确定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成交公告
附件1 | 退役军人事务厅磋商文件定稿.pdf |
附件2 | 烁程中小企业声明函.jpg |
一、项目编号:HBBY-C2021017(招标文件编号:HBBY-C2021017)
二、项目名称:确定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石家庄烁程商贸有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长安区跃进路226号白佛蔬菜综合市场北区13-14号
中标(成交)金额:35.0000000(万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供应商名称 | 货物名称 | 货物品牌 | 货物型号 | 货物数量 | 货物单价(元) |
1 | 石家庄烁程商贸有限公司 | 米、高筋小麦粉、非转基因调和油或非转基因大豆油、蔬菜、鲜蛋、牛奶、肉类(禽类或畜类) | 无 | / | / | / |
| | | | |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尚永福、陈爱仙、张哲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本项目代理费收费标准: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有关规定收取。
本项目代理费总金额:0.5250000 万元(人民币)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它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35号
联系方式:王主任 0311-66906815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河北百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西路37号
联系方式:张研、马晓磊 0311-8984668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张研、马晓磊
电 话: 0311-89846680
确定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招标编号:HBBY-C2021017
采 购 人: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盖章)
招标代理机构:河北百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盖章)
2021年 03月
1
目 录
第一章 磋商公告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2
第一章 磋商公告
政府采购项目名称:确定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
采购项目标书编号:HBBY-C2021017
采购人名称: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采购人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35号
采购人联系方式:王主任 0311-66906815
采购代理机构全称:河北百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西路37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张研、马晓磊 0311-89846680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内容:米、高筋小麦粉、非转基因调和油或非转基因大豆油、蔬菜、鲜蛋、牛奶、肉类(禽类或
畜类)
采购预算:约430000元
项目实施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供货时间:按需供货
质量标准:合格
简要技术要求:详见磋商文件;
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
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不
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
商(开标现场查询);3、参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
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4、经营企业必须
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5、生产企业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复
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磋商文件发售时间:2021年 3 月 3 日至 2021 年 3 月 9 日(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 9:00至11:00,下午
14:00 至 17:00
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在文件发售时间内携带单位营业执照、法定代表人授权委
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资格要求的原件和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一套到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西路37号
六楼购买磋商文件。
磋商文件发售方式:现金发售
磋商文件售价:500 元/份
投标截止时间:2021 年 3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时间:2021 年 3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开标地点:河北百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西路37号双维大厦六楼)
3
第二章 磋商须知
磋商须知前附表 1
本须知前附表的条款号是与《磋商须知正文部分》中条款的项号相对应的。如果有矛盾的话,应以本附
表为准。
序号 条 款 名 称 编 列 内 容
1.2.1
采购人
名称: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地址:河北省石家庄市新华区合作路35号
联系人:王主任
联系电话:0311-66906815
1.2.2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河北百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南二环西路37号
联系人:张研、马晓磊
电话:0311-89846680
1.2.3 项目名称 确定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机关食堂食材供应商项目
1.2.5 资金来源,落实情况 财政拨款,已落实
1.2.6 供货时间 按需供货
1.2.7 供货地点 采购人指定地点
1.2.8 质量标准 合格
1.3.1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2、未
被列入国家信息中心“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
录、重大税收违法案例当事人名单和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
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开标现场查询);3、参
与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
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
政处罚的书面声明;4、经营企业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一套加
盖公章: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5、生产企业必须提供以下
证件复印件一套加盖公章: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证;6、本项
目不接受联合体参加。
3.3.4 最高限价 约430000元
4
3.5.1 磋商保证金
保证金金额:4000元(肆仟元整);
磋商保证金形式:电汇或转账,其有效期应与磋商有效期一致。供应商
磋商保证金应从其基本账户中汇出。
磋商保证金提交时间: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提交,以到账时间
为准。
公司名称:河北百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账号:11655000000803266
开户行:华夏银行石家庄裕东支行
行号:304121040927
注意事项: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账户汇(转)出,并注明
项目投标保证金
3.6.1 响应文件有效期 自首次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起计算 60 个日历日。
3.7.1 响应文件份数 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3.7.2 签字或盖章要求
(1) 磋商响应声明、报价一览表、供应商资格声明、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或授权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 加
盖单位公章;
(2) 其他证明供应商资格的文件或证明材料应为加盖出具单位公章
的有效文件,样式可参照“响应文件格式”编制;
4.1.2
封套上应载明的信息
供应商地址:
供应商名称:
(项目名称) 磋商响应文件
在 年 月 日 时 分前不得开启
5.1.1
磋商时间、地点等要求
(1)磋商时间:2021 年 3 月 15 日 09 时 30 分
(2) 磋商地点:河北百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会议室(石家庄市桥西区
南二环西路37号双维大厦六楼)
(3) 其他要求: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应当按时参加磋商,并在采购机
构按磋商程序进行点名时,现场提交以下证明资料,以证明其出席。未
提交以下资料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A、法定代表人参加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原件、本 人
身份证原件;
B、授权代表参加的应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
5
件。
以上证明资料格式可参照本磋商文件“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中的相应内容编制。
5.2
磋商小组的组成
评审专家人数:3 人
评审专家确定方式:由采购人代表 1 人及从河北省政府采购专家库
中确定 2 人组成。
5.3.2
磋商轮数和最后报价
的其他要求
1、磋商轮数:两轮;
2、最后一轮磋商结束后,所有仍在参加磋商的供应商按照磋商小
组的要求做最后报价(含修正的响应文件,如有),最后报价由其 法
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5.5.2 成交供应商的数量 1 个供应商
8 其他规定
8.1 付款方式:以签订合同为准。
8.2
磋商代理服务费:参考计价格(2002)1980号文件《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及
有关规定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
8.3
解释权:
构成磋商文件的各个组成文件应互为解释,互为说明;除磋商文件中有特别规定外,按磋
商邀请、磋商须知、响应文件格式的先后顺序解释;同一组成文件中就同一事项的规定或
约定不一致的,以编排顺序在后者为准;按本款前述规定仍不能形成结论的,由采购代理
机构和采购人负责解释。
6
磋商须知前附表2:资格性、符合性检查表
1、本须知前附表 2 集中列示了资格性、符合性检查的所有条款,以及要求提供的全部证明资
料。该内容是磋商小组判断供应商的报价是否有效的重要依据。
2、本文件其他章节对资格性、符合性评审中要求提交的证明资料另有规定,但未在以下各表中
专条列出的,不做为评审不通过的依据。法律法规另有特别规定应当否决的,按法律法规的规定
执行。
3、评审中存在以下任一情况的,该项按不合格处理。有一项不合格,即为不通过资格性、符合性评
审,其报价将被否决。
(1) 未按以下各表中条款或备注要求在响应文件中附证明材料复印件、证明资料缺项、提供虚
假资料或提交资料不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
(2) 其他未按规定要求提交资料的,以及所提供的资料不能证明符合评审标准要求的。
资格审查表
序
号
项目内容 合格条件 备注
是否合格及
相关情况
1 营业执照
有效
响应文件中按磋商文件要求附相
关资料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2 开户许可证
有效
3 供应商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 提供声明函 响应文件中附声明函
4 磋商保证金
符合磋商文
件要求
响应文件中提供加盖供应商公
章的保证金缴纳凭证的复印件
5
经营企业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一套
加盖公章: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
证;
符合磋商文
件要求
6
生产企业必须提供以下证件复印件一套
加盖公章:营业执照、食品生产许可
证;
符合磋商文
件要求
7
“信用中国”及“中国政府采购网”网
站网上打印页加盖公章
无失信、重
大税收违法
行为的
以开标当天查询结果为准
结论 是否通过
注:以上表中要求提交的证明资料应按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将复印件附于响应文件中。
7
符合性审查表
(审查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
条款号 评审因素 评审标准
(1)供应商名称 与营业执照等证明资料一致
(2)响应文件的签署
符合文件要求,其中磋商响应声明、报价一览表、供应商
资格声明、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书应由法定代表人
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并加盖单位章。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
授权书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响应文件的,需提供法定代 表
人身份证明;供应商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表签字的,需提交
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5.3.1
(2)
(4)响应文件的份数、构成 符合文件要求
(5)响应文件有效期 符合文件要求
(6)报价 符合文件要求
(7)供货时间、地点和质量 符合文件要求
(8)付款方式 符合文件要求
注:以上表中第(2)、(3)项中的磋商响应声明、报价一览表、供应商资格声明、法定代表人身
份证明或授权书应将原件附于响应文件正本中。其他要求提供的证明资料应将复印件附于响应文
件中,或按响应文件要求提供。
8
磋商须知前附表 3:详细评审(评标方法和标准)
一、评标方法 综合评分法
二、分值构成(总分 100 分)
报价分值:40分(综合评分法中的价格分统一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
即满足磋商文件要求且最后报价最低的供应商的价格为磋商基准价,
其价格分为满分。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统一按照下列公式计算:磋商
报价得分=(磋商基准价/最后磋商报价)×40;技术分值:60分
三、评审标准(60分)
评分因素 评分标准
企业综合实力
(10分)
企业能力良好,健康卫生管理制度健全,财务状况良好:得8.1-10分
企业能力一般,健康卫生管理制度一般,财务状况一般:得6.1-8.0分
企业能力较差,健康卫生管理制度较差,财务状况较差:得0-6.0分
配送方案
(40分)
车辆配备、卫生保鲜措施、人员持证上岗、人员数量保障等方面科学、合
理、较优得32.1-40分
一般的得24.1-32.0分
较差得0-24.0分
质量保证措施(10分)
质量保证措施较优得:8.1-10分
一般的得6.1-8.0分
较差得0-6.0分
注: 1.评审委员会认为,排在前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最低磋商价或者某些分项报价明显不合理或者低于成本,
有可能影响商品质量和不能诚信履约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不能再规定的期限内提供书面文件予以解释说明,并提
交相关证明材料的,评审委员会将对低于成本价格的磋商作无效磋商处理,并取消该响应人的成交候选人资格,
按顺序由排在后面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递补,以此类推。
9
磋商须知正文部分
一、说明
1.1 适用范围
1.1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本磋商邀请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1.2 项目概况
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
1.3 合格的供应商
1.3.1 供应商的资格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
1.3.2 一个供应商只能提交一个响应文件。但如果不同供应商之间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
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均作无效报价处理。
1.3.3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将被认定为串通报价行为并作无效报价处理:
(1) 不同供应商的响应文件错、漏之处一致或雷同,且不能合理解释的;
(2) 由同一人或分别由几个有利害关系的人携带两个以上(含两个)供应商的企业资料参与
资格审查、领取磋商资料,或代表两个以上(含两个)供应商参加磋商答疑会、交纳或退还磋商
保证金、开标的;
(3) 有关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其他串通报价行为。
1.4 参与磋商的费用
无论磋商的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采购活动有关的全部费用。
二、 磋商文件
2.1 磋商文件的组成
(1) 磋商邀请
(2) 磋商须知
(3)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4) 采购内容及要求
(5) 响应文件格式
(6) 磋商方发出的所有修改、澄清通知。
2.2 磋商文件的澄清或者修改
2.2.1 供应商在收到磋商文件后,若有疑问需要澄清,应于收到磋商文件后二日内以书面形式
(包括书面文字、传真、电子邮件等)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下统称采购机构)提出,采购机构
将以书面形式予以解答,解答内容将送达所有参与磋商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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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2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采购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可以对已发出的磋商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
或者修改,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
采购机构或者磋商小组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 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接收磋商文件的供
应商,不足 5 日的,应当顺延提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日期。
三、响应文件
3.1 一般要求
3.1.1 供应商应按本文件第五章“响应文件格式”的要求编制响应文件。
3.1.2 计量单位应使用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3.2 响应文件的组成
3.2.1 响应文件包括下列内容:
(1) 磋商响应声明
(2) 报价一览表
(3) 响应与偏离表
(4) 资格证明文件
(5) 配送方案
(6) 投标保证金收据
3.3 报价要求
3.3.1 供应商应当根据磋商文件要求和范围以人民币报价,且只允许有一个报价。
3.3.2 报价应是本磋商文件确定的全部采购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供应商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
用。
3.3.3 采购项目预算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供应商的报价不得超过采购预算。否则,按无效报
价处理。
3.3.4 本项目根据实际服务情况最终据实结算。
3.4 资格证明文件
供应商应提交满足本章第 1.3 款规定的资格条件要求的证明文件,该证明文件作为响应文件的
一部分。
3.5 磋商保证金
3.5.1 供应商应按磋商须知前附表 1 的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并作为响应文件的一部分。
3.5.2 未按磋商文件规定提交磋商保证金的响应文件,将被视为非实质响应而被拒绝。
3.5.3 未成交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在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成交供应商的磋
商保证金在采购合同签定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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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5.4 发生以下情况磋商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一)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撤回响应文件的;
(二)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材料的;
(三)除因不可抗力或磋商文件认可的情形以外,成交供应商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四)供应商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五)磋商文件规定的其他情形。
3.6 响应文件有效期
3.6.1 响应文件有效期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响应文件有效期不足的将被视为无效响应,并予
以拒绝。
3.6.2 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可于响应文件有效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有效期,
要求与答复均应为书面形式。供应商可以拒绝上述要求而其磋商保证金不被没收。对于同意该要
求的供应商,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响应文件,但将要求其相应延长磋商保证金的有效期。有
关退还和没收磋商保证金的规定在响应文件有效期的延长期内继续有效。
3.7 响应文件的签署及规定
3.7.1 供应商应提供响应文件份数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每份响应文件须采用A4纸印刷(图
表页可例外),并分别采用胶装形式装订成册,编制目录。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
“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有差异时,以正本为准。
3.7.2 响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退色墨水书写,并按磋商须知前附表1的要求由供应商的
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响应文件上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章。授权代表签字的,须持
有书面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标准格式附后),并将其附在响应文件中。响应文件应打印胶装并
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
商的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确认。未按以上要求签署的,按无效报价处理。
响应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正本、副本密封一起。
3.7.4 响应文件因字迹潦草或表达不清所引起的后果由供应商负责。
四、响应文件的递交
4.1 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响应文件应进行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单位章。
4.1.2 响应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
4.2 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于磋商邀请中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密封递交,逾期送达的响应文
件将被拒绝。
4.2.2 响应文件的递交地点见磋商邀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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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 响应文件的补充、修改或者撤回
4.3.1 供应商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书面通知对其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
撤回,该通知须有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时,以补
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4.3.2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供应商不得对响应文件补充、修改或者撤回,但属于本
须知 5.4.2 款规定的情形除外。
五、磋商和评审
5.1 磋商仪式
5.1.1 采购机构在磋商须知前附表 1 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仪式。供应商应派代
表参加,并按要求签名报到以证明其出席。
5.1.2 磋商开始时,由供应商或供应商代表当场查验响应文件的密封状况,采购代理机构拆
封响应文件,公布供应商名称、报价等相关信息。
5.1.3 存在以下情形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
(1)未按磋商邀请要求报名和获取磋商文件,并提交相关资料的;
(2)未按磋商须知第 5.1.1 项规定提交响应文件,并出席磋商仪式的;
(3)未按磋商须知第 4.1 项要求对响应文件进行密封和加写标记的;
(4)未按磋商文件要求对响应文件要求盖章及签字的;
(5)响应文件的递交、修改或撤回不符合磋商须知第 4.2、4.3 项规定的。
5.2 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将根据采购项目的特点依法组建,磋商小组的组成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
5.3 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与澄清
5.3.1 响应文件的初步评审分为资格性检查、符合性检查。
(1) 资格性检查指依据法律、法规和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资格证明、磋商保证金等 进
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报价资格。详细评审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
(2) 符合性检查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从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 度
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磋商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详细评审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2。
5.3.2 响应文件的澄清
(1) 磋商小组在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磋商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可以
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
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纠正。该要求应当以书面形式作出。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
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供应商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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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 计算错误修正的原则:单价与总价有出入,以单价为准;大、小写有出入,以大写为准; 响
应文件正本与副本有出入,以正本为准。按上述原则修正的响应文件,对供应商起约束作用, 供应
商不接受修正的,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5.4 磋商、最后报价
5.4.1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程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
商相同的磋商机会。
5.4.2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 服
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
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供应商应
当按照磋商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件,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
字或者加盖公章。
5.4.3 已提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在提交最后报价之前,可以根据磋商情况退出磋商。采购
机构将退还退出磋商的供应商的磋商保证金。
5.4.4 磋商轮数和最后报价的要求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
根据财政部“财库(2011)181 号文件”规定,对出具《中小企业声明函》的小型和微型企
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即所投产品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
的,按其投标价格的 6%进行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若所提供的属于小型和微型企业产
品仅是构成投标产品的部件、组件或零件的,则该投标产品不享受该政策)。符合国家扶植中小微 企业
发展政策,投标人能够提供有关证明文件的,评审过程中均可获得优惠。
注:1、享受价格扣除的投标人应当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①符合《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要求的小、微企业的标准(工信部联企业
〔2011〕300 号);
②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承担的工程或者服务,或者提供其他小微企业制造的货物。本项
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2、下述情形,不享受小微企业优惠政策:
中型企业不享受该项优惠政策。小型、微型企业提供中型企业制造的货物的,视同为中型企
业。
3、投标人应提供下述证明材料:未提供或提供的证明材料不符合规定的不予价格扣除。
①《中小企业声明函》;
5.5 综合评审
5.5.1 评审方法:综合评分法,是指响应文件满足磋商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评审因素的量
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供应商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评审方法。
5.5.2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及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报价,对响应文件的商务和技术部分 进
行进一步的比较和评价,详细评审标准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3。
5.5.3 若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商 品
14
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供应商应按磋商小组的要求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
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可作无效报价处理。
5.5.4 对漏(缺)报项的处理:磋商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漏报的,以及“分项价格表” 中
供应商没有填入单价(价格)或漏(缺)报的项目视同已含在总报价中,不予调整。对多报项及
赠送项的价格评审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评标价评议。
5.6 成交原则
对经比较和评价符合磋商文件要求的供应商,按照综合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推荐磋商须知
前附表 1 规定数量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确定排名第一的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如报价
相同,由磋商小组按技术指标、实力等综合因素优劣排列。
六、成交结果及合同授予
6.1 成交结果
磋商结束后,成交结果信息将在磋商须知前附表 1 规定的媒体上公布。同时向成交供应商发
出成交通知书,该通知书将是合同的组成部分。
6.2 签订合同
6.2.1 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书面合同。
6.2.2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或者自身原因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或不能履行合同的。采
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也
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6.2.3 政府采购合同履行中,采购人需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
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
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
七、其他规定
磋商文件的其他规定见磋商须知前附表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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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政府采购合同格式
供货合作协议
甲方: 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合作内容
甲方从乙方采购生产所需的部分原材料,乙方作为供货商为甲方提供质优价廉的保障服务,甲方
按期支付乙方费用。
二、甲方所需原材料类别、价格及相关说明
1、根据甲方需求,甲方从乙方采购的原材料类别为:
米、高筋小麦粉、非转基因调和油或非转基因大豆油、蔬菜、鲜蛋、牛奶、肉类(禽类或畜
类)。
2、双方商定的原材料品牌、规格型号、价格等详见附件(原材料价格表)。
3、根据甲方需求及市场行情,双方可对原材料价格表中的种类、价格等内容进行调整,调整后的
价格表由双方确认盖章,作为合同附件予以更新。价格调整期限:十天。
4、原材料价格包含运输和派送上门的费用。
三、双方权利和义务
1、甲方权利和义务
1.1 甲方根据业务需求对原材料的包装方式和单位包装数量做出规定,乙方应无条件的满足甲方;
1.2乙方提供的原材料数量、品牌、规格等不符合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权拒收不符合要求的原材
料;
1.3甲方有权对乙方提供的原材料进行不定期现场检查;
1.4甲方认为必要时,有权按质量体系要求对乙方进行审核,乙方应给予配合;
1.5甲方收到符合要求的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和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原始送货凭证后,按照约
定时间与乙方结算。
2、乙方权利和义务
2.1签订协议时,乙方须提供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产品检验报告等相关证照的原
件,甲方留存证照的复印件备案;
2.2乙方保证所供产品的卫生、质量、包装、运输等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安全
法》的相关要求;
16
2.3按照甲方要求,乙方须提供增值税发票,发票内容和数量必须如实填开,不得填开与实际不符
的内容和数量;开具汇总发票时,必须通过增值税防伪税控系统开具“销售货物”清单;
2.4乙方应按照双方约定的原材料品牌、型号、数量、价格和送货时限向甲方供货,乙方无权利
擅自变更货物品牌、型号、数量、价格。因市场断货等原因乙方需要变更货物品牌、型号和价格时,
乙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同意;
2.5乙方需按甲方的时间、地点要求,将货物时送达指定地点。如遇特殊情况不能及时送达甲方
指定位置,乙方应尽早通知甲方,以便取得甲方同意。甲方同意调整后,双方及时调整工作计划
2.6乙方须无条件对有质量问题的原材料退、换货物
2.7如原材料在保质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乙方应在收到甲方的反馈后,3日内作出回复,并在 7日
内调换完毕,如未能在 7日内处理完毕,则交由甲方自行处理,处理费用由乙方负责,并可以直接在原
材料费用中扣除;
2.8乙方以最优惠的价格、最优质的服务提供符合甲方要求的性价比较高的合格产品;
2.9合作期内乙方不能更换协议主体名称。如果更换则需要按照甲方规定重新签订协议。
四、运输方式和交货地点
1、乙方按双方协商的商品规格、数量和质量,将甲方订购的产品采取恰当的运输方式送到甲方
指定地址和库房位置。
2、运输途中的货损风险由乙方承担。
3、乙方人员或其委托的派送人员负责货物的装卸并按照甲方要求摆放到位。
五、验收及退货处理
1、乙方的送货单随货同行,到货时甲方当场进行验收,并由指定收货人在送货单上签名;如发现
少货、错货情况时,由甲方的货物验收人和乙方的送货人在送货单上修改数量,并共同签名确认;不合
格产品不计入收货数量。
2、实际收货数量以双方签字的签收单为准。
3、不合格产品当场退还乙方,由乙方负责运回。
六、付款
1、经协商,原材料费用按月结算,凭发票和双方签字确认的原始送货凭证(销货清单或者乙方的
出库)结算。
2、甲方每月 25日与乙方核对本月已发生的原材料费用,核对无误后,乙方应开具本月原材料费
用的增值税发票,甲方自收到乙方符合要求的增值税发票和双方签字确认的原始送货凭证次日起,货
款于 5个工作日内以电汇方式支付。
3、乙方按照甲方关于产品明细的具体要求提供双已核对确认金额款项的增值税普通或专用发票,
发票应盖发票专用章,因票面不规范导致无法扫描抵扣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17
七、安保责任
1、乙方在供原材料时不得提供以下食品;
1.1无品名、产地、厂名、生产日期、保质期及中文标识及原料说明的定型包装食品;
1.2超过保质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
1.3腐败变质、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含有毒、
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
1.4病死或者死因不明的水产品、畜、禽及其制品、劣质食用油、不合格调味品、工业用盐、
非碘盐或非食品原料和滥用食品添加剂、农药残留超标的蔬菜等;
1.5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
2、乙方保证运输过程中的原材料安全,不被污染、无外来物,无化学物质侵害、污染。
3、乙方应随时掌握所供原材料的质量动态,对所提供原材料的安全性负全部责任。
4、乙方应建立食品索证制度,向供货者索取食品的检验合格证或者化验单,并进行验收。做好索
证登记工作,加强食品库房管理。
5、甲、乙双方均自觉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八、违约责任
1、协议签订后,若任何一方无力履行协议或有按照规定履行协议,违约方应向守约方赔偿协议未
履行部分金额 5%天的违约金,如因不可抗拒因素造成无法按时、保质、保量交货时,双方友好协商解
决。
2、乙方应当确保提供的各种证件和票据符合国家规定。如因乙方提供假证件假票据等,被执法
部门处罚或给第三人造成损害,乙方应当承担由此造成的经济损失或责任,甲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
同。
九、其它
其它未尽事宜,可以制订补充条款,补充条款和附件与本协议具有同等地位及效力。
2、本协议有效期 年 月 日到 年 月 日;本协议到期时,如双方均未提出修
改、中止或终止协议,则效力自动顺延最多不超过贰年。本协议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贰份,每份具有
同等的法律效力。
4、在本协议有效期内,甲乙双方不得随意更改本协议内容。如一方确实要求修改、中止或终止
协议,则必须提前 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
十、争议条款
如履行本协议双方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附件
《原材料价格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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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联系方式
甲方:单位名称:河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社会信用代码:
单位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政编码
乙方:单位名称:
税号:
地址:
法定代表人:
联系人:
电话:
财务电话:
开户银行:
账号:
邮编: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签字: 乙方代表签字:
甲方单位盖章: 乙方单位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
19
第四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品种 采购项目技术要求及时间
大米
规格:25Kg/袋;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大米国标(GB1354-2009)的标准。依据:GB2761-201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中真菌毒素限量》、GB2762-201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污染
物限量》、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15-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粮食》:严格遵守《食品卫生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
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产品质量等级:一级
交货时间:按需供货
高筋小麦
粉
规格:25Kg/袋;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小麦粉国家质量标准GB1355-86标准;严格遵守《食品卫生
法》等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各级强制性规范的
要求。产品质量等级:特一级
交货时间:按需供货
非转基因
大豆油或
非转基因
调和油
规格:5L/桶;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大豆油国标(GB1535-2017)的非转基因大豆油;严格遵守《食
品卫生法》相关规定,严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级强制性规范
的要求:各项指标必须符合国家标准GB2716-2018《食品安全国家标准植物油》严格保证食品
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
交货时间:按需供货
蔬菜
各项指标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蔬菜名称1(GB 8854-1988)》严格保证食品质
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
交货时间:按需供货
鲜蛋
各项指标必须符合《鲜蛋卫生标准》,具有禽蛋固有的色泽,蛋壳清洁、无破裂、打开后蛋黄
凸起、完整、有韧性、蛋白澄清透明、稀稠分明;具有产品固有气味,无异味;无杂质,内容物
不得有血块及其他鸡组织异物
交货时间:按需供货
牛奶
各项指标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灭菌乳(GB25190-2010)》:污染物限量应符合(GB2762)
的规定;真菌毒素限量应符合(GB2761)的规定;采用灭菌工艺生产的调制乳应符合商业无菌的
要求。按(GB/T4789.26)规定的方法检验。色泽呈乳白色或微黄色,具有乳固有的香味,无异
味;呈均匀一致液体,无凝块、无沉淀、无正常视力可见异物
交货时间:按需供货
肉类(禽
类或畜
类)
各项指标必须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肉和肉制品经营卫生规范(GB20799-2016)》的规定严
格保证食品质量符合国家相关产品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级强制性规范的要求。冻禽类畜类肉卫
生标准,保证随时供给,夏季冷存时间不超过12小时动物检疫合格证、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
动物检疫合格印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印章
交货时间:按需供货
.
20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项目名称)
磋商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供应商名称: (盖章)
法定代表人: (盖章或签字)
日 期:
.
21
目 录
一、磋商响应声明
二、报价一览表
三、响应与偏离表
四、资格证明文件
五、投标保证金
六、配送方案
七、质量保证措施
八、其它
.
22
一、磋商响应声明
致 (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为 (项目名称)的磋商邀请(编号: ),下面签字
代表 (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 (供应商名称、地址)
提交下述文件正本壹份、副本贰份。
(1) 磋商响应声明
(2) 报价一览表
(3) 响应与偏离表
(4) 资格证明文件
(5) 服务方案及说明
(6) 投标保证金收据
一、我方同意在磋商文件中规定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内遵守本响应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此期限期
满之前均具有法律约束力。
二、我方承诺遵守《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并已经具备《政府采购法》和磋商文件规定
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三、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磋商文件,包括磋商文件修改文件(如有的话)、参考资料及有关
附件,确认无误。我方承诺接受磋商文件中的全部条款且无任何异议。
四、我方保证响应文件提供的数据和材料是真实、准确的。
五、我方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本项采购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若贵方需要,我方
愿意提供我方作出的一切承诺的证明材料。
六、我方保证在获得成交资格后,按照磋商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履行双方所
签订的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否则,我方同意接受政府采购监督部门依照《政府
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的规定作出的处罚。
七、如果在规定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我方响应文件在有效期内撤回,其磋商保证金将
被没收。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被授权人:(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
23
二、报价一览表
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供应商全称
报价
供货时间
供货地点
质量承诺
备注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名称(盖单位章):
.
24
三、响应与偏离表
序号 磋商文件的商务条款
响应文件的商务
条款
响应与偏离
1 响应文件份数
2 响应文件构成
3 供货时间
4 供货地点
5 质量标准
6 响应文件有效期
7 磋商保证金
8 付款方式
注:“响应与偏离”应注明“响应”或“偏离”。
.
25
四、资格证明文件
(一) 投标单位基本情况
投标申请人
名称
成立时间
详细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
法定代表人
电话(含手机)
企业类型
企业人员情况
企业全部人员总数
其中:专业人员人数
后附:营业执照
.
26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供应商名称: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盖单位章):
日 期: 年 月 日
.
27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我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委托 (姓名)为我公司本次磋商采购活动的授权代表,参加 (采购人)
的 项目的磋商采购活动。授权代表在磋商、合同签订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
文件和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有效期: 天
授权代表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授权代表(姓名): 性别: 年龄:
单 位: 部门: 职务:
附: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供应商名称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1、投标人授权委托代理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须递交一份授权委托书以备查验;
2、委托代理人必须签字确认,否则授权委托书无效。
3、是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才需此项
.
28
(三)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
致:(采购人)
我公司在近三年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若在采购人在本次采购全过程中,发现我公司
提供的资料及上述声明不属实,则采购人有权取消我公司的磋商及中标资格,我公司将无条件承
担由此带来的一切后果(包括经济损失)。
特此声明。
供应商名称:(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
29
(四)其他资格证明文件
.
30
五、投标保证金
注:响应文件中此处提供磋商保证金缴纳凭证及供应商基本账户开
户许可证的复印件 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
31
六、 配送方案
.
32
七、质量保证措施
.
33
八、其它
.
34
附件一:最后报价书格式
最后报价
项目名称: 报价单位:人民币元
供应商全称
最后报价(元)
供货时间
备注
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1.供应商需按本表格式准备一张空白且加盖供应商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盖章或
签字的最后报价表,提交响应文件当天携带,以备最后报价时用。
2、供应商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进行最后报价,如若中标应根据最后报价表中所填内容及总价重新
调整报价清单,并及时提供调整后的报价清单(报价清单内容及签字盖章应符合磋商文件要求), 以
此作为签订合同及计量支付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