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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食堂承包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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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食堂服务管理项目的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发布于 2021-03-16

招标详情

一、项目编号:SHXM-00-20210301-1069

二、项目名称: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序号标项名称中标(成交金额)中标供应商名称中标供应商地址
1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食堂服务管理项目1853900.00元上海登丰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四平路778号2006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包名称标的名称服务范围服务要求服务时间服务标准
1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食堂服务管理项目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食堂服务管理项目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食堂服务方依据采购人确定的供餐形式及餐标和服务需求,从专业营养角度针对性设计营养菜式和菜单制度,从管理规范角度合理规划现场服务流程,保证住院患者、就餐职工的食品安全,能及时提供卫生、保温、富有营养的膳食,患者治疗膳食应符合上海市临床营养质控要求。12个月参照相关规定执行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吕大名,马军,蔡炯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1980号文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21831.0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 址:保定路230号

联系方式:021-65415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阳路8号10楼F座

联系方式:158218685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天生

电 话:15821868582


2021年03月16日


2021年03月04日


附件信息:

  • 中小企业声明函.pdf

    343.5K

  • 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食堂服务管理项目评审小组推荐理由.docx

    13.8K

附件信息:

  • 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食堂服务管理项目.pdf

    582.9K

上 海 市 中 西 医 结 合 医 院 食 堂 服 务 管 理 项 目 竞 争 性 磋 商 采 购 文 件 采购单位: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招标代理单位: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二○二一年三月 2 目 录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3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及评标办法 6 第三部分 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17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 22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29 3 第一部分 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食堂服务管理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上海市政府采购 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1年 3月 15日 14: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万元):190万元 最高限价(万元):包 1-190万元 采购需求: 包名称: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食堂服务管理项目 数量:1 预算金额(万元):190万元 简要规则描述:服务方依据采购人确定的供餐形式及餐标和服务需求,从专业营 养角度针对性设计营养菜式和菜单制度,从管理规范角度合理规划现场服务流程, 保证住院患者、就餐职工的食品安全,能及时提供卫生、保温、富有营养的膳食, 患者治疗膳食应符合上海市临床营养质控要求。 合同履约期限:12个月 本项目(不允许)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强制采购在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以 “★”标注的品目。鼓励节能政策:在技术、服务等指标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属于国家公布的节能清单中产品。鼓励环保政策:在性能、技术、服务等指标同 等条件下,优先采购国家公布的环保产品清单中的产品。扶持中小企业政策:评 审时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享受 6%的价格折扣。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4 扶持鼓励福利企业政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福利企业(提供福利企业证书) 的产品和服务。购买国货政策: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 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1-03-04至 2021-03-12,每天上午 09:30:00-11:30:00 ,下午 13:30:00-16:0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上海市政府采购网 方式:网上获取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1年 03月 15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长阳路 8号 10楼 F座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 03月 15日 14:00(北京时间) 地点:长阳路 8号 10楼 F座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磋商所需携带其他材料:届时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人持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相应身份证明、网上投标回执、投 标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和可以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出席开标,否则 5 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接收。投标单位需在网上填报并上传全套投标文件(敲章后 上传)的同时在项目开标时需一并递交投标文件书面文本:正本 1份;副本 2份。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地 址:保定路 230号 联系方式:6541591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长阳路 8号 10楼 F座 联系方式:65377808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王天生 电 话:65377808 6 第二部分 供应商须知及评标办法 一、说 明 1.适用范围 1.1本响应文件仅适用于本次磋商中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食堂服务管理项 目 2.定义 2.1“采购人”系指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上海祥浦建设工程监理咨询有限责任公司 2.3“供应商”系指符合招标要求的所有企业 二、供应商 3.供应商的要求 3.1合格供应商的范围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完全满足响应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3.1.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的限制条件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 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2 除单一来源采购项目外,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 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政府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7 3.2.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3.2.4 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只能由中小企业或微型企业参加。 3.2.5 供应商应当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合法获得磋商项目的响应文 件。 4、磋商代表 4.1如供应商代表不是法定代表人,须持有《法定代表人授权书》(见附件 统一格式)。 5.费用 5.1无论磋商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 6.踏勘现场 6.1 供应商自行踏勘现场。 6.2 供应商踏勘现场发生的费用自理。 6.3 供应商在踏勘现场中所发生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由供应商负责。 6.4 采购人在踏勘现场中介绍的项目场地和相关的周边环境情况,供应商在 编制响应文件时参考,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作出的判断和决策负责。 7.响应文件 7.1响应文件的组成 商务部分 (1)磋商函 (2)磋商报价表(格式见附件) (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附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的授权委托书 (4)单价报价及说明 (5)磋商承诺及合理化建议 (6)项目管理机构配备情况 (7)供应商 2018年以来承接的类似项目业绩合同复印件 (8)供应商相应资质证明文件 a:《营业执照》(或由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或发证机关出具的证明)复 8 印件 b:《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或由公证机关出具的公证件或发证机关出具 的证明)复印件 c: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 d:具有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e: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复印件 f:小微企业或监狱企业证明资料(如有) 小微企业须提供: 1)《小微企业声明函》复印件; 2)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复印件; h:证明投标方已具备履行合同所需的财务、技术和相关能力的文件; i:证明投标方满足磋商文件中列出的业绩要求的文件; j:服务相关标准证书等; (9) 供应商须提交的其他资料 技术部分: (1)总体服务方案; (2)质量管理与保证; (3)人员组织; (4)应急处置方案; (5)服务承诺; (6)供应商所需提交的其他资料; 7.2响应文件编制要求 (1)响应文件按 7.1顺序组成,装订成册。 (2)响应文件一式三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二份。如果正本与副本不符, 以正本为准。响应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数字准确、不应有涂改增删处。 如修改时,修改处须有响应文件全权代表印章。 (3)响应文件必须用不褪色的墨水填写或打印,并注明“正本”、“副本” 字样。响应文件正副本均须采用 A4纸装订,不得出现散页、重页、掉页现象, 不得采用活页夹装订。 9 (4)响应文件中报价表必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和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5)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 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 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 为准。 8.磋商保证金 8.1本项目不提供磋商保证金 9.报价要求: 9.1 供应商的磋商报价,应依据采购人提供的采购清单结合自身企业情况与 市场情况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成本报价。在合同实施期间,报价不因市场变化 因素而变动。 9.2供应商应根据市场价格、自身技术装备、管理水平及资金条件情况、预 期利润等自行报价,由此进行的测算和报价,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9.3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 9.4采购人不接受任何选择性报价,只允许提供一个方案和一个报价。多个 报价和方案将作为无效磋商。 9.5本项目不统一组织踏勘现场,供应商可自行组织踏勘现场考察以充分了 解工地位置、气候与水文条件、电力等基础设施及任何其他足以影响报价的情况。 任何因中标供应商忽视或误解项目基本情况而导致的索赔或工期延长申请将不被 批准,且由此使采购人在项目实施过程中蒙受的损失,将由中标供应商按一定比 例对采购人进行赔偿。 9.6如果供应商报价中有通过不平衡报价方式获取超额利润的项目,在任何 时候,采购人都有权对其不合理综合单价进行调整。 9.7本次磋商采用 二轮 报价法,供应商递交的响应文件中的报价为第一轮 报价,第一轮报价与第二轮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视为无效磋商。 10.评审工作程序 (1)供应商全权代表向磋商小组递交响应文件 (2)公开第一轮报价 10 (3)以网上电子开标显示顺序决定供应商磋商次序 (4)磋商小组审阅响应文件: 磋商小组依据采购文件的规定对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采购文件的 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采购文件的要求做出实质性响应。未对采购文 件做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不得进入具体磋商程序。 (5)磋商开始,与供应商谈各项内容: 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可根据供应商 的报价,响应内容及磋商的情况,并给予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平等的磋商机会。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采购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 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采购文件中的其他内容。 实质性变动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 ?对采购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采购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磋商小组应当 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供应商应当按照采购文件的变动情况和磋商小组的要求重新提交响应文 件,并由其全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6)各供应商进行最后报价: ①磋商结束后,磋商小组应当要求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提 交第二轮报价(最后报价)。 ②参加磋商的供应商应当对磋商的承诺和最后报价以电子形式确认。 (7)由磋商小组采用综合评分法对提交最后报价的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和最后 报价进行综合评分。 (8)确定成交供应商。 (9)采购人与成交供应商应当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按照采购 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 务要求等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并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备案。 11.磋商内容 11.1采购项目的质量、价格、其他条件等内容。 11 12.评审原则与评审方法 12.1评审原则 (1)本次磋商遵循公开透明、公平竞争、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磋商小组 成员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法和 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2)磋商小组应当根据综合评分情况,按照评审得分由高到低顺序确定成交 供应商,并编写评审报告。 (3)评审报告应当由磋商小组全体人员电子签章认可。磋商小组成员对评审 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推荐成交供应商,采购程序继 续进行。对评审报告有异议的磋商小组成员,应当在报告上签署不同意见并说明 理由,由磋商小组书面记录相关情况。磋商小组成员拒绝在报告上签字又不书面 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为同意评审报告。 12.2评审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 例》、《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及省、市有关规定,磋商 小组成员按照客观、公正、谨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方 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确定成交供应商。 具体评审标准如下: 支持小微企业发展、监狱企业的鼓励优惠政策: (一)小微企业 1、给予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 6%的扣除;计算方法是: 最终价格=投标报价×94%,按照最终价格计算其价格分得分。 注:供应商所提供的材料或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可靠,如有虚假或隐瞒, 一经查实将导致投标被拒绝,并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 第一款“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进行处罚,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应承担赔偿 责任。 采用百分制,即每个供应商的最高得分为 100分,评标委员会根据价格、技 术部分及其他条件等方面对供应商进行评分。 (一)磋商报价:10分(以第二轮报价为准) 12 (1)取各供应商的最低报价的为基准值。 (2)投标报价与基准价相等得 10分。 (3)根据其修正后的投标价的合理最低价为基准价,得分为 10 分,作为基 础准分。其他单位报价得分=基准价/投标价*10 13 (二)技术部分:90分 以上内容价格部分直接计算得分;其他部分由评委在充分评议的基础上自行 打分,计算出平均得分为供应商评委评议得分,评委评议得分与价格分相加后为 供应商最终得分(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按分值由高到低进行排序,取得 分最高者为成交供应商,如果出现两个以上供应商得分相同的情况,取报价最低 者为成交供应商;如果价格相同,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13.磋商小组 磋商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同组成,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评审委员 会主要负责人。评审专家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评审专 家管理办法》等规定组成。 14.磋商评审纪律 14.1磋商小组成员内部讨论的情况和意见必须保密,任何人不得以任何形式 透露给供应商或与供应商有关的单位或个人; 序 号 评分子项 权值分 评分细则 1 服务方案 35分 对服务方案进行综合评分。 较好(25-35分),一般(15-24分),较差(5-14分)。 2 人员配备 25分 根据拟投入项目组负责人及成员的构成情况及人员的 专业技术能力、证书持有情况、相关经验等进行综合 评审。 较好(15-25分),一般(9-14分),较差(3-8分)。 3 增值服务 15分 利用自身采购优势资源,为甲方提供增值服务,并提 供增值服务方案。 较好(10-15分),一般(6-9分),较差(0-4分)。 4 食品安全承诺 11分 对食堂伙食、餐饮卫生等相关承诺及措施进行综合评 分。 较好(7-11分),一般(3-6分),较差(1-2分)。 5 类似项目业绩 4分 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每一个得 2分,满分 4分。 14 14.2在磋商过程中,供应商不得以任何形式对磋商小组成员进行旨在影响磋 商结果的私下接触,否则取消其磋商资格; 14.3磋商小组采用以及与磋商有关的人员应当对评审情况和评审过程中获 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予以保密。 15.无效报价情况说明 响应文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按照无效响应文件处理: 15.1在规定的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 15.2未按采购文件规定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15.3未按规定交纳保证金的; 15.4不具备采购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15.5报价超过采购预算的; 15.6质量不满足采购文件规定的; 15.7供应商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 15.8其他未响应采购文件规定的实质性要求的; 15.9不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15.10磋商函及其附录 A、附录 B未按本文件格式盖章及签字的。 16.对响应文件的修正 16.1磋商中,对价格的计算错误按下述原则修正: (1)磋商时,响应文件中磋商报价表内容与响应文件中明细表内容不符的, 以磋商报价表为准。 (2)响应文件的大写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按 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 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对不同文字文本采购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 以中文文本为准。 (3)供应商不同意以上修正,则其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17. 成交公示 15 成交公告内容应当包括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联系方式,项 目名称和项目编号,成交供应商名称、地址和成交金额以及磋商小组成员。 18.成交通知 18.1在磋商有效期内,采购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选定的成交供应商。 通知也可传真的形式,但需要随以书面确认。 18.2采购代理机构对落标的供应商不作落标原因的解释。 18.3成交通知书将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19.合同授予 19.1 采购文件、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补充文件均作为合同附件,并 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19.2 当按照合同履行义务,完成磋商项目。未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 不得向他人转让成交项目。 20.本项目磋商有效期为 90个日历天。 21.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提供履约保证金。 22.签订合同 22.1成交供应商应按成交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否则按违约处理,其磋商保证金不予退还,并赔偿本次及再次采购所发生的费用。 22.2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报价文件及评审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 应作为合同附件,并与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 23.合同公示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 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 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24.验收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技术、服务、组织 对供应商履约情况进行验收,并出具验收书。验收书应当包括每一项技术、 服务的履约情况。 16 25.履约验收公示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采购合同履约验收结束后 3个工作日内,将 验收报告予以公开发布。 26. 招标代理费 成交供应商须依据成交金额按《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 价格〔2002〕第 1980号文)的服务类采购项目计费标准承担代理服务费,并 需另行支付专家评审费。 17 第三部分 项目内容及技术要求 一、 项目名称: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食堂外包服务 服务期限:12 个月 二、项目需求 管理模式:项目经理管理。 采购方式:人工费加酬金制。 采购人提供:餐饮服务场所、厨房设备、厨具、餐具、用品(不含本项目服务人员的个人用 品、服装)、仓储等。 采购人定额承担:每月水、电、煤等经营能耗费用,与服务相关的日常营运的餐厨垃圾、虫 害防治、低值易耗品、脱排清洗、排污清理等费用。 服务方依据采购人确定的供餐形式及餐标和服务需求,从专业营养角度针对性设计营养菜式 和菜单制度,从管理规范角度合理规划现场服务流程,保证住院患者、就餐职工的食品安全, 能及时提供卫生、保温、富有营养的膳食,患者治疗膳食应符合上海市临床营养质控要求。 (一) 基本情况 1. 采购人就餐人数:早餐 600 人左右,午餐 1000_人左右(不包括学习班、开会人员,将 提前通知、临时任务),晚餐 600 人,夜宵 100 人。 2. 采购人食堂总面积: 850 平方米(含职工就餐面积)。 (二) 服务约定 1. 地址:保定路 230 号 5 号楼地下一层 2. 对象:职工餐、病员餐、各类学习班、公务接待等 3. 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 12 个月。(合同期内,采购人每月对投标人进行日常工作量化 考核和每季度满意度测评,如月底综合平均分不满 75 分,则黄牌警告一次,责令采取 措施整改;接连出现两次,则严重警告,第三次无条件解除合同) 4. 内容: 1) 工作日用餐:职工早餐 100 人,午餐 500 人(不包括学习班、开会人员、临时 任务等,如有将提前通知),晚餐 100 人左右,夜宵 100 人; 2) 病员餐:包括普食、治疗餐、半流、流质等 每餐 500 人。 3) 如有特殊需要加班,经采购人同意确认后,支付加班费。 5. 职工用餐为餐厅自选零点+ OA 送餐形式,新冠疫情期间全部采用 OA 送餐方式。公务接 待用餐、会议用餐等按采购人需求提供。 6. 职工食堂餐点要求: (1)用餐时段: 早餐:6:30-8:00 午餐:11:00-13:00 晚餐:16:30-18:30 夜宵:20:00-22:00 (2)运营模式 ? 全年供应早、午、晚餐: 18 a) 自选菜、免费汤 b) 面条、馄饨、水饺 c) 盖浇饭、炒面、炒饭、菜饭等 d) 生煎、锅贴、小笼等 e) 铁板烧、煲仔饭等 f) 小炒菜、其它等 g) 各式点心 ? 早餐:工作日早餐品种多样化,粥(包括杂粮粥、绿豆粥、小米粥等)、豆腐花、 豆浆、馄饨(包括大、小馄饨)、面条(包括拉面、刀削面等)、酱菜、蛋类(包 括咸蛋、酱蛋、荷包蛋、皮蛋等,荷包蛋需现煎)、油条(现炸)、葱油饼、花 色包子、馒头、炒菜(大小荤)等,面粉制作食品须当天现场制作。 ? 午餐:大荤不少于 6 种,小荤、蔬菜各不少于 4 种。干点不少于 2 种,湿点不少 于 2 种,各类特色菜点不少于 2 种,有偿汤类不少于 1 种,免费汤不少于 1 种。 午餐每日绿叶菜不少于 2 种、豆制品不少于 2 种、禽蛋类不少于 2 种、鱼虾类不 少于 2 种、肉类不少于 2 种。混炒菜种类不超过总数的 40%。面条浇头不少于 8 种,粥类不少于 2 种。 ? 晚餐:大荤不少于 4 种,小荤、蔬菜各不少于 2 种。绿叶菜不少于 2 种、豆制品 不少于 1 种、禽蛋类不少于 1 种、鱼虾类不少于 1 种、肉类不少于 1 种。其中, 绿叶菜、豆制品确保新鲜烹饪,禽蛋类、鱼虾类、肉类确保 90%以上新鲜烹饪。 混炒菜种类不超过总数 40%。免费汤。面条浇头不少于 3 种,粥类不少于 1 种。 ? 菜谱要求每周不重复,并有一到两个新品种。 ? OA 菜品定价,10 元套餐(蔬菜 2 元,小荤 3 元,大荤 5 元,另配饭、汤)、15 元套餐。 7. 病员食堂餐点要求 (1) 用餐时段: 早餐:7:00-8:00 午餐:11:00-13:00 晚餐:16:30-18:30 (2) 运营模式 全年供应早、午、晚餐: 1) 普食:一荤一素一汤(含主食)、炒面、炒饭、菜饭等 2) 半流:面条、馄饨、水饺、粥、面片、牛奶等 3) 早餐:肉包、菜包、面包、糕点、蛋类等 4) 小锅菜不少于 60 种 5) 治疗餐根据营养诊疗常规和市营养质控要求 每月及每餐的菜肴品种不得重复(除绿叶菜类),每周三前上报下周菜单。服务单位需根据 季节变化和采购人需求,推陈出新,提供增值服务:日常点心外卖,根据传统节日推出应节 食品、点心、菜肴,定期推出特色菜(点心类、砂锅煲仔类、铁板炒饭类等)。 19 (三) 服务人员要求 1. 服务人员配备:不少于以下总数配备(不少于 26 人) 职工食堂:经理 1 名、厨师长 1 名、厨师 9 名(含大灶厨师、小灶厨师)、点心师 1 名、切 配 10 人、清洗消毒 1 人,机动 3 人)。 2. 人员配备不少于以上配置,投标人须要提供厨师、点心师等从业资格证书。从业人员必 须持有有效身份证和健康证,年龄范围:年满 18 周岁及 60 周岁以下。以上证书复印件 及身份证复印件应交采购人备案。 (1) 餐饮经理/主管/厨师长 a) 基本素质:有责任心、事业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廉洁自 律,具有良好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协调能力。 b) 自然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 35-60 周岁; c) 相关知识要求:具有丰富的餐饮服务、成本控制、食品营养卫生 等餐饮专业知识,熟悉整个厨房管理流程; d) 经验要求:从事过 3 年以上餐饮管理的工作经验; (2) 厨师/点心师 1)基本素质:有经验、有特色、有责任心、事业心强、吃苦耐劳、爱岗敬业、廉洁自律。 2)自然条件:五官端正、身体健康、年龄 35-60 周岁; 3)相关知识要求:熟悉掌握各项餐饮制作工艺和流程,熟悉餐饮管理方面的卫生管理和国家 有关法律法规; (3) 一般岗位人员的要求 1)其他服务人员应具备厨房作业的基本技能,品行端正,具有二年以上的相应岗位工作 经验; 2)身体健康,具有二级医院一年之内的健康检查证明(健康证)。 (四) 职责范围 1、采购人有权对中标人工作人员的个人行为进行监督,并建议中标人对不符合要求的人员 进行调换。 2、中标人负责建立各项安全生产制度及各项应急预案控制制度,如何与采购人沟通及处理 相关部门之间的关系,建立重大事件报告制,组织住院病人、职工对食堂满意率测评及反 馈。 3、中标人服务期间发生的一切安全事故,包括但不限于食品安全、火情安全、人身安全等, 所产生的费用全部由中标人承担,同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中标人任命的项目经理必须常驻现场负责现场管理,全过程参与采购人食堂的建设,提 出合理化建议。不再另行收取费用。 5、中标人应按《劳动法》的规定聘请和管理员工,承担员工的工资、保险、服装、福利等 报酬。 6、中标人应接受采购人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检查和量化考核。 7、中标人负责供应病人餐、职工餐、会议用餐、配餐服务,食堂日常管理,设备维护,食 品卫生等。 20 8、中标人协助采购人做好仓库管理、成本核算等。 (五) 设施、设备的使用 1、采购人提供食堂经营必须的场地、设备、设施无偿给中标人使用(投标人可自行前往现 场踏勘),中标人在使用中应保持场地、设备、设施的整洁和完好无损,合同到期后归还 采购人。期间,因中标人人为损坏需维修和更换而产生的费用及场地的清理费用由中标人 承担。 2、餐具及易耗品由采购人提供并按量化考核,月度损耗率 3%,超出由中标方承担。 (六) 管理要求 1、食品卫生及安全 中标人必须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 范》、《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各项国家及地方的法 规,必须严格持证上岗。 2、环境卫生 (1)中标人必须保证经营场所(包括操作区和就餐区)环境整洁。并接受采购人及本地区 卫生监督部门检查量化考核,如发生食物中毒事件,采购人有权立刻解除合同,中标人接 受处罚及承担其法律、经济责任。 (2)中标人每天不少于一次清理隔油池,保持污水管道的畅通。 (3)保证就餐区、操作区地面干净。 (4)保证就餐区、操作区设备的清洁。 3、服务质量 中标人必须做到供应品种丰富,菜肴质量好,服务态度佳。 4、资产管理 (1)中标人对采购人提供的各类设备设施有妥善保管和爱惜使用的责任。 (2)中标人签署合同时应对现有设备设施进行验收。 (3)服务过程中发现设备设施故障立即报修。 (4)遗失、人为损坏或因使用不当导致设备提前报废的,中标人须按折旧价的 100%进行 赔偿。 (七) 投标要求 1、投标人必须按照人员配备和工作量,测算每年人员费(包括工资、福利、单位缴金部分、 高温费、加班费等与人员有关的一切费用)及税费,投标单位报价以一年合同年限的总价 为投标标的,并考虑服务期内国家、上海市政策性调整、人工工资、福利、物价浮动等因 素,提出详细的投标报价表和完整的管理方案进行投标。 2、投标人必须提供服务方案 投标方应根据本项目的基本情况、采购人的各项要求详细撰写服务方案,方案至少包括以下 内容: (1)为采购人的工作人员等提供优质的餐饮服务(包括环境、操作现场管理、食品卫生 及安全、服务态度及其他特需服务方案(服务单位能提供如营养餐、回 民餐等其他特殊餐点 等方面的措施)。根据服务方案,投标方应详细列出实施服务方案所需岗位设置的依据和人 21 员配置的排班表及节点表;并说明其合理性。列出每个岗位的工作内容,辅助岗位(西餐或 勤杂工)应注明其工作区域和范围。每个岗位的量化考核依据。对可能与采购人其它服务部 门可能发生工作范畴交叉、扯皮的,应在方案中详细界定并标注各相关程序与节点的控制程 序。 (2)如何做好菜肴质量及营养搭配。 (3)如何应对各项突发事件的发生(如食物中毒)。 (4)如何协助采购人控制好伙食成本并做好公示。 (5)如何协助采购人做好节能管理。 (6)各项量化考核指标及措施。 (7)需要采购人提供的支持。 (八) 采购人对投标人的量化考核要求内容 食堂工作量化考核表 每月一次本院量化考核,职工、病员就餐量化考核满 75 分为合格,70-75 分的当月管理费扣 2%,70 分以下的扣 5%;遇有上级部门考核满 90 分为合格,80-90 分的当月管理费扣 2%, 80 分以下的扣 5%;遇有卫生检查必须达到 100 分,100 分以下的当月管理费扣 2%。 22 第四部分 合同文本 包 1 合同模板: 合同通用条款及专用条款 合同统一编号: [合同中心-合同编码] 合同内部编号: 合同各方: 甲方:[合同中心-采购单位名称] 乙方:[合同中心-供应商名称] 地址:[合同中心-采购单位所在地] 地址:[合同中心-供应商所在地]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邮编] 邮政编码:[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邮编] 电话:[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电话] 电话:[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电话] 传真:[合同中心-采购人单位传真] 传真:[合同中心-供应商单位传真] 联系人:[合同中心-采购单位联系人] 联系人:[合同中心-供应商联系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之规定, 本合同当事人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同意按下述条款和条件签署 本合同: 1.乙方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提供以下服务: 1.1乙方所提供的服务其来源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服务的内容、要求、服务 质量等详见合同附件。 2. 合同价格、服务地点和服务期限 2.1合同价格 本合同价格为[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元整([合同中心-合同总价大写])。 乙方为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均应包含在合同价中,甲方不再另行支付其 它任何费用。 2.2服务地点 23 2.3服务期限 本服务的服务期限:[合同中心-合同有效期]。 3.质量标准和要求 3.1 乙方所提供的服务的质量标准按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制造厂家企业标准 确定,上述标准不一致的,以严格的标准为准。没有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企业 标准的,按照通常标准或者符合合同目的的特定标准确定。 3.2 乙方所交付的[合同中心-手动输入框]服务还应符合国家和上海市有关安全、 环保、卫生之规定。 4.权利瑕疵担保 4.1 乙方保证对其交付的服务享有合法的权利。 4.2 乙方保证在服务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质押 权、留置权等。 4.3 乙方保证其所交付的服务没有侵犯任何第三人的知识产权和商业秘密等权 利。 4.4 如甲方使用该服务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5.验收 5.1 服务根据合同的规定完成后,甲方应及时进行根据合同的规定进行服务验收。 乙方应当以书面形式向甲方递交验收通知书,甲方在收到验收通知书后的 10个工 作日内,确定具体日期,由双方按照本合同的规定完成服务验收。甲方有权委托 第三方检测机构进行验收,对此乙方应当配合。 5.2如果属于乙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乙方应当排除故障,并自行承担 相关费用,同时进行试运行,直至服务完全符合验收标准。 5.3 如果属于甲方原因致使系统未能通过验收,甲方应在合理时间内排除故障, 再次进行验收。如果属于故障之外的原因,除本合同规定的不可抗力外,甲方不 愿或未能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验收,则由乙方单方面进行验收,并将验收报告提 交甲方,即视为验收通过。 5.4甲方根据合同的规定对服务验收合格后,甲方收取发票并签署验收意见。 24 6.保密 6.1如果甲方或乙方提供的内容属于保密的,应签订保密协议,甲乙双方均有保 密义务。 7.付款 7.1 本合同以人民币付款(单位:元)。 7.2 本合同款项按照以下方式支付。 7.2.1付款内容:(分期付款) 7.2.2付款条件: [合同中心-支付方式名称] (1)本合同付款按照上述付款内容和付款次序分期付款。 (2)第一笔付款预付款:在本合同签订且甲方收到乙方按本合同第 14条规定提 交的履约保证金和预付款等额的银行保函和收款凭证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 价款; (3)第二笔服务付款:当乙方提供服务时间达到本合同服务期限二分之一并完成 合同规定的相应服务事项时,甲方收到发票后十个工作日内支付价款; (4)第三笔付款服务最终验收付款:当乙方完成合同服务期限内规定的服务事项 后,服务验收单或验收报告出具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项。服务 验收单或验收报告出具后十个工作日内,甲方支付剩余合同款项。 8.甲方(甲方)的权利义务 8.1、甲方有权在合同规定的范围内享受,对没有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质量或标 准的服务事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规定的时间内加急提供服务,直至符合要求 为止。 8.2如果乙方无法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或者服务无法达到合同规定的服务 质量或标准的,造成的无法正常运行,甲方有权邀请第三方提供服务,其支付的 服务费用由乙方承担;如果乙方不支付,甲方有权在支付乙方合同款项时扣除其 相等的金额。 8.3由于乙方服务质量或延误服务的原因,使甲方有关或设备损坏造成经济损失 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进行经济赔偿。 8.4甲方在合同规定的服务期限内有义务为乙方创造服务工作便利,并提供适合 25 的工作环境,协助乙方完成服务工作。 8.5当或设备发生故障时,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有关发生故障的相关信息,以便 乙方及时分析故障原因,及时采取有效措施排除故障,恢复正常运行。 8. 6如果甲方因工作需要对原有进行调整,应有义务并通过有效的方式及时通 知乙方涉及合同服务范围调整的,应与乙方协商解决。 9.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9.1乙方根据合同的服务内容和要求及时提供相应的服务,如果甲方在合同服务 范围外增加或扩大服务内容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支付其相应的费用。 9.2乙方为了更好地进行服务,满足甲方对服务质量的要求,有权利要求甲方提 供合适的工作环境和便利。在进行故障处理紧急服务时,可以要求甲方进行合作 配合。 9.3如果由于甲方的责任而造成服务延误或不能达到服务质量的,乙方不承担违 约责任。 9.4由于因甲方工作人员人为操作失误、或供电等环境不符合合同设备正常工作 要求、或其他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设备损毁,乙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9.5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未经甲方许可不得使用含有可以自动终止或妨碍系统运 作的软件和硬件,否则,乙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9. 6乙方在履行服务时,发现存在潜在缺陷或故障时,有义务及时与甲方联系, 共同落实防范措施,保证正常运行。 9.7如果乙方确实需要第三方合作才能完成合同规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的, 应事先征得甲方的同意,并由乙方承担第三方提供服务的费用。 9.8乙方保证在服务中提供更换的部件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如果或证实服务 是有缺陷的,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 第 10 条规定以书面形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10.补救措施和索赔 10.1 甲方有权根据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提出索赔。 10.2 在服务期限内,如果乙方对提供服务的缺陷负有责任而甲方提出索赔,乙 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多种方式解决索赔事宜: (1)根据服务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买卖双方商定降低服务的 价格。 26 (2)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七天内,根据合同的规定负责采用符合规定的规格、 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在服务中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 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 (3)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 接受。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十天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 照上述规定的任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索 赔金额,如不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1.履约延误 11.1 乙方应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提供服务。 11.2 如乙方无正当理由而拖延服务,甲方有权没收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或 解除合同并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 11.3 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可能遇到妨碍按时提供服务的情况时,应及 时以书面形式将拖延的事实、可能拖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 通知后,应尽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延期提供服务。 12.误期赔偿 12.1除合同第 13条规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提供服务,甲方 可以应付的合同款项中扣除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救方法,赔偿 费按每(天)赔偿延期服务的服务费用的百分之零点五(0.5%)计收,直至提供 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百分之五(5%)。(一周按 七天计算,不足七天按一周计算。)一旦达到误期赔偿的最高限额,甲方可考虑 终止合同。 13.不可抗力 13.1 如果合同各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话, 不应该承担误期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3.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 事件,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 洪水、台风、地震、国家政策的重大变化,以及双方商定的其他事件。 13.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 因通知对方。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 27 履行不受不可抗力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 成进一步履行合同的协议。 14.履约保证金 14.1在本合同签署之前,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一笔金额为元人民币的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应自出具之日起至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三十天内有效。 在全部服务按本合同规定验收合格后 15日内,甲方应一次性将履约保证金无息退 还乙方。 14.2履约保证金可以采用支票或者甲方认可的银行出具的保函。乙方提交履约 保证金所需的有关费用均由其自行负担。 14.3如乙方未能履行本合同规定的任何义务,则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得到 补偿。履约保证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仍需承担赔偿责任。 15.争端的解决 15.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本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 关的一切争端。如从协商开始十天内仍不能解决,可以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 提请调解。 15.2 调解不成则提交上海仲裁委员会根据其仲裁规则和程序进行仲裁。 15.3 如仲裁事项不影响合同其它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 的部分外,本合同的其它部分应继续执行。 16.违约终止合同 16.1 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下,甲方可在下 列情况下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部分或全部服 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它义务。 16.2 如果乙方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有不正当竞争行为,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按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之规定由有关部门追究其法律责任。 17.破产终止合同 17.1 如果乙方丧失履约能力或被宣告破产,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 28 乙方终止合同而不给乙方补偿。该终止合同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 采取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权利。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除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转让和分包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19.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19.2 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一份送同级政府采购监管部门备案。 20. 合同附件 20. 1 本合同附件包括: 招标(采购)文件、投标(响应)文件 20. 2 本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0. 3合同文件应能相互解释,互为说明。若合同文件之间有矛盾,则以最新的 文件为准。 21.合同修改 21.1 除了双方签署书面修改协议,并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之外,本合 同条件不得有任何变化或修改。 签约各方: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自 动获取参数)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章):(自 动获取参数) 日期:[合同中心-签订时间] 日期: 合同签订点:网上签约 29 第五部分 投标文件格式 30 目 录 (一)磋商函(原件) 磋商函附录 A:开标一览表;(原件) 磋商函附录 B;(原件)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原件)【开标时随身携带,无需装订在标书中】 授权委托书(原件并附粘贴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开标时随身携带,无 需装订在标书中】 (三)共同投标协议(原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的,无需 提供) (四)磋商保证金支付凭证;【本项目无需提供】 (五)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材料或供应商认为需要补充的其他内容。 31 一、商务标 (一)磋商函及其附录 A、附录 B 一、磋 商 函 ________________ : ___________(供应商全称)授权_______________(全权代表姓名)_____________(职务、 职称)为全权代表,参加贵方组织的______________(项目编号、项目名称)磋商的有关活动, 并对___________进行报价。为此: 1、我方承诺已经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第二十二条中规定的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的磋商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我方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若有下列情形之一,将 被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 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 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成交的;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的; (3)与采购人、其他供应商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的;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的; (5)在磋商采购过程中与采购人进行协商谈判的; (6)拒绝有关部门监督检查或者提供虚假情况的。 3、完全满足采购文件中全部实质性要求。 4、提供规定的全部采购文件:正本 份、副本 份; 5、保证遵守采购文件中的有关规定。 6、保证严格执行双方所签的采购合同,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义务。 7、愿意向贵方提供任何与磋商有关的资料、情况和技术资料。 8、本报价响应文件自磋商之日起 日内有效。 9、我方同意一旦中标,将按照采购文件要求支付代理服务费并另行支付专家评审费。 10、与本磋商有关的一切来往通讯请寄: 32 地址:_____邮编:______电话:_______传真:______ 供应商(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拟任项目负责人(签字或盖章): 拟任项目负责人手机: 年 月 日 33 磋商函附录 A 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上海市中西医结合医院食堂服务管理项目包 1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 服务期限 备注 最终报价 (总 价、元) 说明: (1)所有价格均系用人民币表示,单位为元,精确到个数位。 (2)应根据分类报价费用情况编制明细费用表并随本表一起提供。 (3)应按照《项目概况及采购要求》和《投标人须知》的要求报价。 (4)报价一览表内容与投标文件其它部分内容不一致时以报价一览表内容为准。 投标人被授权代表签字: 投标人(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34 磋商函附录 B 详细分项报价表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供参考)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章: 日 期: 序号 项 目 单价(元) 数量 合计费用 说明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计: 全年合计 ¥ 元;大写金额: 35 (二)法定代表人证明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证明 供 应 商: 单位性质: 地 址: 成立时间: 年 月 日 经营期限: 姓 名: 性 别: 年 龄: 职 务: 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 特此证明。 供应商: (单位公章) 年 月 日 36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为我方代 理人。代理人根据授权,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 (项目名 称) (项目编号)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 应 商: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身份证号码: 年 月 日 法定代表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粘贴处 37 (三)共同投标协议 共同投标协议(如有) 牵头人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成员二名称: 法定代表人: 法定住所: 鉴于上述各成员单位经过友好协商,自愿组成 (联合体名称)联合体,共同参加 (招标人名称)(以下简称招标人) (项目名称) (报建编号及标段 号)(以下简称本工程)的施工投标并争取赢得本工程施工承包合同(以下简称合同)。现就联合体参加 政府采购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1. (某成员单位名称)为 (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2.在本工程投标阶段,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工程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 体提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和中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牵 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3.联合体将严格按照采购文件的各项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履行投标义务和中标后的合同,共同承担 合同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按照内部职责的分工,承担各自所负的责任和风险,并向 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 。 按照本条上 述分工,联合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 。 5.投标工作和联合体在中标后工程实施过程中的有关费用按各自承担的工作量分摊。 6.联合体中标后,本联合体协议是合同的附件,对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有合同约束力。 7.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联合体未中标或者中标时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8.本协议书一式 份,联合体成员和招标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38 成员二名称: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或其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 年 月 日 备 注 : 本 协 议 书 由 授 权 委 托 人 签 字 的 , 应 附 法 定 代 表 人 签 字 的 授 权 委 托 书 。 39 (四)项目管理机构人员情况表 拟派人员及构成情况 项目管理部 管理人员 (人) 有职称管理人员 高级 中级 初级 姓名 年龄 专业 学历 职称 在本项目 拟担任职务 工作年限 主要工作 业绩 上述拟派现场组织机构各主要岗位的职责概述 我方承诺项目负责人,主要技术人员,将在项目实施周期内全职承担本项目工作,未得到招标人许可 不能更换项目负责人和主要技术人员,同时承诺保证服务期限内实施人员的稳定。 注:投标人须随本表附拟派往本项目的人员身份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资格证书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人签章: 日 期 : 40 (五)主要人员简历表 附 1:项目负责人简历表 姓 名 出生年月 学历 职 称 职 务 拟在本项目任职 毕业学校 年毕业于 学校 专业 主要工作经历 时 间 参加过的类似 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概况说明 发包人及联系电话 41 附 2:主要项目管理人员简历表 岗位名称 姓 名 年 龄 性 别 毕业学校 学历和专业 毕业时间 拥有的执业资格 专业职称 执业资格证书编号 工作年限 主 要 工 作 业 绩 及 担 任 的 主 要 工 作 主要项目管理人员指拟任项目副经理、技术负责人、合同商务负责人、及其他关键岗位 人员等。应附执业资格或岗位证书、身份证、职称证、学历证、养老保险复印件(退休人员 可提供退休证和聘用证)。 42 (六)拟分包项目情况表 拟分包计划表 序 号 拟分包项目名称、 范围及理由 拟选分包人 备注 拟选分包人名称 注册地点 企业资质 有关业绩 1 2 3 1 2 3 1 2 3 1 2 3 注:本表所列分包仅限于承包人自行服务范围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作,且不属于供应 商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中标人自行服务范围内不得分包的非主体、非关键工作。 日 期: 年 月 日 43 (七)供应商基本资料 供应商基本资料 1.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 话 传 真 网 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负责人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 工 经营范围 备注 注:本表后应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及其年检合格的证明材料等材料的复印件。 44 业绩一览表 近 3年来业绩一览表 单 位 项目名称 及地点 类 型 规 模 合同价格 质量达到 标 准 目前正在进行的项目一览表 单 位 项目名称 及地点 类 型 规 模 合同价格 质量达到 标 准 45 (八)其他材料 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注:供应商须知前附表规定接受联合体参加政府采购的,本条规定的表格和资料应包 括联合体各方相关情况。) 46 附件一: 小微企业声明函(小微企业提供) 项目编号、包号: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 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 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 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 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 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小型、微型) 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年 月 日 47 PO_12775_PM001SHPF009 PO_12775_PM008 PO_12775_PM009 PO_12775_PM001SHPF017 PO_PURCHASE_REQUIREMENT_FILE1466 PO_12775_PM001contract PO_TDCUS_ITEM_C_TEMPLATE_TITLE_5dfb305e4 PO_11599_CC001contractCode PO_11599_CC001purchaserName PO_11599_CC001supName PO_11599_CC001purchaserArea PO_11599_CC001supArea PO_11599_CC001purZCode PO_11599_CC001supZCode PO_11599_CC001purchaserPhone PO_11599_CC001supPhone PO_11599_CC001purFax PO_11599_CC001supFax PO_11599_CC001purchaserContact PO_11599_CC001supContact PO_11599_CC001totalPrice PO_11599_CC001totalPriceBig PO_11599_CC001dateValid PO_11599_CC001mInput PO_11599_CC001paymentTypeName PO_11599_CC001signTime PO_TDCUS_ITEM_C_TEMPLATE_FILE_5dfb305e44 PO_12775_PM001SHPF020 PO_5dfb305e4481b7c41OPEN_TABLE_TITLE PO_5dfb305e4481b7c41OPEN_TABLE_TABLE 2021-03-03T10:21:12+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2021-03-03T10:21:13+0800 我同意签署该文件,并承认数字签名的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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