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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坛丘小学厨具设备中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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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州市吴江区坛丘小学关于厨卫用具的中标公告

招标详情

苏州市吴江区坛丘小学关于厨卫用具的中标公告

一、项目编号:SZWY2020-WJ-G-024-A

二、项目名称:厨卫用具

三、中标信息

中标供应商名称: 新金城智能装备有限公司

中标供应商地址:吴江经济技术开发区新浜路99号

中标金额: 壹佰捌拾贰万捌仟捌佰捌拾元整(¥:1828880.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标的物名称

品牌

规格(mm)

单位

数量

单价(元)

小学厨房清单

G

素菜加工间

G06

毛刷清洗机

和谐康

1260*750*1070

1

18600

G07

多功能切菜机

和谐康

1230*610*1410

1

24800

H

荤菜加工间

I03

脱排油烟罩

N.G.C

6500*1200*500

7.8

1600

J

主厨房

J06

燃气广式双眼炒灶(配锅)

新金城

2200*1150*800

1

11200

J07

燃气广式双眼大锅灶(配锅)

鑫城厨具NGC

2200*1150*800

3

11500

J09

运水烟罩

N.G.C

9800*1350*650

13.2

3900

L

二次更衣/分餐间/教师备餐间

L05

电热五格保温台

N.G.C

1800*700*800

4

3200

M

洗消间

M08

长龙式洗碗机带自动烘干机

金甲

3700*742*1725

1

112160

N

保洁间

N01

双门热风循环高温消毒柜

N.G.C

1320*640*1850

4

10200

M02

四移门保洁柜

N.G.C

1100*500*1800

2

4600

P

回收区

P01

单眼残菜回收柜连残菜车

N.G.C

700*700*800

4

1500

P02

餐具回收车

N.G.C

800*600*800

8

2900

Q

保温车放置区

Q01

餐盘保温车

N.G.C

100份(定制)

15

9000

厨房热厨区自动灭火系统

1

厨房热厨区自动灭火系统装置

裕蓉

L=9800

1

23656

地沟及盖板

1

不锈钢U型地沟

N.G.C

H=300

m

62

390

2

不锈钢地沟盖板

N.G.C

W=350

m

62

250

餐具

学生餐具

1

不锈钢四格快餐盘连盖(定制)

N.G.C

不锈钢

1400

43

厨房排油烟系统

幼儿园厨房清单

E

加工间

E02

多功能切菜机

和谐康

1230*610*1410

1

24800

F

主厨房

F04

电热双门蒸饭柜

N.G.C

1370*780*1710(24盘)

1

10500

F09

燃气广式单眼大锅灶(配锅)

鑫城厨具NGC

1100*1150*800

1

7300

F10

燃气广式双眼大锅灶(配锅)

鑫城厨具NGC

2200*1150*800

1

11500

F11

燃气可倾式汤锅

N.G.C

200L

1

10900

I

领餐间

I01

电热四格保温送餐车

N.G.C

835*650*755

10

8200

J

洗消间

J07

隧道式自动洗碗机

金甲

1170*710*1550

1

62800

J08

烘干机

金甲

666*680*1725

1

23600

K

保洁间

K01

双门热风循环高温消毒柜

N.G.C

1320*640*1850

2

10200

厨房排油烟系统

主厨房

3

不锈钢风管

N.G.C

800*600

69

400

6

厨房专用静电油烟净化器

N.G.C

24000风量

1

14300

7

厨房专用多翼式离心风柜(后倾)

远通

7.5KW

1

16500

...

...

...

......

...

...

...

五、评审专家名单:王建晴、屠志飞、徐玉良、朱雪明、钮小荣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由中标单位全额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按照预算金额的如下比例进行计算:即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以1.1%、500~1000万元以0.8%,1000~5000万元以0.5%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本次中标服务费金额为:贰万肆仟叁佰伍拾元整(¥:24350.00元)

七、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公司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吴江区坛丘小学

地 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坛丘社区新兴路

联系人:钮小荣

电 话:0512-63607285

2.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名 称:苏州玮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苏蠡大厦504

联系人:席兰、冯志诚

电 话:0512-65305011

苏州玮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3月18日



附件:1616111208977fd5e6ad80b1345468e1143c6b4db2d65SZWY2020-WJ-G-024-A

苏州市吴江区政府采购

招 标 文 件

标 号:SZWY2020-WJ-G-024-A

采购单位:苏州市吴江区坛丘小学

采购类别:货物类

采购内容: 厨卫用具

苏州玮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二月

前附表

项号

内容规定

1

采购内容:厨卫用具

2

采购数量:1项

3

投标有效期为九十天(日历日)

4

本次项目采购预算为:人民币1850000.00元(人民币壹佰捌拾伍万元整

投标保证金数额:无

5

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投标单位对招标文件如有疑问,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进行递交;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质疑函(必须附政府采购投标报名确认单)现场提交或邮寄至本公司。

6

投标文件 正本份数为一份

副本份数为三份

7

投标书递交时间:2021年3月17日13:00-13:30时

8

投标文件递交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

9

开标时间:2021年3月17日13: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

10

中标服务费:由中标单位支付,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中标人向招标代理机构一次性付清。按照预算金额的如下比例进行计算:即100万元以内1.5%、100~500万元以1.1%、500~1000万元以0.8%,差额定率累进法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

中标服务费账号:

账户名:苏州玮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开户行:中国银行苏州盘西支行

帐 号:544360882716

供应商缴纳代理服务费时,如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须提供有关信息资料。

11

评分标准:详见第六章

总目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第四章 招标书

第五章 合同主要条款

第六章 评分标准

第一章 投标邀请函

项目概况

厨卫用具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1年3月17日13:3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ZWY2020-WJ-G-024-A

项目名称:厨卫用具

预算金额:人民币壹佰捌拾伍万元整(¥:1850000.00元)

采购需求:(详见第四章招标书)

交货地点:苏州市吴江区坛丘小学(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验收标准:根据招标文件提出的要求进行验收(参考国家标准);

合同履行期限:交货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0天内交货、调试完毕并交付使用;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和卫生生产许可证(消毒类);

(2)投标单位具有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提供4名从事安装、维修作业人员并取得燃气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包含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招标文件;

1、本项目实行供应商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21年2月18日;

2、各投标单位必须通过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端进行该项目网上报名,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技术咨询人员:朱工,咨询电话:0512-63985015 ,QQ号:578897795。

3、报名流程:

(一)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 的“会员网上交易”系统注册企业基本信息,上传扫描件,提交备案通过。

(二)登录报名。供应商进入“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通过CA证书登录。登录后通过采购项目类别和内容查找拟报名的政府采购项目,点击“报名”按钮报名。报名成功后,系统会显示报名成功确认单以供打印。

(三)现场公布。报名成功的供应商投标时应至开标(或谈判等)现场。代理机构需用本单位用户名、密码登录“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选定开标(或谈判等)项目进行供应商报名公布。代理机构现场打印出报名成功供应商名单和政府采购信用信息查询记录表。供应商若参与绿化、保洁、物业、电梯、家具5大类已实行网上开评标的政府采购项目开标(或谈判等)时,代理机构通过供应商的CA证书进行采购文件解密。

(四)文件获取。报名供应商只能从“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下载获取。

(五)补充通知。供应商通过“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采购公告”或“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自行查看所报项目的补充通知。

(六)网上询问。报名成功的供应商在下载采购文件后,对采购文件有疑问的,可在“苏州市吴江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会员网上交易系统中进行询问,询问信息不显示询问人的相关资料。代理机构通过网上交易系统收到询问后应在三个工作日内以网上答复的方式予以解答,由系统回复给询问人。

(七)质疑形式。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和中标、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根据《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94号)向代理机构提出质疑。供应商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依法获取采购文件的方式:供应商进行网上报名后在报名系统中自行下载采购文件。供应商应打印、保留“投标确认函”,质疑时与质疑函一并提交。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在网上报名过程中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

(1)CA激活及软件操作咨询:新点软件客服电话4009980000,系统操作咨询:朱工QQ:578897795。

(2)CA办理咨询电话:国信CA: 400-025-1010、025-96010,CFCA:18550096817、0512-81876166

(3)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政府采购管理科:0512-63982395、0512-63982393、0512-63982390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1年3月17日13:00~13:30(北京时间)

投标截止时间:2021年3月17日13:30(北京时间)

递交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三楼)  

开标时间:2021年3月17日13:3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苏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吴江分中心(吴江区松陵镇开平路998号三楼)

五、公告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采购信息公告媒体苏州市政府采购网、江苏政府采购网。

2.苏州市吴江区财政局监督电话:0512-63982393。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苏州市吴江区坛丘小学

联系人:钮小荣

联系电话:0512-63607285

地址:苏州市吴江区盛泽镇坛丘社区新兴路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苏州玮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  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苏蠡大厦504

联 系 人:席兰、冯志诚  

联系电话:0512-65305011  传真:0512-65303181

苏州玮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021年2月5日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A 说明和释义

1. 说明

1.1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苏州玮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的招标活动。

1.2本次招标活动及因本次招标产生的合同受中国法律制约和保护。

1.3本招标文件的解释权属于苏州玮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2. 词语释义

2.1招标采购单位:具体组织实施招标活动的法人。

2.2投标人:响应招标并且符合招标文件规定资格条件和参加投标竞争的法人、其他组织。

2.3响应:投标人根据招标采购单位发布的招标文件,编制投标文件并按规定投标的行为。

2.4合同:采供双方根据招标文件和中标的投标文件及中标通知书规定的内容签署的以书面形式所达成的协议,包括所有的附件、附录和构成协议的所有文件。

2.5甲方(采购方):合同中明确规定的实际购买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6乙方(供应商):合同中规定的向采购方提供货物和服务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2.7货物:系指乙方按招标采购文件规定,应向甲方提供的一切设备、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2.8服务:系指本次招标采购文件规定乙方应承担的与提供货物和服务有关的辅助服务,比如运输、保险、安装、调试、提供技术援助、培训、配合措施、维修响应及合同中规定乙方应承担的其它义务。

2.9知识产权:指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等无形财产专有权的统称。

2.10天:日历日。

2.11交货地点:合同中明确约定的乙方提交的货物和服务最终到达地点。

2.12合同价款:根据合同规定,乙方在正确地履行合同义务后甲方应支付乙方的价款。

2.13 产地:货物开采、生长、生产、最终制造、加工或提供服务的来源地。

2.14 不可抗力: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15 进口产品: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

2.16书面形式:指书面文字、合同书、信件和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

B 投标人

投标单位应当具备下列条件(投标时,提供如下资格审查资料):

A、供应商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B、供应商需具备以下特殊条件:

(1)投标单位具有有效期内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电热食品加工设备)和卫生生产许可证(消毒类);

(2)投标单位具有市级或以上主管部门颁发的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资质证书;提供4名从事安装、维修作业人员并取得燃气管理部门颁发的《职业技能岗位证书》及本单位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社保证明;

4. 投标代理人

指全权代表投标人参加投标活动并签署投标文件的人,如果投标代理人不是法人代表,须持有《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详见统一格式)。

5. 投标费用

无论投标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投标人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全部费用。

6. 联合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

C 招标文件的说明

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由招标文件总目录所列内容组成。投标人应详细阅读招标文件的全部内容。

8. 招标文件的澄清

8.1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后,若有问题需要澄清,应于收到招标文件后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招标代理机构将以书面形式或投标答疑会的方式予以解答(包括对询问的解释,但不说明来源),答复将送给所有获得招标文件的投标人。

8.2投标人的询问通知不得迟于法律规定时间前使招标代理机构收到。

9. 招标文件的修改

9.1在投标截止时间15日前,招标代理机构无论出于自己的考虑,还是出于对投标人提问的澄清,均可对招标文件用补充文件的方式进行修改。

9.2 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已发出的采购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者修改,并发布澄清(修改)公告。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投标人有约束力。

9.3为使投标人有足够的时间按招标文件的修改要求考虑修正投标文件,或出于其他原因,招标代理机构有权推迟投标截止日期和开标日期,并以补充通知的形式在网上发布公告。在这种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10. 投标答疑

10.1供应商认为本采购文件条款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应在知道或者应知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在收到投标人书面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10.2根据财政部94号令第十一条规定,提出质疑的供应商应当是参与所质疑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因此凡是对采购文件提出质疑的供应商,请将符合资格条件的证明材料及投标确认函与质疑函一起递交。

10.3未依照采购公告要求实行网上报名的供应商,视为未参加该项政府采购活动,不具备对该项目提出质疑的法定权利。

10.4在采购活动中本身权益未受到损害的供应商所提出的质疑不予受理。

10.5接受质疑函的方式:当场送达或邮寄方式。

10.6联系单位:苏州玮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10.7收件人:席兰、冯志诚

10.8联系电话:0512-65305011

10.9通讯地址:苏州市吴中区苏蠡路苏蠡大厦504

10.10供应商如对本项目提出质疑须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

10.11勘察现场

10.11.1根据自身投标需要,投标人可对有关现场和周围环境进行勘察,以获取编制投标文件和签署合同所需的信息。勘察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己承担(勘查时不记名不登记)。

10.11.2招标代理机构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的资料和数据,是招标代理机构现有的并认为能使投标人可利用的资料。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由此而做出的推论、理解和结论概不负责。

D 投标文件说明

11. 提示与要求

11.1投标方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供投标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以使其投标对招标文件作出实质性响应,否则,其投标可能被拒绝。

11.2无论是否递交投标文件,投标人都应将招标文件及以后的所有通知、文件等视为保密文件。

12. 投标文件计量单位和使用文字

12.1投标文件中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要求外,均应使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2.2投标文件应使用中文编制,投标文件中必须使用其他文字的,必须附有中文译本。对于未附有中文译本和中文译本不准确的投标文件可能引起的对投标人不利的后果,招标采购单位概不负责。

13. 投标文件的组成

13.1投标书一:

13.1.1投标函;

13.1.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

13.1.3 开标一览表(统一格式,用于唱标);

13.1.4 投标报价表;

13.1.5 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如属)。

13.2 投标书二(资格及技术部分):

13.2.1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13.2.2 投标单位情况表;

13.2.3 投标人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3.2.4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13.2.5 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如有授权);

13.2.6 技术参数偏离表及商务条款偏离表;

13.2.7 投标人证明其满足合格投标人条件的证书、证明、文件等资料;

13.2.8 生产安装实施、技术服务、售后服务方案等;

13.2.9 招标代理人在招标文件或补充文件中要求的证书、文件等资料;

13.2.10 评分标准中要求的其他资料证明文件;

13.3 投标文件由13.1、13.2款规定的内容共同组成。

注:投标书二(资格及技术部分)中不得出现价格 。

13.4 投标单位需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另行递交一份投标授权资料,该资料包含如下内容:

13.4.1投标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13.4.2授权委托书(如有授权)复印件;

13.4.3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13.4.4投标人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如有授权);

14. 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投标文件按统一格式、顺序编写,投标书一、投标书二(资格及技术部分)应分别装订成册。投标人未分别装订成册的,招标人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15. 投标报价(编制)要求的说明

15.1除非合同中另有规定,投标人对《投标报价表》 中的全部服务的报价应包括完成本项目包含的所有费用。投标报价为最终报价,且单价固定,除非因特殊原因并经买卖双方协商同意,投标人不得再要求追加任何费用。同时,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投标单位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15.2投标人应按《投标报价表》中的全部货物和服务计算单价和总价。《投标报价表》中的每一单项均应计算并填写单价和总价,并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

15.3投标人应对招标文件内所要采购的全部内容进行报价,只投其中部分内容者,其标书将被拒绝。

15.4 一项投标内容只允许一个报价,招标代理机构不接受任何有选择性的投标报价。

15.5投标文件报价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除非合同的特殊条款另有规定。

15.6投标书二(技术及资格部分)中不得出现投标总报价。(质保期满后的备品、备件报价除外)

15.7最低的投标报价或最高的折扣比例是中标的重要条件,但不是中标的唯一条件。

16. 投标保证金: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7. 投标文件的有效期

17.1自开标日起90天内,投标书应保持有效。有效期短于这个规定期限的投标,将被拒绝。

17.2在特殊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可与投标人协商延长投标书的有效期。这种要求和答复都应以书面形式进行。 同意延长有效期的投标人不能修改投标文件。拒绝接受延期要求的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

18. 投标文件的份数和签署

18.1投标人应按本须知的规定,编制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前附表所述份数的“副本”,并明确标明“正本”和“副本”。投标文件的内容正本和副本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未明确正副本或正副本内容不一致的,将会影响到投标单位评分。

18.2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擦去的黑色或蓝色墨水打印或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在招标文件要求处,亲自签署或盖章,并加盖公章。若未按上述要求签署的投标文件将拒绝。

18.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涂改和行间插字,除非这些删改是根据招标采购单位指示进行的,或者是投标人造成的必须修改的错误。但修改处应由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证明。

E. 投标文件的递交

19. 投标文件的密封及标记

19.1投标人应将全部投标文件〔含投标书一、投标书二(资格及技术部分)及认为有必要提交的其他资料〕进行密封。密封带的封皮上写明招标编号、招标采购单位名称、招标项目名称、标段号、投标人名称,并注明“开标时启封”字样。在封口处应有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字或盖章或加盖投标单位印章。

19.2如果投标人未按上述要求密封及加写标记,招标采购单位将不承担投标文件提前开封的责任并有权拒绝接受其投标文件。

20. 投标截止时间

20.1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派人送达到前附表规定的投标地点。

20.2招标采购单位推迟投标截止时间时,应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投标人。在这种情况下,招标采购单位和投标人的权利和义务将受到新的截止期的约束。

20.3在投标截止时间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采购单位拒绝接收。

20.4在投标截止时间止招标采购单位收到的投标文件少于三份,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宣布本次招标失败。

21.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21.1投标人在投标截止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补充、修改的内容应当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密封后,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F. 开标和评标

22. 开标

22.1采购代理机构按本须知规定的时间、地点主持公开开标。开标仪式由采购代理机构主持,采购人、投标人代表及相关方面代表参加。

22.2参加开标的投标人代表应携带本人身份证明签到,并向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递交投标文件。

22.3开标时,由投标人推选的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经确认无误后,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当众拆封,宣布投标人名称、投标价格等。

22.4开标过程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负责记录,由参加开标的各投标人代表和相关工作人员签字确认。

22.5投标人代表对开标过程和开标记录有疑义,以及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相关工作人员有需要回避的情形的,应当场提出询问或者回避申请。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投标人代表提出的询问或者回避申请应当及时处理。

22.6投标人代表未参加开标的,视同认可开标结果。

22.7公开招标采购项目开标结束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依法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22.8根据政府采购法及相关法规,以及苏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苏州市市级政府采购信用记录查询和使用工作试行办法的通知》(苏财购(2017)11号)文件的规定,将对供应商进行信用查询,

22.8.1查询时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2.8.2查询渠道:统一登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的“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苏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信用查询”系统实时提供来自中国政府采购网、信用中国、信用江苏、诚信苏州网站的相关主体信用记录。

22.8.3查询证据留存方式:对存在失信信息的供应商,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填写《苏州市级政府采购供应商失信信息确认函》,由失信供应商应签名确认。同时,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应登陆到来源网站页面进行复核并打印,作为证据留存。

22.9经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审查供应商存在上述失信行为的,投标无效。

22.10合格投标人不足三家的,不得开标。

23. 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

23.1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以下简称评标委员会)由招标采购单位依法组建。

23.2评标委员会或评标小组负责具体的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以下职责:

23.2.1审查投标文件是否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作出评价;

23.2.2可以要求投标供应商对投标文件有关事项作出解释或澄清;

23.2.3推荐中标候选供应商名单;

23.2.4向招标采购单位或者有关部门报告非法干预评标工作的行为。

23.3评标委员会成员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23.3.1遵纪守法,客观、公正、廉洁地履行职责;

23.3.2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办法和评标标准进行评标,对评审意见承担个人责任;

23.3.3对评标过程和结果,以及投标人的商业秘密保密;

23.3.4参与评标报告的起草;

23.3.5配合相关部门的投诉处理工作;

23.3.6配合招标采购单位答复投标供应商提出的质疑。

24. 评标内容的保密

24.1公开开标后,直到宣布授予中标单位合同为止,凡属于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投标的所有资料,有关授予合同的信息都不应向投标人或与评标无关的其他人泄露。

24.2在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价和比较以及授予合同的过程中,投标人对招标采购单位和评标委员会成员施加影响的任何行为,都将取消其中标资格。

24.3在评标期间,招标采购单位将通过指定联络人与投标人进行联系。

25. 对投标文件初审

25.1开标后,评标委员会将首先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实质性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内容是否完整、价格构成有无计算错误、文件签署是否齐全等,投标文件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评标委员会有权将其拒绝:

25.1.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未按照本须知规定制作的;

25.1.2未按本须知规定提交资格文件;

25.1.3与招标文件有重大偏离;

25.1.4投标人拒绝修正错误;

25.1.5投标人的报价是选择性的;

25.1.6投标人的报价只投了部分内容;

25.1.7 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出现了评标委员会认为不应当雷同的情况;

25.1.8经评标委员会认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规定,认定为无效投标;

25.1.9 其他被评委会认定无效的情况。

25.2在详细评标之前,评委会将首先审查每份投标书是否实质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或保留。所谓重大偏离或保留是指影响合同的供货范围、质量和性能等;或者在实质上与招标文件不一致〔如货物和服务的质量(包括品牌)、数量及交货期明显不能满足招标文件的要求〕,而且限制了合同中买方的权利或投标人的义务。这些偏离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的影响。

25.3除特别说明外招标文件提供的工艺、材料、设备、参考的商标或样本目录号码等仅作为说明并没有限制性,投标人在投标中可以选用替代标准,但这些替代标准要优于或相当于技术规格中要求的标准,以满足采购单位的需要。

25.4招标采购单位将允许修改投标中不构成重大偏离的微小的、非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的地方,但这些修改不能影响任何投标人的名次相应排列。投标人不得对招标文件进行实质性修改,包括但不限于付款方式、付款条件等条款,否则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25.5招标采购单位对投标文件的判定,只依据投标内容本身,不依靠开标后的任何外来证明。

25.6招标采购单位将拒绝被确定为非实质性响应的投标,投标人不能通过修正或撤销不符之处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性响应的投标。

26. 投标的澄清

26.1为了有助于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查、评估和比较,招标采购单位有权就投标文件中含混之处向投标人提出询问或澄清要求。投标人必须按照招标采购单位通知的时间、地点派技术和商务人员进行答疑和澄清。

26.2有关澄清的答复应采用书面形式,该书面答复应有投标人全权代表签署确认,并将作为投标内容的一部分。

27.废标

27.1 在招标过程中,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应予废标:

27.1.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7.1.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7.1.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方不能支付的;

27.1.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7.2 废标后,招标采购单位将把废标的理由通知所有投标人 。

28. 投标文件的评价和比较

28.1评标委员会将仅对按照本须知有关规定确定为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

28.2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价和比较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条件、评分标准,对投标人所提供货物或服务的先进性、可靠性、售后服务承诺、质量保证承诺等实质性响应内容进行比较。

G、授予合同

29. 中标单位的确认

29.1评标委员会根据投标人资格审查情况,对投标文件进行评价和比较,按照评标办法和标准进行评标,并按招标采购单位的委托向招标采购单位推荐中标候选单位。

29.2经评标委员会评审并确定中标人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在规定的时间内将中标结果在政府采购管理部门指定媒体上予以公告,公告期为一个工作日。各投标人如对中标公告有异议,应在中标公告期届满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该质疑须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江苏省政府采购供应商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提交。采购代理机构将在收到质疑后七个工作日内,对质疑内容做出答复。在此期限后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或质疑未经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参加投标的代理人签署和盖公章(原件),采购代理机构有权对该质疑不予答复。

30. 合同授予标准

30.1招标采购单位将把合同授予其投标文件在实质上响应招标文件要求和按本须知规定评选出的投标人。确定为中标的投标人必须具有实施本合同的能力和资源。

31. 中标通知书

31.1确定出中标单位后在投标有效期截止前,招标采购单位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中标的投标人其投标被接受。在中标通知书中给出中标单位的中标标价、中标内容和有关合同签订的日期和地点等。

31.2中标通知书将成为合同的组成部分。

31.3在发放《中标通知书》的同时,向参与项目评审的未中标供应商发放《未中标通知书》,以电子邮件的方式书面告知该未中标供应商的评审得分与排名,未中标供应商应未按约定的方式获取告知信息的,视为自动放弃并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招标采购单位对未中标单位不承担解释未中标原因的义务。

32. 合同的签订

32.1中标单位应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与甲方代表签订合同。

32.2签订合同及合同条款应以招标文件和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及其澄清文件为依据。

32.3中标人无正当理由不得放弃中标。

H、其他事项

33. 中标服务费

33.1中标单位须按前附表的规定按其预算金额计算并支付中标服务费,该费用应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付清。

33.2中标单位如果未按规定缴纳中标服务费,招标采购单位将保留诉讼的权利。

33.3缴纳中标服务费时,如供应商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且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则须提供开票信息。

[注:仅对开票信息内容填写完整的供应商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开出后一律不予退换。供应商须对所提供材料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负责,因材料信息内容的差错缺漏等而导致的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开票信息

报名单位公司名称

地址

电话

税号

开户行

银行账号

请中标单位将公司开票信息以word文档格式发送至邮箱:szwyztb@163.com。中标单位凭已缴纳代理服务费的银行回单至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合同。

34. 监督和公证

34.1有关监督部门将对招投标全过程进行监督。

34.2招标采购单位的招标过程将通过公证机关进行公证。

35. 未尽事宜

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说明:

对本章所有的投标书格式 ,投标方可根据自身情况进行补充和修改,但补充和修改不得造成与本格式内容有实质性的违背。

附件1、(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委托书声明: 我 (姓名)系 (投标单位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委托单位名称)的 (姓名)为我单位代理人,以本单位的名义参加苏州玮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代理人在开标、评标、合同招标过程中所签署的一切文件和处理与这有关的一切事务,我均予以承认。

代理人在授权委托书有效期内签署的所有文件不因授权委托的撤销而失效,除非有撤销授权委托的书面通知,本授权委托书自投标开始至合同履行完毕止。

代理人无转委托权。特此委托。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

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2、投标函

投标函

我方收到贵单位 号招标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我方决定参加投标。并向贵单位承诺:

1、我方愿意按照招标文件的一切要求,提供“ (具体名称)”的所有内容,我方的投标报价包括全部设备、辅助材料、安装、调试、人工、机械、运输、仓储、保险、运费、各种税费、劳保、专利技术、技术支持与培训及质保期间等一切费用。交付使用前的一切费用政策性文件规定及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费用。。

2、如果我方的投标书被接受,我方将严格履行招标文件中规定的每一项要求,严格履行合同的责任和义务,保证按期、按质履行合同,完成合同内容所规定的全部工作。

3、我方同意按招标文件中的规定,本投标书的有效期限为开标后90天。

4、我方愿意提供招标方在招标文件中要求的所有资料。也同意向贵方提供贵方可能另外要求的与我方投标有关的任何证据或资料。并保证所提供的资料全部是真实的、有效的,若有虚假,我方愿承担一切责任。

5、我方愿意遵守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中所列的收费标准。

6、我方承诺该项投标在开标后的全过程中保持有效,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我方同意中标后若不履行投标文件的内容要求和各项承诺及义务的即被视为违约,我方的中标资格将被取消。

7、我方同意中标方若无法按约定条款履行义务等行为,招标方有权取消我方的中标资格。

8如果我方中标,我方愿意并按招标文件规定支付中标服务费;

9、与本投标有关的通讯地址:

单 位: 联 系 人:

地 址: 邮 箱:

联系电话: 传 真:

开户银行: 银行账号: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年 月 日


附件3、投标报价表

开标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投标报价(万元)

交货时间

备注

1

投标总报价(人民币大写): ¥

其它

投标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附件4、投标报价分析表

项目投标报价表

序号

标的物名称

品牌、规格

单位

数量

单价

交付期

总价

1

2

3

4

5

6=4*5

最终报价

金额大写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盖章或签字)

日期: 年 月 日

注:上述报价包含一切由供方承担的费用。

附件5、技术参数偏离表

技术参数偏离表

项目编号:SZWY2020-WJ-G-024-A

项目名称:

序号

项目名称、品牌、

规格

招标技术要求

投标技术指标

选择项(符合、正偏离或负偏离)

注:1、各投标人可参照上述格式自制《投标货物技术参数响应对照表》投标。

2、投标人须对照招标技术参数要求逐条列出并对比,其中“投标产品技术指标描述”一栏须详细说明投标产品的具体量化参数。


附件6、条款偏离表

条款偏离表

单位名称(盖章):

序号

招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投标文件的商务条款

说明

注:1、投标人的投标文件(除技术规格部分)与招标文件规定的有偏离的,应在此表

中说明。未在上表中说明的,将被认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的规定。

投标方:(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7、售后服务承诺书

售后服务承诺书

序号

售后服务内容

期限(时间)

备注

1

质保期

2

服务响应

3

到达现场

4

解决问题

注:1、针对服务内容有必须说明的事项,请在“备注”栏目内注明;

2、如有其它售后服务内容,可自行参照填写。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8、人员安排表

人员安排表

序号

公司所任职务

姓名

性别

年龄

职称

专业/资格

从事本工作时间

典型业务

与技术专长

1

2

3

4

5

6

7

8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9、相关业绩一览表

相关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采购单位

签订时间

合同金额(万元)

备注

1

2

3

4

5

投标人:(公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签章)

授权委托人:(签字或签章)

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10、资格证明文件

(1)、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关于资格文件的声明函

本单位愿就由贵单位组织实施的编号为 号的招标活动进行投标。本单位所提交的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的文件、证明和陈述均是真实的、准确的。若与真实情况不符,本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方)法定代表人签字:

(投标方)公章:

年 月 日

(2)、投标单位情况表

投标人:(单位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成立日期

企业地址

注册资本

万元

经营范围

职工人数

其中:有中高级以上职称的人数

资产总计

万元

净资产

万元

股东权益

万元

销售收入

年 万元

实现利润

年      万元

营业面积

平方米

其中:

自有/承租面积 平方米

单位简历及内设机构情况

主营范围

单位优势及特长

获得认证的专业人员资质及简介

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11、中小企业声明函

中小企业声明函

 

苏州玮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本公司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属于_____行业(行业选择范围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为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期:

注:

1、如部分产品满足上述价格扣除条件,则在投标文件中注明该部分产品明细及价格占比,评审时按比例进行扣除。

2、中小企业划分标准详见“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通知”。

附件12、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______单位的______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企业名称(盖章):

 

日     期:

第四章 招标书

苏州玮源招投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受苏州市吴江区坛丘小学的委托,就其所需厨卫用具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欢迎有资格的供应商前来参加投标。

一、招标编号:SZWY2020-WJ-G-024-A号

二、项目概述及要求:

(一)采购清单

序号

名称

规格(mm)

单位

数量

材质说明

图片

小学厨房清单

A

过磅区

A01

电子磅秤

300KG

1

最大称重:300KG
大型LCD液晶显示屏幕字幕及LED背光显示功能
1. 内置可充电蓄电池,充电时可以开机使用。
2. 开机自动置零。
3. 零点自动跟踪。
4. 具有计重、计数、百分比切换功能;计重时具有重量分选功能。
5. 电源: 交流220V(±10%)/ 50Hz; 直流4V/4Ah (内置可充电蓄电池)

A02

平板推车

900*600*800

4

板材:采用SUS 304 2Bδ=1.0mm不锈钢。把手:Φ32*1.2mm不锈钢圆管制作。用4个4寸聚氨酯重轮,2轮为万向轮。

B

主食库

B01

平板推车

900*600*800

3

板材:采用SUS 304 2Bδ=1.0mm不锈钢。把手:Φ32*1.2mm不锈钢圆管制作。用4个4寸聚氨酯重轮,2轮为万向轮。

B02

地架

1200*500*200

7

板材:排档采用SUS 304 2B 1.0mm不锈钢板。横档及立柱采用38*38*1.0mm不锈钢方管制作;脚为调节脚。

C

副食库

C01

四层平板货架

1100*500*1500

10

附件(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