保证金,如场地使用保证金不足以赔偿甲方所遭受的损失,乙方还应向甲方承担赔偿责任。乙方在办理注销或变更手续时,甲方应予以协助及时提供乙方所需的相关材料。

(五)合同的解除和终止,乙方均应如期返还租赁物,如乙方逾期返还租赁物,每天扣除场地使用保证金的1%,同时甲方还有权向乙方追究逾期返还租赁物所遭受的损失。

(六)在租赁期间,如本合同甲方出租权发生了转移,甲方应于确定转移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通知乙方,协商第三方与乙方签订补充协议,三方未能达成一致意见,本合同终止,双方互不追究责任。

十五、违约责任

(一)乙方未按时足额向甲方支付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营业额提成、场地使用保证金、管理费等款项,则每逾期一日,乙方应按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二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并支付甲方追讨上述款项过程中发生之甲方工作人员误工费、律师费及差旅费等费用。逾期超过30日,甲方有权直接从场地使用保证金中扣除,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包括但不限于甲方的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甲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于甲方扣除相关费用之日起3日内将保证金补足至甲、乙双方约定的标准。若乙方欠交上述费用超过3个月的,甲方除有权要求乙方按本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外,还有权解除合同。

(二)乙方未按时足额向甲方缴纳场地使用保证金的,或未按时补充场地使用保证金且逾期超过15个工作日,则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三)甲方未按时足额向乙方退还或支付相关费用,则每逾期一日,甲方应按未付金额的千分之二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四)本合同应全面实际履行,任何一方违约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五)本项目乙方实施破坏承租物业、恶意违约、扰乱招租程序、拖欠营业额提成、管理费(拒不缴交)等行为的,构成犯罪的,依法报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六)因自然灾害或不可抗力因素而导致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甲乙双方各自承担损失和费用,责任互免;但不可抗力事件发生时受影响一方须尽快通知另一方,并采取必要措施避免损失进一步扩大,否则须对该扩大部分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

(七)因甲方责任而导致合同解除的,甲方除在合同解除1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场地使用保证金等款项,并应赔偿乙方有关的合理和必要配套设施投资扣除折旧后的实际损失,如因乙方违约而导致合同解除或终止,甲方无需赔偿。

(八)因一方违约,对方追讨债务、诉讼争议产生的一切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诉讼费、公告费、保全费、误工费、差旅费等一切由违约方或败诉方承担。

十六、保密要求

(一)乙方必须如约承担合同履行时所应该尽的一切保密义务,乙方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资料、数据进行保密,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不得泄露,且保密责任不因合同的中止或解除而失效。

(二)双方都应保护对签署和履行本合同而取得的所有任何有关对方的非公开资料,任何一方均有义务限制其员工、代理人等仅在为适当履行本合同义务所必须且承诺严守保密义务时方可获得和使用上述资料。因一方未尽到此项义务而使另一方受到损失的,应赔偿另一方因此受到的损失。本合同终止后,双方仍负有上述保密义务。

十七、有关税费

按国家及本市有关规定,因履行本合同所产生的印花税、登记费、公证费及其他有关的税项及费用,按有关规定由甲、乙方各自承担。

十八、不可抗力

由于地震、台风、水灾、战争、以及其它不能预见并且对其发生和后果不能防止或避免的不可抗力事故,致使直接影响本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约定的条件履行时,遇有上述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事故发生后立即将事故情况电传通知对方,并应在15天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事故发生地区的公证机构出具。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的影响程度,由合同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十九、争议的解决

凡因履行本合同而引起的一切争议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应由双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双方同意提交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其他事项

(一)本项目合同由下列文件组成,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下列文件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

1、本合同执行期间甲、乙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及修正文件);

2、本合同;

3、甲方针对本项目的各项制度和规定(包括在本合同签订后的各类新出台的制度和规定);

4、标准、规范及有关技术文件;

5、组成合同的其他文件。

(二)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变更协议等)、合同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和履约义务,其缔约生效日期为有效签署或盖章确认之日期。

(三)乙方在合同服务期内,自费办理派驻到项目所在地人员人身和自备财产的有关保险,保险时间应随服务时间的延长而顺延,并在出险后自行办理索赔。如果乙方不办理上述保险,则应对有关风险及后果自负其责。

(四)乙方向甲方提出赔偿要求不能成立时,乙方应当补偿由于该索赔所导致甲方的各种费用支出。

(五)未经对方的书面同意,无论甲方或乙方均不得转让本合同约定的权利和义务。

(六)双方应保证向对方提供的资料和数据不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因一方提供的资料虚假、错误、或侵犯第三方权利而造成误工、赔偿等损失(包括律师费)的,应当给予充分有效的赔偿。

(七)因有原商家对A区一楼东边餐厅进行了装修改造,乙方须在进场前完成与该商家的交接转让工作、签署相关协议并将盖有公章的交接协议复印件交给甲方备案留底。交接协议由甲方拟定。

(八)本合同未尽事宜,合同双方另行商定,必要时签定补充合同协议。补充协议经合同双方签字盖章后作为本合同补充文件。

(九)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在合同协议书签字、分别加盖各单位的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并且乙方完成签署上述第(七)款约定的交接协议后合同生效。

(十)本合同壹式 肆 份,甲方执 叁 份,乙方执 壹 份。


附件一:潭洲国际会展中心A区一楼固定餐饮区位置示意图

附件二:潭洲国际会展中心A区二楼固定餐饮区位置示意图

附件三:潭洲国际会展中心A区三楼固定餐饮区位置示意图

附件四:《潭洲国际会展中心餐饮供应商考核表》

附件五:《潭洲国际会展中心餐饮供应服务满意率调查表》

附件六:《餐饮安全责任承诺书》

附件七:《廉洁协议(餐饮)》

附件八:《潭洲国际会展中心展会活动餐饮供应商须知》

(以下无正文)

甲方(盖章):广东潭洲国际会展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地址:

地址:

电话:

电话:

传真:

经办人:

校队人:

传真:

经办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潭洲国际会展中心餐饮供应商考核表》(甲方安排监督人员填写)

餐饮供应商考核表

餐饮供应商名称:

评分人:

餐厅形态
(打钩选择)

( )中餐 ( )西餐 ( )自助餐 ( )其他:

日期:

考核项目

评分细则

依据

分值

评分

备注

安全类考核

餐具合格性

有检验报告得4分,有资质机构出具得4分。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

8

食品配送标准

有保温箱得0.5分,有封条密封得0.5分,盒饭中心温度需达到60℃以上(以盒饭到达展馆进行检查时间为准)得1分,有专用配送车得1分,按配送的数量配备专职的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并提供证件得1分,车门有封条得0.5分,食品确保出品后必须在两小时内食用的标签得0.5分。

/

5

工作人员要求标准

工作人员佩带健康证得2分,穿工作服整洁上岗得2分,熟悉食品安全知识技能得1分。

/

5

食材要求标准

有食品原料证件得2分,有台账记录得1分,食材有检验合格报告得2分。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

5

餐饮管理要求

有管理制度给展馆备案得2.5分,有餐饮应急预案得2.5分。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

5

报批/报备回执

有餐饮报批/报备回执得3分。
(除商业展及活动的快餐、人数少于100人的围餐以外)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

3

现场服务考核

建立食品安全架构

有在餐饮区公示得2分,有专职管理人员在现场得1.5分,有联系方式和照片得1.5分。

/

5

采用正规的售卖途径

有发票得2.5分,及时开出发票2.5分

供应商提供的证明文件

5

现场点餐配合度

餐车出发前有通知会展公司专门对接人得1.5分,餐车到达后提供实际数据给会展公司现场点餐人员得1.5分,签署登记《餐饮售卖情况表》得2分。

/

5

员工遵守餐饮服务行业服务规范标准

员工熟悉工作流程得0.5分,定岗定位得0.5分,服务态度得1分。

/

2

现场餐饮区设置合理

点餐区位置合理得1分,桌椅摆放数量满足能展会需求得1分,候餐时间短得1分。

/

3

现场服务考核

驻点配送服务规范

配送服务打包无撒漏得1分,有垃圾袋一起配送得1分,配送在15分钟内送至客户点位得1分。

/

3

现场供餐合理

每天供餐车在11:20分前到展馆得1分,供餐数量足得2分,供餐时长跟展会实际情况符合得1分,供应套餐种类不低于5种得1分

/

5

布展期间严格按照与会展公司签订的协议条款执行

布展期间驻点供应得1.5分,布展期间只有配送得0.5分,布展期间自行清理厨余垃圾得2分,餐饮价格不高于15元/份得2分。

/

6

开展期间严格按照与会展公司签订的协议条款执行

开展期间保持租借设备设施的清洁卫生得2分,自行清理厨余垃圾得2分,餐饮价格不高于30元/份,不低于25元/份得2分。

/

6

撤展期间严格按照与会展公司签订的协议条款执行

撤展期间驻点供应得1.5分,撤展期间只有配送得0.5分,撤展期间自行清理厨余垃圾得2分,餐饮价格不高于15元/份得2分。

/

6

菜品标准

份量足得3分,配有汤、糖水或饮品得2分,菜品无异味、无杂质得4分,菜品中心温度不低于60摄氏度得2分。

/

11

就餐环境

收银区和领餐区有隔离得1.5分,地面无油垢得1.5分,桌椅无污痕得1.5分,垃圾桶摆放位置与用餐区有隔离得1.5分,垃圾桶垃圾满三分之二立即清理得2分。

/

8

宣传力度

餐饮区指引标示清晰得2分,馆内做宣传得2分。

/

4

客户满意度

投诉价格高扣2分/次,投诉分量少扣2分/次,投诉菜品差扣2分/次,投诉就餐环境差扣2分/次,投诉临时取消提供展会现场服务扣10分/次,投诉现场服务态度差扣2分/次,就餐期间出现断供或供餐不及时情况扣10分/次

当次展览/会议/活动顾客满意率低于85%扣10分。

《“一展一档”供应商评分表》得分低于80分扣5分。

客户满意度调查表

总体评估

100

备注

此项考核是潭洲国际会展中心内部的餐饮供应商等级评定的重要依据。

餐饮供应商确认:

考核人员确认:

附件五:《潭洲国际会展中心餐饮供应服务满意率调查表》(由参展人员填写,甲方汇总满意度的平均分值)


调查人数

调查时间

类别

细项

非常满意(10分)

满意(7-9分)

一般(4-6分)

差(3分以下)

备注

菜品




有无异物

温度

份量

卖相

口味(酸甜苦辣咸香膻腥臭)

价值感

服务







速度—点餐很快

速度—买单很快

速度—取餐很快

速度—找到坐位很快

态度—询问有及时回应

态度—疑问有耐性解答

态度—语气适中不粗暴

态度—面部表情不生硬

便捷性—找到用餐点很方便

卫生

盛器(饭盒)清洁干净无破损

餐具(筷子)清洁干净无破损

桌椅清洁干净

地面清洁干净

总体评价

非常满意(10分)

满意(7-9分)

一般(4-6分)

差(3分以下)

菜品

服务

卫生


附件六:《餐饮安全责任承诺书》

餐饮安全责任承诺书

为保证展览/活动/会议期间的用餐食品安全,本单位郑重承诺: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罚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的约定,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餐饮服务安全各项管理制度。

2.建立本单位食品安全督查制度,规范经营行为,提高餐饮服务质量和自律意识,同时自觉接受食品安全监管部门和客户的监督,并自觉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对在展馆合作经营场地进行的配餐活动,本单位将加强监管,期间出现的食品安全事故,经查明确属本单位原因造成的,本单位将承担全部责任,由此造成广东潭洲国际会展有限责任公司损失的,本单位将赔偿广东潭洲国际会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损失。

承诺单位名称(盖章):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七:《廉洁协议(餐饮)》

廉洁从业协议书

甲方:广东潭洲国际会展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为规范甲乙双方的商业行为,维护公平竞争,建立健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广东潭洲国际会展有限责任公司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签订本廉洁从业协议书。

第一条甲、乙双方的一般约定:

(1)严格遵守党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党风廉政建设各项规定及甲方廉洁从业制度要求。

(2)严格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关于禁止商业贿赂行为的暂行规定》《企业廉洁从业承诺》各项约定,杜绝违约行为的发生。

(3)双方的业务活动坚持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除法律认定的商业秘密和合同文件另有规定之外),严禁损害国家和集体利益,违反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

(4)建立健全廉洁从业建设各项制度,开展廉洁从业建设宣传教育,加强对本方工作人员的监督检查。

(5)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从业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行为时,有及时提醒和督促对方纠正的权利和义务。

(6)发现对方在业务活动中有违反廉洁从业规定和本协议约定的行为时,有权向对方主管部门或有关机构检举、揭发。

第二条乙方在廉洁方面的义务:

(1)乙方不准以任何形式向甲方及其工作人员馈赠礼金、礼品、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财物;

(2)乙方不准以任何名义为甲方及其工作人员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3)乙方不准以任何理由邀请甲方工作人员参加有影响合作业务的宴请及娱乐活动;不准为其提供通讯工具、交通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

(4)乙方不准为甲方工作人员在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亲友出国(境)旅游提供方便;不准为甲方工作人员的配偶、子女及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安排工作或劳务。

(5)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准与监管单位串通,违反有关规定和程序,损害甲方利益。

(6)乙方应明确告知其员工与甲方签订廉洁从业协议的内容,保证乙方员工遵守本协议内容。

(7)不得有其他违反法律法规、党纪政纪及企业廉洁从业制度的行为。

第三条甲方在廉政建设方面的义务:

(1)甲方工作人员不得无正当理由干扰乙方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挟乙方从事不属于乙方义务的工作。

(2)甲方工作人员不得索要或接受乙方的礼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贵重物品等财物。

(3)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在乙方报销应由甲方或个人支付的任何费用。

(4)甲方工作人员不得参加乙方提供的宴请、娱乐活动、高档消费;不得要求乙方提供交通工具、通讯工具、高档办公用品等。

(5)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或者接受乙方为其住房装修、婚丧嫁娶、配偶、子女、亲友出国(境)旅游等违反规定的相关活动提供方便。

(6)甲方工作人员不得要求乙方为其配偶、子女及有利害关系的人员安排工作或劳务;不得违反规定从事与乙方施工项目有关的材料设备供应、工程分包等经济活动。

第四条甲、乙双方如违反廉洁从业的责任约定:

(1)乙方如发现甲方工作人员有违反上述协议者,应当及时向甲方监察审计办公室(联系电话:0757-29893672)或者甲方上级单位举报。甲方不得故意找任何借口对乙方进行报复或刁难、延误工作。乙方应协助甲方提供相关证据以及向相关责任人追究相应的法律责任。

(2)乙方违反廉洁约定内容的,甲方有权将乙方列入黑名单并从甲方的供应商库予以清除,5年内禁止进入甲方作业市场,同时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双方的合作关系,要求乙方返还已收取的款项,并就相关损失向乙方主张赔偿。

第五条

本协议作为主合同的附件,是主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主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六条

本协议自双方当事人签署之日起生效,主合同届满或终止之日本协议失效。

第七条

本协议一式肆份,甲方执叁份,乙方执壹份,各份同具法律效力。

甲方:广东潭洲国际会展有限责任公司 乙方: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 或委托代理人:

日期: 日期:

经办人: 经办人: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附件八:《潭洲国际会展中心展会活动餐饮供应商须知》

潭洲国际会展中心 展会/活动餐饮供应商须知

请餐饮供应商仔细阅读本条例


活动/展会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活动/展会时间:

餐饮商: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1. 展会餐饮供应商须按照展馆规定购买符合餐饮行业标准的保险。

2. 展会餐饮供应商提供的餐饮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并具备及符合《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安全等级证》,《营业执照》,《食品卫生员证》,《食品安全管理员培训证书》等相关证件及等级、资质要求 ;在供餐服务期间,须至少安排一名具备资格的食品安全管理员在现场开展工作,其他餐饮服务工作人员应具备《健康证》。

3. 须负责合作经营场地的卫生保洁和处理餐饮提供过程中所产生的垃圾。

4. 餐饮供应商需做好餐饮位置及就餐信息的宣传与指引。可到馆内/展位内派发传单,或直接到各展位内询问订餐需求等。

5. 展馆墙体、地面、指示牌等公共设施不允许被损坏,餐饮宣传不得随意粘贴。

6. 应确保供餐数量充足,如有特殊情况,出现数量不足,餐饮商应及时进行补餐,严禁出现由于数量不够而停止售卖的情况。餐饮供应商应合理划分餐饮经营活动区域内的各类功能区域,做到划分合理、标识清晰;特别针对食物存放区域应与就餐区、售卖区域保持合理间隔,以保障食品卫生安全。

7. 每次展会提前告知展馆方餐盒到达展馆时间;售卖结束后配合展馆工作人员清点销售数量、销售额等信息,签署确认餐饮销售清单。餐饮供应商须在清点工作以及相关保洁工作完毕后方可离场。餐饮经营活动区域内垃圾清运应做到保持封闭、无明显的裸露食品垃圾、食品变质异味并做到及时清运;禁止食品垃圾存留时间超过2小时。

8. 供餐期间自行配备便于食物保存的设施设备(如冰箱、保温箱等)。餐饮服务供应商应配备足够的服务人员在现场进行餐饮服务及购餐、就餐秩序维护,避免人流混乱、拥挤及无秩序状态的发生,保证餐饮经营区域内人流安全、有序,高效运转。

9. 餐饮服务供应商应保证所供应的菜品丰富多样、量足可口并符合约定的餐标质量,现场售卖餐食不得出现偷工减料、质量下降等情形的发生。

10. 严格履行与会展公司签订的协议条款及餐饮服务供应商考核标准。

11. 严格执行与客户之间的合同协议条款,严禁出现违约罢工等现象,为客户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

12. 所有借用展馆方的椅子必须配有椅套,椅套在展会结束后由餐饮供应商自行清洗,并于5个工作日内整理清洁后交回给展馆。(霉雨天气按实际情况酌情处理)

13.未经许可,所有的宴会手推车(包括条形桌运输车、宴会椅运输车、布草车、餐饮茶杯车等)只能在本公司展馆红线范围内使用。


(餐饮单位)已阅读本条例,同意按照以上要求提供餐饮,如因违反上述条例造成的后果由本公司自行负责。


(餐饮单位) (负责人) 年 月 日







详情请咨询 单先生135604077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