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序号 | 包号 | 包名称 | 包预算 |
1 | 驻政采招成浩【2021】7 号
| 河南省豫南监狱2021年度生活物资(干货佐料)采购项目 | 73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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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
6.合同履行期限:一年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本项目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规定必须强制采购的, 投标产品必须获得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采购信息安全产品的,必须采购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政府机关采购计算机办公设备必须预装正版操作系统软件)
3.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4.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4.1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含采购内容;
4.2有能力提供本招标文件所述货物及服务,具有法人资格有固定经营场所符合条件的企业;
4.3供应商须具有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流通许可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不允许转包和分包。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年3月8日至2021年3月12日(提供期限自文件获取时间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8:00时至12:00,下午14:3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驻马店市金盾路8号开发区五小公寓楼东单元6楼西户
3.领取招标文件须提交的资料:有效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加盖本单位公章,并加注“与原件一致”字样),原件审核后当场退还,复印件留存。
四、投标保证金
人民币 10000 元;投标保证金以银行转账的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出,投标人应持到账凭证到驻马店市金盾路8号开发区五小公寓楼东单元6楼西户开具收据,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转账时须标注项目编号,投标人必须按下面提供的开户名的全称填写,否则,造成误转或退回的责任自负)。
代理机构开户名:驻马店市成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开户行:中原银行驻马店东风支行
帐 号: 4117 0501 0110 0022 02
行 号: 313511005014
五、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1 年 3 月 29 日上午10:30时(北京时间)
2.地点:驻马店市金盾路8号开发区五小公寓楼东单元6楼西户。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1.时间: 2021年 3 月 29 日上午10:30时 (北京时间)。
2.地点: 驻马店市金盾路8号开发区五小公寓楼东单元6楼西户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及招标公告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招标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2021 年 3 月 8 日至 2021 年 3 月 12 日。
八、项目咨询电话:
采购人:河南省豫南监狱
联系人:单先生 联系电话:0396-2201150
地 点:驻马店市雪松大道西段北侧
采购代理机构:驻马店市成浩招投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方女士 联系电话:17739698825
地 点:驻马店市金盾路8号开发区五小公寓楼东单元6楼西户
发布人:臧先生
发布时间:2021年3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