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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曲江第二中学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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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西安市曲江第二中学办公教学设备采购的采购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关于西安市曲江第二中学办公教学设备采购的采购结果公告

发布时间:2021-02-05 16:49

一、项目编号:ZCZX2020-ZB-193/1

二、项目名称:西安市曲江第二中学办公教学设备采购

三、采购结果:

1、文体设备、乐器、家具类采购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西安超越文化科教设备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安市莲湖区西大街南方城二楼

中标 金额 : 1,104,190.00元

2、办公设备类采购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西安共震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安市碑林区测绘路4号大地数码港402室

中标 金额 : 748,980.00元

3、通用应用软件类采购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西安佳贵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安市莲湖区未央路9号宏林名座1幢8层10806室

中标 金额 : 629,900.00元

4、教学设备类采购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西安开闽维科数字科技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陕西省西安市经济技术开发区海荣御城第9幢2单元24层22406

中标 金额 : 756,820.00元

5、餐厅设备、空调类采购

中标结果: 中标

供应商名称:西安万全酒店设备用品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西安市莲湖区星火路20号龙湖MOCO国际1幢1单元9层10918号房

中标 金额 : 195,00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1、文体设备、乐器、家具类采购

一包报价明细.pdf

2、办公设备类采购

二包报价明细.jpg

3、通用应用软件类采购

三包报价明细.pdf

4、教学设备类采购

四包报价明细.pdf

5、餐厅设备、空调类采购

五包报价明细.pdf

五、 评标委员会名单:

标项名称专家采购人代表
文体设备、乐器、家具类采购樊红琴、王小庆、张国良、张先锋刘佳
办公设备类采购储德寅、王琛、张选兵、赵宏安刘佳
通用应用软件类采购刘国、马力、马裕、薛文生刘佳
教学设备类采购畅天青、吕永春、张黎、张永进刘佳
餐厅设备、空调类采购乌公相、杨鸣、袁原、周红梅刘佳

六、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采购代理机构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向中标(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

代理服务费金额:

1、文体设备、乐器、家具类采购: 16,146.00元

2、办公设备类采购: 11,235.00元

3、通用应用软件类采购: 9,449.00元

4、教学设备类采购: 11,352.00元

5、餐厅设备、空调类采购: 5,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参照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规定按标包向中标人收取代理服务费,每包不足5000元的,按5000元收取。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西安市曲江第二中学

联系人:陈老师

联系地址:西安市曲江新区公田二路999号

联系电话:029-81200128

2、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芳超、王鹏飞

电话:029-89565998

传真:/

3、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陕西省众诚致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高新区丈八街办科技二路清华科技园3号楼21层

联系方式:029-89565998

十、附件:

193曲江二中采购终.doc

02年杜范本稿

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ZCZX2020-ZB-193/1

西安市曲江第二中学办公教学设备采购

招 标 文 件

陕西省众诚致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1章 投标人须知 4

一 总 则 4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投标人 4

2.资金来源 5

3.投标费用 5

4.适用法律 5

二 招标文件 5

5.招标文件构成 5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

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6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6

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6

9.投标文件组成 7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7

11.投标报价 7

12.投标保证金 8

13.投标有效期 8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8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9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9

16.投标截止 9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9

五 开标及评标 10

18.开标 10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0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11

21.投标偏离 12

22.投标无效 12

23.比较与评价 12

24.废标 13

25.保密要求 13

六 确定中标 13

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14

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 14

28.发出中标通知书 14

29. 告知招标结果 14

30.签订合同 14

31.履约保证金 14

32.预付款 15

33.招标代理服务费 15

3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15

35.廉洁自律规定 15

36.人员回避 15

37.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16

第2章 投标文件格式 17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18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19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20

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 21

第二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 23

投标函 24

开标一览表 25

技术偏离表 26

合同主要条款偏离表 27

特约服务报价明细表 28

投标人单位类型声明函 29

投标人监狱企业声明函 30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1

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 32

第3章 西安市曲江第二中学办公教学设备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33

第4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36

第5章 采购需求及要求 39

第6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58

第7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63


第1章?  投标人须知

总 则

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

本项目的采购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本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为陕西省众诚致信管理咨询有限公司,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 投标人:是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潜在投标人: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本项目的投标人须满足以下条件:

1.3.1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关于供应商条件的规定,遵守本项目采购人和财政部门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

1.3.2 以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获得了本项目的招标文件。

1.3.3 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合格投标人的其他资格要求。

1.3.4 若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写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或所投产品为非中小企业产品,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 如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允许联合体投标,对联合体规定如下:

1.4.1 两个及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投标联合体,以一个投标人的身份投标。

1.4.2 联合体各方均应符合本须知规定。

1.4.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对投标人的特殊要求,联合体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相关规定。

1.4.4 联合体各方应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作为投标文件第一部分的内容提交。

1.4.5 大中型企业、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投标,共同投标协议中应写明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共同投标协议投标总金额的比例。

1.4.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7 对联合体投标的其他资格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5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参与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的,其相关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6 为本项目提供过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本项目上述服务以外的其他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资金来源

2.1 本项目的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项目预算,具有开展政府采购活动的条件。

2.2 项目预算金额和最高限价(如有)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 投标人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预算额度内最高限价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3.投标费用

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投标有关的费用。

4.适用法律

本项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投标人、评标委员会的相关行为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政府采购有关规定的约束和保护。

二 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构成

5.1 招标文件分为二册共7章,构成如下:

第1章?  投标人须知

第2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3章?  招标公告/投标邀请

第4章?  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5章?  采购需求及要求

第6章?  评标方法和标准

第7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5.2 招标文件中有不一致的,有澄清的部分以最终的澄清更正内容为准;未澄清的,以投标须知前附表为准;投标须知前附表不涉及的内容,以编排在后的最后描述为准。

5.3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招标文件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规范等。如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5.4 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及相关事项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6.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6.1 采购人可主动地或在解答投标人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采购代理机构将以发布澄清(更正)公告的方式,澄清或修改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内容作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投标人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确认。投标人未回复的,视同已知晓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

因潜在投标人原因或通讯线路故障导致通知逾期送达或无法送达,采购代理机构不因此承担任何责任,有关的招标采购活动可以继续有效进行。

7.投标截止时间的顺延

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而准备投标或因其他原因,采购人将依法决定是否顺延投标截止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8.投标范围及投标文件中标准和计量单位的使用

8.1 投标人可对招标文件中一个或多个标包进行投标或者中标,除非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另有规定。

8.2 投标人应当对所投标包招标文件中“采购需求及要求”所列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如仅响应部分内容,其该标包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8.3 无论招标文件中是否要求,投标人所投货物及伴随的服务和工程均应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

8.4 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9.投标文件组成

9.1 投标文件由“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组成。投标人应完整地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及要求编写投标文件。投标文件中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涉及的事项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9.2 上述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签署和盖公章或经公章授权的其他单位章(以下统称公章)。采用公章授权方式的,应当在投标文件第一部分附公章授权书(格式自定)。

10.证明投标标的的合格性和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文件

10.1 投标人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投标标的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是投标文件的技术文件。

10.2 上款所述的证明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据

10.3 本条所指证明文件不包括对招标文件相关部分的文字、图标的复制。

11.投标报价

11.1 投标人的报价应当包括满足本次招标全部采购需求所应提供的服务,以及伴随的货物和工程。所有投标均应以人民币报价。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11.2 投标人应在投标分项报价表上标明分项服务、伴随的货物和工程的价格(如适用)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

11.3 采购人不接受具有附加条件的报价或多个方案的报价。

11.4 投标人所报的各分项投标报价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的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2.投标保证金

12.1 本项目无投标保证金。

12.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在项目财政主管部门备案;情节严重的,由财政部门将其列入不良行为纪录名单予以通报,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后撤销投标文件的;

(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3)除因不可抗力或招标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中标人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4)投标人与采购人、其他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13.投标有效期

13.1 投标有效期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起90个日历日,投标应在投标有效期内保持有效。投标有效期不满足要求的投标,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3.2 因特殊原因,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在原投标有效期截止之前,要求投标人延长投标文件的有效期。接受该要求的投标人将不会被要求和允许修正其投标。投标人也可以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要求,且不承担任何责任。上述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提交。

14.投标文件的制作

14.1 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准备和递交投标文件正本、副本和电子文档,每份投标文件封皮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若正本和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14.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委托代理人须持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将其附在投标文件中。如对投标文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和盖章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4.3 投标文件应按照“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和“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分成两部分,并用不可拆装的方式分别装订成册。

14.4 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四 投标文件的递交

15.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5.1 密封要求: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的两个部分分开单独密封,并在封皮正面标明“第一部分资格证明文件”或“第二部分商务及技术文件”字样。投标人应承担封装失误产生的任何后果

15.2 标记要求: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

(1)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标包(如有)、投标人名称和“在(开标时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在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15.3 如果投标文件未进行密封,将被拒绝接收。

16.投标截止

16.1 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递交到招标公告中规定的地点。

16.2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文件。

17.投标文件的接收、修改与撤回

17.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接收投标文件。

17.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将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并向投标人出具回执。

17.3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修改,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修改申请应按本须知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收,并视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递交投标文件以后,如果投标人要进行撤回的,须提出书面申请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予以接受。

17.4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17.5 除投标人不足3家未开标外,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对所接收投标文件概不退回。

五 开标及评标

18.开标

18.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代表参加。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予开标。

18.2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其推选的代表检查自己或所代表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记录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件第一部分,宣读投标人在开标一览表中所填写的全部内容。对于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的投标声明,在开标时当众宣读,评标时有效。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价格折扣等实质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18.3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对开标过程进行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并存档备查。

投标人未派代表参加开标的,视同投标人认可开标结果。

18.4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开标现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

19.资格审查及组建评标委员会

19.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容,对投标人及其投标货物的资格进行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进入评标;资格证明文件未装在“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将被认定为未通过资格审查。

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19.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查询投标人的信用记录。

19.2.1投标人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或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以及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记录,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投标的,联合体任何成员存在以上不良信用记录的,联合体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9.2.2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经办人将查询网页打印并存档备查。投标人不良信用记录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结果为准。投标人自行提供的与网站信息不一致的其他证明材料亦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查询时间之外,网站信息发生的任何变更均不作为资格审查依据。

19.3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本项目本级和上级财政部门的有关规定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工作。

20.投标文件符合性审查与澄清

20.1 符合性审查是指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商务和技术角度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做出响应。

20.2 投标文件的澄清

20.2.1 在评标期间,评标委员会将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其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以及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情况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应在评标委员会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投标文件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2.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将作为投标文件的一部分。

20.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第20.2条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0.4 投标人为提供服务所伴随的货物如被列入财政部与国家主管部门颁发的节能产品或环境标志产品的,应提供处于有效期之内认证证书等相关证明,在评标时予以优先采购,具体优先采购办法见第6章评标方法和标准。

如投标人为提供服务所伴随的货物为政府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所投产品应属于品目清单的强制采购部分。投标人应提供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如投标人为提供服务所伴随的货物属于信息安全产品的,投标人所投产品应为经国家认证的信息安全产品,并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否则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1.投标偏离

投标文件中存在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负偏离,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2.投标无效

22.1 在比较与评价之前,根据招标文件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合要求的偏离,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

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和投标文件内容。

22.2 如发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1)? 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要求签署、盖章的;

(2)? 未满足招标文件中商务和技术条款的实质性要求;

(3)? 属于串通投标,或者依法被视为串通投标;

(4)?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履约的,且投标人未按照规定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5)?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 属于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

(7)? 不符合法规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3.比较与评价

23.1 经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评标委员会将根据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其技术部分和商务部分作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

23.2 评标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根据实际情况,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采用下列一种评标方法,详细评标标准见招标文件第6章:

(1) 最低评标价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23.3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对满足价格扣除条件且在投标文件中提交了《投标人企业类型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的投标人,其投标报价扣除6%后参与评审。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

23.4 落实其他政府采购政策条款。具体办法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

24.废标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将导致项目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5.保密要求

25.1 评标将在严格保密的情况下进行。

25.2 有关人员应当遵守评标工作纪律,不得泄露评标文件、评标情况和评标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六 确定中标

26.中标候选人的确定原则及标准

除评标委员会受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的情形外,对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按下列方法进行排序,确定中标候选人: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除了算术修正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进行的价格扣除外,不投标人的投标价格进行任何调整。评标结果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报价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修正和扣除后的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与投标报价均相同的处理方式详见招标文件第6章。

27.确定中标候选人和中标人

27.1评标委员会将根据评标标准,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推荐中标候选人。

27.2按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由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

28.发出中标通知书

在投标有效期内,中标人确定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中标公告。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9. 告知招标结果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告知未通过资格审查投标人未通过的原因;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审的,还将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和排序。

30.签订合同

30.1 中标人应当自发出中标通知书之日起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0.2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30.3 如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中标人须按投标保证承诺书内容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排序,确定下一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0.4 当出现法规规定的中标无效或中标结果无效情形时,采购人可与排名下一位的中标候选人另行签订合同,或依法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1.履约保证金

31.1 如果需要履约保证金,中标人应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向采购人履约保证金保函。经采购人同意,中标人也可以自愿采用其他履约保证金的提供方式。

31.2 政府采购利用担保试点范围内的项目,除31.1规定的情形外,中标人也可以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向采购人提供合格的履约担保函。

31.3 如果中标人没有按照上述履约保证金的规定执行,将被视为放弃中标资格,中标人须按投标保证承诺书的承诺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支付赔偿。在此情况下,采购人可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32.预付款

32.1 预付款是在指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履行前,采购人向中标人预先支付部分合同款项,预付款比例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2.2 如采购人要求,中标人在收到预付款前,需向采购人提供预付款保函。预付款保函是指中标人向银行或者有资质的专业的担保机构申请,由其向采购人出具的确保预付款直接或者间接用于政府采购合同履约或者保障政府采购履约质量的银行保函或者担保保函等。

33.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照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执行。

34.政府采购信用担保

34.1 本项目是否属于信用担保试点范围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34.2 如属于政府采购信用担保试点范围内,中小型企业投标人可以自由按照财政部门的规定,采用履约担保和融资担保。

34.2.1 投标人递交的履约担保函应符合本招标文件的规定。

34.2.2 中标人可以采取融资担保的形式为政府采购项目履约进行融资。

35.廉洁自律规定

35.1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政府采购代理业务,不得与采购人、供应商恶意串通。

35.2 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接受采购人或者供应商组织的宴请、旅游、娱乐,不得收受礼品、现金、有价证券等,不得向采购人或者供应商报销应当由个人承担的费用。

36.人员回避

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投标人认为采购人员及其相关人员有法律法规所列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均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

37.质疑的提出与接收

37.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有关规定,依法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7.2 质疑供应商应按照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可从财政部官方网站下载)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要求,在法定质疑期内以书面形式提出质疑,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一次性提出。

超出法定质疑期提交的质疑将被拒绝。

重复或分次提出的、内容或形式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质疑供应商将依法承担不利后果。

37.3 质疑函接收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第2章?  投标文件格式

正本/副本

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ZCZX2020-ZB-193/1

西安市曲江第二中学办公教学设备采购投 标 文 件

(资格证明文件)

标 包:

投 标 人:

时 间: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条件,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

(1)投标人合法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投标人近期财务报表或具有财务审计资质的单位出具的上一年度财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或书面承诺);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投标文件格式一)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投标文件格式二)

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参加投标的,须出具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4、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要求:1、以上资格证明文件须提供原件或加盖投标人红色公章的复印件。

2、联合体投标应提供联合体各方满足以上要求的证明文件。

3、资格证明文件须与商务及技术文件分开装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投标文件格式一)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姓名、性别、年龄、身份证号码)在我单位 (董事长、总经理等)职务,是我单位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盖公章):

详细通讯地址:

邮 政 编 码 :

电    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

注:自然人投标的仅需提供身份证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投标文件格式二)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国家或地区的名称)的(投标人)的在下面签字的(法人代表姓名、职务)代表我单位授权(被授权人的姓名)为我单位的合法代理人,就(项目名称和采购项目编号)投标,以我单位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授权代表姓名: 性别: 年龄:

职 务: 身份证号码:

通讯地址:

邮政编码: 电话:

法定代表人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正反面)

投标人 法定代表人

(公章): (签字或盖章):

注:自然人投标的或法定代表人投标的无需提供

授权代表本单位证明

(须提供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或劳动合同)


正本/副本

政府采购项目

采购项目编号:ZCZX2020-ZB-193/1

西安市曲江第二中学办公教学设备采购投 标 文 件

(商务及技术文件)

标 包:

投 标 人:

时 间:

部分 商务及技术文件

1、投标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三)

2、开标一览表(见投标文件格式四)

3、投标分项报价表(见投标文件格式五)

4、节能环保、环境标志产品明细表(见投标文件格式六)

5、技术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七)

6、合同主要条款偏离表(见投标文件格式八)

7、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价格扣减条件的投标人须提交

7-1、《投标人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九)

7-2、《投标人监狱企业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十)

7-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十一)

7-4、制造商企业(单位)类型声明函(见投标文件格式十二)

8、投标人关联单位的说明(格式自拟)

9、符合评分标准要求的商务文件

10、投标人须知第10条要求的所有技术文件

11、投标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文件

投标函

(投标文件格式三)

致: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根据贵方(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项目的招标文件,签字代表(姓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投标人(名称)提交下述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及电子文档 份。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1)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我公司第 标包投标总价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其中由小型和微型企业制造产品的价格为人民币(大写)   元(¥: 元),占第 标包投标总价的 %

(2)本投标有效期为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个日历日,若我方中标,投标文件有效期自动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

(3)已详细审查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所有补充通知(如果有的话),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误解的权利。

(4)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在中标后向贵方一次性支付招标代理费。

(5)按照贵方可能的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我们完全理解最低投标报价不作为中标的唯一条件,且尊重评标结论和定标结果。

(6)完全理解并无条件承担中标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法律后果。

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函电:

投标人全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银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帐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开标一览表

(投标文件格式四)

项目名称:西安市曲江第二中学办公教学设备采购

采购项目编号: ZCZX2020-ZB-193/1

报价单位:人民币

报价内容

投标内容

设备费

运杂费

安装调试费

其它

费用

总计

交货期

交货地点

第一标包

采购人指定地点

第二标包

采购人指定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总计:

标包人民币大写: ¥:

备注:表内报价内容以元为单位。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投标分项报价表

(投标文件格式五)

项目名称: 标包: 第 页,共 页

序号

产品

名称

规格

型号

制造

厂家

数量

单价

小计

交货期

附件(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