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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凉水河管理处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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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后勤综合服务保障招标公告

招标详情

2021-03-04
[公开]后勤综合服务保障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后勤综合服务保障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层办公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十八区11号楼)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03-26 09: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PXM2021_035212_000002-JH001-XM001

项目名称:后勤综合服务保障

预算金额:227.13579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227.13579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由餐饮公司负责提供食材采买、加工制作等餐饮服务和食堂管理工作。就餐人数约88人。详细采购需求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2021年4月1日至2022年3月31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供应商应为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应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03-05 至 2021-03-12 ,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一层办公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十八区11号楼)

方式:

现场购买,售后不退;

售价:¥2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1-03-26 09:30(北京时间)

地点: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会议室(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十八区11号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投标人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1)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3)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项目投标。

2.公告发布媒介:本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北京市政府采购网和北京市水务局网站上发布。

3.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本项目需落实的节能环保、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融资担保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详见招标文件。

4. 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信息:

(1)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北京丰科园支行营业部

(2)账号:11001016201052511677

5、招标编号:BRR21-BJ1-ZB-021-01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凉水河管理处

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12号

联系方式:马广梨,010-839389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北京江河润泽工程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18区11号楼)

联系方式:严璐 ,010-5310584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严璐

电 话: 010-53105841

01招标公告-后勤综合服务保障.pdf

02采购需求.pdf

1 后勤综合服务保障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及目标 北京市凉水河管理处隶属于北京市水务局,主要办公地点为丰台区右安门外西头条 12号。管理处下设食堂 5处,分别为凉水河管理处机关食堂、凉水河管理处第二管理所 所部食堂、通州段马驹桥闸食堂、通州段新河闸食堂、通州段张家湾闸食堂,就餐总人 数约 88 人(不含第三方保障人员)。通过餐饮公司负责提供食材采买、加工制作等餐 饮服务的形式,开展食堂管理工作。餐饮公司提供全体职工早、中两餐、值班人员和加 班人员的晚餐、节假日值班人员的一日三餐的服务工作,同时承担各种会议、公务活动 的接待用餐。 具体食堂情况如下: 机关职工食堂位于北京市丰台右安门外西头条 12号院内,食堂面积约为 200平米。 第二管理所职工食堂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姚家村 358 号院内,食堂面积约 100 平米。 马驹桥闸食堂位于通州区马驹桥镇,食堂面积约 14.4㎡。 新河闸食堂位于通州区台湖镇,食堂面积约 6.6㎡。 张家湾闸食堂位于通州区张家湾镇,食堂面积约 25.35㎡。 二、项目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要求 1.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 2.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号),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 3.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 三、项目执行的标准和规范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3.《北京市食品安全条例》 3.《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 4.《北京市食品经营许可管理办法(试行)》 四、项目采购内容 *1.食材采买:按照每人每月 840 元的食材补贴标准进行食材采买,共计 88 人年, 2 合计费用 887040.00 元。本项费用按预算批复计入投标报价,不作为价格竞争因素。 2.食品加工制作供应,食堂保障人员配备满足以下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单位 数量 1 职工食堂管理员 人·年 1 2 职工食堂厨师 人·年 9 3 职工食堂厨师(白案,切菜) 人·年 3 4 杂工 人·年 3 五、服务要求 (一)保障人员要求 1.一般要求 (1)所有人员(女:18-55岁;男:18-60岁)均须持有当年健康证,保障团队不 少于 16人。 (2)各办公区用工人数根据各办公区用餐人数合理调整。 (3)全体员工须政治可靠,身份证件齐全有效,遵纪守法,身体健康,做到体检合 格后上岗,有健康证及相关职业资格证等。 (4)作业时统一着装,服装整洁、佩戴胸牌,做到“四轻”,即说话轻、走路轻、 操作轻、开关门轻。所有工作人员要热情大方、仪表整洁、统一着装、语言文明、服务 规范。照顾好少数民族就餐者的饮食需求。 2.岗位条件 (1)职工食堂管理员:具有 5年以上食堂管理经验,高中以上文化。政治可靠,责 任心强,业务熟练,经验丰富,身体健康、协调和沟通能力强。 (2)职工食堂厨师:具有厨师相关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有相关工作经验。 (3)职工食堂厨师(白案,切菜):具有厨师相关职业资格或技能等级证书,有相 关工作经验。 (4)杂工:认真负责,工作细致,有相关工作经验。 (二)物品采购管理要求 1.采购工作应做到品种对路,质量可靠,价格公道,数量适当,购货及时,努力降 低采购成本,采购人全面监督餐饮公司做好进货凭证审核,从源头杜绝进货假发票。 2.食堂粮、油、鱼、肉、蛋、调味品等贵重物品应在有实力、服务好、性价比高的 大型超市购买。鲜活商品、蔬菜必须到大型市场购买。 3.大宗商品必须到厂家或一级代理商处购买,争取更优惠的价格。 4.库房管理员,每日应认真核对食堂所有采购物品的品种、数量,全面监督物品质 量,确认无误,验收合格后,并在采购单据上签名。 3 5.采购人不定期地检查、监督食堂采购物品的品种、数量与质量,及时发现、处理 在物品采购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 *6.按照市财政扶贫办要求,食材采购费用的 30%以上必须在国家扶贫网站上进行 采购。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对此作出明确承诺。 (三)餐饮标准要求 早餐凉菜不少于 6 种;粥 1 种;风味主食不少于 6 种;每天有鸡蛋、豆浆、牛奶。 午餐冷菜不少于 2 种;热菜不少于 6 种(含 2 种主荤菜、2 种荤素搭配炒菜、2 种 素菜);主食不少于 5 种,含一种面点主食(馄饨、水饺、面条);汤 1 种;时令水果 1 种;酸奶 1种。 晚餐根据实际从简,热菜 2种(1种荤素搭配炒菜、1种素菜),主食 2种,粥或汤 1种。 会议、公务接待用餐标准参照甲方的《公务接待管理办法》规定执行。 (四)食品质量管理要求 1.食品制作要求 (1)冷菜酱制食品不含过多汤汁。 (2)冷菜切配的食品刀口细腻、均匀且搭配合理。 (3)冷菜凉拌食品汤汁适度并即时拌制。 (4)熟制食品完整不碎不松散。 (5)热菜供餐时保持温热。 (6)热菜食品表面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7)素食食品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 (8)主食食品要蒸熟煮透,保证色、香、味俱全。 2.饭菜出品时间要求 (1)按规定准时开餐。根据采购人要求,如需变动开餐时间,将提前通知供应商。 (2)合理安排服务人员,做好用餐人员分流工作,不可出现用餐人员等候拥挤现 象。 (3)分餐服务员应及时准确分餐,保证菜量。 (4)根据用餐需求,供应商应在食堂限定的时间内对饭菜安排做出适当调整。调整 前须制定方案,经采购人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五)食品储存、加工与供应 1.食品应分类摆放,生熟分开,容易腐烂变质食品在加工前要特别做好冷藏保鲜工 作,所有食品要注意防火、防盗、防鼠、防虫、防霉变、防残损。 4 2.食品加工要加强计划性,建立每月食谱制,制定食品质量标准,建立各项操作规 程,采用先进的生产技术,做到食品加工时间省,损耗小,质量优。 3.食品供应坚持文明服务,建立服务规范,改善服务方式,努力为干部职工提供热 情、方便、快捷的服务。就餐环境干净舒适、秩序良好。 (六)卫生与安全 1.建立健全卫生制度,使卫生工作经常化,防止疾病传染和食物中毒。 (1)从业人员卫生要求: ①每年必须进行健康检查,持证上岗。 ②工作时间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③不得留长指甲、涂指甲油、带戒指加工食品。 ④不得在厨房吸烟。 (2)厨房、餐厅卫生管理: ①食品、餐具彻底清洗、消毒,洗碗机要专人负责。 ②卫生区域责任到人,并与个人的绩效工资挂钩。 ③食品必须做到生熟分开,并有明显标志。 2.建立严格的安全保卫制度,做好防火、防盗、防毒和防意外伤害工作。 3.环境卫生和卫生防疫要求: (1)保持食堂餐厅、后厨及公共场所的整洁; (2)保证每天对食堂桌椅、地面消毒不少于三次,疫情期间按照政府及采购人的要 求执行; (3)厨房器具消毒要符合卫生防疫部门检测标准,每次用后应刷洗干净并进行消 毒; (4)每餐后必须按照消毒流程对餐具进行消毒,并按规定摆放整齐。接受卫生监督 部门的检查,检测结果必须达标,并向全体就餐人员公布结果。 (七)服务质量管理要求 1.厨房各项卫生、食品和原料卫生、工作人员卫生和操作要求以及相关卫生要求必 须符合《卫生防疫要求》和《食品卫生法》。 2.协助采购人管理人员控制成本,验货及管理。 3.保证饭菜质量、营养、口味符合采购人要求。 4.保质、保量、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及临时性工作任务。 5. 供应商每天对食品卫生进行监控并实行留餐制度,所加工食品实行留样制度, 留样 48小时。 5 6.要自觉接受采购人、卫生、防疫相关部门的检查。 7.提供的餐饮服务须接受采购人有关部门的日常监督考核,接受服务对象的评议。 (八)人员管理要求 1.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接受相关部门的检查、监督和指导。 2.本项目供应商上岗人员必须身体健康并持有本人健康证,不能带病工作。定期对 食堂劳务人员进行体检,对未达标人员及时调换,并报采购人备案。对例行检查中发现 的问题要及时解决。 3.劳务人员在工作时间必须按标准着装(服装由供应商自行提供),使用文明用语, 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为保证饭菜、服务质量稳定,供应商安排在本项目的主要厨师、服务人员应相对 稳定。如发生人员变动,主厨以上人员须事先征得采购人同意,并在采购人确认后一周 内安排人员到岗。 5.供应商要针对采购人工作环境和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工作制度和规定,并切实 抓好落实。要加强对员工的管理教育,任何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将食品成品、半成品、原 材料带出操作间,将其它物品带出;一经发现由供应商按该物品购置价十倍的金额对甲 进行赔偿。 6. 供应商有计划地开展就地员工培训,进行素质教育,不断提高技能水平和综合 素质。 六、服务期限及服务地点 1.服务期限:自 2021年 4月 1日至 2022年 3月 31日。 2.服务地点:北京市丰台区、朝阳区、通州区。 七、项目履约验收 项目服务期满,由采购人组织各用人单位依据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合同、绩效考 核指标等出具合同履约验收意见。 十、项目绩效指标 1.数量指标:满足单位 88人在编人员用餐需求; 2.时效指标:按合同约定履行期限完成; 3.成本指标:控制在项目批复预算范围内; 4.效益指标:保障职工正常就餐; 5.服务对象满意度指标:管理处职工满意的≥90%。 6 北京市凉水河管理处 2021年 3月 1日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