餐饮招标通

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厨具设备招标公告

您的位置: 首页 > 招标公告 > 台州医院新院区项目(厨房排烟系统)货物招标公告[临重建招备[2021]2号]
台州医院新院区项目(厨房排烟系统)货物招标公告[临重建招备[2021]2号]

招标详情

2021-03-12
标题 台州医院新院区项目(厨房排烟系统)货物招标公告[临重建招备[2021]2号]
内容


一、项目概况

项目名称:台州医院新院区项目(厨房排烟系统)
项目登记号:临招2021067
监管部门:临海市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临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监管备案号:临重建招备[2021]2号

项目批准机关:临海市发展和改革局
立项文件号:临发改基综【2016】367号和临发改社会【2016】322
招标单位(招标人):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
建设地点:临海市东渡路东侧,大洋路北侧,东港路西侧地块
建设规模及内容概述:台州医院新院区项目的厨房排烟系统,包括但不仅限于油烟净化一体烟罩(含控制系统)、油烟净化器、通风系统、油烟变频控制一体机(排烟)、全自动油水分离设备等供货、运输、装卸、产品保护、安装、调试、配合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清单。
招标范围:台州医院新院区项目的厨房排烟系统,包括但不仅限于油烟净化一体烟罩(含控制系统)、油烟净化器、通风系统、油烟变频控制一体机(排烟)、全自动油水分离设备等供货、运输、装卸、产品保护、安装、调试、配合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清单。
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自筹
招标标段数:1
发包方式:公开招标
招标标底或预算:380.00万元
计划工期:不超过 90 日历天

该项目具备招标条件,已经临海市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和临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备案,现对其进行招标。

二、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资质要求:

同时具有以下资质的独立法人:

(1)投标人具有良好履约能力和售后服务的厨房设备供应商;

(2)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自2017年1 月 1 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个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的厨房设备(含排烟系统)的供货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的原件扫描件】 。

2、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指非牵头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 B类证书;

3、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允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履约能力和售后服务的厨房设备供应商和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良好履约能力和售后服务的厨房设备供应商;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 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投标人需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能力。
除招标文件注明接受联合体投标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

不报名,符合招标文件资格要求的企业均可参加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招标文件售价:免费。
获取方式: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在公告有效期内到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登陆账户自行下载招标文件(如无法下载,也可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处索取)。
招标文件质疑: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前10天提出问题及要求澄清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下载有效期限:至投标截止日

五.投标保证金

1、担保金额: 7万元(投标截止期前到帐)。

2、担保形式:网上银行转账、电汇、汇票、工程保函或工程电子保函。(须为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的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出)

收款单位: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歌支行

银行帐号:201000102293922000001

银行地址: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3、担保提交地址: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0576--85280673

4、工程保函:

①工程保函指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②工程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提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接收人: 马小姐 接收人联系方式: 15868814266

5、工程电子保函:指临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电子保函试点服务商名录内的金融机构开具的电子保函;(投标人保证金缴纳采用工程电子保函方式的,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进入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陆投标人帐号自主选择保函出具机构,并通过电子保函系统获得电子保函。投标电子保函需针对具体项目标段的要求“一标段一保函”,保费支付需从企业基本户转出。投标电子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

6、保函受益人: (招标人名称)

保函投保人: (投标人名称)

7、若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工程保函(工程电子保函)。

8、温馨提示:投标人应当优先选择信誉良好且能同时提供各类工程保函服务的银行、保险机构或融资担保公司。(具体要求详见【临公管办(2020)3号】转发台州市公管办《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全面推行投标保证金保函 (保单)》、【临公管办〔2021〕1号】关于启用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电子保函的通知、《临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临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电子保函试点服务商名录》)

注:电汇、转账、汇票等通过投标人在中心网站上注册的银行基本账户缴入中心的保证金。

注:采用汇票时一般需要三天才能到帐,请各投标人提前汇入。


六.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投标文件的递交地址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04月01日 09:30。
电子投标文件提交地址:http://www.linhai.gov.cn/ggzyjy/index.html

七.开标

开标时间:2021年04月01日 09:30时。
开标地点:浙江省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号开标室(B123)(临海市凯歌路6号)。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浙江省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上发布。

九.公告有效期限

至投标截止日

十.其他说明

接标截止时间以中心服务器时间为准,请准时提交投标文件。

十一.联系方式

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地址: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一楼(临海市凯歌路6号)
注册办理咨询联系电话:0576-85280675

CA申请办理地址:http://www.tseal.cn/tcloud/lh.xhtml
联系电话:4000878198

监管部门:临海市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
办公地点:临海市市政府2楼

监管电话:0576-85301702

监管部门:临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
办公地点:临海市行政服务中心B区一楼(临海市凯歌路6号)
监管电话:0576-85280090


招标单位(招标人): 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
联系人: 姚工
招标单位联系电话:0576-8596237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杭州市黄龙体育中心西内环道8号1-3
联系人:彭工、马丹红、别立斌
电话:0571-87631269/15868814266


附件
文件名大小上传时间下载
临重建招备[2021]2号电子招标文件1标段.zip1.01 KB2021/3/11 15:31:36 下载
东园区一期工程2021-02-22(风管图)(1).zip11.17 MB2021/3/11 17:58:42 下载
(定稿)台州医院新院区项目厨房排烟设备招标文件-20210311.doc6.86 MB2021/3/11 17:59:16 下载

网上异议投诉
(项目名称) 标段服务招标

建设工程招标文件

备案登记号:临重建招备[2021] 2

招标工程:台州医院新院区项目(厨房排烟系统)

招 标 人:台州恩泽医疗中心(集团)(盖章)

联 系 人:姚工 联系电话:0576-85962378

招标代理机构: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盖章)

代理项目负责人: 彭先生

联系电话:0571-87631269

招标监管机构:临海市重点工程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盖章)

联系电话:0576-85301702

临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事务中心(盖章)

联系电话:0576-85280098

2021年3月

目 录

目录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4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投标人须知 12

1. 总则 12

2. 招标文件 13

3. 投标文件 14

4. 投标 15

5. 开标程序 16

6. 评标 17

7. 合同授予 18

8. 重新招标和不再招标 19

9. 纪律和监督 20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20

第三章 评标办法 22

第四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5

第五章 技术规格书 44

第六章 图纸 79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80

第1章? 招标公告

详见网上招标公告(http://www.lhztb.gov.cn/)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条款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1.3

招标代理机构

名称:浙江省建设工程设备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杭州市江干区环站东路97号云峰大厦1号楼6楼

联系人:彭先生 电话:0571-87631269

电子邮箱:zctc2011@163.com

1.1.4

项目名称

台州医院新院区项目(厨房排烟系统)

1.1.5

建设地点

临海市东渡路东侧,大洋路北侧,东港路西侧地块

1.2.1

资金来源

及比例

自筹

1.2.2

资金落实情况

已落实

1.3.1

招标范围

台州医院新院区项目的厨房排烟系统,包括但不仅限于油烟净化一体烟罩(含控制系统)、油烟净化器、通风系统、油烟变频控制一体机(排烟)、全自动油水分离设备等供货、运输、装卸、产品保护、安装、调试、配合验收、培训及售后服务等工作,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清单。

1.3.2

工期要求

不超过 90 日历天;

1.3.3

质量保证期

不少于 24 个月,时间从 竣工验收合格之日 起算。

1.3.4

质量要求

合格。

1.4.1

投标人资质条件和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

1、? 同时具有以下资质的独立法人:

(1)投标人具有良好履约能力和售后服务的厨房设备供应商;

(2)投标人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自2017年1 月 1 日(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以来具有单个合同金额150万元及以上的厨房设备(含排烟系统)的供货业绩【证明资料:提供合同的原件扫描件】 。

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联合体投标的指非牵头人):

(1)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机电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

(2)具有“三类人员"B类证书;

1.4.3

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允许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良好履约能力和售后服务的厨房设备供应商和具有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的独立法人组成联合体,联合体单位数量不超过2家;

(2)联合体牵头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有良好履约能力和售后服务的厨房设备供应商;

(3)联合体各方应当签订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

(4)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 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1.9.1

踏勘现场

不组织,自行踏勘。

1.10.1

投标预备会

不召开

1.11

分包

不允许

1.12

偏离

允许

2.1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他材料

其他材料:

1)施工图纸电子文档;

2.2.2

投标截止时间

2021 年4月 1日 9 时30分

3.1

投标文件组成

1电子投标文件包括商务标、技术资信标二部分组成。

(一)、商务标投标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投标函(格式一);

(2)投标报价表(格式二);

(3)投标设备分项报价表(格式二-1)

(4)商务偏离表(格式三)

(二)、技术资信标包括(证书等资料须提供原件扫描件且加盖投标人公章)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投标文件格式十一);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投标文件格式十二);

(3)证书材料(提供原件扫描件):

①《建筑业企业资质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指非牵头人);资质等级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www.mohurd.gov.cn/docmaap中查询结果为准;

②《安全生产许可证》,或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打印的网上打印件(联合体投标的指非牵头人);

③《营业执照副本》(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④《省外企业进浙承接业务备案证明》复印件(仅指浙江省外企业)(联合体投标的指非牵头人);

⑤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任职文件(联合体投标的指非牵头人) 若全国建筑市场监管与诚信信息发布平台查询:www.mohurd.gov.cn/docmaap中查询结果无法体现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的还须同时提供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任职文件原件及复印件

⑥企业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联合体投标的指联合体各方)

项目负责人身份证(联合体投标的指非牵头人拟派);

⑧“三类人员”A类证书:企业法定代表人、企业经理、企业技术负责人、企业分管安全生产副经理的“三类人员”A类证书(联合体投标的指非牵头人)

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证书、“三类人员”B类证书,或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打印的网上打印件(联合体投标的指非牵头人拟派)。

投标人业绩证明资料(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

(4)投标人按照评标办法中的资信和技术评分内容分章节描述提供相应资料(如有);

(5)附表:

1)技术响应表(格式四);

2)设备详细配置表(格式五);

3) 随机附件、备品备件及专用工具一览表(格式六);

4)技术偏离表(格式七);(联合体投标的指牵头人)

5)质保期外供业主选择的易损件清单及价格(格式八);

6)制造商到场验货承诺书(格式九);

7)临海市重点建设项目诚信投标承诺书(格式十);

(6)根据技术评分内容提供相应材料;

(7)项目组成员配备表(格式十三);

(8)投标文件中其它优惠承诺。

(9)招标文件需要提供和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材料。

(10)联合体协议书(格式十四)

注:样品按打分要求提供样品(如有),如未递交样品,评标办法中的该项评分不得分。

本项目开始运行电子招投标,电子投标文件须通过宁波杰瑞开发的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中心网站http://www.lhztb.gov.cn/down/down.htm中下载,宁波杰瑞技术支持:联系方式18067100830,QQ505746666);

通过该软件直接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截标后30分钟内解密,解密失败作无效标处理(若由于网络或停电等原因无法打开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时,经交易中心、监管人员认定后项目延期评审)。

资料不全(模糊不清者视为不全),资格审查不予通过。资格审查未通过,无资格进入下阶段评审。

如联合体投标的,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投标。

3.2.1

招标控制价

投标总报价上限为 380万元。投标人的报价超过此价格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

3.2.2

投标报价其它要求

(1) 本次招标的厨房排烟系统为交钥匙工程,内容包含但不仅限设备的供货、运输、安装调试、装卸、检测检验、验收、培训、交付使用、售后服务、维修保养、保险、利润、税金、规费、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及责任等各项费用,以及向招标人提供全过程形成的图纸、记录、档案资料和其他相关服务等。

(2)投标人依据市场行情和自身情况自由竞价。工程所用设备及材料以投标人自行市场调查确定的价格计入投标报价。

(3)投标人在投标报价表中填报的综合单价应是货物运至指定位置所有费用的综合单价,以及合同明示或暗示的所有责任、义务和风险。该价格应包括但不限于材料的出厂价、装卸费、运费、仓储费、税金及各项服务等履行合同标的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 

(4)如果投标人认为为圆满完成本项目还有其他需要计费的配合工作,均被认为已经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5)投标人应负责办理为执行本招标文件规定义务而投入的工伤事故的保险、机具设备和运输工具的财产保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材料运输险,保险费由投标人自行支付, 并已包含在投标报价中,招标人将不再另行支付。 

(6)招标人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调价函。 

(7)根据国家和浙江省的有关规定,凡要求投标人办理的一切手续(包括投标和中标后供应材料的各种手续) 均由投标人自行调查办理,该费用包含在综合单价中。 

(8)招标人所提供的数量是估算数量,仅作为投标报价的基础,不能作为最终结算与支付的依据。投标人不得以实际需求数量的变化为理由对综合单价进行变更。

(9)投标报价和中标后的货款均以人民币结算和支付。

(10)本工程中所用的部分材料设备如招标人推荐品牌和厂家的,投标人应在招标人推荐的品牌和厂家中(或同档次及以上产品)选择,投标文件中应明确所选品牌,规格型号。如投标文件中未注明品牌或规格型号,则由招标人在推荐品牌范围内选定,价格不作调整。如投标人列明的系列无相关产品,则由招标人根据市场情况在相应品牌或推荐品牌中选择相关产品的系列,投标人必须服从招标人的统一安排。

二、其他

1、投标人可以自己组织去工地踏勘以便于充分了解工地位置、情况、道路、储存空间、装卸限制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承包价的情况,对技术难度和安全性引起特别重视,所发生的费用如:平整场地、垃圾外运等全部包括在投标报价中,任何因忽视或误解工地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批准。

2、工程实施中不论何种原因发生调整,按投标时投标报价同口径计算。

3.3.1

投标有效期

90日历天(自投标截止日起计算)

3.4.1

投标担保

1、担保金额: 7万元(投标截止期前到帐)。

2、担保形式:网上银行转账、电汇、汇票、工程保函或工程电子保函。(须为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注册的本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汇出)

收款单位: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浙江临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凯歌支行

银行帐号:201000102293922000001

银行地址: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3、担保提交地址: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

联系电话:0576--85280673

4、工程保函:

①工程保函指银行保函、保险机构保证保险保单和融资担保公司保函。

②工程保函原件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提交;

提交地点:同开标地点

接收人: 马小姐   接收人联系方式: 15868814266

5、工程电子保函:指临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电子保函试点服务商名录内的金融机构开具的电子保函;(投标人保证金缴纳采用工程电子保函方式的,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保证金缴纳截止时间前,进入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登陆投标人帐号自主选择保函出具机构,并通过电子保函系统获得电子保函。投标电子保函需针对具体项目标段的要求“一标段一保函”,保费支付需从企业基本户转出。投标电子保函的有效期不得短于投标有效期。

6、保函受益人: (招标人名称)

  保函投保人:     (投标人名称)

7、若招标文件允许联合体投标且投标人以联合体身份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提交工程保函(工程电子保函)。

8、温馨提示:投标人应当优先选择信誉良好且能同时提供各类工程保函服务的银行、保险机构或融资担保公司。(具体要求详见【临公管办(2020)3号】转发台州市公管办《关于工程建设项目全面推行投标保证金保函 (保单)》、【临公管办〔2021〕1号】关于启用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电子保函的通知、《临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电子保函操作规则(试行)》、《临海市工程建设项目投标电子保函试点服务商名录》)

注:电汇、转账、汇票等通过投标人在中心网站上注册的银行基本账户缴入中心的保证金。

注:采用汇票时一般需要三天才能到帐,请各投标人提前汇入。

3.5

是否允许递交

备选投标方案

不允许

3.6.1

投标文件其它

格式要求

1、投标人应使用招标文件中提供的附件格式。表格如不够用时,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2、投标人投标文件所用的纸张建议采用A4型纸,图表可根据需要作适当扩展。

3.6.4

投标文件份数

公示结束后如无特殊情况,中标单位需另行提供与其在本项目投标时的投标文件正本的格式、内容完全一致的投标文件伍份,否则招标人将有权废除授标,并可向投标人追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4.1.2

现场人员签到地点

1? 通过网上银行转账、电汇、汇票、工程电子保函递交投标担保的投

标人无需现场签到、递交资料;使用工程保函形式作为投标担保的投标人须指派1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现场递交保证金保函(保单)并现场签到。

2? 如有递交样品的: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必须出

具本工程授权委托书原件,参考格式见附件)递交,样品不需密封包装,但样品需用透明胶带或纸条粘贴标明投标单位、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中标后,中标人将按此次招标提供的样品提供货物。

4.1.5

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电子投标文件直接网上上传,上传时间为开标前5日至投标截止时间,并在截标后30分钟内解密,否则作无效标处理。

其中如有样品的,递交地点: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号开标室;递交时间: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

5.1

开标时间

和地点

开标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开标地点:同递交投标文件地点

5.2

开标程序

(一)至投标截止时间,招标人宣布开始开标,宣布开标项目名称等。

(二)投标人解密。解密后先开技术资信标,待技术资信标评审结束后,再开商务标。

通过该软件直接网上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并在截标后30分钟内解密,解密失败作无效标处理。

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该在开标时通过电话提出、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当场通过电话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6.3

评标

技术打分制的综合评估法

7.2.2

工程担保

履约担保形式:采用银行保函(投标人基本帐号出具)、现金或保险公司保单。

履约担保金额为中标价的2%,在合同签订前向招标人缴纳。

10

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10.1

中标候选人

本工程只推选1名中标候选人。

10.2

票据要求

本项目要求承包人开具的发票为:增值税专用发票

10.3

总承包服务费

本次投标报价总承包服务费按安装费240万,结算时不作调整)的1.5%

计入,投标人自行考虑其它施工配合费,纳入投标总价。

10.4

电子招标文件

电子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与本招标文件(指Word格式招标文件)的评标办法不一致的,以本招标文件为准。

10.5

电子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文件的编制和递交,应依照招标文件的规定进行。如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递交电子投标文件,将可能导致废标,其后果由投标人自负。投标工具的开发商可根据投标人的要求,提供必要的培训和技术指导。

潜在投标人未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平台办理注册验证的,应先申办注册验证手续,具体办理要求请登陆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500627/index.html)的“会员登陆管理”。

本项目为全过程电子招投标,潜在投标人须办理CA数字证书,且CA数字证书须与临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中各自公司绑定,否则无法上传、解密电子投标文件。CA数字证书办理详见中心网站办事指南“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CA证书及电子签章办理通知”,或者联系杭州天谷信息科技有限公司:客服电话:400-0878-198,服务企业QQ:4000878198 ,服务QQ:2330352291、2629667924。

本项目电子投标文件须通过宁波杰瑞开发的“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

电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可在临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的“会员登陆管理”中下载。

http://www.linhai.gov.cn/col/col1500627/index.html

宁波杰瑞技术支持:18067100830。


投标人须知

1. 1. 总则

1.1 工程概况

1.1.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本招标工程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招标工程进行招标。

1.1.2 本招标工程招标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本招标工程招标代理机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4 本招标工程名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5 本招标工程建设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招标工程的资金来源及出资比例: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2 本招标工程的资金落实情况: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招标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招标工程的招标范围: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2 本招标工程的工期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3本招标工程的质量保证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4本招标工程的质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 投标人资格要求

1.4.1投标人应具备承担招标工程的资质、资格和其他等要求。

(1)资质条件: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项目负责人资格: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4.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工程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工程的监理人;

(4)为本工程的代建人;

(5)为本工程提供招标代理服务的;

(6)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工程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包括项目负责人);

(11)正被列入浙江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工程建设不良行为记录的;

(12)根据《关于在国有投资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活动中实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制度的通知》(台建规[2010]219号)规定,投标人(包括法定代表人)和项目负责人其一有行贿犯罪记录的(由投标文件提交截止之日上溯3年,行贿犯罪记录日期以法院判决生效日期为准);

1.4.3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投标的,除应符合本章第1.4.1项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要求外,还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4)招标文件如有同意联合体参加投标的,应在招标文件中写清由联合体的牵头人提交投标文件及缴纳投标保证金。

1.5 费用承担

投标人准备和参加投标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

1.6 保密

参与招标投标活动的各方应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招标投标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组织踏勘现场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地点组织投标人踏勘工程现场。

1.9.2 投标人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1.9.3 除招标人的原因外,投标人自行负责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1.9.4 招标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工程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参考,招标人不对投标人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1.10 投标预备会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召开投标预备会的,招标人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召开投标预备会,澄清投标人提出的问题。

1.11 分包

投标人拟在中标后将中标工程的部分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进行分包的,应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分包内容、分包金额和接受分包的第三人资质要求等限制性条件。

1.12 偏离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允许投标文件偏离招标文件某些要求的,偏离应当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偏离范围和幅度。

2. 招标文件

2.1 招标文件的组成

  本招标文件包括:

(1)招标公告;

(2)投标人须知;

(3)评标办法;

(4)合同条款及格式;

(5)设备清单;

(6)图纸;

(7)技术标准和要求;

(8)投标文件格式;

(9)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其他材料。

除上款内容外,招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对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招标人和投标人起约束作用,投标人应经常浏览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

投标人通过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自行下载的方式获取招标文件及相关附件。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等问题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3日内向招标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己承担。投标人应同时认真审阅招标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没有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投标文件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

2.2 招标文件的澄清

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自招标文件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3日内,以无记名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的答复将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的任何工作人员对投标人所作的任何口头解释、介绍、答复,只能供投标人参考,对招标人无任何约束力。

2.3 招标文件的修改

招标人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招标人应当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发布在交易场所(发布招标公告的媒体上);不足15日的,招标人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当澄清或修改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最后发出的文件为准。

3. 投标文件

3.1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的组成: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投标报价

3.2.1投标报价应是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内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表现。具体详见前附表。各投标人应根据招标人提供的技术资料、设备清单,以及本工程实际情况和自身的综合实力,竞报投标报价。总报价以人民币元计。知识产权等由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以后不作任何调整。

3.2.2投标报价的其它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 投标有效期

3.3.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

3.3.2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担保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失效,但投标人有权收回其投标担保。

3.4 投标担保

3.4.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递交投标担保。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招标人将视为不响应投标而予以拒绝。

3.4.3投标担保按以下方式退还:

(1)未中标人投标保证金在中标公告发布后可退回;

(2)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缴纳履约保证金和签订合同后退回。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担保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放弃中标候选人或中标资格的(包括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订立合同;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担保),对其投标担保全部不予退还;对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报价的差额损失)超过投标担保总金额的,应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2)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的,对其投标担保全部不予退还;

3.4.5 投标人涉嫌违法违规或被投诉的,在调查处理期间,其投标担保暂不退还,待调查处理结果明确后,按有关规定办理。

3.5 备选投标方案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招标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

3.6 投标文件的编制

3.6.1投标文件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进行编写。投标文件其它格式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2中标后提供的投标文件所用的纸张建议采用A4型纸,图表可根据需要作适当扩展。

3.6.3招标文件格式及招投标系统-投标工具生成的投标文件中注明签署或盖章的,投标人均应按要求签署或盖章。投标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由招投标系统-投标工具打印生成的投标文件不得改动。

3.6.4投标文件份数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5投标文件的装订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6投标文件以电子投标文件为准(若由于网络或停电等原因无法打开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时,经交易中心、监管人员认定后项目延期评审)。

4. 投标

4.1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1 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4.1.2 投标人现场人员签到的地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1.3 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4.1.4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指定系统的或未同时满足本须知前附表要求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4.1.5电子投标文件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 项规定的截止时间前上传至临海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

4.2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2.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电子投标文件。

4.2.2 投标人上传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进行。投标人应先撤回已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再上传修改后重新生成后缀名为“.加密标书”的电子投标文件,并保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上传。

5. 开标

5.1 开标时间和地点

招标人在本章第2.2.2项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投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准时参加。

5.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并点名确认投标人是否派人到场;

(3)宣布开标人、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确定并宣布投标文件开标顺序;

(6)按照宣布的开标顺序当众开标,公布投标人名称、标段名称、投标担保的递交情况、投标报价、质量目标、工期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

6. 评标

6.1 评标委员会

6.1.1评标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招标人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熟悉相关业务的代表,以及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

6.1.2评标委员会成员在评标前须签订《临海市建设工程公正评标承诺书》。

6.2 评标原则

评标活动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和择优的原则。

6.3 评标

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标准和程序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第三章“评标办法”没有规定的方法、评审因素和标准,不作为评标依据。

6.4 投标文件技术资信标符合性审查

6.4.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审查,经询标后按无效标处理:

(1)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款规定;

6.4.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文件实质性格式要求响应性审查, 经询标后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项规定;

(2)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1项规定;

(3)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3项规定;

(4)违反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规定的。

6.4.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经询标后,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包括使用同一台电脑、同一套软件工具);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6.4.4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询标后,如投标人拒绝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应认定其存在串通投标嫌疑,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5 投标文件商务标的符合性审查

6.5.1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文件实质性格式要求响应性审查,经询标后按无效标处理:

(1)投标文件组成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1项规定;

(2)投标文件格式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1项规定;

(3)投标文件签字盖章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6.3项规定;

(4)违反招标文件其他实质性条款规定的。

6.5.2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进行投标文件实质性内容要求响应性审查,经询标后按无效标处理:

(1)工期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2项规定;

(2)工程质量不符合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3.3项规定;

(3)有多个投标报价的;

6.5.3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应认定为串通投标行为,经询标后,其投标作无效标处理: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5.4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发现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经询标后,如投标人拒绝说明或不能合理说明理由的,应认定其存在串通投标嫌疑,作无效标处理:

(1)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3)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4)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5)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6.5.5如有效标不足三家的,经评标委员会讨论仍具有竞争性,可以继续评标;如投标明显缺乏竞争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所有投标被否决的,则本次招标失败,重新组织招标。

6.6商务标审查

评标委员会对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复核, 看其是否有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顺序和原则如下:

(1)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调整或修正投标文件的投标报价,经投标人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组价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或者投标人在评标结束之前不能到场确认的,评标委员会将把调整或修正后的投标组价作为该投标人的投标组价,进入商务标详细评审,但不接受修正的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资格。

6.7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补正

6.7.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提交投标文件中不明确的内容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或者对细微偏差进行补正。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6.7.2 澄清、说明和补正不得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和补正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包括投标函是否按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总报价、质量、工期、投标资格的承诺是否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

6.7.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如果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进行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进入详细评审,但投标人最终将丧失其中标资格。

6.7.4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进行澄清或说明的,其投标文件的编制人无法联系或在30分钟内无法赶到开标室的,可视作拒绝或放弃澄清或说明。

6.8 评标结果

6.8.1评标委员会按照第三章“评标办法”规定推荐中标候选人。

6.8.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7. 合同授予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