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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粤东新城综合办公室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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揭阳市粤东新城综合办公室粤东新城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粤东新城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6日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445224099-2021-00003

项目名称:粤东新城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4,633,500.00元

采购需求:

(粤东新城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预算金额:4,633,5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其他服务 粤东新城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4,633,500.00 4,633,5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或2019年经审计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于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

(2)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4日至2021年03月11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望龙头村北一路B17栋251号(四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 500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年03月26日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

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望龙头村北一路B17栋251号(四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核对)); 2、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 称:揭阳市粤东新城综合办公室

地 址:揭阳市惠来县南环二路南侧与庆平路东侧交界处

联系方式:0663-8141111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望龙头村北一路B17栋251号(四楼)

联系方式:0663-874499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敏

电 话:0663-8744999

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04日

相关附件:
委托代理协议.pdf
(招标文件)食堂外包(1).pdf
粤东新城机关食堂服务 外包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445224099-2021-00003 采 购 人:揭阳市粤东新城综合办公室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发布日期:2021 年 3 月 4 日 2 目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3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6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18 第四部分 评标、定标...............................................................................28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38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42 3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4 投标邀请函 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 揭阳市粤东新城综合办公室 的委托,对粤东新城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 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445224099-2021-00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粤东新城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三、预算金额:4633500.00 元 四、采购数量:1项 五、项目内容及需求: (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详见《公开招 标文件》 采购项目内容 采购数量 预算金额 服务期 粤东新城机关食堂服 务外包项目 1 项 4633500.00 元 (其中:食堂物资采购配送 1244500 元 /年,食堂管理 300000 元 /年) 3 年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4)《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 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六、供应商资格: (一)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所规定的条件: 1、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投标 时提交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财 务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或 2019 年经审计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 声明】;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响应文件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 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 6、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 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二)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 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说明:以采购人或评标委员会于 投标截止日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 准)。 (三)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以下资料: 1、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 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原件核对)); 2、供应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供应商《食品经营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七、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 2021 年 3 月 4 日起至 2021 年 3 月 11 日止 (上午 09:00-12:00,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不少于 5 个工作日)到广东金信招标代 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望龙头村北一路 B17 栋 251 号(四楼))购买招标文件,招 标文件每套售价 500 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3 月 26 日 9 时 30 分(注:9:00 开始受理递交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望龙头村北一路 B17 栋 251 号(四楼) 十、开标时间:2021 年 3 月 26 日 9 时 30 分 十一、开标地点: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望龙头村北一路 B17 栋 251 号(四楼) 十二、本公告期限(5 个工作日)自 2021 年 3 月 4日至 2021 年 3 月 11 日止 十三、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揭阳市粤东新城综合办公室 采购人地址:揭阳市惠来县南环二路南侧与庆平路东侧交界处 采购人联系人:谢先生 采购人联系电话:0663-8141111 2、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揭阳市榕城区东升街望龙头村北一路 B17 栋 251 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姓名:史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663-8744999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663-8744999 6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7 采购项目需求 一、投标人资格: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 二、服务要求 (一)食堂物资采购配送 1、粤东新城机关食堂物资采购配送即管委会干部职工和有关人员一日三餐的菜金。 (1)菜金以每人每天 45 元(该单价包含货品价格、运输、装卸、售后服务、保险搬运费、税金、质 量检测等一切费用)的标准,即早餐由粥类、豆浆、面食类、肉类搭配、青菜类、蛋类、配菜(腐乳、咸 菜、鱼干、橄榄等)等菜每天交叉搭配供用(每天早餐必须有粥、蛋类,豆浆、面食类、肉类搭配、青菜 类其中的两种,配菜 4 种),午餐、晚餐自助餐 6 菜(至少 1 肉 1 鱼)和 1汤 1 水果以及配菜 3 种。经测 算,全年菜金费用约 124.45 万元(按工作日 107 人用餐,全年 245 个工作日,节假日 12 人用餐,全年 120 个节假日计)。 (2)107 人用餐量计算方式:按管委会满编满员计算,2021 年 2 月底用餐人员数预计为 87 人,在 2021 年、2022 年、2023 年每一年的用餐量具有不确定性,因此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保证中标人每天的用餐 人次,用餐人次按每天刷卡量为准,投标人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的任何风险。 (3)采购人定以首年(2021 年)每人每天 45 元的菜金标准计算三年(2021 年、2022 年、2023 年) 的用餐总额,后续两年可根据实际情况每年重量一次标准价格,根据采购方组织对市场调查确定市场价格 和参考有关权威指标以及周边有关单位用餐标准,进行重量标准。 (4)机关食堂所需的米油盐、佐料和煤气、洗洁精、洗手液、纸巾、牙签、洁具以及餐具、厨具、 水、电及食堂设备设施等费用,由采购方负责。同时,为管委会提供公务接待用餐,费用按实结算。 2、供货方式 1、批次订货:中标人向采购人提供《食品采购清单》,采购人同意后,中标人收到《食品采购清单》 后按清单上的内容定时、定点为采购人提供配送。 2、临时订货:采购人因临时需要,有权临时向中标人订货,订货方式可以是书面方式,也可以是口 头方式,如果是临时口头订货,中标人在送货时补上《临时食品采购清单》予以确认。 3、中标人须按采购人所订购产品的品种、数量、规格、包装等,于双方约定的时间送货到采购人指 定地点。 4、中标人保证根据采购人需要,随时供货。 8 3、货物价格 以采购人和中标人确认的《食品定价单》为准;需要调价时,中标方须提前 3天提出调价要求,经双 方协商一致后可以对《食品定价单》中货物价格进行调整。 4、食材供应质量 中标人供应的各类副食品必须符合国家《产品质量法》、《食品卫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 保所供副食品优质新鲜,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验检疫部门的各项合格指标,并有完整的销售合格标注或 证书。中标人供应的蔬菜食品,必须符合国家《农产品安全质量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食品中污染限 量》、《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等规定和采购人有关的质量要求。供应的肉类、禽蛋类、水产类食品, 必须符合相关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方面的法律要求,必须符合采购人提出的有关特殊要求和质量标准。 如出现质量问题或保质期不足的情况,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所提供的物品或食品。若因食品质量引起食物 中毒(经工商、卫生防疫部门鉴定),中标人应承担全部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 粮油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1)米、油、面粉、豆类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结、 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2)米、油:要提供 QS 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包装箱完整,同时包 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 码。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中标人所提供 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 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执行标准: (1)大米品种要求为标准一等米。 (2)米类执行标准:GB1354-86 GB2715-2005 标准一等米 不含添加剂 (3)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等米外,要求: 碎米总量≤17% (国家标准:≤35%) 小碎米总量≤2% (国家标准:≤2.5%) 不完善粒≤3.5% (国家标准:≤4.0%) 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 (4)油类执行标准:色拉油:GB1535-2003 一级大豆色拉油 花生油:GB 1534-2003 9 大豆油:GB 1535-2003 葵花籽油:GB10464-2003 棉籽油:GB 1537-2003 油茶籽油:GB 11765-2003 玉米油:GB 19111-2003 米糠油:GB19112-2003 (5)油类质量要求: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 分层现象,气味正常,无酸臭异味。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药等 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霉变粒不得超过 2%。真菌毒素:黄曲 霉毒素 B1 (5μg/kg~20μg/k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1000μg/kg)、玉米赤霉烯酮(≤60μg/kg)、 赭曲霉毒素 A(5μg/kg)。重金属污染物:铅(≤0.2mg/kg)、镉(0.1 mg/kg~0.2 mg/kg)、汞(0.02 mg/kg)、 无机砷(0.1 mg/kg~0.2 mg/kg)。 农药:对磷化物、马拉硫磷等 140 余种农药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 并根据用户需求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 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 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 瓜果蔬菜、辅料、佐料 (1)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辅料、佐料类必须为正规厂家的产品,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 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 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项目 指标(mg/kg)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 Hg 计) ≤0.01 铅(以 Pb 计) ≤0.2 10 砷(以 As 计) ≤0.5 氟(以 F 计) ≤0.5 硝酸盐(以 NaNO3 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 ≤4 (2)具体感观要求: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 此显示蔬菜的成熟度及鲜嫩程度;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许 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特 殊风味以刺激食欲,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即为异常;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损 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械伤和 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 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 不带叶麸,无畸形 花。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裂蒂及 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伤, 不带泥土。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味,不 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 11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机械 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枯叶, 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豆仁类 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质,不 干瘪,茭白不黑心。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菇允 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樁苗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商 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3)肉类 鲜肉要求 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 烂变质,肉 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所有肉类产品不得有注水现象。 腊肉、腊肠要求: 腊肉:符合国家标准,良质腊肉色泽鲜明,肌肉暗红色,脂肪透明呈乳白色,肉干燥结实,带有固有 的腊式香味; 腊肠:符合国家标准,品质好的腊肠是肠衣干燥,发霉,无粘液,肠衣与肉馅紧密联在一起,表面紧 而有弹性,色泽均匀,肥肉色白,瘦肉色红,无灰色斑点,气味芳香。 12 家禽要求 新鲜光禽:光禽是指经宰杀去毛以后的鸡、鸭、鹅等禽类,质量好坏,是否新鲜,主要根据以下几方 面来判别: 喙有光泽、干燥、无粘液; 口腔:新鲜的光禽口腔粘膜呈淡玫瑰色,有光泽、洁净、无异味; 新鲜的光禽眼睛明亮, 充满整个眼窝; 皮肤:新鲜的光禽皮肤上毛孔隆起, 表面干燥而紧缩, 呈乳白色或淡黄色,稍带微红, 无异味; 脂肪:新鲜的光禽脂肪呈淡黄色或黄色,有光泽,无异味; 肌肉:新鲜光禽肌肉结实,有弹性,有光泽,颈、腿部肌肉呈玫瑰红色变质的光禽肌肉松驰, 湿润 发粘,色变暗红,有明显腐败气味; 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0%,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 冷冻水产类食品解 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2%,解冻时间为小时以内( 室温 20℃)。 水产、鲜鱼类 水产类健康,体态匀称,游动活泼,体色鲜明,体表光滑,眼睛亮丽,鳞片鳍条完好。 冰鲜鱼类健康, 体态匀称, 体色鲜明, 体表光滑, 鳍条完好。 (4)干货副食品和调味品类 副食品要求 副食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虫蛀、无杂质, 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食用方便,保质期 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所有副食品调味料均为正规厂家生产,包 装完整,所有产品有“ SC” 标志,标明商品名称、规格、生产商、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或保存期。 干货类要求 质量要求: 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 无虫 蛀、 无杂质, 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 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放、 食用 方便, 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化硫残 留量、 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 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 13 (二)食堂管理 1、采购内容: 序号 岗 位 数量 (人) 1 项目经理 1 2 厨师 2 3 服务员 1 4 杂工 2 合 计 6 2、服务范围和内容:厨房日常的烹饪及接待服务等。 (1)食堂设备、工具、水、电、煤气及日常消耗用品(纸巾、洗洁精、牙签、钢丝球、锅碗瓢盆等) 费用由采购方负责,中标人须遵从厉行节约的原则,不得恶意浪费资源。 (2)中标人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负责拟配置的岗位人员培训(符合从事饮食业要求)、管理、工 作必须品(工作服、帽子、口罩、手套、围裙、手袖、防水鞋等日常工作中必须使用的消耗品)和保险, 负责运管过程中产生的办公费用、住宿交通费用、税金等。 (3)中标人需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4)采购方为中标方在岗人员提供日常用餐,用餐标准参照管委会干部职工的标准执行。 3、人员配置要求 (1)拟任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具有机关食堂管理方面的经验。 (2)主厨须持有中级以上(含中级)厨师证。 (3)其他厨师须持有初级以上(含初级)厨师证。 (4)拟配置的岗位人员必须没有犯罪记录,身体健康。 (5)拟配置的岗位人员须言行规范,仪表端正。 (6)拟配置的岗位人员具有该领域一定的工作经验。 4、工作要求 (1)在中标人服务过程中,采购人有权实施监督检查。 (2)中标人各类岗位工作人员应统一服装,言行规范,戴口罩、戴工帽,不能在工作时间内吸烟、 喝酒。 (3)保证饭堂内外环境卫生清洁。饭堂内外卫生是指厨房、饭堂餐厅及周边环境卫生,均由中标人 负责。 (4)中标人须派专人负责对配送食材进行验收工作,验收过程中须在送货单上进行签字确认,并对 食品质量负责任。 14 (5)中标人对安全生产和食品安全承担完全的赔偿及事故责任。中标人应严格按照卫生部门的要求 和标准,对食材进行检查,确保饮食安全卫生。厨房和用餐区域做好清洁、消毒工作,严防食物中毒和食 源性病源,并做好食品留样工作。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做好防火、防煤气漏气、用电安全和防盗工作, 杜绝任何安全事故。 (6)采购人于节假日的用餐安排,中标人应按采购人要求提供服务,对各项接待活动具备应急保障 能力。 (7)双休日、法定节假日,中标人应妥善安排相关人员在岗,保障用餐。 (8)中标人应加强对配置的岗位人员的管理,定期培训,提高服务水平,并且每年至少开展一次健 康体检。 (9)中标人应主动对不能适应岗位的人员及时进行调整。 (10)中标人配置的岗位人员应接受采购人的监督,在采购人的监督下开展服务工作;采购人发现人 员与服务要求不相适应的,有权要求中标人调换。 (11)中标人配置的岗位人员必须遵守采购人的各项规章制度。 (12)处理特殊事件和紧急、突发事故时,采购人对中标人派出的人员有直接指挥权。 (13)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对相关工作要求进行增减及细化。 (14)采购人根据需要,提出超出合同范围的服务工作要求的,中标人要积极配合做好服务,产生的 相关费用由双方协商解决。 (15)中标人要对加工的食材质量严格把关,按食品安全规定加强食品安全管理,防止发生食品安全 事故。 (16)中标人指派专职人员监督饭堂工作,做到问题和建议及时解决落实。 (17)中标人及其人员须严格遵守采购人各项规章制度,同时执行量化考核制度。 (18)对违反以上要求、未造成不良影响的,可通过教育、培训,进行整改;如造成重大影响的,追 究中标方和直接人员责任,撤换直接责任人,直至采购人可提前终止中标方合同;出现严重后果的,要依 法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 5、管理要求 (1)采购人与配置的岗位人员不发生任何劳动和雇佣关系,配置的岗位人员由中标人自行管理。 (2)中标人就本项目所配置的岗位人员应专职服务本项目,如遇特殊情况需临时调整,须报请采购 人同意,并保证本项目正常运行。 15 (3)中标人应当根据岗位需要定期对人员进行法律、岗位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各岗位工作具体操 作规程及质量服务应达到行业标准的相关要求。 6、罚则 (1)因中标人及其人员管理不当,玩忽职守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财产损失、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的, 中标人应承担相应民事或刑事责任,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中标人应予以赔偿,如造成重大损失或构成刑 事犯罪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 (2)中标人须妥善使用和保管采购人提供的食堂设备设施和工具材料,人为损坏或不合理使用造成 的损坏由中标人负责修复或照价赔偿。 (3)采购人按采购单位的相关制度对中标人实施绩效考核,若中标人违反相关制度,由采购人按制 度规定标准进行处罚,在当月绩效奖金中扣减。 7、绩效考核办法:由采购人组织对中标人经营管理定期不定期检查。如发现问题,采购人进行绩效 扣分,经中标人确认,做为每月绩效考核依据。 8、食堂绩效考核标准评分表 项目 检查具体内容(每抽查一次,如遇下表格问题,对相应各项进行扣分,抽查 到问题严重的,扣除对应项所有分值;问题轻微,但连续抽查两次仍出现问 题的,扣除对应项所有分值)。 分 值 得 分 食 品 质 量 (20 分) 1. 烹饪的食材不新鲜。 5 2.食物中出现杂物、不熟或口感较差现象。 5 3.午、晚工作餐荤、素营养搭配合理。 5 4.已煮熟的饭菜不得隔夜供应,适应隔餐供应的饭菜必须做好保鲜工作,再 次供应时必须经过高温加热杀菌。 5 服 务 质 量 (20 分) 5.在加工及供应食品时需穿戴整洁的工作服、工作帽并将头发置于帽内,戴 口罩,并挂牌上岗。 5 6.厨房人员讲究卫生,保持整洁,不准佩戴手饰,两手干净。 5 7.操作食品时禁止吸烟、挖鼻孔、对食品打喷嚏等不卫生行为。提供食品成 品时不能用手直接接触,必须使用食品专用夹。 5 8.对用餐人员提出问题,食堂服务人员要耐心解答,优质服务,不得发生争 吵、打骂等不文明行为,有问题反映相关管理部门解决。 5 卫 生 标 准 质 量 (30 分) 9.操作间无老鼠,防蝇、防鼠、防尘设备齐全、有效。 3 10.灯管、风扇、鲜风机、排气扇、墙壁、抽油烟机干净无油污、灰尘、蜘蛛 网、尘渍。 3 11.餐厅及操作间卫生清洁,地面干净、无积水、无杂物,操作台、灶台及饭 台卫生整洁。 3 12.下水道无菜渣、无尘渍、堵塞等现象 3 13.所有食材必须分类分架按照有关标准进行上架存放,并有明显的区分标 志。严格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加工,生熟存放分开,禁止随意摆放过期、 变质食品。 3 14.炊具餐具、菜具、熟食容器定期消毒并保持清洁,做到“一洗二清三消毒”。 3 15 货架时刻保持干净,各种刀具手套摆放整齐。 3 16 16.就餐场所地面及桌椅每日清扫,地面整洁,桌椅洁净无油污。 3 17.餐余回收处干净整洁、无残渣。 3 18.冰箱外表整洁、生熟分区标志清晰,冰箱内结霜适中,摆放整齐,定期对 冰箱进行清理,保证日常使用洁净。 3 食 堂 管 理 (30 分) 19.严禁私开小灶。 5 20.严禁非食堂人员随意进入食堂的食品加工操作间及原料仓库。 5 21.合理的使用水电,做到人走灯灭,节约用水,严禁恶意浪费食材、日常消 耗品等用品。 10 22.严格执行上班制度, 10 1.每月得分 80-85 分(含 80 分),扣罚当月 10%的绩效奖金。 2.每月得分 75-80 分(含 75 分),扣罚当月 20%的绩效奖金。 3.每月得分 70-75 分(含 70 分),扣罚当月 30%的绩效奖金。 4.每月得分 65-70 分(含 65 分),扣罚当月 50%的绩效奖金。 5.连续 3 月得分 65-70 分(含 65 分),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包含解除物资配送资格)。 6.得分在 65 分以下,扣罚当月 100%的绩效奖金,合同自动解除(包含解除物资配送资格)。 注:绩效计算基数以食堂管理中标价月均价的 30%作为绩效奖金。绩效奖金所占比例固定不变,投标 人报价时不得改变其比例大小,否则认定为无效投标。 三、服务期限: 1、服务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试用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采购人认为中标人配送食材 达不到质量要求,有权单方终止合同。 2、食堂管理服务:中标方中标价低于 300000.00 元/年,第二年、第三年续签合同时,通过采购方做 市场调查后,可适当提高价格,但是全年不能超过 300000.00 元。 3、合同到期后采购方未提出异议的,该合同可自动延期,延期不超过 3 个月。 四、报价要求 (一)本项目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 1544500 元/年(其中:食堂物资采购配送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 1244500 元/年,食堂管理投标报价最高限价为 300000 元/年),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将被作为无效响应处 理。 (二)投标人的报价中必须包括项目全部内容的费用(服务所必须的人员工资和福利、社保基金、管 理费、税费等以及履行合同所需的费用、所有风险、责任等其他一切隐含及不可预见的费用),不管是否 在投标人报价书中单列,均视为报价总价中已包括全部费用。 五、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1、食材部分结算 结算时间:每月结算一次(以双方确认的实际采购货物品种、数量、价格以及刷卡数据结算)。 2、食堂管理部分 (1)月服务费确认:月服务费用=年总服务费÷12 个月-当月绩效奖金扣除部分; (2)每月初中标人向采购人出具上月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后,采购人及时进行支付。 3、付款方式: 17 (1)每月费用由采购人和中标人双方核对确认。 (2)中标人开具正式发票,采购人及时划拨给中标人。 18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19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适用于本投标邀请中所述项目的政府采购。 2. 定义 2.1 “采购人”是指:揭阳市粤东新城综合办公室。 2.2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是指: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是指:采购人。 2.4 “监管部门”是指:揭阳市粤东新城财政局。 2.5 供应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 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6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7 合格的投标人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资格要求及特殊条件要求。 2.8 “中标人”是指经法定程序确定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3. 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3.1 “货物”是指投标人制造或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招标文件中没有提及招标货物来源地的, 根据《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均应是本国货物。投标的货物必须是其合法生产的符合国家有关标准要求的货 物,并满足政府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3.2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其中包括: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 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服务。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政府采购代理机 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本次采购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中标/成交服务费。收费标准文件: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 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 中标金额(万元) 服务类型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1)成交服务费以人民币支付。 (2)成交服务费支付方式:一次性以电汇、支票或现金等形式支付。 (3)成交服务费不在报价中单列。 (4)中标/成交供应商如果不按规定交成交服务费,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成交供应商的投标 20 保证金中抵扣服务费。 5. 政府采购政策 5.1 关于中小企业投标(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规定): 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形的,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1.1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 注册商标; 5.1.2 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5.1.3 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 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 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5.1.4 对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5.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附后)。 5.2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策 5.2.1 为发挥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的作用,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一定比例 的价格扣除优惠,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参与评审的价格。 5.2.2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5.3 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政策 5.3.1 为发挥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的作用,根据《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一定比 例的价格扣除优惠, 用扣除后的价格作为其参与评审的价格。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 微型企业的, 不重复享受政策。 5.3.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 认可。投标供应商在《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中承诺如有虚假,其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6.1 本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 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等。 6.2 招标文件由下列文件以及在招标过程中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组成: 6.2.1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6.2.2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 6.2.3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6.2.4 第四部分 评标、定标 21 6.2.5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 6.2.6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6.2.7 在招标过程中由招标采购单位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7.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应 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更正/变更)公告。 7.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至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7.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澄清(更正/变更)公告通知已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其供应商 在收到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通知后应按要求以书面形式(传真或电子邮件)予以确认。如在 24 小时 之内无书面确认则视为同意修改内容,并有责任履行相应的义务。 7.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澄清或修改(更正/变更)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并 对供应商具有约束力。 8. 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8.1 不举行项目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如举行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的,则按 以下规定: 8.2 在本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8.3 供应商对本项目提出的疑问,可在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召开日前至少一个工作日将 问题清单以书面形式(加盖公章)提交至采购代理机构。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9.投标的语言及计量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 的修改内容时以中文翻译本为准。对中文翻译有异议的,以权威机构的译本为准。 9.2 除非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及其与采购单位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 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投标文件的构成 10.1 投标人编制的投标文件应包括但不局限于本《招标文件》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的所有内 容。 10.2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11. 投标文件的编制 11.1 投标人应按本须知“条款 10.1”编制投标文件。 11.2 投标人应当对投标文件进行装订,对未经装订的投标文件可能发生的文件散落或缺损,由此 22 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3 投标人必须对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并无条件接受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对其中任何资料进行核实的要求。 11.4 如果因为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只填写和提供了本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或没有提供 招标文件中所要求的资料及数据,由此造成的后果和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1.5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 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参数及要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 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作出实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有可能导致其投标被认定为无效投标或被确定为投 标无效。 12. 投标报价 12.1 投标人应按照“用户需求书”中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进行 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的要求报出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则,在评 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 其投标将可能被视为无效投标或 确定为投标无效。 12.2 投标价应包括:买方需要的服务和附带备品、配件所需等终验合格前发生的所有费用及售后 服务费用。确定中标人后,在合同规定的承包范围内中标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追加设备费用、辅材费用或其 他费用。 12.3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12.4 最低投标价不能作为本次招标采购的中标保证。 12.5 投标供应商认为其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须同时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最近年度经审计的 财务报告,否则评审时不能享受相应的价格扣除。(格式见第六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13. 备选方案 13.1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本次招标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 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4. 联合体投标 1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 一部分。 15.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3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6.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6.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投标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 文件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3 16.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投标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 16.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等。 16.4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作出了实质性的响 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 17. 投标保证金、履约保证金 17.1.投标保证金 17.1.1 投标保证金金额和缴纳截止时间: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伍万元整(?50000.00); (2)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同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开标会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投标保证 金)到达指定账号。 17.1.2 投标供应商应按投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金额和期限缴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作为 投标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1.3 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支票、银行汇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 形式提交等形式提交。采用银行转账方式的,投标保证金必须由投标供应商自有对公账户转入(转账成功 凭证与招标文件一起递交)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保证金帐户,不允许代缴,不接受银行柜台缴纳现 金方式。采用银行保函等的,原件应与投标文件一起递交。[采用银行转账递交投标保证金请注明:项目 编号 445224099-2021-00003] 17.1.4 凡未按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为无效投标响应。 17.1.5 如无质疑或投诉,未中标的保证金,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 退还;如有质疑或投诉,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质疑和投诉处理完毕后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7.1.6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后 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原额退还。 17.1.7 不管投标保证金来源何处,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只向投标供应商退回。 17.1.8 中标人如果不按规定交纳中标服务费,采购代理机构将在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中抵扣服务 费。 17.1.9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被依法没收: (1)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2)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违反投标文件规定,将中标项目分包给 他人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收款人 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财务联系人 及联系电话 郑小姐 账 号 6392 7097 9491 0663-8744999 13502601985开户银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揭阳揭东支行 24 17.2 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的提交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确定。 18. 投标有效期 18.1 投标文件应在开标之日起 60 天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比规定时间短的将被作为非实质性 投标文件而予以拒绝。 18.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这种 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但 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期满后将不再有效。同意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 标,而只会被要求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种情况下,本须知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不 予退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 19.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9.1 投标人应编制投标文件一式 伍 份,其中正本 壹 份和副本 肆 份和不作任何加密的相应电子 文档 壹 份(电子文档应是全套投标文件的有效的、未经压缩处理的电子版本,其文字、表格、图表应以 WORD、 EXCEL 软件编写,并以U 盘为载体提交,电子投标文件和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无论中标 与否都不退还),投标文件的副本应为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本 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9.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明示处需要签字或盖章的, 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或盖章;投标文件的正本每一页均由投标人盖章;授权代表须出 具书面授权证明,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应附在投标文件中。 19.3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 签章或签字才有效。 19.4 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20.1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并提交以下资料:若为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若为代理人递交的,须提交法 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20.2 投标供应商应将所有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密封在一个信封内。 20.3 信封或外包装上应当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和“在年月日时分开标,此时间以前 不得开封,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供应商印章。 20.4 封套均应写明投标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如果其投标文件被宣布为“迟交”时,能原封退 回。 20.5 如果未按要求密封和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对误投或提前启封概不负责。 20.6 不足以造成投标文件可从外包装内散出而导致投标文件泄密的,不认定为投标文件未密封。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5 21.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 招标采购单位。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在投 标截止时点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和补充。 21.2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点前以书面 形式告知招标采购单位。 21.3 投标人所提交的投标文件在评标结束后,无论中标与否都不退还。 五、 开标、评标、定标 22.开标 22.1 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标时邀请所有 投标人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参与投标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不得开标。开标时,由各投标人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经签名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 的其他内容。 22.3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 认。 22.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 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 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2.5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评标、定标 23.1 评标原则: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3.2 评标委员会组成:评标工作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由组建的评标委 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5人单数,评标委员会成员由技术、经济等专业方面的评审专家 5人组 成,其中专家人数不少于评委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23.3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见“第四部分评标、定标”。 六、询问、质疑与投诉 24.询问 24.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 口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方式提出。 24.2 如采用书面方式提出询问,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 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投标人递交询问函 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 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后附件) 24.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26 25.质疑 25.1 质疑期限 25.1.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届 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注: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之日早于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供应商 购买招标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 算日期) 25.1.2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5.1.3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七个工作日内。 25.2 提交要求 25.2.1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5.2.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25.2.3 质疑函内容:应包括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 的名称及编号、具体且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事实依据、必要的法律依据、提出质疑 的日期。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 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供应商递交质疑函时非法定代表人亲自办理的需提供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应载明授权代表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及授 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格式见后附件) 25.3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25.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 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质疑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 不限于权益受损害的情况说明及受损害的原因、证据内容等,并对质疑内容的真实性承担责任。 25.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质疑函,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通 讯地址详见“第一部分投标邀请函‘十三、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具 体询问、质疑函的格式详见后附件。 26.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 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提出投诉。(格式见后附件) 七.中标通知 27.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 出《中标通知书》及向未中标人发出《招标结果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中标人和采购人具有同等法 律效力。 27.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八、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7 28. 合同的订立 28.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 承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但不得超出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范围、也不得再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 内容的其他协议。 29. 合同的履行 29.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9.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 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采购金额的百分 之十。 九、 适用法律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 章、政策。 28 第四部分 评标、定标 29 评标、定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1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5 人单数。 1.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 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2.1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2.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或监事; 1.2.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2.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2.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 的推荐情况以及与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 1.4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4.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1.4.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1.4.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1.4.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1.4.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1.5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 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澄清格式见本部分后附件) 1.6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 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1.7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7.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为准; 1.7.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7.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7.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7.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1.6规定经 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8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材料证据。 1.9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 30 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10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 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2.评标 2.1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 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2 评标步骤 2.2.1 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组成的评审小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资 格性审查表》。对初步被认定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可实行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未通过资格 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符合性审查。 2.2.2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符合 性审查表》,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被认定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或 无效投标者可实行告知投标当事人,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 人,以让其核对事实。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 2.3 比较与评价 综合得分=技术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评分总值最高为 100 分。具体评分分值(权重)分配如下: 评分项目 技术、商务评分 价格评分 权重 80% 20% 分值 80 20 2.3.1 价格评分(20 分)。详见《综合评分表》 2.3.1.1 价格扣除 (1)对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响应的扶持: A.投标人为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评分时给予 6%的价格扣除,即以上 投标人报价=核实后的投标报价×(1-6%);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和 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除。 B. 本条款所称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划定标准且提供了该单位制造的产品。以响应供应商提交的《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声明函》 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准。 31 2.3.2 技术商务评分(80分) 2.3.2.1 各评委对通过初审的投标人对照采购需求各项商务技术要求进行评审和比较,并量化打分 (具体技术、商务的评审因素详见《综合评分表》);所有评委对某一投标人的技术商务评价评分的算术 平均值作为该投标人的技术商务评价得分。 2.3.2.2 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 人的得分。 3. 推荐中标候选人 3.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 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按照技术的优劣程度确定名次。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 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3.2 评委会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三名。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 合得分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 4. 确定中标人 4.1 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评标报告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 标人,也可以事先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刊登本项目招标公告的法定 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5.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5.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5.7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5.7.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7.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5.7.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7.4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7.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7.6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6. 废标 6.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6.2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6.3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2 6.4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6.5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说明: 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 投标人公章,若投标人不满足《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中任何情形之一的,则其投标无效。 2、技术、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 数)。 3、投标人应如实提交《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交的相关各类证明、资料等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投 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分。 4、评审内容中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或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试听资料使用中文以外 的另一种语言的,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译本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否则不予认可。若两种语言不一致时以中 文翻译本为准。 33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 项目 采购文件要求 资 格 审 查 1、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提供《投标函》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 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或 2019 年经 审计财务报告】;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 能力的书面声明】;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材料】;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 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 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 标。提供承诺书) 9、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 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10、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注:不能通过资格性审查的,不需进行以下内容的审查 符 合 性 审 查 1、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盖章 2、投标总报价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3、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 4、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投标文件有效期: 60 天 6、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注:1.本表与招标文件中相关评审条款内容不一致的,以本表内容为准。 2.每一项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 3.“结论”一栏填写“通过”或“不通过”;任何一项出现“×”的,结论为不通过;不通过的为无 效投标。 4.汇总时出现不同意见的,评审小组按简单多数原则表决决定。 34 综合评分表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分参考及范围 分值 (一) 技术、商务部分(80 分) 1 用户需求 响应程度 完全满足或优于招标文件用户需求的,得20分;有一项负偏离或不 满足的,此项不得分。 20 分 2 货源供货 保障能力 供应商自有能满足本项目食材(含副食品和生鲜食品)供应的超市、同 类实体零售门店或生产基地(非办公、仓库、配送中心、加工场等); 如供应商不具有,但与上述门店或生产基地所有者建立长期合作关系 可按以下得分: 自有或建立合作关系的门店、生产基地:共计 3 家或以上的得 6分, 少于 3 家的,每少一家扣 3 分,扣完为止。 注: ①自有须提供门店或生产基地清单列表,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门店和基 地的名称、电话、地址、面积等;须提供门店或生产基地自有产权证 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须提供门店或生产基地实地拍摄图片;②与上 述门店或生产基地所有者建立长期合作关系的,除了提供①的所有材 料,还须提供有效的合作协议;所有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6 分 3 食品安全 及卫生保 障方案 1.食品安全及卫生保障方案完整、食品安全保障技术先进、操作具体 可行,得 10 分。 2.食品安全及卫生保障方案完整、有一定的食品安全保障方法,得 5 分。 3.方案不够完整,无法切实保障食品安全,得 1 分。 4.方案不合理,可行性差,得 0 分。 10 分 4 突发情况 应急预案 根据投标人对出现紧急事件的处理(包括停电、停水、食物中毒事故 应急处理、消防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方案进行评价。 1.方案完整、计划安排科学、操作具体可行:得 10 分; 2.方案较完整、计划安排较科学、方案可操作:得 5 分; 3.方案不够完整,计划安排不够合理:得 1 分; 4.方案简单,计划安排不太适合本项目:得 0 分。 10 分 5 供餐服务 方案 对各投标人提供的菜式品种及营养搭配方案进行评价: 1.方案内容完整,科学合理,可行性强:得 12 分; 2.方案较完整,基本合理、可行:得 8 分; 3.方案不够详细,合理性一般:得 4 分; 4.方案不合理,可行性差:得 0 分。 12 分 35 6 食材配送 方案 对各投标人提供的食材配送方案进行评价: 1.方案详细、具体,配送运输流程规范、合理:得 12 分; 2.方案较详细,配送运输流程较规范、合理:得 8 分; 3.方案不够详细,配送运输流程规范性一般:得 4 分; 4.方案不合理,可行性差:得 0 分。 12 分 7 管理项目 经验 2018 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承担过或正在承 担的食堂承包管理服务经验,得 5 分。 注:需提供合同复印件,不提供不得分。 5 分 8 客户满意 度情况 2018 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投标人具有承担过的食堂承 包管理服务项目,获得项目用户考核评价为正面评价(优秀、优良、 良好、满意或相当于类似评价),得 5 分。 注:提供合同甲方或甲方项目分管部门盖章的评价文件,不提供不得 分。 5 分 (二) 价格部分(20 分) 1 投标报价 计算方法:投标报价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价格分采用低 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20 分)。其他投标人的报价得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0×价格权重。 注:①因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 价和投标报价,详见“2.3.1”; ②投标报价得分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36 附件: (一)问题澄清通知 编号: (投标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的评标委员会,对你方的投标文件进行了仔细的审查,现需你方对 下列问题以书面形式予以澄清: 1. 2. ...... 请将上述问题的澄清于 年 月 日 时前递交至 (详细 地址)或传真至 (传真号码)。采用传真方式的,应在 年 月 日 时前将原 件递交至 (详细地址)。 评标委员会授权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7 (二)问题的澄清 问题的澄清 编号: (项目名称)的评标委员会: 问题澄清通知(编号: )已收悉,现澄清如下: 1. 2. ..... 投标供应商(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38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 (供参考) 38- 39 - 揭阳市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采购编号: 项目名称: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38- 40 - 买方(采购人) 卖方(中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 (项目编号: )招标文件的要求, 买卖双方经协商确定,买方向卖方订购下列货物及其服务,为明确双方责任和权利,特签订本合同,共 同遵守。具体条款如下: 一、采购内容及服务期: 根据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规定。 二、合同金额 三、结算方式及付款方式: 四、绩效考核办法:由甲方组织对乙方经营管理定期不定期检查。如发现问题,甲方进行绩效扣分,经 乙方确认,做为每月绩效考核依据(详见附表)。 五、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交付的货物、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 向甲方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交付货物和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 的数额向甲方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 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和接受服务,到期拒付货物和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 5%的违约金。 4.其它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处理。 六、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如双方不能通过友好协商解决,任何一方有权向本合同签订所在 地的法院提起诉讼。 七、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方通报,以减轻 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履行或修订合同, 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八、税费: 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九、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报价文件、中标/成交通知书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 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8- 41 -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 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合同生效: 1.合同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采购代理机构执 壹 份。 2.本合同在甲乙双方盖章,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3.本合同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代表: 开户名称: 开户银行: 账号 签定时间: 年 月 日 3842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843 投标文件格式 一、 自查表 二、 资格性文件 三、 商务部分 四、 技术部分 五、 价格部分 注: 1. 请投标供应商按照以下文件的要求格式、内容,顺序制作投标文件。 2. 递交投标文件时须出示并提交以下资料:若为法定代表人递交的,须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明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核查);若为代理人递交的,须提 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3844 封面 揭阳市政府采购 投标文件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3845 一、自查表 1.1 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 项目 采购文件要求 自查结论 证明文件 资 格 性 审 查 1、按对应格式文件填写、签署、盖章提供《投标函》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2、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 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3、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6 个 月内任意 1 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等 复印件)或 2019 年经审计财务报告】;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 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6 个 月内任意 1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 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材料】;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8、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 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 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9、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 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 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 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供应商需提 供相关证明资料】;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10、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符 合 性 审 查 1、投标文件完整且编排有序,投标内容基本完整,无重大错漏,并按要求签署、 盖章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2、投标总报价金额是固定价且是唯一的,未超过本项目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3、投标保证金是否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4、投标文件没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5、投标文件有效期: 60 天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6、无违反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通过 □不通过 见投标文件()页 3846 注:以上材料将作为投标供应商有效性审核的重要内容之一,投标供应商严格按照其内容及序列要 求在投标文件中对应如实提供,对资格性和符合性证明文件的任何缺漏和不符合项将会直接导致无效投 标!投标供应商根据自查结论在对应的□打“√”。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847 1.2 技术、商务评审自查表 序号 评审分项 自评得分 证明文件(如有) 技 术 、 商 务 部 分 见投标文件()页 见投标文件()页 见投标文件()页 见投标文件()页 见投标文件()页 见投标文件()页 见投标文件()页 见投标文件()页 见投标文件()页 见投标文件()页 见投标文件()页 …… 见投标文件()页 注:投标供应商应根据第四部分《综合评分表》的“技术、商务部分”各项内容填写此表,如自评 得分与证明材料不一致,评标委员会将有可能做出对投标供应商不利的评判。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848 二、资格性部分 本资格部分为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参与投标资格的证明材料,需包含但不局限以下内 容(按以下顺序装订): 2.1 投标函(格式见后); 2.2 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若法定代表人委托报名的,应同时出具法人授权委托 证明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参考格式见后) 2.3 供应商必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 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 2.4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的 财务报表(至少应包括利润表、资产负债表及现金流量表等复印件)或 2019 年经审计财务报告】; 2.5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 面声明】; 2.6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前 6 个月内任意 1 个月依 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如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 明材料】; 2.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参考格式见后) 2.8 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采购项目(包组)投标。 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 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与本项目投标。提供承诺书) 2.9 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 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参 考格式见后) 3.0 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 3.1 其它资料。 3849 2.1 投标函 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为响应贵方组织的 项目(采购编号: ),我方愿意参与投标。(投标供应商名称 ) 作为投标供应商,正式授权 (全权代表全名, 职务) 代表我方全权处理有关本投标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档 份。包含:1. 自查表;2. 资格性文 件;3. 商务部分;4. 技术部分;5、价格部分。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申明如 下: 1. 我方确认收到贵方提供的本项目的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我方已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 不存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同意放弃对这些文件所提出的异议和质疑的权利,完全同意招标文件 的全部内容,遵守招标中的各项规定,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管理服务。 2. 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起 天。如中标,有效期将延至合同终止日为止。在 此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均至投标截止日有效,如有在投标有效期内失效的,我方承诺在中标后补齐一切 手续,保证所有资格证明文件能在签订采购合同时直至采购合同终止日有效。 3.一旦我方成交,我方保证按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完成时间为 内完成并移交 全部内容,并按合同约定实施和完成所有项目内容。 4. 我方明白并同意:①我方没有按规定准时递交投标文件、参加采购活动的;②我方在提交的投 标文件的有效期限内撤回投标文件的;③我方因本身原因提出弃标的;④我方中标后不按政府采购代理 机构规定签约或不按规定缴纳履约保证金的;则贵方将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5. 我方已毫无保留地向贵方提供一切所需的证明材料。 6. 我方承诺在本次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一切文件,无论是原件还是复印件均为真实和准确的,绝无 任何虚假、伪造和夸大的成份,否则,愿承担相应的后果和法律责任。 7.我方承诺具备本采购项目规定的资格条件,如有虚假或与事实不符的,采购人或评审委员会可将 我方做无效投标处理,我方愿意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8. 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委会所作的评定结果。 9. 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及其澄清、修改文件(如有)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 按量、按期完成《采购项目内容》及《合同书》中的全部内容。 10.所有与本招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地 址: 邮政编码: 电 话: 传 真: 联系人姓名: 职 务: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850 2.2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法定代表人身证复印件;法人授权 委托证明书原件、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参考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 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同志,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签发日期: 单位(盖章): 附: 法定代表人性别: 年龄: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 营业执照号码: 经济性质: 主营(产): 兼营(产): 说明:1.法定代表人为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的主要行政负责人。 2.内容必须填写真实、清楚、涂改无效,不得转让、买卖。 3.将此证明书提交对方作为合同附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 3851 参考格式: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格式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 致: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供应商全称)法定代表人授权(全权代表姓名)为全权代表,参加贵中心组织的 项目招标活动,全权处理投标活动中的一切事宜。 附: 法定代表人姓名: 联系电话: 全权代表姓名: 职务: 联系电话: 全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面、背面 3852 2.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参考格式: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 条的规定,我司在此郑重声明: 我司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行为以及记录,未处于任何响 应禁止期内。 我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特此声明!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853 2.9 政府采购活动信用记录自查承诺函及相关网页证明 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于本企业信用情况,经对“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的网上查询,本企业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 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 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 同时,本企业提供信用记录查询结果的打印页面(具体详见后附网页打印)。 特此承诺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备注:网上信用记录须打印并放于投标文件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评标委员会有权在本项目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至评标结束前对函件内容及网页证明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审核、验证,如有造 假或情况不一致,将导致无效投标。 3854 三、商务部分 3.1 投标供应商综合概况 一、投标供应商情况介绍表 注:1、附:2017 年度、2018 年度、2019 年度的财务报表(如有); 2、如投标供应商此表数据有虚假,一经查实,自行承担相关责任。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单位名称 地 址 主管部门 法人代表 职 务 经济类型 授权代表 职 务 邮 编 电话 传 真 单位简介及机构 设置 单位优势及特长 单位概况 注册资本 万元 占地面积 M2 职工总数 人 面积 M2 资产情况 净资产 万元 固定资产原值 万元 负债 万元 固定资产净值 万元 财务状况 年度 主营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 (万元) 利 润总 额 (万元) 净 利 润 (万元) 资产负债率 3855 二、拟任执行管理及技术人员情况 职责分工 姓名 现职务 曾主持/参与的同类项目 经历 职称/ 学历 专业 工龄 联系电话/手机 项目负责人 其他主要技 术人员 … 附:相关证书及身份证复印件 3856 3.2 商务条款响应表 一般商务条款响应表 序号 一般商务条款要求 是否 响应 偏离说明 1 完全理解并接受合同条款要求 2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合格响应供应商、合格的货物和服务要求 3 完全理解并接受对响应供应商的各项须知、规约要求和责任义务 4 报价文件有效期:有效期为自递交报价文件起至确定正式中标/成 交人止不少于 60 天,中标/成交单位有效期至项目验收之日 5 报价内容均涵盖报价要求之一切费用和伴随服务 6 关于结算及付款方式要求 7 关于食材供应质量要求 8 关于人员配置要求、工作要求、管理要求 9 同意接受合同范本所列述的各项条款。 10 同意采购方以任何形式对我方报价文件内容的真实性和有效性进 行审查、验证 11 其它商务条款偏离说明: 注: 1.对于上述要求,如响应供应商完全响应,则请在“是否响应”栏内打“√”,对空白或打“×” 视为偏离,请在“偏离说明”栏内扼要说明偏离情况。 2.本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3.3 其它材料 (如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或评分表要求提供的证明材料) 3857 四、技术部分 服务方案 根据《技术商务评分表》的评审要求制订,方案必须科学合理、真实可行,能充 分体现出自身技术和专业优势。 (格式自拟)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58 五、价格部分 5.1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一)银行汇票(如采用) 广东金信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供应商全称) 参加贵方组织的、采购项目 编号: 的采购活动。按招标 文件的规定,已通过(银行转账等)形式交纳人民币(大小写) 元的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名称: 投标供应商开户银行: 投标供应商银行账号: 说明:1.上述要素供银行转账及银行汇款方式填写,其他形式可不填。其他方式以现场递交为依 据。 2.上述要素的填写必须与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的要素一致,(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此 凭证信息退还投标保证金。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附: 注:1. 投标供应商投标响应时,应当按招标文件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可以采用现金 支票原件、银行汇票复印件、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原件等非现金形式提交等形式提交。 2. 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凭投标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交纳凭证退还未中标供应商 投标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订后(以合同送达到招标代理机构为准)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供应商的 投标保证金。 粘贴转账或汇款的银行凭证、现金支票复印件 59 (二)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如采用) (若用电汇、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可不递交该投标担保函)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供应商’)拟参加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以下简称‘本 项目’)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缴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 的形式缴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 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 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 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供应商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 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贵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贵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从我方账户 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供应商投标保证金义务 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 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讼管辖地的法 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60 (三)现金支票 (如采用) 附: 粘贴现金支票复印件 61 5.2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人民币/元) (年报价) 大写: 小写: 其中: 食材配送: 大写: 小写: 食堂管理: 大写: 小写: 投标总报价 (人民币/元) (年报价*3) 大写: 小写: 服务期: 注:1、投标人须按要求填写所有信息,不得随意更改本表格式。 2、报价保留小数点后两位(保留小数点2位,第3位四舍五入)。 投标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62 5.3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 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 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 ,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 , 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 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1、如不属中小企业此声明函不用提交。 2、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63 5.4 监狱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 [2014]68号)的规定,本公司为监狱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规定 的标准,本公司是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 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本公司参加 项目(项目编号: )采购 活动时提供的是本企业的产品(包括由本企业承担的工程和提供的服务),或者提供的是 其他监狱企业制造的产品。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附件: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不属监狱企业此声明函不用提交。 64 5.5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 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 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供应商名称(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如不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此声明函不用提交。 65 质疑函范本 一、质疑供应商基本信息 质疑供应商: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址: 邮编: 二、质疑项目基本情况 质疑项目的名称: 质疑项目的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采购文件获取日期: 三、质疑事项具体内容 质疑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质疑事项 2 …… 四、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质疑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66 质疑函制作说明: 1.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2.质疑供应商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的,质疑函应按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 件中提交由质疑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 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质疑供应商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质疑,质疑函中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质疑函的质疑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5.质疑函的质疑请求应与质疑事项相关。 6.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质疑函应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质疑函应 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67 投诉书范本 一、投诉相关主体基本情况 投诉人: 地 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地 址: 邮编: 被投诉人 1: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被投诉人 2 …… 相关供应商: 地 址: 邮编: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二、投诉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项目名称: 采购项目编号: 包号: 采购人名称: 代理机构名称: 采购文件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采购结果公告:是/否 公告期限: 三、质疑基本情况 投诉人于 年 月 日,向 提出质疑,质疑事项为: 采购人/代理机构于 年 月 日,就质疑事项作出了答复/没有在法定期限内作出答复。 四、投诉事项具体内容 投诉事项 1: 事实依据: 法律依据: 投诉事项 2 …… 五、与投诉事项相关的投诉请求 请求: 签字(签章): 公章: 日期: 68 投诉书制作说明: 1.投诉人提起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 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副本。 2.投诉人若委托代理人进行投诉的,投诉书应按照要求列明“授权代表”的有关内容,并在附件 中提交由投诉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 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3.投诉人若对项目的某一分包进行投诉,投诉书应列明具体分包号。 4.投诉书应简要列明质疑事项,质疑函、质疑答复等作为附件材料提供。 5.投诉书的投诉事项应具体、明确,并有必要的事实依据和法律依据。 6.投诉书的投诉请求应与投诉事项相关。 7.投诉人为自然人的,投诉书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投诉书应当由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函 第二部分 用户需求书 第三部分 投标人须知 4. 投标费用 5.3.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否则不予认可。投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编制依据与构成 7.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和数量 11. 投标文件的编制 12. 投标报价 13. 备选方案 14. 联合体投标 14.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5. 证明投标人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5.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5.2 资格证明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复印件必须加盖单位印章。 15.3 投标人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应证明其满足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6. 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8. 投标有效期 19.投标文件的数量和签署 19.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明示处需要签字或盖章的,必须由法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五、 开标、评标、定标 23.评标、定标 六、询问、质疑与投诉 25.质疑 25.1 质疑期限 25.1.1 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届满之日起 25.1.2 供应商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25.1.3 供应商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 25.2 提交要求 25.2.1 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25.2.2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25.2.3 质疑函内容:应包括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质疑项目的名称及 25.3 供应商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25.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 25.5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以书面形式递交的质疑函,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人、联系方式和通讯地址详见 26.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 七.中标通知 27.1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发布采购信息公告的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 27.2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合法依据,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八、合同的订立和履行 28. 合同的订立 28.1 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按招标文件要求和中标人投标文件承诺签订政 29.合同的履行 29.1 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9.2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 九、 适用法律 采购人、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的一切招标投标活动均适用《政府采购法》及其配套的法规、规章、政策。 第四部分 评标、定标 评标、定标办法 1.评标委员会的组成 1.1 本次招标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为 5 人单数。 1.2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评审专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 1.2.1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1.2.2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或监事; 1.2.3 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1.2.4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1.2.5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1.3 评标委员会成员和参与评标的有关工作人员不得透露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 1.4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4.1 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1.4.2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1.4.3 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1.4.4 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1.4.5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1.5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 1.6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 1.7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7.1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1.7.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1.7.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1.7.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1.7.5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1.6规定经投标人确 1.8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材料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材料证据。 1.9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 1.10 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 2.评标 2.1 评标方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 2.2 评标步骤 2.2.1 资格性审查:开标结束后,由采购人组成的评审小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资格性审 2.2.2 符合性审查: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符合性审查表 综合得分=技术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技术、商务及价格评审评分总值最高为 100 分。具体评分分值(权重)分配如下: 3. 推荐中标候选人 3.1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 3.2 评委会向采购人推荐中标候选人三名。推荐综合得分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综合得分排名 4. 确定中标人 4.1 采购代理机构提交评标报告报采购人确认,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也可 5.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5.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5.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5.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5.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5.7 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5.7.1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5.7.2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5.7.3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5.7.4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7.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7.6 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6. 废标 6.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6.2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6.3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6.4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6.5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1、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表》的评审内容的要求如实提供证明材料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若 2、技术、商务评分: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四舍五入后,小数点后保留两位有效数)。 3、投标人应如实提交《综合评分表》要求提交的相关各类证明、资料等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如未按要求 4、评审内容中投标人提交的支持文件或印刷的资料或外文书证或者外国语试听资料使用中文以外的另一种语言的 第五部分 合同书格式 (供参考) 第六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 (正本/副本)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单位(盖公章): 法 定 代 表 人 (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 年 月 日 一、自查表 二、资格性部分 2.1 投标函 参考格式: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 三、商务部分 3.2 一般 四、技术部分 五、价格部分 5.1 投标保证金缴纳凭证 (二)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如采用) (三)现金支票 (如采用) 5.2 开标一览表 5.3中小企业声明函 5.4监狱企业声明函 监狱企业声明函 注:如不属监狱企业此声明函不用提交。 5.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注:如不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此声明函不用提交。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