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采购人 )对2021年年度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接受合格的供应商提交密封响应文件。现将该项目采购文件进行公告,公告期为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15日三个工作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2021年年度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食堂服务外包项目
2、项目编号:肇水竞-2021-DQ-001
3、采购人: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4、服务地点: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本部食堂、端州供水分公司三榕水厂食堂
5、项目期限:一年
6、项目最高限价:本项目最高限价为人民币78万元,超出最高限价的报价将视为无效报价。供应商不得以低于成本价进行报价,报价低于本项目最高限价85%的,必须对其价格构成做出合理分析,并提交详细成本核算等相关证据材料,否则评委可将其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序号 | 职位 | 人数 | 地点 | 参考工资 |
1 | 大厨 | 1 | 本部食堂 | 4872 |
2 | 楼面部长 | 1 | 3772 | |
3 | 炒锅 | 2 | 3782 | |
4 | 砧工 | 2 | 3422 | |
5 | 后勤服务 | 4 | 3372 | |
6 | 厨房主管 | 1 | 三榕食堂 | 3922 |
7 | 楼面服务 | 1 | 3722 | |
8 | 后勤服务 | 1 | 3372 | |
小计 | 13 |
| 47232 | |
9 | 早餐厨房师傅 | 2 |
本部食堂 | 2200 |
10 | 早餐楼面服务员 | 2 | 2000 | |
小计 | 4 |
| 8400 | |
总计 | 17 |
| 55632 |
(1)成交供应商承揽采购人本部食堂的早、午、晚餐及三榕水厂食堂的午、晚餐供餐事务,保证供餐及时、卫生和安全。采购人推荐的合格的服务人选,成交供应商应优先录用。采购人因业务接待需要,须延长工作时间的,可与成交供应商员工协商延长工作时间,采购人以200元/次的标准向成交供应商支付当次全额业务接待费用。
(2)成交供应商保证每月用餐供应,原则上不予停餐。
(3)成交供应商的供餐食物在厨房内完成,保证每天准时供餐,搞好餐具、厨房和食堂区域卫生清洁,做到整洁常态化,并按有关安全和环境要求进行操作。
(4)食堂食材和器具用品由甲方负责。食堂主管在每个工作日到采购人合作的定点供应商处采购食品及副食品。
(5)服务员对采购回的食品及副食品进行登记,填写《食堂采购记录表》。
(6)食堂主管对采购回的食品及副食检秤,核对《食堂采购记录表》并签名。
(7)服务员对采购回的食品(未清洗)留样48小时备查。
(8)服务员对食品进行清洗,清洗应做到一浸、二洗、三捞、四滤等四个步骤,确保清洁干净。党企办不定期抽捡食品清洗情况,填写《食堂卫生管理自查项目表》。
(9)服务员对食品进行加工、烹调,保证饭菜质量及菜式多样化,并确保按时开餐。
(10)服务员在配餐间为员工配发工作餐,督促员工按秩序排队领取饭菜。
(11)员工用餐后,服务员即时对炊具、食用餐具进行清洗、消毒。并用消毒水拖洗地面,用洁瓷灵擦拭洗碗池,用洗洁精清水混合液擦拭桌子和凳子。食堂管理人员填写《食堂卫生管理自查项目表》,党企办不定期对卫生安全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立即提出并加以整改要求。
(12)食堂从业人员必须持有饮食行业健康证方可上岗。
(13)食堂从业人员须日常防蝇、防虫、防霉、防鼠、通风、废弃物存放、工具和盛器具清理消毒、供就餐者使用洗手等卫生设施。食堂的冰箱、冰柜、厨具要定期清理打扫。生、熟食品(原料)应分开存放。盛放生、熟食品的容器不得混用,加工生、熟食品的厨具应分开使用。
(14)餐具应按规定在每次使用前进行清洗、消毒。
(15)严格把好食品原料进口关,防止有毒原料进入,防止食物(原料)腐败变质,发现有毒、腐败食物应立即清除处理。
(16)食堂从业人员应讲究个人卫生,按规定着装,做到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洗澡、勤换衣服。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和条件
服务供应商须具备本项目的资质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的规定。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合法有效的独立法人机构,且具有相应的经营资格,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若以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需提供其上级法人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上级法人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如营业执照不是 三证合一 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3、供应商未被列入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的信用服务中 失信被执行人 、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供应商需提供上述网站的网页查询结果截图作为证明材料(采购人将于报名当天在上述渠道复查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若供应商自查结果与采购人复查结果不一致,将以复查结果为准)。
4、2018年至今,同类业绩单项合同金额或累计合同金额50万元(含)及以上的有效合同(仅限国有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学校附属食堂),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该项目业主支付的发票凭证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发票凭证可为该项目任意一个阶段支付的款项或电子发票记账清单)。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三、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1年3月11日至2021年3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2:30~5:00(北京时间,节假日除外)。
2、获取采购文件地点: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二楼企业管理部(地址:肇庆市西江南路12号;联系电话:0758-2183834)。
3、获取采购文件方式:本项目只接受资料现场初审及报名,领取采购文件时需提供以下资料,经初审符合后领取采购文件。
3.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不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供应商需提供其上级法人机构的授权书,并提供上级法人机构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其他相关资料。如营业执照不是 三证合一 还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须同时提供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index.html 商事主体登记 查询页面(含经营范围)打印件,营业执照营业期限必须在有限期内;
3.2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分公司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需)(报名人员身份证原件查验);
3.3 信用中国 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关于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网页截图;
3.4 2018年至今,同类业绩单项合同金额或累计合同金额50万元(含)及以上的有效合同(仅限国有企业或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或学校附属食堂),供应商须提供合同复印件及该项目业主支付的发票凭证复印件作为证明材料(发票凭证可为该项目任意一个阶段支付的款项或电子发票记账清单)。
3.5通讯联络方式确认表(包括:联系人、地址、手机号码、传真、联系邮箱,格式自定义,加盖公章)。
注:以上资料一式一份,统一用A4纸装订成册,所有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注明 与原件相符 。本公司只接受通过以上方式正式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报名及报价。领取采购文件的单位,均被视为已充分理解本项目的有关要求,采购人均无责任承担其是否符合成交供应商条件而引起的一切后果。采购人将不负责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递交响应文件过程中所发生的任何成本或费用。
四、报价截止时间、谈判时间及地点
1、递交响应文件时间:2021年3月17日上午9:00~9:30时(北京时间)
2、报价截止及谈判时间:2021年3月17日上午9:30时(北京时间)
3、谈判地点: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二楼会议室(肇庆市西江南路12号)
若已获取采购文件而决定不参加本项目报价的供应商,应在谈判前1日以书面形式(信函或传真加盖供应商公章)通知采购人。
五、本项目相关公告在以下媒体发布
本项目的所有相关公告会在肇庆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网站上公布,公布之日即视为有效送达之日,不再另行通知。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告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提出质疑,供应商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附送有关证明材料。
六、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人名称: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采购人地址:肇庆市端州区西江南路12号
联系人:莫先生 电话:13542989883
肇庆市肇水水务发展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