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03-05
[西城]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金融街街道办事处金融街街道社区工作者餐饮服务项目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ZC218016Z
二、项目名称:金融街街道社区工作者餐饮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总中标金额:241.43 万元(人民币)
中标供应商名称、联系地址及中标金额:
供应商名称:北京满德楼东北饭庄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南河沿大街华龙街中段112号
中标金额:¥2,414,300.00(人民币贰佰肆拾壹万肆仟叁佰元整)
四、主要标的信息
名称:金融街街道社区工作者餐饮服务
服务范围: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街道办事处20个社区全体社区工作者及流管员提供午餐服务。
服务要求: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街道办事处20个社区全体社区工作者及流管员提供午餐服务。
服务时间:合同签订后一年
服务标准: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姜辉、孙英、张睿、张晓梅、李旅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3.45573万元(人民币)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
以中标(成交)金额为计费基数。服务及工程采购:200万元以下1.5%;200~500万元(含500万元)1.1%。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金融街街道办事处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107号
联系方式:010-6621966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南里二巷甲5号雨霖大厦16层
联系方式:林如蓉 苏憬清 丁梦羽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林如蓉 苏憬清 丁梦羽
电 话: 010-65909800 13124797529
ZC218016Z 金融街街道社区工作者餐饮服务项目招标文件(发售版).pdf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1
金融街街道社区工作者
餐饮服务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ZC218016Z
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2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3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5
第三章 招标内容清单和要求.....................................................................26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审查、比较与评价.....................................................32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39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46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受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金融街街道办事处
委托,对下述服务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1. 项目名称:金融街街道社区工作者餐饮服务项目
2. 招标编号:ZC218016Z
3. 项目预算金额:人民币 241.53 万元
4. 项目基本概况介绍:为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街道办事处 20 个社区全体社区工作
者及流管员提供午餐服务。
本项目采购标的对应《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
中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本项目不分包,供应商不得自行拆包、分包进行投标。
5. 招标文件售价:每份人民币 500 元,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6. 购买招标文件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1 年 2 月 10 日至 2021 年 2 月 23 日,每天上午 9:00 至下午 17:00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南里二巷甲 5号雨霖大厦 16 层
7.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 年 3 月 3 日上午 9:00 至 9:30(北京时间)
8.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3 月 3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9. 开标时间:2021 年 3 月 3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10. 投标、开标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南里二巷甲 5号雨霖大厦 16 层第二会议室
4
11. 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与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联系。
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南里二巷甲 5号雨霖大厦 16 层
邮 编:100020
电 话:010-65909800 13124797529
联 系 人:林如蓉 苏憬清 丁梦羽
开户名(全称):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
账号:110938847410701
5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重要提示:招标文件中,加“*”号的条目为强制性要求。“*”号条目内容若
有缺失或者无效,将导致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且不允许在开标后补正。 该“*”
若加在标题处,则该标题下所有涵盖内容均为强制性要求,若加在正文段落处,则
该段内容为强制性要求。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本资料表是关于本项目的具体资料,是对本章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
如有矛盾,应当以本资料表为准。
条款号 内 容
1.1.1
采购代理机构: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南里二巷甲 5号雨霖大厦 16 层
联 系 人:林如蓉 苏憬清 丁梦羽
电 话:010-65909800 13124797529
1.1.2
采 购 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金融街街道办事处
地 址:北京市西城区太平桥大街 107 号
联 系 人:马老师
电 话:010-66219577
*1.2.4
其他资格/资质标准要求:
1、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或者服务应符合下列情形
之一:
情形 1: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小微企业制造,即货物由小微企业生产且
使用该小微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
情形 2: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小微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小微企
业;
情形 3: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小微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小微
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审核依据为:供应商根据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
式,按照《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和《中
6
条款号 内 容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如实完整填写并加
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否则不予认定。
注 1:有关监狱企业的认定标准,按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文件的规定执行。(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由省
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
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注 2:有关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认定标准,按照《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文件的规定执行。(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根据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中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
明函》格式如实完整填写并加盖公章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否
则不予认定。)
注 3: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小微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
中型企业制造货物的,属于不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
注 4:如本项目接受供应商以联合体形式参加,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
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
业。
注 5:中小企业不得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与大企业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
2、具有有效的食品经营或餐饮服务许可资质,且证书中必须包含集体用餐配送
单位等内容。
审核依据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1.4.3
若供应商的报价被评标委员会认为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商的报
价,有可能影响产品/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当按照评标委员
会的要求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
供应商不能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将作为无
效投标处理。
*8.1
《资格证明文件分册》中:
其中第 2项:如提供审计报告作为财务状况证明文件,需提供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的审计报告;
7
条款号 内 容
《商务及技术分册》中:
其中附件 5:供应商应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正本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
书》,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中,法定代表人签字必须为本人签字,手签章
或人名章均被视为无效投标。如果供应商代表是法定代表人,则附件 5可以不
提供,但须提供正本的供应商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内容自拟,但
必须包括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
*10
投标保证金:人民币肆万捌仟元整
保证金形式:电汇/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特别提示:
1、如供应商采用汇款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须不迟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
前,使用供应商单位账户一次性汇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指定的账户(账户
信息如下),并将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按招标文件要求
进行密封及送达。
开户名(全称):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行: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大运村支行
账号:110938847410701
2、如供应商采用保函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保函的有效期应当覆盖或者超过投
标有效期。
*11.1 《商务及技术分册》附件 1投标书中的投标有效期:90 个日历日
12.1
投标文件份数:正本:1份;副本:4份;电子版:1份。
注:电子文档为全部投标文件正本的扫描件(彩色)。格式采用 PDF 格式,载
体形式为 U盘。并在载体上注明项目名称、包号及供应商名称。供应商应对正
本投标文件纸质版与电子文档的一致性、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如供应商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份数递交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4.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 年 3 月 3 日上午 9:00 至 9: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3 月 3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
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恕不接收。
16.1 开标时间:2021 年 3 月 3 日上午 9:30(北京时间)。
8
条款号 内 容
投标、开标地点:北京市朝阳区向军南里二巷甲 5号雨霖大厦 16 层第二会议室
28.1 本项目无须提交履约保证金。
*32.2
供应商应在《资格证明文件分册》正本中提交中标服务费承诺书原件,本项目
中标服务费的具体收费标准详见本文件第六章 附件 9。本项目公证费用由中标
人支付。
上表中的条款号对应本章供应商须知中的条款号
适用于供应商须知的增加或者说明的变动:
1
供应商如果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了虚假材料,在任何时候采购人都有权否决其
投标,并视情况追究其责任。
2
供应商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其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3 开标一览表、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要求有效签署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
供应商递交的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内容及格式要求编制的,其投标
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
招标文件中要求的盖章,除特殊标注外,是指在公安部门备案的单位公章;
财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投标专用章等均不予认可,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
无效投标。
*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后不允许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7
供应商依据本办法规定享受扶持政策获得政府采购合同的,小微企业不得将
合同分包给大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将合同分包给大型企业。
供应商按照本文件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
材料谋取中标、成交,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
追究相应责任。
9
一 说 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
1.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1.1.1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采购人委托的、依法在财政部门登记备案的采购代理机
构。
1.1.2 采购人:采购人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1.3 “潜在供应商”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合格供应商。
1.1.4 “供应商”指符合本招标文件规定并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1.2 满足以下条件的供应商是合格的供应商,可以参加本次采购:
1.2.1 供应商是指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
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2.2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3 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未向采购代理机构购
买招标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投标。
1.2.4 供应商除了满足以上条款外,还需满足《供应商须知资料表》规定的其他资
格/资质标准要求。
1.2.5 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10
(2)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供应商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
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采购人规定的特定条件。由同类资质按照联合体分工承
担相同工作的,应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联合体的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
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4)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
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1.2.6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2.6.1 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
1.2.6.2 已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1.2.6.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1.2.6.4 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
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不得参加本次投标。
1.2.7 信用信息查询
1.2.7.1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1.2.7.2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投标截止时间;
1.2.7.3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在资格审查过程中,采
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各供应商的查询结果网页截图作为查询记录和证据,
由采购代理机构根据相关档案管理规定,与其他评标文件一并保存(供应商
的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
1.2.7.4 如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或自然人参与,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其
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此次政府采购活动
的,应提供所有联合体成员的合格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联合体任何一方成
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其投标将被拒绝;
1.2.7.5 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查询结果显示供应商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11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
商,将拒绝其参与此次政府采购活动。
1.3 供应商在投标过程中不得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采取其他手
段谋取中标。一经发现,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
1.4 供应商不得实施下列法律禁止的行为,情节严重的,由有权机关依法追究其
法律责任。
1.4.1 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1.4.2 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或者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的;
1.4.3 以低于成本的报价竞标的;
1.4.4 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的;
1.4.5 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
1.4.6 在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1.4.7 提供虚假证明材料谋取中标的;
1.4.8 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2. 资金来源
2.1 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所述的采购人必须已经获得足以支付本次采购后
所签订的合同项下的款项(包括财政性资金和自筹资金)。
3. 投标费用
3.1 供应商应当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均无承担投标费用的义务和责任。
二 招标文件
4. 招标文件构成
4.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和需求编制招标文件。
4.2 供应商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
12
4.3 供应商应当注意投标风险:如果供应商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
将有可能导致其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4.4 供应商应检查招标文件是否完备,如果发现有任何缺漏、重复或不清楚的地
方,应在收到文件后 2个工作日内通知采购代理机构,以便及时补齐。否则,
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负。
5.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5.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澄
清或者修改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
标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
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已收受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5.2 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3 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当立即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出回函予
以确认。
6. 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延期
6.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时,为
使供应商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应答,采
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的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
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7. 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7.1 供应商可以对招标文件中“招标内容清单和要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投标,
也可以只对其中一包或几包服务进行投标,但不得将一包中的内容拆开投
标。拆开投标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7.2 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及通用图形符号。
13
8. 投标文件构成
8.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证明文件分册》和《商务及技术分册》,供应商应完整
地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投标文件。须按 A4 幅面装订,并编
写方便查阅的文件目录,逐页标明页码。投标文件应包括以下内容:
《资格证明文件分册》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3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4 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
面声明
6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盖章复印件/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盖章复印件(格式)
7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8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1.2.4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资质标准要求(如有的话)
特别提示:根据 87 号令的相关规定,资格性审查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负责。《资格证明文件分册》仅在资格审查中使用,不作为符合性检查和
综合评审的依据。供应商因任何原因将有利于评审的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符
合性审查时需要提供的材料、公司简介、技术方案、产品说明、业绩证明材
料、售后服务方案等)装订到《资格证明文件分册》,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
审内容未被认可等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商务及技术分册》
附件 1——投标书(格式)
附件 2——开标一览表(格式)
附件 3——投标分项报价说明表(格式)
附件 4——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
附件 5——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
14
附件 6——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
附件 7——技术服务偏离表(格式)
附件 8——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技术服务方案、业绩证明材料等(参照
招标文件需求自行编制)
8.2 上述文件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填写、签署和盖章。
8.3 所有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文件分册》和《商务及技术分册》应当为真实、有
效文件,必须分别单独胶装成册,且必须根据招标文件的密封和装订规定执
行。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制作/递交《资格证明文件分册》或《商务及技术分
册》的投标,按无效投标处理。
9. 投标报价
9.1 所有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供应商的投标报价应当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
格法》。同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条的规定,采购是
以合同方式有偿取得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为保证公平竞争,如有采购
主体部分的赠与行为,按无效投标处理。
9.2 供应商应当在投标分项报价说明表(附件 3)上标明有关服务的单价(如适
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署。
9.3 供应商须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具体需求,针对每一服务内容,逐一分项报价。
9.4 供应商对投标报价若有说明应当在开标一览表中注明,只有开标时唱出的报
价和优惠才会在评标时予以考虑。采购人不接受可以选择的投标方案和报
价。任何有选择的或者可以调整的投标方案和报价将被视为非响应性投标而
导致其投标无效。
9.5 供应商要按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的内容填写,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
人授权代表签署。
9.6 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投标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确定的,不得擅自变更。
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
9.7 投标最低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理由。
15
10. 投标保证金
10.1 供应商应当提供《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所规定数额的投标保证金,并作为
其投标的一部分。
10.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发生
下列情形之一,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供应商擅自撤销投标的;
(2)中标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3)中标供应商不按本须知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4)中标供应商擅自放弃中标的;
(5)供应商被视为串通投标的;
(6)供应商提供虚假或失实材料的;
(7)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不予退还情形。
10.3 投标保证金可采用下列形式之一提交:
电汇/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0.4 凡是没有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或交纳的投标保证金不符合本须知第 10.1 条、
第 10.3 条的规定的,属于无效投标。
10.5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
义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0.6 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
办理退还:中标供应商须持《政府采购合同》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
部门办理。
10.7 未中标供应商的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办理退还:以电
汇形式递交保证金的,采购代理机构将按照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汇款
信息办理汇款。供应商应注意及时查收;以保函形式递交保证金的,供应商
须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的保证金凭证原件,到采购代理机构的业务部门办
理。
16
10.8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保证金本金外,还
应当按中国人民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 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
用费,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1. 投标有效期
11.1 投标应当在规定的开标日后的至少 日内(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
定)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属于无效投标。
11.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
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会被要求和
允许修正其投标文件,且本须知中有关投标保证金的要求将在延长了的有效
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
投标文件将被视为撤销,但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上述要求和答复都
应当以书面形式提交。
12.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12.1 供应商应当准备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版 份(详见<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每份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
本”或“电子版”。若正本和副本或电子版不符,以正本为准。
12.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所有要求签字的地方都应用不
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本人亲
笔签字(包括姓和名),不得用盖章(如签名章、签字章)代替,也不得由
他人代签。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标准格式
附后),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
12.3 所有要求盖章的地方都应加盖单位公章,仅加盖骑缝章不予认可。
12.4 投标文件应按统一规定的格式、顺序填写、排列,并装订、胶封成册,否则
投标将被拒绝。
12.5 为了便于评审及区分,供应商可以在投标文件的书脊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项
目名称及所投包号(如有)。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复印
件应清晰整洁。
17
12.6 对投标文件进行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在修改的每一处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后有效,否则不予
认定。
12.7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3. 投标文件的密封
13.1 投标时供应商必须将投标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分册》和《商务及技术
分册》)密封递交:正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副本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
电子版以密封袋/箱单独密封。各密封袋/箱正面须分别标明“正本”“副本”
“电子版”字样。对封装材料及样式不作特别规定,供应商应当保证其封装
的可靠性,不致因搬运、堆放等原因散开。
13.2 为方便开标唱标,供应商应当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并在包装袋/箱
上标明“开标一览表”字样,在投标时单独递交。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
中报价应当与投标文件正本的开标一览表中报价相一致,若不一致则以单独
密封的“开标一览表”内容为准。
供应商单独密封提交的“开标一览表”应为原件,同时投标文件正本中也应
附有此表原件。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13.3 供应商须将“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盖章复印件或保函原件等非现金形式
原件)单独密封,并在包装袋/箱上标明“投标保证金”字样,在投标时单
独递交。
13.4 在第 13.1、第 13.2、第 13.3 规定的及其他有关包装袋/箱上均应当:
13.4.1 注明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包号(如有)和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13.4.2 在包装袋/箱的封装处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
授权代表签字。
13.5 拒收情形: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
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且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
18
14. 投标截止期
14.1 供应商应在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的截止日期和时间内,将投标文件
递交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递交地点应是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中规定
的地址。
14.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延长投标
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投标截止时间
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当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4.3 拒收情形: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
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任何投标文件。
15.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5.1 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
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招标文
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撤回投标的通知,
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代表应当同时出具法
定代表人授权书。
15.2 投标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5.3 从投标截止期至供应商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供应商不得
撤销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不予退还。
五 开标及评标
16. 开标
16.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的规定,在投标截止
时间的同一时间和招标公告或投标邀请书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开标。开
标时邀请所有供应商代表、采购人和有关方面代表参加。参加开标的代表应
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16.2 开标时,由供应商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
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并宣读供应商名称、投
标价格、价格折扣、书面修改或撤回投标的通知等。对于供应商在投标截止
19
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未宣读的投标价
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6.3 除了按照本须知的规定原封退回迟到/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密封的投标文件之
外,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开标时不得拒绝任何投标截止时间前的投标。
16.4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做开标记录,由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确认。供应商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17. 组建评标委员会
17.1 评标委员会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进行组建并负责评标工作。
18. 投标文件的审查与澄清
18.1 投标文件的审查分为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
18.1.1 资格性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
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18.1.2 符合性审查: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
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了响
应。
18.1.3 只有资格性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才能够进入比较与评价阶段。
18.2 投标文件的澄清
18.2.1 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专家签字)要求供应
商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
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授权的代表签字,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
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接到评标委员会澄清等要求的供应商如
未按规定作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18.2.2 澄清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18.2.3 投标文件出现前后不一致情况时将按以下规定修正: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中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
表为准;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
20
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总价金
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
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
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
商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8.2.4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
19. 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19.1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内容,评标
委员会可以接受,但这种接受不得损坏或影响任何供应商的相对排序。
19.2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评标委员会将对每份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的符合性进行
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当满
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全部实质性条款、条件和规格,并且没有重大偏离。对于
关键条款的偏离、保留和反对,均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离。评标委员会决定
投标的响应性仅仅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做出判断,而不寻求外部的证
据。
19.3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正
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19.4 供应商或投标文件出现的下列情形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3)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4)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导致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
件实质性要求的;
(5)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材料的;
(6)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采购人无
法支付的;
(7)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1
(8)属于招标文件中所列无效投标情形;
(9)未满足招标文件中标注*号条款要求的;
(10)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或
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
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
(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0. 比较与评价
20.1 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标准和办法,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
文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0.2 根据实际情况,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作为评标办法,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
文件第四章。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
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标总得分=F1×A1+F2×A2+……+Fn×An
F1、F2……Fn 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的汇总得分;
A1、A2、…An 分别为各项评分因素所占的权重(A1+A2+…+An=1)。
21. 废标
21.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即本项目的所有投标按照无效投标处
理: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
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1.2 废标后,采购人应当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供应商。
22. 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22.1 开标之后,至采购人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止,凡是与本次采购有关人员对
22
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供
应商或其他人员透露。
22.2 在评标期间,供应商试图影响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任何活
动的,其投标属于无效投标,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六 确定中标
23. 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3.1 除本须知第 25 条规定外,评标委员会将按如下原则及标准确定中标候选供
应商: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
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
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排名第
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
24. 确定中标供应商
24.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人在收
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除本须知第 25 条规定外,将按评标报告
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供应商为中标供应商。
25.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5.1 为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或出现不可抗力的情形,采购人将根据国家有
关法律法规,在授标之前保留接受或拒绝供应商中标的权利。
26. 中标通知书
26.1 在投标有效期内,确定中标供应商后,中标结果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
信息发布媒体上公告。在发布公告的同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
形式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知书。
26.2 中标通知书是政府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7. 签订合同
27.1 中标供应商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否
则按开标后撤销投标处理。
23
27.2 招标文件、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27.3 中标供应商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
候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招标。
28. 履约保证金
28.1 中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后 天内,向采购人提交合同总价 %的履约保
证金,形式为 (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29. 保密和披露
29.1 供应商自领取招标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本采购项目下保密义务,不得将
因本次采购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9.2 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将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
有关人员披露。
30. 腐败和欺诈行为
30.1 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在本次采购、合同签订及合同实际履行过程中不得损害
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30.1.1 “腐败行为”是指在采购过程中或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通过提供或变相
提供、接受或变相接受、索取或变相索取任何不正当利益的行为。
30.1.2 “欺诈行为”是指中标供应商在采购过程或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恶意串
通、虚构事实,损害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权益及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包括
供应商之间在递交投标文件前后恶意串通投标,人为地使投标丧失公平竞争
性,扰乱招投标公平竞争秩序的行为。
30.2 在采购过程或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发现被推荐的中标供应商在本采购过
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应当依法取消其中标资格并解除已经签订的采购
合同。
24
31. 质疑与投诉
31.1 供应商认为本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结果使其自身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法定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的
范围仅限于上述三方面的事项。
31.2 提出质疑的期限
31.2.1 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
日起 7个工作日内。
31.2.2 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31.2.3 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
31.3 供应商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函原件,其他形式的恕不接受。
31.3.1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
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与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对质疑材料的真实性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1.3.2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
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1.3.3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者
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
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
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代理人提出质疑,应当提交供应商签署的授权委托书。
25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质疑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
共同提出。
31.4 供应商必须按照《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及本文
件规定,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并且质
疑函必须按照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逐项如实填写。
31.5 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
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向同级
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31.6 投诉人在全国范围 12 个月内三次以上投诉查无实据的,由财政部门列入不
良行为记录名单。
投诉人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属于虚假、恶意投诉,由财政部门列入不良行为
记录名单,禁止其 1至 3年内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一)捏造事实;
(二)提供虚假材料;
(三)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证据来源的合法性存在明显疑问,投诉人
无法证明其取得方式合法的,视为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
32. 中标服务费
32.1 中标供应商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中标服务费。
32.2 中标服务费的具体收费办法和标准按照详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2.3 中标供应商应当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支付中标
服务费。
32.4 中标服务费应当以支票、汇票、现金、电汇等形式支付。
33. 适用法律
33.1 本次采购活动及由此产生的合同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
关的法律法规制约和保护。
26
第三章 招标内容清单和要求
(如本章内容与招标文件其它章节内容有冲突,应以本部分内容为准。)
一、项目的背景及基本情况
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金融街街道办事处 20 个社区,现有社区工作者及社区流
管员,总计约 390 人,需解决工作日午餐问题。因目前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街道办
公环境及条件不能保证社区工作者及社区流管员工作日午餐,现需通过购买服务的
方式解决工作日午餐问题。街道本着加强对工作餐管理、提升工作餐水平、确保工
作餐的食品安全为目标对此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服务期限:合同签订后一年。
二、供餐(配送)服务要求
(一)供餐范围
供餐范围为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政府金融街街道办事处20个社区全体社区工作者
及流管员,共计约 390 人。
(二)餐费标准:工作餐餐标每人每餐 25 元。
(三)午餐配送时间及地点
1、午餐配送时间为周一至周五每天中午 11:00-11:30。
2、正常情况下采购人提前至少 3小时通知配餐公司配餐数量及要求。
3、突发情况下,供应商能保证在 1.5 小时之内将配餐送至指定地点。
4、送餐地点: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街道办事处 20 个社区。如有重大活动或特殊情
况,以采购人通知的配送数量和地址为准执行。
(四)食品质量要求
1、供应商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
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
制性规范的要求。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事故发生,中标供应商
应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商务及技术分册》正本中提供关于食品安全的承诺函原件,
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本人签字,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承诺函
内容需包括:如获中标,我公司承诺在服务期内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
27
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
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如出现因食用我公司提供的
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等事故发生,我公司对此承担一切法律责任,采购人有权无条件
解除合同。
2、全部菜品均应由供应商中央厨房当餐制做,不得提供隔餐的剩余食品。
3、熟制后食品应完整不碎及不松散。
4、热菜供餐时应保持温热。
5、热菜食品表面应无风干及水浸现象。
6、素菜食品应即时烹炒并控干过多汤汁和水分。
7、水果等应无腐败变质情况。
(五)菜品及配餐要求
1、用餐标准为每人每餐 25 元,根据社工的年龄、民族、工作状况等,应保证至少
三菜一汤,全荤、半荤、全素,主食应备米、面食,每餐配酸奶或水果。
2、荤菜是以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为主,鱼应无刺或少刺。
3、半荤是含有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及素菜的菜品。
4、素菜是不含肉类或水产类原材料的菜品。
5、每日、每顿必须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一定的清真饭菜。
6、饭菜按统一标准采购、加工、制作,统一外观、口味、重量。
7、供应商应在每月第 1个工作日向采购人提供当月食谱,供应商要确保菜肴品种的
时常翻新和荤素合理科学搭配,应确保一周内菜品不重复,且食谱每周更换 1套。
8、结合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可提供特色服务。
(六)食品原料采购要求
1、食品原料进货台账健全,落实索证索票制度,每月向采购人提供全部食材进货台
账。
2、食品原料确保从正规渠道采购,食品原料安全有保障。
(1)大米(东北大米)必须符合 GB1354-86 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
非转基因食品认证。
(2)大豆油必须符合 GB1535-2003 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非转基
因食品认证。
(3)面粉必须符合 GB1355-86 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非转基因食
28
品认证。
(4)猪肉、牛肉、鲜(冻)鸡鸭、鸡副产品等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合格证明或“QS”
食品质量认证标志,非转基因食品认证;能按照厨房要求对需要初加工的原材料进
行加工;猪肉检测报告中要包含“瘦肉精”检测。其他产品检测报告需提供分类技
术参数,例如鸡肉:按琵琶腿、鸡脯等。
(5)糖、味精、酱油、醋、生粉等调味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认证标志,非转
基因食品认证。
(6)豆制品、半成品必须具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非转基因食品认证。
(7)禽蛋、蔬菜必须保证新鲜,水果农药残留量符合国家标准;且符合食品安全法
要求,非转基因食品认证。
(8)饮品须在保质期内并且绿色健康,无国家禁止添加剂。
(9)水产原料必须由具备合格资质的供方供货,供方资质证件需齐全,并出具水产
品检验检疫合格证明。保证每日提供的海鲜水产新鲜(部分水产要求鲜活),并能
按照厨房要求加工宰杀洗涤干净。
(10)冻货海鲜食材需提供原产地信息、企业注册号,生产批号、动物检疫标志,
并提供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及其它相关证明;能按照厨房要求对需要初加工的原材料
进行半成品加工。
(11)运输冷藏食材时要有其相应的冷藏措施,运输车辆应保持内外清洁,防止食
品污染。
(七)中央厨房配备及操作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独立场所及设施设备,可集中完成食品加工制作并配送。
2、中央厨房位置合理,可满足快速送餐及菜品保温要求。
3、中央厨房加工配送配置食品、食品冷却、包装应按规定设立分装专间。
4、专间内操作应符合: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
得进行加工。
(2)专间内应当由专人加工制作,非操作人员不得擅自进入专间。专间内操作人员
进入专间时,应更换专用工作衣帽并佩戴口罩,操作前应严格进行双手清洗消毒,
操作中应适时消毒。不得穿戴专间工作衣帽从事与专间内操作无关的工作。
29
(3)专间每餐(或每次)使用前应进行空气和操作台的消毒。使用紫外线灯消毒的,
应在无人工作时开启 30 分钟以上,并做好记录。
(4)专间内应使用专用的设备、工具、容器,用前应消毒,用后应洗净并保持清洁。
(八)服务人员要求
1、供应商应具有与本项目相适应的富有经验的厨师、营养师队伍、食品安全管理员
与工作人员,服务人员应不少于 30 人,服务人员职责分工明确,可满足采购人服务
要求。
2、供应商应保证参与服务的服务人员个人卫生、工作服装、防护用品到位,服务态
度良好,具备符合食品卫生送餐要求和处理现场突发事故的能力,确保服务过程顺
畅。
3、项目负责人要求:管理经验丰富,具有丰富送餐服务管理经验。
4、厨师:具备中级及以上厨师资格,具有 2年以上工作经验;掌握两种以上风味菜
肴的制作,熟练使用厨房设备。
5、营养师:具有丰富餐饮服务经验,对配餐进行指导,具有营养师证书或营养配餐
员证书。
6、所有服务人员:全部人员必须有合格的健康证,确保全部人员无违法犯罪记录、
具备有效的驾驶证等,并接受过专业培训。
7、疫情防控相关要求:供应商应无条件满足并落实国家、北京市在不同时期关于疫
情防控的要求。对于采购人内部对疫情防控的特殊要求及人员管理的相关要求也要
无条件满足并落实。
(九)运输及配送要求
1、根据采购要求,具备相应数量的专用运载工具,并组织实施专业配送。确保出餐
到用餐时间不超过 2小时,食品中心温度不低于 70℃。
2、整个运输过程应科学合理,运输必须采用符合卫生要求的外包装和运载工具,运
载工具和装卸食品的容器、工具和设备应当安全、无害,保持内外清洁,定期消毒,
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如运输冷藏食品原料
要有相应的冷藏措施)。
3、运输集体用餐的车辆应配备符合条件的冷藏或加热保温设备或装置,使运输过程
中食品的中心温度保持在 70℃以上。
30
4、盛装、分送集体用餐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容器表面应标明加工单位、生
产日期及时间、保质期,必要时标注保存条件和食用方法。工作餐均使用一次性餐
盒、一次性餐碗、一次性筷子、一次性勺子、一次性餐巾纸,所有餐具均符合食品
安全国家标准,盛装食品的餐具及用具必须为无毒环保产品。
(十)应急预案
1、供应商应建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以及预防食品安全事件的一整套内部制度。
2、特别规定:中标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食品卫生相关的规章及采购人的
服务要求,确保食品安全,因中标供应商管理不善所造成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中
标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责任。
三、其他:
1、供应商应根据本项目采购要求,提供完整的送餐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负
责人及服务人员配备、中央厨房配备、食品原料采购、配餐方案、运输配送及保温
措施、应急预案、环境卫生管理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
2、特殊情况,具体送餐时间及地点由采购人根据实际情况确定,供应商须充分了解
本项目实际情况,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进行响应。
3、中标供应商应严格按照国家规定执行食品留样制度,指定专人负责,每日定时对
留样食品进行标记并记录,确保留样食品可追溯。
4、中标供应商应按照国家法律、法规、食品卫生相关的规章及采购人的服务要求,
确保食品安全,因中标供应商管理不善所造成的食品卫生安全事故,中标供应商应
承担相应责任。
5、本项目预算资金为 12 个月(1年度)的服务费,中标有效期为 3年。在年度预算
能保障的前提下,且工作内容、人员数量等实质内容不变,中标供应商在执行合同
期间服从采购人的管理,服务内容满足项目要求,无发生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质量
问题或违反合同得事项发生,采购人和中标供应商可以本次中标金额作为合同金额,
按年度一年一签之后两年的服务合同。服务期完成后如有食品安全责任事故、质量
问题或违反合同的事项发生,除按合同约定和管理规定进行相关处罚外,采购人有
权不予续签合同,重新按规定程序招标。如因工作安排调整、财政预算变动或财政
相关政策要求等原因,造成不能续签之后两年的服务合同,采购人概不负责。
31
四、付款方式
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履行配送工作餐服务,采购人在合同签订后
十日内部按约定支付首付款,即全款的 50%,半年后支付中期款 30%,项目结束后支
付中标供应商与采购人核对送餐数量及金额,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余款,多
退少补。
32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审查、比较与评价
一、投标文件的审查
(1)资格性审查
序号 审查内容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3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4 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6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盖章复印件/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盖章复印件(格式)
7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8 信用信息查询情况
9 其他资格/资质标准要求证明文件(如有)
10
未出现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导致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资格
要求的
(2)符合性审查
序号 审查内容
1 没有出现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情形
2
没有因为投标文件内容不全或字迹模糊辨认不清,导致投标文件不满足招
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
3
没有因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导致采购
人无法支付
4 没有出现属于招标文件中所列无效投标情形
5 投标有效期≥90 日历日
6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7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
8 没有出现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二、评标办法和标准
(1)评标办法:本次招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2)综合评分的主要因素是:价格部分 10 分,商务部分 14 分,服务方案 76 分。
(3)评分标准如下:
33
评分标准 评分细则 分值
价格部分
(10 分)
评标价格分数=(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10%×100
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标基准价。
10
商务部分
(14 分)
信誉及用
户反馈
信誉及用户反馈:
每提供1份类似服务项目甲方用户的良好反馈评价,得1分,
满分 4分。(审核依据为类似服务项目的甲方单位盖公章的
反馈评价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多个反馈评价由一个甲
方出具的按 1份证明计算。)
若供应商在本次采购前三年内出现过合同违约、失信、合同
纠纷等负面事件的,此项不得分。
4
类似项目
业绩
投标人自 2018 年 1 月 1 日至今类似项目业绩,每提供 1份
合同得 2分,最高得 10 分。
(审核依据是加盖投标人公章的合同复印件,须包括首页、
服务项目、金额页及双方签字盖章页,采购人有权对上述资
料的原件进行核查。)
10
服务方案
(76 分)
项目需求
理解分析
对本次服务工作内容理解情况,以及对工作量的合理评估。
对服务需求理解透彻深入,对工作量评估合理,并能够针对
工作量的特征及分布进行客观分析,工作方案思路清晰准
确:5分;
对服务需求基本理解,对工作量评估较合理,能够针对工作
量的特征及分布进行简略分析,工作方案较为清晰:3-4 分;
不能准确理解服务需求,对工作量评估合理性差或较为简
略,对针对工作量的特征及分布仅有粗略基本分析:1-2 分;
未提供具体方案的不得分。
5
食品原料
来源
食品原料进货台账健全,各类食材供应链均正规可追溯、稳
定安全可靠,各类食材可选品牌或种类丰富多样:5 分;
食品原料进货台账较健全,大部分食材来源较正规可追溯、
较为安全可靠;各类食材可选品牌或种类较丰富:3-4 分;
食品原料进货台账不健全或部分食材来源不够明确或正规,
5
34
未明确是否可追溯:1-2 分;
未提供食材来源的不得分。
配餐服务
方案
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要求,对配餐的搭配进行评审。
全部菜品均由供应商中央厨房当餐制做,提供的食谱菜品优
于本项目采购需求,配餐营养丰富、主、副食及荤素搭配合
理的:7-8 分;
全部菜品均由供应商中央厨房当餐制做,提供的食谱菜品满
足采购需求,配餐营养较丰富,主、副食及荤素搭配较合理
的:5-6 分;
全部菜品均由供应商中央厨房当餐制做,提供的食谱菜品满
足采购需求,但配餐不丰富或搭配不合理的:3-4 分;
供应商中央厨房无法承担全部菜品的当餐制做,或配餐不丰
富或搭配不合理的:1-2 分;
未提供具体配餐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8
服务团队
针对本项目的餐饮服务人员的配备情况(10 分)
人员配置完整充足,架构清晰,岗位配备全面,各岗位职责
科学合理清晰,针对性强;且对拟派人员来源均有客观支持
材料,来源稳定可靠,具备专业技能证书(包括但不限于厨
师证、营养师证等有利于项目开展的相关证书),完全满足
服务要求:8-10 分;
人员配置较完整,架构较清晰,人数较合理,岗位配备较全
面,各岗位职责基本合理清晰,针对性较强;且对拟派人员
来源部分有客观支持材料,基本满足服务要求:5-7 分;
有基本的人员架构,岗位配备简略有缺失,岗位职责针对性
较弱,仅有基本描述;对拟派人员来源仅有描述,没有客观
支持材料,无法确认是否完全满足服务要求:3-4 分;
人员架构和岗位配备模糊,岗位职责不完整或未提供,没有
针对性。对拟派人员来源没有具体描述,来源不确定,无法
确认是否满足服务要求:1-2 分;
没有提供针对本项目的团队架构情况的不得分。
10
35
中央厨房
配备及专
间操作管
理规范
1、中央厨房配备(4分)
中央厨房的面积和专间设立科学合理,设备齐全,中央厨房
位置合理,可满足采购人紧急配送要求,完全满足采购人需
求:4分;
中央厨房的面积和专间设立较科学合理,设备较齐全,中央
厨房位置较合理,基本可满足采购人紧急配送要求,基本满
足采购人需求:2-3 分;
中央厨房的面积和专间设立科学合理行稍差,设备有所欠
缺,无法保证满足采购人一般服务需求及紧急配送要求:1
分;
未提供具体情况的不得分。
审核依据为拟为本项目服务的中央厨房的位置、功能区域平
面图、设备清单或购买凭证等。
2、专间操作管理方案(6分)
专间操作流程,设备、工具、容器管理和人员管理制度全面
详细,标准明确,规范合理,专业性和可实施性强,能完全
确保食品卫生安全保障管理:5-6 分;
专间操作流程,设备、工具、容器管理和人员管理制度较全
面和规范合理,专业性和可实施性较强,基本能确保食品卫
生安全保障管理:3-4 分;
专间操作流程,设备、工具、容器管理和人员管理制度较简
略或有所欠缺,规范合理性较差,专业性和可实施性较弱:
1-2 分;
未提供具体操作管理方案的不得分。
10
运输车辆
及配送方
案
1、供应商自有物流运输队伍,拥有专业配送车辆数量酌情
打分(5分)
自有物流运输队伍充足,专业配送车辆数量完全满足项目要
求,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的:5分;
拥有自有物流运输队伍,专业配送车辆数量基本满足项目要
求,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的:3-4 分;
10
36
拥有自有物流运输队伍,但专业配送车辆数量,不能满足项
目要求的:1-2 分;
未提供车辆情况的不得分。
审核依据为供应商提供的车辆行驶证或车辆租赁协议等相
关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配送方案(5分)
整体配送服务方案全面,完全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配送流
程环节具体详细,可实施性高,能确保多点准时送达,完全
满足采购人要求:5分;
整体配送服务方案较全面,基本结合本项目实际情况,配送
流程环节较具体详细,可实施性较高,基本满足采购人要求:
3-4 分;
整体配送服务方案较简略和常规,未和本项目实际情况有效
结果,配送流程环节较简略有所缺失,可实施性较弱:1-2
分;
为提供具体配送方案的不得分。
保温管理
措施
针对采购人的实际情况,保温设备、设施和保温管理措施全
面齐全,科学合理,特别是冬季勤务送餐保温措施科学完善,
可实施性强,完全满足采购人需求:8-10 分;
针对采购人的实际情况,保温设备、设施和保温管理措施较
全面齐全和科学合理,可实施性较强,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
5-7 分;
具备主要的保温设备、设施和保温管理措施,基本科学合理,
具备一定的针对性和可实施性,基本满足采购人需求:3-4
分;
未很好的结合采购人实际情况,保温设备、设施和保温管理
措施较常规和简略,针对性和可实施性较弱:1-2 分;
未提供具体保温管理措施的不得分。
10
重大活动
特色服务
针对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对特色服务内容考虑全面,完整
详细,客观可行,可实施性强:5分;
5
37
方案 针对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对特色服务内容考虑较全面,方
案较完整详细,可实施性较强:3-4 分;
针对重大活动等特殊情况,提出的特色服务方案较简略,客
观可行性较弱:1-2 分;
未提供具体特色服务方案的不得分。
食品卫生
管理和环
境卫生管
理方案
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环境卫生
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提出有针对性的食品安全卫生管
理和环境卫生管理方案,充分结合本项目特征制定,内容全
面且可行性强:5分;
基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环境卫生
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提出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和环境
卫生管理方案基本结合本项目特征,内容较全面,可行性较
强:3-4 分;
基本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要求和环境卫生
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提出的食品安全卫生管理和环境
卫生管理方案较常规,与本项目实际情况结合较少,内容较
简略或有所遗漏,可行性较差:1-2 分;
未提供具体方案或未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
要求和环境卫生监督管理部门的相关规定制定的,不得分。
5
应急预案
突发应急预案全面详细,针对紧急送餐、突发疫情、食物安
全等特殊情况均具备完整详细的应急预案,且措施有针对
性、方法科学有效、控制手段先进,且可操作性高:7-8 分;
突发应急预案较为全面详细,针对紧急送餐、突发疫情、食
物安全等特殊情况均具备较详细的应急预案,安全措施有一
定的针对性,方法较为科学,控制手段较为先进,具有一定
的可操作性:5-6 分;
突发应急预案较简略,方法较为科学,但针对性较弱,仅为
范本性描述,控制手段较为单一:3-4 分;
突发应急预案有所遗漏或较为片面,针对性较弱,控制手段
较为单一,可操作性较差:1-2 分;
8
38
为提供具体应急预案的不得分。
注: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9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政 府 采 购 合 同
合同编号:
项目名称:
甲方(采购人):
乙方(中标供应商):
签署日期:
40
合 同 书
(甲方) (项目名称)中所需 (服务名
称)经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以 号招标文件,进行公开招标。
经评标委员会评定 (公司名称)为中标供应商。甲方、乙方同意
按照下面的条款和条件,签署本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构成本合同的组成部分,应当认为是一个整体,彼此相互解释,相互
补充。为便于解释,组成合同的多个文件的优先支配地位的次序如下:
a.本合同书
b.中标通知书
c.合同书条款
d.合同一般条款
e.投标文件(含澄清文件)
f.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含招标文件补充通知)
2、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一致。
3、服务内容
本合同要求提供的服务 。
4、提供服务期限、地点
5、合同金额及付款方式
合同金额:
付款方式:甲乙双方签订合同后,履行配送工作餐服务,甲方在合同签订后十日
内部按约定支付首付款,即全款的 50%,半年后支付中期款 30%,项目结束后甲乙双
方核对送餐数量及金额,根据实际发生的费用,结算余款,多退少补。
41
6、合同的份数及生效
本合同一式 份, 和 各执 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经双方各自的授权代表签署、加盖单位公章或合同专用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名称:(印章) 名称:(印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电话: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42
合同一般条款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甲方与乙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甲方与乙方所达成的合同,
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的其它文件。
1.2“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承担的服务。
1.3“甲方”系指与乙方签署采购合同的单位(含最终用户)
1.4“乙方”系指根据合同规定提供服务的供应商。
1.5“招标代理机构”系指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1.6“现场”系指合同项下服务的实施地点。
1.7“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规定的程序和条件确认合同项下的服务符合技术规范
的要求。
2、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如有)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 (如
果有的话)及其投标文件的规格偏差表(如果被甲方接受的话) 相一致。
2.2 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服务内容
详见合同书中规定。
4、提供服务期限、地点
详见合同书中规定。
5、付款方式
付款条件详见合同书中规定。
6、索赔
如果乙方提供的服务质量与合同不符,甲方有权根据合同约定向乙方提出索赔。
7、延期提供服务
7.1 乙方应按照合同中规定的条款提供服务。
7.2 如果乙方延迟交货和/或提供服务并影响甲方正常履行合同的,甲方可采取以下
制裁: 收取违约金、赔偿金,直至解除合同。
8、违约赔偿
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或提供服务,甲方可从应付款项中先行扣除
43
违约金。违约金的计算标准为乙方每迟提供服务一天,按延迟提供服务的价格的 1%
计收。如果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支付赔偿金,补足违
约金不足部分。如果乙方在超过 7 天后仍不能交货和/或提供服务,甲方有权单方解
除合同。
9、验收
甲方组织评审验收。
10、不可抗力
10.1 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由于战争、严重火灾、水灾、台风和地震以及其它经双方
同意属于不可抗力的事故,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
的期限应相当于事故所影响的时间。
10.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
在事故发生后 14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用挂号信航寄给或送给另一方。
10.3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当事人双方部分或全部免
除责任,但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当事人延迟履行合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
除责任。
11、税费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甲方与乙方按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相关法律的规定各自承担其依法应承担的签订、履行本合同所需缴
纳的税费。本合同价格为含税价格。
12、履约保证金
12.1 履约保证金应当使用本合同指定货币,具体规定详见合同书中规定。
12.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2.3 履约保证金在服务期满前完全有效。
12.4 如果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服
务期结束后 30 天内,甲方将把履约保证金的剩余部分退还乙方。
13、合同争议的解决
甲方、乙方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 解决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一
切争端,如果协商仍得不到解决,双方同意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解决。
14、合同变更和终止
44
14.1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合同与其生效后新颁布的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不
符,由甲、乙双方协商变更,如能协商一致,按照符合新颁法律、法规、政策规定
拟定补充合同执行;如不能达成一致,本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后,尚未发生的业务,
停止履行。
14.2 在乙方违约的情况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部终止合同。同
时保留向乙方追诉的权利。
14.2.1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服务,
合同解除;
14.2.2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4.2.3 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14.2.3.1“腐败行为”和“欺诈行为”定义如下:
14.2.3.1.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甲方
在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14.2.3.1.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
损害甲方的利益的行为。
14.3 合同履行期间,如因乙方违反相关规定及本合同约定,甲方终止合同履行的,
甲方需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通知送达乙方后本合同解除;合同解除前,本合同继
续有效。
14.4 本合同终止后,双方应对合同期间发生的应尽未尽事项负责结清,有关保密义
务的条款对双方仍然有效。
15、破产终止合同
如果乙方因破产、清算、注销、被吊销营业执照、停业等原因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
甲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单方解除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但甲方必须以书面形
式告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该合同的解除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
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6、转让和分包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转让或全部转让其所享有的合同权利或应履
行的合同义务。并且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本合同项目中实质性内容
分包给其他第三方完成。否则,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并且
于此情形下,甲方还有权解除合同。
45
17、合同修改
欲对合同条款进行任何改动,均须由甲方、乙方签署书面的合同修改书。
18、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或传真的形式发送,而另一方应以书
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19、知识产权条款
19.1 本项目成果的知识产权为甲方所有。未经甲方的许可,乙方不得向第三方转让、
传播、销售。否则,乙方应当向甲方支付合同总金额 20%的违约金。
19.2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项目成果时免受任何第三方提出的侵犯著作权、专利
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的诉讼或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起基于知识产权的侵权诉讼,
将由乙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关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任何损失,
乙方应负责赔偿。
20、技术情报和资料的保密
乙方应对合同执行过程中的技术情报及资料履行保密义务。
21、适用法律
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2、其他
22.1 甲方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
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
密的内容除外。
22.2 如需修改或补充合同内容,经协商,甲方与乙方应签署书面修改或补充合同,
该合同将作为本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46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证明文件分册》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说明:
1、如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应提供在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注册的有效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2、如供应商是事业单位,应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
应商单位公章;
3、如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应提供执业许可证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
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如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应提供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
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如供应商以自然人身份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提供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
印件。
47
2 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说明:
1、供应商在投标文件中,必须提供《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由会计师事
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审计报告必须包括审计报告正
文和“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 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
注)”,否则不予认可。
2、如果供应商为新成立单位,无法提供审计报告的,则需提供新企业验资报告
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3、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规定的审计报告,则需提供开户
银行出具的针对本采购项目的资信证明文件原件。银行资信证明文件应当能说明供
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情况。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文件不
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文件。
48
3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说明:
1、供应商必须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2、供应商必须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文件。审核依据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缴纳凭证复印件(缴纳凭证中,收款人
一栏不得为空白)或社会保险个人权益记录(单位职工缴费信息)复印件。自行编
写无效。
3、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必须同时提供相关政策文件复印件
以及供应商满足相关政策文件的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9
4 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说明:
1、供应商必须依法纳税。
2、供应商必须提供开标前半年内任意连续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款的证明文件(个
人所得税不予认可)(审核依据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缴纳凭证复印件,且凭证
中收款人一栏不得为空白),自行编写无效。
3、未发生应税行为的,应按照国家税收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提供零
申报手续的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4、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必须同时提供相关政策性文件复印件和供应商满足政策
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投标文件正本中须提供声明函原件,内容自拟)
注: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
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名称(全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51
6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盖章复印件/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盖章复印件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供应商名称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保证金金额
退款银行名称
退款银行行号
退款账号
如获中标,请贵司开具以下服务费发票:请在( )中划√
( )增值税普通发票 ( )增值税专用发票
如果选择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提供以下信息,如未提供或填写不完整,视为
开具普通发票:
单位全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 电话:
开户行: 账号:
附:一般纳税人资格证书(证明)复印件,或国家税务局网站一般纳税人资格查
询截图。
供应商名称(全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注:以上内容及信息还应单独制作一份,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和投标保证金一同密封、
标记并单独提交。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盖章复印件或
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盖章复印件
52
7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致: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我们在贵公司组织的 项目(招标编号: )采购中若中标,我
们保证在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同时,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收费标准和贵公司可接受的
支付方式,向贵公司一次性支付应当交纳的中标服务费用。
特此承诺!
承诺方名称:
承诺方公章:
承诺方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日期:
53
8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1.2.4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资质标准要求(如有的话)
8.1.1 中小企业声明函 (工程、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
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
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
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1
,属
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
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
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1
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54
8.1.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
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
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55
8.2 有效的食品经营或餐饮服务许可资质
说明:1、证书中必须包含集体用餐配送单位等内容。
2、审核依据为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的证书复印件。
56
《商务及技术分册》
附件1 投标书
致:中诚跃新(北京)咨询有限公司
根据贵方发布的 (项目名称)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 )的规定,签字代
表 (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提
交投标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版 份。
据此,供应商宣布同意如下:
(1)附投标价格表中规定的应当提交和交付的服务投标总价为人民币
(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2)供应商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义务。
(3)供应商已详细阅读了全部招标文件的内容,包括第 号(招标编号、
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由于供应商自身未能正确理解招标文件相关内容而产
生的责任和造成的损失,将供应商自行承担。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个日历日。
(5)在规定的开标时间后,供应商保证遵守招标文件中有关保证金的规定。
(6) 我方承诺,我方不属于供应商须知第 1.2.6 条规定所提及的任何一种情
况。
(7)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者资料;完
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者不一定接受收到的任何投标。
(8)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传真:
电话:
电子邮件:
57
供应商名称(全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供应商开户银行(全称):
供应商银行账号:
日期:
58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投标总价
(人民币/元)
服务期
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注:
1、此表中,投标总价应当和附件 3中的总价相一致。
2、此表还应当单独制作一份,并按照“供应商须知”的规定密封标记并单独提
交,以供唱标使用。
3、除要求填写的内容外,开标一览表不得做任何内容或格式的增加、删减或修
改,否则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59
附件3 投标分项报价说明表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根据采购人提出的具体需求中招标内容进行分项报价,内容自拟。
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注:如果上述各项有详细分项报价,应当另页描述。
60
附件4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单位名称 社会统一信用代码
注册地址
经营地址
单位性质 注册资本
经营范围 营业期限
所属行业
企业性质
依据(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文件
型
(填写:大型/中型/小型/微型)
员工数量 共 人,其中,高级职称 人,中级职称 人
联系人 联系电话
邮箱 传真
法定代表人
基本情况
姓名 职务
职称 学历
身份证号码
供应商相关单
位
如不涉及填写:无
须列出本单位的直接控股单位或直接上级单位(或母公司):
须列出本单位直接管理或直接被管理的单位:
须列出跟本单位为同一负责人或法定代表人的单位:
备注:
(供应商认为需要声明的其他情况)
兹证明上述声明是真实、正确的,并提供了全部能提供的资料和数据,我们同
意遵照贵方要求出示有关证明文件。
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61
附件5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者地区的名称)的(公司名称)的在下面签字
的(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单位名称)的在下面签字的(被授
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在(项目名称)的采购项目中(含投
标和转为其他方式),以本公司名义处理采购过程中除质疑以外的有关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至领取投标保证金时失
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附:
被授权人姓名:
职务:
详细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有效的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被授权人
身份证正面复印件
被授权人
身份证背面复印件
62
附件6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
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应答
偏离(正/负/无) 说明
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注:本项目中商务条款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服务期、付款条件及合同条
款等。如供应商对商务条款的响应有任何偏离,请如实逐项填写,并注明“正
偏离”或“负偏离”;如对商务条款没有偏离,请注明“无偏离”。
63
附件7 技术服务偏离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序号
招标文件技术
服务要求
招标文件页码
及条款号
投标应答
偏离
(正/负/无)
说明
供应商全称: 供应商单位公章:
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
64
附件8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技术服务方案、业绩证明材料等
(参照招标文件需求自行编制)
65
附件 9 中标服务费收费标准
费率
中标金额
货物招标 服务招标 工程招标
200 万元以下 1.5% 1.5% 1.5%
200~500 万元(含 500 万元) 1.1% 1.1% 1.1%
500~1000 万元(含 1000 万元) 0.8% 0.8% 0.8%
1000~5000万元(含5000万元) 0.5% 0.35% 0.35%
5000 万元~1亿元(含 1亿元) 0.25% 0.2% 0.2%
1~10 亿元(含 10 亿元) 0.05% 0.05% 0.05%
10 亿以上 0.01% 0.01% 0.01%
注:收费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
例:某货物招标代理业务中标金额为 6000 万元,计算中标服务收费额如下:
200 万元×1.5%=3 万元
(500-200)万元×1.1%=3.3 万元
(1000-500)万元×0.8%=4.0 万元
(5000-1000)万元×0.5%=20.0 万元
(6000-5000)万元×0.25%=2.5 万元
合计收费=3+3.3+4.0+20.0+2.5=32.8(万元)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一 说 明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
2.资金来源
3.投标费用
二 招标文件
4.招标文件构成
5.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的延期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8.投标文件构成
9.投标报价
10.投标保证金
11.投标有效期
12.投标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3.投标文件的密封
14.投标截止期
15.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五 开标及评标
16.开标
17.组建评标委员会
18.投标文件的审查与澄清
19.投标偏离与非实质性响应
20.比较与评价
21.废标
22.评标过程及保密原则
六 确定中标
23.中标候选供应商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24.确定中标供应商
25.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26.中标通知书
27.签订合同
28.履约保证金
29.保密和披露
30.腐败和欺诈行为
31.质疑与投诉
32.中标服务费
33.适用法律
第三章 招标内容清单和要求
第四章 投标文件的审查、比较与评价
第五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六章 投标文件格式
《资格证明文件分册》
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 财务状况证明文件
3 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证明文件
4 依法缴纳税收记录证明文件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
书面声明
6 投标保证金汇款凭证盖章复印件/保函等非现金形式盖章复印件
7 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8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1.2.4中要求的其他资格/资质标准要求(如有的话)
《商务及技术分册》
附件1 投标书
附件2 开标一览表
附件3 投标分项报价说明表
附件4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格式)
附件5 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格式)
附件6 商务条款偏离表
附件7 技术服务偏离表
附件8 包括但不限于公司简介、技术服务方案、业绩证明材料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