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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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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德清县行政中心一楼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招标详情

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德清县行政中心一楼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0 14:16:00

项目概况

德清县行政中心一楼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采云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2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DQZCFW-2021-JC22

项目名称:德清县行政中心一楼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3000000

最高限价(元):无

采购需求:


数量:3

预算金额(元):3000000

单位:年

简要规格描述:德清县行政中心一楼食堂承包经营服务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三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1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采云

方式:政采云上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2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204磋商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3月22日 14:0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204磋商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本项目的中标单位与采购单位签订的政府采购合同适用于“政采云”金融服务的政府采购贷款政策,简称“政采贷”,具体内容可参阅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关于“政采贷”有关事项办理指引》详见:http://www.dqztb.gov.cn/tzgg/45523.htm

3.其他事项:无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德清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地 址:浙江省德清县武康千秋东街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吴敏琪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 806-2494?

质疑联系人:超级机构管理员

质疑联系方式:0572-806241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272号

传 真:0572-8068141

项目联系人(询问):刘文西(项目负责人)、陈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2-8061669

质疑联系人:黄轩珍

质疑联系方式:0572-8066629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德清县财政局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胡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0572-8280260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附件信息:

  • 行政中心一楼食堂磋商文件.doc

    356.7K

德清县行政中心一楼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德财采确临[2021]684号

项目编号:DQZCFW-2021-JC22

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10日


目 录

采购公告

竞争性磋商须知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磋商原则和程序

合同主要条款

采购响应文件格式


竞争性磋商公告

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受德清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委托,就其所需的德清县行政中心一楼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组织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资格要求,能提供优质服务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采购项目的名称、内容、用途:

1.项目名称:德清县行政中心一楼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2.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3.采购编号:DQZCFW-2021-JC22

4.项目内容:

标项

采购内容

服务期限

预算金额

采购人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德清县行政中心一楼食堂承包经营服务

3年

300万元

德清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详见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要求:

A.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要求、财库【2016】125号《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和浙财采监【2013】24号《关于规范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设定及资格审查的通知》第六条规定和财综〔2014〕96 号《政府购买服务管理办法(暂行)》第七条的规定;

B.拟磋商响应方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能提供本项目所要求服务内容的供应(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可以总公司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参与投标,但必须获得总公司(总机构)授权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参与投标的,须够提供房产权证或其他有效财产证明材料);

C.本项目不允许转包或者分包;

D.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三、项目报名方式,采购文件公告期限,采购文件依法获取方式及时间:

1.本项目报名方式只接受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网上报名,不接受供应商现场报名,供应商须在浙江省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注册成为浙江省政府采购正式供应商方可进行网上报名;

2.本项目采购文件公告期限:2021-3-11 至2021-3-15 (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后允许潜在投标人网上报名并依法获取采购文件, 供应商未按规定时间要求提出质疑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3.采购公告附件中的采购文件仅供阅览使用,供应商网上报名成功后可依法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四、磋商答疑时间及现场勘查事项:

1、任何要求澄清或质疑采购文件内容的磋商响应方,均应在2021年3月18日(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3日前)下午16:00前以书面(含传真)形式将需要澄清或质疑的事项向本代理机构一次性提出,本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统一进行澄清和修改,并书面(含传真)通知所有认购采购文件的供应商,逾期未提出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本代理机构将不予受理、答复。

2、本项目建议供应商报名完成后自行联系采购人进行现场考察,不进行集中考察。

五、磋商的时间及地点:

1.递交采购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3月22日,13:30~14:00(北京时间);

2.采购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年3月22日,14:00止(北京时间);

3.磋商时间:2021年3月22日,14:00正(北京时间);

4.采购响应文件递交及磋商地点: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 204磋商室;

5.供应商报名成功并获取采购文件后,不得无故放弃磋商,确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磋商的,应在磋商截止时间2天前以书面形式陈述原因,以(信函、传真加盖磋商单位公章)等方式通知本单位,如在规定期内未收到磋商响应方书面函件,则视为磋商响应方同意参加磋商。

六、磋商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磋商保证金。

七、投标说明:

1、本项目实行电子竞标,应按照本项目采购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并递交磋商响应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竞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供应商应在提交磋商响应文件前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CA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至两周,建议各供应商抓紧时间办理。

3、供应商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磋商响应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http://www.zjzfcg.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9-24/12975.html),供应商电子交易操作指南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

4、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

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要求密封送交到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204开标室(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二楼),逾期送达或未按要求密封将被拒收。如供应商未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其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八、采购人、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德清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吴先生 联系电话:0572-8062494

地址:德清县武康千秋东街1号

2.代理机构名称: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刘文西(项目负责人)、陈艳

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572-8061669 传真:0572-8068141

代理机构地点: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272号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德清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

联系人:胡先生

监督投诉电话/传真:0572-8280260

地址:德清县舞阳街228号

九、本次采购项目相关信息发布媒体:

1.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

2.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qztb.gov.cn

十、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所有。

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3月10日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序号

内容、要求

1

项目名称:德清县行政中心一楼食堂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2

采购数量及单位:详见第三章内容

3

磋商报价及费用:1、本竞争性磋商项目报价以人民币为结算货币。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响应方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3、本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采购单位承担,金额共计20000元。

4

答疑与澄清:如磋商响应方认为采购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当于2021年3月18日下午16点前,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作出书面解释、澄清或者向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提出书面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做统一答复,如规定时间内未收到任何质疑,则视为各磋商响应方均对此无异议;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于提交响应截止时间5日前进行可能影响磋商文件编制的澄清或修改;澄清或修改内容是采购文件的组成部份,并将以书面形式送达所有已报名的磋商响应方。因其他紧急情况影响本项目正常磋商活动的,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于采购响应截止日期一天前书面通知所有已报名的磋商响应方。

5

本项目实行政采云在线竞标,磋商响应文件组成: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采购文件要求递交。

(2)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以光盘或U盘形式提供。内容与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保持一致。数量为1份。

6

采购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地点:2021年3月22日14时00分前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204磋商室

7

磋商时间及地点:2021年3月22日14时00分前 德清县武康街道永安街169号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楼 204 磋商室

8

磋商响应文件的接收:

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传输递交,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磋商响应文件。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政采云平台拒收。

供应商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将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密封送交到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204开标室,逾期送达或未密封将被拒收。未完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传输提交、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其提供的备份磋商响应文件无效。

2、供应商递交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如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被拒收:

(1)未按规定密封或标记的磋商响应文件;

(2)供应商未成功办理政采云报名手续的;

(3)超过磋商响应截止时间送达的。

(4)仅提供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

供应商不提供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如线上解密失败因而造成评审委员会对其磋商响应文件无法评审的,其竞标无效,相关风险和责任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9

磋商的原则和程序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

10

成交结果公示:磋商结束后,磋商结果公示于浙江省政府采购网(http://zfcg.czt.zj.gov.cn)、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dqztb.gov.cn

等网站或媒体。

11

成交公告及成交通知书:磋商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成交公告发布于上述媒体。

12

采购资金来源:预算管理资金

13

服务期限:本次食堂承包经营合同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三年。

14

付款方式:

1、承包服务费:供应商的成交价即为食堂承包服务费,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结算。采购人每季度支付给供应商年平均承包服务费的20%,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支付上季度的承包服务费,剩余的20%,留存至年度考核后,视考核结果相应拨付。

2、物品采购费:供应商为提供食堂就餐服务采购食品原料,所需的费用即为物品采购费,每月的刷卡消费由采购人的消费卡充值办公室管理,到月底统一结算。供应商应做好日常采购报表,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并作为结算依据。

15

采购响应文件有效期:90日历天

16

质疑: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二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公司提出质疑。同时,供应商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质疑期限的计算:(一)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自供应商获得采购文件之日起计算,且应当在竞标截止之日或递交磋商、询价响应性文件截止之日前提出。(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自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起计算。(三)对中标、成交结果以及磋商小组、磋商小组、询价小组组成人员提出质疑的,自中标、成交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

17

投诉: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18

注意事项:

1、磋商响应方如发现采购文件及其评标办法中歧视性不公正条款或违法违规等内容时,请于答疑截止日期前同时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反映,逾期不得再对采购文件的条款提出质疑。

2、该项目中标公示期间,磋商响应方不得通过非正当途径、更不得通过非正当手段获取法律法规规定磋商小组(包括其他相关人员)应当保密的相关内容。即便由此获得资料(提供来源并经查实的例外)并作为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或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异(质)疑或投诉或法院起诉的理由,均属于非法索取的依据。

3、质疑、投诉人未按前列序号第16、17条规定进行质疑、投诉(申诉)、举报等,均属于扰乱政府采购市场,直至公示。

19

注意事项:为保障解密成功,供应商可携带笔记本电脑及CA数字证书至开标现场完成传输、解密等事宜。(交易中心不提供无线网络,请供应商自行解决上网问题)

20

解释:本采购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

一、总则

(一)适用范围

本采购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所叙述的货物和服务。(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需方”系指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和德清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采购人)。

2.“磋商响应方”系指向需方提交采购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3.“服务”系指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的服务。

4.“项目”系指磋商响应方按采购文件规定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和服务。

5.“书面形式”包括信函、传真、电报、电子邮件等。

6.带“”条款为实质性响应条款,必须响应。

(三)竞标委托

磋商响应方代表须携带身份证件。如磋商响应方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有法定代表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格式见附件)。

(四)费用

不论磋商结果如何,磋商响应方均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文件有相反规定除外)。

(五)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六)转包与分包

1.本项目不允许转包。

2.本项目不可以分包。

(七)特别说明:

1.磋商响应方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企业所拥有。在组织商务、技术评审或资格性审查时,不得将属于供应商母公司或者同一母公司下属的其他子公司(以分支机构参与竞标的不得将属于供应商总机构或同一总机构下属的其他分支机构)的人员、业绩、荣誉、知识产权、项目案例等,作为该供应商的资信文件予以确认或审查通过。

2.磋商响应方应仔细阅读采购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交采购响应文件,并对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

3.竞标人在竞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竞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造成其他损失的须赔偿相应损失,且民事赔偿并不免除违法竞标人的行政与刑事责任。

4.根据《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的规定,提交最终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5.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的有关政策:根据财库〔2020〕46号的相关规定,在评审时对小型和微型企业提供小型、微型企业产品的报价给予 6 %的扣除,取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仅对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产品进行价格扣除,供应商需在报价明细表中单独列明符合小微企业价格扣除政策的产品及价格,扣除后的价格仅作为评审计算)。在货物采购项目中,货物由中小企业制造,即货物由中小企业生产且使用该中小企业商号或者注册商标;在工程采购项目中,工程由中小企业承建,即工程施工单位为中小企业;在服务采购项目中,服务由中小企业承接,即提供服务的人员为中小企业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订立劳动合同的从业人员。 在货物采购项目中,供应商提供的货物既有中小企业制造货物,也有大型企业制造货物的,不享受本办法规定的中小企业扶持政策。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联合体各方均为中小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中小企业。其中,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微企业的,联合体视同小微企业。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附件)的供应商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

●根据〔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其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① 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少于10人(含10人);

② 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

③ 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足额缴纳了基本养老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等社会保险费;

④ 通过银行等金融机构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月支付了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的工资;

⑤ 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以下简称产品),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需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根据〔2017〕141号的相关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微企业,其产品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享受小微企业同等的价格扣除。

提供以下证明材料的供应商被认定为监狱企业: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八)质疑和投诉

1.质疑、投诉应当采用书面形式,质疑书、投诉书均应明确阐述采购文件、招标过程或成交结果中使自己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实质性内容,提供相关事实、依据和证据及其来源或线索,便于有关单位调查、答复和处理。

2.供应商未按规定要求提出的,则视同认可采购文件,但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有明确规定的除外。

采购文件

(一)采购文件的构成。本采购文件由以下部份组成:

1.竞争性磋商公告

2.竞争性磋商须知

3.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4.磋商原则和程序

5.合同主要条款

6.磋商响应文件格式

7.本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

(二)磋商响应方的风险

磋商响应方没有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磋商响应方没有对采购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是磋商响应方的风险,并可能导致其竞标被拒绝。

(三)采购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1.在磋商截止时间前,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时,将依法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更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除书面答复以外的其他澄清方式及澄清内容均无效。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磋商响应方有约束力。磋商响应方在收到采购文件的澄清修改函后,应以书面形式予以确认。

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磋商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并依法在采购文件要求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截至时间2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采购文件收受人,并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变更公告。

3.采购文件澄清、答复、修改、补充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当采购文件与采购文件的答复、澄清、修改、补充通知就同一内容的表述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4.采购文件的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都应该通过本代理机构以法定形式发布,采购人非通过本机构,不得擅自澄清、答复、修改或补充采购文件。

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注:磋商响应方应保证所提供文件资料的真实性,所有文件资料必须是针对本次竞标的。如发现磋商响应方提供了虚假文件资料,其竞标将被拒绝,并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一)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和效力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以及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1.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交易操作指南(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采购文件要求制作、加密并递交;

1.2 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即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制作的备份文件。

2.磋商响应文件的效力

磋商响应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方可启用备份磋商响应文件。若正常解密成功,则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不予以开启。在下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启用时,前一顺位的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磋商响应文件由资格文件、商务技术文件、报价文件三部份组成。

其中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中所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CA签章。

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按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中上传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格式,以光盘或U盘形式提供。数量为1份。

温馨提醒:若响应方派代表现场参与磋商的,可携带以下相应材料原件以备核实;若因磋商响应文件模糊不清、资料不完整等原因影响评标的,一切后果由响应方自行承担。

1.资格文件: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凡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且本项目规定所需的资格审查文件已在注册供应商库中上传的。则在制作磋商响应文件时,可凭网上打印且每一页都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的“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信息登记表”等证明材料,代替相应的资格证明原件,在磋商响应文件中免于提供相关的书面资格材料原件,但应当对其网上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等承担责任。如审查中发现该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及其网上注册登记的信息与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的,除该供应商已在采购响应文件中说明并已补充提供相关书面资格证明材料外,应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对于明显属于供应商信息录入失误的内容,评审时可允许其进行澄清、补正,但磋商小组应视情况给予一定的扣分或评标加价,其中如是评分因素项的,该项因素应不得予以计分。)

a.磋商响应方的有效工商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b.磋商响应方的相关承诺(格式见附件);

c.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信用)情况承诺书原件(格式见附件,网站截图可由磋商响应方自行提供或磋商时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查询作为资格证明材料);

d.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e.磋商响应方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如果投标人为银行、保险、石油石化、电力、电信等特殊行业总公司所设立的区域性分支机构,以及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的,则须提供此项;其中财产证明材料可以是房产权证、车辆行驶证或其他固定资产等有效财产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商务技术文件:

(1)商务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磋商声明书(格式见附件);

磋商响应方基本情况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磋商响应方的最近一个季度公积金的证明;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守信激励的(若有);

磋商响应方的认证、荣誉、资质(相关证书)(若有,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019年1月1日至今的项目业绩 (格式见附件)附上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商务响应表(格式见附件)(加盖公章);

磋商响应方为中小企业,或按规定享受其他国家政策支持、扶持的相关证明材料(中小企业声明等);

优惠条件、特色服务或服务措施情况

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磋商响应方认为要说明的其他内容。

(2)技术部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服务内容的相关陈述说明(包括人员组成及管理方式;是否从事过类似服务的说明;各项服务工作计划、流程(程序);各项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法和技术措施及承诺;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供应商为完成各项服务,确保采购人各项业务工作的正常开展,达到使采购人满意的质量标准的保证措施及奖罚承诺;将采取何种措施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针对早中晚餐,如何做到菜肴品种、数量、味道、花样、出菜效率等的服务方案;陈述环境卫生和员工服务质量的服务方案及承诺;做好食品卫生、消防、人身安全的保障措施;陈述应急事件的服务方案;节约能源的方案等,具体可参照评分相应条款);

提供配置专业餐饮服务人员明细表;

厨师的资格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开标时提供原件);

劳动力投入计划;

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其管理班子(厨师)介绍;

承诺函(中标后须提供每个员工的身份证、健康合格证等复印件,外来人员还须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岗位责任制和服务流程说明;

技术和服务偏离说明表(格式见附件);

针对本项目提出的合理化建议(若有);

I、采购文件要求的以及磋商响应方认为可能需要说明的其他文件资料。

3.报价文件(第1轮):

采购响应函(格式见附件);

磋商第1轮最终报价一览表(格式见附件);

磋商第1轮最终报价明细表(格式自拟);

磋商响应供应商《中小企业声明函》。

▲注:磋商声明书、采购响应函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具有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开标的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二)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计量

▲1磋商响应文件以及竞标方与采购方就有关竞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汉语书写。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磋商响应文件视同未提供。

▲2竞标计量单位,采购文件已有明确规定的,使用采购文件规定的计量单位。采购文件没有规定的,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货币单位:人民币元),否则视同未响应。

(三)磋商报价

1.磋商报价应按采购文件中相关附表格式填写。

2.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须包括服务款、专用工具、保险、税金等,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等一切费用。磋商报价为磋商响应方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一次性报价。报价明细表如有漏项,视同漏项内容已包含在其中,报价不做调整。在磋商小组审查时,若该供应商不同意漏项内容已包含在其报价中,并认为其合同报价需作调整的,则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被认定为没有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需求,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文件。

▲3.磋商响应文件只允许有一个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4.本次项目的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承担,金额共计20000元。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湖州德清支行

户 名:德清天勤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银行账号:8110801012800606483

▲5. 磋商响应方对同一竞标产品不得同时出现可选择性品牌和一个品牌中的可选择性型号。

6. 磋商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合价、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

▲1.自磋商截止日起90日历天磋商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不足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与磋商响应方协商延长竞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3.成交人的磋商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至合同履行完毕止均应保持有效。

(五)磋商响应文件的装订、签署和份数

1.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部分:

供应商应根据“政采云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及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2.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部分:

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备份文件以光盘或U盘形式存储,并单独密封递交。数量为1份。

3. 磋商响应方应按本采购文件规定的格式和顺序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并标注页码,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完整、编排混乱导致磋商响应文件被误读、漏读或者查找不到相关内容的,是磋商响应方的责任。

4.磋商响应文件须由磋商响应方在规定位置盖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人签署,磋商响应方应写全称。

5.磋商响应文件不得涂改,若有修改错漏处,须加盖单位公章或者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盖章。磋商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磋商响应方负责。

(六)磋商响应文件的包装、递交、修改和撤回

1.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的包装封面上应注明磋商响应方名称、磋商响应方地址、磋商响应文件名称、竞标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标项及“磋商时启封”字样,并加盖磋商响应方公章。

2.如果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密封袋未按规定密封或未加盖公章,采购代理机构有权予以拒绝此磋商响应文件,并退回磋商响应方。同时,由此造成磋商响应文件被误投或提前拆封的风险由磋商响应方承担。

3.磋商响应方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前,可以对已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磋商截止时间后,磋商响应方不得撤回、修改磋商响应文件。修改后重新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当按本采购文件的要求签署、盖章和密封。

4. 如果因磋商响应文件密封不严、标记不明而造成过早启封、失密等情况,采购代理机构概不负责。

5.在磋商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6.未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进行政采云报名程序的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七)竞标无效的情形

1.在符合性审查和商务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超出经营范围竞标且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限制经营或需前置性经营许可的;

(2)磋商时不能按采购文件和磋商小组要求提供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资格审查的,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标明的资格要求的;

(3)磋商响应文件所有的磋商声明书、采购响应函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均无法定代表人签名(或盖章),或未按采购文件规定格式提供磋商声明书、采购响应函、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信用)情况承诺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和承诺函的,或均没有盖单位公章的;(法定代表人亲自参加开标的,或者法定代表人及其授权代理人均未参加开标的不需要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4)磋商响应文件内容不真实的;

(5)磋商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或者使用计量单位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经磋商小组认定并允许其当场更正的笔误除外);

(6)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7)未在浙江政府采购网(政采云平台)完成本项目网上报名的;

(8)与采购文件中标“▲”的条款及采购文件其他要求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

(9)磋商响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能准时参加磋商会议的(该项只针对参与现场开标会议的供应商)

(10)磋商时磋商响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能当场出具有效身份证明,或供应商代表与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身份不符的(该项只针对参与现场开标会议的供应商)

(11)竞标产品(或服务)载明的验收标准和方法等不符合国家规定的;

(12)不符合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磋商小组一致认定)的;

(13)在磋商截止时间以后传送的电子磋商响应文件;

(14)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提交备份磋商响应文件的,或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均无法评审使用的;

(15)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中其他规定磋商响应文件无效的情形。

2.在技术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提供或未如实提供竞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或者磋商响应文件标明的响应或偏离与事实不符或虚假竞标的;

(2)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质量标准,或者与采购文件中标“▲”的参数指标要求发生实质性负偏离的(磋商小组一致认定);

(3)竞标产品的技术规范、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国家强制性要求的;

(4)竞标技术方案不明确,存在一个或一个以上备选(替代)磋商响应方案的;

(5)竞标产品数量明显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

(6)与其他参加本次磋商响应方的磋商响应文件(技术文件)的文字表述内容相同连续20行以上或者差错相同2处以上的。

3.在报价评审时,如发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未采用人民币报价或者未按照采购文件标明的币种报价的;

(2)磋商报价具有选择性;

(3)磋商小组认为竞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竞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但竞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

(4)二分之一以上的评委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

(5)磋商报价超出采购预算的(或采购文件规定的价格上限)。

(6)法律法规和采购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4.被拒绝的磋商响应文件为无效。

第三章 采购内容及技术要求

说明

1.本采购文件所提出的服务技术标准是基本的技术标准和使用功能,并未规定所有的技术要求和适用标准,供应商应提供一套满足所列标准要求的高质量的相应服务。本技术要求使用的标准如与供应商所执行标准发生矛盾时,按较高标准执行。

2.本招标服务应按国际标准、国标、部标或专业标准提供,非标准服务按采购人提供的要求提供,服务标准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及合同约定进行验收。

3.带▲号的条款内容,为本次采购的主要条款和实质性内容,磋商响应方必须完全响应。

二、项目情况和采购需求(带“”项需实质性响应,不允许偏离,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注: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实质性变动本章节以下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但必须经采购人代表签字确认。磋商小组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

一、项目简介

1、项目名称:德清县行政中心一楼食堂承包经营服务。

2、项目地点及项目现状:一楼食堂总面积约1600㎡。

3、一楼食堂是德清县行政中心的配套设施,提供行政中心机关工作人员就餐服务(每天就餐约700人次)。

4、成交供应商须立即派遣各工种负责人进场,配合采购人进行食堂运行的前期准备工作,做好与前供应商的交接工作,服从采购人的各项工作调配。供应商提前进场所产生的所有费用计入投标报价中。

二、采购人提供的相关内容

1、一楼食堂的建筑主体、室内外装修、设备设施、工具材料等财产属采购人所有。如供应商为达到自我风格或实际操作需要,须重新装修的须经采购人同意,费用自理,承包期结束后,装修财产归采购人所有。

2、一楼食堂所需的厨房设备、餐具用品、餐桌椅由采购人提供,并已具备;易耗餐具每年允许总量5%的损耗,超出部分由供应商自行解决;其余由供应商根据自身情况自行添置,费用自理。

3、在承包期内供应商对采购人提供的房产、设备设施、用品拥有使用权。在使用过程中若是正常损坏的,产权属采购人的由供应商协助采购人维修或重新添置采购,其余由供应商自行负责;出现被盗或遗失的,供应商须负责赔偿。供应商不得因以上维修或添置等原因影响食堂的正常运作。

4、除以上所述的内容以外的包括卫生保洁费(室内及门前三包)、营业执照、税务登记申请、卫生部门的有关费用、排污费、易腐垃圾清运、消防部门的有关费用等其他相关费用均由供应商自理。

5、采购人定期对一楼食堂后勤服务工作进行考核。全年平均考核分数85分及以上的,承包经营服务经费全额拨付;全年平均考核分数80~84分的,扣减承包经营服务经费总额的5%;全年平均考核分数75分~79分的,扣减承包经营服务经费总额的10%;全年平均考核分数70分~74分的,扣减承包经营服务经费总额的15%;全年平均考核分数65分~69分的,扣减承包经营服务经费总额的20%。年度考核以月百分制考核为基础,结合其他测评。当月考核分数60至64分的,扣减当月承包经营服务经费的30%,并给予严重警告,供应商应针对服务中的不足提出整改方案并付诸实施;当月考核分数不足60分,采购人可以中止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承包经营服务经费总额的20%,留存至年度考核后,视考核结果相应拨付。

6、供餐价格须经采购人审定,提供给机关工作人员的快餐,允许15%以内的利润空间。

7、供应商应严格落实节约能源措施,水电由采购人承担,燃料由供应商全额负担,同时供应商须根据实际工作在响应文件中体现节约能源方案。

8、采购人提供供应商一间办公室或一间值班室。

9、若发生供应商所辖人员在餐厅内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经采购人管理人员向供应商通报后,供应商应及时妥善处理。

10、供应商有义务积极宣传后勤改革,做好与职员的沟通和联系工作。

11、采购人有权利对食堂工作予以支持,参与对食堂日常工作的指导与监督,并及时指出食堂工作中的不足,以便供应商及时改进。

▲12.本次采购预算为300万元/3年。磋商报价是履行合同的最终价格,应包括人员工资、各种社会保险、福利、人员食宿与交通、消耗材料、专用设备及工具、器材、办公费、服装、人员培训、卫生保洁费等以及工商管理、卫生部门、消防部门、环保部门等相关部门的费用,供应商对合同内容的所有费用、质量、安全、文明服务等实行全面承包,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等一切费用。磋商响应方的磋商报价为整个采购项目的总报价,如有漏项,视同已包含在其总项目中,合同总价不做调整。磋商报价为磋商响应方所能承受的最低、最终一次性报价。

▲13. 供应商具有B级以上(含B级)餐饮标准的餐饮服务企业,具有国家行政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

三、经营方式

1、供应商和采购人双方联合经营德清县行政中心机关一楼食堂。采购人负责提供经营场所、厨房设备以及其他配套设施,供应商负责食堂日常的经营和管理。

2、食堂运作机制:供应商实行企业化管理,单独进行成本核算,在确保德清县行政中心机关一楼食堂承担的后勤保障前提下实行自负盈亏。

3、食堂就餐人员使用供应商统一制作的就餐卡通过刷卡向供应商买取饭菜,供应商不得擅自制作饭菜票及收取现金(如有特殊情况,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实施),就餐卡的制作、挂失、充值等业务由采购人负责管理。

四、服务质量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达到的服务要求

l、供应商须本着对企业品牌的延伸,以社会化效益为重的原则进行报价。

2、供应商须在对现场、周边环境全面了解的情况下编制科学合理、切实可行的实施计划以及具体的保障措施、工作程序。

3、供应商应制定具体的质量保证措施和相关服务承诺,如因服务质量未达到要求,供应商应因此承担责任和经济赔偿。

4、供应商须按现代企业制度运行,发挥自身优势,以热心、爱心、专心、贴心的服务,提供全方位、一体化的专业服务保障,确保一楼食堂正常运作,各项重大活动顺利完成。

5、供应商达不到采购人要求或供应商的各项服务承诺,采购人有权要求其整改,直至扣款或终止合同。供应商所有的工作除应按照供应商的内部流程实施外,还应接受采购人或第三方的监督检查、考核。

6、供应商应对食堂服务人员进行严格管理、降低消耗、节约成本,让利于机关干部。

7、供应商配备的工作人员的年流动率不能超过10%(如某个岗位有人员更换调动,须提前通知采购人认可,并且在2个工作日内补充该岗位工作人员),重要岗位人员必须保持稳定;提供厨师(包括高级厨师)等专业人员的资格证书。

▲8、成交供应商须提供每个员工的身份证、社保、健康合格证等复印件(外来人员还须提供暂住证复印件)。

9、从事餐饮服务的所有人员须穿戴清洁的工作服、帽(售菜人员、备餐人员、冷拼人员还须配备清洁的手套、口罩),每个工种服装样式经采购人审核后由供应商负责统一制作,所需费用计入投标价。

10、供应商须对食堂工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并达到相关服务要求,具备良好的服务态度和业务水平,所需费用计入投标价。

11、供应商应与原承包方做好交接工作,掌握厨房设备的使用与维护方法,演练食堂正式工作的流程。

12、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及本地相关部门的各项规章制度,对可能发生的各种卫生问题及处置方法负责。食品的卫生质量按《全国救灾防疫预案》的规定,不用来源不明的原料,不销售来源不明的食品。

13、采购人对一楼食堂的卫生、质量、价格、服务态度等方面拥有检查、监督、处罚的权力,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管理。

14、卫生、工商、税务、食品药监等行政部门收取的有关费用由供应商负责。

15、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配备的食堂工作人员必须按照现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全部参加国家法定的社会保险及达到国家对用人单位规定的各项福利要求,所须费用计入投标价。

▲16、成交供应商必须具备或另行办理与本食堂相关的卫生许可证、本地工商税务部门注册登记、消防部门的专用证件等,所需费用由供应商自理。

17、合同期内,食堂消防、安全、卫生由供应商负责。如因供应商责任发生火灾、食物中毒、环境污染、安全责任等事故,则采购人有权扣罚承包费并中止合同,所有损失由供应商承担,并依照相关法律追究供应商责任。

18、供应商每餐所有食品均须留样48小时,并做好记录。

19、供应商须选择合格的进货渠道定点采购物品,且须经采购人审核确定。供应商须保证所采购的物品符合国家有关卫生防疫的规定,并承担相应责任,中标后定期向采购人提供采购报表。

20、供应商应保持餐厅内的餐桌椅、墙柱面、地面等环境设施的消毒清洁,保持室内空气流通,严防各种污染;对各种餐具、饮具、食品容器等按规定进行洗涮消毒,确保清洁卫生,消毒设施和流程要符合国家现行标准的要求;厨房所有工作间应保持清洁卫生,厨房用具餐具应及时清洗、消毒,严格做到生熟分开;为每位就餐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独立餐具,包括:餐盘、餐碗、筷子、汤勺、纸巾等。

21、供应商负责食品(包括调味品等副食品)的采购、加工、销售,每周对采购食品(包括调味品等副食品)的价格进行公示。

22、供应商负责采购日常清洁剂、消毒剂、纸巾、垃圾袋、低值易耗品与口罩、手套等一次性用品和耗材,费用由供应商自理,计入投标价。

23、工作日提供机关工作人员的早、中、晚餐,要求菜肴丰富、品种多样、大众口味:早点以本地常规早点为主,配以现有厨具可制作的其他可口花色早点。中餐供应菜肴品种不得少于12个(荤蔬各半),1汤。晚餐不得少于8个品种(荤蔬各半),1汤。节假日中晚供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采购人有权对供应商购货数量、价格进行不定期抽查,供应商应积极配合。菜肴价格经采购人审定后,不得更改,供应商须承担物价浮动的风险。供应商应提供风味套餐、缙云美食等多样化特色菜肴服务,以低于市场价格10%的水平供应,按需计价。早餐服务时间为7:30-8:30,午餐服务时间为11:30-12:45,晚餐服务时间为17:00-18:30。(根据机关具体作息时间调整)。

24、双休日、国家法定节假日期间,供应商应配备一定数量的值班人员保证该时间段政府机关工作人员的就餐,所需费用(除用餐费用)计入投标价。

25、供应商必须每周报一次菜单,采购人可根据实际情况及就餐人员对菜肴的评价调整菜单的结构(包括荤素比例,海鲜、蛋禽菜的数量)及份量、质量,菜单必须经得采购人认可方可执行,并服从采购人的调整。供应商须根据就餐人数分布统计,饭菜安排合理,避免供应不足和浪费,尽量减少剩菜剩饭。剩菜剩饭当餐清净,不得过期保存,混入下一餐中。

26、供应商不得转包或分包本食堂服务项目,一经发现,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27、供应商须每日对整个一楼食堂进行清扫、保洁,垃圾分类、杂物用袋装收集,存放在指定地点,采购人对此项工作拥有监督、管理权。

28、供应商在行政中心范围内不得圈养禽、畜类动物。

29、本食堂只负责对行政中心人员提供餐饮服务,不得对外经营。一经发现供应商有对外经营或供应商员工对外兼职,采购人有权中止合同,且无须承担任何责任。

30、针对食堂日常工作出现的问题,采购人发送‘整改通知书’给供应商,供应商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无条件整改到位,否则采购人可对供应商进行处罚。

31、磋商文件中未明确的采购人对供应商服务质量的奖、罚制度在具体签订合同及日常工作过程中确定。

32、经评审中标的供应商,在接到中标通知书到合同结束这段时间内,不得以任何理由和任何形式转租、转让承包服务。

33、供应商与其他商家产生的账务、资金纠纷,均与采购人无关。

34、供应商应配备专职物品采购人员和车辆,相关费用计入投标价,并且在合同履行期间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由供应商自行承担责任,均与采购人无关。

35、食堂工作人员必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供应商的就餐人员服务的思想;严禁与就餐人员发生争执,若有违反者,除当事人向就餐者赔礼道歉外,扣发当月奖金,情节严重者,按公司规章制度予以除名处理。

36、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要求与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经营协议且需有保证书,安排专人负责餐厨废弃物的处置、收运、台账管理工作,供应商应实时监测单位餐厨废弃的处置管理,并对处置行为负责,要定期清理油污过滤池、管道,以防管网堵塞。

37、供应商应根据垃圾分类要求,自行分类垃圾,并纳入月考核分数。

(二)供应商须制定提供的方案

1、供应商建立各种财务报表,对每日的收支作详细记录,并提交采购人备案。

2、供应商针对采购人提供的现场建筑图纸、设备材料表及服务要求,编制服务内容的相关陈述说明(包括人员组成及管理方式;是否从事过类似服务的说明;各项服务工作计划、流程;各项服务的具体实施方法、技术措施及承诺;针对本项目的特点和难点分析及解决措施;将采取何种措施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等),供应商根据本食堂实际情况应配备不少于28人的员工队伍,[▲其中必须配备1名项目经理、1名食品安全管理员、3名及以上厨师(其中1名厨师长的资质等级应等于或高于高级厨师)、1名营养师、2名面点师、1名财务(须有相关证书)]其他须配备洗切、蒸菜、蒸饭、仓管、清卫、保洁、洗消等人员,售卖、服务人员可以兼,年龄超过50周岁以上的食堂工作人员比例不能超过总员工数的四分之一,所有食堂员工必须经过岗前培训,持有健康证。

3、建立原料采购、餐厅用品消毒保管、员工教育培训、应对投诉等情况的计划表格并作好纪录,所有纪录至少应保存12个月,并交一份给采购人备案。

六、商务条款:

(一)服务期限:本次食堂承包经营合同期为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

(二)付款方式:

1、承包服务费:供应商的成交价即为食堂承包服务费,须提供正式税务发票结算。采购人每季度支付给供应商年平均承包服务费的20%,下一季度的第一个月支付上季度的承包服务费,剩余的20%,留存至年度考核后,视考核结果相应拨付。

2、物品采购费:供应商为提供食堂就餐服务采购食品原料,所需的费用即为物品采购费,每月的刷卡消费由采购人的消费卡充值办公室管理,到月底统一结算。供应商应做好日常采购报表,并随时接受采购人的监督、检查,并作为结算依据。


第四章 磋商原则和程序

一、磋商准备

需方在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进行竞争性磋商。现场参加磋商会的磋商响应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应出具其有效身份证明等,磋商响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未参加磋商会或迟到的,事后不得对采购相关人员、磋商过程和磋商结果提出异议;

磋商开始时,需方将查验备份磋商响应文件密封情况,如需开启备份文件,则确认无误后拆封。

所有二次报价询标流程,均在线上完成。如有问题,请致电400-881-7190。如在规定的时间内在线报价失败的,则视为无效。

二、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依法由3人组成,其成员由采购方代表及从政府采购评审的相关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的专家组成,磋商小组对采购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

磋商期间,磋商响应方法人代表或法人委托人必须保持电话畅通,负责解答有关事宜。

三、竞争性磋商评审原则与方法

(一)磋商小组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科学合理,竞争择优的原则,对磋商响应方提供服务内容响应情况;服务方案等情况;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安排分配情况;对负责本项目的服务人员的培训方案;合理化建议;企业总体情况;项目业绩;服务网点;优惠承诺和特色服务;政策分;投标书编制质量等进行综合分析考评,由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二)客观、公正的对待所有磋商响应方,对所有磋商评价,均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

(三)磋商会开始后,直至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对采购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判和比较的有关资料、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推荐情况及与磋商有关的其他任何情况均依法严格保密。

(四)磋商小组分别与各磋商响应方进行商务、技术磋商,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透露其他磋商响应方的磋商信息,严守商业秘密。

(五)在磋商期间,磋商响应方不得向磋商小组成员询问磋商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磋商结果的活动,否则将废除其磋商资格。

(六)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成员不得与磋商响应方私下交换意见,在竞争性磋商工作结束后,凡与磋商情况有接触的人不得将磋商情况扩散出磋商小组成员之外。

(七)需方不向落标方解释落标原因,不退还采购响应文件。

四、磋商程序

1.磋商会由采购代理公司主持,主持人宣布磋商会议开始;

2.主持人介绍参加磋商会的人员名单;

3.主持人宣布磋商期间的有关事项,告知应当回避的情形,提请有关人员回避,组织到场供应商签署不存在影响公平竞争的《政府采购活动现场确认声明书》;

4.电子磋商开标及评审程序

4.1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后,供应商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时间为磋商响应时间起半个小时内。

4.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对磋商响应方的资格进行审查,资格审查结束后磋商小组对商务技术响应文件进行评审;

4.3在系统上公开资格和商务技术评审结果;

4.4在系统上录入最终报价情况;

4.5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情况进行评审;

4.6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5.磋商小组确认采购文件,讨论决定是否需要求采购文件的要求(采购文件规定的可变动部分)进行实质性变动。

6.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检查磋商响应方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对磋商响应方进行资格审查,包括对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和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进行信用查询。

7.磋商小组审核采购响应文件。

A.磋商小组按照商务、技术等进行分工审核采购响应文件。各专家在全面审核的基础上有侧重的进行分工。

B.依据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规定,从采购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竞争性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8.磋商小组汇总并讨论审核情况,确定磋商响应方是否具有磋商资格。

9.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10.供应商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11.采购响应文件的澄清。

为有助于采购响应文件的审查、评判和比较,磋商小组可以书面形式要求磋商响应方对采购响应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或说明,磋商响应方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或承诺。磋商响应方对磋商中所涉及的澄清、修改、承诺等补充资料等在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文件形式提交至磋商小组,其书面文件必须由磋商响应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签章),作为采购响应文件的补充。如该磋商响应方成为成交供应商,则该磋商响应方的采购响应文件(含所有补充资料)将作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12.对响应文件第1轮最终报价部分进行磋商,要求供应商剔除第1轮最终报价中不合理的成分。

13.按磋商项目内容与各磋商响应方进行磋商。

磋商响应方介绍公司的基本情况。

磋商小组就讨论和汇总的情况与磋商响应方展开磋商,磋商分为技术和商务两部分,商务磋商主要内容为服务相关内容、服务期限、付款方式、特殊承诺。

磋商响应方确认服务的配置及商务要求并对磋商记录确认后由授权代表签字。

各磋商响应方在本项目全部磋商结束后十五分钟进行第2轮最终轮的最终报价(第2轮最终轮的最终报价不得高于第1轮的最终报价,否则为无效报价)。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第2轮最终轮的最终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如线上第2轮最终轮的最终报价失败的,该供应商视为无效。(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终报价。)

磋商小组对磋商的情况进行综合评议并根据综合评分法初步确定成交供应商。

根据《浙江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浙江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注册及诚信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浙财采监字[2009]28号),凡浙江省政府采购注册供应商,在制作采购响应文件时,可凭网上打印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经法定代表人签字和加盖公章后,代替相应的竞标资格证明原件,在采购响应文件中免于提供相关的书面资格材料原件,但应当对其网上注册信息的真实性和有效性等承担责任。如审查中发现该供应商提供的“供应商信息登记表”及其网上注册登记的信息与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不符的,除该供应商已在采购响应文件中说明并已补充提供相关书面资格证明材料外,应按无效响应文件处理。对于明显属于供应商信息录入失误的内容,评审时可允许其进行澄清、补正,但磋商小组应视情况给予一定的扣分或评标加价,其中如是评分因素项的,该项因素应不得予以计分。

磋商小组应当从质量和服务均能满足采购文件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中,按照评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提出3名以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情形除外)成交候选人,并编写磋商报告。

确定成交供应商。本项目由采购人(或采购人事先授权磋商小组)按照磋商报告中推荐的排列顺序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替补候选人的设定与使用:第一中标候选人放弃成标或者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第二成交候选人为成标人,排名第二的成交候选人因前款同样的原因不能签订合同,采购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三的成交候选人为成交人。

14.采购代理机构公布最终评审结果。

14.1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以下情况处理:

14.2若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因网络或者其他非供应商问题造成电子磋商响应文件无法正常解密的),采购代理机构将开启该供应商递交的备份电子磋商响应文件,上传至政采云平台项目采购模块,以完成开标,原电子磋商响应文件自动失效;

15.开标会议结束。

五、采购响应文件计算错误的修正

A.采购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一览表内容与采购响应文件中磋商分项报价表内容不一致的,以磋商报价一览表为准;

B.采购响应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C.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D.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E.对不同文字文本采购响应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六、综合评分法

为公正、公平、科学地选择中标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并结合本项目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德清县机关事务管理中心的食堂承包服务项目的评标。

6.1总则

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分法,总分为100分,其中价格分、技术分、商务资信及其他分三部分。合格磋商响应供应商的评标得分为各项目汇总得分,中标候选资格按评标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排名第一的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为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二的磋商响应供应商为候补中标候选人……其他磋商响应供应商中标候选资格依此类推。评分过程中采用四舍五入法,并保留小数2位。

磋商响应供应商评标综合得分=价格分+(技术分+商务资信及其他分)

磋商小组认为竞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竞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竞标人书面说明(包括人工成本和合理利润等多种构成要素说明),必要时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可以传真的形式当场提供,但必须在事后提供相应的原件进行核实)。竞标人不能在磋商小组提出说明要求后半小时内当场合理说明原因并提供证明材料的,磋商小组应将该竞标人的投标文件作无效处理,并在评审报告中说明。

二分之一以上的评委认为供应商报价明显高于市场平均价的将作为无效竞标处理。

6.2评标内容及标准

评分项目

分值

评标要点及说明

投标

报价

20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实质性响应)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投标人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百分点保留2位小数点,得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下同)。

68

45

项目实施方案

(1)制定服务工作计划、流程(程序),劳动力的投入计划及突发情况人员保障,方案合理科学的得4-5分,方案可行性一般的得2-3分,方案简单得0-1分,最高得5分。

(2)食堂环境卫生等方面服务内容(包括餐桌、地面、餐具、排水沟、设备设施、工具、员工仪表等),方案合理科学的得4-5分,方案可行性一般的得2-3分,方案简单得0-1分,最高得5分。

(3)保证员工提供优质服务等方面内容(包括服务质量、服务态度、班次调配、效率等)以及应急就餐方案,方案合理科学的得4-5分,方案可行性一般的得2-3分,方案简单得0-1分,最高得5分。

(4)食堂工作人员及就餐人员的卫生防疫、消防、人身安全保证措施及奖罚承诺,方案合理科学的得4-5分,方案可行性一般的得2-3分,方案简单得0-1分,最高得5分。

(5)制定管理制度、岗位职责方案,方案制定合理科学的得4-5分,方案可行性一般的得2-3分,方案简单得0-1分,最高得5分。

(6)供应商制定相关的节约能源方案:方案合理科学的得4-5分,方案可行性一般的得2-3分,方案简单得0-1分,最高得5分。

(7)对负责本项目的服务人员制定全面、详尽、科学的培训方案,培训方案制定详细可行的得4-5分,方案可行性一般的得2-3分,方案简单得0-1分,最高得5分。

(8)原材料供应情况方案:能提供定点供应粮油、蔬菜、肉类的基地或供应商的,供应商提供证照齐全的得5-6分,有定点供应,但无证照提供的得3-4分,无定点供应的得1-2分,最高得6分。

(9)餐厨废弃物处理管理方案:供应商提供与有资质的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服务企业签订餐厨废弃物收集、运输经营协议,得2分,不提供的不得分。(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0)垃圾分类方案制定:供应商制定相应的垃圾分类方案,方案切实可行有效的得2分,方案执行性一般的得1分,最高得2分。

15

拟投入本项目的人员配备情况

(1)供应商安排的食堂经理,具有五年以上规模食堂管理经验,中专或高中学历以上,提供工作证明,得2分,没有不得分。

(2)供应商提供1名厨师长,具有五年以上规模食堂管理经验得2分,提供证明材料,没有不得分。

(3)供应商提供其余2名及以上厨师,持中级及以上厨师证,2人及以上均持有的得2分,缺少一人的不得分。

(4)供应商提供营养师1名,持公共营养师三级及以上证书,得1分,没有不得分。

(5)供应商提供食品安全员1名,持食品安全管理员证,得1分,没有不得分。

(6)供应商提供财务人员1名,应该具备从事会计工作所需要的专业能力,提供3年以上会计工作证明得1分,没有不得分。

(7)供应商提供的其他人员配置、分工的合理性、科学性,方案制定详细可行的得5-6分,方案可行性一般的得3-4分,方案简单得1-2分,最高得6分。

(以上认证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复印件,原件备查)

8

服务承诺

1、提供的明确的优惠服务和其他有特色的服务,有详细的服务承诺的得4-5分,提供的服务优惠等稍有欠缺、服务承诺存在部分不合理的2-3分,服务承诺方案未明确或服务承诺未针对本项目说明的得0-1分。最高得5分。

2、项目服务过程中人员随叫随到响应程度,接到通知后1小时内能到达采购单位的,得3分,3小时内能到达采购单位的,得2分;4小时内能到达的得1分。

12

4

企业总体情况

1、企业信用: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竞标人具有守信激励的,得2分(以该网站截图盖章为准,否则不予计分);

2、截止开标时间,不良行为仍在公告期内的,每出现一次扣1分;不良行为虽已在公告期外,但在三年内的,每出现一次扣0.5分;不良行为认定文书及公告中未注明公告期限的,每出现一次扣0.2-0.5分;未出现不良行为的得2分。(见附件《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信用)情况承诺书(声明书)》)

5

项目业绩

供应商自2019年1月1日至今承包食堂托管经营服务项目的,每提供一个项目业绩得1分,最高得5分,无类似项目不得分。(需提供相关合同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2

政策分

响应方按规定享受其他国家政策支持、扶持的,得2分。(以提供的相关政府部门证明资料和法律依据为准

1

投标书编制质量

响应文件编排有序、书面整洁、内容完整详实的,得0-1分;投标文件内容不完整、资料不全、格式不规范、装订不整齐等酌情扣分,扣完为止。

6.3 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的计算

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按照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独立评分结果汇总数的算术平均分计算,计算公式为:

技术商务资信及其他分=评标委员会所有成员评分合计数/评标委员会组成人员数

七、废标

在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法律、法规、规章、省级及以上监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情形除外):

1.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3.磋商响应方的报价均超采购预算的,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八、成交通知

(一)磋商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在浙江政府采购网、德清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7个工作日后,如无采购响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签发《成交通知书》。中标人应在公示发出10个工作日内前往代理机构领取通知书,若有质疑投诉的可在质疑投诉处理后领取。

(二)如有恶意质疑、投诉,且导致授予合同的期限延期的,将其列入不诚信供应商名单,在今后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评标时,给予扣分处理。情节严重的将直接进入政府采购黑名单。

(三)除不可抗力等因素外,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采购结果,或者成交供

应商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拒绝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不得参加对本项目重新开展的采购活动。

(四)一旦被确定为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的,应在中标(成交)通知书发出前三

个工作日内进行注册申请为注册政府采购供应商,否则,采购组织单位有权拒绝向其发出中标(成交)通知书,并直接推荐排名次之的供应商为中标(成交)候选供应商,以此类推。

九、合同授予

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对合同内容进行审查,如发现与采购结果和磋商承诺内容不一致的,将予以纠正。

合同正本应一式三份,采购人与供应商双方各执一份;其他一份交由代理机构。

成交供应商拖延、拒签合同的,将被取消中标资格。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仅供参考)

浙江省政府采购合同指引(服务)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甲、乙双方根据________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服务内容: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币。

三、技术资料

3.1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4.1 乙方应保证提供服务过程中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

六、履约保证金

6.1 乙方交纳人民币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七.转包或分包

7.1本合同范围的货物,应由供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7.2 除非得到需方的书面同意,供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需方有绝对权力阻止分包。

7.3如有转让和未经需方同意的分包行为,需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八、服务质量保证期和服务质量保证金(注:选用)

8.1 服务质量保证期 年。(自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8.2 服务质量保证金 元。(履约保证金在中标规划编制单位按合同约定验收合格后自行转为质保金)

九、合同履行时间、履行方式及履行地点

9.1 履行时间:

9.2 履行方式

9.3 履行地点

十、款项支付

10.1 付款方式:

十一、税费

11.1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供方负担。

十二、质量保证及后续服务

12.1 乙方应按谈判文件规定向甲方提供服务。

12.2 乙方提供的服务成果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发生故障,乙方应负责免费提供后续服务。对达不到要求的,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⑴重做: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⑵贬值处理:由甲乙双方合议定价。

⑶解除合同。

12.3 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12.4 在服务质量保证期内,乙方应对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三、、违约责任

15.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绝接受服务的,甲方向乙方偿付合同款项百分之五的违约金。

15.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款项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3 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每日向甲方支付千分之六违约金。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货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货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十四、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6.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6.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6.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五、诉讼

17.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

十六、合同生效及其它

18.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8.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财政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

18.3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8.4 本合同正本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副本__份,(用途)。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六章 采购响应文件格式

本章节内容提供部分采购响应文件格式,采购文件中要求,但未提供格式的,须由磋商响应方自行制作。

附件一:

承诺函

致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

我方(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 承诺符合资格要求,并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财务制度健全,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没有被责令停产停业、被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没有因违法经营被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期限未满情形)。如有虚假,采购人可取消我方任何资格(投标/中标/签订合同),我方对此无任何异议。

特此承诺!

磋商响应供应商名称(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二:

供应商市场行为信誉(信用)情况承诺书(申明书)

投(竞)标供应商名称

企业资质等级

(如 有)

企 业 地 址

联 系 电 话

拟投(竞)标项目名称

拟投标项目负责人姓名及资质

供应商

市场

行为

信誉

情况

有无受到财政监管部门处理、公告的不良行为。(未注明公告期限的)

有无受到财政监管部门处理、公告的不良行为(在公告期内)。

有无受到财政监管部门处理、公告的不良行为(不在公告期但在三年内)。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3年内(处罚决定日期),是否具有被行政处罚的不良行为记录(不包括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前3年内(处罚决定日期),在经营活动中有无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包括: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供应商

信用

情况

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情形。

投标供应商

声 明

以上内容是本企业市场行为信誉(信用)的真实反映,如有不实,愿取消本项目投标资格。

(单位公章)

日 期: 年 月 日

注:1、本表格内容须如实填写,记录日期以记录处罚日期为准;

行政中心一楼食堂磋商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