更正公告
各投标人:
上海枫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受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委托,以公开招投标对2021年度杨浦公安分局餐饮管理服务(一招三年首年)项目(项目编号:SHXM-00-20210208-0212,预算编号:11-21-07818,项目总金额:12040000.00)进行采购,现就本项目部分内容进行如下变更:
更正事项: |
一、第二部分 采购需求,四、其他要求(包件一、包件二):8.中标单位餐饮服务人员需每月交纳100元餐饮费,按人数支付全年费用,合同签订后即支付采购人全年餐饮人员的餐饮费。 第四部分 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包件一:附件合同,第七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基本条件: 餐饮服务人员需每月交纳100元餐饮费,按人数支付全年费用,合同签订后即支付采购人全年餐饮人员的餐饮费。 二、包件二:附件合同:第二条:2、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原材料供应方须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由看守所监管,并且提供原材料原始发票,在押人员人均每月伙食标准为260元/月 |
更正内容: |
一、 去除“餐饮服务人员需每月交纳100元餐饮费,按人数支付全年费用,合同签订后即支付采购人全年餐饮人员的餐饮费”。 二、 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包件二:附件合同: 第二条:2、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原材料供应方须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由看守所监管,并且提供原材料原始发票,在押人员人均每月伙食标准为340元/月。 增加 第二部分 项目需求,包件二:分局基层派出所餐饮服务管理,4、成本和定价原则:看守所在押人员食堂:原材料供应方须通过政府采购确定,由看守所监管,并且提供原材料原始发票,在押人员人均每月伙食标准为340元/月。 |
以上更正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对各投标人具有约束力。
除上述内容修改外,采购文件的其他内容和要求不变。
项目联系人:唐兴
电话:021-65876718
其他补充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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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名称:上海市公安局杨浦分局 |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枫将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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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地址:杨浦区杭州路903号 |
地址:虹口区东江湾路444号4区1楼(虹口足球场虹口体育局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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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方式:021-22170179 |
邮编:20008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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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唐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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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话:13918450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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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021-658790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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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1-03-02 |
原招标公告:2021年度杨浦公安分局餐饮管理服务(一招三年首年)的公开招标公告
原公告首次公告日期:2021-02-09 16:30:00至 2021-02-22 16:3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