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关于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盒饭采购配送项目(JSZC-JC2021-003)项目的采购结果公告
项目编号:JSZC-JC2021-003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受委托,就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盒饭采购配送项目(JSZC-JC2021-003)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按规定程序进行了采购活动,现就本次采购的结果公告如下: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项目编号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盒饭采购配送项目
JSZC-JC2021-003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
为评审专家及相关工作人员提供就餐服务,每份盒饭为30元,全年预估4000份盒饭,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三、评审信息
(一)磋商日期:2021年03月12日
(二)磋商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4楼评标区
(三)评审专家名单:顾芳、章庆、许滢
四、采购结果信息
废标
废标原因:无供应商参加磋商。
五、采购联系事项
采购中心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3楼
采购中心联系人:乔秀善 联系电话:025-83668530
采购人名称: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人联系人:许滢 联系电话:025-83668515
采购人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3楼
六、本采购结果公告期限
本采购结果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原件形式提出明确的请求并提供必要的证明材料,向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3月15日
附件: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盒饭采购配送项目竞争性磋商采购文件JSZC-JC2021-003.doc
竞争性磋商文件
项目名称: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盒饭采购配送项目
标书编号:JSZC-JC2021-003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2021年3月
总 目 录
TOC \o "1-3" \h \z \u HYPERLINK \l "_Toc43382998" 总 目 录 2
HYPERLINK \l "_Toc43382999" 第一章 采购邀请 3
HYPERLINK \l "_Toc43383000" 第二章 磋商须知 6
HYPERLINK \l "_Toc43383001"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20
HYPERLINK \l "_Toc43383002" 第四章 项目需求 25
HYPERLINK \l "_Toc43383003"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28
HYPERLINK \l "_Toc43383004" 第六章 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32
HYPERLINK \l "_Toc4338300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40
HYPERLINK \l "_Toc43383006" 法人授权书 41
HYPERLINK \l "_Toc43383007"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42
HYPERLINK \l "_Toc43383008" (内容格式自定) 47
第一章 采购邀请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决定就其所需的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盒饭采购配送项目实施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盒饭采购配送项目
标书编号:JSZC-JC2021-003
二、采购项目简要说明及预算金额
(一)项目简要说明:为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及工作人员提供就餐服务,每份盒饭为30元,全年预估4000份盒饭,确定2家成交候选人。
(二)本项目预算金额及合同期限:
项目预算金额:本项目预算为12万元。
合同期限:合同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每份盒饭最高限价为30元,最后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
三、采购项目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详见采购文件第五章。
四、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
(一)通用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1.2上一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1.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1.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2.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投标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3.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投标人需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五、竞争性磋商文件发布信息
竞争性磋商文件提供及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竞争性磋商文件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免费下载,有关本次竞争性磋商的事项若存在变动或修改,敬请及时关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的信息更正公告。
六、磋商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接收时间:2021年3月12日11:00-11:30,逾期送达将作无效响应处理;
(二)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2021年3月12日11:30整
(三)响应文件接收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大楼西南角C电梯厅7、8、9号电梯至三楼开标室(具体房间详见现场屏幕);
(四)磋商响应文件接收人:乔秀善
七、磋商响应文件开启信息
(一)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1年3月12日11:30后;
(二)响应文件开启及磋商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四楼评标室;
八、本次磋商采购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联系人:许滢,联系电话: 025-83668515;
采购人地址:江苏省南京市建邺区汉中门大街145号,邮政编码:210036;
(二)采购中心联系人:乔秀善, 联系电话:025-83668530;
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中心二期3楼南区,邮政编码:210036
对项目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请与采购人联系,需求部分的询问、质疑由采购人负责答复。
九、本次磋商响应文件制作份数要求
正本份数:1份 副本份数: 2份
十、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保证金要求:
本次磋商不收取保证金。
十一、其他说明事项:
样品随投标文件一并提交。
第二章 磋商须知
(参加竞争性磋商的供应商以下简称“磋商供应商”)
一、总则
1、适用范围
1.1 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以下简称磋商文件)仅适用此项目。
2、项目采购方式
本次采购采取竞争性磋商的方式。
3、合格的磋商供应商
3.1满足本磋商文件“采购邀请”中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规定。
3.2 满足本磋商文件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规定。
4、参加磋商费用
4.1参加磋商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费用。不论最终的成交结果如
何,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中心)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4.2本次磋商采购采购中心和采购人不收取标书工本费与成交服务费。
5、磋商文件的约束力
供应商一旦下载了本磋商文件并决定参加磋商,即被认为接受了本磋商文件的规定和约束,并且视为自竞争性磋商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自身权益是否受到了损害。
6、磋商文件的澄清及修改
6.1任何要求对磋商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5日前按采购邀请中的通讯地址,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中心。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中心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中心将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至少5日前,在江苏政府采购网上发布书面更正公告形式通知所有获取磋商文件的供应商。不足5日的,采购中心应当顺延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6.2采购中心可以视采购项目的具体情况,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考察或召开磋商前答疑会,但不单独或分别组织只有一个供应商参加的现场考察和答疑会。
7、适用定义:本文件中所用下列名词的含义在此予以确定。
7.1“采购人”系指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7.2“供应商”系指能够满足本次采购条件的供货商。
7.3“合同”系指买卖双方签署的、合同格式中载明的买卖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7.4“货物”系指供应商根据合同规定应向采购人提供的一切货物和材料。
7.5“服务”系指根据合同规定卖方承担与供货有关的辅助服务,如运输、保险等和合同中规定卖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7.6“服务期限”系指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履行完毕。
二、项目概述
本次采购项目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就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盒饭采购配送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
(一)本次服务的内容为:
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盒饭采购配送项目。(具体要求详见项目需求章节)
(2)? 服务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至全部服务履行完毕。
(3)? 交付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60个日历日内。
(四)质保期:自验收合格之日起1年。
(五)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六)付款方式:见采购需求
(七)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磋商响应文件份数和签署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准备磋商响应文件(以下简称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
响应文件的正本和所有的副本均需打印或复印。响应文件正本中,除磋商文件规定的可提交复印件外,其他文件均须提交原件,文字材料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响应文件正本须经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磋商供应商公章。本磋商文件所表述(指定)的公章是指刻有供应商法定名称的印章,不包括合同、财务、税务、发票等形式的业务专用章。
1.2 除磋商供应商对错处做必要修改外,响应文件不得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如有修改错漏处,必须由响应文件签署人签字或盖章。
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2.1磋商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磋商供应商与采购中心及采购人就有关磋商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使用简体中文。磋商文件中既有中文也有外文的,以中文意义为准。
2.2 除技术性能另有规定外,响应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须采用国家法定计量单位。
3、参加磋商供应商资格的文件证明
3.1磋商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磋商和成交后有能力独立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2磋商供应商除必须具有履行合同所需提供的设备以及服务的能力外,还必须具备相应的财务、技术方面的能力。
3.3磋商供应商应填写并提交磋商文件所附的“资格证明文件”。
4、磋商响应报价表
4.1磋商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规定格式填报磋商响应报价表(含分项报价)。每项产品或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任何有选择的报价将不予接受,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2标的物
详见项目需求。
4.3有关费用处理
本次采购磋商供应商的报价应包括为完成本项目发生的所有费用,本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除外。
4.4其它费用处理
磋商文件未列明,而磋商供应商认为必须的费用也须列入报价。
4.5报价采用的货币
响应文件中的单价和总价,无特殊规定的采用人民币报价,以元为单位标注。磋商文件中另有规定的按规定执行。
4.6 磋商响应报价表上的价格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填写。
5、项目需求响应方案
5.1提供为完成本项目的总体实施方案。
5.2对磋商文件中项目需求的技术与商务条款要求逐项作出应答,并提供依据或说明。
5.3磋商供应商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1磋商供应商应严格按照采购邀请要求的份数准备响应文件,每份响应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磋商供应商应将响应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密封。
1.2密封的响应文件应:
(1)按采购邀请中注明的地址送达规定地点;
(2)注明参加磋商项目名称、磋商文件标书编号;
(3)密封包装上应写明磋商供应商名称和地址。
1.3如果密封包装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采购中心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响应文件,采购中心将予以拒绝,作无效响应处理。
采购中心拒绝接收以邮寄方式送达的任何磋商响应文件。
2、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2.1采购中心收到响应文件的时间不得迟于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
2.2采购中心可通过修改磋商文件自行决定酌情推迟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磋商供应商的所有权利和义务以及受制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均应以延长后新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准。
3、迟交的响应文件
3.1采购中心将拒绝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接收响应文件。
4、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4.1磋商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磋商响应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在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送达指定地点。
4.2磋商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书,应按本文件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并应在封套上加注“修改”和“撤回”字样。
4.3 磋商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5、磋商响应有效期
5.1 磋商响应有效期为采购中心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后六十(60)天。磋商响应有效期比规定短的将被视为非实质性响应性而予以拒绝。
5.2 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中心于原磋商响应有效期满之前,可向磋商供应商提出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要求。这种要求与答复均应采用书面形式。磋商供应商可以拒绝采购中心的这一要求而放弃磋商响应。同意延长磋商响应有效期的磋商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响应文件。。
五、磋商与评审
1、磋商仪式
1.1采购中心将在采购邀请中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开始仪式,仪式由采购中心主持,磋商供应商应委派携带有效证件的代表准时参加,参加仪式的代表需签名以证明其出席。
2、磋商小组
2.1 磋商开始仪式结束后,采购中心将立即组织磋商小组进行评审。
2.2 磋商小组由政府采购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组成,且人员构成符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
3、磋商评审过程的保密与公正
3.1磋商小组、采购人和采购中心工作人员、相关监督人员等与评审工作有关的人员,对评审情况以及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
3.2在磋商评审过程中,磋商供应商不得以任何行为影响磋商评审过程,否则其响应文件将被作为无效响应文件。
3.3磋商小组成员应当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磋商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应当告知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
4、评审过程的澄清、说明和更正
4.1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响应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4.2接到磋商小组要求的供应商应派人按磋商小组通知的时间和地点做出书面澄清、说明或更正。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当附法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并附身份证明。
4.3 接到磋商小组澄清要求的供应商如未按规定做出澄清,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5、对响应文件的初审
5.1响应文件初审分为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
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
磋商小组在进行资格性审查的同时,将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对供应商是否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情况进行查询,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参加磋商的资格。查询结果将以网页打印的形式留存并归档。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5.2在正式磋商之前,磋商小组将首先审查每份响应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了磋商文件的要求。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应该是与磋商文件要求的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负偏离或保留。
所谓重大负偏离或保留是指与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存在负偏离,或者在实质上与磋商文件不一致,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和见证方的权利或供应商的义务,纠正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性响应要求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重大偏离由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认定。磋商小组决定响应文件的响应性只根据响应文件本身的内容,而不寻求外部的证据。
5.3 被认定为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1)未按照磋商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供应商在报价时采用选择性报价;
(3)供应商不符合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合格磋商供应商资格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本磋商文件中斜体且有下划线部分为实质性要求和条件);
(5)其他法律、法规及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属于未实质性响应的响应文件的情形;
(6)供应商被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5.4 未实质性响应磋商文件的响应文件按无效响应处理,磋商小组将予以拒绝,供应商不得通过修改或撤销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而使其响应文件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文件。
5.5 磋商小组将允许修正响应文件中不构成重大负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的、不一致的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供应商相应的名次排列。
6、磋商程序及评审方法和标准
6.1磋商程序
6.1.1 对于通过资格性和符合性审查的供应商,磋商小组所有成员将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能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的内容有: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将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
6.1.2 磋商文件能够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磋商文件不能详细列明采购标的的技术、服务要求,需经磋商由供应商提供最终设计方案或解决方案的,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将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投票推荐3家以上供应商的设计方案或者解决方案,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最后报价。
最后报价是供应商响应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符合《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管理暂行办法》第三条第四项及《财政部关于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财库[2015]124号)规定情形的,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可以为2家。
6.1.3 磋商供应商未在磋商小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最后报价的视为放弃磋商,其磋商响应按无效响应处理。最后报价须由磋商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者加盖公章。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
6.2 评审方法和标准
6.2.1评审方法。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6.2.2评审标准
见本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
6.3采购活动终止的情况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竞争性磋商采购活动将被终止: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除本磋商文件第6.1.2条第三款规定的情形外,在采购过程中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3家的。
六、成交
1、确定成交单位
1.1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3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符合本文件第6.1.2条情形的,可以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1.2采购人从评审报告提出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中,按照排序由高到低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商。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中心将在“江苏政府采购网”发布成交结果公告,公告期限为1个工作日。
成交结果确定后,采购中心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采购中心将以中国邮政EMS的形式向成交供应商寄送成交通知书,请供应商务必准确填写《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开标/采购活动签到表》,如因相关信息错误导致成交通知书无法寄达,采购中心将不再寄送成交通知书,由供应商代表携带授权书到我中心办公地点登记领取。
1.3若有充分证据证明,成交供应商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一经查实,将被取消成交资格: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
(2)与评审专家、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中心工作人员恶意串通的;
(3)向评审专家、采购人或采购中心工作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4)恶意竞争,最终总报价明显低于其自身合理成本且又无法提供证明的;
(5)不满足本磋商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但在评审过程中又未被磋商小组发现的;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或者未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
2、质疑处理
2.1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潜在供应商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
2.2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采购过程和采购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中心或采购人提出质疑。上述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是指:
(1)对可以质疑的磋商文件提出质疑的,为收到磋商文件之日或者磋商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2)对采购过程提出质疑的,为各采购程序环节结束之日;
(3)对成交结果提出质疑的,为成交结果公告期限届满之日。
供应商应当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供应商如在法定期限内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提出多次质疑的,采购中心将只对供应商第一次质疑作出答复。
2.3质疑函必须按照本磋商文件中《质疑函范本》要求的格式和内容进行填写。供应商如组成联合体参加磋商,则《质疑函范本》中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之处,联合体各方均须按要求签字、盖章、加盖公章。
2.4 采购中心只接收以纸质原件形式送达的质疑。采购中心质疑接收部门为内控科,联系地址: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省政务办二期3楼南区3027,联系电话:025-83668531。
2.5 以下情形的质疑不予受理
2.5.1 内容不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质疑。
2.5.2 超出政府采购法定期限的质疑。
2.5.3 以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递交的非原件形式的质疑。
2.5.4 未参加投标活动的供应商或在投标活动中自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
2.6 供应商提出书面质疑必须有理、有据,不得捏造事实、提供虚假材料进行恶意质疑。否则,一经查实,采购中心有权依据政府采购的有关规定,报请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对该供应商进行相应的行政处罚和记录该供应商的失信信息。
七、合同签订相关事项
1、签订合同
1.l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中心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且不得迟于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由此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成交供应商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 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磋商采购过程中有关澄清、承诺文件均应作为合同附件。
1.3 签订合同后,成交供应商不得将成交产品或服务进行转包。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也不得采用分包的形式履行合同,否则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成交供应商的履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转包或分包造成采购人损失的,成交供应商应承担相应赔偿责任。
2、履约保证金
2.1成交供应商在收到成交通知书后,需缴纳履约保证金,履约保证金用以约束成交供应商在合同履行中的行为,弥补合同执行中由于自身行为可能给采购人带来的各种损失。如果成交供应商不同意按照规定去做,采购中心有权取消本次采购成交决定,并没收其磋商保证金。
2.2履约保证金的退还:合同履行结束后,成交供应商凭采购人签署的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证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前往采购中心内控科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无息退还)。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25-83668526。
3、政府采购履约资金扶持政策
3.1根据国家扶持中小企业的有关政策,在我中心组织的采购项目成交的企业,在履约过程中如遇到资金困难,凭成交通知书在相关金融机构办理授信申请。相关事宜可向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25-83668526。
第三章 合同条款及格式
以下为成交后签定本项目合同的通用条款,成交供应商不得提出实质性的修改,关于专用条款将由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结合本项目具体情况协商后签订。
江苏省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_________
乙方:(卖方)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项目竞争性磋商的结果,签署本合同。
一、采购标的
1.1 产品/服务内容: 。
1.2 服务期限: 。
1.3 补充条款: 。
二、合同金额
2.1 本合同金额为(大写):_________________圆整(¥__________元)人民币。
本合同价款包含所有乙方提供合同约定产品和服务的报酬及乙方提供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所支出的必要费用,甲方在上述合同价款之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三、技术资料
3.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向甲方提供有关技术资料。
3.2 没有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将由甲方提供的有关合同或任何合同条文、规格、
计划、图纸、样品或资料提供给与履行本合同无关的任何其他人。即使向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人员提供,也应注意保密并限于履行合同的必需范围。
四、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甲方在使用、接受本合同中产品和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时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版权、商标权和工业设计权等知识产权的起诉。一旦出现侵权,由乙方负全部责任。
五、产权担保
乙方保证所交付标的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疵。
六、履约保证金
6.1乙方交纳人民币_________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不超过合同金额的10%)。
6.2合同履行结束后,乙方凭采购人签署的同意退还履约保证金的证明(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履约保证金退还申请》,加盖采购单位公章),前往采购中心内控科办理保证金退还手续(无息退还)。
七、转包或分包
7.1本合同范围内产品或服务,应由乙方直接供应,不得转让他人供应;
7.2 除非得到甲方的书面同意,乙方不得部分分包给他人供应。
7.3如有转让和未经甲方同意的分包行为,甲方有权给予终止合同。
八、质保期
质保期 年。(自项目验收合格之日起计)
九、交付期、交付方式及交付地点
9.1交付期: 。
9.2交付方式: 。
9.3交付地点:_ _。
十、合同款支付
10.1付款方式: 。
10.2当采购数量与实际使用数量不一致时,乙方根据实际使用量提供产品和服务,合同的最终结算金额按实际使用量乘以成交单价进行计算。
十一、税费
本合同执行中相关的一切税费均由乙方负担。
十二、质量保证及售后服务
12.1乙方应按磋商文件规定和响应文件承诺的性能、技术要求、质量标准向甲方提供产品或服务。
12.2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质保期内因其本身出现质量问题,根据实际情况,经双方协商,可按以下办法处理:
(1)更换:由乙方承担所发生的全部费用。
(2)合同终止处理:合同终止,并退还甲方支付的合同款,同时应承担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甲方不承担发生任何费用。
12.3如在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问题,乙方在接到甲方通知后在 小时内到达甲方现场。
12.4在质保期内,乙方应对产品或服务出现的质量及安全问题负责处理解决并承担一切费用。
十三、验收
13.1甲方对乙方提交的产品或服务依据磋商文件上的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进行验收。
13.2乙方交货前应对产品或服务作出全面检查和对验收文件进行整理,并列出清单,作为甲方验收和使用的技术条件依据,检验的结果应随服务一起提交甲方。
13.3甲方对乙方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使用前,乙方需负责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试用,直到符合技术要求,甲方才做最终验收。
13.4对技术复杂的产品或服务,甲方可请国家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参与初步验收及最终验收,并由其出具质量检测报告。
13.5验收时乙方必须在现场,验收完毕后作出验收结果报告;磋商文件规定以外的验收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十四、合同内容的交付
14.1乙方应保证合同标的安全运达甲方指定地点。
14.2 使用说明书、质量检验证明书一并提交甲方。
14.3 乙方在合同标的交付甲方48小时前通知甲方准备接收。
14.4 合同标的在交付甲方前发生的风险均由乙方负责。
14.5 合同标的在规定的交付期限内由乙方送达甲方指定的地点视为交付,乙方同时需通知甲方已送达。
十五、违约责任
15.1 甲方无正当理由拒收的,甲方向乙方偿付拒收货款总值的百分之五违约金。
15.2 甲方无故逾期验收和办理合同款支付手续的,甲方应按逾期付款总额每日万分之
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15.3 乙方逾期交付合同标的的,乙方应按逾期交货总额每日千分之六向甲方支付违约金,由甲方从待付合同款中扣除。逾期超过约定日期10个工作日不能交付的,甲方可解除本合同。乙方因逾期交付或因其他违约行为导致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合同总值5%的违约金,如造成甲方损失超过违约金的,超出部分由乙方继续承担赔偿责任。
15.4 乙方所交的产品或服务不符合项目需求要求、乙方响应文件承诺及国家有关质量标准的,甲方有权拒收,乙方愿意更换但逾期交付的,按乙方逾期交付处理。乙方拒绝更换的,甲方可单方面解除合同,并由乙方赔偿由此造成的甲方全部损失。
十六、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6.1 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履行期延
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16.2 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明。
16.3 不可抗力事件延续120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行合同。
十七、诉讼
17.1 双方在执行合同中所发生的一切争议,应通过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合同签订地法院起诉,合同签订地在此约定为南京市。
十八、合同生效及其它
18.1 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后生效。
18.2本合同未尽事宜,遵照《合同法》有关条文执行。
18.3 本合同正本一式三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方、乙方、及财政监管部门
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第四章 项目需求
1项目概况:
本项目是以解决项目评审专家、采购人代表及相关工作人员就餐为主的快餐配送服务项目。预估4000份盒饭,每份盒饭30元。具体以实际配送数量为准,费用按实结算。
2协议期限:
服务期限一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算
3具体需求:
(一)配送要求
1、配送时间:中餐就餐时间为11:00~12:00,晚餐就餐时间为17:00~18:00,卖方应确保在开餐前将盒饭送至买方指定地点,如需上下楼梯,应有卖方人员负责搬运。卖方应充分考虑交通状况等意外情况,确保能够及时送到。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送到的,应当及时与甲方取得联系,说明情况并承担相应责任。
2、配送地点:南京市汉中门大街145号江苏省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二期大楼西南角C电梯厅7、8、9号电梯至四楼
(二)质量要求
1、卖方按照一大荤(大荤成品重量不少于150克)、二小荤(小荤成品重量为100克-200克)、一素菜(素菜成品重量为100克-200克)、一盒米饭、酸奶(不少于100克)或水果(不少于100克)进行报价。菜品1周内应无重复。
2、卖方配送的食品所购买的原材料如:粮油、调味品、副食品、冷冻制品、豆制品、蔬菜、干货、洗涤与卫生用品等物资必须源自正规途径,一旦在供应中发生食物中毒事件,卖方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且买方有权根据事件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3、卖方提供的餐具应无毒、卫生、环保。餐具清洗消毒杀菌应充分彻底,洗涤剂残留量不得超标。一旦发生因餐具材质不卫生或餐具清洁不彻底导致食品卫生事故或给买方就餐人员身体健康造成不良影响,卖方必须承担相应的经济和法律责任,且买方有权根据事件决定是否解除合同。
4、卖方须采取有力措施,确保所提供的饮食安全、卫生、可口、服务周到。所有产品的质量要求为同类产品中综合质量中等及中等偏上的产品。卖方须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和《动物检疫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如出现因食用其提供的食品导致食物中毒的事故发生,卖方须对此提供一切经济赔偿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卖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供给买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食品:
(1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2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污染,对人体健康有害的;
(3含有致病性寄生虫、微生物或者微生物含量超过国家限定标准的;
(4未经动物检疫部门检疫、检验或者检疫、检验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
(5病死、毒死或者死因不明的禽、畜、兽、水产动物等及其制品;
(6掺假、掺杂、伪造,影响营养、卫生的;
(7用非食品原料加工的,加入非食品用化学物质或者将非食品当作食品的;
(8超过保质期限的。
(三)样品要求
1、申请竞争性磋商的供货商须在参加投标时前将样品送至买方指定地点。
2、申请竞争性磋商的供货商按照30元每份标准免费提供三份菜品不同样品供评委评选,菜品要求为一大荤、二小荤、一蔬菜、一份米饭、酸奶或水果。
3、提供的样品应按照正式配送时的包装要求进行包装。
。
4服务需求:
1卖方企业内部管理必须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的各项条款,并接受市、区卫生监督部门的督查,所有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方可上岗服务。应有健全的防鼠、防蝇、防尘“三防”措施(特别是分菜间、加工间、餐厅等场所的门窗)。
2、生产装备:卖方至少有餐饮生产及加工配套场地(提供自有或租赁证明文件),拥有充足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配套生产加工设备,配套生产加工设备(提供证明文件)。
3、卖方须保证其生产经营过程符合有关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规范性文件。
4、卖方配送工具进入买方单位时,必须接受买方单位管理,发生任何人员与设施损伤,均由卖方承担全部责任。
6、 卖方须指定专人负责买方订餐事宜。
7、配送人员要求:
(1)按时送货。
(2)语言文明、礼貌,举止端庄,勿大声喧哗。
(3)配送时带好送货清单,与配送点的现场人员做好交接。
8、项目团队:成交供应商应当成立项目团队负责本项目,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项目的对接和协调相关事宜。
5质量、环保、安全要求:
1、成交单位负责此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服务,承担全部项目的质量、安全、文明服务责任。在作业中如发生任何违规操作行为,造成人员伤亡事故及不良的社会影响,由成交单位负全部责任,运营公司不承担任何连带责任。
2、成交单位需向运营公司提供有关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等相关材料。
3、成交单位人员的一切安全责任由成交单位承担。
六、付款方式:
每月按实际数量结算费用。付款须提供正式普通发票,并提供供货明细表。
七、其它事项:
第一成交候选人单月配送盒饭;第二成交候选人双月配送盒饭。采购人依据对2家《盒饭月度考核表》打分情况,可以进行调配。
盒饭月度考核表 |
|||||
供应商名称: |
月份: |
月 |
|||
序号 |
考核项目 |
考核内容 |
计扣标准 |
标准分 |
评价得分 |
一 |
送餐及时、准确 |
1、在规定时间内按要求送至指定地点 |
未按规定送餐的除了按照合同条款扣除当日合同款外,每发生一起扣1分。 |
20 |
|
2、按照预定的数量准确送达 |
未按规定送餐的除了按照合同条款扣除当日合同款外,每发生一起扣1分。 |
||||
二 |
送餐设施是否完善 |
1、按照相关规范及要求使用送餐车、保温箱,且保持送餐车、保温箱等送餐设施设备干净、整洁、卫生。 |
未使用合格的送餐车、保温箱,不得分,送餐车、保温箱等设施设备不干净、整洁、卫生每发现1次扣1分。 |
20 |
|
2、使用符合要求的食品级包装盒、碗筷等餐具用品 |
未使用食品级餐具的不得分,餐具质量、卫生状况不符合要求的每发现1起扣1分。 |
||||
三 |
菜品的质量 |
1、盒饭送达时保持规定的温度 |
盒饭送达时温度不达标标准的,每1份扣1分。 |
40 |
|
2、菜品内容符合合同餐费标准 |
送餐内容不符合合同标准的每1次扣1分,荤素搭配不合理每1次扣2分。 |
||||
3、饭菜可口,色香味俱全 |
菜品难以入口(过咸、过甜、过辣、无味等)1次扣1分,米饭或菜品发现未煮熟、煮透的每发生1次扣10分,米饭或菜品送达时出现变质现象,除了按照合同条款扣款外,每发生一次扣20分。 |
||||
四 |
配套服务 |
1、送餐人员须保持个人卫生,标准着装、衣帽整洁,佩戴手套口罩,礼貌文明用语。 |
送餐人员卫生情况差,送餐态度恶劣,每发生1次扣2分。 |
20 |
|
2、无评审专家和工作人员反映及投诉。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5分。 |
||||
3、是否服从采购单位管理 |
每发现一处不符合扣1-5分。 |
||||
扣分合计 |
|||||
合格分为90分。全年累计三次月考核不达标为不合格,建议提前终止其合同。 |
|||||
第五章 评审方法和评审标准
一、评标方法
本项目经磋商确定最终采购需求和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后,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评审时,磋商小组各成员应当独立对每个有效响应的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汇总每个供应商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磋商小组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2名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最后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评审得分且最后报价相同的,按照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推荐。
二、政府采购政策功能落实
1、小微型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给予10%的扣除价格,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企业声明函》。
(3)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2、残疾人福利单位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残疾人福利单位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残疾人福利单位标准请参照《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3、监狱和戒毒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对监狱和戒毒企业(简称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需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供应商如不提供上述证明文件,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3)监狱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4、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5、大中型企业与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多家小微型企业分包,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中约定小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给予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2%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6、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监狱企业)的,联合体享受10%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7、根据《江苏省政府采购信用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供应商信用评价结果为三星的扣2分,评价结果为二星的扣3分,评价结果为一星的扣4分。
三、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确定成交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将按下列评分办法和标准进行评分,总分值为100分。
序号 |
分值 |
评审内容 |
评分细则 |
1 |
9 |
认证体系 |
提供有效期内的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每提供一项得2分,提供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得3分,不提供不得分,满分9分。 |
2 |
6 |
同类项目经验 |
依据2017年以来完成的同类招投标项目案例,每提供一个同类招投标项目案例得2分,最高得6分。请投标人严格按照要求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否则有可能影响评审结果。 |
3 |
5 |
项目组人员 |
投标人团队中有一名初级厨师证得5分(提供证书复印件)。 |
4 |
5 |
运输配送车辆 |
拥有盒饭运输配送所需封闭式专用运输车辆得5分,没有盒饭运输配送所需封闭式专用运输车辆不得分。(提供车辆采购发票复印件或者车辆租赁合同原件) |
5 |
5 |
场地面积 |
拥有餐饮生产加工配套场地得5分(须提供自有或租赁的相关证明文件)。 |
6 |
10 |
食材质量承诺 |
投标人承诺提供当天现采的蔬菜、水果、荤菜食材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投标人承诺盒饭送达时保持规定的温度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
7 |
5 |
包装盒质量 |
投标人提供包装盒符合国家规定的环保卫生要求的得5分(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
8 |
5 |
生产装备能力 |
投标人拥有充足的粗加工、切配、烹饪、餐用具清洗消毒、备餐等配套生产加工设备,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 |
9 |
5 |
服务方案针对性 |
服务方案完善,管理人员、制作加工人员、饭菜质量保障方案有效可行。服务方案在针对性方面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 |
10 |
5 |
人员配备情况 |
投标人承诺指定一名工作人员负责本项目的对接和协调相关事宜得5分,不提供不得分(提供承诺书,格式自拟)。 |
11 |
5 |
服务方案时间安排 |
投标人项目服务方案在时间安排方面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 |
12 |
5 |
服务规范 |
投标人项目方案在服务规范方面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 |
13 |
5 |
应急保障 |
对突发性应急供餐保障项目保障方案以及食品安全应急保障方案,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 |
14 |
5 |
菜单制定 |
提供的一周菜单是否全面、搭配是否合理、营养是否丰盛,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 |
15 |
5 |
餐品质量(按样品打分) |
1、由评委根据样品餐盒质量、包装严密性,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 |
5 |
2、由评委根据样品食材份量由多到少排序,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 |
||
5 |
3、由评委根据样品菜品外观,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 |
||
5 |
4、、由评委根据样品菜品口味,优于招标文件要求的得5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2分,不满足招标文件要求的得0分。 |
六章 响应文件的组成和格式
竞争性磋商响应文件
(正或副本)
项 目 名 称:
项 目 编 号:
磋商供应商名称(法人单位):
日 期:
响应文件主要目录
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
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三、评分索引表
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五、磋商响应函
六、磋商响应报价表
七、供货一览表
八、技术参数响应及偏离表
九、商务条款响应及偏离表
十、人员配备方案、服务方案、风险管理方案、保密承诺等
……
一、资格审查响应对照表
序号 |
资格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
磋商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
通用资格条件 |
||||
1 |
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
|||
2 |
2018或2019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
|||
3 |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 |
|||
4 |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
|||
5 |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
|||
特定资格条件 |
||||
6 |
未被“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
|||
7 |
投标人需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
|||
其他资格条件 |
||||
8 |
法人授权书 |
|||
9 |
磋商响应函 |
|||
10 |
||||
11 |
||||
12 |
…… |
二、符合性审查响应对照表
序号 |
符合性审查响应内容 |
是否响应 (填是或者否) |
磋商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1 |
采购需求中必须满足的实质性要求(即加斜体下划线内容,每条详细列出) |
||
2 |
|||
3 |
|||
4 |
|||
5 |
…… |
三、评分索引表
评分项目 |
在磋商响应文件中的页码位置 |
四、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资格证明文件目录
文件1 法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
文件2 2018年度或2019年度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文件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复印件)。
文件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后)
文件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见后)。
文件6 法人授权书(原件)。
文件7 投标人需具有餐饮服务许可证(提供复印件)。
文件8 磋商响应函(原件)。
以上资格证明文件中要求加盖公章的,必须加盖公章,否则视为无效磋商响应文件。
2、非实质性资信证明文件目录
格式1 《企业声明函》
格式2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格式一 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组织的(单位名称)采购编号为***,(项目名称)的采购活动,提供的货物全部由符合政策要求的小微企业制造。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的规定,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小微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2.(标的名称),属于 行业;制造商为(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1,属于(小型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公章):
日 期:
备注1: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可不填报。
备注2: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
格式二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采购文件编号为______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在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提供的残疾人福利单位产品报价合计为人民币(大写) 圆整(¥: )。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备注:1、供应商如不提供此声明函,价格将不做相应扣除。2、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单位的,此声明函将随成交结果同时公告,接受社会监督)
供应商全称(盖章):
日 期: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为履行本项采购合同我公司具备如下主要设备和主要专业技术能力:
主要设备有: 。
主要专业技术能力有: 。
法人授权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供应商名称)授权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我方就JSZC- 号项目采购活动的合法代理人,以本公司名义全权处理一切与该项目采购有关的事务。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生效,特此声明。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联系电话:(手机)
单位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单位(法人单位)盖章(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单位地址:
日期:
如果我公司(单位)成交,请按以下信息寄送成交通知书
1.? 联系人:
2.? 寄送地址:
3.? 联系电话: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声 明
我单位郑重声明: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五、磋商响应函
致:江苏省政府采购中心
根据贵方的 号磋商文件,正式授权下述签字人_________ (姓名和职务)代表我方______________(供应商的名称),全权处理本次项目磋商采购的有关事宜。
据此函,__________(签字人)兹宣布同意如下:
1.按磋商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买方提供所需货物、服务。
2.我们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及其有效补充文件,我们知道必须放弃提出含糊
不清或误解问题的权利。
3.我们同意从规定的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起遵循本响应文件,并在规定的磋商、
有效期期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4.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磋商采购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
证我方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是真实的、准确的。
5.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根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并
保证在磋商文件规定的时间完成项目,交付买方验收、使用。
6.遵守磋商文件中要求的收费项目和标准。
7.与本磋商采购有关的正式通讯地址为:
地 址: 邮 编:
电 话: 传 真:
供应商开户行: 账 户:
供应商名称
授权代表签字:
日 期: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七、 供货一览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