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双流区彭镇政府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中标公告
系统发布时间:2021-03-18 16:47
一、项目编号 |
5101222021000034 |
二、项目名称 |
成都市双流区彭镇政府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源香园农业科技有限公司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锦江区芙蓉西路526号1层附20号(自编号) |
中标(成交)金额 | 单价报价(元/人/天):早餐:9.5、午餐:23.5、晚餐:15.0;总金额:4731120元/年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服务名称:双流区彭镇政府机关食堂服务外包;服务范围:由投标人对食堂进行管理,包括为职工提供工作餐,根据膳食营养搭配,提供全年标准工作日(含机关工作人员集体加班工作日)机关工作人员每日3餐(早、中、晚餐)就餐保障,实行碗餐制;服务要求:1、投标人需具有冷藏运输能力,保障日常食材采购运输需求。2、按“快捷、有序、安全”的要求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合理满足服务需求。3、根据双方约定的餐标,切实履行“质价相符”的服务原则。4、根据食堂的运行情况制订合理的节能管理措施,降低食堂能耗成本。5、投标人应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投标人应建立生产、安全、卫生、人员管理和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和预案。应做好内部人员管理工作,按劳动法为员工发放工资和购买保险,主动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监督等;服务时间:服务期一年,采购有效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次年合同在预算落实及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服务标准:按照招标文件人员配置要求、食材采购要求和考核要求提供服务。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曾庆伟,罗燕,樊亮(采购人代表),肖海林,刘佳音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按服务期限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计费标准一次性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标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50000元 |
七、公告期限: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1、本项目计划编号:(2021)0026,餐饮服务;2、预算金额为:人民币490万元/年,最高限价为:总控制价:人民币490万元/年,其中单项控制价:早餐10元/人/天;午餐24元/人/天;晚餐:16元/人/天;3、监督管理办公室:双流区财政局,联系电话:028-85804726;4、供应商信用融资:四川省正在推进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相关要求详见《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成财采〔2019〕17 号)等有关规定,上述文件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双流区另有10家银行机构自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并承诺提供“融资利率上浮比例不超过人行同期贷款基准利率30%”的融资服务,银行名单及联系方式详见http://gk.chengdu.gov.cn/govInfoPub/detail.action?id=2360863&tn=2 ;5、本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促进中小企业发展、促进监狱企业发展、促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发展;6、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标准是指: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为准;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为准;7、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1.采购人信息 |
名称: | 成都市双流区彭镇人民政府 |
地址: | 成都市双流区彭镇交通路三段70号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苏老师;联系电话:028-85850101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名称: | 四川政扬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
地址: | 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722号3栋1单元603号(宇洲国际酒店603)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颜先生;联系电话:028-62039722 |
3.项目联系方式: |
项目联系人: | 颜先生 |
电话: | 028-62039722 |
十、附件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附件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
招标编号:5101222021000034
成都市双流区彭镇政府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
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采购人:成都市双流区彭镇人民政府
共同编制
招标代理机构:四川政扬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中国·四川
二〇二一年
“政采贷”业务
1.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投标人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
(川财采〔2018〕123 号文)的通知,为解决政府采购中标、成交投标人资金不
足、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现有融资需求的投标人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
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
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具体内容详见 http://www.ccg
p-sichuan.gov.cn/view/staticpags/sjzcfg/40288687657ff75501672fd9545324
14.html)。
2.为有效缓解中小企业融资难、融资贵问题,成都市财政局、中国人民银行
成都分行营业管理部制定了《成都市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暂行办法》和《成
都市级支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实施方案》,成都市范围内政府采购项目中
标(成交)的中小微企业可向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的银行提出融资申请(具
体内容详见 http://cdcz.chengdu.gov.cn/cdsczj/c130459/2020-03/19/conten
t_072fe2d2c7094be5a4ed38eec211d15b.shtml)。
3.对成都市双流区的政府采购项目,除四川省、成都市确定的首期开展“政
采贷”业务银行,双流区另还有 10 家银行机构自愿开展政府采购信用融资业务,
双流区银行机构名单如下:
1.成都银行双流支行 6.中国银行双流分行
2.中国建设银行双流分行 7.上海银行成都双流支行
3.交通银行双流分行 8.浙商银行成都双流支行
4.中国农业银行双流支行 9.中国工商银行成都双流支行
5.成都农商银行双流支行 10.中国邮政储蓄银行成都双流支行
廉洁声明
为进一步规范四川政扬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政府采购行为,维护政府采购
制度,净化政府采购市场环境。四川政扬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在代理政府采购
招标事务过程中郑重声明:
一、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委托代理协议的约定
办理政府采购事宜,恪守职业道德,规范代理行为,努力提高专业能力,确保服
务质量;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积极维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政府采购相
关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二、公司员工遵纪守法,不得以不正当手段争取、承揽代理政府采购事务和
向任何单位和个人支付现金、实物或其他利益的行为。
三、公司员工自觉抵制商业贿赂,不得接受投标人的礼金、有价证券和贵重
物品,不得在投标人报销任何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投标人索
要和收受回扣或变相收受贿赂,不得参加可能对公正执行采购工作有影响的宴请
或娱乐活动。
四、公司员工不得与投标人存在任何商业上的利害关系,不得在投标人单位
兼职和任职,不得泄漏政府采购过程中的机密。
五、公司员工在业务交往中,不得故意刁难投标人,影响正常的业务开展。
公司全体员工接受来自社会各界的监督、举报,请各位政府采购参与者充分
了解并自觉遵守政府采购有关规定,共同营造廉洁诚信的政采环境,共同推动阳
光透明的政府采购。
特此声明!
四川政扬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特别告知
各供应商:
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 号)有关规定,四川政扬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将在递交投
标(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对所有参与供应商的信用记录、社保缴纳及纳税情
况进行查询,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
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供应商应当如实响应相关要求,
否则有被视为虚假响应的风险。
四川政扬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1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4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24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48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50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52
第七章 评标办法.................................................................................................................77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94
第九章 附件.........................................................................................................................99
1
第一章 投标邀请
四川政扬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受成都市双流区彭镇人民政府委托,拟对成都市
双流区彭镇政府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
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5101222021000034。
二、招标项目:成都市双流区彭镇政府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性资金。
四、招标项目简介:
本项目共1个包,采购双流区彭镇政府机关食堂服务。(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按照规定购买了招标文件。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125 号 ) 的 要 求 , 采 购 人 / 采 购 代 理 机 构 将 通 过 “ 信 用 中 国 ” 网 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
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
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
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七、招标文件获取时间、地点和方式:
2
1.获取时间:2021 年 02 月 25 日至 2021 年 03 月 03 日,每天上午 9:00-12:00,
下午 13: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地点: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 722 号 3 栋 1
单元 603 号(宇洲国际酒店 603)现场或邮购获取。(报名资格不可转让)
3.获取方式
①邮购获取方式:请将完整无误的报名资料电子版传至 zx@sczy8888.cn(邮件命
名格式:公司名称+项目编号)后我公司将核对报名资料,资料核对无误后即报名成功;
联系电话:028-63917522。
获取招标文件时必须同时发送下列有效证明文件扫描件(以下资料缺一不可,否
则报名无效):
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
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已填写完成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报名登记表》(详见
第九章 附件一);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及已填写完成的《投
标人报名登记表》(详见第九章 附件一)。
②现场获取招标采购文件时必须携带下列有效证明文件:
投标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须提供单位介绍信原件(加盖单位公章)、经办人
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已填写完成加盖公章的《投标人报名登记表》(详见
第九章 附件一),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备查;投标人为自然人的,须提供本人身份证复
印件(原件备查)及已填写完成的《投标人报名登记表》(详见第九章 附件一)。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2021 年 03 月 17 日 10: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没有密封的投标文件
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四川政扬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开标厅(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
段 722 号 3 栋 1 单元 603 号)(宇洲国际酒店 603)。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成都市双流区彭镇人民政府
地 址:成都市双流区彭镇交通路三段 70 号
联系人:苏老师
3
电 话:028-85850101
采购代理机构:四川政扬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地 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段 722 号 3 栋 1
单元 603 号(宇洲国际酒店 603)
联系人:颜先生
电 话:028-62039722
传 真:028-62039722
电子邮件:zx@sczy8888.cn
2021 年 02 月 24 日
4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预算金额:人民币490万元/年(大写:肆佰玖拾万元整每
年);
采购计划备案号为:(2021)0026;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人民币490万元/年;
最高单价限价:早餐10元/人/天;午餐24元/人/天;晚餐:
16元/人/天;
超过最高限价或单价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
金额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评标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
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
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标报告中记录。
2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
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
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
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
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
进口产品(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涉及)
本项目招标文件中未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
视为拒绝进口产品参与竞争,供应商以进口产品投标时,
5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将按无效投标处理。载明“允许采购进口产品”的产品,
不限制国产产品参与竞争。
4
是否属于专门面向中小
企业项目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项目。
5 联合体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参加。
6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
微企业)价格扣除和失信
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
企业)价格扣除
1、本项目不适用。
2、符合中小企业划分标准的个体工商户,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视同中小企业。
二、失信企业报价加成(实质性要求)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
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
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
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
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
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投标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
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7
节能、环保及无线局域
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不涉及)
一、节能、环保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 生态环境部 市场监管总局关
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
通知》(财库〔2019〕9 号)相关要求,依据品目清单和认
证证书实施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本项目采购的产品
属于品目清单范围的,依据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
6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对
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政府优先采购或强制采购。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强制采购范围的,供应商
应按上述要求提供产品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单
位公章(鲜章),否则投标无效。(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品目清单优先采购范围的,按照第
七章《综合评分明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注:对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实施品目清单管
理。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等部门确定实施政
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产品类别,以品目清单的形式发
布并适时调整。
二、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采购的产品属于中国政府采购网公布的《无线局域
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的,按照第七章《综合评分明
细表》的规则进行加分。
8 建议品牌或供应商
若采购文件涉及建议品牌或供应商,其目的是为了准确清
楚说明采购技术标准和要求,其意思表示“参照或相当于”
建议品牌或供应商,其品牌或供应商具有可代替性。
9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
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
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10 投标保证金
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
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文)要求,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招标文件中关于投标保证金的
其他要求不适用于本项目。
11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7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实质性要求)
12
合同分包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合同分包。
13
采购项目具体事项/采购
文件内容咨询、开标、评
标工作咨询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028-62039722
14 中标通知书领取
中标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后,请中标供应商凭单
位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
通知书。
联系人:张女士
联系电话:028-63917522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
段 722 号 3 栋 1 单元 603 号。
15
供应商询问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答复。
联系人:颜先生
联系电话:028-62039722
联系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
道中段 722 号 3 栋 1 单元 603 号。
16 供应商质疑
根据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质疑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
答复。
8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联 系 人:李先生
联系电话:028-62556122
地址:中国(四川)自由贸易试验区成都高新区益州大道中
段 722 号 3 栋 1 单元 603 号。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规定,供应商
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供
应商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应在法定质疑期内一
次性提出。
17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即双流区财政
局。
联系电话:028-85804726。
18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应将政府
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
起七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将向本采购项目同级财政
部门备案。
19 招标服务费
按服务期限参照原国家计委《关于印发招标代理服务收费
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计价格[2002]1980号)和国家发
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的计费标准一次性
向中标供应商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供应商在领取中
标通知书前以现金或转账方式缴纳。
开户名称:四川政扬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高新支行;
9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账号:51050140613700004475
20 承诺提醒
关于供应商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承诺,项
目采购活动结束后,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如有必要将核
实供应商所作承诺真实性,如提供虚假承诺将报告监管部
门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21 本项目所属行业 本项目所属行业为 住宿和餐饮业 。
23 备注
本表内容是对本项目《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和完善,
如与《招标文件》其他内容存在不一致,以本表为准。
10
二、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采购项目。
2. 有关定义
2.1 “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本次
招标的采购人是成都市双流区彭镇人民政府。
2.2 “采购代理机构” 系指根据采购人的委托依法办理招标事宜的采购机构。本
次招标的采购代理机构是四川政扬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2.3 “招标采购单位”系指“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统称。
2.4 “投标人”系指购买了招标文件拟参加投标和向采购人提供货物及相应服务
的供应商。
3. 合格的投标人
合格的投标人应具备以下条件:
(1)本招标文件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
(2)遵守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其他政策制度;
4. 投标费用(实质性要求)
投标人参加投标的有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
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
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
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投标
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
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
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采购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
11
询论证意见成为采购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
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3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
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三、招标文件
6.招标文件的构成
招标文件是供应商准备投标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评标的重要依据,
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标文件用以阐明招标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
要求、招标投标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标文件包括以
下内容:
(一)投标邀请;
(二)投标人须知;
(三)投标文件格式;
(四)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五)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招标项目技术、商务及其他要求;
(七)评标办法;
(八)合同主要条款。
7. 招标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1 招标采购单位可以依法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7.2 招标采购单位对已发出的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以书面形式将澄
清或者修改的内容通知所有购买了招标文件的供应商,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
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
影响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并书面
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至少 15 日前、提交资格预审申请文件截止时
12
间至少 3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提交投标文件、资格预审申请文件的截止
时间。
7.3 供应商应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查询本项目的
更正公告,以保证其对招标文件做出正确的响应。供应商未按要求下载相关文件,或
由于未及时关注更正公告的信息造成的后果,其责任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更正通知通过供应商报名时备注的电子邮箱发送至所有购买招标文件的供应商,
供应商在收到相应更正通知后,以书面形式给予确认。如供应商未给予书面回复,则
视为收到并认可该更正通知的内容。
7.4 投标人认为需要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以书面形式向招标采
购单位提出申请,但招标采购单位可以决定是否采纳投标人的申请事项。
8.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8.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招标采购单位认为有必要,可以在招标文件提供
期限截止后,组织已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现场考察或者召开开标前答疑会。组
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
8.2 供应商考察现场所发生的一切费用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四、投标文件
9.投标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9.1 投标人提交的投标文件以及投标人与招标采购单位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书
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投标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主要部分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
投标人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涉嫌虚假
响应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处理。
9.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废标,由投标人承担。
10.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招标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投标均采用国家法定的
计量单位。
11. 投标货币(实质性要求)
13
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均以人民币报价。
12. 联合体投标(仅适用于允许联合体参与的项目)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
担连带责任。
13.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13.1 投标人应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
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
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投标人承担所有相关责
任。
13.2 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13.3 投标人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投标人需提供开发接口和
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
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13.4 如采用投标人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14.投标文件的组成
投标人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人编写的投标文件应至
少包括下列两部分文件: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
严格按照第四、五章要求提供相关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
材料。
文件二:其它响应性投标文件
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以下几个方面的相关材料:
(一)报价部分。
1、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填写的“开标一览表”、“报价明细表”(如涉及)。
2、本次招标报价要求:
(1)投标人的报价是投标人响应招标项目要求的全部工作内容的价格体现,包括
14
投标人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一切费用(实质性要求)。
(2)投标人每种服务只允许有一个报价,并且在合同履行过程中是固定不变的,
任何有选择或可调整的报价将不予接受,并按无效投标处理(实质性要求)。
(二)服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做出的技术应答,主要是针对招标项
目的技术指标、参数和技术要求做出的实质性响应和满足。投标人的技术应答包括下
列内容(如涉及):
(1)服务方案、项目实施方案;
(2)验收标准和验收方法;
(3)技术、服务应答表;
(4)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三)商务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有关文件及优惠承诺。包括以
下内容(如涉及):
(1)投标函;
(2)证明投标人业绩和荣誉的有关材料复印件;
(3)商务应答表;
(4)其他投标人认为需要提供的文件和资料。
(四)其他部分。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要求作出的其他应答和承诺。
15.投标文件格式
15.1 投标人应执行招标文件第三章的规定要求。第三章格式中“注”的内容,投
标人可自行决定是否保留在投标文件中,未保留的视为投标人默认接受“注”的内容。
1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投标文件由投标人自行编写。
16.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涉及)
16.1 投标人必须以人民币按招标文件要求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
16.2 投标保证金交款方式:详见投标人须知附表。
16.3 投标人在办理退还采购保证金时,应填好“投标保证金退还申请表”,在中标
通知书发放后携带本表向代理机构财务工作人员递交本表或传真至我公司、扫描件发
15
送至我公司邮箱,以便尽快退还投标人的保证金。未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将在中标
通知书发出后 5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生效后 5 个
工作日内全额退还(注:①因投标人自身原因造成的保证金延迟退还或者投标人和采
购代理机构书面协商可以延迟退还的,采购代理机构不承担相应责任;②供应商因涉
嫌违法违规,按照规定应当不予退还保证金的,有关部门处理认定违法违规行为期间
不计入退还保证金时限之内。)。
16.4 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可以不予退还投标保证金:
(1)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撤回投标的;
(2)在采购人确定中标人以前放弃中标候选资格的;
(3)中标后放弃中标、不领取或者不接收中标通知书的;
(4)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
(5)由于中标人的原因未能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的;
(6)投标人提供虚假资料的;
(7)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
(8)投标有效期内,投标人撤销投标文件的。
17.投标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17.1 本项目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90 天(投标有效期从提交投标文
件的截止之日起算)。投标人投标文件中必须载明投标有效期,投标文件中载明的投标
有效期可以长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招标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投
标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17.2 因不可抗力事件,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有
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动,但由此给投
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可以给予适当补偿。投标人同意延长投标
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7.3 因采购人采购需求作出必要调整,采购人可于投标有效期届满之前与投标人
协商延长投标有效期。投标人拒绝延长投标有效期的,不得再参与该项目后续采购活
动,但由此给投标人造成的损失,采购人应当予以赔偿或者合理补偿。投标人同意延
长投标有效期的,不能修改投标文件。
16
18.投标文件的印制和签署
18.1 投标文件分为“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两部分,且该
两部分应分册装订。
18.2 资格性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4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资格性投标文
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或“副本”
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3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本 1份副本 4份,并在其封面上清楚地标明其他响应
性投标文件、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件号及名称(若有)、投标人名称以及“正本”
或“副本”字样。若正本和副本有不一致的内容,以正本书面投标文件为准。
18.4 “开标一览表”应编制于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正副本内。
注:本项目不需要提供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若投标人提供有单独密封的“开
标一览表”,该单独密封的“开标一览表”不作为开标、唱标及评标的依据,但投标人
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招标文件要求补充、修改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内
容的除外。
18.5 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投标文件
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投标人将“资格性投标文件”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电子档(文件格式不限,
如:doc、pdf、zip 等)存储到 U盘或光盘,单独密封递交 1份。
18.6 投标文件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要
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
(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实质性要求)。
18.7 投标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投
标人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
18.8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采取胶装方式装订成册,不得散装或者活页装订。
18.9 投标文件应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投标文件
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逐页编码。本次招标要求的复印件是指对图文进行复制后的文
件,包括扫描、复印、影印等方式复制的材料。如因供应商提供的复印件不完整或不
清晰,有被评标委员会不予认定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
19.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注
17
19.1 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正本和所有副本的封面上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
19.2 投标文件的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如
有分包)。
20.投标文件的递交
20.1 投标人应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的规定
密封后送达开标地点。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招标采购单位
将告知投标人不予接收的原因。
注: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时,请用正楷填写本招标文件附件二“递交投标文件
表”然后将签收表(一式两份)和投标文件一并递交给本项目开标现场负责签收的工
作人员。
20.2 递交投标文件时,报名供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应当与投标供
应商名称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但是,投标文件实质内容报名供应商名称
和招标文件的文号、分包号一致,只是封面文字错误的,可以在评标过程中当面予以
澄清,以有效的澄清材料作为认定投标文件是否有效的依据。
20.3 本次招标不接收邮寄的投标文件。
21.投标文件的补充、修改或撤回
21.1 投标人在递交了投标文件后,可以补充、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但必须在
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
21.2 投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应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署
并盖单位公章,并进行密封和标注。密封袋上应当注明投标人名称、项目编号、项目
名称及分包号(如有分包),并在密封袋上标注“补充”、“修改”字样。
21.3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递交的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撤回投
标的,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相应处理。
五、开标和中标
22.开标
22.1 开标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采购人、投标人应派代表参加
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开标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邀请投标人参加。评标委员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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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参加开标活动。
22.2 开标时,可根据具体情况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活动进行现场监督。
22.3 开标时,由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检查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
经确认无误后,由招标工作人员将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当众拆封,并由唱标人员按照招
标文件规定的内容进行宣读。
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确认投标文件情况,仅限于确认其自己递交的投标文件
的密封情况,不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
代表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密封情况有异议的,应当当场反映开标主持人或者现场
监督人员,要求开标现场记录人员予以记录,并在评标时予以认定处理,但不得干扰、
阻挠开标工作的正常进行。
22.4 投标文件中相关内容与“开标一览表”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为准。
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22.5 所有投标唱标完毕,如投标人代表对宣读的内容有异议的,应在获得开标会
主持人同意后当场提出。如确实属于唱标人员宣读错了的,当场予以更正。
22.6 投标人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3. 开标程序
23.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
标会。开标将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会开始。当众宣布参加开标会主持人、唱标人、会议记录人以及根
据情况邀请的现场监督人等工作人员,根据“供应商签到表”宣布参加投标的供应商
名单。
(2)根据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投标文件密封的检查结果,当众宣布投标文
件的密封情况。
(3)开标唱标。主持人宣布开标后,由现场工作人员按任意顺序对投标人的投标
文件当众进行拆封,由唱标人员宣读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价格折扣)、或招标文件
允许提供的备选投标方案。同时,做好开标记录。唱标人员在唱标过程中,如遇有字
迹不清楚或有明显错误的,应即刻报告主持人,经现场核实后,主持人立即请投标人
代表现场进行澄清或确认。唱标完毕后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需现场对开标记录进
行签字确认,投标人或者其推选的代表对唱标内容有异议的,应当当场提出,并要求
19
会议记录人在开标记录中予以记录,或者另行提供书面异议资料,不签字又不提出异
议的,视同认可唱标内容和结果,且不得干扰、阻挠开(唱)标、评标工作。
(4)宣布开标会结束。主持人宣布开标会结束。所有投标人代表应立即退场(招
标文件要求有演示、介绍等的除外)。同时所有投标人应保持通讯设备的畅通,以方便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必要澄清、说明和纠正。评标结果
投标人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查询。
24.开评标过程存档
开标和评标过程进行全过程电子监控,并将电子监控资料存储介质留存归档。
25.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
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26.采购人确定中标人过程中,发现中标候选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
其为中标人:
(1)发现中标候选人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中标候选人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中标候选人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中标候选人提供虚假材料;
(5)中标候选人恶意串通。
27.中标通知书
27.1 中标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7.2 中标通知书对采购人和中标人均具有法律效力。中标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
改变中标结果,或者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放弃中标的,应当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7.3 中标人的投标文件本应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
规定的中标无效情形的,招标采购单位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将宣布发出的中
标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中标通知书(中标人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中标人
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7.4 中标公告发出后,中标供应商自行领取中标通知书的,可凭有效身份证明证
件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详见须知附表中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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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28.签订合同
28.1 中标人应在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中
标人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中标,取消其中标资格并将
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8.2 采购人不得向中标人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
中标人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
标人投标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实质性修改。
28.3 中标人拒绝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采购人可以按照评审报告推荐的中标候选
人名单排序,确定下一候选人为中标供应商,也可以重新开展政府采购活动。
28.4 中标人在合同签订之后三个工作日内,将签订的合同(一式壹份)送采购代
理机构。中标人应及时到采购代理机构办理。(详见须知附表中联系方式)
29.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9.1 本项目合同接受分包与否,以“投标人须知附表”勾选项为准。
29.2 中小企业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
的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
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0.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中标人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中
标人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
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中标人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1. 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
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中标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
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
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
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21
32. 履约保证金(实质性要求)(本项目不涉及)
32.1 中标人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招标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32.2 如果中标人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
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中标。
33.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
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省级以上人民政府财政部门指定的媒体上公告(四川政府采购
网),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4、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
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5. 履行合同
35.1 中标人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
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5.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民法典》的有关规
定进行处理。
36. 验收
36.1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
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
求进行验收。
36.2 验收结果合格的,中标人凭验收报告办理相关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履
约保证金将不予退还,也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告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
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7.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本项目采购
资金付款详见第六章商务要求中付款方式。
22
七、投标纪律要求
38. 投标人纪律要求
投标人应当遵循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恶意串通,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竞争行
为,不得损害采购人或者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
在评标过程中发现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认定其投标无效,并书
面报告本级财政部门。
38.1 投标人参加本项目投标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投标人;
(3)与招标采购单位、其他投标人恶意串通;
(4)向招标采购单位、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招标过程中与招标采购单位进行协商谈判;
(6)中标或者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采购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
同时将取消中标资格或者认定中标无效。
38.2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3
(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39.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
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政
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
和《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处理工作规程》的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
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九、其他
40.本招标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和第七章中“1.总则、2.评标方法、3.评标程序”规定
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
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招标文件不再做
调整。
41.(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
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24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
具有强制性,但是,投标人投标文件相关资料和本章所制格式不一致的,评标委员会
将在评分时以投标文件不规范予以扣分处理。
二、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投标人根据自身投标情况作
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投标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
关,在不改变投标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投标人可以不予填写,
但应当注明。
25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
资格性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资格性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26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若投标人代表为“授权代表”时提供此页)
XXXX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本授权声明:XXXX XXXX(投标人名称)XXXX(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姓名、职
务)授权 XXXX(被授权人姓名、职务)为我方 “XXXXXXXX” 项目(招标编号:XXXX)
投标活动的合法代表,以我方名义全权处理该项目有关投标、签订合同以及执行合同
等一切事宜。
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授权代表(被授权人)签字:XXXX。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日 期:XXXX。
注:
1、供应商为法人单位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供应商为其他组织时提供“单
位负责人授权书”,供应商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应附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和授权代表身份证明材料复
印件。
3、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4、身份证明材料应同时提供其在有效期的材料,如居民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27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
(若投标人代表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时提供此页)
(姓名)系 (投标人名称)的法定代表人/负责
人(职务 电话 )。
特此证明。
附: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XXXX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委托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名章:XXXX:
XXXX 年 XX 月 XX 日
注:
1、投标人为自然人时提供“自然人身份证明材料”。
2、提供其有效的证明材料,若提供居民身份证,须为正、反面复印件。
身份证明材料包括居民身份证或户口本或军官证或护照等。
28
二、承诺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本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
假,我单位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29
三、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
号)或《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
本公司(联合体)参加 (单位名称) 的 (项目名称) 采购活动,服务全部由符合
政策要求的中小企业承接。相关企业(含联合体中的中小企业、签订分包意向协议的
中小企业)的具体情况如下:
1. 双流区彭镇政府机关食堂服务外包服务 ,属于 住宿和餐饮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
2.双流区彭镇政府机关食堂服务外包服务 ,属于 住宿和餐饮业 ;承接企业为
(企业名称),从业人员 人,营业收入为 万元,资产总额为 万元,属于 (中
型企业、小型企业、微型企业、监狱企业) ;
……
以上企业,不属于大企业的分支机构,不存在控股股东为大企业的情形,也不存
在与大企业的负责人为同一人的情形。
本企业对上述声明内容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投标人符合《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
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或《政府采购支
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为中小型企业
或监狱企业适用。
2、在政府采购活动中,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时,还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
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3、从业人员、营业收入、资产总额填报上一年度数据,无上一年度数据的新成立企业
及监狱企业可不填报。
30
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
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 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
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 XXXX 单位的 XXXX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
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
(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单位名称(盖章):
日 期:
注:
1、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2、投标人为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得提供此声明。
31
五、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
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五章相关要求提供佐证材料,有格式要求的从其要求,无
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32
六、“多证合一”承诺函(如涉及)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单位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现郑重承诺如下:
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第四章资格证明要求中第 XX 项,我单位应具备 (备案、
登记、其他证照)。但因我单位所在地已对上述备案、登记、其他证照实行“多证合一”,
故在此次采购活动中提供满足资格要求: (营业执照中对该备案、登记、其他
证照的描述)的“多证合一”营业执照。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内容存在虚假,我单位
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印章):XXXX。
日 期:XXXX。
注:1.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7】
41 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已实行多证
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该承诺。
2.若已提供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证照的证明材料,无需提
供该承诺。
3.若本项目资格要求不涉及,无需提供该承诺。
33
文件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正本或副本
34
一、投 标 函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XXXXXXXX”项目(招标编号:XXXX)招标文件,决定参加贵单
位组织的本项目投标。我方授权 XXXX(姓名、职务)代表我方 XXXXXXXX(投标单位的
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一、我方自愿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各项要求向采购人提供所需货物/服务。
二、一旦我方中标,我方将严格履行政府采购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
三、我方同意本招标文件依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
【2015】33 号文件)对我方可能存在的失信行为进行的惩戒。
四、我方为本项目提交的投标文件正本壹份,副本 XXXX 份。
五、我方同意本次招标的投标有效期为投标截止时间届满后 XXXX 天,并满足招标
文件中其他关于投标有效期的实质性要求。
六、我方愿意提供贵单位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投标有关的文件资料,并保证我方
已提供和将要提供的文件资料是真实、准确的。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通讯地址:XXXX。
邮政编码:XXXX。
联系电话:XXXX。
传 真:XXXX。
日 期:XXXX 年 XXXX 月 XXXX 日。
35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我方已认真阅读并接受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的全部实质性要求,如对招标
文件有异议,已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招标文件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投标以求
侥幸中标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二、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
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三、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
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我方承诺不属于此类禁止参加本项目
的供应商。
四、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
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五、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
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投标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六、投标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方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材料资料和技术、服
务、商务、响应产品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七、如本项目评标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方提供的样品即为中标后将要提供
的中标产品,我方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招标文
件要求导致未能中标的,我方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
强制性规定的,我方承诺符合其要求。
九、参加本次招标采购活动,我方完全同意招标文件第二章关于“投标费用”、“合
同分包”、“合同转包”、“履约保证金”的实质性要求,并承诺严格按照招标文件要求
履行。
十、我方保证在本项目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时,不会产生因
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
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我方承担所有相关责任。采
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如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
36
用自有知识成果,我方承诺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提供无限期技术
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如
我方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非自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投标报价中已包括合法获取该知
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我方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
我方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追究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37
三、开标一览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
号
服务内容 报价
1
双流区彭镇政府机关食堂
服务外包服务
投标单价:
早餐 XX 元/人/天;
午餐 XX 元/人/天;
晚餐:XX 元/人/天。
单价合计:XX 元/人/天(大写: 元/人/每天)
注:1. 报价应是最终用户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食材、运维管理、人工、保险、
代理、培训、税费等实施本次采购项目的所有费用。
2.“开标一览表”为多页的,每页均须加盖投标人印章。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38
四、商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招标要求 投标应答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全部商务要求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商务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供应商应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 XXXX。
39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投标人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单位负责
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
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
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
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
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详见“关联关系说明”
备注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 XXXX。
40
关联关系说明
X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作为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根据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现对与我单位
存在关联关系的供应商做如下说明:
一、与我单位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的供应商为:XXXX。(注:填写“无”
或“(1)供应商名称 1、(2)供应商名称 2、(3)供应商名称 3、……”)
二、与我单位存在直接控股关系的供应商为:XXXX。(注:填写“无”或“(1)
供应商名称 1、(2)供应商名称 2、(3)供应商名称 3、……”)
三、与我单位存在管理关系的供应商为:XXXX。(注:填写“无”或“(1)
供应商名称 1、(2)供应商名称 2、(3)供应商名称 3、……”)
特此说明。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XXXX。
41
六、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以上业绩需提供招标文件要求的有关书面证明材料。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 XXXX。
42
七、技术、服务应答表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序号 服务内容 招标文件要求 应答内容
注:1. 供应商必须把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要求全部列入此表。
2.按照招标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逐条对应填写。
3.供应商应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将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43
八、考核办法响应承诺
致:成都市双流区彭镇人民政府
我 XXXX(投标人名称)在参加 XXXX(项目名称)中,全面研究了本项目
招标文件,现承诺:
完全响应本项目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
其他商务要求中的“*四、考核办法”所有考核办法和标准要求。
我单位对上述承诺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
在虚假,我方愿意接受以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期: XXXX。
说明:1、此格式为参考格式,投标人应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据实承诺。
44
九、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
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
务人员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日 期: XXXX。
45
十、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致四川政扬招标代理有限责任公司:
本单位 XXXX(供应商名称)参加 XXXX(项目名称及采购编号)的政府采购
活动,现根据《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的
相关规定,针对本单位的诚信情况作出以下承诺:
我单位具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
所规定的失信行为 XXXX 次(填写失信行为的次数时,建议使用大写数字,如零、
壹、贰、叁、肆等。);(仅限投标截止当日仍在有效期的次数)
我单位对以上填写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不实,本单位愿承担由此产生的
一切法律责任和后果。
投标人名称:XXXX(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XXXX。
投标日期: XXXX。
注:
1、本表格式及内容仅供参考,投标人也可提供自己的格式;
2、投标人存在以上所述失信行为的,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附表的要求进行
处理;
3、财政部门对政府采购当事人的失信行为依法进行处罚、处理后,应当在四川
政府采购网向社会公告,并记入诚信档案,有效期为 1年。工商部门、税务部门、
审判机关及其他有关部门单位认定供应商的失信行为明确了有效期的,不再重复
计算。
4、投标人的失信行为受到行政处罚或司法惩处的,评审时不再对其以价格加成
进行惩戒。
46
十一、其他材料
注:投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第六章和第七章相关要求提供材料,有格式要求的
从其要求,无格式要求的格式自拟。
47
文件三:投标文件电子档
封面格式
投 标 文 件
(投标文件电子档)
招标编号:
招标项目:
投标人名称(加盖公章):
年 月 日
48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
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监狱企
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均视同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
4、按照规定购买了招标文件。
(二)资质性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1、授权参加本次投标活动的供应商代表证明材料。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
(一)资格要求:无
(二)资质性要求: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无
注:1、资格要求中“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
重大违法记录”中的重大违法记录,即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
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其中较大数额罚款的
具体金额标准是指:若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
准有明文规定的,以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若
49
采购项目所属行业行政主管部门对较大数额罚款金额标准未明文规定的,以四
川省人民政府规定的行政处罚罚款听证标准金额。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
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
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
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50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
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
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
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
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
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④若为自然人:
提供“身份证明材料”。以上均提供复印件)
2、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3、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可提供 2018 或 2019 或 2020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
报表附注),②也可提供 2018 或 2019 或 2020 年度供应商内部的财务报表复印件
(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③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
的资信证明(复印件),④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
也可提供加盖工商备案主管部门印章的公司章程复印件。}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第
三章);
5、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
式详见第三章);
6、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
详见第三章);
7、具备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证明材料(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
第三章);
8、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提供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或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51
9、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复印件。
10、按照规定购买了招标文件(由代理机构提供供应商购买招标文件情况的相关
证明材料,供应商不用提供证明材料)。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
1、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注:
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需加盖公章;②如投标文件均由投标
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
人参与投标的,则可不提供。)。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
明材料
(一)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二)资质性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三)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无
注:1、以上要求的资料复印件(身份证明材料、采购文件购买情况证明材料除
外)均须加盖投标单位的公章(鲜章)。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多证合一”改革的指导意见(国办发
【2017】41 号)等政策要求,若资格要求涉及的登记、备案等有关事项和各类
证照已实行多证合一导致供应商无法提供该类证明材料的,供应商须提供“多
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并就被“多证合一”整合的相关登记、备案和各类证照
的真实性作出承诺(承诺函格式详见第三章)。
52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
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前提:本章中标注“*”的条款为本项目的实质性要求条款,投标人应当完全响
应。标注“★”得条款为重点扣分条款,具体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一、项目概况:
采购人采用购买服务外包模式,由投标人对食堂进行管理,包括为职工提供
工作餐。
1、双流区彭镇人民政府机关食堂用餐情况:
工作日
早餐/午餐/
晚餐
人数(人) 天数(天) 单价限价(元/人/天)
早餐 440 251 10
午餐 440 251 24
晚餐 136 251 16
节假日
早餐/午餐/
晚餐
人数(人) 天数(天) 单价限价(元/人/天)
午餐 105 114 10
晚餐 105 114 24
早餐 105 114 16
2、食堂实行一日三餐制,用餐方式为自助,同时配有日常招待用的小食堂。
食堂菜谱一周一定,由采购人核定每餐的用餐标准和品种数量。
3、食堂以政府工作人员就餐服务为主,食堂应保证提供早、中、晚工作餐服
务。投标人应每周制定食谱,提供特色菜品,实现菜品多样化,供工作人员选择,
不得以外送的形式供应食品。
53
二、技术、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1、食堂管理服务:根据膳食营养搭配,提供全年标准工作日(含机关工作
人员集体加班工作日)机关工作人员每日 3餐(早、中、晚餐)就餐保障,实行
碗餐制。
2、菜品品种:
序号 餐种 就餐时间 食谱 备注
01 早餐 7:30~9:00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品种供用餐人
员挑选:稀饭、馒头、包子、鸡
蛋、豆浆、煎蛋、面食、抄手、
饺子、米线、牛奶、鲜豆浆、油
炸食品、糕点、小菜 4个等。
/
02 午餐
12:00~13:
00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品种供用餐人
员挑选:五荤四素,一汤,一粗粮,
一水果,一小吃,一个大丰收(蒸:
玉米、芋儿、土豆、红薯、毛豆、
花生其中一样)。
主荤菜精瘦肉或其他肉品
如牛肉、鱼、鸡、鸭等占比
不低于 70%,两个副荤菜精
瘦肉或其他肉品如牛肉、
鱼、鸡、鸭等占比不低于
30%,素菜需是时令蔬菜;
每天供应水果和粗粮各一
种;汤品每天供应一种(蔬菜
占比不低于 30%)。
03 晚餐
17:30~18:
30
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品种供用餐人
员挑选:三荤三素,一汤,一粗粮,
面食等,或单锅小炒,或面食等。
主荤菜精瘦肉或其他肉品
如牛肉、鱼、鸡、鸭等占比
不低于 70%,两个副荤菜精
瘦肉或其他肉品如牛肉、
鱼、鸡、鸭等占比不低于30%,
54
3、加班餐:按采购人实际需求准备,且须符合相关规定,费用另行据实结
算。
4、公务接待:公务接待按国家相关标准宴席,满足公务接待要求,费用据
实结算。
5、投标人需在用餐时间前准备好所有供餐,且每周将食谱报采购人,由采
购人审核后实施。
6、负责配备食堂经营所需的人员、食材。
(二)服务要求
1、投标人需具有冷藏运输能力,保障日常食材采购运输需求。
2、按“快捷、有序、安全”的要求管理食堂工作人员,合理满足服务需求。
3、根据双方约定的餐标,切实履行“质价相符”的服务原则。
4、根据食堂的运行情况制订合理的节能管理措施,降低食堂能耗成本。
5、投标人应遵守采购人的规章制度。投标人应建立生产、安全、卫生、人
员管理和应急处置等管理制度和预案。应做好内部人员管理工作,按劳动法为员
工发放工资和购买保险,主动接受相关职能部门监督。
6、投标人应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消防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并接受食品卫
生、消防等主管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7、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承诺保持所承包的房屋原状和用途,如确需进行
装修、改造,必须经采购人同意,在不影响房屋结构的情况下进行。
8、投标人应保证食材、加工场所、餐厅环境的卫生管理。
9、卫生标准:实行安全生产责任制。服务质量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
素菜需是时令蔬菜。
55
食品安全法》的规定和采购人的要求,严格组织购买、加工、生产,确保食品安
全;做好食品卫生、消毒工作;杜绝不合格的食品流入食堂。为防止交叉感染,
所有餐具每天消毒并存放在消毒柜中;在食物加工过程中严格将生食、熟食所使
用的餐具分开;供餐完毕后,将所有的食物放入保鲜盒或加保险膜后放入冰柜中。
环境卫生要定人、定物、定时、定质量,做到保持清洁,无垃圾污物。保持炊具、
灶具清洁卫生。定期进行防“四害” 处置。食堂仓库要专库专用。原料分类存
放,食品生熟分开保管,并有四防(防蝇、防尘、防鼠、防潮)措施,防止食品
污染。
10、服务质量:不定期更换菜品,满足采购人就餐需求;保证饭菜的热度;
建立服务质量反馈渠道,由采购人定期对服务质量(包括饭菜的质量、味道、品
种、数量、卫生等进行考核),并根据反馈情况进行整改。
11、投标人应爱护食堂设施设备,严格按规操作,不得损坏、丢失,做到存
放整齐,定期维护保养。投标人应对设备操作人员进行专业培训,严禁违规操作。
12、由投标人提供餐巾纸、一次性桌布等食堂日常消耗品,并定期对碗筷进
行更换。
13、保障食品安全,严格跟踪食品配送环节,严格做好每日菜品留样 48 小
时。
14、每天对原材料质量进行跟踪检查,从如遇不合格原材料立即更换,绝不
上桌。所有菜品均由厨房制作完成,杜绝外购成品进入餐桌。
15、投标人应满足并提供停水、停电、停气等突发情况下的应急供餐服务,
不得推迟供餐和停餐。
16、协助采购人迎接上级相关检查,如在检查中发现问题,中标人应积极整改,
如问题严重造成不利于采购人的社会影响,采购人有权视情况解除合同。
17、投标人应针对突发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应急防控和处理措施。
(三)人员配置要求:
★1、人员配置清单
56
序号 职务 数量 年龄 性别 备注
01 项目经理 1 50周岁及以下 男女不限
1、以上人员不得
重复,所有人员均
需提供《健康证》
复印件。
2、需提供人员名
单、身份证复印
件、岗位和本单位
工作证明材料复
印件(投标人与实
施人员签订的劳
动合同或其他劳
动关系证明材
料),以及任意一
个月的工资支付
凭证,并加盖投标
人鲜章。
3、投标人针对本
项目配备的人员
数量可优于人数
要求。
02 厨师长 1 50周岁及以下 男女不限
03 面点师 1 50周岁及以下 男女不限
04 炉灶厨师 3 50周岁及以下 男女不限
05
帮厨及相关实施
服务人员
9 50周岁及以下 男女不限
2、投标人的工作人员必须统一着装,上岗前培训,合格后方能上岗,需佩证上
岗。服装由投标人自行提供。所有工作人员需身体健康,无传染疾病。如有人员
发生变化,投标人应及时向采购人提交新员工的有效健康证。合同期内人员健康
证必须保持有效。(提供承诺函)
3、项目经理:具有食堂管理经验,管理能力和沟通能力强;全面负责食堂的日
常组织和管理工作;负责执行食堂的规章制度;保持与采购人指定的负责人沟通,
了解病员及员工反馈的服务意见;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卫
生“五·四制”;做好食堂员工政治思想工作,加强职业道德和技能的学习培训,
提升食堂员工的综合素质,提高食堂菜品质量、服务质量;做好成本控制工作,
合理使用各种原料,减少浪费,有效控制节能降耗工作;负责执行每月的工作计
划;严格执行消防操作规程,预防意外事故发生。(提供能体现项目经理管理经
验的简历及承诺函)
57
4、厨师长:具有膳食服务经验,不断提高菜品质量,满足就餐人员需求;检查
督导厨师搞好厨房卫生、参与食谱制定,推出新菜品;组织厨师培训工作和绩效
考核工作。(提供能体现厨师长膳食服务经验的简历及承诺函)
5、面点师、炉灶厨师:具有膳食服务经验。严格按照各种菜式规定要求、烹调
方法烹制菜肴,保证菜品质量。根据食品质量要求,做好食品卫生安全工作。
6、帮厨及服务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安排人员,安全员、库管、送餐员等人员,
保障食品安全,保障膳食服务工作正常运转。
★7、其他要求:
投标人需单独提供承诺函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并作为中标合同的一部分。承
诺函应包括以下内容:
(1)本项目服务人员不得更换,如出现不可抗力原因需更换的,必须向采购人
提交书面申请,并详细说明更换的原因、替代人员的简历等,经采购人同意后,
方可更换。
(2)投标人自行解决员工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纳税等保险及劳保、工作
服、胸卡、工资、加班费、过节费、福利、食宿、交通、办公设备、食堂潲水处
理清运等有关问题。
(3)投标人与其员工之间发生纠纷问题,由投标人自行解决。
(4)投标人须保障所有职工待遇不得低于成都市年最低生活标准,并依法为所
有人员购买社保等。
*(四)食材采购要求
1、粮油干杂类
(1)所配送的食品原料必须符合国家卫生、安全标准要求。定型包装类食品原
料应具有 SC标记,其中米、面应符合食品安全标准GB2715-2016、和 GB2762-2017
标准要求(或最新标准),食用油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2716-2018(或最新标
准)。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标准应符合 GB2763-2016(或最新标准)食品安全国
58
家标准规定。不接受采购转基因食品或利用转基因食品原料加工的成品。
(2)预包装原料必须为原公司(厂)生产的全新产品,符合国家相关规定的质
量标准、环保标准、技术参数和规格要求,不得提供假冒伪劣、有毒有害食品,并
达到采购方对食材的要求,特殊食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特殊标准和规定。
2、蔬菜瓜果类
(1)蔬菜类必须保证无黄叶、枯死叶、无虫、无杂质,须当日采摘,当日供应,
原菜须保证菜面干净、无明显泥土、码放整齐、无破损、不得过熟或欠熟;净菜须
保证菜面完全干净、无泥土、按统一标准加工、码放整齐,并按相关规定配送前采
样送检,提供具有农药、杀虫剂等残留检测合格的报告。农药残留符合 GB2763-201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残最大残留限量》(或最新标准)要求。
(2)水果类必须保证果型匀称,色泽均匀,无干疤、斑点、裂口、腐烂,口感
好,农药残留符合 GB2763-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农残最大残留限量》(或最新标
准)要求。
3、禽肉蛋类
(1)猪肉(冷鲜肉、热鲜肉):执行标准:GB9959或国家最新标准,中标后在
鲜猪肉供应时应符合成都市生猪溯源体系的要求并有产地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出具当
日的《动物检疫合格证明》和动物产品检疫合格验讫印章以及生猪定点屠宰厂肉品
品质检验合格验讫印,其它肉类可提供包括定点屠宰卫生防疫合格证明材料、动物
检疫(或检测)等相关证明材料。
(2)肉类应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 GB2707-2016标准要求。必须保证供应为当
日生产的产品,肉身必须盖有卫生检疫章,须出具加盖地方政府监督所检疫章的动
物检疫证明、厂商生猪定点屠宰证,畜肉品须色泽鲜亮、无任何异味、无毛、按压
无水迹;禽肉类制品须肉面干净、无任何异味、无毛发、表皮处理清洁,大小统一、
码放整齐。鲜蛋的食品安全指标应符合 GB2749-2015(或最新标准)的规定,感官
指标不低于国家有关食品质量标准的二级指标要求,应保证新鲜;散装生鲜禽蛋应
有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出县境动物产品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
59
外地生鲜禽蛋应有其所在地农业部门的检疫(或检测)合格证明或检疫(或检测)
验讫标识。保证新鲜、清洁、无破损;外壳坚固完整,色泽自然有光泽;包装应采
用符合国家卫生标准要求的包装材料。水产品的食品安全指标应分别符合 GB
2733-2015(或最新标准)、 GB19643-2016(或最新标准)的规定。
备注:针对以上“(四)食材采购要求”,供应商需提供承诺函。
*三、商务要求:
(一)服务期限:服务期一年,采购有效期三年。合同一年一签,次年合同
在预算落实及采购人考核合格后续签。
(二)服务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双流区区域内)。
(三)付款方法和条件:
1、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 30%预算金额作为预付
款。
2、剩余合同金额:根据每月实际用餐人数,据实结算。(采购人在预算金额
内进行支付,每月支付的款项先由预付款的金额进行冲抵,冲抵额度完结后才继
续支付;每次款项采购人在收到发票后 30 日内(预付款除外)将资金按时足额
支付到约定账户。)
3、支付前提:中标人须提供等额的正规发票,如因中标人未按要求提供发
票的,采购人有权拒绝支付款项。
4、采购人逾期支付采购资金的违约责任:根据付款方式及合同要求,采购
人如逾期支付款项,且未提供合理说明的,则按照每日利率万分之五支付逾期利
息。
(四)合同履行日期:合同签订生效后 10 天内入场。
(五)协助采购人完成扶贫攻坚工作,完成贫困地区农副产品网络平台原
材料采购。
(六)餐厅的水费、电费、气费、电话费、网络费等因合理使用而产生的费
60
用由采购人按照国家有关资费标准缴付;餐厅水、电、排烟等基础设施以及餐桌、
厨具等现有设备由中标人管理并无偿使用,因维护、修理等产生的费用由中标人
缴付;低值易耗(不包含就餐餐具)及办公耗材由中标人自行负责购买并承担对
应费用,如涉及到购买就餐餐具时,中标人需报采购人同意后方可购买,购买单
据留存。就餐区域空调、照明等日常管理由中标人负责,中标人有义务按照采购
人要求做好日常管理工作。
(七)验收
1、验收标准:本项目采购人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
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的要求、
招标文件的要求以及相应文件的承诺进行验收。
2、验收时间:中标人进场准备完成,并通知采购人 15 个工作日内完成验收。
3、验收方式:由采购人组织验收小组进行验收。
(八)其他要求:
1、中标人严禁私刷采购人工作人员就餐卡,如有被采购人核实存在私刷就
餐卡的,第一次予以警告,第二次扣除当月结算资金的 5%。
2、如果发现中标人有:食堂食物中毒,饮食纠纷,拖欠员工工资,社会保
障福利,保险金,触犯治安管理及法律行为或发生其他安全责任事故等,由此所
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行政,法律责任和经济赔偿等)由中标人承担。
3、中标人不得将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食堂搞不法经
营。一经发现,采购人将追究相关责任,由此造成的损失及法律后果均由中标人
承担。
4、中标人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发生的债权、债务与采购人无
关。
5、中标人在合同履约过程中,面对突发应急事件、不可抗力事件时,只要
采购人单位在正常办公,中标人须无条件服从采购人的用餐需求(包括但不限于
人员要求、时间要求),且采购人不再另行支付费用。
61
6、中标人在履约合同期间,如因自身原因导致考核不合格终止服务权限的,
因此带来的员工劳动合同纠纷由中标人自行解决,采购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7、其他未尽事宜在合同中约定。
*四、考核办法(投标人须对“考核办法”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可
自拟。)
1、采购人对食堂服务每季度不少于 1次的满意度调查,若采购人就餐满意
度低于 85%(不含 85%),中标人将针对采购人提出的整改意见立即做好整改落实,
若中标供应商整改后,满意度仍低于 85%(不含 85%),或一月中采购人连续有五
次进行投诉的,视为年度考核不合格,采购人有权单方立即终止服务合同,且不
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2、综合性考评。考评标准由采购人依据本项目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按
百分制实行考评,采购人可根据工作实际对考评标准不断完善和细化。每季度综
合考评分在 85 分以下,采购人可以书面形式告知中标供应商要求限期整改,中
标供应商一年内累计三次考评分数低于 85 分以下时,采购人可单方面终止合同,
并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及赔偿。
考核评分表
一、基础管理(25 分)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考核
得分
(1)工作人员必须持有效健康证,厨师必须
持厨师证;凡患有(5 病不得从事该行业)疮
疖、化脓性创伤(特别是手指被切破)以及可
能引起食物中毒的肠道疾病或健康带菌者,一
律不准从事入口食品的加工工作,建立伤病即
时报告制度。
不按要求每发生一次扣
1分
62
(2)管理人员姓名、照片、职务公示,员工
健康证(原件),规章制度、应急预案上墙。
没规章制度一次扣1分,
没应急预案扣 1分
(3)服务人员佩戴标志,仪容仪表规范,言
行举止规范,热情大方、服务主动、细致周到,
要文明礼貌。小餐区服务人员形象好,讲普通
话,化淡妆。
未按要求做的,发现一
次扣 0.1 分
(4)严禁脱岗、睡岗、窜岗、酒后上岗、在
工作时间吸烟、服用违禁药品、嬉闹、聊天,
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 0.1
分。因违反禁令而导致
的安全责任事故,除扣
10%管理服务费外,追究
赔偿和法律责任。
(5)上班必须按规定着工作服,佩戴工号牌。
上班时间不准戴手镯(链)戒指、耳环等饰物,
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女职工不准长发披
肩,男职工不准留长发和胡须。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0.1 分
(6)不能当着客人的面做不雅观的动作(如:
抓痒,抠鼻子,挖耳朵,梳头发,剔牙,打呵
欠等),打喷嚏应适当遮掩。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0.1 分
(7)工作人员勤洗澡、勤换衣、勤洗头发、
不能有头屑、身体不能有异味。工作服不得有
油渍、皱痕和异味。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0.1 分
(8)上班时间不准吃东西,更不准私拿、吃、
用餐厅、后厨的食物和物品,严禁偷盗财物。
上班时间吃东西者,发
现一次扣.0.1 分,如发
现有私拿、吃、用餐厅、
后厨的食物,偷盗、占
用公家财物,除按照价
63
格的 10 倍赔偿外,发现
一次即扣 10%管理服务
费,并追究法律责任。
(9)严格执行就餐人员刷卡制度,不得漏刷。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0.1 分。
(10)严格按要求对各类人员进行定期安全、
业务等培训,累计每年至少 32 小时。安全培
训每月不少于一次,培训有记录。
未培训一次扣 0.5 分,
没有培训记录扣0.1分。
(11)不得故意损坏公共财产,拾到的物品不
得私分、占有。
如发现故意损坏公共财
产、私分、占有者,按
赃物价格的 10 倍赔偿,
并扣除 2分。
(12)工作操作时,对餐饮工具要轻拿轻放;
挪动物品,及时归为,保护成品。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0.1 分;损坏物品照价赔
偿。
(13)严格遵守采购人保密规定。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1
分
(14)对辞退的员工,不得在采购人区域有冲
突、纠缠、扯皮现象发生。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0.2 分
(15)严格执行采购人的各项管理规范、规定、
制度。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0.1 分
(16)厨师长流动须报请采购人同意。
未经采购人同意一次扣
1分
(17)员工按规定时间就餐,不得提前就餐
发现一次扣 0.1 分,直
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64
(1)建立健全标准化管理方案、团队培训方
案、后厨运行管理方案、食堂设施设备维护方
案、“三安全”(食品安全、操作安全、人身安
全)方案、节能减排及成本控制方案等餐饮管
理各项管理制度、各岗位工作标准,并制定具
体的落实措施和考核办法,并留采购人监管部
门备案备查。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0.1 分
(2)严格控制成本,控制有具体措施及办法
(有文字记录),不得出现浪费现象。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0.2 分
(3)管理人员每日巡视检查各工作区域和岗
位,及时处理发现问题并整改,有记录。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0.1 分
(4)凡是有效对餐饮的投诉,一经查实,视
事件严重、影响程度。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0.2 分
(5)各岗位工作记录准确、详实、规范、不
得缺项、不得流于形式,可追溯。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0.1 分
(6)不得私自提供有偿服务。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1
分
(7)健全各类标示标牌格式应统一、规范,
悬挂(摆放)应安全、正规、醒目、无涂改,
无褪色。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0.1 分
(8)制定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定期检查
食品安全防范措施(有记录);重大事件应第
一时间上报采购人,不得隐瞒,延迟上报。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1
分。因隐瞒、延报而导
致的各类问题,严重的
扣奖罚金 1%-10%,特别
严重的扣 10%-50%或另
行处理。
65
(9)餐厅闭餐后禁止外人进出,后厨非工作
人员不得随意进出,有外来人员登记表。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0.2 分,无登记表扣 0.1
分
(10)检查中要求整改的事项,应立即整改。
同样整改问题不得出现 2次以上,否则将纳入
单项考核。
提出问题未及时整改扣
0.2 分
(11)严格执行晨检制度(有记录),重点检
查从业人员是否患有有碍食品安全的疾病。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0.2 分
服
务
质
量
(1)按时、按规定、按标准供应饭菜,中途
补充要及时不断档。
不按要求扣 0.2 分,未
按时供应饭菜扣 1-5 分
(2)餐前桌面纸品、牙签摆放整齐、规范,
充足不得断档。
未及时补充物品每发现
一次扣 0.1 分
(3)凡接触食品的员工,加工操作前必须用
皂液洗手,并用流水冲净。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0.1 分
(4)服务过程中,应注意避免作业工具发出
声音,工具保持干净整洁,在指定位置摆放整
齐。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0.1 分
(5)每季度发放餐饮管理服务工作征求意见
单,对合理的建议及时整改,满意率达 85%
以上,非满意事项不得连续出现 2次以上(含
2次)。
满意率低于 85 分的,每
低于 1分扣 0.1 分
(6)与服务对象、职工及管理人员不得有谩
骂、肢体冲突行为,不得有投诉事件发生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1
分
二、安全管理(30 分)
66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考核
得分
食
品
安
全
(1)严格执行卫生、食品管理制度,严格执
行食品加工等各项操作规程。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0.1 分
(2)冷货制品保管禁止带有色塑料袋存入。
豆制品入冷冻库保存,不得超过 24 小时。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0.2 分
(3)使用剩余鲜肉入冷库,摊开码放。鲜鱼
马上初加工,清洗干净放专用容器送切配间加
工或冷库保存。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0.1 分
(4)做到勤进勤出,先进先出,定期清仓检
查,防止食品过期、变质、霉变、生虫,及时
清理不符合卫生要求的食品。储存、加工生熟
分开。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0.1 分
(5)执行“生与熟隔离;荤与素隔离、成品
与半成品隔离;食物与杂物隔离;”的“四隔
离”制度。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0.1 分
(6)加工生熟食品使用的刀、板、墩、炊具、
抹布等工具及筐、盆、盘、桶、碗等容器要严
格分开,并定期进行消毒,有记录。
未按要求使用发现一次
扣 0.1 分;未按要求进
行消毒发现一次口 0.1
分。
(7)进入凉菜间、小吃间人员,必须洗手消
毒,佩戴帽子口罩。非凉菜、小吃间工作人员
不得随意进入。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0.1 分
(8)加工生海产品必须严防生海产品及其加
工工用具、容器等污染其他食品和器具。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0.1 分
67
(9)凉拌菜必须在专用凉菜制作间操作加工;
凉菜制作间冰箱只能存放凉菜成品。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0.1 分
(10)原则上不存放成品食品。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0.1 分
(11)厨房菜墩要随用随刮,并杀菌消毒。不
使用时必须彻底清洁,放于指定位置。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0.1 分
(12)严格执行蔬菜先洗后切的食品卫生管理
制度。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0.1 分
(13)加工食品的原料必须新鲜,蔬菜不得有
枯叶、霉斑、虫蛀、腐烂、如卫生不合格,要
退回墩子清洗,禁止使用变质原料。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0.1 分。因违反禁令而导
致的食品安全问题,严
重的扣奖罚金 1%-10%,
特别严重的扣 10%-50%
或另行处理。
(14)饭菜中不得出现头发、蚊虫、鼠粪、干
枯草、钢丝球丝等异常杂物。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0.1 分
(15)从后厨传入餐厅的食品需用保鲜膜、餐
盖密封。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0.1 分
(16)接触已清洗消毒的餐具按要求佩戴手
套、口罩。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0.1 分
(17)接触成品食品时按要求佩戴手套、口罩。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0.1 分
(18)严禁未达标食品和腐烂变质菜品上桌,
不得发生一起食品中毒和腹泻事件。
如有发生扣奖罚金的
10-50%,如导致严重结
果,双方合同终止并追
68
究法律责任。
(19)每餐必须作好留样记录:留样时期、食
品名称,便于检查;每样食品必须按要求留足
100g,留样食品必须保留在留样专用冰箱 48
小时,时间到满后方可倒掉。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2
分
(20)生吃要鲜,保证卫生、无菌。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1
分
(21)热菜要熟,要烂、酥、软、滑、嫩、清、
鲜、脆。
如未达标发现一次扣
0.2 分
(22)菜品不得有异味腥、膻、臭味等,每月
至少创新 1道新菜品。
发现菜品有异味扣1分,
每月未创新菜品扣 0.2
分
(23)掌握好咸淡:菜品口味要温性、中性、
要平和平淡,要体现菜品色、香、味。
如口感不适发现扣除
0.1 分
(24)严格遵守国家质检总局规定,不得使用
违禁食品。
如有违反发现一次扣 1
分
设备
设施
安全
(1)各部门管理人员必须每日对餐饮管理的
设备、设施进行综合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
处理并上报,且记录完善。
发现问题未及时上报扣
0.2 分,记录不完善扣
0.1 分
(2)设施设备使用功能完好、附件齐全,操
作时保护好成品,对设备设施定期维护保养,
有设备运转记录。
未保护好成品发现一次
扣 0.5 分,如发现记录
不全扣 1 分,未定期保
养扣 0.5 分。
69
(3)各项工作严格按安全操作规程执行。严
格遵守用电、用气操作规程、安全规程,杜绝
违章操作;定期检查消防、电气、燃气设备有
无漏电、无漏水、绝缘老化、管线裸露等现象,
发现及时处理,消除安全事故隐患。
如不按要求发现一次扣
0.2 分,因操作不当导致
的事故,视情节轻重扣
奖罚金 1-50%或另行处
理
(4) 加强电器、油气管线各类设备维护管理,
保障性能完好。
如发现记录不全扣 1分
(5)重大节假日前、冬季、雨季、汛前必须
进行安全专项检查,无重大安全、火灾、设备
管理安全事故。
节日前未安全检查扣
0.2 分;发生事故另行处
理
(6)针对性建立各种公共突发事件处理机制
和预案,包括组织机构、人员和具体措施,一
旦发生突发事件即能立即实施。
未建立应急预案扣 2分
水
电
气
(1)食物、餐具清洗后及时关水;食品加工
完成后及时关闭燃气;各操作间工作完毕应及
时关灯、关门。
未及时关闭发现一次扣
0.5 分
(2)后厨每日用电、用气工作完毕有检查并
有检查记录。
如没做检查记录发现一
次扣 0.1 分
(3)灯具、空调、电视等设备设施完好有效,
使用按规定时间执行。
未按时间执行扣 0.1 分
三、卫生管理(40 分)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考核
得分
务卫
(1)目视地面清洁干净,无杂物、水渍、尘
渍、痰渍、胶渍,地面光亮,干净完好,无垃
发现有污渍扣 0.1 分
70
圾、无污迹。
(2)墙面保持光亮无尘、无污渍、无灰尘,
无明显污染,无蜘蛛网。
未按要求做发现一次
扣 0.1 分
(3)玻璃门窗无污渍、无灰尘、无水渍,无
手印,光洁明亮。
未按要求做发现一次扣
0.1 分
(4)天花板、风口、悬挂装饰、悬挂牌无蜘
蛛网、无污渍、无灰尘
未按要求做发现一次扣
0.1 分
(5)各种家具、椅子、桌子放置整齐、光洁,
无灰尘、无污渍。
未按要求做发现一次扣
0.1 分
(6)餐桌、餐椅:完好无损、物品摆放整齐
有序、规范、无污迹、无破损、备用物品一应
俱全、无隔餐遗留下垃圾等。
未按要求做发现一次扣
0.1 分
(7)餐具、玻璃器皿等清洁、卫生、明亮、
无缺口、无油渍、无残渣、无水迹。
未按要求做发现一次扣
0.1 分
(8)餐厅工作台,随时保持清洁,不得留置
任何食品,以防止细菌传入。
发现工作餐台未保持清
洁扣 0.1 分
(9)布件:清洁完好、熨烫平整、无污迹、
光亮如新,摆放规范,不得交叉使用
未按要求做发现一次扣
0.1 分
(10)服务间内设施归类合理、规范,摆放有
序,整洁干净。
未按要求做发现一次扣
0.1 分
(11)服务用具:无油腻、无污迹、使用灵活、
清洁完好,摆放规范。转台:清洁、无脏痕、
无油腻、转动灵活;
未按要求做发现一次扣
0.1 分
(12)门顶、面、框、门把手无尘土、无污迹。 发现有污迹扣 0.1 分
71
(13)窗沟、窗道、窗台、窗帘、台布、桌套、
椅套干净无灰尘、无皱褶、无破损;玻璃光洁
明亮,无污迹,无灰尘。
未按要求做发现一次扣
0.1 分
(14)洁具干净、无污迹、无灰尘。
未按要求做发现一次扣
0.1 分
(15)消防设施、标识牌等公共设施干净、无
积尘。
未按要求做发现一次扣
0.1 分
(16)垃圾桶按指定位置摆放,桶身表面干净
无污渍、痰渍、异味,烟灰缸内烟头不应超过
3个,垃圾不应超过 2/3,内胆应定期清洁、
消毒。
如发现垃圾超过 2/3 未
倒扣 0.1 分
(17)清洁间中各种设备、物品表面干净、无
水迹、无污渍,清洁工具摆放整齐有序、规范,
室内无异味
未按要求做发现一次扣
0.1 分
后厨
卫生
(1)厨房各操作间地面无污渍、无杂物、无
水渍;墙面保持光亮无尘、无污渍、无灰尘。
发现有污渍扣 0.1 分
(2)各操作间无老鼠、蟑螂;有防鼠措施,
无卫生死角。
无防范措施扣 0.5 分
(3)各操作间工作完毕,不得摆放拖把、墩
布;清洗池无污迹,水龙头光洁。
未按要求发现一次一次
扣 0.1 分
(4)各操作间门顶、面、框、门把手无尘土、
无污迹。
未按要求做发现一次扣
0.1 分
(5)玻璃门窗无污渍、无灰尘、无水渍,无
手印,光洁明亮。
未按要求做发现一次扣
0.1 分
72
(6)设施设备归类合理、规范,摆放有序,
表面无水迹,无污渍、无刮痕,里面无异味、
无污垢、无残留物、干净整洁、物品分类规范、
清楚。
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
0.1 分
(7)服务用具:无油腻、无污迹、使用灵活、
清洁完好,摆放整齐、规范。
未规范摆放扣 0.1 分
(8)布件:清洁完好、熨烫平整、无污迹、
光亮如新,摆放规范,不得交叉使用
未规范摆放及交叉使用
扣 0.1 分
(9)工作台面干净,无污渍、无杂物、每日
消毒,物品摆放整齐有序、规范,标示清楚。
台面未消毒扣 1分,物
品摆放不规范扣 0.1 分
(10)厨房各操作间工作完毕,垃圾及时清理
不得留存;垃圾桶桶身表面干净无污渍、痰渍、
异味,内胆应定期清洁、消毒。
未按要求做发现一次扣
0.1 分
(11)墩子间物品摆放整齐、规范,禁止塑料
袋装食品上架。垃圾及时清理,目视无凌乱现
象。
发现塑料袋物品上架扣
0.1 分,垃圾未及时清
理扣 0.1 分
(12)烹调间工作完毕,不得摆放垃圾桶。
发现乱摆放垃圾用品扣
0.1 分
(13)面点工作台面,不得作为菜墩直接使用。 发现乱使用者扣 0.1 分
(14)餐具洗消工作时,餐具不得直接放置在
地面上;及时清扫地面污迹,不得堵塞下水道。
发现餐具放置地面扣
0.1 分,下水道堵塞扣
0.5 分
(15)餐具消毒柜所有餐具码放整齐、规范。
未摆放整齐、规范扣
0.1 分
73
(16)留样盒表面无水迹,无污渍、无刮痕,
里面无异味、无污垢、无残留物、干净整洁、
物品分类规范、清楚。
发现留样柜有异味扣 1
分
(17)冷藏库无异味,食品摆放整齐、规范。
未摆放整齐、规范扣
0.1 分
(18)冷冻、冷藏设备每周化霜处理。冷冻室
干净,无异味,食品摆放整齐、规范。
未摆放整齐、规范扣
0.1 分
(19)排水沟无残留物、无积水、无污垢,无
异味。
发现排水沟未处理干净
扣 0.1 分
(20)烟罩无油污、无水渍、无污垢、无灰尘,
保持原有光亮度。
未按要求做发现一次扣
0.1 分
(21)厨房设备设施有周期性清洁、保养计划,
有具体落实措施并在采购人留底备查。每季度
对烟道清洗一次。
未计划及措施扣 0.1
分,每季度未协助采购
人对烟道清理扣 1分
(22)垃圾处理及时,袋装垃圾摆放整齐。残
食处理处地面无明显垃圾,无污水外溢,无明
显异味,无蚊蝇飞舞,垃圾日产日清。
发现日垃圾未处理扣
0.1 分
卫
生
间
(1)地面干净,无污渍、无水渍,无异味,
墙壁表面干净、无污迹、无擦痕,隔断表面干
净、无污渍、无乱写乱画现象。
发现有污渍扣 0.1 分
(2)大、小便池表面表面光洁、明亮、内外
侧无污渍、无毛发;感应开关表面光洁,无污
迹
发现有污渍扣 0.1 分
(3)金属附件表面干净,无污迹,有金属光
泽。
发现有污迹扣 0.1 分
74
(4)天花板无污迹、无蜘蛛网;风口或换气
扇表面干净无积尘。
发现有蜘蛛网扣 0.1 分
(5)门表面干净、无污迹;面盆无积水、无
水锈、无污垢。
未按要求做发现一次扣
0.1 分
(6)纸篓不能超过 2/3 满,无异味
如发现垃圾超过 2/3 未
倒扣 0.1 分
(7)洗手液、纸巾用品充足、齐全,无破损
纸巾用品补充不充足扣
0.1 分
(8)有卫生情况卡片,主管签到。 未签到一次扣 0.1 分
(9)卫生间内保持空气流通、无异味。
未按要求做发现一次扣
0.1 分
灭
四
害
(1)定期组织对后厨进行消毒,每月不少于
四次。控制苍蝇、蚊虫、蟑螂的密度。
每月如少于 4 次对后厨
消毒发现一次扣 0.5 分
(2)消杀用药须符合国家规定,有专业人员
操作。
未按要求做发现一次扣
0.1 分
(3)严格执行防疫消毒制度。
未按防疫消毒制度进行
消毒扣 0.5 分
(4)制定有效防鼠、灭鼠措施,并积极组织
实施。
未按要求做发现一次扣
0.1 分
餐具
消毒
(1)餐具使用后必须严格洗净消毒,做到使
用一次消毒一次,消毒按一洗、二刷、三冲、
四消毒、五洁净、六烘干顺序操作,开餐前餐
具不得有污迹。
未按要求消毒扣 0.5
分,就餐时餐具有污迹
扣 0.5 分
(2)消毒柜定期检查维护,保证消毒柜的正 未对消毒柜定期维护发
75
常使用。 现一次扣 0.1 分
(3)保持餐具的完整美观、摆放整齐洁净,
餐具不得损坏,报损率每月控制在(不锈钢餐
具 0.5%;小餐区瓷器 1%;普通瓷器 2%;玻璃
器皿 1.5%;筷子 2%)。
不按要求扣 0.2 分,餐
具损坏超出报损扣 2 分
并照价赔偿
(4)所用餐具、刀具、筐、盆、盒子必须用
后消毒,分类存放,禁止直接落地。
未按要求做发现一次扣
0.1 分
(5)冷荤间及专用工用具每日做好高温消毒
及紫外线消毒,并有消毒记录。
未消毒记录发现一次扣
0.1 分
(6)洗涤剂、消毒液符合国家安全规定;配
置比例必须根据要求配置,并在使用日期内使
用。
未按要求发现一次扣 1
分
四、节能降耗(5分)
考核
项目
考核内容 扣分标准
考核
得分
节
能
降
耗
(1)节约用电、用油、用水。
发现浪费现象一次扣
0.5 分
(2)协助采购人管理节能降耗减排工作,建
立节能降耗工作协调机制,明确责任分工,确
定专职人员,建立水电气节能管理制度。
没有建立节能降耗减排
制度和无明确分工扣
0.2 分
(3)建立日常检查记录表,工程人员随时跟
踪水电油使用情况。
未按要求执行发现一次
扣 0.1 分
(4)建立水电油设备日常登记工作,每月按
时上报采购人交办的各种报表、材料。
未按要求执行发现一次
扣 0.1 分
76
(5)认真巡查,杜绝浪费,每月数据出现异
常应查缺补漏,细化措施,深度挖潜,做到人
走闸闭。
无故超水超电超气该项
不得分,发现一次浪费
水、电、油现象扣 2分。
(6)工作间、用餐间及公共区域的用电和照
明采用节能型设备,并按有关节能规定进行管
理。
没有按要求扣 0.1 分
77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1.1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
条例》、《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法律制度,结合采购项目特
点制定本评标办法。
1.2 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
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本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是否按照
规定要求提供资格性证明材料、是否按照规定交纳投标保证金,以确定投标供应
商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评标。
评标工作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组织,具体评标事务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组建
的评标委员会负责。评标委员会由采购人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的
专家组成。
1.3 评标工作应遵循公平、公正、科学及择优的原则,并以相同的评标程序
和标准对待所有的投标人。
1.4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独立履行
下列职责:
(一)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
(二)审查供应商(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并作出评价;
(三)根据需要要求招标采购单位对招标文件作出解释;根据需要要求供应
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四)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或者受采购人委托确定中标供应商;
(五)起草评标报告并进行签署;
(六)向招标采购单位、财政部门或者其他监督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
的行为;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职责。
78
1.5 评标过程独立、保密。投标人非法干预评标过程的行为将导致其投标文
件作为无效处理。
1.6 评标委员会评价投标文件的响应性,对于投标人而言,除评标委员会要
求其澄清、说明或者更正而提供的资料外,仅依据投标文件本身的内容,不寻求
其他外部证据。
2、评标方法
2.1 本项目评标方法为:综合评分法。
3、评标程序
3.1 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和停止评标。
3.1.1 评标委员会正式评标前,应当对招标文件进行熟悉和理解,内容主要
包括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格条件要求、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和商务要求、评标方
法和标准以及可能涉及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内容等。
3.1.2 评标委员会熟悉和理解招标文件以及评标过程中,发现本招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停止评标:
(1)招标文件的规定存在歧义、重大缺陷的;
(2)招标文件明显以不合理条件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待遇或者歧视待遇的;
(3)采购项目属于国家规定的优先、强制采购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法
体现优先、强制采购相关规定的;
(4)采购项目属于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范围,但是招标文件未依
法体现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相关规定的;
(5)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方法是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之外的评标方
法,或者虽然名称为综合评分法、最低评标价法,但实际上不符合国家规定;
(6)招标文件将投标人的资格条件列为评分因素的;
(7)招标文件有违反国家其他有关强制性规定的情形。
3.1.3 出现本条 3.1.2 规定应当停止评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向招
标采购单位书面说明情况。除本条规定和评标委员会无法依法组建的情形外,评
79
标委员会成员不得以任何方式和理由停止评标。
3.2 符合性检查。
3.2.1 评标委员会依据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对符合资格的投标文件进
行审查,以确定其是否满足本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本项目符合性审查事项仅
限于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投标文件是否满足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必须以
本招标文件的明确规定作为依据,否则,不能对投标文件作为无效处理,评标委
员会不得臆测符合性审查事项。
3.2.2 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形的,本项目不作为实质性要求进行规定,即不作
为符合性审查事项,不得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存在个别地方(不超过 2 个)没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但
有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
(二)除招标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
用章加盖的;
(三)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投标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
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四)其他不影响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的情形。
3.2.3 除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的情形外,本项目投标人或者其投标文件有
下列情形之一的,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一)投标文件正副本数量不足的;
(二)投标文件组成明显不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要求,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
的;
(三)投标文件的语言、计量单位、报价货币、知识产权、投标有效期等不
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影响评标委员会评判的;
(四)投标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采购预算或限价或其他报价规定的;
(五)商务、技术、服务应答内容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的;
(六)未载明或者载明的招标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及其他政府采购合
同实质性内容与招标文件要求不一致,且招标采购单位无法接受的;
(七)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本章 3.2.2 规定的例外情形
80
除外);
(八)没有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其他实质性要求或属于招标文件中投标无效
情形的。
3.3 比较与评价。按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未作无效投标处
理的投标文件进行技术、服务、商务等方面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
3.4 复核。评分汇总结束后,评标委员会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
中标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投标文件被认定为无效的进行重点复核。
3.5 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应当排序。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
法,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投标报价由低到
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投标报价相同的并列。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
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排名第一的中标候选人。
评标委员会可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数量的,
只有在获得采购人书面同意后,可以根据实际情况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未获得
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评标委员会不得在招标文件规定之外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3.6 出具评标报告。评标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招标采购单
位出具评标报告。评标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招标公告刊登的媒体名称、开标日期和地点;
(二)获取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名单和评标委员会成员名单;
(三)评标方法和标准;
(四)开标记录和评标情况及说明,包括无效投标人名单及原因;
(五)评标结果和中标候选供应商排序表;
(六)评标委员会授标建议;
(七)报价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对其报价的合理
性予以特别说明。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在评标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评标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
的,应当在评标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未写明不同意见或者未说明理由
的,视同无意见。拒不签字又未另行书面说明其不同意见和理由的,视同同意评
81
标结果。
3.7 评标争议处理规则。评标委员会在评审过程中,对于符合性审查、对供
应商投标文件做无效投标处理及其他需要共同认定的事项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
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结论,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有不同意见
的评标委员会成员认为认定过程和结果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招标文件规定的,应
当及时向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反映。招标采购单位收到书面反映后,应当书面报告
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8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3.8.1 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
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评标委员会全
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给予供应商必
要的反馈时间。
3.8.2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
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
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
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影响投标
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材料,是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8.3 评标委员会要求供应商澄清、说明或者更正,不得超出招标文件的范
围,不得以此让供应商实质改变投标文件的内容,不得影响供应商公平竞争。本
项目下列内容不得澄清:
(一)按财政部规定应当在评标时不予承认的投标文件内容事项;
(二)投标文件中已经明确的内容事项;
3.8.4 本项目采购过程中,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
修正:
(一)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
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二)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
并修改单价;
82
(四)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
本章 3.8.1-3.8.3 的规定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
无效。
注:评标委员会当积极履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职责,不得滥用权力。
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应当要求澄清、说明或者更正的,不得未经澄清、说明或者
更正而直接作无效投标处理。
3.9 低于成本价投标处理。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
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
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
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3.10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评标结果。
3.10.1评标结果汇总完成后,评标委员会拟出具评标报告前,招标采购单位
应当组织2名以上的本单位工作人员,在采购现场监督人员的监督之下,依据有
关的法律制度和采购文件对评标结果进行复核,出具复核报告。除下列情形外,
任何人不得修改评标结果:
(一)分值汇总计算错误的;
(二)分项评分超出评分标准范围的;
(三)客观评分不一致的;
(四)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评分畸高畸低的。
存在本条上述规定情形的,由评标委员会自主决定是否采纳招标采购单位的
书面建议,并承担独立评审责任。评标委员会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
当按照规定现场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并在评标报告中详细记载有关事宜;
不采纳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招标采购单位书面建议未
被评标委员会采纳的,应当按照规定程序要求继续组织实施采购活动,不得擅自
中止采购活动。招标采购单位认为评标委员会评标结果不合法的,应当书面报告
采购项目同级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3.10.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修改评标结果或者重新评审:
(一)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复核工作人员数量不足的;
(二)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时,没有采购监督人员现场监督的;
(三)招标采购单位现场复核内容超出规定范围的;
(四)招标采购单位未提供书面建议的。
83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4.1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分因素详见综合评分明细表。
4.2 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根据自身专业情况对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投标
文件进行独立评分,加权汇总每项评分因素的得分,得出每个有效投标供应商的
总分。技术类评分因素由技术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经济类评分因素由
经济方面评标委员会成员独立评分。政策合同类的评分因素由法律方面评标委员
会成员独立评分。采购人代表原则上对技术类评分因素独立评分。价格和其他不
能明确区分的评分因素由评标委员会成员共同评分。
4.3 综合评分明细表
4.3.1 综合评分明细表的制定以科学合理、降低评委会自由裁量权为原则。
4.3.2 综合评分明细表按须知表中的相关要求进行价格调整,再参与价格分
评审。
4.3.3 综合评分明细表
序
号
评审因
素
权重 评审标准 备注 说明
1
报价
(10 分)
10%
以满足招标文件要求且投标价格最低的
投标报价为基准价,投标报价得分=(基
准价/投标报价)×10(保留两位小数)。
/
共同
评分
因素
2
技术、服
务要求
(18 分)
18%
完全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
要求”没有负偏离的得 18 分;与招标文
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要求”中带“★”
(共 2项)号重要指标要求有负偏离的,
一项扣 3.5 分,扣完为止;与招标文件
第六章“技术、服务要求”中不带任何
特殊符号要求条款(22 项)有负偏离的,
一项扣 0.5 分,扣完为止。
①“技术、服
务要求”中有
特殊要求的从
其要求,未按
要求提供的视
为负偏离该条
款;②“技术、
服务要求”中
技术
评分
因素
84
注:带“*”号条款不在评分范畴内,不
计入评分。
未有任何特殊
要求的按投标
人响应计分。
3
整体服
务方案
(43 分)
10%
原材料
采购服
务方案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
对本项目的理解,提供原材料采
购服务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制
定原材料采购管理制度(采购台
账的记录、运输流程等);②制
定原材料质量保障措施(合格原
料供货商的选定,货品品种、原
料价格向采购人的报送流程等);
③原料食材采购验收方案和收
储制度;④原料配送时效性、配
送时间(应当提供具体及时的配
送时间安排,结合政府机关实际
情况配送,不得干扰办公活动,
提供具体的实施方案);⑤原料
采购人员配置和分工(明确各食
材采购人员的岗位职责及分工)。
提供完整方案的得 10 分,每缺
少一项方案的扣 2分;提供的方
案中每有一处具有缺陷(缺陷是
指:存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
情形、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
后不一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
的规范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
误、内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
方案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相符合
/
技术
评分
因素
85
等)的扣 1分,扣完为止。
15%
管理制
度方案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
对本项目的理解,提供管理制度
方案:包括但不限于①提供食品
卫生安全保障措施(包括食堂卫
生清洁维护管理制度(此内容需
包含食堂食品卫生清洁、厨房卫
生清洁、餐具卫生清洁、切配组
卫生清洁、烹调组卫生、厨房垃
圾处理)、服务人员个人卫生管
理制度、食品卫生安全事故预防
措施;②针对本项目提供食堂运
行管理方案(包含就餐人员意见
调查方案、厨房设备维保制度、
食堂秩序维护管理制度、节能减
排管理制度、食材加工制度、食
品留样制度);③人员规范化工
作流程管理(包含各岗位职责、
权责范围及工作流程);④消防
安全管理制度(日常巡检计划、
巡检内容、消防培训、消防安全
内部考评机制);⑤疫情期间针
对性的管理措施。提供完整方案
的得 15 分,每缺少一项方案的
扣 3分;提供的方案中每有一处
具有缺陷(缺陷是指:存在不适
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凭空编
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致、前
技术
评分
因素
86
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及标准
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容缺失、
不符合采购需求、方案标题与实
际内容不相符合等)的扣1.5分,
扣完为止。
18%
其他服
务方案
及应急
方案
投标人根据本项目实际情况及
对本项目的理解,提供其他服务
方案及应急方案:包括但不限于
①项目分析方案(需对本项目项
目背景、行业背景进行分析,并
提出服务重点难点的分析及应
对措施);②食物中毒等食品卫
生事故的应急预案(包含食品中
毒事件应急预案、食品卫生事故
应急预案、应急赔付措施);③
人身伤害事件的应急预案和突
发人员变动或罢工等应急处置
预案;④突发性公共卫生事件、
停水、停电、停气等情况的应急
处理方案,应急管理机构及应急
工作队伍配置及联系方式;⑤火
灾、自然灾害等突发性事件的应
急预案(包含火灾应急预案、风
灾应急预案、水灾应急预案、地
震应急预案);⑥食堂临时需求
(应包含应急采购渠道、应急团
队人员安排和分工、流程以及权
限范围、应急配送等)。提供完
技术
评分
因素
87
整方案的得 18 分,每缺少一项
方案的扣 3分;提供的方案中每
有一处具有缺陷(缺陷是指:存
在不适用项目实际情况的情形、
凭空编造、方案中内容前后不一
致、前后逻辑错误、涉及的规范
及标准错误、地点区域错误、内
容缺失、不符合采购需求、方案
标题与实际内容不相符合等)的
扣 1.5 分,扣完为止。
4
履约经
验
(3分)
3%
投标人(自2017年01月01日至投标文件
递交截止之日)每有一个类似业绩得0.5
分,最多得3分。
注:提供合同复印件或中标(成交)通
知书复印件,同时提供对应合同款项支
付的银行票据复印件(如合同款项为分
期付款的,至少提供一次支付合同款项
的银行票据),以上复印件均加盖投标
人鲜章。
/
共同
评分
因素
5
拟派人
员配置
(9%)
3%
1. 拟派本项目“项目经理”在 1 人的
基础上,每增加 1 人得 1 分;本项最
多得 1 分。
2. 拟派本项目“炉灶厨师”在 3人的基
础上,每增加 1 人得 0.5 分;本项最多
得 1分。
3. 拟派本项目“帮厨及服务人员”在 9
人的基础上,每增加 1 人得 0.5 分;本
/
共同
评分
因
88
项最多得 1分。
注:①按采购需求中“人员配置清单”
的“备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以上增加人员不重复计分。
6%
1.拟派本项目“厨师长”具有国家职业
资格二级(含)及以下得 0.25 分,具
有高级技师(国家职业资格一级)证书
的得0.5分;如果该证书种类为“中式烹调
师”,加2分;本项最多得2.5 分。
2.拟派本项目“面点师”具有国家职业
资格三级及以上(技师)资格证书的得
0.5 分。
3.拟派本项目“炉灶厨师”每有 1个为
国家职业资格三级(技师)资格证书的
加 0.25 分;每有1个为国家职业资格二
级(技师)资格证书的加 0.5 分;每有
1个为国家职业资格一级(高级)及以
上(技师)资格证书的得加 1分,本项
最多得 2分。
4.投标人为本项目单独拟派 1名健康
管理师的得 1分。
注:①按采购需求中“人员配置清单”
的“备注”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②提供以上人员对应的资格(技能)证
书复印件;
③以上人员不重复计分。
89
6
综合实
力(16
分)
16%
1、投标人具有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分;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
书得1分;具有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分;具有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得
1分,具有HACCP体系认证证书得2分;本
项最多得6分。(提供证书复印件(有效
期内)并加盖投标人鲜章)
2、投标人在管理和经营范围内,购买的
关于食品安全责任险保额为5000万元
(含)以下的得1分,在5000万的基础上
保额每增加2000万元,增加1分,本项最
高得3分。(提供食品安全责任险保单和
购买发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3、投标人具有物流配送能力:(1)具
有F类(级)冷藏车的得0.5分,每增加1
辆F类冷藏车的加0.5分,最多加1分,本
小项最多得1.5分;(2)具有C类(级)
冷藏车的得0.5分;(3)具有A类(级)
或B类(级)或D类(级)或E类(级)冷
藏车的得0.5分;(4)具有G类(级)或
H类(级)冷藏车的得0.5分。本项最多
得3分。(若为自有车辆的提供:①车辆
行驶证;②车辆购置发票或凭证;③发
票车辆内部、外部及温控表照片;④车
辆等(类)级说明或承诺。若为租赁车
辆的提供:①车辆行驶证;②车辆内部、
外部及温控表照片;③车辆租赁合同复
印件以及任意一次租赁期的付款凭证;
④车辆等(类)级说明或承诺。以上资
/
共同
评分
因素
90
注: 评分的取值按四舍五入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4.3.4 本次综合评分法由评标委员会各成员独立对通过初审(资格检查和符
料均需加盖投标人鲜章)
4.投标人拥有蔬菜基地或合作蔬菜基地
的得2分;(若投标人自己拥有蔬菜基地
的须提供产权证明等相关证明材料复印
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若为合作蔬菜基地
须提供合作协议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
章。)
5.投标人具有固定仓储场所的得2分。
(提供场所租赁合同或房屋产权证或者
土地使用权证复印件,并同时提供仓储
场地中①干杂调味品分区图片复印件、
②大面存放分区图片复印件、③面粉存
放分区图片复印件、④油类存放区分区
图片复印件,均加盖投标人鲜章。)
7
扶持少
数民族
不发达
地区
(0.5
分)
0.5%
供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或不发达地区
的得0.5分。
注:供应商提供为不发达地区企业或供
应商注册地为少数民族地区的相关证明
材料。
/
共同
评分
因素
8
响应文
件规范
性
(0.5
分)
0.5%
响应文件制作规范,没有细微偏差情形
的得 0.5 分;有一项细微偏差扣 0.25 分,
直至该项分值扣完为止。
/
共同
评分
因素
91
合性检查)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和打分,
评标得分=(A1+A2+……+An)/NA+(B1+B2+……+Bn)/ NB+(C1+C2
+……+Cn)/ NC+(D1+D2+……+Dn)/ ND
A1、A2……An 分别为每个经济类评委(经济类专家)的打分,NA为经济类评委
(经济类专家)人数;B1、B2+……Bn 分别为每个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
采购人代表)的打分,NB为技术类评委(技术类专家和采购人代表)人数;C1、
C2……Cn 分别为每个政策合同类评委(法律类专家)的打分,NC为政策合同类
评委(法律类专家)人数;D1、D2……Dn 分别为评审委员会每个成员的打分(共
同评分类),ND为评标委员会人数。
5、废 标
5.1 本次政府采购活动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予以废标: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
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废标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并公告废标的情形。投
标人需要知晓导致废标情形的具体原因和理由的,可以通过书面形式询问招标采
购单位。
5.2 对于评标过程中废标的采购项目,评标委员会应当对招标文件是否存在
倾向性和歧视性、是否存在不合理条款进行论证,并出具书面论证意见。
6、定标
6.1. 定标原则:本项目根据评标委员会推荐的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按顺
序确定中标供应商。
6.2. 定标程序
6.2.1 评标委员会将评标情况写出书面报告,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
6.2.2 采购代理机构在评标结束后 2个工作日内将评标报告送采购人。
92
6.2.3 采购人在收到评标报告后 5个工作日内,按照评标报告中推荐的中标
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中标供应商。中标候选供应商并列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
平、择优的方式选择中标供应商。
6.2.4 根据采购人确定的中标供应商,采购代理机构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
布中标公告,并自采购人确定中标之日起 2个工作日内向中标供应商发出中标通
知书。
6.2.5 招标采购单位不退回投标人投标文件和其他投标资料。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一)遵守评审工作纪律;
(二)按照客观、公正、审慎的原则,根据采购文件规定的评审程序、评审
方法和评审标准进行独立评审;
(三)不得泄露评审文件、评审情况和在评审过程中获悉的商业秘密;
(四)及时向监督部门报告评审过程中采购组织单位向评审专家做倾向性、
误导性的解释或者说明,供应商行贿、提供虚假材料或者串通、受到的非法干预
情况等违法违规行为;
(五)发现采购文件内容违反国家有关强制性规定或者存在歧义、重大缺陷
导致评审工作无法进行时,停止评审并向采购组织单位书面说明情况;
(六)配合答复处理供应商的询问、质疑和投诉等事项;
(七)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一)遵行《政府采购法》第十二条和《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九条及财
政部关于回避的规定。
(二)评标前,应当将通讯工具或者相关电子设备交由招标采购单位统一保
管。
(三)评标过程中,不得与外界联系,因发生不可预见情况,确实需要与外
界联系的,应当在监督人员监督之下办理。
(四)评标过程中,不得干预或者影响正常评标工作,不得发表倾向性、引
93
导性意见,不得修改或细化招标文件确定的评标程序、评标方法、评标因素和评
标标准,不得接受供应商主动提出的澄清和解释,不得征询采购人代表的意见,
不得协商评分,不得违反规定的评标格式评分和撰写评标意见,不得拒绝对自己
的评标意见签字确认。
(五)在评标过程中和评标结束后,不得记录、复制或带走任何评标资料,
除因规定的义务外,不得向外界透露评标内容。
(六)服从评标现场招标采购单位的现场秩序管理,接受评标现场监督人员
的合法监督。
(七)遵守有关廉洁自律规定,不得私下接触供应商,不得收受供应商及有
关业务单位和个人的财物或好处,不得接受采购组织单位的请托。
94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
合同编号:XXXX。
签订地点:XXXX。
签订时间:XXXX年 XX月 XX日。
采购人(甲方):
供应商(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 XXXX 采
购项目(项目编号:XX)的《招标文件》、乙方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
甲、乙双方同意签订本合同。详细技术说明及其他有关合同项目的特定信息由合
同附件予以说明,合同附件及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中标通知书》等
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双方同意共同遵守如下条款:
第一条 项目基本情况
第二条 合同期限
第三条 服务内容与质量标准
1.XXX
2.XXX
3.XXX
4.XXX
5.XXX
95
…
第四条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一)本项目服务费用由以下组成:
1. 万元;
2. 万元;
3. 万元。
(二)服务费支付方式:
第五条 知识产权
乙方应保证所提供的服务或其任何一部分均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专利权、
商标权或著作权。
第六条 无产权瑕疵条款
乙方保证所提供的服务的所有权完全属于乙方且无任何抵押、查封等产权瑕
疵。如有产权瑕疵的,视为乙方违约。乙方应负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损失。
第七条 履约保证金
1.乙方交纳人民币 元作为本合同的履约保证金。
2.履约保证金作为违约金的一部分及用于补偿甲方因乙方不能履行合同义
务而蒙受的损失。
第八条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有权对合同规定范围内乙方的服务行为进行监督和检查,拥有监管权。
有权定期核对乙方提供服务所配备的人员数量。对甲方认为不合理的部分有权下
达整改通知书,并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2.甲方有权依据双方签订的考评办法对乙方提供的服务进行定期考评。当考
评结果未达到标准时,有权依据考评办法约定的数额扣除履约保证金。
96
3.负责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4.根据本合同规定,按时向乙方支付应付服务费用。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甲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九条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对本合同规定的委托服务范围内的项目享有管理权及服务义务。
2.根据本合同的规定向甲方收取相关服务费用,并有权在本项目管理范围
内管理及合理使用。
3.及时向甲方通告本项目服务范围内有关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配合处理
投诉。
4.接受项目行业管理部门及政府有关部门的指导,接受甲方的监督。
5.国家法律、法规所规定由乙方承担的其它责任。
第十条 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必须遵守本合同并执行合同中的各项规定,保证本合同的正常
履行。
2.如因乙方工作人员在履行职务过程中的的疏忽、失职、过错等故意或者
过失原因给甲方造成损失或侵害,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本身的财产损失、由此而导
致的甲方对任何第三方的法律责任等,乙方对此均应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 不可抗力事件处理
1.在合同有效期内,任何一方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不能履行合同,则合同
履行期可延长,其延长期与不可抗力影响期相同。
2.不可抗力事件发生后,应立即通知对方,并寄送有关权威机构出具的证
明。
3.不可抗力事件延续 120 天以上,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确定是否继续履
97
行合同。
第十二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1.在执行本合同中发生的或与本合同有关的争端,双方应通过友好协商解
决,经协商在 60 天内不能达成协议时,应提交成都仲裁委员会仲裁。
2.仲裁裁决应为最终决定,并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3.除另有裁决外,仲裁费应由败诉方负担。
4.在仲裁期间,除正在进行仲裁部分外,合同其他部分继续执行。
第十三条 合同生效
1.合同经双方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单位
公章后生效。
2.合同执行中涉及采购资金和采购内容修改或补充的,须经政府采购监管
部门审批,并签书面补充协议报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备案,方可作为主合同不
可分割的一部分。
第十四条 附件
1.项目招标文件
2.项目修改澄清文件
3.项目投标文件
4.中标通知书
5.其他
第十五条 其他
1、如有未尽事宜,由双方依法订立补充合同。
98
2、本合同一式六份,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甲方三份,乙方、政府采购
管理部门、采购代理机构各一份。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乙方(盖章):
乙方代表(签字):
地址:
电话:
开户银行:
开户账号:
日期: 年 月 日
99
第九章 附件
附件一:投标人报名登记表
招标编号(必填)
招标名称(必填)
单位名称(必填) (加盖公章)
单位地址(必填)
购买文件时间(必填)
包件号
(如有分包必填)
联系人(必填)
单位固定电话
经办人移动电话(必
填)
单位传真
电子邮箱(必填)
备 注
注:采用网络获取的供应商应按招标文件要求准备完整有效的报名资料后,扫
描发送至我公司邮箱(zx@sczy8888.cn);再与我司工作人员联系(电话:
028-63917522),待工作人员查验合格后完成报名登记等手续。
100
附件二:递交投标文件签收表
101
成都市双流区彭镇政府机关食堂服务外包采购项目
递交投标文件表
项目编号:5101222021000034 2021 年 月 日
序号 投标单位名称
投标文件
递交时间
密封性回执领取
(是/否)
投标人签字 联系方式
1
2021 年 月 日
___时___分
第一章 投标邀请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二、总 则
三、招标文件
四、投标文件
五、开标和中标
六、签订及履行合同和验收
七、投标纪律要求
八、询问、质疑和投诉
九、其他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文件一:资格性投标文件
一、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书
二、承诺函
三、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
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五、投标人和投标产品其他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六、“多证合一”承诺函(如涉及)
文件二:其他响应性投标文件
一、投 标 函
二、承诺函(实质性要求)
三、开标一览表
四、商务应答表
五、投标人基本情况表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关联关系
详见“关联关系说明”
备注
六、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七、技术、服务应答表
八、考核办法响应承诺
九、投标人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十、供应商诚信情况承诺函
十一、其他材料
文件三:投标文件电子档
第四章 投标人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一、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
二、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
第五章 投标人应当提供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一、应当提供的投标人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二、应当提供的投标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具有类似效力的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第六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一、项目概况:
二、技术、服务要求:
*(一)服务内容
(二)服务要求
(三)人员配置要求:
*(四)食材采购要求
*三、商务要求:
*四、考核办法(投标人须对“考核办法”进行承诺,提供承诺函,格式可自拟。)
第七章 评标办法
1. 总则
2、评标方法
3、评标程序
4. 评标细则及标准
5、废 标
6、定标
7. 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8.评标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第八章 政府采购合同
第九章 附件
附件一:投标人报名登记表
附件二:递交投标文件签收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