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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人民医院食堂承包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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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市蓟州区人民医院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服务项目招标公告[变更]

招标详情

投标邀请函

受天津市蓟州区人民医院委托,天津纳海德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将以公开招标方式,就天津市蓟州区人民医院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服务项目实施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一)项目名称:天津市蓟州区人民医院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服务项目

(二)项目编号:jz-nhdl-2021-004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天津市蓟州区人民医院食堂对外承包经营服务;

具体内容及要求详见项目需求书,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进口产品投标。

三、项目预算

本项目无预算。

四、采购标的需执行的国家相关标准、行业标准、地方标准或者其他标准、规范

1、项目采购食材鲜冻肉类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畜禽产品》(GB2707-2016)。

2、项目采购食材蛋类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蛋与蛋制品》(GB2749-2015)。

3、项目采购食材粮食类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粮食》(GB2715-2016)。

4、项目采购食材水产类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鲜、冻动物性水产品》(GB2733-2015)。

5、项目采购食材蔬菜类需符合《农产品安全质量 无公害蔬菜安全要求》(GB18406.1-2001)。

6、项目采购食材食用油类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植物油》(GB2716-2018)。

7、食品添加剂使用需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GB2760)。

8、食堂餐品加工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规规范要求。

9、项目食材采购需符合《餐饮服务食品采购索证索票管理规定》等相关规定。

10、餐饮服务人员培训需遵守《餐饮服务单位食品安全人员培训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

11、食堂管理的质量要求:必须达到国家、地方和行业现行规定合格标准并需配合医院进行等级医院评审及JCI评审。

五、投标人实质性资格要求

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

2、投标人须提供2019年度财务报告或2020年度财务报告或开标前一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3、投标人须提供“依法缴纳税的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餐饮服务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5、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0号)及天津市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执行。

6、投标人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7、投标人须提供“真诚投标承诺书”;

8、投标人若为法定代表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须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投标人若为投标人代表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和投标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9、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方式及招标文件售价

1、获取招标文件时间:2021年3月9日至2021年3月15日出售招标文件,每日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天津纳海德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蓟州区人民东路棉纺新区对面)。

3、获取招标文件的方式:现场发售,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4、招标文件的售价:售价500元。

5、踏勘现场时间及地点:

本项目不组织踏勘现场

七、投标截止时间及地点、开标时间及地点

1、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29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

2、开标时间:2021年3月29日下午13:30时(北京时间)。

3、开标地点:天津纳海德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蓟州区人民东路棉纺新区对面)

八、项目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1、联系人:赵女士、张女士

2、联系方式:022-82878865

九、采购人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人名称:天津市蓟州区人民医院

2、采购人地址: 天津市蓟州区南环路18号

3、采购人联系人和联系方式:贾老师,022-60973077(采购)

十、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天津纳海德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蓟州区人民东路棉纺新区对面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2-82878865

4.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22-82878865

5.采购代理机构邮政编码:301900

6.采购代理机构电子邮箱:nahaidelong@163.com

十一、公告期限

招标公告的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

十二、其他事项

本项目交纳投标保证金:第一包:壹万元整,投标人最迟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以电汇等非现金方式将投标保证金交至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保证金时间以保证金到账时间为准,如出现电汇未到账等情况,按投标单位未交纳保证金处理。(汇款信息须标注所投项目编号)

(1)收款人名称:天津纳海德隆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开户银行名称:兴业银行天津空港支行

(3)开户银行账号:44132 0100 1000 40342

(4)开户行行号:309110018226

(5)联系电话:022-82878865

2021年3月8日



第二部分 招标项目要求 第七条项目需求书(二)服务要求22.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无条件接受医院指定的原食堂经营的项目品种和人员。

变更为:22.投标人需承诺,中标后无条件接受医院指定的原食堂经营的项目品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