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綦江区人民医院营养食堂经营承包权招标公告
为更好地为医院病人及家属提供优质餐饮服务,经医院办公会及党委员研究决定,将营养食堂经营承包权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具备合法餐饮业资质,并具备良好信誉的饮食服务企业踊跃投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綦江区人民医院营养食堂经营承包权
三、项目地点:綦江区古南街道沱湾支路54号8号楼
四、概况:綦江区人民医院是一家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落座于綦江区古南街道沱湾支路54号,规划占地85亩,业务用房10万平方米,设置床位1000余张。目前医院建有营养食堂1个。医院拟对该食堂以独立自主经营的方式对外承包。
五、最低承包费用:1600.00元/月,在经营期间,食堂产生的水、电、气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协议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在第二年签订合同之前需经院方提前三个月组织考评小组考核合格并报请院党委会同意后续签,最多续签2次。考核不合格,合同终止,乙方离场。承包期间如因甲方规划等原因,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全力配合。
七、资质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根据该项目特定设定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具备“餐饮服务”资质。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配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
(三)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九、现场勘查: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勘查,不管是否进行现场勘查均视为已进行现场勘查。
十、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一)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3月17日 至 2021年3月22日,从早上9:00至中午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文件购买费:¥300.00元
(三)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招标管理办公室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綦江区人民医院招标管理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纸质版和自带U盘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以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
十一、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在2021年3月22日上午 9:30之前需向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 元(壹万元整)。未中标者则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在发包方财务科办理退款,不计利息。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10000元(壹万元整),甲方应向中标方提供履约保证金收据。
(二)户名: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
(三)账号:31120101040005846
(四)开户行:农行綦江支行
十二、投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1年3月22日下午14时30分
开标地点: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规培基地开标室
十三、缴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以中标价的【1.5%*(1-20%)】*36计取。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
采购经办人:周老师
采购人电话:4867097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沱湾支路54号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致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女士
电 话:18725939966
地 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滨河大道东方新天地22栋1-6
营养食堂标书(1).doc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
营养食堂经营承包权
招
标
文
件
招标人: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
地址: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沱湾支路54号
时间:2021年3月
第一章
綦江区人民医院营养食堂经营承包权招标公告
为更好地为医院病人及家属提供优质餐饮服务,经医院办公会及党委员研究决定,将营养食堂经营承包权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具备合法餐饮业资质,并具备良好信誉的饮食服务企业踊跃投标。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綦江区人民医院营养食堂经营承包权
三、项目地点:綦江区古南街道沱湾支路54号8号楼
四、概况:綦江区人民医院是一家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落座于綦江区古南街道沱湾支路54号,规划占地85亩,业务用房10万平方米,设置床位1000余张。目前医院建有营养食堂1个。医院拟对该食堂以独立自主经营的方式对外承包。
五、最低承包费用:1600.00元/月,在经营期间,食堂产生的水、电、气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协议期限:3年,合同一年一签,在第二年签订合同之前需经院方提前三个月组织考评小组考核合格并报请院党委会同意后续签,最多续签2次。考核不合格,合同终止,乙方离场。承包期间如因甲方规划等原因,甲方有权单方提前解除合同,乙方必须无条件全力配合。
七、资质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根据该项目特定设定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具备“餐饮服务”资质。
(二)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配备及专业技术能力,拟任项目负责人一名。
(三)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八、是否允许联合体投标: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九、现场勘查:投标人自行组织现场勘查,不管是否进行现场勘查均视为已进行现场勘查。
十、获取公开招标文件的地点、方式、期限及售价
(一)获取文件期限:2021年3月17日 至 2021年3月22日,从早上9:00至中午12:00、下午14:30至17:30
(二)文件购买费:¥300.00元
(三)获取文件地点: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招标管理办公室
凡有意参加的投标人,请到綦江区人民医院招标管理办公室领取招标文件纸质版和自带U盘拷取本项目招标文件电子版以及补遗等开标前公布的所有项目资料,无论投标人领取或拷取与否,均视为已知晓所有招标内容。
(四)投标人须满足以下两种要件,其投标才被接受:
1、按时递交了投标文件;
2、按时报名签到;
3、缴纳了招标文件购买费
十一、投标保证金
(一)投标人在2021年3月22日上午 9:30之前需向招标人指定账户缴纳投标保证金10000 元(壹万元整)。未中标者则在开标后5个工作日内在发包方财务科办理退款,不计利息。中标单位的投标保证金将自动转为履约保证金10000元(壹万元整),甲方应向中标方提供履约保证金收据。
(二)户名: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
(三)账号:31120101040005846
(四)开户行:农行綦江支行
十二、投标信息
开标时间: 2021年3月22日下午14时30分
开标地点: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规培基地开标室
十三、缴费
招标代理服务费:本项目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一次性向招标代理公司支付,以中标价的【1.5%*(1-20%)】*36计取。
十四、联系方式
采购人: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
采购经办人:周老师
采购人电话:48670973
采购人地址:重庆市綦江区古南街道沱湾支路54号
采购代理机构:重庆致达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罗女士
电 话:18725939966
地 址:重庆市綦江区文龙街道滨河大道东方新天地22栋1-6
第二章
招标文件
为更好地为医院病人及家属提供优质餐饮服务,经医院办公会及党委员决定,将营养食堂经营承包权向社会公开招标,欢迎具备合法餐饮业资质,并具备良好信誉的饮食服务企业踊跃投标。具体事项如下:
一、采购人名称: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
二、项目名称:綦江区人民医院营养食堂经营承包权
三、项目地点:綦江区古南街道沱湾支路54号规培基地
四、概况:綦江区人民医院是一家国家三级甲等综合医院,医院座落于綦江区古南街道沱湾支路54号,规划占地85亩,业务用房10万平方米,设置床位1000余张。医院拟对该食堂以独立自主经营的方式对外承包。
五、最低承包费用:1600.00元/月,在经营期间,食堂产生的水、电、气等其他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六、协议期限:招标期限为3年。合同期满后经院方组织考评小组考核合格并报请院党委会同意后可续签合同1年,承包期间如因甲方规划等原因,甲方有权无条件提前解除合同。
七、费用结算:每半年支付一次,签订合同后15日内支付院方半年承包费,以后半年缴纳一次。
八、付款方式:到医院财务科缴纳现金或转帐至医院银行帐户。
九、现场勘查:招标人不单独组织现场勘查,由投标人自行组织进行现场勘查,不管投标人是否组织现场勘查均视为组织了现场勘查。
十、资质要求:
合格投标人应首先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根据该项目特定设定的特定资格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法人营业执照,具备 “餐饮服务”资质。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人员配备及专业技术能力。
(三)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十一、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十二、项目内容:
(一)经营范围:
医院全院病人及家属就餐、送餐。
(二)经营要求
1.用餐时间
送餐时间:早餐6:00至9:00;午餐10:30至13:30;晚餐16:30至19:00。
计价方式:以单品计价方式进行计价,各菜品单价需低于市场价,并在投标书中约定。
2.经营方式
1.承包方必须按时将三餐送入病房,保证病人及家属的用餐及订餐需求,配送到病房的食品必须有保温措施并新鲜可口。承包方必须根据院方临床营养科的要求为病人提供基本膳食(普食、软食、半流质、流质)及治疗膳食。
2.为方便病人,承包方必须为病人提供加工服务,可按规定收取适当加工费,并满足院方临时性、特殊性送餐。
十三、管理要求
(一)承包方要建立健全各项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如用工培训、工作规范、安全防患、卫生保障、文明服务、物资采购、物品的保管、食品留样相关制度、食品质量监督和价格管理等)和岗位责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等。
(二)保证食材进货渠道正规,按照索票制度进行索票并每月进行公示,保障食材原材料安全,自觉接受医院及监管部门监管。
(三)严格执行各项食堂管理制度,保障病人及家属用餐安全。
(四)保质保量完成相关的扶贫采购任务。
(六)无条件配合医院做好疫情防控的供餐保障工作。
(七)所有供应食品不能高于市场价格。
十四、考核
(一)食堂经营要保证饮食质量,发包方成立考核小组,每月进行饮食质量的抽查和满意度调查,承包方必须全力配合,一项不合格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并提出整改期限要求承包方进行整改,如未整改或整改不到位扣款翻一倍。食堂经营满意度未达到80%或每月有效投诉超过5次,发包方提出书面警告并进行经济考核。满意度以80%为基数,每下降1个百分点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有效投诉一次扣除履约保证金100元,同时责令承包方整改,同一问题连续投诉,扣款翻一倍。
(二)承包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一经发现,发包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其承包资格或诉讼法律,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三)热情周到为病人及家属提供餐饮服务,如遇病人及家属投诉服务态度差查实者,每次扣履约保证金50元并责令整改,整改无效扣款翻一倍。服务态度差及达不到服务能力员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更换。
(四)在出现疫情等重大事项时,如果出现不执行医院的供餐保障方案或不能完成任务,发包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其承包资格或诉诸法律,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十五、场地使用及有关费用:
(一) 承包期内,不得损害食堂设施设备及装饰装修,如有损坏需照价赔偿,食堂内的设备维修及添加所发生的一切费用(含计费系统的硬件设施)和房屋及设施维修整改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合同终止,承包方添置设施设备及改造装修归属权自动转归发包方。
(二)承包期内,承包方自行负责水、电、气、员工工资,员工各种保险及税费等一切费用。
(三)承包期内,承包方必须负责从业人员的各类培训及健康体检办理健康证等,并按要求进行公示,所发生的费用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四)承包方需按照环保要求,每季度对油烟净化器系统进行清洁,并通过环保验收,所需费用由承包方自行承担。如遇上级部门检查,不合格被处以罚款或其他行政处罚,由承包方自行承担。
(五)实行明厨亮灶,中标人按招标人要求确定点位安装监控系统(费用由中标人自理),自觉接受监督检查。
(六)承包方在承包期内与外界发生的一切债权、债务等纠纷问题均与发包方无关。
十六、卫生管理和环境保护:
(一)承包方应保证患者及家属无中毒事件及食品安全问题发生,如有以上状况发生应及时上报方院方管理人员,若因乙方原因引起,由此产生的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并承担法律责任。
(二)食堂产生的泔油、垃圾、潲水由方承包方委托具有资质的企业进行回收、处理,严禁乱倒并承担相关费用;垃圾污物应按指定地点放置,不得随便丢弃,垃圾日产日清,并按规定进行垃圾分类和处置,达到相关部门要求。
(三)承包方应将每餐食品进行留样并标记时间与品名,留样单品不得低于100g,保留时间48小时以上。
(四)承包方应在食堂区域做好地面防滑和危险的明显标识,由此造成甲乙双方人员伤亡由承包方承担赔偿责任。
(五)承包方保证始终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重庆市食品安全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六)承包方餐饮从业人员必须身体健康(持有《健康证》)、统一着装、佩戴卫生防护用品(帽子、口罩、手套等),《健康证》等相关上岗资质证书张贴于食堂公示栏。
(七)承包期内,承包方应搞好辖区内的环境卫生工作,噪声、污水、烟尘排放应符合国家标准,食堂内外保持卫生整洁。
(八)食品的原料采购、仓储和食品加工规范,符合卫生管理要求。
(九)负责辖区内的消防安全工作,服从医院职能部门的统一管理,确保消防安全无事故。
(十)应按有关规定自觉接受卫生管理部门对辖区内工作检查、监督。
(十一)承包方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承包方自行负责。
(十二) 厨房餐具应严格实行一刷、二洗、三冲、四消毒、五保洁的规程。
(十三)承包方在实际操作中若有违反上述规定者,按医院的相关制度扣款,所导致的后果,如出现食物中毒等相关事件由承包方承担全部责任。
十七、服务质量承诺
(一)中标单位必须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范、诚信经营,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除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外,根据甲方要求终止承包协议,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撤场。
(二)如连续三月未能达到发包方提出的满意度要求,则按照发包方要求终止承包合同,10个工作日内无条件撤场。
十八、制定切实可行的与原承包方、院方进行工作交接的方案。
十九、设施设备:
(一)甲乙双方对设施设备进行书面交接,乙方根据需求进行装修改造,费用自理,并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改变房屋主体结构、消防设施,合同期满,所有投入归甲方所有。
(二)协议期满,在乙方撤场之前必须进行设施设备交接,根据进场之前的交接清单,如有损坏,乙方照价赔偿。
二十、评标
(一)评标办法
综合评分法: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进行评标。综合评分法,是指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方法。投标人总得分为经济、技术定因素分别按照相应权重值计算分项得分后相加,满分为100分。
(二)评标程序
1.评标工作由招标人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评标委员会负责。
2.评标委员会成员到位后,推举其中一位评审专家担任评审组长,并由评审组长牵头组织该项目评审工作。评标委员会按以下程序独立履行评审职责:
2.1.资格性检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资格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检查因素 |
检查内容 |
|
1 |
投标人应符合的基本资格条件 |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
投标人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和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委托书。 |
(2)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人员配备与专业技术能力 |
投标人提供必备人员的简历资料及身份证复印件,厨师还需提供相关资格证书等证明材料 |
||
(3)投标人与医院或其它单位签订食堂承包合同 |
投标人提供与医院或其它单位签订食堂承包合同的原件及复印件 |
||
(4)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
投标人提供书面声明(见格式文件); |
||
(5)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
2 |
投标保证金 |
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 |
2.2.符合性检查。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符合性检查资料表如下:
序号 |
评审因素 |
评审标准 |
|
1 |
有效性审查 |
投标文件签署 |
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人的签字齐全。 |
投标方案 |
只能有一个方案投标。 |
||
报价唯一 |
只能在最低承包费基础上增加,只能有一个有效报价,不得提交选择性报价。 |
||
2 |
完整性审查 |
投标文件份数 |
投标文件(含电子文档)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
3 |
响应性审查 |
投标文件内容 |
满足招标文件所有要求 |
投标文件内容 |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后九十天内 |
2.3.澄清有关问题。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应当由评标委员会成员签字)要求投标人作出必要澄清、说明或者纠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由其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其澄清的内容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4.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资格性检查和符合性检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经济、技术、菜品实作进行评价打分。
2.5.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每个有效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打分,然后由评审组长组织评标委员会对各成员打分情况进行核查及复核,个别成员对同一投标人同一评分项的打分偏离较大的,应对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再次核对,确属打分有误的,应及时进行修正。复核后,评标委员会汇总每个投标人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
2.6.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的排列顺序推荐综合得分排名前三的投标人为本项目中标候选人,排名第一的为第一中标候选人。若综合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按技术部分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若综合得分、投标报价、技术指标均相同的,按菜品实作部分评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
评分标准附表
序号 |
项目 |
评分标准 |
备注 |
|
1 |
综合实力 |
20分 |
经营经历 *? 有1个三级以上医院病员食堂承包经历者计20分; *? 有1个二级以上医院病员食堂承包经历者计10分;增加1个承包合同加5分,加分最高不超过10分。 *? 有1个二级以下医院病员食堂承包经历者计5分;增加1个承包合同增加5分,加分不超过15分。 *? 无医院食堂承包经历者计0分。 |
提供承包合同复印件,并加盖鲜章 |
2 |
经济部分 |
35分 |
最低承包费最低报价为1600元/月,在此以上进行增加,每增加200元/月得5分,最多得35分,低于最低承包费不得分。 |
等于该报价不得分,低于最低承包费为无效投标。 |
3 |
技术部分 |
服务方案(45分) |
1.有良好的整体经营思想,由投标者提供菜品的采购途径、方式及如何开展消费扶贫工作,评标小组成员综合给予0-10分打分。 2.根据第十三条项目内容中供餐模式合理设计菜品搭配,由投标者提供早中晚餐的餐品搭配并提供一周餐单,由评分者根据个人综合判断给予5-20打分。 3.根据院方营养食堂实际情况制定工作交接方案,确保进场后正常供餐,优得5分,良得3分,一般得2分,未提供得0分; 4. 对食堂经营模式或方案进行优化,更加满足病人及家属就餐的多元化需求,方案合理,具有可操作性,优得10分,良得8分,一般得4分,未提供得0分。 |
投标人需进行实地勘查。此投标方案将纳入合同管理及考核。 |
(三)无效投标条款
投标人或其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规定提交足额投标保证金的;
2.投标人未通过资格性检查或投标文件未通过符合性检查的;
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招标活动,上述投标人的投标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4.投标文件未按照招标文件第二十一条第三款第4点投标文件格式中所规定签字、盖章的;
5.投标文件出现多个投标方案或投标报价的;
6.投标报价低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最低承包费的;
7.投标文件含有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内容,或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条件的。
(四)、重新招标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招标人将重新招标:
1.1.投标截止时间止,投标人少于3个的;
1.2.经评审后,如合格的投标人少于3个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否决全部投标,招标人将重新组织招标。
二十一、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
1.合格投标人条件
合格投标人应完全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投标人资格条件,并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
2.投标人的风险
投标人没有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全部资料,或者投标人没有对招标文件在各方面作出实质性响应,可能导致投标被拒绝或评定为无效投标。
(二)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是投标人编制投标文件的依据,是评标委员会评判依据和标准。招标文件也是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的基础。
1.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所作的一切有效的书面通知、修改及补充,都是招标文件不可分割的部分。
2.本项目的招标文件一律在綦江区人民医院招标办领取,补遗文件(如果有)将于綦江区人民医院内网、外网进行及院内公示栏进行公告,无论投标人知晓与否,均视同投标人已知晓本项目招标文件、补遗文件的内容。
3.招标人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需要进行澄清或修改的,应以公告形式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3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三)投标文件
1、格式(详见第三章)
2、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日期。
3、投标保证金
3.1.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3.2.投标保证金为投标的有效约束条件。
3.3.投标保证金有效期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3.4.投标保证金币种应与投标报价币种相同。
3.5招标人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日内退还除中标人和中标候选人以外的投标保证金;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
3.6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3.6.1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的;
3.6.2投标人未按规定提交履约保证金的;
3.6.3投标人在投标过程中弄虚作假,提供虚假材料的;
3.6.4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与招标人签订合同的;
3.6.5中标人将中标项目转让给他人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未说明且未经招标人同意,将中标项目分包给他人的;
3.6.6中标人拒绝履行合同义务的;
3.6.7其他严重扰乱招投标程序的。
4、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4.1.投标文件一式贰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一份,另外提交电子文档一份(电子文档作为存档使用,内容应与纸质文件正本一致,如不一致以纸质文件正本为准。推荐采用U盘为电子文档载体)。每套纸质投标文件须在封面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副本应为正本的完整复印件,副本与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4.2.在投标文件正本中,招标文件中投标文件格式规定签字、盖章的地方必须按其规定签字、盖章。
4.3.若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错处作必要修改,则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或由法定代表人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4.电报、电话、传真形式的投标文件概不接受。
5、投标报价
5.1.投标人应严格按照“投标文件格式”中“开标一览表”和“报价明细表”的格式填写报价。
5.2.投标人的报价为一次性报价,即在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价格固定不变。
5.3.本项目只接受一个投标报价,有选择的或有条件的报价将不予接受。
6、修正错误
若投标文件出现计算或表达上的错误,修正错误的原则如下:
6.1.开标一览表总价与投标报价明细表汇总数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6.2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6.3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评标委员会按上述修正错误的原则及方法调整或修正投标人投标报价,投标人同意并签字确认后,调整后的投标报价对投标人具有约束作用。如果投标人不接受修正后的报价,则其投标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记
7.1.1投标文件的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本(U盘)均应密封送达投标地点,应在封套上注明项目名称、投标人名称。若正本、副本及电子文本(U盘)分别进行密封的,还应在封套上注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本”字样。
7.1.2封套的封口处应加盖投标人公章。
7.2.如果未按上述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将被拒收。
8、开标
8.1.开标应当在招标文件中确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
8.2.招标人可视采购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但至少在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三日前,将变更时间书面通知所有招标文件收受人。
8.3.开标由招标人主持,投标人代表参加。
8.4.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也可以由招标人委托的公证机构人员检查投标文件密封情况并公证;经确认密封完好的投标文件,由招标人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读投标文件正本“开标一览表”的投标人名称和投标报价,以及招标文件允许的备选投标方案和投标文件的其他主要内容并记录。
9、评标
见第 二十条“评标”。
10、澄清和答疑
10.1.投标人要求澄清招标文件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应仔细检查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残缺或文字表述不清,图纸尺寸标注不明以及存在错、碰、漏、缺、概念模糊和有可能出现歧义或理解上的偏差的内容等应在20年月日17:00前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
10.2.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答疑的截止时间
招标人年月日17: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向各投标人发布答疑。
10.3.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及答疑补遗提出异议的截止时间
投标人对招标文件和答疑补遗有异议的,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3日前,以书面形式通知招标人。招标人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做出答复,并将答复内容以补遗的形式发布。补遗内容可能影响投标文件编制的,须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发布,发布时间至投标截止时间不足15日的,须相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
11、定标、公示及中标通知
11.1.定标方式
招标人确定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交履约保证金,或者被查实存在影响中标结果的违法行为等情形,不符合中标条件的,招标人可以按照评标委员会提出的中标候选人名单排序依次确定其他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也可以重新招标。
11.2.中标公示及中标通知
招标人在招标结束后3日内公示中标候选人,公示期不得少于3日。
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且未有投标人的异议与投诉,招标人以书面形式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
12、签订合同
12.1.招标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人签订书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取消其中标资格,其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超过投标保证金数额的,中标人还应当对超过部分予以赔偿。
12.2.发出中标通知书后,招标人无正当理由拒签合同的,招标人向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给中标人造成损失的,还应当赔偿损失。因不可抗力或政府决议导致不能签订合同的,则免除招标人赔偿责任。
12.3.招标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
营养食堂经营承包权
投 标 文 件
正本/副本
(格式)
服务商: (盖公章)
地 址:
时 间:
投标函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
我单位收到贵院招标文件,经详细研究,我们决定参加綦江区人民医院营养食堂经营承包权项目招标活动并投标。为此,我方郑重声明以下诸点,并负法律责任。
一、我们已详细阅读了招标文件,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提出含糊不清和误解问题的权力。
二、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要求的与本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资料。我们理解最低价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并尊重评标委员会的评审结果。
三、愿意按照招标文件中的一切要求,提供招标采购的营养食堂经营服务,完成合同的责任和义务。
四、我方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一套、副本一套及电子版(U盘拷贝)一套。
五、我方的投标文件在开标后30天内有效,如中标,延长至合同执行完毕时止。
六、所有关于此次招标活动的函电,请按下列地址联系:
投标人: (公章)
地址: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传真: 邮编: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投标报价一览表
单位:元
承包费(人民币)大写 |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日期:
资格证明文件
*? 服务商法人营业执照(副本)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三)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不需提供,但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四)项目负责人、厨师简历及身份证复印件;厨师需提交资格等级证书。
(五)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或资料。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日期:
法定代表人委托授权书
重庆市綦江区人民医院:
现委派_______________为本公司的全权代表人,参加贵院组织的______________招标活动,就本项目的投标及合同的执行和完成,以本公司的名义处理一切与之有关的事宜。
附:全权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 性别:___ 年龄:____
职 务: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
通讯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 电话:________ 传真:________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粘贴处) |
全权代表人(被授权人) 身份证复印件 (正面粘贴处) |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粘贴处) |
全权代表人(被授权人) 身份证复印件 (反面粘贴处) |
注:本授权与投标文件有效期一致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日期:
投标应答
一、要求:逐条应答,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二、服务方案
2.1.负责本项目运营的组织机构描述(需附组织机构图)
2.2.根据服务方案中供餐模式设计菜品搭配(早餐、晚餐供应品规满足需求;午餐中传统套餐一周的搭配尽量不重复,且有营养,单品、面食等荤素、比例搭配合理)。
2.3.病人及家属送餐保障方案;
三、为本项目制定的餐饮服务管理制度
1. 建立完善的人员管理及培训制度
2. 建立完善的设备管理制度
3. 建立完善的物料管理制度
4. 建立完善的食品安全及卫生管理制度
5. 建立完善的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四、优化改善及供餐保障措施
1.根据约定制定工作交接方案,进场确保正常供餐的措施
2.其它可行性优化方案
五、质量管理保证措施
六、稳定员工队伍的措施
七、其他投标人认为有必要提供的证明材料。
投标人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盖章或签字):
日期:
服务质量承诺书
如我公司有幸在本次招标活动中成为中标单位,在以后的经营活动中,我公司郑重承诺:
1.中标单位必须根据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制度,规范、诚信经营,如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等,除承担相应的经济赔偿和法律责任外,根据甲方要求终止承包协议,无条件撤场。
2.完全服从医院管理,完全接受按照招标文件中一十四条的考核内容进行考核。
3.根据招标文件一十五条、一十六条的要求,做好环境保护和安全稳定工作,如发生环境污染及消防等安全事故,由我方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4. 如连续三月未能达到发包方提出的满意度要求,则按照发包方要求终止承包合同,无条件撤场。
5.按时缴纳各项费用,如因未及时缴纳相关费用产生滞纳金或停电停气等由我方自行负责解决,同时对因此造成不能满足病人及家属就餐需求进行赔偿。
投标单位(公章):
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投标人反商业贿赂承诺书
我公司承诺:
在政府采购(招标项目名称) 招标活动中,我公司保证做到:
1.公平竞争参加本次招标活动。
2.杜绝任何形式的商业贿赂行为。不向国家工作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评审专家及其亲属提供礼品礼金、有价证券、购物券、回扣、佣金、咨询费、劳务费、赞助费、宣传费、宴请;不为其报销各种消费凭证,不支付其旅游、娱乐等费用。
3.若出现上述行为,我公司及参加投标的工作人员愿意接受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等有关规定给予的处罚。
投标单位(公章):
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
注:各投标人无此承诺书者,按无效投标处理。
守法经营声明
我公司郑重声明:
参加招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投标单位(公章):
公司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
法人授权代表(签字):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