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农贸市场经营权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及经营期限
招标范围:云龙镇甲村村农贸市场地处云龙镇甲村,经营面积2200㎡,环境卫生管理面积14500㎡,摊位长度约630米,具体以实际交付的情况及面积为准。(详见附件)
经营期限:3年。
招标需求:租金总价最低限价40万元/年(不含税),出租给第三方的摊位价不得高于2000元/m.年。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www.gsx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不符合要求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本项目该标段重新招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镇 乡公共交易”栏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填写《投标报名函》;并于2021年03月09日16时00分前将报名资料发送邮件(kxzb01@126.com)至招标代理机构,并电话(0574-83033198)确认报名完成,未完成报名的投标将被拒绝。
(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0574-83033198办理投标报名事项。
报名资料:投标报名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招标文件工本费付款凭证等资料加盖公章。
(3)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业银行东湖支行
账号:39421001040012600
注:迟到的投标文件或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应于2021年03月11日09时30分前(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云龙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室(云龙镇政府内最东面大楼401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或未购买采购文件的将予以拒收。
所有供应商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在完成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严格按照采购人安排的座次就坐。相关人员需佩戴口罩,确保体温正常,参与现场招标响应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
提醒事项:疫情期间,供应商须考虑委派人员是否符合地方及交易现场防疫相关规定,如因不符合规定导致无法参与磋商响应活动而产生的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开标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将于2021年03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云龙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室(云龙镇政府内最东面大楼401室)进行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6、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2)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0日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完成递交。
(4)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户 名: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公共交易站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云龙支行
账 号:81240101302137092
(5)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 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2、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招标编 号 YL-ZB(2021)-008、项目名称,未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朱书记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218室
联系人:朱佳慧、董顺杰、陈春楠、周健
电话:0574-83033198 邮箱:kxzb01@126.com
8、特别提醒:本次采购活动有关信息在“宁波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鄞州分网”网站上公布,公布信息视同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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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L-ZB(2021)-008投标报名函.doc | 文件下载 | ||
YL-ZB(2021)-008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农贸市场经营权承包项目【定稿3.1】.doc | 文件下载 | ||
YL-ZB(2021)-008甲村菜场平面图.pdf | 文件下载 | ||
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农贸市场经营权承包项目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
目 录
TOC \o "1-3" \h \u HYPERLINK \l _Toc11292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3
HYPERLINK \l _Toc670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6
HYPERLINK \l _Toc14275 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16
HYPERLINK \l _Toc17095 第四部分 合同范本 20
HYPERLINK \l _Toc25879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24
HYPERLINK \l _Toc11263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34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公告日期:2021年03月02日
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委托,对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农贸市场经营权承包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1、招标范围及经营期限
招标范围:云龙镇甲村村农贸市场地处云龙镇甲村,经营面积2200㎡,环境卫生管理面积14500㎡,摊位长度约630米,具体以实际交付的情况及面积为准。(详见附件)
经营期限:3年。
招标需求:租金总价最低限价40万元/年(不含税),出租给第三方的摊位价不得高于2000元/m.年。
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网站(www.gsxt.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记录名单;(以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须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若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前对中标单位进行查询,如中标单位不符合要求的,则取消中标资格,本项目该标段重新招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5)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资格后审。
3、招标文件发售
(1)招标文件的获取: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宁波市鄞州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镇 乡公共交易”栏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填写《投标报名函》;并于2021年03月09日16时00分前将报名资料发送邮件(kxzb01@126.com)至招标代理机构,并电话(0574-83033198)确认报名完成,未完成报名的投标将被拒绝;。
(2)未能网上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的投标人请联系0574-83033198办理投标报名事项。
报名资料:投标报名函、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招标文件工本费付款凭证等资料加盖公章。
售价:招标文件工本费每套500元,售后不退。
账户名称: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农业银行东湖支行
账号:39421001040012600
注:迟到的投标文件或未购买招标文件者的投标将被拒绝。
4、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和地点:供应商应于2021年03月11日09时30分前(北京时间)将投标文件密封递交到云龙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室(云龙镇政府内最东面大楼401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或未购买采购文件的将予以拒收。
所有供应商安排“甬行码”为绿色的相关人员(原则上不超过一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送至指定地点,在完成投标响应文件递交和人员登记后严格按照采购人安排的座次就坐。相关人员需佩戴口罩,确保体温正常,参与现场招标响应活动的人员应严格遵守防疫规定,自觉遵守和服从交易现场管理。
提醒事项:疫情期间,供应商须考虑委派人员是否符合地方及交易现场防疫相关规定,如因不符合规定导致无法参与磋商响应活动而产生的相关责任与后果全部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开标时间和地点:本项目将于2021年03月11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在云龙镇公共资源交易站开标室(云龙镇政府内最东面大楼401室)进行公开开标,供应商可以派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会议。
6、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元整(?10000.00)
(2)投标保证金形式:采用银行电汇或银行汇票形式。
(3)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3月10日15时00分前(北京时间)完成递交。
(4)投标保证金汇入账户:
户 名: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公共交易站
开户银行:鄞州银行云龙支行
账 号:81240101302137092
(5)特别提示: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出,投标保证金银行支付回单 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必须编入投标文件中;2、务必在用途栏中注明招标编 号 YL-ZB(2021)-008、项目名称,未注明招标编号、项目名称或招标编号备注错误的,造成投标保证金到账无法确认,后果自负。
7、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联系人:朱书记
招标代理单位: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218室
联系人:朱佳慧、董顺杰、陈春楠、周健
电话:0574-83033198 邮箱:kxzb01@126.com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一)投标须知前附表
序号 |
内 容 |
---|---|
1 |
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农贸市场经营权承包项目 |
2 |
招标人: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218室 电话:0574-83033198 邮箱:kxzb01@126.com 联系人:朱佳慧、董顺杰、陈春楠、周健 |
|
3 |
项目地点:位于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农贸市场。 |
★4 |
租金报价: 本项目租金总价最低限价:40万元/年(不含税)。低于上述总价或各项最低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合同期内,3年的费用按照中标价执行。 注:本项目的租金报价为不含税报价,如需提供发票,则产生的税费由中标人另外自行承担。 |
★5 |
租金支付方式: 中标人将租金直接汇至招标人提供的指定账户,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中标人首期租金应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进行支付,以后每个租金支付日(租金支付日以合同约定为准)前1个月一次性足额付清租金;若租金支付日恰逢法定休假日,则中标人可以在法定休假日结束后的第一天向招标人履行义务,由此产生的相关税费及手续费由投标人承担。 违约情况界定:中标人约定付款日逾期15日或以上时间未支付租金的,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并罚没租赁押金。 |
6 |
租赁押金: 金额(人民币):拾万元; 形式:电汇或支票或银行保函; 退还:本合同终止后,经招标人查实中标人无相关欠缴费用和其他应付未付款项或其他未履行事项后,租赁押金无息退还中标人;但如中标人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给招标人造成损失的,招标人有权在其提交的租赁押金获得相应赔偿,且不足部分招标人有权继续向中标人追偿。 |
7 |
投标保证金:详见“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8 |
招租方式:公开招租。 |
9 |
投标有效期:90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
10 |
中标候选人及中标人数量:由评标委员会推荐2名中标候选人,由招标人按照推荐顺序确定1名中标人。 |
11 |
投标文件: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应分开装订、密封;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各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 |
12 |
招标文件答疑截止时间:2021年 03月 10日 16 时 00 分(北京时间)。 |
13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14 |
开标时间及地点:详见“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
15 |
根据原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通知和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的规定的招标费率,按照三年的中标总金额,向中标人收取招标服务费。 |
(二)投标须知
一、说明
1、本次招租工作是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实行招标方式来确定中标(成交)人。
2、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前附表规定的项目。
★3、合格的投标人
详见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2、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4、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5、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系指实质性要求条款。
二、招标文件
7、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共有六部分,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招标公告
第二部分 投标须知及前附表
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范本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和资料导致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8、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8.1招标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时,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将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以书面形式或在公告发布网站上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可以要求潜在投标人进行传真或书面确认澄清和修改已收悉,澄清和修改的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根据实际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的,在投标截止时间三日前告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可要求回执确认。
8.2招标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当招标文件与招标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8.3招标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招标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招标人非通过招标代理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招标文件。
9、对招标文件的异议
9.1若潜在投标人对招标文件有异议,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代理机构,但不得迟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0天前。逾期提出的将不予受理。对招标文件的异议应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投标人公章和注明日期。
9.2没有提出异议且又参与了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将被视为完全认同本项目招标文件。
三、投标文件
10、要求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本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有效。
投标文件必须包括下述内容:
投标文件由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两部分组成,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应分开装订、密封;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各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
11.1 商务技术文件(包括:资信证明文件、其他商务文件和技术文件)
(1)投标函;(格式见附表2)
(2)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复印件;(格式见附表3)
(3)投标声明书;(格式见附表4)
(4)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明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的代表若为非法定代表人的,必须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并提供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正反两面复印件;(格式见附表5)
(5)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格式见附表6)
(6)资格证明相关资料: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投标文件中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并在投标声明书中作相应的承诺)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在投标声明书中作相应的承诺)
c、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在投标声明书中作相应的承诺)
d、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在投标声明书中作相应的承诺)
e、无拖欠员工工资记录。(在投标声明书中作相应的承诺)
(7)人力资源调度及支持力量、其他资格及加分项(如有)等证明资料(根据资格及评分标准要求提供)。
(8)投标方案:包括经营管理方案等资料;(结合招标文件要求和评分标准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9)投标人有关承诺书(格式见附表7)。
(10)招标文件要求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的其他资料或说明。
11.2 报价文件
(1)报价表。(格式见附表9)
11.3 说明
★(1)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应分开装订、密封,并在封面上注明文件名称。
(2)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应装订成册,不得活页提供。
★(3)根据招标文件“第五部分”提供的格式文件,投标人需按格式填写、签署、盖章,或格式略有改动,但不得有重大偏离或影响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未提供格式的内容由投标人自行编制。
12、投标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2.1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人就有关投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件视同未提供。
★12.2投标计量单位,招标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招标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招标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12.3投标语言:中文,当不同文字文本的投标文件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13、投标报价
13.1所有投标报价必须以人民币报价,不接受外币报价。
13.2有关价格方面的投标声明应载明在“租金报价表”中,供开标时唱出。
★13.3投标文件应该只有一个投标报价,而且一经开标,投标报价不得变更;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14、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4.1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见招标文件“投标须知前附表”第10条,有效期不符合要求的作无效投标。
14.2在特殊情况下,在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应招标人的要求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的提出和投标人的答复都应以书面(含传真)的形式进行。投标人若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也应作相应的延长。投标人若拒绝接受延期要求,撤回其投标,其投标保证金不会因此不予退还,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允许修改除投标有效期、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外的投标文件内容。
15、投标保证金
★15.1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当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因投标人的不当行为受到损害时,可以依据本须知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15.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并提交租赁押金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5.3未中标人在结果公示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15.4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中标人不按规定提交租赁押金或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发生招标文件约定或法律法规等其他按规定需罚没投标保证金的情形。
四、投标文件的递交
16、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装订
★16.1招标文件“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中需要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的部分投标人须按格式要求进行签署和盖章,未按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作为无效投标。
★16.2各标段的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应装订成册,不得活页提供。
投标人应按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装订投标文件并标注页码,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投标人的责任。
16.3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并在封面盖公章并注明“正本”字样。副本内容可以为正本内容的复印件,在封面盖公章并注明“副本”字样。若正本与副本内容不符的,以正本为准。
16.4投标文件一般不得涂改和增删,如出现错漏必需修改的,在涂改或增删处须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的签字或盖章,否则,评标委员会将不接受该修改。
16.5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楚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17、投标文件的密封、标记和递送
所有递交的投标文件均应按以下方法密封装袋,招标人不接受未按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
投标文件密封袋内装书面投标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时密封袋应密封完好,封口处须盖投标人公章或投标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密封袋上应注明招标编号、标段编号、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并注明投标文件名称(商务技术或报价文件等)、开标时启封等字样。
18、投标截止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的投标地点。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9、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不得撤回、修改投标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投标文件应当按本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五、开标
20、开标时间、地点
招标代理机构将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参加开标会并签到。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未按时签到的,视同放弃开标监督权利、认可开标结果。
21、开标程序
(1)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主持,主持人宣布开标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开标会议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有关事项;
(4)投标人或其当场推荐的投标代表检查投标文件密封的完整性并签字确认;确认符合开标条件的进行投标文件的拆封、唱标。
(5)本项目同时开启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招标代理机构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份数、租金报价等认为应当公布的其他内容,并由记录人做好开标记录。
(6)投标文件评审结束后,公布评审结果,开标会议结束。,
六、评标和定标
22、评标委员会
22.1本项目评标委员会按相关规定组成,评标委员会将独立开展评审。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22.2本项目采用不公开方式评标。评标委员会必须公平、公正、客观,不带任何倾向性和启发性;不得向外界透露任何与评标有关的内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影响评标的正常进行;评标委员会及有关工作人员不得私下与投标人接触。
评标程序
23.1形式评审
招标人代表和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投标文件的完整性、合法性等内容进行审查。
23.2实质审查与比较
(1)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审查、核对,如有疑问,将对投标人进行询标,投标人要向评标委员会澄清有关问题,并最终以书面形式进行答复。
投标人代表未到场或者拒绝澄清或者澄清的内容改变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对该投标文件做出不利于投标人的评判。
(3)各投标人的商务技术得分为所有评委的有效评分的算术平均数。
(4)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协助评标委员会根据本项目的评分标准计算各投标人的得分。
(5)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评委对各部分得分汇总,计算出本项目最终得分。评标委员会按评标原则推荐中标候选人同时起草评标报告。
23.3审定投标书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是否存在重大偏差,存在重大偏差的投标将作为无效标。下列各项均为重大偏差:
(1)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或招标文件(打“★”)要求的;
(2)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或投标保证金金额不足;
(3)投标有效期不足;
(4)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
(5)投标文件的组成存在较大缺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由评标委员会出具书面意见确认(三分之二以上评审成员签字确认)。
(6)投标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由评标委员会出具书面意见确认(三分之二以上评审成员签字确认)。
(7)投标文件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由评标委员会出具书面意见确认(三分之二以上评审成员签字确认)。
(8)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被查实的。由评标委员会出具书面意见确认(三分之二以上评审成员签字确认);
(9)投标方案存在较大偏离,不能符合招标要求的;
(10)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无效标的情形。
24、澄清问题的形式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确认,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错误修正
投标文件如果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明显错误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评标过程保密
开标之后,直到发出中标通知书之前,凡是涉及评标委员会名单、投标文件的澄清、评价、以及授标意向等内容,评标委员会成员、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有关人员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27、确定中标人、评标结果公示与质疑
本项目由招标人确定中标人。
27.1招标人根据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名顺序确定中标单位。确定中标人后,在发布招标公告的网站上发布结果公示,投标人可到网上查询相关结果信息。
27.2投标人若对评标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结果公示期内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质疑,书面质疑文件应有详细的质疑内容及相应的依据,质疑单位名称、公章、联系人真实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否则视为无效质疑。招标人将在收到质疑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书面答复。招标人将不受理无效的质疑或公示期满后提出的质疑。
27.3若中标人放弃中标、或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不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租赁押金或其它原因被依法撤销中标资格的,招标人可确定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因前述的同样原因不能签署合同的,则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投标活动。
七、合同授予
28.1招标人与中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合同。同时,招标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招标结果和投标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应予以纠正。
28.2中标人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扣罚投标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
28.3中标人拒绝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招标人可确定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因前述的同样原因不能签署合同的,则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投标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也可以重新开展招投标活动。
注: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评标过程中的澄清或承诺文件均为合同附件。
八、租赁押金
29.1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确定的租赁押金金额,向招标人提交租赁押金,否则将没收中标人的全部投标保证金。
29.2签订合同后,如中标人不按双方合同约定履约,则没收其全部租赁押金,租赁押金不足以赔偿损失的,按实际损失赔偿。
九、知识产权
30.1投标人应保证,招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使用该招标内容所包含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有关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指控。
30.2倘若此类指控发生,投标人应负责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与此有关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
30.3招标人声明保护有关方面的知识产权,维护其有关合法权益,但这不是招标人的基本义务。
十、其他补充
如有,列明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
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一、项目概括
云龙镇甲村村农贸市场地处云龙镇甲村,经营面积2200m2,环境卫生管理面积14500m2,摊位长度约630米,具体以实际交付的情况及面积为准。(详见附件)
交付日期:以合同约定时间为准;本项目的市场移交具备条件和移交时间均以招标人确定为准,中标人不得因部分设备设施质量问题(除影响项目整体使用功能情况外)而拒绝或拖延合同签订。
二、★业态要求
本项目招租的标的物设计用途为商业经营,不得改变用途性质。
1、禁止业态:不能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通过环评的企业及其他等噪声、高污染会对周边环境或居民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的业态。
2、其他要求:项目中标后以现状交付中标人,中标人须服从甲村村委整体规划需求,业态控制方案送招标人备案后才可实施,业态方案的实施可行性最终以相关部门审批为准。
三、人员配备及要求
职位 |
人员数量 |
项目负责人 |
1 |
保洁及车辆管理人员 |
2 |
巡逻人员 |
2 |
公平秤 |
1 |
检验员 |
1 |
厕所清理人员 |
1 |
项目负责人需记录完整的经营户信息,并将资料备案至招标人处;中标人需为作业人员购买安全保险。如发生安全事故,一切由中标人承担,与招标人无涉。
四、其他要求及说明
★1、投标人需提供年产值2000万元以上的企业的担保证明
【提供担保协议(需在协议中明确如中标人出现任一违约情况时,担保方对中标人造成的违约后果完全承担保证责任,其地位等同于中标人,担保方在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无限连带责任保证)、保单企业营业执照及年产值2000万元及以上的证明资料】。如投标人年产值已达到2000万元及以上,则只需提供年产值证明资料,无须提供担保证明。未按要求提供的投标无效。
★2、投标时需承诺,中标后出租给第三方的摊位价不得高于2000元/m.年,摊位费每半年收取一次(每年4月、10月),否则将投标无效。
3、本项目仅提供场地证明,具体招租内容情况由投标人自行勘察,投标人可至招租场地进行现场勘察,核实相关信息,中标后不得以不了解项目情况为由拒签合同或签订合同后未按租赁要求进行施工、经营。如出现上述情况招标人将罚没其投标保证金,如投标保证金已退还的将罚没租赁押金并终止租赁合同。如罚没的金额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则招标人有权继续向中标人追偿。
4、中标人的装修不得对市场内现有设施进行任何破坏,并符合消防安全要求,消防方面的安全核准由中标人负责。
5、租赁期间,如因政策性拆迁或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商铺不能使用时,合同自行解除,租金由双方协商确定。市场拆迁权益由招标人享有,但法律、法规规定由中标人享有的除外。
6、租赁期间,以下费用不包含租金报价内(另有约定外),但投标人在成本测算时须考虑上述费用并自行另外承担。以下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支付,并由中标人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因中标人欠缴或逾期付款导致招标人承担责任的,招标人有权向中标人追缴。
(1)招租内容及范围按现状交付给中标人,中标人对交付后的市场进行的改造、装修、设施增设等内容产生的费用,均由中标人承担。
(2)租赁市场发生的物业管理费、安保费用、公设费、垃圾清运费、场地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保费等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及其他各种费用;
(3)中标人应对经营活动产生的噪音、废水、废气进行妥善处理,不得为此影响周边居民和单位的正常工作、生活,相关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4)其他与市场使用相关的税金或费用。
7、中标人在合同存续期间必须遵纪守法,承担租赁期间的市场防火、防盗及门前卫生责任,不得利用租赁市场进行违法违纪活动,若发生违法违纪事件由中标人承担后果。中标人经营所涉事项与招标人无关。
8、中标人在租赁期间,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注重安全生产,实施安全生产措施如配置安全警告标志、灭火器材等设施,建立安全、消防、交通等管理制度和做好相关工作,因违法、违规被有关部门查处所造成的后果由中标人承担,与招标人无涉。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中标人承担,与招标人无关。
9、中标人不得将所租市场作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同时中标人必须保持市场整体结构不受破坏,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造成损失的由中标人赔偿损失。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装修和搭建临时建筑物,经招标人同意装修和搭建的,租赁期满时,除可以搬迁的动产外,其他部分无条件无偿归招标人所有。中标人未经同意搭建的违章建筑,招标方有权进行无偿拆除。
中标人不得拆除所有不动产部分(包括装潢部分),中标人添置的活动物品、设备,由中标人自行处理。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市场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招标人有权处置,且中标人不得向招标人索取相应的经济补偿。
10、中标人在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需在市场完好(包含市场结构、水电等内容)且经招标人验收同意交付的情况下交还招标人,如经招标人验收发现市场主体结构改变,水电出现损毁等损害招标人利益的情况,中标人需按招标人要求进行复原或修复,否则招标人有权从租赁押金扣除相应的费用,超出租赁押金金额部分要求中标人在15个工作日内另外付清。租赁期限满后中标人尚未搬离的财物,出租方有权当做废弃物处理,所造成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11、租赁期间,招标人与中标人双方之间只存在租赁法律关系,其他所有的涉及环境卫生、环保、消防、治安、卫生、市场监督、税收、卫生、劳动、雇佣等都与招标人无涉,应当由中标人自己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中标人应当严格按照我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执行,如因此发生所有事宜均由中标人承担责任,与招标人无涉,且中标人不得在承租市场内经营对周边居民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业。如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出租方有权随时中止租赁合同,并不补偿任何费用给中标人。
12、合同期内在承包区域内因市场安全生产管理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中标人承担,与招标人无涉。
13、中标人必须服从村委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办理好相关证件。
六、考核标准
为满足甲村老百姓,提升居住环境,根据宁波市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制定考核标准。
类别 |
编号 |
实施标准 |
分值 |
市场环境(内外环境) |
1 |
地面无黑臭积水,地沟排水系统设备完善畅通。其中,水产、生禽经营区域设有上下水,摊位周围干净无异味、污水外溢。 |
3 |
2 |
无乱扔杂物现象,无公共设施损坏现象,无不文明养宠现象;地面、通道、摊位内部、墙根处无三个以上零星垃圾,如菜叶、果皮、纸屑、烟蒂、废旧纸盒、塑料袋等。 |
3 |
|
3 |
墙体无蛛网无灰尘、无乱张贴乱涂写。 |
3 |
|
4 |
配备分类垃圾桶。划线有序摆放垃圾桶,垃圾桶必须有盖,并加强对垃圾收集点地面及垃圾收集容器的冲洗、除臭、定期消杀。 |
3 |
|
5 |
垃圾清运及时。严格落实日产日清制度,在次日早上清理完。 |
3 |
|
6 |
厕所内外设施完好,保持整洁卫生,厕所内应设置无障碍卫生间,且管理使用情况良好。 |
3 |
|
7 |
市场摊位内外物品需堆放整齐。 |
3 |
|
市场秩序 |
8 |
规范经营,杜绝商品摆放外溢、扩摊经营、禁止市场内占道经营。经营摊位不出屋、不出柜台、不占通道。 |
3 |
9 |
市场内经营户摊位内部个人物品摆放整洁有序;不得出现摊位内部分经营户物品凌乱、垃圾脏乱。 |
3 |
|
文明城市创建日常管理和安全保障 |
10 |
在市场内任何区域禁止乱张贴小广告;市场摊位广告在规划固定公共区域集中展示张贴。所设置的公益广告禁止粘贴牛皮癣、涂画等。 |
3 |
11 |
菜市场内经营户和消费者禁止吸烟。 |
3 |
|
12 |
菜市场出入口禁止跨线经营、占道经营、周边无流动摊贩。 |
3 |
|
13 |
禁止占用、堵塞消防车通道现象,禁止在通道、安全出口处经营摆摊。 |
3 |
|
文明氛围 |
14 |
从业人员及经营者要做到文明用语、礼貌待人、热情服务、不与顾客发生争吵;不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缺斤少两、欺诈宰客。 |
3 |
15 |
从业人员要依法经营,证照齐全。 |
3 |
|
16 |
从业人员要做到形象良好、服装整齐,不裸胸露背。 |
3 |
|
周边秩序 |
17 |
各种车辆(机动车,非机动车)分类停放,按顺序入停车标线位置停放,禁止停放在市场重要出入口(专人负责)。 |
3 |
18 |
自行车、电动车等不允许进入市场(专人负责)。 |
3 |
|
19 |
周边马路禁止流动摊位摆放,街道两侧禁止垃圾乱堆乱放。 |
3 |
|
食品安全 |
20 |
销售冷藏冷冻食品、食用农产品的摊位,应当配备与销售品种相适应的冷藏冷冻设施,能正常运行。肉类、半成品摊位配套有冷藏保鲜设施。 |
3 |
21 |
直接入口散装食品需要配备封闭式的防蝇、防尘等卫生设施;销售自制食品需要公布配料表以及食品添加剂使用情况,并对加工场地进行备案。散装食品须标明食品的名 称、 生 产 日 期 或 者 生 产 批号、保质期以及生产经营者名称、地 址、联系方式等内容。 |
3 |
|
22 |
市场范围内商户销售所有食品均为正当渠道进货、均在保质期范围内,禁止销售使用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制作的食品,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的食品及假冒伪劣食品。 |
3 |
|
23 |
禁止交易野生动物,如果有野生动物交易立即上报市场监督管理局。禁止活禽交易期间内,市场禁止出现活禽交易 |
3 |
|
24 |
熟食经营户有持证经营,从业人员持有有效的健康证,并按照要求做好“三防三白”。从业人员穿着工作服工作帽,佩戴口罩,不得用手直接接触熟食,须佩戴一次性手套;店内安装灭蝇灯、紫外消毒灯,门窗可以正常关闭,符合“防腐、防蝇、防尘”要求。 |
3 |
|
25 |
有进行农残检测,并将检测结果及时公示在相关区域 |
3 |
|
新冠防疫(按要求执行) |
26 |
市场内所有人员应佩戴口罩,经营户及市场管理人员按规定佩戴口罩。 |
3 |
27 |
市场采取调整封闭进出口的措施管控人流量,入口处张贴健康码或甬行码,要求所有出入人员进行扫码展示,并配备管理人员。发现不是绿码者严禁进入 |
3 |
|
28 |
在市场醒目位置张贴宣传疫情防控的宣传标语或采用LED屏滚动播放。在公告栏张贴辖区市场监管所和片区监管干部的投诉举报电话。 |
3 |
|
29 |
市场每天开业前或结业后对经营场所进行全面清洁和消毒,查看消毒记录,每天一次检查经营户和市场管理人员的体温与绿码,并保持记录。 |
3 |
|
经营纠纷 |
30 |
因经营纠纷未能解决问题,投诉至村委的。 |
3 |
环境综合考评 |
31 |
市场内外环境。 |
10 |
注:考核时间按季考核,考核经上级及村民主小组评议后,扣1分罚100元,奖罚款上下限5万元;经营期间内,招标人有权调整考核标准。
第四部分 合同范本
(本合同为合同样稿,最终稿由甲乙双方协商后确定)
出租方: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 (以下简称乙方)
担保方: (以下简称丙方)
乙方参加甲方在 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农贸市场经营权承包项目(招标编号:YL-ZB(2021)-000) 的市场公开招租中中标,取得甲方出租市场的承租权(亦为取得出租市场出租现状的管理权,下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管理暂行办法》和省、市、区有关规定及甲方在市场招租中的有关约定,为保障双方合法权益,经双方协商一致,现就市场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 市场基本情况
具体以实际交付的情况及面积为准。乙方对甲方上述承包场地作了充分的了解。
第二条 市场用途
乙方向甲方承诺,租赁该市场仅作为 经营管理 使用;不允许整体转租或转让或分割转租。
除双方另有约定外,乙方不得随意改变市场用途。
第三条 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起租日: 年 月 日;免租期起始日期:同交付日期。
交付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条 租赁押金及出租金额
为保证合同的履行,乙方在订立合同前给甲方支付人民币拾万元的租赁押金。本合同终止后,经甲方查实乙方无相关欠缴费用和其他应付未付款项或其他未履行事项后,租赁押金无息退还乙方;但如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给甲方造成损失的,甲方有权在其提交的租赁押金获得相应赔偿,且不足部分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乙方出租给第三方的摊位价不得高于2000元/m.年,摊位费每半年收取一次(每年4月、10月),否则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第六条 租金及付款方式:
合同期内,3年内的年租金按照中标价执行,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的租金为 元/m.年,合计 元/年(租金单价为所有租赁长度的平均价,租金按中标价计)。
注:本项目的租金报价为不含税报价,如需提供发票,则产生的税费由乙方另外自行承担。
乙方将租金直接汇至甲方提供的指定账户,租金每半年支付一次,先付后用,乙方首期租金应于合同签订后5日内进行支付,以后每个租金支付日(租金支付日以合同约定为准)前1个月一次性足额付清租金;若租金支付日恰逢法定休假日,则乙方可以在法定休假日结束后的第一天向甲方履行义务,由此产生的相关税费及手续费由乙方承担。
违约情况界定:乙方约定付款日逾期15日或以上时间未支付租金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罚没租赁押金。
第七条 租赁期间的相关费用
租赁期间,以下费用不包含租金报价内(除另有约定外),但乙方在成本测算时须考虑上述费用并自行另外承担。以下费用全部由乙方支付,并由乙方承担逾期付款的违约责任。如因乙方欠缴或逾期付款导致甲方承担责任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缴。
(1)招租内容及范围按现状交付给乙方,乙方对交付后的市场进行的改造、装修、设施增设等内容产生的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2)租赁市场发生的物业管理费、安保费用、公设费、垃圾清运费、场地管理费、卫生费、水电费、保费等相关部门收取的费用及其他各种费用。
(3)乙方应对经营活动产生的噪音、废水、废气进行妥善处理,不得为此影响周边居民和单位的正常工作、生活,相关费用由乙方承担。
(4)其他与市场使用相关的税金或费用。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租赁期间,甲方不得无故解除合同。租赁期间,如因政策性拆迁或遇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或其它不可抗力因素导致市场不能使用时,合同自行解除,租金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市场拆迁权益由甲方享有,但法律、法规规定由乙方享有的除外。
2、若乙方不按时支付租金,或未经甲方同意擅自直接或变相整体转租、转让的,或擅自改变市场用途的,或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从事非法经营,或其他损害公共利益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市场,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由乙方承担。
3、除上述条款以外,因其他特殊原因需终止租赁关系时,甲方须提前叁个月书面通知乙方,并支付给乙方陆个月的租金作为违约金,合同终止。合同终止后,乙方需在15日内腾退市场交付甲方。乙方延期腾退的,甲方无需支付终止合同违约金并有权向乙方收取其实际占用期间的市场使用费,造成其他损失的,由乙方按实赔偿。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在合同存续期间必须遵纪守法,承担租赁期间的市场防火、防盗及门前卫生责任,不得利用租赁市场进行违法违纪活动,若发生违法违纪事件由乙方承担后果。乙方经营所涉事项与甲方无关。
2、乙方在租赁期间,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注重安全生产,实施安全生产措施如配置安全警告标志、灭火器材等设施,建立安全、消防、交通等管理制度和做好相关工作,因违法、违规被有关部门查处所造成的后果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涉。在租赁期间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由乙方承担,与甲方无关。
3、乙方不得将所租市场作任何形式的抵押或担保,同时乙方必须保持市场整体结构不受破坏,擅自拆改结构或改变用途造成损失的由乙方赔偿损失。未经甲方同意不得装修和搭建临时建筑物,经甲方同意装修和搭建的,租赁期满时,除可以搬迁的动产外,其他部分无条件无偿归甲方所有。乙方未经同意搭建的违章建筑,甲方有权进行无偿拆除。
乙方不得拆除所有不动产部分(包括装潢部分),乙方添置的活动物品、设备,由乙方自行处理。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市场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且乙方不得向甲方索取相应的经济补偿。
4、租赁期间,甲方与乙方双方之间只存在租赁法律关系,其他所有的涉及环境卫生、环保、消防、治安、卫生、市场监督、税收、卫生、劳动、雇佣等都与甲方无涉,应当由乙方自己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我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执行,如因此发生所有事宜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涉,且乙方不得在承租市场内经营对周边居民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业。如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随时中止租赁合同,并不补偿任何费用给乙方。
5、合同期内在承包区域内因市场安全生产管理导致的安全责任事故,均由己方承担,与甲方无涉。
6、乙方在租赁期满或合同终止后需在市场完好(包含市场结构、水电等内容)且经甲方验收同意交付的情况下交还乙方,如经甲方验收发现市场主体结构改变,水电出现损毁等损害甲方利益的情况,乙方需按甲方要求进行复原或修复,否则甲方有权从租赁押金扣除相应的费用,超出租赁押金金额部分要求乙方在15个工作日内另外付清。租赁期限满后乙方尚未搬离的财物,甲方有权当做废弃物处理,所造成损失由乙方自行承担。
7、乙方若要终止租赁关系,须提前叁个月书面通知甲方,并支付甲方陆个月租金的违约金,合同终止。
第十条 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丙方自愿作为乙方之担保人签署本合同,对该合同的全部内容完全明确、清楚,对该合同的全部内容理解完全一致,自愿以无限连带责任的方式,向甲方提供担保,如乙方出现本合同中任一违约情况时,丙方对乙方造成的违约后果完全承担保证责任,其地位等同于乙方。
2、丙方在合同约定的保证范围内承担无限连带责任。如果本合同中约定的承租期限届满,乙方未履行或未完全履行义务的,甲方追究乙方无果的情况下,甲方有追究丙方的权利。
3、丙方提供的担保协议的保证期间为本合同中约定的房屋承租履行期。
第十一条 租赁期满
1、租赁期满后,本合同即终止,届时乙方须将市场无条件退还甲方,否则,甲方可采用停水、停电等强制性措施;乙方逾期交还市场期间按原租金三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2、如乙方要求继续租赁,在甲方继续公开招租时,同等条件下符合下次招租条件的,乙方同等报价的享有优先承租权,但乙方须在合同到期日叁个月前书面告知甲方,并按要求办理招租登记手续,否则视为放弃优先承租权。
第十二条 其他约定事项
1、本项目仅提供场地证明,乙方不得以不了解项目情况为由,不按租赁要求进行施工、经营。如出现上述情况甲方将罚没租赁押金并终止租赁合同。如罚没的金额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则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2、禁止业态:不能取得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营业执照和通过环评的企业及其他等噪声、高污染会对周边环境或居民生活造成较大影响的业态。
注:乙方有义务做好引进业态把关并负有相关责任;如甲方发出整改通知后,乙方未能按照要求整改的,则甲方终止合同,并不退还约保证金,如罚没的金额不足以弥补招标人损失的,则甲方有权继续向乙方追偿。
3、项目以现状交付中标人,乙方须服从村委整体规划需求,业态控制方案送甲方备案后才可实施,业态方案的实施可行性最终以相关部门审批为准;如发生违约,甲方有权终止合同,且不退还租赁押金。
4、租赁期间,甲乙双方之间只存在租赁法律关系,其他所有的涉及环境卫生、环保、消防、治安、安全生产、卫生、市场监督、税收、卫生、劳动、雇佣等都与甲方无涉,应当由乙方自己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同时乙方应当严格按照我国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执行,如因此发生所有事宜均由乙方承担责任,与甲方无涉,且乙方不得在承租市场内经营对周边居民产生不良影响的行业。如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甲方有权随时终止租赁合同,并不补偿任何费用给乙方。
5、乙方必须服从村委管理,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办理好相关证件。
第十三条 其他
1、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三方产生纠纷且协商不成的,由宁波市鄞州区人民法院管辖。
2、本合同如与国家法律法规相抵触时,应当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3、本合同的附件及三方所签订的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4、组成合同的附件:(1)中标通知书;(2)招标文件;(3)投标文件。
5、本合同一式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丙三方各执 份;本合同自甲乙丙三方代表签字、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地址: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部分格式
一、商务技术文件部分格式
附表1 商务技术文件封面参考格式
1、外包装封面参考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农贸市场经营权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YL-ZB(2021)-000
投标文件名称:商务技术文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开标时启封)
年 月 日
2、投标文件封面参考格式
正本/或副本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农贸市场经营权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YL-ZB(2021)-000
投标文件名称:商务技术文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附表2 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投标人全称)参加贵方组织的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农贸市场经营权承包项目招投标活动,并对该项目进行投标响应,在此:
1、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
2、据此函,全权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本投标自开标之日起 90 天内有效。
(2)按租金报价表中承诺的租金价格执行。
(3)如果我方中标,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我方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修改文件的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保证遵守招标文件有关条款规定。
(5)我方同意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次招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
(6)我方同意,在开标后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或发生招标文件约定的其他没收投标保证金情形,则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7)我们郑重声明:我方符合有关规定的参加投标活动应当具备的条件。
(8)我方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和条款规定。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地址: 邮编:__________
电话: 传真: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姓名: ___________ 职务: 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___________
日期:_____年___月___日
附表3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投标保证金缴纳证明
(此处附投标保证金的收执证明或银行回单等复印件)
附表4 投标声明书
投标声明书
致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我方愿意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的投标,为便于贵方公正、择优地确定中标人,我方就本次投标有关事项郑重声明如下:
1、我方向贵方提交的所有投标文件、资料都是准确的和真实的。
2、我方不是招标人的附属机构;在获知本项目招标信息后,与招标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其附属机构没有任何直接管理或控股关系。
3、我方承诺并声明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投标人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
(4)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无拖欠员工工资记录。
4、我方保证按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招标合同要求履行;并在本投标人违反招标文件、投标承诺及招标合同时愿意按相关规定接受处罚。
5、以上事项如有虚假或隐瞒,我方愿意承担一切后果,并不再寻求任何旨在减轻或免除法律责任的辩解。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5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适用于法定代表人来投标)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_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周岁 职务: _
身份证号码: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注:后附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授权委托代表来投标)
致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我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本单位在职职工 (姓名)以我方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我方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开标、评标、签约等具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我方对被授权人的签名事项负全部责任。
在撤销授权的书面通知以前,本授权书一直有效。被授权人在授权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被授权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授权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日 期:
被授权人(签字):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电 话:
传 真:
注:后附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的身份证复印件(正反两面)。
附表6 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
商务技术条款偏离表
序号 |
招标文件要求 |
投标人的响应或说明 |
是否偏离 |
1 |
|||
2 |
|||
3 |
|||
4 |
|||
5 |
|||
6 |
|||
7 |
|||
8 |
|||
9 |
|||
10 |
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及要求” |
响应招标文件“第三部分 招标内容 及要求” |
|
11 |
响应招标文件的其他商务技术条款。 |
||
… |
…… |
… |
… |
注:1、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商务技术条款的相关内容;
2、是否偏离应在本表空白处醒目地注明“正偏离或无偏离或负偏离”等字样。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表7 投标人承诺书
投标人承诺书
致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股份经济合作社:
我公司承诺:中标后,我方转租给第三方商户的摊位租金不超过2000元/m.年,摊位租金每半年收一次(每年4月、10月)。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说明:上述内容投标人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修改,但必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二、报价文件部分格式
附表8 报价文件封面参考格式
1、外包装封面参考格式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农贸市场经营权承包项目
项目编号:YL-ZB(2021)-008
投标文件名称:报价文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开标时启封)
年 月 日
2、投标文件封面参考格式
正本/或副本
投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农贸市场经营权承包项目
项目项目编号:YL-ZB(2021)-008
投标文件名称:报价文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地址:
年 月 日
附表9 租金报价表
租金报价表
项目编号:YL-ZB(2021)-008
项目名称: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甲村村农贸市场经营权承包项目
区域名称 |
面积 |
单价 |
投标报价 |
投标总价合计 |
|||
投标声明 |
1、租期3年。 2、租金调整:3年的租金按照中标价执行。 3、其他:(如有,由投标人自行增加)。 |
说明:(1)租金总价:精确到角为单位,1年按365天计算;(2)本项目租金总价最低限价:,低于上述总价或各项最低限价的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第六部分 评标办法
一、总则
本次招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依法进行,招标活动及当事人接受依法实施的监督。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
二、评标组织
评标委员会: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根据招租项目的内容特点按照规定组建评标委员会。
主持人宣布评标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
三、评标程序
(1)招标代理机构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进行开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如投标人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还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出席开标会议,开标会议由招标代理机构组织,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人的基本情况进行审核。
(2)本项目同时开启商务技术文件和报价文件,由唱标人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文件份数、租金报价等招标代理机构认为应当公布的其他内容。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初步评审。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最终评标委员会将对各投标人进行详细评审并打分。
(3)按照投标人的综合得分排名,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上公布评标结果。
四、评标过程
1、初步审查
初审分为资格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1)资格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2、澄清问题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评审合格的投标文件,依照本办法对投标文件内容作进一步评审、比较。评标委员会成员经过阅标、审标和询标,对各投标人进行综合打分。
评委打分参照本部分附表:评分标准表。评标委员会成员根据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独立打分(小数点后保留一位小数)。评委打分采用记名方式,取各评委的算术平均分(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报价分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后按评分标准表进行统一计算(四舍五入,小数点后保留二位小数)。
如出现招标文件及评标办法未及事宜,由评标小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执行并讨论确定。
5、中标原则
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综合得分从高到低确定排名次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如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价格分高者优先;价格分也相同的,由投标人抽签决定。
6、中标结果
招标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在招标公告发布网站上进行公示三个工作日,根据公示和决标结果,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评分细则表(总分100分)
序号 |
项 目 |
优 |
良 |
一般 |
差或缺项 |
|
1 |
经营管理方案 45分 |
现状了解:根据投标人对招租范围内现状的了解程度、描述正确性、符合性等内容进行评审。 |
7-9 |
4-6.9 |
1.5-3.9 |
0-1.4 |
市场用途:根据投标人对招租范围规划用途合理性、符合性、带来的社会贡献及经济效益等内容进行评审。 |
7-9 |
4-6.9 |
1.5-3.9 |
0-1.4 |
||
经营方案:是否具有针对性、内容合理性和特点、描述清晰度等进行评议。 |
7-9 |
4-6.9 |
1.5-3.9 |
0-1.4 |
||
日常管理方案:根据投标人对商贩的管理方案进行评审。 |
7-9 |
4-6.9 |
1.5-3.9 |
0-1.4 |
||
安全管理方案及突发应急措施:是否具有针对性、内容合理性和可行性等方面进行评议。 |
7-9 |
4-6.9 |
1.5-3.9 |
0-1.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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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投标人经营业绩(5分): 投标人有类似市场经营承包5年或以上经验的,且经营面积>1700平方米的,得5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编入投标文件中,原件备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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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金报价 (50分) |
所有有效标中投标价格最高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得满分, 其余有效投标人的价格分以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50×100% |
|||||
合计 |
1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