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项目概况
总队机关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西12号世纪生活港B090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T2021-038
项目名称:总队机关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根据财库{2020}46号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公章);本项目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三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证件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8年-2020年)任意一年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②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根据财库{2020}46号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公章);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7、提供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5日 至 2021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西12号世纪生活港B0905号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查验):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各项证明材料。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西12号世纪生活港B0905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西12号世纪生活港B090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海南政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的委托,根据有关规定对总队机关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公示。
1、采购项目名称:总队机关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
2、磋商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1年03月15日-2021年03月22日止。
3、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磋商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报名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监督部门总队纪委。
监督部门:总队纪委
纪委举报电话:18907590713 、 0898-6592124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170号
联系方式:罗先生 0898-65921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政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西12号世纪生活港B0905号
联系方式:梁小姐 0898-68592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电 话: 0898-6859266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