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竞争性谈判名称: | 中国电信玉溪分公司2021年易门分公司员工食堂管理服务合同项目 | 创建时间日期: | 2021-03-09 09:13:00 | |||||||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起始时间: | 2021-03-09 09:08:43 | 竞争性谈判文件发售截止时间: | 2021-03-12 09:08:50 | |||||||
竞争性谈判内容说明: | 终止: | 否 | 竞争性谈判标包: | 中国电信玉溪分公司2021年易门分公司员工食堂管理服务合同的管理服务项目 |
标包名称: | 中国电信玉溪分公司2021年易门分公司员工食堂管理服务合同的管理服务项目 |
标包内容说明: |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年易门分公司员工食堂服务合同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编号:【YNCGXQ202102230046】),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项目概况[简要描述项目需求、实现的功能等]:本项目为2021年易门分公司员工食堂服务合同的采购项目,采购范围为易门分公司员工食堂早餐、中餐服务,1年的服务费预估为20万元。 采购内容:易门分公司员工食堂服务,食堂每天每餐就餐人数不超过30人,其中:早餐约为20人,中餐约为30人。服务期限1年。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早中晚餐价格合计最高限价为25元人民币/人/天计算方法,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发生实质性改变的,最高限价以谈判小组最终确认的为准。 供应商资格要求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明确列明供应商应满足的所有资格条件]: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或个体工商户;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应包含“餐饮服务”范围。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采购人对供应商有其他不得存在情形的,可增加规定。如: 在与中国电信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产品资格要求】无 【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等)资格要求】无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获取时间:2021年03月10日至03月12日,每天上午( 08:00 至11:30 ),下午(14:30 至18:00 ),北京时间。 获取地点: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易兴路803号电信办公楼4楼办公室。 3.3 获取方式:(1)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 (2)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应答文件的递交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易兴路803号电信办公楼4楼办公室。 第一轮谈判时间和地点:2021年3月13日09时,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易兴路803号电信办公楼3楼会议室。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未按照本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注册 供应商须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谈判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地 址:云南玉溪市秀山路27号 邮 编:651100 联 系 人:尹建伟 电 话:13378777629 电子邮件:13378777629@189.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新兴支行 账 号:2517026109022108635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盖章)】 2021年03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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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玉溪分公司2021年易门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1).docx
项目编号:
中国电信玉溪分公司2021年易门食堂管理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盖章)】
2021年月日
目 录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1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2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
1. 总则 4
2. 竞争性谈判文件 4
3. 应答文件 4
4. 应答 5
5. 谈判小组 5
6. 谈判程序 5
7. 采购结果确定 6
8. 合同签订 6
9. 采购代理服务费 6
10. 纪律和监督 6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7
第三章评审办法 8
评审办法前附表 8
1. 评审标准 9
2. 评审程序 9
第四章商务规范书 [ 即合同文本 ] 10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 / 技术规范书 / 工作任务书】 10
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 10
第七章其他 14
第一章 竞争性谈判公告
【2021年易门分公司员工食堂服务合同的采购】项目(采购需求编号:【YNCGXQ202102230046】),采购人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具备采购条件,现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特邀请有意向的且具有提供标的物能力的潜在供应商(以下简称供应商)参加竞争性谈判。
1. 项目概况与采购内容
1.1 项目概况[简要描述项目需求、实现的功能等]:本项目为2021年易门分公司员工食堂服务合同的采购项目,采购范围为易门分公司员工食堂早餐、中餐服务,1年的服务费预估为20万元。
1.2 采购内容:易门分公司员工食堂服务,食堂每天每餐就餐人数不超过30人,其中:早餐约为20人,中餐约为30人。服务期限1年。
1.3 本项目设置最高限价,早中晚餐价格合计最高限价为25元人民币/人/天计算方法,供应商最终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其应答将被否决。谈判过程中,谈判文件发生实质性改变的,最高限价以谈判小组最终确认的为准。
2. 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供应商基本资格要求[明确列明供应商应满足的所有资格条件]: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或个体工商户;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应包含“餐饮服务”范围。
2.2 供应商不得存在的情形
2.2.1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采购人对供应商有其他不得存在情形的,可增加规定。如:
在与中国电信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
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
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2.2.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分包或者未划分分包的同一项目应答。
2.3 【产品资格要求】无
2.4 【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等)资格要求】无
2.5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3.1 获取时间:年月日至月日,每天上午( 08:00 至11:30 ),下午(14:30 至18:00 ),北京时间。
3.2 获取地点: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易兴路803号电信办公楼4楼办公室。
3.3 获取方式:(1)委托经办人携带下述文件向采购人了解有关信息:
(2)单位介绍信(或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3)经办人身份证原件;。
4. 应答文件的递交
4.1 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即应答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易兴路803号电信办公楼4楼办公室。
4.2 第一轮谈判时间和地点:年月日时,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易兴路803号电信办公楼3楼会议室。
4.3 出现以下情形时,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4.3.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4.3.2 未按照本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4.3.3 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5. 供应商注册
5.1 供应商须在购买竞争性谈判文件后5日内,通过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完成供应商注册。
5.2 注册网址: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注册过程可查询“经验分享”模块中的“外部门户供应商注册操作演示(视频)”。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竞争性谈判公告仅在中国电信阳光采购网(https://caigou.chinatelecom.com.cn/MSS-PORTAL/)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7. 联系方式
采 购 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地 址:云南玉溪市秀山路27号
邮 编:651100
联 系 人:尹建伟
电 话:13378777629
电子邮件:13378777629@189.cn
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玉溪新兴支行
账 号:2517026109022108635
采购人: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盖章)】
年月日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须知前附表是对供应商须知正文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以本前附表为准。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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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 |
项目概况 |
(1)采购人单位名称: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玉溪分公司 (2)采购人联系方式:尹建伟13378777629 (3)竞争性谈判方式:√公开竞争性谈判,□邀请竞争性谈判 (4)竞争性谈判组织形式:√自行组织,□委托代理机构组织 代理机构名称:无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无 (5)资格审查:□资格预审,√资格后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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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1】 |
【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审办法 第四章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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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 |
应答文件组成和编制要求 |
供应商反馈的文件至少应包括以下部分: 1)本次竞争性谈判资料签收单一份;本次项目的授权委托书一份;商务文件点对点应答一份;技术文件点对点应答一份;报价二份,单独封装; 2)设计提供商需提供以下资料备查: ? 具有经年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或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 你公司对派出代表的授权委托书原件,应由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授权书应明确被授权代表的权限内容(报价、参加谈判、签订合同等)、权限期限; ? 代理商应提供委托代理协议或代理授权委托书; 3)报价书一式二份,一份正本,一份副本; 应答要求: 本次报价文件的每一条款必须逐条作出明确的答复、说明和解释,首先对实现或满足程度明确作出“满足”、“不满足”、“部分满足”等应答,然后作出具体、详细的说明。不得使用“明白”、“理解”等词语。凡采用“详见”、“参见”等方式说明的,应指明参见文档的章节及页码。凡采用“部分满足”应答的,应详细说明哪部分满足或不满足;详细写出采购软件的技术数据、指标或功能等,否则视为该条回答无效。 该报价文件所有要求应被视为保证中国电信玉溪分公司2021年易门分公司食堂服务项目所需的最低要求,如有遗漏,服务方应予以补充,否则方案一旦被采用将认为服务方认同遗漏部分并免费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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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 |
应答有效期和报价具体要求 |
1.应答有效期为【 60 】天。从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起计算。应答有效期不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的将被否决。 2. 报价具体要求详见“报价书”相关章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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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2 |
应答文件递交方式、截止时间和递交地点 |
(1)文件递交方式:现场纸质 (2)文件递交时间:年月日点分 (3)文件递交地点: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易兴路803号电信办公楼3楼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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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3 |
不予接收应答文件的其他情形 |
(1)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争性谈判文件,采购人不予受理。 (2)不接收邮寄的竞争性谈判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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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4 |
应答供应商少于三家的处理原则 |
√【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为两家时,继续组织谈判;递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为一家时,与其定向谈判。】 □重新竞争性谈判 [注意:应与采购方案签报保持一致,采购方案签报未列明处理原则的,原则上只能选择“重新竞争性谈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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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1 |
第一轮谈判时间和地点 |
开始时间:年月日点分 地点:云南省玉溪市易门县易兴路803号电信办公楼3楼办公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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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5 |
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推荐原则 |
本条增加如下规定:根据价格由低到高依次推荐成交供应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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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采购代理服务费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 |
【本条增加如下规定: 】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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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
1. 总则
1.1项目概况
1.1.1根据《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以下简称《采购管理办法》)等有关规章制度规定,本竞争性谈判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对本项目组织竞争性谈判。采购范围、分包划分情况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1.1.2本项目采购人单位名称及联系方式、竞争性谈判方式、竞争性谈判组织形式、资格审查方式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2谈判费用
不论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准备和参与谈判有关的费用。
1.3保密
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当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应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当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2. 竞争性谈判文件
2.1竞争性谈判文件的组成
2.1.1竞争性谈判文件一般由以下部分组成: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竞争性谈判邀请书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评审办法
第四章商务规范书
第五章技术标准和要求/技术规范书/工作任务书
第六章应答文件格式
采购人另有规定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1.2竞争性谈判文件对同一内容的表述应当一致。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与竞争性谈判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为准;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与供应商须知正文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有矛盾或者冲突时,以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为准。
2.1.3采购人在竞争性谈判文件中以显著的方式标明实质性要求、条件以及不满足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文件将被否决的提示;显著标识方式和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2竞争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供应商对竞争性谈判文件有疑问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所有关于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均作为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补充部分。当竞争性谈判文件、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3. 应答文件
3.1应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
应答文件的组成和编制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应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纸质版文件与电子版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版文件为准。
3.2应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
3.2.1应答有效期和报价要求的具体要求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2.2采购人设有最高限价的,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其应答将被否决。最高限价或者其计算方法见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的任何低于成本报价的不正当竞争方式。
4. 应答
4.1应答文件的递交
4.1.1应答文件递交方式、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递交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1.2采购人收到应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供应商所递交的应答文件原则上不予退还,除非竞争性谈判文件另有规定。
4.1.3出现以下情形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予接收应答文件:
(1) 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 未按照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要求获得本项目竞争性谈判文件的;
(3) 其他情形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4.2应答文件的修改、撤回和撤销
供应商可以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前修改或者撤回已递交的应答文件。供应商修改的应答文件重新提交的,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应答截止时间后,不得在应答有效期内撤销其应答。
5. 谈判小组
谈判工作由谈判小组负责。谈判期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或者影响谈判的过程和结果。谈判小组成员名单在谈判前保密。
6. 谈判程序
6.1初步审查
谈判小组对应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应答程度进行审查,记录有关情况,并拟定谈判策略,提出谈判问题。
6.2正式谈判
6.2.1第一轮谈判开始时间和地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6.2.2谈判小组所有成员应当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分别与每个供应商就技术、报价组成和合同条款等进行充分的谈判,确定供应商所提供的技术、质量和服务是否能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在谈判中,谈判的任何一方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其他供应商的技术资料、价格和其他信息。
6.2.3谈判小组可以要求供应商对相关问题作出解答和澄清,对要求补正的必要材料等事项做出回复,但应给予供应商必要的答复时间。
6.3谈判文件修改
6.3.1在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以根据谈判情况提出对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书面修改意见,实质性变动采购文件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条款。竞争性谈判文件的修改意见应由谈判小组签字确认,并经采购人同意。
6.3.2对竞争性谈判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竞争性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变动情况和谈判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应答文件,并由按照规定签字、盖章。
6.4最终报价
6.4.1谈判小组应在谈判结束后,邀请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所有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进行最终报价。最终报价文件应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递交。最终报价是供应商应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一经提交不得撤回或修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文件的供应商,视为自动放弃最终报价权利,谈判小组按照其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最后一次报价进行评审。
6.4.2最终报价唱价
采购人将对最终报价进行唱价,并邀请所有的供应商或者其代表出席。供应商可自行决定是否参加唱价,参加唱价的供应商代表应当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唱价。
唱价内容填写在“唱价记录表”中,由主持人、唱价人、记录人、供应商代表、监督人签字确认,存档备查。供应商对唱价有异议的,应当在唱价现场提出,采购人应当当场做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4.3出现多家供应商报价最低且相同时,应组织报价最低的供应商只对价格重新报价,直至报价最低供应商仅为一家。
6.5确定成交候选人
谈判小组应从商务、技术和服务均能满足谈判文件实质性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提出成交候选人。采购人对成交候选人推荐原则另有要求的,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谈判小组应根据谈判情况编写谈判总结报告并由谈判小组全体成员签字。
7. 采购结果确定
7.1确定成交供应商
7.1.1采购人应在谈判总结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在签订合同之前,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或者不能履行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谈判小组提出的成交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候选人成交,也可以重新竞争性谈判。
7.1.2采用公开竞争性谈判的,采购人应在公告发布媒介公示成交供应商,公示期不少于3日。供应商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应当在成交供应商公示期间提出。
7.2成交通知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人应当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同时通知未成交供应商。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具有法律约束力。
8. 合同签订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应当根据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应答文件订立书面合同。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不得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他协议。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采购人取消其成交资格。
9. 采购代理服务费
采购人委托采购代理机构的,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规定交纳采购代理服务费。采购代理服务费的金额、交纳方式和时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0. 纪律和监督
10.1对采购人的纪律要求
采购人不得泄漏谈判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供应商串通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10.2对供应商的纪律要求
参加谈判的供应商不得相互串通或者与采购人串通谈判,不得向采购人或者谈判小组成员行贿谋取成交,不得以他人名义谈判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成交;供应商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谈判工作。
10.3对谈判小组成员的纪律要求
谈判小组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谈判、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谈判小组成员应当客观、公正地履行职责,遵守职业道德,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
10.4对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应答文件的评审和谈判、成交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谈判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谈判活动中,与谈判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谈判程序正常进行。
11.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评审办法
评审办法前附表
[下表列举部分常用的评审因素,具体项目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补充调整]
条款号 |
评审内容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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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初步 评审标准 |
形式评审 |
供应商名称 |
要求进行签署、盖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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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 |
是否一致并有效 |
||||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要求进行签署、盖章 |
||||
资格评审 |
资格条件 |
供应商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的组织或个体工商户;供应商应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经营范围应包含“餐饮服务”范围。 |
|||
不得存在的情形 |
(1) 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的; (3) 被暂停或取消投标、参选、应答资格的; (4) 财产被重组、接管、查封、扣押或冻结的; (5) 在最近三年内骗取中标、中选、成交的; (6) 在最近三年内因严重违反合同约定被解除合同/协议,或取消供应商资格的; (7) 采购人对供应商有其他不得存在情形的,可增加规定。如:在与中国电信合作过程中出现过重大问题且尚未妥善解决的;相关产品在中国电信出现过重大质量或安全问题且未妥善解决的;供应商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供应商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
||||
应答性评审 |
实质性应答 |
竞争性谈判文件是否在实质上响应了文件的要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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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详细 评审标准 |
价格 |
价格评审依据 |
1. 承诺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价格评审以其报价的“价款”作为评审依据; 2. 不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供应商,价格评审以其报价的“价税合计”作为评审依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