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公务服务中心富顺县公务服务中心采购机关食堂餐饮服务公开招标中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3-10 15:41
一、项目编号 | |||
5103222021000065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公务服务中心富顺县公务服务中心采购机关食堂餐饮服务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富顺县世锦教育发展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富顺县富世镇富达路542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6250000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服务类:富顺县公务服务中心采购机关食堂餐饮服务;服务范围:由供应商对厨房进行管理,包括为采购单位提供中、晚就餐服务。供应商对厨房的日常运行、人员做好管理工作;负责食品质量、卫生等安全工作;制定厨房的管理流程及应急预案;负责厨房资产的管理和维修、维护,并做好厨房日常统计等工作。对就餐区、工作区进行保洁,保持干净整洁,符合卫生及餐具消毒的相关规定。服务要求:1、有规范而完善的为该项目量身定做的食堂餐饮管理服务方案及相关管理制度。2、接受业主每月、每季度、每年度组织的对项目服务的综合性考评;3、员工薪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薪酬标准,员工在职期间必须购买劳动法规定的各项保险。4、员工工作期间的安全责任事故、劳务纠纷等,都由供应商负责。5、根据业务工作需求,提供其它服务事项。 服务时间:三年,合同一年一签。 服务标准:采购人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可以办理履约保证金的退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 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杨立(组长)、李江、刘勇、荣旭英、丁刚(采购人代表)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代理服务费按定额收取:人民币 5 万元,由中标人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 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代理服务费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5000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监督部门:富顺县财政局,财政监督监督电话:0813-710185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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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四川省自贡市富顺县公务服务中心 | ||
地址: | 富顺县富世镇釜江大道中段196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丁先生;联系电话:0813-7212025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四川大洲君鹏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长益东二路1号10栋15层1508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唐远龙;联系电话:028-85236646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冯老师 | ||
电话: | 13320818594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