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海南景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民警职工食堂蔬菜副食品采购及购买劳务合同公告
ZB2021-0102-1采购合同.pdf
一、项目编号:ZB2021-0102-1(招标文件编号:ZB2021-0102-1)
二、项目名称:民警职工食堂蔬菜副食品采购及购买劳务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海口正华祥发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海榆南路012号
中标(成交)金额:1.6767300(万元)
供应商名称:海口正华祥发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云龙镇海榆南路012号
中标(成交)金额:4.255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海口正华祥发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 鸡翅(冻);鸡腿(冻);鹅肉(鲜);牛肉(鲜) | 无;无;无;无 | 斤;斤;斤;斤; | 以实际用量为准;以实际用量为准;以实际用量为准;以实际用量为准 | 20元;13元;24元;53元 |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服务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2 | 海口正华祥发粮油贸易有限公司 | 民警职工食堂购买劳务 | 厨师;面点师;配菜员;洗碗工和勤杂工 | 女劳务人员不超过49岁,男劳务人员不超过59岁; | 从2021年3月起至2021年12月止,共计十个月 | 劳务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必须有相关部门颁发的健康许可证和相关资格证书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何雪莲、洪亮、丁馨、徐培军、黄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海南省物价局关于降低部分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琼价费管[2011]225号)文件采用差额定率累进法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2.880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景信实业有限责任公司
地址:海南省海口市
联系方式:林先生 6577983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政邦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西沙路15号星华佳园D1栋2102室
联系方式:吴女士、0898-6852525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吴女士
电 话: 0898-685252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