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中标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SXCG2021043
二、项目名称: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泗县宋晓姐食品商贸有限责任公司
供应商地址:安徽省宿州市泗县大路口乡大季村104国道西侧105
中标(成交)金额:费率:90%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类 |
名称: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品牌(如有):详见附件 规格型号:详见附件 数量:详见附件 单价:详见附件 |
五、评审专家名单:
何光胜(组长)、陆莉、骆宏印、徐军、刘炳龙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执行代理合同约定,收费金额2400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2021年03月17日-2021年03月18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提出质疑的渠道和方式: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在工作时间向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泗县汴光新村西门北侧 50 米,联系电话:15399571516。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泗县财政局采购股提出投诉。
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地 址: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
联系方式:罗主任 13955779123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名 称:江苏中鑫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泗县汴光新村西门北侧 50 米
联系方式: 15399571516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许工
电 话: 15399571516
十、附件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2.成交公告
3.成交供应商投标文件其它公示内容
4.中小企业声明函
- 中标公司资料.zip
- 中标(成交)结果公告.pdf
- 招标文件.pdf
- 中小企业声明函.jp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