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2021-03-15 16:10:47
项目概况
湖东社工委下属各社区及民众联络所用餐配餐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3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JX2021-Y-C-002-001号
2、项目名称:湖东社工委下属各社区及民众联络所用餐配餐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肆拾陆万元整(小写:1460000.00元);
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社工委下属各社区及民众联络所用餐配餐服务。
服务地点:湖东社工委辖区内,具体地点请各供应商自行踏勘。
验收标准:根据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进行验收(参考国家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10日。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4、响应文件仍保持原有纸质方式,现场递交;
5、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66605606(郑工)。经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6、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7、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打印、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
8、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9、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3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3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市场大厦2F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响应文件仍保持原有纸质方式,现场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因为保证湖东社工委人员的正常就餐,故在防疫期间进行采购。
(2)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湖东社区工作委员会
地 址:苏州市工业园区九华路65号景城民众联络所5楼
联 系 方 式:0512-69995762
联系人:顾明忠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南园北路118号天和商务大厦6-206
联系方式:0512-652003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瑾、丁亚萍、汪业超
电 话:0512-65200361
苏州工业园区政府采购
竞争性磋商文件
采购编号:SZJX2021-Y-C-002-001
采 购 人:苏州工业园区湖东社区工作委员会
采购内容:湖东社工委下属各社区及民众联络所用餐配餐服务项目
类 别:服务类
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二○二一年三月
前 附 表
序号 |
内 容 |
规 定 |
1 |
项目名称 |
湖东社工委下属各社区及民众联络所用餐配餐服务项目 |
2 |
采购预算(元) |
人民币 壹佰肆拾陆万元整(小写:1460000.00 元) |
3 |
联合体 |
不接受,磋商文件中有关联合体规定均不适用。 |
4 |
磋商现场考察 |
不组织,自行考察 |
5 |
磋商响应货币 |
人民币 |
6 |
磋商响应文件份数 |
叁 份 其中:正本 壹 份,副本 贰 份 |
7 |
响应文件有效期 |
90 日历天(从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当日起算) |
8 |
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1年3月15日 14:00时(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
9 |
磋商时间和地点 |
时间:2021 年3月15日 14:00时(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号市场大厦2F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
10 |
评审标准 |
采用综合评分法(具体详见第六章) |
11 |
成交单位数量 |
由采购人授权评标委员会直接确定 1家成交单位(具体见第六章) |
12 |
成交服务费 |
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收取,成交单位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预算金额100万以下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5%;预算金额100万(含)-5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1.1%; 预算金额500万(含)-1000万费率为预算金额的0.8%。 |
13 |
履约保证金 |
成交金额的5%(成交单位可自主选择缴纳形式:支票、汇票、本票、保函等非现金形式) 提交时间: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在签订合同前提交。 |
目 录
第一章、竞争性磋商公告
第二章、竞争性磋商须知
第三章、响应文件格式
第四章、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
第五章、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磋商评审标准
第一章 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湖东社工委下属各社区及民众联络所用餐配餐服务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3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SZJX2021-Y-C-002-001号
2、项目名称:湖东社工委下属各社区及民众联络所用餐配餐服务项目
3、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采购预算:人民币壹佰肆拾陆万元整(小写:1460000.00元);
最高限价:/
5、采购需求:
服务内容:社工委下属各社区及民众联络所用餐配餐服务。
服务地点:湖东社工委辖区内,具体地点请各供应商自行踏勘。
验收标准:根据磋商文件提出的要求进行验收(参考国家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三、获取采购文件:
1、时间:2021年3月3日至2021年3月10日。
2、地点: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
3、供应商采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系统线上领取采购文件,不收取任何费用;
4、响应文件仍保持原有纸质方式,现场递交;
5、遇到无法申领电子营业执照的情况,投标单位(供应商)应拨打电子营业执照微信、支付宝小程序或者APP中技术支持人员电话咨询,当得到答复确非投标单位(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时,请及时与我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12-66605630(盛工)、66605052(谢工)、66605606(郑工)。经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核查确认后,投标单位(供应商)可办理CA证书并先至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相关系统设置,再进入平台完成交易。电子营业执照及CA证书办理及使用指南详见“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事指引”―“采购类——苏州工业园区电子招投标平台操作手册-供应商”栏目。
6、考虑到熟悉电子营业执照操作和办理使用CA证书都需要一定的时间,请各位提早准备以免耽误投标。
7、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信息获取方式:供应商使用电子营业执照登录政府/国企/集体企业采购系统后,根据提示,在招标公告页面右侧“文件领取”列表下载招标(采购)文件。点击“+”按钮,进入“招标(采购)文件下载”页面,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下载,填写联系人/联系电话,点击“保存”按钮保存信息,点击“下载招标(采购)文件”操作后,点击“下载”按钮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及图纸文件,下载完成。下载文件日期视同为依法获取招标(采购)文件的日期,并打印、保留“下载招标(采购)文件回执”。
8、项目的招标(采购)文件的更正、补充(澄清)通知将在园区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我的项目-项目流程”中推送,投标供应商应及时关注、查询或下载,作为招标(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投标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9、投标人(供应商)应自行在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电子交易平台上下载/获取招标(采购)文件及其澄清(答疑)、工程量清单、图纸等相关招标(采购)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供应商)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采购)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采购)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供应商)自行负责。
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磋商时间和地点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2021年3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2021年3月15日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苏州工业园区旺墩路168市场大厦2F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室1
响应文件仍保持原有纸质方式,现场递交。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疫情防控期间必须要进行采购的理由:因为保证湖东社工委人员的正常就餐,故在防疫期间进行采购。
(2)本次采购的相关信息刊登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及苏州市政府采购网。
(3)政府采购监督电话:0512-66681110。
七、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工业园区湖东社区工作委员会
地 址:苏州市工业园区九华路65号景城民众联络所5楼
联 系 方 式:0512-69995762
联系人:顾明忠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南园北路118号天和商务大厦6-206
联系方式:0512-6520036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瑾、丁亚萍、汪业超
电 话:0512-65200361
第二章 竞争性磋商须知
1. 说明
1.1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 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组织的磋商活动。
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3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
2. 词语释义
2.1采购人(单位):苏州工业园区湖东社区工作委员会 。
2.2磋商供应商(单位):提交磋商响应文件的服务承接人。
2.3采购代理机构:指依法接受采购人委托,从事货物、工程和服务等政府采购招标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2.4磋商采购单位:采购人及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具体组织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
2.5响应:供应商根据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发布的竞争性磋商文件,编制响应文件并按规定参与磋商的行为。
2.6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2.7天:日历日。
2.8服务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履行服务的最终地点。
2.9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10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3.合格磋商供应商的基本条件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之规定。
4.合格磋商供应商的资格条件
4.1 详见竞争性磋商公告规定。
5. 联合体响应: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
6. 磋商费用
6.1无论磋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磋商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7. 磋商文件
7.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应认真审阅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没有按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响应文件没有对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响应有可能被拒绝。
8.勘察现场及磋商采购文件答疑
8.1勘察现场
8.1.1根据自身需要,磋商供应商可在磋商响应文件递交之日前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磋商响应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磋商供应商自己承担。
8.1.2磋商采购单位向磋商供应商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磋商采购单位现有的并认为能使谈判供应商可利用的资料。磋商采购单位对磋商供应商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8.1.3 经磋商采购单位允许,磋商供应商可为勘察目的进入磋商采购单位的项目现场,但磋商供应商不得因此使磋商采购单位承担有关的责任和蒙受损失。磋商供应商应承担勘察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8.1.4磋商供应商应在现场勘察时,熟悉现场及周围交通道路等情况,以获得一切可能影响其谈判的直接资料。磋商供应商成交后,不得以不完全了解现场情况为理由而向磋商采购单位提出任何索赔的要求,对此磋商采购单位不承担任何责任并将不作任何答复与考虑。
8.2磋商文件答疑包括磋商采购单位认为可以回答且不会引起磋商供应商误解的相关问题和答复,答疑的副本将提供给所有获得磋商采购文件的磋商供应商。由于答疑会而产生的对磋商采购文件内容的修改,由采购单位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以更正公告的方式发出。
9. 磋商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9.1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9.2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与竞争性磋商文件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时,以发出日期最接近磋商时间的公告为准。
9.3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等内容均将在财政部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10. 响应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10.1响应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0.2响应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响应文件中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且以中文译本为准。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响应文件可能引起的对供应商不利的后果,磋商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11. 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11.1《磋商响应函》;(格式见第三章)
11.2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格式见第三章)
11.3磋商单位一般情况表;
11.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格式见第三章)
11.5磋商单位满足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证明。包括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证明。最近一期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其他组织、成立未满一年的法人应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现场备查)
(3)履行合同所必备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如税务登记证(如有)和近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社会保险登记证(如有)和近三个月内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凭据(专用收据或社会保险缴纳清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函。
(6)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11.6《服务要求偏离表》、《商务要求偏离表》;
11.7针对本项目所提供的服务实施方案;
11.8服务团队人员介绍;
11.9评分标准须提供的其它相关证明文件;
11.9.1其他可以证明磋商供应商资信、资质、服务质量的证书、文件、推荐信等资料;
11.9.2《中小企业声明函》、《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注:磋商供应商必须提交以上11.1-11.6条相关内容,否则为无效响应文件;
12. 磋商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2.1响应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共同装订成册。
13. 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
13.1本项目按每月实际配餐人数结算,每人每月配餐标准330元(15元/人/天)
结算时,价格包含所供货物、人工、专用设备、工具、车辆运输、办公设备、场地、通讯、保险、各种税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的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14.质疑
14.1具体详见《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供应商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接收质疑函的联系信息如下:
采购代理机构: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苏州南园北路天和商务大厦6-206室 邮编:215000
联系人:王慧 电话:0512-65200361
提交方式:书面形式(当场送达或邮寄)
14.2投标单位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恶意质疑或提交虚假质疑。否则,一经查实,
采购人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投标单位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
15. 磋商有效期
15.1磋商响应文件的有效期为90日历天,在此期间内,响应文件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将被拒绝。
15.2特殊情况下,磋商采购单位可与磋商供应商协商延缓磋商响应磋商文件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均以书面形式进行。
16. 响应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6.1供应商应按本须知的规定和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编制响应文件“正本”和 “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
16.2响应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磋商响应文件凡需要盖章处均须由磋商供应商盖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磋商供应商应写全称。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响应文件将被否决。
16.3全套响应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磋商采购单位指示进行的,或者是供应商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证明。
17. 磋商响应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7.1供应商应将全部响应文件进行密封。密封带的封皮上写明采购编号、磋商采购单位名称、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响应文件应密封完好,封袋上应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签字或盖章,并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
17.2如果供应商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18. 磋商响应截止时间
18.1供应商应当在磋商文件要求的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送达指定地点。在截止时间后送达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拒收。
18.2磋商采购单位推迟磋商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在这种情况下,磋商采购单位和供应商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9. 磋商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和撤回
19.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0. 磋商采购程序
20.1磋商由采购单位或采购代理机构按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磋商活动。磋商活动由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磋商小组、供应商代表及有关方面代表参加。
20.2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磋商活动,否则磋商采购单位有权拒绝接受其响应文件。
20.3供应商以签到顺序决定磋商顺序,并按顺序分别进行磋商。
20.4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20.5根据本竞争性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对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进行磋商;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磋商文件做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20.6承诺函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20.7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最后一个供应商磋商结束后十五分钟内提交最后报价。本项目不涉及。
20.8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不满三家或进入二次报价的不满三家或二次报价在采购预算内不满三家的,磋商采购失败。本项目不涉及。
20.9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20.10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包括新的书面承诺函)按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进行评审并给出评审意见。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签字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采购程序继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21. 磋商小组
21.1磋商小组由磋商采购单位依法组建,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磋商小组成员总数的2/3。采购人代表不得以评审专家身份参加本部门或本单位采购项目的评审。
21.2磋商小组负责具体的磋商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21.2.1确认或者制定磋商文件;
21.2.2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名单中确定供应商参加磋商;
21.2.3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做出评价;
21.2.4要求供应商解释或者澄清其响应文件;
21.2.5编写评审报告;
21.2.6告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评审过程中发现的供应商的违法违规行为。
21.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1.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1.3.2按照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独立进行评审,对个人的评审意见承担法律责任;
21.3.3参与评审报告的起草;
21.3.4配合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答复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1.3.5配合财政部门的投诉处理和监督检查工作。
22. 磋商内容的保密
22.1磋商开始后,直到宣布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响应文件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供应商或与评审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2.2在响应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供应商对磋商采购单位和磋商小组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成交资格。
22.3在评审期间,磋商采购单位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供应商进行联系。
23. 响应文件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23.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3.2磋商小组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响应文件应当以书面形式做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供应商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如响应供应商无法在合理时间内出具上述材料视为放弃权利。
24.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的磋商响应文件被视为无效:
24.1在竞争性磋商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磋商响应文件;
24.2由于包装不妥,在送交途中严重破损或失散的磋商响应文件;
24.3磋商供应商未能提供合格的资格文件;
24.4对一个标项提供两个磋商响应方案的;
24.5与竞争性磋商文件有重大偏离的磋商响应文件;
24.6磋商响应文件应盖公章而未盖公章或盖非公司公章、未装订、未密封、未有效授权、磋商响应书、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填写不完整的;
24.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本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25. 成交供应商的确认
25.1采用综合评分法,由磋商小组对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进行综合评分。(具体详见评分标准)
26. 成交通知书
26.1采购代理机构在发布成交公告的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放弃成交,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本项目在发出《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苏州工业园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推送方式向未成交单位发出《未成交通知书》。
26.2成交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27. 合同的签订
27.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27.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磋商文件和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其澄清承诺文件为依据。
28. 成交服务费
28.1成交供应商须按前附表的规定计算并支付服务费,该费用在领取成交通知书时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
28.2成交供应商如果未按规定支付代理服务费将保留诉讼的权利。
28.3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须提供开票信息。[注:仅对开票信息内容填写完整的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出后一律不予退换。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材料信息内容的差错缺漏等而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票信息
报名单位公司名称 |
|
地址 |
|
电话 |
|
税号 |
|
开户行 |
|
银行账号 |
28.4请成交供应商将公司开票信息以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邮箱:szjiexin2011@163.com。成交供应商凭已缴纳代理服务费的银行回单至代理机构领取成交通知书、合同。
29. 未尽事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响应文件格式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格式 ,供应商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采购编号:SZJX2021-Y-C-002-001
磋 商 响 应 文 件 (正本/副本)
注:须注明正本或副本
采 购 人:
项目名称:
磋商单位(章):
单位地址:
联系人: 电话: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 2021年 月 日
1、磋商响应函
磋商响应函
(采购代理机构) :
我们收到贵公司 (采购编号)号磋商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磋商活动。
1、我们愿意按照磋商文件的一切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全部内容。
2、如果我们的磋商响应文件被接受,我们将严格履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按期、按质、按量履行合同的义务。
3、我们已详细阅读全部磋商文件,包括更正公告(如有),对磋商文件及更正公告(如有)无任何异议。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力。
4、我们同意按磋商文件中的规定,本响应文件的有效期限自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之日起 九十天。
5、我们愿意提供磋商采购单位在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
6、我们愿意遵守磋商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7、我们承诺该响应文件在磋商开始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8、我们承诺我公司符合磋商文件供应商须知中“合格供应商资格条件”的要求,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所有有关磋商文件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单位: 联系人:
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邮箱:
供应商:(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 (供应商名称)的 (姓名)为我公司代理人,以本公司的名义参加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SZJX2021-Y-C-002-001号的竞争性磋商活动。代理人在磋商活动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磋商活动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3、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序号 |
采购文件条目号 |
采购文件的商务条款 |
响应文件的商务条款 |
说明 |
注: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除服务要求部分)与磋商采购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磋商采购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标的物关于商务条款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服务要求偏离表
服务要求偏离表
序号 |
名称 |
采购要求 |
响应要求 |
偏离/响应 |
说明 |
注:1、供应商应对照采购文件的服务要求等,所投标的物与采购文件的规定有偏离的,应在此表中申明与技术要求条文的偏差和例外。
2、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如在响应文件其他内容中已有文字说明的,则以已有文字说明为准,否则,将被认为完全响应采购文件的规定。但该表不作为供应商对所投标的物关于服务要求等详细描述和说明的替代。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5、资格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愿就由贵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SZJX2021-Y-C-002-001 号的磋商采购活动进行响应。本公司所提交的响应文件中所有关于磋商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2)、磋商供应商情况表
磋商供应商情况表
单位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
成立日期 |
|||
企业地址 |
注册资本 |
万元 |
||
经营范围 |
||||
职工人数 |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
|||
资产总计 |
万元 |
净资产 |
万元 |
|
股东权益 |
万元 |
销售收入 |
年 万元 |
|
实现利润 |
年 万元 |
|||
营业面积(含厂房面积) |
平方米 |
其中: |
自有面积 平方米 承租面积 平方米 |
|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
||||
单位优势及特长 |
||||
近三年来完成或正在履行的重大合同情况 |
||||
最近2年内在经营过程中受到何种奖励或处分(包括情况和结果) |
||||
最近3年内有无因售假、售劣或是其他原因被消费者投诉或起诉的情况及说明(包括解决方式和结果) |
||||
最近3年内主要负责人有无因经济犯罪被司法机关追究的情况及说明 |
||||
获得技术认证的工程师及简介 |
||||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
(3)、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工程、服务)
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的规定,本公司 (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工程的施工单位全部为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或者:服务 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 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中小企业)的具体情 况如下:
(标的名称) ,属于 餐饮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 ,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标的名称) ,属于餐饮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 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中型企业、 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 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 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 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供应商:(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4)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有)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6、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
投标(响应)保证承诺书
致:(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本人,以下统称我单位)自愿参加 (项目名称和采购编号)的投标(响应),并做出如下承诺:
一、除不可抗力外,我单位如果发生以下行为,将在行为发生的10个工作日内,向贵方(或采购人)支付本采购文件公布的预算金额(或最高限价)的2%作为违约赔偿金(数量不确定的单价采购须约定具体金额)。
1.自投标(响应)截止时间至本项目发布中标(成交)公告为止,撤销投标(响应);
2.中标(成交)后不依法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中标(成交)后不按本采购文件规定向贵方缴纳采购代理费。
二、我单位知晓上述行为的法律后果,承认本承诺书作为贵方(或采购人)要求我单位履行违约赔偿义务的依据作用。
投标(响应)人:(盖公章)
地址:
电话: 传真:
电子邮件: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竞争性磋商文件内容
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受苏州工业园区湖东社区工作委员会的委托,就其所需的湖东社工委下属各社区及民众联络所用餐配餐服务项目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进行采购,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本次磋商采购活动。
一、项目内容:
1、项目编号:SZJX2021-Y-C-002-001号
2、项目名称:湖东社工委下属各社区及民众联络所用餐配餐服务项目
3、采购预算:人民币 壹佰肆拾陆万元整(小写:1460000.00 元)
最高限价:/
注:每月按实际配餐人数结算,每人每月配餐标准330元(15元/人/天),暂估人数365人。
4、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划分为一个标段。
二、采购需求:
(一)服务内容:社工委下属各社区及民众联络所用餐配餐服务;供应商需按下属社区分布情况提供5个以上快餐就餐点供选择。
(二)服务范围:湖东下属各社区及民众联络所区域。以湖东社工委辖区内邻瑞广场、湖东邻里中心、玲珑邻里中心、景城邻里中心、方洲邻里中心、兆佳巷邻里中心为点辐射开。确定五到六个用餐点。具体情况请各响应单位自行踏勘。
(三)针对本项目供应商需提供用餐的支付方式解决方案并为采购方人员办理饭卡,以便采购方人员在就餐时快捷支付。
(四)用餐流程:
采购方每月末通知成交单位下月用餐人数;费用包含所供货物、人工、专用设备、工具、车辆运输、办公设备、场地、通讯、保险、各种税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的费用。采购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六)用餐配餐要求:
1、成交单位提供的就餐点一切食品及相关产品必须确保符合国家及苏州市食品卫生安全的相关法律法规要求,采用新鲜卫生、安全可靠原材料(蔬菜、肉、蛋、鱼、米、面、食用油、调料等)制作,成交单位需向采购单位提供食材采购索证等材料。工作人员需做好就餐原料的24小时留样并登记,发生食品安全事件后没有留样的,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2、食品包装餐盒的要求:所使用包装餐盒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预包装食品通则》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监管部门相关规定,符合相应的食品安全标准及采购方相关要求。
3、人员要求:由响应单位根据采购方的服务内容自行设定各岗位人员配置。所有服务人员身体健康;有关服务工种的人员,必须按国家规定具备相关工种的上岗证和“健康证”条件,并按国家有关部门规定,定期体检且有年审合格记录。
4、遇有问题及时沟通协调,不可延误服务对象按时就餐;遇有突发事件如不能按时供应,应立刻报告采购方负责人员采取补救措施;如有差错按双方签订的采购合同相关条款进行处理。
5、成交单位必须购买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内的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6、考核管理:
6.1采购人定期对成交单位的配餐服务工作进行考核评价。
6.2经考核有下列情形之一者采购人可立即终止签订的配送协议:
(1)原材料问题引起的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
(2)月度考核二次或以上不合格;
(3)被政府监管部门查到故意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6.3采购人及成交单位均应遵守合同约定,做到廉洁自律。
(七)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具体进场时间以采购方通知为准。)
三、综合说明与其他要求:
1、响应单位必须承诺采购文件中提出的全部要求,如果其中某些条款不响应时,应在文件中逐条列出,未列出的视同响应。
2、报价说明:按每月实际配餐人数结算,每人每月配餐标准330元(15元/人/天)
结算时,价格包含所供货物、人工、专用设备、工具、车辆运输、办公设备、场地、通讯、保险、各种税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的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3、成交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成交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人道主义上的责任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4、在合同期内,因成交单位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单位按实际金额赔偿。
5、成交单位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成交单位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单位不承担责任。
6、因成交单位管理不善,造成工作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由成交单位赔偿,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成交单位负责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甚至诉诸法律。
四、付款步骤:详见第五章。
五、政府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
根据《关于贯彻执行绿色采购、促进残疾人就业和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政策的通知(苏财购〔2019〕10号)》的通知规定,采购人拟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内的,应当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了解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和获证产品相关情况,根据《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依据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并按照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最新规定执行。注:本项目不涉及上述强制或优先采购。
2、中小微型企业:
2.1中小微企业在响应文件中,可提供企业注册地经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认定书,或签署《中小企业声明函》。未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中小微企业认定书或《中小企业声明函》的,不享受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的相关政府采购政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格式),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供应商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与事实不符的,依照《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评审中价格扣除等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符合《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条件的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2.2价格分的折扣:按苏财购告〔2021〕1号规定并执行文件,对于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相应比例的扣除,其中货物和服务项目为10%,工程项目为5%,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
3、信用记录: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我们将依法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凡经评审小组确认不符合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1)查询截止时点: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评审小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根据评审小组确认的失信信息,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4)信用记录使用规则:评审小组应根据查询结果对供应商的不良信用记录逐项甄别确认。
六、凡涉及采购文件的补充说明和修改,均以苏州市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为准。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甲方(采购人): |
单位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乙方(供应商): |
单位地址: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依据甲方委托 苏州捷信招投标咨询有限公司 进行本项目政府采购(采购编号: )的采购结果,确定乙方为本次成交供应商,现依照采购文件、乙方的响应文件及相关文件的内容,甲、乙双方就 服务工作事宜,签订本合同书。
一、合同内容
1、乙方负责完成甲方的 ,详见乙方的响应文件。
2、合同履约期限:
3、服务内容与要求:详见采购文件与乙方响应文件。
二、下列文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部分
1、成交通知书;
2、乙方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
3、磋商文件(含附件)
4、乙方在磋商过程中所作的其它承诺、声明、书面澄清等。
三、合同价款与结算:
1、合同价格按此次成交单价执行,合同金额为人民币15元/人/天(330元/人/月),包括所供货物、人工、专用设备、工具、车辆运输、办公设备、场地、通讯、保险、各种税费、利润、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的费用。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他费用。
2、付款步骤:按实际配餐份数并结合考核结果进行结算。
甲乙双方每月初根据上一月度用餐实际人数按实结算费用。乙方向甲方提供结算发票,甲方收到发票确认无误后10日内向乙方付清当期费用。
3、乙方收到成交通知书后,签订合同前向甲方缴纳成交金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在合同履约结束并验收合格后一次性(不计息)退回。
4、支付的金额=考核评分/100×每月实际配餐份数
5、甲方将对乙方的经营过程及质量进行量化逐月考核(量化考核标准主要以响应文件为依据,签订合同时双方协商制订),满分100。考核分数与最终支付金额比例挂钩。
6、支付方式:银行转账等。
7、每次付款前乙方须先向甲方提供:
A、合格的发票。
B、结算清单。
四、甲、乙双方的责任
1、甲方责任:
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所有配餐均由乙方提供。
甲方须配备食品安全管理员,相关人员需做到专人专岗、挂牌上岗、定期轮岗,严格落实相关工作流程,严格履行索证制度有关规定,设立开放监督席,填写验收环节相关表单,做到台账齐全。验收时须仔细核对清单,认真把好质量、数量、规格、退货核对签字等环节,向乙方索取食材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并做好索证登记工作。
甲方如有需要,可约见乙方,当面商定进一步完善工作的措施。每个月做好对乙方的考核工作。
甲方自觉履行本合同书的义务,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服从政府有关职能部门的指导和监管。
2、乙方责任:
(1)乙方必须严格履行投标时的一切承诺。
(2)乙方承接甲方的配餐服务工作,按时保质保量按要求从事配餐工作。
(3)乙方应服从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管,服从甲方的管理。
(4)乙方根据响应文件的有关承诺条款,联系配餐工作的具体情况,严格执行食品法的规定,建立并自觉履行食品卫生安全和食品质量的保障机制,确保安全。
(5)乙方必须根据协议约定和甲方提出的品种、规格、品牌、数量、质量要求配餐。
(6)乙方所供食材,必须符合食品法标准,如发现产品质量问题或者以次充好,甲方可立即无条件退货或换货。
(7)乙方在配餐时应提供食品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如肉类制品必须是定点屠宰且经检疫合格。
(8)乙方根据甲方提出的食品品牌规格数量和质量要求,在甲方规定时间内进行配餐服务。
(9)乙方提供的商品不得缺斤短两、以次充好。
(10)严禁提供以下食品: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除蔬菜、鲜活水产等非定型包装食品);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它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病死、死因不明或从疫区采购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五、其它
1、成交单位工作人员在岗履行职责期间(包括上下班途中),发生自身的人身伤害、伤亡,均由成交单位负责处理并承担经济和人道主义上的责任采购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2、在合同期内,因成交单位所造成的损失由成交单位按实际金额赔偿。
3、成交单位违反国家相关法规,与聘用人员发生纠纷,均由成交单位负责调解与处理,采购单位不承担责任。
4、因成交单位管理不善,造成工作范围内的设施、设备等损坏的,由成交单位赔偿,采购单位有权要求成交单位负责赔偿损失,情节严重的可终止合同甚至诉诸法律。
六、验收要求
1、待整个服务项目开始实施后,验收时供需双方派员一起当场对所提供的服务项目进行逐一验收,如发现整个服务项目与响应承诺有出入时,应作详细记录,由供方立即无条件更正,同时由供方承担因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2、甲方根据合同规定的内容和验收标准进行最终验收,该证明作为最终付款所需文件的组成部分。
3、验收合格后签署“政府采购合同履行验收报告”,甲方将验收单上交本单位财务部门,同发票一起入帐,作为甲方执行了政府采购的凭证。
七、违约责任
1、如乙方发生下列情况,甲方有权终止乙方的供应商资格,终止本协议:
(1)商品缺斤短两、以次充好、擅自提价等食物经指令整改后还屡有发生。
(2)因商品质量问题而退换的现象屡有发生。
(3)因乙方提供的食品及原材料引起食物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
2、因乙方供应的食品问题引起中毒等食源性疾病的发生或其他事故,由乙方负全部责任并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经济损失及相关的法律责任。
3、甲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
(1)在合同生效后,甲方无理由要求终止服务的,应向乙方偿付合同总价款的5%,作为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补足。
(2)甲方逾期付款的应按照逾期付款金额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付款违约金。
(3)甲方违反合同规定,拒绝接受乙方提供服务,应当承担乙方由此造成的损失:
4、乙方违约责任及违约金支付:
(1)乙方不能提供服务的,或服务不合格从而影响甲方按期正常使用的,应向甲方偿付合同总价款5%的违约金,违约金不足以补偿损失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补足。
(2)乙方逾期提供服务的,应与甲方和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协商,甲方仍需求的,乙方应立即提供服务按照逾期服务的每天万分之四支付逾期违约金,同时承担甲方因此遭致的损失费用。
八、不可抗力
1、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合同一方迟延履行后发生严重后果的,不能免除责任。
2、合同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
九、合同的解除和转让
1、合同的解除:
(1)甲方和乙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审查备案。
(2)有下列情形之一,合同一方可以解除合同:
① 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未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② 因合同一方违约导致合同不能履行,另一方有权解除合同。
③ 有权解除合同的一方,应当在违约事实或不可抗力发生之后三十天内书面通知对方以主张解除合同,合同在书面通知到达对方时解除。
2、合同的转让:
合同的部分和全部都不得转让。
十、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在双方签字盖章并缴纳履约保证金后生效,合同须政府采购管理机构网上备案。
十一、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因合同发生争议,签约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二、附则
1、合同份数
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招标代理机构一份,政府采购管理部门一份。
2、未尽事宜:
本合同未尽事宜应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以及其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解释。
甲方(盖章): |
乙方(盖章): |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
法定(授权)代表人(签字): |
日期: |
日期: |
第六章 磋商评审标准
一、竞争性磋商成交原则:
1、本次磋商采用综合评分法,即在响应文件满足采购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采购人书面授权磋商小组直接确定成交单位。
2、评审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进入打分程序的有效磋商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技术以打分的形式进行评审和评价。
3、对评委的评分进行统计汇总,直接算术平均计算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得分(所有评分四舍五入,保留二位小数),即为每个磋商供应商的总得分。
4、如出现评审总得分最高的磋商供应商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则由磋商小组组织以抽签方式确定成交人。
评分标准:
(一)、响应单位对采购需求与难点的分析与合理化建议:10分
1.1 采购需求理解深入、需求分析全面、难点把握精确的得7分;采购需求理解较为深入、需求较全面、难点把握基本准确的得5分;理解分析一般,得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本项最高7分
1.2 建议针对性强、切实可行的得3分;建议有针对性、较可行的得2分;建议一般的得1分;未提供相关内容的不得分。本项最高3分
(二)、服务管理举措:10分
服务管理举措完善,程序规范,得10分;服务管理举措较完善,程序较规范得8分;服务管理方案简单,程序操作性一般得5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本项最高10分
(三)、经营理念与经营方案:10分
经营理念科学先进,方案全面,得10分;经营理念较为科学先进,方案较好,得8分;经营理念简单,方案一般得5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本项最高10分
(四)、针对本项目用餐的支付方式解决方案:10分
解决方案全面完善、切实可行、操作便捷、可靠性高的得10分;解决方案较为完善、较可行、操作较方便的得8分;解决方案完整操作一般的得5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本项最高10分
(五)、用餐配餐方案:10分
方案全面完善、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10分;方案全面、合理、较可行性强的得8分;方案全简略的5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本项最高10分
(六)、突发应急预案:10分
应急预案明确、操作性强且针对性强的得10分;应急预案较为完善,可操作性较为可行的得8分;应急预案简略的得5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本项最高10分
(七)、内部管理制度比较:7分
内部管理制度包括但不限于安全保障机制、质量保障机制;内部考核、服务质量监督制度等;方案全面完善、科学合理、可行性强的得7分;方案全面、合理、较可行性强的得5分;方案全简略的2分;未提供相关内容不得分。本项最高7分
沟通协调方案比较:10分
沟通协调方案内容全面完善、针对性强、科学可行的得10分;沟通协调方案较全面、针对性较强、较可行的得8分;沟通协调方案一般的得5分;未提供方案的此项不得分。本项最高10分
(九)响应单位综合实力:8分
具有有效期内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每一项得2分;本项最高8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相应证书复印件同时需提供对应证书在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上查询的完整页面截图。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
(十)响应单位荣誉比较(10分)
响应单位获得权威部门颁发的荣誉比较(省级每项得2分,市级每项得1分,本项最高10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对应证书或文件复印件;未按要求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
(十一)响应单位投保食品安全责任险:累计事故赔偿限额600万及以上的得5分;累计事故赔偿限额400-600万(不含)的得3分;累计事故赔偿限额200-400万(不含)的得2分;200万以下不得分。本项最高5分
注:响应文件中提供有效期内的保险单据复印件,保险单据原件(或公证件)带至磋商现场核查,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对应项不得分。
(1)、付款步骤、合同履行期限如有负偏离的不得成交。
(2)、针对评分标准中评分的每一条,响应人均应提供相关资料并做出相应说明供评委评判,不提供相关资料的视为不具备该项得分的条件。
(3)、所有要求的原件资料(无原件可用公证件代替),须与响应文件同时递交,不需密封(同时递交加盖响应单位公章的原件资料清单目录一式两份)。
综合食材配送单位月度考核表
被考核单位: 年 月 日
一级 指标 |
二级 指标 |
考核要素和评估内容及其标准 |
评分 |
备注 |
就餐点环境及配置 |
用餐点环境 |
用餐点环境干净整洁,如有就餐点脏乱差现象,发现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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设施设备 |
设施设备齐全、便捷,如有设施设备损坏严重的,发现一次扣0.5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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流程管理 |
服务 态度 |
工作人员工作认真,服务热情周到。(工作人员态度恶劣或无正当理由与采购方人员争执,一次扣1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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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 细致 |
提供给采购方的按实结算数量与实际用餐无差错。发现误差一次扣0.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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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据 清晰 |
送货单(结算凭证)项目齐全,机器打印清晰。发现差异一次扣0.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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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学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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诚信 经营 |
不得将部分商品的供应权限转让或分包给他人经营。(如有违反月度考核为零分,并考虑取消配送资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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留样 制度 |
每天做好蔬菜农药残留检测,并作记录。规范做好留样工作。记录缺失扣1分,留样不规范扣1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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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 清洁 |
操作场所、仓库、运输工具、贮物筐箱等保持清洁卫生,坚持每天清洁工作,按规定定期消毒并做好记载,仓库内无过期物品 。(抽查到不符要求的每次扣0.5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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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时 整改 |
对甲方的意见、建议虚心接受,运作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沟通、协调有效,及时整改。(整改效果不明显扣1分,未见整改效果扣10分,扣完为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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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 服务 |
如发生应急采购,在接到通知后超过约定时间1小时送达的,视情形扣0.5-1分/次,须临时采购的特殊产品除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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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分(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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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结合甲方每月考核得出总分,如总分低于90分(含90分),成交单位要做出书面整改承诺;并按照每下降一分(90为基准)处以500元扣款,甲方有权直接从应付未付款项中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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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相关人员签字: |
(全文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