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岛区]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于 2021-03-07
招标详情
公告概要
公告类型 | 采购公告 |
项目名称/编号 | 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HDCG2021000071 |
采购人 | 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 |
代理机构 | 山东中钢招标有限公司 |
联系人姓名/电话 | 孙睿/13687671622 |
开标日期 | 2021-03-18 09:00:00 |
附件信息
招标文件: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文件.pdf
标包【第一包】采购需求:采购需求.pdf
项目名称: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食堂外包服务 项目编号: HDCG20210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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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1、项目概况: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区分局机关食堂、看守所食堂、刑警食堂、特勤食堂需确定一
家食堂餐饮服务单位,特设立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2、项目预算:215.36 万元
二、采购标的的具体情况
★(一)采购标的内容、数量及单项预算安排
序号 采购标的 数量 单位 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
业
1 食堂服务外包 1 项 餐饮业
实质性说明:
1、确定一家食堂餐饮服务外包单位,负责采购人机关食堂、看守所食堂、刑警食堂、特勤食
堂的食品加工制作、食品存放、食品售卖、食堂保洁等技术和服务工作,接受采购人全方位的监
督管理。本项目预算包括提供上述服务内容的全部费用;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划分系根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规定。
★(二)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
供应商严格按照本需求规定的服务范围、服务内容和要求等,完成食堂餐饮服务工作,达到采
购人的质量要求。
(三)需满足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供应商及其提供的服务成果应符合国家有关部门规定的相应技术、计量、节能、卫生、安全和
环保法规及标准,以及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
标准、规范;如国家有关部门对供应商及其提供的服务成果有强制性规定或要求的,供应商及其提
供的服务成果必须符合相应规定或要求,供应商需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文件。
(四)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
1、服务地点
序号 名 称 地 址
1 机关食堂 青岛市黄岛区云海路 1567 号
2 看守所食堂 青岛市黄岛区灵山湾路 3677 号
3 刑警食堂 青岛市黄岛区海王路 567 号
4 特勤食堂 青岛市黄岛区盛海路 589 号
项目名称:青岛市公安局黄岛分局食堂外包服务 项目编号: HDCG202100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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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硬件条件
采购人提供厨、灶具、餐桌椅等设施设备的采购、维修,承担水、电、气、暖等能源费用,负责
原材料采购。成交供应商负责食品加工制作、食品存放、食品售卖等技术和服务工作,接受采购人
全方位的监督管理。
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的经营活动进行监督管理,质量监控。发现不符合管理要求或出现食
品安全事故的,采购人有权进行经济惩罚或随时终止合同。
3、服务内容和要求
1)服务对象:就餐单位全体职工
2)服务形式:一餐一刷卡形式自助餐
3)供餐时间:365天早、中、晚餐服务,无节假日,加餐随时通知。
4)就餐人数:≥835 人
5)种类:
序号 名 称 内容
1 机关食堂
早餐:凉菜 3个,热菜 1个,面点 5个,汤、粥各 1例;
午餐:凉菜 1 个,大荤菜 2 个,热菜 3 个,面点 4 个,土产 1 份,水果 1
份,粥 1例;
晚餐:大荤菜 1个,热菜 3个,面点 5个,粥 1例。
2
看守所食
堂
早餐:凉菜 3个,热菜 1个,面点 5个,汤、粥各 1例;
午餐:凉菜 1 个,大荤菜 2 个,热菜 3 个,面点 4 个,土产 1 份,水果 1
份,粥 1例;
晚餐:大荤菜 1个,热菜 3个,面点 5个,粥 1例。
3 刑警食堂
早餐:凉菜 1个,热菜 1个,面点 5个,汤、粥各 1例;
午餐:凉菜 1 个,大荤菜 2 个,热菜 2 个,面点 4 个,土产 1 份,水果 1
份,汤 1例;
晚餐:凉菜 1个,大荤菜 1 个,热菜 2个,面点 3个,粥 1例。4、食品要
求
4 特勤食堂
早餐:凉菜 3个,面点 5个,汤、粥各 1例;
午餐:凉菜 1 个,大荤菜 2 个,热菜 3 个,面点 4 个,土产 1 份,水果 1
份,粥 1例;
晚餐:大荤菜 1个,热菜 4个,面点 4个,汤 1例。
1)菜谱每周 1套,菜谱不可重复使用,每周三提供下周菜谱,便于提前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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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严格执行国家和山东省、青岛市政府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做好食品卫生安全、
食堂环境卫生、食堂食品留样工作。
3)清理并保持食堂、食堂责任区域内卫生;不得乱倒垃圾,不得乱排废物,餐厨垃圾要做到每
天及时清理。
4)食品口味多样、适中,安全卫生、营养丰富。
5)食品质量要求(总体要求绿色环保):须以现代营养学为基础进行科学配餐,做到各类主副
食搭配合理,在确保食品安全的前提下,做到食品营养可口,具体要求如下:
6.1)主食质量:
(1)供餐时,热食品种保持温热;
(2)食品表面无风干、水浸现象;
(3)蒸活:要求碱量合适,不酸不黄,个头暄腾,分量符合要求,软硬合适,色白型好;
(4)煮活:不生、不糟、不软、不硬、不破;烙活:火候均匀,不生不糊,厚薄一致,边沿熟
透,层次多;
(5)烤活:火候一致,不生不糊;
(6)炸活:矾、碱、盐比例合适,型大量准,没有阴阳面。
6.2)冷菜质量:
(1)冷荤制作符合“五专”要求,即专人、专室、专用具、专冷藏、专消毒;
(2)酱制食品不含过多的汤汁;
(3)切配的食品刀口细腻、均匀、搭配合理;凉拌食品汤汁应适度,适时拌制;
(4)烹制后的食品完整、不碎、不松散。
6.3)热菜质量:
(1)供餐时,热食品种保持温热;
(2)菜要先洗后切,注意营养卫生,丁、丝、条、块、片等刀口均匀、厚薄一致、粗细一致;
(3)食品保证质量,火候适中,汁芡均匀,咸淡可口,色、香、味、型俱佳;
(4)素菜食品即时烹炒,控干过多的汁和水份。
6.4)按时令季节有计划的调整菜单,做到营养搭配合理。在传统民俗节日、节气,应能够适时
提供时令菜品。
6.5)必须安排专人对供餐期间的菜品供应情况进行动态巡查,随时确保各类菜品供应数量(以
剩余菜量占菜品容器的 30%为下限),杜绝出现菜品短缺甚至断供的现象出现。
5、餐饮服务人员工作仪容仪表要求
(1)按规定着装,服装整齐,鞋面干净整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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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佩带胸卡、规范服务。
(3)注重个人卫生,头发整齐、美观,男发长不过耳,女不留披肩发(长发应盘起),不许染
黑色以外其他颜色头发。
(4)上班确保正常的工作状态,冷荤制售人员必须戴口罩,工作区域内不得吸烟。
6、餐饮服务人员的规章制度
(1)严格执行就餐单位制定的各项相关规章制度。
(2)在工作区内认真工作,不串岗、不大声喧哗。
(3)设备出现问题及时反映给主管人员,并及时通知采购人。
(4)不和用餐人员发生任何冲突,做到文明礼貌、热情周到,如发生纠纷应如实反映并及时处
理。
(5)如单位发生突发事故、紧急事故或异常情况等,所有人员应服从有关人员的指挥安排。
7、食堂的服务工作职责
(1)开餐前搞好食堂的桌、椅、地面卫生。
(2)检查食堂内所有设备完好无缺。
(3)发现工程上的问题,认真填写维修单。
(4)随时清理食堂区域内的地面、餐桌、椅,保证用餐清洁,随时接受采购人检查,协助采购
人做好垃圾分类工作。
(5)食堂、操作间、原材料库房等区域的日常卫生保洁工作。
(6)各种餐厨设备的日常使用保洁维护保养,厨房烟道系统定期清洗维护。
8、完成就餐单位临时交办并属于食堂餐饮服务工作范畴之内的其他工作。
(五)需满足的采购政策要求
序号 内容 说明
1
中小企业有
关政策
1、根据工信部等部委发布的《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按照本次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的划型标准,
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应按照采购文件格式要求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2、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
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的
响应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3、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
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
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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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4、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
的属于监狱企业证明文件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符合享受政府采购支持政策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条件且提供《残疾人福利
性单位声明函》的,视同为小型和微型企业。
2
节能环保
要求
严格执行《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
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 号)。
(1)本次采购产品属于政府强制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
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投
标无效;
(2)属于政府优先采购产品类别的,须按照要求提供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
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否则
不予认定。
3
信息安全要
求
信息安全产品,需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
效认证证书,投标应符合《关于信息安全产品实施政府采购的通知》(财
库【2010】48 号)要求。
★(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项目交付或实施的时间:签订合同后 5日内供应商服务人员到位,服务期 1年。
2、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七)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供应商要依法履行各项义务,包括但不限于负责与食堂服务人员签订劳动合同;负责食堂服
务人员的管理、考查、辞退以及工资发放、社保的办理及缴纳、人员档案、福利管理等。
2、采购人与供应商派遣的员工不发生劳动合同关系及工资支付关系。所有派遣到办公区工作的
员工或管理人员提起的劳动争议仲裁,均由供应商负责妥善处理;因供应商及其食堂服务人员的原
因,造成采购人或第三方的人员人身伤害、财物丢失、被盗及损毁等情况,供应商应承担全部赔偿
责任。
3、供应商要考虑到食堂服务人员的人身安全问题,应根据具体服务内容,自行决定并为食堂服
务人员提供有关安全设施或投保相关保险,供应商自行承担因安全事故、责任事故等造成的损失及
相关责任。
4、供应商要按照行业标准和采购人要求,配齐配全各职各类人员。食堂服务人员要身体健康、
五官端正,年龄≤50岁,★具备餐饮从业人员健康合格证。每个食堂服务人员中包括至少 1名管理
人员(厨师长可兼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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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堂岗位基本要求:
食堂名称 岗位人数 ★备注
机关食堂 16
服务期间食堂服务人
员调整必须经采购人
同意。
看守所食堂 4
刑警食堂 4
特勤食堂 8
5、成交供应商负责所有食品的接收、保管、加工、制作、售卖等全部工作。
6、成交供应商负责厨房及食堂的日常保洁、卫生消毒和垃圾清理工作。
7、成交供应商负责设施设备的日常使用维护,保证设施设备的安全平稳运行;提出定期检测及
更新计划,报请采购人批准,由采购人组织实施。
★(八)费用承担及财务结算
1、此次采购费用构成为:本次采购,实行按岗位每月每人全部费用报价。报价中包括但不限于
工资(各岗位工资不能低于青岛市目前的最低工资标准)、加班费、社会保险(必须按照青岛市现
行规定上齐社会保险)、劳保福利、管理费、税金等一切所涉及的费用,采购人不再提供成交价格
之外的任何相关费用。
2、本合同服务费按年计算,采购人按季(每三个月为一个季度)支付服务费给成交供应商,采
购人于每季度服务结束后向成交供应商支付该季度的服务费,最后一次支付,在项目服务期满,验
收合格后支付,服务期间若因看守所搬迁造成该食堂服务终止的,采购人将据实结算该食堂服务费
用,服务费具体拨付时间以财政实际拨付时间为准,因财政政策及规定等原因影响付款的,不在合
同约定范围内。
3、食堂范围内的设施、设备采购、维修、水、电、气、暖及物料消耗均由采购人负责。成交供
应商根据实际情况,及时提出申请,征得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进行实施。
(九)成本核算
1、成交供应商须严格按照采购人确定的餐费标准和就餐人数准备原材料并进行成本核算,严格
按照就餐人数及时调控原材料支出。原材料主要包括粮油、肉类、水产、禽类、蛋类、果蔬、豆制
品、干货、调味品等。
2、采购人可视情确定是否委托成交供应商代为采购原材料。如果委托,成交供应商须按照采购
人确定的标准进行采购,确保采购的所有原材料符合国家有关食品安全标准,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监
督检查。原材料费用由采购人按照发生的实际数额支付给成交供应商。
(十)采购人权利和义务
1、采购人免费提供工作场地供成交供应商使用,为成交供应商提供必要的办公用房、库房和更
衣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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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采购人有权对原材料的使用消耗情况进行审核检查。
3、采购人免费提供水、电、燃气等能源供成交供应商使用并有责任保证能源的正常供应。采购
人有权对能源消耗量予以审核,如能源消耗量同期环比增长超过 5%,采购人有权对成交供应商因管
理不善造成的浪费情况予以追偿和罚款。
4、采购人有权监督、考核、评价成交供应商的日常管理、人员配备、食品安全、菜品质量、卫
生状况、服务质量、资金支出等情况,对出现的问题有权要求成交供应商做出说明并及时进行整改。
5、采购人每个月组织一次餐饮服务综合满意率调查工作,如综合满意率调查结果低于既定标准
(测评满意度≤85%),采购人扣除成交供应商服务费 2000 元,连续两次综合满意率调查结果达不
到既定标准的,扣除成交供应商服务费 5000 元,并要求其进行整改,连续三次综合满意率调查结果
达不到既定标准的,采购人将视情况中止合同。
6、合同终止时,成交供应商应向采购人移交服务场地、工作用房、设施设备、厨具、炊具、餐
具、剩余主辅原料和厨杂等物资。成交供应商应在接到采购人书面终止通知的 7 日内撤出本项目,
所有移交工作完毕后,双方结清所有费用。在撤出本项目前,成交供应商应提前告知采购人,并提
供正常的餐饮服务直至合同终止。
★(八)项目售后服务及验收标准
1)食材配送到食堂后,供应商应认真查验食材数量和质量,发现不合格商品,供应商应及时退
换,若因为供应商查验不严格导致食材加工后的食品质量问题,由供应商负全责。
2)在食品加工、销售和用餐者餐后出现的因食品本身质量问题发生的食物中毒等安全事故,由
供应商承担经济赔偿责任以及相关法律责任。
3)物资验收中不合格产品,供应商应按照采购人规定时间内协调调换,以不影响正常食材加工
和销售。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