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衢江区农业农村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9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关于衢江区农业农村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发布时间:2021-03-19 浏览次数:50
项目概况
衢江区农业农村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免费下载,网址:www.zcygov.cn获取(下载)采购文件,并于2021年03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前提交(上传)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ZJDL[衢]CG-2021016
项目名称:衢江区农业农村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720000
最高限价(元):720000
采购需求:
数量:不限
预算金额(元):720000
单位:项
简要规格描述:负责食堂日常餐饮工作,具体要求详见采购文件第三章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标项 1,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未被“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下载)采购文件
时间:/至2021年03月30日,每天上午00:00至12:00,下午12:00至23:59(北京时间,线上获取法定节假日均可,线下获取文件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网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免费下载,网址:www.zcygov.cn
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登记后获取
售价(元):0
四、响应文件提交(上传)
截止时间:2021年03月30日 09:30(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1年03月30日 09:30 (北京时间)
地点(网址):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 号评标室(衢江区振兴东路268号五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获取采购文件之日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公告期限届满后获取采购文件的,以公告期限届满之日为准)起7个工作日内,对采购文件需求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提出质疑,对其他内容的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联系电话:0570-8762709)。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农村局
地 址: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局茶苑路15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陈宏斌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0) 875-3605?
质疑联系人:陈宏斌
质疑联系方式:13587009731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柯城区姜家山乡柑桔出口园区石华线西侧三楼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何远青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 15105706246
质疑联系人:林素琴
质疑联系方式:15869059037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衢江区政府采购监督管理办公室
地 址:/
传 真:/
联系人 :杨女士
监督投诉电话:0570-8762709
若对项目采购电子交易系统操作有疑问,可登录政采云(https://www.zcygov.cn/),点击右侧咨询小采,获取采小蜜智能服务管家帮助,或拨打政采云服务热线400-881-7190获取热线服务帮助。
CA问题联系电话(人工):汇信CA 400-888-4636;天谷CA 400-087-8198。
潜在供应商
附件信息:
劳务外包竞争性磋商文件(定稿P).pdf
679.0K
衢江区农业农村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竞争性磋商文件
(线上电子招投标)
项目编号: ZJDL[衢]CG-2021016
采购单位: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农村局
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1 年 3 月
- 2 -
目 录
第一章磋商公告
第二章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
第三章采购要求
第四章合同条款
第五章磋商响应文件相关格式
- 3 -
第一章磋商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
法》,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农村局的委托,对衢江区农
业农村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以竞争性磋商的方式(线上电子招投标)进行采购,欢迎符
合本次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项目编号:ZJDL[衢]CG-2021016
二、采购组织类型:分散采购委托中介
三、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四、采购内容:
标项序号 标项内容 数量 单位
预算金额
(万元)
简单规格描述
1 食堂劳务外包 2 年 72 详见磋商文件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且必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渠道信用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餐饮服务企业。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磋商。
六、磋商文件获取
1、获取地址:政府采购云平台免费下载,网址:www.zcygov.cn。
2、获取方式:登录“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登记后获取
(1)潜在供应商完成“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注册后,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公告下方
“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跳转登陆或直接登陆“政府采购云平台”(账号或短信验证码
或 CA 方式登录),依次进入「项目采购」-「获取采购文件」-「申请获取采购文件」后
在线登记、获取采购文件。
(2)浙江政府采购网采购公告下方“游客浏览采购文件”内公告的采购文件仅供社会
公众查阅使用,潜在供应商只有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在线登记并获取了采购文件后才
被视作“获取采购文件”。法律法规所指的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时间以供应商通过“政府采
购云平台”在线下载获取采购文件的时间为准。未按规定获取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对采购
文件提起的质疑、投诉将不予受理。
七、电子投标说明:
- 4 -
1、本项目实行电子投标,应按照本项目招标文件和政采云平台的要求编制、加密
并递交投标文件。供应商在使用系统进行投标的过程中遇到涉及平台使用的任何问题,
可致电政采云平台技术支持热线咨询,联系方式:400-881-7190。
2、投标人应在开标前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办理流程详见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5.html)。完成 CA
数字证书办理预计一周左右,建议各投标人抓紧时间办理。
3、投标人通过政采云平台电子投标工具制作投标文件,电子投标工具请供应商自
行前往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下载并安装,(下载网址:
http://zfcg.czt.zj.gov.cn/bidClientTemplate/2019-05-27/12946.html),电子投标
具体流程文档详见网址: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
28/2573.html。
八、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九、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1 年 3 月 30 日 9 : 30 整(北京时
间)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
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
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件。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备份投标文件送或发送到招标代理机构,逾期
送达将被拒收。如投标人未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其电子备
份投标文件也将退还。
十、磋商时间及地点:
本次磋商将于 2021 年 3 月 30 日 9 : 30 时在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号评标室(衢江区振兴东路 268 号五楼)。
十一、供应商质疑的提出、处理
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
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 7 个
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
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
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联系电话:0570-
8762709)。
十二、联系方式
1.采购单位: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587009731
2.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远青 电话:15105706246
联系地址:柯城区姜家山乡柑桔出口园区石华线西侧三楼
3、衢江区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0570-8762709
- 5 -
监管办联系电话:0570-8071248
第二章 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
一、磋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容 说明与要求
1 项目名称 衢江区农业农村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2 采购人
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农村局
联系人:陈先生 电话:13587009731
3 采购代理机构
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何远青
联系电话:15105706246 传真:0570-2885585
4 最高限价 72 万元
5 服务期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两年
6 质量要求 合格
7 报名时间及地点 详见磋商公告
答疑与澄清
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
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的,应以书面形式要求采购人(或
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
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
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在采购公告发布网站发布,不足
5日的,顺延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9 磋商保证金 本项目无需竞争性磋商保证金。
10
磋商文件形式、制作及
组成
投标人请准备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
子 招 投 标 操 作 指 南 ( 网 址 :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
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递交。
(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
电 子 招 投 标 操 作 指 南 ( 网 址 :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
28/2573.html)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格式文档,以 U
盘或邮件形式递交,数量为 1份。
(3)投标文件由资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组成。
11
递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
时间及地点
时间:2021 年 3 月 3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
间)
12
竞争性磋商时间
及地点
时间:2021 年 3 月 30 日 9 时 30 分(北京时
- 6 -
间)
地点:衢江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3 号评标室(衢江区
振兴东路 268 号五楼)
13 签订合同 成交通知书发出后三十日内
14 磋商有效期 90 天
15 网址 浙江政府采购网
16 解释 本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属于采购人所有
投标文件的上传和递交:
(1)“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a.投标供应商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至
“政府采购云平台”,否则投标无效。
b.“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递交后,供应商可自行打印投标文件接收回
执。
(2)“备份投标文件”的密封包装、递交:
a.投标供应商在“政府采购云平台”完成“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上传递交
后,还可以(建议电子邮件形式)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以介质(U 盘等)存储
的 “备份投标文件”(一份);邮寄形式快递或送至招标代理公司地址或通过
邮件发送至指定邮箱(925400724@qq.com)(地址详见采购文件,防疫期间不
建议供应商本代表抵达开评标地点);解密 CA 必须是上传并制作电子投标文件
CA 锁。
b.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已按时解密
的,“备份投标文件”自动失效。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
份投标文件”而未将条款内容规定“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成功上传至“政府采
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密和异常情况处理:
(1)开标后,采购组织机构将向各投标供应商发出“电子加密投标文件”的解
密通知,各投标供应商代表应当在接到解密通知后规定时间内自行完成“电子
加密投标文件”的在线解密。
(2)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成功上传递交的“电子加密投标文件”无法按时
解密,投标供应商如按规定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的,以“备份投标文件”
为依据(由采购组织机构按“政府采购云平台”操作规范将“备份投标文件”
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成功后,“电子加密投标文件”自动失
效),否则视为投标文件撤回。
(3)投标截止时间前,投标供应商仅递交了“备份投标文件”而未将电子加密
投标文件上传至“政府采购云平台”的,投标无效。
中标单位需在领取中标通知书时,提供本项目纸质投标文件(资信技术文件、
价格文件)四份(正本一份,副本三份)并提供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
内容一致承诺书四份(详见采购文件格式)。
- 7 -
二、磋商须知
(一)总则
本次招标是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政府采购竞争性磋商采购方式
管理暂行办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组织和实施。
(一)适用范围
本磋商文件仅适用于衢江区农业农村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的招标、磋商、评标、定
标、验收、合同履行、付款等行为(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定义
1.“采购人”系指本次磋商采购货物的购买单位“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农村局”。
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本次磋商采购货物的采购代理机构“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
有限公司”。
3.“供应商”系指向采购人提交响应文件的单位。
4.“服务”系指根据本合同规定成交供应商必须承担有关的服务和合同中规定成交供
应商应承担的义务,以及合同中未规定,但依法有利于合同履行原则,应当由成交供应商承
担的其它义务。
5.“▲”系指实质性的要求条款。
(三)合格的供应商
符合磋商公告中的供应商资格要求。
(四)供应商代表
指全权代表供应商参加磋商活动并签署磋商响应文件的人。本次磋商的供应商代表
必须是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
(五)磋商费用
无论磋商过程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所有与磋商有关的全部费用,采购人
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六)特别说明
1.供应商获取磋商文件后决定不参加该项目磋商,应在磋商截止时前一日以书面形
式(信函、传真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通知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本项目招标代理费根据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 号文规定招标收费标准
(服务类)计取(此费用不得参与竞争),各单位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其他相关费用
按实收取,由中标单位支付,投标报价时综合考虑。
(二)竞争性磋商文件
- 8 -
1.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
1.1 竞争性磋商文件共分为 5部分,其内容如下:
第一部分磋商公告
第二部分磋商须知前附表及磋商须知
第三部分采购需求
第四部分合同条款
第五部分磋商响应文件相关格式
1.2 除上条 1.1 内容外,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前,以更正公告形式发出的对竞争性磋
商文件的澄清或修改内容,均为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
1.3 供应商获取竞争性磋商文件后,应仔细检查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有
残缺等问题,应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提出,否则,由此引起的损失由供应商自己承担。
供应商同时应认真审阅竞争性磋商文件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等,若供
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没有按竞争性磋商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磋商响应文件没有对
竞争性磋商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并根据有关条款规定,该
磋商有可能被拒绝。
2.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与修改
2.1 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表述不清晰、存在歧视性、排他性或者其他违法内容
的,应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提出书面质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
作出的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在磋
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5 日前,以更正公告形式在采购公告发布网站发布,不足 5 日的,
顺延磋商响应文件截止之日。
2.2 澄清或者修改内容是竞争性磋商文件的组成部分,对所有供应商有约束力。
2.3 供应商在收到竞争性磋商文件澄清、修改通知或推迟提交磋商响应文件截止时
间和磋商时间通知后,应在通知单回执上签署意见并盖上供应商单位公章,在当天以书
面或传真形式回复采购代理机构,逾期回复视为默认收到通知。
2.4 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内容均以书面形式明确的内容为准。当
竞争性磋商文件、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澄清、修改、补充等在同一内容的表述上不一致
时,以最后发出的书面文件为准。
(三)磋商响应文件的编制
1.磋商响应文件的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1.1 磋商响应文件和与磋商有关的所有文件说明均应使用中文。
- 9 -
1.2 除采购项目规范另有规定外,磋商响应文件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均采用中华人
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2.磋商响应文件的组成
▲响应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分为【资信技术文件】、【价
格文件】。电子投标文件、备份电子投标文件中须加盖公章部分均采用 CA 签章。
2.1 资格与资信部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
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出具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
明》(可以为税务机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和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可以为税务或社保机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附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
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见附件)
7)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
▲上述资格条件审查材料1-7项有一项不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8)企业相关实力;(参考评分办法编制)
9)项目案例业绩一览表;(详见附件)
10)拟派项目人员一览表;(详见附件)
11)技术资信文件其它详细内容(参考评分办法编制)。
2.2 磋商报价部分
1)▲首次报价一览表(见附件)
2)小微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中查询结果
打印件(查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5个工作日)(小微企业须提供)
3)产品适用小微企业政策情况表(见附件)
4)监狱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 10 -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6)供应商根据评标细则内容提供其余的相关评分所需资料;
3.磋商响应文件的形式及效力
3.1 磋商响应文件应包括规定的内容,供应商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当使用竞争性
磋商文件所提供的磋商响应文件全部格式(格式可以按同样格式扩展);未提供磋商响
应文件标准格式的,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3.2 磋商文件分为电子投标文件以及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两部分。电子投标文件按政
采 云 平 台 供 应 商 项 目 采 购 - 电 子 招 投 标 操 作 指 南 ( 网 址 :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要求制
作、加密并递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即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
招 投 标 操 作 指 南 ( 网 址 :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
28/2573.html)制作的备份文件。
3.3 磋商文件的效力
投标文件的启用,按先后顺位分别为电子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因网络或
者其他问题造成电子投标文件无法正常解密,才能启用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电子备份投
标文件一旦启用,则电子投标文件失效,不予启用。
3.4 磋商文件内容填写说明
投标人应在认真阅读磋商文件所有内容的基础上,按照磋商文件的要求编制完整的
响应文件。响应文件应按照磋商文件中规定的统一格式填写:(1)电子投标文件按政
采 云 平 台 供 应 商 项 目 采 购 - 电 子 招 投 标 操 作 指 南 ( 网 址 :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磋商文件要求制
作、加密。(2)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由投标人决定是否递交,并自行承担不递交电子
备份投标文件的风险。
3.5 供应商必须保证磋商响应文件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真实可靠,并接受对其中任何
资料进一步审查的要求。
4.磋商报价
4.1▲投标报价满足招标文件要求。
4.2 供应商的磋商报价为履行衢江区农业农村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合同的最终报
价,报价中必须包含完成本项目的所有费用,包括合同实施过程中的应预见和不可预见
费用等。
5.供应商的替代方案
5.1 供应商所提交的磋商响应文件应完全满足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要求,供应商不允
许提交替代方案。
6.磋商响应文件的的签署及规定
- 11 -
(一)电子投标文件
电子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及本招标文件规定的格
式和顺序编制电子投标文件并进行关联定位。
(二)电子备份投标文件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按政采云平台供应商项目采购-电子招投标操作指南(网址:
https://help.zcygov.cn/web/site_2/2018/12-28/2573.html)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
格式的电子投标文件。
(四)磋商响应文件的提交
1.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期
1.1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完成电子投标文件的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
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电子投标文件。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
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交。投标截止时间前未完成传输的,视为撤回投标文
件。投标截止时间后送达的投标、响应文件,将被拒收。
1.2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逾期不予接收。
2、磋商响应标文件的修改和撤销
2.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文件: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
之前补充或者修改电子投标文件的,应当先行撤回原文件,补充、修改后重新传输递
交。
2.2 投标人修改后的投标文件应按原来的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3 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文件做任何修改。
2.4 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期后,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文件,否则其保证金将按照本招
标文件的规定不予退还。
2.5 实质上没有响应本文件要求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撤销不
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文件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文件。
(五)磋商响应文件有效期
1.有效期见本竞争性磋商文件中附表所规定的期限,在此期限内,凡符合竞争性磋
商文件要求的磋商响应文件均保持有效。
2.在特殊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在原定有效期内,可以根据需要以书面形式向供应
商提出延长有效期的要求,对此要求供应商须以书面形式予以答复。供应商可以拒绝采
购代理机构这种要求。同意延长有效期的供应商既不能要求也不允许修改其磋商响应文
件。
(六)无效标条款
1.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或
撤消不合要求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如发生下列情况之一
的,其投标视为无效:
- 12 -
1.1 投标人不符合投标资格条件的;
1.2 投标文件未有效授权的;
1.3 招标文件中有▲处条款投标人未作实质性响应的;
1.4 资信技术文件中包含投标报价的;
1.5 投标文件关键内容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1.6 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件条件的;
1.7 报价不符合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限价的;
1.8 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的;
1.9 投标人串通投标的;
1.10 不符合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1.11 电子投标文件解密失败的,且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电子备份投标文件的;
1.12 电子投标文件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或法人(代理人)签字盖章的;
1.13 电子备份投标文件启用后,未按规定要求提供电子签章的;
(七)磋商
1.磋商
1.1 采购人在规定的日期、时间和地点组织磋商会。
1.2 电子投标文件开标
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电子投
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
1.3 当出现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后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情况时,应严格按照国家财
政部及浙江省财政厅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理。
(八)竞争性磋商成交原则及磋商程序
1.磋商
1.1 磋商是指对磋商文件响应程度及要求的服务、商务报价、服务承诺和供应商的
信誉等进行确认并优化的过程。
1.2 竞争性磋商内容:磋商文件中采购需求及相关服务,仅为基本需求及服务要
求,供应商可以重新承诺优于或高于本磋商文件中的所有配置及服务承诺。
2.磋商小组人员组成:
- 13 -
磋商小组组成: 本次采购采用竞争性磋商方式,将组织 3 人磋商小组,其中采购人
代表 1 名以及专家 2 名,磋商小组负责本次项目所有磋商任务,包括全程磋商、推荐磋
商成交候选人、填写磋商采购结果报告等。
3.报价算术性修正:
3.1 响应文件中的大写金额与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4.磋商程序:
4.1 主持人宣布磋商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截止时间以“中科院国家授时中心标准时
间”为准,宣布磋商会议开始;
4.2 本项目原则上采用政采云电子招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但有下情形之一的,按
以下情况处理:若投标人的电子投标文件在规定时间内无法解密或解密失败,工作人员
将开启该投标人递交的电子备份投标文件,以完成开标。
4.3 电子投标开标及评审程序
(1)投标截止时间后,投标人登录政采云平台,用“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功能对
电子投标文件进行在线解密。在线解密电子投标文件时间为开标时间起半个小时内。
(2)评标委员会对资信技术文件、价格文件进行评审;
(3)评标委员会与通过资信技术文件和价格文件评审的每一位供应商分别进行磋
商,磋商轮次一般不超过 3轮;
(4)在系统上公开最终报价及得分情况;
(5)在系统上公布评审结果。
特别说明:政采云公司如对电子化开标及评审程序有调整的,按调整后的程序操作。
(6)磋商会议结束。
5.磋商结果确定:
5.1 本次磋商的采用百分制综合评分法,资信技术文件为 85 分,价格文件为 15
分。磋商小组会按综合得分(即资信技术分与价格分之和)高低进行排序,向采购人推
荐综合得分最高的为成交候选人;如供应商的综合得分相同时,资信技术分高的的排序
优先,如综合得分和资信技术分均相同时,则现场抽签确定排名先后。
通过本次磋商,最终确定前 1名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
5.2 磋商工作必须遵循公平、公正的竞争原则。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权益,磋
商小组应严格按照磋商文件的资格、技术、价格要求,对磋商响应文件进行分析评价,
- 14 -
编制磋商报告。磋商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露磋商有关的情况,不得索贿
受贿,不得参加影响磋商的任何活动。
5.3 在磋商过程中,磋商小组可以根据磋商文件和磋商情况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
的技术、服务要求以及合同草案条款,但不得变动磋商文件中的其他内容。实质性变动
的内容,须经采购人代表确认。对磋商文件作出的实质性变动是磋商文件的有效组成部
分,磋商小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同时通知所有参加磋商的供应商。
5.4 价格文件中的报价视为供应商的第一次报价,价格磋商一次视为 1轮。
5.5 在评审过程中,磋商小组认为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供应
商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合理的时间内提供
上传书面说明,必要时上传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磋商小组
应当将其作为磋商无效处理。
5.6 综合评分办法
1.磋商报价计分(15 分)
1.1▲投标报价
投标总价最高限价 72万元,最佳评标价为满足评标要求且最低的投标价,投标报价
得分=(最佳评标价/投标报价)×15,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注:政策功能的评标价格扣除
(1)“评标价格”是指符合相关政策要求,按一定比例对投标报价进行政策功能的
扣除后,仅用作价格分评分的价格(中标价及合同价仍以其投标报价为准)。
(2)投标人为小微(监狱和戒毒)企业且提供的是本企业或其他小微(监狱和戒
毒)企业制造的货物,其评标价格为投标报价扣除 6%,即投标报价*94%。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
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此项由评标委员会集体核实后统一打分。
(4)联合体投标的,若其成员中有小微(监狱和戒毒)企业,若其提供的是本企业
或其他小微(监狱和戒毒)企业制造的货物,且其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协议合同金
额 30%以上的,该联合体的评标价格为其投标价格扣除 2%,即投标报价*98%;
(5)证明材料提供不全或无法证明的视为不符合政策功能的评标价格扣除要求,将
不予评标价格的扣除。
- 15 -
2.资信技术分(85 分):磋商小组各成员所评分值的算术平均值即为各供应商的评
定分值(四舍五入,保留两位小数)。
序号 评审内容
1
企业相关
实力
(20 分)
1.具有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证书、质量管理体系
认证证书每个得 2 分,本小项共 6 分。(0-6 分)
2.具有企业标准化(食堂劳务承包服务管理规范)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平台
上备案可供查询,提供网页截图。(未提供网页截图或在企业标准信息公共服务
平台上查询不到的不得分。)(0-3 分)
3.具有市场监督管理局颁发“守合同重信用”证书,得 2 分。(0-2 分)
4.具有注册企业商标的得 1 分。(0-1 分)
5.具有 AAA 诚信经营示范单位证书得 1 分,具有 AAA 诚信供应商企业证书得 1
分。共 2 分。(0-2 分)
6.具有获得行政机关单位颁发的荣誉表彰,一个得 2 分,最高 6 分。
2
同类
项目
(10 分)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完成过与各级行政或事业单位签订的食堂劳务承包项目,
每个业绩得 1 分,最高得 10 分;须提供合同协议书及中标通知书。
3
项目人员
组成
(12 分)
1.拟派厨师具备执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技师)中式烹调师
资格的得 2 分、二级(技师)中式烹调师资格的得 1 分,其余不得分,本小项最
高 4 分;
2、拟派面点师具备执业技能鉴定中心颁发的国家职业资格二级及以上(技师)
中式面点师资格的得 3 分,具备三级(技师)中式面点师资格的得 1 分(0-3
分)。
3、严格执行《食品安全法》,项目拟派所有员工上岗必须持有合格有效的健康
证(0-5 分)。
注:以上人员须提供投标供应商为其缴纳近 6 个月社保证明材料,否则不得分。
4
安全卫生
(7分)
制定安全检查计划,负责每天检查职工食堂电、气、消防等设备设施安全,由评
委横向比较酌情打分。(0-7 分)
5
伙食质量
(15 分)
1.能提供每周菜单及营养配比说明,体现营养合理。(0-5 分)
2.品种多样、荤素搭配合理。(0-5 分)
3.菜肴品种丰富。(0-5 分)
由评委横向比较酌情打分。
6
内部
管理
(21 分)
1.有健全的职工食堂管理制度和管理网络,岗位责任明确,由评委横向比较酌情
打分。(0-7 分)
2.职工食堂管理工作有计划,有员工培训计划,职工食堂管理规范,由评委横向
比较酌情打分。(0-7 分)
3.有节水、节电、节气奖惩措施,制定有突发事件安全应急预案,由评委横向比
较酌情打分。(0-7 分)
注:磋商时,后一轮磋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等必须优于或等于前一轮磋
商的价格、服务承诺及优惠条件,否则其报价和承诺将视为无效。
- 16 -
(十)磋商结果公告
1.磋商结果公告
1.1 确定成交供应商后,采购代理机构在以下网站(浙江政府采购网)上及公告发
布的媒体中,进行成交结果公告。
1.2 成交供应商因自身原因放弃成交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经质疑,采购
代理机构审查确定因成交供应商在本次采购活动中存在违规行为或其他原因使质疑成立
的;采购人可以与排位在成交人之后的成交候选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十一)质疑
1.供应商如认为磋商文件、磋商过程和成交结果使自身的合法权益受到损害的,可
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
理机构提出质疑;
2.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算时间:供应商认为采购文件使自己的权益
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收到采购文件之日(发售截止日之后收到采购文件的,以发售截止
日为准)或者采购文件公告期限届满之日(竞争性磋商公告为公告发布后的第 4 个工作
日)起,对磋商结果提出质疑的,质疑期限自磋商文件结果公告之日起计算。否则,被
质疑人可不予接受。
投诉处理按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 94 号)。
(十二)授予合同签订资格
1.成交通知书
1.1 在评标结果公告结束后,采购人将对成交供应商签发《成交通知书》。
1.2《成交通知书》是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的凭证,是授予合同签订资格的合法
依据。
2.合同的签订
2.1 成交供应商应该按照《成交通知书》的要求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如对抗或拖延
履行签订合同责任和义务的,采购人将根据竞争性磋商文件取消其成交资格。
2.2 竞争性磋商文件、成交供应商的磋商响应文件及磋商过程中有关澄清文件均作
为签订合同的附件组成部分。
2.3 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签订的合同条款不得对磋商结果及成交供应商磋商响应文
件中的承诺内容作实质性改变,成交供应商和采购人不得再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
其他协议。
2.4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履行义务,完成项目,不得将本项目的任何部分转包
给他人。
- 17 -
第三章 采购需求
一、项目内容组成:服务方式、服务期限、概况、岗位设置、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及标准等
组成。
二、服务期限:2年(合同签订之日起算)。
三、概况及服务范围:
1.概况:现有设备,成套厨房设备。
2.服务范围:周一至周五每日提供早、中、晚三餐以及不定期的客餐、包厢服务。
四、服务基本要求:
1.1.早餐:早餐花色品种每餐提供5种及以上,就餐时间为7:30-8:30;
1.2.中餐:菜品5种及以上(荤菜2种、半荤菜2种、素菜1种以上)、例汤1种,就餐时间为
12:00-13:00。
1.3.晚餐:晚餐主要负责单位加班人员或不定期客餐、包厢服务,采购人可根据实际进行调
整。
2.主要荤菜至少一周不重复,每周五餐前公布下周工作餐中餐供应计划。
3.保证就餐正点,足量(注:每份饭菜数量)、优质(质量保证体系)、做到品种多样化(列出供
用品种)。
五、人员配置数量及岗位安排(共6名人员),人员不得兼任,其中厨师1名、副厨1名、面
点师1名、服务员1名、帮工2名。
六、具体要求
1. 投标人不得将职工食堂私自转让或委托他人经营,更不能利用招标人的资产搞不法经
营。一经发现,招标人有权取消其外包服务资格,并承担由此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
2.餐厅、操作间、包厢等均属于共同管理范围,投标人保证外包服务区域(包含门窗、玻
璃、餐厅、餐具清洗与保管、泔水等)的卫生、整洁。
3.所有工作人员要持有效健康证上岗(证件上墙),上岗前要经过基本的饮食行业知识培
训。整个职工食堂的卫生防疫、就餐环境必须达到市卫生监督所制定的标准,招标人有权监
督,并定期检查。卫生检疫、工作人员体检、保险、服装等费用均由投标人自理,因投标人管
理不善造成就餐人员中毒、受伤等安全事故,由投标人负全部责任。
4.餐厅员工要做到热情、周到、文明服务,统一着装,挂牌上岗。遵守餐饮卫生法规以及招
标人规定,不得与招标人员工发生争吵或冲突,不得以任何理由与就餐人员现金交易。如发现
违规者,招标人有权视情节提出处理意见。
5.不准出售变质、变味以及剩饭菜。
- 18 -
6.原料、蔬菜、肉类、鱼类、副食品、半成品等由采购人采购,投标人协助验收,并做好相
关台账。
7.餐厅、操作间内的水、电、气等费用由采购人负责。操作间、灶具等主要用具由采购人解
决,投标人在外包服务时应对职工食堂原有设备设施进行检查,发现问题由招标人统一集中维
修,维修后均由投标人自行管理使用并负责维修保养,确保所有设施设备正常工作,维修费由
采购人负责。如需添置硬件设备事先应向招标人提出,由招标人负责购买。
8.投标人必须保护好职工食堂所有财产,对采购人提供的厨具设备、设施应及时进行保养、
维修,延长其使用年限。保养、维修的费用由采购人负责。外包服务经营期满后,保证房屋、
设备、设施、墙面、地面的齐全、完好,若有损坏或短失,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相关费用。
9.投标人经营服务所需用工必须符合《劳动合同法》要求,依法用工。如发生用工纠纷,由
投标人自行负责。
10.合同期满,采购人重新招标。
11.招标人每季度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将测评的结果通报给乙方,如测评满意率低于 70%,有
权书面通知责令乙方及时整改,整改仍未达到要求,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 19 -
第四章合同条款格式
(本合同仅为样稿,最终稿由双方协商后确定)
项 目 名 称:衢江区农业农村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甲方(采购人):
乙方(供应商):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
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签订本合同。
一、食堂服务岗位设置
因食堂管理工作需要,甲方通过市场调研及食堂实际情况出发,要求配置合格岗位工作人
员 6 名。其中厨师 1 名、副厨 1 名、面点师 1 名、服务员 1 名、帮工 2 名;以后甲方根据工作
需要,视情要求乙方增减人员。
二、承包方式
采用食堂劳务承包方式。
三、餐饮服务要求
1.每日供应一餐(中餐)。
1.1.早餐:早餐花色品种每餐提供5种及以上,就餐时间为7:30-8:30;
1.2.中餐:菜品5种及以上(荤菜2种、半荤菜2种、素菜1种以上)、例汤1种,就餐时间
为12:00-13:00。
1.3.晚餐:晚餐主要负责单位加班人员或不定期客餐、包厢服务,采购人可根据实际进行
调整。
1.5.主要荤菜至少一周不重复,每周五餐前公布下周工作餐中餐供应计划。
四、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为贰年,本合同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五、合同总价
本合同总承包价为人民币 元整(¥ 元)。
注:含完成本项目服务发生的全部费用、利润和应交纳的税金等【包括人员工资福利、津
贴、各类社保费用、商业意外伤害保险等一切费用(不含人员加班费)】。
六、付款方式
按季结算,当季的外包服务费于季度结束后的次月结算(以收到乙方正式发票后10日内结
算)。
加班费所产生的相关服务费用另行结算,按季度一次性支付(加班费由双方自行协商)。
七、甲方权利和义务
1、对乙方遵守工作规定落实工作标准情况及时进行监督检查,并进行季度考核,发现问题
- 20 -
有权要求乙方及时改正,直至达到规定要求和服务标准。如发现安全、卫生等方面存在严重问
题,双方协商,并按考核标准具体明确最终扣款比例。
2、负责协调乙方与办公大楼内人员间的关系,并积极采纳乙方在菜肴调配方面和服务管理
方面的合理化建议。
3、制定食堂管理制度(安全、卫生、包厢等相关制度),要求乙方遵守各项安全操作规程,
在工作中未达到规定标准和要求的,有权给乙方以口头警告;口头警告两次仍未达到标准的,
将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每书面通知一次,扣除乙方当月服务费人民币壹仟元整(¥1000.00
元);书面通知后仍未达到标准的,将以对乙方进行约谈,每约谈一次,扣除乙方当月服务费
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
4、每季度对菜肴的口味及卫生进行一次测评,将测评的结果通报给乙方,就对菜肴的口味
和卫生方面存在的问题,有权责令乙方及时整改。
5、在协议期内,如乙方人员有不适宜工作的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无条件更换人
员。
6、甲方无故逾期支付外包服务费的,每日按100元承担违约责任。
八、乙方权利和义务
1、乙方应依法与其全体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并向甲
方提供劳动合同复印件备案。
2、乙方应依法为其服务人员建立各类社会保险。
3、乙方有义务每年一次对其全体人员进行餐饮业的健康体检,确保配备的服务人员持合法
有效健康证上岗。
4、乙方应按不低于投标时承诺的工资支付。
5、乙方违反上述1—4条约定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乙方还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伍仟元。
6、工作人员要统一着装、衣帽整洁、不得留长指甲和染指甲(女),不得染发、不得留长
发(男),工作时间不得吃东西、吸烟;不得嬉笑打闹、高声喧哗,应当礼貌待人、文明用
语。做好每天的餐饮和包厢服务。
7、按时上、下班,下班必须在甲方正常下班半小时后(晚班除外),确保无人用餐时方可
下班,人员休息由乙方自行安排。
8、工作人员做好厨房、餐厅、包厢卫生保洁,并且每周进行一次全面细致的卫生清洁 。
9、食堂操作做好按工分配,规范操作;食堂内的物品设备做好归类摆放,做好登记,保持
整洁,管理使用好单位刷卡设备。
10、食堂工作人员在工作期间不得随意离开工作岗位,若需外出必须向甲方食堂管理人员
请假,允许后方可外出。乙方必须指定一名现场作业负责人,便于双方工作的衔接。
11、乙方负责聘用食堂工作人员,与员工订立劳动全同,依法承担用人单位的一切法律责
任。及时支付工作人员的工资、福利待遇,承担社会保险等一切费用;如因乙方的工作人员给
- 21 -
甲方造成损失的,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12、承担在安全、卫生等工作范围内被有关社会职能部门(环卫、卫监所、爱卫会、安检
等)处罚的费用。
13、加强员工的公德和职业道德教育,发扬爱岗敬业、勤俭节约精神,不得浪费、挪用、
截留、外带及恶意破坏甲方的物品及设备,节约用水用电用气。
14、食堂工作人员若存在浪费、挪用、截留、外带及恶意破坏甲方物品及设备的,每发现
一次处罚50元,并承担相应责任及损失。
15、工作时,应遵守甲方规定的时间要求,如有变更,双方协商解决。应遵循安全生产、
文明作业的有关规定,在日常操作过程中,采取严格安全防护措施。若发生人身安全事故,事
故责任及相关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16、做好工作区域内的防火、防盗、防食物中毒等相关安防工作,若因乙方原因造成相关
安防问题,乙方须承担相应责任。
17、乙方服务人员在外包服务期内,出现工伤或经认定不是工伤的,均由乙方依法处理并
承担相应责任,与甲方无关。
18、乙方人员因出现劳动争议而导致索赔的,由乙方处理并承担全部责任,与甲方无关。
19、乙方人员因违法或违规操作而给甲方造成损失,个人无力赔偿时,乙方应承担连带赔
偿责任。
20、乙方服务人员不经甲方同意,不得擅自更换。
21、如乙方未按合同要求进行优质的服务,给甲方造成恶劣影响和损失的,甲方有权向乙
方收取剩余合同款的5%违约金,并扣除当月服务费。
22、乙方食堂管理负责人要先检查菜样,再协同单位食堂管理人员一起验收。
九、合同变更与终止
1、合同的变更与提前终止,必须采用书面形式。
2、本合同期限贰年,合同期满自动终止(如合同到期,甲方对乙方菜肴口味、调配、卫
生、管理等服务满意的情况下可根据需要按《关于推进和完善服务项目政府采购有关问题的通
知》(财库[2014]37号)要求和乙方继续签约,续签合同金额增加幅度不得超过原合同金额的
10%)。
3、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不可抗拒的因素,双方协商以补充合同方式解决。
4、合同内容变更、提前终止,必须提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否则需承担赔偿责任,赔偿
金按月服务费10%支付。
5、(增加续约条款)
十、合同解除
1、乙方因严重失职造成甲方管理和食堂设备上的重大损失,甲方可以解除合同,并按违约
责任要求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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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乙方发生严重违约后,在收到甲方通知一个月内仍不能采取补救措施的,甲方可以解除
合同。
十一、争议解决方式
合同期内,如有争议,双方应本着互谅互让原则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衢州市仲
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二、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双方各执贰份,合同自授权代表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采购文件、
投标响应文件作为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三、其他
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可以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为本合同的补充,与本合同
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盖章) 乙方: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 (签字)
地址: 地址: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开户银行: 开户银行:
账号: 账号:
签订日期:202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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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磋商响应文件相关格式
正本或副本
衢江区农业农村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
响应文件
项目编号: ZJDL[衢]CG-2021016 1
供 应 商: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供应商地址:
编制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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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 录
一、资格与资信部分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证明材料: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书或其它
工商等登记证明材料);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最近一年度财务报告
(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新成立公司出具银行资信证明。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见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材料:
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或者《依法纳税或依法免税证
明》(可以为税务机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和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
依法缴纳社会保险的证明(可以为税务或社保机构官方网站查询结果)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见附
件)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
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承诺函;(见附件)
7)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见附件)
▲上述资格条件审查材料1-7项有一项不提供的,视为资格审查不通过。
8)企业相关实力;(参考评分办法编制)
9)项目案例业绩一览表;(详见附件)
10)拟派项目人员一览表;(详见附件)
11)技术资信文件其它详细内容(参考评分办法编制)。
2.2 磋商报价部分
(1)▲首次报价一览表(见附件)
(2)小微企业声明函(见附件)和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中查询结
果打印件(查询时间为开标截止时间前 5个工作日)(小微企业须提供)
(3)产品适用小微企业政策情况表(见附件)
(4)监狱企业声明函(见附件)
(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见附件)
(6)供应商根据评标细则内容提供其余的相关评分所需资料;
注;以上为目录格式,内容及页码自行增加。
- 25 -
附件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农村局:
根据贵方 (项目名称) (项目编号: )采购文件要求,我公司在完
全理解采购文件技术要求、商务条款及其他内容的基础上,决定响应该项目的采购活
动。并承诺,我公司具备履行本项目合同所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本公司对上述承
诺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我公司同意按我方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成交)处理,
并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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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
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农村局:
参加 项目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我单位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特此声明。
若采购单位或采购组织机构在本项目采购过程中发现我单位近三年内在政府采购活
动中有重大违法记录,我单位将无条件地退出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并承担因此引起的一
切后果。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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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参加本次项目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
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承诺函
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农村局:
我方郑重承诺,我方此次参加(项目名称)(项目编号)的投标,与参加本次项目
同一合同项下政府采购活动的其他供应商不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直接控股、管
理关系。如有虚假或隐瞒,愿意承担一切后果。
特此承诺
供应商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
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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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本人 (姓名)系 (供应商名称)的法定代表人,现授权
(姓名)为我方代理人。授权代理人根据授权对 (项目名称)磋
商,以我方名义签署、澄清、说明、补正、提交、撤回、修改响应文件,签订合同和处
理有关事宜,其法律后果由我方承担。
委托期限: 年 月 日— 年 月 日止
授权代理人无转委托权。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法定代表人移动电话:
授托代理人移动电话:
日期: 年 月 日
后附法定代表人和委托代理人的双面身份证扫描件,若是法定代表人参加磋商的及
签署响应文件的则不需提供该授权书,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扫描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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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项目案例业绩一览表
序号 项目名称
项目
类型
项目金额
(万元)
实施时间
项目单
位、联系
人及电话
备注
1
2
3
4
5
6
7
……
注:1.后附委托合同及中标通知书扫描件;
2.自 2017 年 1 月 1 日以来承担过项目案例,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3.此表不够可自行添加。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
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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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拟派项目人员一览表
序号 姓名 年龄 拟派岗位 相关证书
是否缴纳
社保
备注
1
2
3
4
5
6
注:1.后附相关资格证或健康证及人员近 6个月社保证明等材料;
供应商全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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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首次报价一览表
一、服务人员
序号 拟派岗位 单位 月工资 服务时间 人数 合价(元) 备 注
1.1 厨师 人
(元/月·人)
(其中基本工资: 元/月) 24 个月 1
月工资*服务时
间*人数
1.2 副厨 人
(元/月·人)
(其中基本工资: 元/月) 24 个月 1
月工资*服务时
间*人数
1.3 面点师 人
(元/月·人)
(其中基本工资: 元/月) 24 个月 1
1.4 服务员 人
(元/月·人)
(其中基本工资: 元/月) 24 个月 1
1.5 帮工 人
(元/月·人)
(其中基本工资: 元/月) 24 个月 2
小 计 1(1.1+1.2+1.3+1.4+1.5) / /
二、其他
序号 内容 数量 单位 基数 合价(元) 备注
2.1 管理费 % 小计 1 数量为管理费费率
2.2 税费 % 小计 1+2.1 数量为税费费率
小 计 2(2.1+2.2)
合 计(一 + 二)
备注:本表中的①月工资包括基本工资、工资福利、津贴、各类社保费用等内容;②管理费费率不得超过 10%,否则按无效处理。
投 标 人: (盖单位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 (签字或盖章)
2021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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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小微企业/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一)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
本公司为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即,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
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本公司为 (请填写:
中型、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
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 (请填写: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制造的货物。本条所
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后附: 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参考格式
投标人(盖章):
日 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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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
(采购人):
本公司郑重声明,本公司为监狱/戒毒企业。
1.本公司为监狱/戒毒企业的证明材料如下:
(1)附:;
(2)附:。
2.本公司参加 单位的 项目采购活
动提供本企业制造的货物,由本企业承担工程、提供服务。证明材料如下:
(1)附:;
(2)附:。
(可指向资格后审材料中的具体页码)
或者
提供其他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监狱和戒毒)企业制造的货物,该企业为
______(请填写:小型、微型、监狱和戒毒)企业且该货物由该企业生产的证明文件如
下:
(1)企业名称:附:该企业营业执照;
(2)该企业从业人员:附:该企业社保缴纳记录;
(3)该企业营业收入证明:附:该企业上一年度(投标截止时间若为每年 5月前的
且无法提供上一年度的,可提供前一年度)的经第三方审计的财务报告;
或者
(2)该企业为监狱/戒毒企业的证明:附:;
(3/4)货物由该企业生产的证明材料:附:。
本条所称货物不包括使用大型企业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公司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法定/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
投标人:(全称加盖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注:本声明函为监狱和戒毒企业填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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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采购人):
本单位郑重声明,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
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的规定,本单位为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
利性单位,且本单位参加(采购人名称)单位的(项目名称)项目采购活动提供本单位
制造的货物(由本单位承担工程/提供服务),或者提供其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制造的货
物(不包括使用非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注册商标的货物)。
本单位对上述声明的真实性负责。如有虚假,将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供应商名称(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说明:
扶持政策说明:
1、根据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和
转发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
(浙财采监[2012]11 号),对小型或微型企业的投标报价给予 6%的扣除,并用扣除后
的价格计算价格评分。同时符合以下所有要求的投标人被认定为小型、微型企业:
1)投标人按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
300 号)的所属行业规定为小型、微型企业【注:按《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
的通知》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明材料】;
2)投标人已通过浙江政府采购网申请注册并成为正式入库供应商【注:提供正式入
库供应商的网站信息材料】。
3)所投标项内的产品如由多个企业制造的,在填写企业类型时,按产品生产企业中
规模最大的企业类型填写。
4)代理商投标,提供投标人及产品制造商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
分的证明材料。
5)投标产品制造商投标,提供投标人出具的《中小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
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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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证明材料为企业在职员工人数(提供社保缴纳凭证)、营业收入及资产总额(提
供上一年度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或财务状况变动表)。也可提供“国家企业
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小微企业名录”页面查询结果、浙江省政府采购网中显示信息截图代
替相关证明材料(查询时间为开标前一周内,并加盖公章)。(注:未提供以上材料
的,均不给予价格扣除)
2、监狱和戒毒企业参加投标【提供《监狱/戒毒企业声明函》及其相关的充分的证
明材料】,视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3、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投标【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视为小型、
微型企业,享受小微企业政策扶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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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文件内容一致承诺书
(投标时无需提供)
致: 衢州市衢江区农业农村局、浙江鼎力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兹有衢江区农业农村局食堂劳务外包项目(项目编号:ZJDL[衢]CG-
2021016),我单位在政采云系统中上传的电子投标文件与本次提供的纸质
投标文件内容一致。
特此承诺!
投标供应商:(盖章)
法定代表人: (签字或盖章)
日期: 年 月 日
11.招标人每季度对中标人进行考核,将测评的结果通报给乙方,如测评满意率低于70%,有权书面通知责令
一、服务人员
序号
拟派岗位
单位
服务时间
人数
合价(元)
备 注
1.1
厨师
人
(元/月·人)
(其中基本工资: 元/月)
24个月
1
月工资*服务时间*人数
1.2
副厨
人
(元/月·人)
(其中基本工资: 元/月)
24个月
1
月工资*服务时间*人数
1.3
面点师
人
(元/月·人)
(其中基本工资: 元/月)
24个月
1
1.4
服务员
人
(元/月·人)
(其中基本工资: 元/月)
24个月
1
1.5
帮工
人
(元/月·人)
(其中基本工资: 元/月)
24个月
2
小 计1(1.1+1.2+1.3+1.4+1.5)
/
/
二、其他
序号
内容
数量
单位
基数
合价(元)
备注
2.1
管理费
%
小计1
数量为管理费费率
2.2
税费
%
小计1+2.1
数量为税费费率
小 计2(2.1+2.2)
合 计(一 + 二)