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开放大学厨房设备采购项目成交公告
附件1 | 招案2021-0261 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pdf |
一、项目编号:招案2021-0261(招标文件编号:招案2021-0261)
二、项目名称: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上海翼捷酒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上海市庄邬璐518号
中标(成交)金额:41.8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上海翼捷酒店设备工程有限公司 | 四层满板货架;四门双机双温冰箱;鼓风双拼大灶等(其他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澄清承诺) | JH捷浩;银都;JH捷浩等(其他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澄清承诺) | 1500*500*1800mm;1220*760*1950mm;2000*1200*800mm等(其他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澄清承诺) | 4台;2台;1台等(其他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澄清承诺) | 1733元;4560元;10973元等(其他具体内容详见磋商文件、响应文件及澄清承诺)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王裕民、谢耀华、陈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成交人按成交金额100万元以内部分1.5%计算后下浮10%支付成交服务费。服务费若不足人民币5000元,则按人民币5000元计取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643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推荐理由:综合评分得分最高,排名第一。
在此,谨对积极参与本项目的所有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2、本公告有效期至2021年3月3日止。如对成交结果有异议,请于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地址:上海市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邮编:200063,联系人:赵贞、田婷、王蓉,联系电话:021-62445303、62441033,传真:021-62446678)提出质疑。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开放大学
地址:上海市杨浦区国顺路288号
联系方式:李峥021-256530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528弄35号(中世办公楼)
联系方式:赵贞、田婷、王蓉021-62445303、62441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贞、田婷、王蓉
电 话: 021-62445303、62441033
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招案 2021-0261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 购 人:上海开放大学
采购代理机构: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2 月
目录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 评审办法
第六部分 格式附件
1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2 编 号 招案 2021-0261
3 预算金额
本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51 万元。
注:超出本项目预算金额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4 采购概述
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
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
规定,本采购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进行采购。
5 采购方式 竞争性磋商
6 采购人
单位名称:上海开放大学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国顺路 288 号
联 系 人:李峥
电 话:021-25653049
7 采购代理机构
单位名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28 弄 35 号(中世办公楼)
邮 编:200063
联 系 人:赵贞、田婷、王蓉
电 话:021-62445303、62441033
传 真:021-62446678
邮 箱:zhaozhen@cwcc.net.cn、tianting@cwcc.net.cn
8 采购内容
中原校区厨房设备采购,主要包括四层满板货架、四门双
机双温冰箱、鼓风双拼大灶、双星洗手池、双星盆台污碟
台、厨房专用箱式离心风机等。
(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9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采购
□是,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所有供应商不享受
价格分优惠政策(详见第五部分 评审办法)
□√ 否,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法人等
各类供应商采购,小微企业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详见
第五部分 评审办法)
10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
小企业划分标准所
属行业
工业
11 项目时间要求
报价人应根据食堂装修进度,依据采购人及采购人委托的
代建咨询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
位的进度计划要求及时完成厨房设备的深化设计、政府相
关部门报审报批、管线预埋、设备安装、项目验收等工作。
12 报价货币 响应文件须采用人民币报价。
2
13 报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若符合
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
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企
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燃气行业管理部门
颁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许可证》、《上海市燃气
器具销售备案告知书》(或燃气器具和泄漏报警保护装置
销售备案事项决定告知书);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
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
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
组织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14
是否接受
联合体报价
□√不接受
□接受
15 公告发布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16
报名及磋商文件发售
时间、地点
时间:2021 年 2 月 18 日起至 2021 年 2 月 24 日,每天上
午 9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双休、
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普陀区曹杨路 528 弄 35 号 208 办公室,磋
商文件 600元/本,售后不退。
17
领取磋商补充文件
时间及地点
时间:另行安排(如有)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 528 弄 35 号(中世办公楼)2 楼会
议室(如有,将以书面形式统一发放所有报价人)
18 现场踏勘
时间:2021 年 2 月 25 日下午 13:30
踏勘集中地点:上海市杨浦区中原路 42 号(中原校区大
门口)
联系人:王蓉
联系电话:18020261097
踏勘要求:各供应商委派不超过 2名代表参与现场踏勘,
踏勘人员均需提供授权委托书、健康码、14 天行程信息。
注:报价人在得到磋商文件后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现场
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响应文件所需的各种资料,如现有
房屋情况、设备情况、材料加工、材料堆放及用水、电和
道路运输等因素,都应在报价时一并考虑。一经成交,不
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借口,而提高合同价等其他要
求。报价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踏勘现场
3
的费用由报价人承担。
19 提问方式 书面提问(须加盖报价人公章)
20
接收质疑的方式及
联系方式
报价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
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
章,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联系方式详见本表第 7项
21 报价有效期 报价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日
22 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
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报价截止时间,以保证金实际到
账为准。
递交地点:上海曹杨路 528 弄 35 号中世办公楼
递交方式:转账、汇款、支票或代理单位接受的其他非现
金方式。
为确保保证金在递交截止时间前到账,通过转账、汇款、
支票方式递交保证金的报价人,应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完成
保证金支付,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报价有效期一致。
户名:“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专项帐户)”
开户银行:上海银行愚园路支行
帐号:31641803001602577
注:1、上述户名须完整填写,包含后面(专项帐户),其
中帐户的“帐”字。错字、漏字将会导致汇款不成功而无
法及时缴纳保证金。
2、银行转账时“备注栏”须注明代理机构内部项目编号、
包件号及资金用途,例:“招案 2021-0261,保证金”
23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
时间、地点
时间:2021 年 3 月 1 日上午 9 时 30 分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 528 弄 35 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
24
磋商会
时间、地点
时间:同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 528 弄 35 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
注:上述时间前,所有报价人授权代表须按时抵达上述会
议地点,否则将按第五部分评审办法第 3.4 条处理。
25 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按下列顺序应包括:
1)报价书(附件 1);
2)法定代表人等资格证明书(附件 2);
3)授权委托书(附件 3);
4)报价一览表(附件 4);
5)报价明细表(附件 5);
6)货物报告(附件 6);
7)报价资格证明文件(附件 7);
4
8)中小企业声明函(附件 8);
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附件 9);
10)报价人认为需加以说明的其他内容。
26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 1份、副本 3份、其他 1份、U盘
(U 盘内存入响应文件 word 版、盖章后扫描件,电子文
档与书面响应文件须保持一致,电子文档不作评审使用。
当发生不一致时,以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27 评审方法 综合评分法
28
如发生此列情况之
一,报价人的报价将
被拒绝
1) 未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的;
2) 在递交截止时间后送达响应文件的;
3) 报价人名称与报名时不一致的;
4) 未符合磋商文件第二部分报价人须知第 3.3 条规定
的。
29 成交服务费支付
本项目成交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时,按以下标准一次性向
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成交服务费:
成交人按成交金额100万元以内部分1.5%计算后下浮10%
支付成交服务费。服务费若不足人民币 5000 元,则按人
民币 5000 元计取支付。
30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
的政府采购情况
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励环保产品、
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
支持监狱和戒毒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1
磋商过程中可能实
质性变动的内容
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
32 其他
报价截止时间 后, 采购代理机构 将在 信用中国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
采 购 严 重 违 法 失 信 行 为 信 息 记 录 ”
(www.ccgp.gov.cn/cr/list)对参与谈判会的报价人进
行信息查询,确认报价人响应截止时间前三年内,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
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等。
5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6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曹杨路 528 弄 35 号(中世办公楼)208 室
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3 月 1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招案 2021-0261
项目名称:厨房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人民币 51 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
采购需求:中原校区厨房设备采购,主要包括四层满板货架、四门双机双温冰箱、鼓
风双拼大灶、双星洗手池、双星盆台污碟台、厨房专用箱式离心风机等(具体要求详
见磋商文件—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报价人应根据食堂装修进度,依据采购人及采购人委托的代建咨询单
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的进度计划要求及时完成厨房设备的
深化设计、政府相关部门报审报批、管线预埋、设备安装、项目验收等工作。
本项目(不接受)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次采购若符合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鼓
励环保产品、扶持福利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支持监狱和戒毒
企业等政策,将落实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报价人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燃气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
维修许可证》、《上海市燃气器具销售备案告知书》(或燃气器具和泄漏报警保护装置销
售备案事项决定告知书);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
3)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各类供应商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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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 年 2 月 18 日至 2021 年 2 月 24 日,每天上午 9时至 11 时,下午 13 时至
16 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 528 弄 35 号(中世办公楼)208 室
方式:现场领购,报名需提交的资料:(1)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售价:人民币 600 元/本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 年 3 月 1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 528 弄 35 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1 年 3 月 1 日 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上海市曹杨路 528 弄 35 号(中世办公楼)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供应商报名步骤:供应商关注“中世建咨”微信公众号,主界面右下角点击“投标
报名”完成微信报名登记。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开放大学
地 址:上海市杨浦区国顺路 288 号
联系方式:021-2565304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上海市曹杨路 528 弄 35 号
联系方式:021-62445303、6244103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赵贞、田婷、王蓉
电 话:021-62445303、62441033
8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9
第二部分 报价人须知
一、 采购综合说明
1.1 “报价项目”系指采购人在磋商文件里描述的所需采购的货物/服务。
1.2 “货物”系指报价人按磋商文件规定,须向报价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
物品,包括一切设备、产品、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手册等有
关技术资料和原材料等,以及其所提供货物相关的运输、就位、安装、调
试、技术协助、校准、培训、技术指导以及其他类似的义务。
1.3 “服务” 系指磋商文件规定报价人承担的各类专业服务,包含但不限于产品
设计开发、产品交付、安装调试、质量检测、技术指导、售后服务、专业劳
务服务和其他类似的义务。
1.4 “采购人”系指《报价人须知》前附表中所述的组织。
1.5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上海中世建设咨询有限公司。
1.6 “报价人” 、“供应商”系指从采购人处按规定获取磋商文件,并按照磋商
文件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
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
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7 “卖方” 系指成交并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服务的报价人。
1.8 本项目磋商文件的主要内容
1.8.1 报价人须知前附表;
1.8.2 磋商公告;
1.8.3 报价人须知;
1.8.4 采购需求;
1.8.5 合同条款;
1.8.6 评审办法;
1.8.7 格式附件。
1.9 本磋商文件是本项目采购过程中的规范文件,是采购人与成交人签订项目采
购内容协议书的依据,也是本项目合同文件的主要组成部分。
二、 报价要求
2.1 报价和结算币种为人民币,单位为“元”。
2.2 响应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0
2.2.1 磋商时,响应文件中报价书内容与报价表中明细表内容不一致的,以报价书
为准;
2.2.2 响应文件中数字表示的金额和文字表示的金额不一致时,应以文字表示的金
额为准;
2.2.3 单价和数量的乘积与总价不一致时,以单价计算结果为准,并修正总价;
2.2.4 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2.2.5 对不同文字文本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6 如有计算错误,磋商小组有权根据具体情况按对其最不利原则调整。
2.2.7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磋商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
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2.3 报价有效期见前附表。
2.4 保证金
2.4.1 保证金用于保护本次采购免受因报价人的行为而引起的风险。
2.4.2 保证金应以转账、汇款、支票或采购代理机构接受的其他方式递交,应在磋
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内递交保证金,并确保已如数到账。
2.4.3 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报价有效期一致。
2.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证金不予退还:
2.4.4.1 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4.4.2 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2.4.4.3 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的;
2.4.4.4 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2.4.4.5 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2.4.5 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采购人将作无效报价处
理。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密封和递交
3.1 响应文件应于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递交至指定的地点,截止时间后递交的响
应文件将被拒绝。
3.2 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须用不褪色的墨水书写或打印,并装订成册。
11
3.3 响应文件递交时必须密封包装,并在封口骑缝处加盖报价人公章。每份书面
响应文件建议胶装成册,并注明正本或副本及项目名称、编号等字样。
3.4 响应文件的外包装需上注明“项目名称、编号、供应商名称、地址、电话和
传真”等字样。如果正本与副本存在差异,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恕不退
还)。
3.5 响应文件的书写应清楚工整,除报价人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中不
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
章。
3.6 本项目不接受以电报、电话、传真、快递形式递交的响应文件。
3.7 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在封面或扉页加盖公章。磋商文件规定签章处应加盖
对应要求的报价单位公章、报价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委托的报价代
理人的签字或印章。
四、 磋商及评审
4.1 对所有报价人的报价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4.2 评审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4.3 评审细则详见磋商文件“第五部分评审办法”。
五、 定标
5.1. 成交通知
5.1.1 评审结果公布后,采购人将以书面形式发出《成交通知书》、《未成交通知
书》,报价人可至采购代理机构现场领取。《成交通知书》、《未成交通知
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5.1.2 《成交通知书》将作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2 签订合同
5.2.1 成交人收到《成交通知书》后,按指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
5.2.2 磋商文件、成交人的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5.2.3 成交人在签订合同后 5个工作日,采购代理机构无息退还成交人的保证金。
5.2.4 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采购代理机构向未成交的报价人无息
退还其保证金。
12
5.2.5 成交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
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成交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
活动。
六、 评审内容的保密
6.1 在磋商评审过程中,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竞标的有关资料及有关
授予合同信息,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有关人员均不能向报价人或与评审无
关的其他人泄露。
6.2 在磋商评审过程中,报价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磋商评审小组成员施
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导致被取消资格。
七、 质疑
7.1 报价人应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提出质疑。
7.2 报价人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
应以书面形式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须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其授权
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报价人公章)。
7.3 联系方式详见磋商文件报价人须知前附表第 8项。
八、 其它
8.1 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报价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
全部费用。
8.2 本磋商文件解释权属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8.3 若发现供应商有不良行为的,将记录在案并上报有关部门。
13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14
第三部分 采购需求
一、采购设备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 技术参数/材质 数量 单位
产品图片(仅供参考)
(图片可放大查看)
主副食库
A01 四层满板货架
1500*500*1800
mm
采用优质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层板δ=1.2mm,
φ38*1.2mm 圆管,可调子弹脚。
每层称重 100KG
4 台
A02 置米架
1500*600*250
mm
采用优质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面板δ=1.2mm,
脚:25*25*1.2mm 不锈钢矩形管。
疏条间距 100mm
1 台
A03 平板车
800*500*800
mm
采用优质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车身采用25*25
矩形管,下设 4"静音万向胶轮。
承重大于 250KG
1 辆
粗加工
B01
四门双机双温
冰箱
(核心产品)
1220*760*1950
mm
有效容积:1000(L),
冷藏范围:0℃ ~10℃,
冷冻范围:-6℃ ~-18℃,
功率:220V/0.5KW;
制冷剂:R134a;
2 台
15
B02 绞肉机 功率:220v/0.55KW 1 台
B03 双层工作台
1800*800*800
mm
采用优质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台面1.5mm, 层
板δ=1.2mm,φ38mm*1.2mm 可调子弹脚。
每层承重 200KG
3 台
B04 四层满板货架
1200*500*1800
mm
采用优质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层板δ=1.2mm,
φ38*1.2mm 圆管,可调子弹脚。
每层承重 200KG
3 台
B05 三星盆台
2300*800*800
mm
采用优质 SUS304-2B 不锈钢板制造,
星盆δ=1.5mm,斗深 350,
横通φ25*1.2mm,配不锈钢落水器,φ38*1.2mm 圆
管,可调子弹脚。
1 台
B06 油水分离器
600*400*350
mm
采用优质 SUS304-2B 不锈钢板制造,箱体盖板、侧
板、挡板δ=1.5mm
须符合《进一步规范餐饮用油水分离器生产与使用
以及信息公示管理要求》【沪食安联(2019)发 014
号】
1 台
16
B07
双星盆台沥水
台
2300*800*850
mm
采用优质 SUS304-2B 不锈钢板制造,
星盆δ=1.5mm,斗深 280, 横通φ25*1.2mm,配不锈
钢落水器, φ38*1.2mm 圆管,可调子弹脚
1 台
B08
电热开水器带
基座
60KG
功率:380v/9KW
1.产品符合相关国家、地方、行业标准,所有不
锈钢器件必须采用食品级 SUS304 不锈钢制造。
2.开水机应节能环保,防止千滚水和阴阳水出
现,配不锈钢三级滤芯净水器,开水龙头能一直
出开水并且出水温度≧95℃。
3.开水器电源三相五线制,控制回路需为24V的安
全电压,电源箱要有漏电保护装置,电器控制部
分元器件均需有国家强制验证的“CCC”认证证书
的产品。
4.具备防漏电、防干烧、防火阻燃、防开盖、防
蒸汽功能。出现异常状况或故障时,通过系统智
能检测,判断故障原因,即时转入安全防护模
式,切断主工作电源,故障报警,保证使用安
全。
1 台
B09 蔬菜脱水机 1-10KG
功率:220v/1.5KW
不锈钢内外筒,静音
1 台
烹饪间
17
C01 鼓风双拼大灶
2000*1200*800
mm
采用优质 SUS304 2B 不锈钢制造,面板:SUS304*2B,
δ=1.5mm ,侧板、背板:SUS304*2B,δ=1.0mm
台面下层 Q235-A(冷板)δ=2mm,内胆外壳:
Q235-A(热板) δ=2mm,炉主架:50mm 角铁,鼓风
机采用中压、低噪音风机。
承力脚:φ50*150mm 不锈钢(内衬φ48 厚壁铸铁
管)可调节重力脚。
功率:220V/0.5KW *2
先进技术的应用,体现节能环保高效。
金属网式环保低氮节能燃烧器,火力强、噪音低、
燃烧充分。
模块式耐火隔热保温炉膛,既防止热量流失更加节
能,同时又避免了厨师师傅遭到高温热辐射。
1 台
C02
鼓风单炒单尾
撑
1200*1200*800
mm
采用优质 SUS304 2B 不锈钢制造;
面板:SUS304*2B,δ=1.5mm
侧板、背板:SUS304*2B,δ=1.0mm ,台面下层
Q235-A(冷板)δ=2mm,内胆外壳:Q235-A(热板)
δ=2mm,炉主架:50mm 角铁,鼓风机采用中压、低
噪音风机。承力脚:φ50*150mm 不锈钢(内衬φ48
厚壁铸铁管)可调节重力脚。
功率:220V/0.5KW
先进技术的应用,体现节能环保高效。
金属网式环保低氮节能燃烧器,火力强、噪音低、
燃烧充分。
1 台
18
模块式耐火隔热保温炉膛,既防止热量流失更加节
能,同时又避免了厨师师傅遭到高温热辐射。
C03 四眼煲仔炉
800*800*800
mm
采用优质 SUS 304-2B 不锈钢板制造,面板δ
=1.5mm,侧板挡板δ=1.0mm,贴塑拉丝板,燃气阀,
炉花:Q235-A,扁钢 30*8,炉架:Q235-A 角钢 30*3、
40*4,承力脚 φ50*150mm 不锈钢(村 φ48 厚壁
承力脚φ50*150mm不锈钢(内衬φ48厚壁 铸铁管)
可调节重力脚。
1 台
C04 单眼矮脚炉
650*650*550
mm
采用优质 SUS 304-2B 不锈钢板制造,面板δ
=1.5mm,侧板挡板δ=1.0mm,贴塑拉丝板,燃气阀,
炉花:Q235-A,扁钢 30*8,炉架:Q235-A 角钢 30*3、
40*4,承力脚 φ50*150mm 不锈钢(村 φ48 厚壁
承力脚 φ50*150mm 不锈钢(内衬φ48 厚壁 铸
铁管)可调节重力脚 。
1 台
C05
双门燃气蒸饭
箱
100-120 KG
采用优质 SUS304-2B 不锈钢板制造,柜身、内胆δ
=1.0mm, 水箱δ=3mm;燃气阀品质不得低于 BRS;
燃烧器管式炉头,优质水阀,Φ50*150mm 不锈钢(内
衬Φ48 厚壁铸铁管)可调节重力脚。
双门可独立控制
1 台
19
C06
脱排油烟罩连
新风
6000*1450*550
mm
采用优质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面板δ=1.2mm,
侧板δ=1.2mm,配过滤网 防暴照明灯带送新风。
功率:220v/0.55KW
1 组
C07
单向移门工作
柜
1600*700*800
mm
采用优质 SUS 304-2B,台面δ=1.5mm,层板、底板δ
=1.2mm, 移门 1.2mm,Φ50*150mm 不锈钢可调节重
力脚。
2 台
C08
单星盆台工作
台
1400*700*800
mm
采用优质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星盆δ=1.5mm,
斗深 280,
横通φ25*1.2mm,配不锈钢落水器,φ38*1.2mm 圆
管,可调子弹脚。
1 台
二次更衣/备餐间
D01 双星洗手池
800*400*800
mm
采用优质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星盆δ=1.5mm,
斗深 200,
横通φ25*1.2mm,配不锈钢落水器,φ38*1.2mm 圆
管,可调子弹脚。
1 台
20
D02 双层工作台
1800*700*800
mm
采用优质 SUS304-2B 不锈钢板制造,台面 1.5mm,
层板δ=1.2mm,
φ38mm*1.2mm 可调子弹脚。
每层承重 200KG
2 台
D03 电热湿保温台
1800*700*800
mm
采用优质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台面δ=1.5mm,
侧板δ=1.0mm,
φ38*1.2mm 可调子弹脚。
功率:220v/2KW
2 台
D04 紫外线消毒灯 L=1.2m
功率:220V/36W
可遥控定时
2 只
D05 单星盆台
600*600*800
mm
采用优质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星盆δ=1.5mm,
斗深 280,
横通φ25*1.2mm,配不锈钢落水器,溢水装置,φ
38*1.2mm 圆管,可调子弹脚。
1 台
D06
高身
保洁柜
1200*600*1800
mm
采用优质 SUS304-2B 不锈钢板制造,
层板、底版δ=1.5mm,
侧板δ=1.0mm,
移门δ=1.0mm,
φ50*150mm 不锈钢可调节重力脚。
2 台
21
D07
高身留样冰箱
(核心产品)
218L
上下两层
箱内温度: +2℃~+10℃(℃);
制冷剂:R134a;
制冷方式:直冷 功率:220V/0.5KW
1 台
洗碗间
E01
餐具自动回收
线
带三孔不锈钢
回收箱
L=3.5m
采用优质 SUS304-2B 不锈钢板制造, 内槽体部分
1.5mm;围板及侧板为 1.2mm,链板的材质:POM 型
特级塑料。功率:220v/3KW
3.5 米
E02
双星盆台污碟
台
2100*800*860
mm
采用优质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星盆δ=1.5mm,
斗深 280,横通φ25*1.2mm,配不锈钢落水器,φ
38*1.2mm 圆管,可调子弹脚。
1 台
E03 花洒龙头 1 只
E04 油水分离器
600*400*350
mm
采用优质 SUS304-2B 不锈钢板制造, 箱体盖板、侧
板、挡板δ=1.5mm。
须符合《进一步规范餐饮用油水分离器生产与使用
以及信息公示管理要求》【沪食安联(2019)发 014
号】
1 台
22
E05
通道式洗碗机
连烘干机
1105*773*1474
mm
洗涤速度:200 筐/小时
功率:380V/45KW
带烘干功能
1 台
E06 集气罩
1500*1100*550
mm
采用优质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面板δ=1.2mm,
侧板δ=1.0mm, 配过滤网
1 组
E07 洁碟台
1200*800*860
mm
采用优质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台面1.5mm, 层
板δ=1.2mm,φ38mm*1.2mm 可调子弹脚。
1 台
E08 四层满板货架
1500*500*1800
mm
采用优质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层板δ=1.2mm,
φ38*1.2mm 圆管,可调子弹脚。
每层承重 200KG
1 台
E09
热循环消毒柜
连推车
1310*760*2000
mm
容积:820L,
功率:220V/3.9KW*2
1 台
E10
高身
保洁柜
1200*600*1800
mm
采用优质 SUS304-2B 不锈钢板制造,层板、底版δ
=1.5mm,
侧板δ=1.0mm,
移门δ=1.0mm,
φ50*150mm 不锈钢可调节重力脚。
1 台
23
E11 双星盆台
1200*600*800
mm
采用优质 SUS304-2B 不锈钢板制造, 星盆δ
=1.5mm,斗深 280,
横通φ25*1.2mm,配不锈钢落水器,φ38*1.2mm 圆
管,可调子弹脚。
1 台
点心间
F01 单星盆台
800*600*800
mm
采用优质SUS304-2B不锈钢板制造,星盆δ=1.5mm,
斗深 280,
横通φ25*1.2mm,配不锈钢落水器,溢水装置,φ
38*1.2mm 圆管,可调子弹脚。
1 台
F02 搅拌机
料桶容积:40L,最大和面量: 12kg,搅拌转
速:96/168/306(r/min),
功率:380V/1.5KW
1 台
F03 揉压面机
压面厚度:2-10mm, 压面宽度:288mm,功率:
220V/1.1KW
1 台
F04 电饼铛
840*660*760
mm
功率:380V/4.8KW 1 台
F05
四门双机双温
冰箱
(核心产品)
1220*760*1950
mm
有效容积:1000(L),冷藏范围:0℃ ~10℃,
冷冻范围:-6℃ ~ -18℃,
功率:220V/0.5W;制冷剂:R134a;
1 台
24
F06 木面工作台
1800*800*800
mm
台面为榉木,厚度 50mm
φ38mm*1.2mm,不锈钢可调脚。
1 台
F09 醒发箱
功率:220V/2.7KW
醒发箱内相对湿度为 80~85%、温度 35℃~40℃
容量:13 盘 ,不锈钢盘尺寸:400*600mm
1 台
其它
Q01 风幕机 L-1500 mm
功率:220v/0.5KW
静音
1 只
Q02 风幕机 L-1200 mm 功率:220v/0.5KW 1 只
Q03 灭蚊灯 功率:220v/0.4KW 4 只
Q04 热水器 80L 功率:220v/2KW 2 台
Q06 冷热水龙头 13 只
通风系统
排风(烹饪间)
25
1
厨房专用箱式
离心风机
功率:380V/7.5KW;
风量:16000
风压:650Pa
1 台
2 进出口消声管
1000*900*700
mm
不锈钢 1.0mm 2 台
3 风机避震器 抗震能力 150 以上 4 只
4 风机支架 2000*1000mm 风机支架采用 8#槽钢 1 套
5
光解一体油烟
净化器
风量:16000M
3
净化效率≥95%; 全机门开启断电保护设计;专利
之电场设计,确保长期使用保持高净化,通过环保
产品质量检验中心认定;
功率: 220V/1KW
1 台
6 净化器底座 1100*900mm 8#槽钢制作 1 套
7 防火阀门 700*500mm 150°C 自动熔断 1 件
8 风机链接管
不锈钢 1.0mm
管径与设备进出风口匹配
1 件
9 净化器链接管
不锈钢 1.0mm
管径与设备进出风口匹配
1 件
26
10 不锈钢排风管 700*500mm 不锈钢 1.0mm 125 ㎡
11 不锈钢弯头 700*500mm 不锈钢 1.0mm 6 件
12
不锈钢出口弯
头
不锈钢 1.0mm 1 件
13 软接装置 700*500mm 耐高温防水帆布 1 件
14 法兰 3#镀锌角钢 56 付
15 辅助材料 吊杆、螺丝、螺帽、密封材料等 1 套
洗碗间
1
厨房专用排风
机
功率:380V/1.1KW;
风量:5000
风压:280Pa
1 台
2 不锈钢风管 400*300mm 不锈钢 1.0mm 25 ㎡
3 风机链接管
不锈钢 1.0mm
管径与设备进出风口匹配
1 件
27
4 不锈钢弯头 400*300mm 不锈钢 1.0mm 3 件
5 软接装置 400*300mm 耐高温防水帆布 1 件
6 法兰 3#镀锌角钢 10 付
7 辅助材料 吊杆、螺丝、螺帽、密封材料等 1 套
新风
1
厨房专用新风
机
功率:380V/1.5KW;
风量:10000
风压:280Pa
1 台
2 不锈钢风管 500*400mm 不锈钢 1.0mm 58 ㎡
3 风机链接管
不锈钢 1.0mm
管径与设备进出风口匹配
1 件
4 不锈钢弯头 500*400mm 不锈钢 1.0mm 3 件
5 软接装置 500*400mm 耐高温防水帆布 1 件
28
注:报价人所投产品属于规定强制 3C 产品,报价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证书。
品目清单以最新公布内容为准,报价人须在需要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若不提供,则作无效标处理。
6
铝合金可调风
口
500*400mm 铝合金 6 只
7 法兰 3#镀锌角钢 32 付
8 辅助材料 吊架、电线、电缆、螺丝、螺帽、密封材料等 1 套
29
二、质保及售后服务
1、质保期:排风系统质保期为 3年,其他为 2年,设备如发生故障,响应时间
为 6 小时,24 小时内赶到现场。如不能在 48 小时内维修完毕,将提供备用设备至维
修结束。
2、报价人应保证其提供的合同设备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采用的是最佳材料
和第一流的工艺,产品坚固耐用美观,并在各个方面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和性
能。
3、报价人应保证其货物经过正确安装、正常操作和保养在合同设备使用期内运
转良好。在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报价人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
任何缺陷或故障负责。出现上述情况,报价人应在 10 天内,除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
外,免费负责修理或更换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保证食堂正常工作开展。
4、报价人保证技术资料及其技术数据清晰、完整和正确。
5、报价人所提供的所有厨房设备及其排放物均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地方卫生防
疫和环境保护有关标准,部分需要安排第三方检测。
三、设备安装调试
1、成交人负责包括设备的安装、装卸、调试、验收等一切工作。校方提供工程所
需的水源和电源。
2、成交人应派遣有实践经验的技术人员与校方一起进行设备的调试及试运行工
作。因设备自身质量问题或指导安装出现差错,成交人应全权负责消除差错直到校方
满意。
3、在安装结束前,成交人应提交测试和调试方法及记录表格给校方认可后方可执
行。部分或全部测试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安装期内或后进行。
4、在调试期间成交人应在现场负责测试和调试,以检测其设计、制造、运行效果
等,并提供所有测试和调试所需的工具、材料、仪器,一切费用由成交人负责。所用
仪器、仪表应经检定合格并在有效期内。
5、对于涉及预埋预留管道及固定厨具预埋件,报价人需负责所有设备的管道连接,
安装调试,资料提供(须符合当地燃气及卫生部门的要求),协助完成环评、食药监
等部门的审批(需满足环保、卫生和节能的要求),并办理相关环保、证照手续。
四、培训要求
安装调试结束后。成交人应派专业技术人员到采购人指定的地点对使用方管理人
员进行使用、操作、保养等技术的现场培训,直至使用方的管理人员能熟练独立工作。
30
成交人委派的专业技术人员所需费用均由成交人自行承担,合同期内系统更新升级或
者增加功能时,成交人须组织适当范围的培训。
五、验收标准及方式
1、验收由采购人负责验收。
2、验收依据国家有关规范、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和项目有关文件要求标准。
3、项目交付验收前成交人应先进行自检,并向采购人提交自检报告。
4、验收若发现质量问题,或者不达标项目,成交人须无条件整改至符合验收要
求。
5、验收过程及相关部门审批、证照办理等产生费用,由成交人自行承担。
6、若涉及到需要第三方强制检验的项目,必须检验合格后方能视为通过验收,
检验费用由成交人负责承担。
六、项目完成时间
报价人应根据食堂装修进度,依据采购人及采购人委托的代建咨询单位、设计单
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参建单位的进度计划要求及时完成厨房设备的深化设计、
政府相关部门报审报批、管线预埋、设备安装、项目验收等工作。
七、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
2、中期检查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
3、货物调试验收通过合格后,收到成交人提供的合同金额 5%到质保/服务期限截
止的质保金或银行保函,同时采购人收到合法有效的发票后30日内支付总金额的50%。
项目验收通过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满并经采购人确认合格后,采购人无息返还
质保金或银行保函自动终止。
八、相关说明
1、报价人需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项目深化图纸。图纸深化内容应包括但不局限
于以下项目:所有厨具的给水、排水、用电、用气、排风、灭火、抽油烟装置及厨具
底座及满足厨具运行的相关设备的位置、标高、口径、接驳点、负荷、插座等的设计,
并同时提供厨具的预埋件图。
2、报价人应充分了解本项目需求,提供完整的技术方案,且所提供货物必须通
过合法渠道取得,为生产制造厂家原装且未经使用的全新合格产品。
3、成交人在签订合同时,不得提出附加条件和不合理要求,否则将取消其成交
资格。
31
4、成交人所提供的货物或服务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采购人指定
标准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或最新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
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所投产品如涉及《强制性产品
认证管理规定》,则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5、报价要求: 报价人须充分考虑项目的各项因素,按照采购项目列表规定,以
最优化、最合理的原则分项报价,本项目的所有税费、安装调试费、交通费、材料检
测费、鉴定费、配合学校配套工作的人工费(配套费)等(包括但不仅限于)其他一
切费用均应已包含在列表所示报价之中,不得另外单独列报。也不得在成交后,另行
提出收费要求,否则学校以违约论处。
6、报价人须配合学校办理相关设备报批报备手续,厨房设施必须经卫生防疫站
验收通过,报价人应安排具有特种设备安装许可资质的单位人员进行设备安装,确保
安装规范、安全、有序,并办理完成特种设备报批报检及取证手续。
7、报价人负责油烟净化系统的环保检测并确保通过,厨房设施必须经厨房所在地的
卫生管理部门验收通过,并取得相关证照。
九、现场踏勘安排
现场踏勘时间:2021 年 2 月 25 日下午 13:30
踏勘集中地点:上海市杨浦区中原路 42 号(中原校区大门口)
联系人:王蓉
联系电话:18020261097
踏勘要求:各供应商委派不超过 2名代表参与现场踏勘,踏勘人员均需提供授权
委托书、健康码、14 天行程信息。
注:报价人在得到磋商文件后按照磋商文件要求进行现场踏勘,以获取有关编制
响应文件所需的各种资料,如现有房屋情况、设备情况、材料加工、材料堆放及用水、
电和道路运输等因素,都应在报价时一并考虑。一经成交,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
况为借口,而提高合同价等其他要求。报价人应自行承担现场踏勘的责任和风险,踏
勘现场的费用由报价人承担。现场踏勘统一组织,集中介绍,过时不候!
十、图纸(电子版,另附)
中原校区食堂总图
32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参考)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若与项目需求书内容有冲突,以项目需求书为
准,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33
第四部分 合同条款
合同各方:
甲方(买方):
地址:
邮政编号: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乙方(卖方):
地址:
邮政编号:
电话:
传真:
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本合同
当事人在平等、自愿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货物名称、型号规格、制造商、产地、单位、数量、单价、金额及合同价
本合同的合同价为人民币 元整。与交货有关的所有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
买方不再另行支付任何费用。
2.交货地点、时间
2.1 交货地点:
2. 2 交货时间:
2. 3 交货状态:设备安装、调试、验收合格。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卖方所出售标的物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或企业标准确定。没
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
定。
3.2 卖方所出售的标的物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人民政府之有关规定。
3.3 如果质量标准不统一的,应以买方所选择的质量标准为依据。
4.权利瑕疵担保
4.1 卖方保证对其出售的标的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卖方应保证在其出售的标的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买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
34
抵押权、质押权、留置权等;
4.3 卖方应保证其所出售的标的物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
等权利。
4.4 如买方使用该标的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5.包装要求
5.1 卖方应提供货物运至项目现场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设备在运输中损坏或丢
失。这类包装应采取防潮、防晒、防锈、防腐蚀、防震动等保护措施,使设备能够经
受长途运输及多次搬运、装卸等。
5.2 所有零部件都应有保护措施,以防止在运输过程中和保管期间发生损坏、腐
蚀以及杂物等进入零部件内。
5.3 凡是电子、电器和仪表,必须严格包装,以确保在运输过程和保管期间的安
全、无损,并应采取有效措施不得使设备受潮和进水。
5.4 所有外露部分应有保护装置,防止在运输和储存期间损坏,所有管道端头均
应有封堵。
5.5 临时支撑应有醒目标示,安装后应立即拆除。
5.6 所有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应分别单独放置在包装箱内,包装箱内应有相应的
标签。
5.7 卖方提供的设备,所有的铭牌、使用指示、警告指示必须采用中文表示。每
个设备均应有制造厂家的铭牌,并装在显著的地方,铭牌上至少应包括制造厂名称、
型号、容量、制造年份及其他性能资料等可完全识别此项设备所必须的资料。
6.验收
6.1 双方在符合国家相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根据乙方承诺的原厂的技术参数为
标准对器械进行技术验收。如果发现货物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甲方应在
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之异议应在安装调试后 7日内提出。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1)合同签订后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10%,即人民币 元(? 元);
(2)中期检查验收合格后 30 日内支付合同总金额的 40%,即人民币 元
(? 元);
(3)货物调试验收通过合格后,收到乙方提供的合同金额 5%到质保/服务期限截
止的质保金或银行保函,同时甲方收到合法有效的发票后 30 日内支付,支付总金额的
50%,即人民币 元整(¥ 元)。项目验收通过后进入质保期,质保期满并经甲
方确认合格后,甲方无息返还质保金或银行保函自动终止。
8.伴随服务
8.1 卖方应提交所提供货物的技术文件,应包括相应的每一套设备和仪器的中文
35
技术文件,例如:产品目录、图纸、操作手册、使用说明、维护手册和/或服务指南。
这些文件应包装好随同货物一起发运。
8.2 卖方还应提供下列服务:
(1) 货物的现场安装、调试和启动监督;
(2) 提供货物组装和维修所需的专用工具和辅助材料;
(3) 在合同各方商定的一定期限内对所有的货物实施运行监督、维修,但前提条
件是该服务并不能免除卖方在质量保证期内所承担的义务;
(4) 在厂家和/或在项目现场就货物的安装、启动、运营、维护对使用单位操作人
员进行培训。
8.3 伴随服务的费用应包含在合同价中,买方不再另行支付。
9.质量保证
9.1 卖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合同规定的质量、
规格和性能的要求。卖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
用寿命期内应具有满意的性能。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 个月的质量保证期
内,卖方应对由于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产生的故障负责。
9.2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
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买方根据本合同第 10 条规定以书
面形式向卖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9.3 卖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买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
和费用将由卖方承担,买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买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卖方提出索赔。
10.2 在检验期和质量保证期内,如果卖方对缺陷产品负有责任而买方提出索赔,
卖方应按照买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卖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买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卖方承担。
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买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
格。
卖方应在接到买方通知后七天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
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
时,卖方应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或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10.3 如果在买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卖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卖
方接受。如果卖方未能在买方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买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
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买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没收质量
保证金,如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买方有权向卖方提出赔偿损失的要求。
11.履约延误
11.1 卖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交货和提供服务。
36
11.2 如卖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交货,买方有权没收卖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
解除合同并追究卖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卖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时,
应及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买方。买方在收到卖方
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长交货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除合同第13条规定外,如果卖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买方应从货款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费按每周赔
偿迟交货物的交货价或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一(1%)计收,直至交货或提供
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七天计
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买方可考虑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
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
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
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其它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
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实际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方案
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
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
14.1 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卖方应向买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
金。履约保证金在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 日内退还卖方。
14.2 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卖方提交
履约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4.3 如卖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买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
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买方损失的,卖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5.争端的解决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
有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提请调解。
15.2 调解不成则提交仲裁,仲裁应由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
行。
15.3 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买方对卖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买方可在下
37
列情况下向卖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 如果卖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买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部分或全部货
物。
(2) 如果卖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任何义务。
16.2 如果买方根据上述 16.1 款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买方可以依其
认为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交货物类似的货物,卖方应对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
那部分费用负责。但是,卖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3 如果卖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买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卖方破产或丧失清偿能力,买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卖方终
止合同而不给卖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买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
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买方事先书面同意外,卖方不得部分转让和分包或全部转让和分包其应
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 份,以中文书就,签字各方各执__份,__份报备案。
20. 合同附件
20.1 本合同附件包括:
20.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3 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
文件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
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22.其他条款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38
第五部分
评审办法
39
第五部分 评审办法
综合本项目的特点,本着保护竞争,维护采购工作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特
制定本评审办法,作为选定本次采购成交人的依据。
1. 磋商评审程序
1.1 成立磋商评审小组;
1.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根据采购货物/服务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
组,其成员由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和采购人的代表组成,其中外聘专家人数不
少于磋商小组总人数的 2/3。磋商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1.1.2 磋商小组履行下列职责:
(1) 确认磋商文件、拟定磋商提纲;
(2) 按磋商文件确定的有关规定对各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符合性审查
及详细评审;
(3) 审查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要求,作出书面评价;
(4) 要求报价人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者澄清;
(5) 编写评审报告;
(6) 向采购人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审工作的行为。
1.2 本项目不唱标,直接磋商。磋商前,报价人如系法定代表人出席的则须
交验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本人身份证,如系委托代理人出席的则必须交验法定代表人
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
2. 磋商要求
2.1 磋商顺序:按报价人递交响应文件先后顺序进行磋商。
2.2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与报价人逐个进行磋商。磋商内容包括:要求提供的
商务文件、技术文件等(如为多次报价时还包括竞标报价)。磋商文件有实质性变动
的,磋商评审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报价人。
2.3 磋商小组与报价人进行磋商的内容,报价人除当场答复外,还应对磋商
中所涉及的澄清、达成的修改或报价资料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提交至磋商
小组。否则以上资料视为无效报价。
2.4 磋商的结果以书面为准,应答文件必须由报价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
代理人签字(盖章)或盖公章,经报价人和磋商小组确认后,替代响应文件中相应的
40
内容,并构成磋商文件的一部分和选择成交的依据。如成交,则作为合同的组成部
分。
3.评审总则
3.1 本项目的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 100 分,其中价格标权数为 30%,技术
商务标权数为 70%
3.2 政府采购主要政策:
(1)中小企业划型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 号)》文的相关规定认定。
(2)根据《财库〔2014〕68 号》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中小企业
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根据《财库〔2017〕141 号》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
企业,享受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
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按“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
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 和《财库〔2017〕141 号》规定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未提供上述资料的报价,其价
格不予扣除。
(5)对于列入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的产品,应根据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的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相关
标准规范执行;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国
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上述品目清单以最新公布内容为准,报价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的证明材
料。
若国家或者上海市规定政府采购应当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的其他产品和服务,
按照其规定实行强制采购或优先采购。
41
若属于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报价人须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
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磋商小组须推荐符合强制节能要求产品
的报价人为成交人,若报价人未提供相关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则作无效标处理。
3.3 若本项目面向大、中、小、微型企业,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等各类供应商
采购,且供应商提供了完整、真实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属于小型或微型企业的
供应商按下述规定享受价格分优惠政策: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对小型或微型
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以扣除后的价格作为评审价格;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采购时,则不再给予价格 6%的扣除。
(2)若报价人为联合体,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内
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不得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
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
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2%的扣除,用扣除后
的价格参加评审。
(3)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或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1)货物采购项目: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
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
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2)服务采购项目: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 ,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按照《中
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3.4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审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并列。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
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
人。若出现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人放弃成交或不能按磋商文件规定签订合同等原因取
消成交资格,则按排名顺序依次确定其后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或重新采购。
3.5磋商小组认为报价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报价人的报价,有
42
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磋商会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
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报价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
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报价处理。
3.6 如有下述情况之一,报价人的报价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1)响应文件未满足本文件规定的签字、盖章要求的;
2)响应有效期少于本文件规定有效期的响应文件;
3)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4)未按前附表要求提交保证金的;
5)报价截止时间前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作无效报价处理;
6)报价人委派参与磋商的授权代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与磋商小组进行磋商的;
7)报价人委派的授权代表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磋商小组提交磋商
中涉及的澄清、达成的修改或最终报价等资料的;
8)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时,供应商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未按《中
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要求完整填写相应信息的;
9)不符合本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3.7 根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评审小组将
否决所有供应商的报价或取消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符合条件的供应商或对磋商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注:
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市场竞争不充分的科研项目,以
及需要扶持的科技成果转化项目如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满两家的,可继续磋商。)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5)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6)磋商小组经磋商、评议认为所有响应文件都不符合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
的。
具体评分细则如下:
43
评分细则
一、价格标得分(30 分)(小数点保留两位)
序号 评审因素 分值 评分说明
1 报价 30
1、根据财库【2014】214号《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
式管理暂行办法》规定,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
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磋商报价最
低的报价为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30分。
2、其他报价人的报价得分计算公式如下:
磋商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30;
二、技术商务标评分(70 分)(最小打分单位为 1分)
序号 评审分项
评审
分值
评分说明
1 产品性能
25
技术参数符合磋商文件所有要求的,得满分25分。
出现1-3项指标负偏离的得20分;
出现4-7项指标负偏离的得15分;
出现8-10项指标负偏离的得10分;
出现11项或以上指标负偏离的得3分。
9
根据报价人所投产品品牌选型、材质品质的先进
性、合理性,性能稳定及产品是否易于操作及维护
等进行综合评审:
报价人提供的产品设备选型先进合理、性能稳定、
易于操作及维护,产品材质品质好的得 6-9 分;
设备选型基本满足使用要求、性能稳定性略有不
足、操作及维护便利性略有欠缺,产品材质品质良
好的得 3-5 分;
设备选型上缺乏合理性,操作及维护便利性均有欠
缺,产品品质差的得 1-2 分。
1
所投产品如列入政府采购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
清单,并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
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提供一种类
别的产品证书得 0.5 分,最多得 1分。品目清单以
最新公布内容为准,报价人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
应的证明材料,不提供证明材料则不得分。
2
项目安装调试、供货
计划、质量保证措施
9
对各报价人的安装调试方案、供货计划、质量保证
措施的合理性、完整性,等内容进行综合评审:
安装调试方案、供货计划合理完整、内容表述清晰;
质量保证措施针对性强、可操作性强的得 6-9 分;
安装调试方案、供货计划略有欠缺,内容表述稍有
不足;质量保证措施有一定针对性的得 3-5 分;
安装调试方案、供货计划简单粗糙、内容表述及
质量保证措施有明显缺漏的得 1-2 分。
44
3 人员配置 5
根据各报价人针对本项目人员配备方案进行综合
打分。
项目负责人及配备人员充足、专业符合本项目的特
点、类似工作经验丰富,所获证书全面的得 4-5
分;
项目负责人及配备人员基本合理、专业符合本项目
特点、类似工作经验略有欠缺,相关证书有欠缺的
得 2-3 分;
项目负责人及配备人员不足,类似工作经验严重欠
缺,无相关证书的得 1分。
4 售后服务
9
对各报价人售后服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包括
服务体系、服务内容、故障解决方案、响应时间、
拟投入本项目的专业技术人员情况等以及质保期
后的服务方案等)进行综合评审。
报价人响应及时;故障解决方案完整、可操作性强、
质保及质保期后的方案、承诺提供详细实施方案的
得 6-9 分;
响应时间略有不足、有相关故障解决方案、质保及
质保期后的方案略有欠缺、有一定实施方案及承诺
的得 3-5 分;
整体售后服务方案较简单,有较大缺漏的得 1-2
分。
4
根据各报价人的质保情况进行评审:
满足磋商文件的质保期得 1 分,每增加 1 年的 1
分,最高得 4分。
5 履约能力
3
报价人为所投产品(核心产品)的最终制造商或具
有所投产品最终制造商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的得
3分,缺漏或者不提供则不得分。
5
根据报价人提供 2018 年 1 月至今所承接过的类似
业绩情况进行评审,每提供 1 个合同复印件得 1
分,满分 5分。
合计 70 分
注:以上各项评分内容,如报价人未提供相对应内容,磋商小组不受最低评分标准限制,可予以
零分计算。
三、 总分计算
由磋商小组成员对每一份响应文件进行独立评分,然后取算术平均值(保留小数
点两位)。计算每个报价人的实际得分(价格标得分+技术商务标得分),并按得分高
低排出名次。
45
第六部分
格式附件
46
附件 1
报价书(格式)
致 (采购人) :
根据贵方为 项目(编号: )的磋商邀请,
签字代表 (全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报价人 (报价人名称、地址) 提交响
应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其他 份。
全权代表宣布如下:
(1)我方针对本次项目的总报价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注明
币种,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总报价)。
(2)我方接受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合同条款的全部内容。
(3)我方已详细研究了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文件(如
果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我们已完全理解并接受磋商文件的各项规定和要
求,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合理性、合法性不再有异议。
(4)报价有效期为报价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
(5)我方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递交保证金人民币 元整。
(6)如果在规定的报价截止时间后,我方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报价,保证金将被贵
方没收。
(7)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报价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
方不一定要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8)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报价人全权代表姓名、职务(印刷体)_____________
报价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章):_____________
(法人签字或者盖章):_________
被授权人(签字):__________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47
附件 2
法定代表人等资格证明书(格式)
致 (采购人) :
兹证明 (姓名),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
现任我单位 职务。
附:法定代表人性别: 身份证号码: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类型:
经营范围:
报价人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粘贴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8
附件 3
授权委托书(格式)
致 (采购人) :
兹委托 (姓名)全权代表我公司参与 (项目名
称、项目编号)的磋商活动,受委托人由此所出具并签订的一切有关文件,我公司均
予承认。
受委托人姓名: 性别: 年龄:
工作部门: 职务: 联系电话:
身份证号码:
本授权书有效期: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报价人:_________(盖 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________(签字)
粘贴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49
附件 4 报价一览表(格式)
报价人名称:
项目编号:
货币单位:元(人民币)
项目名称
总报价
(包括所有服务内容)
小写
大写
项目完成时间
注:以上报价包含本项目产生的所有费用,报价精确到整数。
报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0
附件 5
报价明细表(格式)
报价人名称: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产地
…
…
单
价
数量 总价 备注
1
2
3
4
5
……
合计总价
(小写):
(大写):
注: (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
(2)该表中包含报价人认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所有费用(含设备费、安装调试费、
材料费、人工费等),各项费用须列出明细清单。合计总计价应等于“报价一览表”
中的报价总价。如果不提供详细单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竞争性磋商文件。
报价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1
附件 5-1
偏离表(格式)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 响应文件的响应 偏离说明
所列条款对应
响应文件所在页数
1
2
3
4
5
……
注:
1.报价人须针对采购文件的采购需求逐条响应。
2.如果响应文件的响应对采购文件有偏离,请在此表中清楚地列明,并加以说明。
3.如果表格叙述不下,可另附页说明,但要便于采购人查阅。
52
附件 6
货物/服务报告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产品性能
2、项目安装调试、供货计划、质量保证措施
3、人员配置
4、售后服务
5、履约能力
6、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技术性资料以及报价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
事项。
53
附件 6-1 报价人(2018 年 1 月以来)承担的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格式)
序号 项目名称 委托单位 委托时间
项目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备注
1
2
3
4
……
注:1.上述业绩须提供合同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
2.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54
附件 7
资格证明文件
目录
1.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2. 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3.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4.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6.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 如以分支机构(分公司/分所等)名义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总部/总所等)
授权函;
9.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燃气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安装维修
许可证》、《上海市燃气器具销售备案告知书》(或燃气器具和泄漏报警保护装
置销售备案事项决定告知书);
10. 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还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注: 1.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是指财务状况报告或财务报表,如资产负债表、利
润表、现金流量表等。
2.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如税务部门提供的完税证明或依法缴税的电子缴款凭
证等(依法免税的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3.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是指报价人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如征收专用
收据或单位参加城镇社会保险基本情况或社会保险单位参保证明等(缴纳通知书不能
做为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4.以上证明文件须加盖公章。
须知
1、报价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文件,以及提供其他有关资料。
2、报价人提供的资格文件将由采购人及买方使用,并据此进行评价和判断, 确定报
价人的资格和履约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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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7-1
资 格 声 明
致: (采购人)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 项目的报价邀请,本
签字人愿意参加磋商,并证明提交的下列文件和说明是准确和真实的。
1. 关于资格的声明函;
2. 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等;
3. 财务状况报告的相关材料;
4.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
5. 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6.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7. 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8.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9. 如以分支机构(分公司/分所等)名义报价的,须提供总公司(总部/总
所等)授权函;
10. 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燃气行业管理部门颁发的《上海市燃气器具
安装维修许可证》、《上海市燃气器具销售备案告知书》(或燃气器具和泄
漏报警保护装置销售备案事项决定告知书);
11. 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采购需求还需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
本签字人确认响应文件中关于资格的一切说明都是真实的、准确的。
报价人名称(公章):
报价人地址:
本资格声明函授权代表(签字):
传真: 邮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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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7-2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
我公司承诺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
法记录,遵守国家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和管理办法。
特此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
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在一定期限内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期限届满的,可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报价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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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8
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含
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
1
,属
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 万元
1
,属
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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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1)本声明函适用于所有在中国境内依法设立的各类所有制和各种组织
形式的企业、个体工商户。
(2)供应商须完整填写声明函中各项信息,如有缺漏,则视为无效声明。
(3)若成交,本声明函作为成交公告的一部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请如实填写。若提供虚假信息,则取消成交资格,并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各行业划型标准
(一)农、林、牧、渔业。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
企业,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二)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三)建筑业。营业收入 8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8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6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3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营业收入 3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3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四)批发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5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5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五)零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5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
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六)交通运输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
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3000 万元及以上的
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2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七)仓储业。从业人员 2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八)邮政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
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
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2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九)住宿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餐饮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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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
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
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一)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 万元以下的
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
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
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二)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 万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
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三)房地产开发经营。营业收入 2000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00 万
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5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2000 万元及
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或资产总额 20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十四)物业管理。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
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3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0 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
从业人员 1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五)租赁和商务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20000 万元
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8000 万元
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资产总额 100 万元及以上的为
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以下或资产总额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十六)其他未列明行业。从业人员 300 人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
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
业人员 10 人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60
附件 9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说明:若成交,本声明函作为成交公告的一部分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请
如实填写。如报价人不符合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无需填写本声明。
附:《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并且
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
议;
(3)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
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4)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
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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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
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
货物)。
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或者《中
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 至 8 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劳动条件和劳动意
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
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62
供应商书面声明
致: (采购人)
我公司承诺已自查,在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未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八条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特此声明。
报价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日期: 年 月 日
63
保证金退还信息表(格式)
报价人全称:
保证金的递交
已递交的保证金形式:
已递交的保证金金额:
保证金的退还
开户行:
户 名:
帐 号:
保证金退还联系人:
联系电话:
注:
1、报价人可将递交保证金的银行汇款凭证作为本页附件。
2、报价人应准确填写保证金的退还账号、联系人等相关信息,以便采购代
理机构及时退还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