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一、招标项目概况
本招标项目湖州南太湖新区科创中心食堂运营管理服务项目 , 湖州南太湖科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为本项目招标人,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托浙江诚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对该项目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招标项目编号QTG(H)2021-011X ,择优选定承包人。
二、项目描述
项目地点:湖州南太湖新区管委会内
招标范围:食堂运营管理项目
服务期限:2年
管理理念及方式:坚持以人为本,营造文明、和谐、温馨的就餐环境;坚持规范化、制度化、创造一流的服务品牌;坚持服务第一,强化宗旨意识,为招标人高效运行提供优良的服务。招标人负责提供经营场所、厨房设备以及其他配套设施,投标人负责食堂日常的经营和管理。
食堂运作机制:投标人实行企业化管理,单独进行成本核算,在确保湖州南太湖科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食堂后勤保障前提下实行自负盈亏。
食堂日常工作内容:承担湖州南太湖科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餐厅餐饮服务管理餐饮食品加工、出售、服务、保洁等业务和与此相关的管理工作。以厨房、餐厅、食品采购存放加工、食品安全卫生、就餐环境、卫生管理为主要服务内容。投标人按照管理内容编制检查表,每日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招标人(以下简称甲方)对投标人各工作各岗位的服务质量随时进行抽查,发现问题,及时书面通知整改。
员工数量及要求: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无各种遗传性疾病,技术过硬,保证出品质量。员工数量要求:投标人根据本食堂实际情况应配备不少于45人的员工队伍,[▲其中必须配备1名食堂经理、1名食品安全管理员、7名及以上厨师(其中1名厨师长、3名大灶厨师、3名小灶厨师)、2名及以上面点师、1名财务(须有上岗证)、1名仓管、1名包厢领班、1名包厢配餐工;]其他须配备洗切、蒸菜、蒸饭、清卫、保洁、洗消、售卖、服务等人员。所有岗位建立岗位责任制与操作程序、工作质量标准。
除投标人自行对服务人员的培训外,如有需要,须接受招标人对服务人员的集中培训。
餐饮服务日常管理细则必须按招标人要求规定执行。
投资估价:400万元/2年(200/年)
三、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餐饮服务许可证);
3、本次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本项目拒绝投标人及其相关人员在招投标活动中出现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为,或在标后履约中出现转包、违法分包行为;拒绝接受投标截止日前(近三年)被录入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的投标人;拒绝接受被有关行政监管部门通报限制在本区域内投标且在限制期内的投标人;拒绝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投标企业;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招标文件发布、下载时间)为 2021年3月10日,投标人通过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http://ggzy.huzhou.gov.cn/)“其他交易--交易公告”对应链接下载获取招标文件。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
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为2021年3 月30日10时00分整。投标文件采用密封形式派专人直接送至湖州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湖州市红丰路1568号(红丰路与敬业路交叉口)湖州南太湖新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
六、相关防疫工作事项:
1、因疫情防控需要,前来参加竞包的人员请自觉做好个人防护工作,必须全程佩戴口罩(自备),听从交易中心工作人员引导,必须提供“一证一码”,即:身份证、申领“湖州健康码”(个人支付宝或浙里办APP中申领),主动配合做好体温测量等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健康信息登记表必须如实填写,不得弄虚作假,如出现隐瞒信息导致发生疫情传播事件的,将报告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其责任。
2、对有发热、咳嗽等症状以及来自湖北等重点防疫地区且隔离未满14天的各类人员、现场测量体温高于37.2℃且不符合防控管理要求的人员,一律谢绝进入交易中心场所参加本项目竞包活动;
3、所有进入湖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湖州南太湖新区分中心的相关人员应自觉遵守国家以及省、市有关疫情防控的其他规定。
七、联系方式
招 标 人:湖州南太湖科创建设开发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 浙江诚律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州市田园东路228号经开大厦 地址:湖州市吴兴区富田家园4幢2单元803室
联 系 人: 余萍 联 系 人: 俞炎彬
电 话:0572-2598751 电 话: 0572-2020159
传 真: / 传 真: 0572-2062533
八、相关下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