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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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编号:平财采办备案(DL202104)号 发布日期:2021年03月12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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平顺县民政局
2021年平顺县困难群众春节生活救助(米面)采购项目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平财采办备案(DLTP202101)号
采 购 人:平顺县民政局
采购代理机构: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日 期:二〇二一年一月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2021年平顺县困难群众春节生活救助(米面)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ggzy.changzhi.gov.cn/)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1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平财采办备案(DLTP202101)号
项目名称:2021年平顺县困难群众春节生活救助(米面)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预算金额:916412元
最高限价:899478.3元
采购需求:面粉、大米等
供货期:签订合同后5日内供货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1月8日 至 2021年1月13日
地点: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http://ggzy.changzhi.gov.cn/)
方式:本项目潜在投标人须办理山西CA数字证书,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服务平台(山西省·长治市)(www.ggzy.changzhi.gov.cn)进行主体库注册,主体库注册完成后凭借山西CA数字证书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通过系统指引免费下载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此为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的唯一途径。
四、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开标时间:2021年1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平顺县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府采购中心六楼开评标室(电梯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无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平顺县民政局
地 址:平顺县城
联系方式:1354650091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英雄中路383号
联系方式:0355-203151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女士
电 话:0355-2031510
4. 技术支持热线
CA数字证书办理咨询电话:0355-2090058
电子投标技术支持咨询电话:0355-2090080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 号 |
细 目 |
内 容 |
1 |
采购人名称 |
名 称:平顺县民政局 地 址:平顺县城 联系方式:13546500911 |
2 |
采购代理名称 |
名 称:山西三木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长治市英雄中路383号 联系方式:0355-2031510 |
3 |
项目名称 |
2021年平顺县困难群众春节生活救助(米面)采购项目 |
4 |
供货期 |
签订合同后5日内供货 |
5 |
质量要求 |
合格 |
6 |
供应商资质条件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
7 |
联合体投标 |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8 |
踏勘现场 |
|
9 |
标前会议 |
不召开 |
10 |
投标人提出问题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前3日 |
11 |
采购人澄清的时间 |
收到疑问后2日内 |
12 |
分包 |
不允许 |
13 |
偏离 |
不允许 |
14 |
投标人要求澄清谈判文件的截止时间 |
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 |
15 |
投标截止时间 |
2021年1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
16 |
投标人确认收到谈判文件澄清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澄清文件后24小时内, 以电子形式发布 |
17 |
投标人确认收到招标文件修改的时间 |
在收到相应修改文件后24小时内,以电子形式发布 |
18 |
投标有效期 |
60天 |
19 |
谈判保证金 |
投标保证金的金额:壹万捌仟元整 投标保证金开户银行及账号如下: 开户名称: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长治市政府采购中心) 开 户 行:长治银行城东支行 行 号:313164000119 账 号:8402210105022414011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现金、银行或金融服务平台、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银行汇款和支票 1、采用现金形式 递交时限:投标截止时间前 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递交 投标文件中需提供投标保证金转账凭证(或收据)及其基本户转出证明的扫描件。 2.采用保函形式:保函形式分为银行或金融服务平台、保证保险、工程担保公司出具的保函。投标人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可以以上具有资格出具保函机构开具的相应金额保函替代现金。出具的投标保函必须与招标投标项目一致,其有效期应当与招标文件有效期一致,且真实有效。投标人在电子投标文件中需附保函的扫描件。 注:银行开具的免保证金的非融资性的履约保函不可使用。 3.采用银行汇款和支票: 递交时限:投标截止时间前 递交方式:通过本单位基本银行帐户递交 投标文件中需附汇票存根或银行转账通知扫描件及其基本账户转出的证明。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方式及时间: 按递交方式退还,招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后5天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天内向中标人全额退还投标保证金。 |
20 |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投标方案 |
不允许 |
21 |
签字和(或)盖章要求 |
电子投标文件:投标人应使用“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写工具” 软件编制相应的电子投标文件,并按要求在相应位置签章(电子章)。 |
22 |
响应文件份数 |
电子投标文件 壹份。 |
23 |
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
登录(http://ggzy.changzhi.gov.cn/)“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在线提交加密后的电子投标文件 |
24 |
开标时间和地点 |
开标时间:2021年1月13日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平顺县财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政府采购中心六楼开评标室(电梯楼); |
25 |
谈判程序 |
本次谈判采用二轮谈判、三轮报价方式进行。 |
26 |
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 |
投标人应当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因投标人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投标文件;因投标人之外的原因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有权要求责任方赔偿由此遭受的直接损失。部分投标人电子投标文件未解密的,其他投标文件的开标继续进行。 依据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发布的《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操作规范》,的规定,投标人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三次视为投标撤回。 |
27 |
评标委员会的组建 |
评标委员会构成: 3 人,其中招标人代表 1 人,专家库中随机抽取 2 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由山西政府采购网随机抽取。 |
28 |
预算金额 |
916412元 |
29 |
最高限价 |
899478.3元 |
30 |
成交服务费及支付 |
成交服务费用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费参照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收费标准收取。 |
30.1投标人代表出席开标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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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委托代理人应当按时参加开标会,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的委托代理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完成CA证书电子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投标人注意:签到时非长治本地办理CA数字证收,请提前在本公司账号综合管理页面进行CA数字证书申请及个人数字证书申请。以免影响正常签到。如有疑问可联系CA客服:0355-209005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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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2结果公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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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前,采购人将中标人的情况在本采购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同一媒介予以公示,公示期为1个日历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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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3关于编写电子投标文件的补充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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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电子招标文件与《投标文件编写工具》下载网址: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平台(http://czsggzy.gov.cn)。 2. 请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长治市公共资源中心发布的《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操作规范》及长治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相关信息,如遇问题需及时向系统支持部门提出(系统支持部门电话0355-3769305;QQ群462599497)。 |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次谈判活动的全过程。
2. 定义
2.1”货物”指本谈判文件中所述所有货物。按照财政部《政府采购进口产品管理办法》(财库[2007]119号)有关规定,本谈判文件涉及的所有采购内容除特别标注为“进口产品”外,均必须采购国产产品。进口产品特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2“服务”指本谈判文件所述投标人应该履行的承诺和义务;
2.3“采购人”指平顺县民政局;
2.4“投标人”指符合本谈判文件规定并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2.5“响应”指投标人根据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谈判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进行谈判的行为。
3.合格投标人的条件
3.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3.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谈判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二、谈判文件
5.谈判文件的内容
5.1.谈判文件由下列五部分内容组成:
第一部分 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第四部分 合同原则;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5.2投标人获取谈判文件后,应仔细阅读谈判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遗漏、残缺等问题,应在获得谈判文件1日内向采购人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3 投标人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条款、规范、格式和事项要求等内容。若投标人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6.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6.1投标人澄清要求的提交:任何已登记备案并收到了谈判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均可要求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的要求,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以电子形式发出;
6.2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澄清要求的处理: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对其认为需要给予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将以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补充文件中包括原提出的问题及问题的说明意见,但不包括问题的来源;
6.3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主动进行的澄清、修改: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无论出于何种原因,均可主动对谈判文件中的相关事项,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澄清和修改。补充文件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3个工作日发出,需要为此调整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的,应当重新发出通知或在补充文件中一并明确;
6.4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澄清、修改及其它答复的效力:无论是否根据投标人的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一旦对谈判文件做出澄清、修改或进行其它答复,即刻发生效力,采购代理机构有关的补充文件,应当作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均具有约束力;
6.5采购代理机构在组织谈判现场对报价情况可做进一步的澄清和说明,并经全场投标人代表签字确认;
6.6谈判小组在谈判中根据与投标人谈判情况可能对响应文件做出实质性变动,包括商务、技术标准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谈判文件中其它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确认。对谈判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谈判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谈判小组将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投标人。
三、投标文件
7.投标文件的语言和计量单位
7.1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文件和资料)以及与投标有关的所有文件均应使用 中文 ;
7.2投标文件所使用的计量单位,应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8. 响应文件的组成及相关要求
8.1投标文件分为商务部分和技术部分。
商务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证明其有资格参加报价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
技术部分指投标人提交的能够证明投标人提供的资料和服务符合谈判文件规定的文件。
本次谈判,投标人应按本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响应文件内容及要求和需要投标人自行编写的其他文件,其中加★项目若有缺失或无效,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具体填写要求及格式详见谈判文件第五部分)。
8.2 响应文件要求内容及编排顺序
8.2.1商务部分:
★ 报价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见‘响应文件格式’);
★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 (见‘响应文件格式’);
关于响应文件文件的声明函(见‘响应文件格式’);
★ 保证金缴纳凭证(见‘响应文件格式’);
企业情况简介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 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存款信息)(复印件加盖公章);
★ 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最后一次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最后一次缴纳社保的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商务偏差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见‘响应文件格式’)。
8.2.2技术部分:(见‘响应文件格式’);
★ 报价一览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供货方案(见‘响应文件格式’);
售后服务
技术偏差表(见‘响应文件格式’)
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见‘响应文件格式’)。
8.3响应文件规格幅面(A4),正文使用宋体,按照谈判文件所规定的内容顺序,统一编目、编页码(响应文件中复印件及彩色宣传资料等均须与响应文件正文一起逐页编排页码)。由于编排乱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不到,其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为方便评审,响应文件中的各项表格必须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格式要求制作。
备注:投标人应随时关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关于本项目的一切信息,由于投标人的疏忽,造成投标文件编写错误,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8.4保证金
8.4.1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担保形式递交投标保证金,并作为其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8.4.2投标人不按本章第8.4.1 款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文件作废标处理。
8.4.3采购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5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一次性退还投标保证金及银行同期存款利息。
14.4如有下列情况之一,将没收投标保证金:
(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其投标文件;
(2)中标人未能在规定期限内签署合同协议。
9. 报价内容填写说明
9.1投标人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投标文件须对谈判文件中的内容做出实质性和完整的响应;
9.2投标人照搬照抄谈判文件技术、商务要求,并未提供技术资料或提供资料不详的,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9.3投标文件应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第五部分的要求提交,并按规定的统一格式逐项填写,不准有空项;无相应内容可填的项应填写“无”、“未测试”、“没有相应指标”等明确的回答文字。响应文件未按规定提交或留有空项,将被视为不完整相应的投标文件,其报价有可能被拒绝;
9.4投标一览表为在第一轮公开报价仪式上报价的内容,要求按格式统一填写,不得自行增减内容;
9.5投标人必须保证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谈判小组对其中任何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10.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0.1本项目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60日历天。有效期短于该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0.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在原定投标文件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向投标人提出延长投标文件有效期的要求,投标人应立即对此要求向采购人做出答复;投标人可以拒绝采购人的要求而不会因此被没收报价金。同意延期的投标人应相应地延长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因此而提出修改响应文件的要求。在延长期内,本须知关于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与没收的规定仍然适用。
11. 投标文件的签署及其他规定
11.1组成投标文件的各项文件均应遵守本条;
11.2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如带有“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
11.3投标人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每一份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封面下方和其他要求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同时在该处签署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的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
11.4投标人应按本谈判文件所要求的投标文件的份数提交响应文件。
(1)投标人应保证响应文件副本与正本内容严格一致;如果正本与副本不一致,以正本为准;
(2)响应文件的正本必须用碳素笔填写或打印,注明“正本”字样,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
由投标人代表签字的,投标人代表须将书面形式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按照谈判文件格式填写)原件附在响应文件中,否则按无效报价处理。
(3)投标人对本谈判文件第五部分“投标文件格式”中提供格式的资料,必须按照样表格式要求在指定位置加盖与投标人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否则按报价无效处理。
11.5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和增删,必须有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字。
11.6因响应文件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不利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2. 投标截止时间
12.1投标人应在投标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所指明的地点。超过投标截止时间送交的任何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回投标人。
12.2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公司可以按投标须知规定以补充确定的方式,酌情延长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在上述情况下,采购人或采购代理公司与投标人以前的投标文件截止期方面的全部权力、责任和义务,将适用于延长后的投标截止期。
13.电子投标文件的加密、修改、提交
13.1投标人应使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提供的“投标文件编写工具” 软件,对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加密,未按要求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13.2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山西省?长治市)→政府采购交易系统”在线提交电子投标文件。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允许投标人多次提交投标文件,每次提交将覆盖上一次提交的投标文件。投标人应对已上传的电子加密文件自行下载解密验证。
13.3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投标文件传输的,视为其撤回其投标文件。投标截止后传输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拒收。
五、谈判程序
本次谈判采取二轮谈判、三轮报价方式进行。
14. 第一轮公开报价
14.1采购人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谈判,采购人代表、投标人代表及有关工作人员参加;
14.2投标人参加谈判的代表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电子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4.3第一轮公开报价前,由已经签到的投标人代表对投标文件进行解密,进行第一次公开报价;
14.4第一轮公开报价将当众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修改和撤回报价的通知以及招标机构认为适当的其他内容;
14.5采购代理机构将对第一轮报价做书面记录,并在第一轮公开报价后要求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对报价进行签章确认。
15.组建谈判小组
采购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的规定,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组建谈判小组,对响应文件进行评估和比较。谈判小组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经济、技术等方面的专家不少于三分之二。
16.第一轮谈判(技术谈判)
16.1资格性审查
评审工作开始后,谈判小组须对各响应文件所提供的资格证明文件是否符合谈判文件的要求进行审核。
16.2符合性审查
谈判小组须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谈判文件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
(1)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2)供货期、供货方案等承诺不满足谈判文件中的相关要求和超出采购人可接受的偏差范围的;
(3)未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报价的;
(4)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条件;
(5)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16.3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在资格性、符合性审核之后,应该审核情况做详细记录。
16.4谈判小组专家依据谈判文件对已通过资格性审核的各响应文件进行书面审核,在审核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归纳各专家审核意见。
16.5谈判小组按照各投标人签到顺序,与各投标人分别进行第一轮谈判(技术谈判)。具体步骤为:
(1)投标人向谈判小组作技术陈述;
投标人须结合谈判文件技术要求,对所报价项目的管理组织机构、编制方案及报价组成等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技术陈述;
(2)谈判小组专家依据专家书面审核意见和投标人技术陈述情况,与投标人进行技术谈判;
(3)技术谈判后,投标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报价技术参数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
16.6第一轮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结合第一轮谈判整体情况,对项目的技术要求进行统一调整,并将调整意见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投标人,并要求投标人做出书面响应承诺。
17. 第二轮公开报价
17.1各投标人以第一轮谈判后书面技术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二轮报价即调整性报价,报价采用书面方式;
17.2 采购代理机构将在各投标人第二轮报价完毕后,向所有参与报价的投标人公布第二轮报价情况;
18. 第二轮谈判(商务谈判)
18.1谈判小组按照各投标人签到顺序,与各投标人分别进行第二轮谈判(商务谈判)。具体步骤为:
(1)投标人向谈判小组作商务陈述;
投标人须结合谈判文件商务要求,对所投标人的设计周期、业绩、信誉、质量保证措施等向谈判小组专家进行商务陈述。
(2)谈判小组结合专家审核意见和投标人商务陈述情况,与投标人进行商务谈判;
(3)商务谈判后,投标人根据谈判小组要求,对原商务参数进行修正,并做书面承诺。
18.2第二轮谈判结束后,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结合第二轮谈判情况,对项目商务要求进行统一调整,并将调整意见通知所有参与谈判的投标人,并要求投标人做出书面响应承诺。
19. 第三轮报价(最终报价)
19.1各投标人以技术、商务谈判后的书面承诺为基础,进行第三轮即最终报价;
19.2 第三轮报价采用书面方式做出,投标人须按照招标机构确定的最终报价时间统一密封报出;
19.3第三轮报价即最终报价为不公开报价,不再向任何投标人公布报价情况。
20. 报价的澄清
第三轮报价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将第三轮报价情况向谈判小组通报。谈判小组须对各投标人的最终报价进行合理性审核,如谈判小组一致认为某个投标人的最终报价明显不合理,有降低质量、不能诚信履行的可能时,谈判小组有权决定是否通知投标人限期进行书面解释或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若已要求,而该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未做出解释、做出的解释不合理或不能提供证明材料的,谈判小组有权拒绝该报价。
21. 确定成交候选人
21.1本次谈判比照最低评审价法确定成交投标人,即在符合项目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投标人作为成交人;
21.2谈判小组各评审专家将根据技术谈判承诺、商务谈判承诺以及最终报价情况按顺序推荐3名以上投标人作为成交候选人;
21.3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汇总各评审专家个人意见,形成谈判小组集体推荐意见,确定成交候选人。
22. 谈判过程保密
22.1谈判开始之后,直到授予成交投标人合同止,凡是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报价的有关资料以及授标意向等,均不得向投标人或其他与评审无关的人员透露;
22.2在谈判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3. 关于投标人瑕疵滞后发现的处理规则
无论基于何种原因,各项本应作拒绝报价处理的情形,即便未被及时发现而使该投标人进入初审、详细评审或其它后续程序,包括已经签约的情形。一旦被发现存在上述情形,采购人有权决定取消该投标人的此前评议结果,或决定对该报价予以拒绝,并有权采取相应的补救及纠正措施。
六、签订合同
24. 成交通知
24.1成交投标人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成交投标人发出成交通知书,但该成交结果的有效性不依赖于未成交的投标人是否知道成交结果。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投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以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投标人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4.2采购代理机构对未成交的投标人不作未成交原因的解释;
24.3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25. 成交服务费
25.1成交服务费用由成交人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收费参照国家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及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件规定收费标准收取。
25.2成交投标人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之前,将成交服务费用一次性向采购代理机构付清。
26.签订合同
26.1 成交投标人应在接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果未按规定及要求签订合同,采购人有权取消其成交资格,采购人将重新选择后备成交候选人排名第二的为成交投标人;
26.2成交人应按照谈判文件、响应文件及评审过程中的有关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文件的内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成交投标人不得再与采购人签订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或声明;
26.3在合同履行中,采购人如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成交投标人可与采购人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百分之十;
26.4成交投标人一旦成交,未经采购人事先给予书面同意不得转包、分包,亦不得将合同全部及任何权利、义务向第三方转让,否则将被视为严重违约,采购人有权决定按照成交投标人成交后毁标、终止或解除合同等依约处理;
26.5违反26条款的规定,给对方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责任。
七、保密和披露
27. 保密
投标人自领取谈判文件之日起,须承诺承担对本项目的保密义务,不得将因本次谈判获得的信息向第三人外传。
28. 披露
28.1采购人有权将投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向有关政府部门或评审标书的有关人员披露;
28.2 在采购人认为适当时、国家机关调查、审查、审计时以及其他符合法律规定的情形下,采购人无须事先征求投标人或成交人同意而可以披露关于招标过程、合同文本、签署情况的资料、投标人或成交投标人的名称及地址、响应文件的有关信息以及补充条款等,但应当在合理的必要范围内。对任何已经公布过的内容或与之内容相同的资料,以及投标人或成交人已经泄露或公开的,无须再承担保密责任。
八、违约处罚
29.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的报价保证金将被没收,并可能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投标人今后参与同类项目的机会可能会受到影响:
(1)投标人在提交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2)在评审期间,投标人企图影响采购代理机构或谈判小组的任何活动,将导致报价被拒绝,并由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成交人未按本谈判文件规定签约;
(4)成交人与采购人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其它协议;
(5)成交人未按本须知规定交付成交服务费的;
(6)投标人未按谈判文件规定和合同约定履行义务的;
(7)投标人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资料的;
(8)投标人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九、 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应当有助于实现国家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政策目标,包括保护环境,扶持不发达地区和少数民族地区,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等。对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且属于应当强制采购的节能(包括节水)产品,按照规定实行强制采购。对于列入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非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列入财政部、环保总局发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环境标志产品;列入省级或省级以上“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的自主创新产品;对于参与投标的中小企业,按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评标时在同等条件下享受优先待遇,实行优先采购。
上述“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政府采购自主创新产品目录”以相关职能部门正式发布的最新一期为准,过期的以及尚在公示期的清单或目录均不得作为评标时的依据。
依据财库【2011】181号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要求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上述所称的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小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业。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的价格给予6%~10%的扣除。
在本项目中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情况下,对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货物的价格给予最终报价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1、中小微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1)须按照工信部联【2011】300号《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标准如实填写《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2)价格优惠:小型企业和微型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时:(1)须提供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等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2)价格优惠:监狱企业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3、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本项目投标时:(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满足以下条件:①安置的残疾人占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5%(含25%),并且安置的残疾人人数不低于10人(含10人)。②依法与安置的每位残疾人签订了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或服务协议。③为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按时缴纳了社会保险(包括养老、医疗、失业)。④向安置的每位残疾人支付的工资不低于单位所在区县适用的经省级人民政府批准的月最低工资标准。⑤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2)须如实填写《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部分报价文件格式),并附相关证明材料。(3)价格优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6%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报价参与评审。
4、报价人属于小、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最多只能享受一次价格扣除,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
第三部分 商务、技术要求
商务、技术要求
1、采购需求:面粉、大米等。
2、供货期:签订合同后5日内供货。
3、质保期:6个月。
4、采购清单:
序号 |
产品名称 |
规格参数 |
单位 |
数量 |
1 |
面粉 |
规格:10kg/袋,质量等级:特制一等,产品执行标准号:GB/t 1355,水分≤14.5%,灰分≤0.70%,湿面筋≥26.0%,含砂量≤0.02%,气味口味:正常。 |
10公斤 |
9961 |
2 |
大米 |
规格:5kg/袋,质量等级:梗米一级,产品执行标准号:GB/t 1354,水分≤14.5%,碎米总量≤7.5%,加工精度:精碾,黄粒米含量:≤0.04%。 |
5公斤 |
9961 |
第四部分 合同主要条款
合 同 范 本
(仅供参考)
第四部分 合同原则
需 方:
供 方:
供方在 项目中成交,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
一、货物条款
供方向需方提供 。
(具体名称、数量、技术参数及保质期等见后附货物清单)
二、合同总金额:
人民币(大写):
(小写):¥
此价格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
三、货款支付
货到指定地点,验货合格后由需方负责办理货款支付手续。
四、售后服务及承诺
五、交货
1、交货日期:
2、交货地点:
六、交验
1、依据货物装箱单,对所有货物进行初步点验,如有不符应及时加以解决。
2、开箱检查货物外观,如有损伤或质量缺陷,及时进行解决。
3、依据合同货物清单,对货物名称、型号、数量、技术参数、质保书等必备附件进行检查。
4、检查货物物理连接是否正确,经验收合格,供需双方共同确认货物正常使用后,完成货物验收。
七、需方责任
1、及时办理付款手续
2、负责提供工作场地,协助供方办理有关事宜。
3、对合同条款及价格负有保密义务。
八、供方责任
1、保证所供货物均为标书承诺货物,符合相关质量检测标准,具有该产品的出厂标准或国家鉴定证书。
2、保证货物的售后服务,严格依据谈判文件及相关承诺,对货物进行保修、维护等服务。
九、违约责任
1、供方所交的货物品种、型号、规格、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标准,需方有权拒收。同时,供方向需方支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3、供方不能交付货物时,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2%的违约金。
4、供方逾期交付货物时,每逾1日供方向需方偿付合同款总额3%的滞纳金。逾期交货超过3天后,需方有权决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5、因需方错告或变更到货地点而给供方造成的损失,由需方负担。
十、不可抗力
供需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理由;在取得有关主管机关证明以后,允许延期履行、部分履行或者不履行合同,并根据情况可部分或全部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十一、争议解决
供需双方在执行合同中发生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以向合同签署所在地法院提出诉讼。
十二、合同生效及其他
1、合同由供、需双方代表签章,即行生效。
2、本合同一式四份,供方持 份,需方持 份。
3、合同执行过程中出现的未尽事宜,双方在不违背合同和谈判文件的前提下协商解决。协商结果以“纪要”形式作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十三、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谈判文件
2、谈判文件
3、报价人所做的其他承诺
需方(章): 供方(章):
法人代表: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委托代理人:
地 址: 地 址:
电 话: 电 话: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日 期: 年 月 日 日 期: 年 月 日
第五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
投标人提交文件须知
1. 投标人应严格按照以下顺序填写和提交下述规定的全部格式文件以及其他有关资料,混乱的编排导致响应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后果由投标人承担。
2.所附表格中要求回答的全部问题和信息都必须正面回答。
3.本资格声明的签字人应保证全部声明和问题的回答是真实的和准确的。
4.谈判小组将应用投标人提交的资料并根据自己的判断,决定投标人履行合同的合格性及能力。
5. 投标人提交的材料将被妥善保存,但不退还。
6.全部文件应按投标人须知中规定的语言和份数提交。
(项目名称)项目
项目编号:
(商务、技术)
响
应
文
件
供应商全称: (加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盖章或签字)
年 月 日
目 录
商务部分
报价函…………………………………………………………………………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关于响应文件文件的声明函……………………………………………………
保证金缴纳凭证……………………………………………………………………
企业情况简介表……………………………………………………………………
营业执照………………………………………………………………………………
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存款信息)…………………………………………
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最后一次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最后一次缴纳社保的凭证……………………………………………………………
商务偏差表…………………………………………………………………………
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技术部分
报价一览表……………………………………………………………………
供货方案………………………………………………………………………
售后服务………………………………………………………………………………
技术偏差表……………………………………………………………………………
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
商务部分
报 价 函
致: (采购人)
(投标人全称)授权 (投标人代表姓名) (职务、职称)为我方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谈判的有关活动,并对此项目进行报价。报价金额为大写 元(¥ 元)。为此:
1、我方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的有效期内( 日历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提供谈判须知规定的全部响应文件,包括响应文件正本、副本、报价一览表等。
3、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服务的报价详见报价一览表。
4、我方承诺:完全理解最终报价超过预算金额时,报价将被拒绝。
5、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6、承诺完全满足和响应谈判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响应文件商务条款偏离表中予以明确特别说明。
7、保证遵守谈判文件的规定。
8、如果在谈判开始之日起规定的报价有效期 内撤回报价,我方的保证金可被贵方没收。
9、我方完全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价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10、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报价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愿意提供我方做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谈判文件,包括谈判文件修改书(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2、我方承诺:采购人若需追加本项目谈判文件所列相关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实质性条款的前提下,按相同或更优惠的折扣率保证供货。
13、我方承诺接受谈判文件中《合同原则》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14、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处以采购金额5‰以上10‰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的;
(3)与采购人、其它投标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服务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提供虚假情况的。
所有有关本报价的一切往来联系方式为:
地址: 邮编:
电话: 传真:
投标人代表姓名:
投标人代表联系电话: (办公) (移动)
E-mail:
供应商全称(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 期:
注:除可填报项目外,对本报价函的任何修改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报价,从而导致该报价被拒绝。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
背面 |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注册于 (投标人住址)的 (投标人名称)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本公司授权在下面签字的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合法代理人,就贵方组织的 项目,项目编号: ,以本公司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 年 月 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附: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 |
背面 |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全称、供应商公章:
关于响应文件的声明函
致: 采购人
本公司(或单位)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的谈判活动进行报价。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或单位)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保证金缴纳凭证
注:投标人应将保证金缴纳凭证的清晰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附于此页 |
企业情况简介表
投标人全称 |
|||
主要业务范围 |
|||
法定代表人姓名 |
职 务 |
||
投标人地址 |
邮政编码 |
||
电 话 |
传 真 |
||
成 立 日 期 |
职工人数 |
||
资质等级证书 |
等级: 证书号: |
||
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
等级: 证书号: |
||
基本情况简介:(包括组织机构、技术人员情况等) |
供应商: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须附:投标人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
2019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最后一次缴纳税收的完税证明
最后一次缴纳社保的凭证
商务偏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谈判文件 技术要求 |
响应文件 对应内容 |
偏差情况 |
备注 |
说明:只填写负偏离情况,如无偏差在偏差情况一栏中填“无”。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
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商务资料
|
技术部分
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单位:人民币∕元
货物 名称 |
品牌 |
型号 (参数) |
数量 |
单位 |
单价 |
总价 |
供货期 |
质量 |
质保期 |
备注 |
… |
||||||||||
合同总金额(大写): 小写:¥ |
||||||||||
此价格金额为合同执行不变价,不因国家政策变化而变化,并包含购买货物的运送、安装、调试、检测、验收、保险、税金和相关服务等费用。 |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供货方案
(格式自拟) |
售后服务
(格式自拟) |
技术偏差表
序号 |
项目名称 |
谈判文件 技术要求 |
响应文件 对应内容 |
偏差情况 |
备注 |
说明:只填写负偏离情况,如无偏差在偏差情况一栏中填“无”。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代表(签字或签章): 日期: |
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技术资料
1、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它证明文件或说明。 2、采购人发布的补充说明等(如果有)。 |
政策性文件
附件: 中小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相关规定,并在本函后附中小企业认定证明材料。
附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
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单位的 (采购项目编号: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 (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 期:
注:1、非残疾人福利性企业不填此声明。
2、在本函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竞争性谈判第二次报价单
采购人 :
根据谈判会议上明确的各项要求,本人经请示公司领导同意并代表本公司对竞争性谈判项目做出第二次报价(人民币)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