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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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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机关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招标详情

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总队机关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
附件1采购人需求书.pdf

项目概况

总队机关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西12号世纪生活港B0905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NZT2021-038

项目名称:总队机关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20.0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详见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根据财库{2020}46号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公章);本项目支持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中小企业(含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相关扶持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须提供三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或具有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相关证件复印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公章)};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3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证明和缴纳社保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新成立公司按实际应缴纳情况提供,不能提供的应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证明材料);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①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2018年-2020年)任意一年年度完整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②供应商注册时间至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2020年1月至今任意一个季度的财务报表复印件(包含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复印件)(以上均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4、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人需根据财库{2020}46号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公章);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6、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7、提供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无环保类行政处罚记录的声明函;(提供声明函原件并加盖公章,格式自拟)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9、本项目不允许转包分包。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年03月15日 至 2021年03月22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5: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西12号世纪生活港B0905号

方式:现场报名。获取磋商文件时须提供以下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查验):营业执照副本、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以及供应商的资格要求中各项证明材料。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西12号世纪生活港B0905号

五、开启

时间:2021年03月26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西12号世纪生活港B0905号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海南政通招投标有限公司受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的委托,根据有关规定对总队机关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公示。

1、采购项目名称:总队机关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

2、磋商公示期限(不少于5个工作日)自2021年03月15日-2021年03月22日止。

3、任何供应商、单位或者个人对本项目磋商公告有异议的,可以自报名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将书面意见反馈给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及监督部门总队纪委。

监督部门:总队纪委

纪委举报电话:18907590713 、 0898-65921243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地址:海口市龙华区龙昆南路170号

联系方式:罗先生 0898-6592118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海南政通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 址:海口市美兰区蓝天路西12号世纪生活港B0905号

联系方式:梁小姐 0898-6859266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电 话: 0898-68592663

采购人需求书 一、项目基本信息 项目名称:总队机关食堂社会化保障服务项目 项目单位: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 项目编号:HNZT2021-038 预算金额:1200000.00 元/年(超出预算金额的报价视为无效报 价,作废标处理) 服务期: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年 服务地点: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综合楼。 付款方式:按合同约定方式付款 二、项目概述及人员岗位要求 (一)项目概述: 1.为向消防救援总队机关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经海南省消防救援 总队研究决定向社会公开招聘具有良好信誉和业绩优秀的餐饮服务 企业进行机关餐饮管理服务。 2.基本情况: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综合楼 1、2楼食堂,总面积为 256.2㎡,服务对象主要包括(但不限于)总队机关和通信与勤务 大队指战员、外聘人员以及到总队轮训和参加会议人员。现有用餐 人数每天约 180-200 人,现有餐厅和厨房设施,布局符合卫生饮食 合格标准,各功能用房齐全。此外,提供机关综合楼 1-4层室内所 有保洁和维护服务。 3.采购预算:120.00 万元/年,合同服务期为自签订合同之日起一 年。 (二)人员及岗位要求 序号 岗位名称 人数 要求 工作时间 1 厨师长 1 持《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二 级或以上)上岗,年龄不超过 55周岁 每周 6日, 每日 8小 时,周六或 周日休一天 2 宴会餐厨师 1 持《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二 级或以上)上岗 周一至周五 休 1人,周 六休 3人, 周日休 3 人。(其 中,宴会 餐、员工餐 厨师,面点 师周一至周 五不休。) 3 员工餐厨师 2 持《职业资格证书(中式烹调师)》上岗 4 面点师 1 持《职业资格证书(中式面点师)》(二 级或以上)上岗。 5 助厨 4 6 宴会服务员 1 女性,形象好,气质佳,年龄不超过 35 周岁,3年以上星级酒店餐饮服务经验 7 保洁员 2 合计 12 注: 1)以上人员均不接受退休人员,且均须持卫生防疫部门或医疗机构 颁发的健康证上岗。 2)按劳动法和国务院关于职工工作时间的规定,正常情况下,上述 人员每日工作不超过 8小时,每周工作不超过 40小时。需安排加班 的,中标供应商应配合并向劳动者支付加班费。 3)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国家和我省相关政策调整等法定情形 的,采购人可以与供应商签订补充合同。 三、具体要求 (一)总体要求: 1.本次招标采购项目为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食堂饮食社会化保 障项目,要求服务方具有良好的责任心,具备政府机关单位的餐饮 服务经验,在餐饮的服务过程中严格按照国家及地方卫生部门的要 求做到食品加工及配餐的卫生,加工人员做到身体健康,持证上 岗,饭菜在例行节约的前提下做到可口美味,按时按点提供就餐服 务,以满足就餐人员的就餐要求。 2. 供应商须制定详细系统的服务方案供评委会评审,须明确各岗位 的人员配置、工作内容、职责和标准等。 3.工作人员必须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并经过卫生知识培训、安全知 识培训。 4.要求配备相关厨师人员,服务过程中能够持续地组织厨务技术与 服务等相关培训与学习,能满足就餐人员的营养与口味。 (二)项目管理服务的方式和要求 1.中标供应商向海南省消防救援总队机关全体指战员提供餐饮管理 服务。提供:全年膳食(包括早餐、午餐、晚餐、招待餐、其他临 时性就餐保障等)制作服务; 2.中标供应商在提供餐饮管理服务中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和 《消防安全管理条例》及负责餐厅和厨房范围的一切安全生产责 任,供应商负责机关综合楼 1-4层室内所有保洁和维护服务。 3.中标供应商出具搭配营养、合理的周食谱清单,经采购单位审核 同意后,出具计划采购清单,报采购人购买。中标供应商每天保证 提供餐厅现场制作的菜品,50%以上菜品不重样,并可按采购人要求 进行随时调整更换,可依据采购方伙食标准对下列供应标准进行调 整: A:自助餐 A(180-200人左右) ●早餐供应标准: 主食:日常主食、花样主食 6种;西式点心 4种; 小菜:热炒小菜 4种,凉拌小菜 6种; 汤类:米粥 3种,咸汤(汤面、菜汤等)2种; 蛋类:热炒 1种,蒸、卤 1种; ●午餐供应标准: 主食:日常主食、花样主食 4种(其中带馅儿主食 1种,打卤面类 主食 1种及其他小吃品种)、西式点心 4种; 菜类:主菜 2种,热炒荤菜 2种,热炒素菜 2种,其他菜品 1种; 汤类:米粥 2种,咸汤 1种; ●晚餐供应标准: 主食:日常主食、花样主食 4种(带馅儿主食 1种,炒面类主食 1 种); 菜类:主菜 2种,荤菜 2种,素菜 2种; 汤类:米粥 2种,咸汤 1种; B:接待餐:能制作精致小炒和各地美食,菜品丰富新颖,能满足中 高档宴会需求。 C:战勤餐饮保障:能满足采购人单位战时餐饮保障需求。 4.中标供应商必须确保工作人员的数量和专业技能以达到餐厅菜品 出品的质量要求和保洁服务要求,为采购人提供的餐饮和保洁服务 做到及时响应、服务无缝隙和盲区。 5.中标供应商除保证菜品安全、质量外,具备打造采购人单位特色 的面点、菜式能力,可根据采购人需求选派不同菜系的师傅来完成 服务。 6. 所有服务人员均归中标供应商,服务人员发生人员意外或事故的 责任由供应商自行全部负责,采购人对供应商的人员进行监督、监 管。 7. 落实监督、检查、接收入库等职责,拒收不新鲜、过期、三无食 品入库。食品加工要严格按照食品卫生标准和食品加工规程进行。 8. 落实防火、防盗,防毒等餐厅安全制度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和消防 救援总队人员对其的工作检查和监督。 (三)费用分割 1. 采购人提供符合规范要求厨房场地、设施设备和餐具,采购人负 责餐饮原材料采购、水电费用、能源燃气费用、烟道清洁费用、消 杀费用,设施设备维护保养费等。所有提供的场地及全部的固定资 产所有权归采购人。 2. 服务人员应统一着装,戴工作帽、戴口罩,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 担; 3.食堂保洁所需工具耗材由中标供应商承担。服务人员上、下班交 通、住宿、饮食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4.妥善保管好食堂设施设备,定期维修保养,食堂用具、餐具、炊 具,如管理不当造成遗失、损坏的,负责赔偿。 (四)服务过程中,对中标供应商评价考核验收标准 1.因中标供应商原因造成误饭、断供问题,由中标人承担全部责 任,扣除当日合同约定服务费用,并按合同约定年服务费的 0.1%自 愿接受处罚。 2.采购人如发现环境卫生或食品卫生不符合规定,以及菜品质量达 不到就餐人数满意度 80%的,向中标供应商下发整改通知书,供应 商应在限期内及时整改并经验收合格方可,逾期未整改的采购人可 解除采购合同。 3.如发生食物中毒和其他安全方面等严重事件,中标供应商承担赔偿 的一切责任。采购人可解除采购合同。 四、其他要求 本项目是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采购的服务内容对应的中小企业划 分标准(《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所属行业为餐饮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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