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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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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 3月 19 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汴顺财磋商采购-2021-1

2、项目名称: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2、招标内容:食堂外包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6、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要求

5.7、包段划分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

包最高限价

1

第一包段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政府西院及政府北院)

15元/人/顿

15元/人/顿

2

第二包段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政府东院)

15元/人/顿

15元/人/顿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标段):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之规定;

3.1.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1.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以来任意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3.1.4、供应商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书面声明)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4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开标时网页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3.5供应商可参与≤2个包段的投标活动,但只能中一个包段;若一家投标人同时中标2个包段,则按包段先后顺序取靠前为准。投标人对同一项目2个包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包段分别提交。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 3 月 9 日至 2021年 3 月 15日。每天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2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方式:供应商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CA密钥登录会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在“组件下载”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请供应商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CA密钥推送消息。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1年3 月 19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3月 19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西B区(开标区)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40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 公告的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2021年 3 月 9 日至 2021年 3月 15 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人:开封市顺河回族区财政局

联系人:开封市顺河回族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23388639

地址:开封市东环北路30号汴京农村商业银行4楼415室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南土街28号

联 系 人:古先生

电 话:0371-232597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正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第四大街郑开印象城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1-2267168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1-22671688




附件下载:1包段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机关食堂外包管理项目
2包段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机关食堂外包管理项目


1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第二包段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编号:汴顺财磋商采购-2021-1 招标人: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河南正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二 0 二一年三月 目 录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 4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 7 第三章 评标办法 ......................................................................................................................................... 21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 25 第五章 食堂日常管理经营模式 ................................................................................................................. 25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 29 目 录 ............................................................................................................................................... 32 一、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 ................................................................................................................... 33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 35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 ........................................................................................................................... 35 四、技术部分及服务承诺 ................................................................................................................... 37 五、代表业绩一览表 ........................................................................................................................... 38 六、资格审查资料 ............................................................................................................................... 39 七、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 40 八、其他材料 ....................................................................................................................................... 41 4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 (http://www.kfsggzyjyw.cn)会员系统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3月 19 日 09时 30分(北 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汴顺财磋商采购-2021-1 2、项目名称: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0元 最高限价: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资金来源:财政资金 5.2、招标内容:食堂外包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5.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5.4、服务期限:以合同签订为准 5.5、质量要求: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5.6、服务要求: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要求 5.7、包段划分 序号 包号 包名称 包预算 包最高限价 1 第一包段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政府西院及政府北院) 15 元/人/顿 15 元/人/顿 2 第二包段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 (政府东院) 15 元/人/顿 15 元/人/顿 6、合同履行期限:同服务期限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标段):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之规定; 3.1.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5 3.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1.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以来任意 3 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3.1.4、供应商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书面声明)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活动。 3.4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 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开标时网页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3.5供应商可参与≤2个包段的投标活动,但只能中一个包段;若一家投标人同时中标 2个包段, 则按包段先后顺序取靠前为准。投标人对同一项目 2 个包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包段分 别提交。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 年 3 月 9 日至 2021 年 3 月 15 日。每天上午 09 时 00 分至 12 时 00 分,下午 12时 00分至 17时 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3、方式:供应商请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录政采、工程业务系统,凭 CA密钥登录会 员系统,按要求下载电子文件。供应商未按规定下载电子文件的,其投标将被拒绝。在“组件下载” 中下载最新版本的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安装包,并使用安装后的最新版本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 投标文件。请供应商时刻关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和公司 CA密钥推送消息。 4、售价: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1、时间:2021年 3 月 19日 09 时 30分(北京时间) 2、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 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五、响应文件开启 1、时间:2021年 3月 19日 09时 30分(北京时间)。 6 2、地点:开封市郑开大道与三大街交叉口路北市民之家五楼西 B区(开标区) 本项目采用“远 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 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解 密、答疑澄清等。(系统解密时长默认为 40钟,错过解密时长者视为自动放弃本次投标)。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及 公告的期限 本次招标公告在《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信 息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五个工作日 2021年 3 月 9 日至 2021年 3月 15 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监督人:开封市顺河回族区财政局 联系人:开封市顺河回族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371-23388639 地址:开封市东环北路 30号汴京农村商业银行 4楼 415室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南土街 28号 联 系 人:古先生 电 话:0371-2325972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称:河南正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第四大街郑开印象城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1-22671688 3、项目联系方式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1-22671688 7 第二章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2 采购人(招标人) 名称: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机关事务服务中心 地 址:开封市顺河回族区南土街 28号 联 系 人:古先生 电 话:0371-23259721 1.1.3 招标代理机构 代理机构:河南正驰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开封市第四大街郑开印象城 联系人:李老师 联系方式:0371-22671688 1.1.4 项目名称及包段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机关食堂外包服务项目第二包段 1.1.5 服务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2.1 资金来源及比列 财政资金,100%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内容 食堂外包服务(具体内容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1.3.2 服务期限: 以合同签订为准 1.3.4 质量要求 符合国家或行业规定的合格标准,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技术标准及要求 1.3.4 服务要求 满足采购人提出的服务要求 1.4.1 供应商资质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 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标段):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之规定; 3.1.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加载统一社会信 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 供 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 资信证明。) 8 3.1.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 供 2020 年以来任意 3 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3.1.4、供应商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书面声明)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 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 《餐饮服务许可证》。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 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活动。 3.4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 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 (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 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 息的潜在供应商,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开标时网页截图附在投 标文件中。 3.5供应商可参与≤2个包段的投标活动,但只能中一个包段;若一家 投标人同时中标 2 个包段,则按包段先后顺序取靠前为准。投标人对 同一项目 2 个包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包段分别提交。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各供应商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0.2 供应商提出异议的截止 时间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 5日前 1.10.3 招标人澄清的时间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止之日 5日前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不允许 2.2.1 构成竞争性磋商文件的 其他材料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补充文件及有关本项目的变更资料 9 2.2.2 供应商确认收到竞争性 磋商文件澄清和修改的 时间 收到当日 3.2.1 报价范围 费用包含但不限于、餐厨用具及维修、相应的办公、食材采购、 人员工资、服装、五险、管理费用、税金、油烟清理、垃圾清 运、 化粪池、隔油池和下水管网清理等与本项目有关的所有 费用。 3.2.3 最高限价 /项目预算金额 固定单价法(本项目采用固定价格招标) 15 元/人/顿,(其中个人负担 1 元,财政补贴 14 元) 注: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的量结算。 3.2.4 报价币种 全部报价均应以人民币为计量货币,并以人民币进行结算。 3.3.1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日起 60 日历天(供应商承诺的投标有效期不得少于该 时间要求)。 3.4.1 投标保证金 不收取 3.6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 方案 不允许 3.7.3 签字或盖章要求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企业盖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磋 商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不符合要求的,其投 标将被拒绝。 3.7.4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壹份(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会员系统指 定位置上传); 4..1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方式 及地点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 a、各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到会员 系统的指定位置。请供应商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磋商响应文件是否 完整、正确。 b、供应商因交易中心投标系统问题无法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请 在工作时间与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运维电话联系,联系 电话:0371-23859291 (2)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自系统发起 40 分钟内)内完成解密 10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 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应当在开 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文件 解密、答疑澄清等。 5.1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地点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21年 3月 19 日 09 时 3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 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投 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 进行投标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5.2 开标程序 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自系统发起 40分钟内)内完成解密。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 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 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投标 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操作流程按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评系统操作手册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部分投 标人的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开标会议可以继 续进行。一个标段解密的投标文件不足三家时该标段不再继续进行。 3、开标会议结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会议过程中至开标会议结束后 5 分钟之内对开标会议开标过程涉及内容提出质疑,否则视为对开标过 程涉及内容会议无异议。 6.1.1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评标委员会构成:共3人;其中采购人代表1人,相关专家2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省级相关专家库中抽取 7.1 是否授权评标委员会确 定中标人 √否,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数: 3名 若一家投标人同时中标 2个包段,则按包段先后顺序取靠前为准。 7.2 中标人公布媒介 《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开封市公 共资源交易信息网》 7.3 中标通知书 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协同采购人和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1 7.4.1 履约担保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或采购人认可的其他形式。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前,双方协商决定。 7.5.1 签订合同 中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30日内,根据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磋 商响应文件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8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8.2 监督单位 开封市顺河回族区财政局政府采购办公室 8.3 付款方式 招标人和中标人另行协商 8.4 代理服务费 中标人在中标后,向代理公司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费(人民币):5000.00元(不含税) 8.5 解释权 构成本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部分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 不明确或不一致,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在招标投标和 评标阶段的优先解释顺序如下:按竞争性磋商公告、供应商须知、评 标办法、招标内容技术要求、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 一组成部分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 为准;同一组成部分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 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负 责解释。 8.7 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 策 (1)执行《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 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 号); (2)执行《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 (财库[2006]90 号); (3)执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4)执行《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 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5)执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 (财库[2017]141 号)。 8.8 质疑、投诉 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汴公管办【2020】13 号)的规定: 投标人(供应商)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的方式为线上提起,并在规定时间内对投 标人(供应商)的质疑函(异议书)进行回复,各投标人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 态。 12 8.9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如下: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并承担因“硬件 特征码一致”所造成的不良后果。 注:各投标(响应)人从参与项目交易开始至项目交易活动结束止,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 统中的项目进度和状态,特别是项目评审期间。由于自身原因错过变更通知、文件澄清、报 价响应(自系统发起 30 分钟内做出)等重要信息的,后果由投标(响应)人自行承担。 1. 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项目已具备招 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项目采购人: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项目招标代理机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项目名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项目(供货)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及比例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项目的资金来源及比例: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2本招标项目的资金落实情况: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内容、服务期限、质量要求和服务要求 1.3.1 本次招标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2 本次招标的服务期限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3本次招标的质量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3.4本次招标的服务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 供应商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的资格条件祥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4.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招标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3)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4)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13 (5)与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6)被责令停业的; (7)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8)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9)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出现重大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 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语言文字为中文。专用术语使用外文的,应附有中文注 释。证书证件应使用中文版本,无中文版本的应附相应的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不组织) 1.9.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 组织供应商踏勘项目现场。 1.9.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采购人的原因外,供应商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有关情况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供应商在编制磋商响应 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不召开) 1.10.1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采购人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 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供应商提出的问题。 1.10.2 供应商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以数据电文形式将提出的问题送达采购人, 以便采购人在会议期间澄清。 1.10.3 投标预备会后,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将对供应商所提问题的澄 清,以数据电文形式通知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该澄清内容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部分。 1.11 偏离 14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允许磋商响应文件偏离竞争性磋商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竞争性磋 商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竞争性磋商文件 2.1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食堂日常管理经营模式; (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根据本章第1.10 款、第2.2 款和第2.3 款对竞争性磋商文件所作的澄清、修改,构成竞争性磋商 文件的组成部分。 2.2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2.2.1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 向采购人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前以数据电文形式通过电 子交易平台提出疑问,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磋商文件予以澄清。 2.2.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将以数据电文形式发给所有购买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不 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如果澄清发出的时间距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5天,并 且澄清内容影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2.3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数据电文形式通过电子交 易平台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澄清。 2.3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修改 2.3.1采购人可以数据电文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并通知所有已购买竞 争性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但如果修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距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5天,修改内容影 响磋商响应文件编制,并且不能满足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编制磋商响应文件的时间需要影 响投标的,将相应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3.2 供应商收到修改内容后,应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内以数据电文形式通过电子 交易平台通知采购人,确认已收到该修改。 3. 磋商响应文件 15 3.1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3.1.1 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下列内容: 一、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技术部分及服务承诺 五、代表业绩一览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八、其他材料 3.2 投标报价 3.2.1 报价范围: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2报价应具有唯一性,即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要求只进行分类分项报价的项目除外)。本项目 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报价。 3.2.3 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最高限价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载明。 3.2.4报价币种: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有效期为60日历天。 3.3.2在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撤销或修改其磋商响应文件的,应承担竞争性磋商文件和法律规定 的责任。 3.3.3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以数据电文形式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通知所有供 应商延长投标有效期。 3.4 投标保证金(不收取) 3.5 资格审查资料资格审查资料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6 备选投标方案 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规定不允许供应商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3.7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6 3.7.1 磋商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 作为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7.2 投磋商响应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有服务期限、投标有效期、质量要求、服务要求、采购 内容及技术要求、招标内容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7.3电子投标文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在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http://www.kfsggzyjyw.cn:8080/ygpt/WebUserLoginIndex.html)会员系统中加密上传。 4. 投标 4.1 投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密封和标记(不再提供纸质磋商响应文件,需在 规定时间内加密上传电子投标文件) 4.2 磋商响应文件的递交----需在规定时间内加密上传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4.3 磋商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本项目不适用)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和地点进行, 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 开标方式,投标人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 投标人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答 疑澄清等。 5.2 开标程序 1.供应商应在规定的时间(自系统发起 40分钟内)内完成解密。 2.本项目采用“远程不见面”开标方式,供应商无需到现场提交原件资料、无需到开封市公共资源 交易中心现场参加开标会议;供应商应当在开标时间前,登录远程开标大厅,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 并进行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操作流程按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见面开评系统操作手册 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磋商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磋商响应文件。部分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 未解密的,其他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的开标会议可以继续进行。一个标段解密的磋商响应文件不 足三家时该标段不再继续进行。 3、开标会议结束,各投标人可在开标会议过程中至开标会议结束后 5 分钟之内对开标会议开标过 程涉及内容提出质疑,否则视为对开标过程涉及内容会议无异议。 5.3 开标异议 17 供应商在线准时参加开标活动并进行磋商响应文件解密、答疑澄清等。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 评标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 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以及技术、经济等方面专家的确定方 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1.2 评标委员会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采购人或供应商的主要负责人的近亲属; (2)项目主管部门或者行政监督部门的人员; (3)与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对投标公正评审的; (4)曾因在招标、评标以及其他与招标投标有关活动中从事违法行为而受过行政处罚或刑事 处罚的。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 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评审程序 分评标办法、初步评审和详细三个阶段详见第三章评标办法 7. 合同授予 7.1 定标方式 除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外,采购人依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名单,按排序确定中标人,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人数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2 中标人公布 采购人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媒介公布中标人。 7.3 中标通知 在投标有效期内,采购人确定中标人后,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 果通知未中标的供应商。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7.4 履约担保 18 7.4.1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与中标人协商拟定。 7.4.2 中标人不能按本章第 7.4.1项要求提交履约担保的,视为放弃中标,给采购人造成的损 失的,中标人还应予以赔偿。 7.5 签订合同 7.5.1 采购人和中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 天内(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者 从其规定),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和中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 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中标资格,给采购人造成的损失的,中标人还应予以赔偿。 7.5.2 发出中标通知书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 损失。 8. 纪律和监督 8.1 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 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8.2 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串通投标,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取 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 评标工作。 8.3 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磋商响应文件的评审和 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客观、 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干扰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第三章“评 标办法”规定以外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8.4 对有关招投标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 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 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8.5 质疑 根据开封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文件(汴公管办【2020】13号)的规定: 投标人(供应商)向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异议)的方式为线上提起,并在规定时间内 对投标人(供应商)的质疑函(异议书)进行回复,各投标人应时刻关注电子交易系统中的项目进度和 状态。 19 8.6 投诉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 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9.关于中小企业参加投标的规定 9.1 关于投标的规定 依据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文件,符合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供应商(以下称“中小企 业供应商”)应提供财库[2011]181 号文件附件规定格式的《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 1) 9.2 关于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规定 9.2.1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 供应商属于小型、微型企业,且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服务,评标委员会根据供应商填写并 加盖公章的《中小企业声明函》、距开标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和对应的职工社保花名册、 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认定其是否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供应商属 于小型、微型企业,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中小企业声明函》应同时加盖供应商 和制造企业公章,分别提供供应商和制造企业的距开标半年内任一个月的社保缴纳凭据和对应的职 工社保花名册、出具时间距开标不超过一年的经审计的财务报告,认定其是否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 策。 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投标价格给予 6 %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供应商对 其提供的资料真实性自行负责。供应商在《中小企业声明函》中的承诺如有虚假,其中标资格将被 取消,并列入财政部“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 9.2.2享受价格扣除政策的小型、微型企业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条件: 1)符合小型、微型企业划分标准(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 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划分); 2)提供本企业生产的产品或者提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生产的产品。 9.2.3享受小型、微型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供应商应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供应商为中国法人; 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中国法人; 3)投标产品原产地为中国; 4)投标货币为人民币。 9.3 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9.3.1 工业。从业人员 1000 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40000 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中,从 业人员 3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2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20 人及以上,且营业 收入 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2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 20 9.3.2信息传输业。从业人员 20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企业。其 中,从业人员 100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及以上, 且营业收入 1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 万元以下的为微型 企业。 9.3.3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从业人员 30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10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小微型 企业。其中,从业人员 10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1000 万元及以上的为中型企业;从业人员 10 人及以上,且营业收入 5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从业人员 10人以下或营业收入 50万元以下 的为微型企业。 9.3.4其他专业详见: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 10.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1.电子招标投标 采用电子竞争性磋商文件投标,对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递交、开标、评标等的具体要求,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 第三章 评标办法 一、评标办法 1、本次招标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竞争性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前提下,按照竞争性 磋商文件中规定的评分标准和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作为中标候选 人,如得分相同,则按照二次报价从低到高确认中标人。 2、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投标人的商务部分(以最终(二次)报 价为准)、技术和综合部分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 3、如出现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以报价较低者优先作为中标候选人, 如果报价也相同的,则由业主确定中标候选人。 4、评标时,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磋商响应文件最终报价、商务、技术 及综合部分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计算出每个投标人的最终得分;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 二、初步评审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初 步 评 审 2.1.1 资格 评审 标准 资格评 审标准 营业执照 具有有效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 (提供 2019年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其基 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 (提供 2020年以来任意 3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 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重大违法记录承诺书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商业信誉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 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 (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 信行为记录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 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 供应商资格要求中的其他内容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22 2.1.2 符合 性评 审标 准 形式评 审标准 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一致 签字盖章的要求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文件格式 符合第六章“磋商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 报价唯一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 响应性 评审标 准 投标内容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有效期 符合第二章“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 投标总报价 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且报价不高于最高限价 服务期限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服务地点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质量要求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服务要求 符合供应商须知前附表的规定 注:①第一部分内容:包括资格评审、符合性评审及其他与初审有关的要求。 ②以上各项如有一项不合格按废标处理,不得进入详细评分阶段。 三、详细评审(评分标准) 本项目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 评比采用百分制进行评分,总分为 100分,包括商务、技术部分、综合部分三部分投标人的最终得 分为以上三项的总和。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分值(分) 商务部分 (15分) 固定单价法 15 元/人/顿, 注:最终结算以实际发生的量结算。 各投标人投标报价均为招标控制价,均为 15 分。 各投标投标人均不得超出招标控制价,超出按无效投标处理。 23 技 术 部 分 (50) 1、经营方案 10 分 能够针对服务对象从不同角度制订管理方案,格式完整、用语准确、措施可行性 强,为就餐职工提供服务具体、周到、方便。方案需求分析合理,内容详细,措 施完善,角度清晰,表述精炼、准确 ;得 0-10分。 2、原料采购、储存管理及质量控制方案 10分 根据投标人对食品原材料的采购、检测检验、仓库储存管理、原材料的来源可追 溯等方面是否建立切实可行的管理制度和工作流程,保证采购使用的原材料符合 国家食品卫生标准的管理措施进行打分;得 0-10分。 3、膳食方案 10 分 根据投标人针对采购人的实际情况制定的膳食方案(包括:充分考虑职工餐饮习 惯、规律和口味差异性,每周菜单及营养及口味的差异性(包括清真餐),荤素 搭配、菜谱调配)的合理性;得 0-10分。 4、卫生管理方案 10 分 卫生管理方案(产品卫生,人员卫生,餐厅环境卫生,垃圾处理方案等),符合 《食品卫生法》、餐厅管理及餐厅从业人员管理等相关条文的规定,科学全面、 条理清晰、可操作性强。得 0-10分。 5、应急措施 10 分 针对餐厅提出合理的卫生保障措施、消防、治安应急预案措施和突发事件的处理 预案(包括:食物中毒事故应急处理措施、工伤事故应急处理措施、消防事故应 急处理措施、招标人临时加班及其他突发事件就餐问题的处理方案、遇到重大活 动的配合方案及配合处理方案等)得 0-10分。 综合部分(35 分) 管理团队(12分) (1)本项目拟配备厨师(4分): 全部(4人及以上)具有中式烹调师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得 4 分; 部分(不足 4人的)具有中式烹调师(中级及以上)资格证书的得 2分; 没有 不得分。 (2)其他人员(2分): 拟配备的中式面点师全部(2人及以上)配备中式面点师证书的得 2分;部分(不 足 2人的)的得 1分,没有不得分。 (3)其他(6分) 配备的后厨人员中每有一名民族为回族的人员加 2 分,最多加 6 分,没有不得 24 分。(6分) 注:以上成员要求为本公司人员,并具有从业人员健康证;提供证件扫描件、健 康证、身份证及劳动合同方可得分,提供不全不得分。 业绩(3 分) 提供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类似业绩,每提供一份得 1 分,本项最高得 3 分 注:以供应商提供的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为准,日期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否则不得分 服务承诺(20 分) 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对服务质量、食品安全、食物加工、环境卫生等方面的 实质性服务承诺在 0-5分范围内酌情打分。 2.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管理、服务人员配置年龄和技能素质要求的承 诺在 0-5分范围内酌情打分。 3.投标人其他实质性优惠承诺(0-5 分)。 4.投标人结合项目情况提出的切实可行的合理化建议(0-5 分)。 25 1.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仅供参考,以双方约定为准) 甲方: 乙方: 甲方将 项目承包给乙方。为确保该项目工作的顺利进 行,保护甲、乙双方的利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等法律法规相关规定, 本着公平、公正,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特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 概况 L.项目名称: 2.项目内容: 3.项目要求: 。 第二条 结算及付款方式 1.本项目合同额(中标价)为 元(含税)。 2.合同额服务期限: 。 3.付款周期:按月进行付款,经双方对金额核对后,乙方每月底前开据符合国家 规定的税务发票给甲方,甲方于次月支付相应的劳务服务费用。 第三条 服务期限 1.服务期限为 ,从合同签订后进场服务的第 1 日开始起算。 第四条 甲方权利、义务、责任 1.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监督管理,如:卫生、安全、治安、消防、财务管理等, 特别要防止人身财产安全、食物中毒和消防安全等事故的发生,一旦发生类似事故, 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乙方负责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2.因乙方餐厅工作人员失职影响到甲方的正常工作(不可抗力原因除外),甲方 有权追究乙方的责任。 3.甲方有权对饭菜价格统一定价饭,甲方有权对饭菜质量、数量、卫生、服务等 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如乙方未达到标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适当的补偿,甲方每 月对菜品及服务进行考核,考核指标为职工满意度。该指标与当月外包服务费用挂钩。 4.因乙方(不可抗力原因除外)原因造成误餐或停餐,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给予适 当的经济补偿。 5.甲方根据工作安排有权要求乙方在重大节假日或特殊情况下给特定人员提供用 餐。 26 6.乙方违约或者乙方的其他行为,致使甲方认为无法信任乙方继续管理餐厅的, 甲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乙方应退还未履行的管理费用,并承担违约责任,造成甲 方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7.甲方餐厅管理人员对出入库记录严格把关,每次出入库需签字确认后予以使用。 8.提供厨房及其附属设施。 9.甲方无偿提供场地。 10.不得随意停止协议和增加收费项目。 第五条 乙方权利、义务责任 1.有权自主聘用,调用餐厅工作人员。 2.甲方违约乙方有权提出终止本协议,并可依据法律相关规定处置。 3.做好人身财产安全、消防安全、设备安全、水电气安全工作,及时检查和分析 餐厅的安全状况,严格按照安全操作流程和电气设备操作规程办事。 4.经营场所按相关规定进行定期防鼠灭蝇及卫生消杀工作。 5.严格执行各项食品安全、食品留样等餐厅管理制度,严格按餐厅操作规程实施。 6.须确保食物的质量,严禁使用变质变霉及过期的食物,保证食品安全卫生达标, 因乙方(含工作人员)原因造成甲方就餐人员身体健康出现问题的,乙方应承担责任。 7.定期对使用设备及用品进行安全检查,发现事故隐患及时对有关设备进行报修。 8.乙方应加强对员工工作、休息等时间内的人身财产安全、卫生、消防、宿舍等 管理,发生人身财产事故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9.乙方须加强对工作人员服务、设备安全操作的培训与管理,须穿着统一工作服 装 并配置必要卫生防护用品。 10.乙方须按甲方规定时间作息,准时开餐,开餐时间由甲方规定,如有变动应 事先通知乙方。 11.乙方厨房工作人员必须遵守甲方规章制度,不得随意出入甲方禁止区域,如 违反者,可依甲方之规定予以处罚。 12.对甲方厨房现有设备及餐具,乙方应严格管理,合理使用,妥善维护和保管, 不得人为损坏和丢失,否则折价赔偿。 13.乙方在运作期间,餐厅工作人员的福利及其他事项均由乙方负责。 14.接受和配合相关监督管理部门对餐厅的食品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 关食品安全的管理情况,对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 15.负责拟订从业人员的年度培训计划;协助组织从业人员进行食品安全法律法 规、 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和考核。 27 16.负责拟订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食品粗加工、切配、烹饪、备餐供餐、专间、 食 品库房、餐用具清洗消毒和保洁等岗位的岗位责任制度,并对执行情况进行督促和 检查。 17.协助检查食品原料采购、验收、储存及加工制作、销售等过程中的食品安全 状况并记录,拟订检查计划、项目,落实检查时间,对检查中发现不符合食品安全要 求的行为及时制止并提出处理意见。 18.负责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实施健康检查,督促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和 病症人员调离相关岗位。 19.定期组织开展餐厅消防安全大检查,及时消除消防安全隐患,认真分析研究 食 堂消防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深入检查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与差距,采 取有力措施,有效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0.乙方及其工作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他人提供或泄露甲方的商业秘密等信息 资料,对甲方的资料、业务数据等应按照甲方相关文件及工作要求执行保密工作。如 乙方工作人员泄露甲方机密造成甲方或任何第三方经济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乙方的保密义务不受本合同终止、解除的影响。 21.本合同未明确但本项目招投标文件规定乙方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第六条 违约责任 1.在本协议有效期内,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双方均不得有单方面终止合同的行 为,因任一方的原因造成协议无法履行的,应对因此造成损失的一方承担赔偿责任。 2.甲方应按约定支付相关费用,逾期支付的,每日按逾期支付部分的千分之一支 付违约金,逾期支付超过一个月,乙方有权解除合同。 3.乙方应与餐厅用工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建立劳动关系,及时支付工工资等各项 费用。因未签订书面劳动合同等原因造成纠纷的,由乙方承担责任。乙方应按约定支 付餐厅人员工资及各种社会保险,逾期支付的,每日按逾期支付部分的千分之一向甲 方支付违约金,因此造成餐厅经营困难或者甲方无法用餐的,支付不低于一个月服务 费的额外赔偿金,逾期支付超过一个月,甲方有权解除合同。 4.如乙方提供虚假资质证明材料,不具备履行本合同的合法资质的,甲方有权立 即解除合同,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5.乙方违反第五条任意一项约定的,应向甲方支付 的违约金,甲方有权单方 解除本合同,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甲方因此遭受的经济损失,乙方还应负责赔偿。 第七条 争议解决 1.凡因本合同的解释、效力及履行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的,双方均可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8 2.因诉讼而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财产保全费、差旅费、 执行费、评估费、拍卖费、公证费、送达费、公告费、律师费)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等由败诉方承担。 3.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后,可以书面形式补充和修改,且因此形成的补 充文件与本协议构成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八条 其他事项 1.不可抗力原因造成损失时,乙方不承担甲方房产和设施的经济损失。 2.甲、乙双方员工应保持相互尊重,不发生磨擦,若有发生因此造成的伤害由无 理的一方负责。 3.如甲方员工或就餐人员在餐厅发生意外事故,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4.合同期满,乙方应将甲方提供的场地、设施、设备、工具等全部清还甲方,配 合甲方完成清算工作。 5.根据省、市有关规定,本合同项目严禁转包及分包,否则,由此造成的一切 后果概由乙方负责。 6.本项目招标文件、乙方投标文件为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 未约定但招标文件有要求的内容,按照招投标文件执行。本合同及其附件、补充协议 未约定事宜,应按照我国法律法规相关规定执行。 7.本合同一式柒份,甲方执伍份,乙方执贰份,双方盖章后生效,具有同等 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日期: 年 月 日 日期: 年 月 日 (本合同仅供参考,以实际签订为准) 29 第五章 食堂日常管理经营模式 一、甲方(区里)提供厨房、餐厅、厨具设备及水电、燃气 (燃料),乙方(承包方)提供厨师及服务人员。 二、乙方每周需要提前列出菜单并根据甲方所定就餐标准备 餐: (1)第二包段午餐用餐人数约 150 人,每人每天午餐标准为 15 元。其中:个人负担 1元,财政补贴 14元。 (2)午餐标准:4 种菜(两荤两素),1 种汤,水果供应,主食 2 种。 三、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每周肉类以新鲜的牛羊肉为主,鸡肉、鱼肉为辅(禁止吃 鸭肉),且所有肉类食材禁止使用冷冻食品。 (2)乙方保证每天的原材料采购于正规厂家,所有菜品、肉类、 水果新鲜,食用油为非转基因名牌食用油,保证食品安全,确保 所有食材无毒、无害。 (3)乙方负责食堂的管理,具体包括食堂人员安排、菜肴的搭 配与制作、食堂环境的卫生清洁。乙方负责餐饮工作人员皆需持 有健康证,严格按操作规程工作。 (4)乙方保证原材料放置、清洗、烹任安全卫生,做到环境卫 生、膳食均衡,并注意做好勤俭节约工作,确保食堂卫生、安全。 (5)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环境建设由乙方负责。如因乙方 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食品污染等安全事故,所有损失由乙 方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责任。 30 (5)乙方承包的食堂不准改变用途,不准转包。 (6)乙方人员如发生工伤事故由乙方承担一切后果。 (7)乙方不能存放职工餐卡。 31 第六章 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2 目 录 一、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 四、技术部分及服务承诺 五、代表业绩一览表 六、资格审查资料 七、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八、其他材料 33 一、磋商函及磋商函附录 (一)磋商函 致: (采购人) 我们收到了 (项目编号)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 加 (项目名称及包段)投标活动并投标,我们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 任。 1、愿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条款和要求,以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小写: 元/人/顿),服务期限 (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质量要求 参加投标。 2、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履行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各项要求。 3、我们同意按竞争性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日历 天。如果中标,有效期延长至合同终止日止。 4、我们愿提供竞争性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文件资料。 5、我们承认最低报价是中标的重要选择,但不是唯一标准。 6、我们已经详细审核了全部竞争性磋商文件,包括修改、补充的文件(如果有)及有关附件,我 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7、如我方中标,我方愿意参照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向招标代理机构支付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中 标服务费)。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地址: 电话: 年 月 日 34 (二)磋商函附录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及包段 投标内容 投标总报价(元/人/顿) (大写) (小写) 服务期限 质量要求 服务地点 服务要求 是否为小微企业 其它说明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5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扫描件。 36 三、法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 (身份证号)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 代表人,现委托 (姓名) (身份证号)为我方代理人。代理人根据 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递交、撤回、修改 (项目 名称及包段)投标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注:附授权委托人身份证扫描件。 37 四、技术部分及服务承诺 38 五、代表业绩一览表 序号 合同名称和地点 合同总价 业主及联系方式 附:提供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没有则填无)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39 六、资格审查资料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执行环保、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适用于所有标段): 3.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二十二条之规定; 3.1.1、供应商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 3.1.2、供应商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 年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或提供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期内的资信证明。) 3.1.3、供应商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 2020 年以来任意 3 个月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3.1.4、供应商需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提供书面声明)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具有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活动。 3.4供应商应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 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中国政府采购(www.ccgp.gov.cn)查询“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渠道查询自身信用记录,并提供查询合格的截图,若查询有失信等负面信息的潜在供应商, 将拒绝其报名参加本项目;开标时网页截图附在投标文件中。 3.5供应商可参与≤2个包段的投标活动,但只能中一个包段;若一家投标人同时中标 2个包段, 则按包段先后顺序取靠前为准。投标人对同一项目 2 个包段进行投标的,电子投标文件应按包段分 别提交。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0 七、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 (项目名称)招投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一、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二、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 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 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 费用。 三、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与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 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供应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1 八、其他材料 1、承诺书 我公司独立制作、修改和上传磋商响应文件,并承担因“硬件特征码一致”所造 成的不良后果。 承诺人: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42 2、供应商认为其它有必要说明的材料 43 附件 1(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小型微型企业投标者提供):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 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 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 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 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供应商应提供本企业生产产品或服务。(投标企业本身为小微企业,若提 供其他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需同时另外提供该制造企业的《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人的本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布,接受其他供应商和社会监督。 44 附件 2(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者提供):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 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 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1、供应商随本函提供下相关材料原件扫描件:①残疾证(不少于 10 人, 不低于单位职工人数的 25%),②劳务合同(期限一年以上),③社会保险金缴纳票 据或清单,④银行代发工资证明。(供应商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而提供其他残疾 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需另外提供该制造企业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及附带相关资料)。 2、中标人本声明函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布,接受其他供应商和社会监督。 45 附件 3(符合政策要求,并申请按监狱企业投标者提供): 监狱企业证明 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 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注:中标人的本证明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布,接受其他供应商和社会监督。

附件(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