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铜川市市级机关东办公区物业管理处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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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铜川市政府机关食堂外包服务的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铜川市政府机关食堂外包服务的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04 10:58

一、项目编号:SXGLZF2021-007号

二、项目名称:铜川市政府机关食堂外包服务

三、采购结果:

成交结果: 成交

供应商名称:铜川金福来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铜川市新区鸿基路秦岭小区南门

成交 金额 : 1,162,800.00元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二次报价单.jpg

五、 磋商小组名单:

项目名称 专家 采购人代表
铜川市政府机关食堂外包服务 刘玉喜、赵涛 刘宏科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16,3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铜川市市级机关东办公区物业管理处

联系人:刘女士

联系地址:陕西省铜川市新区正阳路市政府

联系电话:3183025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9192182986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公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铜川市王益区七一路工行3楼313室

联系方式:09192182986

十、附件:

007-磋商文件(定稿2.19).doc

陕西公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04日

封 面

铜川市政府机关食堂外包服务

磋 商 文 件

(项目编号:SXGLZF2021-007号)

采购单位: 铜川市市级机关东办公区物业管理处 (盖章)

代理机构: 陕西公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盖章)

时 间: 二〇二一年二月


目 录

TOC \o "1-1" \h \u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2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5

第三部分 商务要求 21

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23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23

第六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要求 50


第一部分 竞争性磋商公告

陕西公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受铜川市市级机关东办公区物业管理处的委托,按照政府采购程序,对铜川市政府机关食堂外包服务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能力提供本项目所需货物和服务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铜川市政府机关食堂外包服务

二、采购项目编号:SXGLZF2021-007号

三、采购人名称:铜川市市级机关东办公区物业管理处

地址:铜川市新区正阳路9号

联系人:刘女士 电话:0919-3183025

四、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陕西公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铜川市王益区七一路工行三楼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0919-2182986

五、采购内容和需求:铜川市政府机关食堂外包服务1项

项目概况:机关食堂购买服务项目,具体采购内容详见磋商文件

项目用途:其他

采购预算:1170000.00元

服务期限:12个月

六、投标供应商资格要求: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出具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磋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原件)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网页截图)

4、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

5、厨师长具有中式烹调师证书。

6、具有有效的合作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及合同,或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磋商。

七、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标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最新一期);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八、磋商文件发售时间、地点

1、发售时间:2021年02月20日9时00分至2021年02月25日17时00分(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2、发售地点:铜川市王益区七一路工行3楼313室

3、文件售价:每套500.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注:领取磋商文件时请携带介绍信、营业执照复印件、经办人有效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谢绝邮寄。

九、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和地点

1、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03月03日09时30分

2、磋商地点:铜川市新区交通大厦五楼会议室

3、磋商时间:2021年03月03日09时30分

4、开标地点:铜川市新区交通大厦五楼会议室

十、其他应说明的事项

1、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919-2182986

2、开户名称:陕西公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3、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川王益区支行

4、账 号:2602010829200102156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一.名词解释

采购单位:铜川市市级机关东办公区物业管理处

监督机构:铜川市财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陕西公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磋商单位:满足本次磋商要求具有相应资质和完成项目能力的供应商

响应文件:供应商制作的磋商文件

成交供应商:由磋商小组推荐经采购单位确认的供应商

二.供应商

1、合格供应商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出具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磋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原件)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网页截图)

4、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

5、厨师长具有中式烹调师证书。

6、具有有效的合作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及合同,或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2、磋商委托

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3、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磋商相关的全部费用。

三.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

(1)磋商文件由磋商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供应商应详细阅读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在响应文件中对磋商文件的各方面都应做出实质性的响应,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

(2)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详见磋商文件。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4、《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财库[2004]185号);

5、《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最新一期);

6、《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财政部国务院扶贫办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号)。

2.磋商文件的澄清

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磋商截止期五日前按磋商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代理机构对收到的书面澄清将以书面形式在磋商截止期前予以答复,并通知其它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中有难以理解或参数有疑义的内容,须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资料,否则视为对磋商文件再无疑义,因此带来的一切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负。

3.磋商文件的修改

(1)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与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为方便供应商对磋商文件修改或澄清内容有充分的时间进行补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可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均应在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五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购买磋商文件的供应商。

4、磋商文件的购买

供应商必须从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供应商自行转让或复制的磋商文件视为无效文件;磋商文件一经售出,一律不退,仅作为本次磋商使用。

5、磋商的处理依据

磋商小组有权对在磋商过程中出现的一切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和《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的条款,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进行处理。

6、解释权归属

本次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

四.磋商要求

1、磋商内容

本次磋商内容为:铜川市政府机关食堂外包服务。供应商可根据自身的经营情况和经营范围进行磋商,不得将其子目再行分解或只响应其中的一部分内容,否则磋商无效;开标、阅标、磋商、成交、签订合同均以整体服务项目为单位进行。

供应商须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具备以下条件:

(1)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2)法定代表人直接磋商只须出具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磋商,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原件)

(3)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加盖投标单位鲜章网页截图)

(4)供应商须提供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磋商保证金交纳凭证;

(5)厨师长具有中式烹调师证书。

(6)具有有效的合作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及合同,或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以上(1)-(6)条为必备资质,缺一项或某项达不到要求,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各供应商应请将上述必备资质证明文件密封在一个密封袋中,与响应文件分开单独封装,封面注明:“资格证明文件”并与响应文件一起递交,磋商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过时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补充资格证明文件。

3、响应文件的编制

响应文件必须根据磋商文件提供的内容及格式编制,并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

4、磋商报价

(1)磋商总报价=人员工资+服务费+管理费+其他服务费+相关伴随费用等。以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作为投标依据。报价表中标明本次货物、服务的所有单项价格和总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以磋商文件的内容和要求作为投标依据;

(2)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的磋商报价一览表(报价表)上,标明项目报价、其它费用;任何有选择的报价不予接受;

(3)磋商货币:人民币;单位:元(小数点后保留两位);

(4)响应报价表应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的签字;

(5)合同价格:经磋商小组确认的某一供应商的最终报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受外汇汇率及市场价格变化的影响;

(6)凡因供应商对磋商文件阅读不深、理解不透、误解、疏漏、或因市场行情了解不清造成的后果和风险均由供应商自负;

(7)最低报价不是成交的唯一依据;

(8)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参加磋商。当磋商小组认为某个供应商的磋商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有可能影响项目的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该供应商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磋商小组可以取消该供应商的成交候选资格。

5、磋商保证金

(1)各供应商须在磋商时间截止前(以账户到账时间为准)缴纳本项目磋商保证金。

(2)本次磋商活动需交纳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贰万元整(?20000.00元);(磋商保证金是为了确保本次磋商活动顺利进行而对供应商的约束。)

(3)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与磋商有效期一致;

(4)磋商保证金的交纳形式:转账、电汇、担保机构保函。供应商以银行转账、电汇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

若采用银行转账、电汇形式,可按以下方式汇入:

在磋商截止时间前存入以下陕西公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指定帐户。

收款单位:陕西公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开 户 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铜川王益区支行

帐 号:2602010829200102156

转款事由:**项目磋商保证金

特别说明: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汇款时须备注“2021-007号”。转账后,供应商须在磋商截止前携带单位介绍信(原件)、银行转账凭证(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到采购代理机构换取针对本项目的磋商保证金收据原件(逾期不办理)。

(5)磋商保证金须从供应商基本账户转出,本项目不接受任何个人名义交纳的磋商保证金。磋商活动结束之后以转账形式退回到供应商的账户。供应商以担保机构保函形式交纳磋商保证金的,须将担保机构保函原件在换取磋商保证金专用收据时递交。磋商活动结束之后退还担保机构保函原件。

(6)未按前述各款要求按时缴纳磋商保证金,或所缴纳磋商保证金不符合上述各项要求的,将被视为无效磋商处理。其磋商将被拒绝。

(7)退还磋商保证金:

1)所有未确定为成交候选人的磋商保证金,将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退还(无息);

2)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验收合格后,持磋商保证金收据(原件)、汇款凭证(复印件盖章)及合同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磋商保证金(不计利息)的退还。

(8)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收据丢失的,除退款申请书外还须提供加盖供应商公章(鲜章)及法人章的丢失情况说明,注明由此产生的经济纠纷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9)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时,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提供担保函的供应商将由专业担保机构先行偿付采购人损失:

a、供应商提供虚假资质谋取中标的;
b、有围标、串标现象,经查证属实的;
c、供应商在该项目磋商期间擅自退出磋商活动的;
d、磋商截止时间后供应商撤销响应文件的;
e、供应商自行放弃中标资格的;
f、成交供应商不在规定的时效内领取《成交通知书》的;
g、成交供应商不按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的;
h、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未能在规定期限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i、成交供应商在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未能按规定期限施工的;

6、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响应文件有效期为自磋商之日起算90个日历日;有效期短于规定的磋商有效期,视为无效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7、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供应商须依据磋商文件内容和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填写,注明“正本”“副本”字样。统一装订。

(3)响应文件份数,本次磋商需提交响应文件共肆份,其中正本壹份,副本贰份,电子版壹份(1个U盘,内含全套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版—WORD格式);在封面标明“正本”、“副本”字样;

(4)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指定的页面落款处,必须按磋商文件要求加盖印章或签字;

(5)供应商名称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公章;

(6)响应文件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在改动处旁签字方为有效;

(7)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五.响应文件封装、递交

1、响应文件的封装及标记

(1)响应文件封装:

供应商须将响应文件正、副本分别各自装订成册,正本及电子版单独密封于一个档案袋中,注明“正本”;两个副本单独密封在一个标袋中,注明“副本”。封线处加盖供应商公章,封袋正面要粘贴标识。封皮上写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供应商全称、地址,并注明“磋商时启封”字样;

(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封装及加写标记,误投或过早启封的响应文件,出现此类情况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退回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和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响应文件递交

(1)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将全部响应文件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承办人;

(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承办人在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只负责响应文件的接收、清点、造册登记工作,并请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字确认,对其有效性不负任何责任;

(3)采购代理机构在宣布递交响应文件时间截止之后,拒绝接收任何人送达、递交的响应文件;

(4)无论供应商成交与否或者废标,其响应文件恕不退还。

3、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1)供应商必须在磋商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递交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在截止时间后拒绝接收任何响应文件。

(2)采购代理机构因采购单位推迟磋商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响应文件须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要求递交,各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时须单独手持一份法人授权委托书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若为法定代表人递交响应文件时,需单独手持一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未按磋商文件要求递交的响应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响应文件递交后,如果供应商提出书面修改和撤回响应文件要求,在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采购代理机构;

(2)供应商修改响应文件的书面材料,须密封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修改或补充的内容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标记,并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撤回响应文件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如采取传真形式撤回响应文件,随后必须补充有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签署的要求撤回响应文件的正式文件;撤回响应文件的时间以送达采购代理机构到达日期为准;

(4)在磋商截止时间后到磋商文件规定的磋商有效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5)供应商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后,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注:对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制作、提交数量、装订方式、密封等递交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六.磋商、澄清、成交

1、磋商

(1)采购代理机构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磋商;磋商大会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磋商小组成员、采购单位代表、监督机构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参加磋商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派代表参加磋商大会;

(2)为确保磋商工作公开、公平、公正,依法成立磋商小组。磋商小组由采购单位及有关专家组成,其中技术方面的专家不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专家从专家库中随机抽取,磋商小组成员应当遵守并履行下列责任和义务:

A、要严格遵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制度,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公正、客观、审慎地组织和参与评审工作;

B、对所有响应文件逐一进行资格性、符合性检查,并做出评价;

C、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方法和标准,进行比较和评价;对供应商的价格分等客观评分项的评分应当一致;

D、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E、要依法独立评审,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F、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评审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否则视为同意;

G、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H、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I、配合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3)唱价前,查验响应文件密封情况,确认无误后拆封,唱价过程中采购代

理机构指定专人负责将供应商的名称、项目名称、磋商价格记录,并存档备案;

(4)磋商时,响应文件中出现下列情况,修正原则为:

A、响应文件中响应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内容不一致的,以响应报价表为准;

B、磋商报价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D、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E、响应文件正本与副本不一致的,以正本为准;

F、多处内容交叉不符时,以磋商小组成员评审结果为准;

G、文字与图表不符时以文字为准;

H、分项报价表中的技术参数不一致时,以分项报价表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响应文件的报价,供应商同意后,调整后的报价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如果供应商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磋商活动将被拒绝,并且其磋商保证金也将被没收。

(5)唱价后,直到向成交的供应商授予合同为止,凡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磋商的有关资料及被授标意见等内容,磋商小组成员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磋商无关的其他人透露。

2、响应文件的初审

(1)资格审查,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各供应商的资质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磋商资格;

(2)符合性审查,由评委对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审查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是否符合磋商文件规定的签字及盖章要求、格式要求及其他要求等。;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有效性审查

(1)响应文件的签字、盖章

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2)响应文件格式、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

应符合“响应文件格式”要求

(3)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且报价不超过采购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4)电子文件

应符合响应文件中的规定

2

完整性审查

(5)响应文件份数

应符合响应文件规定的正本、副本、电子文件数量

(6)响应文件内容

响应文件内容齐全、无遗漏

3

响应性审查

(7)对响应文件响应程度

要求全面响应,不能有任何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8)拟提供服务要求

应满足响应文件提出的服务要求和标准

(9)服务期限

应满足响应文件中要求的期限,只能缩短,不得超过。

(10)售后服务

应满足响应文件中售后服务的要求

(11)投标有效期

应满足响应文件中的规定,只能增加,不得缩短。

(3)供应商及响应文件有效性和符合性审查,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但不限于),按无效文件处理:

A、供应商超出经营范围进行经营的;

B、供应商的响应报价超过采购预算;

C、供应商未经过正常渠道购买磋商文件,或供应商名称与购买磋商文件时登记的供应商名称不符的;

D、必备资质的有效性和符合性不符合要求的;

E、供应商未按磋商文件签字或加盖公章,无磋商有效期或有效期达不到磋商文件要求的;

F、供应商针对同一项目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响应文件,未书面声明哪一份是有效的或出现选择性报价的;

G、提供虚假资质、虚假证明(包括第三方提供的虚假证明)、出现虚假应答的,除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外,还将按照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H、响应文件在商务响应方面附加了采购单位难以接受的条件或条款的;

I、供应商前期参与了本次项目方案设计的;

J、在政府采购或其它重大项目履约过程中有不良记录,未能按期履约的;

K、磋商报价与市场价格偏离较大、低于成本、形成不正当竞争的;

L、报价子目出现漏项或报价与要求不符的;

M、服务范围及服务内容与磋商文件要求出现重大负偏差的。

N、提供虚假技术性能指标。

O、供应商在商务响应方面附加了采购单位难以接受的条件或条款的;

3、澄清

(1)磋商小组有权就响应文件中含混之处向上述步骤初审合格的供应商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供应商将有关询标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2)磋商文件、响应文件作为磋商的依据,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只作为磋商参考。澄清时供应商只作说明和解释,不得借此对磋商报价、交货期、主要技术指标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修改;如澄清、补正、说明的内容与响应文件内容有重大相悖或矛盾,将被认定为无效文件;

(3)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澄清不得改变磋商价格及实质内容。

4、评审方法及内容

(1)采用综合评分法:以第二次报价为最终报价,最终报价后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综合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的磋商方法。若有两个或两个以上最高得分相同,推荐其中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

(2)磋商评审小组根据以下内容进行综合比较,自主打分,按综合得分由高到低汇总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磋商评审小组根据磋商结果写出磋商评审报告。

(3)政策性扣减

1政策性扣减范围

1.1供应商符合小型、微型企业或监狱企业条件的,其磋商报价价格评审时将按相应比例进行扣减。

1.2依照<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小型、微型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2.1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是指国务院有关部门根据企业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等指标制定的中小企业划型标准(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1.2.2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不包括提供或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1.2.3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小型、微型、中型企业提供大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大型企业。

2、政策性扣减方式:

2.1供应商为非联合体参与磋商的情况:

2.1.1在磋商最终报价的基础上,小型企业或达到小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按“磋商最终报价×6%”进行扣减;

2.1.2在磋商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上的微型企业或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上达到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按“磋商最终报价×8%”进行扣减;

2.1.3在磋商最终报价的基础上,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下的微型企业或注册资金在十五万元以下达到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按“磋商最终报价×10%”进行扣减。

2.2供应商为联合体参与磋商且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或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情况:

2.2.1在磋商最终报价的基础上,与小型企业或达到小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联合的,按“磋商最终报价×2%”进行扣减;

2.2.2在磋商最终报价的基础上,与微型企业达到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联合的,按“磋商最终报价×3%”进行扣减。

2.2.3在磋商最终报价的基础上,同时与小型、微型企业或达到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的监狱企业组成两家以上的联合体的,仅按照“磋商最终报价×3%”进行扣减。不累计扣减。

价格部分

(20分)

投标报价:以通过资格证明文件及响应文件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为准,并计算。

计算方式: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计算分数时四舍五入取小数点后两位。

采购预算为:1170000.00元,投标人的总报价超过(或等于)采购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投标文件其余指标不再评审。

满分20分

商务响应

(满分10分)

业绩:近三年(2018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类似项目服务业绩(以响应文件中所附有效的合作餐饮服务合同复印件为准,原件备查),每份计1分,计满5分为止。

满分5分

服务主要人员配备:人员配备的合理性,提供5人中级以上(含中级)中式烹调师证书及健康证。满足要求计5分,反之,不得分。

满分5分

服务实施方案(满分70分)

A、服务理念及管理制度科学合理,能满足采购方要求;由评标专家对投标单位响应内容进行综合对比,根据优良程度打分:

(优20.0-12.0分、良11.9-6.0分、一般5.9-0.1分)

满分20分

B、卫生、日常清洁及食品来源等方面的管理与服务方案具体、详细;由评标专家对投标单位响应内容进行综合对比,根据优良程度打分:

(优15.0-10.0分、良9.9-6.0分、一般5.9-0.1分)

满分15分

C、应急事件的处理预案;由评标专家对投标单位响应内容进行综合对比,根据优良程度打分:

(优20.0-12.0分、良11.9-6.0分、一般5.9-0.1分)

满分20分

D、服务质量目标及承诺;由评标专家对投标单位响应内容进行综合对比,根据优良程度打分:

(优15.0-10.0分、良9.9-6.0分、一般5.9-0.1分)

满分15分

注:1)评委打分超过得分界限或未按本方法赋分时,该评委的打分按废票处理。

各种计算数字均保留两位小数,第三位“四舍五入”。

3)评标委员会根据以上评审标准,并根据各供应商所递交的响应文件进行量化打分,由高到低进行,推荐出成交候选单位。评标委员会依据评审结果写出评审结论报告,送采购人审定。

5、合理范围的确定

为合理控制本项目价格,并保证供应商和采购人的双方利益,凡供应商的所报价格在采购预算控制价(本项目采购预算控制价1170000.00元)以下范围内属于有效报价,高于或等于采购预算控制价的报价将按无效对待,其余指标不再评审。如发现供应商所报价格严重偏离市场价格(各供应商的所报总价与所有有效报价的平均值进行对比,如偏离平均值15%即认定为严重偏离市场价格),则按无效报价对待,其余指标不再评审。

6、成交

(1)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结束后二个工作日内将磋商结果报告送达采购单位,采购单位在收到磋商结果报告后,按照磋商结果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书面复函采购代理机构;

(2)采购代理机构收到采购单位“成交复函”后,二个工作日内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媒体上发布公告,公示期无异议后,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七.签订合同

1、成交后,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0个日历日内,应按磋商文件的要求与采购单位洽谈合同条款,并签订供货合同,同时送监督机构备案,磋商文件及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均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单位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3、根据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可会同采购单位负责监督、协调和处理履约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4、铜川市印台区财政局在合同履行期间以及履行期后,可以随时检查项目的执行情况,对采购标准、采购内容进行调查核实,并对发现的问题进行处理。

八.成交服务费

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同时,须按照如下计价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一次结清。(采购代理服务费以成交金额为计算依据)

采购代理服务费标准如下:

设备(服务)成交价

100万元以下

100-500万元

500-1000万元

1000-5000万元

采购代理费

1.5%

1.1%

0.8%

0.5%

采购代理服务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如:某设备采购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3000万元,计算采购代理服务收费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万元×0.8%=4万元

(3000-1000)万元×0.5%=10万元

合计收费=1.5+4.4+4+10=19.9万元

九.其它事项

1、成交供应商确定后,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拖延或拒签合同的,或未能按照规定的时间提供履约担保,采购单位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并按评审顺序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同时报请监督机构予以通报,禁止其进入政府采购市场,并没收其保证金。给采购单位造成损失超过磋商保证金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根据《财政部关于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通知中规定:“采用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采购的政府购买服务项目(含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项目),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2家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可以继续进行。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社会资本)只有1家的,采购人(项目实施机构)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第三部分 商务要求

一、合同内容及金额:即中标单位的投标内容及其中标总金额。

二、服务地点:铜川市政府3号楼负一层

三、服务期限:12个月

四、结算单位:由铜川市市级机关东办公区物业管理处负责结算。

结算方式:服务费及管理费由铜川市市级机关东办公区物业管理处负责按月结算。在达到甲方各项考核要求后,次月15日内结清上月费用,并由乙方向甲方出具正规发票。

成交单位严格履行职责,制定质量保证体系,切实做好项目食堂管理服务工作,服务人员必须各尽其职,保证符合各项工作质量要求,如安排不当、人员不能到位影响正常工作的,每次违例按合同内要求给予经济处罚,并在当月食堂管理服务费用中扣除。

采购单位对成交单位提供的食堂服务工作进行质量检查、考核。对工作表现差的员工提出更换(包括项目内各级管理员和员工),成交单位须于7天内调换人员。项目经理必须服从采购单位提出的合理要求。

成交单位必须对上岗人员按规定进行岗位培训,并对上岗人员定期进行职业道德,操作技能即礼貌礼节等相关培训,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及工作规范,维护采购单位的形象。

服务质量保障承诺(人员素质、年龄结构、人员比例、流失率是否符合要求)。

配合协作:工作响应(在职责范围内对采购单位所整改问题及要求的响应要速度时效、重大活动及节假日临时增加物业力量能力。

成交单位承担支付上岗人员的工资、福利、社保及根据国家规定应支付的所有费用。承担培训、服装等所有费用。成交单位的上岗人员自行负责食宿问题。

十二、食堂管理服务资金管理采取包干+考核办法,以最终谈判成交价作为包干总费用。

十三、合同争议的解决:合同执行中发生争议的,当事人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达不成一致时,可向人民法院提请诉讼。

十四、在发生不可抗力情况下的应对措施和解决办法。

十五、合同一经签订,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对确需变更、调整或者中止、终止合同的,应按规定履行相应的手续。

十六、违约责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条款和本合同约定,成交单位未全面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发生违约,采购单位会同采购代理机构有权终止合同,依法向成交单位要求经济索赔,并报请政府采购监督管理机关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采购单位违约的,应当赔偿给成交单位造成的经济损失。

十七、本合同一式肆份,甲方、乙方、采购代理机构各执壹份,铜川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备案壹份。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完毕自动失效(合同的服务承诺则长期有效)。

十八、其它(在合同中具体明确)

甲 方

乙 方

(盖章)

中标单位全称

(盖章)

地址:

地址:

邮编:

邮编:

全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

被授权代表:(签字)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开户银行:

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部分 采购内容及要求

一.采购要求

1、项目名称:铜川市政府机关食堂购买服务项目

2、项目预算:1170000元(其中服务费78000元/月,共936000元;管理费9500元/月,共114000元;低值易耗品10000元/月,共120000元整),除设施设备外即为低值易耗品,日常餐具、锅碗瓢盆等更换,桌椅板凳等维修,各单位所报价格不得超过预算,超出视为无效报价。

2、服务期限:12个月

3、服务地点:铜川市政府3号楼负一层

4、服务成果验收项目完成服务成果后,采购人应对服务的成果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采购人有权限根据检验结果要求成交人立即更换或者提出索赔要求。检验合格后,由采购人组成的验收小组签署验收报告,作为付款凭据之一。

5、付款方式:服务费及管理费由铜川市市级机关东办公区物业管理处负责按月结算。在达到甲方各项考核要求后,次月15日内结清上月费用,并由乙方向甲方出具正规发票;

二.服务内容明细

(一)甲方责任义务

1.甲方须按时支付合同款项,并承担监督考核责任,对乙方的服务内容、原材料及消耗品采购进行考核监督;

2.甲方职工食堂所有设施、设备所有权属甲方。在乙方进入时要进行调试,确保能正常使用并无安全隐患,设备清单由甲方负责向乙方提供,于乙方进驻工作现场时由双方派人进行清点交接,协助配合乙方做好项目开展工作;

3.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遵守甲方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等制度。甲方须不定期检查乙方的食品卫生安全工作,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合理化建议;

4.甲方尊重乙方劳动和管理方式,除甲方领导和管理人员外,其余人员一律不得随意出入后厨工作现场。

5.厨房操作间、食堂如因甲方线路、燃气等管道出现问题发生火灾、触电等人身伤害安全只顾,由甲方承担事故责任和经济责任。

6.合同期内甲方对乙方的日产工作采取公开测评的方式,按季度进行考评管理,对菜品质量、服务水平等逐项进行考核打分并书面通报乙方,根据考核结果,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工作提出整改意见,乙方应当积极改正。年度累计三次就餐满意度低于70%时,甲方有权提出更换承包商。

(二)乙方责任义务

1.乙方须严格履行职责,制定质量保证体系,保障食品卫生安全,切实做好项目管理服务工作,因食品卫生安全问题所造成的损失一律由乙方承担;工作人员须各尽其职,保证符合各项工作质量要求;如若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甲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法律责任。

2.乙方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和食品安全标准要求采购食品、食品添加剂和食品相关产品,对食品采购、验收、保管、加工、贮存、销售、留样等环节按照规范实施严格的流程管理,确保食品安全率100%。制定食品安全事故、消防安全事故应急处理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3.乙方负责工作场所的环境卫生安全,所有卫生条件必须符合有关部门规定标准。乙方人员必须每天做好操作间、餐厅、库房、办公周围所有工作场地的卫生清洁及安全排查,每周一次大扫除,及时做好安全整改和灭蝇灭鼠防疫工作,确保食品存储安全;

4.乙方所聘用的餐厅工作人员一律持《健康证》,着工作服上岗,每半年统一体检一次,并在甲方处备案,无《健康证》者不得上岗;

5.乙方须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依法建立和完善规章制度,保障工作人员享有劳动权利和履行劳动义务。并对员工进行岗前培训,定期进行职业道德、操作规程、安全意识、卫生清洁及礼貌礼仪等相关培训;

6.乙方负责支付上岗人员工资、福利、社保及根据国家规定应支付的所有费用;

7.乙方须对甲方负责,服从配合甲方的质量检查及考核,服从甲方的合理要求;甲方有权对表现差的员工提出更换意见(包括项目内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乙方须于7天内调换人员;

8.乙方负责职工食堂各项设备管理及日常就餐所需的原料、物料、低值易耗品的采购,甲方对所采买的原材料必须监督验收,不合格的原料做退货处理。

(三)配餐品种计划及服务费用标准

按照每人每天15元的就餐标准执行,具体菜品以每日公布为准,根据用餐人员口味及需要及时调整菜品方案,具体如下:

供应菜品品种:

餐别

品 种

早餐

一荤四素,两个小菜,纯牛奶,鸡蛋,一个杂粮(如蒸南瓜、蒸红薯、煮玉米、蒸山药等),一个小吃(如手撕饼、煎饼、锅盔、千层饼、酱香饼、水煎包等),两种稀饭(如红豆稀饭、小米稀饭、八宝稀饭、胡辣汤、油茶、豆腐脑等),主食为馒头、花卷

午餐

两荤三素,一个面食(如杂酱面、棍棍面、麻食、臊子面等);一个汤(如鸡蛋汤、丸子汤、鱼头豆腐汤、青菜汤等);主食为米饭、花卷馒头等

晚餐

一荤三素,一个汤(如包谷糁、黑米稀饭、麦仁稀饭等),一个小吃(如包子、锅贴、馅饼、滋卷等);一个汤饭(如麻辣米线、馄饨、汤面片等)

当乙方无法满足甲方餐标要求的,甲方可提出终止合同。

(四)就餐人数要求

乙方必须满足甲方约500人日常工作就餐需求,以自助餐形式供应,每日三餐(休息日不供应),保证工作人员按时按量用餐,并按照相关要求完成好干部职工的用餐需求。

(五)食品加工场地和食品加工条件的提供

1.食堂加工工作场地、食品加工设备、水、电、天然气由甲方负责提供;如若在甲方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因乙方工作人员失误造成长明灯、长流水现象,乙方须向甲方支付市政府机关食堂全年水、电总费用的10%作为惩罚。

2.承包期内厨房食品加工设备正常维护维修由甲方承担。因食堂外包工作人员操作失误造成设备损坏,由乙方负责购置更换。

(六)食堂服务人员配置

人员配备表

岗位

运行方式

管理员

1

主持机关食堂的全面日常工作,使机关食堂工作达到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

厨师长

1

主持所属厨房的日常工作,使厨房工作达到程序化、标准化、规范化

大厨、二厨

2

主持制作厨房的菜品

头占、二占、

三占

3

负责原料的加工

面点工

4

负责制作面点、点心类食品

服务员

5

负责上菜、打扫等工作

洗碗工

4

负责刷盘子、洗碗等工作

须提供以上服务人员健康证(附到响应文件中)

(七)食堂卫生服务标准

服务区域

服务标准

服务频次

地面、墙面、踢脚线

表面、接缝、角落、边线等处应洁净,无杂物、灰尘、印记、污垢、污渍、划痕等现象

墙面:1次/1月

地面:1次/3小时

踢脚线:1次/1天

门窗、楼梯、垃圾桶

(1)窗台、门框、门套、窗框、窗套及其上下部缝隙处、玻璃门框四角的结合处、铰链、轴处等部位,无灰尘、印迹、污渍、污垢等;

(2)楼梯扶手栏杆及根部无灰尘、污渍、污垢;

(3)垃圾桶外表无积灰、污渍、水迹

(1)1次/1天

(2)1次/2天

(3)1次/1天

公共区域电器、照明、给排水

(1)电器照明保存完好,设备、阀门、管道工作正常,无跑、冒、漏、滴,每天按要求巡查,并填写巡查记录单

1次/1天

就餐人员充值资金由乙方负责收取并保存,作为原材料及消耗品采购费用来源,乙方负责向甲方提供每月采购票据、送货清单,由甲方负责进行审核监督;甲方负责审核就餐卡,由乙方办理。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响应文件编制说明

1、陕西公立工程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起到样式作用,编制响应文件前,请详细阅读磋商文件,理解文件中的每一项要求。

2、磋商文件的编制应按照样本格式提供的内容,做出逐一明确的答复;供应商认为有必要,还可以做其它补充说明。

3、全部编制完成,并加盖印章后,按规定装订成册。

(封皮格式)

正/副本

项目名称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目 录

注:格式自拟

一、响应函(格式)

(采购人名称)

我单位收到贵公司 (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决定参加本次磋商活动。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几点,并愿负法律责任。

1、按照磋商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完全满足采购需求的全面技术、服务保障。

2、如若成交,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要求、响应文件及承诺条件,全面签约并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3、我方提交的响应文件共 份,其中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版标书(U盘) 份。

4、我方按磋商文件要求交纳磋商保证金为人民币: 元。

5、我方已详细阅读和核实磋商文件全部内容,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提出含糊不清和误解问题的权力。

6、同意提供贵方要求的与本次磋商有关的任何证明资料。

7、我方的响应文件在磋商大会之日起计算有效期为 天。

8、我方同意按磋商文件规定,遵守贵方有关磋商的各项规定。

9、所有关于本次磋商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方式联系:

地 址:

电 话:

传 真:

邮 编:

供应商:全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二、磋商报价表(格式)

2.1磋商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第一次磋商报价

(元)

服务期限

(月)

备注

磋商报价(大写): (小写:¥ )

备注: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保留两位小数。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本表应按“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密封单独提交。


2.2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分项报价表,格式自拟,但须清晰明白,计算准确)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 (签字或盖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供应商须按照此表格式进行报价,供应商根据采购要求自行填加。

2、“分项报价表”各分项报价合计应当与“磋商报价一览表”磋商报价相等,报价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3、政策优惠企业类型是指供应商属于中小企业或微型企业或监狱戒毒企业或残疾人福利企业,按实际情况填报。

4、本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须加盖供应商印章。


三.商务响应偏离表(格式)

供应商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名 称

磋商文件

技术需求

响应文件主要

技术参数

偏离情况

说 明

注:如有漏报、瞒报响应文件所要求的主要商务条款等将视为没有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

供应商全称:(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四、.资格证明文件(格式)

5-1、企业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者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副本;事业法人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统一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其他组织提供合法证明文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文件;


5-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成立时间: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及盖章:

日 期:

说明:仅限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时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采购人名称)

(供应商名称)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于( 日) 成立。法定代表人 姓名 特授权 被授权人姓名 代表我公司全权办理针对本次 项目名称、标项编号 磋商、谈判、签约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协议及合同。

我公司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被授权人签字或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职务:

职务:

身份证号:

身份证号:

所在部门: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公章)

日 期:

说明:仅限被授权人参加磋商时提供。

5-3、财务状况报告: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财务报告(成立时间不满足只需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报告)或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个月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附开户许可证或开户备案证明);

5-4、税收缴纳证明: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磋商会议召开前3个月中任意1个月的证明材料);

5-5、投标单位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投标单位,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单位;

5-6、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及代理机构出具的保证金收据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复印件加盖单位鲜章)。

5-7、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的书面声明;

致:(采购单位名称)

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若在本项目的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的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章)

日 期:

5-8、厨师长具有中式烹调师证书;

5-9、具有有效的合作单位餐饮服务许可证及合同,或有效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5-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

备注:上述所需的证书、证件及相关证明材料,均须复印件或扫描件加盖供应商鲜章。


五、业绩一览表(格式)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内容

业主名称

备注

注:此表填写近三年具有类似项目服务业绩(后附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

供应商名称(公章):


六、项目实施的主要组成人员汇总表(格式)

附件(2)

序号

姓名

年龄

性别

工作年限

在本项目中所担任的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