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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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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2021-2023年饭堂食材采购项目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2021-2023年饭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资格预审申请人应在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东成路15号401领取资格预审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6日 09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申请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CCG-202100016

项目名称: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2021-2023年饭堂食材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6,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2021-2023年饭堂食材采购项目):

合同包预算金额:6,000,000.00元

品目号 品目名称 采购标的 数量(单位)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品目预算(元) 最高限价(元)
1-1 餐饮服务 餐饮服务 1(项) 详见采购文件 6,000,000.00 6,000,000.00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 2 年。合同到期 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预算 金额均视为合同终止。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釆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2021-2023年饭堂食材采购项目)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3.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2021-2023年饭堂食材采购项目)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0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近期财务报表复印件)。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纳税证明、社保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申请材料复印件)。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2)(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3)投标人能够提供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4)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领取资格预审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05日至2021年03月12日,每天上午09:00:00至12:00:00,下午14:30:00至17:3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东成路15号401

方式:现场获取

四、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组成及格式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请携带原件核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请携带原件核查) (3)《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注:以上格式不限

五、资格预审的审查标准及方法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请携带原件核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请携带原件核查) (3)《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六、拟邀请参加投标的供应商数量

邀请全部通过资格预审供应商参加投标。

七、申请文件提交

应在2021年03月26日 09时30分00秒(北京时间)前,将申请文件提交至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东成路15号401开标室。

八、资格预审日期

资格预审日期为申请文件提交截止时间至2021年03月26日 09时30分00秒前

九、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十、其他补充事宜

1、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投标人凭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及报名):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请携带原件核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请携带原件核查) (3)《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2、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1年3月5日起至2021年3月12日期间(工作日上午9:00-12:00和下午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东成路15号4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500元,售后不退。

十一、凡对本次资格预审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釆购人信息

名称: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地址:广州市鳌头镇新城西路9号

联系方式:13719056816

2.釆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东成路15号401

联系方式:020-8798781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欧阳小姐

电话:020-87987811

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05日


相关附件:
广州政府采购委托协议-鳌头镇饭堂食材采购项目.pdf
定稿-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2021-2023年饭堂食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 2021-2023 年饭堂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ZCCG-202100016 采购单位: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3月 温馨提示:投标人投标特别注意事项 一、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30 分钟内(另行说明除外),投标截止时间一到,本 公司不接收任何投标文件,因此,为避免因迟到而失去投标资格,请适当提前到达。 二、 请正确填写《开标一览表》。多包项目请仔细检查包号,包号跟包名称必须一致。 三、 请仔细检查《法人授权委托书》、《投标函》、《开标一览表》等重要格式文件是否按要求 盖公章、签名、签署日期。投标文件需签名之处必须由当事人亲笔签署(如《法人授权委托书》必须有 法定代表人的签名)。 四、 加★号的条款必须一一响应 。若有一项带“★”的指标要求未响应或不满足,将按投标无效 处理。 五、 投标文件应按顺序编制页码。 六、 对可接受分支机构投标的项目,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 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 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 (总所) 公章。总公司(总 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 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七、 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报名时提交的相关资料的真实性负责, 如投标人发现相关资料被盗用或复制,应遵循法律途径解决,追究侵权者责任。 (本提示内容非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仅为善意提醒。如有不一致,以招标文件为准。) 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5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10 第四章 合同(样本)......................................................................................................................................21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25 第六章 评标办法.............................................................................................................................................. 53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的委托,对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 2021-2023 年饭堂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现将本项目招标文件进 行公示,期间为自 2021 年 3 月 5 日起至 2021 年 3 月 12 日。 1. 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 2021-2023 年饭堂食材采购项目 2. 采购项目编号:ZCCG-202100016 3.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 采购预算:600 万元 5. 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本次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鳌头镇人民政府饭堂食材的供应商 1 家,供应期限为 2 年,合 同到期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均视为合同终止。 详细要求请参阅本招标文件的第三章“用户需求书”。 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2)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项目。 (3)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3.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3.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8.投标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财务状况报告或近期财务报表复印 件)。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纳税证明、社保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 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 常名录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前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申请材料复印件)。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 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 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 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4)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料参与正式投标时须放入投标文件中。 9.报名及购买招标文件需提交的资料(投标人凭以下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购买招标文件及 报名):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需提供 自然人身份证明(请携带原件核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复印件及有效居民身份证复印件;(请携带原件核查) (3)《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4 10.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 2021 年 3 月 5 日起至 2021 年 3 月 12 日期间(工作日上午 9:00-12: 00 和下午 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东 成路 15 号 401)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 元,售后不退。 11.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 年 3 月 26 日 上午 9:00——9:30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东成路 15 号 401 12.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2021 年 3 月 26 日 上午 9:30 开标地点: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东成路 15 号 401 采购人: 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 联系地址:广州市鳌头镇新城西路 9 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欧阳小姐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东成路 15 号 401 电话:020-87987811 邮编: 510900 邮箱:zcch87811@163.com 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5 日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必须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采购需求等。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 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的可能导致其投标无效或 被拒绝。 一、定义 1.招标适用法律 本次招标适用的主要法律法规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 办法》、《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及政府采购其它相关法规。 2.释义 2.1“监管部门”系指同级财政部门。 2.2“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 2.3“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4“投标人/供应商”系指符合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的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法 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2.5“甲方”系指采购人。 2.6“乙方”系指中标人。 2.7“中标人”系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推荐、采购人确认的获得本项目中标资格的投标人。 3.重要说明 本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是重要条款,投标人必须完全响应,否则当作无效投标处理。 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 本次采购为本国产品,优先采购自主创新、节能、环保产品。 4.2“货物”系指投标人组织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货物等。投标的货物须符合广州市以及国家、省、 市的其他有关规范和要求,并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规格、参数、质量、价格、有效期、售后服务等要求。 4.3“服务”系指投标人须承担的运输、安装、技术支持、培训以及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伴随服务。 4.4 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货物和服务,其质量、技术等特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现行的标准及采购人 需求。 4.5 采购人将拒绝接受不合格的货物和服务,由此产生的费用及相关后果均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4.6 投标人应保证本项目下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不会因第三方依法享有的专利权、商标权或其 他知识产权产生侵权;如果投标人不拥有相应的知识产权,则须在报价中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 关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相关证明文件,如因第三方提出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侵权 之诉讼,则一切法律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5.关于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 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关于分支机构投标 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许可证)扫描件及总公司(总所)出具给分支 机构的授权书,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总所)公章。总公司(总所)可就本项目或此类项目在一定范围 或时间内出具授权书。已由总公司(总所)授权的,总公司(总所)取得的相关资质证书对分支机构有 效,法律法规或者行业另有规定的除外。 7.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参与同一项目的投标: 7.1 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7.2 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或法定代表人为同 一个人的。 6 7.3 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为经销商的不得再授权另一投标人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7.4 法定代表人或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个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或同一子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如同时参加,则评审时将同时被拒绝。 7.5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 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8.招标文件解释权 招标文件的最终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二、招标文件 1.招标文件的组成 1.1 投标邀请 1.2 投标人须知 1.3 用户需求书 1.4 合同(样本) 1.5 投标文件格式 1.6 评标办法 1.7 在招标过程中由采购代理机构发出的修正和补充文件等 2.招标文件的澄清 2.1 任何要求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的投标人,均应以书面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十五日前通知,采购代 理机构对其收到的对招标文件的书面澄清要求均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发至每个购买招 标文件的投标人(答复中不包括问题的来源)。该答复作为招标文件的一部分,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投 标人在收到上述澄清答复后,应在 24 小时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2.2 投标人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疑问、质疑或要求澄清的,采购代理机构将视其为无异议。 对招标文件中描述有歧义或前后不一致的地方,评标委员会有权进行评判,但对同一条款的评判应适用于每个 投标人。 3.招标文件的修改 3.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进行必要的澄清 或者修改,但不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投标邀请书的组成部分。 3.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 少 1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 15 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3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3 日前,并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已购买招标文件投标人。 4.答疑会及踏勘现场 本项目不统一组织投标人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可自行对工程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 人获取有关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须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与责 任。适时再根据实际情况由采购人和招标代理公司研究是否组织答疑会等。 三、投标文件 1.投标文件的编写 1.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并递交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 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准确性,以确保其投标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投标人在投标中提供不真实 的材料,无论其材料是否重要,都将直接导致投标文件无效,并承担由此产生的法律责任。构成提供虚 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投标人应对投标内容提供完整的、详细的、清晰的技术说明,如投标人对指定的技术要求建议做任 7 何改动,应在投标文件中清楚地注明;投标人对招标文件的对应要求应当给予唯一的实际响应,否则将 视为不响应。技术参数要求中标注有具体数值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在技术参数响应表中标注实际数值, 不标注数值者视为不响应。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投标产品彩页或相应技术参数的厂家使用说明书 复印件作为技术证明文件,否则评标委员会有权视相应技术参数响应不符合招标要求。(如厂家的产品 使用说明书为英文版,请同时提供中文版)。 1.2 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因其投标文件的任何错漏而导致的一切后果。 1.3 投标语言和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和来往函件应用中文书写,投标人提供的支持文件、技术资料和印刷的文献可以用其它语 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翻译本(经公证处公证),以中文为准,计量单位应使用国际单位(招标文 件中另有规定除外)。 1.4 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报价,并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5 投标报价 1.5.1 如招标文件无特殊规定,投标价格以人民币填报。 1.5.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责任范围以及合同条款进行报价,并按《开标一览表》 和《报价明细表》确定的格式报出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总价中不得包含招标文件要求以外的内容,否 则在评标时不予核减。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相应内容,否则将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人投标总价是以投标人可独立完成本项目,并在通过准确核算后,可满足预期实施效果、验收 标准和符合自身合法利益的前提下所作出的综合性合理最终含税报价,对在投标文件和合同书中未有明 确列述、投标方案设计遗漏失误、市场剧变、汇率、利率因素和不可预见的费用等均视为已完全考虑到 并包括在投标总价之内。投标人应自行增加项目正常、合法、安全运行及使用所必需但招标文件没有列 明或包含的内容及费用,并在投标文件中加以详细说明,如果投标人在中标并签订合同后,在履行合同 过程中出现的任何遗漏,均由中标人免费提供,采购人将不再支付任何费用。对超出常规、具有特别意 义或会引起竞争歧义的报价须作出特别说明。 1.5.3《报价明细表》填写时应响应下列要求: 1) 对于报价免费的项目必须标明“免费”; 2) 投标报价应为货物运至用户指定地点的含税价(包括但不限于运输、保险、安装、伴随服务、关 税、销售税、其他税以及采购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1.5.4 每种规格货物或每项标准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6 备选方案 只允许投标人有一个投标方案,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招标文件允许有备选方案的除外) 1.7 联合体投标 1.7.1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7.2 如招标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则组成联合体投标的按政府采购的法律、法规、规章等有关规 定执行,并提供《联合体共同投标协议书》。 1.8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一)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二)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三)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四)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五)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 投标文件的构成 2.1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及符合性审查文件、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投标报价,编排 顺序参见投标文件格式。 2.2 投标文件的构成应符合法律法规及招标文件的要求。 8 3.投标文件的澄清 3.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 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投标人在规定时间内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 但不得允许投标人对投标报价等实质性内容做任何更改。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 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3.2 投标人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4.询问、质疑与投诉 4.1 询问 4.1.1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询问可以口 头方式提出,也可以书面形式提出。 4.1.2 如采用书面形式提出询问,投标人为自然人的,询问函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 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询问投标人 若委托代理人提出询问的,随询问函需一同提交由投标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并 加盖投标人公章。授权委托书应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 4.1.3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三个工作日内对投标人依法提出的询问作出答复。 4.2 质疑 4.2.1 投标人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 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 部令第 94 号)要求,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当面提交质疑。 投标人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4.2.2 质疑期限 (1)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应当在购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届满 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之日早于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的,则以投标人 购买招标文件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起算日期;否则,以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质疑时效期间的 起算日期) (2)投标人认为采购过程损害其权益的,应在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 (3)投标人认为中标或者成交结果损害其权益的,应在中标或者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 4.2.3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以下简称质疑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投标人。 4.2.4 质疑内容不得含有虚假、恶意成分。投标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 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质疑函范本可在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网站中下载): (一)投标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 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4.2.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投标人共同提出。 4.2.6 投标人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不能作为质疑的证明材料。 4.2.7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质疑函后 7 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 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答复函可以直接领取、传真或邮件、邮寄方式均视为有效送达。 9 联系人:欧阳小姐 地址:广州市从化区街口街东成路 15 号 401 电话:020-87987811(上午 09:00 至 12:00,下午 14:30 至 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4.2.8 对于捏造事实、滥用维权扰乱采购秩序的恶意质疑者或举证不全查无实据被驳回次数在一年内 达三次以上,将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3 投诉 质疑投标人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 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投诉。 5.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5.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 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 组成部分。投标截止后不得修改和撤回其投标文件。 6.投标文件的样式和签署 6.1 投标文件由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和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两个分册和唱标信封构成。 两个分册资料须分别装订并分别密封。 6.1.1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包含所有资格性资料,一式 5 份,其中正本 1 份、副本 4 份。格式 详见第五章。 6.1.2 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包含基本资料、符合性资料、技术文件、商务文件、投标报价,一 式 5 份,正本 1 份(内装投标文件正本 1 份,投标文件电子版 1份,限光盘或 U 盘,不留密码,无病毒, 内容应与投标人打印产生的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如有不同,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副本 4 份,并 注明“正本”和“副本”。 6.1.3 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若副 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6.1.4“唱标信封”包含开标一览表、法人授权委托书,唱标信封需单独密封提交。 6.2 投标文件正本必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整册装订牢固可靠且不能轻易脱落。如因装订问题 而出现漏页或缺页,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3 投标人应按照投标文件格式要求,在正本封面及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由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签字,副本可通过正本复印,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未按招标文件约定 的格式签名、盖章,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署 本人姓名才有效。 6.4 所有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投标、开标地点,交予采购代理机构专职人员,任何迟于 这个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5 所有投标文件必须封入密封的信封或包装。 6.6 投标文件正本单独封装,副本全部一起封装。封套表面标明 “正本”或“副本”“唱标信封” 字样,在每一封套上按以下顺序标明如下字样: 投标文件(资格审查部分)/投标文件(技术商务部分) 正本/副本/唱标信封 收件人名称: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人): 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 6.7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名。 6.8 采购代理机构对不可抗力事件造成的投标文件的损坏、丢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10 6.9 如果投标文件没有按本投标人须知的有关规定装订、签署、密封和加写标记或投标文件提前开封、 误投、无效,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6.10 采购代理机构不接受电报、电话、电传、传真投标。 7.投标有效期 7.1 从投标截止日起,投标有效期为 90 天。投标有效期不足的投标将视为非实质性响应,并予以拒 绝。 7.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日满之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日期,要求与答复均应 以书面形式。同意延期的投标人根据原截止日期应负之权利及责任相应也延至新的截止日期。 四、招标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的招标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按国家计委颁布的《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 号)执行。 1.本项目以预算金额为缴费的计算基数,按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 2.招标代理服务费币种为人民币。 3.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以公对公银行转账、电汇或现金(金额 1 万元以内)方式,向 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代理服务费。 货物标 服务标 工程标 100 以下 1.5% 1.5% 1.0% 100-500 1.1% 0.8% 0.7% 500-1000 0.8% 0.45% 0.55% 1000-5000 0.5% 0.25% 0.35% 例如:一年预算金额为 200 万元,以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招标代理服务费: 100 万元×1.5%=1.5 万元 (200-100)万元×0.8%=0.8 万元 一年招标代理服务费=1.5 万元+0.8 万元=2.3 万元 二年招标代理服务费=2.3 万元×2=4.6 万元 三年招标代理服务费=2.3 万元×3=6.9 万元 类 型 费 率 中标金额(万元) 11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一、项目概述 采购使用单位为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食材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天或每月实际发生数量来 定,本次通过公开招标的方式确定鳌头镇人民政府饭堂食材的供应商一家,供应期限为 2 年,合同到期 或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均视为合同终止。 二、采购项目内容 序号 内容 采购预算 (万元) 服务期 供应场所 1 2021-2023 年镇政 府饭堂食材及食材 相关产品采购配送 600 合同签订后 2 年 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 府或其指定地点 另:因物价浮动因素不定,若合同未到期,但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后,可视具体情况双方协商后 签订补充协议,增加部分不超预算金额的 10%。 三、采购项目要求 1.报价要求:以广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http://fgw.gz.gov.cn//)-广州菜篮子价格公布的全市 菜篮子平均零售价的下浮率进行报价,所有品种统一一个下浮率。(未公布的品种,则参照周边农贸市 场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平均市场价。若仍无法参照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的,由中标单位与采购人双方共 同调研的价格为基准。) 2.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不保证中标人在采购周期内业务金额的多少,投标人必须自行承担由此带来 的任何风险。 3.供货期间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投标人必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 1 小时内无条件对该批次 的全部货物进行换货,并接受对投标人处以该批次 20%货款作为违约金,从结算金额中扣减。一个月累 计出现 2 次或 2 次以上质量问题的,该投标人须支付该月供货款至少 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由采购人 在该月的供货款中直接扣减。 4.投标人应承诺及时提供用户需求书所列的目录品种,投标人可以适当增加品种(仅作为商务参考, 不作评分)。该增加品种在采购人有采购需求时并经审批后可列入采购范围,采购价格以双方协商解决。 四、总体要求 1.投标人所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 生产及经营标准,各项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保证质量货真价实、 品质新鲜优良,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 承担违约责任。 2.中标人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负责。 3.物品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采购人通知的为准,对采购人临时的供货要求(如遇采购人加 班或接待时),需随订随送,至少在 30 分钟响应。 4.中标人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采购人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 中标人自行承担。 5.中标人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采购人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将提前通 知中标人。因中标人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采购人要求推迟的除外),采购人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中标 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6.中标人不得私自变更供应商品的品种质量,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 量等)供应,否则,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采购人申请。 7.采购人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退货;中标人 未能履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 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或供货时的商品与中 标时的样板不符的,采购人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中标人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 12 费用外,采购人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 8.中标人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中标人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金额开具发票。 9.投标人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用工培训、工作规范、安全防范、卫生保障、民主管 理、文明服务、物资采购、物流管理、质量监督和价格管理等制度。 10.投标人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的规定), 负责拟派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费用,上述服务人员与采购 人不存在任何劳动关系;若发生有任何关于劳动争议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的事项均由投标人自行 承担和解决。 11.投标人须指定相对固定的专职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丰富的食材配送管理经验,负责与 采购人进行一切的工作汇报和沟通事务;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负责人,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需更换,须提 前一个月向采购人提出申请同意后更换; 12.由于采购人工作的特殊性,中标人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自觉遵守采购人各项规定。 五、具体项目要求: (一) 肉类: 1. 鲜肉 所供产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按要求洗好,切好。 2. 其他肉类 2.1 所供产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 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 复印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 泽均匀,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 有冻结的透明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2.2 所有产品规格符合采购人提交的日采购计划或月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2.3 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5%,冷冻水产类食 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5%,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 产品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2.4 鲜肉分割资质(营业范围内) (二) 鱼类 1、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鱼类保证来源于正规鱼塘,提供鱼塘合作合同(原件),鱼类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 2、鱼类按要求洗好切块。 (三) 瓜果蔬菜 1. 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中标人必须保 证所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 应符合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项目 指标(mg/kg)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13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 Hg 计) ≤0.01 铅(以 Pb 计) ≤0.2 砷(以 As 计) ≤0.5 氟(以 F 计) ≤0.5 硝酸盐(以 NaNO3 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 ≤4 2. 具体感观要求: 2.1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 度及鲜嫩程度; 2.2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 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2.3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 特殊风味,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2.4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 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1) 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 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 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2) 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 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3) 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 机械伤,不带泥土。 4) 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 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5) 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 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6) 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 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7) 豆类:扁豆、豌豆、毛豆、豆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 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8) 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 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9) 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 14 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10) 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樁苗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3. 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合法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 地、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四)干货及腊味 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 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 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 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采购人可 根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采购人有权拒绝 接受。 (五)粮油面粉 1. 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1.1 大米、油、面、粉、面粉等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 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1.2 大米、油、面、粉、面粉等:要提供 QS 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 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 期限、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 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供应方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 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1.3 中标人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中 标人责任,中标人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 至追究刑事责任。 2. 执行标准: 2.1 大米品种要求为标一晚三级米。 2.2 米类执行标准:GB1354-86 GB2715-2005 标准一等米 不含添加剂 2.3 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等米外,要求: 碎米总量≤17% (国家标准:≤35%) 小碎米总量≤2% (国家标准:≤2.5%) 不完善粒≤3.5% (国家标准:≤4.0%) 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 2.4 油类执行标准:色拉油:GB1535-2003 一级大豆色拉油 花生油:GB 1534-2003 大豆油:GB 1535-2003 葵花籽油:GB10464-2003 棉籽油:GB 1537-2003 油茶籽油:GB 11765-2003 玉米油:GB 19111-2003 米糠油:GB19112-2003 2.5 油类质量要求: 1) 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 味正常,无酸臭异味。 2) 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 15 农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霉变粒不得超过 2%。 真菌毒素:黄曲霉毒素 B1 (5μg/kg~20μg/k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1000μg/kg)、 玉米赤霉烯酮(≤60μg/kg)、赭曲霉毒素 A(5μg/kg)。重金属污染物:铅(≤0.2mg/kg)、 镉(0.1 mg/kg~0.2 mg/kg)、汞(0.02 mg/kg)、无机砷(0.1 mg/kg~0.2 mg/kg)。农药: 对磷化物、马拉硫磷等 140 余种农药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并根据采购人的食用油等级保质 保量完成供货。 3) 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 并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 不许以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人高价位 植物油中进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中标人将承担全部责任,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或取 消中标人资格。 (六)调味品、配料类 调味品、配料类必须为正规厂家的产品;供应方所提供产品必须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 期、保质期等,质量必须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 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附表:表中未列明的项目,如采购人需要,中标人必须无条件供给,金额以菜蓝子价格为基准按中 标的下浮率进行结算。 肉类、鱼类、蔬菜瓜果等食材类清单: 1. 肉类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牛肉 2. 猪肉碎 3. 牛碎腩 4. 猪肉丸 5. 鱼丸 6. 牛肉滑 7. 猪肉 8. 猪耳朵 9. 腌牛肉片 10. 鸡胸肉 11. 猪舌 12. 猪手 13. 鸭肉 14. 鸡肉 15. 牛心 16. 牛骨头 17. 牛百叶 18. 牛展 19. 牛柳 20. 牛坑腩 表格未有列明的货物,按采购人具体要求货物供货 2. 海鲜、河鲜、鱼类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硬边鲩鱼 2. 鲩鱼肉片腩 3. 大头鱼/活 4. 大福寿鱼/活 5. 大鱼头/带肉 6. 鲫鱼/活 7. 扇贝 8. 罗氏虾 9. 鲈鱼/活 10. 生鱼/活 11. 金昌鱼/活 12. 塘虱鱼/活 13. 江鲶鱼 14. 塘鲶鱼 15. 鲶鱼滑 16. 青口 17. 明虾 18. 鲮鱼肉 19. 大鱼滑 20. 大鱼骨 21. 大鱼尾 22. 净大鱼头 23. 原条鲩鱼 24. 原条大鱼 16 25. 元贝 26. 鲟龙鱼 27. 山坑鱼 表格未有列明的货物,按采购人具体要求货物供货 3. 冻品类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冻鸡胸肉 2. 冻无皮花肉 3. 冻前排 4. 冻鸡肾 5. 鸡中亦 6. 鸡亦尖 7. 小鸡腿 8. 冻猪手 9. 冻猪肚 10. 冻鸡壳 11. 冻猪耳 12. 冻带鱼 13. 冻鱿鱼须 14. 冻红珊鱼 15. 冻肋排 16. 冻南昌鱼 17. 冻鸡脚 18. 冻小排 19. 冻鱿鱼亦 20. 冻筒骨 21. 冻秋刀鱼 21. 大鸡脚 22. 冻青豆/ 粒 23. 金锣肋排 24. 冻猪舌 25. 冻玉米/粒 26. 冻兔肉 27. 冻鸭肾 28. 冻龙骨 29. 鮰鱼腩 30. 猪颈肉 31. 牛肉 32. 蒜香骨 33. 脆皮骨 34. 鲟龙鱼 35. 鹅肾顶 36. 冻南仓鱼 37. 冻扇骨 38. 冻鲜红珊 鱼 39. 冻鱿鱼 40. 冻猪脚 表格未有列明的货物,按采购人具体要求货物供货 4. 蛋类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咸蛋 2. 鸡蛋 3. 皮蛋 表格未有列明的货物,按采购人具体要求货物供货 5. 蔬菜瓜类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芥菜 2. 芥 芥兰菜 3. 西洋菜 4. 生菜 5. 油麦菜 6. 枸杞叶 7. 椰菜 8. 苦麦菜 9. 枸杞菜 10. 大白菜 11. 潮州白菜 12. 长白菜 13. 京包菜 14. 菜花 15. 西芹 16. 正宗香匠 17. 椰子/个 18. 香菜 19. 韭菜 20. 韭黄 21. 韭菜花 22. 生葱 23. 京葱 24. 莴笋 17 25. 西兰花 26. 圆椒 27. 尖椒 28. 苦瓜 29. 白瓜 30. 青瓜 31. 茄瓜 32. 青木瓜 33. 半生熟木瓜 34. 节瓜 35. 水瓜 36. 云南小瓜 37. 浦瓜 38. 鲜草菇 39. 鲜冬菇 40. 茶树菇 41. 鸡腿菇 42. 鲜平菇 43. 金针菇 44. 百合/包 45. 酸豆角 46. 萝卜干 47. 萝卜条 48. 榨菜粒 49. 有叶酸菜 50. 咸梅菜 51. 甜梅菜 52. 榨菜/件 53. 玉豆 54. 白豆角 55. 青豆角 56. 番薯 57. 蒜苔 58. 青蒜 59. 干葱头 60. 马蹄肉 61. 鲜玉米粒 62. 鲜笋 63. 洋葱 64. 香芋 65. 蒜头 66. 蒜米 67. 姜肉 68. 生姜 69. 鲜沙姜 70. 绿豆芽 71. 黄豆芽 72. 土豆 73. 无土番茄 74. 茅根/湿 75. 竹蔗 76. 沙葛 77. 粉葛 78. 潺菜 79. 苋菜 80. 通心菜 81. 春菜 82. 小白菜 83. 小塘菜 84. 菜心 85. 奶白菜 86. 菠菜 87. 红尖椒 88. 鲜淮山 89. 土豆 90. 莲藕 91. 西红柿 92. 白萝卜 93. 青萝卜 94. 冬瓜 95. 雪里红 96. 榨菜丝 97. 什锦菜 98. 无叶酸菜 99. 酸笋片 100. 鲜木耳 101. 绿色海带丝 102. 带皮玉米棒 103. 去皮玉米棒 104. 105. 表格未有列明的货物,按采购人具体要求货物供货 6. 豆制品类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豆腐/板 2 香干 3. 豆腐皮 4. 白豆干 5. 大豆卜 6. 豆腐 7. 黄豆干 8. 小豆干 9. 炸面筋 表格未有列明的货物,按采购人具体要求货物供货 7. 禽鸟类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8 1 光鸡 2 老鸡 3. 水鸭 4. 鹌鹑 5. 鹅 6. 竹丝鸡 7. 番鸭 8. 乳鸽 9. 鸡 10. 走地鸡 11. 光鸭 表格未有列明的货物,按采购人具体要求货物供货 8. 熟食类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烧鹅 2. 烧鸭 3. 烧肉 4. 梅叉 5. 上叉 6. 烧排骨 7. 烧骨 8. 烧鸡翼 9. 豉油鸡 10. 盐焗鸡 11. 猪手 12. 鹅肠 13. 卤水鸭 14. 凤爪 15. 鸭下巴 16. 鸭/鹅脚亦 17. 卤水肾 18. 猪肚 表格未有列明的货物,按采购人具体要求货物供货 9. 早餐(点)类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叉烧包 2. 红薯 3. 薄皮虾饺 4. 皮蛋瘦肉粥 5. 河粉 6. 陈村粉 7. 猪肠粉 8. 粽子 9. 糯米鸡 10. 干蒸 11. 水晶虾饺 12. 萝卜糕 13. 榴莲酥 14. 豉汁凤爪 15. 饺子 16. 烧骨粥 17. 猪杂粥 18. 鸡粥 19. 瘦肉汤粉 20. 猪杂汤粉 21 鱼片粥 22. 春卷 23. 玉米 24. 油条 25. 芋头糕 26. 马蹄糕 27. 馒头 28. 牛奶 29. 麦片 30. 小笼包 表格未有列明的货物,按采购人具体要求货物供货 10.干货、腊味类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大花生米 2. 黑木耳 3. 干辣椒粉 4. 黄豆 19 5. 眉豆 6. 扁豆 7. 乌豆 8. 绿豆 9. 紫菜 10. 白木耳 11. 胡椒粉 12. 花椒 13. 干香菇 14. 支竹 15. 白果肉 16. 虾米 17. 陈皮 18. 南北杏 19. 干沙姜 20. 干瑶柱 21. 沙参 22. 南姜粉 23. 莲蓉 24. 咸菜 25. 花椒油 27. 罗汉果 28. 散装粉丝 29. 薏米 30. 干淮山 31. 莲子 32. 红豆 33. 霸王花 34. 金针菜 35. 干海带 36. 当归片 37. 红枣 38. 党参 39. 草果 40. 草果 41. 丁香 42. 枸杞子 43. 干腐皮 44. 无花果 45. 甘草 46. 豆蔻 47. 冬菜 48. 椰子酱 49. 芝仕 50. 橄榄菜 51. 榄角 52. 茴香 53. 云耳 54. 蜜枣 55. 白芝麻 56. 椰容 57. 干尖椒 58. 马蹄粉 59. 生地 60. 熟地 61. 白冰糖 62. 黄、红片糖 63. 胡椒粒 64. 桂皮 65. 香叶 66. 食粉 67. 食粉/盒 68. 黄姜粉 69. 沙姜粉 70. 豆沙/桶 71. 蛋糕油 72. 香麻油 73. 白菜干 74. 八角 75. 腊鸭 76. 咸鱼 77. 腊肉 78. 腊肠 表格未有列明的货物,按采购人具体要求货物供货 11.粮油面粉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优质杂优米 2. 山水粘 3. 东北大米 4. 软米 5. 香米 6. 粳米 7. 贡米 8. 糕点粉 9. 黄豆 10. 粳米 12. 花生油 13. 调和油 14. 干面条 15. 干米粉 16. 特级面粉 17. 面粉 18. 水包粉 19. 米粉 20 表格未有列明的货物,按采购人具体要求货物供货 12.调味品、配料类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生抽 2. 柱候酱 3. 味椒盐 4. 西红番茄汁 5. 老抽 6. 海鲜酱 7. 醋/醋精 8. 辣椒油 9. 耗油 10. 辣椒酱 11. 米醋 12. 吉士粉 13. 浙醋 14. 陈醋 15. 鱼露 16. 鲍鱼汁 17. 头曲酒 18. 玫瑰露酒 19. 花雕酒 20. 沙糖 21 生粉 22. 糯米粉 23. 粘米粉 24. 黄牛油 25. 猪油 26. 盐焗鸡粉 27. 姜豆 28. 鸡粉 29. 味精 30. 碱盐 31. 卤水汁 32. 豆瓣酱 33. 桂花喼汁 34. 嫩肉粉 35. 南乳 36. 胡椒粉 表格未有列明的货物,按采购人具体要求货物供货 13.日用品类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泡沫饭盒 2. 塑料饭盒 3. 一次性饭盒 4. 一次性筷子 5. 一次性碗 6. 一次性杯 7. 一次性手套 8. 胶手套 9. 围裙 10. 袖套 11. 牙签 12. 塑料袋 13. 洗衣粉 14. 洗洁精 15. 牙签筒 16. 水鞋 17. 一次性台布 18. 一次性碟子 19. 洗碗布 20. 钢丝球 21. 洗物盆 22. 刀具 23. 案板 24. 菜篮 表格未有列明的货物,按采购人具体要求货物供货 六、食材的生产加工及包装配送等要求 鉴于食材安全要求,为严格保证食材的质量与服务,确保监管场所的食品卫生与安全,原则上不接受 来历不明或无相关环保标识的食材,为此要求中标人具有相关的经营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及《食品 经营许可证》等有效资料证明),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 等。生产规模,食材的生产、加工、包装及运输等各个环节均需具有以下的配套设施及专业技术(投标 人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并需随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与相关建议: 1. 生产及加工环境要求:要求投标人有专属于本公司的农副产品配送、加工场、有属于本公司的冷冻库 及保鲜库,以确保食材生产、加工、储存及配送全过程的新鲜和安全; 21 2. 分类及包装要求:要求所有肉类,蔬菜,瓜果类,必须全部洗好,切好,按照采购人的要求搭配好 比例配送,(需提供有此能力的加工场所及设备证明文件);包装的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 燥、牢固、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3. 配送及运输要求:投标人具有鲜肉分割;鲜肉、冷却肉配送;餐饮管理等经营范围,具有农副产品配 送中心;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 要保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要使用安装有保鲜柜的冷链车,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 途中严防日晒、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 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七、送货方式 1. ★送货方式:每次根据采购人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时采购人指定时间运送 物品到指定地点(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中标人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 额的商品送货清单,作为采购人入库验收之凭证。 2. 交货地点: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地点 3. 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采购人的验货数量为准,中标人每次随货送上一式 两份的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4. 中标人每天按时送货到指定地点后,由采购人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采 购人可退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员工或宾客发生安全事故时,中标人须承担全部责任)。 八、定价方式 1. 基准价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http://121.8.226.252/basic/sendReportInfoes)实时公布的价格为依据。供货当日“菜篮子”报价 中心公布的平均零售价为基准,以中标时的下浮率进行结算。 1.1 若投标人被确定为中标单位,“菜篮子零售”公布的品种在今后的供应中以投标人投标报价的 下浮率为执行标准。其定价时间以10天为周期,每期根据广州市菜篮子报价中心公布的平均零 售价变动而变动。 2. 定价时间:以10天为一旬,每月6日、16日、26日为定价日,每旬根据“菜篮子零售”报价中心的价 格变动而变动。定价当天没有公布价格的,将日期推前至有公布价格的日期,以该日期公布的价格 参照作基准价。如供货当日为非定价日,则以该日期前一个定价日的价格为基准价。 2.1“菜篮子零售”未公布的品种,则参照周边农贸市场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平均市场价。若仍无法 参照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的,由中标单位与采购人双方共同调研的价格为基准。) 2.2 结算公式:结算价格=基准价×(1-投标下浮率)×实际供货重量。 九、售后服务 经采购人检验不合格或与双方约定有明显有出入的食品货物,由中标人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 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保密条款 中标人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中 标人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货物 配送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 并将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才能更换。 一、 付款方式 1. 中标人货款按月进行据实结算。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 等 进行统计,并核实无误。 2. 中标人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20日前提供正式等额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在20个工 作日内为中标人办理财政支付手续(不包括年初政府财政资金用款额度未下达时间)。 3. 中标人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22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双方供货验收清单; (4)中标通知书。 4.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 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 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23 第四章 合同(样本) 注:本合同仅为合同的参考文本,合同签订双方可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进行修订。 政府采购 合 同 书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签订日期: 24 甲方(采购人): 合同编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中标供应商): 签约地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根据 项目的采购结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 国合同法》的规定,本着平等互利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合同价款 (一)暂定合同金额(采购预算)(万元): 万元。 (二)中标折扣率: % 二、项目概况 (一)采购使用单位为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食材供应配送的具体数量和品种需根据当 天或每月的实际发生数量来定。其中 2021 年 5 月 31 前主要按需供应配送新鲜肉类及瓜果蔬菜,2021 年 6 月 1 日起按需供应配送项目具体要求内所有品类。 (二)采购内容 1.内容:饭堂食材采购及配送服务 2.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 2 年,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因物价浮动因素不定,若合同未 到期,但累计结算金额达到预算金额后,可视具体情况双方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增加部分不超预算金 额的 10%。 3.供应场所:甲方指定地点 4.说明:按甲方需求分期分批提供。需求量是按照正常人数进行的估计需求,特殊情况下人数会成 倍增 加或减少,乙方须完全满足甲方每天的实际需求量。 三、采购项目要求 1.供货期间如某批次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必须保证验收时发现质量问题 1 小时内无条件对该批次的 全部货物进行换货,并接受对乙方处以该批次 20%货款作为违约金,从结算金额中扣减。一个月累计出 现 2 次或 2 次以上质量问题的,该乙方须支付该月供货款至少 10%的金额作为违约金,由甲方在该月的 供货款中直接扣减。 2.乙方应承诺及时提供用户需求书所列的目录品种,乙方可以适当增加品种该增加品种在甲方有采 购需求时并经审批后可列入采购范围,采购价格以双方协商解决。 四、总体要求 1.乙方所供的食材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要求;所供的物品必须符合国家行业生 产及经营标准,各项指标完全符合国家有关质量检测、环保标准及产品出厂标准,保证质量货真价实、 品质新鲜优良,均能提供相应批次的合格检验证明,如不符合投标文件所描述的质量标准,必须退货并 25 承担违约责任。 2.乙方必须负责中标货物的运输、质量检测等工作,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责。 3.物品具体需求量以实际供应前一天采购人通知的为准,对甲方临时的供货要求(如遇甲方加班或 接待时),需随订随送,至少在 30 分钟响应。 4.乙方不得将中标项目转包、分包,否则甲方有权单方终止合同,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 自行承担。 5.乙方除不可抗力,不得因其他任何理由延迟送货。甲方如遇特殊情况需推迟送货,将提前通知乙 方。因乙方原因延误交货日期的(甲方要求推迟的除外),甲方有权自行采购,并由乙方承担由此产生 的一切损失和费用。 6.乙方不得私自变更供应商品的品种质量,应严格按招标要求(含商标、名称、产地、规格和重量 等)供应,否则,甲方有权拒收。如因市场流通问题确实需要变更的,应书面向甲方申请。 7.甲方按合同对商品进行认真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商品,乙方必须无条件退货;乙方未能履 行招标文件和合同所定事项, 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商品或供货时的商品与中标时的 样板不符的,甲方退货后将记录在案,并对乙方予以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甲 方有权取消其供应资格。 8.乙方须开具国家正式发票。乙方按供应商品的销售金额开具发票。 9.乙方应当建立健全财务管理、人事管理、用工培训、工作规范、安全防范、卫生保障、民主管理、 文明服务、物资采购、物流管理、质量监督和价格管理等制度。 10.乙方必须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六十五号的规定),负 责拟派本项目所有服务人员的工资、福利和社会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等费用,上述服务人员与甲方不 存在任何劳动关系;若发生有任何关于劳动争议或违反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等的事项均由乙方自行承担和 解决。 11.乙方须指定相对固定的专职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需具有丰富的食材配送管理经验,负责与甲 方进行一切的工作汇报和沟通事务;原则上不得随意更换负责人,如因不可抗力因素需更换,须提前一 个月向甲方提出申请同意后更换; 12.由于甲方工作的特殊性,乙方应做好本单位工作人员的教育工作,自觉遵守甲方各项规定。 五、具体项目要求: (一)肉类: 1.鲜肉 所供产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件 (原件备查)。鲜肉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并按要求洗好,切好。 2.其他肉类 2.1 所供产品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 质,肉类保证来源于正规肉联厂,供货时须提交肉联厂的验收单及当批次有效的动物检疫合格证复印 件,鲜肉确保每日新鲜,冷冻肉要求肉体冻实而坚硬,无化冻现象,肉质紧密而有弹性,色泽均匀, 不粘手,交货时干净、新鲜、无异味,冷冻鱼类要求鱼眼睛清亮,角膜透明,鳞片上覆有冻结的透明 黏液层,皮肤天然色泽明显。 2.2 所有产品规格符合甲方提交的日采购计划或月采购计划中明确的具体需求。 2.3 冷冻禽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2%,冷冻肉类食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95%,冷冻水产类食 品解冻后净重量不少于 85%,解冻时间为 4 小时以内(室温 20℃)。所有冷冻食品要求清晰列出产品 品牌、规格、类型、包装方式、包装净重、含冰量等相关参数。 2.4 鲜肉分割资质(营业范围内) (二) 鱼类 26 1、所供货物应保持较好的外观和质量等级,符合国家食品部门的有关标准,保证无异味、无霉烂变质, 鱼类保证来源于正规鱼塘,提供鱼塘合作合同(原件),鱼类确保每日新鲜、无异味。 2、鱼类按要求洗好切块。 (三)瓜果蔬菜 1. 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瓜、果、蔬菜必须是优质货品,不得含有残留农药或污染物,乙方必须保证所 供应的蔬菜符合卫生质量标准,同时承担因所供蔬菜问题引起的一切事故后果。卫生质量指标,应符合 我国无公害蔬菜上的卫生指标规定。 项目 指标(mg/kg) 甲胺磷 不得检出 甲拌磷 不得检出 氧化乐果 不得检出 甲基对硫磷 不得检出 呋喃丹 不得检出 百菌清 ≤1.0 多菌灵 ≤0.5 汞(以 Hg 计) ≤0.01 铅(以 Pb 计) ≤0.2 砷(以 As 计) ≤0.5 氟(以 F 计) ≤0.5 硝酸盐(以 NaNO3 计) 瓜果类≤600;叶菜根茎类≤1200 亚硝酸盐(以 NaNO2 计) ≤4 2. 具体感观要求: 2.1 从蔬菜色泽看,各种蔬菜都应具有本品种固有的颜色,大多数有发亮的光泽,以此显示蔬菜的成熟 度及鲜嫩程度; 2.2 从蔬菜气味看,多数蔬菜具有清馨、甘辛香、甜酸香等气味,可凭嗅觉识别不同品种的质量,不允 许有腐烂变质的亚硝酸盐味和其他异常气味; 2.3 从蔬菜滋味看,因品种不同而各异,多数蔬菜滋味甘淡、甜酸、清爽鲜美,少数具有辛酸、苦涩等 特殊风味,如失去本品种原有的滋味即为异常; 2.4 从蔬菜形态看,应尽量避免由于客观因素而造成的各种非正常、不新鲜的蔬菜,例如萎蔫、枯塌、 损伤、病变、虫害侵蚀等引起的形态异常等。 1)叶菜类:大白菜、小白菜、菠菜、甘蓝、荠菜、空心菜、茼蒿、苋菜、芹菜等绿叶菜类。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鲜嫩形态好,色泽正常,茎基部削平,无枯黄叶、病叶、泥土、明显机 械伤和病虫害伤,无烧心焦边、腐烂等现象,无抽苔(菜心除外),无畸形、异味,结球叶菜 要结球适度,花椰菜应新鲜洁白,不带叶麸,无畸形花。 2)茄果类:番茄、茄子、甜椒、辣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果实整洁,成熟度适中,番茄花蒂不明显,无裂果及空洞现象,茄果不能有 裂蒂及果皮变硬现象,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 3)瓜果类:黄瓜、冬瓜、丝瓜、苦瓜、南瓜、毛节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状、色泽一致,瓜条均匀,无疤点,无断裂,无腐烂、畸形、异味、明显 机械伤,不带泥土。 4)根菜类:萝卜、胡萝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皮细光滑,大小均匀,肉质脆嫩致密新鲜,无腐烂、畸形、裂痕、糠心、异 味,不带泥沙,不带茎叶和须根。 27 5)薯芋类:马铃薯、芋、姜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色泽一致,不带泥沙,不带须根、茎叶,不干瘪,无腐烂、畸形、异味、明 显机械伤、病虫害斑,马铃薯无发芽,皮不变绿。 6)葱蒜类:葱、蒜、韭菜、洋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允许葱、青蒜类保留干净须根,葱、蒜、韭菜不带老叶,蒜头、洋葱去根去 枯叶,可食部分新鲜幼嫩,无腐烂、畸形、异味。 7)豆类:扁豆、豌豆、毛豆、豆角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形态完整,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豆荚类新鲜、幼嫩、均匀, 豆仁类籽粒饱满,较均匀,无发芽,不带泥土杂质。 8)水生菜类:藕、慈菇、茭白、马蹄、菱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肉质嫩,成熟度适中,无腐烂、畸形、异味,无明显机械伤,不带泥土和杂 质,不干瘪,茭白不黑心。 9)食用菌类:蘑菇、草菇、香菇、木耳等。 属同一品种规格,蘑菇、草菇菌盖圆整略展开,柄粗壮,菌膜紧,菇柄切削平整,不浸泡水(蘑 菇允许浸盐水保鲜),新鲜,无杂质,无畸形菇,无腐烂、异味。 10)芽苗类:绿豆芽、黄豆芽、香樁苗等。 芽苗幼嫩,不带豆壳杂质,新鲜,不浸水,无腐烂、异味。 3. 食品供应链要求:所有食品的来源必须合法清晰。蔬菜来源应当于受到地方政府部门监管的自有基地、 商品菜基地或蔬菜专业流通市场,严禁收购散户农民的蔬菜供应。 (四)干货及腊味 干货制品的质量基本标准要求符合国家相关行业标准,干爽,不霉烂、整齐、均匀、完整,无 虫蛀、无杂质,保持应有的色泽。确保产品质量稳定,保证营养丰富、绿色安全、海味浓郁、易存 放、食用方便,保质期长。从加工、包装、运输、贮存到销售全部符合国家规定标准。尤其是二氧 化硫残留量、总砷含量不超过国家卫生标准;木耳类的水分含量不能超过国家标准要求,甲方可根 据实际情况对需要的干货制品进行品质抽检,对质量未达到国家标准的干货制品甲方有权拒绝接受。 (五)粮油面粉 1. 供应产品的质量要求: 1.1 大米、油、面、粉、面粉等货物必须符合卫生,不得有腐烂、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 秽不结、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并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物质。 1.2 大米、油、面、粉、面粉等:要提供 QS 认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验合格证书。包装食品: 包装箱完整,同时包装箱要印有注册商标、生产厂家名称、厂址、出厂日期、产品合格证、保质期限、 产品成份、厂家电话号码。散装豆类:提供生产厂家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国家机关发出的产品检 验合格证书。供应方所提供产品质量必须要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 象出现,严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1.3 乙方在供应过程中,如果发生出现质量问题或造成食物中毒,如变质等情况,经查实后确属乙方 责任,乙方应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费等,直至追究刑事 责任。 2. 执行标准: 2.1 大米品种要求为标一晚三级米。 2.2 米类执行标准:GB1354-86 GB2715-2005 标准一等米 不含添加剂 2.3 大米的质量标准:除符合标准一等米外,要求: 碎米总量≤17% (国家标准:≤35%) 小碎米总量≤2% (国家标准:≤2.5%) 不完善粒≤3.5% (国家标准:≤4.0%) 黄米粒按国家标准执行 。 28 2.4 油类执行标准:色拉油:GB1535-2003 一级大豆色拉油 花生油:GB 1534-2003 大豆油:GB 1535-2003 葵花籽油:GB10464-2003 棉籽油:GB 1537-2003 油茶籽油:GB 11765-2003 玉米油:GB 19111-2003 米糠油:GB19112-2003 2.5 油类质量要求: 1) 每个食用油品种必须色泽好,透明度高,无浑浊,无沉淀和悬浮物,粘度小,无分层现象,气 味正常,无酸臭异味。 2)严格执行国家相关质量标准及卫生安全标准,色泽、气味、霉变、真菌毒素、重金属污染物、农 药等严格控制在国家标准范围内(原粮及成品粮色泽、气味必须正常。霉变粒不得超过 2%。 真菌 毒素:黄曲霉毒素 B1 (5μg/kg~20μg/kg)、脱氧雪腐镰刀菌烯醇(≤1000μg/kg)、玉米赤霉 烯酮(≤60μg/kg)、赭曲霉毒素 A(5μg/kg)。重金属污染物:铅(≤0.2mg/kg)、镉(0.1 mg/kg~ 0.2 mg/kg)、汞(0.02 mg/kg)、无机砷(0.1 mg/kg~0.2 mg/kg)。农药:对磷化物、马拉硫磷 等 140 余种农药规定了最大残留限量)。并根据甲方的食用油等级保质保量完成供货。 3) 要求提供的食用油生产厂家信誉良好,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并 标明初制油的加工工艺(即用浸出法生产,还是用压榨法生产的)和是否用转基因油料生产,不许以 次充好、以假充真。如将毛油当一级或二级油进行销售,将低价位的植物油掺人高价位植物油中进 行销售,牟取暴利,一经查处,乙方将承担全部责任,甲方有权中止合同或取消乙方资格。 (六)调味品、配料类 调味品、配料类必须为正规厂家的产品;供应方所提供产品必须有明确的商品标签,有生产日 期、保质期等,质量必须符合行业标准要求,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禁伪 劣、假冒、无证不合格物品进入仓库。 附表:表中未列明的项目,如甲方需要,乙方必须无条件供给,金额以菜蓝子价格为基准按中标的 下浮率进行结算。 肉类、鱼类、蔬菜瓜果等食材类清单: 1. 肉类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牛肉 2. 猪肉碎 3. 牛碎腩 4. 猪肉丸 5. 鱼丸 6. 牛肉滑 7. 猪肉 8. 猪耳朵 9. 腌牛肉片 10. 鸡胸肉 11. 猪舌 12. 猪手 13. 鸭肉 14. 鸡肉 15. 牛心 16. 牛骨头 17. 牛百叶 18. 牛展 19. 牛柳 20. 牛坑腩 表格未有列明的货物,按甲方具体要求货物供货 2.海鲜、河鲜、鱼类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29 1. 硬边鲩鱼 2. 鲩鱼肉片腩 3. 大头鱼/活 4. 大福寿鱼/活 5. 大鱼头/带肉 6. 鲫鱼/活 7. 扇贝 8. 罗氏虾 9. 鲈鱼/活 10. 生鱼/活 11. 金昌鱼/活 12. 塘虱鱼/活 13. 江鲶鱼 14. 塘鲶鱼 15. 鲶鱼滑 16. 青口 17. 明虾 18. 鲮鱼肉 19. 大鱼滑 20. 大鱼骨 21. 大鱼尾 22. 净大鱼头 23. 原条鲩鱼 24. 原条大鱼 25. 元贝 26. 鲟龙鱼 27. 山坑鱼 表格未有列明的货物,按甲方具体要求货物供货 3.冻品类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冻鸡胸肉 2. 冻无皮花肉 3. 冻前排 4. 冻鸡肾 5. 鸡中亦 6. 鸡亦尖 7. 小鸡腿 8. 冻猪手 9. 冻猪肚 10. 冻鸡壳 11. 冻猪耳 12. 冻带鱼 13. 冻鱿鱼须 14. 冻红珊鱼 15. 冻肋排 16. 冻南昌鱼 17. 冻鸡脚 18. 冻小排 19. 冻鱿鱼亦 20. 冻筒骨 21. 冻秋刀鱼 21. 大鸡脚 22. 冻青豆/ 粒 23. 金锣肋排 24. 冻猪舌 25. 冻玉米/粒 26. 冻兔肉 27. 冻鸭肾 28. 冻龙骨 29. 鮰鱼腩 30. 猪颈肉 31. 牛肉 32. 蒜香骨 33. 脆皮骨 34. 鲟龙鱼 35. 鹅肾顶 36. 冻南仓鱼 37. 冻扇骨 38. 冻鲜红珊 鱼 39. 冻鱿鱼 40. 冻猪脚 表格未有列明的货物,按甲方具体要求货物供货 4.蛋类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咸蛋 2. 鸡蛋 3. 皮蛋 表格未有列明的货物,按甲方具体要求货物供货 5.蔬菜瓜类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30 1. 芥菜 2. 芥兰菜 3. 西洋菜 4. 生菜 5. 油麦菜 6. 枸杞叶 7. 椰菜 8. 苦麦菜 9. 枸杞菜 10 大白菜 11. 潮州白菜 12. 长白菜 13. 京包菜 14. 菜花 15. 西芹 16. 正宗香匠 17. 椰子/个 18. 香菜 19. 韭菜 20. 韭黄 21. 韭菜花 22. 生葱 23. 京葱 24. 莴笋 25. 西兰花 26. 圆椒 27. 尖椒 28. 苦瓜 29. 白瓜 30. 青瓜 31. 茄瓜 32. 青木瓜 33. 半生熟木瓜 34. 节瓜 35. 水瓜 36. 云南小瓜 37. 浦瓜 38. 鲜草菇 39. 鲜冬菇 40. 茶树菇 41. 鸡腿菇 42. 鲜平菇 43. 金针菇 44. 百合/包 45. 酸豆角 46. 萝卜干 47. 萝卜条 48. 榨菜粒 49. 有叶酸菜 50. 咸梅菜 50. 甜梅菜 51. 榨菜/件 52. 玉豆 53. 白豆角 54. 青豆角 55. 番薯 56. 蒜苔 57. 青蒜 58. 干葱头 59. 马蹄肉 60. 鲜玉米粒 61. 鲜笋 62. 洋葱 63. 香芋 64. 蒜头 65. 蒜米 66. 姜肉 67. 生姜 68. 鲜沙姜 69. 绿豆芽 70. 黄豆芽 71. 土豆 72. 无土番茄 73. 茅根/湿 74. 竹蔗 75. 沙葛 76. 粉葛 77. 潺菜 78. 苋菜 79. 通心菜 80. 春菜 81. 小白菜 82. 小塘菜 83. 菜心 84. 奶白菜 85. 菠菜 86. 红尖椒 87. 鲜淮山 88. 土豆 89. 莲藕 90. 西红柿 91. 白萝卜 92. 青萝卜 93. 冬瓜 94. 雪里红 95. 榨菜丝 96. 什锦菜 97. 无叶酸菜 98. 酸笋片 99. 鲜木耳 100. 绿色海带丝 101. 带皮玉米棒 102. 去皮玉米棒 表格未有列明的货物,按甲方具体要求货物供货 31 6.豆制品类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豆腐/板 2 香干 3. 豆腐皮 4. 白豆干 5. 大豆卜 6. 豆腐 7. 黄豆干 8. 小豆干 9. 炸面筋 表格未有列明的货物,按甲方具体要求货物供货 7.禽鸟类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光鸡 2 老鸡 3. 水鸭 4. 鹌鹑 5. 鹅 6. 竹丝鸡 7. 番鸭 8. 乳鸽 9. 鸡 10. 走地鸡 11. 光鸭 表格未有列明的货物,按甲方具体要求货物供货 8.熟食类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烧鹅 2. 烧鸭 3. 烧肉 4. 梅叉 5. 上叉 6. 烧排骨 7. 烧骨 8. 烧鸡翼 9. 豉油鸡 10. 盐焗鸡 11. 猪手 12. 鹅肠 13. 卤水鸭 14. 凤爪 15. 鸭下巴 16. 鸭/鹅脚亦 17. 卤水肾 18. 猪肚 表格未有列明的货物,按甲方具体要求货物供货 9.早餐(点)类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叉烧包 2. 红薯 3. 薄皮虾饺 4. 皮蛋瘦肉粥 5. 河粉 6. 陈村粉 7. 猪肠粉 8. 粽子 9. 糯米鸡 10. 干蒸 11. 水晶虾饺 12. 萝卜糕 13. 榴莲酥 14. 豉汁凤爪 15. 饺子 16. 烧骨粥 17. 猪杂粥 18. 鸡粥 19. 瘦肉汤粉 20. 猪杂汤粉 21 鱼片粥 22. 春卷 23. 玉米 24. 油条 32 25. 芋头糕 26. 马蹄糕 27. 馒头 28. 牛奶 29. 麦片 30. 小笼包 表格未有列明的货物,按甲方具体要求货物供货 10.干货、腊味类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大花生米 2. 黑木耳 3. 干辣椒 粉 4. 黄豆 5. 眉豆 6. 扁豆 7. 乌豆 8. 绿豆 9. 紫菜 10. 白木耳 11. 胡椒粉 12. 花椒 13. 干香菇 14. 支竹 15. 白果肉 16. 虾米 17. 陈皮 18. 南北杏 19. 干沙姜 20. 干瑶柱 21. 沙参 22. 南姜粉 23. 莲蓉 24. 咸菜 25. 花椒油 26. 罗汉果 27. 散装粉 丝 28. 薏米 29. 干淮山 30. 莲子 31. 红豆 32. 霸王花 33. 金针菜 34. 干海带 35. 当归片 36. 红枣 37. 党参 38. 草果 39. 草果 40. 丁香 41. 枸杞子 42. 干腐皮 43. 无花果 44. 甘草 45. 豆蔻 46. 冬菜 47. 椰子酱 48. 芝仕 49. 橄榄菜 50. 榄角 51. 茴香 52. 云耳 53. 蜜枣 54. 白芝麻 55. 椰容 56. 干尖椒 58. 马蹄粉 59. 生地 60. 熟地 61. 白冰糖 57. 黄、红片糖 58. 胡椒粒 59. 桂皮 60. 香叶 61. 食粉 62. 食粉/盒 63. 黄姜粉 64. 沙姜粉 65. 豆沙/桶 66. 蛋糕油 67. 香麻油 68. 白菜干 69. 八角 70. 腊鸭 71. 咸鱼 72. 腊肉 73. 腊肠 表格未有列明的货物,按甲方具体要求货物供货 33 11.粮油面粉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优质杂优米 2. 山水粘 3. 东北大米 4. 软米 5. 香米 6. 粳米 7. 贡米 8. 糕点粉 9. 黄豆 10. 粳米 12. 花生油 13. 调和油 14. 干面条 15. 干米粉 16. 特级面粉 17. 面粉 18. 水包粉 19. 米粉 表格未有列明的货物,按甲方具体要求货物供货 12.调味品、配料类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生抽 2. 柱候酱 3. 味椒盐 4. 西红番茄汁 5. 老抽 6. 海鲜酱 7. 醋/醋精 8. 辣椒油 9. 耗油 10. 辣椒酱 11. 米醋 12. 吉士粉 13. 浙醋 14. 陈醋 15. 鱼露 16. 鲍鱼汁 17. 头曲酒 18. 玫瑰露酒 19. 花雕酒 20. 沙糖 21. 生粉 22. 糯米粉 23. 粘米粉 24. 黄牛油 25. 猪油 26. 盐焗鸡粉 27. 姜豆 28. 鸡粉 29. 味精 30. 碱盐 31. 卤水汁 32. 豆瓣酱 33. 桂花喼汁 34. 嫩肉粉 35. 南乳 36. 胡椒粉 表格未有列明的货物,按甲方具体要求货物供货 13.日用品类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序号 名称 1. 泡沫饭盒 2. 塑料饭盒 3. 一次性饭盒 4. 一次性筷子 5. 一次性碗 6. 一次性杯 7. 一次性手套 8. 胶手套 9. 围裙 10. 袖套 11. 牙签 12. 塑料袋 13. 洗衣粉 14. 洗洁精 15. 牙签筒 16. 水鞋 17. 一次性台布 18. 一次性碟子 19. 洗碗布 20. 钢丝球 34 21. 洗物盆 22. 刀具 23. 案板 24. 菜篮 表格未有列明的货物,按甲方具体要求货物供货 六、食材的生产加工及包装配送等要求 鉴于食材安全要求,为严格保证食材的质量与服务,确保监管场所的食品卫生与安全,原则上不接受 来历不明或无相关环保标识的食材,为此要求乙方具有相关的经营资质(提供《营业执照》及《食品经 营许可证》等有效资料证明),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22000) 等。生产规模,食材的生产、加工、包装及运输等各个环节均需具有以下的配套设施及专业技术(乙方 需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相关文件或证明材料),并需随时接受甲方的监督与相关建议: 1. 生产及加工环境要求:要求乙方有专属于本公司的农副产品配送、加工场、有属于本公司的冷冻库及 保鲜库,以确保食材生产、加工、储存及配送全过程的新鲜和安全; 2. 分类及包装要求:要求所有肉类,蔬菜,瓜果类,必须全部洗好,切好,按照甲方的要求搭配好比例 配送,(需提供有此能力的加工场所及设备证明文件);包装的容器(框、箱、袋)要求清洁、干燥、牢固、 透气,无污染、无异味、无霉变现象。 3. 配送及运输要求:乙方具有鲜肉分割;鲜肉、冷却肉配送;餐饮管理等经营范围,具有农副产品配送中 心;运输工具应清洁卫生无污染,食品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标准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并且要保持清 洁和定期消毒。运输车厢要使用安装有保鲜柜的冷链车,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运输途中严防日晒、 雨淋,注意通风散热;蔬菜应小心轻卸,严防机械损伤。食品堆放科学合理,避免造成食品的交叉污染; 如对温度有要求的食品应确定食品的温度,记录送货车辆温度,并记录存档。 七、送货方式 1. 送货方式:每次根据甲方的电话或其它方式通知订购品种、数量后,按甲方指定时间运送物品到指定 地点(特殊情况另行通知),乙方随货提供注明货物名称、单位、数量、售价及总金额的商品送货清单, 作为甲方入库验收之凭证。 2. 交货地点:广州市从化区鳌头镇人民政府或其指定地点 3. 数量方面要求:保证配送品种斤两的准确性,以甲方的验货数量为准,乙方每次随货送上一式两份的 送货清单,供双方验货后签字确认,双方各持一份,作为送、收货的凭证。 4. 乙方每天按时送货到指定地点后,由甲方指定负责人验收过秤记录。对于不符合质量的品种甲方可退 货或换货(由于产品质量而造成员工或宾客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须承担全部责任)。 八、定价方式 1. 基准价以广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http://121.8.226.252/basic/sendReportInfoes)实时公布的价格为依据。供货当日“菜篮子”报价 中心公布的平均零售价为基准,以中标时的下浮率进行结算。 1.2 若乙方被确定为中标单位,“菜篮子零售”公布的品种在今后的供应中以乙方投标报价的下浮 率为执行标准。其定价时间以10天为周期,每期根据广州市菜篮子报价中心公布的平均零售价 变动而变动。 2. 定价时间:以10天为一旬,每月6日、16日、26日为定价日,每旬根据“菜篮子零售”报价中心的价 格变动而变动。定价当天没有公布价格的,将日期推前至有公布价格的日期,以该日期公布的价格参照 作基准价。如供货当日为非定价日,则以该日期前一个定价日的价格为基准价。 2.1“菜篮子零售”未公布的品种,则参照周边农贸市场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平均市场价。若仍无法 参照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的,由中标单位与甲方双方共同调研的价格为基准。) 2.2 结算公式:结算价格=基准价×(1-中标下浮率)×实际供货重量。 九、售后服务 经采购人检验不合格或与双方约定有明显有出入的食品货物,由乙方负责包换或包退,并承担 35 因此而产生的一切费用。 十、保密条款 乙方在实施货物供货期间,不得将供货的实际数量及供货地点泄露给其他企业或者个人,乙方 必须指派相对固定的人员完成货物配送服务,并需将配送人员的详细资料报采购人备案,货物配送 人员必须遵纪守法、品行良好,无违法犯罪记录。如需要更换配送人员,必须事先通知采购人并将 其个人资料送采购人审批,审批合格者才能更换。 十一、付款方式 1. 乙方货款按月进行据实结算。在办理付款手续之前双方须对供应货物的品种、数量、单价、金额等 进 行统计,并核实无误。 2. 乙方完成当月供货订单后,于次月20日前提供正式等额发票给采购人,采购人收到发票后在20个工作 日内为乙方办理财政支付手续(不包括年初政府财政资金用款额度未下达时间)。 3. 乙方凭以下有效文件与采购人结算: (1)合同; (2)乙方开具的正式发票; (3)双方供货验收清单; (4)中标通知书。 4. 因采购人使用的是财政资金,采购人在前款规定的付款时间为向政府采购支付部门提出办理财政支 付申请手续的时间(不含政府财政支付部门审核的时间),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支付申请手续后即视 为采购人已经按期支付。 十二、违约责任与赔偿损失 1、乙方提供的服务不符合采购文件、报价文件或本合同规定的,甲方有权拒收,并且乙方须向甲方 支付本合同总价 5%的违约金。 2、乙方未能按本合同规定的交货时间提供服务,从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本合同总价 3%的数额向甲方 支付违约金;逾期半个月以上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甲方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3、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接受服务,到期拒付服务款项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本合同总的 5%的违约金。 甲方人逾期付款,则每日按本合同总价的 3%向乙方偿付违约金。 4、违约责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处理。 十三、不可抗力: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在不可抗力事件结束后 1 日内向对 方通报,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在取得有关机构的不可抗力证明或双方谅解确认后,允许延期 履行或修订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十四、争议的解决 合同执行过程中双方如有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同意选择以下第( 2 )项方式解 决: (1)提交中国广州仲裁委员会仲裁 (2)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十五、税费:在中国境内、外发生的与本合同执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六、其它 1、本合同所有附件、采购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均为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 等法律效力。 2、在执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有经双方签署确认的文件(包括会议纪要、补充协议、往来信函)即 成为本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如一方地址、电话、传真号码有变更,应在变更当日内书面通知对方,否则,应承担相应责任。 4、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项下的义务。 十七、合同生效 36 1、本合同在甲乙双方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合同共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执 份,乙方执 份,招标代理公司及政府采购管 理办公室各执 1 份,合同自签字之日起即时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 代表: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签定地点: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开 户 行: 注: 此为合同草案,可根据招标情况进行变更! 37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投 标 文 件 (资格审查部分/技术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 应 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或委托授权代表) 日 期: 38 第一册 资格审查部分 资格审查部分索引目录表 项目名称: 文件类型 序号 文件名称 提交情况 页码范围 备注 有 无 投标人应提交 的资格性文件 (加盖投标人 公章) 1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2 关于资格文件声明 3 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 他组织证明复印件 4 财务报表复印件 5 纳税证明复印件 6 社保证明复印件 7 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 8 公平竞争承诺书 9 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39 1.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承诺函 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 (投标人名称)对《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做出如 下承诺: 1.我公司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我公司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我单位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我单位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我单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我单位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40 2.关于资格文件声明 关于资格文件声明 致: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的投标邀请,我公司愿意参加投 标,并声明:本公司具有符合招标要求的良好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三年内无因自身原因违约或不恰当履行合同引起的终止、纠纷、 争议、仲裁和诉讼记录,无被责令停业或暂停投标记录,无经济方面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记录,无发生过 重大安全事故或责任事故。并承诺在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中,如有违法、违规、弄虚作假行为,所造成的 损失、不良后果及法律责任,一律由我单位承担。并证明以下提交的投标文件和及相关证明文件是准确 真实、完整有效的: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证明复印件; 2.财务报表复印件; 3.纳税证明复印件; 4.社保证明复印件; 5.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 6.投标人认为必要的其他文件。 注:相关证明文件附后,所有资料都必须加盖公章 特此声明!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41 3.公平竞争承诺书 公平竞争承诺书 本公司郑重承诺:本公司保证所提交的相关资质文件和证明材料的真实性,有良好的历史诚信记录, 并将依法参与 项目的公平竞争,不以任何不正当行为谋取不当利益,否则承担相 应的法律责任。 (公司名称,加盖公章) 时间: 年 月 日 42 4.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承诺书 致: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如果我方在贵公司组织的 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中 被确定为中标人,我方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之时,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向贵公司交纳招标代理服 务费。 我方如违约,愿凭贵公司开出的违约通知,按上述承诺金额的 200%在我方提交的在采购人与我方签 订的采购合同款项中扣付,并在此同意和要求采购人应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要求办理支付手续。 特此承诺!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电 话: 承诺日期: 年 月 日 43 第二册 技术商务部分 1.符合性及技术商务部分评审索引目录表 符合性及技术商务部分评审索引目录表 项目名称: 文件类型 序号 文件名称 提交情况 页码范围 备注 有 无 目录部分 1 符合性及技术商务部分评审目录索引表 2 技术评审目录索引表 3 商务评审目录索引表 投标人应提交 的符合性文件 (加盖投标人 公章) 1 投标函 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 法人授权委托书 4 实质性指标响应表 投标人应提交 的 商 务 文 件 (加盖投标人 公章) 1 企业情况表 2 同类业绩 3 投标人认为有需要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投标人应提交 的 技 术 文 件 (加盖投标人 公章) 1 用户需求书响应表 2 拟任项目技术服务人员情况 3 整体服务方案 4 政策适用性说明 5 中小企业声明函 6 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声明函及证明文件(如有) 8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价格文件 1 开标一览表 注:投标人应当根据技术及商务评审打分内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未提供,评委有权认为不具 备或不符合,并影响投标人的得分。 44 2. 技术评审目录索引表 技术评审目录索引表 项目名称: 序号 评审分项 页码范围 1 2 3 4 … 注:投标人应当根据技术及商务评审打分内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评委有 权认为不具备或不符合,并影响投标人的得分。 3.商务评审目录索引表 商务评审目录索引表 项目名称: 序号 评审分项 页码范围 1 2 3 4 … 注:投标人应当根据技术及商务评审打分内容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如未提供或提供不全,评委有 权认为不具备或不符合,并影响投标人的得分。 45 一、符合性文件 1.投标函 投标函 致:中潮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根据贵公司 “ 采购项目 ”的投标邀请,我方 (投标人名称) 作为投标人正式授权 (授权代表全名,职务)代表我方进行有关本次投标的一切事宜。 在此提交的投标文件,已按招标文件的要求密封封装。包括但不限于如下内容: (1)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电子文件 份(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编制); (2)唱标信封 份。 我方已完全明白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要求,并重申以下几点: (—) 我方决定参加项目编号: 的投标; (二) 本项目的投标报价(详见开标一览表); (三) 本投标文件的有效期自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日后 90 天有效,如中标,有效期延至合同终止日为 止; (四) 我方在参与投标前已仔细研究了招标文件和所有相关资料,我方完全明白并认为此招标文件 没有倾向性,也没有存在排斥潜在投标人的内容,我方完全清晰理解招标文件的要求,不存 在任何含糊不清和误解之处,我方同意招标文件的相关条款,放弃对招标文件提出误解和质 疑的一切权利; (五) 我方同意按照贵方可能提出的要求而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任何其它数据或信息; (六) 我方完全服从和尊重评标委员会所作的评定结果,我方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报价或任何 贵方可能收到的报价; (七) 我方报价为提供招标文件规定的全部内容的报价。我方的报价不低于服务的成本价,如果我 方中标后,在服务内容没有变更的情况下,要求采购人增加费用,视同我方违约,我方无条 件接受采购人的违约处罚; (八) 我方如果中标,将保证履行招标文件以及答疑纪要、澄清补充通知等招标文件修改书(如有) 中的全部责任和义务,按质、按量、按期完成《合同》中的全部任务。 (九) 所有与本投标有关的函件请发往下列地址: 收件人单位 地址 邮编 收件人姓名 联系电话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46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先生/女士,现任我单位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性别: 年 龄: 身 份 证 号 码: 营业执照注册号: 日 期: 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47 3.法人授权委托书 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 代表本单位授权 (授权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单位的合法代理人,代理参加项目编 号为 的 采购项目的投标和签订合同,作为投标人代表以本单位的名义处 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授权代表姓名)以我单位名义所为的行为及签署的文件,我单位 均予以认可。有关法律责任均由我单位承担。 代理人无转委权。 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本公司投标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签章之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职 务: 投标人代表(被授权代表)签字: 职 务: 日期: 单位(盖章) 投标人代表(被授权代表) 居民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正、反面) 48 4. 实质性指标响应表 实质性指标响应表 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内容提要 响应情况 投标文件响应章节页码 1 2 3 … 注: 1.投标人须对招标文件中所有“★”号指标进行响应,并按投标文件中响应章节和页码填写此表,本 表内容不得擅自修改。 2.请在“响应情况”中填写“响应”或者“不响应”,不能响应招标文件中带“★”号的条款的,当 作无效投标处理。 3.请投标人认真填写本表内容,如填写错误将可能导致投标无效。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49 二、商务文件 1.企业情况表 企业情况表 项目名称: 单位名称 组织机构代码 单位性质 注册资金 注册地址 税务登记证号 经营地址 营业期限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经营范围 单位简介及 机构设置 员工数量 共 人,其中,高级职称 人,中级职称 人 财务情况 年度 主营收入 (万元) 收入总额 (万元) 利润总额 (万元) 净利润 (万元) 资产负债率 50 2.同类业绩 同类业绩 项目名称: 序号 业主名称 项目名称 金额(元) 项目时间 业主单位联 系人及电话 注:提供同类项目业绩(按采购项目内容或评审表要求为准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51 三、技术文件 1. 用户需求书响应表 用户需求书响应表 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规格/功能要求 投标实际参数 (投标人应按投标货物/ 服务实际数据填写,不 能照抄招标要求) 偏离情况 (正偏离/无偏离/ 负偏离) 说明 1 2 3 4 5 6 7 8 … 注: 1.投标人必须对应招标文件“用户需求书”的内容逐条响应。如有缺漏,缺漏项视同不符合招标要 求。 2.如有偏离,应在“偏离情况”栏内注明“正偏离/负偏离”,并在“说明”栏内予以说明;如无偏 离,应在 “偏离情况”栏内注明“无偏离”。 3.投标人响应采购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变造证明材料的,按照不完全响 应处理。构成提供虚假材料的,移送监管部门查处。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52 2.拟任项目技术服务人员情况 拟任项目技术服务人员情况 项目名称: 序号 姓名 职称或学历 年龄 经验年限 曾主持/参与的 同类项目经历 电话 本项目中 拟担任职务 注:按采购项目内容和评审表要求为准提供有效的证明文件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53 3.整体服务方案 整体服务方案(格式自定)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要求的内容和顺序,对完成整个项目提出相应的方案及提供认为必要的其它内 容。对含糊不清或欠具体明确之处,评委会可视为投标人履约能力不足或响应不全处理。 54 4.政策适用性说明 政策适用性说明 项目名称: 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 如属所列情形的,请在括号内打“√”: ( )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产品。 ( )中小企业投标且提供其它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请填写下表内容: 产品名称(品牌、型号) 制造商 制造商 企业类型 金额 小型、微型企业产品金额合计 环境标志 产品 主要产品/技术名称 (规格型号、注册商标) 制造商/开发商 认证证书编号 使用价值量占 总金额比重 (累计 %) 节能 产品 注: 1. 本表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和注册商标、金额应与《报价明细表》一致。 2. 制造商为小型或微型企业时才需要填“制造商企业类型”栏,填写内容为“小型”或“微型”。 3. 请投标人正确填写本表,所填内容将作为评分的依据。其内容或数据应与对应的证明资料相符, 如果不一致,可能导致该项的得分为 0 分。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55 5.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 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由本企业承担工程、 提供货物/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服务。本条所称 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服务。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本声明函对中小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时适用。 2.如果投标人不是中小企业的,可不提供该中小企业声明函。 56 6.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如有) 说明: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 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7.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声明函及证明文件(如有)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 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57 四、价格文件 1.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投标下浮率(%) 备注 % 注: 1.报价要求:以广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http://fgw.gz.gov.cn//)-广州菜篮子价格公布的全市 菜篮子平均零售价的下浮率进行报价,所有品种统一一个下浮率。(未公布的品种,则参照周边农贸市 场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平均市场价。若仍无法参照同类及相近品种产品的,由中标单位与采购人双方共 同调研的价格为基准)。 2.投标下浮率必须是唯一固定价,不接受区间报价(如 10%~20%) 3.本项目价格为广州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http://fgw.gz.gov.cn/)-广州菜篮子价格公布的全市 菜篮子平均零售价×(1-中标下浮率)。 4.此表除作为价格文件的一部分外,还应另外与法人授权委托书一起密封在唱标信封中单独提交。 5.对含糊不清或不确定的投标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 投标人全称(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名或盖章): 日 期: 58 唱标信封 唱标信封内装(为方便唱标,单独用一个信封包装): 1. 开标一览表 2. 法人授权委托书 59 第五章 评标办法 一、概述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国家及地方有关文件 办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二、开标 1.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邀请函中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代表必须持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准时参加开标会并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标地点。采购人 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 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3.开标时,由前 3 名递交标书的投标人作为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 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唱标信封”,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 布的其他内容。 4.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 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以上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第五条关于评分标准和 权重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 扣和招标文件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5.唱标结束后,如属于唱错或唱漏的,可重新再唱,如属投标人即时修改报价或承诺的,一律拒绝。 开标记录表由记录人、唱标人、采购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和有关人员签字确认。 6.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 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三、评标方法、步骤 1. 评标方法 本次项目的评标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方法。 2. 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依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政策的规定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成员由采 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 5 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评标委员会成员依法从省级以上人民政府 财政部门设立的评审专家库中随机抽取评审专家。 2.1 评委名单在评标结果确定前应当严格保密。评审专家(不含采购人代表)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受 到邀请应主动提出回避,采购当事人也可以要求该评审专家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 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4)评审专家发现本人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评审 专家与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 2.2 评标原则 (1)评标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 (2)确定中标投标人的评标准则是: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 要求,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确定中标候选 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 60 的违法行为。评标委员会没有义务必须接受最低报价的投标。 3.评标步骤 (一)资格性审查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详见《资格性审查表》。对 初步被认定为资格性审查不合格的,可实行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未通过资格性审查的投标人, 不进入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二)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审查和投标文件详细评审。 (1)符合性审查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详见《符合性审查表》,以确定 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评标委员会对初步被认定为符合性审查不合格或无效投标者可实行 告知投标当事人,由评标委员会主任或采购人代表将集体意见现场及时告知投标当事人,以让其核证、 澄清事实。未通过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技术、商务和价格评审。 1.澄清有关问题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 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 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 的澄清文件是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除上述规定的情形之外,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不得接收来自评审现场以外的任何形式的文件 资料。除评标委员会主动要求澄清、说明或者纠正外,评标定标期间,任何投标人均不得就与其投标相 关的任何问题与评标委员会联系。 2.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 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 门。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下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 一时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投标人的报价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平均报价20%的,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 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包含各 项费用组成的成本明细、项目实施成本、税费、利润等的详细说明)及相关佐证材料。供应商未提供成 本分析或者不能合理说明成本偏低原因的,评标委员会有权判定其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按无效投标处 理; 3.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4.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资格要求的; 5.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或资格证明文件未提供或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6.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保证金的; 7.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8.投标文件无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字人无法定代表人有效授权的; 9.投标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10.投标货物主要技术、商务、服务内容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带“★”号的条款或指标。 (2)详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只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即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 和比较。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外部的证据, 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实质性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主要条款、条件 和规格相符,没有偏离的投标。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实质上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 61 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采购人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 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当通过符合性检查的投标人多于或等于三家时,按照评标办法、符合性检查结果,各位评委单独 就每个投标人的技术状况、商务状况进行评审,并对其技术、商务和价格分别评分。将技术得分、商务 得分和价格得分相加得出总分,并按总分高低排出名次(出现并列得分时,价格低者排名在前)。 四、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评分标准和权重 1.按照评标程序的规定和依据评分标准以及各项权重、计算方法,各评委单独对每个投标人进行评 审和比较。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各部分权重如下(技术及商务详细评审内容见后附表): 2.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并汇总每个投标人的得 分。 3.价格评审 3.1 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招标文件要求(通过资格性、符合性审 查)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有效投标报价(指修正后报价,下同)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 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权值 投标报价=1-投标下浮率 3.2 投标总价中也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被视为包含在投标报价中。 3.3 对超出常规、具有特别意义、会引起竞争非议的报价须作出特别说明。 3.4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价格扣除 3.4.1 投标人为小型或微型企业(包括成员均为小型或微型企业的联合体)且投标产品/服务含小型 或微型企业产品/服务时,报价给予 8%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投标产品中仅有部分小型和微 型企业产品的,则按所投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予以扣除。 3.4.2 投标人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联合体,且联 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必须为本企业承担的服务)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 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报价给予 2%的价格扣除。 3.4.3《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所称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下同)应 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3.4.3.1 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3.4.3.2 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所 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3.4.3.3 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 3.4.3.4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投标文件格式)。 3.5 对属于节能(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外)、环保标志的产品的价格给予 4%的扣除,用扣除后的 价格参与评审。 3.6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上述条款评审中价格扣除。 3.6.1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且全部产权属于司 评估因素 技术 商务 价格 合计 评估权重 50 40 10 100 62 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 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的企业。 3.6.2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可。 3.6.3 投标人同时为小型、微型企业和监狱企业的,评审中只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进行价格扣 除。 3.7 残疾人福利单位也将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的政府采购政策。残疾人福利单 位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8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 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章“3.澄清有关问题” 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六、综合得分的计算 1.综合评分=技术得分+商务得分+价格得分。 2.各项得分按四舍五入原则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 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 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如以上都相同的, 名次由评标委员会抽签确定。排名第一的投标人为第一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投标人为第二中标候选 人。若第二中标候选人报价高于第一中标候选人报价 20%以上的,只推荐一名中标候选人。 七、定标和授标 1.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评审标准、程序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提出书面评标报 告。 2.除以下 4 种情况外不得修改评标结果: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评 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评标报告签署前, 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 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集中采购机构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 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 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 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 人或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的 方式确定。 确认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政府采购法定媒体上发布中标公告。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为未中标投标 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以其他方式另行通知。 4.评审结果确定后,采购人根据需要通知评标委员会推荐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在 2 个工作日内,按投 标文件中所列清单中的相关证件、证明文件、合同和其他文件的原件送采购人核对与投标人投标文件中 的复印件是否一致。采购人在接到原件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核对没有不一致的,须确认中标人;核对 发现有不一致或第一中标候选人没有按约定提交原件的,报监管部门核实后按虚假应标处理。 5.凡发现中标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其中标无效,并移交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处理。 5.1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5.2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5.3 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63 5.4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5 在招标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5.6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5.7 有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损害采购人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情形的。 6.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或被取消资格的,采购人可以按评审报告中推荐的顺序选择第二中标候选人。 7.采购代理机构将中标结果在指定媒体上发布,公示期满如无异议则转为公告。 8.中标结果公告后,中标人缴纳了招标代理服务费后,采购代理机构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中标通知书》将作为授予合同资格的唯一合法依据。 八、中标通知 1.中标结果将在指定媒体上公示、公告,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函件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不在中标名单之列者即默认为落标,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评审委员会对中标与落标原因不作任何解 释。 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九、授予合同 1.合同的订立 1.1 中标投标人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 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1.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 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1.3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和广州市政府采 购网进行公开;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通过省政府采购网和市政府 采购网进行备案。 2.合同的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属于政府采购 合同追加的,采购人应将有关合同变更内容,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因特殊情况需 要中止或终止合同的,采购人应将中止或终止合同的理由以及相应措施,以书面形式报政府采购监督管 理部门备案。 十、附表 本评标办法包括以下文件附表: 附表 1 资格性审查表 附表 2 符合性审查表 附表 3 技术评审表 附表 4 商务评审表 64 附表 1 资格性审查表 资格性检查表 资格审查内容 投标人 A B C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的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20 年财 务状况报告或近期财务报表复印件)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期纳税 证明、社保证明复印件,如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 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日 前申请移出经营异常名录(提供申请材料复印件)。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中“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记录名 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中“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 息记录”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 于资格审查时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 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同时对信用信息 查询记录和证据截图存档。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须提供 相关证明资料)。 投标人具有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 《公平竞争承诺书》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结论 注: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2、“结论”一栏中应写“通过”或“不通过”。 65 附表 2 符合性审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评审内容 投标人 A B C 投标有效期是否符合要求 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了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含法 定代表人或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报价方案是唯一确定且没超过采购预算;关键、主要内容无漏项; 若低于其成本,投标人应能做出合理说明 投标文件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号条款),且无经评委认定 为无效标的 投标文件未附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投标文件未出现招标文件中约定的被认定为无效投标的情况 结论 注:1、每一项目符合的打“√”,不符合的打“×”;出现一个“×”的结论为不通过; 2、“结论”一栏中应写“通过”或“不通过”。 66 附表 3 技术评审表 技术评审表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质量保证方案 10 根据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的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方案进行评审: 1、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的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方案全面、具 体、合理的,得 10 分; 2、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的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方案基本合理 但不全面的,得 7分; 3、投标人提供的货物的包装、保存、运输各环节的质量保证方案不够合理, 操作性不强的,得 3 分; 4、其他或不提供不得分。 配送方案 10 根据投标人制定的配送方案的科学性进行评审: 1、配送方案具体、完整、可行性强,项目保障能力强,得 10 分; 2、配送方案较具体、较合理、可行性较强,有一定的项目保障能力,得 7 分; 3、配送方案简单、何行性差,项目保障能力差,得 3 分; 4、其他或不提供不得分。 配送服务能力 9 投标人自有或租赁车辆的,每提供一辆得 3 分,最高得 9 分。 注:自有配送车辆须提供车辆行驶证的复印件,租赁车辆提供租赁合同及车 辆行驶证的复印件。无或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材料无法证明车辆为投标人自 有或租赁的,不得分。 食品安全管理制 度综合评价 9 投标人须制定完善、合理、有效的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进行评审: 1.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合理完善,综合评为优,9 分; 2.食品安全管理制度较完善,综合评为良,6 分; 3.食品安全管理制度不够合理,综合评为一般,3 分。 不提供的不得分。 售后服务能力 8 根据投标人售后服务保障体系的完善程度、可行性进行评审: 1、售后服务保障体系完善,可行性高的,得 8 分; 2、售后服务保障体系较完善,可行性较高的,得 4 分; 3、售后服务保障体系一般,较为可行的,得 2 分; 4、不提供不得分。 检测设备 4 1.投标人有自有检测设备(不限于检测农副产品、农药残留、非法添加物、 生物霉素等),至少有一台的,得 2分,最高得 4分。 需提供检测仪器型号、照片及购买仪器发票复印件(或检测仪器租赁合同复 印件),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不得分。 合计 50 分 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 分为零分。 67 附表 4 商务评审表 商务评审表 评审项目 分值 评分标准 业绩情况 10 报价人近三年(自 2017 年以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承接过同 类项目的,每提供一个项目得 5 分,最高得 10 分。 注:以提供中标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和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不齐全 不得分。 企业信誉 3 投标人获得工商部门颁发的“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证书,得 3 分,需 提供证书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不提供不得分。 拟派的本项目负责 人情况 4 投标人拟派本项目负责人具有食品安全管理员证书的,得 4 分。需提 供人员相关证书和投标单位近三个月为其购买社保证明的复印件,不 提供或提供不全不得分。 货源保障能力 10 1、有肉类、禽类等鲜活货物保障货品来源的,得 5分; 2、有稳定的蔬菜货源保障能力,得 5分; 注:以上货源须提供有效的自有基地产权证明或供货协议扫描件并加 盖公章,否则不得分。 服务保障能力时效 响应 6 根据各投标人的项目售后服务办公场所对本项目实施的便利性、及时 响应性进行综合进行评审。 1、响应时间≤30 分钟,得 6分; 2、30 分钟﹤响应时间≤1 小时,得 4分; 3、1小时﹤响应时间≤2 小时,得 2 分; 4、响应时间>2 小时,得 1分。 注:须附投标人服务机构与采购人距离的汽车导航地图截图且需同时 提供服务机构的营业执照或场地自有证明文件或租房合同复印件、以 及服务响应时间承诺书(格式自拟)作为证明文件,提供不齐或不提 供不得分。 投标人资质、荣誉 3 1. 投标人获得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证书的,得 3 分; 2. 投标人获得区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证书的,得 2 分; 注:须提供证书复印件,以政府部门颁发的证书为准、原件核查,不 得供的不得分。 食品安全保险 4 食品安全保险保额 500 万元(含)或以上的得 4 分,200 万元(含) -500 万元得 2分,低于 200 万元的得 1 分。没有提供的,不得分。 需提供保险公司出具的且在有效期内的保险单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 章,不提供或不符合不得分 合计 40 分 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 分为零分。以上证明文件在签订合同时提供原件给采购人进行核查。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用户需求书 第四章 合同(样本) 第四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五章 评标办法 一、概述 二、开标 三、评标方法、步骤 1. 评标方法 2. 评标委员会 3.评标步骤 四、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五、评分标准和权重 六、综合得分的计算 七、定标和授标 八、中标通知 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九、授予合同 1.合同的订立 2.合同的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订立后,合同各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属于政府采购合同追加的, 十、附表 资格性检查表 符合性审查表 附表3 技术评审表 附表4商务评审表 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的与评价指标体系相关的各类有效资料,投标人如未按要求提交的,该项评分为零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