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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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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招标详情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采购公告
发布日期:2021-03-17 00:00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04 月 07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本项目已于2021年 03 月 01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了需求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SW2021-ZC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95万元

最高限价:495万元

采购需求:1.期限:本项目的食堂劳务服务期限为3年。

2.服务标准、效率需满足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中的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投标均将被否决。

3.如满足小微及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可不组成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质条件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或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允许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9年度或2020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如为合并报表审计报告的,投标人须由并表单位出具的合并报表是否已包含投标人财务数据的证明或说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果投标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前述要求的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书面承诺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效的税款所属期及社会保障资金所属期分别为2020年10月、11月、12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经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等证明; 2020年10月以后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3个月内(含)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天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采购人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述内容在采购文件明确。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采用联合体方式招标,联合体的一方必须为小微企业,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总合同金额30%的比例。2.如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可单独参加投标,若不属于小微企业则必须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2.符合监狱企业、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给与 8%价格扣除的优惠。具体需满足如下要求: (1)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并提供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任何一个单位提供均属有效)。

(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特定资质条件(不得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年 03 月 18 日至 2021 年 03 月 29 日_(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进行网上报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 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 年 04 月 07 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20日)上传至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停止接收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04 月07 日 10 时 00 分

开标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100 米,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9 楼,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 ) 网 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额:10000.00 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户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523061500018150073564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次性转入贵州省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银行业务单附言中填入 14 位缴费码,缴费码及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在交易平台缴费后,至招标文件领取页面获取。(附言中只能写缴费码,不能写其他任何信息,否则缴纳的保证金无效)。待资金到达保证金缴纳账户后,凭 CA 密钥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查询缴费状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353号

联系方式:成程 0851-28224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四川大明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金阳文化商业步行街D区(D4)2层3号

联系方式:133085250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冉啟婷

电 话:1330852508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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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52033120210122-1]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ZYZF

1 2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 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ZYSW2021-ZC01 采购人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大明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2021 年 03 月 17 日 提示:本招标文件解释权归采购人。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 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3 目 录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招标公告...............................................................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5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30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36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47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47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48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78 第一节 采购标的需实现的功能或者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78 第二节 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79 第三节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求..............79 第四节 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84 第五节 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84 第六节 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84 第七节 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85 1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全国公共资源交 易平台(贵州省·遵义)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1 年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 前递交投标文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食堂 劳务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本项目已于 2021 年 03 月 01日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上进行了需求公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YSW2021-ZC01 项目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495万元 最高限价:495万元 采购需求:1.期限:本项目的食堂劳务服务期限为 3年。 2.服务标准、效率需满足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等要求中 的要求。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①联合体成员不得超过二家; ②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项目中投标,否则投 标均将被否决。 3.如满足小微及本次招标要求的投标人,可不组成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质条件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按照《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 提供下列材料(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 会团体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或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或 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允许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 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需提 2 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 2019年度或 2020年度经有资质的 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如为合并报表审计报告的,投标人须由并表单位出具的合并报表 是否已包含投标人财务数据的证明或说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 明。如果投标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 提供前述要求的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标人自行书面承诺或提供有关证明材 料(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有效的税款所属期及社会保障资 金所属期分别为 2020 年 10 月、11月、12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所属期税款 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有经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等证明; 2020 年 10 月以 后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个月内(含)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 证)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 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 供)。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 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 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 存,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天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采购 人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前述内容在采购文件明确。 7.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 规定,本项目采用联合体方式招标,联合体的一方必须为小微企业,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 当达到总合同金额 30%的比例。2.如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可单独参加投标,若不属于小微企 业则必须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2.符合监狱企业、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给与 8%价格扣除 的优惠。具体需满足如下要求: (1)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 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并提供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 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 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 函》(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任何一个单位提供均属有效)。 3 (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的特定资质条件(不得以不合理条件对供 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无。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1 年 03 月 日至 2021 年 03 月 日_(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不得少于 5个工作日)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进行网上报名并下 载招标文件。 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或事项: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进行网上报 名并下载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0 元人民币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 年 03 月 日 点 分(北京时间)(自招标文 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 日)上传至全国公共资 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停止接收投标文件。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 03 月 日 时 分 开标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 100 米,遵义市政务 服务中心大楼 9 楼,具体开标室于当日在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区获取 ) 网 址 :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 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银行保函、担保保函、保证保险、电子保函 投标保证金额:10000.00 元 投标保证金交纳时间:同投标截止时间。 户名: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名称: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开户银行账号:523061500018150073564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本次招标的投标保证金金额一次性转入贵州省遵义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的保证金账户,银行业务单附言中填入 14 位缴费码,缴费码及交易中心 保证金账户在交易平台缴费后,至招标文件领取页面获取。(附言中只能写缴费码,不能写 其他任何信息,否则缴纳的保证金无效)。待资金到达保证金缴纳账户后,凭 CA 密钥登录 4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查询缴费状态。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 353号 联系方式:成程 0851-2822456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四川大明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 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金阳文化商业步行街 D区(D4)2 层 3号 联系方式:133085250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冉啟婷 电 话:13308525082 重要提示: 1、该项目采用全电子化交易,投标文件采取电子文件投标,请各投标人下载专 业投标文件制作工具。 下载地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 市)——下载中心 ——新点投标文件制作软件(遵义版) 2、全电子投标学习地址: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市)—— 通知公告栏——点击《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关于开展政府采购全电子化交 易平台业务培训的 通知》。 3、请认真阅读保证金缴纳说明。 5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注:1.由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资料复印件等非原始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招标文件对 投标格式有要求的,一律按照投标格式要求投标;3.投标人对提供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 律责任;4.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资料字迹等应清晰可辨认,否则作未提供处理!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1 项目名称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采购项目 项目预算金额 ?总价采购 □单价采购,项目预算金额为预估数,实际金额以实 际数量及中标单价计算。 本项目设定的最高限价 □无 ?有,□总价金额(人民币小写):4950000.00元 □单价金额(人民币小写):__/_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的食堂劳务服务期限为 3年。 核心产品 □有。 ?无。 注: 公告媒体 中国政府采购网、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贵州省?遵义) 2 采购人 名称: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 地址:贵州省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 353号 电话:0851-28224563 联系人:成程 3 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四川大明工程建设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贵州省贵阳市观山湖区诚信路金阳文化商业步 行街 D区(D4)2层 3号 电话:13308525082 联系人:冉啟婷 4 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 定的一般资质条件 6 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按照 《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提供下列材料 (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 业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 或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允 许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 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提供 2019 年度或 2020 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 的审计报告(如为合并报表审计报告的,投标人须由 并表单位出具的合并报表是否已包含投标人财务数据 的证明或说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须提供银行出 具的资信证明。如果投标供应商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 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 供前述要求的审计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 供)。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投标人自行书面承诺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若为联合 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提供有效的税款所属期及社会保障资金所属期分 别为 2020年 10月、11月、12月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 金缴纳凭证(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纳凭证的,应 有经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明等证明; 2020 年 10 月以后成立的投标人提供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个月内(含)的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 件(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 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 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若为 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7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 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 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规定,本项目投标 人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要依据。信用 记录查询渠道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信用中国’网站 (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与其他 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截止时点为开标当天评审前。 信用信息使用规则:采购人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 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 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 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 规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前述内容在采购文件明确。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采 用联合体方式招标,联合体的一方必须为小微企业, 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总合同金额 30%的比例。 2.如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可单独参加投标,若不属于 小微企业则必须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2.符合监狱企业、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 政府采购优惠政策的给与 8%价格扣除的优惠。具体需 满 足如下要求: (1)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 府 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 68 号)规定并提供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 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 证明文件;(2)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 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规定并提供《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任何一 个单位提供均属有效)。 (二)根据《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 定的特定资质条件(不得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 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无。 8 5 项目现场勘察 ?不组织 □组织:____________________ 1.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_ 2.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3.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6 样品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 1.样品制作的标准和要求:________________ 2.样品检测报告:(□否;□是,检测机构的要求、检 测内容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3.样品的评审方法及评审标准:内容详见第三章“评 标办法及标准” 7 联合体投标 □不接受 ?接受 分包 ?不接受 □接受:分包要求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8 采购进口产品 ?本采购项目拒绝进口产品参加投标 □本采购项目已经财政部审核同意购买的进口产品 为:______________ 9 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 产品 ?否 □是,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内的产品 为:___________。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 产品 ?否 □是,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品目清单的产品为: 对列入最新一期节能清单(非强制类)的产品在评审时 予以价 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 扣除比例为: 2 % (注意:以核心产品为准)。 提供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 节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10 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认 证产品 ?否 □是,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认证产品为:___ __ 。 9 序号 条款名称 编列内容规定 11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 ?专门面向小微企业采购项目,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 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目采用联合体方式招 标,联合体的一方必须为小微企业,且小微企业合同金 额应当达到总合同金额 30%的比例。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①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6%~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小型 企业扣除 8%,微型企业扣除 8%。 ②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的,若小型和微型企业的协议 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 予联合体 2%~3%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 项目的扣除比例为:____%。 □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____________________ 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支持监狱企业 □专门面向监狱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价格扣除):监狱企业可视 同小型、微型企业,在价格评审时给予 6%~10%的扣除, 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项目的扣除比例为:8%。 □非专门面向监狱采购项目(其他优惠):/ 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 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支持残疾人福利性企 业 □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企业采购项目 ?非专门面向残疾人福利性企业采购项目(价格扣除)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可视同小型、微型企业,在价格评审 时给予 6%~10%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本 项目的价格扣除比例为:8%。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声明函》 10 支持脱贫攻坚 □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的预留比例及份额: / □积极采购贫困地区物业服务优惠政策为: / □非农副产品、贫困地区物业服务类项目: /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 规定或扶持政策 / 12 投标人须提供的其他 资料 (根据项目需要填写。如案例证明材料、人员投入情况) 13 澄清或者修改时间 依法进行 14 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 时间、地点 投标截止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 03月/日/点/分(北 京时间)(自招标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投标人提交投 标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 20日)上传至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截止时间后系统自动停 止接收投标文件。 15 开标时间、地点 开标时间(北京时间):2021年 03月/日/时/分 开标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遵义市新蒲新区 播州大道东 100 米,遵义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 9 楼 ) 网 址 :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 16 投标保证金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数额不得超过采购项目预算金额的 2%, 本项目的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10000.00 元。 保证金缴纳方式:银行转账、支票、汇票、本票、电子 保函和其他(包括电汇、网银、转账等方式) 单位名称: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遵义分行厦门路支行 帐 号:523061500018150073564 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按本次招标的投标 保证金金额一次性转入贵州省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 心的保证金账户,银行业务单附言中填入 14 位缴费 码,缴费码及交易中心保证金账户在交易平台缴费后, 至招标文件领取页面获取。(附言中只能写缴费码,不 能写其他任何信息,否则缴纳的保证金无效)。待资金 到达保证金缴纳账户后,凭 CA 密钥登录遵义市公共资 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查询缴费状态。 11 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供应商账户转出(基本户或一般 户均可),不得由他人账户代交。保证金交纳须按项目 名称、标包名称进行交纳。供应商为联合体的,可由联 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多方共同交纳保证金,其交纳的投标 保证金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7 投标有效期 自投标文件截止时间起 60 日(日历日) 18 投标文件份数 1)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一份(.ZYTF 格式,在全国公共 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指定位置上传)。 2)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ZYTF 格式)光盘一份(此 光盘模式针对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 省·遵义)上传了投标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投标文件解 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 3)如果开标现场解密失败,则采用光盘开评标,要求 光盘中电子投标文件的内容、数据与上传的电子投标文 件必须一致,否则投标文件被否决。 4)投标人在开标时将制作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一份带至 开标会场备用。 19 封套上标记 电子光盘盘面以贴标签方式标记: 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 投标人名称: (盖单位章) 20 投标文件的递交 1)电子投标文件用专用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生成 *.ZYTF(加密)及*.nZYTF(非加密)两份投标文件; 2)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上传加密的电子投标 文件(.ZYTF 格式)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 义)的指定位置。上传时必须得到系统“上传成功”的确 认回复。请投标人在上传时认真检查上传投标文件是否 完整、正确; 3)开标现场递交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nZYTF 格式) 光盘一份(此光盘模式针对投标人在全国公共资源交易 平台(贵州省·遵义)上传了投标文件后,但在开标时其 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情况下使用)。 4)投标截止时间招投标系统服务器故障导致投标人未 及时上传电子投标文件时,经交易中心及系统平台服务 商证实,投标人提供载有*.ZYTF 及.nZYTF 两份投标文件 的光盘履行电子招标投标应急措施。 重要提示:投标人必须携带遵义市招投标系统 CA 锁至 12 开标现场解密 21 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及 网址 地点: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新蒲新区播州大道东 100 米) 网址 :遵义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服务系统 22 开标程序 主持人按下列程序进行开标: 1)宣布开标纪律; 2)宣布招标人、投标人等名称; 3)核验参加开标会议投标人的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 法定代表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 代表人身份证原件,被委托人参加的须提供法定代表人 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验证不合格 者,投标将被拒绝。 4)请各投标人代表检查各自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5)重申最高投标限价(招标控制价); 6)投标人持 CA 锁对电子投标文件解密,招标人持 CA 锁对电子 投标文件解密; 7)开启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公布投标人名称、投标报 价、保证金递交情况等,并记录在案; 8)投标人代表、招标人代表、监标人、记录人等有关 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9)开标结束。 备注: 1)携带投标企业 CA 锁解密,按时提交投标文件备用 光盘; 2)投标人对开标有异议的,应当在开标现场提出,招 标人当场作出答复,并制作记录。 13 23 开标注意事项 本项目采用电子开标。若出现投标文件解密失败或投标 文件无法导入导致无法采用电子开标时,在监督人员的 监督下,按以下顺序采用非加密的电子光盘模式开标: 招标人按光盘递交的先后顺序采用非加密的电子光盘 模式开标; 若故障解除后专家已完成评审,发现投标人上传的电子 投标文件与非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光盘不一致,或没有 交纳投标保证金或未上传电子投标文件,则取消其中标 候选人资格。若递交的光盘内无系统能识别或导入的有 效投标文件,则评标委员会否决该投标。 24 电子招投标的应急措 施 电子开标、评标如出现下列原因,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 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 时,招标监管部门和交易中心应采取应急措施。 1)系统服务器发生故障,无法访问或无法使用系统; 2)系统的软件或数据库出现错误,不能进行正常操作; 3)系统发现有安全漏洞,有潜在的泄密危险; 4)病毒发作或受到外来病毒的攻击; 5)其他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的 情形。 出现上述情况时,应对未开标的暂停开标。已在系统内 开标、评标的,立即停止,经招标监督部门确认后,改 用非加密的电子光盘模式或纸质投标文件进行评审。远 程评标时如遇上述情形,经招投标监督部门确认后,可 在本地抽取专家,按非加密的电子光盘或纸质投标文件 进行继续评审。对非加密的电子光盘或纸质投标文件没 有要求的,应等待系统恢复正常后再组织进行。若投标 截止时间前系统服务器故障导致部分投标人无法上传 加密投标文件,投标人应提供载有*.ZYTF 及 pdf 两份投 标文件的光盘,由系统管理人员导入评标系统。采取应 急措施时,必须对原有资料及信息作出妥善保密处理。 评标办法文本与系统评标办法设置不一致的以系统评 标办法设置为准。 25 信用查询 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截 图留存。查询及截图时间:开标当天 对前述两个网站查询到的,已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 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 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条件的供应商,在资格审查环节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 动。 14 26 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 理原则(采购标的多个 产品的,以核心产品为 准) 1.最低评标价法: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 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 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其他投标无效。 □随机抽取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2.综合评分法: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 审查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 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人获得中标人 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一个投 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 标候选人: ?按照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 服务的先后顺序的得分高低顺序确定 □随机抽取 □其他: 27 定标原则 1.采购人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名单中按顺序 确定中标人。 2.中标候选人并列的,按照以下方式确定中标人。 ?按照投标报价、技术或者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 服务的先后顺序的得分高低顺序确定 □随机抽取 □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 28 服务和提供服务的时 间、地点、方式、项目 服务期限 服务和提供服务的时间:2021年 5月 1日至 2024年 4 月 30日。 服务和提供服务的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机 关人民路办公区食堂(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 353号)、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机关解放路办公区食堂(遵 义市红花岗区解放路 29号)、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 务局第三稽查局食堂(遵义市新蒲新区长征大道中民集 团)。 服务和提供服务的方式:详见第六章项目采购需求 项目服务期限:本项目的食堂劳务服务期限为 3年 15 29 采购资金的支付方式 及时间 在合同中具体约定付款阶段、条件及方式 30 履约保证金交纳及退 还 ?不要求提供 □要求提供,履约保证金的数额不得超过政府采购合同 金额的 10%,本采购项目履约保证金为合同金额的 / %,提交方式为:□支票 □汇票 □本票 □金融机 构或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 收款人户名:/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注:以电汇方式递交履约保证金须在电汇凭据附言栏中 写明采购编号、包号及用途(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由中标供应商在合同生效前提供给采购人, 合同义务履行完毕并经采购人验收合格后无息退还。 31 招标代理服务费 招标代理机构向中标或成交供应商收取代理服务费在 《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 1980号)及其相关补充修改文件规定的费率基础上下浮 20 %。 32 询问、质疑、投诉 询问:已依法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 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 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在3个工作日内依法答复, 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秘密。 质疑:已依法获得采购文件的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 购过程和中标(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 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 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提出质疑。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在收到符合规定的供应商质疑函后七个工作日内 书面答复并通知其他有关供应商,答复内容不涉及商业 秘密。 接收质疑函的方式:接收符合规定的书面质疑函。对同 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 16 接收质疑函的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信息:为 招标公告中明确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应信息。 投诉: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质疑答复 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答 复的,可以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财政部提起投 诉。 33 补充合同 1.为采购人服务的所有劳务人员,与中标人签订劳务合 同,与采购人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中标人对劳务人员 的使用不得违背劳动法及相关规定,若有违反,责任由 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2.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补充完善招标文件中的 “合同(参考)”,不得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作实质性 更改。于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30日内签订 合同。 34 其他规定 食堂服务的整体方案、应急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方法。 采用暗标的,技术标文件编制和装订要求为: 1.图表大小、字体、装订位置要求:所有字体为宋体 4 号无背景色黑字。 2.任何情况下,技术暗标中不得出现夹白纸、任何涂改、 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 3.除满足上述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 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它可识别投标人 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注:“暗标”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身份为原则,尽可 能简化编制和装订要求。 若“暗标”中出现投标人身份(如名称、徽标、人员名 称等),其食堂服务的整体方案、应急方案作零分计算。 17 投标人须知正文 一、总则 1.定义 1.1 “采购人”是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政府 采购的采购人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2 “采购代理机构”是指集中采购机构和集中采购机构以外的采购代理机构。本次 政府采购的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电话、联系人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3 “投标人”是响应招标文件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 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4 “供应商”是指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工程或者服务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1.5 “评标委员会”是依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有关规定组建, 依法履行评审采购活动职责的评审成员。 1.6 “货物”是指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料、燃料、设备、产品等。 1.7 “服务”是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他政府采购对象。 1.8 “节能产品”或者“环保产品”是指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根 据产品节能环保性能、技术水平和市场成熟程度等因素,确定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 的产品类别及所依据的相关标准规范,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布并适时调整。采购人依据品目 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采购人拟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 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 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本次政府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见投标人须 知前附表。 1.9 “进口产品”是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采购项目预算及最高限价 2.1 本项目采购资金已列入政府采购预算,预算金额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2 本项目最高限价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下列资格条件要求: 3.1.1 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条件,提供的证明材料见投标人 须知前附表。 3.1.2 其他特定资格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2 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投标: 18 3.2.1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 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2.2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 款等行政处罚,或者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以及在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 采购活动期限以内的。 4.投标费用 4.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参与投标的相关费用,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或者 采购代理机构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5.授权委托 投标人代表不是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的,应当持有法定代表人的授权委托书,同时提供 投标人代表身份证明。 6.联合体投标 6.1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形式参与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6.2 供应商为联合体形式的,应遵守以下规定: (1)联合体各方必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及分工、 合同工作量比例; (2)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基本资格条件; (3)除另有规定外,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应当符合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供应商 特定资格条件; (4)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应当按照资质等级 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5)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或与其他供应商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活动。 7.项目现场考察 7.1 本项目是否组织现场考察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7.2 供应商应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时间及地点,对采购项目现场和周围环境 进行考察。供应商未在指定时间进行考察的,采购人不再另行组织。 7.3 考察现场的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考察期间所发生的人身伤害及财产损失由供 应商自己负责。 7.4 采购人不对供应商据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负责。一旦中标,供应商不得 以任何借口,提出额外补偿,或延长合同期限的要求。 8.采购进口产品 8.1 本项目是否采购进口产品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政策与其他规定 19 ★9.1 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范围的,必须将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作为 资格条件。本次政府采购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2 对列入优先采购的节能、环保产品范围的,以品目清单和认证证书实施政府采购 优惠政策。本次政府采购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3 供应商享受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的,可用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 本项目价格扣除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4 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扣除后的 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5 残疾人福利性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政策优惠,可用 扣除后的最后报价参与价格比较。本项目价格扣除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6采购标的属于强制采购的信息安全认证产品的,投标人须提供由中国信息安全认 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将其作为实质性条件。本次政府采购的具体要 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9.7 其他法律法规强制性规定或扶持政策。本次政府采购的具体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 二、招标文件 10.招标文件的构成 10.1 招标文件各章节的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评标方法及标准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技术部分 第六章 项目需求 10.2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投标文件。任 何对招标文件的忽略或误解,不能作为投标文件存在缺陷或瑕疵的理由,其风险由投标人 承担。 11.招标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0 11.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必要澄清或者修改的,应当在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15 日前,在原刊登招标公告的媒体上发布更 正公告,并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11.2 如果澄清或者修改时间距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不足 15 日,将相应顺延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澄清或者修改时间具体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1.3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领取了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均具有约束力。 12.偏离 12.1 本条所称偏离为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 求。 ★12.2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 得”“必须”“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对其中任何 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三、投标文件 13. 一般要求 13.1 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并保 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 13.2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及投标人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评标委员会就有关投 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必须使用中文。投标人可以提交其他语言的资料,但应附有中文注释,有 差异时以中文为准。 13.3 除技术要求另有规定外,本文件所要求使用的计量单位均采用国家法定的度、量、 衡标准单位计量。未列明时亦默认为我国法定计量单位。 13.4 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中提供的投标文件格式填写。 13.5 投标文件应采用书面形式,招标文件中要求提供电子版的,必须按要求提供。 14.投标文件的组成(采购人可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增加★条款) 14.1 投标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4.1.1 价格及商务部分: ★(1)投标函(含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 ★(2)开标一览表 (3)分项价格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投标保证金 ★(6)供应商符合投标人资格条件的证明文件 (7)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21 (8)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投标人提交的其他资料 (9)供应商认为需提供的其他资料:如其他要求评分要求等证明文件资料。 14.1.2 技术部分 (1)技术条款响应情况偏离表。 ★14.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供应商在投标时提供样品的,供应商有以下情形之一 的,在投标时将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1)未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提交时间、地点提交的; (2)供应商提供的样品与投标文件中型号、规格不一致的。 14.3 在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根据评标委员会书面形式要求提供的澄清文件是投标文件 的有效组成部分。 14.4 供应商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文件不予退还。 15.投标报价 15.1 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供货及服务要求、责任范围和合同条件以人民币形式 进行报价。投标报价应为完税价。 15.2 投标人必须按开标一览表和分项价格表的内容和格式要求填写各项货物及服务 的分项价格和总价。投标人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截止之日前修改开标一览表 中的报价的,应同时修改其分项价格表中的报价。 ★15.3 投标人对每种货物及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不接受可变动性报价、赠送及 “零”报价,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5.4 项目有特殊要求的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投标保证金 16.1 本项目是否交纳投标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6.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应以支票、汇票、本票或金融 机构、担保机构出具的保函等非现金形式,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 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保证金(数额采用四舍五入,计 算至元)。投标保证金有效期应与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一致。投标人未 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投标人的投标文 件或评标委员会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6.3 联合体投标的,可以由联合体中的一方或者共同提交投标保证金。以一方名义提 交投标保证金的,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16.4 未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但因 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及时退还的除外。 22 16.5 中标的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 5个工作日内退还或者转 为中标人的履约保证金。 16.6 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可以不予退还: (1)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投标文件。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17.投标有效期 17.1 投标有效期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在此期间投标文件对投标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以保证采购人有足够的时间完成评标、定标以及签订合同。投标有效期从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规定的投标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不足的,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17.2 特殊情况需延长投标有效期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 前,要求投标人同意延长有效期,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要求与投标人的答复均应为书面 形式。投标人拒绝延长的,其投标在原投标有效期届满后将不再有效,但有权收回其投标保 证金;投标人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允许修改或撤回投标文 件。 18.投标文件的签署和规定 18.1 投标人应根据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提交投标文件。纸质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应装 订成册。正本和副本的封面应注明“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正本和副本、电子版不一 致时,以正本为准。 18.2 投标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打印或书写,并按招标文件要求在签字盖章处盖单位 章和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投标文件中的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应加盖单 位章或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 标。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9.1 投标文件按正本和副本分别包装,注明“正本”或“副本”,加贴封条,并在封 套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单位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代理人签字。 19.2 投标文件封套或外包装上应载明的内容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19.3 投标文件如果未按上述规定密封和标记,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接收。 19.4 为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单独将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另行封装在同一密封 套内,并标明开标一览表及投标保证金字样,投标时单独提交。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文件应在本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上传加密的电子 投标文件(.ZYTF格式)到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贵州省·遵义)的指定位置。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收到投标文件后,应当如实记载投标文件的送达时间和密封情 况,签收保存,并向投标人出具签收回执。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 23 20.2 逾期上传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文件,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收。 21.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 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人可以书面形式修改、补充或 撤回已递交的投标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21.2 修改、补充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补充的投标文件应按本章第 18、19、20项规定编制、签署、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补充”字样。 21.3 投标人按本章 21.1 款撤回投标文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自收到投标人书 面撤回通知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退还已收取的投标保证金,但因投标人自身原因导致无法 及时退还的除外。 21.4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不得修改、撤销其投标文件。 四、开标和评标 22.开标 22.1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开标时间和开标地点组织公 开开标,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不得参加开标活动。投标人不足 3 家的,不得开 标。 22.2 开标时,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的投标人名称;由投标人或其推选 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当众拆封投标文 件,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和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 录在案。投标人若有报价和优惠未被唱出,应在开标时及时声明或提请注意,否则采购代理 机构和采购人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22.3 未宣读的投标价格等实质性内容,评标时不予承认。 22.4 投标人代表及有关人员在开标记录上签字确认。 22.5 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 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 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3.资格审查 23.1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 格进行审查。合格投标人不足 3家的,不得评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 (2)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24 件的情况。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 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 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失信情况查询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3.2 已经进行资格预审的,可以不再对供应商资格进行审查,资格预审合格的供应商 在评审阶段资格发生变化的,应当通知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24.评标委员会 评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政府采购评审 专家和采购人代表组成。 25.评标方法和标准 本项目评标方法和标准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26.评标程序 ★26.1 投标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26.1.1 评标委员会应当对符合资格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符合性审查,以确定其是 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 26.1.2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签署、盖章的; (2)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3)不满足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4)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5)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6)报价超过招标文件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5)投标报价超过项目预算总额或者预算单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6)招标文件要求在《开标一览表》中对多项标的或者内容进行分别报价而未报价或者 未分别全部一一报价的,按无效投标处理; (7)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26.2 核价原则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除招标文件另有规定外,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1)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 表(报价表)为准; (2)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上述规定 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25 26.3 投标文件澄清 26.3.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 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应当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 26.3.2 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法定代 表人或其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 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6.3.3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26.3.4 有效的书面澄清材料,是投标文件的补充材料,成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26.4 同品牌多家投标人处理原则 26.4.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 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 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投标人,招标 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定,其他投标无效。 26.4.2 使用综合评分法的采购项目,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审查 的不同投标人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按一家投标人计算,评审后得分最高的同品牌投标 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评审得分相同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 件规定的方式确定一个投标人获得中标人推荐资格,招标文件未规定的采取随机抽取方式确 定,其他同品牌投标人不作为中标候选人。 26.4.3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根据采购项目技术构成、产品价格比重等合理确定核心 产品,核心产品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两款规 定处理。 26.5 比较与评价 26.5.1 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 投标文件进行商务和技术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26.5.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 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 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 无效投标处理。 26.6 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 26.6.1 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评标结果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投标报价相同 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 候选人。 26 26.6.2 采用综合评分法的,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 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 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27.确定中标供应商 27.1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在评标结束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27.2 采购人应当在收到评标报告之日起 5个工作日内,在评标报告确定的中标候选人 名单中按顺序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 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人。 27.3 采购人自行组织招标的,应当在评标结束后 5个工作日内确定中标人。中标候选 人并列的,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人委托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方式确定中标 人。 28.废标 有下列情形之一时,招标采购单位应予废标,并将废标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1)符合专业条件的投标人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性响应的投标人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9.保密 评标委员会成员以及与评标工作有关的人员不得泄露评标情况以及评标过程中获悉的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 ★30.禁止行为 30.1 投标人不得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恶意串通;不得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 者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不得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不得以任何 方式干扰、影响采购工作。投标人违反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2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 行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四、无效投标情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实质性响应条款 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外,招标文件中用“拒绝”“不接受”“无效”“不得”“必 须”“应当”等文字规定或标注“★”符号的条款为实质性要求条款(即重要条款),对其中 任何一条的偏离,在评标时将其视为无效投标。 无效投标情形 27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人不具备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的; (3)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4)投标人存在失信记录的。 失信记录是指 ,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 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 件的情况。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 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 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失信情况查询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在符合性审查时按照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 (2)不满足本招标文件中标注“★”的实质性条款要求的; (3)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4)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5)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的。 五、中标信息公告与签订合同 31.中标信息公告 31.1 中标人确定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将中标结果在投标 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公告媒体上公布。 31.2 招标文件随中标结果同时公告。但中标结果公告前招标文件已公告的,不再重复 公告。 32.中标通知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发布中标公告的同时,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对 采购人和中标人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33.履约保证金 33.1 本项目是否缴纳履约保证金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3.2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中标人在签订采购合同前,向采购人 提交履约保证金。联合体成交的,履约保证金以联合体各方或联合体中牵头人的名义提交。 33.3 中标人没有按照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视为放弃中标,其 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 34.签订合同 28 34.1 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均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 34.2 中标供应商应当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4.3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供应商提出超出招标文件以外的任何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 件,不得与中标供应商订立背离招标文件确定的合同文本以及采购标的、规格型号、采购金 额、采购数量、技术和服务要求等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34.4 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本项目政府采购合同在投标人须知前 附表规定的媒体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六、其他规定 35.招标代理服务费。 35.1 中标人是否交纳投招标代理服务费及相关要求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6.询问、质疑、投诉 36.1 供应商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询问 36.2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中标或者(成交)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 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 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 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36.3 供应商提出质疑的,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 疑。 36.4 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6.5 潜在供应商已依法获取其可质疑的采购文件的,可以对该文件提出质疑。对采 购文件提出质疑的,应当在获取采购文件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提出。 36.6 供应商提出质疑应当提交质疑函和必要的证明材料。质疑函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供应商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项目的名称、编号; (三)具体、明确的质疑事项和质疑事项相关的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必要的法律依据; (六)提出质疑的日期。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应提供质疑书原件。 36.7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接收质疑函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见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9 36.8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未 在规定的期限作出答复的,可在答复期满后 15 个工作日内,按规定向财政部提起投诉。以 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其投诉应当由组成联合体的所有供应商共同提出。 36.9 供应商可以委托代理人进行质疑和投诉。其授权委托书应当载明代理人的姓名或 者名称、代理事项、具体权限、期限和相关事项。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供 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6.10 投诉人应当按照财政部受理投诉规定的方式、联系部门、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等 信息规定提起投诉。 36.11 投诉人提起投诉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提起投诉前已依法进行质疑; (二)投诉书内容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第 94号令)的规定; (三)在投诉有效期限内提起投诉; (四)同一投诉事项未经财政部门投诉处理; (五)财政部规定的其他条件。 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但基于质疑答复内容提出的投诉事项除外。 36.11 投诉人投诉时,应当提交投诉书和必要的证明材料,并按照被采购人、采购代理 机构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供应商数量提供投诉书的副本。 36.12 投诉书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投诉人和被投诉人的姓名或者名称、通讯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二)质疑和质疑答复情况说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三)具体、明确的投诉事项和与投诉事项有关的投诉请求; (四)事实依据; (五)法律依据; (六)提起投诉的日期。 投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投诉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 人、主要负责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或者盖章,并加盖公章。 37.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投标人将被列入不良记录名单,在 1~3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并予以公告: (1)开标后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回其投标; (2)中标后无正当理由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3)中标后未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订立政府采购合同,或者与采购人 另行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协议的; (4)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采购招标机构同意,将 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 30 (5)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6)《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的其他情形; (7)其他违反法律法规相关规定的情形。 38.其他规定。 38.1 投标文件的其他规定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9.未尽事宜 39.1 其他未尽事宜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40.文件解释权 40.1 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31 第三章 评标办法及标准 资格审查一览表 (适用于所有采购方式)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注:1.由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资料复印件等非原始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2.招标文件对 投标格式有要求的,一律按照投标格式要求投标;3.投标人对提供投标资料的真实性承担法 律责任;4.投标人提供的投标资料字迹等应清晰可辨认,否则作未提供处理! 序 号 审查内容 投标人 1 投标人 2 投标人 3 ?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企业 法人、机关法人、事业单位法人和社会团体法人) 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 副本或复印件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 印件。允许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 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 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及 联合体成员均需提供)。 2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 供 2019年度或 2020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 具的审计报告(如为合并报表审计报告的,投标 人须由并表单位出具的合并报表是否已包含投标 人财务数据的证明或说明);成立不足一年的公 司须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如果投标供应商 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 的投标担保函的,可不提供前述要求的审计报告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3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投 标人自行书面承诺或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若为联 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 录:提供有效的税款所属期及社会保障资金所属 期分别为 2020年 10月、11月、12月的税收和社 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所属期税款为“0”而无缴 32 纳凭证的,应有经税务机关盖章认可的零申报说 明等证明; 2020 年 10 月以后成立的投标人提供 成立之日起至投标截止日 3 个月内(含)的税收 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凭证)复印件(若为联合体投 标的,牵头人提供)。 5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6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根据《政 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 目采用联合体方式招标,联合体的一方必须为小 微企业,且小微企业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总合同金 额 30%的比例。2.如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可单独 参加投标,若不属于小微企业则必须与小微企业 组成联合体参与投标。 7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8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根据《财政部 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规定,本 项目投标人的信用记录作为供应商资格审查的重 要依据。信用记录查询渠道由招标代理机构通过 ‘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 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记录 和证据留存,与其他采购文件一并保存。查询截 止时点为开标当天评审前。信用信息使用规则: 采购人应当对供应商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 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 定条件的供应商,应当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前述内容在采购文件明确。 资格审查结果 不通过理由说明 注:1.资格审查合格的打“√”,不合格的打“×”。 33 2.资格审查结果,通过打“√”,不通过的打“×”。 3.请填写不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的原因。 招标项目: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资格审查的人员签字:________ 符合性审查一览表 (适用于所有采购方式)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 1 技术 符合性 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2 商务 符合性 服务时间 3 服务地点 4 验收标准、规范 5 付款方式 6 投标有效期 7 其他要求 三、无效标审查 1 无效标审 查 按本项目招标文件无效标条款规定,审查是否通过 初步审查结论(通过或不通过) 评标专家(签字): 34 1.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 1.1评审因素: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报价。 1.2符合性审查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26.1。 1.3核价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 26.2。 2.采用综合评分法的 2.1评审因素设定应当与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服务的质量相关,包括投标报价、技术或者 服务水平、履约能力、售后服务等。资格条件不得作为评审因素。评审因素应当细化和量 化,且与相应的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对应。商务条件和采购需求指标有区间规定的,评审 因素应当量化到相应区间,并设置各区间对应的不同分值。 2.2评审因素见下表(总分值 100分): 序 号 评审 因素 分值 评审细则及标准 1 投标 报价 (20 分) 20分 投标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投标报价)×20 1.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报价最低的为评标基准价,其报价分 为满分。 2.评标过程中不得去掉报价中的最高报价和最低报价。因落实政 府采购政策进行价格调整的,以调整后的价格计算评标基准价和 投标报。 3.评标委员会只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 价格评审。超过项目预算的投标报价按无效投标处理。 2 技术 部分 (13 分) 食堂服务 的整体方 案(满分 8 分) 根据投标人的整体方案进行评审,应包括服务理念、定位目标、 人员配备、服务内容,满分 8分,每缺一项扣 2分;内容简要不 具备可行性的每项扣 1 分,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的每项扣 0.5 分,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的每项扣 2 分,扣完为止。 应急方案 (满分 5 分) 根据投标人的应急方案进行评审,应包括①食品卫生②操作运行 ③员工人身等安全管理④各种突发性事件的应急处理方案⑤其 他应急处理方案,满分 5 分,每缺一项扣 1分;内容简要不具 备可行性的每项扣 0.5分,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的每项扣 0.3 分,内容不能满足本项目实际需要的每项扣 1分,扣完为止。 3 商务 部分 (31 分) 资格证书 (满分 22 分) 1.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工作人员具有营养师证书的,每一个得 2 分,此项最多 6 分。 2.投标人为本项目配备的工作人员,每具有一个高级及以上厨师 资格证书的得 4 分,每具有一个中级厨师资格证书的得 2 分,其 余不得分,此项最多 16 分。 注:1.提供上述人员相关证书复印件、与供应商的劳务关系证明 35 材料复印件; 2.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管理制度 (满分 14 分) 根据投标人的管理制度进行评审,应包括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卫 生清洁管理制度、设备维护管理制度、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食品留样管理制度、保洁管理制度、餐厨废弃物处置管理制度, 满分 14分,每缺一项扣 2 分;内容简要不具备可行性的每项扣 0.5分,内容非专门针对本项目的每项扣 0.3分,内容不能满足 本项目实际需要的每项扣 0.2分,扣完为止。 业绩证明 (满分 31 分) 1.投标人提供 2018年 1月 1日以来(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独立 承担食堂劳务服务成功案例(以合同为准)。每提供一个得 5分, 此项最多得 15分。 (1)合同复印件; (2)中标/成交通知书; (3)用户出具的成功履行合同的相关证明材料; (4)第(2)、(3)项可提供任意一项。 注:同一项目同一招标人不同年限的合同,为一份合同业绩计算。 2.投标人具有连续 3年及以上承接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得 10分; 投标人具有承接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 2年内的,得 5分;投标人 无承接机关企事业单位食堂经验的,得 0分。最多 10分。(提供 合同复印件) 3.投标人提供 2019年以来用工单位服务评价证明资料,且满意度 达到 90%及以上的,每提供一个得 3分,此项最多得 6分。(证 明资料需盖用工单位公章。) 食堂服务的整体方案、应急方案采用“暗标”评审方法 采用暗标的,技术标文件编制和装订要求为: 1.图表大小、字体、装订位置要求:所有字体为宋体 4号无背景色黑字 2..任何情况下,技术暗标中不得出现夹白纸、任何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痕迹。 3.除满足上述要求外,构成投标文件的“技术暗标”的正文中均不得出现投标人的名称和其 它可识别投标人身份的字符、徽标、人员名称以及其他特殊标记等; 注:“暗标”应当以能够隐去投标人身份为原则,尽可能简化编制和装订要求。 若“暗标”中出现投标人身份(如名称、徽标、人员名称等),其食堂服务的整体方案、应 急方案作零分计算; 36 3.符合性审查相关要求详见投标人须知 26.1。 4.核价原则详见投标人须知 26.2。 5.政府采购政策优惠: 5.1节能、环保产品(视具体项目适用):供应商所投产品中,如有符合政策的节能、环 保产品的,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品目清单及有效 的认证证书(须加盖供应商公章),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优惠。 5.2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在评审时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对其投标价格 给予价格扣除。供应商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见“第五章 投 标文件格式”),监狱企业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 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在评审时将不给予采购文件规定的 政策优惠。 5.2.1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采购文件规定的政策优 惠。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优惠。 5.2.2供应商为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的 联合体(若项目允许联合体报价响应的情况下),且联合体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 合同金额(必须为小型或微型企业产品)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 5.2.3小型或微型企业应当符合以下条件:符合小型或微型企业划型标准,提供本企业 制造的货物或者提供其他小型或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 5.2.4组成联合体的小微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 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37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38 国家税务总局_________税务局 政府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 合同名称:____________ 合同编号:____________ 甲方(采购人名称):____________ 乙方(中标供应商名称):____________ 39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 ____________(采购人名称)(以下简称:“甲方”)通过______采购(采购方式)确定______(中 标供应商名称)(以下简称:“乙方”)为______项目(项目名称)的______供应商。甲乙双方同 意签署《______项目(项目名称)合同》(合同编号:______,以下简称:“合同”)。 1.合同文件 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1)合同条款; (2)招标文件及其更正等相关资料; (3)投标文件及其开标一览表等报价、澄清资料; (4)补充合同(如采购人需要) (5)其他(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需要增加的内容,但不得实质性修改招标文件确定的事项 和中标人投标文件)。 2.合同标的及数量 序 号 合同标的名称 品牌 产地 型号规 格 中标单 价 数量 中标金 额小计 质量要 求 … 合计 3.合同总金额 □本合同总金额为人民币______元(¥______)。本项目的一切税费均已由乙方计入本合 同总金额中。 □本合同总金额以合同履行期限内的实际需求数量及中标单价计算,据实按次结算。结 算时点:□按次 □按批 □按月 □按季 □按年 4.合同签订地: 国家税务总局 税务局(采购人据实际办公场所填写)。 5.合同履行期限 6.合同履行地点 7.合同履行方式 8.合同标的的验收要求 详见合同条款。 采购人可邀请参加本项目的其他投标人或者第三方机构参与验收。参与验收的投标人或 40 者第三方机构的意见作为验收的参考资料。 9.合同违约责任 详见合同条款。 10.合同争议解决方法 详见合同条款。 11.合同未尽事宜遵循法律 合同履行、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未尽事宜,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其相关规定。对于中标人违反政府采购合同约定的行为,采购人应当及时处理,依法追究其 违约责任。 12.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合同履约保证金为总合同总额的 %,即人民币大写: (人民币 小写¥: )。 本合同履约保证金须于合同生效前提交到甲方账户: 开户银行: 账户: 本合同履约保证金无息退还条件及退还时点: 13.合同生效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盖章,并在甲方收到乙 方提交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乙方授权代表签字的,应提供法定代表人的相应授权书。 甲方(采购人名称): 乙方(中标供应商名称): 甲方住所: 乙方住所: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授权代表签字(签章):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盖公章) (盖公章) 41 一、合同条款 合同条款前附表 序号 内容 1 合同名称: 合同编号: 2 甲方名称: 甲方地址: 甲方联系人: 电话: 3 乙方名称: 乙方地址: 乙方联系人: 电话: 乙方开户银行名称: 账号: 4 合同金额: 5 服务时间及地点: 6 质量保证期: 7 验收方式及标准: 8 付款方式: 9 履约保证金及其返还: 10 □违约金约定: □损失赔偿约定: 11 误期赔偿费约定: 12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生效之日起至合同全部权利义务履行完毕之日止。 13 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首先通过双方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则通过以下途径之一解决纠纷(请在方框内 画“√”选择): □提请______仲裁委员会按照仲裁程序在______(仲裁地)仲裁 □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42 1.定义 本合同下列术语应解释为: 1.1 “甲方”是指采购人。 1.2 “乙方”是指中标供应商。 1.3 “合同”系指甲乙双方签署的、合同中载明的甲乙双方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 的附件、附录和上述文件所提到的构成合同的所有文件。 1.4 “货物”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按照招标(采购)、投标(响应)文件,向甲方提 供符合要求的全部产品,包括一切设备、机械、仪器仪表、备品备件、工具及与信息处理和 交流有关的硬件、软件以及所有有关的文件等。 1.5 “服务”是指根据本合同规定,乙方承担与货物有关的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 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技术支持、质量保障、售后服务、培训和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 的其他义务。 1.6 除非特别指出,“天”均为自然天。 2. 合同标的标准 2.1 乙方为甲方交付的货物及服务应符合招标文件所述的内容,如果没有提及适用标 准,则应符合相应的国家标准。这些标准必须是有关机构发布的最新版本的标准。 2.2 除非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3 货物还应符合国家有关安全、环保、卫生的相关规定。 3. 质量保证 3.1 乙方应保证所供货物是全新的、未使用过的,并完全符合或高于合同要求的质量、 规格和技术性能的要求。 3.2 乙方应保证其货物在正确安装、正常使用和保养条件下,在其使用寿命期内具有 满意的性能,或者没有因乙方的行为或疏忽而产生的缺陷。在货物最终交付验收后不少于合 同规定或乙方承诺(两者以较长的为准)的质量保证期内,本保证保持有效。 3.3 如果服务和交付物与合同不符或不符合甲方要求,或证实交付物是有缺陷的,包 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由此引起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若以上原因导 致或引起甲方损失及导致或引起第三方受到损害的,全部赔偿责任均应由乙方承担。 3.4 在质量保证期内所发现的缺陷,甲方应尽快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 3.5 乙方收到通知后应在本合同规定的响应时间内以合理的速度免费维修或更换有缺 陷的货物或部件。 3.6 在质量保证期内,如果货物的质量或规格与合同不符,或证实货物是有缺陷的, 包括潜在的缺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材料等,甲方可以根据本合同第 10.1 条规定以书面形 式向乙方提出补救措施或索赔。 3.7 乙方在约定的时间内未能弥补缺陷,甲方可采取必要的补救措施,但其风险和费 43 用将由乙方承担,甲方根据合同规定对乙方行使的其他权利不受影响。 3.8 本合同的质量保证期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4.包装要求 4.1 除合同另有规定外,乙方提供的全部货物均应按标准保护措施进行包装,这类包 装应适应于远距离运输、防潮、防震、防锈和防野蛮装卸,以确保货物安全无损运抵指定现 场。 4.2 乙方应承担由于其包装或防护措施不当而引起的货物损坏和丢失的任何损失责任 和费用。 4.3 每一个包装箱内应附一份详细装箱单和质量证书。 5.知识产权 5.1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货物及服务免受第三方提出侵犯其知识产权(专利权、商标 权、版权等)的起诉。如果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提出货 物侵犯其专利权、工业设计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乙方应当修正以避免侵权。 5.2 如果甲方在使用乙方货物或货物的任何一部分过程中,第三方指控侵犯其专利权、 工业设计权、使用权等知识产权,乙方将自费为甲方、各采购人答辩,并支付法院最终判决 的甲方应支付第三方的一切费用。 5.3 有关本项目的所有设计、施工文件的著作权属于甲方。乙方有保护甲方著作权的 义务,并对在设计过程中所接触到的甲方的相关秘密有保密的义务。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 方不得将设计文件、成果另作其他商业用途或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不得将设计文件用于其他 项目工程的建设,不得用于与本协议无关的工程。发生此类情况时,乙方应当赔偿甲方损失, 甲方保留向乙方追偿的权利。 6.权利瑕疵担保 6.1 乙方保证对其出售的货物享有合法的权利。 6.2 乙方保证在其出售的货物上不存在任何未曾向甲方透露的担保物权,如抵押权、 质押权、留置权等。 6.3 如甲方使用该货物构成上述侵权的,则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7.保密义务 7.1 甲乙双方在采购和履行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对方属于保密的内容,双方均有保密 义务。 8.履约保证金 8.1 乙方应在签署合同前,以银行保函、银行电汇或履约担保函形式向甲方提供。 8.2 履约保证金具体金额及返还要求见合同条款前附表。 8.3 如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甲方有权按照本合同的约定从履约保证金中进 行相应扣除。乙方应在甲方扣除履约保证金后 15 天内,及时补充扣除部分金额。 44 8.4 乙方不履行合同,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使得合同目的不能实现,履约保 证金不予退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超过履约保证金数额的,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9.服务与验收 9.1 服务地点: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地点。 9.2 服务时间:合同条款前附表指定时间。 9.3 甲方在收到乙方交付的货物后应当及时组织验收。 9.4 货物的表面瑕疵,甲方应在验收时当面提出;对质量问题有异议的应在安装调试 时进行记录。 9.5 在验收过程中发现数量不足或有质量、技术等问题,乙方应按照合同要求采取补 足、更换或退货等处理措施,并承担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 9.6 甲方对货物进行检查验收合格后,应当及时履行验收手续。 9.7 大型或者复杂的货物采购项目,甲方可以邀请国家认可的质量检测机构参加验收 工作,并由其出具验收报告。 10.违约责任 10.1 质量缺陷的补救措施和索赔 (1)如果乙方提供的产品不符合质量标准或存在产品质量缺陷,而甲方在合同条款规定 的检验、安装、调试、验收和质量保证期内,根据法定质量检测部门出具的检验证书向乙方 提出了索赔,乙方应按照甲方同意的下列一种或几种方式结合起来解决索赔事宜: ①乙方同意退货并将货款退还给甲方,由此发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 以适当的条件和方法购买与未履约标的相类似的货物,乙方应负担新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 费用。 ②根据货物的质量状况以及甲方所遭受的损失,经过甲乙双方商定降低货物的价格。 ③乙方应在接到甲方通知后 7 日内负责采用符合合同规定的规格、质量和性能要求的新 零件、部件和设备来更换有缺陷的部分或修补缺陷部分,其费用由乙方负担。同时,乙方应 在约定的质量保证期基础上相应延长修补和更换件的质量保证期。 (2)如果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乙方未作答复,上述索赔应视为已被乙方接受。 如果乙方未能在甲方发出索赔通知后 10 日内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按照上述规定的任 何一种方法采取补救措施,甲方有权从应付货款中扣除索赔金额或者没收履约保证金,如不 足以弥补甲方损失的,甲方有权进一步要求乙方赔偿。 10.2 迟延服务的违约责任 (1)乙方应按照本合同规定的时间、地点服务和提供服务。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乙方遇到可能妨碍按时服务和提供服务的情形时,应及时 以书面形式将迟延的事实、可能迟延的期限和理由通知甲方。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应尽 快对情况进行评价,并确定是否同意迟延服务时间或延期提供服务。 45 (3)除甲乙双方另有约定外,如果乙方没有按照合同规定的时间服务和提供服务,甲方 有权从货款、履约保证金中扣除或要求乙方另行支付误期赔偿费而不影响合同项下的其他补 救方法。赔偿费按每日加收合同金额的 0.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重新设定)计收,直至服 务或提供服务为止。但误期赔偿费的最高限额不超过合同价的 15%(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 重新设定)。 (4)如果乙方迟延服务超过 30 日,甲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并依其认为适当的条 件和方法购买与未服务物类似的货物,乙方应负担购买类似货物所超出的费用。但是,乙方 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0.3 未履行合同义务的违约责任 (1)守约方有权终止全部或部分合同。 (2)没收全额履约保证金。 (3)由违约一方支付违约金,违约金标准见合同条款前附表(各单位可根据实际情况自行 约定)。 (4)违约金不足以弥补守约方实际损失、可预见或者应当预见的损失,由违约方全额予 以赔偿。 11.不可抗力 11.1 如果合同双方因不可抗力而导致合同实施延误或合同无法实施,不应该承担误期 赔偿或不能履行合同义务的责任。 11.2 本条所述的“不可抗力”系指那些双方不可预见、不可避免、不可克服的客观情 况,但不包括双方的违约或疏忽。这些事件包括但不限于:战争、严重火灾、洪水、台风、 地震等。 11.3 在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当事方应及时将不可抗力情况通知合同对方,在不可抗 力事件结束后 3 日内以书面形式将不可抗力的情况和原因通知合同对方,并提供相应的证明 文件。合同各方应尽可能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积极寻求采取合理的措施履行不受不可抗力 影响的其他事项。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在合理的时间内达成进一步履行的协议。 12.合同纠纷的解决方式 12.1 合同各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在执行合同过程中所发生的或与合同有关的一切 争端。如协商 30 日内(根据实际情况设定)不能解决,可以按合同规定的方式提起仲裁或诉 讼。 12.2 仲裁裁决应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均具有约束力。 12.3 仲裁费除仲裁机关另有裁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2.4 诉讼应由服务地人民法院管辖。诉讼费除人民法院另有判决外应由败诉方负担。 12.5 如仲裁或诉讼事项不影响合同其他部分的履行,则在仲裁或诉讼期间,除正在进 行仲裁或诉讼的部分外,合同的其他部分应继续执行。 46 13.合同修改或变更 13.1 如无重大变故,甲方双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13.2 如确需变更合同,甲乙双方应签署书面变更协议。变更协议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 一部分。 13.3 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甲方有权在合同价款 10%的范围内追加与合同 标的相同的货物或服务,并就此与乙方签订补充合同,乙方不得拒绝。 14.合同中止 14.1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因采购计划调整,甲方可以要求中止履行,待计划确定后继 续履行;合同履行过程中因供应商就采购过程或结果提起投诉的,甲方认为有必要或财政部 责令中止的,应当中止合同的履行。 15.违约终止合同 15.1 若出现如下情形,在甲方对乙方违约行为而采取的任何补救措施不受影响的情况 下,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书,提出终止部分或全部合同: (1)如果乙方未能在合同规定的期限或甲方同意延长的期限内提供货物或服务; (2)如果乙方未能履行合同规定的其他任何义务,出现两次服务达不到承诺标准情况, 甲方有权终止合同; (3)如果甲方认为乙方在本合同的竞争或实施中有腐败和欺诈行为。 15.2 如果甲方根据上述第 15.1 条的规定,终止了全部或部分合同,甲方可以适当的条 件和方法购买乙方未能提供的货物或服务,乙方应对甲方购买类似货物或服务所超出的费用 负责。同时,乙方应继续执行合同中未终止的部分。 16.破产终止合同 16.1 如果乙方破产或无清偿能力,甲方可在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终止合同而 不给乙方补偿。 16.2 该终止协议将不损害或影响甲方已经采取或将要采取的任何行动或补救措施的 权利。 17.其他终止合同情况 17.1 若合同继续履行将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的,甲方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 补偿。 17.2 乙方在执行合同的过程中发生重大事故,对履行合同有直接影响的,甲方可以终 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7.3 甲方因重大变故取消或部分取消原来的采购任务,导致合同全部或部分内容无须 继续履行的,可以终止合同而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 18.合同转让和分包 18.1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转包,或部分或全部转让其应履行的合同义务。 47 18.2 除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外,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将合同分包。 19.适用法律 19.1 本合同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如合同条款与法律、行 政法规和规章不一致的,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修改本合同。 20.合同语言 20.1 本合同语言为中文。 20.2 双方交换的与合同有关的信件和其他文件应用合同语言书写。 21.合同生效 21.1 本合同应在双方签字盖章和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22.合同效力 22.1 除本合同和甲乙双方书面签署的补充协议外,其他任何形式的双方约定和往来函 件均不具有合同效力,对本项目无约束。 23.检查和审计 23.1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合同履约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并对乙 方投标时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复核。 23.2 在本合同的履行过程中,如果甲乙双方发生争议或者乙方没有按照合同约定履行 义务,乙方应允许甲方检查乙方与实施本合同有关的账户和记录,并由甲方指定的审计人员 对其进行审计。 48 第五章 投标文件组成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一、投标函(格式附后)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附件 1-3 授权委托书(格式二)(适用于自然人委托投标) 二、开标一览表(格式附后) 三、分项价格表(格式附后)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格式附后) 五、投标保证金 六、供应商的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基本情况表(附件 6-1) (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 提供下列材料: 附件 6-2-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等), 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 附件 6-2-2财务状况报告: 6-2-2年度财务报告(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或收益表) 6-2-2年度经有资质的审计机构出具的审计报告(如为合并报表的,编报合并报表的 单位应出具与投标人之间的财务隶属关系,以及合并报表包含投标人财务报告的说明)。 6-2-2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6-2-2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附件 6-2-3 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复印件 附件 6-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附件 6-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 明 (三)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根 据项目具体要求填列) 附件 6-3-1 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 (四)联合体协议(格式附 6-4) 七、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 7-1 《中小企业声明函》 附件 7-2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49 企业的证明文件 附件 7-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附件 7-4 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环保标志产品认证证书 附件 7-5 由中国信息安全认证中心按国家标准认证颁发的有效认证证书 ??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的其他投标资料 九、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十、投标标的物符合投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十一、其他材料 第二部分 技术部分 十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十三、食堂服务的整体方案 十四、应急方案 50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商务部分)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封面由牵头人填写签章。 51 一、投标函 投 标 函、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__)的投标邀请,________(姓名、职务) 代表投标人________(投标人名称、地址)参加本项目招标的有关活动。据此函,作如下承诺: 1.同意在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开标日起______天遵守本投标文件中的承诺,且在期 满之前均具有约束力。 2.具备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当具备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此项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具备本项目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其他资格条件。 4.提供投标人须知规定的全部投标文件,包括投标文件正本______份,副本______份, 电子文档______份,开标一览表(投标报价表、投标保证金)______份。 5.已详细审阅全部招标文件(包括招标文件澄清函),理解投标人须知的所有条款。 6.完全理解贵方“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的规定。 7.接受招标文件中全部合同条款,且无任何异议;保证忠实地执行双方所签订的合同, 并承担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8.完全满足和响应招标文件中的各项商务和技术要求,若有偏差,已在投标文件中明确 说明。 9.如果在开标后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贵方可不予退还我方的投标保证金。 10.愿意提供任何与投标有关的数据、情况和技术资料等。 11.我方已详细审核全部投标文件、参考资料及有关附件,确认无误。 12.对本次招标内容及与本项目有关的知识产权、技术资料、商业秘密及相关信息保密。 13.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无任何的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附件 1-1: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附件 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适用于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附件 1-3:自然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自然人投标)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投标人公章:____________ 投标人地址:____________邮编:____________ 52 电话:____________传真: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注:联合体投标的,本投标函由牵头人填写盖章。 53 附件 1-1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适用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注:联合体投标的,此处仅提供联合体牵头方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联合体成员单位无需 提供。 54 附件 1-2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适用于授权代表参加投标) 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________(姓名、职务)授权________(投标人 代表姓名、职务)为本公司的投标人代表,就________(项目名称)投标及相关事务代表本公 司处理与之有关的一切事务。 委托期限:____________________。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本授权书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授权代表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此处应为联合体牵头方授权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联合 体成员的集体授权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联合体成员单位无需再单独进行授权。 55 附件 1-3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自然人投标)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我________(姓名)系自然人,现授权委托 ____________(姓名)以本人名义参加 ____________(项目名称)的投标活动,并代表本人全权办理针对上述项目的投标、签约等具 体事务和签署相关文件。 本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字事项负全部责任。 授权委托代理期限:从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我已在下面签字,以资证明。 自然人签字并在签名处加盖食指指印: 年 月 日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此处应为联合体牵头方授权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联合 体成员的集体授权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联合体成员单位无需再单独进行授权。 56 二、开标一览表 开标一览表 (服务类项目适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1 包号 2 报价 大写:人民币______元 小写:¥______ 3 服务期 4 ? 备注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注:联合体投标的,本表由牵头人填写盖章。 57 三、分项价格表 (服务类项目适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金额单位:元 序号 服务内容 报价 备注 (收费依据、收费标准等) 1 2 3 4 5 6 7 8 总计 大写: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元 小写:¥__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商(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注:联合体投标的,本表由牵头人填写盖章。 58 四、商务条款偏离表 商务条款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包号: 序号 招标文件条目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偏离 说明 说明:如有偏离,则必须注明“偏离”;未注明偏离的,视为完全响应。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注:联合体投标的,本表由牵头人填写盖章。 59 五、投标保证金 提供保证金已缴纳的依据(交易中心系统自动判断是否缴纳成功截图或保函扫描件) 若提供保函将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注:(联合体投标的,本表由牵头人提供)。 60 六、投标人具备投标资格的证明文件(均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附件 6-1 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供应商:(公章) 供应商名称 法定代表人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邮政编码 授权代表 联系电话 电子邮箱 传真 上年营业收入 员工总人数 基本账户开户行及账号 税务登记机关 资质名称 等级 发证机关 有效期 备注 备注:①联合体投标的,本表由牵头人填写盖章。 61 附件 6-2-1 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等证明文件(如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副本复 印件等),自然人的身份证明(身份证复印件)。 (格式自拟) (若为联合体,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62 附件 6-2-2 财务状况报告、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 (格式自拟) 1.投标人提供的财务状况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复印件(如供应商为新成立 公司的,应提供公司成立之日后的财务报表,或者提供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 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成立不足一年的公司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63 附件 6-2-3 提供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的复印件。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64 附件 6-2-4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格式自拟)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65 附件 6-2-5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 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本单位郑重声明: 我单位在参加采购活动前 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第 (五)项所称重大违法记录,包括: 我单位或者其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未因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受到 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 特此声明!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66 (三)符合投标文件要求的供应商特定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项目具体要求填列) 6-3-1 供应商特定资格要求的证明文件 (格式自拟)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67 (四)联合体协议(格式附 6-4) 附件 6-4 联合体协议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经研究,我方决定自愿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______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项目的 投标。现就联合体投标事宜订立如下协议: 一、联合体成员: 1.____________________ 2.____________________ 二、____________(某成员单位名称)为____________(联合体名称)牵头人。 三、联合体牵头人合法代表联合体各成员负责本项目投标文件编制活动,代表联合体提 交和接收相关的资料、信息及指示,并处理与投标有关的一切事务;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 牵头人负责合同订立和实施阶段的主办、组织和协调工作。 四、联合体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各项要求,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投标,履行中标义务 和中标后的合同,并向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五、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内部的职责分工如下:____________。按照本条上述分工,联合 体成员单位各自所承担的合同工作量比例如下:____________。 六、本协议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合同履行完毕后自动失效。 七、本协议书一式______份,联合体成员和采购人各执一份。 牵头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成员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备注:本协议书由授权代表签字的,应附法定代表人签字的授权委托书。 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不属于联合体投标的,不提供) 68 七、提供符合政府采购政策的证明材料 附件 7-1 小微企业声明函(服务) 本公司(联合体)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 46 号)的规定,本公司(联合体)参加(单位名称)的(项目名称)采购活动,服务全部 由符合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 的小微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承建(承接)企业为(企业 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小 型企业、微型企业); 2. (标的名称) ,属于(采购文件中明确的所属行业); 承建(承接)企业为(企 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小型 企业、微型企业);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在与大 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备注:1.填写前请认真阅读《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统计局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财 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和《财政部 工 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相关规定。 2.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69 附件 7-2 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 企业的证明文件 (格式自拟) 70 附件 7-3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格式自拟) 71 八、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资料 如其他要求评分要求等证明文件资料(格式自拟)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72 九、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用于本项目人员简历表 姓名 性别 职务 职称 毕业学校、专业 身份证号 拟在本项目任职 执业资格证 执业资格证书号 近____年承担项目情况 时间 类似项目名称 担任职务 项目单位名称及电话 供应商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73 十、投标标的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证明文件 (格式自拟)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74 十一、其他资料 公章授权书(如有) 公章授权书 致:____________(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______( 供 应 商 名 称 )______ , 中 华 人 民 共 和 国 合 法 企 业 , 法 定 地 址 : ____________________。在参与______(项目名称)(项目编号)______投标活动中,我公司授 权投标专用章在此次活动中代为公章使用。 投标专用章所签署的投标文件、澄清等,我公司承认并同意具备与我公司公章签署等同 的法律的效力。 投标专用章签署的所有文件、协议不因授权的撤销而失效。 投标专用章:______________(盖章) 公司公章:________(盖章) 供应商法定代表人:______(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75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技术部分) 项目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 项目编号:____________________ 投标人名称: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注:联合体投标的,封面由牵头人填写签章。 76 十二、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技术响应与偏离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服务内容 招标要求 投标响应情况 偏离 说明 说明:在偏离项必须注明正偏离、负偏离或无偏离。 投标人名称(公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说明:授权用投标专用章的,与公章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若为联合体投标的,牵头人提供) 77 十三、食堂服务的整体方案 (格式自拟) 78 十四、应急方案 (格式自拟) 79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采购标的 本项目采购标的为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食堂劳务服务,主 要内容为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机关人民路办公区食堂(遵义市 汇川区人民路 353号)、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机关解放路办公 区食堂(遵义市红花岗区解放路 29 号)、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 局第三稽查局食堂(遵义市新蒲新区长征大道中民集团)提供早餐、 午餐、晚餐以及会议、培训自助餐、加班就餐、公务接待用餐的饭菜 加工及就餐服务。所属政府采购品目为:餐饮服务(编码:C0702)。 (一)采购标的所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以及为落实政府采购政 策需满足的要求 1.采购标的所需实现的功能或目标 本项目的中标人本着安全第一、营养为本的原则为采购人工作人 员提供早餐、午餐、晚餐以及会议、培训自助餐、加班就餐、公务接 待用餐的饭菜加工及就餐服务,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要求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规定,本项 目采用联合体方式招标,联合体的一方必须为小微企业,且小微企业 合同金额应当达到总合同金额 30%的比例。2.如投标人属于小微企业 可单独参加投标,若不属于小微企业则必须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参 与投标。 (2)符合监狱企业、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企业政府采购优 惠政策的给与 8%价格扣除的优惠。具体需满足如下要求: 2.1 符合《财政部 司法部关于政 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 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并提供 由省级以上监狱管 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 业的 证明文件; 80 2.2 符合《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 〔2017〕141 号)规定并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牵头人及联合体成员任何一个单位提供均属有效。 (二)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 者其他标准、规范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 等相关规定,严格执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全面落实食 品安全主体责任,规范食品加工操作行为,保障安全供餐。 严格遵守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的食堂管理相关制度规定 (由采购人向中标人提供)。 (三)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格、物理特性等要 求 1.服务内容 1.1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机关人民路办公区食堂 1.1.1 遵义市税务局机关人民路办公区职工早餐(约 200人)、 中餐(自助餐约 200 人)、晚餐(自助餐约 50 人)饭菜加工及就餐 服务。 1.1.2 遵义市税务局机关人民路办公区会议、培训自助餐饭菜加 工及就餐服务。 1.1.3 遵义市税务局机关人民路办公区加班就餐饭菜加工及就 餐服务。 1.1.4 遵义市税务局机关人民路办公区公务接待用餐饭菜加工 及就餐服务。 1.1.5 菜品加工要求:注重营养搭配,品种多样化。早餐以遵义 特色的米粉(皮)、面条、饺子、粥(每天都有两个品种:白米粥和 蔬菜粥)为主,早餐臊子在一周内不得重复,同时要求搭配蔬菜、白 水煮蛋(或煎蛋、茶叶蛋)、粗粮、面点、蛋糕、牛奶、酸奶、现榨 豆浆等。中餐自助餐六荤二素(含一个蒸菜),汤菜一荤一素,菜品 81 在一周内不得重复。晚餐视就餐人数由采购人根据需求配置菜品。 1.1.6 除特殊情况经采购方同意外,以上菜品一律自行制作,不 得在外采购成品。 1.2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机关解放路办公区食堂 1.2.1 遵义市税务局机关解放路办公区职工早餐(约 100 人)、 中餐(自助餐约 100 人)饭菜加工及就餐服务。 1.2.2 遵义市税务局机关解放路办公区会议、培训自助餐饭菜加 工及就餐服务。 1.2.3 遵义市税务局机关解放路办公区加班就餐饭菜加工及就 餐服务。 1.2.4 遵义市税务局机关解放路办公区公务接待用餐饭菜加工 及就餐服务。 1.2.5 菜品加工要求:注重营养搭配,品种多样化。早餐以遵义 特色的米粉(皮)、面条、饺子、粥为主,早餐臊子在一周内不得重 复,同时要求搭配蔬菜、白水煮蛋(或煎蛋、茶叶蛋)、粗粮、面点、 蛋糕、牛奶、酸奶、现榨豆浆等。中餐自助餐五荤一素(含一个蒸菜), 汤菜一个,菜品在一周内不得重复。 1.2.6 除特殊情况经采购方同意外,以上菜品一律自行制作,不 得在外采购成品。 1.3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食堂 1.3.1 遵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职工早餐(约 30人)、中餐(自 助餐约 30人)饭菜加工及就餐服务。 1.3.2 遵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会议、培训自助餐饭菜加工及就 餐服务。 1.3.3 遵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加班就餐饭菜加工及就餐服务。 1.3.4 遵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公务接待用餐饭菜加工及就餐 服务。 1.3.5 菜品加工要求:注重营养搭配,品种多样化。早餐以遵义 特色的米粉(皮)、面条、饺子、粥为主,早餐臊子在一周内不得重 82 复,同时要求搭配蔬菜、白水煮蛋(或煎蛋、茶叶蛋)、粗粮、牛奶、 酸奶、现榨豆浆等。中餐自助餐四荤一素(含一个蒸菜),汤菜一个, 菜品在一周内不得重复。 1.3.6 除特殊情况经采购方同意外,以上菜品一律自行制作,不 得在外采购成品。 2.服务团队要求 2.1 项目主管 1人。负责组织管理服务团队,合理安排人员岗位, 与采购人对接,负责承接采购人的工作需求和临时安排的工作,具有 较强的沟通协调和管理能力,熟练操作使用计算机办公软件。 2.2 人民路办公区食堂(18人):早餐厨师 2人、中晚餐厨师 2 人、凉菜厨师 1人、面点厨师 1人、墩子 1人、洗菜工 1人、洗餐具 工 2人、服务员 6人、保洁工 1人、杂工 1人。 2.3 解放路办公区食堂(8人):厨师 1人、面点厨师 1人、墩 子 1人、洗餐具工 1人、服务员 3人、杂工 1人。 2.4 第三稽查局食堂(3 人):厨师 1 人、服务员 1 人、杂工 1 人。 2.5 本项目的劳务服务人员,由中标人依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合 法聘请,并对其组织实施严格的管理教育和相应的职业培训,所有人 员办理有效的健康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每年做到定期体检,保障 干部职工的饮食安全。 3.管理要求 3.1 中标人应对所提供劳务人员的管理做到规范有序、安全,所 提供的饭菜卫生可口,服务热情周到。 3.2 中标人提供的劳务人员应注重个人形象和卫生,按照食品卫 生监督部门对餐饮行业从业人员的标准执行,统一着装工作;保持食 堂和员工区的清洁,定时进行消毒处理,食堂内不允许有老鼠、苍蝇、 蟑螂等;按食品卫生监督部门的要求对每餐食品进行留样保存,并做 好记录。 3.3 中标人对所承包劳务不得拆包、转包。 83 3.4 中标人应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建立食堂菜品加工及就餐服 务管理档案;并有责任提出对食堂加强管理的改进建议,进一步做好 管理服务。 3.5 中标人及中标人提供的劳务人员对提供服务过程中获知的 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客户信息及任何采购人明确要求保 密的资料、信息等,应当予以保密; 3.6 中标人应保证所提供劳务人员的稳定,所有岗位人员,均为 专职工作人员,不得在其他地方从事相同工作或有兼职行为。未经采 购人批准不得随意更换。所有劳务人员政治可靠,能服从管理,遵守 相关制度规定,家庭住址详细,个人资料齐全、留有备案。 3.7 所有为采购人从事劳务服务岗位人员,采购人有权提出更 换,中标人按采购人的要求进行更换,连续更换 2次都不满意的,采 购人有权扣减劳务费或提前终止服务合同。 3.8 所有岗位(包括主管)须有备用人员,在原岗位人员调整或 离岗后 1小时内,确保备用人员上岗。备用人员上岗前,须先行提供 健康体检证明。 3.9 为采购人服务的所有劳务人员,与中标人签订劳务合同,与 采购人不存在劳动合同关系。中标人对劳务人员的使用不得违背劳动 法及相关规定,若有违反,责任由中标人负责,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 任。 3.10 中标人在从事劳务工作中发生的人身伤亡事故及其他一切 安全责任(如提供的劳务人员用水用电用气等不规范、离开关闭、发 现隐患不处置、不报告等安全责任)及损失,由中标人自行承担,采 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11 中标人在加工服务过程中,拒绝一切腐烂变质和过期不合 格食堂进行加工。如把关不严导致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按损害后果程 度承担责任并解除合同。 3.12 中标人在提供劳务过程中,劳务人员生病严禁到采购人食 堂,避免引起交叉感染,如由于管理不善导致采购人干部职工感染的 84 按损害后果程度承担责任并解除合同。 3.13 中标方要按照餐饮行业规范作业和严格餐具消毒,由于消 毒不到位导致采购人干部职工交叉感染生病,按损害后果程度承担责 任并解除合同。 4.卫生要求 4.1 厨房卫生要求 4.1.1 厨房卫生实行岗位责任制,所有炊具每天在工作后进行严 格消毒,消毒后加盖保管,防止再污染。 4.1.2 环境卫生做到墙角无蛛网,墙面无污迹,地面无灰尘。 4.1.3 下水道每日进行清洁,彻底清除菜渣等杂物,保证排水畅 通及清除异味。 4.1.4 采取有效措施,清除卫生死角,添设防蝇设施,消除老鼠、 蟑螂、苍蝇和其它有害昆虫及其孳生条件。 4.1.5 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刀、墩、板、桶、盆、筐、抹 布以及其他工具、容器标志明显,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 净,保持清洁。 4.1.6 成品(食物)存放实行生与熟、成品与半成品、食品与杂 物(药品)、食品与天然冰“四隔离”。 4.1.7 熟肉、冷菜制作做到:即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 4.1.8 食品原料、添加剂、容器、工具、包装材料、运输工具等 实行分类存放,符合卫生要求。 4.2 餐厅卫生要求 4.2.1 及时擦拭桌椅,保持干净无灰尘、无油渍,便于周转使用, 不影响再次就餐. 4.2.2 地面无垃圾杂物、不积水,干净、清爽。 4.2.3 定期清洗门窗、墙壁、灯管,清洗台面、地面,做到餐厅 内无蝇、蚊、蟑螂等。 4.2.4 定期清洁与维护通风、排污设备,使其运转正常。 4.2.5 负责回收餐具,剩饭剩菜及时运走,餐厅无异味。 85 4.2.6 用过的餐具及时清洗、消毒,餐具内外干净干燥,无油迹、 无洗洁剂残留。 4.2.7 用餐前餐具集中整齐摆放,保持清洁,用洁净白布盖好, 防止蝇叮。 (四)采购标的的数量、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和地点 1.采购标的的数量:食堂劳务 1项。 2.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时间:2021 年 5 月 1 日至 2024 年 4 月 30日。 3.采购项目交付或者实施的地点: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机 关人民路办公区食堂(遵义市汇川区人民路 353号)、国家税务总局 遵义市税务局机关解放路办公区食堂(遵义市红花岗区解放路 29 号)、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食堂(遵义市新蒲新区 长征大道中民集团)。 (五)采购标的需满足的服务标准、期限、效率等要求 1.期限:本项目的食堂劳务服务期限为 3年。 2.服务标准、效率需满足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质量、安全、技术规 格等要求”中的要求。 (六)采购标的的验收标准 1.采购人成立食堂管理委员会,不定期对食堂菜品质量、菜品供 应速度、卫生服务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或问卷调查,结果将直接计入 每月检查档案,并针对检查出的问题下达整改通知书。中标人单月收 到一次整改通知的,扣除当月劳务服务费的 0.5%;单月收到两次的 扣除 1%;连续三个月每月收到二份以上整改通知书的,采购人有权 解除本合同。 2.食堂运行期间,采购人将不定期组织干部职工进行满意度测 评,满意度测评连续二个季度低于 85%,采购人有权终止合同并不承 担任何违约责任。 3.合同期内,采购人将制定管理考核办法,定期组织进行考核, 并作为支付劳务服务费的依据,考核不合格的,采购方有权终止合同。 86 4.由于中标人管理失误发生食物中毒、违法乱纪行为,经查证核 实后,情节较轻的每次扣除当月承包费 5000 元/次作为罚金,情节严 重的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承担对采购方人员的医疗费用,并按照相 关法律规定追究中标人责任。 (七)采购标的的其他技术、服务等要求 1.报价要求:报价为包干报价,投标总价包含工资,四险一金, 意外伤害险,行政办公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费用。除此报价外, 采购人不再支付任何费用。 2.合同签订: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补充完善招标文件中 的“合同(参考)”,不得对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作实质性更改。于 中标公告及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 30日内签订合同。 3.付款条件及方式:在合同中具体约定付款阶段、条件及方式。 4.投标保证金:根据《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规定,本项目投标 保证金为人民币 壹 万元,交纳到遵义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相关银 行账户并按规定由采购人办理退还手续。 5.履约保证金:本项目无履约保证金。 6.本项目不包括水电、燃气及原材料采购等费用。设备设施由采 购人提供,包含双炒双温灶、汤灶、炒炉、蒸饭车、压面机、馒头机 等各类厨房设备,具备各种餐器具,具体配置情况以现场实际情况为 准。中标人严格遵守设备操作规程,爱护设施,及时保养,人为责任 造成损坏由中标人负责维修,如人为造成损坏不能维修由中标人照价 赔偿。 7.由于中标人原因而不能有效完成供货及其服务工作的,采购人 有权按比例扣减合同费用,直至取消合同。 8.因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第三稽查局食堂(遵义市新蒲新 区长征大道中民集团)原食堂劳务合同 2021 年 8月 31日到期,在过 渡期内按实际到位人数测算支付劳务费用。 9.合同执行过程中,如因采购人机构变动搬迁拆除等遇政策性或 不可抗力因素导致采购人的劳务服务工作量减少,双方协商相应核减 87 费用。 10.采购人不提供劳务人员的住宿,只提供中标人值班人员晚上 值班休息室,对劳务人员住宿问题,根据采购人具体工作安排另行协 商。一律不准其他外来人员住宿。 国家税务总局遵义市税务局 政府采购项目 公开招标文件 第一部分 商务部分 第一章 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五、公告期限 六、其他补充事宜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投标人须知正文 第四章 拟签订的合同文本 国家税务总局_________税务局 第五章 投标文件组成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投 标 函、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此处应为联合体牵头方授权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联合体成员的集体授权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联合体成员单位无需再单独进行授权。 自然人授权委托书 (适用于自然人投标) 注:①联合体投标的,此处应为联合体牵头方授权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与联合体成员的集体授权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联合体成员单位无需再单独进行授权。 若提供保函将扫描件放入投标文件中。 (若为联合体,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 (四)联合体协议(格式附6-4) 联合体协议 公章授权书 政府采购投标文件 第六章 项目采购需求 2021-03-17T11:04:13+0800 - ???¨?ó?÷?¤???¨?è???í×??????????? verify

附件(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