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03-09 10:42:00]
一、项目编号:JSDC皖B【招】20210106
二、项目名称:芜湖市社会儿童福利院食堂农副产品采买配送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芜湖丰新生态农业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芜湖经济技术开发区万春新苑蓝领公寓G1楼101-6
中标(成交)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
名称:芜湖市社会儿童福利院食堂农副产品采买配送项目 服务范围:芜湖市社会儿童福利院食堂农副产品采买配送 服务要求:详见招标文件采购需求 服务时间:三年(原则上按照1+1+1方式,服务合同是一年一签,第一年合同期满后经服务单位认可考核合格后方可续签第二年合同,以比类推,此项目时效不超过三年) 服务标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
五、评审专家名单:
杨正、吕熙霞、王海涛、郭镜、吴世虹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芜湖市政府性项目招标采购代理服务费付费参考标准》执行;金额:50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2、招标公告发布日期:2021年01月27日
3、开标日期: 2021年03月02日
4、中标供应商业绩:详见附件
5、无效投标单位及原因:芜湖八戒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未提供招标文件中*号要求的承诺函,作无效标处理;
6、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芜湖市社会儿童福利院
地 址:芜湖市
联系方式:0553-2910361
2. 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江苏大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安徽省芜湖市鸠江区皖江财富广场A2座526室
联系人:汪工 181303191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工
电 话:18130319112
十、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