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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安乐幼儿园食材配送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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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安乐幼儿园2021-2023年度食材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北京市东城区安乐幼儿园2021-2023年度食材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2021年03月05日 16:47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2021-2023年度食材采购项目
品目

货物/食品、饮料和烟草原料/农副食品,动、植物油制品/其他农副食品

采购单位北京市东城区安乐幼儿园
行政区域北京市公告时间2021年03月05日 16:47
评审专家名单刘喜荣、邢晓慧、李巍、郑艳梅、孙静
总中标金额¥0.000000 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经理
项目联系电话 010-68405055
采购单位北京市东城区安乐幼儿园
采购单位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外大街86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刘老师 010-67212868
代理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武经理 010-68405055
附件:
附件12021-2023年度食材采购项目-招标文件.pdf
附件2北京科林贝贝商贸有限公司中小微企业声明函.jpg

一、项目编号:0773-2140GNJTHWGK0201(招标文件编号:0773-2140GNJTHWGK0201)

二、项目名称:2021-2023年度食材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北京科林贝贝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右安路马家楼213号京诚开源市场H112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幼儿园食材

折扣率(%):130.0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供应商名称 货物名称 货物品牌 货物型号 货物数量 货物单价(元)
1 北京科林贝贝商贸有限公司 幼儿园食材 蔬菜、水果、蛋类、水产、调料、干果、酸奶。 合同期限:3年 月供货金额 113,000.00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刘喜荣、邢晓慧、李巍、郑艳梅、孙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及补充文件[2003]857号文件收费标准收取,取费基数为三年合同金额。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4.8748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北京市东城区安乐幼儿园

地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外大街86号

联系方式:刘老师 010-6721286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21号久凌大厦南楼15层

联系方式:武经理 010-684050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武经理

电 话: 010-68405055

1 2021-2023 年度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773-2140GNJTHWGK0201) 招 标 文 件 招 标 人:北京市东城区安乐幼儿园 招标代理机构: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 02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6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 6 投标人须知 .................................................. 12 第三章 采购合同 ............................................... 25 第四章 供货要求 ............................................... 35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7 一、商务文件部分 ............................................ 37 二、技术文件部分 ............................................ 53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 57 3 第一章 投标邀请 2021-2023 年度食材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北京市东城区安乐幼儿园 (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其 “2021-2023 年度食材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 招标。现邀请国内合格投标人就下列需求提交密封投标。 1. 项目编号:0773-2140GNJTHWGK0201 2. 项目需求:幼儿园食材供货,包括:蔬菜、水果、蛋类、水产、调料、干果、酸奶。 3. 项目预算金额为:月供货量?113,000.00, 人民币大写:壹拾壹万叁仟元整。 4. 合同期限:3年 5. 招标文件售价、文件出售时间、地点、联系方式: (1)有意向的投标人可于 2021年 02月 04日至 2021年 02月 09日每天 9:00-16:00 (北京时间),持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法人营业 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前往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 北路 21号久凌大厦南楼 15层)购买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6. 投标人资格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和经营许可,向 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投标人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5)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6)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7)投标人须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近三年内(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被“信 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 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 4 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8)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9)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 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属于国家公布的 节能清单中产品; (2)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 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 (3)扶持中小企业政策:本项目专门面对小微企业(零售业)。 8.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和地点:2021年 02 月 26日下午 14时 00分整(北京时间),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21号久凌大厦南楼 15层会议室,逾期收到或不符合规定的投 标文件恕不接受。 9.开标时间:2021 年 02月 26日下午 14时 00分整(北京时间)。 10.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21 号久凌大厦南楼 15层会议室,投标人应 派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出席。 11.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详细的评分因素和标准见招 标文件。 12.招标公告发布媒体及期限:本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发布,从公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 13.采购人信息: (1)名 称:北京市东城区安乐幼儿园 (2)地 址:北京市东城区永外大街 86号 (3)联 系 人:刘老师 (4)电 话:010-67212868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 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21 号久凌大厦南楼 15层 5 (3)邮 编: 100089 (4)联 系 人:武经理 (5)电 话: 010-68405055 (6)传 真: 010-68405006 (7)邮 箱: 76259022@qq.com 14.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 系 人:武经理 (2)电 话: 010-68405055 15.采购代理机构银行财务信息: (1)开户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开户行名称: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北京海淀支行 (3)账 号:867080112810001 6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投标人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资料表为准。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1 1.1 项目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项目名称: 2021-2023年度食材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0773-2140GNJTHWGK0201 2 1.2 招标需求:幼儿园食材供货,包括:蔬菜、水果、蛋类、水产、调料、 干果、酸奶。 用餐人数成人约 80人,幼儿约 240人。 1.3 采购人名称:北京市东城区安乐幼儿园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21号久凌大厦南楼 15 层 邮政编码:100089 联系人:武经理 电话:010-68405055 传真:010-68405006 3 2.1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不符合下述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将视 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1) 投标人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 能力和经营许可,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 自然人,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 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 印件; 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 印件; 7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 照”复印件;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2) 投标人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相 关证明材料,其中: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 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 (报告中须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 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投标截止期前 6 个 月内),或具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试点专业担保机构 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应提供 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具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 证的试点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3)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 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 (4) 投标人须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须提供 相关证明材料,其中: 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 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税凭据复印件; 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开标前 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 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需要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 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的凭据。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 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5) 近三年内,投标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其中: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 8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须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 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 近三年内(参与本采购活动前三年内)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 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 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须提 供没有上述失信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的证明材料,其中 证明材料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 上的查询记录截图,查询要求: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 10 个工作 日内的查询记录截图。 (7) 投标人已按照招标公告要求购买了招标文件。 (8) 投标人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要求。 (9)本项目专门面对小微企业,不接受联合体。 注:上述投标人须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均应为有效文件并加盖本单位公 章,否则评标时不予认可。 4 4.2 采购代理机构代理费用的收取标准和方式: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件及补充文件[2003]857 号文件收 费标准收取,取费基数为三年合同金额。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中标服务费。 5 8.4 投标文件格式特殊要求:投标文件规格幅面使用 A4 规格纸张,左侧长边 胶装,否则作无效投标处理。出于环保考虑,封面不建议硬装、精装, 投标文件宜使用双面打印(或复印)。 6 9.1 投标语言:中文汉语(有关产品型号、专用名词等可除外) 7 10.1 选择性投标:本项目不接受选择性投标,一个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 方案、一个报价。 转包/分包方案:不接受转包或分包。 8 11.1 投标报价范围及说明: 9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为完成北京市东城区安乐幼儿园 2021-2023 年度食材采购项目所需的全 部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设备采购、人工、税费,及第四章“供货要求” 规定的其它费用。 9 11.5 合同执行期内的价格:固定不变 10 12.1 投标货币:人民币 11 15.1 投标保证金:无 12 16.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 02月 26日下午 14时 00分整(北京时 间) 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日 13 17.1 纸质正本文件的份数:1份 纸质副本文件的份数:4份 电子版(U盘):1份 投标文件电子版为 PDF 格式的正本投标文件扫描 件,并在 U 盘上注明投标人名称。 开标一览表和投标保证金:为方便唱标,应另行单独密封递交纸质文件 1 份。 14 19.1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21号久凌大厦南楼 15层 会议室。 15 22.1 开标时间:2021年 02月 26日下午 14时 00分整(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21号久凌大厦南楼 15层会议室。 16 26.5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 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予以拒绝: (1)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 非法定代表人签字而未提供其有效授权委托书的; (3) 投标有效期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4) 投标文件不完整导致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 (5) 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合格货物及其相关服务要求的; (6)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有效制造商授权书的; (7)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8) 投标人影响或试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 10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会工作的; (9) 投标人在本项目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的; (10)提供了选择方案或选择报价(包括交叉折扣)的; (11)提交了转包或分包要求的; (12)以可调整价格投标报价的; (13)投标文件未提供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和技术要求响应及 偏离表的; (14)投标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 (15)未按要求提供分项报价,或不能提供完整、明确、唯一的 报价; (16)本采购内容中如有涉及为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供应商 所投的上述产品须为进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 最新一期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清单可 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查 阅下载。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证明材料。若未提供, 将导致投标被视为无效投标; (17)投标人非小微企业。 17 27.3 其它评标因素:政府采购优惠政策(详见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后附评 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18 28.1 本次招标评标方法:针对本次评标,具体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见招标文 件第六章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19 31.1 增减幅度:签订合同时,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关工作量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 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 10%。 20 标前会和现场考察:本项目不适用。 21 最高限价为浮动系数上浮 40%,如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出最高限定价, 将作废标处理。 11 序号 条款号 内 容 22 北京市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工作专业担保机构联系方式: (1)中国投融资担保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三环北路 100号光耀东方写字楼 20F 联系人:边志伟 手机:13810789199 联系电话:400-682-6888 ;010-88822502;17777809506 传真:010-68437040/68472315 电子邮箱:bianzw@guaranty.com.cn (2)首创投资担保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闹市口大街一号长安兴融中心四号楼三层 联系人: 杨阳 陈浩然 手机:13488752033 18910210850 联系电话: 58528750 58528760 传真:58528757 电子邮箱:yangyang@scdb.com.cn; chenhaoran@scdb.com.cn (3)中关村担保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乙 12号天作国际大厦 A座 28层 联系人: 李玉春 手机:13910831169 联系电话: 59705232 传真:59705606 电子邮箱: li_yuchu@126.com 12 投标人须知 一、 说 明 1 资金来源及项目概况 1.1 资金来源及项目概况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1条。 1.2 招标内容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2 条。 2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2.1 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3条。 2.2 除非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3 条另有规定,单位负责任人为同一人的两家或 两家以上的供应商,只能递交一份投标文件。 2.3 除非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3 条另有规定,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 供应商,只能递交一份投标文件。 2.4 除非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3 条另有规定,为此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 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此项目的其他招标采 购活动。 2.5 除非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3 条另有规定,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 项目提供咨询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有关联。 2.6 除非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3 条另有规定,投标人不得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 机构的附属机构。 2.7 不符合上述合格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3 合格的货物及其有关服务 3.1 就本招标文件而言,投标人在合同项下需要提供食材,以及所有有关的文件,统 称“货物”;由投标人提供的有关食材检验、送货及售后等相关服务,统称“服 务”。 3.2 投标及合同中提供的所有货物及其有关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本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序号第 3 条规定的合格来源国,本合同的支付也仅限于这些货物和服务。不 符合这些来源要求的货物和服务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3.3 本款所述的“原产地”是指货物生产和提供有关服务的来源地。 13 3.4 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有别于投标人的国籍。 3.5 通过签署投标函和提供有效的授权书,投标人应确认其为所供货物的合法所有人, 或已经从其所有人那里得到了适当的授权。投标人如在此方面恶意地提供错误事 实,其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3.6若《投标资料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 业产品,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4 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本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4 条中所述的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 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 投标人应承担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4条所要求的其他费用。 二、 招标文件 5 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招标、投标程序和合同条款。招标文件由招 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 5.2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投标人没 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 质性响应是投标人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宣布为无效标。 6 对招标文件的询问和质疑 6.1 投标人可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就招标文件的内容依法提出询问,采购人或 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询问后 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6.2 投标人如认为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歧视性条款的,也须在自购买招标文件 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投标人的质疑应当有明确 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7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7.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 14 得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如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 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招标文件的澄清函或修改书将构成招标文件的一部分。投标 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以传真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予以确认。 7.2 针对招标文件的修改内容将在财政部门指定媒体上给予公布。 7.3 为使投标人准备投标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采购代理机 构可自行决定是否延长投标截止日期和推迟开标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 投标文件编制的原则 8.1 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 的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招标文 件中对投标文件格式有要求的,投标人必须全部填写格式中要求的所有内容。无 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有具体 数值的应填写具体数值,而不能笼统地响应为“符合”、“满足”等结论性内容。 8.2 投标人必须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信息和资料是真实的和正确的,并接受评 标委员会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将被保密,但不 退还。 8.3 投标文件须对招标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否则其投标将被视为 无效标被拒绝。 8.4 投标文件的编制可在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基础上扩展加页。需投标人自行编写的 投标内容,投标人应采用简洁、清晰的文件格式。投标文件编制格式其它特殊要 求详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5条。 8.5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的有关证明文件应为原件或原件的复印件,均需加盖投 标人单位公章。 9 投标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就有关投标的所有 来往函电,均应使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6 条规定的语言书写。投标人提 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应附有中文(汉语) 15 的翻译本,在解释投标文件时以中文(汉语)为准。 9.2 投标文件中所有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应采用国家法定计量 单位。 10 投标文件构成 10.1 除非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7 条另有规定,不管是投标人单独投标或是作为 投标联合体的成员参与投标,对每一个招标的最小单位(标、包或者品目),每个 投标人只能提交一个投标。提交或参与了一个以上投标的投标人(作为分包人或 允许或要求提交备选标的情况除外),其参与的全部投标将被视为无效。 10.2 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由商务文件(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和技术文件(包括技 术响应、样本资料等)组成,建议按招标文件第五章附件顺序编制。 11 投标报价 11.1 投标报价应以货到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1条中标明的项目现场为基础,包 括招标文件规定的完成通过合同验收所必需的所有卖方的全部责任和义务,以及 可合理推断的责任和义务。除非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7条另有规定,任何 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每种货物和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投标报价的其它 要求详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8 条及第四章“供货要求”的有关规定。 11.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附件提供的格式填写“开标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 表”。 11.3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对本次招标拟提供的货物(详细配置)和服务 的分项价格,包括单价(如适用)和总价。 11.4 投标人根据上述投标人须知第 11.1 条的规定将投标价分成几部分,其目的是为 了方便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买方以任何条款签订合同的权利。 11.5 除非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9条另有规定,投标人所报的投标价在合同执行 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以可调整的价格提交的投标文 件将作为无效投标而予以拒绝。 12 投标货币 12.1 投标人应以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10条规定的货币进行报价。 16 13 证明投标人合格的资格证明文件 13.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3条中列出的要求,提交证明其有 资格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 分。如果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提交联合体各方的资格证明文件、联合体协议并注 明主办人,否则,将导致其投标作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14 证明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文件 14.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其拟供的货物及其相关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文件,并作为 其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14.2 证明货物及其相关服务与招标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它可以是文字资料、图 表、数据、证书、买方证明,包括但不限于: (1) 对照招标文件技术要求,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及其相关服务已对采购人的 技术要求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 别对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必须提供所投产品的具体参数值(填 写“技术要求响应表” 和/或附加详细说明)。 (2) 招标文件第四章要求的其它技术性文件。 15 投标保证金 15.1 投标人应按照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11 条规定的时间、金额、形式及有效 期提供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的一部分。 15.2 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投标人的行为而蒙受损失。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投标人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15.1 条的规定没收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或向专业担保机构提出书面索赔。 15.3 凡没有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15.1 的规定随附投标保证金的投标,将视为无效投标 予以拒绝。 15.4 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5)个工作日内无息 退换,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15.5 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人有效地履行了本投标人须知第 34 条规定之日 起五(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15.6 下列任一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或向专业担保机构提出书面索赔: 17 (1) 投标人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其投标; (2) 中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能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34条规定签订合同。 16 投标有效期 16.1 投标文件应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12 条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后开始生 效,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12 条所规定的日历日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 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而予以拒绝。 16.2 特殊情况下,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采购代理机构可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投 标有效期。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以书面形式提交。投标人可拒绝采购代理机构的 这种要求,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会被没收。同意投标有效期延长的投标人将不会被 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而只会要求其相应地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在这 种情况下,本须知第 15 条有关投标保证金的退还和没收的规定将在延长了的有 效期内继续有效。 17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副本等文挡,具体内容和数量详见本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序号第 13 条。纸质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 副本不符,以正本纸质文件为准。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副本可为正本文件的复印件,并由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方签字(若拟使用签字 章,需同时提交备案说明,备案说明应有投标人单位公章)。投标文件规定盖章 的地方,应盖单位/公司公章(若拟使用投标专用章或合同专用章等,需同时提 交备案说明,备案说明应有投标人单位公章)。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 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才有效。没有按招标文件规定签 字和盖章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17.3 电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形式的投标概不接受。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8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8.1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包装以保证自己的投标信息在开标前不被透露。 18 18.2 为方便开标拆启和对逾期送达的投标进行处理,密封包装上应: (1) 注明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中指明的项目名称、招标编号、投标人投标 的包号/品目号、货物名称等。 (2) 注明投标人名称和地址。 19 投标截止时间 19.1 采购代理机构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14条规定的地址接收投标文件。 19.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 7条规定,通过修改招标文件自行决定酌情延长投 标截止期。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投标人受投标截止期制约的所 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日期和时间。投标人按采购代理机构修改通知 规定的时间递交投标文件。 20 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密封送达投 标地点。招标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 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 20.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拒收。 21 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1.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并书面通知招标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 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但采购代理机构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 前,收到补充、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 21.2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1.3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函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 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15.6 条的规定被 没收。 19 五、 开标与评标 22 开标 22.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15 条中规定的日期、时间 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投标人可委派 1-2名投标人代表参加开标,参加开标的投 标人代表应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22.2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 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 和招标文件规定的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22.3 采购代理机构将做开标记录,开标记录包括按第 22.2 条的规定在开标时宣读的 全部内容。与会的投标人代表应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2.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 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将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及时处理。 22.5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 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 23.1 开标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评标。 23.2 资格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 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供应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 之一的,投标无效: (1) 不具备本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 2 条合格的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2) 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4 评标委员会和评标工作程序 24.1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负责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工作,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 价;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向采购人、采 20 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采购代理机构的工作人员 协助评标委员会工作。 24.2 评标工作遵循的程序为:投标文件初审;澄清有关问题;比较与评价投标;推荐 中标候选人名单。 25 投标文件的澄清 25.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 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 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 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5.2 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将作为投标文件内容的一部分。 25.3 不能在规定的时间内答复评标委员会提出的澄清问题的,其投标有可能因不完 整导致不能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 投标文件的初审 26.1 投标文件的初审主要为符合性检查。依据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 审查投标文件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以确定投标文件是否实 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 26.2 初审中,对明显的文字和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处理,若出现相互矛盾之处,应以 排列在先的原则为准优先处理。 (1) 如果正本与副本或电子文档不一致,以正本为准;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 如与投标文件正本不一致,以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为准; (2)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 修改单价; (4)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本 文件第 25 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6.3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 21 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 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1)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 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 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6.4 在详细评标之前,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26 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 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 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所谓重大偏离、保留或 反对,系指影响到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或者实质上与招标文 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和投标人的义务的规定,而接受这些偏 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提交了实质性响应投标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 影响。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如 果投标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其投标将被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 不得通过修正或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 标。 26.5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16 条情况之一的,将按照无效投标处理,予以拒绝 26.6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 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 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6.7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以废标: (1) 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 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采购人项目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2 27 投标的评价和最终评标价的确定 27.1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投标人须知第 26 条规定,只对通过初步审查、确定为实质上 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进行评价和比较。 27.2 计算评标价格的基础是投标人须知第 11.1 条规定的投标价。 27.3 在评标时,除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11.1 条的规定考虑投标人的报价之外,还要评 估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17条或第四章“供货要求”中所列的因素。 27.4 如果投标人没有对规定的最小投标单位中的所有货物和服务报价,或没有对其中 的货物和服务的组成详细分项报价(如“货物需求一览表”和“投标分项报价 表”所示),其投标将被视为不完整的投标;如果投标人对其中的货物和服务的 组成详细分项报价有遗漏,如果不是实质性问题,评标委员会将按照其他投标人 对应项的最高报价或市场价格予以补充和评比。 27.5 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11.1、11.2、11.3、26、27 条所计算出的投标价为该投标人 的最终评标价。 28 评标方法 28.1评标方法详见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18条。 29 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接触 29.1 除投标人须知第 25条的规定外,从开标之日起至授予合同期间,投标人不得就与 其投标有关的任何事项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主动联系。 29.2 投标人在上述规定期间,影响或试图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和评标委员会的 评标、比较或授予合同的,都可能导致其投标被宣布为无效投标被拒绝。 六、 授予合同 30 确定中标人及合同授予标准 30.1 采购人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意见,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程序确定 中标人。 30.2 除第 35 条的规定之外,将把合同授予按照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18 条规定 的评标方法确定的、排名在第一位的中标候选人。 23 31 授标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或服务时限的权力 31.1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在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序号第 19条规定 的百分比幅度内对招标文件第四章“供货要求”中规定的货物/服务的数量予以增 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改变。 32 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投标的权利 32.1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授标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投标,以及拒绝 所有投标的权利。但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并不因此对递交了投标文件的投标人 负有赔偿责任。 33 中标结果发布和中标通知书 33.1 中标人确定后的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 发布媒体上发布中标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中标结果公告之日起 1个工 作日,同时将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投标人对中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中标 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依法提出书面质疑和必要的证明材料。 33.2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4 签订合同 34.1采购代理机构在发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将通知中标人与采购人联系签署合同事项。 34.2 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三十(30)天内,按照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 订合同。 35 质量保证金 35.1 如果本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有规定,中标人应按照合同条款的规定,向买方提交 质量保证金。 35.2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第 34 或 35.1 条规定执行,采购人将有充分理由取消该 中标决定。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将合同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 名,授予下一个中标候选人,或重新招标。 36 腐败和欺诈行为 36.1定义 24 (1)“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代理机 构和/或采购人和/或评审专家在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中的行为; (2)“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采购过程或合同实施过程而谎报事实,损害采购代 理机构和/或采购人的利益,包括投标人之间串通投标(递交投标文件之前和 之后),人为地使投标丧失竞争性,剥夺买方从自由公开竞争所能获得的权益。 36.2如果评审专家认为投标人在本项目的竞争中有腐败或欺诈行为,其投标将被拒绝。 25 第三章 采购合同 项目采购合同模版 合同号: 北京市东城区教育系统政府采购 项目采购合同 项 目 名 称: XXXX 采购方(甲方): XXXX 供货方(乙方): XXXX XX年 XX 月 XX 日 26 采购方(甲方): 供货方(乙方): 采购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相关规定,通过依法实施相应的采 购程序,经 XX 组织的 XX 设备(服务)(采购编号 XX )政府采购项 目中,最终择定供货方作为本合同项下货物的供应商。为明确各自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根据中标约定,经双方充分友好协商,达成如下一致: 双方均同意合同的内容并确认其受该内容的约束,并用来规范和界定双方的关系。 本合同用以对双方相关的权利、义务和责任进行相应的解释和说明。 1.定义 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合同”系指采购方、供货方签署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合同 的其它文件。 1.2“合同价”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供货方在完全履行合同所约定的交货义务后, 采购方应付给供货方的价格。 1.3“货物”系指供货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采购方提供的由合同所约定的标的物以 及附带之工具、手册等其它相关资料。 1.4“服务”系指根据合同约定供货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 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售后和其他类似的服务,在没有特别约定的情况下, “服务”不再另行收取费用或报酬。 1.5“采购方”系指“货物”和“服务”的最终用户,在“合同”中为指明的购买 货物、服务的单位。 1.6“供货方”系指根据合同约定,提供货物及相关服务的成交供应商。 1.7“采购代理机构”系指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依法通过专业知识和技术服务,向 委托人提供公证性、代理性、信息技术服务性等采购代理服务的机构。 1.8“现场”系指合同约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9“验收”系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的标准,在 上级相关部门的监督管理下,确认合同项下的货物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或法律规定的行 为。 27 2.技术规范 2.1 提交货物的技术规范应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规范和技术规范附件及其投标 文件的技术规范偏差表相一致。若技术规范中无相应说明,则以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 的相应标准及规范为准。 3.知识产权 3.1 供货方应保证采购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 专利权、著作权、商标权或专有技术等的起诉或指控。如果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 供货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责任、费用和经济赔偿。如果采购方(包 括供货方)被责令承担侵权责任或被勒令停止使用、限制使用或受到其他不利影响, 则供货方应对采购方所遭受的所有损失承担经济赔偿责任,包括但不限于直接损失和 间接损失以及为应诉而花费的调查、鉴定、评估、律师、诉讼、仲裁、翻译、交通等 费用。 4.包装要求 4.1 供货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除合同另有约 定外,供货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装,且该包装应符合 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 防粗暴装卸,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 和损失均由供货方承担。 4.2每件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合格证。 5.装运标志 5.1.供货方应在每一包装箱的四侧用不褪色的油漆以醒目的中文字样做出下列标 记: 收货人: 合同号: 装运标志: 收货人代号: 目的地: 货物名称、品目号和箱号: 毛重/净重: 尺寸(长×宽×高以厘米计): 28 5.2 如果货物单件重量在 2 吨或 2 吨以上,供货方应在每件包装箱的两侧用中文 和适当的运输标记,标明“重心”和“吊装点”,以便装卸和搬运。根据货物的特点和 运输的不同要求, 供货方应在包装箱上清楚地标有“小心轻放”、“防潮”、 “勿倒置” 等字样和其他适当的标志。 6.交货 6.1 现场交货:供货方负责办理运输、保险和存储,将货物运抵现场。有关运输 和保险的一切费用由供货方承担。所有货物运抵现场并经采购方清点合格的日期为交 货日期。如果分批次交货,则每批次货物运抵现场并经采购方清点合格的日期为每批 次货物交货日期。 6.2供货方应在合同规定的交货日期前 XX 天,将合同号、货物名称、数量、 包装箱件数、总毛重、总体积(立方米)和备妥待交日期通知采购方。到货时,采购方 根据供货方提供的详细交货清单(一式贰份)进行收货。 6.3 在现场交货条件下,供货方装运的货物不应超过合同规定的数量或重量。否 则,供货方应对超运部分引起的一切后果负责。 6.4货物由供货方在__XX__年_XX_月_XX_日运抵北京市东城区__XX_____,并在运 抵现场后__XX__日内正式交付给采购方。 7.装运通知 7.1在现场交货条件下,供货方通知采购方货物已备妥待运输后 24小时之内,供 货方应将合同号、货名、数量、毛重、总体积(立方米)、运输工具名称及装运日期通 知采购方。 7.2如因供货方延误将上述内容通知采购方,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损失应由供货 方负责。 8.货款及支付 8.1本合同项下货物的总款额为: ________XX_____元(大写)____XX______元人民币; 8.2上述货款按下述约定由采购方支付。 8.2.1本合同正式生效后__XX_日内支付货款的 XX %即_ XX 元(大写) XX 元人民币作为首付款; 8.2.2在供货方正式交付货物后,由采购方向上级相关部门提交验收相关资料,经 批准后,采购方向供货方支付剩余 XX %即_ XX 元(大写) XX 元人 29 民币的货款; 8.3本合同正式生效后__XX_日内,由供货方向采购方支付货款的 XX %即_ XX 元(大写) XX 元人民币作为履约保证金。本合同约定的质保期满后__XX_日内, 供货方提供履约保证金原始凭证后(供货方提供不了原始凭证的应向采购方书面说明原 因并经采购方查证属实)采购方向供货方无息返还履约保证金。供货方应在具备退履约 保证金条件后 6个月内积极向采购方申请退还履约保证金,因供货方的原因导致采购方 应退还保证金而无法退还达两年的,该履约保证金视为违约金支付给采购方,不予退还。 9.技术资料 合同项下技术资料将以下列方式交付: 9.1 验收合格后 XX 天之内,供货方须将货物的中文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 图纸、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和/或服务手册和示意图等相关材料提供给采购 方。 9.2如果采购方确认供货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不完整,供货方须在收到采购方通知后 XX 天内将这些资料补充完整。 10.质量保证 10.1 供货方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 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10.2 供货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 内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供货方须对由于 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 10.3 根据采购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 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约定或要求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 货物存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了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采购方应尽快以书面形 式通知供货方。供货方在收到通知后 XX 天内应免费维修或予以更换,直至货物符合 合同的约定并保证采购方得以正常使用。 10.4如果供货方在收到 10.3所述采购方通知后 XX 天内没有采取措施弥补缺陷 或进行补救,则采购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由此而引发的风险和费用由供货方承担。 10.5合同项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为采购方最终验收确认合格时起 XX 个月。 10.6 质保期内售后服务条款见附件二。 11.检验和验收 30 11.1 在验收前,供货方须对货物的质量、数量、规格、型号、性能和重量等进行 详细而全面的核实,并出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 的一部分,但供货方自己就有关质量、规格、型号、性能、数量或重量的核实文件不应 视为最终检验。 11.2货物安装、调试后,采购方应在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内组织验收。 11.3 如果任何被检验或测试的货物不能满足技术规范的要求,采购方可以拒绝接 受该货物,供货方应更换被拒绝的货物。 11.4 采购方有在货物制造过程中派员监造的权利, 供货方有义务为采购方监造人 员行使该权利提供方便。 11.5 货物由供货方进行安装和调试,采购方应给予相应的便利并提供适于安装和 调试的条件和设施、设备。供货方应提前通知采购方所需要的条件和设施、设备。如果 因为供货方未能提前通知而采购方无法提供因而导致安装和调试不能如期进行,则由此 而引起的所有后果由供货方承担,该等后果包括但不限于迟延交付,采购方由于无法使 用货物而导致的损失等。 11.6 如果货物的安装需要具备相应资格的人员进行,则供货方须确保提供安装和 调试的人员具备相关操作规程要求或该项作业本身所要求的专业能力和资质。如果由于 不具备该专业能力或专业资质而发生的任何事故、造成的任何伤害等均由供货方承担, 如果给采购方造成损害,供货方亦须承担赔偿责任。 11.7 在对货物的运行和工作进行调试时,采购方须指派专人参与,并对货物的运 行和工作状况进行确认。 11.8 采购方确认货物运行和工作正常,且验收符合合同约定标准,则签署实物验 收清单。 11.9 自采购方签署了实物验收清单及《北京市东城区教育系统单位政府采购项目 验收单》时起,供货方交付本合同项下货物之义务即履行完毕,货物保管的风险即由采 购方承担;在取得上述验收合格证明之前,货物毁损和灭失的风险由供货方承担。 12.延迟交货 12.1供货方应按照合同中约定的期限和时间交货和提供服务。 12.2如果供货方无正当理由迟延交货,采购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2.3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供货方遇到不能按时交货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 时以书面形式将不能按时交货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使用方。采购方收到供货方 31 通知后,认为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交货时间。 13.违约赔偿 13.1 除合同第 14 条规定外,如果供货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交货并提供服 务,采购方可要求供货方支付违约金,每迟延一日,按所迟延交付货物价额的 0.07% 计收,但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 5%,如果达到最高限额,采购方有权解除合同, 而供货方仍有义务支付上述违约金。 13.2如果采购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付款,则供货方可要求采购方支付违约 金,每迟延一日,按所迟延支付的货款部分的 0.07%计收,但违约金不得超过合同总 价的 5%,如果达到最高限额,供货方有权解除合同,而采购方仍有义务支付上述违约 金。 14.不可抗力 14.1如果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 合同的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4.2受不可抗力事件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件发生后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 另一方,并在事故发生后 XX 天内,将有关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送达另一方。 14.3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XX 日内达成 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4.4由于不可抗力事件导致合同提前终止的,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15.税费 15.1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相关规定。 16.合同争议的解决 16.1 因合同履行中发生的争议,合同当事人双方可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任何一方均可向采购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7.违约解除合同 17.1 在供货方有下述违约行为的情况下,采购方可向供货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 或全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供货方追索的权利。 17.1.1 供货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采购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全部或部 分货物,按合同第 13.1 的规定可以解除合同的; 14.1.2供货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17.1.3在本合同订立或履行过程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的。 32 A、“腐败行为”是指提供/给予/接受或索取任何有价值的东西来影响采购方在合同 签订、履行过程中的行为。 B、“欺诈行为”是指为了影响合同签订、履行过程,以谎报事实的方法,损害采购 方利益的行为。 18.破产终止合同 18.1 如果供货方破产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采购方可以书面形式通知供货方,单 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供货方补偿。但采购方必须以书面形式告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采购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 权利。 19.转让和分包 19.1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和分包。 20.合同修改 20.1采购方、供货方都不得擅自变更本合同。 21.通知与送达 21.1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到本合同约定的地址 即为送达,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2.计量单位 22.1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3.适用法律 23.1本合同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进行解释。 24.合同生效和其它 24.1 本政府采购合同内容的确定,应以本次政府采购招标文件、中标文件的相关 规定为基础,不得违背其实质性内容。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合同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 日内,采购方应当将合同副本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合同将在双方 签字盖章后开始生效。 33 24.2 本合同项下货物采购程序中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中标通知书、合同清 单作为本合同的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与本合同约定不一致的,以本合同为准。 24.3 本合同所约定的货物之名称、品牌、型号、规格、数量、单位、单价、总价 等见附件一; 24.4本合同一式贰份,采购方、供货方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采购方: XXXX 供货方: XXXX 名 称:(印章) 名 称:(印章) 法人代表(签字): 法人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授权代表(签字): 地址: XXXX 地 址: XXXX 邮政编码: XXXX 邮政编码: XXXX 电 话: XXXX 电 话: XXXX 开户银行: XXXX 开户银行: XXXX 帐 号: XXXX 帐 号: XXXX XX年 XX月 XX日 XX年 XX月 XX日 附件一:合同清单 序 号 设备 名称 设备 品牌 设备 型号 具体配置 数量 单位 单价 (元) 金额 (元) 使用 场所 1 2 3 4 5 合计 附件二:售后服务条款 附件三:中标通知书(复印件) 35 第四章 供货要求 一、每日供货时间:早 7:00---7:15 二、送货品种必须与订货品种一致。 三、供应商应出示每批货的检验报告。 四、商品标准: 合格质量:无病虫害、无污染。 外观质量:颜色、大小、形状、外表、整齐度。 口感质量:新鲜、成熟、多汁、酸甜度、软硬度。 洁净质量:商品清洁 五、供货内容: (一)蔬菜类: 例如:根茎类:主食部分为肥大的肉质直根。 1. 白萝卜:大小均匀,表皮坚硬不开裂,不空心,不糠心,不黑心。 2. 青萝卜、红萝卜:有实心感,干净清洁,无泥沙,根形完整,无畸形,无害虫,无 腐烂,无断折断裂。 3. 山药:根形完整,无畸形,无细小根,无空心,无断折,无发霉,无缺口损伤 4. 土豆:个体均匀,无泥土,无虫蛀,无蔫软,不发芽,不变绿。 5. 莲藕:无泥土,无腐烂,蒂结少。 6. 莴笋:茎皮光滑无开裂,无老根,无黄叶,不糠心,无烂牙。 例如:叶菜类:叶片大,鲜嫩,含水量多。 7. 菠菜、大白菜、生菜、小白菜、菜心、奶白菜:鲜嫩、无枯叶、无烂叶、无花斑。 无裂口无损伤,表面无泥土,捆扎成捆,捆内无杂物。 例如浆果类:着色均匀饱满,圆正,不破裂,无农药残留。 (二)水果类:外箱完好,无腐烂、无虫、无压伤,果皮光泽无皱纹,无开裂,果 汁饱满。 (三)蛋类:有检疫合格单,有出厂日期,保质期,箱体完好,无破损,蛋质新鲜。 (四)水产:冷冻的新鲜,无异味,无腐败,冰鲜的要有生产日期和保质期。 (五)调料:整袋包装,无破损,正规厂家生产,有生产日期,保质期。 (六)干果类:果园老农牌,整袋包装,无破损,生产日期近的。 36 (七)酸奶:简爱,卡士等品牌,新鲜生产日期 。 六、价格基准价及结算价 以供货日当天北京新发地市场网站(http://www.xinfadi.com.cn/)公布的每日价 格行情为基准价,结算价为:基准价*浮动系数。 七:供货量 月供货量:11.3 万元 年供货量:102万元 用餐人数成人约 80人,幼儿约 240人。 需提供正规渠道发票,发票内容需要按明细,数量、单价、金额开具。 37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商务文件部分 格式 1.投标函(格式) 致:北京市东城区安乐幼儿园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 的投标邀请(招标编号 ) ,签字代表 (全 名、职务) 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 (投标人名称、地址)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 副本 份: 1.商务文件部分 (1)投标函 表 1 (2)开标一览表 表 2 (3)投标分项报价表 表 3 (4)投标保证金说明函/由 (银行名称/专业担保机构名称) 出具的投标保证金/投标 担保函,金额为 (金额数和币种)。表 4 (5)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表 5 (6)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表 6 (7)投标人一般情况表及相关证明文件 表 7 (8)投标人在中国境内近三年承担同类项目业绩一览表 表 8 (9)小微企业申明函 表 9 2.技术文件部分 (1)技术要求响应及偏离表 表 10 (2)招标文件第四章“供货要求”规定的其他技术证明文件 3.投标保证金退还要素函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投标人递交了投标文件,即意味着接受开标前的招标程序和招标的相应安排。 (2)后附“开标一览表”中所涉及的货物和服务为我方参加此次投标响应的全部范 围,投标总价为人民币(用文字和数字表示的投标总价)。 (3)投标人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4)投标人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第 (插入编号) (补遗书) (如果 38 有的话)。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及质疑、投诉的权力。 (5)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 90个日历日。 (6)投标人同意并接受投标人须知中第 15.6 条关于没收投标保证金的规定。 (7)根据投标人须知第 2 条规定,投标人承诺,与采购人聘请的为此项目提供咨询 服务的公司及任何附属机构均无关联,我方不是买方或采购人的附属机构。 (8)投标人保证投标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 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投标或 收到的任何投标。 (9)投标人是所供硬件和软件(包括知识产权)的合法所有人,或已从其所有人那 里得到了适当的授权。 (10)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信函请寄: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姓名、职务 投标人名称: 公 章: 39 格式 2.开标一览表(格式) 招标编号:__________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价格单位:人民币元 序号 食材品类 合同期 投标报价(浮动 系数%) 投标保证金 (有/无) 是否为小 微企业 投标 声明 1 蔬菜 2 水果 3 蛋类 4 水产 5 调料 6 干果 7 酸奶 注: 1. 蔬菜、水果、蛋类、水产以北京新发地市场网站(http://www.xinfadi.com.cn/) 公布的每日价格行情平均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为浮动系数。调料、干果、酸奶以幼儿 园周边超市售价为标准(具体参考超市双方协商确定)。 2.投标人报价须考虑满足用餐人数的月供货量货款不得超过预算。 投标有效期:90个日历日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40 格式 3.投标保证金说明函(格式) 致: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l、投标保证金金额(大写) 元,以电汇/投标担保函方式支付。 2、在担保期内,贵公司根据下列事实中的任何一点,即可无条件地扣留保证金或向专 业担保机构提出书面索赔: (1)我方在开标之日后到投标有效期满前,撤回投标;或 (2)我方在收到中标通知后 30天内,未能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与买方签订合同。 3、保证金自开标之日起生效,直到投标书有效期后 30天或贵方与我方书面协定的延长 期后 30天内有效。 4、请贵方于本保证金有效期满后 5个工作日内将保证金退回我方。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此说明在以支票/汇票/投标担保函方式递交投标保证金的时候需要提交) 41 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项目用)(格式)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鉴于 (以下简称“投标人”)拟参加编号为 的 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投标,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参加投标时应向你方 交纳投标保证金,且可以投标担保函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应供应商的申请,我方以 保证的方式向你方提供如下投标保证金担保: 一、保证责任的情形及保证金额 (一)在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时,我方承担保证责任: 1.中标后投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2.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应当缴纳保证金的其他情形。 (二)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最高金额为人民币 元(大写 ), 即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金额。 二、保证的方式及保证期间 我方保证的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我方的保证期间为:自本保函生效之日起 个月止。 三、承担保证责任的程序 1.你方要求我方承担保证责任的,应在本保函保证期间内向我方发出书面索赔通 知。索赔通知应写明要求索赔的金额,支付款项应到达的账号,并附有证明投标人发生 我方应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事实材料。 2.我方在收到索赔通知及相关证明材料后,在 个工作日内进行审查,符合应 承担保证责任情形的,我方应按照你方的要求代投标人向你方支付投标保证金。 四、保证责任的终止 1.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 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2.我方按照本保函向你方履行了保证责任后,自我方向你方支付款项(支付款项 从我方账户划出)之日起,保证责任终止。 3.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或出现我方保证责任终止的其它情形的,我方在本保函项 下的保证责任亦终止。 42 五、免责条款 1.依照法律规定或你方与投标人的另行约定,全部或者部分免除投标人投标保证 金义务时,我方亦免除相应的保证责任。 2.因你方原因致使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第(一)款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 保证责任。 3.因不可抗力造成投标人发生本保函第一条约定情形的,我方不承担保证责任。 4.你方或其他有权机关对招标文件进行任何澄清或修改,加重我方保证责任的, 我方对加重部分不承担保证责任,但该澄清或修改经我方事先书面同意的除外。 六、争议的解决 因本保函发生的纠纷,由你我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通过诉讼程序解决,诉 讼管辖地法院为采购人所在地法院。 七、保函的生效 本保函自我方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保证人:(公章) 年 月 日 43 格式 4.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格式)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国家或地区的名称) 的 (公司名称)的在下面 签字的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 代表本公司授权 (单位名称) 的在 下面签字的 (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 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 (项目名称)的 (招标编号: )投标,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 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盖章后生效,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 被授权人签字: 职务: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地址: 44 格式 5.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格式)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招标文件 条目号 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的响应 说明 注:我单位确认,除以上表格中列明的偏离外,我单位接受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商 务条款,无其他负偏离。 注:1、本表应包括对合同条款的偏离说明。 2、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商务部分有任何负偏离,则必须在该表中全部列明。若对招 标文件无商务偏离,请在“投标文件的响应”栏只填写“对招标文件全部商务条款无商 务偏离”即可。不提供上述表格的投标可被拒绝。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45 格式 6.投标人一般情况表(格式) 投标人全称 供应商性质 (须按照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第 2.1 条要求 在本表后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 人姓名 上级主管部门 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办公地址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 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 (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第 2.1条要求在本表 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 需的设备和专业技 术能力 (须按照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第 2.1 条要求 在本表后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或说明)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 的良好记录 (须按照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第 2.1条要求在本表 后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 (须按照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第 2.1 条要求 在本表后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 近三年内,投标人 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参与本采购活动前 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 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 声明 信用状况:在“信 用中国”和“中国 政府采购网”网站 上的查询记录截图 (须按照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第 2.1 条要求 在本表后提供相关证 明材料) 投标人未为本项目 提供过整体设计、 规范编制或者项目 管理、监理、检测 等服务 提供未为本项目提供整 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 务的供应商的书面声明 合格投标人的其他 资格要求(如有) (须按照投标人须知 前附表第 2.1 条款要 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是否为小 微企业 (是小微企业则标明:√,不是小微企业则标明:×) 注:投标人必须提供近三年营业收入和单位职员人数,否则在评审 时评标委员将不考虑对该小、微企业的认定,由此产生的评标风险, 由投标人承担。 46 投标人是否为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 (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则标明:√,不是残疾人 福利性单位则标明:×) 投标人是否为监狱 企业 (是监狱企业则标 明:√,不是监狱企 业则标明:×) 注: 1、请按表内要求将上述证明文件附在此表后面。 2、投标人需要提供《中小微企业声明函》给予证明。 3、投标人是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需要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给予证 明。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47 6.1 供应商是企业(包括合伙企业)的,应提供其在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企业法人营 业执照”或“营业执照”的复印件; 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供应商是非企业专业服务机构的,应提供其有效的执业许可证复印件; 供应商是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供其有效的“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 供应商是自然人的,应提供其有效的自然人身份证明。 6.2 供应商是法人的,应提供 2019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报告中须包括资产 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财务报表附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 件,或具有融资性担保机构经营许可证的试点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供应商是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具有融资性担保机 构经营许可证的试点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6.3 投标人须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须附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声 明(书面声明格式自拟)。 6.4 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 缴税凭据复印件; 供应商是法人的,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应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 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复印件; 供应商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的,需要提供开标前六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 保险的凭据。 注: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 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48 6.5 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格 式) 中金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政府采购项目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 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6.6 供应商须提供没有失信行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记录的证明材料,其中证明材料 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和“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上的查询记录截图,查询截止 时点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期前 5个工作日的查询记录截图。 6.7 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的 声明函(格式) 我单位郑重声明,我单位未为本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 我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49 6.8-1 中小微企业声明函(货物)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参加 (招标人名称)的 (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提 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制造。相关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 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属于 (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行业;制造商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 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期: 注: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 业可不填报 50 6.8-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 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 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 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名称: (盖章) 日期: 51 格式 7.同类项目近三年(2018年 1月 1日至今,合同签字日期为准)业绩一览表(格 式) 招标编号:__________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 服务内容 合同签订时间 采购单位 联系人及电话 履约 情况 1 2 3 4 5 ? 注:1.投标人应如实列出以上情况,如有隐瞒,一经查实将导致其投标申请被拒绝。 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中的要求提供业绩证明材 料。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52 格式 8.拟用于本项目的人员情况 招标编号: 项目名称: 拟用于本项目的人员情况 序号 姓名 职务 执业资格 从事与招标文件 服务要求类似项 目工作年限 工作经历、承担的与招标文 件服务要求类似项目业绩情 况、处理和解决相关问题的 能力等 注: 1、提供拟用于本项目人员的身份证复印件、学历证明复印件,职称证、执业资格 证书复印件、与投标单位签订的劳动合同复印件及近半年所缴纳的个人社保证明复印 件。 53 二、技术文件部分 格式 9.采购需求响应及偏离表(格式) 招标编号:__________ 项目名称: 招标文 件条目 号 招标文件采购需 求的内容与数值 投标人的技术响应内 容与数值 技术响应偏 差说明 技术支持资料 (或证明材料) 情况(页码及所 在位置) 注: 1、 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第四章供货要求的内容给予逐条响应,以投标产品和服务 所能达到的内容予以填写,而不应复印招标的技术要求作为响应内容,有具体 参数的应填写具体参数。 2、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第四章供货要求中要求提供技术支持资料(或证明材 料),并在采购需求响应及偏离表中给予文件名称、所处投标文件页码或位置 等必要说明。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54 格式 10. 招标文件第四章“供货要求”规定的供货方案 10.1 供货方案(格式自拟) 10.2 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技术证明文件或说明(如果有)及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交的 证明文件或说明(格式自拟) 格式 11.服务质量承诺 格式自拟。 55 格式 12.投标保证金退回申请函 投标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固定电话:手机:邮箱: 投标保证金递交形式:保函正本□ 电汇□ 投标保证金金额: 中标服务费发票形式:□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 开户银行 开户名称 银行账号 投标人名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日期: 注:1、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此表信息退回投标保证金,请认真填写。 2、此表可与“投标保证金说明函”密封于一信封中递交,也可装订在投标文件中 递交。 56 增值税专票开票信息 供应商如中标,中标服务费需要采购代理机构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请在《投 标保证金退回申请函》注明需要开具专票,并在开标信封中附上开户许可证、一般纳 税人认定文件的清晰复印件,以及开票信息(见下表)。如供应商在《投标保证金退还 申请函》中未注明且未提供上述材料,中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将默认开具增值税普通发 票。 增值税专票开票信息 单位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固定电话 单位地址 开户银行名称 联系人姓名 开户银行账号 联系人手机 投标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签字) 57 第六章 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1.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 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 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 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 标候选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确定中标候选人,得分且投标 报价相同且技术指标得分也相同的,由评标委员会现场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 3. 评标委员会将按照招标文件的有关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公平、公正、 科学、择优的原则,对初步审查合格的投标进行以下各方面的综合评议。每个评委 独立评分,所有评委评分的算术平均值, 加上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法计算出的价 格分,即为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除价格分外,评委评分可保留 1位小数,评标 最终得分保留 2位小数。 4. 政府采购节约能源政策:政府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的,将 会给予适当加分,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节 能产品。 5. 政府采购环境保护政策:政府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产品的, 将会给予适当加分,并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节能清单所列的 节能产品。 6. 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 (1) 本项目专门面对小微企业。 (2) 监狱企业扶持政策:投标人如为监狱企业将视同为小型或微型企业。 (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7. 评分因素和评分标准 (1) 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及符合性检查 评审标准 评审因素 要求 资格性检 查 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不良信用记录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财务状况证明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所有资证必须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性检 查 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提供其有效授权委托书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有效期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完整、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未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不得影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工作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人在本项目的竞争中无腐败或欺诈行为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无选择方案或选择报价(包括交叉折扣)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无转包或分包要求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报价不是可调整价格的投标报价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文件提供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和技术要求响应及偏 离表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报价未超过分包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保证金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其他实质性条款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详细评审分为商务部分、技术部分和价格部分 本次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满分为 100分,详细如下: 序号 评审项目 评分细则 分值 1 配送车辆 投标人每具备 1 台配送车得 3分,最高 6分; 需要提供车辆行驶证图片,不提供不得分;如为租赁的车, 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复印件及车辆行驶证图片。 6 3 自有品牌 投标人具有农产品自有品牌得 5分;不具备不得分。 5 4 供货方案 及质量保 证措施 对投标人供货方案及管理制度的科学性、控制措施完善情 况进行评分: 供货及质量控制方案完整可行,优秀得 10 分;较好得 7 分;方案一般得 4分;未提供得 0分。 10 4 应急方案 特殊情况应急方案全面、可行得 10 分;特殊情况应急方 案较完整可行得 7分;特殊情况应急方案一般得 4分;未 提供得 0分。 10 5 类似项目 业绩 提供 2018 年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正在服务的食 材配送业绩,每个业绩得 3 分,最高得 9分。 9 6 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最低浮动系数为评标基准价,等于基准价得 60 分,其它投标报价得分为: 投标报价得分= (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60。 注:报价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60 注:本项目专门面对小微企业,非小微企业不得参与详细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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