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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射击射箭运动中心(烟台市射击射箭运动学校)食材配送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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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射击射箭运动中心运动员餐厅食材需求公示

招标详情

烟台射击射箭运动中心运动员餐厅食材采购需求公示
一、项目概况及预算情况:
运动员餐厅食材采购。采购预算360万元
二、采购标的具体情况:
详见附件采购需求
三、论证意见:
四、公示时间:本项目采购需求公示期限为3天:自2021年3月16日起,至2021年3月19日止
五、意见反馈方式:
本项目采购需求方案公示期间接受社会公众及潜在供应商的监督。
请遵循客观、公正的原则,对本项目需求方案提出意见或者建议,并请于2021-03-22前将书面意见反馈至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于公示期满5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处理或者对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就有关问题通过采购文件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未在规定时间内得到答复或者对答复不满意的,异议供应商可以向采购人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
六、项目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烟台射击射箭运动中心 地址:烟台市莱山区观海路288号
联系人:倪君 联系方式:0535-6708389
2.采购代理机构:山东环宇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莱山区观海大厦B座五楼
联系人:黄延乔 联系方式:0535-6677632
发布时间:2021年03月16日 14时16分04秒
[201170477 采购需求.doc点击下载]
9.采购需求公示

烟台射击射箭运动中心运动员餐厅食材采购需求

一、招标项目说明:本项目运动员餐厅食材采购。投标人须对采购内容全部响应。

二、采购要求

1.本项目采购的货物为运动员餐厅食材,主要包括但不仅限于:大米、小米、面粉、食用油、肉类、禽蛋、蔬菜、水果、调味料、豆类及豆制品、牛奶等。

2.中标人只是取得了配送资格,具体以招标人根据实际使用量由中标人在保证配送质量情况下达配送订单。

3.配送价格应包含所有成本、税费、利润、运输、装卸、各类劳保、保险等一切费用。

4.由于食材价格因季节和天气等原因会不稳定,因此,招标人按照中标人所报烟台市市区范围内大润发、家家悦、振华超市的同期、同种、同品牌(均价的下浮比例进行食材结算。

5.招标人在下午 17:00 前向中标人下达第二天的订单,订单内容包括名称、种类、规格、数量、运送时间、送达地点等具体要求。

6.中标人接到招标人的订单后,如果个别品种因缺货而无法配送,中标人应及时与招标人沟通并协商解决方法。

7.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每天上午 7:00 前将订单内所有食材送到指定的地点,并提供送货清单一式 3 份,双方现场过秤,确认合格后接收入库,并验收签名。急需物资接到招标人电话通知后积极响应并在 1 小时内配送。

8.所有食材按除箱净重过秤,以双方签字确认的过秤数量为准。

9.食材质量必须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中标人必须随货提供所供蔬菜的农药残留检测报告,蔬果无腐烂变质现象。

10.送货数量以订单为准,超出的部分由中标人带回,不纳入结算,短缺的部分如招标人需要由中标人当日补足,如不需要,按实际验收的数量为准。

11.中标人所配送的货物必须为招标人要求之品牌规格的货物,非假冒伪劣、以次充好或侵犯其他第三人合法权益的货物。

12.中标人所配送的货物应当符合标签所标注的数量或体积,不存在缺斤短两的情况,否则中标人按单位货物货款的 2 倍向招标人赔偿损失。

13.禽蛋类:保证产品的新鲜,不能有变质产品,时令海鲜要选用鲜活产品。

14.中标人必须保证提供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食品安全卫生标准,保证米、面、油为非转基因食品,供货时出具相应的认证证书或具有法定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检验结果报告。

15.招标人如发现所供食材达不到品质要求,第一次给予警告,并按招标人要求及时给予退换,并暂停其供货资格进行整改;第二次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

16.如经卫生检疫部门确认因中标人配送食材质量问题造成食用人员身体不适或者中毒的,经具有国家检验资质的相关部门对所食用食材鉴定出具检测报告后,确定其身体不适或中毒是由于中标人的食材有质量问题造成的,由中标人承担全部的责任。

17.如中标人违反合同约定,给招标人造成损失,招标人有权暂停其供货资格,并要求其进行整改,如中标人仍不能达到要求,招标人有权终止合同,并由中标人承担相应损失。

18.果蔬、肉、奶等易腐烂变质食材必须使用专用配送车辆,使用专用周转框承载。

19.米、面、油类:

19.1 经国家和地方质检及卫生、食品部门检验合格的货物。

19.2 通过国家食品生产许可的货物,且货物包装具有 SC 认证标志。

20.中标人必须有公司账户,必须根据招标人要求开具本单位的正规有效发票。

21.中标人不能按照订单约定的期限配送货物时,每发生一次支付 500 元罚款。

22.因中标人配送的货物有质量问题,或者造成安全事故的,中标人无权要求支付剩余货款,且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中标人应当赔偿因此给招标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23.招标人对中标人配送的货物有意见时,可随时向中标人提出,中标人应及时改进,无正当理由拒绝改进的,招标人有权暂停其供货资格。

24.中标人供货价不得高于烟台市市区范围内大润发、家家悦、振华超市的同期、同种、同品牌(或同质)食材的平均价下浮后的价格,每发现一次罚款1000元,累计 3 次以上取消其供货资格。为防止投标人虚报价格,招标人会不定期进行供货价格抽查,一旦发现送货价格偏高,将按合同约定严肃处理。

三、其他服务要求

1.所供食材根据实训需要不定期供应,要求接到供应需求后在 1.5 小时内送货到达指定地点。否则,招标人有权解除合同。若配送不到位,中标人应承担由此带来的经济损失,并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2.及时准确的向招标人提供各种产品信息和企业信息;

3.配合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营业场所进行实地考察;

4.及时对招标人的配送要求作出回应;

5.严格按照招标文件及相关的标准配送食材,无条件退还不合格产品;

6.确保配送数量准确无误;

7.严格按照招标人要求准时配送。

8.货物验收要求

招标人按采购内容中的质量要求组织检查验收, 中标人向招标人提供本批次货物的所有证件材料备查。每批次货物必须经验收人员签单后方可有效,否则为无效供货。中标人必须积极配合买方核对数量、时间、复核价格等,发现问题及时解决验收不合格的,招标人有权拒收。中标人应在当日内按约如数更换到位,并保证验收合格。

注:1、按照《山东省体育局关于加强运动员肉食品安全管理的通知》鲁体科教字(2018)4 号的规定,中标人须做到以下要求:

(1)肉食品(只要指猪肉、牛肉、羊肉、鸡肉、鸭肉)运输及储存要求采购封闭方式,每批次都要抽样送检,每一餐都要留样备检。

(2)每一批次都必须具有克伦特罗检测报告且符合运动员肉食品安全标准(检测标准为 SN/T 1924-2011)。

2、投标人可提供相当于或优于以上的服务方案,同时填写偏离表。

3、投标人所提供的货物应不存在任何权利上的瑕疵,保证招标人使用该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时,免受第三方提出的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或其它知识产权的起诉,其车辆的销售和使用不侵犯第三人合法权益。任何第三方如果提出侵权指控,投标人需与第三方交涉并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责任和费用。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