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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师范大学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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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2)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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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编号:GXZC2020-G3-004270-GXGS(重2)

采购计划文号:广西政采[2020]13138号

二、项目名称: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2)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广西食里香餐饮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南宁市江南区金凯路11号荣港城仓储二期1号仓库15楼11-1503A号房

中标(成交)金额:人民币贰佰贰拾贰万伍仟玖佰贰拾捌元整(¥2225928.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详见附件2

五、评审专家名单:何中、杨雪斌 、黄胤强 、易晓斌及农保雄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收费按下述标准(服务招标)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具体标准如下: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万元

1.1%

0.8%

0.7%

500~1000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万元

0.5%

0.25%

0.35%

代理服务费:24807.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项目采购预算金额:人民币223.36万元;最高限价:人民币222.72万元。

2、合同履行日期: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壹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3.评标日期:2021年02月25日

4.评审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32号宜尚酒店停车场大门正对面一楼)评标室

5.公告媒体: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6、投标人认为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或南宁师范大学)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名 称:南宁师范大学

地 址:南宁市明秀东路175号

联系方式:汪老师0771-3908051

名 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32号宜尚酒店停车场大门正对面一楼

联系方式:韦工0771- 5501160

项目联系人:韦工

电 话:0771- 5501160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主要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3.中标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信息:

  • 附件.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2).rar

    811.1K

  • 附: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2)公开招标采购文件(发布稿) .doc

    505.8K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公开招标采购文件 项目名称: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 项目编号:GXZC2020-G3-004270-GXGS(重 2) 采购人:南宁师范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02 月 目 录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4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7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20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20 1、总 则..............................................................................................................................28 1.1 项目概况....................................................................................................................... 28 1.2 定义............................................................................................................................... 28 1.3 投标人资格条件........................................................................................................... 29 1.4 现场踏勘....................................................................................................................... 29 1.5 投标费用....................................................................................................................... 29 1.6 转包与分包..................................................................................................................29 1.7 特别说明....................................................................................................................... 29 2、招标文件.........................................................................................................................31 2.1 招标文件的构成。....................................................................................................... 31 2.2 投标人的风险............................................................................................................... 31 2.3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32 3、投标文件.........................................................................................................................32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 3.2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32 3.3 投标报价....................................................................................................................... 33 3.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33 3.5 投标保证金................................................................................................................... 33 3.6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34 3.7 投标文件的包封........................................................................................................... 34 3.8 投标文件的递交........................................................................................................... 35 3.9 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 35 4、开标.................................................................................................................................35 4.1 开标准备....................................................................................................................... 35 4.2 开标程序....................................................................................................................... 35 4.3 演示............................................................................................................................... 36 4.4 样品............................................................................................................................... 36 5、资格审查.........................................................................................................................36 5.1 资格审查....................................................................................................................... 36 5.2 资格审查不通过情形................................................................................................... 36 6、评标.................................................................................................................................37 6.1 组建评标委员会........................................................................................................... 37 6.2 评标原则....................................................................................................................... 37 6.3 评标的方式及评标依据............................................................................................... 37 6.4 评标程序....................................................................................................................... 37 6.5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37 6.6 投标文件报价修正....................................................................................................... 37 6.7 评标过程的监控........................................................................................................... 38 7、评标结果.........................................................................................................................38 7.1 确定中标人................................................................................................................... 38 7.2 中标公告发布............................................................................................................... 38 7.3 中标通知书发出........................................................................................................... 38 8、签订合同.........................................................................................................................38 8.1 合同授予标准............................................................................................................... 38 8.2 履约保证金................................................................................................................... 38 8.3 签订合同....................................................................................................................... 38 8.4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39 8.5 履行合同....................................................................................................................... 39 8.6 履约验收....................................................................................................................... 39 9、质疑和投诉.....................................................................................................................40 10、其他事项.......................................................................................................................40 10.1 招标代理服务费......................................................................................................... 40 10.2 其他说明..................................................................................................................... 40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42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50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61 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62 二、投标文件封面格式.......................................................................................................63 三、目录格式.......................................................................................................................64 四、附件格式.......................................................................................................................65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4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关于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重 2)项目编号:GXZC2020-G3-004270-GXGS(重 2)公开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2)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 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32 号宜尚酒店停车场内大门正对面一楼)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2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XZC2020-G3-004270-GXGS(重 2); 项目名称: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 预算金额:人民币 223.36 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人民币 222.72 万元; 采购需求: 序号 采购服务名称 数量 单位 简要项目内容或技术服务要求 1 南宁师范大学食 堂劳务服务采购 1 项 一、 服务地点: 1.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 175 号 2.南宁市兴宁区燕子岭路 4号 3.南宁市青秀区合兴路 3号 4.南宁市武鸣区新宁路 508 号 二、项目服务方式 (一)招聘劳务派遣的厨师、面点师、 煮粉师傅、成本员、水电工等技术人员 1.厨师、面点师、煮粉师傅等主要工作: 食堂早、中、晚餐及公务接待、会议接待、 培训用餐、自助餐的菜肴制作、餐饮服务等。 2.成本员有会计基础优先,主要工作: 食堂班组的成本核算。 3.水电工主要工作:食堂班组的日常水 电维修维护。 ……详见招标采购文件《项目采购需求》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5 合同履行期限: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壹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为境内注册(指按国家 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提供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属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 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资质条件的供应商;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02 月 01 日至 2021 年 02 月 07 日止的正常工作时间,正常工作时间 是指每天上午 8 时 00 分到 12 时 00 分,下午 15 时 00 分到 17 时 30 分(北京时间,双 休日和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32 号宜尚 酒店停车场内大门正对面一楼) 方式:现场获取文件,由法定代表人持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委托代理人持法 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获取文件、复印件必须提供 并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请登录政采云平台(网址: http://www.zcygov.cn)进行报 名并获取采购文件;未注册的供应商可在政采云平台完成注册后再行报名。如在操作过 程中遇到问题或需技术支持,请致电政采云客服热线:400-881-7190)。 售价: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 年 02 月 25 日 09 时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32 号宜尚 酒店停车场内大门正对面一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2)政府采购支持采用本国产品的政策。 (3)强制采购、优先采购环境标志产品、节能产品。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6 (4)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政策。 (5)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6)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政策。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 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 对在“ 信用中 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 政府采购 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不得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4.本项目不接受未获取本公开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5.网上查询地址:中国政府采购网、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网。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南宁师范大学 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 175 号 联系方式:汪老师 0771-390805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32 号宜尚酒店停车场内大门正对面一楼 联系方式:韦工 0771-550116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韦工 电 话:0771-5501160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7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 说明: 1、投标人应对投标文件内容所涉及的专利、专有技术承担法律责任,并负责保护 采购人的利益不受任何损害。一切由于文字、商标、技术和软件专利授权引起的法律裁 决、诉讼和赔偿费用均由中标人负责。同时,具有产品专利、专有技术的投标人应在其 投标文件中提供与其自有产品专利、专有技术相关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不能就其产 品的专利、专有技术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被侵权问题而提出异议。 2、采购文件中标注“▲”号的条款为本次采购的实质性的商务、技术或服务要求, 投标人须满足或响应,若无法完全满足,将会被认定为响应无效。 一、项目要求及技术服务要求 项 号 服务 名称 单 位 数 量 服务内容及技术服务要求 1 南宁 师范 大学 食堂 劳务 服务 采购 1 项 一、服务地点:1.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 175 号 2.南宁市兴宁区燕子岭路 4号 3.南宁市青秀区合兴路 3号 4.南宁市武鸣区新宁路 508 号 二、项目服务方式 (一)招聘劳务派遣的厨师、面点师、煮粉师傅、成本员、 水电工等技术人员 1.厨师、面点师、煮粉师傅等主要工作:食堂早、中、晚餐 及公务接待、会议接待、培训用餐、自助餐的菜肴制作、餐饮服 务等。 2.成本员有会计基础优先,主要工作:食堂班组的成本核算。 3.水电工主要工作:食堂班组的日常水电维修维护。 (二)招聘劳务派遣的食堂其他人员 1.售卖菜肴、餐饮服务; 2.清洗切配、保洁消毒; 3.其他食堂日常工作。 三、报价预算金额=劳务派遣管理费+劳务派遣人员(53 人)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8 劳务工资。 (一)不可竞争报价预算金额: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工资。 1.劳务派遣人员劳务工资的发放方式:岗位工资(不少于 1810 元/人/月)+绩效工资。 2.绩效工资发放方式: (1)视劳务派遣人员考勤情况、上班天数、工作表现等发放 当月绩效工资(寒暑假不上班的全休人员只发放岗位工资),多 劳多得,员工表现好有作为,则员工绩效高。 (2)视食堂的每月收支情况(根据食堂每月财务报表和工资 发放方案)发放劳务派遣员工当月绩效工资。 3. 岗位需求及预算表中的工资结构为岗位工资+绩效工资, 列出的金额为食堂 2019 年各岗位人员的工资平均月份概算金额, 应以实际发放为准。 (二)可竞争报价预算金额:劳务派遣管理费,不超过 100 元 /人/月。 (三)岗位需求及预算表(表中工资为应发工资): 序号 岗位 名称 食堂 人数 ① 岗位性质 及要求 岗位+绩 效工资 (元/人/ 月)② 劳务派 遣管理 费(元/ 人/月) ③ 时限 (月) ④ 单项合价 (元) (② +③)×④× ① 1 厨师 武鸣 6 45 岁以下,有食堂、 酒店或餐厅工作经 验,会大伙厨房红案 炒菜、特色菜等的制 作工作。 ≈5000 100 12 367200 2 煮粉师傅 武鸣 1 45 岁以下,有相关工 作食堂、餐厅工作经 验,会现煮各类粉、 面等。 ≈4000 100 12 49200 3 烧卤师傅 武鸣 1 45 岁以下,有食堂、 酒店或餐厅工作经 验,会烧卤及凉菜等 制作。 ≈4000 100 12 49200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9 4 烘焙师傅 武鸣 1 45 岁以下,有酒店、 餐厅、面包店等工作 经验。会制作裱花蛋 糕、糕点,烘焙面包 等工作。 ≈4000 100 12 49200 5 白案师傅 武鸣 1 45 岁以下,会制作包 子、蛋糕、粉、面、 粥等早餐档口的食 品工作。 ≈4000 100 12 49200 6 螺蛳 粉师 傅 武鸣 1 30-45 岁,吃苦耐劳, 会做螺蛳粉,也需兼 顾餐饮售卖及卫生 清洁工作。 ≈4000 100 12 49200 7 甜品师傅 武鸣 1 25-45 岁,吃苦耐劳, 工作细心,会煮各式 甜品 ≈3700 100 12 45600 8 成本员 武鸣 1 45 岁以下,有会计基 础,食材成本核算工 作。 ≈3200 100 12 39600 9 早班 组 服务 员 武鸣 4 45 岁以下,会制作包 子、蛋糕、粉、面、 粥等早餐档口的食 品工作。 ≈3150 100 12 156000 10 切肉组长 武鸣 1 25-45 岁,吃苦耐劳, 有一定领导能力。 ≈3700 100 12 45600 11 切素组长 武鸣 1 25-45 岁,吃苦耐劳, 有一定领导能力。 ≈3500 100 12 43200 12 卫生组长 武鸣 1 25-45 岁,吃苦耐劳, 有一定领导能力。 ≈3500 100 12 43200 13 服务员 武鸣 24 45 岁以下,有食堂、 酒店或餐厅工作经 验,售卖快餐及搞卫 生等工作。 ≈2900 100 12 864000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10 14 烘焙师 五合 1 45 岁以下,会制作裱 花蛋糕、糕点,烘焙 面包等工作。 ≈4500 100 12 55200 15 厨师 长岗 2 45 岁以下,会厨房大 锅烹饪,大伙厨房红 案炒菜等工作。 ≈4000 100 12 98400 16 服务员 长岗 6 30-45 岁,吃苦耐劳, 会做奶茶,也需兼顾 餐饮售卖及卫生清 洁工作。 ≈3000 100 12 223200 合计人数: 53 合计: 2227200 四、备注: (一)中标人必须给所有派遣人员缴纳五险(养老、医疗、失业、 生育、工伤)。 (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三)投标人所报人数按上表。 五、派遣人员的工作岗位职责 中标人的劳务派遣员工必须是遵纪守法的国家成年公民,不属于在 逃人员,没有违法乱纪记录,派遣员工须经过食品卫生安全等相关的专 业培训并持证(健康证、培训证)上岗。并且要遵守国家规定的所有食品 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及采购人的所有工作制度,还有要遵守采购人食堂 的岗位职责(具体解释权归采购人所有)。 (一)食堂工作总则 膳食科各班组食堂主要承担四校区师生员工的饮食工作。现设有明 秀食堂,长岗食堂,五合食堂、武鸣食堂四个食堂班组。各班组将以提 高优质的服务为宗旨,以营造良好、温馨、安全的就餐环境为目标,在 膳食方面确保学校师生吃得放心、吃得舒心。其主要职责为: 1.坚持以教学为中心,树立为教学服务的思想。 2.每日按时向学校师生提供保质、保量的三餐供应。 3.严格执行国家相关的食品卫生安全的法律法规,不向就餐者出售 不卫生、不合格食品,确保就餐者的食品卫生安全,杜绝食物中毒和各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11 类事故的发生。 4.按照市场为指导原则,合理制定饭菜价格,不随意定价,保证所 提供的食品卫生、安全、营养、健康。 5.认真听取教师和同学的意见,虚心征求就餐者的要求,不断改进 和提升饭菜质量和服务质量。 6.确保就餐者用餐环境卫生,定人定岗每天精心打扫,保持三净 一亮。 (二)厨师长岗位职责 1.在食堂班长的领导下,负责整个厨房的日常工作。 2.积极探索伙食规律,根据市场物价和时令特点合理编制每天菜 谱,加强成本核算,监控饭菜质量和数量,督促检查各厨师规格操作, 对不符合要求的饭菜有权做出更换或重做的决定。 3.想方设法开发花色品种,做好传帮带工作,努力提高餐厅烹饪技 术水平。 4.协助成本员做好物资采购计划,做到按需计划,努力减少浪费, 保证供应。 5.抓好食品安全工作,严把食品安全加工的各个环节,防止食物中 毒。 6.掌握厨师的思想动态和工作表现,及时规范和引导,并定期向食 堂班长汇报。 7.配合食堂班长完成好其他工作任务。 (三)厨师岗位职责 1.努力钻研烹调技术、督促、指导厨工的配菜方法和要求,注意色、 香、味、形的合理搭配,保证菜肴质量。 2.加强责任心和计划性,懂得成本核算,做到质价相符。 3.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五.四”制,讲究个人卫生, 文明炒菜。 4.收工前要收拾好调配料和剩余食物。搞好卫生,保证灶、台、盆、 勺、铲等用具的清洁。 5.隔餐的肉菜必须回锅烧透后才可出售。不售变质的肉菜,严防食 物中毒。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12 6.爱护公物,节约燃料,保管好用具。 (四)白案组岗位职责 1.馒头、包子等面食,做到不酸不黄,大小均匀,并保证供应。 2.认真做好粮食、用料的成本核算,酵母、碱和一切用料要配放适 当,节约用料。 3.倒米、倒面时要小心,防止散失米、面,造成浪费。 4.蒸饭、煮饭、煮粥,蒸面食时要有人掌握时间,不出卖夹生饭, 夹生面食,又要节约用气、用煤。 5.各种机械(绞肉机、和面机、磨浆机等)用后要立即洗刷干净、 擦干。 6.馒头托、煮饭柜、粥桶、案(面)板等用具,用后要洗刷干净, 放置整齐。 7.隔豆浆布、笼布用后要及时清洗干净,晒干放好,要分工专人保 管,保持干净卫生。 8.白案带班要亲自调好包馅,检查肉粉的味道,汤水的味道,严格 把好质量关。 9.要做好防苍蝇、防老鼠、放蟑螂的工作,托盘拿到蒸饭间外面洗, 工作完后要进行打扫。 10.一切炊具要做到轻拿轻放,防止损坏,爱护公物,节约开支。 (五)红案组岗位职责 1.每餐的荤、素菜要品种多样,高、中、低档互相搭配,即 2:5: 3的比例搭配,全面照顾,并经常变换花色品种。每餐品种不得低于 30 个。 2.烹调过程中,烧、炒、炸、烩等要分明,精心操作,烧煮适时, 咸淡可口,注意色、香、味、形,尽量做到现吃现炒。 3.注意节约,用料得当,严格做好成本核算。 4.菜筐、菜盆、菜托等用具,用后要立即洗刷干净,放置整齐,做 到轻拿轻放,爱护公物。 5.盛熟菜的盆、托按食品卫生制度,严格消毒后菜可使用。 6.工作要有计划,防止少菜或剩菜过多的现象,隔餐菜必须放如冷 库,出售前要回锅煮透,变质变味食品严禁出售。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13 7.讲究卫生,防蝇防虫,要主动帮助其他组工作,做好分工合作。 (六)烹调岗位职责 1.按照厨师长及厨师的菜谱和分工安排,保质保量完成烹调任务。 2.加强成本核算,用料得当,根据原料特点掌握火候,按操作程序 炒菜,节约燃料开支。 3.烹调要注意生熟原料、成品和半成品分开摆放。杜绝腐烂变质原 料下锅,剩菜要回锅热透方可出售。 4.烹调要煮熟煮透,注意色、香、味、形,咸淡适中。注意保持各 道菜肴的营养成分,防止食物中毒。 5.注意个人卫生,不留长发,不穿背心、托鞋,严禁吸烟。 6.加强防火意识,注意掌握好炉灶的风门与油门(气门),油下锅 后不能离开灶台,以免发生事故。 7.熟悉火灾灭火常识,掌握灭火器的正确使用,出现情况能与同事 沉着应对。 8.炒菜过程中,每炒一道都洗锅一次,随时保持灶台的干净卫生。 烹调结束后,及时将灶台地面、炊具清洗干净,未用完的原料和调料应 及时冰箱存放,以防变质变味。 (七)切配岗位职责 1.严格按照厨师长制定的菜谱要求和厨师的烹调需要,定时定量完 成切配任务。 2.在切配过程中,注重刀工质量,严格丁、丝、片、条、块标准, 做到大、小、粗、细、厚、薄均匀,美观不连刀,符合烹调要求。 3.把好食品安全关,不加工未洗净和腐败变质的原料,荤、素及水 产品原料分开切配,杜绝食物中毒。 4.切配好的菜盛放于指定的容器内并分类放置在净菜架上,以便配 菜人员和烹调人员使用。 5.使用机械过程中,注意检查机内是否有异物或漏电,确认正常后 严格按操作程序操作。 6.对于未使用的原料及时放入冰箱或其它指定位置,注意做好保鲜 工作。 7.切配工作完成后,应及时将工作场地、机械、案板清洗干净,砧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14 板及刀按指定区域放置。 (八)烫菜工岗位职责 1.认真细致的按照规定程序做好素菜的洗切工作,保证素菜的干净 卫生,在洗切好的菜中杜绝出现腐烂变质现象。 2.具有熟练的烫菜技术,并要严格按照程序进行,保证素菜熟透, 不夹生、不过火;添加调料适量、够味。 3.积极配合班组做好饭菜的销售工作,要随时观察饭菜的销售情 况,以便及时增加素菜,保证饭菜的正常供应。 4.认真清洗烫菜用具,保证菜筐、菜托、菜盆等的干净卫生;做好 烫菜区域的卫生工作,要求随时打扫掉落在地上的素菜,工作完后再用 水将地板、墙壁冲洗干净。 5.认真清洗烫菜用具,保证菜筐、菜托、菜盆等的干净卫生;做好 烫菜区域的卫生工作,要求随时打扫掉落在地上的素菜,工作完后再用 水将地板、墙壁冲洗干净。 6.增强节约意识,注意节约用水、用电、用气,防止跑、冒、滴、 漏,彻底杜绝长明灯、长流水、长跑气现象。 7.爱护公物和公共设施,对用具要轻拿轻放,不得对用具敲、摔、 打。 (九)煮饭工岗位职责 1.加强责任心和计划性,准确掌握用米数量,不浪费粮食。 2.认真钻研业务技术,煮饭不夹生、不焦、软硬适当,剩饭要保管 好,防止变质。 3.认真执行食品卫生法和食品卫生“五.四”制,搞好个人卫生, 自觉遵守部里制订的卫生制度。 4.搞好饮食卫生,煮好的饭要盖好,防蝇、防鼠、防尘,煮饭柜、 饭托、用具要及时清洗、洗干净,摆放整齐。煮饭柜要保持整洁,盛饭 打饭的用具要按规定用前消毒好。 5.要爱护粮食,节约粮食,称米、拉米、洗米时应尽量避免米掉到 地上。发现有浪费粮食现象时,视情节严重处以罚款。 6.要爱护公物,节约用水、用气(蒸汽),坚决杜绝长流水。 (十)洗消岗位职责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15 1.根据工作需要按时上下班,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五四”制。餐具 清洗必须做到“一清、二洗、三刷、四消毒”,并做好餐具的保洁工作。 2.餐具清洗前应将饭菜残渣清除干净,然后放入泡有洗涤济的清洗 池(洗碗机)内,严格按照操作程序进行操作。 3.清洗过程必须把好卫生关。餐具清洗完毕逐一检查是否干净,若 仍有残渣或油污等污物,应重洗一次。 4.餐具洗清后将其放入蒸车或蒸柜内,消毒后送到备餐间保洁柜待 用。 5.餐具清洗过程中,严禁用湿手接触电器开关,严禁用水龙头冲洗 电机,以免发生意外。 6.工作结束后及时将所有洗消工用具及地面干净。 (十一)粗加工岗位职责 1.工作人员将预加工食品按标签指定位置定量整齐存放。 2.检查食品的质量,发现食品腐败变质、发霉、生虫、掺杂、掺假、 有毒有害等,均不能清洗加工。 3.肉类和果蔬原料食品要在相应的场所严格分区加工,洗涤池、刀、 墩、案板、工作台、容器等用具必须专用并荤素分开。 4.加工原料离地 20CM 存放,肉类原料与果蔬原料要分开容器盛放。 5.水台工作人员在肉类加工清洗前,要先清除伤痕、病灶,摘除甲 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结等有毒腺体,然后将附在肉上的毛、血、污、 清洗干净,放于清洁的容器内。肠肚等内脏应与肉品分开清洗,分容器 盛放。 6.水产品清洗前应逐条逐个检查质量,尤其应拣剔有毒鱼及某些鱼 的有毒内脏,如河豚鱼、旗鱼的肝脏。对死黄鳝、甲鱼、河蟹、乌龟和 贝壳类水产品,均不能清洗加工作为食品原料使用,以免食后引起中毒。 清洗时要刮鳞、去鳃和内脏,清洗干净后放入清洁的容器内,尽快送入 厨房加工烹调,暂时不用或一时用不完的应放入冰箱冷藏保存,以免鱼 体变质。 7.清洗禽类时除净内脏后才可送入厨房。鲜蛋加工应采用灯光逐只 照验,剔除变质蛋,然后用流动水逐只清洗干净。 8.各种蔬菜均按照一捡(捡黄叶、稻草、杂物),二泡(泡水 30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16 分钟),三洗(清洗三次,换三次水),四切(长短厚薄均匀)的程序 操作,清洗后的蔬菜不应有泥砂杂质,不应放置过夜。 9.加工完毕后,必须对加工场所、食品盛器、工用具等洗刷干净, 定位存放。 10.加工所产生的废物应及时倒入废物箱(桶)箱内,并严密加盖, 防止苍蝇等害虫孳生,废弃物当餐清除,保持加工场所及周围环境清洁 卫生。 (十二)服务员岗位职责 1.按照规格标准,搞好餐厅卫生,布置餐厅和餐桌,做好开餐前的 准备工作。 2.确保所用餐具、玻璃器皿等清洁、卫生、明亮、无缺口,桌布、 餐巾干净、挺括、无破损、无污迹。 3.按规定的要求做到仪容整洁,举止得体。 4.售卖饭菜的服务员熟悉学校的一卡通结帐系统。 5.开餐后,搞好所负责区域的保洁工作。 6.积极协作,做好餐后清洁、卫生等收尾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十三)保洁员岗位职责 1.严格执行食品安全“五四”制,积极协助班长做好卫生保障工作, 认真搞好每日清扫和每周的大扫除,保持餐厅及周围环境清洁卫生。 2.餐厅要每日拖地一次,地面和桌椅保持干净、整齐、无积水、无 油污、无饭菜渣,每周定期喷洒一次消毒水。 3.定期清洗空调和打扫天花板,保持各道门窗干净明亮。 4.餐厅周围的环境卫生必须天天清扫,清除杂草树叶,疏通排水道, 将垃圾倒入垃圾筒内并盖好盖子。 5.快速做好餐具的回收接应工作,防止学生送回餐具队伍过长而堵 住餐厅大门。 6.做好当餐剩饭剩菜的回收工作,及时清洗垃圾筒。 7.下班前要关好水电和门窗,杜绝浪费和防止事故发生。 (十四)水电工(水电设施的维修维护)岗位职责 1.遵守作息制度,不迟到、不早退;上班时间不擅自离开工作岗位;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17 不经领导批准不能让非工作人员进入工场做活,不准在工作时间接私 活。 2.各食堂的设备有故障需及时修理,要经常检查部门内的所有机械 设备,发现问题及时报告食堂班组,尽最大的努力保证机械设备安全正 常运转。 3.不准用部门的修理工具、设备等去干私活。 4.不断提高技术水平,为食堂工作机械化出力。 5.爱护国家财产,各种工具要保管好,做好领用手续,存档备查, 如有遗失,照价赔偿。 6.严格执行各项安全制度,确保安全。 六、派遣人员的工作及服务标准 1.中标人(服务方)及其派遣员工严格执行国家及学校所有相关的 食品安全卫生法,有健全的员工管理制度,程序齐全,保障有力。中标 人的项目负责人要有督查制度、员工培训计划等,包括人员的招聘及管 理。因作业不当或管理不善,发生事件、事故的,由中标人(服务方) 承担全部责任。 2.中标人派遣的员工熟悉业务、服务规范、文明用语,有意识的对 自己岗位中涉及的食品卫生安全做相关的检查及相互监督(涉及加工、 贮存、制作、供应等中的哪个环节就做好哪个环节的食品卫生安全)。 3. 中标人派遣的员工必须服从领导,服从分配,爱岗敬业,尽职 尽责;听从用工单位的安排、指挥并严格执行用工单位的制度及工作指 令;如出现问题,中标人要改进方案与反馈流程。 4.中标人派遣的厨师、烘焙师、水电工等相关技术人员,需持有对 应的厨师证、电工证等资格证书。 5.中标人派遣的员工要讲究仪容仪表。上班期间必须穿工作服,并 做到衣冠整洁,干净卫生。同时,必须保持个人卫生,勤洗手、勤剪指 甲,女的不浓妆艳抹,不披头散发,男的不留胡须。 ▲6.投标人必须承诺自行提供本项目所有服务内容,不得转让或转包。 二、涉及项目的其他要求 为落实政府采购 政策需满足的要 具体见第一章“招标公告”的规定以及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18 求 规范标准 本项目如有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的, 应执行相应的标准、规范。如具体采购需求与标准、规范不一致的,高于标 准、规范的按具体采购需求执行,低于标准、规范的按标准、规范执行。 采购标的需满足 的质量、安全、技 术规格等 见本表“服务内容及技术服务要求”。 ▲三、商务条款(不满足商务要求的投标无效) 合同签订期 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20 日内。 服务的时间或服 务期限 1.本项目服务期限为壹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2.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采购人指定时间到岗。 提交服务地点 1.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 175 号 2.南宁市兴宁区燕子岭路 4号 3.南宁市青秀区合兴路 3号 4.南宁市武鸣区新宁路 508 号 质量要求 1.满足现行标准、规程、规范要求。 2.要求投标人的劳务派遣人员必须是遵纪守法的国家成年公民,不属于 在逃人员,没有违法乱纪记录,派遣员工身心健康,须经过食品卫生安全等 相关的专业培训持有有效期内的证件(健康证、培训证)上岗,并提供近一个 月内合格的用工体检报告。 3.投标人劳务派遣人员需通过采购人面试。 售后服务要求 1.处理问题响应时间:接到采购人处理问题通知后 2 小时内到达指定现 场。 2.采购人不定期对食堂的人员上岗情况、工作状态、食品卫生安全等状 况进行检查,若发现中标人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或学校制度的,立即勒令限期 整改,并有权更换派遣人员。 3.采购人在检查中,发现饭菜质量、份量欠佳、工作不积极等,立即勒 令限期整改,并有权更换劳务派遣人员。 4.在采购人提出用人需求或更换劳务派遣人员(符合以上更换条件)三 天内,投标人必须派遣符合条件的人员到岗。 报价要求 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 本项目实行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包含: (1)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工资和劳务派遣管理费(含必要的税金);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19 (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采购人不再支付中标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付款方式、时间、 条件 (1)签订合同后,中标人应按投标响应和合同约定做好人员配置,提供 相关劳务服务; (2)劳务派遣费(劳务派遣人员劳务工资+劳务派遣管理费+单位部分社 保)按月进行结算。其中劳务工资中的岗位工资和管理费,中标人每个月 10 日前,向采购人提出付款申请并开具全额发票;劳务工资中的绩效工资部分, 中标人则在每个月 25 日前向采购人提出付款申请并开具全额发票(如遇寒暑 假或节假日顺延)。 (3)采购人在每个月 10日前、25 日前收到中标人开具的发票后,10个 工作日内支付所对应的劳务费用(如遇寒暑假或节假日顺延)。 (4)若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供约定发票,采购人有权拒付应付款项,但中 标人应按合同约定继续履行服务义务,确保采购人食堂正常运营。 (5)若投标人的劳务派遣人员到岗天数不足 30 天,按投标报价中对应 工种的月工资÷30天×该名员工的实际出勤天数支付。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其他 (1)投标人可根据本项目提供有针对性的服务承诺,劳务派遣用人方案, 人员安排合理及计划等相关方案。 (2)为保证职工食堂的正常运作和质量的保证,本项目不接受各培训学 校通过第三方劳务派遣公司派遣学生作为实习基地,如发现中标单位把我单 位职工食堂作为学员实习基地损害职工的利益一律视为合同违约,视情况决 定应终止合同或违约(乙方应给予经济补偿)等处罚措施。 (3)具体派遣人数以每个月经双方审核同意接受并共同签署确认单为 准。 (4)其他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在采购合同中详细约定。 (5)标注“▲”的条款或要求系指实质性条款或实质性要求,必须满足, 如存在负偏离将导致响应被否决。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20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1.2 采购人 名称:南宁师范大学 联系人:汪老师 联系电话:0771-3908051 地址:南宁市明秀东路 175 号 1.1.3 采购代理机 构 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32 号宜尚酒店停车场内大门正对 面一楼 联系人:韦工 联系电话:0771-5501160 邮箱:gxgsyfgs@163.com 1.1.4 项目名称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 1.1.5 项目编号 GXZC2020-G3-004270-GXGS(重 2) 1.1.6 采购预算 (1)采购预算:人民币 223.36 万元; (2)最高限价: ?设定,金额为:人民币 222.72 万元. 1.1.7 资金来源 学校自有资金 1.1.8 采购标的所 属行业 服务类 1.3 投标人资格 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且为境内注册(指按国家有关规定要求注册的),提供本次 采购服务的供应商。包括: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6)诚信要求:未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 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无。 以上具体内容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21 2.投标人的特定要求: (1)资质要求:具有劳务派遣经营许可证资质条件的供应商。 (2)其他要求:无。 3.存在本章“投标人须知正文”1.3.3 所述情形的供应商,不得 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4.1 踏勘现场 ?不组织;由投标人自行决定是否踏勘现场。 ?组织:时间 ,地点 联系人: 电话: 。 1.5 投标费用 (1)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 的全部费用; (2)本项目的代理服务费按本须知 10.1 规定的费率标准(服务 类),采用差额定率累进计费方式计算,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 付。 1.6.1 分包 ?不允许。 ?允许,分包内容要求: 分包金额要求: 对分包人的其他要求: 2.3.2 投标人确认 收到澄清、 修改的时间 ?不需要确认。澄清、修改文件在招标公告发布媒介上发布,自 发布之日起,视为投标人已收到该澄清、修改。投标人未及时关注相 关网站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需要确认。投标人在收到澄清、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书面形 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修改。书面形式确认可通过扫描 件发送到邮箱,邮箱: 2.3.3 投标截止时 间 2021年02月25日09时30分 3.1.1 资格证明文 件 【说明:以下文件标注有“必须提供”的请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其他如有请提供】: (1)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复印件;(必须提供) (2) 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税费或 依法免缴税费(包括无纳税记录或零报税)的证明(新成立的且不足 三个月的企业按实际提供),证明材料可以是:银行已缴纳税费凭证 复印件或第三方有效的相关业务托缴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或投标人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22 所在地税务部门出具的有效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 (3) 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 险费或依法免缴社保费的相关证明(新成立的且不足三个月的企业按 实际提供),证明材料可以是:银行已缴纳税费凭证复印件或第三方 有效的相关业务托缴凭证或其他有效证明;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险金的 应提供投标人所在地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相应的文件证明(复印 件);(必须提供) (4) 投标人经第三方审计的 2019 年度的财务报表(账务报表 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附注、加盖会计师事 务所公章页)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公司成立日之后次月起到投 标文件递交截止前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投标截止之日前三个 月内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仅提供银行出具的存款证 明不能作为其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必须提供) (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的承诺 书;(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如有,请附相关证明材料) (6)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7) 本须知 1.3 款对投标人特定要求的证明材料;(如有要求 的,必须提供) (8) 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格式见附件,必须 提供) (9)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材料。 注:以上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无效投 标处理。 3.1.2 商务技术文 件 【说明:以下文件标注有“必须提供”的请按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供, 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其他如有请提供】: (一)报价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2)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3)投标人针对报价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格式自拟)。 注:投标函、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 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二)商务文件: (1) 投标声明书; (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23 (2)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必须提供) (3) 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 反面复印件;(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5)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 面复印件;(格式见附件,委托时必须提供,否则投标无效) (6) 投标人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以中标(成交)通知书 或服务合同复印件为准;(格式见附件) (7) 其他证明文件(产品如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请提供《中 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属监狱企业的,请提供由省级以上监 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请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等); (9)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质量保证 体系等方面的认证证书;投标人情况介绍等)。 注:①投标声明书必须由法定代表人在规定签章处逐一签字并加 盖单位公章,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②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必须由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作投标无效处理; ③以上材料属于复印件的,必须加盖单位公章,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三)技术文件: (1) 技术响应表;(格式见附件,必须提供) (2) 服务承诺书;(格式自拟,必须提供) (3) 项目服务方案;(可结合本项目评标内容进行编制,格式 自拟,则必须提供) (4)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5) 投标人对本项目的合理化建议和改进措施; (6) 投标人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和说明。 3.1.3 投标文件电 子版 ?需要提供,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需同时递交投标文件电子 版。具体要求: (1)投标文件电子版内容:与全部投标文件正本内容一致; (2)投标文件电子版份数:1份; (3)投标文件电子版形式:已签字盖章且未加密的 PDF 格式投 标文件电子版光盘(或 U盘)。 ?不需要提供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24 3.4.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60 日内。 3.5.1 投标保证金 ?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 投标保证金递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保函 等非现金形式。 (1)投标保证金通过银行支付的,必须从投标人银行账户转出 并于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达指定银行账户【开户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 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开户银行: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 宁市嘉宾支行,银行账号:8001 0950 0288 886】,否则视为无效投 标保证金。 办投标保证金缴纳手续时,请务必在银行进帐单或电汇单的用途 或空白栏上注明项目名称(简称即可)或项目编号,以免耽误投标。 (2)投标人以保函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在投标截止时间前, 投标人在开标现场递交保函原件,由采购人核验保函信息,确认保函 是否有效后交由采购人管理,保函原件无效的或未能在投标截止时间 前现场提交的,其投标无效。 (3)投标保证金不足额缴纳的,或银行保函额度不足的,其投 标无效。 ?不需要缴纳投标保证金 3.6.2 投标文件份 数 资格证明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商务技术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4 份; 3.8.2 递交投标文 件地点 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南宁市青秀区民族大道 32 号宜尚酒店停车场内大门正对面一楼)开标厅,逾期送达或未按照招 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将予以拒收。 4.1 开标时间和 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南宁市青秀区民 族大道 32 号宜尚酒店停车场内大门正对面一楼)开标厅 投标人可以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会议(携带本人身份 证原件,委托代理人出席应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 4.3.1 演示要求 演示时间、地点及要求: ?无要求 ?有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 4.4.1 样品要求 样品接收时间、地点及要求: ?无要求;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25 ?有要求。具体要求见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 5.2(5) 信用查询 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时进行信用查 询。 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信用中国”网站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或界面截 图;查询或打印截止时点:同投标截止时间。 “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内容: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 息记录;查询或打印截止时点: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三年内。 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方式:在查询网站中直接打印查询记录,打 印材料作为评审资料保存。 信 用 信 息 使 用 规 则 : 对 在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渠道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资格审查不通过,不得参与政府 采购活动。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 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 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 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6.1.1 评标委员会 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组成:共 5人组成,其中采购人代表 1人,政府采购评审 专家 4人。 6.5.1 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8.2.1 履约保证金 ?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金额:按各中标金额的0%。 履约保证金递交方式:支票、汇票、本票、网上银行支付、保函、保 函等非现金形式。 履约保证金指定账户: ?不需要缴纳履约保证金 9.7 质疑函接收 及联系方式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投标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以书面形式递交 的质疑函原件,委托代理人提出质疑的,还应当提交投标人签署的授 权委托书。 联系部门: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26 联系电话:0771-5501160 通讯地址: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招标部(南宁 市青秀区民族大道32号宜尚酒店停车场内大门正对面一楼) 10.1 招标代理服 务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1)各分标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应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 付清招标代理服务费,代理服务收费按下述标准(服务招标)以差额 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具体标准如下: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万元以下 1.5% 1.5% 1.0% 100~500 万元 1.1% 0.8% 0.7% 500~1000 万元 0.8% 0.45% 0.55% 1000~5000 万元 0.5% 0.25% 0.35% 例如:某服务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300 万元,招标代理服务 费金额按如下计算: 100 万元×1.5%=1.5 万元 (300-100)万元×0.8%=1.6 万元 合计收费=1.5+1.6=3.1万元 (2)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的银行账户: 账户名称: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第一分公司 开户银行: 广西北部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南宁市嘉宾支行 银行账号:8001 0950 0288 886 ?招标代理服务费由采购人支付 10.2.2 其他 ①本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公章”是指根据我国对公章的管理规 定,用投标人法定主体行为名称制作的印章,除本文件有特殊规定外, 投标人的财务章、部门章、工会章、合同章、投标专用章、业务专用 章及银行的转账章、现金收讫章、现金付讫章等其它形式印章均不能 代替公章。不符合要求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②本招标文件中描述投标人的“签字”是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 或被授权人亲自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签署处亲笔写 上个人的名字的行为,私章、签字章、印鉴、影印等其它形式均不能 代替亲笔签字。不符合要求的或漏签的作投标无效处理。 ③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 盾,应以本前附表为准。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27 ④本招标文件是根据国家有关法律及有关政策、法规编制,解释 权属采购代理机构。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28 1、总 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项目的招标、投标、评标、定标、验收、合同履约、付 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1.1.2 采购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采购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项目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项目编号: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6 采购预算: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7 资金来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8 预留采购份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9 采购标的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定义 1.2.1“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2“采购代理机构”是指依法设立、从事采购代理业务并提供相关服务的社会 中介机构。 1.2.3“投标人” 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如 果该投标人在本次投标中中标,即成为"中标人"。法人包括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 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其他组织包括合伙企业、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个体工商户、 农村承包经营户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组织。自然人是指中国公民。 1.2.4“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2.5“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1.2.6“项目”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1.2.7“书面形式”如无特殊规定,“书面形式”是指信函和数据电文(包括地表 现所载内容的形式。招标文件如有特殊规定,以招标文件规定为准。 1.2.8“▲”号系指实质性要求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条款。 1.2.9“允许偏离的技术、性能指标或者辅助功能项目”系指不带“▲”的非实质 性要求的技术指标、主要功能项目条款。 1.2.10 本文件中的“法定代表人”若法律法规无特别规定,当投标人是企业的,是 指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上的法定代表人;当投标人是事业单位的,是指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上的法定代表人;当投标人是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的,是指法人登记证书中的法定代 表人;当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的,是指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者;当投标人是自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29 然人的,是指参与本项目投标的自然人本人。 1.3 投标人资格条件 1.3.1 基本资格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1.3.2 投标人的特定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1.3.3 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资格性审查: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 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1.3.4 按本项目招标公告规定方式获得招标文件。 1.3.5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1.4 现场踏勘 1.4.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项目现场。 1.4.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4.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 产损失。 1.4.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现场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 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5 投标费用 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招标文件有相关规定的除外)。 1.6 转包与分包 1.6.1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项目的非主体设备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 的非主体设备外,其他工作不得分包。 1.6.2 中标人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接受分包的人不得再次分包。中标人应当 就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接受分包的人就分包项目承担连带责任。 1.7 特别说明 1.7.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30 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 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 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1.7.2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 有。(本采购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 1.7.3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1.7.4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 中标后发现的,中标人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赔偿采购人, 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投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1.7.5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投标人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 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投标人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投标人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投标人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者近姻亲关系; (5)与投标人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投标人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 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询问被 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1.7.6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或不同投标人报名的 IP 地 址一致的;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员为同一个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账户转出。 1.7.7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恶意串通行为,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供应商直接或者间接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处获得其他供应商的相关信 息并修改其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 (2)供应商按照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授意撤换、修改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31 件; (3)供应商之间协商报价、技术方案等投标文件或者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供应商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 (5)供应商之间事先约定一致抬高或者压低投标报价,或者在招标项目中事先约定 轮流以高价位或者低价位中标,或者事先约定由某一特定供应商中标,然后再参加投标; (6)供应商之间商定部分供应商放弃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或者放弃中标; (7)供应商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之间、供应商相互之间,为谋求特定供应 商中标或者排斥其他供应商的其他串通行为。 1.7.8 关联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否则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无 效: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的供应商,不得参 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生产厂商授权给供应商后自己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生产 厂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货物,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 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次采购活动。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构成。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2.2 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 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拒绝。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32 2.3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3.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本招标文件,发现其中有误、缺页、附件不全或有不合理 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澄清。 2.3.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 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在原招标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改 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应实时关注相关网站了解澄清、 修改等与项目有关的内容,如因投标人未及时登录相关网站了解澄清、修改等与项目有 关的内容,从而导致投标无效的,由投标人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在收到澄清或修改后, 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3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 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 截止时间。 2.3.4 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 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 的书面文件为准。 2.3.5 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仅通过本采购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由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含报价文件、商务文件、技术文件)两 部分组成。 3.1.1 资格证明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 商务技术文件:具体材料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3 投标文件电子版: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投标的,或投标人没有组成联合体的, 投标文件不包括本章第 3.1.2 款内容里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书。 3.2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3.2.1 投标文件以及投标方与招标方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 汉语书写。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2.2 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 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33 否则视同未响应。 3.3 投标报价 3.3.1 投标报价应按招标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3.3.2 投标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投标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包含(1) 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工资、劳务派遣管理费(含必要的税金);(2)本项目实施过程中, 采购人不再支付中标价格以外的任何费用。 3.3.3 投标人必须就所投分标的全部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漏项报价的或有选择的 或有条件的报价,其投标将视为无效。 3.3.4 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如有)的,将导致投标无效。 3.3.5 对于本文件中未列明,而投标人认为必需的费用也需列入总报价。在合同实 施时,采购人将不予支付中标人没有列入的项目费用,并认为此项目的费用已包括在总 报价中。 3.3.6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 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 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有签字或盖章确认,否则投标文件无效。投标人为法人的,由 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 者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确 认。 3.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3.4.1 投标文件有效期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期限。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文件 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3.4.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 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4.3 投标人可拒绝接受延期要求而不会导致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同意延长有效 期的投标人需要相应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3.5 投标保证金 3.5.1 投标人须按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的交纳形式、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否则,其 投标将被拒绝。 3.5.2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不计利息)均以转账形式退回到投标人银行账户。 3.5.2.1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34 3.5.2.2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3.5.3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 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5)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3.6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3.6.1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编制完整的 目录、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 相关内容,由此导致投标文件被视为无效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3.6.2 投标文件应按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顺序编制并分别装订成册,并编 制目录和页码。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投标文 件的封面应注明“正本”、“副本”字样。 3.6.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须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投 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投标人应写全称。 3.6.4 投标文件副本可为已按要求签字盖章的正本的复印件,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 以正本为准。 3.6.5 投标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 权委托人)签字或盖印鉴章。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 责。 3.7 投标文件的包封 3.7.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按如下要求进行包封: 将所有投标文件正、副本全部装入一个投标文件袋(盒、箱)中(投标文件电子版 (如有)单独包封(封面写明“投标人名称、项目名称、投标文件电子版”字样)并与 纸质版投标文件一并装入同一投标文件袋中)并加以密封。投标文件外包封上应写明的 内容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外包封必须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以示密封。 3.7.2 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由此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承 担。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35 3.8 投标文件的递交 3.8.1 投标人应在本章第 2.3.3 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3.8.2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8.3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收到投标文件后,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 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3.8.4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3.9 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 3.9.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者撤回, 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撤回或修改投标文件的书面通知应由投标人法定 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9.2 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在封套上标明“修改投标文件”字样,并按 本章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 标文件。修改的内容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开标 4.1 开标准备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可以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 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4.2 开标程序 (1)宣布开标:开标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 (4)投标人全体代表或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性并签字确认; (5)经投标人确认投标文件密封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 布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报价表)”的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需要宣布的 内容; (6)开标过程由采购代理机构如实记录, 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记录 进行当场校核及勘误,并签字确认;同时由记录人、监督人当场签字确认。投标人代表 未到场签字确认或者拒绝签字确认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不影响评标过程; (7)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36 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8)开标会议结束。 4.3 演示 无要求 4.4 样品 无要求 5、资格审查 5.1 资格审查 5.1.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根据双方签订的代理协议约定,依法对 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5.1.2 资格审查标准为本招标文件中载明对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本项目资格审 查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条件的投标人均通过资格审 查。 5.1.3 资格审查的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5.2 资格审查不通过情形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资格审查不通过: (1)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 (2)未获取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3)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4)投标人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投标人的。 (5)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具体审查标准详见本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6)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合格的资格证明材料的。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内容的。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37 6、评标 6.1 组建评标委员会 6.1.1 本项目的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 应当为五人以上(含五人)的单数。其中,政府采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 之二。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1.2 评审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存在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 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 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6.2 评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 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 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6.3 评标的方式及评标依据 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的依据为招标文件、补充文件、投标文件、澄清 和答复。 6.4 评标程序 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6.5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6.5.1 评标方法: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5.2 评标标准:具体内容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6.6 投标文件报价修正 6.6.1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执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 改单价;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38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投标人确 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6.6.2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若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投标 处理。 6.6.3 修正后的最终投标报价作为签订合同的一个依据,并以此报价计算价格分。 6.7 评标过程的监控 本项目评标过程实行全程录音、录像监控,投标人在评标过程中所进行的试图影响 评标结果的不公正活动,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 7、评标结果 7.1 确定中标人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 5个工 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确定中标人。 7.2 中标公告发布 自中标人确定后 2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 果。 7.3 中标通知书发出 7.3.1 在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7.3.2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 放弃中标,否则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7.3.3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8、签订合同 8.1 合同授予标准 合同将授予被确定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具备履行合同能力,综合评分排名第 一的投标人。 8.2 履约保证金 无 8.3 签订合同 8.3.1 中标人应按中标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招标文件、投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39 标文件等,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8.3.2 如中标人不按中标通知书的规定签订合同,则按中标人违约处理,采购代理 机构将不予退还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并上缴财政国库。 8.3.3 中标人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如政府采购活动或中标人不存在违法违规 情形的,采购人可以根据采购项目的实际情况,综合考虑递补中标人的经济性和效率等 因素,自主确定是否重新开展采购活动或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 8.3.4 采购人或中标人不得单方面向合同另一方提出任何招标文件没有约定的条件 或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也不得协商另行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和合同实质 性内容的协议。 8.3.5 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在 不改变原合同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 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合同金额的 10%。 8.4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8.4.1 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中标人应在签订合同后 1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 合同副本送采购代理机构备案。 8.4.2 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 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 内容除外。 8.5 履行合同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 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 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8.6 履约验收 8.6.1 采购人可以根据政府采购项目具体情况自行组织验收,或者委托政府采购代 理机构、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开展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 8.6.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可向采购人申请办理履约保证金(如有)的退付手 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如有)将不予退还,并按合同约定处理,还可能 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 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8.6.3 本项目将严格按照本招标文件及合同有关规定进行合同履约验收。招标文件 或合同未规定的按《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管理办法》(桂财采〔2015〕 22 号)以及财政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采购需求和履约验收管理的指导意见(财库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40 〔2016〕205 号)的规定执行。 9、质疑和投诉 9.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或成交结果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应 当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 9.2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 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9.3 质疑函应使用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并应按照“质疑 函制作说明”进行编写。质疑书应明确阐述招标文件、招标过程或中标结果中使自己合 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 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9.4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供应商针对同一 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必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供应商在提出与项目相关的质疑 前应当做好全面且详细的工作,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受理供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 序环节的再次质疑。 9.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供应商书面质疑后 7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作 出答复。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处)投诉。 9.6 供应商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9.7 质疑函接收及联系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其他事项 10.1 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0.2 其他说明 10.2.1 供应商应保证其提供的联系方式(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有效,以保证往 来函件(投标人未通过资格审查原因、未中标人的得分排名等)能及时通知供应商,并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41 能及时反馈,否则采购人不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10.2.2 其他: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42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43 一、评标原则 (一) 评标委员会构成:本招标采购项目的评标委员会分别由依法抽取的的政府采 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共五人以上单数构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 二。 (二)评标依据:评标委员会将以招标文件为评标依据,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 二、评标方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按照评标因素的量化指标评标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三、评标程序 (一)初步评审 初步评审包括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 1、资格性审查 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对递交投标文 件的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表如下,缺 少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资格性审查视为不合格。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 1 投标人 应符合 的基本 资格条 件 (1)具有独立承 担民事责任的能 力 审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 然人的身份证明。须按以下要求提供,材料须有效。 投标人是企业则审查营业执照 (副本) 复印件; 投标人是事业单位,则审查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 复印件;投标人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则审查执业 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投标人是个体工商户,则审 查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是自然人,则审 查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不是以上所列的法 人、组织、自然人的,则提供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健全 的财务会计制度 审查投标人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表(账 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其 附注、加盖会计师事务所公章页)复印件(新成立的公 司提供公司成立日之后次月起到投标文件递交截止前 一个月的财务报表复印件)或投标截止之日前三个月内 投标人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仅提供银行出具 的存款证明不能作为其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3)具有履行合 同所必需的设备 和专业技术能力 审查“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的承诺书”(格式自拟)。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44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 (4)有依法缴纳 税收和社会保障 资金的良好记录 ①审查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 法缴纳税费证明复印件(新成立的且不足三个月的企业 按实际提供)。 ②审查投标截止之日前近半年内连续三个月的依 法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记录复印件(新成立的且不足三 个月的企业按实际提供)。 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 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 资金。 (5)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三年 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 审查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见第六章投标文件 格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诚信要求 A、审核要求:投标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记录名单。 B、审核内容: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 )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www.ccgp.gov.cn)的主体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或界面 截图(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进行信用信息 查询) ①“信用中国”查询内容: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查询结果或界面截图;查询或打印截止时点:同 投标截止时间。 ②“中国政府采购网”的查询内容: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查询界面截图须显示投标人名 称以及查询结果);查询时间: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前三年内。 (7)法律、行政 法规规定的其他 条件 无 2 投标人不得参加资格性审 查的情形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 政府采购活动。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 项目的采购活动。见第六章投标文件格式“投标人控股 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45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 (2)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限以内 的。 3 投 标 人 应 符 合 的 供 应 商 的 特 定要求 (1)资质条件 须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的要求 (2)其他要求 须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1.3 的要求 2、符合性审查 资格性审查结束后,由评标委员会对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 性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缺少 任何一项或有任何一项不合格者,其符合性审查视为不合格。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投标文件签署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已按要求签字 盖章。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及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授权委托书须有 效,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签字或盖章齐 全。 投标文件或投标报价 唯一性 同一投标人不得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 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 投标的除外。 附加条件 投标文件不得含有招标不能接受的附加条 件。 投标报价 报价超出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如有) 的,投标无效。提交选择性报价的,投标无效。 联合体投标人(如允 许) 提交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 头人,并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分包(如允许)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2 完整性审查 投标文件份数 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内容 投标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3 对采购文件 的响应程度 审查 实质性条款响应 对采购文件中所有标注“▲”号的实质性 条款要求响应均无负偏离。 第二章《项目采购需 求》允许负偏离项数 非“▲”号要求或技术指标发生负偏离或 不响应达到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规定的项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46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内容及评审标准 数的,投标无效。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未按第三章第3.1项和第六章“投 标文件格式”的规定编写和提供的,投标无效。 投标保证金 足额、及时缴纳投标保证金 投标有效期 满足招标文件规定并在第六章“投标文件 格式”投标函做出响应的。 (二)详细评审 1、评标委员会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详细评分表如下: 序号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1 价格分 (30 分) 投标报价 (满分 30 分) (1)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 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 (2)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 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投标报价: ①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服务)的价格给予 10%的扣除。 ②按照《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监狱企 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时投标价 格给予 10%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③按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 库〔2017〕141 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小型、微型企业评审时投标价格给予 10%扣 除的政府采购政策。 (3)政策性扣除计算方法。 投标人所投标产品(服务)被认定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或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该产品(服务)投标报 价给予 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算价格分); 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 企业组成联合体投标,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 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联 合体投标价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计算 价格分)。 投标人既属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又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的,其报价只能享受一次的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47 (4)价格分计算公式: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30 注:投标报价计算时均为投标人的实际投标报价进行政 策性扣除后的价格,最终中标金额=投标报价。 2 技术分 (满分 45 分) 项目服务方 案(满分 15 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项目服务方案的优良程度确 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并在相应档次内得分。 一档 5分:项目服务方案能围绕本项目需求制定,方案 基本满足采购人食堂服务要求;方案简单,有简单的实施措 施和质量保证措施,作业流程简单,可行性较差,针对性不 强;对接待任务要求反应差,没有制定有针对性的服务方案; 二档 10 分:项目服务方案能围绕本项目需求制定,对本 项目的服务有较深刻理解与充分认识,质量保证措施和服务 承诺能满足项目要求,作业流程较详细,对接待任务要求反 应一般,制定有一套实施方案但方案一般,同时投标人承诺 应采购人需求,如有临时活动任务的,能立即予以解决处理, 加派人手,并提供服务联系人姓名、电话、详细地址等信息; 三档 15 分:项目服务方案能围绕本项目需求制定,对本 项目的服务及措施明显有利于项目的实施,方案详细,针对 性强,并能确保项目高质量、高效率完成,确保后续服务的 响应及时、各项措施合理、可行,完全符合采购要求,能对 采购人现有食堂的工作要求提出可行的合理化建议,对接待 任务要求反应迅速,并制定有针对性的实施方案,能较好按 时完成服务任务的,同时投标人承诺应采购人需求,如有临 时活动任务的,能立即予以解决处理,加派人手,并提供服 务联系人姓名、电话、详细地址等信息。 项目实施人 员 配 置 分 ( 满 分 15 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项目实施人员配置情况确定 各投标人所属档次并在相应档次内得分。 一档 5分: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数量配备、素质、技 术、经验情况一般,无预备人员供采购人更换,或采购人急 需用人时要另行组织招聘,3-5 日才能响应采购人用人需求; 二档 10 分: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数量配备、素质、技 术、经验情况良好,有预备的 1-3 名,可供采购人临时更换, 或采购人急需用人时有备选人员使用,3 日内能响应采购人 的用人需求; 三档 15 分:拟投入本项目技术人员数量配备、素质、技 术、经验情况优秀,有预备人员 3名以上(不含 3名),随 时供采购人更换,或采购人急需用人时有充足的人员使用,1 日内能响应采购人的用人需求。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48 服务质量承 诺分 (满 分 15 分) 评标委员会根据各投标人的服务质量承诺、紧急事件处 理措施等情况确定各投标人所属档次并在相应档次内得分。 一档 5分: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简单,经营思路 和经营模式设计模模糊,发生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内容的简 单、较差,无具体措施。 二档 10 分:投标人提供有一定的质量保障措施且可行, 经营思路和经营模式设计明确,服务流程、服务质量软硬件 设备完善性、发生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内容的较具体,有一 定针对性,有一定的保障措施; 三档 15 分:投标人提供的质量保障措施具体且科学可 行,经营思路和经营模式设计清晰,优秀,服务流程、服务 质量软硬件设备完善性、发生紧急事件处理预案等内容的具 体、全面、可行性高,方案有较强针对性,有重点,能根据 具体情况做出全面细致方案且有具体的保障措施。 3 商务分(满 分 25 分) 信誉分 (满分10分) (1)投标人具有诚信体系认证证书的,且在有效期内的,每 个得 2 分,总计得 4分; (2)投标人管理团队人员具有人力资源管理师或劳动关系 协调师,且在有效期内的,每人得 1分,总计得 3分; (3)投标人具有 ISO9001 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有效期 内的,得 1分; (4)投标人具有 ISO22000 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且在 有效期内的,得 1分; (5)投标人具有 OHSAS18000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且在有效期内的,得 1分; 注:以上证书提供复印件,并加投标人单位公章。 业绩分 (满分15分) 2015 年 1 月 1 日以来至投标截止日期止,投标人承接过劳务 派遣或劳务业务外包项目,每项得 1分,满分 15 分;(须提 供服务合同或中标(成交)通知书复印件,及资料或凭证, 并加盖单位公章)。 总得分=1+2+3。 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 评标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 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 应及时进行修正。评标标准如有主客观分定义,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的客观分打分分数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49 应当一致。 3、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评标结果汇总完成 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2)分项 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4) 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 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4、过低报价合理性的审查(如有)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 投标处理。 (三)澄清、说明或补正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 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 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 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 的实质性内容。 四、中标候选人推荐原则。 按评标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 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 的并列;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按技术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 投标报价、技术部分均相同的,按商务部分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五、评标争议处理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 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 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50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51 劳务派遣协议书 甲方: 南宁师范大学 乙方: 签订地点: 南宁市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52 甲方(用工单位):南宁师范大学 注册地址: 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 175 号 单位类型: 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李传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50000498506980D 邮政编码: 530001 联系部门: 南宁师范大学后勤处膳食科 联系人: 钟晓安 联系电话: 0771-3908984 乙方(派遣单位): 注册地址: 单位类型: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联系部门: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甲乙双方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地方政府的有关政策规定,本着平等自愿、优 势互补、互惠互利、协商一致的原则,双方就劳务派遣合作事宜,经充分、友好、协商 一致,约定如下协议内容,供双方遵照执行。 第一章 劳务派遣人员的招录与变更 第一条 经双方约定,甲方可以按照采购文件及合同的要求向乙方推荐劳务派遣人 员,也可由乙方推荐。但甲方在向乙方推荐录用劳务派遣人员时应将推荐名单及相关资 料(录用登记表、人员身份证复印、学历证复印件、健康证、培训证、无犯罪记录证明 等)报送乙方备案,以便乙方与派遣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及展开相关工作。由甲方推荐的 劳务派遣人员,符合用工要求的乙方必须同意。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53 第二条 派遣的劳务人员一经确定,甲乙双方应拟定《劳务派遣人员清单》并签字、 盖章,作为本协议的附件;被派遣的劳务人员进行变更时,填写相应《劳务派遣人员增 (减)清单》,并经双方签字、盖章认可。 第二章 劳务派遣人员的派遣方式: 第三条 被派遣的劳务人员的用工单位、工作地址、岗位及内容: (一)用工单位或派遣项目:南宁师范大学后勤处膳食科; (二)派遣工作地址:南宁师范大学,包括明秀校区、长岗校区、五合校区、武鸣校区, 派遣人员应服从甲方工作地址的安排。 (三)工作岗位/工种、内容: 食堂厨师、服务员 等;乙方应保证派遣人员的质量。 第四条 乙方负责劳务派遣人员的学历、资质、资格、技能等用工条件的复审核验 并办理录用人员的相关用工手续;具体派遣人数以每个月经双方审核同意接受并共同签 署确认单为准。 第三章 劳务派遣协议的期限 第五条 本协议期限 壹 年。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第四章 支付劳务派遣费及支付方式 第六条 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劳务派遣费包括: (一)甲方根据乙方派遣的劳务人员的工作岗位和人数,结合劳务派遣人员的考勤 情况将全部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工资即工作报酬支付给乙方,由乙方支付给劳务派遣人 员。 (二)甲方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支付的劳务工资中,包含劳务派遣人员社会保 险(含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中的单位承担部分,该费用由乙方负责缴纳, 乙方还须代扣应当由劳务派遣人员个人承担的社保费用,如有残疾人就业保障金费用由 甲方承担。 (三)甲方根据乙方每月实际派遣的劳务人员人数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管理费。 第七条 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工资应不低于当地劳动行政部门规定最低工资标准。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54 第八条 支付方式和时间: (一)签订合同后,乙方应按投标响应和合同约定做好人员配置并提供相关劳务服 务。 (二)劳务派遣费(劳务派遣人员劳务工资+劳务派遣管理费+单位部分社保)按月 进行结算。其中劳务工资中的岗位工资和管理费,乙方每个月 10 日前,向乙方提出付 款申请并开具全额发票;劳务工资中的绩效工资部分,乙方则在每个月 25 日前向甲方 提出付款申请并开具全额发票(如遇寒暑假或节假日顺延)。 (三)甲方在每个月 10 日前、25 日前收到乙方开具的发票后,10 个工作日内支付 所对应的劳务费用(如遇寒暑假或节假日顺延)。 (四)若乙方未按要求提供约定发票,甲方有权拒付应付款项,但乙方应按合同约 定继续履行服务义务,确保甲方食堂正常运营。 (五)若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到岗天数不足一个月的,按乙方投标报价中对应工种的 月工资÷30 天×该名劳务派遣人员的实际出勤天数支付。 第五章 派遣退工退回约定 第九条 派遣用工期间,甲乙任何一方均应遵守《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和政府 有关劳务派遣的法律规章,因特殊需要解除终止用工、撤回、退回劳务派遣员工的应遵 守以下规定: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工单位可以将被派遣劳动者退回劳务派遣单位: 1.用工单位有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三项、第四十一条规定情形的; 2.用工单位被依法宣告破产、吊销营业执照、责令关闭、撤销、决定提前解散或者 经营期限届满不再继续经营的; 3.劳务派遣协议期满终止的。 (二)乙方需解除、终止或撤回劳务派遣员工的,至少应提前 30 天以书面形式与 甲方协商或通知有关情况,并合理兼顾甲方岗位用工的具体实际。乙方的协商函或通知 文件且明确以下主要内容:解除、终止或撤回原由与依据(证据)、报酬结付情况、经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55 济补偿意向和退回时间等,限期要求当事劳务派遣员工前往乙方报到、协商改派的事宜; 文件一式三份,甲乙方及当事劳务派遣员工各执一份。 (三)甲方需解除、终止与劳务派遣员工的劳务用工关系,将劳务派遣员工退回乙 方的,至少应提前 30 天与当事劳务派遣员工进行谈话,并以书面形式与乙方协商或 通知有关情况,并合理兼顾乙方改派或补招补派的具体实际。 (四)乙方接到甲方单方要求退回劳务派遣员工的协商函或通知后,有权就甲方提 出的退回原因、理由及事实进行必要的了解和核查,并及时办理人事交接手续。 (五)派遣用工期间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依法依约作出 退回决定,且应至少提前 7 天通知乙方并提供证明材料: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甲方用工条件或不能胜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严重违反甲方劳动纪律、规章制度和工作定额任务管理。 3.工作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造成较大经济损失。 4.派遣期未满,被派遣的劳动者因个人原因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离岗的。 5.因个人错误行为给甲方造成严重负面影响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治安拘留及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的。 7.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或劳务关系,对完成甲方工作任务造成影响的。 8.提供个人虚假身份证明、学历简历、资格证书或隐瞒真实情况等信息的。 9.劳务派遣人员违反与乙方签订的劳动合同,而导致乙方与其的劳动合同解除或终 止的。 (六)派遣用工期间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依法依约作出 退回决定,且应至少提前 30 天通知乙方并提供证明材料: 1.劳务派遣人员依约履行劳务派遣合同在用工单位工作期满终止的。 2.甲方濒临破产进行法定整顿期间或者生产经营状况发生严重困难,确需裁减人员 的。 3.劳务派遣人员患病或非因工负伤,不能从事原工作的。 4.劳务派遣人员不能胜任甲方安排的工作的。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56 5.健康证、培训证到期后无法办理新证的。 第六章 甲方权利 第十条 有权依法依约监督乙方与劳务派遣人员之间《劳动合同》的签订、工资发 放以及社保的缴纳情况,并不定期进行抽查。 第十一条 安排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的工作岗位,根据工作需要及菜品、服务质量 与乙方和派遣人员三方协商一致后调换派遣人员工作岗位,协商不一致的可将派遣员工 退回乙方;监督、检查、考核劳务派遣人员完成工作的情况,并负责日常管理。 第十二条 劳务派遣人员有本协议第五章有关退回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通知乙 方,并说明退回理由和事实,甲乙、被退回派遣员工三方办理退回手续。 第十三条 甲方出资对劳务派遣人员进行业务、技能培训的,甲方有权与劳务派遣 人员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约定服务期及违约责任,并书面通知乙方;如劳务派遣人员与 劳务派遣公司之间的劳动合同约定的期限短于服务年限的,乙方应及时变更劳动合同的 期限。在《培训服务合同》约定的服务期内,乙方不得将签订培训服务合同的劳务派遣 人员另行派遣到甲方之外的其他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征得甲方同意;甲乙方《劳 务派遣协议》终止时《培训服务合同》仍在有效期内的,乙方应协助甲方处理用工关系 的变更或者赔偿。 第十四条 因劳务派遣人员违反规定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给甲方造成的直接较大经济 损失,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协助甲方按有关规定向劳务派遣人员索赔。乙方有过错的,承 担补充责任。 第十五条 对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的责任义务,甲方有权追究违约责任及法律、法规 规定的其它权利。 第七章、甲方义务 第十六条 以各种方式或途径对劳务派遣人员的职业道德规范、工作任务、安全操 作、岗位技能培训、应达到的工作要求、应注意的安全事项、应遵守的各项纪律等事项 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义务。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57 第十七条 各级管理者在用工管理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制定的管理规章制 度,一视同仁,尊重、善待、关心关爱劳务派遣员工,以促进员工队伍的稳定。 第十八条 按照劳动法律“各尽所能、按劳分配、多劳多得”的原则合理制定劳务 派遣员工的劳务报酬标准。 第十九条 为劳务派遣人员提供必需的劳动条件、劳动工具和业务用品,以及符合 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设施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 第二十条 劳务派遣期间,劳务派遣人员因执行工作任务造成他人损害的,按《侵 权责任法》的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一条 乙方应为劳务派遣人员足额购买工伤保险等社会保险,派遣用工期间, 劳务派遣人员因工伤亡、伤残或患职业病的,甲方应积极进行救助,医药费用依法由社 保、工伤保险部门承担。 第二十二条 派遣用工期间,劳务派遣人员因工或非因工伤亡的,甲方应积极配合 处理;甲方没有按协议约定向乙方支付劳务派遣费用,从而导致劳务派遣员工因工或非 因工伤亡享受不到法定权益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二十三条 乙方未及时给劳务派遣员工缴纳社会保险的,劳务派遣员工在甲方工 作时因工伤亡、伤残等情形所引起的纠纷及诉讼均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全部法律责 任。 第八章 乙方权利 第二十四条 依照法律和公司管理规章制度对劳务派遣员工进行必要的思想教 育、职业培训、技能训练;密切关注劳务派遣员工在甲方的工作和生活情况,密切联系、 关心爱护劳务派遣员工,依法维护劳务派遣人员的合法权益。 第二十五条 依约密切联系甲方,依法积极配合甲方协商、解决双方劳务派遣合 作事宜以及劳务派遣员工的工作、生活问题,以良好周到的服务态度服务好甲方和劳务 派遣员工。 第二十六条 对甲方不履行协议或严重侵害劳务派遣人员权益等的违法违约行为, 乙方有权追究相应的违约责任。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58 第二十七条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责任和权利。 第九章 乙方职责与义务 第二十八条 乙方承诺本方就签署本协议已依法取得足够的资质资格或批准、授 权,或相关行政部门的同意。 第二十九条 乙方须与劳务派遣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并负责劳 动合同及人事的管理工作。 第三十条 乙方应向其劳务派遣人员明确以下内容:乙方派遣到甲方的人员须接受 甲方相关管理制度的约束。教育督导在甲方从事工作的乙方劳务派遣人员按甲方的业务 流程、规章制度、工作时间、劳务纪律等有关要求工作。 第三十一条 按约定派遣符合条件的劳务派遣人员到甲方工作,对于甲方按本协议 及法律法规有关规定,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劳务派遣人员,由乙方自行处理。同 时按照甲方要求及时派遣符合条件的人员作替补、上岗工作。 第三十二条 负责办理被派遣的劳动者的各项社会保险等有关工作;为劳务派遣人 员办理劳动合同终止、解除及其停止交保、结算、转移及申领失业救济金等手续;办理 劳动用工年审和社会保障年审工作,并承担年审费用。 第三十三条 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工作期间因工伤亡、伤残或患职业病的,乙方在 接到甲方通知后,应在发生工伤三十日内按《工伤保险条例》妥善处理,负责办理有关 手续,并处理好善后事宜;因乙方未及时办理申报工伤保险手续,导致超过办理时限的, 责任由乙方完全承担。 第三十四条 对劳务派遣人员给甲方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乙方应积极协助甲方对 劳务派遣人员进行索赔。 第三十五条 乙方应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劳务派遣人员的思想动态、工作表 现、遵纪情况以及对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尽力提供最佳服务。 第三十六条 确定和调整劳务派遣人员的劳务报酬标准,并提交甲方确认备案。 第三十七条 受理劳务派遣人员有关劳动保障事务的来信来访,以及有关劳动法 律、法规、政策的咨询工作。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59 第三十八条 为达到法定退休年龄的劳务派遣人员办理退休及享受相应待遇的有 关手续。 第三十九条 乙方向甲方所收取的任何费用都必须由乙方出具正式的税务监制发 票,发票开具内容为: 劳务派遣费 。 第四十条 承担甲方委托的其他劳动事务工作。 第十章 保密约定 第四十一条 双方合作之具体内容,以及合作过程中涉及对方的应当保密的信息皆 为保密的范围,双方共同承诺保守秘密。若因此而给对方造成负面影响或损失的,双方 约定按本协议劳务派遣服务费年标的额的 15%,由泄密方给蒙受损失的一方赔偿。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第四十二条 任何一方违法违约造成对方或劳务派遣员工伤害及经济损失的,违约 责任方应依法承担相应的损失赔偿和违约金,违约金按实际经济损失的 15%向守约方支 付。 第四十三条 甲方逾期支付乙方劳务派遣费超 30 天的,乙方有权向甲方主张违约 金,违约金按拖欠额的 5‰每日计算。甲方累计拖欠款项达 50 天的,乙方有权单方解 除本协议并依法追回欠款和违约金。 乙方违反协议约定单方解除合同或撤回劳务派遣人员,应按本协议劳务派遣费年标 的额的 5%承担违约责任。 第四十四条 乙方须按甲方岗位人员数量要求配齐配足,如发现乙方未按要求配足 岗位规定人数,每发现缺少一人,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500 元作为违约金。 第四十五条 任何一方违法违约但没有造成守约方经济损失的,违法违约方也应承 担违法违约责任,应依法向守约方一次性支付违约金 500 元。 第四十六条 乙方应按甲方的通知按时派遣及更换劳务人员,超过甲方通知的规定 天数的,乙方应承担违约责任,每超过一天,按未派遣或未更换岗位的月劳务派遣费的 5%扣除违约金,乙方应予支付。 第十二章 争议的处理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60 第四十七条 乙方劳务派遣人员在甲方服务期间所产生的与甲方有关的劳务争议 和纠纷,由甲方、乙方、派遣人员之间三方协商解决。三方不能解决的,任何一方可依 法向甲方所在地有管辖权的劳动行政管理部门、劳动仲裁机构申请调解或向甲方所在地 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章 协议的变更、解除、终止和续订 第四十八条 甲乙双方应共同遵守本协议的各项条款。在协议履行期间,未经对 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变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国家重大政策改变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 履行协议,应及时通知对方,双方通过协商,对协议进行变更或解除。 第十四章 其他约定 第四十九条 当发生有关本协议实际履行期间的合作业务、岗位、工作不变,劳务 派遣员工交叉变换与乙方形成、建立劳动关系,由此产生员工工龄连算、经济补偿的劳 动争议并被裁决支付时,由乙方承担该项补偿费的支付责任。 第五十条 未尽事宜,法律、法规有规定的,按照相关规定办理。无规定的,由双 方协商解决。经双方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补充达成的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 效力。 第五十一条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之日起生效,协议壹式 陆 份,甲方肆份,乙方 执 壹 份,采购代理机构壹份。 甲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 协议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61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62 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所有投标文件的外包封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 项: (如无,填“/”) 投标文件名称: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地址: 在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年 月 日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63 二、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正本/或副本 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标 项:(如无,填“/”)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64 三、目录格式 A、资格证明文件目录格式: 目 录 (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1 项内容编列,应有页码) B、商务技术文件目录格式: 目 录 (一)报价文件 (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 项内容编列,应有页码) (二)商务文件 (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 项内容编列,应有页码) (三)技术文件 (请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1.2 项内容编列,应有页码)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65 四、附件格式 附件 1: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的承诺书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的承诺书 致: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 活动。我单位在此郑重承诺: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按照采购 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供应商: (单位名称并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附:我单位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项目实施人员专业技术服务能力证明材料(如有可以提供) (参考格式): 我单位具备的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 序号 设备名称 数量 …… 项目实施人员专业技术服务能力 姓名 职务 专业技术资格 …… (可以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66 附件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政府采购 活动。我单位在此郑重声明,我单位参加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 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完全符合《中华人民 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67 附件 3: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投标人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表 致: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投标,根据法律法规维护 投标公正性的相关规定,特就本单位控股及管理关系情况申报如下,并承担申报不实的 责任。 申报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 责人 姓 名 身份证号 控股股东/投资人名 称及出资比例 非控股股东/投资人 名称及出资比例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被管理关系单位名称 备注: 注: 1. 控股股东/投资人是指出资比例在 50%以上,或者出资比例不足 50%,但享有公 司股东会/董事会控制权的投资方(含单位或者个人); 2. 管理关系单位是指与不具有出资持股关系的其他单位之间存在管理与被管理关 系的单位; 3. 如未有相关情况,请在相应栏填写“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68 附件 4: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 的招标公告,我方签字 代表 (全名)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 如为联合体的,则联合体成员名称、地址)提交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 术文件)正本各一份、副本 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 资料和有关附件,已经了解我方对于招标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有依法进行询问、 质疑、投诉的权利及相关渠道和要求。 2.投标人在投标之前已经与贵方进行了充分的沟通,完全理解并接受招标文件的各 项规定和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3.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日内。 4.如中标,本投标文件至本项目合同履行完毕止均保持有效,本投标人将按“招标 文件”及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5.投标人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69 附件 5: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单位:元 序号 拟聘岗位 名称 拟聘食堂 (服务地 点) 人数① 岗位性质 岗位工资 (元/人/ 月)② 劳务派 遣管理 费(元/ 人)③ 时限 (月) ④ 单项合价 (元) =①×(②+ ③)×④ 备注 1 厨师 武鸣 6 大伙厨房红案炒菜等 工作 12 2 煮粉师傅 武鸣 1 现煮各类粉面等工作 12 3 烧卤师傅 武鸣 1 烧卤及凉菜等工作 12 4 螺蛳粉 师傅 武鸣 1 制作螺蛳粉等工作 12 5 烘焙师 武鸣 1 烘焙面包、糕点等工 作 12 6 甜品师傅 武鸣 1 煮各工甜品等工作 12 7 成本员 武鸣 1 有会计基础,食材成 本核算工作。 12 8 早班白案 师傅 武鸣 1 统筹完成制作早餐包 子、蛋糕、粉、面、 粥等的工作 12 9 切肉组组 长 武鸣 1 统筹安排切肉菜等工 作 12 10 切素组组 长 武鸣 1 统筹安排切素菜等工 作 12 11 卫生组组 长 武鸣 1 统筹安排搞卫生等工 作 12 12 早班组服 务员 武鸣 4 制作早餐包子、蛋糕、 粉、面、粥等工作 12 13 服务员 武鸣 24 切配食材、售卖快餐、 搞卫生等工作 12 14 厨师 长岗 2 大伙厨房红案炒菜等 工作 12 15 服务员 长岗 6 切配食材、售卖快餐、 搞卫生等工作 12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70 注:1.所有价格均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 2.若此表由多页构成的必须逐页加盖单位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3、各投标人必须就“项目采购需求”中所有内容作完整唯一报价,否则,其投标文件无效。此表的总报价包含 完成采购人需求及要求所有内容的全部价格。 4、投标总报价不得高于采购人提供的采购预算价,否则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人: (单位名称并盖公章)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16 烘焙师 五合 1 烘焙面包、糕点等工 作 12 报价合计(包含税费等所有费用):(大写)人民币 (¥ 元) 分标(此处有分标时填写具体分标号,无分标时填写“无”) 服务期: 。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71 附件 6:投标声明书 投标声明书 致: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 投 标 人 名 称 ) 系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法 企 业 , 经 营 地 址 。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我方愿意参加贵方 组织的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 确定中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和服务,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采购人的附属机构;不是为本次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 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在获知本项目采购信息后,与采购人聘请的为 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联系。 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五十条要求对政府采购合同进行 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我方就对本次投标文件 进行注明如下:(两项内容中必须选择一项) ?我方本次投标文件内容中未涉及商业秘密; ?我方本次投标文件涉及商业秘密的内容有: ; 4.我方在此声明,完全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 商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 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72 附件 7:商务响应表 商务响应表 序号 商务条款名称 采购文件的商务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 偏离说明 1 合同签订期 2 服务的时间或服 务期限 3 ...... 注:(1)本表应对招标文件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中所列商务条款进行逐项响应; (2)本表内容必须如实填写,并根据响应情况在“偏离说明”栏填写正偏离或负偏离及原因, 完全符合的填写“无偏离”。 (3)本表可扩展。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73 附件 8: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 标 人: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 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件: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 (盖单位章) 年 月 日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74 附件 9: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致:广西桂水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 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名称) (项 目编号: )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 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 签署的所有文件均有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附:被授权人有效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投标人: (单位名称并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号码: 日 期: 年 月 日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75 附件 11:投标人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 投标人类似成功案例的业绩证明一览表 采购人 名称 服务项目名称 采购 数量 单价 合同金 额 (万元) 采购人联 系人及联 系电话 注: (1)本表后未附中标(成交)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的业绩无效。 (2)类似项目的定义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规定。 (3)本表可拓展并逐页签字及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76 附件 11:中小企业声明函 如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如下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 ﹝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 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 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 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说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投标产品如为监狱企业的,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享 受优惠政策)。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77 附件 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 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中标公告将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接受社会监督。 2、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 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78 附件 13:技术响应表 项号 服务名称 采购文件要求 (服务内容及 技术服务要求) 投标文件响应内容(服 务内容及技术服务要 求) 偏离说明 注:(1)投标人应对照第二章《项目采购需求》中所列服务内容及技术服务要求逐条对应填报投标 服务的服务内容及技术服务要求等承诺,并在“偏离说明”栏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 偏离”,当出现“正偏离”情况时应详细填写偏离情况说明及提供相应有效证明材料。 (2)投标技术规格与招标要求相同的为无偏离,投标技术规格高于招标要求的为正偏离,低于 招标要求的为负偏离。 (3)本表可扩展。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南宁师范大学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重 2)》招标文件 79 附件 14:项目实施人员一览: 项目实施人员一览表 姓名 职务 专业技术 资格 证书编号 参加本单位 工作时间 劳动合同编号 注:在填写时,如本表格不适合投标单位的实际情况,可根据本表格式自行制表填写。 (1)详见第四章《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规定及要求。 (2)本表可拓展并逐页签字及盖章。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一章 公开招标公告 第二章 项目采购需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总 则 1.1 项目概况 1.2 定义 1.3 投标人资格条件 1.4 现场踏勘 1.5 投标费用 1.6 转包与分包 1.7 特别说明 2、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构成。 2.2 投标人的风险 2.3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3、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3.2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3.3 投标报价 3.4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3.5 投标保证金 3.6 投标文件的签署和份数 3.7 投标文件的包封 3.8 投标文件的递交 3.9 投标文件的修改或撤回 4、开标 4.1 开标准备 4.2 开标程序 4.3 演示 无要求 4.4 样品 无要求 5、资格审查 5.1 资格审查 5.2 资格审查不通过情形 6、评标 6.1 组建评标委员会 6.2 评标原则 6.3 评标的方式及评标依据 6.4 评标程序 6.5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6.6 投标文件报价修正 6.7 评标过程的监控 7、评标结果 7.1 确定中标人 7.2 中标公告发布 7.3 中标通知书发出 8、签订合同 8.1 合同授予标准 8.2 履约保证金 8.3 签订合同 8.4 政府采购合同公告 8.5 履行合同 8.6 履约验收 9、质疑和投诉 10、其他事项 10.1 招标代理服务费 10.2 其他说明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评标标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格式 甲方: 南宁师范大学 乙方: 签订地点: 南宁市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甲方(用工单位):南宁师范大学 注册地址: 南宁市西乡塘区明秀东路175号 单位类型: 事业单位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李传起 乙方(派遣单位): 注册地址: 单位类型: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外层包装封面格式 二、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三、目录格式 四、附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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