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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清华长庚医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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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北京清华长庚医院食堂外委服务项目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2021-03-03
[公开]北京清华长庚医院食堂外委服务项目餐饮服务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JBZC2019_193325_302-JH0021-XM001

二、项目名称:北京清华长庚医院食堂外委服务项目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成交金额:317.0996 万元(人民币)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及中标成交金额:

中标成交供应商名称:北京索迪斯服务有限公司

中标成交供应商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6号楼1至18层101内18层1801室

中标金额:317.0996万元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统一信用代码 中标金额
北京索迪斯服务有限公司 北京市朝阳区酒仙桥路6号院6号楼1至18层101内18层1801室 911101057000014183 317.0996 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供应商 商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 总价 服务要求
北京索迪斯服务有限公司 餐饮服务 / 1 317.0996万元 317.0996万元 食堂外委服务

用途:自用

简要技术要求:员工餐及病患治疗餐、病患普通餐

合同履行日期:1年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李东生、詹瑞臣、张殿节、褚敏、苏立楠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24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和国家发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地址: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168号

联系方式:杨晨,010-561186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联系方式:卢飒、李喆,010-6210817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卢飒、李喆

电 话: 010-62108177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食堂外委服务项目餐饮服务采购项目-定稿0208.pdf

招 标 文 件 项目名称:北京清华长庚医院食堂外委服务项目餐饮服务 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TC210N00S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2021 年 2月 1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 6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 9 一 说 明 .............................................................. 9 二 招标文件 ........................................................... 10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 11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 14 五 开标及评标 ......................................................... 15 六 确定中标 ........................................................... 18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 21 第一部分 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 21 1 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一) ......................................... 22 2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 23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 25 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 26 5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 ................................. 27 6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 29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30 8-1 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须提供) .......... 31 8-2 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须提供) .................... 32 8-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须提供) ............ 33 9 联合体协议(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预留份额项目,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 须提供,格式自拟) ...................................................... 34 10 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格式自拟) ...................................... 34 11 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35 第二部分 商务及响应文件 ................................................ 36 1 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六) ............................................ 37 2 投标分项报价表 ...................................................... 38 3 服务及其伴随的货物和工程说明一览表 .................................. 39 4 服务需求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九) .................................... 40 5 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十) .................................... 41 6 招标代理费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十一) ................................ 42 7-1 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二) ................................. 43 7-2 监狱企业声明函 ..................................................... 45 7-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四) ......................... 46 8 投标人商务符合性承诺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五) .......................... 47 9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 47 10 评审所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 ............................................ 47 11 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 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 ..................... 48 12 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文件 ........................................ 51 第五章 合同格式 ............................................................ 52 2 附件一 .................................................................. 65 附件二 .................................................................. 73 附件三 .................................................................. 79 附件四 .................................................................. 80 附件五 .................................................................. 81 第六章 服务内容及需求 ...................................................... 82 一 需求一览表 .......................................................... 82 二 技术要求 ............................................................ 82 第七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 92 (一)资格审查表 ........................................................ 94 (二)符合性审查表 ...................................................... 95 (三)评审因素和指标 .................................................... 96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受北京清华长庚医院的委托,对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食堂外委服务项目餐饮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投标人 前来投标。 1. 招标编号:TC210N00S 2. 立项编号:JBZC2019_193325_302-JH0021-XM001 3.项目信息: 招标项目性质:财政资金,人民币 384 万元,投标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投 标将被拒绝。 服务内容:食堂外委服务(详见招标文件第六部分)。 服务期:1年 用途:自用 4.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A.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包括法人、 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B.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 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或新设企业当年验资报告的复印件(加盖提供报告单位的 公章),或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 C.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D.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信用记录(截止时间点为投标截止时间),被列入失 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的供应商,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投标人近三年内有类似项目业绩; 3)投标人自注册经营起,无食品安全责任事故,在驻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 局无不良记录,须提供声明函; 4)投标人必须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否则没有资格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5.招标文件售价: 每包人民币 200 元;若邮购,每份加收人民币 50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 年 2 月 8 日至 2021 年 2 月 20 日(节假日除外),上午 9:00 至 11:00;下午 1:30至 4:30(北京时间)。 地点: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购买文件所需资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文件 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购买方式:本项目只接受网上报名。请满足条件的供应商登录中招联合招 标采购平台(http://www.365trade.com.cn)或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网站 主页进行免费注册,并上传购买文件所需资料,审核通过后购买并下载招标文 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7.接收投标文件时间:2021年 3月 1日下午 13:30--14:00(北京时间),逾期 送达或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8.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2021年 3月 1日下午 14:00 整(北京时间)。 9.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6层会议室 10.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方式与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 司联系。 招标代理: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邮 编:100081 电 话:010-62108177、8194 电子信箱:lusa@cntcitc.com.cn 联 系 人: 卢飒、李喆 采 购 人: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 168号 联 系 人: 杨老师 联系方式: 010-56118628 特别告知 各潜在投标人: 本项目接受网上发售、下载电子版招标(采购)文件/资格审查文件(下简称 “标书”),现将有关注意事项特别告知如下: (一)网上注册:凡有意在线获取电子版标书的潜在投标人,请务必在本 5 项 目 电 子 版 标 书 发 售 截 止 时 间 前 , 登 录 中 招 联 合 招 标 采 购 平 台 (http://www.365trade.com.cn;以下简称“交易平台”)进行免费注册。潜 在投标人参与不同项目的经办人可注册多个不同账户。交易平台会对投标人注 册信息与其提供证件信息进行一致性审核。 (二)标书下载:经办人凭注册时的用户名、密码验证身份登录、上传《招 标(采购)公告》要求的报名资料(如有)、经招标代理机构项目经理审核通 过后购买并下载电子标书。逾期将无法购买标书。 (三)电子版标书不缴纳其他的服务费用。 (四)潜在投标人成功下载电子版标书后,标书款发票选择增值税电子发 票的直接在平台下载,选择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开标现场找项目经理领取。 (五)其它事项 如遇平台操作问题,可拨打交易平台统一服务热线:010-86397110,热线 服务时间为工作日上午 09:00-12:00下午 13:00-17:30。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关于要采购货物的具体资料,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 如有矛盾,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1 采购人:北京清华长庚医院 地 址:北京市昌平区立汤路 168号 联系人:杨老师 电 话:010-56118628 1.2 采购代理机构: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906A 业务联系人:卢飒、李喆 电话: 010-62108177 邮箱:lusa@cntcitc.com.cn *1.3.4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第一章投标邀请“投标供应商资格要 求” 1.3.5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否 1.5.1 标的所属行业: 餐饮业 1.5.2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否 1.5.3 是否为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 否 1.6 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 否 1.6.8 联合体的其他资格要求:不适用 2.2 项目预算金额: 384 万元;本包最高限价: 384 万元,投标报 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投标将被拒绝。 5.4 是否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否 5.5 是否需要提供样品: 否 8.1 如投标商对多个包进行投标,可以中标 1 包 9.1 提供投标人的近半年内的任意 1 个月纳税和社保记录; 在法规范围内不需提供的,应做书面说明和证明文件; 12 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陆万元整(¥60000.00); 投标保证金形式:电汇、支票、银行转账、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注: 1、投标人须在汇款附言(或银行摘要)中标明项目编号,每个包 分别提交保证金。如“tc200nxxx"(字母均为小写) 2、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后进入中招联合电子招标采购平台“缴纳 保证金”功能模块,填写相关信息后通过平台自动获取保证金收 款账户信息。请投标人按此信息将保证金电汇或银行转账至指定 账户(该账号为虚拟账号,仅针对本投标人本项目分包有效,对 于其他投标人、其他项目或分包无效)。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委托中招联合信息股份有限公司及平安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 7 行办理投标保证金收、退、转及结账、结算等相关业务。保证金 办理相关问题请咨询中招联合(010-86397110)。 13.1 投标有效期: 90 日历日 14.1 第一部分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正本: 1 份、副本: 2 份; 除上述文件外,还须密封递交投标文件电子文档 1 份。 16.1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3月 1日下午 14:00整 18.1 开标时间:2021年 3月 1日下午 14:00整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62号中关村资本大厦 6层会议 室(详见前台大屏幕) 19.2 信用查询时间: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至资格核对工作结束前。 23.2 评标方法:适用 综合评分法 27.1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数量: 3 27.2 招标人是否委托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否 31.1 提交履约保证金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7 日历日 履约保证金金额:贰拾万元整 履约保证金形式: 支票、电汇、银行转账 32.1 预付款金额为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总金额的 30 %。 32.3 本项目采购人不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情形,情形如下: □采购资金在履约完成之后才能到位 □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期限小于 20日 □政府采购预算资金小于 50万元 □其他采购人不能在政府采购合同履约完成前支付采购资金 33 是否由中标人缴纳招标代理费: 是 招标代理费:参照原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和国家发 改委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的计算方法收取。 支付形式:电汇、支票、银行转账 支付时间: 收到中标通知书 5日内 33.4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机构: 所有政府采购项目的信用担保专业的担保公司 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9层 联系电话:010-88822888 传真:010-68437040 电子邮箱:ztbxf@guaranty.com.cn 北京市政府采购项目增加的信用担保公司 1.北京首创融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 联系电话: 58528799 传真:58528448 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 2.北京中关村科技融资担保有限公司 8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号天作国际大厦 A座 28层 联系电话: 59705600-6950 传真:59705606 电子邮箱: li_yuchu@126.com 3.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增加的担 保机构:无 35.3 反腐倡廉监督电话: 010-62108085 37.2 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 √一次性提出 □多次提出 适用于本投标人须知的额外增加的变动: 投标文件还应该包括或遵守下列要求: 内容填写说明 1.按统一规定的格式、顺序填写、排列,并装订、胶封成册,不得采用活页方 式装订。复印件应清晰整洁。 2.全部的规格尺寸为 A4纸型。 3.建议双面打印或复印。 采购人保留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对本次招标中服务的范围和工作量进行调整的权 利。根据投标时单项报价计算增加或减少合同总额。 9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构、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本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为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1.3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 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 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有生产或供应能 力的本国供应商,包括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 1.3.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 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3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3.4 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要求。 1.5 投标人提供的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享受中小企 业扶持政策。投标人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 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 号)确定企业类型;也可在工业和信息化部网站 (https://www.miit.gov.cn/)的“中小企业规模类型自测小程序”自 助查询到企业类型。 1.5.1 投标标的所属行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5.2 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提供的 服务为非中小企业承接,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承接企业如为监 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1.5.3 本项目是否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措施及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 表,未达到上述比例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承接企业如为监狱企 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 1.5.4 享受中小企业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 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1.6 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6.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6.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的条件,遵守国家、本项目采购人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 关规定。 1.6.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 符合相关规定。 1.6.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 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招标采购单位。 10 1.6.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 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 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 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 体视同小微企业。 1.6.6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按照 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1.6.7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 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 定为投标无效。 1.6.8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7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其 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8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供应商,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 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人已获得足以支付本次招标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资金 (包括财政性资金和本项目采购中无法与财政性资金分割的非财政性 资金)。 2.2 项目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如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 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 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4. 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 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构成 5.1 要求提供服务及伴随货物及工程的内容及详细技术需求、投标须知和 合同条件等在招标文件中均有说明。 招标文件共九章,分装两册。各册的内容如下: 第一册 第一章 投标人须知 第二章 附件——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册 11 第三章 投标邀请书 第四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采购需求 第七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 未澄清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 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 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 投标无效。 5.4 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5.5 原则上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要求投标人提供样品。除仅凭书面方 式不能准确描述采购需求,或者需要对样品进行主观判断以确认是否 满足采购需求等特殊情况除外。 如需提供样品,对样品相关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对样品的评审方 法及评审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九章。 6. 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 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 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 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 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 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未回复的,视 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通知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 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 行。 7. 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 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8.1 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一个或几个分包服务进行投标,除非在投标须 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 8.2 投标人应当对所投分包招标文件中“服务及其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列 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分包中的部分内容,其该包投标将被 认定为投标无效。 12 8.3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服务及其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均 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 投标文件组成 9.1 投标文件由“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部分商 务及技术文件”组成。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 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其中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中“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具体要求详见投标须知前 附表。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招标文件 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2 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 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投标文件第一 部分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 10.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 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0.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 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 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1.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服务内容、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 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署。。 11.3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 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 定为投标无效。 11.4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 12. 投标保证金 12.1 投标人应提交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 一部分。 12.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蒙 受损失而要求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1)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投标的; (2)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30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31条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人不按本须知第 32条的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 (5)存在的串通投标情形的; 13 (6)存在向采购人、代理机构或评标专家行贿事实的。 12.3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北京地区:电汇、支票,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可接受的其他形式; 外埠:电汇,以及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可接受的其他形式; 接受符合财政部门规定的投标担保函正本。 12.4 投标人没有根据本须知 12.1 和第 12.3 条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 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采用电汇形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一般可以实时入账。采用支票形式 的,投标人则应充分考虑支票入账时间,以确保投标保证金能按时进 入指定账户。根据银行信息交换和付款时间,支票从递交至实际入账 一般需要 4-5 个工作日。如投标人未及时提交支票或支票不符合银行 委托收款要求(如污损、折叠、胶装等),导致投标保证金不能按时 进入指定账户的,将按照招标文件的第 22.2条相关规定处理。 12.5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 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6 中标人应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采购代理 机构办理投标保证金无息退还手续。 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暨中标结果公告 公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及时联系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办理无息 退还投标保证金手续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采购人 或采购代理机构将不承担资金占用费。 政府采购投标信用担保函正本不予退回。 13. 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应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 定时间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 为投标无效。 13.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 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 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须在延长的 有效期内继续有效。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其投 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 投标文件的制作 14.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 本和电子文档,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 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 为准。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 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 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 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 14 效。 14.3 投标文件应按照“第一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分成两部分,宜用不可拆装的方式分别装订成册。 14.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 责。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投标 人应将投标文件的两个部分分开单独密封,并在封皮正面标明“第一 部分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或“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字 样。投标人应承担封装失误产生的任何后果。 15.2 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 (1)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分包名称及包号(如 有)、投标人名称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15.3 如果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将被拒绝接收。 16. 投标截止 16.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 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投标文件。 17. 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 件。 17.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 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以下签收回执。 接收投标文件回执单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递交时间 投标文件密封情况 接收单位 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接收人签字: 17.3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提出书面通知并在投标 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通知应按本须知规 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 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5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提出书面通知并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7.4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5 除投标人不足 3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 概不退回。 五 开标及评标 18. 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 组织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予开标。 18.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自己或所代表的投标文件的密封 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第一部 分,宣读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 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 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8.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 回避申请。 19. 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 人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 标;资格证明文件未装在“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将被认 定为未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 的信用记录。 19.2.1 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 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 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 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签字并存档备查。投标 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 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 资格审查依据。 16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 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 会,负责评标工作。评标委员会由 5人(含)以上经济技术与采购人代 表组成。采购人代表不超过评委会人数的三分之一。 20.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 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 响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 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 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 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 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2.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 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 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 价按照第 20.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 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汉语语言文本为准。 20.3 投标人所投服务所伴随的货物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 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清单,应提供处 于有效期之内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 先采购办法见第 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如采购人所投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所投 产品应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部分。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 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如采购人所投服务所伴随的货物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 应为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 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0.4 政府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项目中涉及商品包装和快递包装的,供应商 提供产品及相关快递服务的具体包装要求请详见《商品包装政府采购 需求标准(试行)》、《快递包装政府采购需求标准(试行)》。 21. 投标偏离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 17 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坏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2. 无效投标 22.1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 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 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 对关键条款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其投标 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 要求、投标文件内容及财政主管部门指定相关信息发布媒体。 22.2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投标人不 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 响应的投标。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 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和金额交纳投标保证金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 (4)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检查投 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 理性的; (7)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投标情形; (8) 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3. 比较与评价 23.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 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3.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须 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 九章: (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 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 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 法。 23.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 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 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 6-10%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 件第九章。 18 24. 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即本项目的所有投标被拒绝: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 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 保密原则 25.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5.2 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应当遵守评审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 情况和评审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六 确定中标 26. 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 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数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 的价格扣除外,不对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按投 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并列(详见第九章)。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 的并列(详见第九章)。 27. 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 27.1 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 选人。 27.2 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8. 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 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 合同的组成部分。 29. 告知招标结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 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30. 签订合同 30.1 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 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0.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 19 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 购活动。 30.4 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 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 履约保证金 31.1 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和时间向采购人缴纳 履约保证金(如采用保函形式,格式见本章附件 1)。经采购人同意, 中标人也可以自愿采用其他履约保证金的提供方式。 31.2 中标人除 31.1规定的情形外,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 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格式见本章附件 2)。 31.3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 30条或 31.1条的规定执行,将视为放弃中 标资格,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 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32. 预付款 32.1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人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 款金额为政府采购合同标的总金额的比例见投标须知资料表。如需提高 预付款比例或者中标人为中小企业,预付款提高比例按照投标须知资料 表规定执行。 32.2 中标人在收到预付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是指 中标人向银行或者有资质的专业的担保机构申请,由其向采购人出具的 确保预付款直接或者间接用于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或者保障政府采购履 约质量的银行保函或者担保保函等。 32.3 本项目采购人不需要支付预付款的情形,见投标须知资料表。 33. 招标代理费 本项目是否由中标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费,按照投标须知资 料表规定执行。 34.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4.1 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投标担保、履约 担保和融资担保。 34.2 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担保函和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34.3 投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 34.4 合格的政府采购专业信用担保公司名单见第五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35. 廉洁自律规定 35.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 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35.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 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 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5.3 为强化内部监督机制,供应商可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代理机构的反腐倡 20 廉监督电话/邮箱,反映采购代理机构的廉洁自律等问题。 36. 人员回避 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认为采购人 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均可以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7. 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7.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 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 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7.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 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 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次数应符合 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重复或分次提出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 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7.3 采购代理机构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联系部门: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综合发展部 联系电话:62108164、62108058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 62号院中关村资本大厦 21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一部分 开标一览表及资格证明文件 1、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一); 2、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 章)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二);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投标文件格式三,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4、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5、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四,如采 用); 6、符合要求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8、中小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五,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 投标人须提供) 9、联合体协议(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预留份额项目,以联合体 形式参加投标须提供) 10、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格式自拟) 11、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其不作为资格要求,请勿装订在投标文件第一部 分。 22 1 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一)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万元 服务名称 投标总价 履约期限 履约地点 备注 大写: 小写: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注:1、此表应按投标人须知的规定装订密封。 2、此表中,每包的投标总价应和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七) 的总价相一致。 23 2 法人或者非法人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说明: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 位公章。 2.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供身份证明的复印件。 3.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 24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文件格式二)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任 (董事 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电 话: 注:自然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25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格式三)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在下面签字 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在下面签字的(被授权人的姓名) 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 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生效,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身份证号码: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传 真: 电 话: 注 1:请提供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注 2: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26 4 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指 2019年或 2020年)财务审计报告或银 行出具的说明投标人商业信誉或结算情况等事项的证明文件。 说明: 1、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本单位上年度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 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 2、如投标人无法提供上年度审计报告,则需提供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 银行证明文件可提供原件;也可提供银行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三个月内开具 证明文件的复印件。若提供的是复印件,招标采购单位保留审核原件的权 利。 3、成立时间距离投标截止时间不足三个月的投标人可出具承诺良好的商 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格式自拟)。 4、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应能说明该投标人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 业信誉良好等。 5、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27 5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复印件或投标担保函 投标人可将本项目投标保证金支付的汇款凭证、支票、汇票或保证金收据(如有)的 复印件作为缴纳凭证装订在本部分,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使用银行保函等其他投 标担保函的,应将担保函正本,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如采用政府采购信用担保形式的, 应使用(投标文件格式四),将原件装订在本部分正本中。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 (项目用)(投标文件格式四)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 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 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 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 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我方应 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 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 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 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 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金义 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 责任。 28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 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 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29 6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记录 说明:1.按照规定提供复印件。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 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30 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说明:1.投标人应按照相关法规规定如实作出说明。 2.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加盖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 要签字)。 3.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均需提供上述证明。 31 8-1 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五、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须提供)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或者:工程的施 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承建)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 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承建)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 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 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 2:请在本表中填写前附表中写明的中小企业行业类别。 注 3:承接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 企业,请填写此声明函,并需要出具相应的声明函和证明文件(格式后附)。 32 8-2 监狱企业声明函(如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须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在参加(采购人名称)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以下监狱企业承接的服务(或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制造的货 物),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 (1)□(监狱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监狱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联合体一方,其提供协议合 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监狱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分包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 额占到分包意向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33 8-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须提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 供本单位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34 9 联合体协议(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预留份额项目,以联合体形 式参加投标须提供,格式自拟) 注 1: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须提供; 注 2: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与联合体中的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 注 3:其他注意事项请见投标人须知 1.6部分相关内容。 10、分包意向协议(如有,格式自拟) 注 1:如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预留份额,采用分包意向协议方式须提 供; 注 2:接受分包合同的中小企业与其他企业之间不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 系。 注 3:其他注意事项请见投标人须知 1.5部分相关内容。 35 11 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说明:1.应提供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2.复印件上应加盖本单位公章(自然人投标的无需盖章,需要签 字)。 3. 如果是联合体投标,联合体各方需提供的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36 第二部分 商务及响应文件 1、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六) 2、投标分项报价表(投标文件格式七) 3、服务及其伴随的货物和工程说明一览表(投标文件格式八) 4、服务需求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九) 5、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十) 6、缴纳招标代理费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十一) 7、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 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 7-1《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二) 7-2《监狱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十三) 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四) 其他用于价格扣减条件的相关文件(如有,如不属于资格条件的联合体协 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等,格式自拟) 8、投标人商务符合性承诺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五) 9、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 10、符合评分标准要求的商务文件 11、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 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 12、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文件 37 1 投标书(投标文件格式六) 致: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为(项目名称)项目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签字代表(姓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文档 份,以 形式出具的金额为人民币 元的投 标保证金。 据此,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个日历日。 (2)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 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力。 (3)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1 条规定,我方承诺,我方不是为本项目提供整 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我 方不是采购代理机构的附属机构。 (4)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投标人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 定。 (5)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中标后向贵方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 (6)投标人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 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7)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函件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投标人名称(盖公章)----------------- 投标人开户银行(全称) 投标人银行帐号 日期------------------------------- 38 2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文件格式七)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报价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服务名称 服务单位 报价 备注 1 2 3 4 5 6 总价: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注:1.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每种服务及其伴随的货物和工程填写一份本 表。 2.如果按单价计算的结果与总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正总价。 3.如果不提供详细分项报价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 4.上述各项的详细分项报价,可另页描述。 5.如果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本表内容和合计金额不一致的,以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为准。 39 3 服务及其伴随的货物和工程说明一览表 (投标文件格式八)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服务及其伴随的 货物和工程 服务说明或 主要规格 数量 履约期限 履约地点 其它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注: 各项服务及其伴随的货物和工程详细技术性能应另页描述。 40 4 服务需求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九)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服务及其 伴随的货 物和工程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 偏离 说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41 5 商务条款偏离表(投标文件格式十)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款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投标人(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42 6 招标代理费承诺书(投标文件格式十一) 致:中招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中若获得中标资 格(招标文件编号: ),我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 同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以支票、电汇等形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由我们 交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用。 特此承诺! 投标人名称: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承诺方盖章) 承诺日期: 43 7-1 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二)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 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或者:工程的施 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 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承建)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 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承接(承建) 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 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 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 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注 2:请在本表中填写前附表中写明的中小企业行业类别。 注 3:承接企业如为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视同为小型、微型 企业,请填写此声明函,并需要出具相应的声明函和证明文件(格式后附)。 44 45 7-2 监狱企业声明函 (投标文件格式十三) 本单位郑重声明,本单位在参加(采购人名称)的(招标项目名称)项目 采购活动提供以下监狱企业承接的服务(或监狱企业承担的工程、或制造的货 物),具体情况如下:(按照实际情况勾选或填空) (1)□(监狱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 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监狱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联合体一方,其提供协议合 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 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监狱企业名称)属于监狱企业并作为分包方,其提供协议合同金 额占到分包意向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为 。后附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46 7-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投标文件格式十四)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 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 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 供本单位服务(由本单位承担工程/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 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47 8 投标人商务符合性承诺函(投标文件格式十五) 我公司在此郑重承诺: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 理、监理、检测等服务;投标过程中不存在向采购人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 物品,试图影响其正常决策行为。 投标人名称(盖章): 日 期: 9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格式自拟) 说明:投标人应当如实披露与本单位存在下列关联关系的单位名称: (1)与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其他单位; (2)与投标人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单位; (3)如无关联单位可不提供此说明。 10 评审所需要的其他商务文件 48 11 投标文件还应包括投标人须知第10条的所有技术文件 11-1类似业绩 序号 项目名称/服务内容 合同签订时间 服务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履约情况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授权代表(签字) : 日期: 注:投标文件应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合同复印件应至 少包括首尾页、签字盖章页、合同内容页等,不提供合同复印件则不得分。 11-2服务方案 格式自拟。 49 11-3人员配备 11-3-1团队成员信息汇总表 姓名 学历/专 业 毕业学校(最高 学历) 工作年限 执业或职业资格证明 备 注 50 11-3-1团队成员简历表 姓 名 年 龄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项目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委托方联系人 及联系电话 注:每位团队成员均须提供简历表,简历表后附相关证书。 51 12 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文件 第五章 合同格式 (最终合同条款以采购人审计处审核后版本为准)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服务名称: 采购人: 中标人: 签署日期: 53 食堂服务合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北京清华长庚医院(以下简称甲方) 受托方: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和原项目招投标规范要 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 食堂餐饮服务外包事宜达 成一致,特订立本合同。 第二条 基本情况 名 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餐厅面积: 平方米 第一章 运营模式 一、 员工餐及病患治疗餐:包清工模式,即院方提供场地、能源、设施设备及服 务所需的工具容器、各类耗品,为日常餐饮运营提供硬件保障。中标人负责为医院提供 人员招聘、培训用工、烹饪加工到最后菜肴出品等整套的餐饮服务和管理,并承担用工 成本和运营行政成本。食材采购由医院负责,成品定价由医院核定,根据中标人工作质 量考核情况和配备的人员数每月支付服务管理费。中标人以甲方限定员工人数及管理费 进行运营。 二、 病患普通餐:中央厨房配送模式,提供各种常规营养套餐、特需营养餐服务 等符合医疗需求的专业营养套餐,所有成本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包括食材采购、人员 招聘、培训用工等。 第二章 服务期限 一、 服务期限:签订之日起一年,如符合甲方评核条件,逐年续签,总年限不超过三 年。 二、 履约保证金及其它应付费用:为保证乙方服务质量,需向甲方缴纳人民币 (含 税)元作为履约保证金。双方终止合同后,乙方履约保证金因乙方违约、侵权、欠款等,甲方可径 54 自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金额。 第三章 服务内容 一、 供餐类别: (一) 包清工模式:包含病患治疗餐、员工餐、夜宵及会议餐/接待餐的制作及售 卖服务,手术室、ICU/CCU、产房需提供制作与送餐服务。 (二) 中央厨房配送模式:包含病患普通餐及体检餐。 二、 供餐方式: (一) 包清工模式: 1. 员工餐、夜宵采用现场售卖形式,手术室/ICU/CCU/产房员工餐、病患治疗餐、 会议餐/接待餐需提供送餐服务。 2. 甲方将指派专人监督管理食材、样品检验、后厨管理、日常监督及异常处置。 乙方需至少有全职经理一名在膳食作业现场指挥调度,负责将菜单于前一周周三前交由 院方审核修正后实施。 (二) 中央厨房配送模式: 1. 乙方需负责病患订/退餐,汇总次日订餐总数后进行备餐,并送餐至患者床旁。 2. 乙方除满足病患普通餐订餐需求外,另应满足临时性加餐需求,以保障病患就 餐完整性。 三、 供餐时间: 餐别 早餐 早点 午餐 午点 晚餐 晚点 员工餐供餐时间 7:00-8:30 -- 11:00-13:30 -- 17:00-19:30 22:00-24:00 病患餐 印表时间 06:00 9:30 15:30 -- 到餐时间 7:00 9:30 11:00 15:30 17:00 20:30 体检餐 到餐时间 9:00 10:30 -- -- -- -- 四、 包清工模式: 1. 员工餐: 品种 价格 早餐类 不少于 10 种主食及各类特色小吃、小 菜、汤粥等 人均菜价区间为 5-8元/餐 55 午、晚餐 类 热菜不少于 15种,主食不少于 6种及各 类特色小吃、小炒等,免费提供饮料、 酸奶、水果,员工可任选 1 种。免费提 供 2种汤粥。 A. 素菜不高于 5元; B. 半荤菜价格 5-15元; C. 荤菜价格 15-20元; D. 套餐价格 15-20元; E. 低于 2元特价菜 1款; F. 人均菜价区间为 15-20元/餐 零点即时 小炒 可提供零点即炒菜品 价格参考市场同类菜价格,但不得 高于市场价 夜宵 至少提供主食、糕点及小吃各 3 种,可 供任意选择 价格区间为 10元以内 说明:乙方制订价格可低于相应要求区间下限,但不得高于各区间上限。 2. 病患治疗餐:三餐平均每餐约 32份,日均约 96份。餐标早餐 6元/份,午/晚 餐 17元/份。包括糖尿病餐、低盐低脂膳食、低嘌呤膳食、低蛋白饮食、半流质饮食、 少渣饮食、无渣饮食、高铁软食、低铜饮食、低碘饮食等,同时根据临床治疗需求,随 时增加治疗饮食种类。病患治疗餐菜单需严格按照院方营养师所提供菜单进行制作,不 允许私自修改。 3. 会议/接待餐: (1) 工作餐/加班餐标准:就餐人员均为院内职工:不得高于 25元/人(含 25元/ 人);就餐人员包含院内职工及院外人员:不得高于 50元/人(含 50元/人)。 (2) 公务接待餐标准:人均接待费用高于 50元/人,但不得高于 100元/人。 (3) 外宾接待人均餐费标准:150元/人(上限)。 4. 特色饮食:每月推出不少于 1次特色餐饮活动,遇传统节假日(春节、元宵、 端午、中秋)及护士节推出免费食品一份。 5. 乙方必须提供一周每餐不重复的员工餐食谱,并可依照甲方的意见进行调整。 菜单设计应于每周三前交由甲方管理人员审核修正后实施,菜品与价格以甲方要求为 准。病患治疗餐菜单需严格按照甲方营养师菜单进行制作,不允许私自修改,如私自修 改治疗餐菜单,将依检查异常罚扣处理。 五、 中央厨房配送模式: 1. 病患普通餐:每餐次提供不少于 4种套餐品种,如提供普通膳食单点服务,应 确保每餐次荤菜、素菜不少于提供 12种、主食至少提供 4种选择。提供患者普通膳食, 亦可提供盒装套餐、月子餐等特殊餐种。 2. 体检餐:采用套餐形式,包含 3种蒸点、鸡蛋、咸菜、酸奶及汤粥,用于体检 患者就餐。 56 3. 餐标: 品种 价格 早餐类 不少于 10 种主食及各类特色小 吃、小菜、汤粥等 1.套餐:早餐 6元、10元。 2.二维码点餐:人均菜价区间为 8-10元/餐 午、晚餐类 1.套餐:每种价格至少 2套菜单, 每周轮换,每日更换套餐中菜品。 2.二维码单点菜品:热菜不少于 12种。 1. 套餐:午、晚餐 2 荤 2 素 25元,2荤 1素 20元,1荤 1素 15元。 2. 二维码单点菜品: A. 素菜不高于 10元; G. 半荤菜价格 12-20元; H. 荤菜价格 20-35元; I. 人均菜价区间为 20-25 元/餐 体检餐 包含 3种蒸点、鸡蛋、咸菜、酸 奶及汤粥 20元/份 说明:食品价格不得高于同等级卖场售价(特价品、促销品除外),乙方均应事先提报 并经院方同意后计价。 第四章 服务管理要求 (一) 服务满意度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态度、人员素质及服务意识情况,伙食满意度 包括但不限于菜品菜价、种类、口味、份量、搭配、新鲜度及卫生情况。乙方服务基本 质量应达到以下目标: 服务满意率≥90%、伙食满意度≥85% 有效投诉率≤2%(服务有效投诉次数/服务总人数×100%≤2%) 投诉处理率 100%(处理有效投诉次数/有效投诉次数×100%=100%) 甲方每三个月(月末最后 3个工作日内)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乙方必须根据调查 不满意的具体事项进行整改,若经合理期限后仍不整改或未完成整改,每拖延一日罚扣 1000元计到整改完毕之日。若累计三次不达满意度要求,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约并扣除 全部履约保证金。 (二)费用核算: 1. 包清工模式: (1) 服务费用是指乙方在为甲方提供餐饮服务期间所发生的所有人工成本相关 费用。 (2) 服务费用支付金额计算方法: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考核得分支付费用-扣减 57 费用。 考核得分支付费用:甲方按照考核标准对乙方季度服务质量进行评价打分。 季度考核得分≥90分,全额支付当季度服务费总额。 季度考核得分<90分,相比 90分每低 1分扣当季服务费 0.1%,即季度支付服务费 =季度服务费总额×[1-(90-季度考核得分)×0.1/100]。 扣减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服务态度差(如与顾客发生争吵,拒绝为顾 客服务等),出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的,在食物中发现异物的 (3) 乙方应合理使用及妥善保管甲方提供的厨房现有设施设备,除正常磨损外, 应承担设备毁损灭失的责任,并应按原价赔偿。 (4) 低值易耗品、烟道清洗等费用由乙方根据实际需求提出申请,经甲方审批同 意后组织实施,相关费用据实结算,具体管理办法双方另行商定。 2.中央厨房配送模式:由乙方自负盈亏。 (三) 应服从院方对其提供的餐饮服务进行全程的监督管理,并应服从对其操作现 场随时进行检查。甲方有权对乙方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的餐饮质量、数量、价格、卫生、 服务及已明示罚扣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甲方未达约定的服务标准,甲方有权依 据罚扣标准对乙方进行处罚,并要求其进行整改。 (四) 包清工模式中,院方所提供场地及既有装潢、固定资产以外的各类厨具、碗 筷器具、清洁用品等,乙方负责食堂范围内设施设备日常管理、清洗、消毒工作,按照 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及法规要求。自觉接受上级监管单位和感控部门的监督和管理。中央 厨房配送模式中,乙方制餐的工作场所和条件应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和消防要求。 (五) 乙方需负责厨余垃圾的处理作业,包清工模式由甲方负责清运费用,中央厨 房配送模式由乙方负责。 (六) 乙方应为本院员工提供折扣优惠(特价套餐除外)。 (七) 乙方需于签约日起 7日内正式进场并提供配送餐饮服务。 (八) 应服从院方审议其拟定的本项目服务与管理制度,监督本项目各项服务与管 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考核、评价其安全管理、经营管理、人员配备及管理、食品 质量、食品卫生、服务过程、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等情况。 (九) 乙方应符合膳食配制场所布局及流程,生进熟出、分灶加工、工用具清洁消 毒、原料合理堆放、个人卫生及防蝇防鼠。 (十) 乙方应当依约、按时向甲方提供餐饮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拒绝 供餐、延迟供餐或供餐异常(包括但不限于擅自停止供餐、供应商或人手不足、经营不 58 善等。 (十一) 负责各项膳食表单签收及处理,汇总相关用餐数据及统计表,并提供专线电 话接听订餐、反馈及咨询,接线人员应注意服务礼仪。 (十二) 所有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均应达到但不限于下列要求:持有健康证并经培训 后上岗;严格遵守食品卫生行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餐厅经营服务规范;按照餐饮服务行 业、卫生部门的规定进行操作,服务及着装、仪容、仪表及服务态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 准及甲方要求,遵守院方保密规定及各项需求。作业时统一着装,服装整洁、佩戴胸牌。 所有工作人员不得因工作以外的任何原因在非服务区域逗留,不得随意进入任何非服务 区。 (十三) 如遇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命健 康的紧急情况时,甲方作为医疗机构理应承担起保护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任务,在这种 情况下,乙方应当无条件服从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餐饮的正常供应,满足甲方提 出的各项要求,否则甲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第五章 食品质量要求 一、 乙方厨房各项卫生、食品及原料卫生、工作人员卫生、操作要求以及相关卫 生要求必须符合《卫生防疫要求》和《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及甲方的要求。乙方应严格 执行。 二、 乙方需按时、保质、保量提供食品加工制作及相关餐饮配送服务。及时调整 食品加工制作花色品种,保证食品的卫生和质量,做到饭菜新鲜可口、服务礼貌周到, 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60℃以上)。对食品原材料需索证索票、可溯源。 三、 乙方应服从和接受甲方对其原材料出入库及库房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对入 库食品原材料的审核和检验。对入库食品须索取每批次检疫检验证明并留存备查,杜绝 接收、使用“三无”产品及假冒伪劣、过期食品,对过期食品应及时清退、处理。必须 使用符合食品卫生管理法的厂牌,产品需标示有制造日期、保存期限、制造厂商名称、 地址,不得使用包装不完整或杂牌食品替代。 (一) 猪肉、鸡肉、冷冻海鲜类及冷冻食品应持有检疫合格证明。 (二) 冷冻食品保存使用期限至少尚需达六十天期,不得有变色、解冻血水外流再 结冻之情形发生。 (三) 蔬菜类需有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合格证明。 (四) 每日经营所需材料,包括蔬菜、鱼、肉、调味品、米、面及炊食餐具等,应 59 在合于卫生条件下分类储存,并确实纪录于库存货品盘存表中,不得任意堆置,亦不得 放置于地面处理。 严格按国家行业主管机构颁布的及本合同约定的餐饮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提 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除乙方餐饮工作人员外一切其它人员不得进入厨房等重要场所, 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服务资质及卫生许可资质等 四、 乙方处理食品分装时应采用杀菌过的夹子或汤匙,若需用手直接抓取时,则 应使用符合安全卫生的免洗一次性手套。蔬果类需经三次清水清洗,且先洗净再切割。 生食/熟食、肉类/海鲜/蔬菜/水果处理所用砧板、刀具、容器应分开使用并做明显标识。 五、 乙方应将食品合理存放于仓库及冷库,做到合规存放。应具备食品添加剂的 使用与管理规范。具备致病菌采样记录。 六、 应当制定合理膳食营养配餐计划。一周内食谱尽量不重复。 七、 乙方病患治疗餐配餐及烹饪要求:食物烹饪方法应当符合营养健康原则。烹 任和加工环节,鼓励优先采用减少营养成分损失和保持自然风味的食物烹任方法,少用 炸、煎、熏、烤等烹饪方法。鼓励创新开发健康烹任方法,在保持菜品风味特色的基础 上尽量减少盐、油、糖(包括含盐油糖的各种调味品)的用量。 八、 应当提供低盐、低油、低糖菜品,减少盐、油、糖含量较高的菜品供应。食 堂就餐场所不摆放盐、糖。 九、 乙方对所提供的餐饮食品进行营养标示。提供的套餐应在显著位置公布带量 食谱及营养标识。食堂提供自制饮料或甜品时,应当标示添加糖含量。 十、 乙方需提供冷荤间及二次更衣设置方案,需符合卫生管理部门法规及现场基 础设施情况。 十一、 乙方需提供食品安全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五常、6T、5S管理,并设置 食品安全员,并按照《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确立人员职责分工,制定监督检查实施细 则,运用检测仪器(ATP检测)对食材、餐具定期进行采样监测。根据季节变换,定期 进行安全大检查,春季对人员物品及食堂死角卫生进行彻底清理。 十二、 乙方需提供食材切配管理方案,依照先洗后切、当日切配原则,不允许提前 加工。 第六章 食品留样要求 食品留样须由专人负责,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 100g,并及时存放在 0℃-4℃的冷 藏条件下,保存 48小时以上,不得冷冻保存。乙方需做好留样记录和样品标记,每份 60 样品必须标注品名、加工时间、加工人员、留样时间。中央厨房配送模式需于制餐地点 及甲方双向留样。 第七章 感染防控要求 一、 乙方所使用的制餐用具、消毒溶液、清洁剂、工作车等,应依甲方感染管制、 安全卫生、法规要求进行配置,并提供相关检验合格证及物质安全数据表供甲方备查。 二、 乙方新进人员到职前应详读甲方所提供之感染管控、紧急应变、消防安全相 关教育训练内容后亲笔签认备查及结核病防治教育训练至少一小时;乙方在职工作人员 每年应参加甲方院内感染管制教育训练至少四小时。 三、 乙方每年应组织至少一次的消防应急演练、食物中毒教育训练,以及其他主 管机关要求之应急演练。 第八章 人员管理要求 一、 乙方需建立员工政审、健康、薪酬档案,提供本项目所有工作人员基本信息 情况表、身份证及健康证复印件并保持本项目主要人员的相对稳定。如需调整,须事先 征得院方同意。 二、 乙方应指派现场负责人一名,与甲方人员联系沟通、工作协调掌控及工作质 量督导考核。更换经理或主管,必须以书面方式报告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 三、 乙方应指派专职营养师一名,负责病患治疗餐的制餐及查核。制作人员应相 对固定,需配备在该公司工作 3年以上人员,如有岗位异动需提前 3个工作日向甲方报 备。 四、 乙方需采用 ISO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从粗加工至成品,每区域都配备有相关卫生质量监督员。区分一般工作人员、班组长、 管理部门各环节是否按照标准在规范操作,设置倒追处罚机制,异常事件责任到人。 五、 乙方需于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礼仪、作业标准、食 品卫生及感控、防疫规范。于每日三餐上岗前进行个人卫生进行检查,包扩但不限于仪 容仪表、防疫物资佩戴、体温、手卫生。 六、 乙方及所雇工作人员与甲方无雇佣、劳务或劳动关系,绝不可向甲方要求任 何津贴或奖金,乙方的员工食宿问题需自行解决。 七、 乙方对员工的管理教育和人身安全负完全责任。不得因与其员工之间的纠纷 影响合同的履行,否则应赔偿由此给院方造成的损失。不得存在违法、违约、违规或违 61 背社会伦理道德等行为而影响甲方声誉。 八、 所有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均应达到但不限于下列要求:持有健康证并经培训 后上岗;严格遵守食品卫生行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餐厅经营服务规范;按照餐饮服务行 业、卫生部门的规定进行操作,服务及着装、仪容、仪表及服务态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 准及甲方要求,遵守院方保密规定及各项需求。作业时统一着装,服装整洁、佩戴胸牌。 中标单位所有工作人员不得因工作以外的任何原因在非服务区域逗留,不得随意进入任 何非服务区域。 九、 保证所有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甲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定期对本项 目人员进行安全知识、专业技能、服务技能及职业道德教育、节能意识等培训并做好记 录。 十、 乙方应当围绕合理膳食和减盐、减油、减糖(“三减”)制定工作计划及实施 方案,明确组织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营养健康教育、配餐和烹任、供餐服务等具体 事宜,开展过程管理及自查。有完整的食物消费记录,根据带量食谱、用餐人数,原料 损耗计算食物消耗量。 十一、 乙方应定期公示每周油、糖、盐使用量和人均每日或每餐摄入量,达到相应 目标。 第九章 防疫要求 一、 需设专人负责防疫管理工作,并完成外包公司承诺盖章文件,入场前需签订 “防疫告知书”。 二、 乙方需于员工入职期进行排查,包括流行病学调查、感染症状、体温测量, 填写“外包人员入场前防疫登记表”。对存在流行病学史、相关症状或发热人员,应安 排至发热门诊排查,排查为非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方可入场。 三、 乙方所安排在岗人员应相对固定岗位,减少在多岗位工作出入的几率。 四、 甲方有权审核入场人员的排查情况,符合条件人员签发工作证,不符合要求 人员有权禁止其上岗。 五、 乙方需对入场人员进行防疫知识培训及考核,含照片、签到表、培训内容、 考核记录。需配合甲方管理人员对所有人员体温测温情况进行监督及所有防疫数据收集 上报,如有异常情况立即向主管报告,并每天检查乙方相关防疫工作记录。 六、 每日上岗前各乙方应组织员工进行体温监测,本人签字登记,并填报电子表 单发至甲方备案,对于休息在家的人员采用短信形式提报备案登记,并登记“外包人员 62 每日防疫登记表”。 七、 乙方在岗人员应全程佩戴工作证,并依照工作所在区域内规定穿戴医用口罩 及其他防护用品。工作期间不得聚集,非工作时间不去人多拥挤的地方,少去密闭空间, 减少外出,不要聚会,外出全程佩戴口罩,回家及时洗手,防止交叉感染。 八、 上下班途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 第十章 其他要求 一、 乙方须服从院方对其人员管理、营业项目、定价、作业场所安全卫生、感控 配合情况进行评核并针对违规事项进行罚扣。 二、 未经甲方同意,中标单位不得擅自转让承包项目或变相转让他人。 三、 异常事件紧急处理,企业领导层需于 2小时现场。 四、 本项目试运行三个月,试运行期满后甲方对乙方服务满意后签订壹年服务合 同(从试运行起时间计算)。 第十一章 违约责任 一、 甲乙双方如有违反本合同约定的行为,双方均有权书面通知责任方在规定时 间内解决,造成对方经济损失的,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违约方应承担相应的损失和法 律责任。 二、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对甲方合约规定以外的人员开放餐厅用餐 或外出送餐,否则每次乙方应按当次用餐价格十倍向甲方支付违约金;当次用餐价格无 法核实的,每次乙方按每人 100元的标准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三、 如乙方未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餐饮服务,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依据罚扣标准 (如附件)进行罚款。如乙方出现重大事故,造成甲方供餐中断以及其他供餐事故,则 相关责任应由乙方承担,同时乙方应向甲方支付人民币 20 万元的违约金。如乙方未按 照甲方要求限期整改或整改仍不合格,甲方有权提前终止本合同,且乙方应赔偿由此给 甲方造成的损失。 四、 乙方的任何违反本协议约定的行为,经甲方通知后在合理期限内未整改或整 改后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酌情扣除全部或部分履约保 证金,本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五、 本合同所约定的违约金、罚款、损害赔偿等,双方一致同意,甲方从履约保 证金及服务费用中直接扣除,不足部分甲方有权向乙方另行主张。 63 第十二章 争议解决与附则 一、 如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变更、补充,双方应以书面形式签订变更或补充合同, 该变更或补充协议经双方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 力。 二、 本合同及其补充协议、变更协议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 三、 乙方应以自立之公司、名称向管辖税捐机关办理营业登记,并不得使用「北 京清华长庚医院」餐厅或其它近似名义。 四、 乙方有关之税务及对外、对内一切权利与义务,均由乙方自行负责办理,如 有发生任何纠葛,均与甲方无涉。 五、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认可,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获知的资料、信息或档案等 保密信息泄露给任何第三方,否则应支付履约保证金的 20%作为违约金。本条约定在本 合同终止后持续有效。 六、 本合同履行期间,如遇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时,双方应按有关法律 规定及时协商处理。如不可抗力持续超过 30日,双方应协商终止本合同。 七、 甲方若有诸如搬迁、机构重组等合法理由,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但应提前 6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甲方无需为此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八、 本合同期满前 30 日,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是否续延本合同,在确定新承揽 厂商之前,乙方应继续按本合同约定履行服务义务。 九、 服务期满前 30 日,如任何一方书面通知对方不再续签合同,甲方应于合约 终止后 30个工作日,如乙方无任何违约行为,甲方退还乙方履约保证金。 十、 如因本合同发生任何纠纷或争议,双方应首先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 任何一方可向甲方住所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 本合同生效之日起 5日内,甲乙双方对餐厅及厨房的房屋及设施、设备、厨 具、餐具进行全面清点,编制移交清单,双方指定代表签字确认作为本合同附件。本合 同期满、提前终止或解除时,除正常磨损外,乙方应按清单完整无损交回甲方。如该上 述设施、设备、厨具、餐具毁损、灭失的,乙方应当按照甲方购买时的原值向甲方进行 赔偿。 十二、 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如 本合同正文、附件与原项目招投标规范存在冲突或不一致,则甲乙双方友好协商解决。 十三、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方各持二份,各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合同 自双方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至本合同约定的服务 64 期限届满之日止。 附件: 《餐饮供应服务规范》详见附件一 《食品卫生安全质量查核及罚扣表》详见附件二 《厂商服务人员花名册》详见附件三 《各岗位人员配置要求》详见附件四 《廉政协议》详见附件五 65 附件一 餐饮供应服务规范 (一)食堂原材料管理 1、 仓管人员必须熟悉所用到的食品与原料的品种及相关的卫生标准、卫生管理办法和 其他法律要求。掌握必要的食品感官检查方法。 2、 乙方于合约签定时需提供进货厂商名册(包括:抬头、电话、地址…等),每期进货 时应设立台帐并送交甲方管理部门留存备查,合约期间有任何进货厂商异动资料,乙方于 每月 5日前需主动提供更新数据,并送交甲方管理部门留存备查。供应商必须有齐全的资 质证明,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卫生检疫证等。 3、 大宗原辅料须由指定供应商提供采购来源证明,如肉类来自定点屠宰厂、蔬菜来自 无公害基地等。 4、 采购的食品原辅料必须感官正常,符合应有的特征;仓管员必须进行质量检查,并 索取相应证书,正常才能收货。同时做好记录。 5、 餐饮如有馊腐、异味或存在有害虫蝇不洁菜式,应立即停止供应并丢弃菜式,乙方 需立即以当日供餐之其它菜式立即补足,不得影响甲方正常供餐内容及质量,乙方并依罚 扣标准处理。 6、 乙方每日供膳所用物品及配料,必须使用符合食品卫生管理法的厂牌,产品需标示 有制造日期、保存期限、制造厂商名称、地址,不得使用包装不完整或杂牌食品替代,如 经甲方抽验不合格时,甲方除依罚扣标准处理外,检验费用款项则由次月甲方应付帐款中 径行扣除(食品质量标准如附件)。 A. 猪肉、鸡肉、冷冻海鲜类及冷冻食品应持有检疫合格证明; B. 冷冻食品保存使用期限至少尚需达六十天期,不得有变色、解冻血水外流再结冻之 情形发生; C. 蔬菜类需有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合格证明; 7、 原材料送货人、收货人必须持有个人《健康证》。乙方处理食品分装时应采用杀菌 过的夹子或汤匙,若需用手直接抓取时,则应使用符合安全卫生之免洗一次性手套。 8、 乙方每餐应执行食品留样制度(保存 48小时),当甲方接到有人员用餐后出现腹 泻、呕吐、头晕、中毒等情况时,应迅速通知乙方负责人,乙方应在第一时间将患者送往 医院,做呕吐物、粪便留样化验,以确诊病情和病因,并垫付相关医疗费。同时,对餐厅 的留样食品送卫生部门检验,确实属于乙方责任的,乙方应承担由此引发的一切责任和费 用。如乙方怠于承担赔偿责任,甲方有权使用乙方履约保证金代为赔偿中毒人员,乙方应 补足保证金,否则甲方有权单方面通知终止合约,已收取的保证金不予退换,并将追究乙 方相关责任与赔偿。 (二) 仓库管理 1、 仓库设仓管员专人管理,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2、 仓库设食品原辅料仓、物料仓(区)和化学品仓(区);食品材料仓必须专用,除 存放食品原辅料外,不得存放洗消剂化学品等任何物品。 66 3、 所有购入的食品,必须先经仓管收货登记后才能领用。 4、 所有购入的食品,必须由仓按原辅料验收标准进行验收,并做好记录,合格品正常 入库;不合格品作出明显标识,放在退货区作相关处理。 5、 仓库必须安装防鼠、防虫等设施;仓库内不得存放、使用杀鼠虫剂。 6、 仓库的温度、湿度必须与所贮藏的原料类别相适宜。 7、 仓库每天做好保洁工作,保持清洁,不得有霉斑、苍蝇、蟑螂、鼠迹等。 8、 仓库内所有原辅料必须做到分类、分架存放。距离墙壁、地面 10cm 以上;各类食 品有明显标识。异串味食品和其他食品需分开贮存。食品添加剂(泡打粉、臭粉等)必须 专柜存放并且上锁。 9、 所有贮存的原辅料必须做好防护措施,防止其被掺杂和变质;仓管对库存的货物定 期检查,发现有不合格品按相关规定处理。 10、 冷库要及时除霜;冷凝水及时清理,且不得滴落到食品上。冷冻库温度应维持于摄 氏零下 18度,冷藏库温度需维持摄氏 0至 7度。 11、 所有原辅料要遵循先进先出原则。 12、 仓管发料时,必须按领料单上的实际数上发货。 13、 仓库定期盘点,做到账实相符。 14、 仓库必须做好防盗、防火、防水等安全措施。 (三)食品粗加工及切配管理 1、 食品粗加工、清洗、切配必须在相应区域操作。 2、 使用的工具、器皿必须采用无毒,易清洗、不吸水、不易发霉的材料;除砧板外, 不得使用任何木质材料。 3、 加工区域内有防鼠、防虫设施,且维护良好,处于使用状态。 4、 工作时,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加工食品前,须洗手消毒。 5、 原料、半成品所用的工具(胶框等)各自专用,不得用混,从颜色、形状上加以区 分。 6、 领料时,原则上用多少领多少。 7、 待加工原料、半成品需隔开、定位摆放,标识清晰,且做好防护措施。 8、 粗加、清洗、切配必需按规定流程进行,不得弄混,也不得在同一区域操作。 9、 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用 后须消毒。 10、 动物类、植物类和水产类食品要分池清洗,清洗池须有明显标识。 11、 动物类、植物类和水产类食品的加工用具、用台和容器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 12、 加工前须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13、 蔬果加工时必须按一拣、二洗、三浸、四切的规定操作。加工后无泥沙、杂物、腐 烂。 14、 禽蛋使用前,须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进行消毒处理。打蛋时,先用一小盘接住, 打了几个后再倒入大容器中,以防变质蛋污染打好的大批量蛋。 15、 肉类加工时必须去除淤血、淋巴、毛、污物、变色肉等。 67 16、 水产加工时必须去除腮、内脏、磷等。 17、 冻品原料解冻时不得采用静水解冻,可用流水或自然解冻。 18、 加工后的半成品必须按规定进行感官性状、异物等方面检查,正常时才能投入下一 工序。 19、 加工后的半成品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装肉禽、水产要不用透水的容器。 20、 易腐的半成品、原料需防护好后完全分开放入适宜温度的冷柜内。 21、 冷柜中半成品肉类、蔬果和水产须分开摆放。 22、 冷柜须定期除霜(霜的厚度不得超过 0.5cm)。 23、 加工时,所有原料、装原料的容器不得触地。 24、 掉地的半成品如果还能投入使用的,必须彻底清洗、并经检查合格才能使用。 25、 加工台处需置有带盖垃圾桶,加工时的边角料直接倒入垃圾桶内。垃圾需及时清理。 26、 加工时,操作绞肉机等机器、使用刀具时,必须注意安全,严格按操作规程使用。 27、 加工时,须节约用水、用电。 28、 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现场,清洁和消毒工具、设备、容器等。 29、 加工结束后,由厨师长对现场卫生、水、电、气等进行检查,正常时才能离开。 (四)食品烹调加工过程管理 1、 加工区域内有防鼠、防虫设施,且维护良好,处于使用状态。 2、 工作时,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加工食品前,须洗手消毒。 3、 加工前,认真检查水、电、气,无误才能操作。加工时,确保室内空气畅通。 4、 烹调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异常的,不得进行烹调加工。不得将回收后 的食品经烹调加工后再次供应。 5、 烧食品要常翻动。块状食品必须充分加热,烧熟煮透,防止外熟内生:食物中心温 度必须高于 70℃。 6、 每道加工好的食品必须试味,试味须按试味规定执行。 7、 加工好的食品,容器加盖,必须放在熟品区域,严禁与半成品、调料放在一起。 8、 加工好的食品,须尽快传到配餐间分餐,不得长时间常温放置。 9、 加工好的食品,传到配餐时,须通过传递窗进行。 10、 加工后的成品须与半成品、原料分开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尽快冷却后再冷藏。 11、 隔夜、隔餐及外购熟食要回锅彻底加热后才能供应。 12、 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刀、砧板、盆、抹布用后 须清洗消毒;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彻底消毒。 13、 经清洗消毒后的工具、容器需定位摆放,且有明显标识。 14、 使用的添加剂(如臭粉)必须严格按照执行《食品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 15、 加工操作设备时要严格按照作业指导书操作,使用时注意安全,小心烫伤。同 时要节约用水、用气。 16、 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加工现场,关闭水、电、气;清洁和消毒工具、设备、容 器等。 17、 加工结束后,由厨师长对现场卫生、水、电、气等进行检查,正常时才能离开。 68 (五)留样管理 1、 食品留样由服务员负责具体操作,服务领班复核,分点经理抽查。 2、 所有直接入口的食品必须留样。 3、 样品盒无特殊情况,用不锈钢材质,且带盖,密封性能良好。 4、 留样前,必须对留样盒和取样工具进行充分清洗消毒。消好毒的样品盒盖好, 用洁净塑料袋中装好,放入保洁柜中,使用期限不超过 48小时。如果是用蒸汽或化学方法 消毒,需现消现用。 5、 留样操作前,着装必须规范,戴口罩,双手消毒后戴一次性手套。有必要时, 用 75%酒精对戴手套的双手进行消毒。 6、 留样时,取菜肴有代表性的部分。 7、 留样时,只有取样工具才能接触样品,且每件取样工具只能操作一种样品,不 得用于多种菜肴取样。 8、 留样时,除样品与取样工具夹住样品的部分外,其他任何物品不得接触样品盒 内部。 9、 取好的样品,立即盖严盖子。贴上标识,待冷却至室温后,将其存放于中。 10、 样品标识上必须标明“样品名称、留样日期和时间、制作人、留样人”等信息。 11、 留样冰箱必须专用,温度须保持在 0-4℃,且清洁;冰箱每 15天消毒一次。 12、 每次留样后必须及时将相关信息登记到留样记录中。 13、 样品必须保存 48小时,超过此时间,如无异常,须将样品倒入垃圾桶中处理掉。 14、 样品保存期内如出现中毒等异常情况,则按《食物中毒应急预案程序》等管理 规定中的相关方法处理样品。 (六)配餐间管理 1、个人卫生 1.1餐厅工作人员要注意仪表,讲究个人卫生,常换衣服、理发、剪指甲。 1.2上班期间要穿工作服,配戴健康证,配餐时需配戴工作帽、口罩。 1.3工作人员每年必须定期作体格检查,取得健康证后方可参加食堂工作。 1.4出现禽流感等疫情等时,乙方应依甲方感染管制规定,自备量测工具,每日为所雇 用之工作人员进行发烧、咳嗽、腹痛、呕吐、体温等检查纪录,翌月 5 号前将检查记录缴 予甲方管理部门备查 2、工作环境卫生 2.1餐厅、配餐的设备,餐桌椅、地板、门查玻璃等均要做到餐前餐后擦洗抹净,做到 四壁无尘,窗明几净。 2.2所以垃圾必须放进统一的垃圾储存器内,每日清除,餐厅范围内不准堆放杂物。 2.3配餐间内工作人员不能对着食品、顾客咳嗽、打喷嚏,不准随地吐痰,不准吸烟。 2.4配餐间内的地面应保持干爽,清洁时不能直接用水冲洗地面。 2.5清洁所用抹布、垫布等每天要清洗干净,用开水浸烫,以减少或消灭细菌。 2.6凡腐烂变质和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坚决不出售。 3、餐具卫生 69 3.1配餐间内不允许大批量清洁员工用餐餐具。 3.2餐具运送途中需注意餐具的卫生与密封,不能因运送途中造成污染。 3.3 餐具消毒必须按照防疫部门的卫生制度遵照执行,食具、用具需认真 进行清洗、 消毒。 3.4严格按照食具的洗涤消毒方法实行“四过关”,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 保证餐具无油腻,无污渍,无水迹,无细菌。 3.5已消毒的食具晾干后不可露空摆放。 4、餐厅设施、设备的安全使用 4.1使用炊事械具或用具要严格遵守操作规程,防止事故发生。 4.2闲杂人员等不得进入配餐间。 4.3餐厅工作人员下班前,要关好门窗,检查各类电源开关,设备等;餐厅管理员要经 常督促,检查,做好防盗工作。 4.4配餐间内的电脑仅限员工用餐刷卡记录,无关人员不得擅自摆弄电脑设备。 4.5餐厅管理员负责电脑的日常保管,工作中注意对电脑设备的防潮,防污等安全管理。 5、配餐间服务员岗位职责 5.1热爱饭堂,热爱本职公司,有上进心和责任感,做好配餐间的配餐工作。 5.2工作时佩带工牌,主动接受就餐者的监督,虚心听取意见。 5.3接待就餐者,要主动热情,耐心周到,主动介绍饭菜品种、价格和口味。 5.4开饭前要坚持挂好菜牌,售完后将菜牌翻过来。 5.5开饭时要做到仪表端正,讲粤语或国语。 5.6严格执行菜价,不克扣份量,不假公济私。 5.7开饭结束后,必须做到地面干净,台面清洁,玻璃明亮,剩菜剩饭按规定存放 (七) 配餐管理 1、 配餐必须在配餐间内时进行。 2、 配餐间由服务领班负责,专人操作,无关人员不得进入。 3、 配餐前,开启紫外灯对空气消毒 45分钟。 4、 配餐前 10 分钟时,打开饭菜保温设施,将其温度调到 60℃以上。服务班长检查相 关设备、工具,有异常及明向上反馈并协助相关人员解决。 5、 工作时,每次进入配餐间的服务人员必须按规定着装,戴口罩、洗手、消毒和手套。 配餐时,服务人员不得从事其他事项,手如果接触了墙壁等其他物后,必须重新洗手消毒。 6、 配餐间工作时,门、传菜窗在非需要时要关闭。 7、 接触直接入口菜肴的餐具必须经过有效消毒且保持良好;保洁柜内的洁净餐具在开 餐前二十分钟内取出,不得提前拿出。 8、 烹饪间的菜肴只能通过传递窗送到配餐间。 9、 配餐间的菜肴作好保温保施,保证菜品的温度在 60℃以上;如果菜的温度在 10℃ -60℃,从开始到用餐 2小时内没有售卖完毕,必须退给烹饪间重新加热。 10、 配餐前,服务领班对每道菜进行检查,必要时试味,合格才能投入使用。 11、 服务人员配餐时对每道菜进行检查,合格才能分餐。 70 12、 配餐时,要做到业务熟练,沟通时言语礼貌、有耐心。 13、 配餐结束后,剩余饭菜及时处理,对于下餐再用的,要待其冷却至室温后密封盖好, 然后放在冷藏(1-7℃)柜中保存,但贮藏时间不得超过 24小时,且用前要充分加热。 14、 配餐结束后,及时清理相关工具、清洁台面、保温设施、地面等。热汤池、保洁柜 用沾有 75%酒精的毛巾擦拭消毒;地面用沾有消毒水的拖把拖地消毒;墙壁用沾有消毒水的 毛巾擦拭消毒。 15、 配餐结束后,服务领班检查水、电等,无异常才能离开。 (八)餐用具清洗、消毒管理 1、 餐用具的的清洗、消毒必须在洗消间进行。所有装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须经过彻底 消毒。 2、 洗消工作由专人负责,用后的餐具必须及时清洗和消毒。 3、 洗消间必须设有清洗池、消毒柜、保洁柜、带盖垃圾桶等设施;每个设施的用途必须 标识清楚。 4、 餐具的清洗、消毒必须在洗消间进行;采用人工刷洗、机器消毒、红外线照射等三道 工序,并保证在第一道工序无洗洁剂残留。 5、 使用后的餐用具从餐厅回收到洗消间时,必须走专用的回收通道,不得穿过厨房等无 关处。 6、 餐具洗消时,总流程必须按一刮、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要求操作。 7、 洗消员对大件餐具所使用的消毒剂使用前必须检查确认,合格才能投入使用;使用时 的浓度、消毒时间、消毒方法必须按作业指导书的要求操作。 8、 使用红外线消毒柜进行消毒的,操作按消毒柜作业指导书操作。 9、 每批清洗、消毒后的餐具必须进行感官等检查,无误才能输入至下一工序。必要时, 取样餐具送权威部门进行微生物、理化指标的检查来进行验证。 10、 已消毒的餐用具必须保存在可密闭的保洁柜内,除取用餐具外,柜门必须关闭。已 消毒的餐具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使用,超过规定使用时间的必须重新消毒。保洁柜必 须保持洁净,洗消员每天检查一次。 11、 使用的洗消剂必须定位存放,专人管;原则上每天用多少领多少。 12、 垃圾桶每班必须清理一次,保持桶的清洁。地面、墙壁、工具等保持清洁。 13、 班前、班中、班后洗消班长必须检查水、电、设备、工用具、洗消剂的情况,发现 异常时必须及时上报且协助相关人员解决。 14、 原则上不得使用一次性餐具,如确需要提供的,用前采用紫外线消毒方法。 15、 餐用具的洗消必须做好记录,记录的保存期为二年。 16、 洗消操作时,必须节约用水、用电。 17、 洗消操作时,必须注意安全,防电烫伤等事故。 18、 管理人员每天对洗消流程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有违规现象时对责任人员按规定作 出相关处罚。 (九)洗消间管理 71 食具清洗必须做到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五保洁。 1、食具清洗 1.1一洗:将食具上的食物残渣冲洗入食物残渣管道。 1.2二刷:在 40℃—50℃纯碱水中刷洗食具。 1.3三冲:把食具里外冲干净。 1.4清洁后的食具必须无污垢、无油渍、无食物残渣。 2、食具消毒 2.1将清洗干净的餐具放入消毒箱内排列整齐,关闭箱门,开足阀门,在 100℃以上的 蒸气中将餐具消毒 1小时以上。 2.2消毒后的食具应该无水干爽,无污垢、无油渍、无食物残渣、无异味,并做到卫生 检验合格 3、食具保洁 3.1消毒后的食具须放入保洁柜保管。 3.2保洁柜必须专用,无杂物、无苍蝇、无蟑螂活动;每天须用消毒水清洁一次。 3.3消毒的食具不能与未消毒的食具混放,防止交叉污染,不能将未消毒的食具供员工 使用。 4、洗消间卫生岗位责任 4.1洗消食具必须有专人负责,食具必须有足够的周转量。 4.2食物残渣管道必须每天下班前冲洗干净。 4.3每天上班前后须检查各自工作岗位卫生,下班前搞好各自岗位卫生工作。 4.4如一发现岗位卫生有问题时,应立即向管理人员报告并作出补救措施。 5、食具清洗、消毒作业流程 流 程 操作说明/质量要求 准备用具 1、将用于盛放餐具的器具放在固定的位置上,以便于使用操作为标准。 2、盛放废弃物的废料桶准备好,放在适当的位置,以便盛放刮削下来的废弃 物等。 洗涤餐具 1、清洗:先用木制刮板将餐具内的剩余饭菜清除干净,然后用温水冲取油渍, 并使硬结处软化。 2、刷洗:在水池内加入温水,按比例加入洗涤液,将预洗过的餐具放置水池 内,略浸泡后,用软布依此将餐具洗涤干净。 3、冲洗:将从洗涤液中洗涤过的餐具用流动的清水将餐具上的洗涤液冲洗干 净。 消毒处理 1、将清洗干净的餐具放入消毒箱内排列整齐,关闭箱门,开足阀门,在 100℃ 以上的蒸气中将餐具加热 2分钟以上。 干燥与保存 1、干燥:将消毒后的餐具以倒置状态控干水分,或用烘干机等设备将餐具上 的水分去干净,使餐具保持在干燥状态。 2、保存:将经过干燥处理的餐具,分类放入专用的餐具柜内存放,存放餐具 的柜子也应预先进行消毒处理。 72 卫生保持 1、对从餐具中刮下的废弃物要随手倒进垃圾桶内,并定时对垃圾桶进行清理。 2、餐具洗涤过程中要始终保持洗涤间的环境卫生,对水池、地面要每 20 分 钟清理一次。 3、对破碎的餐具应用专门器具盛放,并及时进行处理。 收台与整理卫 生 1、当厨房供餐结束后,将所有洗涤的餐具消毒后放置餐具柜内,关闭柜门。 2、将水池、水台清理干净,用干布擦干,抹布洗干净后晾在规定的位置上。 3、垃圾桶倒掉垃圾,清洗干净,放回原处。 4、消毒柜放净水分,晾干后关闭柜门。 5、地面用餐洗剂液擦洗干净后,用清水冲洗两遍,再用干拖把拖干。 检查设备 1、检查洗涤间所有的设备及电源开关等功能是否正常,若有故障及时自修或 报修。 2、检查所辖的各种电器、水路、阀门等是否有漏电、漏水、漏汽等现象,若 有问题立即自修或报修。 3、认真逐一检查,不能有任何疏漏,确保设备安全。 73 附件二 清华大学附属北京清华长庚医院食品卫生安全质量查核及罚扣表 承揽商: 年 月 日 标准:符合规定「○」、不符规定「X」 项 次 检查 项目 检查基准 罚扣标 准 查核 结果 备注 1 服务 人员 卫生 1.从业人员必须达到餐饮人员体检标准, 持有符合国家要求的健康证上岗,证件上 墙公示,人证相符; 300元/ 项 2.员工须保持个人卫生,做到勤洗手、勤 剪指甲、勤换洗工作服,使自己保持良好 的工作风貌; 100元/ 项 3.不得在厨房、餐厅工作间内吸烟,随地 吐痰,供餐时不得随便取正在派发的食品 自己食用; 500元/ 项 4.保持良好的卫生操作习惯,上班时穿好 工作服,戴好标识牌、工帽、口罩,制作 或接触食品前应用洗手液洗手; 100元/ 项 5.塑料围裙未每餐更换 6.配戴饰物或指甲油 2 食品 卫生 1.采购原料食品,要保证新鲜卫生;不得 购买未经有关部门检验的肉类,病死、毒 死或死因不明的畜禽、水产品及有异味、 腐烂、发霉、生虫的原料;各种食品、调 料要符合卫生要求,防止过期变质;存放 食品、原料要做到离地、离墙,干湿物品 不得同室存放。 300元/ 项 2.鲜菜、肉类、干货成品和半成品必须分 类存放,生、熟食品必须分开存放;食品 烹调前必须清洗干净,出售的成品不应有 其他非食品类的物体。 3.蔬菜一般当天购进当天食用,不得放置 两天以上,发现变质应立即丢弃处理; 200元/ 项 74 4.处理过的原料应及时加工烹调,烹调时 要煮熟,以保证食品安全,以防止中毒。 5.剩余食品必须采取保鲜纸遮盖后放进冷 柜,过餐蔬菜和变质变味食品不得再售卖。 6.食品中发现异物(如菜虫、杂草、头发 等)及异味。 100元/ 项 7.菜肴(含运送途中)未妥善覆盖有违卫 生。 8.塑料手套遭受污染又接触食物。 9.经检验餐盒内大肠杆菌呈阳性反应者。 2000元/ 项 1.检验不 合格所需 费用由乙 方负担。 2.另择期 复检 10.经检验餐盒内总菌数经判定超量不合 格者。 11.发生卫生问题(如食物中毒…等)经查 证可归责于乙方之事由者。 所衍生 责任之 医疗费 用、法律 责任及 乙方一 切损失 乙方及连 带保证人 负责连带 赔偿 3. 餐具 卫生 1.分发用具统一用盘托放,不能直接放在 台面,不得使用未经有关部门检验,不符 合国家卫生标准的一次性用具; 100元/ 项 2.厨房所有厨具要在使用前后清洗干净, 要生熟食分开使用,按规定消毒处理; 3.用餐前餐具要集中整齐摆放并盖好,保 持清洁,防止蝇叮,餐具未经消毒不得循 环使用。 4.必须提供完好的餐具,缺损的餐具必须 及时更换。 4 厨房 1.后厨地面无垃圾、无积水、无油渍,墙 200元/ 75 卫生 壁和门窗无污渍、无灰尘,天花板无霉斑、 无灰尘; 项 2.对用餐完毕的餐具应及时清理,不得出 现乱堆放现现象; 3.货架、工作台、大灶、烟罩表面清洁无 油渍;地沟及地沟篦子整洁;油烟道 60天 清洗一次,并留存记录; 4.未用完的调料及米、菜等下班前要盖好 5.定期清除卫生死角,防止老鼠、苍蝇、 蟑螂等污染食物; 6.菜渣杂物不得掉入下水道,下水道要每 日进行清理,彻底清除菜渣等杂物,以保 证排水畅通及消除异味 7.冷荤间专人、专室、专工具、专用空调, 温度不超过 25℃;凉菜间使用独立冰箱; 传菜窗口不得常开;进出冷荤间时须在预 进间进行二次更衣,加工制作时必须佩戴 一次性手套、口罩; 8.厨余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处理,及时清 运; 5 餐厅 卫生 1.地面无垃圾杂物,无积水,干净清爽; 200元/ 2.餐台、餐厅桌椅和地面卫生随时保持干 净整洁; 3.墙壁门窗、灯管等定期清洁,无尘和蛛 网等; 4.用清洁剂清洗台面、地面,清洁用具应 按清洁内容不同分开使用,不能合用; 5.垃圾和物品不得乱扔乱放,剩饭剩菜要 及时运走,使餐厅内无蝇、蚊、蟑螂,保 证餐厅洁净无异味。 6 食堂 设备 1.定期检修设备,杜绝带病运转,提高运 行效率; 300元/ 项 76 安全 2.使用中炉灶不得离人,油锅必须专人看 守,人与油锅距离不得超过 2米;燃气管道 无漏气,阀门及时关闭,每日记录用量; 3.冷荤间紫外线灯距离操作地面 2 米以 内,每日定时消毒 2次,每次不得少于 30 分钟,做好记录;手消毒、案板、刀具消 毒使用 75%消毒酒精; 4.消毒后餐具应存放于专用密闭保洁设施 内,保持清洁,避免二次污染; 5.厨房高危设备(和面机、压片机、杀菜 机、绞肉机等)操作规程须上墙,严格按 规定操作; 7 食堂 环境 安全 1餐厅应自行设置安全专员,每日检查(内 容覆盖食品安全、消防安全、卫生安全等), 记录完整; 200元/ 项 2.禁止乱接电源,不超负荷用电,及时报 修老化电器设备和线路,并填写检修记录; 厨房内禁止放置易燃物,如酒精、汽油等; 3.灭火设备齐全,灭火器在有效期范围内, 灭火毯配备数量符合要求,操作人员熟知 消防设备使用方法;消防通道及安全疏散 门前禁止摆放物品,灭火器材不得遮挡须 定位摆放; 4.水龙头随用随关,经常检修,杜绝跑冒 滴漏和长流水现象;制订灯光、空调等用 电设备的开关时间表,每天定时开关并做 记录;对高耗电设备设施(如冷库、冰箱、 炸炉等),严格控制开关次数; 8 食品 质量 1.依本院该定之标准食谱内所标示之单项 重量为准。 400元/ 项 2.依本院规定之标准食谱。 3.供餐时间:早餐:7:30 午餐:11:30 晚 餐:17:30时间前送达病室。 200元/ 项 77 4.补菜量控制得宜。 50元/项 5.食物应煮熟,无生涩味道。 6.软硬适中无太硬或糊烂现象。 7.选择条理食物应料实在。 8.有无焦烂、酸败、腐坏等异味。 9.咸度适中。 10.非海鲜食物不得有鱼腥味。 11.应依食谱设计方式调制。 12.不得有烧焦现象。 13.油炸食品其色泽应为金黄色不得有焦 黑现象。 14.红烧肉类应为适中酱色。 15.青菜或其它菜肴应保持原有色泽,不得 有闷黄、变黑现象。 16.色泽变质、不符合食物原有的色泽。 17.餐盒中心温度 60度 C﹝含﹞以上。 100元/ 项 9 配膳 作业 区 1.餐车、多重柜及补餐盒未保持整洁且未 定期清洗。 1.餐车 50元/台 2.存放 区 100元 /次 2.餐车存放区未保持洁净。 第一次 要求限 期改善, 复检未 改善者, 责罚扣 200元。 3.盒餐作业区未符安全、卫生条件。 4.餐车位定点排放整齐。 10 其他 1.非法占用非送餐专用电梯查证属实 100元/ 78 2.餐车推送车速太快。 项 3.推送餐车未使用推车专用道。 4.补餐未使用补餐盒送餐。 管理部门主管: 检查人: 厂商负责人: 79 附件三 厂商服务人员花名册 编 号 姓名 性 别 籍贯 出生日期 年 龄 户籍地址 现居住地址 负责区域 到职日期 附件四 各岗位人员配置要求 类别 岗位 人数(人) 管理人员 经理 1 库管 1 前厅 收银 2 服务员 4~5 保洁 3 送餐员 3-4 后厨 厨师长 1 热炒区 厨师主管 1~2 厨师 4~5 小吃厨师 1 面点区 面点厨师 4 切洗区 切配 5 洗碗 4~5 合计 人力配备不少于 34人,并依据 甲方供餐量情况配合调增人力 数量。 附件五 廉政协议 为加强北京清华长庚医院食堂服务合同备案管理中的廉政建设,防止谋取不 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现象的发生,( 单位 )作为( 合 同)负责单位,其领导、项目负责人和从事该服务项目的工作人员,在项目合同 的事前、事中、事后应做到以下承诺: 1.不得向承包人(或供应商)和相关单位索要或接受回扣、礼金、有价证 券、贵重物品和好处费、感谢费等。 2.不得在承包人(或供应商)和相关单位报销任何应由发包人或个人支付 的费用。 3.不得要求、暗示或接受承包人(或供应商)和相关单位为个人装修住房、 婚丧嫁娶、配偶子女的工作安排以及出国(境)、旅游等提供方便。 4.不得参加有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承包人(或供应商)和相关单位的 宴请、健身、娱乐等活动。 5.不得向承包人(或供应商)和相关单位介绍或为配偶、子女、亲属参与 同发包人(或供应商)采购合同有关的业务活动;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承包人 (或供应商)和相关单位使用某种产品、材料、设备、技术和服务等。 本承诺书一式二份,合同承办单位、合同归口部门各执一份。 承诺人: (公章) 年 月 日 传 真: 传 真: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82 第六章 服务内容及需求 一 需求一览表 服务内容 服务期 服务地点 北京清华长庚医院食堂外委服 务项目餐饮服务采购项目 1年 采购人指定地点 二 技术要求 一、 服务对象: 服务地点:清华大学附属北京清华长庚医院行政楼 2层餐厅,总面积 1200 ㎡,其中就餐区 780㎡,后厨 350㎡。 服务时间:本次招标服务时间为 1年,餐厅需 24小时营业,全年无休。 运营模式: (一) 员工餐及病患治疗餐:包清工模式,即院方提供场地、能源、设施设备及 服务所需的工具容器、各类耗品,为日常餐饮运营提供硬件保障。中标人负 责为医院提供人员招聘、培训用工、烹饪加工到最后菜肴出品等整套的餐饮 服务和管理,并承担用工成本和运营行政成本。食材采购由医院负责,成品 定价由医院核定,根据中标人工作质量考核情况和配备的人员数每月支付服 务管理费。中标人以招标人限定员工人数及管理费进行运营。 (二) 病患普通餐:中央厨房配送模式,提供各种常规营养套餐、特需营养餐服 务等符合医疗需求的专业营养套餐,所有成本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包括食 材采购、人员招聘、培训用工等。 二、 投标人要求: (一) 投标人需依据院方要求及实际情况制定方案。 (二) 确保食品安全,一律使用非转基因食用油及非转基因食品。 三、 服务内容: (一) 供餐类别: 83 1. 包清工模式:包含病患治疗餐、员工餐、夜宵及会议餐/接待餐的制作及售 卖服务,手术室、ICU/CCU、产房需制作与送餐服务。 2. 中央厨房配送模式:包含病患普通餐及体检餐。 (二) 供餐方式: 1. 包清工模式: 1) 员工餐、夜宵采用现场售卖形式,手术室/ICU/CCU/产房员工餐、病患治疗 餐、会议餐/接待餐需提供送餐服务。 2) 招标人将指派专人监督管理食材、样品检验、后厨管理、日常监督及异常 处置。投标人需至少有全职经理一名在膳食作业现场指挥调度,负责将菜 单于前一周周三前交由院方审核修正后实施。 2. 中央厨房配送模式: 1) 投标人需负责病患订/退餐,汇总次日订餐总数后进行备餐,并送餐至患者 床旁。 2) 投标人除满足病患普通餐订餐需求外,另应满足临时性加餐需求,以保障 病患就餐完整性。 (三) 供餐时间: 餐别 早餐 早点 午餐 午点 晚餐 晚点 员工餐供餐时间 7:00-8:30 -- 11:00-13:30 -- 17:00-19:30 22:00-24:00 病患 餐 印表时 间 06:00 9:30 15:30 -- 到餐时 间 7:00 9:30 11:00 15:30 17:00 20:30 体检 餐 到餐时 间 9:00 10:30 -- -- -- -- 四、 包清工模式: 1) 员工餐: 品种 价格 早餐类 不少于 10种主食及各类特色小吃、 小菜、汤粥等 人均菜价区间为 5-8元/餐 84 午、晚餐 类 热菜不少于 15种,主食不少于 6种 及各类特色小吃、小炒等,免费提供 饮料、酸奶、水果,员工可任选 1种。 免费提供 2种汤粥。 A.素菜不高于 5元; B.半荤菜价格 5-15元; C.荤菜价格 15-20元; D.套餐价格 15-20元; E.低于 2元特价菜 1款; F.人均菜价区间为 15-20元/餐 零点即 时小炒 可提供零点即炒菜品 价格参考市场同类菜价格,但不 得高于市场价 夜宵 至少提供主食、糕点及小吃各 3种, 可供任意选择 价格区间为 10元以内 说明:投标人制订价格可低于相应要求区间下限,但不得高于各区间上限。 2) 病患治疗餐:三餐平均每餐约 32份,日均约 96份。餐标早餐 6元/份,午 /晚餐 17元/份。包括糖尿病餐、低盐低脂膳食、低嘌呤膳食、低蛋白饮食、 半流质饮食、少渣饮食、无渣饮食、高铁软食、低铜饮食、低碘饮食等, 同时根据临床治疗需求,随时增加治疗饮食种类。病患治疗餐菜单需严格 按照院方营养师所提供菜单进行制作,不允许私自修改。 3) 会议/接待餐: (4) 工作餐/加班餐标准:就餐人员均为院内职工:不得高于 25元/人(含 25 元/人);就餐人员包含院内职工及院外人员:不得高于 50元/人(含 50元 /人)。 (5) 公务接待餐标准:人均接待费用高于 50元/人,但不得高于 100元/人。 (6) 外宾接待人均餐费标准:150元/人(上限)。 4) 特色饮食:每月推出不少于 1次特色餐饮活动,遇传统节假日(春节、元 宵、端午、中秋)及护士节推出免费食品一份。 5) 投标人必须提供一周每餐不重复的员工餐食谱,并可依照招标人的意见进 行调整。菜单设计应于每周三前交由招标方管理人员审核修正后实施,菜 品与价格以招标方要求为准。病患治疗餐菜单需严格按照招标方营养师菜 单进行制作,不允许私自修改,如私自修改治疗餐菜单,将依检查异常罚 扣处理。 1. 中央厨房配送模式: 1) 病患普通餐:每餐次提供不少于 4种套餐品种,如提供普通膳食单点服务, 应确保每餐次荤菜、素菜不少于提供 12种、主食至少提供 4种选择。提供 85 患者普通膳食,亦可提供盒装套餐、月子餐等特殊餐种。 2) 体检餐:采用套餐形式,包含 3种蒸点、鸡蛋、咸菜、酸奶及汤粥,用于 体检患者就餐。 3) 餐标: 品种 价格 早餐类 不少于 10种主食及各类特色小 吃、小菜、汤粥等 1.套餐:早餐 6元、10元。 2.二维码点餐:人均菜价区间为 8-10元/餐 午、晚餐类 1.套餐:每种价格至少 2套菜单, 每周轮换,每日更换套餐中菜品。 2.二维码单点菜品:热菜不少于 12种。 1. 套餐:午、晚餐 2荤 2 素 25元, 2荤 1素 20元,1荤 1素 15元。 2. 二维码单点菜品: A.素菜不高于 10元; B.半荤菜价格 12-20元; C.荤菜价格 20-35元; D.人均菜价区间为 20-25元/餐 体检餐 包含 3种蒸点、鸡蛋、咸菜、酸 奶及汤粥 20元/份 说明:食品价格不得高于同等级卖场售价(特价品、促销品除外),投标人均应 事先提报并经院方同意后计价。 五、 服务管理要求: 1. 服务满意度包括但不限于服务态度、人员素质及服务意识情况,伙食满 意度包括但不限于菜品菜价、种类、口味、份量、搭配、新鲜度及卫生情况。投 标人服务基本质量应达到以下目标: 服务满意率≥90%、伙食满意度≥85% 有效投诉率≤2%(服务有效投诉次数/服务总人数×100%≤2%) 投诉处理率 100%(处理有效投诉次数/有效投诉次数×100%=100%) 招标方每三个月(月末最后 3个工作日内)进行一次满意度调查,投标人必 须根据调查不满意的具体事项进行整改,若经合理期限后仍不整改或未完成整 改,每拖延一日罚扣 1000元计到整改完毕之日。若累计三次不达满意度要求, 招标方可单方面解除合约并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 2. 费用核算: 86 1) 包清工模式: (1) 服务费用是指投标人在为招标人提供餐饮服务期间所发生的所有人工 成本相关费用。 (2) 服务费用支付金额计算方法:支付给乙方的服务费=考核得分支付费用- 扣减费用。 考核得分支付费用:甲方按照考核标准对乙方季度服务质量进行评价打分。 季度考核得分≥90 分,全额支付当季度服务费总额。 季度考核得分<90分,相比 90分每低 1分扣当季服务费 0.1%,即季度支付 服务费=季度服务费总额×[1-(90-季度考核得分)×0.1/100]。 扣减费用(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服务态度差(如与顾客发生争吵,拒 绝为顾客服务等),出售过期、变质、假冒伪劣食品的,在食物中发现异物的 (3) 投标人应合理使用及妥善保管招标人提供的厨房现有设施设备,除正常 磨损外,应承担设备毁损灭失的责任,并应按原价赔偿。 (4) 低值易耗品、烟道清洗等费用由乙方根据实际需求提出申请,经甲方审 批同意后组织实施,相关费用据实结算,具体管理办法双方另行商定。 2) 中央厨房配送模式:由投标人自负盈亏。 3. 应服从院方对其提供的餐饮服务进行全程的监督管理,并应服从对其操 作现场随时进行检查。招标方有权对投标人包括但不限于提供的餐饮质量、数量、 价格、卫生、服务及已明示罚扣标准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招标人未达约定的 服务标准,招标方有权依据罚扣标准对投标人进行处罚,并要求其进行整改。 4. 包清工模式中,院方所提供场地及既有装潢、固定资产以外的各类厨具、 碗筷器具、清洁用品等,投标人负责食堂范围内设施设备日常管理、清洗、消毒 工作,按照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及法规要求。自觉接受上级监管单位和感控部门的 监督和管理。中央厨房配送模式中,投标人制餐的工作场所和条件应符合国家环 保标准和消防要求。 5. 投标人需负责厨余垃圾的处理作业,包清工模式由招标人负责清运费用, 中央厨房配送模式由投标人负责。 6. 投标人应为本院员工提供折扣优惠(特价套餐除外)。 7. 投标人需于签约日起 7日内正式进场并提供配送餐饮服务。 8. 应服从院方审议其拟定的本项目服务与管理制度,监督本项目各项服务 与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监督、考核、评价其安全管理、经营管理、人员配备及 管理、食品质量、食品卫生、服务过程、服务质量、环境卫生等情况。 87 9. 投标人应符合膳食配制场所布局及流程,生进熟出、分灶加工、工用具 清洁消毒、原料合理堆放、个人卫生及防蝇防鼠。 10. 投标人应当依约、按时向招标方提供餐饮服务,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 方式拒绝供餐、延迟供餐或供餐异常(包括但不限于擅自停止供餐、供应商或人 手不足、经营不善等。 11. 负责各项膳食表单签收及处理,汇总相关用餐数据及统计表,并提供专 线电话接听订餐、反馈及咨询,接线人员应注意服务礼仪。 12. 所有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均应达到但不限于下列要求:持有健康证并经 培训后上岗;严格遵守食品卫生行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餐厅经营服务规范;按照 餐饮服务行业、卫生部门的规定进行操作,服务及着装、仪容、仪表及服务态度 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方要求,遵守院方保密规定及各项需求。作业时统一 着装,服装整洁、佩戴胸牌。所有工作人员不得因工作以外的任何原因在非服务 区域逗留,不得随意进入任何非服务区。 13. 如遇自然灾害、传染病流行、突发重大伤亡事故及其他严重威胁人民生 命健康的紧急情况时,招标方作为医疗机构理应承担起保护人民生命健康的重要 任务,在这种情况下,投标人应当无条件服从招标方的各项管理制度,保证餐饮 的正常供应,满足招标方提出的各项要求,否则招标方有权立即终止合同并扣除 全部履约保证金。 六、 食品质量要求: (一) 投标人厨房各项卫生、食品及原料卫生、工作人员卫生、操作要求以及相关 卫生要求必须符合《卫生防疫要求》和《食品卫生》管理规范及招标人的要 求。投标人应严格执行。 (二) 投标人需按时、保质、保量提供食品加工制作及相关餐饮配送服务。及时调 整食品加工制作花色品种,保证食品的卫生和质量,做到饭菜新鲜可口、服 务礼貌周到,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60℃以上)。对食品原材料需索证索票、 可溯源。 (三) 投标人应服从和接受招标方对其原材料出入库及库房的监督管理工作。加强 对入库食品原材料的审核和检验。对入库食品须索取每批次检疫检验证明并 留存备查,杜绝接收、使用“三无”产品及假冒伪劣、过期食品,对过期食 品应及时清退、处理。必须使用符合食品卫生管理法的厂牌,产品需标示有 制造日期、保存期限、制造厂商名称、地址,不得使用包装不完整或杂牌食 88 品替代。 1. 猪肉、鸡肉、冷冻海鲜类及冷冻食品应持有检疫合格证明。 2. 冷冻食品保存使用期限至少尚需达六十天期,不得有变色、解冻血水外流再 结冻之情形发生。 3. 蔬菜类需有农药残留检测报告合格证明。 4. 每日经营所需材料,包括蔬菜、鱼、肉、调味品、米、面及炊食餐具等,应 在合于卫生条件下分类储存,并确实纪录于库存货品盘存表中,不得任意堆 置,亦不得放置于地面处理。 严格按国家行业主管机构颁布的及本合同约定的餐饮操作规程及卫生管理制度 提供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除投标人餐饮工作人员外一切其它人员不得进入厨房等 重要场所,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服务资质及卫生许可资质等 (四) 投标方处理食品分装时应采用杀菌过的夹子或汤匙,若需用手直接抓取时, 则应使用符合安全卫生的免洗一次性手套。蔬果类需经三次清水清洗,且先 洗净再切割。生食/熟食、肉类/海鲜/蔬菜/水果处理所用砧板、刀具、容器 应分开使用并做明显标识。 (五) 投标人应将食品合理存放于仓库及冷库,做到合规存放。应具备食品添加剂 的使用与管理规范。具备致病菌采样记录。 (六) 应当制定合理膳食营养配餐计划。一周内食谱尽量不重复。 (七) 投标人病患治疗餐配餐及烹饪要求:食物烹饪方法应当符合营养健康原则。 烹任和加工环节,鼓励优先采用减少营养成分损失和保持自然风味的食物烹 任方法,少用炸、煎、熏、烤等烹饪方法。鼓励创新开发健康烹任方法,在 保持菜品风味特色的基础上尽量减少盐、油、糖(包括含盐油糖的各种调味 品)的用量。 (八) 应当提供低盐、低油、低糖菜品,减少盐、油、糖含量较高的菜品供应。食 堂就餐场所不摆放盐、糖。 (九) 投标人对所提供的餐饮食品进行营养标示。提供的套餐应在显著位置公布带 量食谱及营养标识。食堂提供自制饮料或甜品时,应当标示添加糖含量。 (十) 投标人需提供冷荤间及二次更衣设置方案,需符合卫生管理部门法规及现场 基础设施情况。 (十一) 投标人需提供食品安全管理方案,包括但不限于五常、6T、5S管理,并 设置食品安全员,并按照《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确立人员职责分工,制定 监督检查实施细则,运用检测仪器(ATP检测)对食材、餐具定期进行采样 89 监测。根据季节变换,定期进行安全大检查,对人员物品及食堂死角卫生进 行彻底清理。 (十二) 投标人需提供食材切配管理方案,依照先洗后切、当日切配原则,不允 许提前加工。 七、 食品留样要求 须由专人负责,每个品种留样量不少于 100g,并及时存放在 0℃-4℃的冷藏条 件下,保存 48小时以上,不得冷冻保存。投标人需做好留样记录和样品标记, 每份样品必须标注品名、加工时间、加工人员、留样时间。中央厨房配送模式 需于制餐地点及招标方双向留样。 八、 感染防控要求: (一) 投标人所使用的制餐用具、消毒溶液、清洁剂、工作车等,应依招标方感染 管制、安全卫生、法规要求进行配置,并提供相关检验合格证及物质安全数 据表供招标方备查。 (二) 投标人新进人员到职前应详读招标方所提供之感染管控、紧急应变、消防安 全相关教育训练内容后亲笔签认备查及结核病防治教育训练至少一小时;投 标人在职工作人员每年应参加招标方院内感染管制教育训练至少四小时。 (三) 投标人每年应组织至少一次的消防应急演练、食物中毒教育训练,以及其他 主管机关要求之应急演练。 (四) 环境需每餐进行消毒清洁,并定期开展鼠虫消杀作业,消杀采用 A类执照公 司开展。 九、 人员管理要求: (一) 投标人需建立员工政审、健康、薪酬档案,提供本项目所有工作人员基本信 息情况表、身份证及健康证复印件并保持本项目主要人员的相对稳定。如需 调整,须事先征得院方同意。 (二) 投标人应指派现场负责人一名,与招标方人员联系沟通、工作协调掌控及工 作质量督导考核。更换经理或主管,必须以书面方式报告招标方同意,不得 擅自更换。 (三) 投标人应指派专职营养师一名,负责病患治疗餐的制餐及查核。制作人员应 相对固定,需配备在该公司工作 3年以上人员,如有岗位异动需提前 3个工 作日向招标方报备。 90 (四) 投标人需采用 ISO22000(食品安全体系认证)/ISO9000(质量管理体系认证), 从粗加工至成品,每区域都配备有相关卫生质量监督员。区分一般工作人员、 班组长、管理部门各环节是否按照标准在规范操作,设置倒追处罚机制,异 常事件责任到人。 (五) 投标人需于员工上岗前必须进行培训,包括但不限于服务礼仪、作业标准、 食品卫生及感控、防疫规范。于每日三餐上岗前进行个人卫生进行检查,包 扩但不限于仪容仪表、防疫物资佩戴、体温、手卫生。 (六) 投标人及所雇工作人员与招标方无雇佣、劳务或劳动关系,绝不可向招标方 要求任何津贴或奖金,投标人的员工食宿问题需自行解决。 (七) 投标人对员工的管理教育和人身安全负完全责任。不得因与其员工之间的纠 纷影响合同的履行,否则应赔偿由此给院方造成的损失。不得存在违法、违 约、违规或违背社会伦理道德等行为而影响招标方声誉。 (八) 所有管理人员、服务人员均应达到但不限于下列要求:持有健康证并经培训 后上岗;严格遵守食品卫生行业的各项规章制度和餐厅经营服务规范;按照 餐饮服务行业、卫生部门的规定进行操作,服务及着装、仪容、仪表及服务 态度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及招标方要求,遵守院方保密规定及各项需求。作 业时统一着装,服装整洁、佩戴胸牌。中标单位所有工作人员不得因工作以 外的任何原因在非服务区域逗留,不得随意进入任何非服务区域。 (九) 保证所有工作人员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招标方的各项规章制度,并定期对本 项目人员进行安全知识、专业技能、服务技能及职业道德教育、节能意识等 培训并做好记录。 (十) 投标人应当围绕合理膳食和减盐、减油、减糖(“三减”)制定工作计划及实 施方案,明确组织管理、人员培训和考核、营养健康教育、配餐和烹任、供 餐服务等具体事宜,开展过程管理及自查。有完整的食物消费记录,根据带 量食谱、用餐人数,原料损耗计算食物消耗量。 (十一) 投标人应定期公示每周油、糖、盐使用量和人均每日或每餐摄入量,达 到相应目标。 (十二) 其他人员要求 1、现场管理:需配备常驻经理,负责现场统筹管理,并配备主管、领班; 2、 后厨:需配备厨师长统筹后厨工作,专人负责病患治疗餐制餐,另外需 配备人员负责餐具清洗、切配及面点制作; 3、 前厅:需配备专职充值缴费人员及各楼层送餐配送员,另外配备收银员、 91 保洁员负责刷卡收银及餐厅现场保洁工作。 十、 防疫要求: (一) 需设专人负责防疫管理工作,并完成外包公司承诺盖章文件,入场前需签订 “防疫告知书”。 (二) 投标人需于员工入职期进行排查,包括流行病学调查、感染症状、体温测量, 填写“外包人员入场前防疫登记表”。对存在流行病学史、相关症状或发热 人员,应安排至发热门诊排查,排查为非疑似新冠肺炎病例方可入场。 (三) 投标人所安排在岗人员应相对固定岗位,减少在多岗位工作出入的几率。 (四) 招标方有权审核入场人员的排查情况,符合条件人员签发工作证,不符合要 求人员有权禁止其上岗。 (五) 投标人需对入场人员进行防疫知识培训及考核,含照片、签到表、培训内容、 考核记录。需配合招标方管理人员对所有人员体温测温情况进行监督及所有 防疫数据收集上报,如有异常情况立即向主管报告,并每天检查投标人相关 防疫工作记录。 (六) 每日上岗前各投标人应组织员工进行体温监测,本人签字登记,并填报电子 表单发至招标方备案,对于休息在家的人员采用短信形式提报备案登记,并 登记“外包人员每日防疫登记表”。 (七) 投标人在岗人员应全程佩戴工作证,并依照工作所在区域内规定穿戴医用口 罩及其他防护用品。工作期间不得聚集,非工作时间不去人多拥挤的地方, 少去密闭空间,减少外出,不要聚会,外出全程佩戴口罩,回家及时洗手, 防止交叉感染。 (八) 上下班途中,尽量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建议步行、骑行或乘坐私家车上班。 十一、 其他要求: (一) 投标人须服从院方对其人员管理、营业项目、定价、作业场所安全卫生、感 控配合情况进行评核并针对违规事项进行罚扣。 (二) 未经招标方同意,中标单位不得擅自转让承包项目或变相转让他人。 (三) 异常事件紧急处理,企业领导层需于 2小时现场。 (四) 本项目试运行三个月,试运行期满后招标方对投标人服务满意后签订壹年服 务合同(从试运行起时间计算)。 92 第七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将按照招标文件第一章投标人须知中“五 开标及评标”、“六 确定 中标”及本章的规定评标。工作程序如下: 一、 评标准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1、 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 2、 宣布评标纪律,集中保管通讯工具; 3、 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 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 二、 符合性审查工作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 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填写“符 合性审查表”。 三、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如有) 四、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1、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最低评标价法,评标委员会在审查投标文件满足招 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后,按投标报价从低到高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得对投标人的投 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 2、 如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 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进行评审打分,以 评审得分从高到低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每位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 后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分,计算得分平均值,以平均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按排 序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一位,第二位四舍五入。 五、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或者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六、 采购代理机构核对评标结果。 评审标准中应考虑下列因素: 93 1.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对满 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中小企业声明函》的投标人,小微企业 报价给予 10 %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或预留 份额的情况不适用。 2. 根据《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其报价部分按第 1条的比例 扣除后参与评审。对于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 重复进行投标报价扣除。 3.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 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 额占到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与 3 %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 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 业和监狱企业。 4. 投标人所投产品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目录或 环境标志产品目录或无线局域网产品目录或为政府强制采购的节能产品,应提供 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惠措施为:若采用综合评标法,得分 相同时,排序在前。 5.中标候选人并列式时的处理方式:采用综合评标法,则:得分相同的,按 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排列。 6.投标人报价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平均报价的 30%的,或有可能 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有权要求其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书 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审委员会 可将其作为无效应答处理。 94 (一)资格审查表 投标人名 称 审查项目 结论 在中华人民 共和国境内 注册 营业执照等 证明 法人授权书 具有良好的 商业信誉和 健全的财务 会计制度的 证明文件 纳税和社保 记录 无重大违法 记录声明 信用记录 投标人须知 资料表中要 求的其他资 格要求 95 (二)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事项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人名称 招标文件要求 条款号 符合联合体规定 1.6 满足投标人的关联性要求 1.7 未参与其他服务 1.8 报价未超过预算或最高限 价 2.3 满足投标范围的完整性要 求 8 未包含价格调整要求 11.5 保证金符合要求 12.4 投标有效期满足要求 13.1 接受算术修正 20.2 符合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及 信息安全产品要求 20.5 签署和盖章符合要求 22.2 未发现串通投标 22.2 报价说明可以接受 22.2 无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 条件 22.2 不属于招标文件中规定的 无效投标情况 -- 结论 96 (三)评审因素和指标 评分项 评审因素 评标标准说明 分值 价格部 分 10分 投标报价 评标基准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 低的投标报价。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 /投标报价)×10 10 商务部 分 35分 投标人管理 体系认证 5 分 1、有效的质量管 理体系( ISO9001 或 GB/T19001) 2、环境管理体系(ISO14001或 GB/T24001) 3、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OHSAS18001 或 GB/T28001) 4、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 5、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HACCP) 认证证书 须提供上述证书的彩色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 公章,证书须在有效期内,原件备查。 上述认证证书每提供一项得 1分,应当年审而 未年审的,该认证不得分 5 相关资质 5 分 投标人或第三方承揽单位: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得 2分; 具有质量管理体系(ISO9001或 GB/T19001), 得 1分; 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ISO22000),得 1分; 危害分析和关键控制点体系认证(HACCP)认 证证书,得 1分。 5 服务团队 15 分 项目经理具有餐饮业职业经理人资格证书的 得1分; 项目经理业绩:项目经理具有办公区餐饮服务 项目案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须字迹 清晰,合同中能体现项目经理为本项目拟派项 目经理的,或甲方单位出具相关证明文件的。 每个案例得1分,最高4分。 5 厨师长具有劳动保障部门颁发的高级厨师证; 身体健康,持有效身体健康证明;投标单位为 其所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证明。满足上述条 件得2分,否则得0 分。 注:须提供高级厨师证、《餐饮从业人员健康 合格证》、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 公章。 2 营养师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或国家认可的其 它同等学历; 具有中级及以上营养配餐师证 书;投标单位为其所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证 明。满足上述条件得5分,否则得0分。注:须 5 97 提供高级厨师证、学历证书、《餐饮从业人员 健康合格证》、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并加盖供 应商公章。 根据日常运营期间人员招聘计划、人员离职补 充方案以及人员稳定方案、员工管理及绩效考 核方案进行评审,现场管理、后厨、前厅人员 配备方案须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方案详细、完全可行且综合风险最小的,得3 分; 较为详细、基本可行但存在一定风险的,得2 分; 方案一般,且综合风险性较大的,得1分; 无方案不得分。 注:招标人现有食堂配备人员为34人(详见第 五章合同,附件四,投标人为本项目投入人力 不得少于34人,否则“服务团队”打分项得0 分) 3 业绩 10分 近3年内完成的办公区餐饮服务项目同类型案 例,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投人公 章、字迹清晰,包含首页、金额及签字盖章页 及就餐人数和人员配备清单(合同原件备查); 每个业绩得 1分,最高 5分。 上述项目中获得食药监局颁发的A级等级评价 的(网站查询截图证明)每提供一个再得 1分, 最高 5分。 10 技术部 分 55分 餐饮服务方 案 26分 针对本项目的服务特点、难点分析:服务特点、 难点定位准确,分析合理得 4分,较好 2分, 一般 1分,较差或无得 0分; 4 针对本项目的餐饮全年服务计划及美食节安 排:服务计划合理、美食节规划得当的得 4分, 较好 2分,一般 1分,较差或无得 0分; 4 1.员工餐服务方案:方案科学合理、标准明确、 操作性强的得 7分,较好 5分,一般 3分,较 差得 1分,无方案得 0分; 2.病患餐服务方案:方案科学合理、标准明确、 操作性强的得 7分,较好 5分,一般 3分,较 差得 1分,无方案得 0分; 14 服务响应及服务期承诺、餐饮服务质量承诺设 置合理且符合要求的,得 2分;基本符合要求 的,得 1分;未提供或所提供的服务响应、承 诺机制完全不符合要求的不得分。 2 入口率:保证每日菜品入口率不低于 60%。提 供承诺函得 2分,无承诺函不得分。 2 98 服务能力 4 分 根据投标人是否具有独立检测化验能力、是否 具有良好的设备维护方案、是否建立完善的投 诉处理方案等综合情况打分。方案详细完整可 行得 4分;方案较详细完整,具有一定可行性 得 3分;方案有欠缺得 1分;无内容 0分。 4 服务质量及 食品卫生管 控 12分 服务质量管理方案:方案全面、合理、适用性 强 6分;方案满足基本要求 4分;方案不全面 2分,未提供 0分。 6 餐饮卫生安全和食品安全的保障措施,根据投 标人方案综合评议:方案全面、合理、适用性 强 6分;方案满足基本要求 4分;方案略有欠 缺 2分;方案不合理或可行 1分,未提供 0分。 6 应急预案 5 分 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健全且可操作性强 的,得 5分;应急预案不健全或可操作性一般 的,得 3分;所提供的应急预案可操作性差, 得 1分,未提供应急预案不得分。 5 投诉处理 5 分 接到对于餐食投诉后的处理方案:方案全面、 合理、可操作性强 5分;方案满足基本要求 3 分;方案不全面 1分;未提供不得分。 5 接管或退场 方案 3分 如果不是正在服务的单位投标,需提供详细的 接管方案,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接管方案进行综 合评审,方案合理可行得 3,方案较合理较可 行得 2分,方案较差得 1分,无接管方案不得 分; 如果是正在服务的单位投标,其投标文件中不 需要提供接管方案,但应提供详细的退场方 案,评标委员会将根据其方案综合评审,方案 合理可行得 3分,方案较合理较可行得 2分, 方案较差得 1分,无退场方案不得分。 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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