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遴选公告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工会的委托,就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工会2021年 2022年 三节 慰问品购买进行国内公开遴选,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选。
1、项目名称: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工会2021年 2022年 三节 慰问品购买
2、项目编号:BIECC-21ZB0078
3、遴选内容:通过遴选方式确定五家供应商作为2021年 2022年 三节 工会慰问品供应商。具体要求详见遴选文件第四章。
4、资金来源:工会资金。约人民币148.5万元/年,服务期两年。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6、参选报名时间及遴选文件发售时间:自2021年03月05日起至2021年03月22日止,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非工作日只能电汇或网银购买标书)。
7、遴选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08室(北四环学院桥东北角)。
8、遴选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包,售后不退(电子版遴选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biecc.com.cn/fushulanmu/Biaoshuxiazai/)。若电汇或网银购买标书,请将电汇底单(网银转账页面)扫描件及以下表格发邮件至jowena@163.com,邮件主题请务必注明 (项目编号)购买标书信息 。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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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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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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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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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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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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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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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03月26日09:00-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遴选时间:2021年03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1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暨遴选地点: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求是楼1011房间
12、响应文件请于参选当日参选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参选地点,逾期递交的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供应商派代表参加遴选仪式。
1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14、本项目遴选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5、凡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交)。
采购人名称: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工会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程老师65778599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11(购买标书在608)
邮 编:100083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学院路支行
帐 号:10242000000002546
联系部门:招标事业部
联系人:王蕾蕾、梁超
联系电话:82371282
传真:82370881
电子邮箱:bjgjgczb1@163.com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5日
下载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工会
2021年——2022年 “三节”慰问品购买
遴选文件
项目编号:BIECC-21ZB0078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2021年3月
目录
第一章 参选邀请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6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9
一 说明 9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 9
2. 资金来源 11
3. 参选费用 11
二 遴选文件 11
4. 遴选文件构成 11
5. 供应商要求对遴选文件的澄清 12
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遴选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12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12
7. 响应文件编制的原则 12
8. 参选范围及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12
9. 响应文件构成 13
10.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文件 13
11. 参选报价 14
12. 参选保证金 14
13. 参选有效期 15
14. 响应文件的签署与规定 15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6
15. 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及递交 16
16. 参选截止期 17
17.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
五 遴选及评审 17
18. 遴选 17
19. 评审委员会和评审方法 18
20. 响应文件的初审 18
21. 响应文件的澄清 21
22. 评审 21
23. 评审过程及保密原则 21
六 确定中选 22
24. 中选人的确定标准 22
25. 中选通知书 22
26. 签订合同 22
27. 履约保证金 23
七 中选服务费 23
28. 中选服务费 23
八 履约验收 23
30. 履约验收 23
九 其它 24
第四章 项目需求 25
第五章 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28
第六章 合同一般条款 31
第七章 合同特殊条款 39
第八章 合同书 41
第九章 响应文件格式 43
1 参 选 书 43
2 方案说明一览表(格式)(至少提供 2 套方案) 45
3 技术规格偏离表 46
4 商务条款偏离表 47
5 资格证明文件 48
6 业绩案例一览表 62
7 参选保证金 63
8 中选服务费承诺书 64
9 与采购项目的关系申明 65
10 与参选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 66
11 拟用于本项目人员资格和经历情况(如适用) 68
12 服务方案的详细说明 69
13 遴选文件要求的和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 70
第一章 参选邀请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受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工会的委托,就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工会2021年——2022年 “三节”慰问品购买进行国内公开遴选,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参选。
1、项目名称: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工会2021年——2022年 “三节”慰问品购买
2、项目编号:BIECC-21ZB0078
3、遴选内容:通过遴选方式确定五家供应商作为2021年——2022年 “三节”工会慰问品供应商。具体要求详见遴选文件第四章。
4、资金来源:工会资金。约人民币148.5万元/年,服务期两年。
5、供应商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供应商必须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选。
6、参选报名时间及遴选文件发售时间:自2021年03月05日起至2021年03月22日止,每天上午9: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下同。非工作日只能电汇或网银购买标书)。
7、遴选文件发售地点: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08室(北四环学院桥东北角)。
8、遴选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包,售后不退(电子版遴选文件下载地址:http://www.biecc.com.cn/fushulanmu/Biaoshuxiazai/)。若电汇或网银购买标书,请将电汇底单(网银转账页面)扫描件及以下表格发邮件至 jowena@163.com ,邮件主题请务必注明“(项目编号)购买标书信息”。
项目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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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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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税人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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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地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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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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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
10、响应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03月26日09:00-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暨遴选时间:2021年03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11、响应文件递交地点暨遴选地点: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求是楼1011房间
12、响应文件请于参选当日参选截止时间之前递交至参选地点,逾期递交的文件恕不接受,届时请供应商派代表参加遴选仪式。
13、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
14、本项目遴选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15、凡对本次遴选提出询问,请与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联系(以书面形式一次性提交)。
采购代理机构: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11(购买标书在608)
邮 编:100083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学院路支行
帐 号:10242000000002546
联系部门:招标事业部
联系人:王蕾蕾、梁超
联系电话:82371282
传真:82370881
电子邮箱:bjgjgczb 1 @163.com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本表是关于第三章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如本表和遴选公告(参选邀请)中的内容有矛盾,也以本表为准。
条款号 |
内容 |
1.1 |
采购人名称: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工会 采购人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定福庄南里1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程老师65778599 |
1.2 |
采购代理机构: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路30号科大天工大厦A座611 电话:王蕾蕾、梁超82371282 |
1.3.3 |
是否接受联合体参选:否 |
1.3.6 |
是否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采购:否 |
2.1 |
资金来源:工会资金。预算金额:约人民币148.5万元/年,服务期两年。 |
9.1.6 |
资格证明文件: (1)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公章);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事业单位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民办非企业单位提供《民办非企业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 (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参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其身份证复印件;非法定代表人本人参与参选的,需提供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及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须加盖本单位公章)(格式见第九章) (3)供应商资格声明 (4)提供经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上一年度(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如供应商无法提供上一年度(2019年度或2020年度)的审计报告,则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说明:①银行资信证明是指供应商参加本次参选截止日前三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成立一年内的公司可提交验资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本单位公章),且无收受人和项目的限制,但开具银行有限制规定的除外; ②提供的银行资信证明必须是完整的(正反面),可以为复印件 (加盖本单位公章),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保留审核原件的权利; ③银行资信证明应能说明该供应商与银行之间业务往来正常,企业信誉良好等; ④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存款证明无效。 (5)供应商应提供遴选日期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若供应商逐年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须提供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上年度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票据凭证复印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6)供应商应提供遴选日期前十二个月内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法人单位必须为增值税或营业税或企业所得税)证明(银行缴费凭证或税务机关开具的证明)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注:依法免税或零报税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证明文件或提供纳税申报表复印件。 (7)供应商应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如遴选文件第四章项目需求中对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出了实质性要求,则供应商须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8)参加此次遴选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原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9)信用声明(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10)遴选文件要求或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须加盖供应商公章) |
12.1 |
参选保证金:¥7000.00(人民币柒仟元整) 递交截止时间:同参选截止时间。 交纳参选保证金形式:电汇、支票、保函、政府采购参选担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账户名称: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学院路支行 帐 号:10242000000002546 |
13.1 |
参选有效期:90天 |
14.1 |
响应文件:正本:1份;副本:7份;电子版:2份。 (电子文件规定:必须提供文件的可编辑版本和盖红章的PDF扫描件,存储载体为USB存储设备)。 电子文件规定格式为: (一)文本文件采用DOC、RTF、TXT、PDF格式; (二)图像文件采用JPEG、TIFF格式; |
15.2 |
1、样品递交数量:按照项目需求中的要求递交2个方案的样品。 2、样品递交时间及地点: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与响应文件一并递交至评审地点。 3、供应商提供2个“五一”劳动节方案的样品,作为评审时的依据(提供的食品、水果等如果需要,专家可品尝,费用自行承担)。未成交供应商所提供的样品将予以退还。成交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会进行封样,用于与实际交付产品的验收核对,如出现实际交付产品与封样产品不符,成交供应商将赔偿采购人所产生的一切经济损失。 |
16.1 |
参选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
18.1 |
遴选时间:2021年03月26日09:30(北京时间)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遴选地点:北京第二外国语学院求是楼1011房间 |
27.1 |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适用。 |
28.1 |
中选人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按如下标准和规定交纳中选服务费。 在参选时,供应商向采购代理机构送交中选服务费承诺书。中选供应商在领取中选通知书时一次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伍仟元中选服务费。 账户名称: 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华夏银行北京学院路支行 帐 号:10242000000002546 |
第三章 供应商须知
一 说明
1.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
1.1 采购人:指依法进行本次政府采购遴选活动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1.2 采购代理机构:受采购人委托,组织本次遴选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北京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1.%2 合格的供应商
1.3.1符合第一章参选邀请中“供应商资格要求”中规定的内容;
1.3.2供应商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遴选文件并登记备案,未经向采购代理机构购买遴选文件并登记备案的潜在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次参选。
1.3.3如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允许联合体参选,对联合体的规定如下:
1.3.3.1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参选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选。
1.3.3.2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3.3.3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供应商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其规定。
1.3.3.4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参选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参选协议连同响应文件一并提交遴选采购单位。
1.3.3.5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参选,共同参选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参选协议合同总金额的比例。联合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相应幅度的价格扣除。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如适用)。
1.3.3.6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参选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参选,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参选。
1.3.3.7联合体各方在同一遴选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参选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参选的,相关参选均无效。
1.3.3.8对联合体参选的其他资格要求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1.3.4 供应商信用信息
信用信息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
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以网站截图打印稿形式留存。
信用信息查询截止时点:采购代理机构于遴选当天查询。
如供应商为“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或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处罚决定规定的时间和地域范围内),则其参选将被拒绝。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1.3.5如经财政主管部门批准可以采购进口产品,将在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但供应商应保证所投产品已在中国关境内并已履行合法报通关手续。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未写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如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其参选将作为无效参选被拒绝。
1.3.6若供应商须知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采购的,如供应商所提供产品为非中小企业或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产品专门面向中、小、微型企业采购的,其参选将作为无效参选被拒绝(如适用)。
%1.%2 凡受托为本项目/分包遴选标的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文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及相关联的附属机构,不得再参加该项目/分包的其他采购活动。
%1.%2 凡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合法经营,或在法律或财务上不能独立于本项目遴选采购单位的任何机构,不得参加参选。
%1.%2 供应商在参选过程中不得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供、给予任何有价值的物品,一经发现,其供应商资格将被取消。
1.7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时候发现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参选、相互串通参选,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其参选将被拒绝并没收其参选保证金,并视情况依法追究责任。
1.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及其分支机构不得参加本项目的参选或者代理参选。
2. 资金来源
2.1本遴选文件参选须知资料表中所述的采购人已拥有一笔资金。采购人计划将一部分资金用于支付本次遴选后所签订合同项下的款项。
2.2 项目预算金额和分项或分包控制金额见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3. 参选费用
3.1 供应商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参选有关的费用。不论参选的结果如何,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 遴选文件
4. 遴选文件构成
4.1 要求提供的货物及相关服务、遴选过程和合同条件在遴选文件中均有说明。
遴选文件共九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参选邀请书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
第三章供应商须知
第四章项目需求
第五章评审办法及评分标准
第六章合同特殊条款
第七章合同一般条款
第八章合同书
第九章响应文件格式
4.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遴选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供应商没有按照遴选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参选没有对遴选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是供应商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参选被拒绝无效。
5. 供应商要求对遴选文件的澄清
5.1任何要求对遴选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遴选采购单位。遴选采购单位对供应商在购买遴选文件后七个工作日内提交的澄清要求,应在收到澄清要求后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
6.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遴选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在参选截止期三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遴选文件进行修改。
6.2 遴选文件的修改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遴选文件的供应商,并对采购人、参选供应商双方具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在一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否则遴选采购单位将视为其已完全知道并接受此澄清或修改的内容。
6.3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参选截止时间至少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遴选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不足3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三 响应文件的编制
7. 响应文件编制的原则
7.1潜在供应商应在认真阅读遴选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遴选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响应文件。遴选文件中对响应文件格式有要求的,应按格式逐项填写内容,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文字回答。
7.2 供应商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采购代理机构对其中任何资料做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8. 参选范围及响应文件中计量单位的使用
8.1 供应商应对遴选文件中“技术需求”所列的所有服务进行参选。不得将一个分包中的内容拆开参选,否则其参选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8.2 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遴选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 响应文件构成
9.1供应商应完整地按遴选文件提供的响应文件格式编写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包括以
下内容:
1 参选书(格式)
2 方案说明一览表(格式)
3 参选分项报价表
4 技术规格偏离表
5 商务条款偏离表
6资格证明文件
详见第二章供应商须知资料表9.1.6
7 业绩案例一览表
8 参选保证金
9 中选服务费承诺书(格式)
10 与采购项目的关系申明(格式)
11与参选单位存在关联关系的单位情况说明(格式)
12拟用于本项目人员资格和经历情况(如适用)
13服务方案的详细说明
14遴选文件要求的和供应商认为必要的其它文件
9.2 除上述9.1条外,响应文件还应包括本须知第10条的所有文件。
10. 证明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遴选文件规定的文件
10.1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合格性符合遴选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它包括:
10.2.1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技术方案、项目实施方案、售后服务方案及遴选文件要求供应商提供的其他技术文件等。
10.2.2 货物从采购人开始使用至遴选文件规定的质保期内正常、连续地使用所必须的备件和专用工具清单,包括备件和专用工具的货源及现行价格。
10.2.3 对照遴选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已对遴选文件的技术规格做出如实详细的应答,并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关于第四章的所有参选偏差和例外均写入“技术规格偏离表”,关于其它内容的参选偏差和例外均写入“商务条款偏离表”】。
10.3 供应商应注意遴选文件的技术规格中指出的工艺、材料和设备的标准,以及参照的牌号或分类号仅起说明作用,并没有任何限制性。供应商在参选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牌号或分类号,但这些替代要实质上相当于或优于技术规格的要求。
11. 参选报价
11.1所有参选均以人民币报价(现场交货价)。供应商的参选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1.2供应商应在“参选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参选货物及相关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参选分项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方式填写。供应商所报的各分项参选单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参选,将被视为无效参选。
11.3本次遴选供应商只允许对本项目有一个报价方案,任何选择性报价(或多个方案)的参选为无效响应。
11.4 参选报价中,如参选内容超出遴选文件要求,该部分内容在评审时将不予以核减。
11.5 最低报价不是授予合同的唯一保证。
11.6除非参选资料表中另有规定,供应商所报的参选价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参选将被认为是非实质性响应参选而予以否决。
12. 参选保证金
12.1 供应商应提供参选保证金,作为其有效参选的一部分。联合体参选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参选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交参选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2.2 参选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蒙受损失而要求的。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参选保证金将不予返还:
(1)在遴选之日后到参选有效期满前,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撤回参选的;
(2)供应商以他人名义参选、相互串通参选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的,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提交虚假资料或失实资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遴选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选人放弃中选或者不按本须知第27条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中选人未按第28条的规定缴纳中选服务费的;
(5)遴选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12.3 参选保证金必须采用下列形式之一:
电汇/网银(采用电汇/网银必须保证在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汇到采购代理机构账户。以采购代理机构银行通知确认到账为准;如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仍未得到采购代理机构的银行确认,将被视为供应商未提供保证金)、银行汇票、支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12.4 凡没有根据本须知12.1和第12.3条的规定随附参选保证金的参选,将被视为无效参选。供应商同时对多个分包进行参选时,参选保证金可合并提供,供应商须注明参选的各分包参选保证金金额。参选保证金总额不足且无法判定是哪一个或多个分包不足的,涉及的所有分包将均被视为无效参选。
12.5 中选人的参选保证金,在与买方签订合同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未中选的供应商的参选保证金将于中选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3. 参选有效期
13.1 参选应在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后的 90天内保持有效,参选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参选,将按无效参选处理。
13.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根据实际情况,在原参选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响应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供应商将不允许修正其它内容,且本须知中有关参选保证金的返还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效期内继续有效。供应商也可以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这种要求,其参选保证金将予以退还。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 响应文件的签署与规定
14.1供应商应按遴选文件参选须知资料表的规定准备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另外供应商还需提供电子版响应文件2份,若电子版响应文件和书面响应文件不符,以书面响应文件为准。
14.2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授权代表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
14.3 任何对响应文件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响应文件签字人签字或盖章后才有效。
14.4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14.5 响应文件无法人签字,或无被授权代表签字,其参选为无效标。
14.6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须按要求签字,响应文件所有加盖公章的要求均不适用。
四 响应文件的递交
15. 响应文件的装订、密封及递交
15.1 响应文件的装订要求,正文部分一律采用A4纸(图纸、彩页等除外),左侧装订。响应文件应装订牢固、目录清楚、页码准确,不得采用活页式装订。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因装订不牢造成的文件散失不负责任。响应文件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单位印章(标书中所要求盖章处均为本单位公章,其他印章如参选专用章、业务专用章、合同专用章等均无效)。
15.2 供应商应将“遴选一览表”、“参选保证金”、“响应文件正本”、“响应文件副本”、“响应文件电子版”“样品(如有)”分开单独密封,并在信封上分别注明“遴选一览表”、“参选保证金”、“响应文件正本”、“响应文件副本”、“响应文件电子版”“样品(如有)”字样,在参选时单独递交。如果供应商虽然未能按照上述规定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但只要响应文件密封完好的,遴选采购单位不得拒收。
15.3所有信封上均应:
1)清楚标明递交至遴选公告或参选邀请书中指明的地址。
2)注明遴选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和“在(遴选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3)供应商提供响应文件的密封粘贴处应加盖公章或被授权代表签字,以便确认密封情况,不符合要求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5.4 所有信封上还应写明供应商名称和地址,以便采购代理机构在参选截止时间以后收到的响应文件,能原封退回。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的,采购代理机构对响应文件的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
16. 参选截止期
16.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至规定的地址。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遴选文件要求密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16.2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按本须知的规定,通过修改遴选文件延长参选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受参选截止期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期。
16.3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本须知规定的参选截止期后收到的任何响应文件。
17. 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17.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在参选截止时间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补充或撤回,但必须有修改、补充或撤回的书面通知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正式授权的供应商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17.2供应商对响应文件的补充或修改通知应按本须知规定进行签署、盖章、密封和标记(注明项目名称、遴选编号、“补充或修改通知”等)和递交。
17.3在参选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对其响应文件做任何补充、修改(评审委员会要求的澄清除外)。
17.4在参选截止期之后,供应商不得撤销其响应文件(包括全部参选资料),否则其参选保证金将不予退回。
17.5 供应商在参选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响应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收到供应商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参选保证金,但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五 遴选及评审
18. 遴选
18.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参选须知资料表的规定,在参选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和预先确定的地点组织公开遴选。所有供应商应派被授权人参加。参加遴选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参加遴选的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供应商因故不能派代表出席遴选活动,事先应书面(信函、传真)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并承诺认可遴选结果,否则视同认可遴选结果。
18.2 遴选时,由供应商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代理机构当众宣读供应商名称、参选价格、价格折扣、书面修改和撤回参选的通知、是否提交了参选保证金等。对于供应商在参选截止期前递交的参选声明,在遴选时当众宣读,评审时有效。
18.3 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唱标内容做遴选记录,由供应商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18.4 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遴选。
18.5供应商代表对遴选过程和遴选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遴选采购单位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遴选采购单位对供应商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18.6遴选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供应商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性审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遴选文件的规定,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遴选后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等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选资格。合格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评审。
19. 评审委员会和评审方法
19.1 评审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组建的评审委员会负责。评审方法和标准在本遴选文件第五章中规定。评审委员会对响应文件的评审,分为符合性检查、商务评议、技术评议、综合评议。
20. 响应文件的初审
20.1响应文件的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遴选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定参选供应商是否具备参选资格。资格性审查由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审查。其他内容由评审委员会进行审查。
符合性检查指依据遴选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遴选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遴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评审委员会将审查响应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遴选文件的响应程度,以确定是否对遴选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 响应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检查时按照无效参选处理:
? 1)供应商不满足遴选文件对供应商资格要求的,包括遴选采购单位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进行查询(截止时点为参选截止时间),发现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供应商的(保留查询记录网页打印件);
? 2)供应商资格证明文件不全或不满足遴选文件要求的;
? 3)其他不符合资格性要求的情形。
20.3 在详细评审之前,评审委员会要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遴选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参选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