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年03月10日 15:00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湖南省公安厅特勤局食堂餐饮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住宿和餐饮服务/餐饮服务 | ||
采购单位 | 湖南省公安厅特勤局 | ||
行政区域 | 长沙市 | 公告时间 | 2021年03月10日 15:00 |
评审专家名单 | 评审小组组长:文楚成,成员:周晓婷、荣雪峰、刘英健,采购人代表:崔鹏 | ||
总中标金额 | ¥0.00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郑警官 | ||
项目联系电话 | 18007315990 | ||
采购单位 | 湖南省公安厅特勤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长沙市芙蓉区蓉园路58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郑警官18007315990 | ||
代理机构名称 |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1412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杨乐 聂毅0731-84514218 | ||
附件: | |||
附件1 | 3-湖南省公安厅特勤局食堂餐饮服务及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招标文件修改稿20210208-终.doc | ||
附件2 | 长沙市开福区拾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小企业声明函.pdf |
一、项目编号:0623-2185N3115010(招标文件编号:0623-2185N3115010)
二、项目名称:湖南省公安厅特勤局食堂餐饮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长沙市开福区拾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长沙市开福区三一大道406号
包组或产品名称:蔬菜类
费率(%):29.5000000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长沙市开福区拾悦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 食堂餐饮服务和食堂食材配送服务 | 1、指工作日:早餐(约80人)、中餐(约110人)、晚餐(约50人);节假日:早餐(约30人),中餐(约30人)、晚餐(约30人)。包括食品材料的加工、烹饪。 2、湖南省公安厅特勤局机关食堂对内接待用餐。 3、执勤备战期间值班人员宵夜。 4、培训、接待用餐该部分费用另行结算。 5、食堂食材配送,采购包括蔬菜、肉类、禽蛋类、水产类等和米、面、油、调味品、干货类、奶制品、日用品、食品添加剂等。 | 为采购人提供食堂餐饮服务和食堂食材配送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 一年 | 投标人必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食品卫生法规,无条件接受湖南省公安厅特勤局警保部和各职能部门对食品卫生、服务态度等方面的监督检查、管理考核,确保食品卫生安全和服务质量等,其他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评审小组组长:文楚成,成员:周晓婷、荣雪峰、刘英健,采购人代表:崔鹏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22800元,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28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中标单位报价详细情况:
1、食堂餐饮服务投标报价:69.4045万元。
2、蔬菜上浮率 29.5 %
3、水产类上浮率 24.5 %
4、肉类、禽蛋类上浮率 19.5 %
5、米、油、面粉、调味品、干货类上浮率 14.5 %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湖南省公安厅特勤局
地址:长沙市芙蓉区蓉园路58号
联系方式:郑警官18007315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1412室
联系方式:杨乐 聂毅0731-8451421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郑警官
电 话: 18007315990
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公安厅特勤局食堂餐饮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采购代理编号:0623-2185N3115010
采购人:湖南省公安厅特勤局
采购代理机构: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
目录
TOC \o "1-4" \h \z \u 第一章 投标邀请 1
第二章 投标须知 4
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4
第二节 投标须知 8
一、总则 8
二、招标文件 9
三、投标文件 10
四、投标 14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15
六、中标信息公布 16
七、合同签订 17
八、政府采购政策 18
九、其他规定 19
第三章 资格审查 21
1.资格审查主体 21
2.资格审查 21
3.资格审查结果 22
4.其他 22
附表1资格审查表 23
附表2 资格审查结果一览表 24
附表3 资格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25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26
第一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前附表 26
第二节 评标方法及标准 29
1.评标方法 29
2.评标程序 29
3.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9
4.投标文件的澄清 29
5.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 30
6.推荐中标候选人 31
7.编写评标报告 31
8.评标报告复核 31
9.停止评标 31
11.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 32
12、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 32
第三节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33
附表1 符合性审查表 34
附表1 符合性审查结果一览表 35
附表2 符合性审查合格投标人名单 36
第四节 投标文件的比较与评价(综合评分法) 37
附页1 评标方法及标准表 39
第五章 采购需求 42
第一节 采购清单一览表 42
第二节 技术要求 43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 60
第一节 政府采购合同协议书 60
第二节 政府采购合同通用条款 63
第三节 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 70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74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75
索引表1 资格审查索引表 76
一、开标一览表 77
二、投标保证金 78
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79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80
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81
附件4-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等 82
附件4-2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83
附件4-3 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 85
第二部分 商务技术文件 86
索引表2 符合性审查索引表 87
索引表3 评标索引表 88
五、投标函 89
六、分项报价 91
附件6-1 分项报价说明 91
附件6-2 分项报价明细表 91
七、采购需求响应 92
附件7-1 响应-览表 92
八、合同条款偏离表 93
九、采购需求偏离表 94
十、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和清单表 95
附件10-1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95
附页 1价格评审优惠货物清单 96
附件10-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97
附件10-3 监狱企业证明资料 98
附件10-4 强制采购或者优先采购产品的证明材料 99
附页 2 优先采购产品清单 100
十一、投标货物或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01
十二、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02
十三、保密协议 103
十四、保密承诺书 106
十五、防疫承诺书 107
十六、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108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湖南省公安厅特勤局食堂餐饮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现欢迎合格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名称、编号
1、采购项目名称:湖南省公安厅特勤局食堂餐饮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2、采购代理编号:0623-2185N3115010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二、采购人的采购需求
序号 |
包名称 |
简要技术 要求 |
数量 |
食堂餐饮 服务预算 (人民币) |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上浮率上限 (%) |
01 |
湖南省公安厅特勤局食堂餐饮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详见采购需求 |
1批 |
70万 |
详见招标文件 |
1、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1)价格评审优惠: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包括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政府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
2、采购进口产品: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投标。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注:提供的证明材料详见第二章【投标须知前附表】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期限、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时间:从2021年2月 8 日 起至2021年 2 月 23 日止(具体时间详见招标公告,下同),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双休日及节假日除外。
2、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在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412室购买招标文件,法定代表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委托代理人购买招标文件时:身份证、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书须法定代表人签字,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授权委托书留存原件,身份证留存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3、招标文件每份人民币400元,售后不退。
五、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3 月 9 日(北京时间)09:30
2、开标时间:2021年 3 月 9 日(北京时间)09:30
3、开标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2楼,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4、逾期送达或者不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不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保证金的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出席开标仪式。
六、公告期限:
1、本招标公告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上发布。公告期限从本招标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2、在其他媒体发布的招标公告,公告内容以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发布的公告为准;公告期限自本招标公告指定媒体最先发布公告之日起算。
七、疑问及质疑:
1、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如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2、潜在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或招标公告使自己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招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按《湖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政府采购质疑答复和投诉处理操作规程>的通知》(湘财购〔2019〕20号)规定,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八、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湖南省公安厅特勤局
(2)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蓉园路58号
(3)联系人:郑警官
(4)电话:1800731599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1412室
(3)联系人:杨乐 聂毅
(4)邮 编:410000
(5)电 话:0731-84514218
(6)电子邮箱:hnzb12@163.com
九、招标代理服务费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22800元,由中标人向代理机构支付,供应商报价中无须包含此费用。采购人委托代理机构代理事项内容:
(1)起草、编制采购文件。(2)组织专家对采购文件进行论证。(3)组织采购答疑会。(4)制作、发布采购信息公告。(5)组织开展供应商资格预审。(6)依法组建评审委员会。(7)邀请财政部门及有关部门现场监督。(8)组织评审活动,记录、整理评审委员会的评审意见,协助评审委员会编写评审报告。(9)制作、发布中标(成交)信息公告。(10)发送供应商中标(成交)通知书。(11)答复供应商的询问和质疑,配合财政部门的 投诉处理。(12)整理移交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档案。(1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一节 投标须知前附表
注:本项目启用的条款在“编列内容规定”栏内以“■”标注。
条款号 |
条款名称 |
编列内容规定 |
---|---|---|
一、说明 |
||
第1.1款 |
采购项目 |
湖南省公安厅特勤局食堂餐饮服务及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第1.2款 |
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否 □是 |
第2.2款 |
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1)名 称:湖南省公安厅特勤局 (2)地 址:长沙市芙蓉区蓉园路58号 (3)联系人:郑警官 (4)电话:18007315990 |
第2.3款 |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 |
(1)名 称: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1412室 (3)联系人:杨乐 聂毅 (4)邮 编:410000 (5)电 话:0731-84514218 (6)电子邮箱:hnzb12@163.com |
第2.5款 |
采购进口产品 |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门审核同意购买进口产品。 |
第3.1款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的法人、非法人组织或者自然人,且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采购项目的特定资格条件:无。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4、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第3.2款 |
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
第5.1款 |
招标文件提供期限 |
详见招标公告 |
第5.2款 |
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
■否 □是 |
二、招标文件 |
||
第7.4款 |
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 |
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偏离项数之和≥ 10 项将导致无效投标。相同内容的条款不重复计算项数。 技术条款(参数)带(★)号项目不允许偏离。 (注:本条款所称偏离指对本文件商务、技术条款及参数的负偏离。) |
第9.1款 |
招标公告指定媒体 |
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gov.cn/) |
三、投标文件 |
||
第13.2款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
1、食堂餐饮服务预算 70万元 (人民币) 2、食堂食材配送服务上浮率上限: 1)蔬菜上浮率上限为30% 2)水产类上浮率上限为25% 3)肉类、禽蛋类上浮率上限为20% 4)米、油、面粉、调味品、干货类上浮率上限为15% 投标报价超预算或上浮率上限的作废标处理。 |
第13.8款 |
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 |
以人民币及上浮百分率进行报价。 1、投标总价不得缺漏招标文件所要求的内容,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2、投标人对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选择性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3、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预算或者最高限价,否则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4、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报价,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5、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服务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可要求其在合理时间内采用书面形式,并根据要求进行授权代表签字确认,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
第14.1款 |
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 |
1、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投标人需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会计事务所审核盖章的财务审计报告(投标文件中只需提供上述报告中的审计结论意见书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复印件,新成立的公司提供最近月份的财务报表),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4、投标人税务登记证(国税或地税)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为“三证合一”新证的可不提供); 5、投标人社会保险登记证或缴纳社会保险的凭证复印件(如营业执照为“五证合一”新证的可不提供); 6、投标人资格声明。 |
第14.1(2)项 |
投标人应提供资格审查资料---投标人资格声明 |
本招标文件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四、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附件4-2 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
第14.1(3)项 |
特定资格条件应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
无 |
第16.1款 |
投标有效期 |
90日历天,如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视为无效投标。 |
第17.1款 |
投标保证金 |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 保证金数额:人民币叁万元整(¥30000.00元); 缴纳方式:以投标人基本账户转账形式从投标人基本账户缴入如下账户,查询已经到账,视为已缴纳。 账户名: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政府采购保证金专户(须写全称) 开户行:长沙银行南城支行 账号:800269920309010 缴纳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到账。 未按时足额缴纳保证金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备注:须在进账单栏注明项目名称及投标人简称或者招标编号。 |
第18.1款 |
分包 |
■ 不允许分包。 □ 允许分包。分包内容: / 、分包金额: / 和资质要求: / 等。 |
第19.1款 |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
1、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副本3份,电子文件一份(U盘) 2、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在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处盖投标单位行政公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行政公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不按上述要求盖章和签字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
20.2 |
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 |
(项目名称)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在 2021 年 月 日 时 分之前不得启封 投标人名称: |
四、投标 |
||
第21.1款 |
投标截止时间及投标地点 |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 3 月 9 日(北京时间)09:30。 2、投标地点: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2楼,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
五、开标、资格审查和评标 |
||
第24.1款 |
开标地点 |
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二段199号招标大厦12楼,详见当天电子显示屏) |
第24.2款 |
需要宣布的其他内容 |
/ |
六、中标信息公布 |
||
第28.2款 |
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确定中标人的方式 |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食堂餐饮服务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
第29.3款 |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
联系部门:湖南省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人:杨乐 聂毅 电 话:0731-84514218 地 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199号招标大厦1412室 |
七、合同签订 |
||
第31.1款 |
履约担保 |
□不要求提供 ? 要求提供,履约担保的金额为:中标人于合同签订之前向采购人提交5万元。 履约担保的形式:现金、保函。 履约担保的退还:签订合同时约定。 |
九、其他规定 |
||
第35.1款 |
招标代理服务费 |
本项目招标代理服务费按计价格〔2002〕1980号文标准向中标人收取。 |
第36.1款 |
其他规定 |
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信用信息查询的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2、信用信息查询的截止时点: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止。 3、信用信息查询记录的具体方式: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时在规定的查询渠道进行查询。 4、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证据留存的具体方式:查询记录的网上打印件。 5、信用信息的使用规则: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
第二节 投标须知
一、总则
1. 适用范围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章第一节“投标须知前附表”(以下简称【投标须知前附表】)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1.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采购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如投标人为非中小企业,其投标无效。
2. 定义
2.1采购项目联系人姓名和电话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2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3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2.4投标人系指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
2.5进口产品是指符合《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和《关于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办库〔2008〕248号)文件规定的产品。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本款规定同意购买进口产品的,不限制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国内产品参与投标竞争。
3. 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
3.2【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形式投标的,投标人除应符合本章第3.1款规定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l)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合同工作量比例;
(3)联合体各方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投标人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4. 投标费用
4.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5.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
5.2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应按【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如不参加,其风险由其自行承担。
5.3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参加答疑会的费用由自己承担,现场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自己负责。
5.4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对投标人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投标人一旦中标,不得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二、招标文件
6. 招标文件的构成
6.1 招标文件共七章,各章内容如下: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须知
第三章 资格审查
第四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五章 采购需求
第六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七章 投标文件的组成
6.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对招标文件所作的澄清或者修改,构成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7.偏离与实质性响应
7.1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7.2偏离是指投标文件不响应或者不满足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和条件,分为实质性偏离和非实质性偏离。
7.3除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投标无效情形外,招标文件中用“★”符号标明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对其中任何一条的偏离,为实质性偏离,其投标无效。
7.4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为非实质性偏离。非实质性偏离的范围和幅度应当符合【投标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否则投标无效。
8. 询问
8.1潜在投标人应仔细阅读和检查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如有疑问,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9. 招标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9.1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将在【投标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招标公告指定媒体上发布澄清或者修改公告。
9.2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15日的,将相应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9.3招标文件的提供期限届满后,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不足3家的,可以顺延提供期限,并在指定媒体上发布修改公告。
三、投标文件
10. 投标语言
10.1除专用术语外,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它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1. 计量单位
11.1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 投标文件的组成
12.1投标文件由如下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资格证明文件
(1)开标一览表
(2)投标保证金
(3)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4)投标人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
第二部分 商务和技术文件
(5)投标函
(6)分项报价
(7)采购需求响应
(8)合同条款偏离表
(9)采购需求偏离表
(10)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
(11)投标货物或服务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12)投标人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13)中标服务费承诺书
12.2根据《政府采购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投标人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3. 投标报价
13.1投标人应以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为基础,按第七章“投标文件的组成”的有关规定进行报价。投标人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所要求的全部内容可能发生的全部费用和税费、规费、保险费(如果有)等,采购人将不再支付报价以外的任何费用。
13.2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也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如果设定),否则其投标无效。采购项目预算、最高限价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3.3 投标人应在分项报价明细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
13.4投标人对采购项目内容对应的服务内容均只允许有一个投标报价,否则其投标无效。
13.5采购人不接受投标人给予的赠品、回扣或者与采购无关的其他商品、服务。如有赠与行为,其投标无效。
13.6投标文件中标明的价格在合同执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不得以任何理由予以变更。任何包含价格调整要求和条件的投标,其投标无效。
13.7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开标一览表”中的投标报价的,应同时修改投标文件“分项报价明细表”“享受政府采购政策优惠的证明资料”以及“联合体协议书”(如果影响)等相关内容。此修改须符合本章第22.1款的有关要求。
13.8投标报价的其他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的资格证明文件
14.1除【投标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应按下列规定提供资格证明文件。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资格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投标人为法人的,应提交营业执照或法人登记证书的复印件;投标人为非法人组织的,应提交依法登记证书复印件;投标人为个体工商户的,应提交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复印件;投标人为自然人的,应提交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2)投标人资格声明(格式)
(3)符合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复印件或者情况说明原件。具体要求见【投标须知前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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