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贵州省烟草公司黔西南州公司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贵州省烟草公司黔西南州公司建立食堂食材供应商库项目
贵州省烟草公司黔西南州公司建立食堂食材供应商库项目

招标详情

贵州省烟草公司黔西南州公司建立食堂食材供应商库项目
招标概况
项目名称: 贵州省烟草公司黔西南州公司建立食堂食材供应商库项目 项目编号:
招标项目名称: 贵州省烟草公司黔西南州公司建立食堂食材供应商库项目 招标项目编号: ZJZB[2021]-22
招标项目类型: 国内货物 招标方式: 公开招标
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公告类型: 招标公告
公告发布时间: 2021-03-12 09:00
招标内容: 本次招标分为四个标包,每个标包入库供应商不少于4家,上不封顶,按n-1的要求入库。投标人以企业或个体商户均可参加本次投标。投标人可投一个或多个标包,也可中一个或多个标包,但需经营有所投标段3种以上产品的实体店。 1标包:鲜活肉类(含猪肉、牛肉、羊肉、鲜禽、水产品等); 2标包:调味品和粮油类(含干调类、豆制品类、粮、油、米、面等); 3标包:蔬菜类(含各类新鲜蔬菜等) 4标包:杂品类(含炊具、厨具、餐具、洗涤用品等) 5标包:饮品和水果类(含牛奶、饮料、水果等)
备注: 如投标人未办理“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数字证书,为保障投标人及时报名下载招标文件(注:该项目需办理机构证书及法人证书) 1.投标人现场办理数字证书 办理地址: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289号,贵州人民出版大楼9楼 2. 在线办理数字证书 2.1办理网址: www.e-qyzc.com 2.2咨询电话:4007000813或0851-88642763 2.3在线申请成功后预计3个工作日收到数字证书 3.办理证书所需资料 (1)业务办理授权书(模板附件中进行下载); (2)数字证书申请表(模板附件中进行下载); (3)营业执照复印件; (4)法人身份证复印件; (5)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6)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7)法人签名或法人私章复印件; (8)模板下载:首页(www.e-qyzc.com) -> 帮助中心 -> 数字证书办理进行下载。(备注)以上所需资料均需加盖公章。 保证金具体缴纳方式详见“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一节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招标人及招标代理
招标人: 贵州省烟草公司黔西南州公司
联系人: 董顺顺 联系人电话: 18885999919
招标代理机构: 贵州智聚招标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联系人: 宋霜 联系电话: 0851-85978270
标段信息1
标段编号: 贵州省烟草公司黔西南州公司建立食堂食材供应商库项目 标段名称: 贵州省烟草公司黔西南州公司建立食堂食材供应商库项目
评标办法: 综合评价法
提交购标资料开始时间: 2021-03-12 09:00 提交购标资料截止时间: 2021-03-19 17:00
购标书费用: 600 元
标书购买开始时间: 2021-03-12 10:27 标书购买截止时间: 2021-03-19 17:00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 2021-04-02 10:00 文件递交地点: 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
开标时间: 2021-04-02 10:00 开标地点: 贵阳市云岩区 贵州省贵阳市云岩区中华北路289号9楼 开标室F9-K7(虚拟)
运输方式: / 到站: /
货款结算办法: / 交货期:
交货方式: / 交货地点: /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格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含有本次建库项目供应种类)。 2、投标人必须具备相关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食品经营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 3、肉类产品必须具有检疫生产标准,符合食品卫生安全要求。 4、投标人必须具有较强的供货和配送能力,良好的经营信誉及售后服务能力; 5、投标人必须依法缴纳税收,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 6、企业参加投标的,近三年(2018年3月至2021年3月)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和 “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新成立的公司自成立之日算起。个体商户参加投标的,提供在近三年(2018年3月--2021年3月)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无重大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其他事项: 投标人报名要求: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 月 日09时至2021年 月 日17时(北京时间,下同),登录“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电话:4006164365转1再转3或0851-88642763,网址:http://www.e-qyzc.com)下载电子招标文件。本项目投一个标包或多个标包报名费均只收取一次,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陆佰元整(¥600.00元), 投标商缴费后自行下载。(招标文件费用不含邮寄费用、平台服务费),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备注:欲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的各潜在投标人必须在购买《招标文件》前认真阅读代理机构发放的《中国烟草总公司贵州省公司公开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贵州烟草商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并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格式化《告知书(格式)》按照格式要求签字、盖章后通过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方可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及参与本项目的相关招投标活动。 凡欲参加报名的投标人须将以下资料原件上传至黔云招采电子招标采购交易平台(www.e-qyzc.com),待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成功后方可通过报名下载招标文件。: 1.投标报名营业执照副本(“三证合一”)、相关部门颁发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被授权人身份证(投标人需将加盖公章的原件扫描件。 3、个体商户参加投标的,提供在近三年(2018年3月--2021年3月)经营中无任何食品卫生、消防安全、劳务纠纷、无重大犯罪记录的书面承诺。 4.企业参加投标的,提供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关于投标人参股关系关联情况查询页及“信用中国”网站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的网页查询页;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查询“行贿犯罪行为记录”的网页查询页,投标人在报名前需将近三年(2018年3月--2021年3月)以上查询结果截图(全屏)加盖公章。
附件信息
序号 文件名
1 8898aa13c7833b7d653baa4a427fa92.jpg
2 附件2.中国烟草总公司贵州省公司关于印发贵州烟草商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提供给投标(1).doc
3 附件3.中国烟草总公司贵州省公司关于印发公开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提供给投标人)(1).doc
4 告知书(3).pdf
标段最新时间
标段编号: 贵州省烟草公司黔西南州公司建立食堂食材供应商库项目 标段名称: 贵州省烟草公司黔西南州公司建立食堂食材供应商库项目
提交购标资料开始时间: 2021-03-12 09:00 提交购标资料截止时间: 2021-03-19 17:00
招标文件购买开始时间: 2021-03-12 10:27 招标文件购买截止时间: 2021-03-19 17:00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21-04-02 10:00 开标时间: 2021-04-02 10:00
招标文件:

贵州烟草商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 总 则

第三条 本办法所称供应商,是指通过法定采购程序确定,与贵州烟草商业相关单位订立采购合同,承担实施具体工程、物资、服务等采购项目的法人、其他组织和自然人。

第四条 本办法所称黑名单,是指在参加采购活动中或承担实施采购项目过程中,对存在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供应商,根据其行为性质和危害程度,在一定期限内或永久禁止其参加贵州烟草商业各单位采购活动的处理措施。

对投标人等潜在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处理,适用本办法。

第五条 对供应商实施黑名单处理措施,其法定代表人、实际控制人一并纳入处理范围。

供应商所属人员或其委托代理人,在采购活动中或承担采购项目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视为供应商的行为。

第六条 对供应商实施黑名单处理措施,应当依法依规,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凿、程序完备、处理恰当。

第三章 供应商违法违规违约情形和处理措施

第十三条 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或承担实施采购项目过程中,违反廉洁管理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禁止其参加贵州烟草商业各单位采购项目1年。情节较重的,禁止参加贵州烟草商业各单位采购项目3年。情节严重的,永久禁止参加贵州烟草商业各单位采购项目。

(一)向采购人有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二)向评委专家以及采购代理机构、电子招标投标平台工作人员等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三)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电子招标投标平台、评委专家等串通投标的。

(四)利用承担采购项目便利条件,不廉洁履职,谋取不正当利益的。

(五)其他违反廉洁管理规定的行为。

第十四条 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或承担实施采购项目过程中,弄虚作假,有下列行为之一,禁止其参加贵州烟草商业各单位采购项目1年。情节较重的,禁止参加贵州烟草商业各单位采购项目3年。情节严重的,永久禁止参加贵州烟草商业各单位采购项目。

(一)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的。

(二)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的。

(三)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奖项等材料的。

(四)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简历、劳动关系证明及其他资质证明的。

(五)提供虚假信用状况的。

(六)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第十五条 投标人等潜在供应商捏造事实、伪造材料进行质疑投诉,或者诽谤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影响采购活动顺利进行,情节较重的,禁止其参加贵州烟草商业各单位采购项目1年。情节严重的,禁止参加贵州烟草商业各单位采购项目2年。

第十六条 供应商在中标(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或拖延签订合同,或者不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在签订合同时提出附加条件,以及存在其他严重影响正常签约的行为,禁止其参加贵州烟草商业各单位采购项目1年。情节较重的,禁止参加贵州烟草商业各单位采购项目3年。情节严重的,永久禁止参加贵州烟草商业各单位采购项目。

第十七条 在采购实施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等潜在供应商存在本办法第十三条至第十六条所列情形,依照规定对其实施供应商黑名单处理措施,是中标(成交)候选人的,取消其中标(成交)候选资格。

第十八条 供应商有下列行为之一,禁止其参加贵州烟草商业各单位采购项目1年。情节较重的,禁止参加贵州烟草商业各单位采购项目3年。情节严重的,永久禁止参加贵州烟草商业各单位采购项目。

(一)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合同,或擅自变更、中止、终止或解除合同的

(二)擅自泄露采购人商业秘密、敏感信息等,给采购人造成不良影响的。

(三)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四)履约期间,供应商资质等信息发生实质性变更,不及时告知采购人或故意隐瞒,造成采购人损失的。

(五)与其他供应商、采购人有关人员等恶意串通,损害采购人利益的。

(六)因供应商责任,引发不稳定事件或被新闻媒体曝光,造成负面社会影响的。

(七)其他故意损害采购人利益的违法违规违约行为。

第十九条 供应商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禁止其参加贵州烟草商业各单位采购项目1年。情节较重的,禁止参加贵州烟草商业各单位采购项目3年。情节严重的,永久禁止参加贵州烟草商业各单位采购项目。

(一)将中标(成交)项目转让或者肢解转让给他人或者违约分包或擅自更换项目经理的。

(二)无正当理由不按合同规定履行合同义务,存在延迟交付、不完全履行、掺杂使假、偷工减料等情形的。

(三)未经采购人同意,擅自更换合同约定或者投标、响应文件承诺的货物、原材料、组部件、品牌,降低标的物标准的。

(四)履约期间向采购人恶意加价,或者弄虚作假套取工程款的。

(五)因供应商责任,造成实际投资额超过投资概算或批复投资额的。

(六)对发生的较大以上安全生产事故、重大质量事故负主要责任的。

(七)项目验收不合格且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符合要求的。

(八)工程项目档案资料管理不到位,致使过程档案资料不齐全,或不能及时按要求移交完整工程档案资料的。

(九)拖欠农民工工资导致不稳定事件发生,或被新闻媒体曝光的。

(十)影响工程项目建设、损害采购人利益的其他违法违规违约行为。

第二十条 供应商在提供物资、服务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禁止其参加贵州烟草商业各单位采购项目1年。情节较重的,禁止参加贵州烟草商业各单位采购项目3年。情节严重的,永久禁止参加贵州烟草商业各单位采购项目。

(一)提供假冒伪劣物资的。

(二)提供的物资或服务验收不合格或者出现其他问题且拒不整改,或者整改后仍不合格的。

(三)违反合同(协议)约定延迟交货或提供服务的。

(四)向采购人恶意加价,或者以不正当手段谋取提高供货或服务份额的。

(五)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侵犯知识产权、含有重大安全漏洞或者危害信息系统安全的。

(六)违反合同(协议)约定,擅自降低物资、服务质量标准的。

(七)因供应商责任,给采购人造成经济损失而拒不赔偿的

(八)不履行合同(协议)约定的售后服务义务的。

(九)供应商评价结果首次为“不合格的”及评价结果3年内出现两次不合格的。

(十)损害采购人利益的其他违法违规违约行为。

第二十一条 对供应商违法违规违约行为情节较重、情节严重的认定,由各单位根据采购项目实际情况,综合供应商行为性质、主观恶意程度、造成损失大小、不良影响范围等因素研究认定。

第二十二条 对供应商在采购活动中或承担采购项目过程中,存在上述违法违规违约情形,情节轻微危害不大,且主动赔偿损失、消除影响的,各单位可不纳入黑名单管理,但要采取约谈警示、督促整改、降低考核评价分数、减少采购份额、缩短服务期限等处理措施,防范化解各类风险。

第二十三条 依据本办法对供应商实施黑名单处理措施,不影响采购人依法追究供应商其他相关责任。

第四章 认定程序

第二十四条 供应商禁止期限从公布之日起计算。

第二十六条 供应商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应在收到决定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认定单位提出异议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认定单位经审查、认定后,应在15日内将异议审查、处理情况书面答复供应商。

第二十八条 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在禁止期内能主动整改,消除或减轻违法违规违约行为危害后果的,认定单位对供应商整改情况验收评估后,可以缩短供应商禁止期限。缩短后的禁止期限不得少于原禁止期限的一半,永久禁止的不少于3年。

第五章 管理和适用

第三十条 各单位应当在采购文件及合同(协议)文本中载明参加采购活动及承担实施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当事人)遵守本办法、接受本办法约束,并以格式化《告知书(格式)》(见附件3),将本办法相关内容告知供应商(当事人),由其签字确认知悉,承诺自愿遵守。

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代理采购事务时,由招标代理机构以格式化《告知书(格式)》,将本办法相关内容告知供应商(当事人),并签字确认知悉,承诺自愿遵守。

实行电子招标投标方式的,投标人应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格式化《告知书(格式)》,在购买招标文件前通过交易系统在线提交至招标代理机构审核,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审核《告知书》内容,不得向未提交或内容不规范的潜在投标人发售招标文件。

采购文件及合同(协议)文本中未载明的,对参加采购活动及承担实施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

未以格式化告知书的形式,将本办法相关内容告知供应商(当事人),并由其签字确认知悉,承诺自愿遵守的,对参加采购活动及承担实施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当事人)不具有约束力。

第三十二条 在中标(成交)后、合同签订前,发现供应商在黑名单禁止期内的,应取消其中标(成交)资格,并不得签订合同。

第三十三条 各单位在履约过程中发现合同当事人系已纳入黑名单的供应商,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追究供应商的相关责任。

第三十四条 供应商具有本办法规定的违法违规违约情形,但采购人认为其提供的工程、物资或者服务暂时无法替代,或者解除合同将造成重大损失的,经本单位“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决定后暂不采取处理措施。待无法替代情形消除后,再根据情况进行处理。

第三十五条 被采取黑名单处理措施的供应商,正在给有关单位提供工程、物资或者服务,且提供的工程、物资或者服务暂时无法替代,或者解除合同将造成重大损失的,经本单位“三项工作”管理委员会决定后,报省公司审批后在本单位暂缓执行处理决定。

第六章 其他情形

第三十六条 被烟草行业市(州)级以上(含市州级)单位列为禁止参加烟草企业采购项目的供应商,各单位予以承认并执行相应管理措施。

第八章 附 则

第四十一条 本办法所称禁止期限包括本数。

附件1

供应商黑名单处理通知书

(格式)

XXXX年〔XX〕号

供应商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号:

你公司在参加XXX单位XXX采购项目采购活动中(或承担实施采购项目过程中),经调查核实,存在以下违法(违规、违约)行为:

一、……(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事实和证据)。

二、……(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事实和证据)。

三、……(违法违规违约行为的事实和证据)。

根据双方签订的合同(协议)有关条款和《贵州烟草商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第XX条等有关规定,决定对你公司实施以下供应商黑名单处理措施:

一、禁止你公司参加贵州烟草商业各单位采购活动XX年,禁止期自XXXXXXXX日起至XXXXXXXX日(或永久禁止你公司参加贵州烟草商业各单位采购活动)。

二、对你公司法定代表人XXX(实际控制人XXX)一并纳入供应商黑名单处理范围。

三、……。

对你公司实施黑名单处理措施,不影响我方依法追究你公司其他相关责任。

你公司如对本处理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之日起15日内,以书面形式向XXX单位提出异议,并提供有关证明材料。

异议期间,本决定不停止执行。

XXX(盖章)

XXXXXXXX

注:此通知书一式两联,第一联归档,第二联送达。

附件2

告知书

(格式)

告知单位(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

告知人(告知单位经办人):

为确保采购工作顺利进行,维护采购活动各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有关制度要求,现告知以下事项:

一、严格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和烟草行业有关规定。

二、积极配合做好采购相关工作。

三、遵守《中国烟草总公司贵州省公司公开招标采购监督管理办法》《贵州烟草商业供应商黑名单管理办法(试行)》等贵州烟草商业管理制度,违反相应规定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

以上要求,已全部知悉,我自愿向 (招标人名称) 承诺,在参加 项目采购活动或承担实施本项目过程中,接受上述各项要求约束,并愿意承担相应责任及后果。

被告知单位: (单位名称,盖章)

被告知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评标委员会成员): (签字)

时间:

附件(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