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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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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招标]十堰市公安局机关食堂、警训基地食堂、联创中心食堂、武当山功模疗(休)养中心托管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招标详情

十堰市公安局机关食堂、警训基地食堂、联创中心食堂、武当山功模疗(休)养中心托管服务中标结果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15 10:17| 发布单位: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项目监管地:十堰市直辖| 阅读次数:

一、项目编号

SYCZ-2101005-21005

二、采购计划备案号

十采计备[2021]XM0363号

三、项目名称

十堰市公安局机关食堂、警训基地食堂、联创中心食堂、武当山功模疗(休)养中心托管服务

四、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十堰国瑞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十堰市北京北路57号阳光栖谷

中标(成交)金额:320(万元)

服务类

名称:十堰市公安局机关食堂、警训基地食堂、联创中心食堂、武当山功模疗(休)养中心托管服务

服务范围:托管运营方按照合同及委托要求,为市局机关食堂(主要为但不限于餐饮服务)、警训基地食堂(主要为但不限于餐饮、客房服务)、联创中心食堂(主要为但不限于餐饮、会务服务)、武当山功模疗(休)养中心(主要为餐饮、客房、会务、保洁服务)提供餐饮、客房、会务、保洁等综合性约定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服务要求:合同签订后,每年度测评满意率达80%及以上,且考核打分合格,可以视情况续签合同,若存在每年度测评满意度不足80%及其它违反合同约定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托管运营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赔偿。

服务时间:3年

服务标准:合同签订后,每年度测评满意率达80%及以上,且考核打分合格,可以视情况续签合同,若存在每年度测评满意度不足80%及其它违反合同约定情况,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托管运营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赔偿。

五、评审专家名单

龙德清 ,陈大有 ,刘殿永 , 廖兆光 , 刘丰齐(招标人代表)

六、评审信息

1、评审时间:2021-03-12

2、评审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27号建科大厦12楼开标室

七、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计费标准计取。

2、收费金额:1.5(万元)

八、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公告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hubei.gov.cn/)
各有关当事人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并附相关证据材料。

十、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公安局机关

地 址:十堰市朝阳中路

联系方式:0719-8112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27号建科大厦13楼

联系方式:0719-8632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电 话:13508686650

  • 采购文件.pdf
十堰市公安局机关食堂、警训基地食堂、联创中心 食堂、武当山功模疗(休)养中心托管服务 招标文件 项目编号:SYCZ-2101005-21005 采购计划:十采计备[2021]XM0363 采 购 人:十堰市公安局机关 代理机构: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二月 目 录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4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7 第四章 合同条款格式....................................................................................................................14 第五章 采购人需求........................................................................................................................15 第六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20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26 1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依据十采计备[2021]XM0363 号要求,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代理机构”)受 十堰市公安局(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对十堰市公安局机关食堂、警训基地食堂、联创中心食 堂、武当山功模疗(休)养中心托管服务(以下简称“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质条件并 对此感兴趣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YCZ-2101005-21005 2.采购计划备案号:十采计备[2021]XM0363 号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名称:十堰市公安局机关食堂、警训基地食堂、联创中心食堂、武当山功模疗(休)养中心 托管服务 5.预算金额:叁佰贰拾壹万柒仟壹佰元整(小写?3217100.00 元) 6.最高限价:叁佰贰拾壹万柒仟壹佰元整(小写?3217100.00 元) 7、采购需求:托管运营方按照合同及委托要求,为市局机关食堂(主要为但不限于餐饮服务)、 警训基地食堂(主要为但不限于餐饮、客房服务)、联创中心食堂(主要为但不限于餐饮、会务服务)、 武当山功模疗(休)养中心(主要为餐饮、客房、会务、保洁服务)提供餐饮、客房、会务、保洁等综 合性约定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8.合同履行期限:3年,具体合同履行期限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采购需求。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4 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 的政府采购活动。 3.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 2 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4.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 录名单。 5.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需落实的中小微型企业扶持、支持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就业等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6.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2)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时间:2021 年 2 月 19 日至 2021 年 2 月 24 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 5个工作 日),每天上午 8:30 分至 12:00,下午 14:30 分至 17:30 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地点: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地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 27号建科大厦 13 楼招采 1部) 3.方式:由法定代表人持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或授权委托人持法人授权委托书 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复印件均需 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所有复印件要清晰可辨,否则不予受理)前往报名,具体详见附件。 4.售价:500 元/套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1、开始时间:2021 年 3月 12 日 09 点 00 分(北京时间) 2、截止时间:2021 年 3月 12 日 09 点 30 分(北京时间) 3.地点: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 27号建科大厦 12 楼开标会议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信息发布媒体: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十堰市公安局 地址:十堰市朝阳中路 43号 联系方式:0719-811211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十堰市茅箭区天津路 27号建科大厦 13 楼 联系方式:0719-863285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曹工 3 电 话:0719-8632855/13508686650 附件一:报名登记表 项目报名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公章) (填写完整的单位全称,必须与投标文件上的投标人 一致) 办公地址 报名包号(项目分包时 填写) (填写报名包号,变更或放弃包号请来函告知,放弃 谈判请来函告知) 授权代表 (填写联系人姓名)请填写一个固定联系人,变更请 来函告知。 投标人授权代表手机 (填写联系人手机) 有关信息我们会短信发送至手机,请关注并收到后回 复。 投标人授权代表座机 投标人授权代表电子邮 箱(须为 QQ 邮箱) (填写联系人邮箱) 有关文件我们会邮件发至您邮箱,请收到后注意回执。 报名时需提供的资料清单 1)法定代表人自己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扫描件); 2)法定代表人委托他人领取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受托人身份证(扫 描件); 3)开票资料:①开票单位名称、②纳税人识别号(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③ 营业执照或税务登记证地址、④单位联系电话、⑤开户行及账号。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 1 招标人 十堰市公安局 2 招标代理机构 十堰长信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3 项目名称 十堰市公安局机关食堂、警训基地食堂、联创中心食堂、武当山功模疗(休) 养中心托管服务 4 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5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3年)签订后,每年度测评满意率达 80%及以上,且考核打分合格,可以 视情况续签合同,若存在每年度测评满意度不足 80%及其它违反合同约定情况, 我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托管运营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赔偿。具体合同履行 期限及标准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采购需求。 6 是否接受联合体 不接受 7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截止之日起 90 日历天。 8 踏勘现场 不组织,如有需要请自行踏勘 9 采购代理服务费 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由中标人支付。 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 号计费标准计 取。包干费用 15000 元。 10 构成招标文件的其 他材料 答疑或澄清文件(如有) 11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 修改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内容详见湖北省政府采购网,本项目招标公告页面,投 标人应密切关注上述公告页面的最新澄清信息。澄清和修改一经发布,视为投 标人已收到。(湖北省政府采购网网址:http://www.ccgp-hubei.gov.cn/) 12 投标截止时间 详见招标公告 13 招标文件的质疑 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以书面形式提出 14 是否允许递交备选 投标方案 不允许 5 15 投标报价的方式 最高投标限价:叁佰贰拾壹万柒仟壹佰元整(小写?3217100.00 元)。投标人的 投标报价按照合同每年度费用形式报价。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本项目中的风险及 费用,投标总报价中应包含完成项目托管运营的全部费用总和(投标人的投标报 价超过最高采购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人的投 标报价若低于采购成本,将由评标委员会启动评审程序)。 16 投标报价的次数 本次投标报价为一次不得更改报价,投标人只有一次报价的机会。投标报价不 得有选择性报价和附有条件的报价,且不得高于最高限价。 17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递交投标保证金 18 付款及结算办法 具体以双方签订合同为准 19 投标文件编制 投标人自行编制纸质版及电子版投标文件。 1.纸质版投标文件的递交:正本壹份,副本贰份。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当清 楚地标记“正本”或者“副本”字样;正本和副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纸 质版和电子版不一致时,以纸质版为准。 2.电子版投标文件:壹套,内容与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一致 3.电子版文件格式:PDF 格式;电子版文件递交介质:U盘。 4.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经 其正式委托代理人按招标文件规定在投标文件上签字并加盖公章。如对投标文 件进行了修改,则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在每一修改处签字。 5.投标文件应采用不可拆装的方式装订成册。 6.投标文件因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装订不当所引起的后果由投标人负责。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装订的投标文件,其投标将被认定为投标无效。 20 投标文件签章 及密封 1.投标文件应当用不能被他人知悉或更换投标文件内容的方式密封。投标人应 承担封装失误产生的任何后果。 2.所有包装封皮和信封上均应: (1)注明招标公告中指明的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和“在(截止时 间)之前不得启封”的字样。 (2)在封口处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或盖章。 3.如果投标文件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将被拒绝接收。 21 封套上应载明 的信息 详见“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22 投标人签到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持身份证与授权委托书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 时间前在招标文件规定的递交地点进行签到,未签到的递交无效。 6 23 开标时间及 开标地点 详见招标公告。 24 评标委员会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依法组建评标委员会,评标委员会构成:5人,其中招标 人代表 1人,专家 4人;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服务类子库中随机抽取产生。 25 评标方法 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按照规 定的评分标准进行打分,并按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前三名投标人为中标候选 人,具体详见“第六章评标办法”。 26 促进小微企业、监 狱企业、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发展政 策 (1)本项目不是专门面向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适用的行业为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4)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报价评审办法按 6%的价格扣除。 (5)联合协议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价格扣除比例为 3%。 27 中标人的确定 1.招标人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 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 2.中标候选人评分并列的,由招标人或者招标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以下方式 确定中标人:以“报价部分”评审得分最高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28 其他需补充的内容 28.1 书面形式的定义 数据电文形式与纸质形式的招标投标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数据电文形式包 括文字的打印或复印件、传真、信函、电传、电报、电子邮件等可以有形表现 所载内容的电子文档,湖北省政府采购网发布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及发出的 澄清、答疑、变更等各类公告。 28.2 分包 不允许 28.3 监督及管理 本次招标投标活动以及相关当事人应当接受财政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和管理。 28.4 其他需补充的内 容 构成本招标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如有不明确或不一致, 构成合同文件组成内容的,以合同文件约定内容为准,且以专用合同条款约定的 合同文件优先顺序解释;除招标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仅适用于招标投标阶段的 规定,按招标公告(投标邀请书)、投标人须知、评标办法、投标文件格式的先 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 后者为准;同一组成文件不同版本之间有不一致的,以形成时间在后者为准。按 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人负责解释。 招标文件中未特别要求的近 3年或近 5年是指: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 3年或 5 年。 7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一) 总 则 1. 项目说明 1.1 项目说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以下称“前附表”)所述。 1.2 本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 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等有关法规、规章、规定,通过招标择优 选定中标人。 2. 招标范围 2.1 本次招标的范围详见“前附表”所述。 2.2 本项目的实施时间要求详见“前附表”所述。 3.资金来源 3.1 本招标项目资金来源详见“前附表”所述。 4.合格的投标人 4.1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已在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并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或其他组 织。任何未在招标人或招标机构处领购招标文件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均不得参加投标。 4.2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 4.3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招标项目包投标,共 同组成联合体投标的除外。 4.4 满足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5. 投标费用 5.1 投标人应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与递交投标文件所涉及的一切费用。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 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也无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6. 踏勘现场 6.1 如有必要,招标人将组织投标人对项目现场及周围环境进行踏勘,以便投标人获取有关编制投 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涉及现场的资料。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自身费用。 6.2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 人对投标人由此所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不负责任。 6.3 如果投标人认为需要再次进行现场踏勘,招标人将予以支持,投标人费用自理。 (二) 招标文件 7. 招标文件的获取 7.1 详见“第一章 招标公告” 8. 招标文件的组成: 招标文件除包括以下内容外,招标人在招标期间发出的答疑纪要和其他补充修改函件,均是招标文 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人起约束作用。 招标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8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第三章 投标人须知 第四章 合同条款 第五章 招标人要求(采购需求) 第六章 评标办法及评分表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9. 招标文件的质疑 9.1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招标文件有质疑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 10日前以书面形式向 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 3日内作出答 复,并以书面形式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本处所称“质 疑”是指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强制性规定,违反公开、 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原则,影响投标人投标而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的质疑。质疑与答复应采取书面形 式。 10. 招标文件的修改或补充 10.1 在投标截止时间 15日前,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构根据需要可对招标文件进行补充或修改,并 视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并且澄清的内容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相应延长 投标截止时间。 10.2 招标代理机构将补充修改的内容以书面形式(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通知所有的投标人, 对投标人有约束力。投标人应尽快以书面形式或电子邮件、传真回复招标代理机构是否收到补充修改意 见。 10.3 为使投标人在编制投标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部分进行研究,招标人可 以酌情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 (三) 投标文件的编制 11.投标文件编制基本要求 11.1 投标人应认真阅读、充分理解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承认并 履行招标文件中各项条款规定及要求。 11.2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通知及附件进行编制投标文件。 11.3 若投标人只填写招标文件要求的部分内容和附件,给评标造成困难的,责任由投标人承担。 12. 投标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2.1 与投标有关的所有往来通知、函件和投标文件均应用中文。 12.2 除技术规范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3. 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文件主要包括下列内容: 13.1 投标函及附录、报价单; 9 13.2 资格证明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时,可 不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资料(如 需要证明文件)。 14. 投标文件格式 14.1 投标文件包括本须知第 13条中规定的内容,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应当使用本招标文件所提 供的投标文件格式(表格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 15. 投标报价 15.1 投标报价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要求。 15.2 本项目最高限价见“前附表”。 15.3 投标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应包括完成招标文件所确定的委托标的物的范围所需的全部费用。 投标人在计算报价时自行考虑风险;招标文件明确要求的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执行。 16. 投标货币 16.1 本项目的投标报价及招标服务费用支付采用的币种为人民币。 17. 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详见“前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所有投标文件均保持有效。 17.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投标有效期的,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原件、复印件或扫描件)通知所 有投标人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同意延长的,不得要求或允许修改或撤销其投标文件;投标人拒绝延 长的,其投标失效。 18. 投标保证金 18.1 本项目无需提交投标保证金。 19.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9.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规定的份数提交投标文件。 19.2 投标文件封面或扉页、投标函等明确有规定处均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由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投标文件中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法定 代表人授权书格式、签字、盖章及内容均应符合要求,否则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无效。 19.3 除投标人对错误处须修改外,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或行间插字和增删。如有修改,修改处 应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的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四) 投标文件的提交 20.投标文件的制作、装订、密封和标记 20.1 投标文件应当按照工整、整洁的要求,进行简单装订。 20.2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使用不褪色的蓝、黑墨水笔书写,字迹应清晰易于辨认, 并应在投标文件封面的右上角清楚地注明“正本”或“副本”。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20.3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投标函附录(投标函附录此表除包含在投标文件中之外,还 应单独密封一份供开标时使用)等密封。 21.投标文件的提交 10 21.1 投标人应按“前附表”所规定的地点,于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提交投标文件。 22.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 22.1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见“前附表”规定。 22.2 招标人可按本须知第 9条规定以修改补充通知的方式,酌情延长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在此情况下,投标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投标人受制约的截止时间,均以延长后新的投标截止时间为 准。 23.迟交的投标文件 23.1 在本须知第 22 条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及招标代理机 构应当予以拒收。 24.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与撤回 24.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以后,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可以书面形式补充、修改或撤回 已提交的投标文件,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4.2 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文件,应按本须知第 20条有关规定密封、标记和提交, 并在其补充、修改或撤回文件密封袋上清楚标明“补充、修改”或“撤回”字样。 24.3 在投标截止日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撤回。 24.4 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撤回已提交投标文件的。 (五) 开标 25.开标 25.1 招标人按“前附表”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开标,并邀请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参加。 25.2 开标时,按规定提交合格的撤回通知的投标文件不予开封,并退回给投标人。 25.3 开标程序如下: 25.3.1 开标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持; 25.3.2 宣布开标纪律; 25.3.3 宣布唱标人、记录人、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25.3.4 由招标人对投标人的委托代理人进行身份核验; 25.3.5 由投标人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并签字确认; 25.3.6 经确认无误后,由有关工作人员当众拆封,进行唱标。 25.3.7 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5.4 招标人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前收到的合格投标文件,开标时都将当众予 以拆封、宣读。 25.5 招标机构应按规定做好开标记录,存档备查。投标人对开标过程有异议的应现场提出,做好 记录,递交评标委员会判定。 25.6 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代表及招标代理机构组建资格审查小组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并将 资格审查结果做好记录,递交至评标委员会判定。 26.投标被否决的判定和处理 11 26.1 投标文件或投标人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不予受理其投标文件: 26.1.1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 26.1.2 未按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 26.2 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评标委员会判定其投标被否决: 26.2.1 投标文件未经投标单位盖章和单位负责人或单位负责人授权的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6.2.2 投标人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投标文件,或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 或多个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26.2.3 投标人不符合国家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资质要求的; 26.2.4 投标报价低于成本或者投标报价超出本招标项目最高限价的; 26.2.5 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以他人名义或者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 26.2.6 未对招标文件提出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响应的; 26.2.7 资格后审未通过的; 26.2.8 招标文件明确规定应当否决其投标的其他情形。 27.评标委员会与评标 27.1 评标委员会由 5人组成,其中招标人代表 1人,招标代理机构从湖北省政府采购评审专家库 服务类子库中随机抽取 4人。 27.2 开标结束后,开始评标。评标采用保密方式进行。 28.投标文件的澄清 28.1 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必要时,评标委员会可以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 对投标文件含义不明确的内容做必要的澄清或说明,投标人应采用书面形式进行澄清说明,澄清不得超 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 明,不得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9、投标文件的评审 29.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有无计算上 的错误等。 29.2 算术错误将按下列方法更正: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总价金额与按分项报价汇总金额 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投标总价为准,并 修改分项报价。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算术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否决。 29.3 评标委员会仅对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合格投标文件进行评审。 29.4 评标委员会依据“前附表”中的评标标准和方法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评分。 29.5 投标人在报价表应标明拟提供服务及产品的总价。 29.6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分后,向招标人提出书面评标报告。书面评标报告由评标委员会 全体成员签字。对评标结论持有异议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可以书面方式阐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评标委员 12 会成员拒绝在评标报告上签字且不陈述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标结论。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此 作出书面说明并记录在案。 30、确定中标人 30.1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会按照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对各有效投标进行排序,由高至低推荐不超 过 3个的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向招标人提交评标报告。 31、中标人结果公告 31.1 招标人应当自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 确定中标人。 31.2 招标代理机构应当自招标人确定之日起 3个工作日内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 (www.ccgp-hubei.gov.cn)上公告中标结果,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中标结果公告期限 3个 工作日。 32、中标通知书 32.1 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向中标投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招标结果通知未中 标的投标人。 32.2 中标结果公告发布期满且无异议后,中标投标人即可前往采购代理机构处领取中标通知书。 (六) 服务费 34.招标服务费的收取 34.1 招标代理服务费收取标准:参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 号计费标准计取。包干费用 15000 元。 (七) 合同的授予 35.合同授予标准 35.1 本招标项目的合同将授予按本须知第 32条的规定所确定的中标人。 36.合同协议书签订 36.1 招标人与中标人应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的投标文件订立 书面合同。合同签订前,应由招标人组织财政评审、造价咨询或机构结合招标文件约定对合同(草案) 进行审核,完善合同条款,规范合同签订。 36.2 中标人如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则招标人将有充分的理由取消其中标资格;因中标人 给不按规定与招标人签订合同招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36.3 中标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中标项目,不得将中标项目转让(转包)给他人。 (八)质疑和投诉 37、质疑的处理办法 37.1 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招标过程和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 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7.2 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13 (2)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等; (3)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和明确的请求; (4)质疑事项的事实根据、法律依据及其他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人提供的证明材料属于其他投 标人投标(响应)文件未公开内容的,应当提供书面材料证明其合法来源; (5)提出质疑的日期; (6)质疑人的署名及签章(质疑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 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7)法人授权委托书(质疑人或法人委托代理人办理质疑事务的,应当提供授权委托书,授权委 托书应当载明委托代理的具体权限和事项)。质疑书不符合上述要求的,招标人或代理机构应书面告知 具体事项,质疑人应当按要求进行修改或补充,并在质疑有效期限内提交。 38、质疑回复及投诉 38.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 3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并以书面形式 通知质疑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质疑答复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招标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委托项目一并列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受理质疑的日期、质疑项目名称及编号、质疑事项; (4)质疑事项答复的具体情况及事实根据、法律依据; (5)告知质疑人依法投诉的权利和投诉方式; (6)质疑答复日期; 38.2 质疑投标人对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 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 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投标人投诉应当 有明确的请求和必要的证明材料,且投诉的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应 当在收到投诉后 30 个工作日内,对投诉事项作出处理决定,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投诉人和与投诉事项有 关的当事人。财政部门处理投诉事项,需要检验、检测、鉴定、专家评审以及需要投诉人补正材料的, 所需时间不计算在投诉处理期限内。 (九)无效投标及废标 39、无效投标及废标 39.1 投标文件属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在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详见“评标 方法、步骤及标准” 39.2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招标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十) 版权问题及相关事项 14 40、版权问题 40.1 投标文件的真实性要求。投标人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包括有关资料、澄清)应真实可信;不存 在虚假以及假借别人的作品或者某人历任公司的非自主创作作品(包括隐瞒);不得包含任何侵犯第三 方知识产权的材料。如发生侵权行为或投标文件存在虚假,评标委员会有权否决其投标,招标人有权取 消其中标资格。投标人应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并赔偿相应损失。 40.2 项目方案 40.2.1 投标人的所有投标方案及相关资料,招标人概不退还。中标方案及招标人已经支付了相应补 偿费的所有投标方案的知识产权归招标人所有。 41、适用法律 本次招标受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若发生纠纷,应适用中国法律规范,通过诉讼程序解决。 42、保密 投标人应对招标人提供的所有资料(文字、图纸、电子数据)等商业机密保密,不得向第三方泄露 任何关于项目招标人提供的资料及项目情况,否则将承担法律责任。如发生以上情况并给招标人造成损 失的,招标人保留依据法律向投标人索赔的权利,投标人应承担相关的法律责任及损失。 (十一) 纪律和监督 43、对招标人的纪律要求 43.1 招标人不得泄漏招标投标活动中应当保密的情况和资料,不得与投标人串通损害国家利益、 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合法权益。 44、对投标人的纪律要求 44.1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或者与招标人串通投标,不得向招标人或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谋 取中标,不得以他人名义投标或者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骗取中标;投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干扰、影响评 标工作。 45、对评标委员会成员的纪律要求 45.1 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的评审和比 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擅离职守, 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不得使用本招标文件中没有规定的评审因素和标准进行评标。 46、对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的纪律要求 46.1 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作人员不得收受他人的财物或者其他好处,不得向他人透漏对投标文件 的评审和比较、中标候选人的推荐情况以及评标有关的其他情况。在评标活动中,与评标活动有关的工 作人员不得擅离职守,影响评标程序正常进行。 15 第四章 合同条款格式 (合同条款以双方签订为准)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合同编号: 本合同由 (以下简称“采购人”)与 (以 下简称“服务方”)签订。 服务方以总金额 万元人民币(用大写数字书写)向采购人提供如下服务:(具体合同内 容据实填写) 经双方协商,同意按下列条文执行: 本合同双方必须遵守国家颁布的《民法典》,并各自履行应负的全部责任和义务。 采购人保证按合同条款规定的时间和方式付给服务方到期应付的款项,并承担应负的责任和义务。 服务方保证全部按合同条款规定的内容和服务期向需方提供合格的 (服务名称) ,并承担应负 的责任和义务。 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4.1 本招标文件; 4.2 服务方中标的投标文件; 4.3 (采购代理机构) 发出的中标通知书; 4.4 合同书; 4.5 合同条款; 4.6 附件: 4.6.1 招标方(采购人)在招标期间发布的所有补充通知; 4.6.2 服务方在投标期内补充的所有书面文件; 4.6.3 服务方在投标时随同投标文件一起递送的资料及附图; 4.6.4 在商洽本合同时,双方澄清、确认并共同签字的补充文件、服务协议。 合同范围和条件 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规定的合同文件内容相一致。 服务内容 本合同所提供的 (服务名称) 详见招标文件的要求及供方投标文件中的承诺。 付款条件 合同金额 16 履行期限及地点和方式 验收要求 违约责任及解决争议的方法 合同生效 本合同经供、需双方委托代理人签字和加盖公章(或合同专用章)后生效。如招标申请公证的,合 同需经公证机构公证后生效。 合同的份数 本合同正本一式 份,需方执 份,供方执 份;副本一式 份,需方执 份,供方执 份,主管 部门执 份。 合同的失效 本合同在合同价款结清后失效。 采 购 人 服 务 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地址: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人(签字): 联 系 人: 联 系 人: 电 话: 电 话: 传 真: 传 真: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 号: 账 号: 税 号: 税 号: 合同签订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17 第五章 采购人需求 (本章中标“★”号的为实质性条款要求,任意一项不响应的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十堰市公安局机关食堂、警训基地食堂、联创中心食堂、武当山功模疗(休)养中 心托管服务; 2、项目背景:依据招标人需求及十采计备[2021]XM0363 号内容,十堰市公安局委托十堰长信项目 管理有限公司负责进行十堰市公安局机关食堂、警训基地食堂、联创中心食堂、武当山功模疗(休)养 中心托管服务项目第三方托管运营采购; 3、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服务地点; 4、本次采购预算:叁佰贰拾壹万柒仟壹佰元整/年(小写?3217100.00 元/年)。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按照合同每年度费用形式报价,其中预算金额(最高限价)为年度金额。投标报价应充分考虑本项目中 的风险及费用,投标总报价中应包含完成本项目托管运营的全部费用总和(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最高 采购限价的视为无效报价,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将被否决,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若低于采购成本,将由评标 委员会启动评审程序)。 二、采购内容(托管运营方经营服务内容) 托管运营方接受我方委托,按照我方要求为市局机关食堂(主要为但不限于餐饮服务)、警训基地 食堂(主要为但不限于餐饮、客房服务)、联创中心食堂(主要为但不限于餐饮、会务服务)、武当山 功模疗(休)养中心(主要为餐饮、客房、会务、保洁服务)提供餐饮、客房、会务、保洁等综合性约 定服务,托管运营方在服务期间食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疫情防控管理;食堂各类设备、设施维修管理、 食堂消防安全、治安管理、就餐秩序维护、成本核算管理、其他与餐饮供应管理及食堂管理相关业务等 均应符合采购人要求。具体内容以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三、托管运营方式及费用 1.我方将食堂房屋、场地及设备设施免费提供给托管运营方作托管运营使用,在托管运营期间不计 提设备折旧费,托管运营方要妥善保管国有资产和规范使用厨房机械设备及各种餐用具。 2.托管运营方必须保障为市局机关食堂(主要为但不限于餐饮服务)、警训基地食堂(主要为但不 限于餐饮、客房服务)、联创中心食堂(主要为但不限于餐饮、会务服务)、武当山功模疗(休)养中 心(主要为餐饮、客房、会务、保洁服务)餐饮、客房、会务、保洁等综合性约定服务,实行成本经营, 全方位接受我监督。 3.采购预算(托管费)由局机关大楼食堂、警训基地食堂、联创中心食堂和武当山功模疗(休)养 中心共四处的总托管费用组成,其中托管费由人工工资总额、管理费和税金三部分组成,总体实行员工 工资及福利等劳务费用总额包干。我方于每月底指定日向托管运营方支付当月托管费用,托管运营方提 供发票作为结算依据。 18 四、商务条款及要求 ★1、合同履行期限:3年。 ★2、合同履行标准:合同签订后,每年度测评满意率达 80%及以上,且考核打分合格,可以视情况 续签合同,若存在每年度测评满意度不足 80%及其它违反合同约定情况,我方有权终止合同,并要求托 管运营方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及赔偿。 ★3、付款方式:经采购人考核、验收同意,以托管运营方提供发票作为付款及结算依据,具体由 采购双方在合同中约定。 ★4、经采购人核实投标文件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资格。 五、技术条款及要求 ★1、严格遵守关于食品与餐饮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安全生产运营,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零事故。 ★2、严格履行托管运营协议及合同要求,实行零利润运营,全面接受采购人管理与监督。 ★3、经营成本核算由采购人与托管运营方共同参与,菜品价格由采购人控制,如需调价,托管运 营方必须书面报经采购人同意后方可执行。 4、投标人应满足采购人关于本项目务的其他要求。 六、其他内容与要求 (一)采购人的责任及义务 1.我方应保证托管运营方正常的经营环境。各托管点日常使用的水、电、天然气等能源费用由我方 承担,并按照食堂实际用量及时向相应部门缴纳。 2.我方应为托管运营方提供各托管点内正常运营所需的硬件设施设备的投入及运营维修。 3.我方有权对托管运营方的食品安全、伙食质量、服务及卫生工作进行全方位的跟踪检查和监督。 4.我方应维护托管运营方在运营过程中的合法权益,做好工商、税务、防疫、卫生及环保等有关政 府部门的协调工作,不干预托管运营方正常的管理。 5.我方定期维护维修各托管点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设备(水、电、天然气管道,户外给排系统), 并承担维护维修费用。 6.我方协助托管运营方办理托管点运营的相关资格证件。 7.因托管运营方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所服务单位的相关规定,我方有权将违法、违规人 员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责令乙方承担相应责任,更换员工。 8.我方有权对各托管点的运营成本进行全程监管,并对各托管点财务每季度进行一次审计。同时对 各托管点的设备及卫生、食品安全、原料购入进行全程监督。 9.我方每月对托管运营方从经营管理、食品安全、食品质量、食品价格、服务满意度、双方配合度 等方面进行总体服务满意度考核打分,考核达标每月托管费全额划转,考核不达标,将依据得分情况从 每月托管费中扣除相应费用。 19 (二)托管运营方的责任及义务 1.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做好各托管点内部的安全、卫生工作,并且配合我方 做好食堂的治安、环卫、环保等工作,确保安全生产,托管运营期间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及食品安全事 故由托管运营方承担全部责任。 2.严格履行托管运营协议(合同),实行零利润运营,遵守各项条款、接受并全力配合我方管理与 监督。 3.按照原材料招投标指定采购渠道选货、收货和验货,严把原材料质量关,承担食品卫生安全责任, 接受我局监督。 4.托管运营方每日提供原材料采购发票如实核销,如在采购过程中核实存在做假账、拿回扣等违法 违规行为,一切法律后果均由托管运营方承担。 5.按照我方要求的供餐时间与标准保障工作人员就餐,确保准时、保值、保量开餐及值班送餐。确 保客房、会务及保洁等约定性服务达到采购方标准。 6.托管运营方应每月定期向我方提供食堂运营财务报表。 7.托管运营方应定期主动对食品品质、食品价格、服务满意度进行走访调查,并针对合理意见及时 落实整改。 8.托管运营方应结合我方实际情况,建立健全各托管点的各项管理制度及操作程序。规定员工伙食 标准,包括员工的生活费,水、电、天然气的费用应控制在正常餐饮的成本范围内,最大限度地节约使 用水、电、天然气等相关运行费用。 9.托管运营方自行聘用劳动用工人员,负责管理和培训,与我方无人事依附关系。托管运营应确保 商定的员工规模如期如数到岗,并向我方提交上岗人员相关资质证明及劳务合同,不得随意更换或调离 固定岗位工作人员,工作人员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我方各托管点的各项规章制度。 10.托管运营方必须负责员工的人生安全、生产安全(包括车辆交通安全),并根据责任划分承担 相应的一切责任。 11.托管运营方供餐服务应以就餐人员健康为根本,保证饭菜餐品新鲜、样式丰富,做到营养配菜、 多样配餐,每日更新,以全成本核定并不断提高就餐质量,提供优质服务。各托管点餐厅供应品种:早 餐总样品不低于 40 个、中餐不低于 35个、晚餐不低于 30个。 12.菜谱执行审批制度,一周一定,并做好每日的菜单编制,定期针对就餐人员的喜好进行调查, 做到每周菜式品种不重复,每日菜谱有变化。 13.根据食堂业务需求,新增餐具、盒装餐巾纸、零星用品等低值易耗品根据实际需要由托管运营 方提出申请,待我方审核后由托管运营方自行购买,费用可计入食堂经营成本。 14.托管运营方员工制服、宿舍租金、宿舍用品、水电费等开支均由托管运营方自行承担。 15.对于托管食堂现有的设施、设备、物品,托管运营方应合理使用,做好日常清理及维保工作, 妥善保管,不得发生人为损坏和丢失。因操作不当或人为因素造成的设备和物品损坏和丢失,应予赔偿。 如确属自然损耗需要进行维修的,托管运营方应先将相应的维修方案报经我方审查确认后,方可实施。 16.托管运营方及其公司在托管期间对外产生的一切债权债务均自行承担,与我方无关,并承担相 20 应法律后果。 (三)餐厅成本核算与定价 餐厅经营成本核算应由我方与托管运营方共同参与,真正做到让就餐人员得到实惠。菜品销售价格 由我方控制,菜品如需调价,托管运营方必须书面报经我方同意后方可执行。 (四)对托管运营方的其它要求 1.按照国家相应规定做好各类学习交流,考察视察、会议接待工作餐及约定服务,提供标准之内高 质量的餐饮、客房、会务及保洁服务。 2.合理增设季节性强、有特点特色的食品,提供防暑、抗寒菜品或饮品,并根据就餐人员喜好合理 调整。 3.在餐厅设置公共调味台,固定供应酱油、醋、辣椒、糖、蒜泥、香油等常用调料。 4.针对值班、巡逻人员提供加班餐供餐及送餐服务。 (五)违约责任 1.如因不可抗力或停水、停电、停天然气(非托管运营方原因)引起的延迟开餐或不开餐,托管运 营方不承担责任。 2.若因设备设施安装调试不到位或是房屋结构、设备设施等质量问题而引起的延迟开餐或不开餐, 托管运营方不承担责任。 3.托管运营方如出现重大安全责任事故或食品安全责任事故或年度抽查总体服务满意度不足 80%, 我方可单方终止合同,不承担违约责任。 4.托管运营方不得将其托管经营权转让第三方,否则我方可单方终止合同,由此造成我方损失的, 由托管运营方公司承担责任。 5.未经双方协商一致而提前终止协议的一方,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给予补偿。 6.经营期间,托管运营方因财务造假,经我方审计查实后,我方可单方面终止合同,由此造成的损 失由托管运营方公司承担。 7.托管运营期间,因房屋建筑设施、设备的质量或安装技术的原因,达不到使用功能,造成事故的, 由政府主管职能部门鉴定事故的直接原因,属我方责任的,由我方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属托管运营 方责任的,由托管运营方公司承担责任并作善后处理。 8.协议期满,双方或一方不愿续签,则协议自行终止;但无意续约一方应提前 30天通知对方,以 便做好终止协前的有关事宜;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或者双方协商一致,可以提前终止本协议。 9.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若某一方对本协议条款内容要求变更或增补,必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一 致后,以书面文字材料的形式,报双方负责人签字盖章确认后予以实施。否则单方所为行为不能发生法 律效力。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制定补充协议;托管运营期间双方有不同意见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 提交十堰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六)其他要求: 其他要求及未尽事宜,以双方签订合同约定为准。 21 第六章 评标方法、步骤及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 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确定以下评标方法、 步骤及标准。 一、评标办法 (一)本次评标采用综合评标法评标。 (二)评标步骤如下: 1、资格评审 2、符合性评审 3、综合评审 4、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的综合评审得分,按从高到低的顺序推荐中标候选人。 二、资格性评审 在开标结束后,由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如实记录资格审查结果, 并将结果递交至评标委员会,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人将不进入后续的评审程序。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 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评审标准见附表一《初步评审表》) 三、符合性评审 仅对“资格性评审”合格者进行评审,投标文件中未提供以下内容的任何一项都将导致其投标被否 决:(评审标准见附表一《初步评审表》) 1、投标文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投标报价 4、投标有效期 5、其他要求 四、综合评审及排序 (一)仅对资格审查及符合性审查合格者进行评审。 (二)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进行评审并分别打分(评审标准见附表二《评分细则》)。 (三)综合得分=商务得分+技术得分+价格得分 (四)确定排名次序的标准和方法: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的综合得分对各有效投标进行排序,由 高至低推荐不超过 3个的中标候选人,并标明排序。 (五)如果出现综合得分相同的情况,确定优先排名次序的标准为:报价部分得分高者排序在前; 如果报价部分得分亦相同时,由招标人或招标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确定排序。 22 附表一 初步评审表 序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符合性 审查 投标文件的 签署及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式样和签署要求 招标有效期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法定代表人 身份证明及 授权委托书 真实有效 实质性响应 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商务、技术条款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投标人未有 下列任一情 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招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3 资格性 审查 《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 资格证明文件(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未提 供完整的资格审查资料视为无效投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7 年、2018 年、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专业担保 机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提供经审计的财 务报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依法缴纳税收证 明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 6个月内(至少提供 3个月)缴纳税收证明 材料(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2)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 6个月内(至少提供 3个月)交纳社会保险的 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 需要按此项规定提供交纳税收的凭据和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 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 交纳社会保障资金。(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如有)。 本项目的特 定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 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须提供相 关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 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中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及资料(提供证明文件彩色扫 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4 附表二 评分细则 内容 评分 因素 评分标准 分 值 技术部分 (50 分) 管理制度 投标人有完善的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企业管理制度、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餐饮管理制度、会务服务管理制度、客房服务管理制度、环境卫生管理制度、疫情防控管理制 度、廉洁从业管理制度、绩效考核管理制度,针对管理制度的完整性、合理性、科学性、严谨性、 进行评审,给子评分: 1、制度内容全面、合理、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得 8-10 分; 2、制度内容全面、合理、可行得 4-7 分; 3、制度合理,基本可行得 1-3 分; 4、制度欠合理、不可行的不得分; 10 服务方案 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餐饮服务、会务服务、客房服务、保洁服务等。重点针对餐饮板块中供 餐说明、供餐品种、供餐服务、违约责任、服务承诺等提供完整服务方案,针对方案的科学性、 全面性、合理性进行评审,给子评分: 1、制度内容全面、合理、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得 8-10 分; 2、制度方案内容全面、合理、可行得 4-7 分; 3、制度方案合理,基本可行得 1-3 分; 4、制度方案欠合理、不可行的不得分; 10 服务质量与 投诉解决方 案 投标人有完善的服务质量监控管理体系、食品留样管理方案、投诉解决方案,方案须切实可行, 能有效、快速处理问题,针对方案的科学性、全面性、合理性进行评审,给子评分: 1、制度内容全面、合理、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得 8-10 分; 2、制度方案内容全面、合理、可行得 4-7 分; 3、制度方案合理,基本可行得 1-3 分; 4、制度方案欠合理、不可行的不得分; 10 应急预案及 保证措施 投标人有较强的应急保障能力,能及时满足停水、停电、停气或者食物中毒等突发事件的应急供 餐或现场调度能力,包括但不限于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火灾应急预案、治安事件应急预案、食物 中毒应急方案等,针对预案及措施的科学性、全面性、合理性进行评审,给子评分: 1、预案及措施内容全面、合理、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得 8-10 分; 2、预案及措施内容全面、合理、可行得 4-7 分; 3、预案及措施合理,基本可行得 1-3 分; 4、预案及措施欠合理、不可行的不得分; 10 员工管理方 案 投标人有完善的员工管理方案:管理制度完善,人员定岗定责,有清晰严明的管理制度、员工管理 方案,针对方案科学性、全面性、合理性进行评审,给子评分: 1、制度内容全面、合理、科学、可行、针对性强得 8-10 分; 10 25 内容 评分 因素 评分标准 分 值 2、制度方案内容全面、合理、可行得 4-7 分; 3、制度方案合理,基本可行得 1-3 分; 4、制度方案欠合理、不可行的不得分; 商务部分 (40 分) 项目负责人 1、项目负责人具有专科学历得 1分,具有本科及以上学历得 2分。 2、项目负责人具有中国三叶绿色饭店管理经验得1分;具有中国四叶绿色饭店管理经验得2分, 具中国五叶绿色饭店管理经验得 4分; 3、项目负责人近 3年获得市级及以上绿色饭店先进工作者称号或奖项得 4分; (按级别高的称号或奖项得分且不重复计分,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0 主要人员 投标人拟派厨师长具有烹调师二级及以上登记证书得 5分;烹调师三级及以上登记证书得 3分; 烹调师四级及以上登记证书得 2分;其他不得分。(按级别高的称号或奖项得分且不重复计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 其他人员 投标人拟派服务人员,具有有效健康证的,每人次得 0.2 分,最高得 10 分 (须提供相关证明原 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0 企业实力 1、投标人近 3年获得中国三叶绿色饭店荣誉称号的 1分;获得中国四叶绿色饭店荣誉称号得 2 分;获得具有中国五叶绿色饭店荣誉称号得 5分; 2、投标人近 3年内获得过餐饮或酒店管理行业县级及以上有关监管部门或相关行业协会或知名 客户表彰的,每提供 1项表彰或奖项得 1分,最高得 5分; (按级别高的称号或奖项得分且不重复计分,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10 业绩情况 投标人近 3年内从事过商务接待或会务活动的,接待或会务人数在 100 人及以上的,每提供一 项得 1分;接待或会务人数在 300 人及以上的,每提供一项得 2分;本项最高得分 5分;(须 提供与接待或会务场所有关的有效实景彩页,能真实反映其服务能力。有关彩页、场所平面布 置图等资料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5 报价部分 (10 分) 投标报价 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报价最低的投标报价为评审基准价,其价格分为满分。投标人的报价得分 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报价得分=(评审基准价/该投标人的报价)×0.1×100。 10 26 第七章 投标文件格式 封面上应注明采购编号、项目名称、招标人及投标人名称等。应有文件目录、页码。 投标文件应有正本一套和副本贰套,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 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封面格式 正本/副本 十堰市公安局机关食堂、警训基地食堂、联创中心 食堂、武当山功模疗(休)养中心托管服务 投 标 文 件 项目编号: 投标人名称(盖章): 投标人地址: 日 期: 年 月 日 27 目录(格式自拟) 28 投标人简介(格式自拟) 29 一、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投标人名称: 单位性质: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投标人名称(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30 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若委托代理人为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则无需提供本授权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 ,系 (投标人名称) 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姓名) 为 我公司授权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 项目的招投标活动,委托代理 人在开标、评审澄清、合同谈判、签约及办理相关公证等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之 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承认。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委托代理人姓名: 性别: 年龄: 职务: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印章): 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31 三、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 (一)投标函 致:(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 项目的招标文件(项目编号: ),遵照《中华 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我方提交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____份。 据此函,我方宣布声明如下: 1.所附投标函附录中规定的投标总价为: 。 2.中标后,我方将按招标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我方已详细阅读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澄清、修改文件以及关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 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本投标有效期为自开标日起九十(90)个日历天。 5.我方同意提供按照贵方可能要求的与其投标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完全理解不一定要 接受最低价格的投标或收到的任何投标。 6.我方在此声明,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及有关资料内容真实,准确和完整。 7.与本项目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按下列信息和方式联系: 地 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 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 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 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代表姓名、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印章): 日期: 32 (二)投标函附录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总报价 (小写)单位:元/合同年度 (大写)单位:元/合同年度 合同履行期限 合同履行标准 投标有效期(日历天) 注:投标总报价中应包含完成项目的全部费用总和。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 期: 33 (三)报价组成情况表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序号 服务据点名称 服务内容 单价 备注 1 2 … 3 4 5 … 6 其它 总计 注:本表仅作为评审小组了解报价组成情况,不作为最终成交报价。 投标人名称(公章): 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34 四、资格证明文件 按照本表所列内容,按照顺序依次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 评审内容 评审标准 投标文件的签 署及盖章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式样和签署要求 招标有效期 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 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及授权 委托书 真实有效 实质性响应 履行期限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投标报价未超过本项目最高限价 商务、技术条款响应采购文件要求 投标人未有 下列任一情形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招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政府采购 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 资格证明文件(由招标人或招标人委托的代理机构进行资格审查,未提供 完整的资格审查资料视为无效投标):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 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7 年、2018 年、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文件;专业担保机 构对投标人进行资信审查后出具投标担保函的,可以不用提供经审计的财务报 告和银行资信证明文件。(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交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依法缴纳税收证明 材料: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 6个月内(至少提供 3个月)缴纳税收证明材料 (提供相关证明资料的复印件);(2)依法交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本项目公告发布时间前 6个月内(至少提供 3个月)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 用收据或社会保险交纳清单);投标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也需要按此项 35 规定提供交纳税收的凭据和交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 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交纳社会保障资 金。(提供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参加 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未被列入政 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如 有)。 本项目的特定 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须提供相关证明原件扫描件 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2、如国家法律法规对市场准入有要求的还应符合相关规定。(须提供相 关证明原件扫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其他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 得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本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 服务的,不得再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招标采购活动。 3、招标文件中要求须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及资料(提供证明文件彩色扫 描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36 (一)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项目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营业执照号 员工总人数: 注册资本 其 中 高级技术人员 成立日期 中级技术人员 基本账户开户银行 技术人员数量 基本账户银行账号 各类技术人员 经营范围 投标人关联企业情 况(包括但不限于与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 为同一人或者存在 控股、管理关系的不 同单位) 备注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37 (二)近年财务状况表 投标人应根据资格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38 (三)近年完成的类似项目情况表(业绩情况) 项目名称 项目所在地 发包人名称 发包人地址 发包人电话 合同服务期限 服务内容 项目负责人 项目描述 备注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39 (四)拟委任的主要人员汇总表 序号 本项目任职 托管服务 地点 姓名 职 称 专 业 职业或技术资格证明 备注 证书名称 级别 证号 40 (五)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年龄 职业或技术资格 证书名称 职 称 学历 拟在本项目任职 工作年限 从事工作年限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项目 担任职务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注:投标人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在本表后附相关证明材料。 41 五、商务部分 商务条款及要求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招标文件要求部分 投标文件的响应部分 偏离说明 备注 1 ★合同履行期限 2 ★合同履行标准 3 ★付款方式 4 ★经采购人核实投标文 件与事实不符、弄虚作假 的,采购人有权取消成交 资格。 … ...... 说明: 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及要求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并逐条说明响 应情况。特别对有具体数量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数值。如果仅注明“符合”、“满 足”或简单复制招标文件要求,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42 (商务部分可根据第六章附表二《评分细则》表中内容编列本章内容) 1、项目负责人 2、主要人员 3、其他人员 4、企业实力 5、业绩情况 …… 43 六、技术部分 技术条款及要求响应偏离情况说明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招标文件要求部分 投标文件的响应部分 偏离说明 备注 1 ★严格遵守关于食品与餐饮 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安全生 产运营,安全生产及食品安全 零事故。 2 ★严格履行托管运营协议及 合同要求,实行零利润运营, 全面接受采购人管理与监督。 3 ★经营成本核算由采购人与 托管运营方共同参与,菜品价 格由采购人控制,如需调价, 托管运营方必须书面报经采 购人同意后方可执行。 4 投标人应满足采购人关于本 项目务的其他要求。 5 ...... … 说明: 1. 备注栏中应提供相关内容在投标文件中的页码。 2. 应对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对招标文件的技术条款及要求作出实质性的响应,并逐条说明响 应情况。特别对有具体数量要求的指标,投标人应提供具体数值。如果仅注明“符合”、“满 足”或简单复制招标文件要求,将导致投标文件无效。 投标人名称(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时间: 44 (技术部分可根据第六章附表二《评分细则》表中内容编列本章内容) 1、管理制度 2、服务方案 3、服务质量与投诉解决方案 4、应急预案及保证措施 5、员工管理方案 …… 45 六、其他 (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或说明) 1、投标人认为需要说明的其他问题(如针对本项目情况作出的承诺) 2、投标人提供的其他证明文件及资料...... 46 附件 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我方在此声明,我方在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以下重大违法记录: 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追究过刑事责任; 我方因违法经营被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 我方因违法经营被处以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随本声明附上我方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年内发生的诉讼及仲裁情况表以及相关的法律证明文 件供贵方核。我方保证上述信息的完整、客观、真实、准确,并愿意承担我方因提供虚假材料谋骗取中标、 成交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 特此声明!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 日期: 47 附件 2: 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有)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 的规定, 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 件: 1.根据《工业和 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 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 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______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 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 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 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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