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综合执法大队新政府采购意向公告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综合执法大队新2021年03月至2021年03月政府采购意向
为便于供应商及时了解政府采购信息,根据《天津市政府采购意向公开工作方案》的有关要求,现将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综合执法大队新2021年03月至2021年03月采购意向公开如下:
序号 | 采购项目名称 | 采购需求概况 | 预算金额(万元) | 预计 采购时间 | 执行的政府采购政策 | 备注 |
1 | 食堂承包服务 |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综合执法大队员工食堂服务。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综合执法大队位于天津海河教育园区同砚路50号南大泵站管理用房,本项目为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综合执法大队食堂提供为期一年的服务。一、基本情况:基本情况: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综合执法大队员工食堂位于南大雨水泵站院内,食堂餐厅面积约85平米,厨房操作间面积约48平米。食堂负责早餐约50人左右,中餐50人左右,晚餐30人左右。预算金额为70万元。委托方式:为全托管式服务。乙方为甲方员工提供早、中、晚餐服务。供餐时间为:早餐7:30-8:30,午餐:11:40-13:30,晚餐17:10-18:30。甲方提供食堂所需用的房屋、设备、用具、水、电、燃料。乙方负责食堂的运营管理(每周七天,全年运营),提供相应的人员及服务。负责食堂的环境卫生管理和服务,负责食品的采购及加工,其标准应符合天津市防疫部门所规定的卫生达标规定及食堂卫生达标考核标准,承担和满足甲方所需要的优质合格食品。乙方负责食材的采购,采购食材费用由乙方承担,乙方应负责甲方食堂的卫生许可证的年检及防疫站年检的办理。甲、乙双方自合同签定起,应进行食堂整体用房、用具、设备的交接。交接后乙方将承担起食堂的安全、防火、维护等相关责任。合同到期时,乙方应将食堂整体用房,用具、设备食品原材料等交还甲方。缺少的物品(由乙方造成的)由乙方负责赔偿。乙方应保证配合好甲方完成清算工作。 | 70 | 2021-03 | 详情见附件 | 详情见附件 |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详情见附件
本次公开的采购意向是本单位政府采购工作的初步安排,具体采购项目情况以相关采购公告和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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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下载 天津海河教育园区综合执法大队新
2021年0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