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南藏族自治州·贵南县][材料设备][交易公告]贵南县中小学大宗食材统一物质采购项目 分包一、 分包二、 分包四、 分包五、 分包六、 分包九、 分包十...[已发公告]
【 nbsp信息时间:2021/03/12 15:53:34 nbsp
贵南县中小学大宗食材统一物质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nbsp nbsp受 贵南县教育局委托,拟对贵南县中小学大宗食材统一物质采购项目进行国内 公开招标,现予以公告,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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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项目编号 |
青海正禄公招(货物)2021-002 |
采购项目名称 |
贵南县中小学大宗食材统一物质采购项目 |
采购方式 |
公开招标 |
采购预算控制额度 |
20546203.00元 |
项目分包个数 |
12 |
各包要求 |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点击此处下载招标文件备案[http://www.qhggzyjy.gov.cn/TPFrame/zfcgztbmis/pages/attachmanage/downAttachAction.action?cmd=download AttachGuid=332b745f-0b35-4150-b8af-fef4af80727f FileCode=Z189 ClientGuid=7fa4ab55-2f93-4779-b6d7-964ba1225e33 BiaoDuanGuid=null FileCode2Show=] |
各包供应商资格条件 |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20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其他资质: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所供应牛羊肉生加工企业具有清真食品许可证;
4)投标人所供应牛羊肉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
5)投标人所供应猪肉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
6)各投标供应商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2个包进行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包。 |
公告发布时间 |
2021-03-12 15:39 |
招标文件发布起止时间 |
2021-03-15 至 2021-03-19 上午09:00-11:30和 下午13:30-17:30 |
招标文件发售方式 |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0元 |
招标文件发售地点 |
西宁市城西区万达4号写字楼38层13808B室 |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供材料 |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考招标文件格式3)。注: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确认。 |
保证金信息 |
分包编号:青海正禄公招(货物)2021-002-1 分包名称:贵南县中小学大宗食材统一物质采购项目 分包一 保证金子账号: 分包编号:青海正禄公招(货物)2021-002-2 分包名称:贵南县中小学大宗食材统一物质采购项目 分包二 保证金子账号: 分包编号:青海正禄公招(货物)2021-002-3 分包名称:贵南县中小学大宗食材统一物质采购项目 分包四 保证金子账号: 分包编号:青海正禄公招(货物)2021-002-4 分包名称:贵南县中小学大宗食材统一物质采购项目 分包五 保证金子账号: 分包编号:青海正禄公招(货物)2021-002-5 分包名称:贵南县中小学大宗食材统一物质采购项目 分包六 保证金子账号: 分包编号:青海正禄公招(货物)2021-002-6 分包名称:贵南县中小学大宗食材统一物质采购项目 分包九 保证金子账号: 分包编号:青海正禄公招(货物)2021-002-7 分包名称:贵南县中小学大宗食材统一物质采购项目 分包十 保证金子账号: 分包编号:青海正禄公招(货物)2021-002-8 分包名称:贵南县中小学大宗食材统一物质采购项目 分包十二 保证金子账号: 分包编号:青海正禄公招(货物)2021-002-9 分包名称:贵南县中小学大宗食材统一物质采购项目 分包三 保证金子账号: 分包编号:青海正禄公招(货物)2021-002-10 分包名称:贵南县中小学大宗食材统一物质采购项目 分包七 保证金子账号: 分包编号:青海正禄公招(货物)2021-002-11 分包名称:贵南县中小学大宗食材统一物质采购项目 分包八 保证金子账号: 分包编号:青海正禄公招(货物)2021-002-12 分包名称:贵南县中小学大宗食材统一物质采购项目 分包十一 保证金子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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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截止时间 |
2021-04-07 10:00 |
开标时间 |
2021-04-07 10:00 |
投标及开标地点 |
海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1号开标室 |
采购单位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单位:贵南县教育局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974-8502205 联系地址:贵南县教育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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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及联系人电话 |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0971-5112968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万达4号写字楼38层13808B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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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代理机构开户银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海湖新区支行 |
收款人 |
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银行账号 |
105052238971 |
其他事项 |
本公告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 《青海政府采购网》《青海项目信息网》同时发布。 |
财政部门监督电话 |
单位名称:贵南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4-850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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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03-12
下载
附件如下:
贵南县中小学大宗食材统一物资采购项目.pdf
公开招标文件
采购项目编号:青海正禄公招(货物)2021-002
采购项目名称:贵南县中小学大宗食材统一物资采购项目
采 购 人:贵南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
20
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目 录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23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27
一、说明.................................................................................................................... 27
1.适用范围................................................................................................................ 27
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27
3.投标费用................................................................................................................ 27
二、招标文件说明....................................................................................................27
4.招标文件的构成....................................................................................................27
5.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27
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28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28
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28
8.投标报价及币种....................................................................................................28
9.投标保证金............................................................................................................ 29
10.投标有效期..........................................................................................................30
11.投标文件构成......................................................................................................30
1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31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31
1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31
14.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31
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32
五、开标.................................................................................................................... 32
16.开标...................................................................................................................... 32
17.资格审查.............................................................................................................. 32
七、评审程序及方法................................................................................................33
18.评标委员会..........................................................................................................33
21
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9.评审工作程序......................................................................................................34
20.评审方法和标准..................................................................................................36
八、中标.................................................................................................................... 40
21.推荐并确定中标人..............................................................................................40
22.中标通知.............................................................................................................. 40
九、授予合同............................................................................................................ 40
23.签订合同.............................................................................................................. 40
十、其他.................................................................................................................... 41
24. 串通投标的情形................................................................................................41
25. 废标.................................................................................................................... 42
26. 中标服务费........................................................................................................42
投标文件封面(上册)............................................................................................57
投标文件目录(上册)............................................................................................58
(1)投标函.............................................................................................................. 59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60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61
(4)投标人承诺函..................................................................................................62
(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63
(6)资格证明材料..................................................................................................64
(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64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66
(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67
(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68
投标文件封面(下册)............................................................................................70
目录(下册)............................................................................................................ 71
(12)评分对照表....................................................................................................72
(13)开标一览表(报价表)................................................................................73
(15) 分项报价表..................................................................................................75
22
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6)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及制度............................................................................76
(17)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77
(18)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78
(18.1)从业人员声明函........................................................................................79
(19)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81
第五部分 采购项目要求........................................................................................81
(一)投标要求........................................................................................................ 81
1.投标说明................................................................................................................ 82
2.重要指标................................................................................................................ 83
3.商务要求................................................................................................................ 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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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均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贵南县教育局(以下均简
称“采购人”)委托,拟对贵南县中小学大宗食材统一物资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现予以
公告,欢迎潜在的投标人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
采购项目编号 青海正禄公招(货物)2021-002
采购项目名称 贵南县中小学大宗食材统一物资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采购预算额度
包一:过马营沙沟片区(4 所学校及 19 所幼儿园)清真肉类
2631380 元;
包二:过马营沙沟片区(4 所学校及 19 所幼儿园)非清真肉
类 2443697 元;
包三:过马营沙沟片区(4 所学校及 19 所幼儿园)米、面类
473787 元;
包四:过马营沙沟片区(4 所学校及 19 所幼儿园)食用油类
249180 元;
包五:城关二小茫拉森多塔秀片区(4 所学校 38 所幼儿园)
清真肉类 3514380 元;
包六:城关二小茫拉森多塔秀片区(4 所学校 38 所幼儿园)
非清真肉类 1825878 元;
包七:城关二小茫拉森多塔秀片区(4 所学校 38 所幼儿园)
米、面类 1124760 元;
包八:城关二小茫拉森多塔秀片区(4 所学校 38 所幼儿园)
食用油类 531401 元;
包九:茫曲片区(3所学校 5所幼儿园)清真肉类 3272723 元;
包十:茫曲片区(3所学校 5所幼儿园)非清真肉类 2208197
元;
包十一:茫曲片区(3所学校 5所幼儿园)米、面类 1196120
元;
包十二:茫曲片区(3所学校5所幼儿园)食用油类347700元;
最高限价
包一:过马营沙沟片区(4 所学校及 19 所幼儿园)清真肉类
2752880 元;
包二:过马营沙沟片区(4 所学校及 19 所幼儿园)非清真肉
类 2565197 元;
包三:过马营沙沟片区(4 所学校及 19 所幼儿园)米、面类
473787 元;
包四:过马营沙沟片区(4 所学校及 19 所幼儿园)食用油类
249180 元;
包五:城关二小茫拉森多塔秀片区(4 所学校 38 所幼儿园)
清真肉类 3635880 元;
包六:城关二小茫拉森多塔秀片区(4 所学校 38 所幼儿园)
非清真肉类 1947378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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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包七:城关二小茫拉森多塔秀片区(4 所学校 38 所幼儿园)
米、面类 1124760 元;
包八:城关二小茫拉森多塔秀片区(4 所学校 38 所幼儿园)
食用油类 531401 元;
包九:茫曲片区(3所学校 5所幼儿园)清真肉类 3392223 元;
包十:茫曲片区(3所学校 5所幼儿园)非清真肉类 2329697
元;
包十一:茫曲片区(3所学校 5所幼儿园)米、面类 1196120
元;
包十二:茫曲片区(3所学校5所幼儿园)食用油类347700元;
项目分包个数 12个
要求
招标内容:各片区清真肉类、非清真肉类、米、面类、食用油类
等食材配送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投标人资格要求
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 22 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3)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的书面声明。
5)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
2、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
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
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20 天内);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
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皆取消
投标资格;
4、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
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5、本项目不接受投标人以联合体方式进行投标。
6、其他资质:
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生产许可证;
25
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2).投标人为非生产厂家的须具有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
厂家食品生产许可证;
3)投标人所供应牛羊肉生加工企业具有清真食品许可证;
4)投标人所供应牛羊肉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
5)投标人所供应猪肉具有动物检疫合格证;
6)各投标供应商均可就上述标段中 12 个包进行投标,但最多
允许中标 1个包。
公告发布时间 2021年03月12日
获取招标文件的时间
期限
2021年03月15日至2021年03月19日,上午09:00-11:30,下午
14:30-17:30(午休、法定节假日除外)
获取招标文件方式 现场购买或网上购买
招标文件售价 500元/包(招标文件售后不退,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获取招标文件地点 西宁市城西区万达 4号写字楼 38 层 13808B 室
购买招标文件时应提
供材料
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参
考招标文件格式 3)。注:需网上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可将
以上材料扫描后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在邮件中标明
项目编号、项目名称、联系人及联系方式,并联系代理机构工
作人员进行确认。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1 年 4 月 7 日上午 10:00 整(北京时间)
投标及开标地点 海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1号开标室
采购人联系人
采购人:贵南县教育局
联系人:马先生
联系电话:0974-8502205
地址:贵南县教育局
代理机构联系人
代理机构: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申先生
联系电话:0971-5112968
联系地址:西宁市城西区万达 4 号写字楼 38 层 13808B 室
电子邮箱:qhzlzbdl@163.com
代理机构开户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海湖新区支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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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收款人 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银行账号
105052238971
注:(招标文件购买费用、投标保证金、中标服务费支付账号)
其他事项
本项目招标公告在《青海项目信息网》、《青海省政府采购网》、
《青海省电子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同时发布
公告期限:自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公告内容以青海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为准
财政监督部门及电话
单位名称:贵南县财政局
联系电话:0974-85014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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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本次招标依据采购人的采购计划,仅适用于本招标文件中所叙述的项目。
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2.1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
2.2 合格的投标人:详见第一部分“投标人资格要求”。
3.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愿承担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发生的费用不承担
任何责任。
二、招标文件说明
4.招标文件的构成
4.1 招标文件包括:
(1)投标邀请
(2)投标人须知
(3)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4)投标文件格式
(5)采购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6)采购过程中发生的澄清、变更和补充文件
4.2 投标人应当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当对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
和条件作出明确响应。
5.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
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如信件、传真等)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
构提出质疑,不接受匿名质疑。潜在投标人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
提出质疑,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
工作日内提出。投标人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在收到书面质疑函后7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参与采购活动的投标人对评审过程或者结果提出质疑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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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原评审委员会协助答复质疑。质疑事项处理完成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按照规定填写《青
海省政府采购投标人质疑处理情况表》,并在15日内报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投标人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一)对可以质疑的招标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招标文件之日或者招标文件公告期限届
满之日;
(二)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三)对中标结果提出质疑的,为中标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6.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但不得
改变采购标的和资格条件。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原公告发布媒体上发布澄清公告。澄清或者修
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6.2 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投标
截止时间至少1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并在发布本次招标公
告的网站上发布变更公告;不足15日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
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7.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就此投标发生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
使用简体中文。除签名、盖章、专用名称等特殊情形外,以中文汉语以外的文字表述的投标文
件视同未提供。
7.2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
位。
7.3 附有外文资料的须翻译成中文,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果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
出现差异与矛盾时,以中文为准,其准确性由投标人负责。
8.投标报价及币种
8.1 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投标报价必须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装卸
费、运输费、保险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8.2 投标报价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8.3 投标报价为闭口价,即中标后在合同有效期内价格不变。
8.4 投标币种是人民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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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9.投标保证金
9.1 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期前按以下要求交纳投标保证金(须注明项目编号/包号及名称可
简写)
投标保证金:
包一投标保证金:52000 .00元整(大写:伍万贰仟元整);
包二投标保证金:48000 .00元整(大写:肆万捌仟元整)
包三投标保证金:9400.00元整(大写:玖仟肆佰元整)
包四投标保证金:4900.00元整(大写:肆仟玖佰元整)
包五投标保证金:70000.00元整(大写:柒万元整)
包六投标保证金:36000.00元整(大写:叁万陆仟元整)
包七投标保证金:22000.00元整(大写:贰万贰仟元整)
包八投标保证金:10000.00元整(大写:壹万元整)
包九投标保证金:65000.00元整(大写:陆万伍仟元整)
包十投标保证金:44000.00元整(大写:肆万肆仟元整)
包十一投标保证金:23000.00元整(大写:贰万叁仟元整)
包十二投标保证金:6900.00元整(大写:陆仟玖佰元整)
缴纳投标保证金时须注明此次项目编号/包号及项目名称(可简写)
收款单位: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西宁市海湖新区支行
银行账号:105052238971
保证金查询电话:0971-5112968
交纳时间:2021年04月07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
如采购项目变更开标时间,则保证金交纳时间相应顺延。
9.2 缴费方式:投标保证金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或者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等非现金形式提交。
9.3 投标保证金退还: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撤回已提交的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
应当自收到投标人书面撤回通知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
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采
购合同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采购代理机构逾期退还投标保证金的,除应当退还投标保证金本金外,还应当按中国人民
30
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银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后的利率支付超期资金占用费,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
及时退还的除外。
9.4 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保证
金。
10.投标有效期
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90日历日。投标文件中承诺的投标有效期应当不少于招标文
件中载明的投标有效期。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退还投标
保证金。
11.投标文件构成
投标人应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作为其参加投标和中标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证明。编写的投
标文件须包括以下内容(格式见招标文件第四部分):
11.1、投标文件(上册)(资格审查)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投标人承诺函
(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6)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承诺
(11)投标保证金证明(包括开户许可证复印件)
11.2、投标文件(下册)
(12)评分对照表
(13)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14)分项报价表
(15)技术规格响应表
(16)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及制度
(17)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
(18)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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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0)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注:投标人须按上述内容、顺序和格式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要求编制目录、页码,并保证
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信,自愿承担相应责任。
1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2.1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分别填写招标文件第四部分的内容,
应分别注明所提供培训服务的类别、数量和价格等内容;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
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按要求签字、盖章。
12.2 投标人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正本1份(上、下册)、副本3份(上、下册),电子文档1份(上、
下册),开标一览表。若发生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统一使用A4幅面的纸张印
制,必须胶装成上、下两册,编码并加盖骑缝公章,封面左侧胶装处须打印此次项目名称及投
标人名称,其他方式装订的投标文件按废标处理。
12.3 投标文件的正本(上、下册)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副本(上、下册)
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电子文档(上、下册) U盘制作,采用不可修改文档格式(如:PDF格式),
内容必须和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上、下册)完全一致,包括封面、页码、签字、盖章等。
12.4 投标文件中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
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加盖公章。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3.1 投标文件的“正本(上、下册)”、“副本(上、下册)”、“电子文档(上、下册)”、
“开标一览表”须分别装封于不同的密封袋中,加贴密封条,并在密封包装的封口处加盖投标
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章;投标文件的封套上应标记“正本”、“副本”、“电子文档”、“开
标一览表”字样,并注明投标人名称、采购项目编号、采购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3.2 密封后的投标文件密封袋用“于2021年04月07日上午10时00分(北京时间)之前不准
启封”的标签密封。
13.3 投标人如投多个包,投标文件每包分别按上述规定装订(如果有)。
14.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4.1 投标人应当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正本、副本、
电子文档)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并按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采购人、集中
采购机构或者评标委员会应当拒收。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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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14.2 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第13.1-13.2条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应当拒收。
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15.1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
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
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五、开标
16.开标
16.1 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确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的同一时间进行。采购代理机构应
当按本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活动。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开标、评标现场活动进行全程录音录像。录音录像应当清
晰可辨,音像资料作为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6.2 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
16.3 开标时,应当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
由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其他主要内容。
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16.4 开标过程应当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
签字确认后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
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
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六、资格审查程序及方法
17.资格审查
17.1 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性审查文件(上册)
进行审查。
17.2 合格投标人不足3家的,不得评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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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7.3 资格审查时,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1) 不具备第一部分“投标邀请”中各包投标人资格要求的;
(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缴纳或未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
(3) 未按第11.1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4) 资格性审查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规定和要求签字、盖章的;
(5) 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6) 投标有效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7) 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电子文档的。
七、评审程序及方法
18.评标委员会
18.1 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评标工作,并履行下列职责:
(1)核对评审专家身份和采购人代表授权函,对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的职责履行情
况予以记录,并及时将有关违法违规行为向财政部门报告;
(2)宣布评标纪律;
(3)公布投标人名单,告知评审专家应当回避的情形;
(4)组织评标委员会推选评标组长,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组长;
(5)在评标期间采取必要的通讯管理措施,保证评标活动不受外界干扰;
(6)根据评标委员会的要求介绍政府采购相关政策法规、招标文件;
(7)维护评标秩序,监督评标委员会依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程序、方法和标准进行独立
评审,及时制止和纠正采购人代表、评审专家的倾向性言论或者违法违规行为;
(8)核对评标结果,有20.4规定情形的,要求评标委员会复核或者书面说明理由,评标委
员会拒绝的,应予记录并向本级财政部门报告;
(9)评审工作完成后,按照规定由采购人向评审专家支付劳务报酬和异地评审差旅费,不
得向评审专家以外的其他人员支付评审劳务报酬;
(10)处理与评标有关的其他事项。
采购人可以在评标前说明项目背景和采购需求,说明内容不得含有歧视性、倾向性意见,
不得超出招标文件所述范围。说明应当提交书面材料,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8.2 评标委员会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严格遵守评审工作纪律,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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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采购文件存在歧义、重大缺陷导致评审
工作无法进行时,应当停止评审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说明情况;
(3)审查、评价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商务、技术等实质性要求;
(4)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
(5)对投标文件进行比较和评价;
(6)确定中标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中标人;
(7)配合答复投标人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
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8)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标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18.3 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组成,成员人数应当为5人以上单数,其中评审
专家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
采购项目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成员人数应当为7人以上单数:
(1)采购预算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
(2)技术复杂;
(3)社会影响较大。
评审专家对本单位的采购项目只能作为采购人代表参与评标。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
参加由本机构代理的政府采购项目的评标。
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在评标结果公告前应当保密。
18.4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从省级以上财政部门设立的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
抽取评审专家。对技术复杂、专业性强的采购项目,通过随机方式难以确定合适评审专家的,
经主管预算单位同意,采购人可以自行选定相应专业领域的评审专家。自行选定评审专家的,
应当优先选择本单位以外的评审专家。
18.5 评标中因评标委员会成员缺席、回避或者健康等特殊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组成不符合
规定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补足后继续评标。被更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所作出
的评标意见无效。无法及时补足评标委员会成员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停止评标活动,封存所
有投标文件和开标、评标资料,依法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进行评标。原评标委员会所作出的评
标意见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将变更、重新组建评标委员会的情况予以记录,并随采购文件一并存档。
19.评审工作程序
19.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符合性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招标
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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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1.1 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
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
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
质性内容。
19.1.2投标人存在下列情况之一的,投标无效:
(1)符合性审查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未按第11.2(12)-(17)款要求提供相关资料的;
(3)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4)产品交货时间及质保期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
(5)投标总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额度或者最高限价的;
(6)投标产品的技术规格、技术标准明显不符合采购项目要求的;
(7)投标产品未完全满足招标文件确定的重要技术指标、参数的;
(8)存在串通投标行为;
(9)投标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又不按19.1.1进行确认的;
(10)评标委员会认为应按无效投标处理的其他情况;
(11)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19.1.3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
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19.1.1第二款的
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19.2 评审过程中,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具有环境标志、节能、自主创新的产品。(注:
环境标志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颁布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有
效期内的产品;节能产品是指由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颁布的“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
的有效期内的产品。)
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属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产品),
投标人须提供该制造(生产)企业出具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从业人员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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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其划型标准严格按照国家工信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改委、财政部出台的《中小企业划型标
准规定》(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执行。投标人提供的《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从
业人员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出台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
知》(财库[2017]141号),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投标人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详见附件18),并由投标人加盖公章,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
额、评标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向残疾人福利性单位采购的金额,
计入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统计数据。投标人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资料必须真实,
否则,按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19.3 在评审过程中,评标委员会成员对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按照少数服
从多数的原则作出结论。持不同意见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及理由,
否则视为同意评标报告。
19.4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
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19.5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
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
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9.6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
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
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文件未规定
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的不同投标
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
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
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同品牌投
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
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并在招标文件中载明。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
前两款规定处理。
20.评审方法和标准
20.1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该项目的特点制定本评审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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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 本次评审方法采用综合评分法。
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
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
评审因素的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
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
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
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
投标报价
(10 分)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优惠最高的投标报价为
评标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
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价格分值
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
除后的价格计算投标报价得分,须提供《制造(生产)
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注: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
扣除后的价格计算投标报价得分,须提供《制造(生产)企
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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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1.配送配备(10 分)
投标人具有 3 台以上食品配送运输车辆且配送人员齐
全,有独立的配送仓库的得 10 分;具有 2 台以上食品
配送运输车辆且配送人员较齐全,有基本的配送仓库的
得6分;具有1 台以上食品配送运输车辆且配送人员不
服务能力
齐全,有基本的配送仓库的得 2分;未提供配送车辆、
配送人员、配送仓库相关证明材料的不得分;
2 (25 分) 2.运输方案(15 分)
投标人提供储运、配送管理体系、流程,储运及配送方
案合理、便捷,能够根据实际情况制定配送计划且满足
采购人的需求,考虑周全,实施过程务实各项指标均能
完成的得 15 分;投标人提供储运、配送管理体系、流
程,储运及配送方案基本合理,能够制定基本配送计划
的得9分;投标人提供储运、配送管理体系、流程,储
运及配送方案差的得 4 分,未提供该项方案的不得分。
1.类似业绩(6 分)
提供自 2018 年以来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投标人每提
供一项得 2 分,该项满分为 6 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
的不得分;(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
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合同复印件)。
3
履约能力
(10 分)
2. 人员健康证明(4 分)
投标人的食品配送人员具有有效的身体健康证明(10
人以上(含具有穆斯林民族 4 人以上))的得4 分,食品
配送人员具有本年度身体健康证明(6 人以上含具有穆斯
林民族2 人以上)的得2 分。(非清真采购对穆斯林民族人员
不做要求)
1. 食品质量保障措施方案(20 分)
投标人提供的食品生产、食品保鲜、分检、包装、检验、
运输及售后过程中食品质量保障措施方案横向比较,食
品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内容清晰、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
项目实施
得20 分;食品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内容较完整、可行性
良好、基本合理的得 15 分;食品质量保证措施方案内
4
方案(45
分)
容不完整、可行性差、不合理的得 10 分;差的或没有
的不得分;
2. 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方案(15 分)
投标人提供的食品生产、包装、检验、运输及疫情防控
等售后过程中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方案横向比较,食品安
全保障措施方案内容清晰、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得 15
分;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内容较完整、可行性良好、
基本合理的得 10 分;食品安全保障措施方案内容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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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可行性差、不合理的得 5 分;差的或没有的不得
分;
3. 应急预案(10 分)
投标人提供的应急预案、措施,及危机事件发生
后人员的救治、危害控制方案、事故调查及善后处
理等方面进行横向比较,应急预案、措施内容清
晰、切实可行、科学合理的得 10分;应急预案、
措施内容较完整、可行性良好、基本合理的得 6
分;应急预案、措施内容不完整、可行性差、不合
理的得 3分;差的或没有的不得分。
5
售后服务
能力(10
分)
本地化服务能力(10 分)
投标人在贵南县内有两个或两个以上配送机构
(营业执照)、有统一配送设备、配送仓储能力,配
送机构(营业执照)能够根据学校制定配送计划
按时完成配送的得 10 分;在贵南县内有一个配
送机构(营业执照)、配送仓储能力,配送机构能
够根据学校制定配送计划进行配送的得 6 分;投
标人在贵南县内没有配送机构(营业执照)但承
诺中标后在平安区域内设立配送机构的得
3 分;未提供或其他情况不得分。
20.3 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
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0.4 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除下列情形外,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1)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2)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3)评标委员会成员对客观评审因素评分不一致的;
(4)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评标报告签署前,经复核发现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当场修改
评标结果,并在评标报告中记载;评标报告签署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现
存在以上情形之一的,应当组织原评标委员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
果的,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投标人对以上情形提出质疑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组织原评标委员
会进行重新评审,重新评审改变评标结果的,应当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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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中标
21.推荐并确定中标人
21.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采购
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
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采
取随机抽取的方式确定。
21.2 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
21.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5个工作日内未按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顺序
确定中标人,又不能说明合法理由的,视同按评标报告推荐的顺序确定排名第一的
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2.中标通知
22.1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中标人确定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在省级
以上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中标结果。
22.2 中标结果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
址、联系方式,项目名称和项目编号,中标人名称、地址和中标金额,主要中标标
的的名称、培训内容、数量、单价、服务要求,中标公告期限以及评审专家名单。
22.3 中标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22.4 在公告中标结果的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对
投标无效的投标人,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告知其投标无效的原因;采用综合
评分法评审的,还应当告知未中标人本人的评审得分与排序。
22.5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不得违法改变中标结果,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
得放弃中标。
九、授予合同
23.签订合同
23.1 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
文件的规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和
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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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2 签订合同时,中标人应当以支票、汇票、本票等非现金形式向采购人指定
的账户交纳履约保证金。
23.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
选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3.4 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及其澄清、说明文件、承
诺等,均为签订采购合同的依据,作为采购合同的组成部分。
22.5 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由采购人将采购合同在青海政府采购
网上公告,但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3.6 采购人与中标人应当根据合同的约定依法履行合同义务。政府采购合同的
履行、违约责任和解决争议的方法等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23.7 采购人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安全标准组织对投标人
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服务、安全标准
的履约情况。
23.8 采购人可以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
验收的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书的参考资料一并存档。
23.9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建立真实完整的招标采购档案,妥善保存每项
采购活动的采购文件。
十、其他
24. 串通投标的情形
24.1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
竞争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
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24.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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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废标
25.1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出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废标公告。
25.2 公开招标数额标准以上的采购项目,投标截止后投标人不足3家或者通过
资格审查或符合性审查的投标人不足3家的,除采购任务取消情形外,按照以下方式
处理:
(1)招标文件存在不合理条款或者招标程序不符合规定的,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改正后依法重新招标;
(2)招标文件没有不合理条款、招标程序符合规定,需要采用其他采购方式采
购的,采购人应当依法报财政部门批准。
26. 中标服务费
26.1 收取对象:中标人。
26.2 收费金额: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
说明:根据《关于进一步放开建设项目专项业务服务价格的通知》(发改价格
[2015]299号)规定,实行市场调节价,应严格遵守《价格法》、《关于商品和服务
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由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共同确定合理
的收费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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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范本
(服务类)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
采 购 项 目 名 称:贵南县中小学大宗食材统一物资采购项目
采 购 项 目 编 号/包号:青海正禄公招(货物)2021-002
采 购 合 同 编 号/包号:
合同金额(人民币):
采 购 人 (甲 方): (盖章)
中 标 人 (乙 方): (盖章)
采 购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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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中 标 人(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根据 采购项目
( )的公开招标文件要求和采购代理机构出具的《中标通知
书》,并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协议书。
一、签订本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本政府采购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政府采购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招标文件;
2.招标文件的更正、变更公告;
3.中标人提交的投标报价文件;
4.中标通知书。
三、服务时间、地点和要求
服务期:配送时间为一学年(2021年3月1日至2022年01月30日,寒暑假、节假日、
月假除外);
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的时间、地点进行服务;
1、乙方所提供的产品必须有明确的商品标签、生产日期、保质期、质量等级、产地
等。技术规格质量等级应与采购文件中规定的技术规格、质量等级一致;中标方所
提供食品质量必须符合行业标准,不得有掺假、变质、变味、过期等现象出现,严
禁伪劣、假冒、无证不合格食品进入学校。若食品质量标准无特殊说明,则按国家
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标准及规范为准;
2、乙方向学校提供的肉类食品需提供本批次肉制品的证明材料如下:
(1)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出具的《动物防疫检疫证》;
3、采购人对乙方提供的食品进行严格的验收,对不符合规格要求的食品,乙方必须
无条件退货、换货,并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费用;乙方未能履行采购文件和采购合
同所规定的事项的,或供应不合格的、假冒伪劣、以次充好的食品,采购人退货后
将记录在案并报相关部门对其给予处罚,除要承担因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外,
情节严重的可取消其供应资格;
4、乙方在供应食品过程中,因食品质量问题造成学生食物中毒经查实后确属乙方责
任的,供应商因承担全部责任,主要包括食物中毒人员医疗费、误工费、事故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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费等,直至追究刑事责任;
5、乙方对本项目所提供食品的品牌、规格、技术参数、质量标准、服务承诺等,必
须与其递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中提供的内容完全保持一致,若有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
验收,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法律责任由供货商全部承担;
6、甲方(各学校负责人)应提供该项目验收报告交同级财政监管部门,由财政部门
按规定程序抽验后办理资金拨付。
7、甲方(各学校负责人)在验收过程中发现乙方有违约问题,可按招、投标文件的
规定要求乙方及时予以解决。
8、乙方向甲方提供产品相关完税销售发票。
9、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下列几种情况之一者,发
标方除全部退货外,将立即取消供货单位的供货资格,中标单位并承担由此造成的
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
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5)超过保质期限的。
10、验收时若不符合甲方的要求,甲方可以要求更换相同类别的品种,若双方协商
不成,甲方可取消合约。
四、结算及付款方式
1.结算方式
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月初10个工作日结算上月货款。
2.付款方式
供货商必须向学校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票据,票据必须与供货商竞标时的税务
登记证相符。各学校负责审核本学校每月采购账目,审核无误后,通过银行转账的
方式将款项汇入供货商竞标时提供的对公银行账户,不允许通过现金直接支付。
五、合同的变更、终止与转让
1.除《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50条规定的情形外,本合同一经签订,甲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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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终止;
2.乙方不得擅自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六、违约责任
1.本配送项目全部内容均不得转让、不得挂靠,如中标配送商有前述行为之一的,
将取消配送资格,甲方不支付任何违约金。
2.为加强对住校生生活补助资金、营养餐补助资金、幼儿伙食费的监管,配送商向
学校开具的发票金额必须与实际配送食材金额一致,甲方定期对各学校资金使用情
况进行审核,如发现虚开、多开食材发票现象,将取消配送资格。
3.甲方实施对配送企业的准入、退出评估办法。如果因配送的食材质量原因引发食
品安全事故、学校对企业配送服务不满意次数比例达到30%、配送商选择的食品生产
企业存在严重食品安全隐患,经整改仍不到位等情况,甲方有权取消配送资格,且
不退换履约保证金。
4.为确保配送项目顺利实施,中标企业必须向甲方账户交纳项目标的金额3%的履约
保证金,如中标企业擅自退出配送服务,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并承担相应违约责
任。
5.实行学校对企业配送服务满意度评价机制,不满意1次,将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金
额500元,累计违约2次(含2次)以上,采购方有权单方面面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
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
6.学校食堂管理员严格按标准验收食材,如验收不合格,配送商无条件更换,保证
学生按时供餐。
7.乙方提供的货物在质量保证期内,因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和其它质量原因造
成的问题,由乙方负责,费用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不足另补;
8.乙方提供的货物如甲醛超标,乙方要进行质量监测,监测部门必须是省级部门,
监测后甲醛超标,乙方必须无条件更换货物;
9.其它违约行为按违约货款额5%收取违约金并赔偿经济损失。
七、供货商的退出
7.1主动退出
供货商中标后因各种原因无法履行职责,中途主动退出的,需提前30日向县教育局
提出申请。主动退出的供货商,自退出之日起3年内不能参加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
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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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一票否决
供货商在在履行供货合同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学校可与供货商终止供
货合同,供货商停止供货的时间以县教育局书面通知为准。且该供货商3年内不得参
与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1、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
2、供货商提供的食品原材料被市场监管局抽检认定为存在质量问题,一年内达两次
或两次以上的。
3、相关证照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的。
7.3勒令退出
1. 中标后,供货商将标的转让、转包或委托他人配送的,一经查实,由县教育局约
谈相关企业(个人), 限定时间整改,约谈2次以上(含2次)拒不整改的,取消供
货资格。3年内不能参加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2. 在合同周期内,相关学校集中反应意见大的供货商,由县教育局约谈相关企业(个
人),限定时间整改,约谈2 次以上(含2次)拒不整改的,取消供货资格。3年内
不能参加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供货商退出后,期间学校的供应,由县教育局在年度备选供货商中明确临时供应商。
7.4 备选供应商
本次招标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备选供应商,若第二中标候选人拒绝提供相应服务,则
顺延至第三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七、不可抗力
1.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在 15 天内达成进一
步履行合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2.除法律、法规规定的不可抗力情形外,双方约定出现 自然灾害 情况亦视为不可
抗力。
八、知识产权
九、其他约定
本次招标由县教育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指导监督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
购配送工作,供应商需和各片区学校另行签订供货协议,具体事项签订合同时约定。
十、合同争议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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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因服务质量问题发生争议的,应邀请国家认可的机构进行鉴定。服务符合标准的,
鉴定费由甲方承担;服务不符合标准的,鉴定费由乙方承担;
2.因履行本合同引起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议,甲乙双方应首先通过友好协商解决,
如果协商不能解决,可向甲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
提起诉讼;
3.诉讼期间,本合同继续履行。
十一、合同生效及其它:
1.本合同一式六份,经双方签字,并加盖公章即为生效;
2.本合同未尽事宜,按经济合同法有关规定处理;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联系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联系电话:
签约时间: 年 月 日
采购代理机构: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负责人或经办人:
合同备案时间: 年 月 日
合同通用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合同双
方经协商达成一致,自愿订立本合同,遵循公平原则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
双方诚实守信地履行合同。
1.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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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合同中的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合同”指甲乙双方签署的、载明的甲乙双方权利义务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
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2 “合同金额”指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完全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付给
乙方的价款。
1.3 “合同条款”指本合同条款。
1.4 “货物”指乙方根据合同约定须向甲方提供的一切产品、设备、机械、仪表、
备件等,包括辅助工具、使用手册等相关资料。
1.5 “服务”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及
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1.6 “甲方”指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1.7 “乙方”指提供本合同条款下货物和服务的公司或其他实体。
1.8 “现场”指合同规定货物将要运至和安装的地点。
1.9 “验收”指合同双方依据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规范和合同约定,确认合同条
款下的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活动。
1.10 原厂商:产品制造商或其在中国境内设立的办事或技术服务机构。除另有说明
外,本合同文件所述的制造商、产品制造商、制造厂家、产品制造厂家均为原厂商。
1.11 原产地:指产品的生产地,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1.12 “工作日”指国家法定工作日,“天”指日历天数。
2.技术规格要求
2.1 本合同条款下提服务物的技术规格要求应等于或优于招投标文件技术规格要
求。若技术规格要求中无相应规定,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有关部门最新颁布的相应
正式标准。
2.2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货物及服务有关的标准的中文文本。
2.3 除非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3.合同范围
3.1 甲方同意从乙方处购买且乙方同意向甲方提供的货物及其附属货物,消耗性材
料、专用工具等,包括各项技术服务、技术培训及满足合同货物组装、检验、培训、
技术服务、安装调试指导、性能测试、正常运行及维修所必需的技术文件。
3.2 乙方应负责培训甲方的技术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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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 按照甲方的要求,乙方应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内,免费负责
修理或更换有缺陷的零部件或整机,对软件产品进行免费升级,同时在合同规定的
质量保证期和免费保修期满后,以最优惠的价格,向买方提供合同货物大修和维护
所需的配件及服务。
4.合同文件和资料
4.1 乙方在提供仪器设备时应同时提供中文版相关的技术资料,如目录索引、图纸、
操作手册、使用指南、维修指南、服务手册等。
4.2 未经甲方事先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或代表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
何合同条文、规格、计划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如向与履
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则应严格保密并限于履行本合同所必须的范围。
5.知识产权
5.1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该货物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利、
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的起诉。
5.2 任何第三方提出侵权指控,乙方须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责任、
费用和经济赔偿。
5.3 双方应共同遵守国家有关版权、专利、商标等知识产权方面的法律规定,相互
尊重对方的知识产权,对本合同内容、对方的技术秘密和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如有违反,违约方负相关法律责任。
5.4 在本合同生效时已经存在并为各方合法拥有或使用的所有技术、资料和信息的
知识产权,仍应属于其各自的原权利人所有或享有,另有约定的除外。
5.5 乙方保证拥有由其提供给甲方的所有软件的合法使用权,并且已获得进行许可
的正当授权及其有权将软件许可及其相关材料授权或转让给甲方。甲方可独立对本
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进行后续开发,不受版权限制。乙方承诺并保证甲方除本协议
的付款义务外无需支付任何其它的许可使用费,以非独家的、永久的、全球的、不
可撤销的方式使用本合同条款下软件产品。
6.保密
6.1 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及履行完毕后的任何时候,任何一方均应对因履行本合同从
对方获取或知悉的保密信息承担保密责任,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否则应赔偿由此给对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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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 保密信息指任何一方因履行本合同所知悉的任何以口头、书面、图表或电子形
式存在的对方信息,具体包括:
6.2.1 任何涉及对方过去、现在或将来的商业计划、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处理手
段、财务信息;
6.2.2 任何对方的技术措施、技术方案、软件应用及开发,硬件设备的品种、质量、
数量、品牌等;
6.2.3 任何对方的技术秘密或专有知识、文件 、报告、数据、客户软件、流程图、
数据库、发明、知识、贸易秘密。
6.3 乙方应根据甲方的要求签署相应的保密协议,保密协议与本条款存在不一致的,
以保密协议为准。
7. 质量保证
7.1 货物质量保证
7.1.1 乙方必须保证货物是全新、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强制性的国家技术质量
规范和合同规定的质量、规格、性能和技术规范等的要求。
7.1.2 乙方须保证所提供的货物经正确安装、正常运转和保养,在其使用寿命期内
须具有符合质量要求和产品说明书的性能。在货物质量保证期之内,乙方须对由于
设计、工艺或材料的缺陷而发生的任何不足或故障负责,并免费予以改进或更换。
7.1.3 根据乙方按检验标准自己检验结果或委托有资质的相关质检机构的检验结
果,发现货物的数量、质量、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者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物存
在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应书面通知乙方。接到
上述通知后,乙方应及时免费更换或修理破损货物。乙方在甲方发出质量异议通知
后,未作答复,甲方在通知书中所提出的要求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7.1.4 乙方在收到通知后虽答复,但没有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
但由此引发的风险和费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可从合同款或乙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
中扣款,不足部分,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赔偿。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卖方行使的其他
权力不受影响。
7.1.5 合同条款下货物的质量保证期自货物通过最终验收起算,合同另行规定除外。
7.2 辅助服务质量保证
7.2.1 乙方保证免费提供合同条款下的软件产品原厂商至少一年软件全部功能及其
换代产品的升级与技术支持服务(包含任何版本升级、产品换代、更新及在原有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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品基础上的拆解、完善、合并所产生的新产品,提供升级产品介质及授权,要求原
厂商承诺,并加盖原厂商公章),不得出现因货物停售、转产而无法提供上述支持
服务。
7.2.2 乙方应保证合同条款下所提供的服务包括培训、安装指导、单机调试、系统
联调和试验等,按合同规定方式进行,并保证不存在因乙方工作人员的过失、错误
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
8.包装要求
8.1 除合同另有约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采用本行业通用的方式进行包
装,且该包装应符合国家有关包装的法律、法规的规定。
8.2 包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并有良好的防潮、防震、防锈和防粗暴装卸等保护
措施,以确保货物安全运抵现场。由于包装不善所引起的货物锈蚀、损坏和损失均
由乙方承担。乙方应提供货物运至合同规定的最终目的地所需要的包装,以防止货
物在转运中损坏或变质。
8.3 乙方所提供的货物包装均为出厂时原包装。
8.4 乙方所提供货物必须附有质量合格证,装箱清单,主机、附件、各种零部件和
消耗品,有清楚的与装箱单相对应的名称和编号。
8.5 货物运输中的运输费用和保险费用均由乙方承担。运输过程中的一切损失、损
坏均由乙方负责。
9.价格
9.1 乙方履行合同所必须的所有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货物及部件的设计、检测与试
验、制造、运输、装卸、保险、单机调试、安装调试指导、技术资料、培训、交通、
人员、差旅、质量保证期服务费、其他管理费用、所有的检验、测试、调试、验收、
试运行费用等均已包括在合同价格中。
9.2 本合同价格为固定价格,包括了乙方履行合同全过程产生的所有成本和费用以
及乙方应承担的一切税费。
9.3 检验费用
9.3.1 乙方必须负担本条款下属于乙方负责的检验、测试、调试、试运行和验收的
所有费用,并负责乙方派往买方组织的检验、测试和验收人员的所有费用。
9.3.2 甲方按合同计划参加在乙方工厂所在地检验、测试和验收的费用全部由乙方
负责并已包含在合同总价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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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3.3 甲方检验人员已到卖方所在地,测试无法依照合同进行, 而引起甲方人员延
长逗留时间,所有由此产生的包括甲方人员在内的直接费用及成本由乙方承担。
10.服务方式及服务日期
服务方式:现场服务,乙方负责办理运输和保险,将货物运抵现场。
11.检验和验收
11.1 开箱验收
11.1.1 货物运抵现场后,双方应及时开箱验收,并制作验收记录,以确认与本合同
约定的数量、型号等是否一致。
11.1.2 乙方应在服务前对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等进行详细而全面的检验,并出
具证明货物符合合同规定的文件。该文件将作为申请付款单据的一部分,但有关质
量、规格、数量的检验不应视为最终检验。
11.1.3 开箱验收中如发现货物的数量、规格与合同约定不符,甲方有权拒收货物,
乙方应及时按甲方要求免费对拒收货物采取更换或其他必要的补救措施,直至开箱
验收合格,方视为乙方完成服务。
11.2 检验验收
11.2.1 服务完成后,乙方应及时组装、调试、试运行,按照合同专用条款规定的试
运行完成后,双方及时组织对货物检验验收。合同双方均须派人参加合同要求双方
参加的试验、检验。
11.2.2 在具体实施合同规定的检验验收之前,乙方需提前提交相应的测试计划(包
括测试程序、测试内容和检验标准、试验时间安排等)供甲方确认。
11.2.3 除需甲方确认的试验验收外,乙方还应对所有检验验收测试的结果、步骤、
原始数据等作妥善记录。如甲方要求,乙方应提供这些记录给买方。
11.2.4 检验测试出现全部或部分未达到本合同所约定的技术指标,甲方有权选择下
列任一处理方式:
a.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b.要求乙方对货物进行免费更换,然后重新测试直至合格为止;
无论选择何种方式,甲方因此而发生的因卖方原因引起的所有费用均由乙方负担。
11.3 使用过程检验
11.3.1 在合同规定的质量保证期内,发现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规定不符,或证
明货物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合适的原材料等,由甲方组织质检(相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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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测费用由卖方承担),据质检报告及质量保证条款向卖方提出索赔,此索赔并不
免除乙方应承担的合同义务。
11.3.2 如果合同双方对乙方提供的上述试验结果报告的解释有分歧,双方须于出现
分歧后 10 天内给对方声明,以陈述己方的观点。声明须附有关证据。
分歧应通过协商解决。
12.付款方法和条件
本合同条款下的付款方法和条件在“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合同书”中具体规定。
13.履约保证金
13.1 乙方应在合同签订前,按招标文件第二部分“八 授予合同”中第 22.2 项的约
定提交履约保证金。
13.2 履约保证金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其合同义务而蒙受的损失。
13.3 履约保证金应使用本合同货币,按下述方式之一提交(招标文件中另有约定的
除外):
13.3.1 甲方可接受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和营业的银行出具的履约保函;
13.3.2 支票或汇票。
13.4 乙方未能按合同规定履行其义务,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取得补偿。货物验
收合格后,甲方将履约保证金退还乙方或转为履约保证金。
14.索赔
14.1 货物的质量、规格、数量、性能等与合同约定不符,或在质量保证期内证实货
物存有缺陷,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有权根据有资质的
权威质检机构的检验结果向乙方提出索赔(但责任应由保险公司或运输部门承担的
除外)。
14.2 在履约保证期和检验期内,乙方对甲方提出的索赔负有责任,乙方应按照甲方
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4.2.1 在法定的退货期内,乙方应按合同规定将货款退还给甲方,并承担由此发生
的一切损失和费用,包括利息、银行手续费、运费、保险费、检验费、仓储费、装
卸费以及为保护退回货物所需的其它必要费用。如已超过退货期,但乙方同意退货,
可比照上述办法办理,或由双方协商处理。
14.2.2 根据货物低劣程度、损坏程度以及甲方所遭受损失的数额,经甲乙双方商定
降低货物的价格,或由有资质的中介机构评估,以降低后的价格或评估价格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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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2.3 用符合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或货物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
修补缺陷部分,乙方应承担一切费用和风险,并负担甲方所发生的一切直接费用。
同时,乙方应相应延长修补或更换件的履约保证期。
14.3 乙方收到甲方发出的索赔通知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未作答复的,甲方可从合同
款或履约保证金中扣回索赔金额,如金额不足以补偿索赔金额,乙方应补足差额部
分。
15.迟延服务
15.1 乙方应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服务和提供服务。
15.2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迟延服务,甲方有权提出违约损失赔偿或解除合同。
15.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乙方遇到不能按时服务和提供服务的情况,应及时以书面
形式将不能按时服务的理由、预期延误时间通知甲方。甲方收到乙方通知后,认为
其理由正当的,可酌情延长服务时间。
16.违约赔偿
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服务和提供服务,甲方可要求乙
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每日按合同总价款的千分之五计收。
17.不可抗力
17.1 双方中任何一方遭遇法律规定的不可抗力,致使合同履行受阻时,履行合同的
期限应予延长,延长的期限应相当于不可抗力所影响的时间。
17.2 受事故影响的一方应在不可抗力的事故发生后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
17.3 不可抗力使合同的某些内容有变更必要的,双方应通过协商达成进一步履行合
同的协议,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合同终止。
18.税费
与本合同有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承担。
19.合同争议的解决
19.1 甲方和乙方由于本合同的履行而发生任何争议时,双方可先通过协商解决。
19.2 任何一方不愿通过协商或通过协商仍不能解决争议,则双方中任何一方均应向
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20.违约解除合同
20.1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乙方违约。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部分或全
部终止合同,同时保留向乙方索赔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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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限期或甲方同意延长的限期内,提供全部或部分货物
的;
20.1.2 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主要义务的;
20.1.3 乙方在本合同履行过程中有欺诈行为的。
20.2 甲方全部或部分解除合同之后,应当遵循诚实信用原则购买与未交付的货物类
似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承担买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而产生的额外支出。部分解
除合同的,乙方应继续履行合同中未解除的部分。
21.破产终止合同
乙方破产而无法完全履行本合同义务时,甲方可以书面方式通知乙方终止同而不给
予乙方补偿。该合同的终止将不损害或不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任何行动或
补救措施的权利。
22.转让和分包
22.1 政府采购合同不能转让。
22.2 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可以将合同条款下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给他人完
成。接受分包的人应当具备相应的资格条件,并不得再次分包。分包后不能解除卖
方履行本合同的责任和义务,接受分包的人与乙方共同对甲方连带承担合同的责任
和义务。
23.合同修改
政府采购合同的双方当事人不得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合同
24.通知
本合同任何一方给另一方的通知,都应以书面形式发送,而另一方也应以书面形式
确认并发送到对方明确的地址。
25.计量单位
除技术规范中另有规定外,计量单位均使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26.适用法律
本合同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相关法律进行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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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7 页 共 71 页
第四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投标文件封面(上册)
正本/副本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资格审查)
(上册)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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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8 页 共 71 页
投标文件目录(上册)
(1)投标函……………………………………………………………所在页码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所在页码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所在页码
(4)投标人承诺函……………………………………………………所在页码
(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所在页码
(6)资格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所在页码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所在页码
(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所在页码
(11)投标保证金证明…………………………………………………所在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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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59 页 共 71 页
(1)投标函
投标函
致: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们收到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号)招标文件,经研究,法定代表人
(姓名、职务)正式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投标人名称、地
址)提交投标文件。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我方已详阅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澄清、修改条款等有关附件,承诺对
其完全理解并接受。
2.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之日起 日历日内有效。如果我方在投
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或中标后不签约的,投标保证金将被贵方没收。
3.我方同意按照贵方要求提供与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并接受贵方
制定的评标办法。
4.与本投标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 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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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致: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姓名)现任我单位 职务,为法定代表人,特此证明。
法定代表人基本情况:
性别: 年龄: 民族:
地址:
身份证号码:
附法定代表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投标人: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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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1 页 共 71 页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致: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投标人名称)系中华人民共和国合法企业,法定地址 。
(法定代表人姓名)特授权(委托代理人姓名)代表我单位全权办理
项目的投标、答疑等具体工作,并签署全部有关的文件、
资料。
我单位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被授权人联系电话:
被授权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授权人(法定代表人)签字: .
职务: 职务: .
附被授权人第二代身份证双面扫描(或复印)件
投标人: (公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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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投标人承诺函
投标人承诺函
致: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关于贵方 年 月 日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号)采购项目,
本签字人愿意参加投标,提供采购一览表中要求的所有产品,并证实提交的所有资
料是准确的和真实的。同时,我代表(投标人名称),在此作如下承诺:
1.完全理解和接受招标文件的一切规定和要求;
2.若中标,我方将按照招标文件的具体规定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并且严格
履行合同义务,按时交货,提供优质的产品和服务。如果在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现
质量、数量出现问题,我方一定尽快更换或补退货,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3、我方保证甲方在使用该产品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专
利权、著作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若有违犯,愿承担相应的
一切责任。
4、我方承诺,除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进口产品外,所投的产品均为国产产品,且
均符合国家强制性标准。若有不实,愿承担相应的责任。
5、在整个招标过程中我方若有违规行为,贵方可按招标文件之规定给予处罚,
我方完全接受。
6、若中标,本承诺将成为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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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致: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为了诚实、客观、有序地参与青海省政府采购活动,愿就以下内容作出承诺:
一、自觉遵守各项法律、法规、规章、制度以及社会公德,维护廉洁环境,与
同场竞争的其他投标人平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参加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的政府采购活动时,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
求提供所需的相关材料,并对所提供的各类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不虚假应标,不虚
列业绩。
三、尊重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各相关方的合法行为,接受政府采购活动依法形成
的意见、结果。
四、依法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不围标、串标,维护市场秩序,不提供“三无”
产品、以次充好。
五、积极推动政府采购活动健康开展,对采购活动有疑问、异议时,按法律规
定的程序实名反映情况,不恶意中伤、无事生非,以和谐、平等的心态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
六、认真履行中标人应承担的责任和义务,全面执行采购合同规定的各项内容,
保质保量地按时提供采购物品。
若本企业(单位)发生有悖于上述承诺的行为,愿意接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政
府采购法》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中对投标人的相关处理。
本承诺是采购项目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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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4 页 共 71 页
(6)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
资格证明材料包括:
(1)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机构代码证或三证(五证)合一统一
社会代码证及其他资格证明文件(扫描或复印件);
企业法人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交“营业执照、
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事业法人需提交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事业单位
法人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其他组织需
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民办
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
提交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
记证书”和“组织机构代码证”;个体工商户需提交“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
照”或“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自然人需提交身份证明。
(2)招标文件文件规定的有关资格证书、许可证书、认证等;
(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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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5 页 共 71 页
(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按照招标文件第2.2款(1)中第<2>条规定提供以下相关材料。
1、投标人是法人的,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
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或2019年度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状
况报告(扫描或复印件应全面、完整、清晰),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
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投标人
是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没有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可以提供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
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或基本存款账户信息)。
2、近半年内连续六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记录的证明材料;依法
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须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缴纳社会保障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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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6 页 共 71 页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应按不低于招标项目要求,针对该项目的实施,提供履行合同所必须的
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须提供相关设备的购置发票或相关人员的职称证
书或用工合同等证明材料。
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第 67 页 共 71 页
(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致: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单位参加本次政府采购项目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活动记
录,符合《政府采购法》规定的人资格条件。我方对此声明负全部法律责任。
特此声明。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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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
经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
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
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
网”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 20 天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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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69 页 共 71 页
(11)投标保证金证明
投标保证金证明
致: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我方为(采购项目名称)项目(采购项目编号/包号为: )递交保证金
人民币 (大写:人民币 元)已于 年 月 日以基本户转
账方式汇入你方指定账户。
附件:保证金交款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
退还保证金时请按以下内容汇入至我方账户(同递交保证金账户)。若因提供内
容不全、错误等原因导致该项目保证金未能及时退还或退还过程中发生错误,我方
将承担全部责任和损失。
户 名:
开户银行:
开户帐号:
注:通过银行转账的,必须由投标人从其基本账户汇(转)入9.1条规定的账户。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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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0 页 共 71 页
投标文件封面(下册)
正本/副本
青海省政府采购项目
投 标 文 件
(下册)
采购项目编号/包号:
采购项目名称: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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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1 页 共 71 页
目录(下册)
(12)评分对照表………………………………………………………所在页码
(13)开标一览表(报价表)…………………………………………所在页码
(14)技术规格响应表…………………………………………………所在页码
(15)分项报价表………………………………………………………所在页码
(16)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及制度………………………………………所在页码
(17)投标人的类似业绩证明材料……………………………………所在页码
(18)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所在页码
(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所在页码
(20)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所在页码
注:此目录投标人可按实际需求编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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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2 页 共 71 页
(12)评分对照表
评分对照表
序号 招标文件评分标准 投标响应部分 投标文件中对应页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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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3 页 共 71 页
(13)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单位:百分比
包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优惠%) 服务期 备注
以市场价为标准:优惠 %
以各学校所地区
的食品信息价格
作参照,作一定
比例的下浮优惠
优惠承诺及其他:
注:1.填写此表时不得改变表格形式(可按所投包增加行)。
2.“投标报价”为投标总价。包括:产品费、验收费、手续费、包装费、装卸费、
运输费、保险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税金及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3.“服务期”是指服务能够完成的具体时间。
4. 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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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4 页 共 71 页
(14)技术规格响应表
技术规格响应表
投标人名称:
注:1.本表应按照每包招标一览表中产品序号的指标逐项填写,不得遗漏。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必须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测报告或彩页等证明
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相一致。若在评标环节发现该项与投标文件中提供的产品检
测报告或彩页(或厂家公开发布的资料参数)等证明材料的实质性响应情况不一致
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人响应招标需求应具体、明确,应以招标项目参数要求为基本投标要求,对超
出或不满足招标项目参数要求的指标需列出“+、-”偏差,并做出详细说明;如果
只注明 “+”、“-”或未填写,将视为该项指标不响应。
投标人应按投标产品实际情况填写,不得照抄。
投标人响应招标需求应具体、明确,含糊不清、不确切或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按
照实质性不响应处理。对伪造、编造证明材料的,将报送项目监管部门查处。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项目需求技术参数、指标 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 偏离
名称
技术参数
及配置
数量 名称
规 格 型
号、产地
技术参数及配置 数量
1
2
3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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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5 页 共 71 页
(15)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注:1.本表应依照报价一览表中的产品序号按顺序逐项填写,不得遗漏。
1. 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
投标人: (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
年 月 日
序号 产品名称 品牌
规格型
号
生产厂家
数量及
单位
单价(优
惠%)
合计
免费质
保期
1
2
3
4
…
投标总价
(优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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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6 页 共 71 页
(16)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及制度
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及制度
根据采购项目内容及评标标准,投标时提供详细的总体配送方案等相关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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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7 页 共 71 页
(17)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
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
提供近3年的投标人类似业绩证明材料(2018年01月01日至今),业绩证明材料
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包含合同首页、标的及金额所在页、签字盖章页的合同复印件
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类似业绩是指与采购项目在产品类型、使用功能等方面相同或
相近的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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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8 页 共 71 页
(18)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致: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满足以
下条件:《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
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1、此函需声明参与本次投标的货物(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等相关资料;
2、此函须由投标产品的制造(生产)企业提供并声明,且加盖投标人公章。同
时附制造(生产)企业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审计报告;
3、此函若出现多家制造(生产)企业的货物(产品)投标时,可按制造(生产)
企业分别声明,一家制造(生产)企业填写一张。
4、若非中小微企业,可不提供此函。
制造(生产)企业名称: (公章)
制造(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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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79 页 共 71 页
(18.1)从业人员声明函
从业人员声明函
致: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工业和信息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
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本公司从业人
员数为 人。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
制造(生产)企业名称: (公章)
制造(生产)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字)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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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0 页 共 71 页
(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致: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本单位在职职工人数为 人,安置的残疾人人数 人。
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
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注:若无此项内容,可不提供此函。
企业名称: (公章)
企业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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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1 页 共 71 页
(20)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格式自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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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82 页 共 71 页
第五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一)投标要求
1.投标说明
1.1投标人可以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包号选择投标,但必须对所投包号中的所有
内容作为一个整体进行投标,不能拆分或少报。否则,投标无效。
1.2投标价格折扣后的金额应包括产品费、检验费、手续费、包装费运输费、保
险费、售前、售中、售后服务费、中标服务费、税金及其他不可预见费等全部费用。
若投标报价不能完全包括上述内容,该投标将被认为非实质性响应。
1.3投标人必须如实填写“技术规格响应表”,在“投标产品技术参数、指标”
栏中列出所投产品的具体规格型号和具体技术参数、指标;以招标人需求为最低指
标要求,投标人对超出或不满足最低指标要求的指标需列出“+、-、0”偏差。不
得直接复制招标文件“招标需求技术参数、指标”内容。
1.4本次招标产品均为国产产品,所投产品必须符合国家的强制性标准。
1.5供货周期、地点:按招标人指定的时间、地点交货。
2.报价说明
2.1投标人以市场价的优惠价报价。
3.重要指标
3.1招标文件在技术参数中列出了招标人可以接受的最低技术指标,投标人必须
对技术参数一览表中各项产品和指标进行实质性响应,所投的每一项产品在指标上
不能低于所列的各项指标。
3.2 技术参数中除注明签订合同时提供的相关授权、服务承诺等资料以外,其
余相关资料在投标时必须附在投标文件中。
3.3 因受疫情影响,为保证各片区学校广大师生的安全,本次招标不接受进口
冷冻产品,否则按无效投标处理。
4.商务要求
4.1.供货周期:2021年3月1日-2022年1月30日;
4.2 交货地点:合同约定地点
4.3乙方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项目概况及产品质量要求》进
行供货,确保产品的安全、新鲜且无腐烂、无农药超标、无缺斤少两等。
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第 83 页 共 71 页
5.配送要求
5.1、供货周期:米、面、食用油等保质期较长的食品原料,采用“月报月配”;
新鲜猪肉、牛羊肉、鸡肉,采用“周报日配”方式进行,校方将需要采购的货物数
量、配送到校的时间进行统计,报送至供应商,由供应商按要求进行配送。不易保
存的食品原料,由学校在前一周根据制定的学生营养食谱,进行采购数量的预算和
统计,并在每周四前报供应商,由供应商按要求配送。
供应商在收到学校下达的采购申请后,应及时按采购申请单中的要求,积极组织
货源,按要求配送,新鲜肉类和蔬菜等不易保鲜的食品原料,应在学校规定的配送
日前一日上午 10 点钟之前配送到校,确保当日学生营养餐的按时加工和供应。无故
(不可抗力因素)不按采购学校规定、标准和时间供货造成违约的,每次从履约质
量安全保证金中扣除 500 元违约金,累计违约 2次(含 2 次)以上,采购方有权单
方面面解除合同,并由供应商承担由此造成的所有损失和责任。供货商必须具备相
应的配送能力,配送食品的专用车辆必须达到规定标准,确保配送过程的安全,采
购学校不承担配送过程中的任何事故责任。供应商必须按照学校选定的中标品牌供
应食品原料,必须确保食品原料的质量。供货方每次配送食品原料时,必须向采购
学校提供该产品检验检测相关报告及产品生产厂家的出厂抽检报告及每批次产品检
验
合格证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等国家规定的其它有效证明材料。学校必须安排三人
以上人员进行验收,要求做到“三看”,即一看食品原料质量合格证(检疫证); 二
看食品原料出厂时间和保质期;三看原料的质量和数量是否与约定相符。在查验时
若发现食品原料有质量问题或与校方要求不符的,学校应拒收,并及时上报相关部
门;要建立索证(索票)制度,建立采购登记台帐,做到源头可控,有据可查,若
因验收人员失职,造成食品安全事故的,依法追究责任。
2、配送地点:供应商必须将食品原料配送至贵南县各学校、幼儿园。
3、配送车辆:符合食品配送车辆相关要求,配送过程中必须保证食品安全、供货
及时,无条件更换运输过程中破损食品。
4、配送数量:根据各学校、幼儿园需求。
5、履约质保金:供货商必须与学校签订供货合同,在合同中明确规定按合同金额
的5%向学校缴纳履约质保金及供货商发生违约行为或学校针对供货商评议不合格时
青海正禄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
第 84 页 共 71 页
的处罚措施。
6.结算与付款方式
6.1 结算方式
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货款每月结算一次,每月初 10 个工作日结算上月货款。
6.2 付款方式
供货商必须向学校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正式票据,票据必须与供货商竞标时的
税务登记证相符。各学校负责审核本学校每月采购账目,审核无误后,通过银行转
账的方式将款项汇入供货商竞标时提供的对公银行账户,不允许通过现金直接支付。
7、供货商的退出
7.1 主动退出
供货商中标后因各种原因无法履行职责,中途主动退出的,需提前 30 日向县教
育局提出申请。主动退出的供货商,自退出之日起 3 年内不能参加我县中小学校食
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7.2 一票否决
供货商在在履行供货合同期间,如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相关学校可与供货商终
止供货合同,供货商停止供货的时间以县教育局书面通知为准。且该供货商 3年内
不得参与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1、因食品原材料问题而发生学校食品安全事故的。
2、供货商提供的食品原材料被市场监管局抽检认定为存在质量问题,一年内达
两次或两次以上的。
3、相关证照被行政主管部门吊销的。
7.3 勒令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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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中标后,供货商将标的转让、转包或委托他人配送的,一经查实,由县教育
局约谈相关企业(个人), 限定时间整改,约谈 2次以上(含 2次)拒不整改的,
取消供货资格。3年内不能参加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2. 在合同周期内,相关学校集中反应意见大的供货商,由县教育局约谈相关企
业(个人), 限定时间整改,约谈 2 次以上(含 2 次)拒不整改的,取消供货资
格。3年内不能参加我县中小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和配送。
注:供货商退出后,期间学校的供应,由县教育局在年度备选供货商中明确临时供
应商。本次招标第二中标候选人为备选供应商,若第二中标候选人拒绝提供相应服
务,则顺延至第三中标候选人,依次类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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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其他要求
1、食品原料采购价格的确定采用“随行就市”方式,所有食品原料采购单价
必须低于该原料市场价市价,若该食品原料的价格高于市场价格的(以乙方食品原
料所在地的价格主管部门提供的市场价格行情为准,贵南县市场价格低于中标食品
原料所在地价格时以本县市场价格为准)须进行价格调整(将高于市场价格的金额
如数退还), 如不进行调整的随时取消供货方的供货权。
2、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法》和《农
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有下列情况之一,采购人将没收履约质量安全
保证金,取消供应商的供应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和法律责任。一是所
供食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
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二是所供食品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
对人体健康有害的;三是发生食品质量安全事故的;四是掺假、掺杂、伪造,影响
营养、卫生的;五是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
作食品的;六是所供食品超过保质期限的;七是所供食品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
八是所供食品与中标食品不相符的,九是转包他人的;十是连续二次不能按时供货
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
3、若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学校名誉损失等事件,供货方除赔偿学校损
失外,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并澄清事实承担全部责任。
4、若服务期限内应政府强制性要求须变更配送内容,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变
更要求(提供承诺函)
乙方有义务及时向贵南县教育局食堂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提供价
格变动信息,各采购学校在每次采购和每月资金结算后,必须及时将采购原料的数
量、质量、价格等信息在社会公共平台或价格等信息在学校外设公示栏中进行公示,
接受广大群众、学生家长和学生的监督。
本次招标由县教育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指导监督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
料采购配送工作,供应商需和各片区学校另行签订供货协议,具体事项签订合同时
约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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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
1.项目概况
序号 名称 数量
1 牛羊肉、鸡肉等肉类物资(清真) 按实际需求配送
2
大肉、牛羊肉、鸡肉等肉类物资(非清
真)
按实际需求配送
3 米、面 按实际需求配送
4 食用油 按实际需求配送
2.技术参数
类 别 产品质量要求
肉类
(清
真)
羊肉
要求: 1. 精品、肉品较鲜、肉有光泽,色鲜红,肉质紧密,
有坚实感,具有牛羊肉正常气味;
2. 盘冻袋装肉肥瘦搭配合适,色鲜红,无异味、 无霉变、不
过期、不带毛发、无病变组织和其他 杂质。必须有清真产品
标识,需提供肉品相关检 疫检验等合格证明,字迹清晰整齐。
其他指标必 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 投标人所提供的羊肉必须为◆贵南县本地草膘羊肉。须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等要求进
行有关检测,并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和动物产品检疫验讫
印章、肉品质量检验合格印章。
牛肉
要求: 1. 精品、肉品较鲜、肉有光泽,色鲜红,肉质紧密,
有坚实感,具有牛羊肉正常气味;
2.盘冻袋装肉肥瘦搭配合适,色鲜红,无异味、 无霉变、不
过期、不带毛发、无病变组织和其他 杂质。必须有清真产品
标识,需提供肉品相关检 疫检验等合格证明,字迹清晰整齐。
其他指标必 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投标人所提供的羊肉必须为◆贵南县本地草膘牛肉。须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等要求进
行有关检测,并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和动物产品检疫验讫
印章、肉品质量检验合格印章。
鸡肉
要求:
肉品较鲜、冷冻期不超过 6个月,必须有清真产品标识,需提
供肉品相关检疫检验等合格证明,其他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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肉 类
( 非
清
真)
大肉
要求: 1.生猪必须来自非疫区并持有产地兽医检疫证明。公、
母种猪及晚阉割猪不得用于加工带皮鲜、冻片猪肉;
2.带皮冻片猪肉,肌肉色泽鲜红或深红,有光泽; 脂肪呈乳
白色或粉白色,无霉点;弹性指压后凹 陷立即恢复,肉质紧
密,有坚实感;粘度外表微干或微湿润,不粘手;气味具有鲜
猪肉正常气味,煮沸后肉汤透明澄清,脂肪团具于表面,具有
香味; 3. 3.每片猪肉的臀部和肩胛部加盖兽医验讫和等 级
戳,字迹必须清晰整齐。其他指标必须符合国 家标准要求。
每片猪肉的臀部和肩胛部加盖兽医验讫和等级戳,字迹必须清
晰整齐。其他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羊肉
要求: 1. 精品、肉品较鲜、肉有光泽,色鲜红,肉质紧密,
有坚实感,具有牛羊肉正常气味;
2.盘冻袋装肉肥瘦搭配合适,色鲜红,无异味、 无霉变、不
过期、不带毛发、无病变组织和其他 杂质。必须有清真产品
标识,需提供肉品相关检 疫检验等合格证明,字迹清晰整齐。
其他指标必 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3.投标人所提供的羊肉必须为贵南县本地草膘羊肉。须按《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等要求进行有
关检测,并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和动物产品检疫验讫印
章、肉品质量检验合格印章。
牛肉
要求:1. 精品、肉品较鲜、肉有光泽,色鲜红,肉质紧密,
有坚实感,具有牛羊肉正常气味。
2.盘冻袋装牛肉肥瘦搭配合适,色鲜红,无异味、 无霉变、
不过期、不带毛发、无病变组织和其他 杂质。需提供肉品相
关检 疫检验等合格证明,字迹清晰整齐。其他指标必须符合
国家标准要求。
3.投标人所提供的羊肉必须为贵南县本地草膘牛肉。须按《中
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兽药管理条例》等要求进行有
关检测,并提供动物产品检疫合格证和动物产品检疫验讫印
章、肉品质量检验合格印章。
鸡肉
要求:
肉品较鲜、冷冻期不超过 6个月,必须有清真产品标识,需提
供肉品相关检疫检验等合格证明,其他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要求。
米面类
要求:
大米: 色泽、外观、口味正常,无抛光、无防腐剂。必须是
在保质期内。面粉:色泽、外观、口味正常,无防腐剂,必须
是在保质期内。需提供相关检验等合格证明,其他指标必须符
合国家标准要求。
食用油
要求: 压榨成品食用油;贵南县本地食用油,色泽、透明度、
气味正常。包装完整,清洁,密封。
澄清透明,具有食用油固有的气味和滋味无异味气味口感良
好,结构均匀,无杂质。其他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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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
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产品。多家投标人提供的全部核心产品品牌相同
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项目“技术参数"中用星号“◆”符号标注的属于
核心产品。
注:本项目“技术参数”中用星号“◆”符号标注的属于核心。
第一部分 投标邀请
第二部分 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1.适用范围
2.采购方式、合格的投标人
3.投标费用
二、招标文件说明
4.招标文件的构成
5.招标文件、采购活动和中标结果的质疑
6.招标文件的澄清或修改
三、投标文件的编制
7.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8.投标报价及币种
9.投标保证金
10.投标有效期
11.投标文件构成
1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3.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4.提交投标文件的时间、地点、方式
15.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五、开标
16.开标
17.资格审查
七、评审程序及方法
18.评标委员会
19.评审工作程序
20.评审方法和标准
八、中标
21.推荐并确定中标人
22.中标通知
九、授予合同
23.签订合同
十、其他
24. 串通投标的情形
25. 废标
26. 中标服务费
(服务类)
9、乙方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等相关规定,一经发现下列几种情况之一者,发标方除全部退货外,将立即取
投标文件封面(上册)
投标文件目录(上册)
(1)投标函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投标人承诺函
(5)投标人诚信承诺书
(6)资格证明材料
(3)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资格证明文件。`(7)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
(8)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9)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
(10)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证明
投标文件封面(下册)
目录(下册)
(12)评分对照表
(13)开标一览表(报价表)
(15)分项报价表
分项报价表
投标人名称:
注:1.本表应依照报价一览表中的产品序号按顺序逐项填写,不得遗漏。
1.投标报价不能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报价方案。
(16)服务质量保障方案及制度
根据采购项目内容及评标标准,投标时提供详细的总体配送方案等相关管理制度.
(17)投标人的业绩证明材料
(18)制造(生产)企业小型、微型企业声明函
(18.1)从业人员声明函
(19)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20)投标人认为在其他方面有必要说明的事项
第五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及技术参数
(一)投标要求
1.投标说明
2.报价说明
3.重要指标
4.商务要求
5.配送要求
6.结算与付款方式
7、供货商的退出
8、其他要求
1、食品原料采购价格的确定采用“随行就市”方式,所有食品原料采购单价必须低于该原料市场价市价,若该食
2、乙方应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动物检疫法》和《农产品质量安全法》等相关法律规定,
3、若因质量问题造成食物中毒或学校名誉损失等事件,供货方除赔偿学校损失外,要主动配合相关部门的调查并
4、若服务期限内应政府强制性要求须变更配送内容,供应商应无条件服从变更要求(提供承诺函)
乙方有义务及时向贵南县教育局食堂食品原料定点采购工作领导小组提供价格变动信息,各采购学校在每次采购和
本次招标由县教育局牵头负责组织协调、统筹指导监督全县学校食堂食品原材料采购配送工作,供应商需和各片区
(二)项目概况及技术参数
1.项目概况
2.技术参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