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超市食品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附件1 | ZXCD20201228-2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超市食品采购项目(发售版).pdf |
一、项目编号:ZXCD20201228-2(招标文件编号:ZXCD20201228-2)
二、项目名称: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超市食品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大连益家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姚北路23-1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供应商名称:大连博林合众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辽宁省大连市甘井子区圣林南园4号2单元6层3号
中标(成交)金额:0.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大连益家商贸有限公司 | 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超市食品采购项目A包 | 选取定点服务机构一家,为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超市提供小食品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一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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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大连博林合众商贸有限公司 | 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超市食品采购项目B包 | 选取定点服务机构一家,为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超市提供雪糕和饮料服务 | 详见采购文件 | 一年 | 详见采购文件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林苗、王晓煜、王宇才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A包:7500元人民币;B包:6000元人民币标准向每包成交供应商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1、A包:大连益家商贸有限公司(中标报价:92%)
B包:大连博林合众商贸有限公司(中标报价:93%)
2、代理费收取金额:A包:7500元人民币;B包:6000元人民币。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
地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龙江路47号
联系方式:孟朕0411-846716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81号星海商城6号楼803室
联系方式:焦赫、郝方0411-83729660-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赫、郝方
电 话: 0411-83729660-808
项目编号:ZXCD20201228-2
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超市食品采购项目
采 购 文 件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中国 大连
2021 年 2 月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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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谈判邀请函……………………………………………………2
第 1 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5
第 2 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24
第 3 章 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29
第 4 章 响应文件格式………………………………………35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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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超市食品采购项目采购谈判邀请函
项目概况:
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超市食品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中信诚达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 年 3 月 4 日 15:00 时(北京时间)前
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ZXCD20201228-2
2、项目名称: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超市食品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4、预算金额:A包:50 万元;B包:40 万元
5、最高限价:97%(供应商报价超出最高限价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6、采购需求:
A 包:选取定点服务机构一家,为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超市提供小食品服
务;
B 包:选取定点服务机构一家,为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超市提供雪糕和饮
料服务(具体内容详见采购文件)。
①本项目分为二个分包,各供应商允许兼投,但最多只能成交其中一个分
包,如果同一个供应商在两个分包中均报价最低,则按 A包、B包顺序推荐各
包成交供应商。
②供应商所投产品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③供应商不能只对本项目个别品目进行响应,否则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
而被拒绝。
7、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约定内容履行完毕
8、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本项目分包情况:
分包编号 分包名称
预算金额
(万元)
ZXCD20201228-2-1 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超市食品采购项目 A包 50 万元
ZXCD20201228-2-2 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超市食品采购项目 B包 4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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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
品流通许可证》;
注:截至 2021 年 3 月 3 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信用大连”网站(credit.dl.cn)、“中国
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
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 年 2 月 24 日至 2021 年 3 月 1 日,每天 8:30—11:30、13:00
—17:00(北京时间,公休日、节假日除外)
2.地点: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 81 号星海商
城 6号楼 803 室)发售采购文件。
3.方式:携带供应商的营业执照、相关资质证书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须加
盖公章)购买,或者联系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采用“不见面”方式通过电子邮
箱提交报名材料扫描件进行网络购买。
4.售价:200 元人民币/套,售后不退。
四、响应文件提交:
1.递交时间:2021 年 3 月 4 日 14:45 时至 15:00 时(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 年 3 月 4 日 15:00 时(北京时间)
3.地点:2021 年 3 月 4 日 15:00 时(北京时间)在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会议室(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 81 号星海商城 6号楼 709 室)
五、开启:
1.时间:2021 年 3 月 4 日 15:00 时(北京时间)
2.地点: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 81 号星海商
城 6号楼 709 室)
六、公告期限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4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未尽事宜详见采购文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
地 址:大连市沙河口区龙江路 47 号
联 系 人:孟朕
联系方式:0411-8467163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 81 号星海商城 6号楼 803 室
联系方式:0411-83729660-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焦赫、郝方
电 话:0411-83729660-808
电子邮箱:jiaohe1012@163.com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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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1 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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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超市食品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XCD20201228-2
2 采购人名称: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
3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4
资金来源:自筹资金
采购预算:A包:50 万元;B包:40 万元。
最高限价:97%(供应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5
供应商应分包分别提交谈判保证金,谈判保证金金额:A 包:10000 元
人民币;B包:8000 元人民币;
根据《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保证金管理建立预付款制度有关事项的通知》
大财采【2020】546 号文件要求,谈判保证金应以保函或非保函形式提
交,任何形式保证金都须以供应商名义提交。
(1)采用书面保函的,应采用具有法律效力的投标保函,原件应在递
交响应文件截止前递交,由采购代理机构接收。不符合要求的视为无效。
本保函至开标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内有效。
(2)采用非保函的谈判保证金采用下列形式之一种:①电汇;②支票;
③银行汇票。
供应商应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前将谈判保证金递交至采购代理机构,否
则将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若要汇款,请汇至“户名:辽宁中信诚达项
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
账号:3400202909000064174”,以到账时间为准。
注:
若在谈判保证金截止日前没有收到谈判保证金,则视为自动放弃此次投
标。
(3)采购代理机构自谈判保证金应退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内退还相关供
应商谈判保证金。
注:
①采购代理机构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退还未成交供应
商的谈判保证金。
②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
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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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人的资格要求(A、B 包):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
品流通许可证》。
注:
1.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2. 截 至 2021 年 3 月 3 日 , 经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信用辽宁”网站(www.xyln.net)、“信
用 大 连 ” 网 站 ( credit.dl.cn )、“ 中 国 政 府 采 购 网 ” 网 站
(www.ccgp.gov.cn)查询,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采购项
目。
7 谈判有效期:谈判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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响应文件数量及封装要求:
(1)响应文件应有章节目录,每页都应有页码标注。
(2)响应文件应采用胶装。
(3)响应文件 1套正本,3套副本,正、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
(4)供应商如参与两个包的投标(本着节约纸张、避免浪费的原则),
可做一套响应文件,包含各包的相关内容。
9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 年 3 月 4 日 15:00 时
(2)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会议室(大
连市西岗区五四路 81 号星海商城 6号楼 709 室)。
(3)逾期不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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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期限:一年
注:在年度预算能保障、采购内容与价格不变、双方自愿的前提下,采
购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续签采购合同。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
两次合同。
供货要求:
(一)供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分批供货。
(二)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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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报价说明:
最高限价:97%
(1)本项目以供货当日华联超市、大商新玛特超市价格基础为依据,
小食品(A包)、雪糕和饮料(B包)最高限价 97%(9.7 折)报折扣。
(2)例如供应商依据供货当日华联超市、大商新玛特超市价格的标准
为基础,供应商折扣为 8 折,即按 80%填写,折扣最高只能报 97%,不
能上浮。供应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自行考虑本项目所报折扣,供应商须
按照上述关于本项目报价的要求进行报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3)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包含食品价格,运费价格,搬运价格,人员费
用以及其他完成本次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报价折扣为含税价
格。
(4)在服务期限内 A包采购金额不超过 50 万元:B包采购金额不超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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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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付款方式: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于供应次月采购人约定的时间对上月供应情
况进行账款核对,经确认无误后,采购人于约定的时间与成交供应商进
行结算,结算依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送货单及普通发票为准,货物
送货单须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相关人员签字,并盖有成交供应商公章
方可作为结账凭证,采购人以支票或电汇的方式与成交供应商对公帐户
进行货款结算。
注:采购人对每批货物应付的结算价款=对应食品的数量×产品单价×
中标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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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应商须知
一、总 则
1.资金来源
1.1 大连市图书馆以自筹资金用于支付“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1 项所述
项目的费用,用于支付本次采购后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
2.供应商要求
2.1 供应商须满足前附表中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2.2 还应符合以下条件:
2.2.1 供应商只有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并且与采购人没有隶属关系才可以
参加本项目。
2.2.2 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
人,不得参加本项目。
2.2.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
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2.4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以及存在控
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供应商之间不应存在授权关
系。如有此类情况,则只接受先报名的供应商。
2.2.5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2.2.6 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2.7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采购文件且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
机构购买采购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
3.谈判费用
3.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编写和提交响应文件有关的费用,不论谈判最终
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采 购 文 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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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采购文件构成
4.1 采购文件包括:
谈判邀请
第 1章 供应商须知及前附表
第 2章 合同格式
第 3章 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第 4章 响应文件格式
5.采购文件的澄清
5.1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接受响应文件截止期
两天以前按采购文件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如传真等通知采购代理机构,采
购代理机构对接受响应文件截止期两天以前收到的任何澄清要求将以书面形式
予以答复,同时将书面答复寄送给每个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答复中包括所
问问题,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采购文件的修改
6.1 在接受谈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
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6.2 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包括传真,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
供应商,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应立即以传真形式确认已收到修改文件。
6.3 为使供应商编写谈判响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
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构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少于 3 个工作日
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足 3个工作日的,顺延提
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三、响应文件的编制
7.响应文件的语言
7.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采购项目的
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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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响应文件编写注意事项
8.1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采购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项目任务等
要求。如果供应商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采
购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没有实质上响应采购文
件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8.2对采购文件中必须满足的要求和条件做出响应是指供应商必须对采购文
件中必须满足的要求和条件的技术参数及性能配置、数量、售后服务、合同主要
条款及其它要求等内容做出满足或者优于原要求和条件的承诺。
9.响应文件构成
9.1 报价函;
9.2 报价表;
9.2.1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如有);
9.2.2 监狱企业报价说明表格式(如有);
9.2.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说明表格式(如有);
9.3 技术和商务条款偏离表;
9.4 资格证明文件;
9.5 供货方案;
9.6 质量保证措施;
9.7 售后服务及保障措施;
9.8 其他;
9.8.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9.8.2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证明资料;
9.8.3 其他文件和资料;
9.9 供应商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以上材料 9.1-9.9(除 9.2.1、9.2.2、9.2.3、9.8.3、9.9 外)为响应文
件的必要组成部分,须提供证明资料。以上材料 9.1-9.9(除 9.2.1、9.2.2、
9.2.3、9.8.3、9.9 外)缺少任意一项,响应文件无效。
10.响应文件格式
10.1供应商应完整地填写采购文件中的报价函格式和报价汇总表及其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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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所提供的服务、简介、来源、数量及价格等。
11.报价
11.1 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中只允许有一个总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
接受。
11.2 本项目投标报价采用固定折扣形式进行报价
11.3 本项目以供货当日华联超市、大商新玛特超市价格基础为依据,小食
品(A包)、雪糕和饮料(B包)最高限价折扣 97%(9.7 折)报折扣。
11.4 报价表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
由予以变更。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充分考虑本次采购的各种风险(包括漏项风险),
在合同执行期间成交价不再实行政策性调整和变动。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报价
将作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而予以拒绝。
11.5 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
12.货币
12.1 应以人民币报价。
13.证明供应商资格合格的文件
13.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竞争性谈判采购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
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3.2供应商提交的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采购人满意。
(1)供应商必须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能力、技术能力;
(2)供应商应有能力履行合同条款中的义务。
(3)中小企业声明函(中小企业提供);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企业提供);
(5)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6)采购文件要求的其他证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
13.3 供应商应按采购文件格式要求填写并提交“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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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文件
1.供应商应提交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
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2.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报价表中对服务来源地的声明。
3.证明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5.谈判保证金
15.1 供应商应提交一笔不少于“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保证金,
并作为其竞争性谈判采购的一部分。谈判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
商的行为而蒙受的损失,采购代理机构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第
15.6 条的规定没收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
15.2 谈判保证金应为电汇、支票、汇票、银行保函或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
具的保函的一种(谈判保证金保函格式见附件)(支票或汇票必须为供应商企
业的支票或汇票)。
注:谈判现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谈判保证金。
15.3 在谈判时,凡没有随附谈判保证金的,应视为非响应性予以拒绝。
15.4 未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3个工作日内退还,
不计利息。
15.5 成交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成交供应商在提交了成交服务费并按第 31
条规定签订合同后 3个工作日内退还,不计利息。
15.6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谈判保证金将被没收:
(1)供应商弄虚作假或与其他供应商串通,骗取成交的;
(2)供应商在报价函格式中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回其响应文件;
(3)成交供应商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第 31 条规定签订合同;
(4)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损害采购人利益的情形。
16.谈判有效期
15.1 应从规定的谈判之日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第 8项所规定的以
日历日计算的谈判有效期内有效。
15.2 在特殊情况下,在原谈判有效期期满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征得供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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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同意延长谈判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如传真等。供应商可
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而不被没收谈判保证金。同意延长的供应商不
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但要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
17.响应文件的签署
16.1 供应商应填写全称,同时加盖单位行政公章,加盖供应商单位的财务
章、投标专用章或其他印章无效。
16.2 响应文件必须由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按采购文件要求
签署。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8.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谈判响应文件一式三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
以正本为准。
18.2 供应商应在谈判响应文件封皮上标明“正本”“副本”字样,还应当写
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包号、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将递交的文件正本和所有的
副本需封装在同一密封袋内,标明项目名称、编号、包号、供应商名称,并加盖
公章。各供应商仅对自己单位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检查,检查内容为其谈判
响应文件是否被拆封过、内容是否泄露。谈判响应文件密封如存在瑕疵,但不能
导致谈判响应文件信息泄露的,视为密封合格。
18.3 供应商如参与两个包的投标(本着节约纸张、避免浪费的原则),可
做一套响应文件,包含各包的相关内容。
19.接受响应文件截止期
19.1采购代理机构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截止时
间。
19.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第 6条规定,依法延长接受响应文件截止期。在
此情况下,采购人和供应商受收到响应文件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
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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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迟交的响应文件
20.1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响应
文件。
21.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响应文件,但采购代理
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接受响应文件截止期之前,收到书面通知。
21.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第 18 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
送,并应在内层封套上加注“修改”或“撤回”字样。
21.3 在接受响应文件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修改、
补充。
21.4 在接受响应文件截止期至谈判有效期期满之间的这段时间内,供应商
不得撤回其响应文件。
五、谈 判
22.初审
22.1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中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
格证明文件、谈判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谈判资格。
22.2 符合性检查: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
对采购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
应。
22.3 对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的响应文件,谈判小组将予以拒绝;对非
重大偏差的响应文件,可通过双方谈判,视情况予以补充,但补充材料所需时
间不能影响本项目的谈判过程。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响应文件无效:
22.3.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未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22.3.2供应商资格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或未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资格证明
文件的;
22.3.3 谈判有效期不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22.3.4 响应文件完整性不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22.3.5 投标产品包含进口产品(经批准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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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3.6 响应文件签署情况不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22.3.7 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报价或有漏项;
22.3.8 报价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
22.3.9 发现供应商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料;
22.3.10 响应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2.3.11 发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求。
23.谈判小组的组成
23.1 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谈判小组。
23.2 谈判小组由有关方面的专家组成。
23.3 与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人不得进入谈判小组。
24.谈判过程的保密性
24.1 谈判开始后,直至向成交供应商授予合同时止,凡与审查、澄清、评
价和比较响应文件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见等,均不得向供应商及与评审无关
的其他人透露。
24.2 在谈判过程中,如果供应商试图在响应文件审查、澄清、比较及授予
合同方面向采购人施加任何影响,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5.响应文件的澄清
25.1 为有助于对响应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可分别要求供应
商对其响应文件进行澄清,有关澄清的要求和答复应以书面形式如传真提交。
26.谈判程序
26.1 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专家组成谈判小组,就报价、技术需求、售后服
务、付款方式、交货期、合同组成等集体与每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在谈判中,
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它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它信息。
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可要求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
谈判小组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原则推荐预成交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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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人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代理机构发放成交通知书,并将结果通知所
有参加谈判的未成交供应商。
注:本项目分为二个分包,各供应商允许兼投,但最多只能成交其中一个分
包,如果同一个供应商在两个分包中均报价最低,则按 A 包、B包顺序推荐各包
成交供应商。
27.成交原则:
27.1 成交供应商应是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并能圆满履行合同的供应商。
27.2 采购人根据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确定成
交供应商。
27.3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规定所称中小企业,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依据国务院批准的中
小企业划分标准确定的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但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
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除外。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
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27.3.1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符合下列情
形的,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
①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
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②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
③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
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
扶持政策。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
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27.3.2 对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
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27.3.3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
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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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
3%(工程项目为 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组成联合体或者接受分
包的小微企业与联合体内其他企业、分包企业之间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享受价格扣除优惠政策。
27.3.4 价格扣除比例或者价格分加分比例对小微企业同等对待,不作区分。
27.3.5 中小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出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
展管理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否则不得享受相
关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要求供应商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之外的中小企业身份证明文件。
27.3.6 具体内容详见《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27.3.7 本项目所属行业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执行。
27.4 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为贯彻落实财政部《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要求,鼓励各地区、各部门在采购活动中允许中小企业引入信用担保手
段,为中小企业在投标(响应)保证、履约保证等方面提供专业化服务。鼓励
中小企业依法合规通过政府采购合同融资。
27.5 支持监狱企业发展
27.5.1 根据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
27.5.2 享受政府采购支持的监狱企业,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监狱企业是指由司法部认定的为罪犯、戒毒人员提供生产项目和劳动对象,
且全部产权属于司法部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直属煤矿管理局,各省、自
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各地(设区的市)监狱、强制隔离戒毒
所、戒毒康复所,以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的企业。
27.5.3 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
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7.5.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
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监狱企业采购的金额,
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监狱企业属于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的,不
重复享受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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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5.5 对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
通知》规定的监狱企业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
格参加评审。
27.6 扶持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
27.6.1 根据财库〔2017〕141 号《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
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享受政
府采购扶持政策。
27.6.2 享受政府采购扶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
件:
27.6.2.1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 25%(含 25%),
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 10 人(含 10 人);
27.6.2.2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劳动合同或
服务协议;
27.6.2.3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
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27.6.2.4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
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27.6.2.5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
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
册商标的货物)。
27.6.2.6 前款所称残疾人是指法定劳动年龄内,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残
疾人证》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军人证(1至 8级)》的自然人,包括具有
劳动条件和劳动意愿的精神残疾人)。在职职工人数是指与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建
立劳动关系并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或者服务协议的雇员人数。
27.6.3 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本
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任
何单位或者个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提供其他证明
声明函内容的材料。
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采购人或者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
构应当随中标、成交结果同时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接受社会监
督。
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
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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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6.4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
预留份额、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采购的金额,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
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7.6.5 对符合《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
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
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注:同时属于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7.7 节能环保政策
根据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
产品、环境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规定:
27.7.1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是指列入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
部等部门公布的品目清单中的产品。列入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包括强制采购产品和
优先采购产品。
27.7.2 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对品目清
单进行实时调整。在调整公布最新一期品目清单之前已经开展但尚未进入评审环
节的采购活动,按照招标文件的约定执行,在发布之后开展的采购活动,应按照
最新的品目清单执行。
27.7.3 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可以是认证证书扫描件,也可以是法定信
息发布平台(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认证证书,是由国家有关
部门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
书。认证证明应与所投产品、产品类别保持一致,否则视为认证证明无效。
27.7.4 供应商应同时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
函》与节能环保产品认证证明,才能享受节能环保优惠政策。任何单位或者个人
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均不得要求投标单位提供其他证明资料。
27.7.5 拟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中强制采购的产品,若未按规定提供强制
采购产品,投标无效。
27.7.6 拟采购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中优先采购的产品,应按以下方式进行评
审:
(1)对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的项目,对投标产品价格给予 5%的加分,对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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术项目给予 5%的加分。
(2)对采用最低评标价法评标的项目,对其投标价格给予 5%的价格扣除。
27.8.7 对于既属于节能产品,又属于环境标志产品的,可以分别享受优先
采购政策。
六、授予合同
28.合同授予标准
28.1 采购人应将合同授予被确定为实质上响应采购文件要求的,能够满意
地履行合同义务的供应商。
29.资格后审
29.1 如果有必要,采购人将对预成交供应商是否有能力履行合同义务进行
审查。
29.2 上述审查将考虑预成交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供货能力并基于预成交
供应商按规定提供的资格审查的声明文件以及采购人认为必要的和合适的其他
资料。
29.3 如果有必要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可对预成交供应商进行技术询问,
或对其所选设备、竣工的项目进行实地考察。
29.4 认为有问题时,应由谈判小组复会进行确认。如果预成交供应商被谈
判小组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将被拒绝。
29.5 在预成交供应商被确认为无能力履行合同,其将被拒绝的情况下,谈
判小组可推荐其他合格候选人或重新组织采购。
30.成交通知书
30.1 在谈判报价有效期内,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由采购代理机构向成
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0.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
采购人改变中选结果的,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中选的,应当依法承担法律责任。
30.3 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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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签订合同
31.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当按有关规定与采购人按采购文件、
调整内容、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中的有关澄清、承诺及最终报价等谈判过程中形
成的有效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书面合同。采购文件、成交供应的响应文件及评审
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等文件均为该书面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1.2 如果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期间内签订合同,将没收其谈判
保证金,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32.腐败和欺诈行为
此合同项下的采购人和供应商在合同采购和实施过程中应遵守最高的道德
标准。
32.1 为此目的,定义:(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东
西来影响采购人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b)“欺诈行为”是指为
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人的利益,包括供应商
之间串通 (递交响应文件之前和之后),人为地使竞争性谈判采购丧失竞争性。
32.2如果采购人认为谈判小组所建议的成交候选人在本合同的竞争中有腐
败和欺诈行为,则拒绝接受该建议。
33.采购代理机构服务费
33.1 成交供应商应在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通知后三(3)天内将成交服务费
一次性付清,并领取成交通知书。代理服务费支付方式:①现金;②电汇:请
汇至“户名: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
限公司大连西岗支行;账号:3400202909000064174”。
33.2 采购代理服务费: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领取中标通知书前按 A包:7500
元人民币;B包:6000 元人民币标准向每包成交供应商收取
34.其他注意事项:
34.1 供应商被视为充分熟悉本谈判采购项目的技术要求及与履行合同有关
的一切情况;
34.2 供应商应遵守我国与政府采购相关的法律、法规及规章条例,不得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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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
34.3 供应商应承担参加谈判所有费用,不论谈判结果如何,采购人及采购
代理机构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34.4 供应商应详细阅读采购文件的全部内容。不按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的
报价和资料,可能导致响应文件被拒绝。
34.5 疫情防控要求:凡参加本项目的人员,应按照《大连市财政局转发辽
宁省财政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
事项的通知〉》(大财采〔2020〕77 号)的规定,其他事项严格执行大连市新冠
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下发的相关文件。
35.质疑与接收: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
机构提出质疑。
2.质疑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
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否则针对再次提出质疑将不予接收(采购程序环节
分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成交结果)。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供应商以邮寄或直接送达两种形式提出质疑。
联系单位: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0411-83729660-808
通讯地址:大连市西岗区五四路 81 号星海商城 6号楼 803 室
邮政编码:116000
3.其他
具体质疑和投诉的事宜投标单位须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执行。
质疑函格式可参考大连市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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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2 章 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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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条款及合同格式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合同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 年 月 日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甲方接
受乙方为本项目采购所做的响应文件,乙方必须完全按中标通知书中项目履行
义务。甲乙双方同意签署本合同(以下简称合同)。
一、服务内容
A 包:选取定点服务机构一家,为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超市提供小食品服
务;
B 包:选取定点服务机构一家,为大连市经济贸易学校超市提供雪糕和饮
料服务。
二、合同金额
折扣为: %
三、合同期限及地点
(一)服务期限:一年
注:在年度预算能保障、采购内容与价格不变、双方自愿的前提下,采购
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续签采购合同。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二次合同。
(二)供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分批供货。
(三)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具体服务内容及基本要求
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五、付款方式: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于供应次月采购人约定的时间对上月供应情况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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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账款核对,经确认无误后,采购人于约定的时间与成交供应商进行结算,结
算依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送货单及普通发票为准,货物送货单须由采购人
和成交供应商相关人员签字,并盖有成交供应商公章方可作为结账凭证,采购
人以支票或电汇的方式与成交供应商对公帐户进行货款结算。
注:采购人对每批货物应付的结算价款=对应食品的数量×产品单价×中标
折扣。
六、技术资料
(一)甲方向乙方提供所采购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二)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使用货物的有关技术资料。
(三)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
合同条文、规格、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
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七、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
商标权或著作权,否则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全责。
八、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一)乙方应按采购文件规定的货物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
供未经使用的全新产品。
(二)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小时内到
达甲方现场。
(三)乙方应对货物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九、货物包装、发运及运输
(一)乙方应在货物发运前对其进行满足运输距离、防潮、防震、防破损
装卸等要求包装,以保证货物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二)乙方在货物发运手续办理完毕后 24 小时内或货到甲方 48 小时前通
知甲方,以准备接货。
(三)货物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四)货物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
方同时需通知甲方货物已送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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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违约责任
(一)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货物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
之五违约金。
(二)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货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
每日万分之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三)乙方逾期交付货物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
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货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十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
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供货质量不能达到甲方或质量监督及环
保部门的要求等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采购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
合同总价款百分之二十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
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技术参数、质量不符合合同规
定及采购文件规定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该货物,乙方愿意更换货物但逾期交
货的,按乙方逾期交货处理。乙方拒绝更换货物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
十一、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一)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
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二)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
的证明。
(三)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
续履行合同。
十二、争议的解决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采用
下列第 种方法解决。
(1)提交大连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采购人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三、合同生效及其它
(一)合同经双方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
(二)下述合同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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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技术规格及服务质量标准
2.乙方响应文件的内容及澄清内容
3.其他与本合同相关的单据
4.本合同适用的特殊条款
(三)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四)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采购人、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各执一份),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授权委托代理人:
电话: 电话:
传真: 传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帐号: 帐号: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注:本合同范本仅作为参考文本。合同签订时,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可按实际
情况进行调整,但合同不得有与采购文件实质性背离的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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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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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项目需求
包号 名称
A 小食品
B 雪糕和饮料
注:采购文件中要求供应商须提供非进口产品,否则视为无效响应文件。进口
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二、A 包技术要求
序
号
物资名称 品种
推荐品牌及生产厂家(包含但不
限于以下产品)
1 小食品
1.1 零食
含各类干果、果脯、膨化食
品等包装食品
乐事、可比克、好丽友、金鸽、
三只松鼠、恰恰、真心、卫龙、
上好佳等
1.2 糖果
各类糖果、口香糖、巧克力
等
德芙、费列罗、徐福记、金丝猴、
大白兔、箭牌、益达、好丽友等
1.3 方便食品
各类方便面、方便米饭、饼
干、
面包、火腿肠及加工类肉制
品
康师傅、今麦郎、统一、东三福、
双汇、雨润、金锣、奥利奥、盼
盼、达利园、桃李等
说明:供应商应具有提供表内商品和服务的能力,供应商可销售推荐品牌
或生产厂家的产品。
三、B 包技术要求
序
号
物资名称 品种
推荐品牌及生产厂家(包含但不
限于以下产品)
1 雪糕 雪糕、冰淇淋及冰棒等
阿波罗、赤城、伊利、蒙牛、和
路雪、雀巢、光明乳业、中街冰
点、昌裕等
2 饮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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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饮料 不含酒精饮品
可口可乐、百事可乐、康师傅、
娃哈哈、恒大、农夫山泉、王老
吉、加多宝、达利园、雀巢、汇
源、红牛品牌产品或其品牌旗下
产品等
2.2 奶制品
各类纯牛奶、酸奶、含奶饮
料等
伊利、蒙牛、完达山、辉山、光
明等
说明:供应商应具有提供表内商品和服务的能力,供应商可销售推荐品牌
或生产厂家的产品。
三、服务要求(A、B 包)
(一)质量要求:
食品必须通过 SC 认证。采购人有权对不符合质量要求的货物予以退货或要
求换货。
(二)卫生安全措施:
供应商所提供货物须有货物可追溯管理程序,允许采购人随时查阅货物各
环节相关记录(包含货物采购记录、货物的合格证明及验收记录、货物进出仓
记录、销售记录、须冷链运输的货物提供冷链运输记录、运输车辆和运输工具
消毒记录等)。
(三)质量异议处理:
1.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供应的货物进行定期或不定期的抽样检验,采购人
对有疑义的货物有权提取样品送权威部门检验,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支付。
2.供应商对处理方式提出书面(含电子文件)异议的,由采购人进行处理,
若采购人无法最终认定货物质量的,双方均有权将提取样品送权威部门检验或
鉴定。如检验合格,检验费用由采购人支付。检验不合格,即视为供应商提供
的货物质量不符合要求,检验费用由供应商支付。供应商对所提供的货物不符
合质量要求累计达到 3次,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责令整改或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四)配送要求
1、供应商应免费负责配送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运输时的包装
及运输工具应采取防潮、防腐、防尘、防污染措施,避免外露;及防止其他损
坏的必要保护措施,从而保护货物能经受多次搬运、装卸及运输;运输车辆保
持清洁和定期消毒,车厢内无不良气味、异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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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应商运送货物时一并提供所送货机打清单,包括送货日期,明细,品
牌,数量,金额,并盖印,做为双方交接的依据。
3、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紧急补货服务,接到采购人通知后,须在 3小时内送
达。
4、配送时严格清查配送物品的品种、数量、地点等是否相符,确保不漏项;
(二)货物验收
1、质量验收:采购人收货员看、摸、闻(必要时可以分割查验)验查配送
货物,对疑似质量有问题的货物一律拒收。如因质量问题拒收导致无法正常供
餐的,供应商必须 1小时内补送合格货物。
2、品种验收:采购人收货员按前一天发出的订单品种逐步查验配送货物品
种是否一致,对货不对板货物采购人有权拒收。如因货不对板或漏送导致无法
正常供餐时,供应商必须 1小时内补送订单品种。
3、供应商、采购人对质量有争议的的货物,双方共同将争议货物交国家认
可的检测部门进行质量确认。如存在质量问题,则检测费用由供应商负责;否
则检测费用由采购人承担。
4、送货单一式两联,采购人收货人验收货物品种、数量、质量后,供应商
送货员确认无误后、双方在送货单上签字确认,其中一联交给采购人留存。
(三)人员要求
1、从业人员身体状况必须符合卫生部门规定的食品行业健康标准,并定期
进行体检,办理健康证,建立健康档案。
2、从业人员应经过专业培训,熟悉卫生安全制度,掌握行业操作规程。
3、从业人员应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并按规定穿戴卫生、整齐的工作服、
工作帽和口罩。
4、遇有从业人员发热腹泻,皮肤伤口感染,咽部炎症等有碍食品卫生的病
症,应立即脱离工作岗位,待查明原因,排除病症后,方可重新上岗。
5、供应商需配备一名专职联络人员与采购人进行事务联系。供应商应提供
有效的服务联系人和服务联系电话,如有变更,供应商应及时、主动通知采购
人。
(四)售后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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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供应商应能按采购人要求及时补货。
2、提前或推迟送货,采购人有权拒绝验收签单。
3、供应商运输工具进入采购人指定场所,必须接受采购人统一管理,发生
任何人员与设施损伤,均由供应商承担责任。
4、供应商负责向采购人进行货物存放要求的培训。
5、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是合格安全的产品,因产品质量问题发
生的食物中毒等事故,由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及其他法律责任;
6、配送过程中物品包装破损或质量有问题,采购人可要求无条件更换;
7、如发生质量问题,供应商需对此负责,若产生异议,以卫生防疫部门检
验结果为准;
8、如有特殊情况,供应商须接到采购人通知后三小时内到位;
9、供应商应根据送货不达、配送车辆事故、特殊天气、食物中毒等突发性
状况建立应急预案及解决方案等。
四、最高限价
(一)本项目以供货当日华联超市、大商新玛特超市价格基础为依据,小
食品(A包)、雪糕和饮料(B包)最高限价 97%(9.7 折)报折扣。
(二)例如供应商依据供货当日华联超市、大商新玛特超市价格的标准为
基础,供应商折扣为 8折,即按 80%填写,折扣最高只能报 97%,不能上浮。供
应商根据企业自身情况自行考虑本项目所报折扣,供应商须按照上述关于本项
目报价的要求进行报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三)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包含食品价格,运费价格,搬运价格,人员费用
以及其他完成本次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供应商报价折扣为含税价格。
(四)在服务期限内 A包采购金额不超过 50 万元:B包采购金额不超过 40
万元。
五、商务条款
(一)服务期限:一年
注:在年度预算能保障、采购内容与价格不变、双方自愿的前提下,采购
人可以与成交供应商续签采购合同。合同应当一年一签,最多可续签两次合同。
(二)供货时间:按采购人要求分批供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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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三)供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四)付款方式: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双方于供应次月采购人约定的时间
对上月供应情况进行账款核对,经确认无误后,采购人于约定的时间与成交供
应商进行结算,结算依据成交供应商提供的货物送货单及普通发票为准,货物
送货单须由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相关人员签字,并盖有成交供应商公章方可作
为结账凭证,采购人以支票或电汇的方式与成交供应商对公帐户进行货款结算。
注:采购人对每批货物应付的结算价款=对应食品的数量×产品单价×中标
折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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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4 章 响应文件格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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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报 价 函
致:(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采购编号、包号),供应商代表(姓名、职务)经正
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副本 份及
报价。
完全理解采购文件的内容,决定参与本项目,据此我方承诺如下:
1.我方承诺,我方完全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以
及本项目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须满足的特定条件。
2.所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提交和交付的货物及服务投标折扣:
投标折扣(A包): %(同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
投标折扣(B包): %(同时用文字和数字表示);
3.我方已仔细研究并完全理解了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附件等相关
资料)规定的内容,并承诺在发生争议时,不会以对采购文件存在误解、不明为
由,向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行使任何法律上的抗辩权。
4.本竞争性谈判有效期为自递交响应文件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
5.服务期限: 。
6.我方已按采购文件规定交纳了谈判保证金,并完全理解、同意并接受当发
生招标文件及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金情形时,
我方所交纳的谈判保证金将不被退还。
7.我方承诺响应文件及所有提供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均真实、准确、合法、有
效。由于我方提供的资料不实而导致成交结果无效,给其他供应商及采购人造成
的全部损失,我方同意无条件予以赔偿。
8.我方响应文件、你方的成交通知书、采购文件将成为约束双方的合同文件
组成部分,若采购文件存在要求,而响应文件没有拒绝亦没有涉及的情形下,我
方接受采购文件的有关约束,并同意将采购文件对供应商的要求作为供应商合同
义务的组成部分。
9.我方将严格遵守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的规定,若存在违
法违规等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供应商代表签字: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
日期:
注:
1、本格式文件内容不得擅自删改。
2、供应商代表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
3、供应商公章必须是经公安部门备案的印章。
4、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
5.应按规定签字,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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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
二、报 价 表
项目名称
?A 包:小食品
?B 包:雪糕和饮料
投标折扣(A包)
(小写) %
(大写)
投标折扣(B包)
(小写) %
(大写)
备注
注:例如供应商依据供货当日华联超市、大商新玛特超市价格的标准为基础,
供应商折扣为 8折,即按 80%填写,折扣最高只能报 97%,不能上浮。供应商根
据企业自身情况自行考虑本项目所报折扣,供应商须按照上述关于本项目报价的
要求进行报价,否则为无效投标。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应按规定签署,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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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格式(如有)
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
序
号
名称 基本内容
数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小型企业 微型企业
合计 合计
1
2
3
…
总计
说明:
1.本表仅为小微企业提供服务非联合体供应商填报;
2.本表用于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详见供应
商须知);
3.填入本表的小微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评标时不对小微企业报价
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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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9
(二)监狱企业报价说明表格式(如有)
监狱产品报价说明表
序号 名称 基本内容
数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监狱企业
合计
1
2
3
…
总计
说明:
1、本表仅为非联合体供应商填报;
2、本表用于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详见供应
商须知);
3、填入本表的监狱企业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
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
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评标时不对监狱企业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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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
(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说明表格式(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报价说明表
序号 名称 基本内容
数量
单位
数量 单价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合计
1
2
3
…
总计
说明:
1、本表仅为非联合体供应商填报;
2、本表用于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详
见供应商须知);
3、填入本表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4、未填报本表或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的,评标时不对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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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
三、技术响应和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名称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的响应情况
偏离说明
(有无偏离情况)
1
2
3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或其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加盖公章):
注:
(1)“采购文件要求”填写技术部分在采购文件第三章项目需求及服务要求
中有明确规定;商务部分填写内容为服务期限、供货时间、供货地点、付款方式
(至少含以上四项)等。
(2)“偏离说明”一栏根据“响应文件响应内容”与采购文件逐项对照的结
果填写。偏离必须用“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三个名称中的一种进行标注。
如供应商有其他说明,可以在技术条款偏离表后作出文字说明。
(3)本表中填写的内容应与实际响应提供的服务一致,存在虚假行为的,
供应商应依法承担有关法律责任。
(4)应按规定签字,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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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四、资格证明文件
(一)营业执照复印件;
(二)提供在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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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四)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格式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项目(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特此声明。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依据《辽宁省行政处罚听证程
序暂行规定》,辽宁省内的行政机关或组织对法人和其他组织作出的 10000 元以
上罚款属于较大数额罚款,中央或其他省市的较大数额罚款数额按照有关规定执
行。)
供应商名称: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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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书
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 (身份证号)为我方委托代理人,参加(项目名
称、包号)(项目编号)的投标活动,并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此次投标有关
的事宜。在此次投标过程中,本公司将承担该代理人行为的全部法律后果和法
律责任。
本授权书有效期与本公司响应文件中标注的投标有效期相同,自签章之日起
生效。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公章:
注: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签字,必须是亲笔签名。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盖章和供应商公章,必须是经公安部门备案的
印章。
3、不得使用其他印章或电子制版签名。
4、应按规定签字,否则响应文件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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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
五、供货方案(A、B 包)
(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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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6
六、质量保证措施(A、B 包)
(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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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七、售后服务及保障措施(A、B 包)
(格式自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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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
八、其 他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1)公司名称: 电话号码:
(2)地 址: 传 真:
(3)注册资金: 经济性质:
(4)公司经营及资金状况:
(5)公司开户银行名称及帐号: 地 址:
(6)营业注册执照号:
(7)其他说明:
我/我们声明以上所述是正确无误的,您有权进行您认为必要的所有调查。
日期:
供应商名称: (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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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9
(二)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相关证明资料
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
本单位承诺,本次参加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____________),所投的下列产品属于《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
清单》内的产品,并且具有法定认证资格的认证机构出具的认证证明,符合优先
采购/强制采购政策。本单位对以下填列的各项信息以及相关产品认证证明的真
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序
号
所投
产品
产品
属性
产品
类别
是否为强
制采购产
品
规
格
型
号
计
量
单
位
数
量
单
价
金额
合计
认证证
书编号
附件 2:
认证证明可以是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是法定信息发布平台公布的认证信息截图,
认证证明应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说明:
1.产品类别,是指国家有关部门发布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规定的产品类别。
如计算机、电冰箱、水嘴等。
2.产品属性:节能、环保、节能环保。
3.本表应逐项填写,并按规定签署,不得漏项,否则视为该《声明函》无效。
4.认证证明应与所投产品、产品类别保持一致,否则视为认证证明无效。
5.投标单位应同时提供有效的《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声明函》与有效的节能环
保产品认证证明,才能享受节能环保优惠政策。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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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
(三)其他文件和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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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九、供应商需说明的其它问题
供应商可提出补充建议或说明,提出比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更合理的建议方
案或其技术偏离可以满足采购人使用要求的理由,同时应说明对服务条件、价格、
等方面的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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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
附件 1:
1.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
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全
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
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_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_人,营业收入为_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
企业可不填报。
2.未填报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报价说明表或未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的,评标
时不对小微企业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
3.本项目所属行业按照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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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
附件 2:
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
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评审中享受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相关
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将在中标公告中公告,接
受社会监督。
2.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
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
款,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
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
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3.未填报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说明表或未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的,评标时不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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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4
附件 3:
3.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
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未填报监狱企业报价说明表或未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
(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评标时不对监狱企
业报价给予 10%(工程项目为 5%)的扣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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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5
附件 4:
4.政府采购谈判保证金担保函
(如采用大连市企业信用担保有限公司出具的投保担保,须使用下列担保函格式)
编号: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_____________ (以下简称“供应商”)拟参加编号为
______的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采购文件,供应
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交纳谈判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谈判保证
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谈判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供应商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
合同》;
2.采购文件规定的供应商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___元(大写),即本项目
的谈判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___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
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
明供应商发生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__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
符合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供应商向你方支付谈判保
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
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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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
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
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应商谈
判保证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
不承担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
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采购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
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
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
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 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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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7
附件 5:
5、谈判保证金保函(银行)
开具日期:
致: (采购人)
本保函为(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供应商”) (项目名称、
包号) (项目编号)提供的投标保函。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无条件地、不可撤消地具结保证本行、其继承人和受
让人,一旦收到贵方提出的就下述任何一种事实的书面通知,立即不争辩、无挑
剔、无追索地向贵方支付金额为人民币(金额数)保证金:
1. 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投标有效期届满前,供应商撤回投标;或
2. 在收到中标通知后 30 天内,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未能与招标人签订合同;
或
3.采购文件及法律、法规等法律规范性文件规定的可以不予退还谈判保证金
的其他情形;
本保函自开标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内有效。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出具保函银行公章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 字 人 签 名
出具保函银行地址
出具保函银行电话
出具保函银行传真
注:1、本函的内容不得删减,各银行自制的保函至少包含本保函的内容。
2、本保函需由一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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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6:
6、履约保证金保函
(成交后如以保函形式递交履约保证金以此格式开具)
(1)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格式
:
本保函是我行( 〈银行全称〉)为 (以下简称卖方)
根据贵处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投标结果,将与 (以
下简称买方)签订的经济合同及执行合同提供的担保。保证金额为
元(大写人民币),即合同总金额的 10%。
当我行在收到贵处说明卖方违约的书面通知后,在 20 天内按通知要求金额
无条件地支付给买方。
本保函的有效期为自开出之日起,至全部货物验收合格之日止。
银行全称: 卖方全称:
(盖章) (公章)
开具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职 务: 职 务: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日 期: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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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信用担保公司出具的履约保函格式
编号:
(采购人):
鉴于你方与_______(以下简称供应商)于__年__月 __日签
定编号为的____《 政府采购合同》(以下简称主合同),且依据该合同的
约定,供应商应在__年__月 __日前向你方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可以履约
担保函的形式交纳履约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
如下履约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响应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
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2.主合同约定的应当缴纳履约保证金的情形:
(1)未按主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期限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
(2)_________________ 。
(二)我方的保证范围是主合同约定的合同价款总额的__%数额为(大写 )
______元,币种为___ 。(即主合同履约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保证的期间为: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至供应商按照主合同约定的供货/
完工期限届满后___日内。
如果供应商未按主合同约定向贵方供应货物/提供服务/完成工程的,由我方
在保证金额内向你方支付上述款项。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
索赔通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帐号。并附有证
明供应商违约事实的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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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方与供应商因货物质量问题产生争议,你方还需同时提供 部门出具
的质量检测报告,或经诉讼(仲裁)程序裁决后的裁决书、调解书,本保证人即
按照检测结果或裁决书、调解书决定是否承担保证责任。
2.我方收到你方的书面索赔通知及相应证明材料,在___工作日内进行
核定后按照本保函的承诺承担保证责任。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
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保证期间届满前,主合同约定的货物\工程\服务全
部验收合格的,自验收合格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
付款项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即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应终止我方保证责任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
本保函项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
保证责任,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同意的除外;你方与供应商修改主合同履
行期限,我方保证期间仍依修改前的履行期限计算,但该等修改事先经我方书面
同意的除外。
五、免责条款
1.因你方违反主合同约定致使供应商不能履行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
任。
2.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你方与供应商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供
应商应缴纳的保证金义务的,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3. 因不可抗力造成供应商不能履行供货义务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
决,诉讼管辖地法院为______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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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7:
7、预付款银行保函
出具日期:
致:(买方名称)
(合同名称)
根据合同通用条款中的规定,(卖方名称、地址)(以下简称“卖方”),向买
方提交总额为(人民币、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银行保函,以保证卖
方将正确和忠实地履行所述的合同通用条款。
我行,(银行名称),根据卖方的要求,无条件地和不可撤销地同意作为第一
责任人而不仅仅作为保证人,保证在收到买方的第一次书面要求,说明买方因卖
方违约或终止合同等情况发生而不能获得合同货物或已付预付款,就在七(7)
个工作日内支付给买方不超过(币种、以文字和数字表示的保函金额)的金额,
我行无权反对和不需要先向卖方索赔。
我行进而同意,双方同意的对将要履行的合同通用条款或合同文件的更改、
增补或修改均不能免除我行在本保函下的任何责任。我行在此表示上述更改、增
补或修改无需通知我行。但是贵方与卖方协商变更合同且修改内容涉及本保函,
卖方应同时书面向我行申请对本保函进行相应修改。
本保函在本合同规定的全部货物通过到货验收前完全有效,货物到货验收并
办理验收手续之日失效。基于本保函的任何索款要求通知,必须由贵方的授权签
字人签署并加盖公章,在上述日期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我行。在我行验证贵方签名
和印章后,该书面通知即可生效。
本保函于到期日自动失效,并请将其正本退还买方归还我行注销。但是不论
本保函正本是否归还我行,我行在本保函项下的义务和责任将于到期日之后自动
解除。
谨启
出具保函银行名称
出具保函银行公章
签字人姓名和职务
签 字 人 签 名
出具保函银行地址
出具保函银行电话
出具保函银行传真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2
资格性审查表
注:
1、审查情况或结论合格打√,不合格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2、认定响应文件无效的依据应属于《资格性审查表》所列内容。《资格性审
查表》未列明的,不得作为认定响应文件无效的依据。(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响
应文件无效的情形除外)。
序号 审查内容
供应商
1 营业执照符合要求情况
2
《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
可证》符合要求情况
3
谈判保证金缴纳符合要求情况(根据
代理机构提供的证明材料核实)
4 信用记录符合要求情况
5 重大违法记录查询情况
6 供应商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情况
审查结论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
评委签字:
辽宁中信诚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63
符合性审查表
序号 审查内容
供应商
1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者授权代表
未按时参加谈判会议。
2 谈判有效期满足采购文件要求
3 响应文件完整性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
4
投标产品未包含进口产品(经批准允许采购
进口产品的除外)
5
响应文件签署情况符合采购文件实质性要
求。
6 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报价,没有漏项。
7
报价未超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
最高限价。
8
未发现供应商涂改证明材料或者提供虚假材
料。
9
响应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的。
10
未发现其他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实质性要
求。
审查结论
备注:(有不符合项的,需在此处详细写明理由)
评委签字:
注:1、合格项打√,不合格项打×,不合格原因请在备注栏内注明。
2、《符合性审查表》是符合性评审的依据,《符合性审查表》未列明的,不
得作为符合性评审中认定投标(报价)文件无效的依据(属于法律法规规定的响
应文件无效的情形除外。
1.供应商应提交本项目所有服务的合格性以及符合采购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零食
糖果
方便食品
雪糕
饮料
奶制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