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详情
系统发布时间:2021-03-18 17:25
一、项目编号 | |||
5132302021000039 | |||
二、项目名称 | |||
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教育局幼儿园安防监控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
三、中标(成交)信息 | |||
供应商名称: | 成都美祺美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 ||
供应商地址 | 成都市武侯区新城管委会金履二路167号1栋8层804号 | ||
中标(成交)金额 | 1688000 | ||
四、主要成交标的信息 | |||
摄像机、全局摄像机 |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信息)名单: | |||
陈毅林 王梅生 史鹏程 | |||
六、代理机构收费标准及金额: | |||
代理机构收费标准 | 无 | ||
代理机构收费金额 | 0 | ||
七、公告期限: | |||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 |||
八、其它补充事宜: | |||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 |||
1.采购人信息 | |||
名称: | 壤塘县教育局 | ||
地址: | 壤塘县岗木达镇德吉巷8号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刘启来;联系电话:13558585616 | ||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 |||
名称: | 壤塘县政府采购中心 | ||
地址: | 壤塘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汪女士;联系电话:0837-2379131 | ||
3.项目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启来 | ||
电话: | 13558585616 | ||
十、附件 | |||
1.采购文件(已公告的可不重复公告): | 附件 | ||
2.评审文件: | 附件 | ||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适用于邀请招标、竞争性谈判、询价、竞争性磋商采用书面推荐方式产生符合资格条件的潜在供应商的): | |||
4.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 |||
5.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 |||
6.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国家级贫困县域内物业公司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
采购编号:5132302021000039
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壤塘县教育局幼儿园安防监控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竞
争
性
谈
判
文
件
中国·四川(阿坝州)
采 购 人: 壤塘县教育局
采购代理机构: 壤塘县政府采购中心 (共同编制)
2021 年 3月
目 录
TOC \o "1-3" \h \z \u 第一章 谈判邀请 - 4 -
第二章 谈判须知 - 7 -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 7 -
二、总 则 - 12 -
三、谈判文件 - 15 -
四、响应文件 - 16 -
五、评审 - 18 -
六、成交事项 - 18 -
七、合同事项 - 20 -
八、谈判纪律要求 - 22 -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 22 -
十、其 他 - 23 -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 24 -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 25 -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 27 -
第六章 采购项目实质性要求 - 40 -
第七章 谈判内容、谈判过程中可能实质性变动的内容 - 41 -
第八章 响应文件格式 - 42 -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 43 -
二、供应商基本情况表 - 44 -
三、承诺函 - 45 -
四、报价函 - 47 -
五、报价表 - 48 -
六.中小企业声明函(若涉及) - 49 -
七、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若涉及) - 50 -
八、制造商家授权书(若涉及) - 51 -
九、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 52 -
十、商务应答表 - 53 -
十一、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 54 -
十二、报价产品技术参数表 - 55 -
十三、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 56 -
十四、谈判文件要求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 57 -
十五、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 57 -
第九章 评审方法 - 58 -
1.总则 - 58 -
2.评审程序 - 58 -
3.谈判纪律及注意事项 - 63 -
4.确定成交供应商 - 63 -
5.成交通知书 - 63 -
6.谈判小组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承担以下义务: - 63 -
7.评审专家在政府采购活动中应当遵守以下工作纪律: - 64 -
第十章 合同主要条款 - 65 -
第一章 谈判邀请
壤塘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代理机构)受 壤塘县教育局 (采购人)委托,拟对 壤塘县教育局幼儿园安防监控及厨房设备(第二次) 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特邀请符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竞争性谈判。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1.采购编号:5132302021000039。
2.采购项目名称: 壤塘县教育局幼儿园安防监控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 。
3.采购人: 壤塘县教育局 。
4.采购代理机构:壤塘县政府采购中心 。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 224 万元。
三、采购项目简介
壤塘县教育局幼儿园安防监控及厨房设备(第二次) 。(详见谈判文件第五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竞争性谈判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jy.abazhou.gov.cn)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响应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6.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6.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公布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1.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谈判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一)谈判文件获取时间、方式:实行网上报名,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1年3月8 日0 时 00 分至2021年3 月 12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在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jy.abazhou.gov.cn),凭注册企业数字身份CA证书登录“阿坝州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免费下载谈判文件。未完成注册的企业须按注册流程完成注册,方可按以上要求下载谈判文件及其它招标资料,此为获取谈判文件唯一途径。
(二)参与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无需缴纳系统使用费。
(三)谈判文件获取的时限以公告规定时间为准,逾期将不能获取。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和开标时间: 2021 年 3 月 16 日10:00(北京时间)。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9.1本次招标采购活动,响应文件只接受网上递交,供应商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网址:http://ggzyjy.abazhou.gov.cn)阿坝州政府采购项目电子交易系统递交响应文件。
9.2逾期上传的或者未上传到指定网址的响应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系统将不予受理。
十、谈判地点:
成都市金牛区二环路西三段30号(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 |
壤塘县教育局 |
采购代理机构: |
壤塘县政府采购中心 |
地 址: |
壤塘县岗木达镇德吉巷8号 |
地 址: |
壤塘县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
联 系 人: |
刘老师 |
邮 编: |
624300 |
联系电话: |
0837-2378229 |
联 系 人: |
孙老师 |
联系电话: |
0837-2379131 |
||
电子邮件: |
366978878@qq.co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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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 年 3月 10 日 |
第二章 谈判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
应知事项 |
说明和要求 |
---|---|---|
1 |
确定邀请谈判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
本次谈判邀请的供应商数量:不限 本次采购采取发布公告的方式邀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 |
2 |
采购预算、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
第1包采购预算: 224万元;最高限价: 224 万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投标作无效处理。 |
3 |
联合体 |
不允许 |
4 |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
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投标人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投标人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2、投标人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投标人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投标人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3.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谈判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谈判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5 |
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和 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或者扣分 |
一、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采购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投标产品未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投标无效;采购产品属于优先采购的,投标产品未提供节能产品认证证书的,不予认定。 二、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 本项目采购产品属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范围的,投标人须提供本次投标产品的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扫描件。投标产品获得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的,实施优先采购。 三、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 本次投标产品型号列入最新一期(清单在谈判文件发布之日后公布的,同时执行上期和本期清单)无线局域网认证产品政府采购清单内型号(投标产品型号和清单型号须完全一致),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提供证明资料(包括提供投标产品所在清单页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不予认定。 四、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4、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五、少数民族和不发达地区扶持政策(若涉及) 投标供应商或所投产品属于少数民族或不发达地区的,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 六、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1.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按失信企业报价加成。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
6 |
谈判情况公告 |
供应商资格审查情况、谈判情况、报价情况、谈判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8 |
履约保证金 |
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
9 |
谈判文件咨询、 过程、结果询问 |
壤塘县政府采购中心:咨询电话: 0837- 2379131 采 购 人:咨询电话: 0837-2378229 电子交易系统技术问题:咨询电话: 4009618998 |
10 |
成交通知书领取 |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公布后2个工作日内,请中标人登录“阿坝州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下载打印已签章的中标通知书为准,如有问题请联系壤塘县政府采购中心,联系电话:0837-2379131。 在壤塘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股现场领取成交通知书所需资料:(中标方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出具单位法人授权委托书和法人、授权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并加盖公司鲜章、营业执照复印件、采购结果公告。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打印)。 |
11 |
供应商质疑 |
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质疑谈判文件中的资格性要求、采购需求、服务要求、采购结果等采购需求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谈判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和答复。 供应商质疑应当按照财政部94号令相关规定向受理人提交书面材料。 壤塘县政府采购中心:咨询电话: 0837-2379131 采 购 人:咨询电话: 0837-2378229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谈判文件、谈判过程、谈判结果的范围。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
12 |
供应商投诉 |
投诉受理单位:壤塘县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科。 咨询电话:0837-2379161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的规定,供应商投诉事项不得超出已质疑事项的范围。 |
13 |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
采购人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公告;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政府采购合同向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
14 |
开标程序 |
(1)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采购人(不得是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按谈判文件确定的时间、地点组织开标。 (2)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在开标时间前登录阿坝州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开标端录入相关信息,完成开标前各项准备工作。 注:供应商不足3家的,不得开标 (3)开标时间到达后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在开标端中下达“网上解密”命令。解密时间:15分钟(下达“网上解密”命令开始计算)。 (4)供应商须在“网上解密”命令下达15分钟内在线对加密的响应文件进行解密。请供应商及时关注“阿坝州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网上开标”本项目的“即时通知”栏。在15分钟内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视为撤销其响应文件(开标现场不提供网上解密服务)。 (5)响应文件解密全部完成后,阿坝州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自动提取所有有效供应商的响应文件(格式为:*.ZCTBJ),导入完成后,开标端自动生成包括供应商名称、包号、等内容的开标记录表,在阿坝州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中向所有供应商公布。 注:有效供应商不足3家,该项目废标 (6)经采购代理机构项目负责人、采购人(不得是评标委员会成员)、监督人员在开标记录表上签字确认,开标结束。 注:在开标、评标过程中出现意外情形导致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或者无法保证招投标过程的公平、公正和信息安全时,交易中心工作人员、采购人和现场监督人员对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封存,待意外情形消除后,再继续进行开标、评标。 |
15 |
谈判报价方式 |
开标完成后,请供应商自行前往谈判地点接受谈判小组询价,谈判小组谈判时,供应商未在谈判现场从而造成未能完成谈判的,按供应商自愿放弃谈判处理,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的后果。 |
16 |
交货时间和地点 |
交货时间:按照合同约定执行;交货地点:壤塘县各乡镇50个村级幼儿园 |
二、总 则
1.适用范围
1.1 本谈判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谈判所叙述的货物/服务采购。
1.2 本谈判文件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采购主体
2.1本次谈判的采购人是 壤塘县教育局 。
2.2本次谈判的采购代理机构是 壤塘县政府采购中心 。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谈判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按规定获取了谈判文件,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谈判费用(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谈判活动的全部费用。
5.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谈判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谈判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5.4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且通过资格审查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按一家供应商计算,最后报价最低的同品牌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最后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谈判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本采购项目核心产品为: 摄像机、全局摄像机 。
5.5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6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7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8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谈判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6.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竞争性谈判,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竞争性谈判。以联合体形式参加竞争性谈判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1项至第6项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7项规定的特定条件。
6.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竞争性谈判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参与竞争性谈判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6.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竞争性谈判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竞争性谈判的一切事务。
6.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5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6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谈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90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8.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8.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8.2 除非谈判文件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8.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8.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谈判文件
10.谈判文件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0.1 谈判文件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谈判的依据,同时也是谈判的重要依据。谈判文件用以阐明谈判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谈判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0.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谈判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谈判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11. 谈判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11.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11.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同时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3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12.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12.1 根据采购项目和具体情况,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认为有必要,可以在谈判文件提供期限截止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前,组织已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
12.2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组织现场考察或者召开答疑会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获取谈判文件的潜在供应商。供应商接到通知后,不按照要求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会的,视同放弃参加现场考察或者答疑的权利,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不再对该供应商重新组织,但也不会以此限制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或者以此将供应商响应文件直接作为无效处理。
12.3 供应商自行承担参加答疑会和现场考察的一切费用。
13. 谈判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二条、第十四条的规定,谈判文件的编制和签署均以采购代理机构在依法设立的认证服务机构办理的认证证书作为识别签名人身份的依据。
四、响应文件
14.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谈判过程中澄清。供应商编写的响应文件应包括资格性响应文件和其他响应文件两部分。
15.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15.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15.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16.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谈判文件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17. 报价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谈判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谈判文件约定为准。
18.响应文件格式
18.1 供应商应执行谈判文件第八章的规定要求。
18.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谈判文件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19.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子签名法》第二条、第十四条的规定,响应文件的编制和签署均以供应商在依法设立的认证服务机构办理的认证证书作为识别签名人身份的依据。
19.1响应文件的编制
19.1.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必须使用《阿坝州政府采购投标编制系统》制作(电子标书格式为*.ZCTBJ)。
19.1.2如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开标后无法读取导入,其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无效投标(为了避免响应文件无法读取导入,请在响应文件上传成功以后进行下载,下载完成以后请使用相应标书编制系统中的【查看标书】功能对响应文件进行查看)。
19.1.3响应文件应包含第八章规定的内容。
19.1.4响应文件须按照谈判文件要求进行编制,在编制响应文件时,粘贴图片使用JPG格式的文件,并且每张图片的分辩率应小于100dpi,最终的标书文件所占用的磁盘空间必须小于50M。.
19.1.5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须在阿坝州政府采购投标编制系统中进行加密;
19.2响应文件的签署
19.2.1响应文件全部采用电子文档且必须使用注册企业数字身份CA数字证书进行签名,并对响应文件进行加密。(详细标书编制流程,点击编制系统最上方【帮助】查看)。
19.2.2供应商应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在响应文件相应位置签署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等的全称,签署应清楚工整且需保持一致。
19.2.3供应商在响应文件相应位置签署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授权代表等的全称不一致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20.响应文件的加密(不属于本项目谈判小组评审范畴,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接收响应文件时及时处理)
20.1网上递交的响应文件须在阿坝州政府采购投标编制系统中进行加密;
21.响应文件的递交
21.1供应商应在谈判文件规定的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上传至相应系统中。在规定的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后上传的响应文件,为无效响应文件,不予接收。
21.2响应文件上传成功后,供应商通过阿坝州政府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打印上传成功凭证。
22.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补充、修改响应文件的密封按照本章“20.响应文件的加密”规定处理)
22.1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后可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22.2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
22.3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一)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二)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三)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书面且加盖单位公章或者供应商授权代表签字的方式。
22.4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五、评审
23. 谈判小组的组建及其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九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24.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授权谈判小组根据供应商最后报价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采购人将按谈判小组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24.1采购代理机构自评审结束后2个工作日内将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送交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
24.2采购人收到谈判报告及有关资料后,将在5个工作日内按照谈判报告中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的,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采购人逾期未确定成交供应商且不提出异议的,视为确定谈判报告提出的排序第一的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
24.3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4)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5)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5.成交结果
25.1采购人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5.2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下载成交通知书。本项目需要交纳履约保证金的,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向采购人交纳。
25.3供应商中标后,拒绝领取成交通知书的,按相关规定处理。
26.成交通知书
26.1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26.2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6.3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27.签订合同
27.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27.2 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27.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谈判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27.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27.5 竞争性谈判文件、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谈判中的最后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8.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8.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8.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8.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29.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30.补充合同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31.履约保证金
该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32.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33.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34.履行合同
34.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34.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35.验收
35.1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5.2 验收结果合格的,成交供应商凭 验收资料 到 壤塘县教育局 办理资金支付手续;验收结果不合格的,将不予支付采购资金,还可能会报本项目同级财政部门按照政府采购法律法规及《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号)等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或者以失信行为记入诚信档案。
36.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中标投标人支付采购资金。
八、谈判纪律要求
37.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谈判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谈判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谈判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谈判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38.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39.本谈判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谈判文件不再做调整。
40.(实质性要求)在本次递交响应文件之前一周年内,供应商本次谈判中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产品报价与其在中国境内其他地方的最低报价相比不得高于15%。
41.(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42. ?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本项允许采购进口产品(或 产品清单允许采购进口产品)。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条件要求
一、参加询价的供应商应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约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本项目,采购人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它类似效力要求: 见第五章
注:1.本项目确定供应商重大违法记录中较大数额罚款的较大数额,是指对非经营活动中公民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000元以上、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2万元以上;对在经营活动中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或者没收财产5万元以上。
2.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被纳入法院、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税务部门、银行认定的失信名单且在有效期内,或者在前三年政府采购合同履约过程中及其他经营活动履约过程中未依法履约被有关行政部门处罚(处理)的,本项目不认定其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
第四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一、供应商应提交的资格证明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2法定代表人和授权代表的身份证复印件;
1.3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1.4已完成“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基础信息”截图;
1.5未完成“三证合一”的供应商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并提供《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的“基础信息”截图。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2.1供应商提供近一年经会计事务所审计过的审计报告(复印件)或提供近一年会计资产负债表复印件(注:事业单位或成立时间至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止不足一年的供应商,提供现有的经审计的财务报表或银行资信证明,或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良好记录:
3.1供应商最近连续3个月纳税证明(复印件)或承诺函;
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4.1供应商提供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良好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自理)
5、承诺函:
6、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经营和诚信履约承诺书;
7、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无记录的需提供声明;
8、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8.2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要求,在“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网站公布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拒绝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由供应商提供);
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供应商应提交的技术、服务部分
(1)报价函;
(2)供应商基本情况;
(3)报价产品技术参数表(品牌、型号、配置)(如涉及)
(4)商务应答表;
(5)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6)中小企业声明函(如涉及);
(7)残疾人福利单位声明函(如涉及);
(8)售后服务承诺;
三、供应商认为需要提供的其他文件或资料
四、供应商应根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报价产品的资格、资质性及其他类似效力要求的相关证明材料:
注:1.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与第三章的规定要求对应,除供应商自愿以外,不能要求供应商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如果要求提供额外的证明材料,供应商有权拒绝提供,且不影响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和完整性。
2.本章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当结合采购项目具体情况确定,不得一概而论。
第五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
1. 项目概述
壤塘县教育局幼儿园安防监控及厨房设备采购项目(第二次),项目最高限价224万元((包括设备运输、保险、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本项目安装地点涉及到我县50所幼儿园,还涉及到新旧系统兼容联网等问题,为提高项目质量,接受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请各供应商充分了解本项目实施学校的实际情况,以便合理计算成本,编制合理的实施方案。
2. 项目清单
序号 |
设备名称 |
参数 |
单位 |
数量 |
备注 |
1 |
摄像机 |
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安装枪机或半球 1. 最大分辨率和帧率≥2560x1440@25fps; 2. 最低照度彩色需≤0.001 lx; 3. 视频压缩标准需支持H.265/H.264; 4. 需具有TF或SD卡接口,支持TF或SD卡(≥128G)本地存储; 5. ▲宽动态能力综合评价得分应>139,动态范围>105dB;(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国家权威机关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证明) 6. ▲支持记录系统操作、配置操作、数据操作、事件操作、异常状态、用户管理、清空日志八种类型的日志信息。可按照主类型、次类型、开始时间、结束时间搜索日志,主类型有全部类型、报警、异常、操作、信息五种类型;次类型可在主类型限定范围内按功能细分搜索的日志范围(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国家权威机关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证明) 7. ▲字符叠加(OSD)功能支持在视频图像上叠加28行字符,字符可选择项包括通道名称、时间、日期等,字体、颜色、位置、闪烁、滚动效果可设置(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国家权威机关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证明) 8. 需具有≥1个RJ45 10M/100M自适应以太网口、≥1对音频输入/输出接口、≥1对报警输入输出接口; 9. 需内置麦克风 10. 红外照射距离≥30米; 11. 需支持PoE供电,外壳防护等级≥IP66。 |
台 |
100 |
核心产品 |
2 |
全局摄像机 |
1. 全景细节一体化智能联动抓拍摄像机,采用全景相机+细节相机双通道设计,2个视频通道分辨率均≥2560x1440@25fps; 2. 双镜头靶面尺寸均需>1/1.9英寸,内置2个GPU芯片,细节相机采用电动变焦镜头≥4倍光学变倍,最大焦距≥50mm; 3. 细节相机应支持PTZ转动,转动范围水平≥200°,垂直≥-15°-22°;水平键控速度≥0.1°-200°/s,垂直键控速度≥0.1°-120°/s,速度可设; 4. 低照度需满足彩色≤0.001lx,黑白≤0.0005lx,支持120dB宽动态、透雾、强光抑制、电子防抖、背光补偿功能; 5. 支持≥3种智能资源模式切换,至少具有混合目标检测且全结构化模式,人体最远检测距离≥40米,人脸最远检测距离≥30米,车辆最远检测距离≥15米 6. 支持人员自动检测并联动变焦镜头进行快速锁定抓拍,提供满足人脸比对的图片,并进行人体人脸关联,支持人体、车辆自动检测抓拍; 7. ▲支持对镜头前盖玻璃加热,去除玻璃上的冰状和水状附着物;(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国家权威机关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证明) 8. ▲细节画面支持快速聚焦,从聚焦开始到聚焦结束用时≤0.01s。(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国家权威机关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证明) 9. ▲支持对距离设备≥30米处人脸进行抓拍,并可生成分辨率≥110×120的人脸图片,图片中人脸两眼瞳距应≥40像素;(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国家权威机关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证明) 10. ▲需支持将细节通道中抓拍的人脸图片和全景通道中的人体图片进行关联比对,可对同一目标进行双画面关联显示;(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国家权威机关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证明) 11. ▲需支持人脸抓拍去重功能,去重后在所有人脸抓拍图片中,同一人脸抓拍图的数量占比应≤1%;(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国家权威机关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证明) 12. ▲应具有≥8个补光灯,其中特写摄像机的每个补光灯均包含红外补光模块和白光补光模块;(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国家权威机关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证明) 13. 需具有≥1个RJ4510M/100M/1000M自适应以太网口、≥1对音频输入/输出接口、≥1对报警输入输出接口; 14. 全景应采用暖色白光补光,补光距离≥15米,细节相机采用混合补光,峰值波长≤760nm,补光距离≥40米; 15. 工作温度≥-40℃-70℃,防护等级需≥IP66。 |
台 |
50 |
核心产品 |
3 |
录像机 |
1. 采用嵌入式设计,19英寸标准机箱; 2. 需支持≥8路H.264、H.265视频流混合接入,输入带宽≥128M; 3. 需具备≥2个硬盘槽位,配置≥1块8T监控级硬盘,支持RAID0、1、5、10,支持全局热备盘; 4. 需支持≥16路1080P视频同时解码输出; 5. 集成高性能GPU模块,内嵌深度学习算法,具有人脸图片抓拍、建模、比对、检索等功能; 6. 需支持≥8路抓拍机的人脸比对,支持≥16个人脸名单库,总库容≥50000张; 7. ▲支持人脸签到、考勤,可导出指定时间段签到、考勤报表;(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国家权威机关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证明) 8. ▲支持抓拍库人员频次统计实时报警功能,对指定时间段内反复出现达到一定次数的抓拍人员进行报警,报警事件可查询详情,并展示报警人员历次出现的抓拍图;(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国家权威机关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证明) 9. ▲支持人脸比对报警和陌生人报警同时开启,可选择关联多个人脸库,可针对每个人脸库设置不同阈值,阈值范围为0-100;支持设置人脸比对失败和陌生人报警提示语、支持报警布防联动、报警信息到客户端;(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国家权威机关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证明) 10. ▲支持重要录像片段秒级检索:支持秒级检索录像文件中的人员、车辆、人体等活动目标,并以弹窗形式来展示活动目标关联的录像片段(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国家权威机关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证明) 11. 不少于1个HDMI和1个VGA接口 12. 需支持≥1个千兆网口、≥2个USB接口(其中USB3.0接口≥1个)、≥4路报警输入、≥1路报警输出接口 |
台 |
50 |
|
4 |
交换机 |
1、标准1U机架设备,可上机架,固化千兆电接口数≥8个,千兆光口≥2个,最大可用端口≥10个 2、8个千兆电口支持POE和POE+,整机POE供电功率≥120W 3、交换容量≥20Gbps,包转发率≥14.88Mpps 4、所投产品采用静音无风扇节能设计 5. 投标需提供入网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
台 |
50 |
|
5 |
显示器 |
1. 液晶监视器,对角线尺寸≥22英寸,物理分辨率≥1920*1080,响应时间≤4ms; 2. 亮度≥250cd/㎡,对比度≥1000:1; 3. 输入接口≥1个HDMI、≥1个VGA、≥1个USB,内置≥2个8W喇叭; 4. ▲支持定时开关机:支持按周绘制开关机时间段,或手动输入开关机时间点两种定时设置方式;用户通过客户端设置开关机定时信息,,设备到时间执行开机或关机动作,支持两种时间设置方式;以周为单位,每天可以设置多个开机和关机时间;可以设置特定年月日时分秒,做多可设置8个;开关机最小设置时间间隔30s;支持倒计时关机功能;(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国家权威机关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证明) 5. ▲支持U盘点播,内置MPEG、JPEG和RealMedia解码器,支持点播U盘、移动硬盘中的视频、图片、音频或文本资源,视频:支持TS、3g2、avi、mkv、mov、mp4、mpg、tp等文件,音频:支持mp3、wma、m4a、wav、aac等文件,图片:支持jpg、bmp、png等文件,文本:支持txt文件;(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国家权威机关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证明) 6. ▲支持7色独立调整、精确色彩控制、肤色校正功能,内置图像处理引擎支持RGBCMYF七种颜色亮度(IBC)、色调(IHC)、饱和度(ICC)独立调整,颜色16.7M,和刷新率支持120Hz倍频刷新,内置图像处理器采用3D梳状滤波技术。3D降噪和空间降噪相结合,显示器需要具有厂家自带的自动校色系统,不需要人工参与自动对显示器进行色彩属性一致性校准;显示器色温可以以100K为单位,在2000K至10000K之间调节;(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国家权威机关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证明) 7. 电源要求支持AC 100-240V,功耗≤120W,待机功耗≤1W,工作温度范围不低于5℃--35℃(无冷凝水)。 |
台 |
50 |
|
6 |
辅材 |
包括但不限于安装调试所需的所有线材,管材,摄像机支架、配件等 |
套 |
50 |
|
7 |
服务器 |
1. 处理器:不低于1颗 10核,2.2GHz CPU; |
台 |
1 |
|
8 |
综合管理平台 |
1. 教育综合安防管理平台,支持物联数据的多维度分析处理,支持校园应用、综合管控、视频监控、一卡通、车辆管控、报警检测、网络管理等功能模块; 2. 平台最大支持用户≥10000个,支持同时在线≥5000个用户;本次项目配置授权路数要求:监控≥200路、门禁≥100门、报警≥100路; 3. 平台需支持统一的认证、授权管理机制,支持HTTPS以及密码安全加密访问认证; 4. 软件平台需支持安全防护,支持验证码、连续登陆尝试次数、用户IP地址限制等多种验证方式,支持登录密码强度提醒,用户密码强度设置; 5. ▲支持根据用户使用习惯自定义配置快捷功能入口,支持首页投放大屏展示,支持最近7天每日的用户活跃数统计;(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国家权威机关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证明) 6. ▲支持以中心管理服务为核心的网络拓扑结构,支持对系统中的分组、服务器、组件等统计概览、查看;(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国家权威机关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证明) 7. ▲支持多色彩(红、橙、黄)展示运行告警状态,支持告警统计、概览、处理,支持告警记录查看、查询,支持告警单条、批量处理;支持系统最近7天每日告警数统计,支持评分量化系统监控指数,显示系统运行状态;(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国家权威机关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证明) 8. ▲支持导航视图管理,对系统内各节点进行查看、增加、删除、修改,展示、查找;支持对系统内所有服务器进行监控,包括名称、IP地址、状态、未处理告警数、CPU使用率、内存使用率、磁盘容量、主机代理版等;支持对系统内所有组件信息进行监控,组件信息包含:组件名称、未处理告警数、所属服务器、最近操作时间、授权状态、维保期限、使用期限等;(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国家权威机关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证明) 9. ▲支持软件包(组件包、设备驱动包、语言包、皮肤包)上传、搜索查询、移除、更新、查看;支持对服务的参数配置进行查看、修改、下发、查询;支持告警策略配置查看、设置、修改、启用;支持校时配置、启用、停止功能;支持集群管理,支持集群信息查看、添加、删除;支持授权查看管理,支持导入、移除授权文件;支持在线授权激活,支持离线授权激活;支持在线、离线授权反激活;(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国家权威机关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证明) 10. 支持对监控点、编码设备、门禁设备的在线状态进行设备巡检,并以统计图方式展示巡检结果; 11. 支持巡检计划配置,包括计划名称、巡检类型、巡检时间、巡检周期,并以列表形式展现计划列表。 12. 支持BS客户端、CS客户端、移动客户端(Android、iOS)视频预览,支持多浏览器实时预览; 13. 支持自动在1/4/6/7/9/16/24画面分隔模式间进行监控点轮巡预览,轮巡时间可设置,支持全屏显示,预览画面支持监控点信息、语音对讲、开关声音、云台与镜头控制、抓图、多图抓拍等; 14. 支持定时录像、报警录像和移动侦测录像等录像模式,不同类型录像以不同颜色进行区分; 15. 支持按时间、监控点、录像存储方式检索录像;客户端回放支持1/4/6/7/9/16画面分隔模式及全屏显示;支持单帧回放、播放速度控制(1/16、1/8、1/4、1/2、1、2、4、8、16倍速)、同步回放、异步回放;录像回放支持拖动进度条或指定时间点来进行录像定位;支持分段回放,以分段缩略图展示录像片段; 16. 对大屏进行1/4/9/16/25分屏、拼接、开窗、窗口漫游的操作,通过客户端支持电视墙开窗后支持分割,并可将大屏分屏配置另保存为场景,支持在iPad上操作监控点上墙、拼接、分屏、漫游、预案切换等操作; 17. 支持门禁设备接入、管理和控制,支持门和人员通道门禁点管理,支持门禁权限配置和下发;支持卡(含身份证)、人脸、指纹、卡密码等凭证单独或组合使用的认证方式; 18. ▲支持以脸搜脸,对人脸图片进行检索,检索结果支持列表模式和地图模式,地图模式可以按照时间顺序形成人脸轨迹,用于描述目标人员在该区域的移动路线;(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国家权威机关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证明) 19. 支持前端、NVR、中心等多种人脸识别模式,支持人体结构化数据、车辆结构化数据的展示和查询,支持高频人员报警事件接入; 20. 支持报警主机接入,支持实时报警事件接收和报警反控。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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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机柜 |
1. 42U服务器机柜,材料采用SPCC优质冷轧钢,厚度:方孔条2.0mm,其它1.2mm; 2. 表面处理:脱脂、酸洗、磷化、静电喷塑;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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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儿童摆闸 |
1. 摆闸型闸机通道,左边道,门翼为亚克力,箱体尺寸:长≥1200mm,宽≤210mm,高≥900mm; 2. 支持扩展读卡器、条码阅读器、人脸识别组件; 3. 内置语音模块,可根据需求定制语音播报内容;内置无线接收器,搭配遥控器使用可实现遥控开门,可关联32个遥控器; 4. 支持LED指示通行方向,显示通行状态; 5. 具有消防联动接口,当消防信号触发时,门翼将处于常开状态,当消防信号恢复时,门翼将会复位; 6. 支持接入RS 485 和wiegand 接口的读卡器; 7. 工作温度范围≥-20℃~+70℃,通道宽度可调范围≥650。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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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测温门禁 |
1. 测温人脸门禁一体机,设备采用≥7英寸LCD触摸显示屏,屏幕分辨率≥1024*600,可显示软件界面及操作提示,设备实时检测最大人脸,具有人脸框提示设计,方便用户校准。 2. 采用高清双目宽动态相机(1个可见光摄像头+1个红外摄像头),最大分辨率≥1920×1080, 帧率≥30帧/s,适应强光、逆光、弱光等条件下的人脸识别,支持通过人脸及人体测光,快速调节图像亮度; 3. 设备支持≥5000张人脸白名单,本地卡存储容量≥6000张,本地出入记录存储容量≥5万条;测温精度不低于0.1℃,测温误差≤±0.5℃,测温范围不小于35℃~42℃; 4. 支持人脸识别、刷卡、密码(超级密码)及组合认证方式,支持二维码识别,可外接身份证模块做人证比对,识别人员身份后获取该人员体温数据统一绑定; 5. ▲采用热成像测温,分辨率≥120*160,支持热成像图像预览;支持垂直方向 0.3~1.5m 距离范围内非接触式自动人体测温;(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国家权威机关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证明) 6. ▲支持自动准确定位并检测人脸额头温度,无需用户配合;支持人员身份核验及测温,支持上传中心管理平台,实现一人一温一档记录;支持快速测温模式,不需要注册人员信息即应实现测温业务,并能配置开门授权;(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国家权威机关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证明) 7. ▲支持与平台或客户端、室内机、管理机、手机 APP 对讲功能;支持扩展电话网关功能;设备支持管理中心远程视频预览功能; 支持接入NVR设备,实现视频监控录像;(中标后签订合同前需提供国家权威机关认证的检验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证明) 8. 接口:≥1个RS485、≥1个wiegand 、≥2个USB、≥1个门磁、≥1个开门按钮、≥1个电锁、≥2个报警输入、≥1个报警输出; 9.须完美贴合闸机安装位置保证美观。 |
台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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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 |
管理终端 |
配置:CPU:i510代以上、内存:≥8G、≥256G固态硬盘。预装门禁控制软件,管理人员进出数据。 |
台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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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 |
户外玩具 |
1、整体尺寸:≥680*400*380cm 1、支柱 材质及尺寸:外径≥114mm,厚度≥2.0mm、镀锌管。表面处理:酸洗淋化后全部采用保护焊,机械抛光,室外聚酯系喷塑。 2、平台 材质及尺寸≥1160mm*1160mm厚度≥2.0mm,冷轧钢板冲孔,不积水。表面处理:酸洗淋化后全部采用保护焊,机械抛光,室外聚酯系喷塑。 3、钢管配件 材质及尺寸:外径≥25\28\32\48\60mm 4、安全连接扣件 材质:铝合金、外表圆形、档次高、造型美、安全牢固、不生锈、经久耐用。表面处理:机械抛光,室外聚酯系喷塑。 5、柱盖及绞盘 材质:铝合金.面处理:机械抛光,室外聚酯系喷塑。 6、塑料件 材质: LLDPE材料无毒无味,耐老化、抗紫外线、防静电、颜料采用耐光性八级,在户外长期使用不褪色,大型正反转流水线滚塑机一次性成型。韧性好、高强度、两面都光滑、不会破裂、造型美、抗老化、抗静电、表面光滑亮光、色彩鲜艳、不褪色、经久耐用。 7、五金零件 材质:不锈钢半圆头,T型平头螺丝,无棱角、即轻又美观。 8、螺丝塑料帽。材质:ABS工程塑料注塑而成。 9、接触面之材料及结合角铁均经导圆角处理。五金零件为圆处理,且预防任意调整功能,以维护使用者设施结构的安全。 10.中标后需要提供大于三种样式的货物供甲方选择,按甲方要求提供 |
套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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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幼儿桌椅 |
配置要求:1桌6椅 材质要求:橡木 尺寸: 幼儿桌:120*60*55 幼儿椅:30*30*55 |
套 |
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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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幼儿床 |
材质要求:橡木,尺寸要求:150*60,配置全套床上用品标准6件套(被子、褥子、枕芯、被套、床单、枕套) |
张 |
3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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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桌面玩具 |
PP环保塑料,工艺:前沿注塑(光泽细腻 不退色不划手PP环保塑料,工艺:前沿注塑(光泽细腻 不退色不划手) 提供多种样式的玩具选择,按甲方需求提供 |
套 |
18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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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 |
冰柜 |
1、净容积:≥300L; 2、夹层是高密度聚氨脂保温材料; 3、柜门为磁性密封胶边自闭式。 4、额定电压功率:220V/550W,温度:-5℃~+5℃ |
台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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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 |
食品留样柜 |
净容积:≥230L; |
台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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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 |
食具消毒柜 |
净容积:≥360L 箱体采用201不锈钢板,优质铝合金门框,钢化玻璃面板,不锈钢圆柱拉手; 耗电量:≤900W 220v 烘干温度:低于70℃ 臭氧消毒,每层网架装载量:15kg.消毒星级:一星; 应用高科技远红外线和臭氧相结合的消毒技术;具有高效杀菌;消毒彻底等优点,杀菌率达到≥99.9%;特大的消毒空间,适宜任何餐具碗筷的消毒,塑料、木质皆可放心消毒;消毒效果符合国家标准。 |
台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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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 |
电磁单头大锅炉 |
1、额定电压:380V;功率≥15KW; 2、炉面板为厚度1.2mm不锈钢板材,侧板及其他板材厚度为1.0mm不锈钢板材; 3、采用原装驱动芯片,保护功能更完善, 4、产品外壳防护等级不低于IPX6;产品通过35℃中性盐雾试验72小时,不锈钢板无腐蚀红锈;产品在通电状态下经历+60℃的高温试验96h,电磁机芯及线盘正常工作;按照GB/T17627.1的规定,断开器具电源后,器具绝缘立即经受频率50HZ或60HZ的电压,历时1min,不出现击穿现象。 5、将交流风机升级为直流风机,无漏电隐患,直流风机转速更快,功率更小,耗能更低,散热效果更好,稳定性更强。 6、采用霍尔传感技术,加热功率实时显示,检测更精准。 7、采用国际先进的VA显示屏,精准定时, ▲8、提供所投产品食品接触产品安全认证证书复印件并加盖供应商鲜章 |
台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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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 |
双层平板工作台 |
材质:采用201#不锈钢制作; 工艺:1.面板采用201#1.2mm不锈钢、层板采用1.0mm不锈钢制作; 2.面板及层板板下均采用U型镀锌板加固;台面下与≥15mm优质木工板粘连。 3.采用φ38mm不锈钢管做支撑立柱; 4.台脚处连接不锈钢可调子弹脚,可调节高度。 |
张 |
1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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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
高压电饭煲 |
容量≥10L,具有对食品进行蒸、煮、炖、 煨等多种操作功能 |
台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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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 |
不锈钢蒸锅 |
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 |
套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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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4 |
不锈钢盆 |
采用优质不锈钢制作,直径≥50cm |
个 |
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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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 |
炒锅 |
铁制,直径≥60cm |
个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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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 |
菜墩 |
原木,直径≥40Cm |
个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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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7 |
不锈钢双层碗 |
304材质,双层不锈钢 |
个 |
360 |
3. 项目要求
3.1技术要求:
1)以上带“▲”的技术参数和要求为本次招标项目的实质性要求,不允许有负偏离。
3.2商务要求:
1)、报价包含但不限于响应产品设计、制作、运输、保险、安装调试、验收、培训、集成以及各项税费等费用。
2)、投标供应商在签订合同前,采购人有权要求对投标产品按照参数进行验证,若供应商虚假响应招标要求,取消中标资格并承担相关经济责任和法律责任。
特别说明:本项目分散在壤塘县各个乡镇的50个村级幼儿园,供应商应充分考虑项目需要的人工、运输等成本。幼儿园名单如下:
壤塘县吾依乡壤古村克久幼儿园 |
壤塘县茸木达乡牙格车村幼儿园 |
壤塘县尕多乡切洛玛村幼儿园 |
壤塘县茸木达乡幼儿园(2) |
壤塘县岗木达乡俄拉村幼儿园 |
壤塘县茸木达乡啄坤村幼儿园 |
壤塘县岗木达乡明达村幼儿园 |
壤塘县上杜柯乡吉拉村幼儿园 |
壤塘县岗木达乡日寺灯幼儿园 |
壤塘县上杜柯乡日科村幼儿园 |
壤塘县岗木达乡章光村幼儿园 |
壤塘县上杜柯乡西穷村幼儿园 |
壤塘县尕多乡曼木达村幼儿园 |
壤塘县上杜柯乡幼儿园 |
壤塘县尕多乡求塘村幼儿园 |
壤塘县上杜柯乡鱼托村幼儿园 |
壤塘县尕多乡热布卡村幼儿园 |
壤塘县上壤塘乡康垄村幼儿园 |
壤塘县尕多乡昔朗村幼儿园 |
壤塘县上壤塘乡仁棚村幼儿园 |
壤塘县尕多乡刑木达村幼儿园 |
壤塘县上壤塘乡长河村幼儿园 |
壤塘县尕多乡幼儿园 |
壤塘县石里乡两河幼儿园 |
壤塘县岗木达乡昂柯村幼儿园 |
壤塘县吾依乡卡龙村幼儿园 |
壤塘县岗木达乡达日村幼儿园 |
壤塘县吾依乡幼儿园 |
壤塘县岗木达乡阳培村幼儿园 |
壤塘县吾依乡章腊村幼儿园 |
壤塘县机关幼儿园 |
壤塘县吾依乡西西村幼儿园 |
壤塘县南木达乡阿甲村幼儿园 |
壤塘县中壤塘乡布康木达村幼儿园 |
壤塘县南木达乡阿斯玛村幼儿园 |
壤塘县中壤塘乡幼儿园 |
壤塘县南木达乡康旭村幼儿园 |
壤塘县宗科乡卧龙村幼儿园 |
壤塘县南木达乡三郎村幼儿园 |
壤塘县宗科乡依冬村幼儿园 |
壤塘县南木达镇幼儿园 |
壤塘县宗科乡幼儿园 |
壤塘县蒲西乡大伊里村幼儿园 |
壤塘县中壤塘乡查托村幼儿园 |
壤塘县蒲西乡斯跃武村幼儿园 |
壤塘县上壤塘乡查卡村幼儿园 |
壤塘县蒲西乡尤日村幼儿园 |
壤塘县上壤塘乡雪木大村幼儿园 |
壤塘县茸木达乡巴生村幼儿园 |
3.3服务要求
1)、供应商应指派专人负责与采购人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2)、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1年,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24小时内响应到场,36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2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
3)、货物安装调试完毕后对采购人相关人员进行操作与故障排除的现场培训,项目验收后将技术等相关资料整理并交付给采购人。
3.3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要求:
1)、货物安装完毕,验收合格后7日内,供应商向采购人提交质保保函及相关竣工资料;采购人向供应商核拨合同款项97%,剩余3%作为质保金。
2)、供应商须向采购人出具合法有效完整的完税发票及凭证资料进行支付结算。
注:根据国务院令第728号《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四川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疫情防控期间政府采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川财采2020【28】号文件相关规定,本项目接受以保函方式代替现金质量保证金。
3.4履约能力要求: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按照采购人要求完成所有设备供货、安装调试、测试培训等所有事宜。
3.5其他商务要求:
本项目分两次进行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